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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存在的问题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30 11:22:0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行政部存在的问题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行政部存在的问题

第1篇

当前,随着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人大评议委托审计的力度不断深化,审计工作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以及政府的公共经济行为,推进政府公共预算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的道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近几年中央到地方审计部门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所公布的审计结果看,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有些问题还是屡查屡犯。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在厦门召开的2005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04年1到l1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了9.5万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2,636亿元,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165件。财经领域存在的问题不论在数量上,还是性质上仍不容忽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部门预算编制计划不科学

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始终是困扰预算管理的长期性问题。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超收均具有不确定性,各级政府在年末岁初安排预算时一般采取紧缩政策,而当年的财力变化时,再视情调整预算.其结果,一方面预算管理随意性加大,缺乏刚性约束力;另一方面使部分调整的预算脱离了人大监督。

另外,各部门在预算执行当中预算收入方面,存在应收未收、预算内外收入混淆;支出方面未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批复不及时,尤其是项目资金使用存在未专款专用以及挤占挪用瑚像。

存在上述问题一方面是认识上误区造成。长期以来,各单位不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预算工作中,以应付的心态来对付,随意编报,总认为这个工作不重要,报多少也不一定给,尽量多报项目和支出,再说给多少也是财政部门的事,不够再申请;另一个方面是管理部门的一些人员法制意识不强,也不愿意将预算批复的过细,全部细化了就失去了“自由审批权”,管理部门在预算管理上拥有过多的自由分配权和裁定权,这与公共财政所倡导的阳光预算是相悖的。对此,应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

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不彻底

“收支两条线”改革是近年来财政改革收入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核心是收缴分离,纳入预算管理或专户管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地反映政府的收入状况,实观预算内外统筹安排,也有利于规范行政部门执收行为,制止乱收费。

根据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和凭借政府职权募集的资金;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管理费和其他资金;全额拨款或定额、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取得的中介或经营服务性收入;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单位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所得的补偿款收入;党政机关取得的经营服务性收入等,都属于财政性收入,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有些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把应上交的收入截留,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或违规将资金转入工会、协会、食堂、下属企业、相关单位等,违纪违规行为出现了”下沉”现象。对此,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规定,从源头堵塞漏洞,疏堵结合,加大对所属协会、学会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虚报、冒领、挤占、娜用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然而,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中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现象,主要表现在:改变资金使用的用途,擅自将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或者在下拨过程中截留、滞留专项资金,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率;有的单位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小汽车、高级力公设备、盖招待所或办公大楼等,报销一些不合理支出;有的被挪用于投资经营活动、放高利贷;有的甚至“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从中巧立名目发放各项补贴、加班费、招待费等,挥霍浪费国家资金。存在这些问题、一方面是领导主观故意所为,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单位人为多申报财政资金,虚报项目,资金到位又用不出去所致。建议部门在申报预算要从事业的需要出发,实事求是,不要违法获取和使用预算资金。

四、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贴

有的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制定标准,乱发奖金、补贴,名目繁多,五花八门,所谓岗位津贴、交流会补贴、生日补贴、新学年子女就学补贴、未公休补贴、书报费、服装费、过节费等,甚至只要开会就发会议补贴,只要有活动就分钱,也有的动用公款购买“购物券”分发给个人等。存在此类问题,一方面由于领导财经意识淡薄所致,另一方面是单位经费过多。目前行政机关单位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事业单位,特别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一些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现象严重,亟待规范。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落实法人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违规发放各种补贴现象,对“闯红灯”行为坚决处理。

五、扩大支出范围,公款旅游

各项经费支出都有其特定的开支范围。但是,一些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扩大支出范围,将一些福利性支出挤占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培训费、医药费、购买商业保险、用公款缴交个人所得税,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相当普遍。这样一来,使行政事业经费成为万能,导致公务经费超标透支现象严重。长此以往,将增加财政的负担,带来负面的影响。对此,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主管部门领导要抽空研究财经法规,明确单位经费开支的范围与标准,做到知规懂法。

六、对外投资不慎,造成经济损失

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是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办公业务支出的,未经批准不能用于生产经营。但有的单位直接将有关经费用于对外投资,参与经营性项目;有的借款给下属企业和单位;甚至有的放“高利贷”,资金投资后,又疏于管理,造成经济损失。另一种现象是通过所属保留的企业,对外投资,有的领导接受一些外商邀请出国考察,之后签定一些不合理的合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建议要强化对资金的管理,一方面未经批准不得挪用资金对外投资。另一方面对已投资的要进行清理。

七、违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共支出采购、招投标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但有的单位在购买属于政府目录的物品时,不经过政府采购;有的单位在建造或装修办公场所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规避招投标;有的未经正式招投标程序,直接与装修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未经审核所审核,就擅自办理了工程决算,导致了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主观不够重视,嫌手续麻烦,疏于办理,另一方面是客观上有私心。对此要从严加规范,严惩不怠,彻底杜绝在招投标、采购方面的不规范和“暗箱”操作行为。

八、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固定资产管理薄弱是“通病”,由于行政机关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计入政府运行成本,固定资产管理常被忽视。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都比较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漏登、错登现象,账实不符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接受捐赠或无偿调入的资产没有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有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都使用到了报废阶段,但单位账上却没有反映其资产状况。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主要是不重视引起的,应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九、企事业单位改制不规范

第2篇

 

一、内部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观念、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以市级工商管理部门为例,有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多种体制并存现象,比如行政性收费、团体会费以及违规行为处罚罚款等。在多种的会计核算方法下,有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不全或根本没有,有的单位制度比较健全,但没有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失去了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意义。容易造成资金管理的混乱,给资金挪用、私存私放等违规行为出现创造了机会。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法规知识不够了解,依法理财的观念淡漠。财会人员还身兼多职,既管钱又执法,工作停留在账表处理等日常会计核算业务上,管理参谋监督作用发挥很不到位。部分单位内部未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有的还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形成了“室室有收费,科科有财务”的混乱局面,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有的出现了“账外账”“小金库”“包袱账”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清

 

工商管理部门摊子大,职能部门多,国家投入的资产相形较多,在资产使用效率方面体现出了使用率较低的现象,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处置随意性较大,有的未经批准也未办理产权变动手续,就用本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向外出租或出借,所得收入不入账或少量入账或设立账外账或用于搞职工福利。有的转让、拍卖资产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擅自定价。

 

(三)忽视部门预算编制和评价

 

有些工商部门认为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财政“要钱,花钱”的过程,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采取应付的态度,形成了实际工作中遇事才跑财政的局面,导致预算推行难度大。正是因为忽视预算编制,因而形成了财务决策的随意性,产生了管理上的“松、散、乱”致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大打折扣。部分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分析肤浅,总结简单,使一些专项资金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环节

 

(一)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有以下方面: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在整个货币资金的循环过程中,不相容的岗位至少有: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支票印章的保管与支票的签发等。二是支出审批制度的规定。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二)采购业务内部会计控制

 

工商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市场检查等行政管理,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案件进行取证调查,需要采购大批的执法装备和固定资产,所以采购业务应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从三方面来控制: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在整个采购业务的循环过程中,不相容的岗位至少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及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原则上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二是采购业务的管理控制。要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控制措施,避免以权谋私、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在采购控制中要做到采购权、定价权、验收权相分离、做到统一验收、统一结算、统一付款,责任到人,流程公开。三是付款环节的会计控制。要做到相关凭证规范、合格、齐全,每一个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全部审核通过,采购人、审核人、付款人、记录人相分离,付款流程严密、规范、公开。

 

(三)国有资产管理内部会计控制

 

国有资产管理是为了使单位所拥有的资产能发挥其应有的使用效率,保证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资产的非正常流失。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购置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要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规定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报财政部门实行招标采购。二是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部门要按固定资产性质分类、及时登记建账,使用部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建立健全账卡核算制度。三是资产的处置。要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与审批、处置相分离,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防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牟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商部门内部会计控制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包括管理控制和会计控制两类,管理控制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业务授权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而内部会计控制则是资产保护、保证账目和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有关方法、程序和组织规划。内部控制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直接责任人在制定,会计人员在执行,两者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作为会计人员应执行本单位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负责人应将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贯彻执行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职责分离。一项处理处罚工作,首先由执法人员依据法规条例进行行为认定后作出处罚,处罚收取的罚金或没收的财产物资不得由本人处理,而是交由其他单位作处理,最后由财务部门直接收取罚款资金或是拍卖变价收入。这样的岗位职责相互分离,这样做可以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部分资产,并用错误的会计记录来隐匿这些活动。

 

2.适度授权。对于单位负责人,既要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效率性和廉洁性,适度授权是必然的,关键是如何把握授权的度。一方面,是但凡出现过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单位,很多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权力授予过大,导致控制不力;另一方面,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在具体执行时,应先认真研宄从而准确掌握,这样既能保证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得到落实。

 

3.岗位轮换。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能要求必须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岗位轮换制度,主要是对那些关键的工作岗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轮换,就可消除有些人蓄谋侵占违规办事的打算。因为他们知道,不久会有人接替这个工作岗位,其所作的违规行为将很可能被揭穿。

 

(二)强化预算管理,加大管理约束力度

 

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并重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大力推广零基、绩效编制方法,实行预算内外综合统筹,全部收支编入预算。要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措施,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相符。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大胆采用最低成本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式方法进行评价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些单位的舞弊行为往往发生在超预算的项目支出中。经办人员随意地增加项目内容,提高支出标准,扩大支出范围,从中谋取利益。因此要加强对预算的合理性审核,要尽可能地将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分离,还要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

 

行跟踪检查。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资金使用轻实物管理的倾向。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资产购置、使用、保管、调拨、转让、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逐步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要分别设专人管理账目、物资,配套完善出入库手续,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坚持定期清点盘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四)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财政、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定期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支持并要求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二是要加强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由于工商管理部门职能划分较为细,要求对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都要过硬。

 

(五)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监督服务职责。对于没有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单位还应当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力度,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综述以上观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应及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适用性。通过及时修订不合事宜的制度,使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到更好的执行。当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单位内部各方的共同努力,也迫切需要外部环境的改变。只有通过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形成合力,才能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

 

【2】杨雄胜等《会计内部控制实务指南》

 

【3】郑映微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J]中国农业会计2006(12)

第3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 问题 建议

企业的内部控制规范制度较早实施,特别是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先后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却滞后,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如私设“小金库”、、违规招投标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均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缺失或内部控制未有效运行存在密切关系。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财政部于2012年11月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1.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国承担着公共设施的建设、公共安全的维护,进行公共行政、维护公共教育、完善公共保障等方面的责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就是其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在行政事业单位治理过程中,内部控制既是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基石。实施好内部控制,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2.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规范》实施之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规定散见于《会计法》、《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中,部分甚至来源于政府审计的强制要求,这些零散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但缺乏具有约束性的、系统性的文件进行指导,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2.1缺乏有效的经费支出控制

对于行政、事业经费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普遍缺乏严格的开支标准,即使制定了支出标准,但未有效执行,实报实销仍较多的存在。收支业务的归口管理不到位,财务与业务管理的衔接出现脱节。偷梁换柱,未真实反映业务内容。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实施以来,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公款消费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当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的不在少数,一些单位发生的招待费或个人消费等款项,由于受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财务制度的规定不能报销,于是通过开具办公耗材等类型发票的方式报销。另一方面,当消费的金额较大时,为了规避超标准消费的规定,通过大金额发票小金额化的化整为零的方式多次报销。自“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一些单位、部门招待费都有大幅度的下降,总的预算却没有显著下降,其实大多都是将餐费转化为办公用品进行报销。

2.2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控制薄弱

自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施以来,在固定资产购置业务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在使用管理过程中仍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轻管理重采购的情况普遍存在。如增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核算,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盘点制度,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而未增加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未按规定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已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2.3财务管理职能弱化

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职能,而事实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的工作限于业务发生后的后台核算,对业务活动的前台事项,未参与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对执行的结果不甚了解,与各环节业务控制脱节,从会计控制角度来说,缺乏对业务部门的必要监督。票据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票据稽查制度,容易出现收入延期上缴、挪用公款的现象;使用后的票据,未能及时办理票据的校验和核销,容易造成收入不实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4预算的管理控制较弱

首先是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不够,一般依据上年的收支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业务性质和业务特点等因素对预算进行编制和核定;具体项目的预算未细化,未达到逐项核定预算支出的要求。

其次是预算的刚性性不强,预算的追加调整频繁,缺乏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预算的约束力被消弱。

再次是缺乏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各种专项款互相挤占、挪用。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的主要原因

3.1内部控制意识比较淡薄

一是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未深刻理解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作用,内控意识不强,认为内部控制是可有可无的事情。也正是由于领导对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对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改等方面普遍存在随意性。

二是内部控制的本质是全员参与的、旨在保证目标实现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的作祟,造成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被忽略,甚至是被阻挠;同时,有些员工认为内部控制过程繁琐、复杂,付出的成本较大,不愿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之中。这些观念的存在,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3.2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由于有的单位对内部控制的观念比较淡薄,内部控制仅仅局限于一些规章制度,且规章制度未能覆盖单位的所有人员和业务活动,导致有些业务活动的开展无章可循。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只是悬挂于墙上而已。有的单位未充分了解、并梳理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及流程等,生搬硬套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制度,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两张皮,实质为形式主义。有的单位在内部控制设计上,内部控制岗位权责不清,存在不相容职务兼岗问题,未形成有效的牵制,出现问题无人负责。

3.3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

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办理后再将原始票据拿到会计核算中心(据了解,除笔者所属地区以及个别省外,全国其他省市已取消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事后监督,由于被核算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两者之间的责任不一致,双方信息沟通不够衔接,造成会计核算中心只负责核算而不管实物、被核算单位管理实物而不负责核算,很容易形成账实不符的问题、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另一方面,随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在上述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构建信息化平台,并形成若干个管理信息系统,这些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上涵盖了单位主要业务。但这些管理信息系统互不兼容,不同的信息系统之间缺少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的功能,导致一个会计的办公桌上至少有两台电脑,不仅造成公共财政的支出浪费,也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3.4内部控制执行力不够

一是内部控制观念淡薄,有的单位领导或管理层权力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将内部控制当做摆设,无视内部控制。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大部分业务都是以预算为核心开展的,预算执行的刚性将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事实上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刚性不足,不按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等情况时有发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一方面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能满足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仍停留在简单的会计控制上。

3.5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不力

在内部监督方面,根据《规范》要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事实上,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未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单位未进行内部控制执行效果的评价工作,也就不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在设计的完整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的信息,就无法主动地、及时地解决内控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二是很多单位人力资源不足,财务部门和审计部由同一领导分管现象普遍存在,内部监督部门和岗位独立性受到损害,致使内部审计机构监督乏力。在外部监督上,主要的外部监督力量为审计部门、纪检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其监督来自于法律赋予的强制力,一方面这些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多是有针对性的检查,而不是经常的、随时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的实际作用有限。另一方面,大多从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对财政资金的运用监督,缺乏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及执行的有效性的实质性检查,失去外在的推力和监督约束。

4.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议

4.1树立和加强内部控制意识

首先,根据《规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所以说树立和加强内部控制意识要加强单位高层,特别是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应采取多种形式,就内部控制及财经法规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取得单位负责人及领导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支持,并协调各部门、各岗位力量,营造控制环境的良好氛围。

其次,加强团队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使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都要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重要性高度重视,并树立责任意识。

4.2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首先,内部控制度建设方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梳理本单位的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制度框架,并使之相互关联,形成任何工作都有章可循、换人能上手、换人不换规的工作规范;并合理运用控制的方法,以使内控制度达到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目的。

其次,合理设置内部控制机构,没有设置相应机构的应按规定设立机构,机构设置不完善的应进行调整;并保持内部控制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控制的实施机构和审计机构应有单位领导直接分管,且两个机构应属不同的领导负责。 同时,抓住内部控制关键点,并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强化岗位分工控制和相互制衡。

4.3加强信息系统整合

一是通过对各信息系统的兼容升级和整合,实现各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和制约,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监督管理水平,避免重复性工作,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严谨性和管理效率。

二是将关键领域和关键风险点上的业务活动全部实现信息化办公,加强流转过程中各节点分级审批和监督。

三是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对异常业务能提出预警,施行动态监控。

四是加大公务卡系统的推行力度,各单位以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为契机,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提高财政支付透明度,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建立源头防范治理腐败的机制制度。

4.4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

一是单位应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控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控的全面工作。同时,充分了解本单位的业务特性,识别本单位业务的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合理设置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范围和权限,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可从以下方面考虑:首先是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其次是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激励考核机制,激励单位增强成本意识,节约财政资金,对单位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安排的合理性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杜绝单位千方百计套取财政资金,脱离监控,形成“小金库”,使厉行节约、结余预算指标成为单位的自觉行为。

三是强化内部控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并不断加强其后续的教育,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及时了解和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更新和提升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4.5强化审计与监督

第4篇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 必要性

一、加强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一)加强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保证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制定业务处理程序,拥有科学的职责分工。这使会计信息资料的产生是在一种相互牵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不仅能够防止错误和弊端的产生,还能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可靠。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会计资料在传递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等问题。因此,加强内部控制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其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保证。

(二)加强内部控制是保护财政资产的需要

众所周知,国家财政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管好和用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意义非凡,这也是其进行依法理财的重要前提条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能够确保单位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规范单位的收支行为,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避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发生流失;同时还能从根本上减少贪污舞弊以及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保障依法理财工作的正常实施。

(三)加强内部控制是依法理财的关键

为了不断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水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使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断加强,形成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会计法》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单位而言,《会计法》是促进企业深化会计改革、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的有效保障制度。此外,我国还及时制定并出台了一些财经法规,这些规章制度的落实,也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来完成。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氛围较差,内控意识相对淡薄

所谓的内部控制环境指的是单位或组织所营造的内部控制氛围,其能够很好地反映出组织管理层对内部控制所持的态度,是进行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同时,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实施的效果良好,行政事I单位还需要有较强的内部控制意识。当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由于对内部控制不甚了解,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有的领导认为既然本单位资金的来源是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决定的,其只需要定期按照规定编制资金预算,获得资源并使用资金即可。正是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导致单位经常出现财政经费支出超标的情况。可见,这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存在严重的不足。

(二)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对内部控制而言,其核心是有效的组织、分工、方法以及标准等。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少有单位制定了比较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甚至直接由财政部门预算行使内部控制制度的职能。这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无章可循,更多的是依靠经验和个人习惯进行,这种不够严格的管理也进而导致了其工作缺乏严谨性。尽管有的单位确确实实制定了一些相对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但却没有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形式化严重;或者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由于监督缺乏等,经常会出现有章不循和违章不究的现象,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有的单位,并没有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岗位分离,导致会计、出纳以及资产管理等岗位并没有分离开来,职责混乱,极其容易出现、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

(三)内部控制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家准则的不断趋同,无形之中对我国财会人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必须的,对于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同时还要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由不低于3年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但是在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很多都是办公室人员,他们很多并没有掌握基础的会计知识,并且缺乏相关的会计专业技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经济犯罪行为也缺乏较强的辨别能力。此外,他们的财务工作行为与单位内部控制要求也不相适应,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执行力、内部控制效果不尽人意。

(四)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缺乏

作为内部控制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内部审计有利于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尽管当前有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在人员配备上很多都是由财务人员兼任内部审计。由于没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难以保证。作为主要的监督机构,财政和审计部门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即使是加强监督,其也更多地停留在一般事项上,并没有加强对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进度进行监督。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措施与对策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增强内部控制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自身内部控制意识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能否取得成功,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其内部控制意识与行为往往会对单位产生很大的影响。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有效等,单位负责人应当负主要责任。因此,行政事业单位有必要不断提高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一方面,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下级各行政单位负责人进行内部控制相关知识的培训,帮助其认识到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其内部控制意识,为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单位内部必须严格根据权责明确的原则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做好权责分配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增强单位所有人员尤其是内部控制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下去,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其提供保障。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有别于其他企业,因此其内部控制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政府采购以及部门预算等。因此,行政事业单位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重要岗位或者薄弱环节进行适当控制,确保权责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上,进而让单位在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只有这样,内部控制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提高内部控制人员的综合素质

根据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单位内部控制人员应对单位内部各环节实施有效的监控。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内部控制人员不仅要保证自身的专业素质过硬、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还要对相关政策和法制观念有充分的理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内部控制人员必须不断进行业务学习,补充和拓展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胜任内部控制工作。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还应定期组织内部控制人员培训,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促进内部控制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同时提高内部控制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从而与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相符合。

(四)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

第5篇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内部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

行政单位内部审计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济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一种行为,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促进廉政建设。

3.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4.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存有偏差。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 但由于人们在思想上认识还不够深入, 尤其是大多数单位领导不重视, 认为内部审计工作与单位取得经济效益没有直接的关系, 可有可无。这种认识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所改变, 但是近年来,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偏差, 认为近年财政部门实施了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物资的购买实行政府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再开展内部审计了, 有些领导将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 对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认识发生了错位。这些错误的观念, 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到位。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履行独立检查职能的部门, 其任务是检查和评价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活动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经法规。内部审计对其所检查的经济业务活动要提出分析、评价、建议、咨询, 其基本要求是内部审计要具有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 内审工作就很难开展。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设置状况是: 少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大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虽然也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但基本上没有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而是与财务部门两块牌子一班人马; 部分行政主管部门虽然配备了审计人员, 却没有相应的独立审计机构, 如有些单位将所属内审机构置于监察室或纪委之下, 根本谈不上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 只有极少数较大的隶属省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才有一个不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

(三)内部审计重点不突出, 内容单一, 工作不规范, 适应能力较弱, 发展相对滞后。目前, 虽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依据审计法规, 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 开展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但是仔细分析将不难发现, 我们的内部审计人员仅仅将工作重心放在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上, 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 例如, 对收入进行审计时, 往往只审核其所附票据是否齐全, 而对其价格是否合理根本不作深入分析。由于只对单位财务数据进行审计, 而不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的评价, 也就无法发现和客观评价单位的潜在风险,进而也就无法提出实质性和预防性的建议。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是按照领导的意图随意开展, 既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也没有按照规章操作, 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序状态之中, 如超出职责范围审计、操作程序违规、审计方法和手段不当等, 从而既影响审计的效率效果, 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的产生。

(四)内部审计法律法规、标准相对滞后, 导致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执行。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 内部审计的法规、标准相对滞后。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报告审计意见时所必须依据的原则、规范和尺度,它是衡量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标准。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 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准则, 使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性, 从而对审计造成许多问题, 尤其是违纪问题难以确切地定论, 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约束力。国家现行颁布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中, 除了一些行业部门制定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外, 与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相比,国家审计机关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定详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 法规的滞后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显得无章可循, 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 因此在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设的过程中, 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的抵制, 使审计意见和建议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五)内部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 并且是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 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 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 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 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但目前,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没有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遇到内审时临时抽调人员,导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内审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知识, 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二是专职人员较少, 兼职人员较多。三是内审人员结构不合理, 多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或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四是个别审计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的策略

(一) 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有必要从制度角度对审计进行控制,第一,必须要明确内部审计岗位及其职责。第二,要明确规定内部审计监督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并以此作为员工绩效管理的标准。第三,审计监督制度要对审计监督行为进行行为约束。第四,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

(二) 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是实现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能力提升的有效手段。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据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建设目标,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必须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和素质的培训。对审计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实务能力等进行综合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其次,加强对审计监督员工的绩效考核,引导他们的行为向规范的方向发展。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对审计监督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内容都要进行明确的引导,使得他们能够明确工作的重要性,并以实际行动来实现审计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 最后,加强审计队伍社会责任意识。作为公众服务队伍的一员,审计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社会职责是服务大众,只有将自己的工作提升到这样的层次,才能在实践当中本着为社会服务的态度来认真工作。

(三) 实现审计内容更加多样化、专业化和审计方式的转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在新时期,需要在审计内容方面更加的多样化,从以往的单一审计内容转移到多内容审计。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对绩效、决策评议和经济合同的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活动是内部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领导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审计不仅是内部管理的要求,也要实现单位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审计要实现监督方式的转变,从传统的单一活动方式转变到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少来开展工作。审计员工改为必须转变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为社会创造最大的效益为目标,不断探索新方式来实现审计监督应有的作用。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是项重要的职能,如何有效提升监督水平、实现监督效益的最大化是需要不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不断探索的,也只有在不断的实践当中,才能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水平。

参考文献:

[1]倪晓红. 试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 J] .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6, ( 10)

[2]吕国梁.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J].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6( 12)

第6篇

【关键词】武警部队 行政权 存在问题

随着现代社会法制观念的普及,公民的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武警部队日常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中频繁地与人民群众接触,必然需要一定的法律规制,一方面使得武警部队行政权向有利于权力行使的方面发展,一方面从法律角度维护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利益。通过分析,当前武警部队行政权运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武警部队行政权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

《人民武装警察法》作为武警部队行政权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其中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规定,并不能解决执勤中实施行政行为的具体问题,而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都包含在武警部队内部军事规章中,如《执勤规定》、《处置突发事件规定》等。随着武警部队编制体制的调整、部队任务的变化,这些内部军事规章与实施行政行为相关的规定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而《人民武装警察法》中有关行政权行使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解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具体如何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较为模糊。目前,武警部队行使行政权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人民武装警察法》,其次是部队内部军事法规和规章,以及一些法律规范性文件。从这些法律规范来看,《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并没有对如何实施行政行为做明确的规定,如第9条第一款:“对进出警戒区域的人员、物品、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对按照规定不允许进出的,予以阻止;对强行进出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其中并没有对如何“阻止”、“制止”做规定,具体用什么方法进行阻止,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时以口头阻止、以暴力制止或者何种情况下使用警械武器都很模糊。另外,规范武警部队执勤的《执勤规定》中也缺乏明确规定,如第73条第四款中“制止”和“扣留”究竟应当如何实施,具体用何种方法制止和扣留,扣留程序如何,扣留在何处及扣留时间等都缺乏明确规定。以上这些问题给执勤官兵实施行政行为造成一定阻碍,如处理不当,将造成违法行政。

其次,行使行政权时警械武器的使用没有进行系统规范。《人民武装警察法》中规定武警部队使用警械武器,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武警部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原则,但二者执行任务的性质不同,在使用警械武器的种类、情形等方面存在很大区别,因此武警部队无法在具体使用警械武器上完全遵循人民警察的有关法律规定。武警部队使用警械和武器有专门的内部规范,但这些规定并没有对使用警械武器的具体实施进行规范。在使用非杀伤性武器及警用器材上,武警部队既无实体性法律规范,也无程序性规范,在执勤中具体何种情形可以使用非杀伤性武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再次,行使武警部队行政权的权限不清。武警执勤人员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必须符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但其具体权限如何,哪一级武警部队的组织能够享有哪些行政权仍不清楚,武警执勤部队中的干部和战士所行使的行政权究竟属于哪一级组织,他们具有行政权的权限是否相同,以及执勤人员与权力所属单位所构成何种行政法律关系,这些问题应该进行研究和讨论,而目前这种模糊的权限必然导致执勤人员无法合法实施行政行为,进行必要的自由裁量。

二、武警部队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存在缺陷

第一,行政主体资格不明确。从武警总部、各地方总队到支队、大队、中队,是否这其中的每一级单位组织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或者究竟哪一级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疑问仍未解决。这里仅能排除的是,武警部队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不论干部、战士,还是参加执勤的军校学员都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更不可能代表武警部队行使行政权;同时,武警部队内部的司、政、后部门,也不能是行政主体。这种职能部门既不能够以自身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也不享有独立的行政职权,更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由于武警部队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比较特殊,哪一级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尚未进行过清楚的讨论。

第二,执法主体缺乏与行使行政权相应的法律素养。武警部队点多、线长、面广,各级单位执勤人员所具备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总体来看,《人民武装警察法》颁布之后部队整体树立法律意识的观念较颁布之前有所增强,但就目前状况来说,武警部队各级执勤人员距离行使行政权所应具备的法律素养仍相差很远。一是与人民警察不同,武警部队人员基本未接受系统的专业法律培训,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知采取什么手段,是否可以使用警械,甚至不能对出现的复杂情形是否合法做出判断,对其具有多少自由裁量空间很模糊等。二是混淆服从命令与遵守法律的界限,武警执勤人员不论干部、战士,从入伍、入学就开始接受部队内部教育,服从命令的纪律条令意识长时间扎根于思想深处,实际服从命令本身并没有错误,只是一些人错误的理解了服从命令,误认为无论何时上级下达的任何命令都是法律,只要服从命令,其造成的法律责任就由上级承担,这种错误的思想影响了行使武警部队行政权的法律意识。三是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流于形式,基层单位通常以组织法律知识问答活动来提高学法、懂法的兴趣,但多数战士将死记硬背作为主要学习方法,认为以文字性的知识记忆就能学会学懂,而结果却造成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

第三,处理与实施行政行为相关纠纷的水平偏低。武警部队行使行政权必然广泛接触人民群众,一方面实践中武警执勤人员不懂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捍卫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武警执勤人员还十分欠缺合法处理与公民发生法律纠纷的实践经验。武警部队较多执勤点地处大城市的繁华地带,周围人群性质复杂,由于武警执勤人员接受的法律知识有限,真正与人民群众发生纠纷时,其具备的法律知识并不能有效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权力运行的监督救济不健全

行政权的运行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救济机制,一方面控制行政主体滥用手中的权力,另一方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武装警察法》第31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武装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检举、控告。”单从法条来看,国家权力机关、地方政府、部队上级机关以及社会群众对武警部队具有监督权,同时也有权对武警部队违法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向政府部门检举和控告。武警部队内部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武警部队的刑事案件不归地方公、检、法部门管辖,而武警执勤人员具体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只是因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地方政府控告后而确定的,并没有合理的机制能够直接制约武警执勤人员行使的不当行为,就算相对人不追究责任,发生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不可改变。

武警部队在接到人民政府的通报后,对实施不当行政行为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相对人也不能够通过一般途径如行政复议或行政救济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我们在实际中看到更多的是相对人直接到部队找领导讨论和商量,寻求一种和解或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或许在没有更完善的法律救济途径情况下,这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但绝不符合当今法治社会的理念,更与武警部队依法治警不协调。因此,残缺的救济制度使得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正当的法律解决途径,还会使武警部队行使行政权受到影响。

第7篇

1.对内部审计认识不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实行了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制度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认为,国库支付系统网络实时监控和政府审计的监督就足够了,单位的内部审计没有必要。由于一些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无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或者由财务部门、纪检部门来负责,审计工作无法开展或者形同虚设,甚至一些单位根本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多数是由财务人员兼任。

一些单位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没有把该项工作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中心位置,导致一些领导、部门或业务经办人员对审计工作不配合,有偏见,认为审计谁就是和谁过不去,百般阻挠审计,致使内部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审计人员也被边缘化,严重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规范,缺乏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活动的独特之处,表现在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和人员等方面的独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也不例外,但相对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确实很低。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虽然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往往只是形式,迫于压力,为了完成上级的政治任务,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审计工作没有真正展开。一部分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了,但人员配备不规范,没有专职和专业的审计人员,往往由财务人员、纪检部门人员兼任;另外一部分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规范,内部审计机构挂靠于纪检部门,甚至是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与其他部门和人员相互交叉,开展审计业务,独立性根本无从谈起。

3.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大部分是从财会人员中抽调过来的,虽然会计知识丰富,但在审计方面,审计系统的专业知识欠缺;有的内审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欠缺,缺乏责任心、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得过且过,有的甚至徇私舞弊或者迫于领导压力,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有的业务知识不足、知识更新滞后、知识结构单一,导致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难以提升。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改进措施

1.广泛宣传内部审计的重要性,提高认识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内部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专门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全员学习、领导培训,再通过政府手段行政发文、政府审计、财政监督等方法来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观念转变了,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审计人员的配备才能规范化,审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保驾护航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实施的监督,是建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从属于本单位领导,为本组织服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在于协作组织有效实现目标,改进工作程序,实现增值。内部审计独立开展工作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及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是一个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特殊环节,内部审计的特殊地位是其他部门所不能取代的。

2.规范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提高独立性

组织机构的独立是审计工作独立性的保障。在形式上,组织机构的独立表现为审计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或者部门之外,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强调要与单位内部其他职能部门要相对独立,要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开设置,部门之间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必须是国家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任,只有组织机构和人员保持了独立,才能对被审查事项作出正确评价和鉴定。内部审计机构是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本?挝坏哪诓可蠹乒ぷ鳎?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3.加强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第8篇

[关键词]家电下乡 节能惠民 以旧换新 三大惠民政策

一、三大惠民政策的主要内容

1、家电下乡

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对经招标入围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电磁炉、微波炉九类产品,按照农民购买价格的13%进行补贴,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市场。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运用财政手段,由财政部门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入围节能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再由生产企业按照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最终受益,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城市高端客户。

3、家电以旧换新

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州和长沙等9个试点省市,对彩电、洗衣机、冰箱、空调和电脑五类产品,由消费者交旧换新,家电销售企业按照消费者购买新产品价格的10%当场兑付补贴资金。补贴上线为:电视机4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财政部门与家电销售企业、旧家电拆解企业定期结算,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城市普通市民。

二、家电补贴惠民政策的实施效果

家电下乡主要针对农村、县镇等三、四级消费市场,不仅促进了中低端家电商业的消费,还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的生活质量,不仅如此还拉动了电子制造业和家电工业,同时也拉动了钢铁业,如化工、薄板、机械制造等工业的发展。

以旧换新把重点放在了具备一定消费能力的二级城市,主要拉动中高端家电商品的销售,在调节产业升级的同时还促进了废旧资源的再利用,有统计表明广东、天津、北京、福州、浙江、江苏、山东、上海、浙江9个试点省市的家电“以旧换新”共计回收717.1万台,销售新家电662.6万台,销售额达262.8亿元。其中,仅春节期间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73万台,销售额29.5亿元。还从回收的旧家电中产生废钢铁、废铜、废塑料等再生资源12多万吨。如果可以将这些再生资源变废为宝,“以旧换新”创造的社会价值将远远高于以上的数字。

三、家电补贴惠民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商品品种少,没有可比性,价格无法掌控

很多的家电品牌就一款适合家电补贴,消费者往往没有可比性,没办法去横向比较,这样就给了某些商家可乘之机,导致很多产品的标价就算是限价也是高于市场上一些价格的。比如在某家店铺里,贴着“家电下乡”标志的海尔BCD―196TEXZ冰箱,标价是2399元,但是在商务部主办的家电下乡官方网站上的信息系统里,该冰箱的标价最高限价是1999元,同一家店铺海尔其他几款冰箱如BCD―156TDXZ,BCD―176TDXZ等都比最高限价高出了50元左右。

2、补贴拿不到,手续繁琐

以5月6号广州的苏先生在天河区某家电连锁店购买空调为例,商家告诉苏先生要等到5月28才可以到店里申请补贴,等到了那一天,苏先生到那家连锁店苦苦等了一个多小时,可是工作人员却告知苏先生说不懂操作,暂时无法拿到补贴,要等到6月份才可以。

合肥的一位高女士在一家商场的专柜买了价值4200元的电脑一部,当时的行销员说高女士买的电脑是家电下乡的电脑,半个月后会返回给高女士450元补贴款。可是半月之后高女士还是迟迟没有收到补贴款。最后商家表示:高女士是在月底购买的电脑,而家电下乡的规定的财务审核都是在1日至20日购买的电脑当天可以返利,如果在20日就要等到下各月的1日至20日才能办理。

3、户口被“冒用”难享补贴

8月18日济南的尹先生在国美电器购买了一台家用下乡冰柜。等到尹先生到商场领取补贴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尹先生,他的户口本已经有六次购买记录了,其中的两次是冰箱,而且早已经领完了补贴。按照家电补贴政策尹先生已经不能再享受家电补贴了。对此尹先生感到很是困惑,因为他从来没买过下乡产品,户口本也未曾让别人使用过。家住福建省晋江深沪镇的陈先生也是购买下乡电器,当他去领取补贴时也被告知他的户口本上的号码已经领过了相关的补贴,不能再领了。后来工作人员才发现,家电补贴登记的是户口本号,但是号码又不是唯一的,这就导致了许多人先到了就先得,后来的就只能够哑巴吃黄连。

4、家电产品鱼龙混杂,质量缺失

据2009年12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下乡”家电维修率较高,维修率高达12.6%,相当于平均每8件就有1件出现过维修,在我国家电产品行业规定的维修率仅为1%-2%。由于大多数农村地处偏远,售后服务成本太高,导致大多数下乡的家电产品在农村几乎属于空白,这就形成了“家电下乡”售前是买方市场,售后服务是卖方市场。更有一些家电厂商提供劣质产品和服务,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侵蚀了家电下乡的整体形象,直接影响了农村消费市场的长远规划。

四、解决家电补贴惠民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对策

1、建立完善的监管保障体系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的政策出台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相关的政策要不断的改进加以完善。比如每种产品的价格都要价格统一,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做好销售信息登录工作,让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称心。我们的价格部门要针对产品制定一个上下限的指导价格,销售商家则可以根据所在地域的不同在这个指导价区间里进行浮动。设立监督机构对家电补贴的产品进行不定时抽查,发现有劣质产品坚决取消其资格。还要加强对补贴的监督,杜绝消费者套用他人信息获取国家财政补贴,而对于私自扣留标示卡,留取户口簿和身份证等资料,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经销商,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家电惠民政策的资格,并诉诸媒体予以曝光。其实在家电补贴惠民政策实施中我们不妨借鉴发达国家的消费券模式,即直接将消费券直接发放到人民手中,制定好消费券详细的使用范围和规则,由消费者自行购买喜爱和需要的产品,这样就便于很好的解决冒充、冒领财政补贴的问题了。

2、丰富品种,调整产品结构

家电产品在起始阶段就电视、洗衣机、冰箱和手机四种,进一步实施中增加了电脑、热水器、摩托车等,虽然品种有所增加但涉及到具体的种类却又略显单调,因为存在限价问题,最新的液晶平板电视在以旧换新中受到限制,由此看来我们的人民买到的好多是正在逐步退出市场的产品,尤其是家电下乡的产品,中标产品档次普遍偏低,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丰富家电的种类,调整产品的结构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引进最新潮流和时尚的产品,通过改进生产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制造出符合消费者购买水平的家电产品。

3、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管理

在研究和调查中发现有些中标企业对于该政策的反应速度太慢,究其原因是上下的信息传递不够。我认为,全国连锁企业既然凭借其品牌实力成为了中标企业,就应该竭尽全力落实好各项工作,尽量配合各政府,积极与生厂商联系,畅通进货渠道,加快进货速度。流通企业不得借“家电惠民”的机会违规操作提高销售利润,要严格按照中标价格销售。对于中标生产企业,不得私自降低产品的质量和标准,达到协议中对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所承诺的要求,此外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定期对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勒令整改,若不改善者应取消该企业的资格以儆效尤。

五、结论

家电惠民三大政策的颁布和实施确实使人民和家电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实惠,但也需要加大农村基础建设,如电网、网络宽带、公路、有线电视等。相信以后政府会对三大惠民政策更透明、更扩大、更有利于民,相应的配套设施和政策也将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李金玲.价格无优势换购仍将是空谈[J].经济研究参考,2009;7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预算;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与传统的预算制度相比,部门预算的实施可以有效加强预测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财政改革制度的进展。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制度还并不完善,存在很多弊端。所以,在新形势的影响下,行政事业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各部门预算中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以促进廉政建设和高效办公。

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存在的问题

1.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在我国,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完整的预算制度,或由于缺乏可靠的法律保障,在进行预算操作时导致工作效率的下降。而有些部门制定预算政策时并不结合实际,与实际情况相背离,导致部门在工作中出现不配合、不执行的现象,影响了改革进度。

2.未设置专门的预算管理组织,预算规划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大多直接来自财政部,由财政部进行监督,很多单位就认为不需要专门进行财政预算规划,只需跟随已经制定好的财政政策进行简单调整。但财政部的规划是站在整个财政事业上进行的,有着大局性,对于个别单位的特殊情况并不能进行很好的指导,需要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运作。另外,一些单位为了减少工作强度,一次制定多个预算规划,这样就导致了下年预算和实际脱节,使得预算规划与实际规划不符,影响了预算的科学性,还不能适应部门发展要求。

3.预算在执行中遇到困难。部门预算不仅包括部门支出,还包括部门收入,因此,在部门收入方面也应加大管理。国家规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应全额进行上缴,但又很多部门却不能及时将这些收入上缴财政部门,甚至故意瞒报不交。这是因为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行政事业的收费制度并不完善,有些本该收费的未归到收费项目中来,或者由单位自主决定随意减免,这些都造成了部门的收支不符。二是事业单位对于国有资源、资产的利用取得的非税收收入因为没有严格的税收管理制度约束,所以导致财务管理落空,不能准确及时落实。另外一项执行中的困难便是预算执行的结果与规划偏差大,很多单位部门并不按照制定的预算走,在工作中随意挪动经费,更改预算计划,都导致了预算的执行不力。

4.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当前,我国并没有完善的预算监督管理机制,在进行预算管理时便遇到了阻碍;其次,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内容是要进行保密的,这就给财政预算的透明监督带来难度;另外,事业单位本身没有建立相关的预算考核监督体系,既没有在大局上把握财政动向,也没有在细节上把握财政实施情况,既削弱了预算的严肃性,又使预算资金的使用率低。

二、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完善对策

1.健全法律法规,对于相应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建立与现行预算制度相结合的预算法律法规,从法律范围对部门预算进行有效约束,这就要求改进目前存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对于不合理的预算程序进行修改,使其与部门的预算编制相协调,另外还要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于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制裁,从人员的思想意识中提高自觉性,保证人员的清正廉洁。

2.完善预算执行制度,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力度,对于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有重要作用。首先,要使报表的结构合理完善,所涵盖的信息全面。部门预算的制定一定要符合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构建系统化报表制度的同时要做好预算情况的反馈工作,对于预算中需要改动的内容及时进行核实,以确保预算反映的是实时的财务情况,切避免预算编制和实际情况脱节,失去预算的意义。另外,要重视预算编制时间,使财务预算额与实际工作计划相承接,吸取预算编制在执行中的错误和教训,及时对于上年财务预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以确保财务预算的准确性,从而减轻财务核算的负担,提高预算准确率。

3.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中心,但并不意味着不受管理,这个核算中心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核算编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财务预算,以反映本单位的整体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这就要求财务核算中心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对于资金的核算和利用进行统一监管,对于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及时举报,利用法律法规等相关机制做好本职工作,合理安排部门财政事务,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完善预算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评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加大预算监督管理力度首先需要各单位部门明确权责和法律责任,以严格制度加强对行为的约束,其次,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选派有效的财政监督专员对各部门的预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了避免行政事业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影响,可以加强部门预算的公开,建立真正阳光型预算体系,在不违背政府原则的情况下实行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财政支出、收入,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吸纳群众意见。此外,要想真正的使财务预算发挥最大效益,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以监督考评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三、结语

部门预算管理不仅关系到部门工作效率、国家财政实施,还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因此做到预算管理的合理性十分必要。尽管我国的部门预算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只要积极进行改革创新,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必能推动我国财政事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曾海鹰.浅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J].时代金融(下旬),2012(7).

[2]司倩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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