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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健康老龄化;医养结合;北京市;养老服务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9083
1引言
近些年来,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加剧,从2015年的数据来看,全市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到 315 万,占总人口的 234%[1],这说明北京市已经全面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呈现失能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2013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北京市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2]
传统的居家和机构养老模式中养和医分离,忽视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等医疗问题,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能够在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将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结合,兼顾医疗和照护两个方面,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为老年人养老提供高效、有品质的医疗和养老双重服务。[3]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主体为需要护理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服务内容包括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两个方面,医疗服务更侧重医疗保健、预防、康复,而不仅仅停留在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上,需要强调的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是简单的打针吃药,在硬件和软件上都要有一流的水平。(位于北京昌平的泰康养老社区能够很好地体现医养结合的理念,配建以康复、老年慢性病为特色的专科二级康复医院)。B老服务包括老年人日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精神心理治疗等。[3]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能够很好地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向健康老龄化转变的关键之举。
2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状
211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基本形式
(1)养老机构外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这里我们所说的养老机构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护理站。太阳城银龄公寓是这一形式的典型代表,在公寓外独立设置医疗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老年人可按照程序免费享受体检、理疗、健康咨询等服务。[4]
(2)养老机构内配套设置医疗机构。这一形式充分整合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现有资源,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轮班到养老机构巡诊,为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提供便捷、及时的救助。双井恭和苑老年照料中心内设医疗机构并在老年病和康复医疗方面有着比较早的历史和经验。
(3)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可与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协议。为老年人免费体检、康复医疗、理疗,大病恢复期的老人提前预约复查,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北京朝阳门街道东篱敬老院定期开展健康门诊,为院内老人提供基本健康服务。[5]
212资金筹措方式
北京市政府在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过程中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和营利性机构,少部分来源于社会力量,比如社会福利彩票。近几年,北京市政府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个人、企业参与到这一模式中。对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减免老年人医疗服务费用。[6]
213组织协调性
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涉及民政局、卫生计生部门、人设保障部门等多个组织,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医保定点事宜,发改委主管医疗服务定价。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还构建了会商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制度,充分做好对接工作,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顺利发展。[7]
214政策联动性
当前,北京市关于医养结合这一养老服务模式的政策相对完整,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6],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应运而生。随后2014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并提出了“日间照料中心”的概念。[6]
22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存问题
221医养结合的政策效应甚微
首先,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务院在国家层面上相继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但是在这些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没有颁布配套措施跟进和调整,法律衔接不够,出现断层,效果甚微。
其次,医养结合这一创新性的养老服务模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政策的有效配合,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还停留在传统的层面,不具有针对性和广泛性,一方面,很多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更大,需要长期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然而,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只能报销部分费用;另一方面,老年人的护理问题一直是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我国医疗保险没有这一方面专门的险种。
最后,对于民办非营利企业,在床位、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以及税费优惠上,北京市政府的补贴政策收效甚微,扶持力度不够,限制了北京市养老产业的发展。[6]
222医养结合资源整合力度不够
医养结合的供给主体并不是单一的,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个人,但是在供给主体的协调性和机构间的资源整合效果却存在问题。
第一,就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性来说,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医保定点事宜,发改委主管医疗服务定价。各部门各司其职,但是由于涉及主体较多,多元化的格局牵涉到多方利益,在职能上难免重叠交叉,在管理上也易断层和缺位,这给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合作带来了很大困难。[7]
第二,医养结合资源的联动性弱,北京市一、二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还停留在传统的概念上,政府虽加快更新和调整,但是仍然适应不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三级医院大多为独立和配套设置,虽然自身实力雄厚,在参与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上还有待提高,就算参与其中,参与的医疗工作也十分受限。
第三,在床位供给、服务定价上的不合理。北京市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低,存在严重的缺口,同时,入住率也低,公立机构收费低,但是服务水平差,大多数老人不愿入住,民营机构收费高,一般家庭承受不起,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浪费让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滞留。
223信息供给面窄
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退休后更愿意选择家庭养老,他们对医养结合模式的认知度还不够,参加的意愿也不强烈。
另外,在对这一模式的宣传解读方面,不够准确,信息的更新和覆盖面不够,网络宣传的方式虽然波及面广但是不具有针对性和广泛性,所以应该开辟更多的宣传方式,让更多人的老年人和家庭了解这一养老方式。
224制度和法律保障不到位
在关于医养结合的法律法规上,虽然在国家层面上有法律支持,但是北京市政府并没有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在医养结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缺位现象。一方面,养老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存在难度。
225资金筹措存在困难,筹资机制还未建成
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机构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性质,资金供给大部分来自政府和社会力量,养老机构内要设医疗服务机构,机构运营、人员调配、设施配备都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养老机构一直都是微利经营,这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负担。综合实力强、功能较为全面的三级医院一般把盈利放在主要地位,养老机构盈利水平低,三级医院一般不会主动合作。
226人才供给体系不完善
在人才招聘和发展前景上,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机构基本不占优势,由于学医疗护理的时间成本较高,这些有丰富专业知识的毕业生或者是应聘人员更愿意选择普通医疗机构,因为这些机构能给他们较高的社会地位,并且也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相反,在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的服务机构内,他们的社会地位、薪资待遇以及发展前景都受限,这使得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4]
227监督评估体系不健全
北京市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必须以健全的监督评估体系为支撑,医养结合监督评估体系包括机构和老人两个方面。在机构的监督评估上,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各部门各司其职,但同时职能又紊叉,在管理标准和养老服务标准上不统一,这样在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标准不统一,可能会使同一个老人在不同的评估标准下进入了不同的机构,医养结合的实施也受到阻碍;在关于老人的监督评估体系中,主要是以老人的身体状况以及资质条件为评估对象,要对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估,有针对性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内容。
3北京市医养结合B老模式的对策分析
31加强医疗和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311规范投资管理和机构运营,统一服务标准,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手段
民政部门应该引导相关机构配合研讨并制定统一的服务、运营、管理和评估标准,各机构和相关部门可总结归纳交叉重叠的职能,再根据自身的管理和运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之后进行推广和实践,将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312借鉴和学习国外经验
欧美很多国家进入老年化社会比较早,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标准化设计上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机构主体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丰富和发展,推进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313对服从标准化工作的机构给予奖励
北京市医疗和养老机构大多以星级评定,可以在此基础上给予资金鼓励和支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32提高服务人员质量,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教育
321全方位地引进专业技能和心理基础教育培训
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全方位、多维度的,在传统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还强调精神慰藉和康复护理等,所以在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服务水平、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还应设置一些心理培训机构并制定考核标准,让护理人员更好地引导老年人愉快生活,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
322政策扶持应用型人才
我国康复医疗、护理类人才处于断层区,国家应该在这一层面实施优惠政策,扶持医学应用型人才,比如在职业学院或者本科教育中新开一些相关专业(如老年护理学,康复医疗学),为医疗和养老行业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23提升医护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
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都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国家应该在这一方面引入编制或者提高薪资待遇,鼓励更多的人来养老机构工作。
33为医养结合提供制度化规范和法制化保障
医养结合是一个比较新的制度,为了更好地推行和完善,关键在于:一要立法,二要制标。第一,完善激励机制,政府可采取财政补贴制度、报销制度、税费优惠政策,调动服务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立法,将医养结合的参保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会让这一养老新模式发展的更加顺利;第三,建立管理体系,防止各部门“什么都管”和“什么都不管”的现象发生。
331完善监督和评估体系
严格准入机制、服务标准,各主管部门在统一评估标准的前提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和服务进行规范,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尤其关注失能老人的身体状况。同时建立监督和评价体系,优胜劣汰,让不达标的机构退出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职责和监督方式。
332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法律是制度强有力的后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我国老年照护保险发展的迫切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出台相关法律以及与之配套的法规,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医养结合法律法规。
333建立长期护理制度
北京市政府应积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中增加护理险种,减轻老年人的费用负担,同时,扩大报销范围覆盖面,建立统一的报销标准。
34在筹资、运营、服务方面全方位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因素
341拓宽筹资渠道
一方面,政府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医保基金作为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应该引导社会资本,将资金与慈善事业相结合,丰富筹资方式,为医养结合提供财力支持。
342鼓励能够自理的老人加入服务群体中
关注一些特殊群体,让一些可以自理还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加入服务群体中,北京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中有城镇低保户和失业人员的数据,可以在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基础上,让他们上岗。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人员缺口,还可以缓解就业压力。
343引入学生志愿服务体系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北京市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拥有得天独厚的学府资源,高校教育者首先应该引导学生加入养老服务的组织中去,可以建立高校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学生组织志愿者社团,为老年人服务,同时给予相关奖励并颁发证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10]
344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微信平台和丰富的网络平台与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对接提供机构供应商,另外政府或者机构可以选择形象好的明星代言,扩大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知名度;在思想意识上,可通过举办讲座和公益广告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养老模式。
345利用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北京市政府首先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如对于社会兴建的养老机构政府应o予运营补贴、税费补贴,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医务室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应该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养老机构外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对于专业医护人员实施“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走“政府主导,社会捐赠,市场化运作”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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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晓芳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兰州学刊,2014,21(9):1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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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学结合,现状,问题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好高职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服务”。因此,高职院校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
我国高职院校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大多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期,虽然历史短,但经十余年的艰苦努力,不仅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也“结识”了大量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把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进行层次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
一是浅层次合作。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
二是中层次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
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一科研一开发”三位一体。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
其具典型经验做法有:
1、企业把与学校对口的生产车间搬进学校,实现生产车间与实习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习与生产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车间进校使校企双双真正达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学校与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企业把人才需求信息传递给学校,帮助学校规划专业设置、改革课程和教材、设计教学过程;派遣技术人员到学校作兼职教师‘向学生宣传企业文化,进行就业指导’并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学校派教师以“访问工程师”身份到企业进行实践,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3、在学校开设“订单班”,企业派专业人员到学校给“订单班”上课,传授专业知识和企业文化,接受“订单班”学生的顶岗实习。企业还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从调查情况看,“订单班”培养现象还比较普遍,由于学校和企业有着利益共同点,企业比较积极参与到学生教育的各个环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学校与企业组建职教集。通过职教集团来整合教育资源、协调各院校专业设置、开发教学材料、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等。
实践证明,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对学校资源与企业生产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拓展了办学空间,强化了人才培养的合力,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别是通过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让学生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还得到了有效的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帮助,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校企合作没有有力的政策及财政支持。现在校企合作大多是自发性的行为,这些合作大多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维系的低层次的合作,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自觉的整体行动,合作的成效参差不齐。虽然校企合作倍受政府、院校、企业、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关注,已经成为评价院校和培训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至今仍没有完备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保障,缺乏统筹规划,统一布局,缺乏强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
2、合作缺失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不需要付出太大代价的情况下随意退出合作,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合作的风险性贯穿于合作的全过程,使校企合作双方顾虑重重。在现有法律和法规的框架下,没有明确规定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使校企合作缺乏稳定性。
3、校企合作的利益难以协调。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难以协调。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受到明显收益的无疑是院校本身及其在校学生。而企业所得到的利益则体现为获得了稳定的人力资本来源。然而,一部分中小企业却看不到这一点,只是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致不愿意长期与学校进行深度合作。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对策探索
1、应加强相关的法津、法规建设,完善行政职能,营造校企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法律法规是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指导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各级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以加强对校企合作的指导和协调;制订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如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以相应的减免,补偿其在资金、人力、设备使用等方面的付出,并对对成绩卓著者予以奖励等。要营造促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方面,政府应承担向社会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责任,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大力弘扬和普及劳动文化、创业文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增加高职教育的社会文化基础;另一方面,确立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等值使用的理念,可以通过抓典型、树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的方式,营造出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
2、院校应在多方人士组建而成的专业指导合作委员会协助下,规范教学计划,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高职院校可以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以及学者、专家担任客座教授,组成专业指导与合作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针对专业改革与建设、课程改革与建设、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讨论研究,献计献策。专业指导与合作委员会的专家可直接参与高职院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实施,成为学校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力量。
高职院校要主动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参与企业相关创新性课题的研究,主动选择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入课题加以研究,真正为企业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主动把企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与学校对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方式紧密结合起来,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能适应企业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学校要以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找准学校和行业、企业的结合点,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办学方向、办学层次定位和生源结构,共同制定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式,实现从学生到员工的“零距离”对接,真正为企业输送所需要的职业性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要抓好“双师型”教师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教师
要主动参与专业实训、毕业实习指导以及企业一线的学习锻炼,学习企业技术骨干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娴熟的操作技能;同时学校要主动聘任企业技术骨干和社会上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适用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康复护理逐渐成为他们最为迫切的需求。然而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机构,互不衔接,老年人患病就需要在家庭、养老院和医院三者之间来回奔波,费时费力。在我国“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殊国情下,《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应打破养老服务系统和医疗服务系统各自孤立的现状,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和家庭等多部门相关资源整合的效用最大化。
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政府应该积极倡导各部门发挥自身特色,而不应当蜂拥而上,不然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而违反了整合资源的初衷――节约资源。我国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多集中于当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资源整合、解决对策等。社会工作以其在社区和家庭养老服务中的专业优势介入,能够互补医养结合的缺陷和不足,在政府购买养老、医疗服务的同时,链接、整合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提供专业的、稳定的、高效的综合服务,降低医养结合在人力资源匮乏的短板,促进我国养老医疗服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我国医养结合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的医养结合现状
我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独立运行,隶属系统不一,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真正需要就医的人住不了院,而不需要住院的人却霸占着病床,造成了医和养的资源系统紊乱,缺乏有效地部门沟通和协调,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社会资源不合理分配,这不仅增加了老年人养老和就医的成本,更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负担。已经有不少养老机构开始以发展“医养结合”为核心的服务模式。
另外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责任边界不清晰,因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自成系统,相互独立,在部门沟通和协作上效率低下,存在着多头管理、岗位重叠等问题,导致权责不清晰、无人问责的混乱局面,经常会出现互相推诿的踢皮球等问题。养老机构服务定位存在偏误,阻碍自身发展,我国的养老服务主要界定为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三部分。由于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家庭的小型化4-2-1模式,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在家庭安享晚年,接受一系列养老和日间照料等个性化服务,养老机构的服务定位严重偏离了我国的养老服务老年人选择的主流模式,严重阻碍了医养结合的健康发展。
(二)问题分析
“看病的地方不养老,养老的地方看病难”,这是目前我国养老和医疗的现状,而近年提出的医养结合实质上是对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的优势整合,不是简单的“养老院+医院”。
1.医养结合的长效动力不足。首先表现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上,我国的起步较晚,存在制度、政策等层面的欠缺,医养结合的机构数量还较少,国家层面对此没有具体的指导文件,也没有相应的专项资金规划和特定项目扶持文件。其次,国家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养老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需求,没有充分利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各种资源,发挥社会工作者在为老服务和长期医疗照护方面的专业优势,还存在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2.社会团体、组织参与程度较低。我国医养结合是以政府为主导推行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有机结合,市场参与明显不足,社会企业或组织对于医养结合大多持观望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医养结合在我国起步晚,根基浅,没有形成规模体系的新型模式,存在对医养结合的认知偏差;另一方面是医养结合门槛比较高,一般组织难以达到其构建的标准,不仅对养老方面、医疗方面都有其严格的要求,包括软硬件设施、专业人员配置、医疗卫生执业师、相应的行业牌照等等。这些都制约着社会组织人力、物力的资本投入和参与度。
3.自我定位不清,边界不清晰。不少机构盲目拓展“养+医”业务,加速不同机构之间的级别分化,致使资源过分集中呈现区域性,不利于医养服务实现均等化,盲目定位高端市场、高端人群,没有很好的契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人口结构等。从业务范围来看,医疗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除了主管养老保障业务的民政厅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外,还有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在管理机构、管辖内容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混淆。部门的交叉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多头领导,不仅效率低下,沟通比较困难;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晰,容易出现争权夺利、互相推诿的情况。
三、社会工作介入医养结合的路径
(一)加强政策层面扶持力度
我国的“医养结合”模式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着政策、结构、资金、机制以及人才等多方面的困境。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完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开展立法工作,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政府兴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一方面,政府可直接通过财政拨款兴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础医疗服务设施、场地、医养服务的各种资源,在整合养老和医疗机构资源上起到关键性的引导作用,不仅在生活方面,还涉及在医疗复健、日常照护服务、康复训练、以及陪伴和生活照料等方面的需求。购买医养服务的资金可以来源于:一是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统一为老年人购买服务;二是政府发放医养服务补助津贴。政府直接向符合“医养结合”服务标准的老年人发放医养服务补助津贴,由老年人向非营利组织购买医养服务,从而获得专业性、针对性的服务。
2.加大政府购买医养服务的力度。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减免等政策或者其他激励性政策,即政府通过资助社会团体或者非营利组织兴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服务,三方共同承担老年人的医养服务的各种费用、资源等。政府应当秉持“大市场、小政府”的宏观调控者的角色定位,简政放权,让社会组织代替政府去做这些普惠性的医养服务,政府以招投标项目模式向机构购买养老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医疗照护等医养服务,机构再向社区老年人提供社区医养、家庭医养服务等。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只是充当监管人、大管家的角色,社会组织满足社区老年人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3.加大对弱势医养机构的扶持力度。建议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入手:一是依据相关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对其进行提质改造,充实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所具备的条件,允许社会资本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明确界定它的服务范围;二是适当降低民营、小型社区养老机构申办医疗机构的门槛。在申办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支持养老机构就近与公立或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引导和支持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对就近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二)积聚社会各界的支持力量
1.提升社会认知度及公众的保健意识。首先,应当加大对社会工作理念、价值、服务模式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社会工作,认同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向社会工作者寻求专业的帮助服务。其次,在社会工作介入医养结合的服务中,争取老年人对社会工作者及其机构的信任和支持,愿意接受和配合社会工作提供的医养照护服务。最后,老年人自身也应当加强健康及储蓄意识的学习和培养,在观念上认同,在行动上践行,经常参加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和健康知识展览等,积极参与社区和机构举办的活动。
2.鼓励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参与支持。在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市场化运作机制中,不同程度要涉及到“产业化”的问题。产业化是集规模体系的品牌化运营模式,与福利性互不冲突。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鼓励性政策,大力引导社会各界资源和民营资本共同参与到医养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同时整合社会潜在的资源投入到医养结合模式的创建中,吸纳更多的社会非营利组织参与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充当参与者和服务者角色,共同创建新型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3.建立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工作机制。正面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加快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的规划布局;制定出台有利于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频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为老年人的日常娱乐生活提供设施健全的硬件设施和器具。
(三)服务机构的定位与协作
1.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有很强的针对性,机构应当合理定位、改革机构设置。首先要不断提高服务机构的软硬件设施,一是软件方面,要具备大量优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和护工,明确各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在老年人服务体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是硬件方面,要有足够的空间、基础器具设施和水平先进的医疗器械、复健训练、康复室等。其次,要拓宽服务供给渠道,倡导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准确定位,充分整合多维度的医养资源,并提供专业化的个性化服务。在建立健全医养服务机构时,政府部门要严格制定出准入标准和准入资质,不允许不符合资格者进入,严格把控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准入流程,严格考核,并做好对医养服务的全程监管。
2.健全医养结合协作模式。应当加强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改进“医养结合”机构资质审批管理方式,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划分,厘清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责任。政府部门应当给予适当监督,权力下放,合理充当大管家的角色,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进行政策规划及支持,顶层设计与宏观布局,关注“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相互衔接,不断调整其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相互匹配度,从而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3.加强多部门合作,建立联手共推及监管机制。一是消除部门之间存在的泾渭分明,互不交叉的机制性障碍,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构建多部门联手共推及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由相关部门共推组成的医养结合?I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实质性的指导和监管;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并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建立各部门良好沟通的调节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明确权利和责任,在制度上保障医养结合体系的健全发展。
关键词:医养结合;困境;资源整合
中图分类号:R197.1;C91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01
一、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状概述
2013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努力探索“医养结合”新形式,这回应了当下养老的医疗需求与医养服务结合政策实践的紧迫要求。“医养结合”是一种无病疗养,有病治疗,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互相融合的全新养老模式。探索医养结合资源有效多重整合的研究十分必要。
医养养老模式现有三种模式:一是养老机构内提供部分医疗服务,健康咨询、应急处置、就医指导等护理医疗需求。二是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护理医院。三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两类机构形成合作机制,老年人的医、养、护相互衔接[1]。第三类医养模式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方向。本文所研究的医养模式即第三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模式。
二、医养结合模式在实际中存在诸多的困境
(一)医养系统分离,管理分散
医养资源分散主要表现在分布分散和管理分散。我国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各成系统,互相独立。当老年人面临生活自理能力困境与医疗需求时,不得不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家庭之间辗转。同时治疗费用增加,家中家庭的经济负担。管理分散,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各有运用的体系,互相之间缺乏明确的衔接。养老院内以养为主,失能老人、患慢性病老人多数被养老院拒之门外。
(二)医养养老资源不足
医养结合的各参与方积极性不高。从医院角度看,医疗资源紧缺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三级甲等医院,日常接诊量几乎都已达到极限,很难将更多的服务提供给养老需求的老人。
(三)“医养结合”的医保政策缺失
针对医养结合,我国尚未出台指导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的相关条例,现有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大都是单个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医养结合的最大问题是医保支付。老人的整体收入水平不高,特别是失能老人、或者慢性病老人。传统养老机构在接收老人时,更多的是要求老人身体健康,付得起日常养护费用,这样的养老机构入住的大都是没有医疗需求的老人。而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收费较高,以北京市第一家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恭和苑为例,老人的月均养护费用为一万元左右,高昂的费用导致部分真正需要该服务的老人因为费用问题被拒之门外。长期下去,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可能会陷入经营困境退回到传统养老模式中。
我国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多限于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并不包括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产生的护理费[2]。而养老机构内的医疗点又不属于医保定点支付的范围。医养结合在支付上的障碍将影响医养结合模式的推广与可持续运行。
三、“医养结合”养老资源整合的建议
(一)调动医养机构的积极性
医养结合的参与主体分为两类,以”医“为主的医疗机构和以“养”为住的养老机构。“医”主要提供者为社区卫生所,老年医院,医院,“养”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院、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社会福利院等。要使医养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开发自身资源,必须使医养机构机无后顾之忧,又有充足人力物力。
宏观上,需要政府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合理规划医养结合的途径,考虑现有的医疗体系与养老体系的状况,整合现有资源,结合新的人口形势,作出前瞻性的规划,对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引入竞争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使老年人在养老市场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提升服务与监督能力,积极主动的为养老机构申请社保定点支付医疗点,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服务部门进行指导,增加设立康复医院、护理医院等以养为主的医疗机构。加强监督,制定可行的细则,促进一样产业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形式,对进入领域内的公办机构与民间组织同等对待,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激发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提高医养服务效率。
(二)强化医养一体,加强医养人才供给
建立起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联系机制,畅通转诊机制。老年人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是巨大的,养老的主要载体是养老机构。多数养老机构无序配备全科医生,只需要与专业医疗机构建立起出诊、会诊、转诊的明确规则,当老人出现疾病突发时能得到及时的治疗。由医疗机构给予养老机构内的日常护理人员专业指导,日常老人的健康监测由日常护理人员完成即可。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如社区卫生所、村卫生室也可主动设置在养老院内或附近,真正实现“老人不动,医院动;医院不动,医生动”。培养专门的医养结合所需人才,对40、50人员开展医疗技能培训,所有养护人员持证上岗,由财政承担部分培训费。在相关医学院校对口培养养护人才,增设康复专业、老年护理专业,从根源上扩充医养结合所需的人才。
(三)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60岁以上人口1.78亿,65岁以上人口为1.19亿,占我国总人口的8.87%[3],同时失能老人已达到4000万,失能老人的养老费用必然比健康老人更高,在现有的医保支付体系中,老人在医疗机构内的护理费用才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也增加了老人的经济负担。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老年人的养护费用,无论是在医疗机构内的护理费还是养老机构内的养护费用纳入医保体系是长期趋势。长期护理保险不属于纯粹的公共品,政府的供给动力不足,可以采取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模式。由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护理费用,由市场主体提供可供选择的护理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推出长期护理保险,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四、结语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医养护一体化,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与医疗需求,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现状。整合医养资源需要多方参与,实现养老与医疗资源的融合,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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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养老;体系
现在,我国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不衔接,当老年群体发病后,需要在医院、家庭和养老院等机构来回往返。加上老年人群本身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如此周折增加了老年人的负担,也贻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如何更好的解决老年人群的医疗和养老问题,达到医养结合的资源合理配置和长短互补,使老年人群更好的安度晚年生活,成为当下被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实现了居家养老功能的最大化,遵从老年群体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需求差异,为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优秀的发展蓝图。现在,本研究就该体系建设中的内容、发展必要性、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综述如下。
1.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服务体系的内涵
1.1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系
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系中,医是医疗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服务的内容兼具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医疗知识咨询、医疗设备保障和临终关怀等,帮助老年人远离疾病的侵害,提升生活质量。养是老年患者日常生活的主导,包括日常生活看护、开展趣味文化活动、精神心理照顾等服务,给老年人增添生活的乐趣,帮助老年人开心、舒适的度过每一天。医养结合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策略,将老年患者的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医疗、养生、康复等结合为一体。这种老年人的日常康复治疗和生活关照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
1.2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论证
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论证是结合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社区老年养老和医疗的基本特征,基于养老服务相关理论和政策背景,结合服务体系涉及各方人士深度访谈,明确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内涵结构及相应责任主体,形成体系中配套制度,论证制度的衔接、运行机制及保障。通过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及国内历史的纵向比较,并参照地方经济发展现状,阐述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一步论证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老年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涉老政府补贴政策间关系,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制度建议。
1.3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医养结合需要医院的医疗专业水平达到一定的等级,具备有完善的诊疗项目、健全的科室、足够的硬件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疗人才。同时,也应该有专业的养老机构。两者统一合作,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管理等结合,提高老年人尤其是有慢性病、身体孱弱的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医养结合通过社区内医院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计划或在养老机构设定内置医院,实现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资源共享,将医疗、养老和康复全程紧密结合,使老年人群享受到从养老机构到医院治疗的全套服务。
2.我国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必要性
2.1人口老龄化加重,老年人医疗养老需求增加
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在发展中国家中,是较早的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几个国家之一。据统计,现在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5%左右,在65岁以上的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而这一数字将在21世纪中期达到30%。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因此,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老龄化还在不断发展。而与此同时,家庭结构在不断变化、年轻人群同比减少、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等导致家庭养老能力不断削弱,养老的社会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群还是多种疾病的高发人群,其慢性病的患病率是其他人群的3倍以上。老年人群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十分强烈。我国当下急需合理的措施和制度促成医疗卫生和B老服务体系的结合,以适应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2.2我国医疗机构难以提供精致的养老服务
在我国,即使是一些大型的医院也主要以各类疾病的诊治为主,相关的护理服务也多集中在病人治疗后的康复期,无法完成长期的、细致的生活护理。医疗机构本身的基础资源未涉及到老年人群的非疾病期的养护,加上医疗机构本身的资源有限,许多老年人的真正需求无法满足。因此,迫切需要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出现,保障老年人的常规合理、治疗和康复的完美衔接。
3.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
随老龄化发展老年人群依赖外界支持及长期照护的需求量会明显增加,而长期照护更是养老服务中任务最重、最难解决部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应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无论从服务的覆盖面,还是养老服务的持续性来看,医养结合的立足点和重心都应在社区、在居家。而从慢性病和老年失能失智的防治特点来看,诸多研究证实尽早预防的积极意义,基于社区的医养结合模式将有利于主动预防策略措施的实施。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居家老人最易获得的卫生资源,为建立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医养结合模式提供了有效途径。
3.2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融入问题
由于老年人群的特殊性,医学专业服务不仅是养老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更因其专业性强,使其成为制约养老服务系统质量的关键环节。我国养老和医疗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构建医疗卫生资源融入的有效机制和适宜途径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问题。部分的养老机构、社区医院等资金条件有限,医疗设备不完善,不能够满足高质量医养结合的老年服务。当老年患者突发疾病需要治疗时,不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健康无法得到正常保障。针对这一情况,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资金支持,鼓励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和医院联合起来,举办有一定服务质量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参与合作的各个单位需要明确自身的义务、责任,构建有效的双向转诊体系。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可设立内部医疗机构,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
3.3居家养老照护的分级标准问题
目前老年照护分级标准多参照临床护理分级标准制定,多用于养老机构。这需结合地方养老服务和社区可利用资源现状,制定合理、可行的居家养老照护分级标准,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3.4医疗和护理人员不足问题
关键词: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业 供给侧
中图分类号:R―012 文献标识码:B
同志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健康服务需求,“医养结合”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成为应对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是根据老年人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地提供可及、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医疗、养老、护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既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心理服务、老年文化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这种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能够有效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减少患病老人频繁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或家庭的麻烦,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提高医院病床位周转率,也能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老人生活质量[1-2]。
一、绍兴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背景及现状
(一)背景
绍兴市自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重,截止2015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0.8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8%,不少老人长期疾病缠身,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约5万人,占总老人数 4.96%,由年龄结构变化导致的慢性病例数以及医疗服务费用呈逐年递增趋势。预计到2039年,绍兴市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40.24%的峰值。“4-2-1”家庭结构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以及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被社会认可,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203家(公办109家,民办94家),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672家,计划到今年年底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但这些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多以老年活动、生活照料为主,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正面临着“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的困境。这就对绍兴市的医疗服务提出了巨大挑战,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适宜的医疗服务,刻不容缓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二)现状
近年来,绍兴市“医养”保障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2014年,绍兴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加大扶助力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教育规划,着力打响“幸福安康、智慧养老”为主题的绍兴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将医养融合发展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医院资源,筹划建设养老中心,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国办养老机构改革升级,有效发挥乡镇社会福利中心的作用,实现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卫生所(医务室)全覆盖。
在政策的推动下,绍兴市已有一批医院、养老院开始试水“医养结合”。2014年,绍兴越州医院和绍兴越州养护院协作运营,成为越城区首家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由越州医院提供专业的医疗救治服务,越州养护院提供康复期和稳定期的疾病养护服务,同时该院与绍兴市人民医院组建医联体,积极推行“医养结合”,开展与社区养老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医院和养老院联合运行,辐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2016年6月,绍兴市首个公建民营老年康复护理机构绍兴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在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设立运营,拟为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全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医疗康复、心理康复、精神慰藉、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全方位服务。
二、发展困境
绍兴市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但目前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无论是供给总量、资金投入、服务水平、人才建设,还是政策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及老龄化程度,医与养依然处于分离状态:
(一)制度保障存在壁垒
医疗、养老分属不同专业领域,“医养结合”过程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很多护理项目不能纳入医保支付,而老年人购买力有限,医疗和养老机构的财力却同样有限,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服务难以保障。这些“医养”有关的公共资源由卫生、民政、人社、财政等不同部门分配,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落实未能达到协调一致和整合联动的程度,两者的融合深受体制、机制的限制。
(二)机构养老供需脱节
过去几年养老服务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精准化不足,没有能够全面摸清老年人的需求底细,一味地强调增加养老床位、增建机构,没有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制定不同的服务计划,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少整体性和连续性,供给和需求矛盾十分突出,投资效益较低,具体表现为: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不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设施功能不完善,功能单一,尤其面向失能、失智老人医护康复服务能力比较弱;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提供医护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在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较多的农村,敬老院床位“空置率高”;养老机构为回避风险,更愿意接收自理老人,造成健康老人挤占资源,而有着刚性需求的失能老人则被排斥在市场之外[3]。
(三)社区功能整合不足
从养老服务体系来看,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基础和依托,但其服务的有效性不高,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获得感并不强,主要原因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结合不紧密、转诊制度不完善,社区服务仍停留在日间照料,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专业服务人才匮乏
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是老年人获得高品质晚年生活质量的保障,但由于工资待遇低、职称评聘受限以及工作劳动强度大、风险大等原因,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流动性大,现有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能,和人才需求呈现巨大矛盾,是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临的共同难题。
三、建议与对策
应把医养融合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改革重心,从破解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与“医”分离的关键性问题导向切入,从解决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促进有效供给与需求的对接入手,通过服务的综合与资源的整合,以老人需求为核心,将中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与医疗服务纳入到统一制度框架中。
(一)从健全体制机制的供给侧发力,夯实医养融合发展的基础
一是加强政府主导,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建立发改、民政、卫生、人社、残联、财政等部门互认的“医养结合”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二是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除了税费减免、贷款优惠政策、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支持措施,应加强构建医养结合机构内生增长机制[3],考虑用养老金、医保金等社保资金以及养老服务补贴,换取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如借鉴青岛市的做法,从城镇医保基金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4]。
(二)从创新服务模式的供给侧发力,形成多元互补的发展格局
通过新设、协议、引进、转型、增设等形式,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一是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护理站,允许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寻求养老、医疗机构及老年人三者共赢的结合点,建立对口支援、绿色通道、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机制;三是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尤其是要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的建设,引导这些医院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拓展长期照护服务,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四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合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家庭病床等一站式服务,强化社区养老设施的支撑依托功能;五是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有实力的民营机构进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5]。
(三)从科学规划布局的供给侧发力,实现医养资源的合理配置
要确立照护等级评价标准,对本市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基于老年人口数量、失能率、养老及医疗卫生机构分布状况等数据研究制定出台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合理调整机构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提高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建立层级服务管理体系及组织,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主体地位;二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并将机构养老服务的重点放在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康复等项目上,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四)从专业人才培养的供给侧发力,建立多层次医养服务队伍
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激励机制,提高专业养老医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职称聘任制度,吸引专业人才从事养老医护工作;二是依托绍兴护士学校、绍兴市职教中心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等专业,同时发挥社区教育学院及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多层次的养老医护服务教育,培养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背景的专业人员,并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专业、社会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家政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就业,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健全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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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龄化;医养结合;日本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1.056
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量13.26%,预计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增长,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主要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立十分迫切,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若干意见》(2013)、《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2015)等文件,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日本作为世界上老龄化进程最快、高龄化率最高的国家,在养老服务方面起步较早,尤其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上可以为我国的医养结合模式提供借鉴意义。
1日本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国家,数据显示,1985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10.3%,而2013年数据显示该比例已经高达25%以上,日本的老龄化问题愈加严重,在对待养老问题方面,日本早在1963年就设立了长期照护机构,在2000年开始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因此日本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起步较早,值得借鉴,其主要模式包括:第一,日间照顾中心。日间照顾中心的开设主要为一些需要日常生活照顾以及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老人提供,照顾中心责接送老人,由专业人士进行专业的照护。第二,特别养护之家。主要由护士、介护士等人员组成,负责照顾老年痴呆老人以及一些失能老人。第三,老年福利中心。主要对属于本辖区的内的老年人提供体检、保健服务以及健康教育等服务。同时老人可以根据自理程度和患病严重情况选择不同的护理方式,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需求。
此外,日本的养老机构还将内置的医疗机构外包给医院进行经营管理,可以集中两者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老年环境。日本早在2000年就实施了介护保险,介护保险的推出既可以为65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介护服务,同时还可以为处于40到64岁之间的疾病患者提供介护服务,日本介护士上岗之前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且在通过国家的资格考试后才能够正式从事介护这一行业,提高了日本介护服务的质量。
2我国医养结合的主要形式
2.1在养老机构中增加医疗机构
通过政府出资建设,在民间组织的帮助之下,将医疗机构引入到养老机构中或是将医院的资源与养老机构进行整合,可以为老年病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例如,天津泰康老年公寓、长沙第一福利院等。
2.2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
通过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医疗机构中的医生和护理人员会定期到养老机构为老人进行治疗和护理,并且在老人突发疾病时可以直接与医院直接联系,减少了老年人路途上的奔波。例如河南郑州的第九医院与31家养老机构进行合作。
2.3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
通过对现有的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对资源进行整合,对医院进行转型和调整,从以前的单纯提供医疗服务转为提供医疗和养老双重服务。通过对医院现有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双重需求。例如,北京市化工医院通过转型变为老年护理医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加养老服务。
3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3.1政府多头管理,政策落实困难
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需要涉及到民政部、卫生部、社保部等多个部门,虽然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对各个部门都有分工,但是由于各个部门的性质差异,难免会存在部门“多头管理”或是“多头不管”的现象,导致了人力、物力的浪费。例如,民政部在进行审核时,需要涉及到对医护人员的审核,但这是卫生部的工作。同时政府为推进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而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容易出现不配合现象,政策落实困难。同时政府对于不同模式的医养结合没有采取公平对待的态度,往往更加偏向于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而对医院的转型却缺乏扶持力度。
3.2服务收费水平偏高,服务内容单一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因此在收费上比普通的养老机构费用要高,这与患病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等需要照护的老年人的收入状况不符,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逐步为转为富人设计的疗养机构。根据调查显示,各个地区的医养结合收费大约是当地人均收入的2到3倍。此外,由于我国医养结合处于起步阶段,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了解不全面,我国医养结合模式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无法契合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一些大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忽视了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和日常体检等工作,而一些小型的医养结合机构只能治疗一些简单的疾病。
3.3资金投入不足,服务主体积极性不足
传统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固有的筹资机制。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由于刚刚起步,并没有形成稳定的筹资来源,社会力量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同时医养结合机构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较高,但是由于缺乏资金,工作人员的工资并不高,导致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医养结合中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共同提供服务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老年人突发疾病时,不能保证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4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对策
4.1健全政府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措施
政府应该意识到多元主体的整合对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重要性,充分意识到医养结合的重要性,将之纳入到我国发展规划中。民政部、卫生部、社保部等多个部门应该加强联合,明确自己在医养结合中的地位,打破各机构之间的条块分割,共同参与到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中。此外,政府应该采取各项优惠措施,提高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可以从社保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支付医养结合费用。政府部门还应积极进行审核,将优秀的医养结合机构设为医保定点。
4.2多种模式并举,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
日本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医养结合体系,老人可以根据自理程度和患病严重情况选择不同的护理方式,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需求。我国医养结合的三种主要形式分别适合于不同的老年人群,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机构适合于身体较好或是患慢性病老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适合于健康程度较好老人;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适合于身体状况不好、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因此我国在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时应该多种模式并举,加强医疗和养老的联合,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4.3提高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完善服务方式
对于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可以鼓励养老机构参照医院的标准,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同时将医疗机构外包给医院进行经营管理,提高经营的规范性和效率。对于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可以加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进行合作,解决老年人的治病问题。同时应该鼓励一些医院和符合条件的社区向长期护理、康复等方面转型,不断提高医养结合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完善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对于养老和医疗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张璐.“医养结合”之借鉴篇[J].四川劳动保障,2015,(8):2325.
关键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养老体系;医养中心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6日
一、医养结合养老体系的构成
所谓医养结合养老体系,就是通过制度安排和组织设计,把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结合起来的组织体系。医养结合的养老体系由五部分构成:第一,医养服务对象。医养服务对象不仅仅是老人,而且是需要进行长期医疗照护的老人,主要是患有慢性疾病、急性疾病的恢复期、智残、体残等老年人;第二,医养服务供给机构。它包括: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主导机构;第三,组织制度安排,养老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运用各种制度规范上述三个机构之间的关系。宏观上,是由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将部分医疗机构进行功能转变,转型为老年人医院、康复医院或者护理院。微观上,则是每一个医养结合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度体系;第四,机构人员。在养老机构中应增加专业医护人员,在医疗机构转型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则增加生活护理人员,从而达到基本医疗、康复、基础护理、公共卫生及急救等方面的医疗水平;第五,服务内容。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是在做好老年人生活照护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的基础上,着重提高医疗诊治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的质量。
二、颍上县医养结合养老体系背景条件
(一)颍上县医养结合需求现状。颍上县位于淮河、颍河交汇处,面积1,859平方公里,耕地10.3万公顷,辖30个乡镇、348个村(社区),2016年全县人口178万。该县以农业为主,2015年人均GDP16,611元,位于全省末游,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颍上县的养老需求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基础养老指普通大众的养老。这部分需求最大,主要形式是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部分为机构养老,需求人口分散在城区与各乡镇,难点在于如何提供充足的养老服务,如何将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实现医养结合等;第二,高端养老指经济能力较好,有较高服务水平要求的民众的养老。主要形式为机构养老,需求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区;第三,特殊养老指失能、失智、患有传染病等特殊情况的老人的养老。主要形式为机构养老,需求人口较为分散,且要求的服务水平也不同。
(二)颍上县医养结合的资源条件。一是医养结合的医疗服务资源。颍上县城区现有大型公立医院两所,县人民医院与中医院,共有医生近500人,护士等相关工作人员700人,病床1,500张。30个乡镇医院及社区近2,000张左右;二是颍上县现有养老服务资源。颍上县共有敬老院59处,分布于各个乡镇,可容纳1,780位老人,以公办为主,收纳各地五保户等特殊人群。老年公寓11家,全部为私立,可容纳老人700人,相当于托老所;三是实现医养结合的主体资源。颍上县建有医养研究所与医养科,均隶属于县人民医院,负责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该院医养科环境和设施齐备,开设有80张床位,运行1个月即已住满,目前前来预约的老人有300~400人。在此基础上,医养科于2016年建立了颍上医养康复技术研究所,和安徽财经大学建立产学研基地,探索并运行的养老模式已通过省级鉴定,鉴定为省内领先模式,并获阜阳市科技进步奖。
三、医养结合体系是现有养老模式的升级
颍上县社会化养老包括社会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两种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颍上县现有社区养老服务所存在的问题不仅在于基础设施不足,更在于不能为老人提供医疗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是指将老人集中在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的机构中养老的模式。老年人往往患有一种甚至几种慢性病,慢性病治愈难度大,对其处理方式一般以养为主,这就需要有相应的养老机构。然而,机构养老也面临着建设不足、卫生人力资源短缺、专业医养人才数量不足且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颍上县机构养老也同样存在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第一,成立一个有支撑辐射作用的医养机构,以此作为医疗与养老的结合点,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能提供生活照护、营养配餐、保健医疗、康复调理、修身养性等方面的服务与指导;第二,针对老年人群易多病,需要经常进行医与养转换的情况,医养机构可以指导安排老人去医院医疗,协助医院出院的老人回归养老;第三,针对特殊情况与慢性病的养老,而慢性病的养老又对医养结合要求高,因此这两者可交由前文提到的医养中心负责;第四,颍上县现有的医养科,可以承担部分高端与普通的养老任务,但由于所能提供的服务量较小,可以考虑同样将之纳入医养中心。医养中心对外输出医养结合的技术、理念、人才等,又能起到支撑辐射的作用,这样就可以初步实现“三位一体”。
四、颍上县医养结合养老体系的构建
(一)建设医养中心作为医养结合养老体系的核心。按照前文所述B老问题的解决办法,颍上县的养老可以做到覆盖面广,并初步实现全面医养结合。医养研究所提供技术、理念,医养人才培训机构提供各类专业医养护理员。而医养中心则发挥支撑辐射作用,帮助并指导以上各机构完成医养结合的养老任务。然而,这样安排有两个问题:一是医养结合不够充分,医与养没有深度融合;二是不成体系,各部分单独运作,难以统筹协调,无法最大化利用资源。因此,需要一个核心统筹各部分,养老体系应围绕这一核心打造,核心的最佳选择是医养中心。医养中心由总部和下属5个机构组成,其中总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医养档案,特殊养老区和护理院即特殊情况养老机构与慢性病养老机构。医养中心内部运作模式为:医养研究所向医养科提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理念、方法等,经过医养科实践检验后,反馈回研究所形成知识与经验储备。然后医养研究所将储备的医养结合专业知识、技能等提供给输出培训机构,后者培训出专业护理员提供给护理院与特殊养老区,而这两个机构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新情况又反馈给输出培训机构,由此产生新的需求,反馈给医养研究所,而后研究所对此进行研究,其成果提供给医养科进行检验,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
(二)养老体系的整体布局。在围绕医养中心这一核心打造的养老体系中,医疗与养老不直接对接,而是通过医养中心转接,在医院与养老机构直接对接的情况下,老人发病送往医院就医,治疗完成返回养老。然而,等到病发再去医院医治略显迟缓,而有的老人会直接选择在医院休养,挤占医疗资源。医养中心可以通过与养老机构的联合运行,实时监控老人健康状况,早发现早治疗,且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送往医院,医养中心本身具备医疗能力,可以及时处理能力范围内的情况。这样做,既能为老人提供更周到的医养结合服务,也能节约医疗资源,缓解医院医护压力。
(三)养老体系的关键――医养档案。医养档案是养老体系的关键,是医养结合的重要联结点,医养档案记录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病历、习惯、爱好、注意事项等,其建立与使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作为养老“履历”,记录老人养老信息。根据老人生命周期发展规律,老年人口划分为三个阶段:自主期、援护期与终末期,每个时期特点不同、需求不同,但又相互关联;二是可以积累医养经验。医养档案记录了不同疾病、不同情况、不同医养手段、不同效果的老人的医养信息。这种第一手的资料对提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品质至关重要,经过医养中心收集、整理、归纳和分析,将转化为经验积累,既能指导医养结合的养老实践,也有利于医养结合的研究,促进医养事业的发展;三是医养信息化,挖掘利用大数据资源。当医养档案形成一定规模以后,就可以引入大数据对比分析方法,既方便公共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控和管理,对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和疫情的宏观管理,也便于医疗与养老机构的数据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医养方案,实现医养服务精细化管理。
(四)养老体系的运作方式。按照前文设想的养老体系,可以满足颍上县的养老需求。当老人开始参与养老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社区居家或机构养老,不管选择哪种,医养中心都将对老人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并建立医养档案。然后,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医养方案,各养老机构依据方案照料老人。同时,医养中心通过定期体检、生命体征监控等,实时掌握老人身体状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调度人员、设备等进行处理。若需送往医院治疗,则由医养中心负责安排,并根据治疗情况与医生建议制定康复方案。随着老人生命周期变化,医养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医养方案,使之向医或养侧重,始终贴合老人的需求。
这种养老体系覆盖了各种养老需求的群体,服务内容包括了老人各生命周期的需要,可以应对养老人群的各种情况。然而,该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临终关怀方面尚不完善。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研究与不断发展,努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整个体系建设得更为科学、完善,为人民提供科学、全面、舒心、便捷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颍上县养老体系的建设,将是颍上县养老工程的一大重举,同时也是中国养老事业的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尝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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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国明.宁波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政策路径研究[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4.34.11.
[5]郭斌.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模式的可行性[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5.28.1.
[6]区慧琼.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医养结合”机构模式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5.379.6.
[关键词]贵阳市;老龄化;医养融合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失智化等问题的日益突出,老年人对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与日俱增,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4)》数据显示,我国城乡超过3600万的老年人已处于完全失能或半失能状态,且其中有很大比例的老年人患有各种慢性疾病,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有7220万人均不同程度的患有慢性病,发病率在54%左右。全国几次大规模调查的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其晚年生活中,处于机体功能受损状态的时间占到其余寿的四分之一,这些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的需求是刚性的,均需不同程度的护理和照料。然而,目前我国养老系统与医疗系统自成体系,养老机构无法解决医疗护理问题,医疗机构无法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
为了改变当前养医分离的状态,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积极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模式,推进医养融合的发展。在此之前,我国已有部分省市探索了“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贵州省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2014年提出探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难题,同年7月,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率先打破贵州省在医养结合方面的空白,与贵阳市曦阳山庄、康园老年公寓、夕阳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及康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老年人在医疗方面的需求。
二、贵阳市推进“医养融合”模式的必要性
(一) 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国际上相关条例规定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是,该国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根据贵阳市人口计生报表统计数据,2005年,贵阳市11.3%的人口超过了60岁,8.8%人口在65岁以上,标志着贵阳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2014年底,全市总人口为469.93万人(户籍总人口374.07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69.94万人,占总人口的15.42%,65岁以上人口51.1万人,占总人口的11.26%,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根据预测资料,贵阳市65岁以上人口在未来几十年将只增不减。贵阳在全国来说是经济、文化、社会等相对落后的城市,面对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更有必要探索养老新模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二)贵阳市空巢老人比例高
所谓空巢老人指的是失去子女、或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根据贵州省老年学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贵州省空巢老人约150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仅贵阳市空巢老人比例超过三成,且其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老年人养老需求不仅有物质方面的,他们还需要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以及医疗卫生方面的需求,然而,空巢老人要么是与老伴居住,要么是独居,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尤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或患有疾病的空巢老人,维持正常生活都成困难,因此,有必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以缓解当前的养老困境。
(三)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我国是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传统的养老方式,老年人的主要生活场所是家庭,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也随之转变,以前四代、五代同堂的家庭结构逐渐解体,因此,传统的单纯家庭养老模式显现出了其局限性。一方面,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结构及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四二一”甚至“八二一”的家庭结构普遍存在,意味着一对夫妇要承担四个或八个老人以及一个小孩的照顾负担,这对其来说不管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压力比较大;另一方面,就当前现状来看,子女工作压力大,大多数只是给父母提供经济上的帮助,生活照料方面无力满足老人需求,导致80%以上的老人沦为空巢老人。
三、贵阳市养老现状分析
贵阳市经济发展在全国来说相对落后,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该市成为我国典型的未富先老城市,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养老模式来应对老龄化问题是当前贵阳市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部分基于贵州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贵州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的调查结果,该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贵阳市各区55岁以上老人的养老现状、养老方式的选择、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以及老人对各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满意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查访问。该调查共做了627份问卷,其中有效收回的问卷有611份,有效回收率为97.45%。
(一)被访者对养老方式的选择情况
在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有87.1%的老人认为居家养老最好,选择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老人较少,分别为7.2%和3.7%。调查显示,将近90%的老人比较排斥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机构养老。贵阳市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平均每月在2000元左右,而调查数据表明80%以上的老人所期望的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月,对于大部分老人来说,机构养老费用支出已大大超出其经济所能承受的范围。综合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除了受年龄、自理能力、文化程度、医疗保障形势及传统观念等影响外,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经济条件。因此,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时,不能盲目进行,应考虑老人的需求,合理选择医养结合模式。
(二)贵阳市家庭养老现状
在接受调查的618位老人中,有365位老人觉得最理想的赡养方式是和家人一起居住,占比超过50%;有120位老人认为只需要为其提供经济支持或按时补给生活用品,这部分老人占受访总人数的19.1%。然而,在受访者中,有53.1%的老人并未和子女及其家庭一起居住,其中14.8%的老人处于独居状态,38.3%的老人仅与配偶一起居住,这部分老人主要养老压力来自于无人照料。可以看出,现实养老状态与老人理想赡养方式之间还是存在很大差距,随着老龄化、高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家庭结构的日益小型化,进一步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因此,为了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必须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贵阳市社区养老现状
接受调查的老人所在社区中,50.8%的未建立老年服务中心,91.1%的社区没有为老人提供相关照料服务,同时,提供卫生医疗服务及健康服务的社区分别占53.9%和26.2%。根据我国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人中,人均患有两种以上的疾病,且慢性病并发率高达54%,是普通人群的4.2倍,可见,老年人健康问题在其养老过程中是不容忽视的,然而,贵阳市当前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关注不够,同时对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也不够重视,忽略了老年群体在医疗方面需要。
(四)贵阳市机构养老现状
据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贵阳市各类养老服机构已发展至140家,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74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及乡村敬老院共66家,养老床位达17388张。贵阳市60岁以上人口约53.85万,按民政部规定每千位老人12张床位的规定,贵阳市老年人口所需床位数约16155张,目前本市床位数暂时能够达到养老需求。但在这些养老机构中,存在高端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中低端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不高的现状,其原因主要是,中低端养老机构资金投入有限、硬件设施配套不足、不具备医养功能或者医护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让有意愿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望而却步。
四、贵阳市推进“医养融合”模式的建议
(一)合理选择“医养融合”发展模式
科学、合理的选择“医养融合”发展模式,不仅能最大限度的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也能够使养老自愿及医疗资源的利用达到最大化。根据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在多种养老方式中,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即居家养老模式,最能为老年人所接受。这也与我国提出“9073养老格局”不谋而合,即实现90%的老人通过家庭提供照料来养老,7%的老人通过社区提供相关养老服务来解决养老问题,3%的老人以老年公寓、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中养老的方式养老。通过对三种“医养融合”模式的SWOT分析,以及对贵阳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养老现状和老年人对养老方式选择等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从政策角度,贵阳市经济发展程度,还是老人养老意愿的角度出发,贵阳市选择以合作式医养结合模式为主流,以内设式医养结合模式为补充的发展模式,是符合未来养老发展趋势的。
(二)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贵阳市老年人主要选择居家养老方式,而社区在居家养老中承担着重要角色,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前期的疾病预防以及后期的康复治疗都离不开社区,因此,需要对社区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首先,对于目前还未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应尽快将其纳入政策规划当中;其次,对于已经建有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需加大对老旧养老服务中心的改造和修缮,同时加强对健康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医疗基础设施的完善。
(三)明确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责任,完善双向转诊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涉及的主体有家庭、社区以及医疗机构,通常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带病期长,需要长期、持续的医疗服务来支持,这就需要家庭与社区之间,社区与医院之间明确各自的责任,社区负责疾病预防与病后康复,医院负责重大疾病的治疗,做好制度上的衔接,既可发挥大中型医院在人才、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缓解医院医疗资源的紧张,又能充分利用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更有效的为老人提供相应服务,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医养结合”探索实践中,根据老人病情的不同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病情比较严重的,可以通过建立的绿色通道直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第二类需要相关的治疗,但无需住院,对于这类的老人医院可定期派出医护人员上门诊疗;第三类是老人病情较轻,只需要门诊治疗或康复理疗服务[1]。对于第一类和第三类群体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医保报销,而对于第二类群体,达不到住院治疗的条件,只能在家或养老院进行治疗,医保报销便成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多部门联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
(五)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发展内设模式,增强服务水平
目前,贵阳市医养结合模式的探索处于初级阶段,对医疗(养老)机构内设养老(医疗)机构模式的探索尚处于空白状态。调查显示,被访者中一半以上的人患病时更倾向于三级医院,会首先考虑到社区医院的约占40%,只有10%左右的人会考虑二级医院[2]。可见,二级医院被边缘化,医疗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可利用这一特点,鼓励二级医院设置老年护理科,将其打造成集医疗、养老、护理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既可闲置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能解决养老问题,达到双赢。对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模式,由于医疗机构准入标准高,难度相对较大,因此,需要有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制定科学的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并将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同时根据机构运营状况调整相应优惠补贴标准,建立养老机构动态调整补贴机制。
参考文献
[1]罗华炳.贵阳市三医探索医养结合城镇模式[N].西部开发报,2015.05.06.
[2]张功震.城市二级医院转型医养融合服务体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3).
作者简介
安瑞霞(1991―),女,汉族,甘肃天水市人,贵州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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