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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能老人的护理及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27 10:25:4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对失能老人的护理及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对失能老人的护理及管理

第1篇

    因此,实现“科学养老、智能护理”的新模式,吸取国内外优秀的现代化护理理念,引领人类护理方式的更新和转变,使所有失能、半失能老人尊严生活,成为一个首要的目标。

    一、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及养老护理行业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达1900多万人。预计到2015年,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将达到2400多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是养老护理行业的重中之重,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l、传统的照护模式面临严峻挑战长期以来,护理行业定位于传统的照护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模式已难适应现代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需求。其理念落后、设施陈旧、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低,面临着科学照护新模式的严峻挑战。

    2、特殊照护成为难中之难在对失能、半失能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照护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长期困扰着护理行业:术后康复期的老人,身体挪动的疼痛如何尽可能避免;长久卧床的老人,裤疮和泌尿系统感染如何防治;护理人员和老人的家属,如何协调配合,达到轻松高效护理与老人身心痊愈的双赢;照护的设施和环境,如何能使老人心情舒畅、尊严生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先进的照护设施拥有很大的需求当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对护理行业的重视,先进的照护设施日渐增多,从外观形状结构的改变,到护理功能细节的改善,都在尝试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实际护理需求。护理行业更是争相汲取现代化护理理念,引用先进设施,提高专业化素质。

    二、创建“和谐照护工程”,推广智能化照护设施

    “和谐照护工程”是依据现代化护理理念,对护理行业作出的重大前景规划,旨在用先进的智能照护设施、现代化照护服务,让失能、半失能老人进入智能化管理照护时代。

    由民政部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研制、河南省好佳老年服务中心生产,安徽省好佳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好佳智能型全自动护理床,就是“和谐照护工程”首推的智能化护理系列产品,已获得相关系列的国家专利证书。

    这种全自动护理床具备多种特殊功能:智能大小便功能,全天24小时自动监护老人大小便,自动将大小便收集到接便器内,并及时告知医护人员;自动清洗功能,自动完成接便器的清洗工作;翻身护理监护功能,自动告知翻身护理情况;尿滴淋功能,针对患有尿滴淋病症的老人进行特殊护理;还具有自动背起、坐起、腿部折起、防止肌肉萎缩等功能,并配有高强度护栏对患者进行安全防护;同时,每张床位都可以和“智能型电脑自动护理床监护站”联接,进行集中护理服务管理。

    实践证明,在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过程中,使用这种全自动护理床,避免了患者泌尿系统的感染,实现了褥疮发生率为零;减轻了术后患者的疼痛,促进了其身体的早日康复;实现了护理人员高标准、高质量轻松护理;护理环境洁净,老人身心健康,护理工作得到众多家属的一致好评。

    因此,好佳智能型全自动护理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新闻媒体也争相报道,对其人文关怀和科技创新尤为关注。

第2篇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平衡;总费用

1 需求模型的建立以及变量的选取

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预测模型主要有微观仿真模型和宏观仿真模型。由于国内尚未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南京市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调查也缺乏可靠的数据,再加上本文的预测期较长,故本文采用宏观仿真模型建立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测算模型:TC=S*H*C(1)

其中,TC表示总的护理成本;i表示护理等级;m表示护理模式(家庭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Sij表示第j年等级为i的失能老年人数;Him表示等级为i的失能老人选择m护理模式的利用率;Cim为等级为i的m护理模式的成本费用。

本研究基于以下几个假设: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为社会保险性质;实行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模式;给付人群为65岁及以上的失能老人;不同年龄组老年人失能率在预测期内不发生变化;预测期内,护理成本的年均增长率为5%。

(1) 南京市未来失能老年人口的预测

通过南京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南京市历年统计年鉴以及历年人口发展报告的数据,预测了南京市2015-2026年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再结合德、日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评估标准,将南京市失能老人的失能等级划分为三级,并利用CLHLS2008年调查的数据以及南京市"六普"数据确定南京市老年人的失能率。最后得出南京市2015-2026年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口规模。

(2) 失能老人对不同护理模式的需求量

本文引用德国2011年不同护理模式利用率的数据,得到南京市2015-2026年失能老人对不同护理模式的需求量。 (3) 不同模式的护理成本

3.1 家庭/社区护理成本

家庭护理是失能老人选择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一般包括个人生活照顾、护理保健服务和医疗护理。家庭护理成本包括由人力成本、材料费用、和其他开支构成的直接成本,以及因护理老人而产生的家属误工费等间接成本。如果考虑到无形成本,还包括家属的心理成本。人力成本主要是专业医护人员提供正规护理服务的人力费用以及提供日常照料服务的家属或者雇佣保姆的人力费用。

社区护理是充分利用所在社区内的各种资源,为失能老人提供日常照顾、医疗保健服务。由于家庭护理和社区护理在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提供上都是来自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生活的照顾大部分都是由家属或者家政人员提供。因此,本文假设处于相同失能等级条件下,家庭护理和社区护理所产生的护理成本处于同等水平,长期护理保险对这两种护理模式的给付水平也相同。

刘锦丹(2010)2009年对上海市区家庭护理13项护理操作项目中的人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管理成本、教育成本和交通成本等六个模块进行了核算,得到的结果显示人力成本在各个服务成本中大约占56%-90.72%。换而言之,家庭护理成本约是人力成本的1.10-1.79倍。

本文取其平均值,假设家庭护理成本是人力成本的1.45倍。

宋占军等(2012)在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进行测算时,通过对护理人员服务产能的假设,间接测算出我国长期护理的需求总费用。本文也借用此方法对家庭/社区护理成本进行间接的测算。德国2009年长期护理保险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底,德国接受家庭护理的失能人员有153748名,提供家庭护理的工作人员有268891名,也就是说平均每位护理人员要向5.72位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对于家庭/社区护理,本文假设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人员(包括正规和非正规):在失能等级为1时,可对8名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在失能等级为2时,可对4名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失能等级为3时,护理的失能老人为2名。据《南京市2013年统计年鉴》显示,2012年南京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年平均工资为41835元。再加上前文家庭护理成本是人力成本的1.45倍,以及护理人员服务产能的假设。我们可以得出家庭/社区护理成本。

家庭/社区护理月均成本按失能等级高低依次为632元/月、1264元/月、2528元/月

3.2 机构护理成本

机构护理是失能老人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住进福利性或者营利性的老年机构接受长期护理服务。

由于本文对失能等级的划分与德国类似,机构护理的给付时间可参照德国的给付标准,即失能等级1为1.5h,失能等级2为3h,失能等级3为5h。通过对深圳市某医院住院患者进行问卷调查,运用项目成本核算法对各等级护理服务项目进行了成本核算,结果显示,等级1的护理成本是人力成本的2.14倍,等级2为1.89倍,等级3为1.78倍。本文引用这一数据,再加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年均工资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到不同失能等级的机构护理成本。

计算公式为:各失能等级月均机构护理成本=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小时工资*护理给付时间*人力成本系数*30。机构护理月均成本按失能等级高低依次为1400元/月、2472元/月、3880元/月。

2 测算结果

综合上文建立的模型以及各变量的阐述,我们可以得到2015-2026年南京市长期护理的需求总费用。

3 基本结论

第一,南京市作为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潜在着巨大的失能风险,据本文预测,2015年南京市将有11.13万失能老人,到2026年将达到15.94万人。而高额的护理成本给有失能老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本文通过对不同模式护理成本的测算,得到家庭/社区护理月均成本按失能等级高低依次为632元/月、1264元/月、2528元/月,机构护理月均成本按失能等级高低依次为1400元/月、2472元/月、3880元/月。为了保障失能老人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护理服务,南京市开办长期护理保险是势在必行。

第二,本文预测到2015年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需求总成本为22.77亿元,到2026年上升为47.50亿元。若完全由政府承担这笔费用,无疑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并影响其他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若走商业保险的道路,完全由个人和家庭来承担费用,显然不符合"广覆盖"的原则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初衷;所以,南京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应该是充分体现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的社会保险性质。

参考文献:

[1]陈蕾.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2。

第3篇

失能老人问题是近年来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也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暴露较晚、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失能老人无论选择何种照护方式最终都依赖于资金的解决,而单靠公共财政支持和家庭支撑都难以达到对失能老人的照护,建立长期照护保险是突破失能老人照护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为此,课题组针对“珠海市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展开调查,并试图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如何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以应对珠海市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对策和思路。

长期照护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是慢性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护理,对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长期照护的基本特征是“非医”性,是稳定和恢复没有治疗价值的功能,介于家政护理和医疗护理之间,最大的特点是持续性、长期性、完整性和专业性。

一、珠海市建立长期照护保险的必要性

(一)未备先老矛盾凸显

珠海市已于201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珠海市老龄委的数据,截至2013年12月,珠海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2.56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1.59%。其中,珠海市失能老人约为10 550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8.4%。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四化”加快发展的特征明显。珠海市自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以来,人口结构从年轻化迅速走向老化,在经济尚不够发达时提前进入老龄社会,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滞后于养老服务需求,各种矛盾凸显并交织,可谓“未备先老”。

(二)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据卫生部一项调查统计显示,老年人慢性病的患病率高达71.4%,患病的老人需要长期的医疗护理或日常生活护理,由此导致老年护理需求急剧增加。与此同时,家庭照料失能老人的功能空前弱化。首先是“四二一”的超小型家庭结构逐渐增多。一对年轻子女在赡养多位老人的同时,一旦有一位老人失能,主要照料者可能心力交瘁,甚至积劳成疾。其次是空巢家庭环境的挑战。珠海市农村老人空巢率约占40%,城市老人实际空巢率更高于农村。再次是照护能力严重不足。家庭成员在护理失能老人中将会面临24小时的守护考验、相对专业的技能考验以及长年累月持续不断的耐性考验,这些对于任何家庭都是异常艰难的考验。因此,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将成为一个可以预见、不得不解决的常态社会问题存在。

目前,珠海市共有24家养老机构,床位总数2832张,平均每千名老人近23张床位。除用于供养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对象外,能提供给社会老人的床位不超过1000张,与失能老人的比例为1:6。同时,护理型养老机构严重匮乏。公办养老机构定位于供养“五保”、“三无”老人,而民办养老机构由于投入不足,普遍没有专业护理设备。同时,支持居家照护的服务体系也不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窄,且不具备护理功能。

(三)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支付能力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珠海市失能老人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五多”:高龄多、女性多、丧偶多、疾病多、低收入家庭多。这其中,失能老人对生活照护不满意的占61.4%,期望得到政府救济、补助的占87.1%,反映出多数失能老人的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家庭支持失能老人的财力十分有限。

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仍较低。2015年,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增加到月平均2200多元,但对老年服务机构调查的结果表明,即使仅以成本核算,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费用每月也需要3000~5000元。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仍为“自食其力”或子女接济,在调查的214名失能老人中,人均月收入为1540.10元,低收入者占26%,相当一部分农村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除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外,目前珠海市尚未有针对失能老人的其他有效保障举措。失能老人的支付能力严重不足,导致潜在需求不能转变为有效需求,造成了珠海市养老服务领域的怪圈:一方面,潜在的养老服务需求使民政部门不断增加养老机构的床位;另一方面,有效需求不足则使养老机构的床位难以得到充分利用。

(四)现有的保险体系缺乏长期照护保障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重点针对疾病治疗的费用补偿,而对疾病发生之前积极预防和疾病发生之后老年的护理、康复、照顾等重视提高生命质量的险种却鲜有涉及;社会医疗保险明确指出不予支付特别护理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性项目;普通的商业保险只能保障部分疾病和门诊费用,虽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出类似于长期照护的保险项目,但高昂的投保费用使普通家庭难以承担。因此,尽快建立长期照护保险,才能在治疗和照料之间、在征服疾病和提高生命质量中找到平衡,弥补现有保险体系的缺陷和不足。

二、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实践经验及借鉴

由于我国的照护需求与医疗需求没有清晰边界,在没有建立长期照护保险的情况下,失能老人很容易以疾病治疗的方式住院治疗,造成过渡医疗的同时占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不仅给家庭增加了陪护压力,而且给医疗保险基金带来了支付压力。发达国家之所以将长期照护保险从医疗保险中分离出来,正是基于降低长期照护边际成本的考虑。

(一)国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模式比较

从世界范围来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保险型模式。采取自愿参加的方式,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购买长期照护的服务和产品,在年老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长期照护服务或因接受长期照护而产生费用的给付。

第二,以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型模式。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与其医疗保险制度相配套,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的参加者相应参加不同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其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覆盖了全民。日本还配套设置了护理救助制度,低收入群体以及无法加入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群体的长期照护服务费用基本由护理救助制度提供。

第三,以瑞典等北欧诸国为代表的福利型模式。瑞典以老人的需求为导向,其照护费用80%以上来源于税收,还有部分费用来自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只有很少比例的照护费用来源于个人缴费,收费的比例只占所有费用的4%左右。

综上,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不同的社会保障理念使然。

(二)国内的探索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或多或少地对需要长期照护的人群提供了服务,比如民政系统对部分孤残人员,残联对部分残疾人士,工伤保险对伤残职工,医疗保险对失能患者等服务,但这些服务分散、有巨大漏缺。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和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长期照护已经成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的问题凸现出来。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积极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迫于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现实压力,山东省青岛市、安徽省合肥市、黑龙江省等地已经开始探索,这是我国长期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从学术探讨到政策实践的重要标志,也为开展全国性政策研究提供了实践模型。

2012年7月,青岛市率先推出《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正式实施细则,填补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空白。截至2015年1月,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已惠及参保失能老人2.5万余名,帮助6000多名老人走完了生命最后旅程。其基本模式是:护理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根据参保人的不同情况,主要有三种护理方式:一是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二是居家接受医疗护理;三是入住二、三级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护理保险试行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另行缴费,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护理保险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适时调整。

2013年7月,合肥市公布了《合肥市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政府出资为五保老人购买商业护理保险,以缓解五保老人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经济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关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我国仅有少数保险公司开设这一险种,包括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以及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包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等。

(三)启示

老年人对长期照护的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它在老年服务业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因此,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应对老龄化的最重要举措,可以从制度上解决失能老年人的医护和生活保障,让失能老人更有质量和尊严地生活。

自2005年中国商保公司推出第一款长期照护产品至今,购买者寥寥无几,其根本原因是保费高而一般百姓承受不起。同时,商保公司为规避风险,对参保者的健康状况严格筛查,病重者或已失能者都会被拒之门外。另外,居民的保险意识普遍薄弱,所以,单纯靠商业保险解决老年照护问题远远不够。

能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和福利政策来解决老年照护问题?珠海市的财政状况远不能跟北欧等高福利国家地区相比,因此长期照护难题也不可能单靠政府财政来解决。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借鉴德国、日本等国经验,建立低成本、强制性的社会长期照护保险。同时,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和扶持商业照护保险的发展,形成多层次的老年照护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的优势在于,普遍性和保障性可以为更多有照护需求的民众提供低成本的基本保障;强制性能够将保险意识薄弱的民众也纳入保障范围;非营利性可以降低基金筹集的成本,提高使用效率。扶持发展商业照护保险则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照护需求,有效节省政府资源,使其集中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三、探索建立珠海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的对策和思路

珠海市作为“中国最宜居城市”、“2014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对失能老人进行持续有效照护,是文明幸福城市的有力体现。解决珠海市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从建立长期照护资金保障体系、多层次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等多方面入手,形成积极的应对机制,努力构建符合珠海市市情的长期照护保障服务体系。

(一)尽快建立长期照护保险资金保障体系

1.构建灵活的资金筹集机制

长期护理费用支出规模庞大,单纯依赖个人力量会造成市场失灵,而单靠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会造成珠海市财政收支困难。因此,珠海市应建立长期护理费用的多渠道融资机制,整合行政、从业者及社会资源,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主体分担。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2.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专项基金

明确政府的筹资责任,可学习借鉴青岛市的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独立于医疗保险之外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统筹建立失能老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将现政府有关部门用于长期照护的相关费用,包括社保、民政、残联、卫计等,统筹形成专项失能照护基金。财政资源应优先支持最需要帮助的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设计不同等级的照护服务补贴标准。

(二)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1.落实“以居家护理为基础”

从筹资上鼓励对居家服务的利用,对家庭护理员和失能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培训,并采取支持性政策鼓励和支持家庭成员护理老人。

2.大力推动社区照护的功能创新

将老年人社区照护体系建设作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密切协调民政、财政、卫生等各个部门,加大扶持力度。结合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好功能齐全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构建完善的老年照护支持网络。

3.凸显护理型老人照护机构的专业优势

作为“补充”的机构养老,应突出其护理重症失能老人的医疗和专业服务优势。强化养老设施建设管理效益和质量,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调整公办乡镇福利院功能定位,按照护理型养老要求进行改造和运营;同时加大对照料失能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普通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护理型失能老人养护服务业务,给予不低于民营养老机构同等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4.加强照护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

借助珠海市多层次、丰富的教育资源,在高等护理教育中开办社区护理专业,增加护理专业在高考招生中的指标,培养高层次社区护理人才;将珠海市卫生学校发展成社区护理培训中心,让学生在中专毕业的基础上继续培训1~2年,直接获得社区护理执业大专证书;以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为依托,以全科医学教育为形式,培养医院内一大批大龄中年护士和热爱社区护理的护士,使她们尽快成为社区护理的骨干。合理规划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案,为构建长期照护体系储备和输送人力资源。

第4篇

据测算失能老人超14万

据悉,为了解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生活照料和护理的基本情况以及照顾者的状况,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天津市老龄办与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合作进行了“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调查涉及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区县,42个街镇,142个社区(村),880名失能老人。

根据样本结果,可估算本市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6.65%。可计算出,到2019年底本市失能老年人总数约为14.33万人,且农村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城市失能老人。按本次调查测算的失能老人占老年人的比例6.65%计算,到2020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17.09万人;到2030年,将有失能老人21.48万人;到2050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22.34万人。

重度失能者占36.82%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本次调查对象界定的失能老年人是指年龄在60岁及以上,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日常活动必须由他人协助或者完全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调查结果显示,轻度失能老人占总样本的47.79%,中度失能老人占15.38%,重度失能老人占36.82%。平均失能时长为7.37年。其中5-2019年的最多,占25.98%,其次为10-20年,占19.55%。通常随着年龄的增加失能程度有所加强;女性老人略多于男性;城镇的重度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农村,轻度和中度失能老人的比例则低于农村。

受访老人中患高血压的比例最高,达到61.66%;其次是心脏病/冠心病,也已过半数(51.45%);位列第三位的是脑血管病(含中风),占49.18%;另外患糖尿病、颈/腰椎病、关节炎、青光眼/白内障、骨质疏松及耳聋的老人比例也较高,分别占20%-30%左右。

九成失能老人不愿去养老院

被调查老人中,93.59%的不愿意住养老机构,而他们的子女也不愿意送老人去养老机构,怕被周围人认为“不孝顺”。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低,决定了其不可能支付太多费用入住养老机构。

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近一半老年人只能支付每月1000元的费用。而以某国办养老院收费标准为例,失能老人每人每天护理费45-90元、床位费26-150(8人间、4人间、2人间、单间收费不一),伙食费19元,按失能老人最低护理标准45元/天、8人间计算,一位失能老人每月所需最低费用为2700元。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收住一位失能老人的费用一般在4000-4500元。这与失能老人所能承担的费用差距较大。

部分受访老人表示自己生活比较困难,需要子女或亲属经济上的资助。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购买一些保险保障服务或是养老服务、保健品等,对自身健康方面的“投资”很少。

照顾者平均年龄59.47岁

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53.22%,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35.44%。

58.79%的受访老人表示就医不太方便,24.4%的老人说一般,16.81%的老人表示就医方便。有3.42%的老人去年使用过家庭病床服务。

受访老人2019年上半年用于医疗方面的平均支出为11368.46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248.1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53.47元,子女或亲属平均支付了1784.20元,自己平均支付了3569.05元,商业医疗平均保险支付了5.06元,医疗救助平均支付了9.71元,其他来源平均支付了247.54元。

《报告》显示,86.1%的失能老人由配偶、子女或亲属照顾。而失能老人的照顾者,平均年龄达到了59.47岁。照顾者每天照料老人的时间达12小时以上的比例最高,占到71.75%,有82%的照顾者表示每周照顾老人时间多于5天。受访照顾者中,40.35%的人会经常性出现“身体疲倦、睡眠不足、体力无法负荷”等身体不适症状;37.58%的人会偶尔出现身体不适。

居家养老要进行多项改革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在家庭规模小型化,尤其是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以后,家庭急需社会提供有效的支持。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社会力量、政府共同构建积极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来破题化解。

第5篇

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业务”,同时要求“老龄工作机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

国内第一家养老护理保险公司已于近日启动筹备,各地关于养老护理险的探索已经起步。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人们可为长寿的人生增加一层保障。

一人失能,全家“沦陷”

年轻力壮时很难预想到,年纪大了虽然还能行动却需要随时有人照护的情况。大多数人也无法预测,自己会不会被疾病击倒,成为下一个需要长期看护的人。然而越来越多的数据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及早未雨绸缪。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失能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失能老年人口超过1000万的国家。2007年底,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口为1350万,几乎相当于3个挪威的总人口。如果加上生活半自理老年人,大约3500万人,几乎相当于5个瑞士的总人口。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失能老年人口将达到2185万人,比2007年增长61%;2051年人口老龄化高峰将达到3850万人,是2006年失能老年总人口的约3倍,比2005年加拿大全国的总人口还多出600万人。未来的挑战已成定局。

谈起失能老人的护理,很多人都感到喘不过气来的压力。家住北京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母亲4年前因脑萎缩变得神志不清,由于丈夫和兄长都有工作,于是她提前退休在家全力照顾母亲。

“母亲脾气变得古怪,经常无缘无故吵闹,作息时间不规律,尤其晚上精神头特别足,要24小时守着她,除了做饭、上厕所,几乎寸步不离。丈夫和孩子只能周末替换我,一家人没有了自己的生活空间。”照顾失智的母亲让李女士觉得有些吃不消。

即使如此,专业护理知识的缺乏仍旧让她护理起来力不从心,且效果欠佳。无奈之下,李女士想让母亲住进养老机构,但是寻找接收机构的过程却让她接连受挫。业内人士称,养老机构不愿意接收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跟不上是重要原因。由于护理失能老人的工作量和难度大,对护理员的要求更高,专业护理人员的不足成为难题。加上失能老人特别容易出现意外,更让大多数养老机构避之唯恐不及。

十年护理费能买一栋房

即使能把失能老人送进护理机构,仍需要准备一笔不菲的费用。据业内人士介绍,对失能老人的照顾分为一般养护与需卧床的长期照护。目前城市的护理机构的床位费、照顾费用普遍在2000元以上,以10年为例就达24万。

一些使用频率很高的耗材,则是另一项很沉重的负担。有些使用呼吸机的失能老人,需额外支出氧气费,有的机构氧气费以小时计收,一个月光是氧气费就几千元。有些失能老人需要定时抽痰照护,抽痰管使用一次就得抛弃,抽痰频率因人而异,如果每天抽痰5次,一个月就需要150次。成人尿布需求也很可观,尿片通常每3小时换用一片,一天约需6~8片,若以每片2元计算,一个月则约支出1000~3000元。此外置放鼻胃管的被照护者,还会产生营养补充品费用,每月也要近千元。这些额外支出保守估计一个月至少得花5000多元。

有一位因脑中风致下半身无法行动的老人入住失能护理院时70多岁,现在已经近90岁了,因为照顾得当,还能够不靠鼻胃管自己进食。可他的女儿说,父亲依靠养老机构照顾十几年,花费可以买一栋小别墅了。

庞大老年人口存在的失能风险,对老龄服务特别是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提出了急迫要求。可是中国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即便就城市来看,失能老年人只有退休金、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制度,长期照料服务费用的制度安排几乎是空白。

护理保险应纳入养老体系

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失能老人群体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日前,经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同意,国内第一家养老护理保险公司已于近日启动筹备。

据负责筹备事宜的王先生透露,这是向中国保监会提出成立国内第一家以老年护理保险为主营业务的寿险公司,得到充分肯定。他介绍,公司名称暂定为:“中华养老护理保险股份公司”,最终名称以保监会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名称为准。现在已有不少单位愿意参与筹备工作,作为公司发起人,“预计在今年8月份向中国保监会正式提出申报。”

鉴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和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客观需求,我国多个地区已经开始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和长期照护保险。

上海市在2012年开始试点对经评估达到护理需求等级及独居的老人实行老年护理服务医保补贴制度,并探索建立以社会保险为基础、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为辅助、商业保险为补充,与基本医保制度互为衔接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

山东则在青岛、东营、潍坊、日照、聊城通过在社会医疗保险中提供少量医疗保险护理项目的方式进行尝试,其资金来源于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但未将医疗护理外的照护费用纳入。

北京市正在探索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并提出低收入失能老年居民将享受居家养老补贴。

第6篇

关键词: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业 供给侧

中图分类号:R―012 文献标识码:B

同志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健康服务需求,“医养结合”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成为应对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是根据老年人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地提供可及、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医疗、养老、护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既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心理服务、老年文化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这种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能够有效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减少患病老人频繁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或家庭的麻烦,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提高医院病床位周转率,也能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老人生活质量[1-2]。

一、绍兴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背景及现状

(一)背景

绍兴市自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重,截止2015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0.8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8%,不少老人长期疾病缠身,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约5万人,占总老人数 4.96%,由年龄结构变化导致的慢性病例数以及医疗服务费用呈逐年递增趋势。预计到2039年,绍兴市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40.24%的峰值。“4-2-1”家庭结构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以及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被社会认可,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203家(公办109家,民办94家),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672家,计划到今年年底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但这些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多以老年活动、生活照料为主,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正面临着“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的困境。这就对绍兴市的医疗服务提出了巨大挑战,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适宜的医疗服务,刻不容缓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二)现状

近年来,绍兴市“医养”保障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2014年,绍兴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加大扶助力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教育规划,着力打响“幸福安康、智慧养老”为主题的绍兴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将医养融合发展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医院资源,筹划建设养老中心,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国办养老机构改革升级,有效发挥乡镇社会福利中心的作用,实现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卫生所(医务室)全覆盖。

在政策的推动下,绍兴市已有一批医院、养老院开始试水“医养结合”。2014年,绍兴越州医院和绍兴越州养护院协作运营,成为越城区首家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由越州医院提供专业的医疗救治服务,越州养护院提供康复期和稳定期的疾病养护服务,同时该院与绍兴市人民医院组建医联体,积极推行“医养结合”,开展与社区养老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医院和养老院联合运行,辐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2016年6月,绍兴市首个公建民营老年康复护理机构绍兴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在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设立运营,拟为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全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医疗康复、心理康复、精神慰藉、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全方位服务。

二、发展困境

绍兴市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但目前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无论是供给总量、资金投入、服务水平、人才建设,还是政策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及老龄化程度,医与养依然处于分离状态:

(一)制度保障存在壁垒

医疗、养老分属不同专业领域,“医养结合”过程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很多护理项目不能纳入医保支付,而老年人购买力有限,医疗和养老机构的财力却同样有限,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服务难以保障。这些“医养”有关的公共资源由卫生、民政、人社、财政等不同部门分配,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落实未能达到协调一致和整合联动的程度,两者的融合深受体制、机制的限制。

(二)机构养老供需脱节

过去几年养老服务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精准化不足,没有能够全面摸清老年人的需求底细,一味地强调增加养老床位、增建机构,没有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制定不同的服务计划,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少整体性和连续性,供给和需求矛盾十分突出,投资效益较低,具体表现为: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不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设施功能不完善,功能单一,尤其面向失能、失智老人医护康复服务能力比较弱;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提供医护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在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较多的农村,敬老院床位“空置率高”;养老机构为回避风险,更愿意接收自理老人,造成健康老人挤占资源,而有着刚性需求的失能老人则被排斥在市场之外[3]。

(三)社区功能整合不足

从养老服务体系来看,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基础和依托,但其服务的有效性不高,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获得感并不强,主要原因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结合不紧密、转诊制度不完善,社区服务仍停留在日间照料,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专业服务人才匮乏

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是老年人获得高品质晚年生活质量的保障,但由于工资待遇低、职称评聘受限以及工作劳动强度大、风险大等原因,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流动性大,现有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能,和人才需求呈现巨大矛盾,是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

三、建议与对策

应把医养融合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改革重心,从破解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与“医”分离的关键性问题导向切入,从解决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促进有效供给与需求的对接入手,通过服务的综合与资源的整合,以老人需求为核心,将中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与医疗服务纳入到统一制度框架中。

(一)从健全体制机制的供给侧发力,夯实医养融合发展的基础

一是加强政府主导,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建立发改、民政、卫生、人社、残联、财政等部门互认的“医养结合”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二是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除了税费减免、贷款优惠政策、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支持措施,应加强构建医养结合机构内生增长机制[3],考虑用养老金、医保金等社保资金以及养老服务补贴,换取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如借鉴青岛市的做法,从城镇医保基金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4]。

(二)从创新服务模式的供给侧发力,形成多元互补的发展格局

通过新设、协议、引进、转型、增设等形式,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一是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护理站,允许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寻求养老、医疗机构及老年人三者共赢的结合点,建立对口支援、绿色通道、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机制;三是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尤其是要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的建设,引导这些医院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拓展长期照护服务,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四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合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家庭病床等一站式服务,强化社区养老设施的支撑依托功能;五是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有实力的民营机构进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5]。

(三)从科学规划布局的供给侧发力,实现医养资源的合理配置

要确立照护等级评价标准,对本市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基于老年人口数量、失能率、养老及医疗卫生机构分布状况等数据研究制定出台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合理调整机构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提高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建立层级服务管理体系及组织,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主体地位;二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并将机构养老服务的重点放在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康复等项目上,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四)从专业人才培养的供给侧发力,建立多层次医养服务队伍

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激励机制,提高专业养老医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职称聘任制度,吸引专业人才从事养老医护工作;二是依托绍兴护士学校、绍兴市职教中心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等专业,同时发挥社区教育学院及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多层次的养老医护服务教育,培养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背景的专业人员,并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专业、社会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家政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就业,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健全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参考文献:

[1] 邹纯青.新常态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路径探讨[J].卫生教育,2015:(14)17- 19.

[2] 宋向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讨――以安徽静安养亲苑为例[J].卫生管理与公共卫生,2015(1):4- 6.

[3] 袁晓航.“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创新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2013.

第7篇

[关键词]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老人;家庭;医疗费用;评估标准

[中图分类号]F8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3—0038—05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Elderly long—term care in—surance,ELTCI)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导致生理或心理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致使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专门机构接受长期的康复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居家服务、运送服务或其他支持性的服务费用)所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在国外得到了长足发展,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老年长期护理体系。而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尚处探索和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制度体系。因此,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1.失能老人数量增多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是系统的、全面的、深远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分别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和1.91个百分点。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的发展,失能老年人规模正不断扩大。另据调查预测,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23%。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比2010年增加7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失能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失能老人特别是完全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健康和家庭关系的和谐,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保障老年人基本生存与发展权益,使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医,已经成为当前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2.传统家庭功能弱化

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三十多年时间里,全国少出生了4亿多人,计划生育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一味地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却造成了我国老龄化的日趋严重,家庭结构逐渐核心化、小型化、空巢化。由图1可见,从1953年的第一次人口普查到1964年的第二次人口普查,我国家庭户规模为正增长。但自上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家庭户规模逐渐缩小,由1982年的4.41人/户,下降到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的3.10人/户,“四二一”、“四二二”家庭已经形成,并逐渐取代传统的家庭结构成为许多城市最主要的家庭结构。处于中间一层的“夹心夫妇”不仅要照顾儿女,赡养父母,还要在当今这个充满开放性和竞争性的社会里外出工作养家糊口,一旦家庭中有老人需要照护,必然会给家人造成体力和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影响其工作。因此,日趋增高的家庭负担系数已经导致了子女对于养老问题的力不从心。另外,空巢家庭的增加对传统的家庭支持功能也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一方面,由于生理原因,老人生病一般具有突发性和长期性,子女如果不在身边,会对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另一方面,离开子女后,老人在心理上会产生孤独感,这种长时间的寂寞会在精神上诱发或加重老年人的病情,从而对其健康造成较大的影响。

3.医疗看护费用攀升

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医疗费用上涨过快是导致百姓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之一。由图2可以分析得到,1980—2010年,我国的人均卫生总费用由14.51元增长到1400元,按照当年价格计算,2010年人均卫生总费用是1980年的96.5倍。人均医疗总费用占城城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从1980年的3.04%上涨到2010年的7.33%,并呈不断上升趋势。就图2而言,人均医疗费用的支出仅代表着人们看病吃药的普遍现象,如果具体到住院开支,费用往往十分巨大。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08年中国内地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5446.5元,比2007年增加472.7元,上涨9.5%。从年龄段来看,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患病的可能性更大。据测算,我国18%的老年人将占用80%的医药费,6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医药费用将会占用一生医药费的80%以上,而人生最后6个月的医疗费用开支是一生中最大的。面对人口老龄化下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情形,建立专门针对老年群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已成为摆在政府和全社会面前共同的责任。二、国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研究

人口老龄化是全世界共同所要面对的严峻的发展问题。自1864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以来,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相当严峻,各国也日益重视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的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发展支持体系和社会保险体系。在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在老年险中的比例已占到了50%。长期护理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老年人护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目前国际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公民自愿参保为基础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模式(见表1)。

美国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首先,责任主体在于保险公司,可以促进市场的竞争性。由于美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比较完善,保险公司为了维持自身经营发展,必须不断地推出新的险种满足人们的需求,采用多种筹资方式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疗保险费用,为被保险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医护服务;其次,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弹性较大。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以社会人群自愿参保的商业保险形式存在,因此,它能根据社会不同层次需求产生的不同险种开展业务,其供求关系由市场调节,体现了灵活、自由、多样化的优势。其缺点主要体现在:首先,缺乏公平性。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人们投保与否和保价高低作为接受护理保险的依据,许多人会因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享受保险,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对于生命的被动选择性和医疗服务的不公性。其次,受市场经济固有弱点和利益驱使的影响,利益的一方会因信息的不对称性而引发道德风险,这会影响长期护理保险的健康发展。

日、德模式的主要优势体现在:首先,惠及全民,公平性强。由于日、德两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互济互利的宗旨,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人平等享受医疗的权益,解决了全社会的老年护理问题;其次,有利于克服“市场失灵”。通过采用强制性的参保方式,政府代替市场成为长期护理保险的责任主体。政府干预可有效控制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固有弱点:首先,政府负担加重。由政府负担的长期护理保险会因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重无法承担庞大医疗费用的支出,从而出现财政赤字,影响国家整体的发展;其次,灵活性较差。由于缴纳标准和服务质量相同,这种模式往往无法迎合具有较高层次人群的需求,从而造成“共吃大锅饭”和“服务均等化困局”。

三、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效应分析

1.均衡配置个人消费

根据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人的一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少年时期、壮年时期、老年时期,在少年和老年阶段,消费大于收入,而在壮年阶段则收入大于消费(图3)。

因此,这部分差额应由壮年阶段的收入大于消费的剩余部分来支付。也就是说,一个人将综合考虑他现在的收入、将来的收入以及可预期的开支、健康水平、退休时间等诸因素来决定他目前的消费和投资,以使他的生活水平在生命周期内保持在一个相当平稳的水平上,而不出现遇到突发事件消费水平的大幅震荡和老年生活质量的持续下降。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无论是作为一项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都建立在最优化理论基础上,核心内容是在个人或家庭一生当中有限的经济资源约束下,基于终生消费效用最大化的消费和投资策略行为。其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解决个人在年老时遇到疾病而造成生理和心理功能丧失或部分丧失导致理疗护理费用的高额开支,保证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因支出的增多不断下降,实现财富的跨期均衡分配,达到人生效用的最大化。

2.释放冢庭和社会生产力

就子女来说,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为了保证父母晚年生活的质量和尊重老人自身生活的习惯,往往将家庭作为赡养父母的首选场所;就老人来说,大多数老人希望晚年和自己的子女住在一起,并接受他们的赡养,不愿意接受外来护理人员或到专门的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护理服务。然而受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经济社会竞争性强等发展趋势的影响,子女数量的减少,工作压力的增大,使家庭的护理功能进一步削弱,一旦家庭中有老人需要护理,必然会给家人体力上和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影响其工作。虽然可以暂时聘请专人上门护理或直接由医院提供护理服务,但长期来看,由此发生的护理费用并不是大多数家庭能负担的。因此,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使老年人自身或老年人所在的家庭在应对老人疾病和护理方面减少一部分开支,使其不至于因养老和医疗问题而导致生活水平的下降和贫困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方面可以将子女从父母养老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原来家庭的养老储蓄资金转用于消费、投资和再生产,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四、我国开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设想

通过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对比分析,本文认为,受经济发展基础和市场完善程度的影响,单一地照搬国外模式不符合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对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构建,可以效仿我国养老保险发展模式,在政府层面上建立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在市场上建立商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将社会型和商业型两种模式相互融合、相互补充,从而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满足不同需求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1.建立基础——建立老年人行为能力评估标准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无论是社会性的还是商业性的其给付标准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特殊性,需要达到相应护理标准才能享受。而护理标准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老年人行为能力的测评而定。目前国际通行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包括,“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但其评估内容存在分类不全、界限模糊等缺点,其评价方式又缺乏动态性和客观性。因此不能有效评价老年人的具体生理机能和行为能力。

对此,制定全面的老年人行为能力量表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评价内容上应包括基础健康评估和机能专项评估。基础健康评估是指一般的体格和机体检查,包括一些简单的临床评估,如血压测量、血脂检测、眼底检查等常规项目。机能专项评估是指在基础健康评估的基础上对没达标机能的专项检查,包括依托仪器检查和科室评估项目对有问题的视力、听觉、身识等机能深入复查。二是评价方式上要在专业评估的基础上加入自我评估。专业评估固然重要,因为它可以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得出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评价。但老年人某些生理机能的细微变化专业评估往往难以检测,而这些细微变化由于受老年人自身生理老化、复健较难的影响,其自身恰恰会有较深感受。因此自我评估便显得格外重要。三是对于老年人行为能力的评估还要将初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有机结合。初护检查是指老年人在接受长期照护和护理保险时所进行的机能检查,包括基础健康评估和机能专项评估,这是失能老人享受护理保险的重要依据。但鉴于老年人生理机能具有反复性,对于失能老人的评估还要进行定期检查,实行动态跟踪机制,从而对老年人的生理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另外,评估标准要做到行业内统一,当老年人出现失能状况时,由专业性医疗机构作为评估单位对老年人进行测评,当评定结果达到一定失能标准时,即可申请享受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

2.建立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

(1)筹资管理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照顾代际公平的需要,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应纳入社会保险体系,采用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征收长期护理保险费,并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政府应在企业(雇主)、劳动者所提供的保费不足和贫困家庭无力承担保费等情况下补足欠费部分和提供相应保费;企业由于面临劳动者五险一金的支付压力,目前不提倡设立专门账户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而应确定相应比例,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交费基数中扣取,个人部分则按其薪资比例进行缴费。企业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当劳动者或老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2)运营管理

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性和强制性决定其基金运行管理模式应为政府集中型运营管理。为了避免基金运营时面临通货膨胀、渠道单一、缺乏竞争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效益低下和基金保证增值困难,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应在秉持基本收益和增值收益相结合的原则下,采取银行存款、国债购买、企业和金融债券购买、股票基金市场投资等多种渠道有机结合的投资方式。具体来说,在“保基本”上,银行存款和国债购买的比例不得低于整体投资比例的40%;在“促收益”上,企业和金融债券的比例不得高于20%,并提倡运用信托方式大规模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股票基金市场的比例不得高于40%,提倡直接股权投资在内的多种投资工具的综合运用来增强证券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为保证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健康投资运营,我们还要建立专业性的基金投资机构,完善基金的管理体制,更要加强法制环境和金融市场的建设。

(3)偿付管理

为了能给被保险人提供稳定的经济补偿,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偿付方式应为年金偿付制。对于偿付条件来说,必须缴满一定的投保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必须得到相应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失能等级鉴定等。失能老人凭借医疗机构所开出的评估鉴定书,向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按月给付。

3.建立商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

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仅凭一项保基本的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来支撑老年人生存健康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有商业性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必要的补充。目前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开发还处于萌芽状态,市场上仅有国泰人寿推出的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太平洋人寿推出了“太平盛世附加老年护理保险”和信诚人寿推出的“挚爱一生”附加女性保障等为数不多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也很难满足市场需求。为此,对于商业性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与完善:

(1)投保条件

目前从我国市场上的长期护理保险的产品来看,为了规避赔付风险,许多产品对投保人进行了年龄的限制(例如投保资格需为60岁以下的人群),这种按年龄划分投保人群的做法既不利于其自身经济利益的获得,又会影响到真正受益群体(老年人)切身利益选择。因此,应该逐步放宽条件,将投保范围扩大到全民,无论是儿童还是老人均有投保的机会。

(2)责任范围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范围的认定不仅关乎保险公司的理赔,而且还决定被保险人享受程度的大小,因此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合理制定。首先在定义责任范围上,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应承保被保险人因接受各种治疗性质的个人护理服务(如家庭护理、机构照护、预防康复等)而发生的长期(应至少持续12个月)护理费用。当遇到严重自我过失、自残行为、吸毒或酗酒等不良习惯和已有他人承担理赔责任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可除外不保。其次在护理类型上,应包含全天候的专业护理、非全日的中级护理和日常护理,每种类型的选取根据投保对象选择的不同保险的额度而定。

(3)产品设计

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上,应秉承多样性和双赢性这两个原则,坚持“年龄越低,赔付越低,年龄越高,赔付越高”的具体浮动标准。在具体方案上,首先要设计万能护理保险产品,使被保险人在任何已认定范围的情况下享受保险理赔。其次要设计特殊护理保险产品,如意外护理保险和重大疾病护理保险等,使保险人一旦遭遇意外事故和重大疾病,日常生活得到持续有效的保障。由于这些事件的发生不具有普遍性,所以保费的筹集和支付往往要高于万能护理保险产品。第三,为了激发人们购买商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积极性,保险公司还可以设计一些理财类的护理保险产品,使投保人在规避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4)支付方式

第8篇

为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2012年7月1日,青岛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通过社保筹资的方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一)主要内容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2015年1月1日实施)的参保人,均应参加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城镇职工护理保险基金,每月月底以当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比例划转0.2个百分点的资金量的2倍为标准,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城镇居民护理保险基金,以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0.2%比例从医保统筹基金划转,同时市财政每年从福利公益金划转2000万元;此外,试行第一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分年度划拨1亿元作启动资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部门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城镇职工护理基金和城镇居民护理基金。护理服务形式包括:居家护理,简称“家护”,即护理服务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家中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老年机构护理,简称“老护”,即入住老年护理院(或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接受医疗护理服务;医院老年病房专业护理,简称“专护”,即入住二、三级定点医院设立的专护病房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社区巡护,简称“巡护”,指护理服务机构(含村卫生室)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家中提供巡诊服务(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护理保险受益人群是:因年老、病、伤等失去自理能力需接受护理的参保人。申办流程:参保人申请———护理机构评估与网上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报销标准: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接受“老护”和“家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定点医院接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

(二)制度效果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初步构建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养老体系,有效破解了广大失能、半失能老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了“患者减负担、医保少支付、机构得发展”的多方共赢目标。

1.缓解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通过风险共担和资金调剂的方式,以较高报销比例分担了高昂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减轻了老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从实际结算情况看,医疗护理保险三种服务方式平均个人负担比例仅为8.9%(含统筹外自费),只有普通住院的三分之一[2],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大为减轻。

2.提高失能老人晚年生活质量

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使失能、半失能群体规模越来越大,随着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老人尤其是独居和失独老人可以享受到专业、完善的医疗护理服务,从而改善了老人生活质量。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护理机构和养老机构发展

首先,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有利于老年患者在二、三级医院与定点护理机构、社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流,从而增加了定点老年护理机构床位,同时定额包干制的结算方式也为机构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其次,通过暂不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协作的方式,可以促进中小养老机构的发展。最后,减轻了三级医院承担老年医疗护理任务的压力,有利于大医院将有限的优质医疗资源用于救治疑难危重病人,实现功能归位。

4.减轻医保支付压力

在护理保险产生前,老人为接受长期护理服务只能住进医院,“社会性入院”产生的巨额护理费用导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急剧上涨。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后,这部分患者可以通过申请长期护理保险获得相关服务,其平均床日费用60多元,而同期医保住院平均床日费用1000多元,是护理保险床日费用的16倍;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日均费用4600多元,是同期老年专护病房包干床日费用的23倍。假如没有护理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将支付高昂的费用,对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带来严峻挑战。

(三)存在问题

青岛市的试点之所以在护理保险前加了“医疗”二字,一是因其基金主要从医保划入,不宜支付生活照料的费用;二是基金规模较小,只能支付与医疗直接相关的护理费用。因此,这次试点并不是完整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

1.上位法存在立法缺位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系全国首创,由于缺乏社会保障上位法体系的依据,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体系,使其只能依附于医疗保险制度,用医保基金来支付护理服务的费用,而不能有独立的筹资模式,从而决定了其支付范围和服务主体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筹资方式缺乏独立性

正是由于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缺乏上位法的支持,必须依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支付范围、服务内容需在医疗保险制度的范围内,因而缺乏独立运作的空间。从长远来看,随着老龄化愈发严重,失能、半失能群体将越来越大,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能够承受更大的护理支付压力,而如今依附医疗保险基金的模式必然无法承担“银发大潮”带来的医疗护理需求。

3.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有限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基金主要从医保划入,因此只能支付与医疗直接相关的护理费用。但是无法自理的老人不仅需要医疗护理,也需要一般的生活护理、家政服务,这些已经在很多实施护理保险的国家中成为了现实,而且也是护理保险的题中之义。因此青岛市的试点并不是完整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并没有实现护理内容的全覆盖。

4.护理分级缺乏明细标准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尽管依据《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来评定老人的失能状况,即分为自理、半失能与完全失能三种,但分级仍不够细化,不仅没有细化老年护理的具体需求,而且也没有对护理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科学分层。

5.保险经办人员严重不足

护理保险实施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之外,新增了护理保险经办业务,使经办人员不足问题更加突出。以负责市内6区“家护”和“老护”经办业务(这两项业务是护理保险的主要业务,接受服务人数占护理保险在床总人数的96%)的青岛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社区处为例,目前共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外聘5名,需要管理的医疗保险签约人员为160万人(包括门诊大病、门诊统筹和护理保险),经办能力明显不足[3]。

二、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构建

1.保险定位

2005年国泰人寿推出“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开启了我国大陆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序幕,然而十年来该险种一直处于供求双冷的尴尬境地。单纯利用商业保险形式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的瓶颈主要在于:一方面,随着投保者的寿命延长,此类保险产品成本较高,在相关数据掌握不充分,特别是对持续照护期间及照护等级变动等精算因素无法合理估算,保险机构将面临较高的费率风险,高成本高定价的商业保险难以维系;另一方面,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风险,基于信息不对称、逆选择及道德风险等因素的考虑,个人或市场无法分散其风险[4]。因此,需要调动社会资源,构建以社会保险方式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青岛模式为突破口,逐步推广,使护理保险覆盖绝大部分人群,保障老年人最基本、最必要的护理需求。

2.参保对象

保险对象的界定应遵循“社会连带互助”、“风险共担”、“大数法则”等原则。中国是失能老年人最多的国家。数据显示,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000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9.5%,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达1240万人左右,占老年人总数的6.05%[5]。由此可见,失能已经成为我国一项社会风险,并非个人或家庭所能承担。而社会保险本质上是处理社会风险的一种社会互助行为,因而可以采用护理保险借助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规定对符合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同样要参加护理保险,即社会成员共担所有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费用损失风险。

3.基金筹集

社会保险的原则是风险共担,其实现形式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但考虑到我国企业已面临五险一金沉重的支付压力,暂不提倡专门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可以来源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原因在于:首先,个人医疗账户制约道德风险和应付老龄化作用有限,设计的目的难以达到;其次,根据卫生经济学理论,个人医疗账户不利于社会保险;再次,可能产生资源浪费和抑制消费。总之,个人账户型医疗保险具有明显的健康和资金支出两方面的负面作用[6]。从国际经验来看,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的合理区间为0.2%~2%[4]。因此,目前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比例完全可以负担起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而城乡居民护理保险费则以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纯)收入为基数,财政和个人各承担50%,东部地区由省、市两级财政分担,中西部地区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负担,其中中央应提取一定比例的财政调剂金平抑东中西部间的差距。对缴费困难群体,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保费。

4.财务机制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模式宜定位于现收现付制,这也是目前世界各国采取的主流模式。主要原因在于现收现付制的财务处理比较容易,长期护理保险精算涉及因素较多,设立初期在相关护理成本和费用数据尚未充分、未来健康趋势掌握不足的情况下,若追求长期的平衡,在精算上具有较大的难度,容易陷入基金失衡的财务危机。同时,长期护理保险的风险有别于医疗风险和养老风险,并不存在风险发生的必然性。此外,只有当利息率至少高于GDP及总收入增长率时,基金积累财务制度才会比现收现付制度更有效,否则,基金制度是无效的[7]。2010-2012年,我国金融机构法定存款活期利率平均为0.41%,五年定期利率平均为4.91%,而GDP年均增长率为9.29%,因此若现收现付制度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基金制度也无效,反而带来投资运营风险和保值增值压力。

5.受益对象

理论上,有护理需求且达到相应护理标准的参保对象均应享受护理服务或费用补偿。然而,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解决的是老龄化背景下严峻的失能、半失能等社会风险问题,因此受益对象主要是65岁以上有真实的、必须性护理需求的老年人,这种“护理必须性”是建立在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标准之上的。同时考虑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也应涉及65岁以下参保人群,其获得护理保险给付的条件是患有初期痴呆、脑血管疾病等老化而引起的疾病,包括肌肉萎缩性硬化症及因初期老化的痴呆等疾病。

6.待遇给付

在给付方式上,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以提供护理服务为主,而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则以提供现金给付为主。原因是东部地区经济比较发达,老年人经济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缺少的是照顾护理,因此只提供护理服务,禁止现金给付,也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目标。而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很多老年人基本生活存在困难,护理服务对其来说是一种“高档”消费,此外,这些地区的护理服务机构还很缺乏,因此宜提供现金补偿。在服务类型方面,应该以居家护理为主,社区护理为依托,机构护理为支持,充分发挥家庭、社会等多元主体在护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报销比例实行弹性原则,即国家划定一个范围,各地根据经济实力确定一定的比例满足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同时按护理服务等级明确赔付限额。

7.配套措施

(1)构建老年护理保险法律体系。加快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立法进程,可以以现有的《社会保险法》为依托,在长期护理社会保险试点地区率先出台《长期照护社会保险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对《社会保险法》进行修正,将“老年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单列一章,对老年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运营管理、缴费比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有步骤地出台与此相配套的其他单项条例与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老年护理保险法律体系,实现长期护理保险法制化、规范化运行。

(2)健全护理机构、强化护理队伍。只有拥有足够且设施条件较好的护理机构和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才能促进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可持续发展。为促进护理机构发展壮大,一方面,政府应简政放权,鼓励民间资本、非营利组织等进入护理机构的建设领域,在土地划拨、福利规划、税收优惠、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另一方面,鼓励现有的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构建“医养”结合的养老体系。为增加护理人员数量,提高其素质,首先,提高工资待遇,落实“持证上岗”政策,根据照护人员的服务时间和质量为其提供职业晋升机会;其次,明确护理人员等级,使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再次,通过建立护理培训学校或设立护理专业,分层次培养较高素质的护理人员,并大力发展大学生等各类志愿者队伍为老年护理提供服务;此外,注重对家庭成员普及护理知识。

(3)制定科学、全面的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标准。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需要达到相应护理标准才能享受,且不同的护理级别关系到护理保险的服务内容和相应的给付保险额。因此制定科学、全面的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标准至关重要。首先,在评估指标设计上,借鉴“劳顿—布洛迪量表”,将评估指标分为日常生活行动能力和日常生活利用工具能力两部分。其中,日常生活行动能力指标为行走、洗澡、如厕、穿衣、进食和梳头刷牙6项;日常生活利用工具能力指标有8项,包括使用交通工具、购物、做家务、做饭、打电话、自理经济、服药和洗衣。其次,在评价方式上,在专业评估的基础上加入自我评估。专业评估可以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做出系统、科学的评价,但是往往难以检测老年人某些生理机能的细微变化,因此需要通过自我评估予以补充。最后,将初期检查和定期检查有机结合。初期检查是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保险的重要依据,但鉴于老年人生理机能具有反复性,因此还需进行定期检查,实行动态跟踪机制,从而全面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状况。

第9篇

排队老人等不起,打招呼都进不来

从去年5月份开始,广州市天河区的黄小姐就在为83岁高龄的母亲找合适的养老院。她首选的是公办养老院,但没想到咨询了一轮后,她发现公办养老院几乎全都满员。“都是说先去体检,符合条件的话,再填表排队。”直到接近年底母亲突然去世,她也没有等来床位。

无独有偶,为给90岁高龄、患阿尔茨海默病的父亲找到一个公办养老床位,李女士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城区,得到的答案却是:无论市属、区属都要排队。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花3万元的赞助费把父亲送进一家民办养老院。“就算我们能等,父亲的身体也等不了啊。”

今年9月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广东省级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尚小:2012年,广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520万元,用于全省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而江苏、浙江和云南3个省的省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分别为4亿元、3亿元和1.25亿元。

然而,即使在投入很高的江苏省,“一床难求”也是普遍现象。南京市秦淮区养老公寓是一家公办养老院,共有养老床位115张,实际住进来的老人在100位左右。秦淮区老年公寓院长陈晶晶说,养老院入住率达到95%以上,“流动性比较小,床位比较紧张,很多老人一住就是好几年,有两位老人从2000年就住进来了”。

当问及养老院的排队情况时,陈晶晶展示了一本笔记本,这是他们用于登记排队老人情况的本子,从今年1月份到现在,排队登记的名单快写满整个本子了。从6月初到9月中旬,已经有53位老人在排队等床位了,而这其中需要全护理的老人占多数。这些老人能等得起吗?陈晶晶坦言:“目前,只能让这些老人在家等通知,我们只有床位空了,才能安排老人住进来。有些老人也会去其他的养老院排队。”

护理型床位少,健康老人住得早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说:“目前,我省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和老年人口总数相比比例较低,还需大量增加养老床位。同时,从结构上看,自理型床位多,护理型床位少。”

在南京一些公办养老院,护理型床位明显比民营养老院少,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需求。秦淮区老年公寓院长陈晶晶表示,目前院里护理型、介助型和自理型老人床位比例各占30%左右。而在秦淮区民营养老院欢乐时光老年公寓里,院长解定兰说:“我们这儿大部分都是失能老人,自理型老人比较少。”

有些失能老人因为公办养老院护理型床位比较少只得转向民办养老院,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民办养老院可以为其提供相对高端的护理服务。

还有一些老人,住进公立医院并非因为有迫切的护理需求,而是为子女打算或怕一个人孤单。针对这种情况,钮学兴说:“我们应该动员健康老人回家去,号召自理型老人不要过早入住养老机构,过早入住不仅会加快老人的衰老速度,对缓解养老机构的床位问题也是不利的。另一方面,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护理型养老机构,让真正需要护理的老人住进养老院。”

另外,面对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可能导致的入住不公平,广州市民政局巡视员凌妙英表示,将争取实施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首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老人入住,剩下三成对社会开放的床位则主要评估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投入有保障,硬件条件好,管理规范,特别是费用较低,是公办养老院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例如在广州市,公办养老院接收自费老人的收费标准普遍在每月1000元到2000元,而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每月多为2000元以上,有些还要数万元赞助费。因此,在民办养老院普遍入住率不满时,公办养老院却“一床难求”。

资金紧,人难招

许多地方正加快修建养老院,但大多数都面临两大困境。

西安市中铁一局医院院长王凛表示,有职工提出扩大护理院床位规模,但护理院社会效益良好,却没有任何经济效益。“根据不同护理等级,老人住院每个月收费在1600~3000元之间,然而护理成本、人力成本很高。就拿洗衣机来说,失能老人的床单衣物等清洗量很大,几乎半个月就得换一台洗衣机。几年来护理院总体投入在80万元,直到现在仍是负债经营,几乎没有利润。由于用的是自己医院的楼层,所以没有房租成本,如果加上房租肯定入不敷出。”王凛表示,前两年曾经考虑过撤销护理院,“与医院其他科室的病床根本没法比,我们医院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拿出住院部整整一个楼层的资源,其实是在做公益。”

除了资金紧张,护工难招也是一个问题,毕竟,高强度的工作对应的却是低收入。据介绍,失能老人洗澡时,往往需要四个人同时给一个老人洗澡,有的时候老人边洗澡边便溺,“一个礼拜给全院老人洗一遍,到最后胳膊都快断了。”来自渭南的农民工东玉琴在护理院当护工已有6年,劳动强度大、待遇并不高是她们普遍的工作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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