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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合规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25 09:41:2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财务公司合规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财务公司合规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国有公司;财务规划;资本结构管理

一、前言

对于国有公司而言,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规划与资本结构管理是关系到国有公司经营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基于这一认识,国有公司应认识到财务规划与资本结构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规划与资本结构管理措施,保证国有公司的经营管理获得有力支持,为国有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手段。为此,国有公司应从明确财务规划目标、保证财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合理优化资本结构等方面入手,确保国有企业财务规划与资本结构管理取得实效。

二、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应制定明确的目标

通过对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了解后可知,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工作要想提高实效性,就要制定明确的目标,保证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工作有可靠的依据。为此,应明确以下目标:

(1)企业利润最大化。在一定的时期内使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最高便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在财务规划目标中,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关系到企业发展实际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具体体现。因此,利润最大化,应确定为国有公司财务规划的重要目标。

(2)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则是在保障企业高效运行的前提下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最直接反映股东财富的便是企业股票的价格。对于股份制企业,如何保障股东的利益,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成为关系到企业财务管理实效性的重要因素。因此,股东财富最大化应成为国有企业财务规划的主要目标。

(3)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则重在考虑企业的发展前景,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企业价值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效果的全面认识,基于这一分析,保证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应成为企业财务规划的重要目标。

三、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应保证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在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工作中,考虑到财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保证财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提高财务规划工作的有效性,满足国有公司的发展需要。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应保证其科学性。在国有公司财务规划过程中,所谓科学性主要是指财务规划必须要遵守财务管理原则,使财务规划能够符合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实际,并在法律和财务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确保国有公司财务规划能够在法律层面和制度层面符合要求。

(2)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应保证其合理性。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工作并不是随意开展的,而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有公司的现实需要以及与国有公司的现行财务管理流程相适应。所以,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应保证其合理性,确保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工作取得实效,满足国有公司经营管理需求。

(3)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应保证其可操作性。考虑到国有公司财务规划的重要性,要想提高财务规划质量,就要根据国有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规划措施,使财务规划能够便于操作和执行,降低财务规划措施的执行难度,便于国有公司财务规划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四、国有公司资本结构管理应合理举债,降低经济周期风险

在国有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资本结构是关系到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实效性的重要因素。考虑到国有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经济周期风险,只有构建合理的资本结构,才能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效果满足实际要求。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采取合理举债的方式,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采取负债经营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经营者在负债中提高其外界压力,积极寻找更加优秀的发展方式。虽然在企业的发展中采取负债经营的方式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若负债程度超过企业的承受限度则会极大地提高企业运营的风险。因此,在举债过程中,应对举债的方式和债务规模进行有效控制。

(2)合理控制企业举债比例,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国有公司举债之后,会带来一定的债务负担,为了降低企业的债务负担,提高资本结构优化的合理性,应对企业举债的比例进行有效控制,有效降低企业债务负担。

(3)发挥资本结构优势,有效抵御经济周期风险。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何抵御经济周期风险,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目标。为此,在资本结构优化过程中,应根据国有公司的现实需求,制定具体的资本结构优化措施,在合理举债的基础上,做好资本结构优化工作,有效抵御经济周期风险。

五、国有公司资本结构管理应改革资本管理体制,稳定市场结构

只有稳定的市场结构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不稳定的市场结构会导致企业管理者难以决策。为此,国有公司资本结构管理应认识到改革资本管理体制的必要性,从企业自身管理实际入手,积极推动资本管理体制改革,达到稳定市场结构的作用,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应规范我国资本管理体制,这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资本管理机构,从而保证市场结构的稳定;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本结构和资本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于这一认识,在规划资本管理体制中,国有企业应做好试点工作,达到稳定市场结构的目的。

(2)国家职能部门应采取合格的资本代表入驻相应的企业,保证国有资本对于企业的约束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和资本结构管理中必须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基于这一认识国有企业在资本结构管理过程中,必须经过国家职能部门的批准和监督。

(3)国有企业对资本结构进行规划和重组,有效推进资本管理改革。考虑到资本结构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影响,只有对资本结构进行规划和重组,才能保证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所以,对资本结构进行规划和重组,并有效推进资本管理改革,是国有公司资本结构管理的重要内容。

六、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国有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规划与资本结构管理是关系到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实效性的重要因素。要想做好财务规划和资本结构管理工作,就要从明确财务规划目标、保证财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合理优化资本结构等方面入手,确保国有企业财务规划与资本结构管理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朱艳丽.浅议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J].企业导报,2012(04).

[2] 李帅红.企业资本结构优化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结合分析[J].时代金融,2013(07).

[3] 杨琴.基于多目标规划的资本结构优化模型理论研究[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

[4] 樊钰.北京农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20).

第2篇

一、公司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保持着极高的风险意识,对安全问题零容忍,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为成员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为集团公司成为一流集团而持续奋斗。

1、由于财务公司的特殊属性,公司服务的客户对象存在局限性,开展的业务也具有特定性。上述特性决定了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具有内生性、隔离性和相对封闭性的特点。在金融这个经营风险获取收益的领域,合规风险被视为核心风险,某种程度上也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要风险的主要诱因,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是对金融机构持续正向经营活动的保护。只有合规与经营的深度融合发展,合理平衡发展和创新边界,才能真正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2、合规建设的重点不仅在实体的风险控制、业务流程、经营指标上,而且也体现在职能边界的界定,经营考核的导向上。财务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贷、投资、票据、结算等业务领域,都高悬着合规风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二、合规管理制度先行

1、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框架。按照监管要求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构建形成“风险为导向、制度为基础、流程为纽带、系统为抓手”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通过建设、检查、评价、完善的工作循环,保持体系的持续完善、执行有效。

公司所有业务必须遵守审贷分离的原则,因此,公司在经营层下设审贷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审议公司信贷业务、资金业务以及投资业务等;同时为保证决策效果,两个决策机构的人员由风险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加强合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关于风险、合规、法律的管理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建成以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为主线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基本覆盖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面临的主要风险,能够较好地指导公司的合规、稳健开展。

3、筑牢合规管理三道防线。

公司业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业务部门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并予以严格执行,最大程度降低业务开展中的主要风险。

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履行业务风险审核的职能,提出独立的风控意见;随着对风控工作不断提出更高要求,风控管理部门工作不断前移,不仅包括具体业务审核的前移,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业务制度与流程的优化和再造,持续提升业务管理的合规水平。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风险防范的第三道防线,从独立、客观的角度检查风险疏漏和控制缺陷,对前两道防线的管理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出更多管理建议,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

三、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深入人心

面对错综复杂、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财务公司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作为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基础性风险,公司自上而下要高度重视合规风险防控,将合规风险防控作为主动规避违规事件,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违约事件的内部控制活动。

要重点结合监管要求和业务需求,分层级、针对性地开展了合规教育培训工作:

1、开展全员培训,针对监管政策重点,系统介绍内部控制方面的监管政策,梳理贷款、投资等重点业务的监管要求,揭示潜在合规风险,增强全员合规意识;

2、定期对新员工进行合规管理的普及教育,树立新员工的基本合规理念,降低新员工的合规风险;

3、通过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对最新监管要求进行解读和宣贯,深入传递合规理念,推动落实监管要求;四是印发员工手册,明确公司基本管理要求,为员工提供行为规范指南。

四、解析案由、对照检查相应业务。

1、信贷业务方面,做实贷款“三查”,严格资金用途审核,规范发放,推进信贷资金“脱虚向实”;针对票据业务要特别加强贸易背景审核,推进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开展的同时严格审查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加强风险管理;

2、投资业务方面,对于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要严格执行对底层资产的穿透管理,加强对同业交易对手的动态管理,包括名单制管理和授信管理等;

3、审慎经营方面,不冒进经营,加强内部控制,杜绝内控严重违规事件,持续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资产流动性管理等;

4、监管数据质量方面,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数据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3篇

我国的外汇资金历来对于境内外资金融通和资本项目下资金使用处于较为严格的管制,近年来,随着跨国企业集团全球化发展战略需要,外汇政策不断推陈出新,为企业境内外资金的集中运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允许企业实施在委托贷款框架下的国内外汇资金池;2009年,《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对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做出了进一步的改革。2012年《关于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发[2012]167号)批准了13家企业纳入试点,明确以境内主办企业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外汇资金,并通过两个主账户打通境内外外汇资金的通道;2014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汇发[2014]23号),在“总量控制、稳步实施、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稳步推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试点,试点的基本思路是“在岸归集、有限联通、主体监管”,即允许境外资金在境内归集、运营、管理,便于跨国企业总部集中集团内外债额度和对外放款额度、统一企业集团内部外汇资金管理和集中结售汇。汇发[2014]23号文打破了经常、资本常规管理界限,以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良好的跨国公司为载体,通过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管理方式,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华菱集团作为湖南省第一批试点企业于2014年9月5日正式开展境内外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二、华菱集团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

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在我国外汇业务开展中有着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原材料需要大量进口和产成品走出去,基本呈现进出口金额双高局面。部分钢铁企业由于组建的历史原因,下属子公司为异地独立法人,使得境内外外汇资金无法实现有效调剂。近年来,随着境外融资利率持续走低,大型钢企基本通过境外平台开展了贸易融资业务,如何盘活境内外所有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费用,成为了所有钢铁集团资金管理部门的难题。华菱集团开展外汇资产负债业务以来,由于政策限制和历史因素,一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境内外资金无法集中运营,境内外资金融通绝大多数只能通过贸易项下实现,受限于贸易额度。从而使得经常出现境外低成本资金沉淀、境内资金短缺被迫接受高成本融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局面。(2)部分成员企业虽拥有外债额度,但由于受限于华菱集团在各家银行的整体授信额度和其自身境外融资平台匮乏,使得成员企业虽然拥有外债额度,但很难有效获得境外低成本资金。(3)由于华菱集团下属三大钢铁企业均为独立法人且进出口业务收付的情况差别较大,使得在现有外汇政策下无法实现境内外汇资金集中运作,外汇敞口头寸轧差程度低,外汇敞口风险较大。2010年,华菱集团在汇发[2009]49号文的管理框架下,以其下属财务公司为主办企业,建立了外汇资金池,归集管理境内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同时通过财务公司即期结售汇业务适时控制集团内的外汇资金头寸规模,有效降低汇兑风险。华菱集团通过外汇资金池业务的尝试在控制汇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与集团通过国内外两个市场,实现集团内部资源合理配置的总体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程度加大成为新常态的情况下,如何实现集团外汇资金统一协调运作,最大程度的降低外币财务费用支出成为新的挑战。

三、华菱集团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开展模式

华菱集团积极参与本次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试点,在与外汇局、银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全面熟悉和了解相关政策,分析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需求,妥善选取合作银行,稳步推进企业政策试点各项工作。通过近3个月的努力,2014年9月3日,华菱集团以其财务公司为主办企业,正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就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进行备案,获准开立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用于归集8家境外成员企业以及11家境内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归集成员企业外债额度26亿元,对外放款额度89亿元。具体业务模式见下图1:华菱集团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遵循“按需申请、额度控制、合规使用、三重检测”的原则,确保外汇资金来源和使用合法、合规。1.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是专门用于集中运营管理华菱集团境外资金的在岸账户,财务公司通过该账户办理外债融入、对外放款融出资金,办理的短期外债和对外放款无需批准,但需要到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和对外放款登记。目前,财务公司是按需对境外成员单位账户余额进行归集,当境外成员单位需要支付时,则按需下拨到境外成员单位账户。2.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是用于集中运营管理集团境内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限额内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联通。华菱集团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采取实时归集境内成员企业在境内银行外汇资金,成员企业使用时资金池自动实时下拨,不改变现有收支模式。成员企业归集至国内主账户的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包括外汇资本金、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境内再投资账户资金等)可选择在国内主账户内直接办理意愿结汇,无须退回成员企业原账户。允许境内成员企业在主办银行开立人民币结汇待支付账户,用于存放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并通过该账户直接办理支付手续。3.跨境资金融通是指华菱集团集中管理外债额度和对外放款额度后,财务公司通过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形式,将境内外资金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实现双向流通,境内成员企业不得再另行举借外债和对外放款。财务公司和主办银行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任一时点两账户之间的净调入额不得超过外汇管理局核定的外债额度,净调出额不得超过外汇管理局核定的对境外放款额度。财务公司在征求华菱集团内成员企业意见基础上,论证和制定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资金归集和下拨的方式和频率、账户余额设定、境内外存贷利率的确定等。同时,明确了资金池管理方式和职责分工、跨境资金融通管理原则以及具体操作流程,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离,确保资金池全流程运作的有效控制。此外,财务公司和主办银行共同协商做好境内外资金池间资金流动的监控,派专人监管资金池的资金流向,记录外债及对境外放款的额度流量及明细,并将按监管要求,定期向外汇局报送相关数据,实行重大信息及事件报告制度。

四、政策试点效果及展望

第4篇

虽然“产融结合”一直被称为是“看上去危险而美丽”的运营模式,但这丝毫没有阻碍企业对其的热情追逐。实际上对于企业而言,有效利用金融市场在资金筹集、进入退出机制、交易方式和品种等方面的灵活性,发展与自身业务特点相契合的产融结合,成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以下简称“中石油”)业务种类多样化且分支机构地域分布广泛,在国际石油天然气领域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随着业务的快速扩张,企业对于资金管理的控制力、透明度、准确性、自动化等要求日益提升,中石油司库体系建设项目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应运而生的。通过采用国际领先科技,结合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我们首次对于大司库系统做出了总体规划和设计,这在中国企业“产融结合”及资金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

新趋势下的新要求

中石油从2000年以来就开始实施资金集中和债务集中的财务战略,保证了企业以较低的负债水平、较低的资金成本实现稳健发展。而随着其业务范围和服务区域的不断扩张,增长方式已经由单一的内涵式增长逐步拓展至外延式发展,使得企业对于金融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一方面,企业必须通过发展金融业务拓宽融资渠道,统一配置集团公司内部资源,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交易巨大的资金结算也对其全球资金头寸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控也是控制经营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内容。

・伴随全球化及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企业资金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重要性也日益增加,如何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优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逐渐成为重要的市场竞争力之一;

・企业要求更高的资金控制力及透明度,中石油对其全球资金头寸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资金交易处理效率及准确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由于中国石油资金结算的日交易很大,司库管理人员需要系统的支持来实现自动的对账及账务处理,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企业面临着不断提高的监管要求及日益严格的投资者监督要求。中石油司库管理需要更多的关注资金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交易的合规性;

・企业使用的多个不同的系统需要进行整合并实现无缝对接,并要满足灵活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进而满足集团业务的快速扩张;

・激烈变动的国际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业务都急需对资源配置及风险管理进行集中管控,同时迫切要求整合旗下银行、加强资金集中管控,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为了保持不断的创新与发展,中石油的高管层和财务团队一直积极寻求在实现集中控制及交易透明化的同时,能够降低运营成本的管理模式。

构建系统,创造价值

2009年初,中石油司库团队和毕博管理咨询(现为戴尔公司的子公司)开始合作,正式启动司库系统建设,来实现司库业务活动及信息的透视化、高效化、标准化和自动化。具体来讲,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流程再造及架构重塑。

中石油业务广、规模大、层级多,企业缺乏合理的司库治理和业务模式以及相关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来满足日益严格的内控和合规的要求。通过司库管理体系解决方案,设计了完整的业务和运营模型以及流程框架;重造了明细890个前,中和后台分离直通式,附以清晰的内控点和符合内控要求的领先实践的业务流程;设计了领先的职能架构,其中详细设计了每个职位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授权体系;理清了横向层次的前、中和后台,以及纵向层级(包括决策支持层、执行服务层及业务操作层)之间的工作和权责关系。流程再造和架构重塑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中,可以说是中国石油司库体系建设的最重要载体。

通过流程再造及架构重塑,中石油建立了司库业务的直通式处理(STP)能力,实现了“两个提高,一个降低”,即通过职责分离和合规管理提高了整体内控水平,通过业务流程标准化提高了业务操作的效率,同时通过缩减人员编制降低了运营成本,消除了冗余的业务活动。

第二,搭建了财银直连及财企直连两大平台。

中石油集团内部资金管理的主要平台是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作为集团公司内部最先设立的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担当着集团公司结算平台、筹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平台的功能,集聚闲散资金,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效益,为中国石油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金融服务与支持。2009年全年通过财务公司完成的交易达到95.8万笔,结算金额折合人民币13.6万亿元,结算量、资产、收入和利润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成为目前全国资产规模最大、业务品种最多、效益最好的财务公司之一。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多银行间信息交换平台和统一的报文格式,中油财务公司在与国内三大商业银行(工行、建行以及农行)等交易对手的交易过程中存在大量手工操作,效率很低,与企业的ERP系统也不能很好衔接。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现在大部分都已经采用统一的SWIFT报文格式,并通过建立统一的多银行平台来处理银企之间的业务。但在中国,各商业银行仍然在采用不同的报文格式(如EDI、XML等)来处理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交易,无法与企业的ERP后台系统有效衔接。此外,现阶段中国的大部分银行都还无法实现自动对账和自动做账,保证端到端直通式的业务流程。

中油财务目前在总部及各个地方分支机构共设有303个业务处理部门,为中石油旗下400多家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截至到2009年底,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开立的本外币账户数达到2283个,其中人民币账户918个,外币账户1365个。我们首先在中油财务与国内三大商业银行之间建立了统一的财银直连平台,实现了实时记账与定期对账。同时在中油财务公司与中油下属分(子)公司的账户间建立了统一的财企直连平台,通过与银行共同定义和自主开发报文格式,标准化了中油财务与银行、中油财务与下属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池上收下划和结算收支业务,大大提升了财务公司内部银行的服务功能。

这两大平台的建立对于中石油提升经营效率,实现集中管控有重要意义。财银直连平台的建立极大地减少了业务过程中的手工操作,从而减少了出错概率,实现了效率提升;优化之后的流程也有利于企业加强内控机制,特别是在权责分离和合规方面作用突出。此外这一平台也使得中石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集中统一的收支结算,降低了银行的交易费用;提升了企业日常资金结算和内部结算管理的有效性。

第三,为中国石油的境内/跨境资金设计了资金池和集中管理架构。

由于我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而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管理的整体水平还比较滞后,比如缺乏统一的跨区域、跨国家的数据仓库,数据信息不统一等问题,类似于中石油这样的大型企业往往具有多个资金池。这直接造成了企业在司库信息,如资金头寸及资金交易活动等方面可视性较差,缺乏及时、准确的把握。

通过司库体系建设项目,中石油建立了中国区域内的本外币实体零余额资金池和跨境虚拟资金池。这一设计的直接收益在于提升了中国石油全球资金的透明度,对于现金交易和多币种现金余额的可见性大大增强。此外,准确的资金信息也使中石油对于现金头寸预测的准确性得到提高,为企业投资和融资决策提供了切实的依据。资金池及资金集中管理架构使企业在准确把握资金状况的基础上,降低了企业核心业务营运资金的要求,使企业可以将富余资金投入多元化、符合中国石油风险偏好的投资组合中,提高资金的回报率。

第四,通过松耦合的ESB统一接口平台和IT技术架构整合了中国石油各式各样的内外部系统。

第5篇

关键词:集团企业;资金;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2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0-54-02

一、资金风险管理分析方法

集团企业资金的运作包括筹资、投资、资金经营和资金分配。各个阶段有不同的侧重,但风险管理都要遵守下列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衡量选择风险管理方案风险管理报告与评价,这样一个持续动态的循环管理过程。

二、资金风险处理方法及管控手段

(一)资金风险的4种处理方法

A:如果资金运行风险的代价和可能性均较大,成本较高,就不应再继续进行可能引发该风险的操作。B:如果资金运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它的影响较低或者很可能产生长远的价值,可以考虑承受这种风险。C:如果资金运行会由于企业核心业务而必须承担风险,可以通过系统和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D:如果资金运行风险是业务的一部分,其代价是可以预测的,集团可以通过保险、合同和担保等措施分担或转移风险。

(二)资金风险管控手段

一是内控系统建设。即资金预算管理策略、资金计划调拨策略、资金支付审批控制策略、资金统一管理、大额资金支付预警和控制策略、人员授权和岗位不相容策略等等管理措施建设。二是资金成本管理。资金成本一方面是指企业持有现金而失去的用此现金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持有的现金越多其资金机会成本就越大。另一方面是指企业取得使用资金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资金筹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用。资金筹集费用包括委托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债券的注册费和代办费、向银行借款支付的利息和手续费等。三是对冲(套期保值)。操作的宗旨在于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进行实买空卖,风险对冲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规避和化解投资风险。四是经济资本配置。经济资本是一种虚拟资本,与银行风险敞口的非预期损失(UL)等额。银行的预期损失(EL)以准备金形式被计入经营成本,并在金融产品定价中取得补偿,事实上已不构成风险。非预期损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它是指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损失的部分,该损失最终必须用银行的经济资本抵御。

三、资金风险管理的原则及对策

资金的市场风险是系统性风险,很难分散,一般采用套期保值(即对冲)或保险等方法加以规避,通过金融衍生产品或金融工程进行技术管理。信用风险是交易对手的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变化引起。(如: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用风险计算难),多来自外部,可控概率相对较小。资金运营风险既具有广泛性,无处不在随时可能发生。又具有长久性,人类社会的发展及人性和对科技的依赖等相关,影响大涉及面广,需重点应对。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体系相结合原则

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治理结构中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要求,建立最优的激励约束机制,化解机会主义、道德风险等,提高资产营运效率。集团要建立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内部审计体系和资金风险管理部门在内的全面有效的资金内控体系,建立资产与负债、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管理机制,构筑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改进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逐步化解累积风险,有效遏制重大风险。

2、构建风险管理架构。完善组织架构是加强资金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集团管理决策控制层(战略决策管理)、执行管理层(资金预算、监控、决策分析)、业务应用层(业务流程操作及具体实施)组织模式。进一步发挥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的结算功能、内部资金调剂、监控功能(中间业务功能、融资功能、信贷功能)等资金管理功能,建立信息集中、管理集中、资金集中、全程监控的资金管理架构。

3、规范风险管理行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集团企业资金管理要按照“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独立制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决策权、运营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和相互制衡的机制;确立董事会对投资政策、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负有最终的责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要内设资金风险管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资产战略配置和投资策略,决定重大投资事项,审定风险管理制度和基本战略,监督评估风险管理执行情况。监事会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资金管理行为。资金业务执行管理层,负责拟定资金管理、资产配置战略,制定投融资管理指引,建立资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负责拟定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各类资金风险,定期报告风险管理状况。业务应用层应细化资金业务流程操作,明确流程各个环节、各岗位的衔接方式及操作标准,严格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定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做到风险评估在前,资金交易在后。使之覆盖研究、决策、交易、清算、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等全部过程。

4、保障风险管理独立性。股东和经理人在风险承担和管理上存在着利益冲突,经理人在风险激励条件下为拿到红包和奖金,更愿意承担风险,从而使得自身控制风险的动力减弱,而赔钱则由公司(股东)承担。所以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应独立于具体承担风险和以风险换收益的经理和业务部门。可以直接向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汇报。

5、培养风险管理人才。随着现代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分析理论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应用日益普遍,但是集团资金管理远远没有成为纯粹的科学体系,在资金管理实践中,经验判断和处理,特别是制度和流程的制订与执行控制,占主导地位,集团风险管理者的经验非常重要,科学知识与管理经验必须紧密结合,资金风险管理本身就是个风险管控过程,必须充分重视资金管理方面的人才发现和人才的培养。

(二)本着自上而下原则推动资金风险管理

资金风险管理应自上而下,是强调集团最高管理层(董事会和最高经理层)在资金风险管理方面的首要责任,他们负责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动资金风险管理,职高、权大、责任更大。首先,集团资金管理策略、制度建设方面董事会和最高经理层负有主要责任,而资金管理部门如结算中心、财务部门或财务公司仅仅是被授权的执行部门。其次,高管层本身就是资金风险管理的对象和重点,因其违规操作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更大。在实际工作中有效的资金风险管理防止重大损失,关键在于高管层在内控制度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他们本身所拥有的决策权和决策过程也必须纳入到“相互检查和权利制衡”为原则的整个内控体系中,成为控制和约束的对象。

(三)按照事前管理原则改进风险管理技术

事前管理的特性决定资金风险管理具有挑战性。就是要“看见明天,预见将来”。为此开发利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支撑的资金管理系统和工具有着重要意义。引进成熟资金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完善技术支持系统,推动风险管理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管理相结合方向转变。确定资产管理的最佳组合。设置科学的风险监控指标,运用风险价值、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工具,评价、预警和监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建立资金预算,合理确定资金运作方向和比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技术支持体系建设,规范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运行和管理。

(四)以风险与收益原则优化资金风险

风险不是损失,既有损失的可能,也有赢利的可能,这与人们长期以来的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基本投资规律是吻合的。在集团资金管理上不能一味的回避或降低到消除风险。而是应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在稳健经营和竞争活力之间平衡和控制,进而实现风险优化。

(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保障资金风险管理落实

集团各层级单位(部门)要树立依法合规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明确资金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运作等各项责任。监察(审计)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建立资金管理人员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等管理机制,完善述职制度,考核任期经营业绩、管理能力、职业操守和履职情况。要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离任审计制度,严禁私设账外账。集团要定期开展资金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薄弱环节、要害部位、主要业务和重要人员的风险,加大违法违规事件的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任何违法违规事项,要彻底查明原因,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参考文献:

[1] 王浩明、张翼.集团企业资金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 马学然.树立资金管理的三个理念[J].经济师,2006,(05):78-79.

[3] 夏静波.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比较与选择[J].北方经济,2010,(01):126.

第6篇

采用“宽进、低额”的发卡政策,可以使各发卡银行在扩大发卡量、相对降低信用审核标准的前提下,以保证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集体办卡按营销级别的不同,一般分为总行直接营销对象、一级分行(直属分行)营销对象、经营分(支)行营销对象。对于集团类大客户,一般由总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统一营销与管理,一般类客户可由经营分(支)行与其签订集体办卡协议。

通常,集体办卡的发卡对象,是该目标客户的在编员工,在签订合作协议前,银行各级发卡机构一般会与集团的财务公司、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联系。如果双方有合作意向,财务公司、部门将向员工告知办卡事由、办理手续等,在合作双方签署了集体办卡协议后,员工应填写信用卡申请表,提供如工作证、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支持文件,在知悉《信用卡章程》、《信用卡领用合约》的基础上,在申请表上的申请人处自笔签名。

本文通过一起集体办理信用卡纠纷案件,分析了此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相关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的管理和执行提出了相关建议。

典型案例

2008年12月8日,陕西省某高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在网上帖子,称自己去学校附近的一家银行办理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告知无法办理,原因是其名下已经有一张同类型的信用卡了,并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据该学生讲,他本人从没有办过这家银行的信用卡,更谈不上开通网上银行。12月12日,个别学生在校内网站BBS上发表言论,对办卡事件表示不满。

此事引起了部分媒体的关注,通过媒体记者的调查,发现该校共一万多学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校方“冒用”信息,集体办理了某银行同一品牌的信用卡。

2008年4月,A商业银行B分行营业部C支行与学校签订了《学校统一申请D卡协议》,协议约定卡片用途是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津贴及其他费用。2008年4月至7月,C支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清单,先后为该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办理D卡11570张,并分批办理了卡片启用手续。由于事前宣传不足,未经学生签名,加之与校方合作出现问题,致使卡片发放工作受阻,最终仅有34张卡片发放到学生手中。

此事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后,B行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一是C行于2008年12月13日、14日将已制作未发放的卡片集中作了销卡处理;二是B行对C行信用卡集体办卡业务给予停牌三个月的处罚,对其发卡业务予以重点监控,并下发了专项检查提纲,组织辖内机构检查银行卡业务受理、卡片管理与发放等22项内容;三是B行积极与学校进行沟通,学校计划财务处已于12月27日在校园网站上向学生说明情况,并公开向广大学生致歉,媒体方面的报道基本消除,事态已基本平息。

本案是一起因集体办理信用卡业务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由此引出的问题: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群体是否可以成为集体办卡的对象?二是在信用审查方面出现了哪些问题?三是应如何防范和控制此类业务可能引发的纠纷或风险?

办卡对象的确定

集体办卡协议,是发卡银行与集体办卡单位统一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法律文件。一般来讲,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编人员均可以成为集体办卡的对象。办卡单位与银行签订集体办卡协议后,可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组织员工办理信用卡,并告知基本的权利与义务。

集体办理信用卡申请表与个人卡申请表基本没有区别,需要填写个人资料、补充资料和联系人资料,并在主卡申请人签名处亲笔签名。集体办卡的手续相对简便,主要体现在所附的支持资料上,一般只需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只要在财务部门出具的集体办卡明细清单中有申请人的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与申请表所填内容相同),发卡银行即可受理申请。

单位与员工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本案中,高校财务部门与发卡银行签订集体办卡协议,集体办卡的对象是在校学生,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非劳务关系。在查阅了部分发卡机构信用卡申请表、领用合约后发现,目前,一般各发卡机构并没有单独制作集体办卡申请表,在办卡时一律填写个人版申请表。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的介绍中,基本也没有涉及关于集体办卡对象的有关规定或界定。

集体办卡协议的内容可视办卡单位总体规模、对行内的综合贡献度、劳务人员构成、单位性质等进行制订,不同单位与发卡机构签订的协议条款有较大差别,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变通性。各发卡银行管理部门(一般指总行银行卡业务部)会制订总纲,各发卡机构一般围绕总纲制定协议条款中的各项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讲,各发卡机构或经营机构有比较大的自。

部分发卡银行根据本行办卡信用政策中的“目标客户群体”、“特定发卡群体”等,主要将符合集体办卡条件的客户群分为四类:

一是国家公职人员。例如,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党的机关、政协、人大公职人员;检察、法院公职人员等。

二是有财政拨款的各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例如,依照、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正式员工(不含单位内部相关组织);市级(含)以上科研院所正式员工;公立教育机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正式员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卫生防疫站等)正式员工;市级(含)以上广播、电视、报纸、出版社正式员工;市级(含)以上文化机构正式员工等。

三是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员工。例如,世界500强企业正式员工;移动、邮政(市级及以上)、电信、电力生产及供电公司正式员工;银行、保险、信托、信用社(不含乡级信用社)租赁公司正式员工以及银行派遣制员工;证券公司总部正式员工和营业部管理人员;市级(含)以上烟草公司正式员工;铁路、高速公路系统管理人员;机场、民航系统正式员工;市政公用行业(交通、自来水、煤气天然气)管理人员;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总部正式员工等。

四是部队人员。例如,发卡机构所在地的部队医院、部队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的现役军官;驻地在发卡机构所在地的总参、总后、总政和总装机关,部队各军、兵种总部机关,各大军区总部机关以及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军事机关,军衔在某级别(含或对应文职级别)以上的现役军官等。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面向在校高校学生发行了学生信用卡,并制订了受理、审批、发放卡片的业务流程与操作制度。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就允许集体办理学生信用卡。为了便于区分,目前业界按照信用卡使用范围、特点将其分为标准信用卡、联名信用卡和主题信用卡等三大类,而学生信用卡一般被划分在主题信用卡类。主题信用卡最大的特点是为特定人群而量身订做,主要体现在发行对象上的不同。

申请信用卡主卡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工作。通常,在校学生基本都不符合上述两点要求。但是由于这个庞大的群体具有消费潜力、较为强烈的用卡需求,各发卡银行根据学校综合状况等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出了学生信用卡。

所以,与本单位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编人员,视情况可以成为集体办卡的对象,但前提是双方至少存在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信审风险环节

信用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各发卡银行通过风险识别、估测、评价,并在此基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的过程。从宏观角度来讲,一个完善的信用卡风险管理策略应包括明晰的信审策略、稳妥的市场策略、实时的监控策略和有效的催收策略等。在这些策略中,明晰的信审策略是基础。

目前,各发卡银行风险部门大多设立了资信审查、资产管理、风险监控、集中授权四大块。其中,资信审查是催收、监控、授权的基础。因为,只有通过审查发给申请人片卡,才能使它们运作起来。资信审查的质量与效果决定了一家发卡机构持卡人整体质量的好与坏,为今后催收等部门更好的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提供了保证。

信用卡资信审查业务的风险环节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查询客户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采用自动化手段汇集全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不良客户信息建立起来的全行统一信息系统。目前,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建立了客户信息系统,其功能就是为银行审核客户信用状况提供依据,并对不良信用客户再融资进行预警。查询客户信息系统的风险点是申请人存在不良信息记录。控制措施是对于禁入类和关注类客户,均拒绝其继续办卡。

二是查询灰名单记录。查询灰名单记录的风险点是灰名单记录中有申请人记录。控制措施是如果有相关记录,查看拒绝原因和拒绝办卡时效,若超过时效期限的,可继续审核流程;若尚在时效期限内的,则拒绝其继续办卡。

三是查询银联黑名单记录。查询银联黑名单记录的风险点是银联黑名单中有申请人记录。控制措施是如果有记录,则拒绝其继续办卡。

四是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风险点是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控制措施是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原则上拒绝其继续办卡。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集体办卡的客户大多为优良客户,加之办卡对象为员工或直接管理人员,所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资信审查程序,对于预审批发卡、集体办卡等主动营销方式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逐一查询上述四个系统(记录)。

本案例中,发卡机构未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以核实是否为本人申请,且未按照有关集体办卡的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对申请人进行抽查,在实际操作中直接跳过了资信审查环节。虽然学生没有正式走上社会,绝大多数学生也没有与银行发生过信用业务、借贷关系,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的概率较低,信用卡信用额度有限等,但是这其中的风险环节、风险点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反而大大增加了银行的操作风险。

此外,本案例中,发卡机构严重违反了申请人申办信用卡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制度规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C行经办人员在事前未向学生宣传银行信用卡政策、让学生知悉相关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并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学生在申请资料上签名。C行违反规定,在持卡人不知情或未经持卡人操作的情况下,分批将全部卡片办理了启用手续。这些做法都是严重违规的。

启示

近几年,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迅猛,发卡量、交易额等指标持续快速增长,各发卡银行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发卡银行产生的重业务发展、轻合规管理的苗头,本案例就给了各发卡银行一个很好的教训。

集体办卡是快速提高发卡量的有效渠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发卡银行或机构在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的管理的执行方面忽视了风险管理要求,多个环节上违反相关制度规定,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不仅没有提高发卡增量,而且最终还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影响。

各发卡银行、机构,应以此为鉴,认真总结,从加强自身管理入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发卡业务中,要充分重视各类风险管理,坚持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合规建设。坚持量与质并举的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增强内控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信用卡专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切实保障信用卡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要严格控制经营网点的集体办卡受理、发卡权限,对于办卡量超过一定数量的,在初审合格后,报上级行复审并审批。对于违反相关制度、政策的分行、经营网点,应给予相应处罚。应建立信用卡违规操作停牌、复牌责任制度,加强信用卡发卡的内控合规管理。

第7篇

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浪潮环境下,企业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即企业面临的市场开拓、自身财务管理内需建设、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愈发强劲。为此,企业应加强自身财务管理系统中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价值与效益,以此才能使企业价值得到升华,提高自身投资经营内外环境的适应能力与应变能力。文章中基于企业资金管理原则以及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与之出了可行性资金管理实行对策。

关键词资金管理企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行为主体的主要工作职责内容都是与资金、财政业务方面打交道。为此,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与知识经济莅临的年代下,如何能够提高企业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与价值成为了当前企业财政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研究内容之一。一方面,企业资金管理涉及的诸多环节,其中包含企业生产、经营、内部会计行为主体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信息客观分析等多个方面。另一方面,企业认真处理好各个资金管理的工作事项,如加强会计实务处理、正确下达财务决策、做好现金流量分析等也势必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周转盘活能力,使得企业能够创收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企业资金管理的定义概述与管理原则

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主要指财务工作行为主体对企业资金来源渠道与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的客观、正确分析与管理控制等。其中资金管理内容包括资金计划、使用控制、财政监督、以及考核等实务管理工作。对中小企业而言,加强企业资金管理能够提高财务会计实务处理质量与保障会计信息更加真实有效等;对大型企业集团与股份控股公司而言,强化资金管理可使得企业整体财政决策下达的质量与实行成效提高,并能加速公司资金使用的应变能力与适应能力等。

企业资金管理原则:资金管理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能够划清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各项目的运作资金的使用界限,从而保证资金管理有序,避免混合乱用现象发生。一般而言,资金管理实行原则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其一,合法性原则。即资金管理能够遵从国家财政部贯彻的政策与执行文件精神,以及各项财经法规条例与公司规章机制等。其二,合理性原则。资金管理合理性原则主要倾向于资金使用能够合理调度使用资金,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恰当使用企业资本资金。其三,经济适用原则。即资金管理能够满足自身公司所投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与投资成本合理化的经济需求,满足投资产品与所投项目等的使用需求等。其四,统筹管理原则。即企业各责任主体单位能够协调管理,合理分工,从而才能实现资金管理的职责明确分工,满足资金统筹管理需求。

二、当前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投资理财与经营发展过程中,往往本着做足做大与力求发展经营规模能够壮大的思想。但是,如果期间如果与资金打交道的任何业务环节处理出现纰漏,都会势必导致自身内部财务风险与危机隐患形成。为此,企业应重点处理好资金管理表现不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监管执行不力

任何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都会对自身公司制定一套资金使用与管理计划,以正确指导自身公司正规科学使用资金、部署财务决策等。然而,当前不少企业往往表面工作做得很足,而实际财务会计实务处理、相关财务业务处理等不能有效遵循计划规章来进行。如不少企业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指导思想、责任意识上对资金管理重视程度都较低,即资金价值观念非常低。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往往不合理计划使用资金,铺张浪费资源现象尤为严重。另外,不少企业长期计划往往执行不力,大量款项的赊销或资金筹集找不到能够增值投资的出路。所以项目稀缺时造成资金闲置而得不到有效利用,进而制约企业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而企业资金短缺时,又有不少企业财务决策、资金使用计划不能预见长期收支计划的制衡与变现,导致自身实际周转所用的资金难以回笼并不知资金实际使用状况,久而久之落入经营危机困境。

(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随着企业基本管理职能的变革作用深化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企业资金管理难免存在问题。但是不少企业明知问题存在,却视多头开户、投资随意、资金管理混乱现象而不予以重视。同时,不少子公司不能及时向上级反映账户资金使用明细程度,从而造成零散资金难以回笼,对资金管理形成规模化管理很是不利,并逐步丧失资金盘活与投资项目的良机。另外,企业资金使用率低下并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与企业库存占用时间长短、压货堆积也有着重要联系,加之不少企业往来应收账目大量存在,不少账款随着时间推移而成死账等现象的存在,都影响了资金流动,从而也导致资金使用创收地效益难以变现。即资金周转瓶颈由此形成。

(三)财务信息失真程度高、影响财务决策质量

会计信息的真实是评估资金管理与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衡量依据。然而,部分企业相关责任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常常存在误报会计信息、虚增会计核算信息账面价值的现象,从而直接导致项目汇总账面利润增高的现象,而实则是应收账款久居不下与虚无资产大量衍生。另外,企业财务部门会计行为主体的专业技能、从业素质、职业判断能力都会造成工作失误、信息凭证失真程度难以保证的客观存在现象发生即综合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严重影响了财务决策质量。三、强化企业资金管理的实行举措

(一)正确处理好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矛盾问题

众所周知,高收益伴随的同时也会面对高经营风险。而随着国家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增加,不少银行金融组织机构为了吸引企业在理财产品上投资,不少银行已根据产品特点调高了收益率,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更高的市场风险。另外,如黄金、股票、基本、债券等非银行投资产品也提高了收益率。为此,企业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要注意机会成本与理财风险伴随局面,并对此高度重视。而在内部资金管理体系结构健全方面,也要根据实际经营现状去做出近期计划与长期资金管理使用计划等,即既要解决好外部因素的风险收益矛盾问题,还要加强内部资金使用计划部署,做到内外协调管理,以此才能逐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分析好投资对象

企业发展,必须重点分析投资项目的所在价值,或者能够客观评估项目投资理财产品的实际价值含量。也就是说,企业投资对象的最终收益成果往往与市场需求程度有关。为此对于投资项目本身,要科学预测并评估项目的未来机会成本是否能够变现出最终可观的经营效益,并结合影响资金使用的因素对现金流量进行客观分析,保障使用资金能够时时处于盘活状态;对于理财产品的投资,则要认真分析好汇率、利率及其他指标等,从而才能在加强业务操作技巧的基础上,保持基本收益,而不至于冒着较大经营风险去赚蝇头小利。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营造健康治理结构

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基准要素往往要求企业能够具备“产权清晰、法人代表具备明确地位、投资人责任明确化、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化、规章管理机制规范化”等特征。从而才能在结合各种客观因素的基础上,使会计人员自觉遵循相应规章机制,保证会计资料、信息等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可靠性,进而营造出健康的会计内控实施环境与明确出管理制度治理结构,保障资金管理所需财务信息的质量,以此才能真正意义上的灵活运用往来资金,处理好债务结算、以货抵债等的财务信息不真实现象与人为逾矩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结语

总之,强化企业资金管理工作进程是一项系统工作,并且需要能够长久坚持正规管理,做好现金流量分析与正确下达财务决策等。以此才能避免虚假会计信息、错误选择投资理财产品、不正规项目投资、以及人为舞弊逾矩行为的发生,逐步提高财务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与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丽萍,姚晓霞,郝雯雯,宋燕.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模式及财务公司功能的整合.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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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敬军.对企业财务管理中资金管理的探讨.财经界(学术版).2010(06).

第8篇

并购贷款就是用于并购目的发放的银行贷款。在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并购市场不规范、资本市场发展有限的情况下,并购贷款的风险之高显而易见。

近来,“并购贷款”一词频频出现在最高级别的政策文件中。

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11月9日,在“扩内需、保增长”十项刺激经济的政策中,国务院再次提及并购贷款。

12月3日,国务院最新公布的九大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中,作为支持企业创新融资措施,并购贷款第三次被提及。

“作为金融支持经济系列政策之一,并购贷款很快将会率先出台。”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透露。《财经》记者亦采访获悉,由银监会起草的并购贷款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已经通过主席办公会,不日将正式。

接近决策层面的知情人士亦透露,12月3日的国务院会议否定了原计划推出股本权益性贷款(下称股本贷款)。“力保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这一细节说明,政策当局对并购贷款风险已有认识。事实上,对于这次获得解禁的并购贷款,银行业界喜忧参半。

并购贷款,乃至杠杆收购、过桥贷款等这些在并购案中耳熟能详,以往却只出现在国际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就此引入中国,势必推动并购风起云涌,但这必然是对银行业界和监管者创新能力和风险监管能力的一次洗礼。

“并购贷款放行有利于促进资源整合,但亦面临不少风险。”山东省银监局局长周忠民对《财经》记者表示。

并购贷款解禁

所谓并购贷款,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并购目的发放的银行贷款。路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瑾认为,在原来的政策条件下,并购贷款是,而国外并购活动中常见的杠杆收购、过桥贷款在中国也难以操作。如果并购贷款放行,意味着此类金融工具也有可能被引入中国市场。

所谓杠杆收购多用于并购活动,更多是从收购方角度描述并购的融资安排,其实质和并购贷款类似。而过桥贷款不限于并购活动,但却是并购中经常用到的短期贷款形式。

在中国既往的银行业法规框架中,银行信贷资金都被禁足企业兼并收购。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明确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而所谓股本权益性投资,则涵盖了并购贷款。

当时《贷款通则》也为特例预留了空间,表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据《财经》记者了解,实际操作中,国有商业银行发放并购贷款需向银监会“一事一报”,经特批后才能放行;借款人仅限于政府投资公司或拥有财务公司的大型集团。由于涉及到股本投资,监管部门审批非常谨慎,多年来少有特批。

不受《贷款通则》约束的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发放并购贷款,但也多用于央企的海外并购。以国开行为例,曾多次对进行海外并购的央企给予贷款支持,如中铝收购矿业巨头力拓股权、中冶收购巴基斯坦杜达铅锌矿等。

近十年间,并购贷款难以破冰,究其原因,一是历史上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的股本贷款曾遗留大量坏账,至今令人心有余悸;二是和普通的项目贷款有明确的还款来源不同,并购贷款需要对收购方和被收购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比较高层次的分析,涉及对企业债务成本的统一安排,以及对融资工具的熟练应用和转换,这无论对银行、并购双方或资本市场而言,都提出较高要求;三是普通贷款尚且解决不了被挪用的问题,并购贷款则因操作过程复杂,更容易被挪用。

因此,在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并购市场不规范、资本市场发展有限的情况下,并购贷款的风险之高显而易见。

然而,时过境迁,当下中国的银行业改革已有成效,主要银行均已上市,财务实力和风险管理水平都有相当的提高。目前的宏观环境下,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中资企业海外并购的现实需求,亦不断催生对并购贷款早日解禁的期盼。“并购贷款的放开,势必增加并购业务的活跃度。”山东省银监局局长周忠明说。

形格势禁之下,并购贷款解禁条件已经趋于成熟。

最终政策出台的触发点来自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的配套政策。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汶川灾后重建的国务院21号文中首次提及,灾后重建中“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此后,在步步推出的经济刺激方案中,并购贷款被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支持经济的政策被确定下来。

知情人士表示,此项政策最早由央行提议,经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三方达成共识。关于并购贷款立规问题,此前央行金融市场司曾表示关切,之后转由银监会负责起草监管指导性文件。

风险来自何方

并购贷款历史上虽一直被禁止,但实际操作中,银行贷款被挪用去作股权收购之用的却比比皆是。

比如,早在2003年初,一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曾对德隆集团在多家银行的巨额贷款有一份内部报告,认为德隆集团存在明显的将贷款挪用做股权投资,存在所谓短贷长投等问题,认为存在比较大的风险,但最终该行并未真正提前对德隆采取行动。包括当时的监管部门,亦对德隆的举动早有察觉、热议,也仅作壁上观。至最终德隆崩盘之际,各银行对“德隆系”的贷款近200亿元。

究其原因,是过去中国的银行业或监管部门均是合规性管理而非实质性管理,即只要有关机构在表面上做足功夫,符合贷款或监管的诸多书面条件,银行即选择放款,监管也不追究。

这一特点现在有多大改进?无人能回答。只能说,银行目前改进了风险管理、责任到人,采用以风险为基准的贷款分类办法,或许为提高风险管理提供了体制上的条件。而监管当局自银监会成立后也更注意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在合规管理上逐步提升。

面对即将开闸的并购贷款,中资银行业的审批规范和风险内控却基本是一张白纸。“对这项新业务,各家银行都无这方面的风险管理经验。”一位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承认。

当下,监管部门首先解决的是并购贷款的规范标准。据《财经》记者获知,并购贷款业务指引已经在银监会主席办公会获得通过,不日即将。但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强调,这只属于监管指导性文件,以规范为主,而不是法规文件,并称将力促各家大行就并购贷款各自制定内部管理办法。

受访的多位银行业人士均表示,与普通贷款相比,并购贷款属于高风险业务,而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识别并购交易和股权的真实性。

“要识别交易的真假,防止欺诈,对银行而言是不小的风险。在经济形势处于某个极端时期的情况下,欺诈发生的概率更高。”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如是说。

“借款人要对并购方和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说明,借款人不得以信托、代持或者其他方式规避一些监管规定。如果借款人和并购企业是一个实际控制人,监管银行要求披露实际控制人,以降低并购融资的风险。”监管部门内部人士说,“监管部门不否定关联交易,但要排斥非法的关联交易。”

交易真实性和股权真实性得以甄别后,并购贷款的下一层风险就来自于并购本身是否成功。按照国际咨询公司麦肯锡的统计,60%以上的并购案例最终在财务上都告失败。那么银行又有何手段和方法来保证并购贷款的安全?

“首先并购贷款会要求收购方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并购贷款支持股权收购,从普通商业逻辑上来讲,更有可能的抵押物是股权,这就存在新的潜在风险。”路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瑾认为。

此次被决策层认为风险较难控制,暂时被搁置的是股本贷款。监管部门本有计划用新的股本贷款办法涵盖并购贷款,并代替《贷款通则》中对股本贷款的禁止。事实上,并购贷款只是股本贷款的一种,两者的风险也有类似之处。

山东省银监局局长周忠民对《财经》记者表示,股本贷款理论上需要将股权质押,一旦企业出现违约,银行就会被动持有企业的股权。这首先和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能投资实业有悖。同时,国内的股权市场尚不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尚且存在困难,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就更加举步维艰,如果用股权质押,银行的风险成本比较高。

据此,一位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银行进行并购贷款发放时,应采取以工厂、土地或固定资产作为抵押。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并购贷款事实上是并购行动背后涉及的多重融资安排,如在并购完成后可以发行债券、或资产证券化的形式置换贷款。而中国的现实挑战是一方面资本市场不够发达、效率有限,另一方面是近年来刚刚成立的商业银行的投行部门是否充分具备了这样的能力。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并购贷款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丰富了银行产品,但关键还是看银行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需量力而行,但不必因噎废食”。

谁能食得头啖汤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私募股权基金(PE)将无缘并购贷款。

PE并购规模通常较大,所以通常由银团来共担风险。在美国比较成熟的市场上有银团贷款、高收益债券等杠杆融资形式,但亚洲市场则主要以银团贷款为主。而贷款的风险与杠杆融资的比例直接相关,次贷危机之后PE杠杆融资比例已有所下降。

一位PE界资深人士认为,“中国允许做并购贷款是好事,可以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因为PE投入一定的资本金,假使PE占40%,银团贷款占60%,这个负债结构和企业贷款是一样的,对银行来讲并没有更高的风险,而且PE做过尽职调查,筛选过的企业风险更低。”

尽管如此,一位银行监管专家仍认为,对PE发放并购贷款风险依然不容小觑。其缘由就在于,PE和银行的风险偏好无法匹配。

“银行贷款投放,可以借助于PE的评估,对某个项目会比较专业,看得比较长远。但这两者之间如何结合,还是有难度。”该人士说。

PE和银行贷款的收益率也不相同。“PE比如一年做了十个项目,哪怕只要有一两个项目成功上市,收益率足够高,哪怕还有一两个项目投资失败也许也能弥补。这和银行只靠收息不一样,利率有限,能承担的风险也有限。”

当然,更多的并购业人士仍对此政策表示衷心的欢迎,“哪怕只是开半扇门,也是好事。”一位资深并购业界人士说。

尽管业界对并购贷款翘首企盼,但据《财经》记者了解,银监会即将出台的“指引”虽然打开了股权融资通道,但短期内并购应用范围有局限,最有可能的是集中用于大型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而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兼并重组所需并购贷款,却要“谨慎发放”。

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当前国内经济正处于调整时期,对企业而言,“没规模的要有规模,不经济的要经济”,浪费资源的要向资源节约型转变,这个过程需要并购贷款的支持,但绝不是以此来解决上大项目的问题。

但不止一位国内并购业专业人士表示了另一层担忧。目前宏观经济环境的确是并购的好时机,不乏一些行业龙头公司在上一轮景气中积累了相当充裕的资金,准备利用眼下的机会大举收购、完成产业整合。然而,如果国有企业挟政府推动和银行并购贷款之双重支持,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打乱已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对私营经济有明显的挤出效应。

“虽然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控制银行贷款的风险,但如果并购贷款只给国有企业,那还不如不推。因为这样对产业结构反而可能是逆向调整。”上海隆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中余表示。■

银监会关于并购贷款管理办法指引要点

* 就准入条件而言,能够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银行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以上;在银监会监管评级中应达到二级以上,三年内没有重大违规事件,此外,管理办法也对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划定了不良资产的底线。

* 为防止贷款挪用,银监会将按照受益人直接收款原则改革贷款支付方式,即为借款人设立回款账户,以用以归还贷款。如果借款人从并购目标企业获得现金分红和其他现金流,应当及时足额打入回款账户,且在还本付息日以及之前一定日期内,要求余额不得低于借款人当期还本付息金额。

* 为了进一步保护作为债权人银行的利益,要求借款人做出一些承诺性规定,如目标企业未来产生的新债务;对外担保、资本性支出、资产出售前需征得银行的同意;目标企业经营范围如果做出实质性改变也需征得银行的同意。如果并购方改变对目标企业绝对控股和实际控股的地位,之前也应当获得商业银行的同意。

* 为了确认交易主体的资格,银行在发放并购贷款之前,仔细考察并购利用目标企业或者目标企业的资产,为并购提供担保是否履行法定程序;若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是否遵从证监会的监管程序和法规;若是管理层收购,则需考察定价依据、并购资金的来源、融资安排和支付方式以及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违规的情形;并购双方必须有一定的行业关联;并购贷款金额不应超过并购股权对价比例。

* 为控制风险,银行需对并购完成的目标企业以及并购方未来的现金流予以关注,并对目标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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