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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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超强看来,在数字作品的版权案件中,区块链存证的特点体现得更为明显:对于这类案件,以往法官主要看的是谁最早、上传,但如果通过区块链技术解析,发现有其他作品不仅内容一致,而且时间更早、数据并未篡改,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不一样了。
以往,当事人需要自行取证,通过复杂的公证等形式,形成线下资料再提交法院;不过,若区块链技术得以深入应用,会在更深层次改变已有的证据收集以及诉讼举证方式。
以下为报道全文:《互联网法院背后 区块链存证的机会和隐忧》
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这是继2017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我国成立的第二家互联网法院。
两家互联网法院的先后运行,给电子证据和数字存证带来了发展机会。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的第一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第三方取证平台通过电子签名、国家授时中心可信时间、区块连等技术保障进行电子取证、存证。
值得关注的是,区块链技术也在此次案件中得以应用。而此前,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存证领域也正式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可。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认可了通过区块链形式存取的电子证据,在符合真实性的条件下,可以作为有效证据采纳。
互联网法院给电子数据存证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而区块链技术应用其中,又可能催生怎样的机会?这是否意味着,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也获得了法律认可?
互联网法院带来机会,区块链可解存证痛点
相比一般的法院,互联网法院的审判效率提高了不少。截至2018年8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12103件,审结10646件,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1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3/5、1/2,一审服判息诉率98.59%。
依托互联网平台审判,互联网法院对电子数据特别重视。而在日益增多的涉网案件审判中,电子存证的作用和意义逐渐凸显出来。
在这方面,杭州互联网法院积累了不少经验。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正式对外上线,目前该证据平台存证总量已超过190万条。该平台在证据和审判之间建立起专门的数据通道,可以对接第三方数据持有者、数据服务提供商等多个电子数据来源接口。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近年来与杭州互联网法院打过许多交道。他注意到,针对电子数据的有效性认定,杭州互联网法院已经相关审查标准,对各类不同来源的电子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定总结了经验。
麻策也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自建的上述电子存证平台,通过和各大交易平台及存证平台的连接,可以一键调取电子数据,并可实时对生成的电子数据进行一致性校检,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这些均能指引实务以及提升当事人的举证能力。
不过,电子存证也存在一些痛点,这导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被采信比较困难。
国信嘉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立明长期从事电子数据保全和司法鉴定服务,在他看来,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征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可能被破坏、被污染、被修改,从而影响到对事实的判断,这也进一步导致电子数据第三方存证市场一直不温不火。
麻策表示,由于电子数据天然具有可篡改、可伪造的特性,而且司法实务中的取证及固证严重依赖于“持牌”的公证机关,法院在认定电子数据的效力方 面,对新生的取证、固证技术并没有深入考究,各地司法机关亦没有统一的审查标准,所以一系列因素导致电子数据的存证市场很难快速获得司法部门的全面认可。
不过,这些痛点有望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来解决。
6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确认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并在判决中较 为全面地阐述了区块链存证的技术细节以及司法认定尺度。此前,区块链技术作为电子存证防篡改的一种手段,在图文作品侵权案例中已多次采用,并得到了很多法 院的认可。
根据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观点,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开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点,其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稳固性的优势,在实践审判中应以技术中立、技术说明、个案审查为原则,对该种电子证据存储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综合认定。
区块链存证的前景和隐忧
比实际案例更重要的是,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确认,通过区块链形式存取的电子证据在符合真实性的条件下,可以作为有效证据采纳。
最高法于9月7日公布的《规定》第11条规定提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举证难是法院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但在很多案件中,电子数据不能即时固 定,而区块链技术在存证领域的应用,可以完整记录电子数据的生成时间,并且保证其真实、不可篡改,可以方便当事人、律师举证,也方便法官做出更加贴近事实 的判决。
在方超强看来,在数字作品的版权案件中,区块链存证的特点体现得更为明显:对于这类案件,以往法官主要看的是谁最早、上传,但如果通过区块链技术解析,发现有其他作品不仅内容一致,而且时间更早、数据并未篡改,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不一样了。
以往,当事人需要自行取证,通过复杂的公证等形式,形成线下资料再提交法院;不过,若区块链技术得以深入应用,会在更深层次改变已有的证据收集以及诉讼举证方式。
据麻策介绍,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URL(统一资源定位符)等方式一键获取完全的电子数据,包括时间源、抓取日志、源文件等,当事人不用再 像以前那样,进行复杂的举证,甚至可以直接通过法院的区块链节点,拉取特定时间段的电子数据,通过哈希一致性校验后,直接推送至法官庭审电脑上,减轻当事 人举证压力。
不过,区块链技术也并非万能的。麻策指出,区块链技术只是实现电子数据存证阶段的保证,在此之前,电子数据仍然需要取证,而大部分电子数据之所以效力存疑,也往往是因为取证技术及取证环境不可信。
在他看来,区块链存证的另一个短板在于,有公链、私链等不同形式,其中私链的节点质量虽然比较高,但节点设置可能不一定会被司法或行政部门所包容,且节点数据过少往往带来更多的不可信风险。所以实践中仍建议通过私链锚定公链等方式,提升区块链存证的可信度。
毛立明注意到,业内有些观点认为,《规定》及一些司法案例证明,司法部门已经认可区块链的技术能力,但实际上这样的说法不够准确。区块链等存证技术获得司法部门认可的前提是能够证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所以并不是说某一个技术就一定要采信,而是要有证明力”。
关键词:产业结构升级;适宜技术;制度改革;差异化自主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3-0107-02
自主创新对于产业的发展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已成为学界以及实践者的共识。但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欲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快速的工业化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就必须能够以较低廉的成本及较快的方式来获取技术的进步。但以何种方式来达划这一目的呢?则需要我们理性的思考。
一、选择合适的技术是促进产业的技术进步来的关键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劳动力结构之间的存在差异,因此,即使让发展中国家获得与发达国家一样的技术,其也不能享受先进技术带来的好处,反而不利于生产绩效的改善。最近几年,中国工业的技术效率的增长为正,表明从时间的纵向来看,中国学习技术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尽管中国在生产率上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与外资企业相比,其存在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特别是在代表前沿技术变化的技术进步上,中国企业明显落后于外资企业,可见中国“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效果并不好,在技术上始终被外资所压制,这也证明了真正的先进技术是换不来的。实证发现中国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的偏差损害了中国产业的绩效水平。同时,实证分析表明中国当前的技术选择并不是由技术进步与技术效率推动的,相应的制度扭曲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国适宜技术的选择必须同时考虑横向的技术结构与纵向的技术差距,而自身的技术水平与劳动力结构是技术选择的基础,当技术选择发生偏离时,此时制度上的扭曲同样是内生的,没有这些制度扭曲保证,其偏离的技术结构没法维持下去。但是,这种扭曲不会使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效率达到最优。发展中国家最适宜的技术不一定是发达国家最先进的技术,因为发达国家在研发技术可能更多的考虑的是自身的劳动力的结构,发展中国家在采用这些技术时可能会导致技能与技术上的不匹配。
技术选择的适宜性不仅有利于技术吸收效果,而且提高了稳态增长率。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与技术差距之间并不存存必然的线性关系,技术差距较大并不意味着技术引进就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差距较小也不并必然导致技术进步率的降低,这与一国的人力资本、最终生产部门对国外技术的磨合程度等因素相关。技术选择的适宜性不仅有利于技术吸收效果,而且提高了稳态增长率。最终生产部门对国外先进技术的磨合只能取得短期的水平效应,因为没有消化,加上相应的人力资本匮乏,不可能取得长期的增长效应,从而影响长期的技术进步。
中国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出现了过程的扭曲,而且技术选择的匹配性也出现了一定的偏差,这样的选择不仅没有提升中国产业的生产率水平,反而拉大了与外资企业的差距。而为了维持这样的技术选择,中国在制度上也形成了相应的扭曲,这些扭曲我们给予了外资企业足够多的优惠,造成了对外资过度“开放”、对内资不够“开放”的反差,缺乏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不利于中国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在改革开放已经实施了二三十年的今天,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支持内资企业在技术上的发展,这样一方面可以提升内资企业研发新技术的能力,另外,这也会增强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外资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为了保持在中国市场的地位,也会促使其不得不转移较为先进的技术。
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有利于技术的进步,因为这样可以降低单位研发的成本,这表明了中国实行的“市场换技术”的单向战略是难以获得良好的绩效的,因为如果没有了市场,高额的研发费用将难以分摊,自主创新将会更加艰难。可见,单纯的“市场换技术”会导致失去更多的市场,对中国的技术进步存在着不利的影响。而且,这种用政策工具人为地加大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差距的做法,恰恰会降低外资的技术含量,这也许是中国近三十年在外资政策上最大的经验和教训。从本质上看,我们追求技术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因此,我们的战略思路必须进行动态的调整,如果高技术能占领市场,我们就应该去追求和发展高技术;如果低技术能占领市场,我们同样不应放弃低技术。技术本身永远不应该是目的,中国产业的技术进步战略思维应该是通过技术的改进来占领更多的市场,以此分摊研发费用,向产业链高端攀升,获取更多的附加值,即我们的战略应是“市场一技术一高附加值一更多市场”的动态循环过程。因此,我们的自主创新的理念应是在务实基础上的高瞻远瞩,在高瞻远瞩下的务实。
二、对阻碍提升研发效率的制度进行改革是当务之急
中国产业的技术进步上陷入了一种“内外交困”的窘况,技术引进的溢出效应并不显著,而自主研发的效率比较低,自主研发对中国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作用还很有限,这表明除了增大研发投入外,对阻碍提升研发效率的制度进行调整才是当务之急。而且,实证发现中国现阶段人力资本的基础明显跟不上技术升级的要求,阻碍了中国产业技术的升级。尽管中国的科技人员总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结构性问题依然严峻,一是中国科技人员的相对比例仍然比较低,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二是中国统计中的科技人员存在“量多质不高”的特点,即科技人员的生产率处于相对较低的状况。这种人力资本结构上的劣势不仅成了外资企业固化中国技术结构的重要手段,而且也阻碍了中国自主创新的发展。应该改善现有的研发体制,加大内资企业在政治、法律、金融和市场进入方面的支持力度。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中国现阶段的自主研发效果并不显著,而且对于不同的引进技术方式的作用不一样,处于调整期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不稳定的特征。政府的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存在这一定的差异,当前中国政府的直接研发支持政策的有效性不如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这主要是因为这二者的作用机制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在决定给予支持时有一套相应的审核机制,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金融机构才会给予贷款,而政府在这方面的软约束造成了效率的低下。
改革教育制变,提高中国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提升中国人力资本结构对于正在实施的自主创新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本政策应该成为中国产业政策的一部分甚至是核心部分,必须加快人力资本积累,改进人力资本的积累效率,改善教育,使中国人力资本以高于发达国家的速度增长。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不断进入更新、更先进的产业技术领域,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才能不断缩小同发达国家产
业绩效的差距;对扭曲的制度进行调整使其能够发挥对人力资本的激励作用也将对中国自主研发具有积极的影响。提升人力资本比较重要的途径主要是增加教育的投资以及增强“干中学”的效应。中国有必要在增加教育投资这一直接途径上加大力度,提升中国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政府对于人力资本的投资可以进行适当的补贴,这样使得劳动力乐于对自身进行教育再投资,增强自身“干中学”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技能培训作为一种重要途径同样不能忽视,这也是培养大批我们急需的产业技术工人的重要手段。
政府部门应该把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投资环境作为吸引外资的战略重点,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规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这对于吸引高技术水平的外资来投资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对这些企业而言,制度的规范可能比税收优惠更有吸引力。在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方面,政府在加大R&D的投入水平的同时,更要注重投入的质量,一方面,政府要优化R&D资源配置的方式,提高监督管理水平,而且政府对R&D投入的支持,决不是仅仅体现在资金的投入,而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对资金的有效管理上,这一监督管理机制不仅仅体现在项目评审,项目启动后至项目鉴定前的过程监督,更要重视对项目成果价值实现的追踪。
三、要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技术特性采取差异化的自主创新策略
对适用技术的选择,要依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依据不同产业地位、技术特性和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差异化的自主创新策略。在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未来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需集中力量在若干重点项目上形成突破,以保持相对的技术独立与技术领先;针对某些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如集成电路、飞机制造)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关键性高技术(如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等)力争局部突破,逐步摆脱战略产业受人控制的局面;在技术和市场已高度国际化的高技术领域,通过提高技术学习能力,促进国内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迅速发展;在技术创新活跃、技术变化迅速的产业领域,应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以形成创新企业的集聚,通过分散化的自主创新活动降低研发风险;在中国具有动态比较优势的领域,鼓励系统集成国内外技术,实现国内外资源的优化配置,占领国际市场;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所需要的共性技术领域,瞄准规模市场需求,通过先进技术的运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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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韩玉雄,李怀祖,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定量分析:第23卷[J].科学学研究,2005,(3).
一、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中应用的内涵和外延
(一)区块链技术是什么
通俗地说,区块链技术是一个公开的分布式账簿系统。它是一种类似链条状的虚拟系统,每一节链条之间都存在一个节点,上面是每一个参与交易者的信息,完整地储存着每一份公共账簿备份。不断增加的交易使得信息不断累积,新的信息数据将附加到已经存在的链条上,这样的一节一节的链条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区块链。也就是说,整个区块链上面记录着所有的交易信息。
(二)区块链技术的特点
一是去中心化。正如区块链的外貌一样,我们可以看到它是由一个一个区块链接组成的,各个链接是平等的,没有中心环节。因此,不存在中心化的管理缓解,每一区块、每一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它们共同维护着系统的良好运行。
二是开放性。区块链整个系统是对外开放的,在区块链中,除交易用户的私人信息可以被加密以外,所有的数据,都是公开的,我们可以在这里查找任何公开的信息。
三是自治性。区块链各个链条和节点都有协商一致的管理规范,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都能够在不需要任何人为干预下安全地交换数据。
四是信息不可篡改。信息一经添加至区块链中就会被永久的保存起来。任何人都无权修改,安全性能很高。
五是匿名性。由于区块链的各节点之间交换信息不需要相互信任,所以交易双方不需要公开其身份,具有较强的匿名性。
(三)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中应用的重要意义
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大多数是传统的电子化,交易双方还必须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具体来说,特别是在我国这种信任本位的传统国家,商业模式还基于社会组织架构,双方产生交易的前提是要有一个信任制度体系,这种信任制度体系可以由政府监管部门,银行信用体系等机构来完成。如果没有这种信任制度,陌生的双方就无法进行交易。而区块链技术可以完全改变这种传统模式,正是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自治性等特点,它可以通过建立一套基于信任的电子算法,在各个区块链中建立“信任”制度,这样一来,交易双方无需信任制度就可以开展经济活动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实现最低价的价值转移,获取高额利润。可以说,区块链技术是人类社会信用史上的一次创造性革命,它极有可能重构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所以说,我行应紧跟时展潮流,在银行内部应用区块链技术,以促进我行的稳步发展,并形成充足的技术储备,使我行在未来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占据主动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从而能在未来的国际国内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标准制定中充分发挥我行的优势,促进我行的创新发展。
二、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中应用的具体措施
(一)紧跟发展趋势,把握国际动向
出于对数字货币潜在风险的担忧,我国的商业银行都很少采用区块链技术,很少有进行数字货币交易的银行,对数字货币背后的创新技术的研究也比较滞后,如今,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介化的新兴模式在中国迅速兴起,我行也应高度关注国际同行在该技术上的最新创新动向,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尽早加入研究、开发区块链产品的行列,形成符合我行特色的新“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
(二)组成研发实验室,加快研究速度
我行可以网罗国内外优秀人才,成立研发实验室,或积极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从我国国情出发,创新区块链技术应用空间,开发普惠平衡的金融产品。
(三)坚持引进来的同时走出去,积极参加国家交流会议
我行不仅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人才,同时还要大力发挥我行的优势,形成具有我行特色的区块链技术应用空间。同时要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区块链技术应用标准的制定,争取话语权,为区块链技术在我国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键词】区块链 去中心化 保险 金融
区块链技术最早诞生于2008年,其表现形式为比特币。到了2014年,比特币已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然而其背后的技术――区块链却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从定义来看,区块链是一种新型去中心化协议,能够安全地储存各类交易数据,且这些信息不可伪造和篡改,可以自动执行智能合约,无需任何中心化机构的审核。从整个金融领域来看,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节点,也有望促进现有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制度的改良。
一、区块链特征概述与不足
(一)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特征
总体来说,区块链技术的特征包括去中心化、非对称加密、可信赖、时间戳和智能合约五个特征。
去中心化指的是不存在中心化的管理机构,所有的用户都可以基于分布式的结构体系记录和验证数据,这也是区块链技术最显著的特点。区块链技术让所有个体都有成为中心的可能,因此极大地改变了传统金融中介的中心地位,从垄断性的强中介转化为开放式平台。
非对称加密指的是区块链采用的现代密码学技术。区别于传统加密方式,这种加密算法的“密钥对”是非对称的,所有的参与者都可以用公钥加密一段信息,而只有信息的发送对象才能用私钥进行解密。这类现代密码学技术使得信息的私密性得到了保障,也使特定的人能够接收到信息。
可信赖指的是区块链技术中交易记录的真实性。在区块链中,修改交易记录相当困难,若无法得到51%的人的认可,修改就没有意义。此外,区块链实际上是以数学方式解决信任问题,参与者不需要知道交易对手的信用水平,不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只需要信任一套共同的算法即可。
时间戳指的是参与者都可以在每个区块上盖上一个时间戳,以说明信息是何时写入的,以此构建出一个可以追本溯源的大账本,可为每一笔交易提供查找功能。这样便构建了一套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数据库。
智能合约满足了一些无法预见性、非常规的交易需要,保证区块链能够持续生效。这套智能合约具有可编程化的特点,能够控制各项限制条件,省去了法律约束的成本。
(二)区块链技术的不足
首先,区块链技术需要海量的存储空间。区块链记录了系统由始至终的每一笔交易,并且每个参与者都可能在各个时间节点记录数据。在每个节点的数据都需要实时同步的情况下,存储压力和网络传输压力较大。对存储空间的容量要求可能会成为制约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关键问题。
其次,区块链技术需要高能耗,其电力和硬件成本不可忽视。
最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离不开一个抗压能力较强的整体系统。在金融领域,如果每秒交易量超过系统的设计容纳能力,交易就自动进入到排队等待状态,造成用户体验的下降。
二、区块链在保险行业的应用展望
(一)区块链带来保险交易双方的交互性
区块链智能合约的个性化和可编程化能够实现保险合同在分布式系统下的自动和自执行,极大地提高了保险交易双方的交互性。在保险交易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需求不同,交易模式多种多样,所满足的交易条件也千差万别。智能合约则大大降低了传统合约修改的法律和时间成本,其可编程化能够随意给交易合同添加限制条件,满足了不同的人对保险条款的不同需求。此外,区块链的分布性使得系统可以根据智能合约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地实现自动重置和修正,保证模型实时客观地反应实际风险情况,合理调整赔付资金池,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二)区块链带来保险互助新模式
在区块链中,传统保险机构不再是强中心,相反,保险交易的每个参与者都可能是中心。这种“点对点”的互助保险平台,类似于一个个去中心化的组织,能够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安全可靠地在预先设定的业务规则下,以一套固定模式自动运行。在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的角色已不再是传统的风险吸收者和处理者,而是变成了风险资金池的管理者。最终,保险可能演变成去中心化的自治型保险,市场中各方在业务规则下各尽其责,打造一个透明、可信任、满意的保险社会。
(三)区块链带来监管模式的改变
国际金融危机加大了金融机构对自身业务的监管,传统的保险监管需要较高的合规标准和内控要求以降低风险,这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成本,也限制了监管效率的提高。然而,风险水平却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有效监管的形势依然严峻。在区块链技术下,监管模式将发生改变,有望以技术监管取代传统的制度监管。区块链采用的是多方验证的交互式共识平台,能够促进保险平台的自我监管,其信任机制大大降低了弄虚作假的可能性。交易参与者在各个节点都可以对保险业务进行参与和审批,监管将只需要对相关技术和平台进行查漏补缺即可,确保系统中的任何计算机都无法欺瞒系统。
(四)区块链带来保险行业的新突破
传统的保险受到地域限制,只能在线下当面进行,其发展速度受到制约。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则实现了基于全网共识机制的跨区域的信息和价值的交流,模糊了地域限制,全球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流得到了强化,尤其是打破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此外,区块链的“时间戳”功能完整记录了交易过程,扩大了影响范围,缩短了时间周期,使得保险期限得以更加灵活,由此可以开发出更多保险产品,大大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发展。
三、结语
目前,区块链技术尚处于早期理论阶段,各项应用还刚刚起步。然而,我们无法忽视区块链技术可能给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的变革。尤其是在金融领域,再细分到保险领域,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可能会对传统保险行业的模式带来创新甚至颠覆,区块链的新型智能合约、信息和数据加密方式等也有望对保险行业进行改进,加快行业运作效率,从而使得保险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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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区块链,就不得不说比特币。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公共记账的机制(技术方案),而并非一款具体的产品。区块链技术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建立一组互联网上的公共账本,由网络中所有的用户共同在账本上记账与核账,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而之所以叫“区块链”,是因为区块链存储数据的结构是由网络上一个个“存储区块”组成的一根链条,每个区块中包含了一定时间内网络中全部的信息交流数据。随着时间推移,这条链会不断增长。
并非一项全新的技术
区块链虽源自比特币,但此前,已有多项跨领域技术,皆是构成区块链的关键技术,而现在的区块链技术与应用,也已经远超过比特币区块链。
比特币区块链中最关键的工作量证明机制采用的是由Adam Back在1997年所发明的Hashcash工作量证明演算法,此演算法根据成本函数的不可逆特性,以容易被验证但很难被破解为特性,最早被应用于阻挡接收垃圾邮件。
在隐私安全方面,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则可回溯到1982年David Chaum提出的注重隐私的密码学网路支付系统。该系统具有不可追踪的特性,成为比特币区块链在隐私安全方面的雏形,之后,David Chaum基于@个理论进一步打造出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路支付系统eCash,不过eCash并非去中心化系统。
在区块链中,每笔交易采用的椭圆曲线数位签章演算法(Elliptic Curve Digital Signature Algorithm,ECDSA)由Scott Vanstone等人在1992年提出。这一演算法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85年Neal Koblitz和Victor Miller分别提出椭圆曲线密码学(Elliptic curve cryptography,ECC)。ECC首次将椭圆曲线用于密码学,建立公开金钥加密的演算法。相较于目前影响力较大的RSA演算法,采用ECC的好处在于可以获得较短的金钥,但达到相同的安全强度。
如何理解区块链
本质上讲,区块链是一种数据库技术,这种共享的分布式数据库,可记录各方交易,并增强透明度、安全性和提高效率,其最大优势是解决了交易的信任问题,从而在两个陌生人之间建立起可靠、安全的交易方案。
下页图1清晰展示了单个区块链的建立和验证过程,而在图2中可以看到,区块链账本被复制到多个地点(图中为简便只展示6处),每个节点持有自己的备份,并依据新的交易数据单独更新。图中展示了3个连续的交易。前两个交易中,数据和签名信息被所有6个节点通过匹配的“哈希”值正确验证。但节点5 的交易3的哈希值与其他节点不匹配,将被其他节点通过“共识”加以纠正。
区块链的类型
目前区块链主要分为4种不同类型。
公有链
公有链是任何节点都向任何人开放,每个人都可以进入到这个区块链中参与计算,而且任何人都可以下载获得完整区块链数据(全部账本)的区块链。这是最早产生、目前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区块链,各大比特币系列的数字货币基本都基于自身对应的公有区块链。目前为业内所熟知的公有链包括比特币、以太坊、超级账本、大多数其他电子货币,以及智能合约,其中比特币区块链是公有链的始祖。
私有链
与公有区块链相对应,在有些区块链的应用场景中,并不希望所有人都有权限参与该系统的计算和查看数据,只有被许可的节点才可以参与并查看所有数据,这种区块链结构被称为私有链。这一类区块链因为其形式上的保守而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几种处于开发阶段的私有区块链项目包括Linux基金会、R3CEVCorda平台,以及Gem Health网络的超级账本项目等,其中以R3CEVCorda影响力最为广泛。
联盟链
联盟链是指参与每个节点的权限都完全对等,大家在不需要完全互信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数据的可信交换的一种在公有和私有之间发展出的第三类区块链。R3组成的银行区块链就是典型的联盟链。但是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排除今后公有链和私有链的界限会变得模糊。因为每个节点可拥有较复杂的读写权限,也许有部分权限的节点会向所有人开放,而部分记账或者核心权限的节点只能向许可的节点开放。
侧链
区块链是下一代互联网
区块链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基础技术,以便于在未知网络中与未验证实体进行交易。为什么说区块链是下一代互联网?因为上一代互联网解决了信息传播和信息去中心化的问题,而区块链则进一步解决了有价值信息的传播和去中心化问题。
在到目前为止的这一代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中,一直没有解决网络信任问题,这就导致必须通过中介机构传递和中转有价值的信息,比如通过银行来传递交易与中转资金信息、通过Uber来传递打车需求和中转支付信息、通过阿里巴巴来传递和中转货物买卖信息等。
但是区块链却通过算法的精巧设计,去掉了人为的中介担保过程,以点对点的方式让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这个过程也适用于其它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传递,而且整个过程不可篡改。
简单来说,区块链让互联网上完全陌生的两方,可以不用建立信任关系而直接点对点交换有价值的信息,而全网信任是由底层技术保证的。所谓区块,就是把比特信息加上时间戳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信息块,再把信息块互相链接起来形成一个链条、彼此互相验证。任何节点可以随时加入或离开这个链条,整个链条每隔一段时间就更新一次,修改信息通过全网广播到所有节点,所有节点通过算法达成共识后认可并存储修改的内容到各自的数据库里,全链共享一个大的分布式数据库(即共享账本),每个节点的小数据库通过某种方式存储全链信息或部分信息,而这个数据库对链内成员是透明的实时可见(图1、图2)。
因此,如果要篡改区块链上某个信息块,就必须在更新间隔的时间内完成对全链的连锁修改,而且区块链里还有完整的加密措施,所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全的任务。此外,这些底层技术也不是对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根本性变革,而是在现有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加上“区块”标准、算法层、加密层、共享分布式数据库和交易机制等以及必须的软硬件等。按照比特币创始人的设想,这个系统本身需要的基础设施其实非常少。
区块链对金融行业的意义和影响
区块链对于金融行业和社会金融基础设施来说有着巨大的影响,尤其是通过社会金融体系的变革来颠覆现有的商业体系和商业模式。区块链具有超越金融服务,深刻影响整个数字世界并成为网络交易技术基础的巨大潜力。它还可能极大地改变多边商业网络,从而大幅降低成本和风险并革新业务模式,因此银行和风投一直热衷于对该领域进行投资。
对于欧美市场来说,区块链更多的意义在“金融+互联网”。欧美金融体系已经发展多年,其中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最多样化的金融市场。自18世纪80年代起步,200多年来美国现代银行业数量经历了由少到多而又到少的过程。根据美国联邦政府的有关统计,美国银行数量在1921年达到历史峰值31000余家后开始衰减,其中很大原因是中小银行的兼并、并购与倒闭。
由于美国为私人银行制,出现了大量的中小银行,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IT系统。而且美国各级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和监管差异巨大,出台了多种非常复杂的条例,导致美国各银行的IT系统负担沉重。而且美国各银行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业务的竞争为IT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区块链在很大程度建立了一个虚拟的超级银行,把各家银行的IT都连入了这个超级的共享账本,极大减轻了跨银行业务和银行对银行业务的成本、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因为区块链推行统一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标准,同时通过程序和算法自动维护整个分布式共享账本里的数据,极大降低了各银行的人工成本,因此欧美对于区块链的热情十分高涨。
对于中国来说,由于金融业整体处于国家监管状态,银行主体为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而非私有银行,因此就中美两国的金融体系来说,区块链并未像在美国金融市场那样引起广泛关注。但中国金融业的从业者其实一直在关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当区块链技术从金融领域扩展到其它行业时,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场景。
区块链从本质上来说必须要有多方参与才能构成区块链,一家企业或一个人是无法形成区块链的。因此,区块链实际上就是产业链,这才是区块链的真正意义所在。把一个产业上下游的企业都纳入到一个区块链中,再加入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其中,就能形成一个产业互联网,而且是基于一个全行业共享账本的产业互联网。在区块链基础之上的产业互联网,将彻底打破本产业内企业的边界,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也才能创造出真正创新的金融产品。
基于区块链技术,全行业都能看到透明的共享账本里数据的实时变化,比如玩具货运公司的货物运到了哪里、运货合同执行到了哪一步、付款流程进行到了哪个阶段、玩具零售商的库存情况如何、门店的实时销售数据、银行对于上下游各方的借贷情况等等,从而形成了一个全行业的实时大数据图,而且是带有金融信息的有价值的一张视图。由于掌握了全行业的信息,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与水平也有了大幅提升,可以设计出更多的信贷和金融产品。
让我们来看看对区块链冠以不切实际期望的七大误区:
误区1:具有高度的可扩展性 与传统的(基于服务器的)交易方法相比,区块链部署不具有真正的可扩展性,并且目前交易时间取决于缓慢的一方。它们只对某些类型的交易是可扩展的,比如有效载荷小的和接近某种极限的交易。你不能只在区块链上堆积信息。
误区2:是绝对安全的 尽管区块链基于加密标准,但确保隐私的方法完全在任何区块链标准和实施之外的。只有加密专家才能真正理解和验证区块链整合。但是,每个实施者都有责任确保安全性,因此这种处理方式很大程度上与旧时代的金融交易管理方式相同。
误区3:值得信赖 区块链确保交易和信息的完整性,否则在区块链中储存的任何内容都不可信赖。你需要通过确保在区块链中存储事实的各方值得信赖并能确保事实的真实性,才能确定它是真正可信赖的。这个治理模式允许多方对基础设施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需要安全访问才能在区块链中存储事实。
误区4:可在区块链中放入任何东西 区块链是一种以代码表示的协议,它并没有按照任何标准进行定义。没有标准机构来提供制裁的实施规则或指导。 通常情况下,你只能处理小型有效载荷,并且你仍需要所有参与者之间达成一致的标准,以便任何人了解存储的内容。
误区5:可在智能合约中表达任何东西 虽然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在实践中,区块链仅限于简单且易于理解的用例。智能合约本质上是非常复杂的。按照设计,一旦,你无法修改或修复它们。它们包含非常复杂的交互和不可撤销的结果。
区块链,这个听起来有点艰涩的名词,简单地说是一种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持续生长的数据库。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用于维持信息共享来源的分布式计算机网络(distributed network of computers),是支持比特币流通、交易的基础技术。网络中的每个节点(node)便是一个用户,通过保存一个完整的交易历史数据库的副本,参与并维护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通过加密(encryptlon)确保安全――所有交易会以加密形式登陆,包括时间、日期、参与者等。交易一旦入账,不可被删除、撤销或修改。
“区块链这一颠覆性的技术作为当下多种热门概念的交集,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深刻地影响金融业在内的多个行业。”德勤中国华东区主管合伙人曾顺福说,“对区块链的积极应对或是被动接受,也将导致各行业内部的重新洗牌。”
如今,这项基于比特币而生的技术,正在金融、医疗、车辆信息、食品供应链等场景化的领域体现自身的应用可能。
改变
区块链对于金融业的意义在于将重望金融业的基础设施,从而带来应用的改变。它所构建的信任生态系统可以在信息不对称、不确定的环境下所生存,而在这样一个网络之中每个人能够将货币资产(实体或虚拟)精确地进行价值和信用转移。
此前,巴克莱银行、瑞士信贷集团、摩根大通等42家全球顶级银行已加入一个由金融技术公司R3领导的组织,着手为区块链在银行业中的使用制定行业标准和协议;2015年12月30日,纳斯达克完成了基于区块链平台的首个证券交易,也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去中心化有着里程碑的意义。2009年比特币区块链的上线,被视作价值互联网正式诞生的元年。
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和互联网公司的金融化是近年来两者融合的主题。然而一个金融公司是否互联网化并不是靠是否做电商或者使用社交媒体而决定的。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肖风认为,现有的传统金融机构应该利用价值互联网的工具来改善内生的很多业务流程,改善附着在金融体系上的应用场景,将其互联网化,从而将自己变成互联网公司。
从这个角度来看,区块链是传统金融公司借势转型为互联网公司的最佳利器。利用区块链改造传统金融机构核心的生产系统,同时把整个金融企业架构在互联网上,这是金融业的发展方向。
比特币上线以来已经运行了7年,这个试验系统在传统金融行业之外运行,没有出现宕机,而且运行在这个网络上的所有比特币账户也没有被黑客破解过。这使得欧美主流金融机构都在建立自己的区块链实验室,也设立风投基金投资区块链的创业公司。这意味着区块链这项技术,具有用来改变传统金融机构基础架构的巨大潜力。据Magister Advisor分析,2017年,银行在区块链开发的经费将超过10亿美元――是所有企业软件板块发展速度最快的。
肖风觉得,“互联网金融的终局是点对点、端对端、P2P的金融服务”。不过,他也指出,“迄今为止,这项技术还处于实验阶段,其成熟度相当于1995~1998年之间的互联网技术。那时我们也不认为互联网能够像现在这样改变我们的世界。”
落地
“与美国、爱尔兰的黑客马拉松相比,中国的开发者更为关注应用场景,这说明中国开发者的创新更为‘接地气’。”德勤亚太区投资管理行业领导合伙人秦谊如此总结中国区块链黑客马拉松。
基于区块链的“货物链”(CargoChain)在比赛拔得头筹,它能够让国际贸易更为环保和省时;二等奖的项目“智慧财产”(Smart Property);三等奖的项目BitMEDI,基于区块链保存医疗记录以及食物链、随机数生成器、信用记录分享系统等,都体现了区块链在各个行业的应用。
不过,黑客马拉松仅是一个开始,一项技术从演示到真正的商业化、产品化仍需很长的过程。作为主办方之一的德勤也保持着对这项新兴技术的高度关注,其全球加密电子货币从属于德勤全球数字化团队(Deloltte Digital),团队人数超过100人,研究如何运用技术提高现有服务以及探索建立在区块链上的解决方案,并与多家全球顶级工程技术类高校和全球区块链不同类型的开发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关键词]区块链;比特币;应用
[DOI]10.13939/ki.zgsc.2016.32.088
从达沃斯论坛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听证会到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技术的未来应用越来越受到科技界以及金融界的关注,然而现在对于其潜在应用的讨论依然并不具体。文章将着重讨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现有开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1 区块链技术概述
1.1 区块链技术的起源
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而比特币最早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于2008年发表的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提出概念,该文提出了一种完全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现金系统,它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虽然数字签名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双重支付的问题,但是仍然需要第三方的支持,中本聪在文中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使现金系统在点对点的环境下运行,并防止双重支付问题。该网络通过随机散列对全部交易加上时间戳,将它们合并入一个不断延伸的基于随机散列的工作量证明的链条作为交易记录,除非重新完成全部的工作量证明,形成的交易记录将不可更改。
紧接着在2009年,中本聪的理论就被投入了实践,1月9日,代号为1的区块与代号为0的被称为创世区块相连,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1.2 区块链技术的定义
区块链技术是交易各方旨在提高安全、透明度和效率而共享的数据库系统。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用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而产生的优化的数据库技术。因为在此之前,数据库是被一些大型的组织,比如说金融机构或者是一些类似于SWIFT的国际性组织用来存储中央数据,支持交易以及计算,但是这些机构出于对技术和安全的考虑一般不会分享这些数据,并且会对与这些数据相关的服务收费。而区块链技术恰恰要打破这些传统。
从技术层面上,区块链是将具有跨多个位置或节点复制的数据库副本的数据库拆分成块(每个小块包含如卖方、 买方、 价格、 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交易细节),并将这些区块通过将一般交易信息以及各交易对象的数字签名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密,并向全网络广播进行核实,只有全网络的节点计算结果都相同才会证明该节点合法并被加入之前的区块链中,从而也就实现了两个及多个交易商之间的交易。
资料来源:高盛全球投资研究。
1.3 区块链技术的特性
1.3.1 安全性
区块链技术依赖于加密验证的方式来验证参与交易各方的身份。这将确保“虚假”的交易由于未经交易各方的同意而不能被添加到区块链中。每个新的交易在被添加进区块链之前都必须经过复杂的数学计算,这种被称为“哈希”的计算建立于交易数据的基础之上,而这些交易数据不仅包括新交易的相关信息,还有之前交易的结果,而这一特性保证了之前数据的不可修改性,因为一旦有人妄图修改之前的交易数据,这将会影响当前交易的哈希值而使得它与其他数据副本不匹配。
1.3.2 透明度
由于其本身的性质,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同时在多个节点进行维护和同步。此外,交易数据必须保持一致才能被添加到区块链中。这就意味着,这样的设计会使得多个交易方可以访问相同的数据,因此相较于将数据库放置在防火墙之后而不能够被放在组织之外查看的传统系统,可以说大大增强了透明度。
区块链技术本身的透明、安全性以及高效性使得其成为一个用来重塑由于被低效率所阻碍的商业模式的发展并促进能够建立于分布式市场及技术型的商业模式的出现的绝佳选择,它相对于之前的中心化模式占据优势。
1.3.3 高效率
从概念上讲,似乎要维持多个与区块链完全相同的数据副本并不会比维持一个中心化的数据库来得高效。然而在现实当中,许多缔约方却已经建立起包含同样的交易信息的重复数据信息。这是因为一旦与同一交易相关的数据发生了矛盾或不匹配,将会导致交易各方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手动核验和修改,这种错误的发生概率并不低而且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像区块链这样的分布式数据库却有效避免了这种错误的发生,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2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最典型的应用自然是数字货币,其中最成功的是比特币,以及最近突然崛起的以太坊。但其实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基础,区块链技术已经引起金融领域的高度重视,包括高盛、摩根大通、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UBS、摩根士丹利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纷纷与区块链公司进行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的应用潜力,世界经济论坛更是大胆预测,到2027年世界GDP的10%将被储存在区块链上。
目前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公证防伪、智能合约、物联网、身份验证、预测市场、资产交易、电子商务、社交通讯、文件存储、数据APL、银行结算等方面。本文将结合具体的实例探讨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现状和潜在发展方向。
2.1 比特币
2.1.1 比特币的定义
比特币是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之上的,它是一个分布式的点对点网络系统。因此,没有“中央”服务器,也没有中央控制点。比特币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之上完成交易,而正如上文提到的每一笔交易的处理都需要向全网广播,并由矿工完成计算、验证以及记录交易,新的比特币便作为激励机制发行给矿工,这也就是所谓的挖矿。理论上比特币网络中的任何参与者都可以成为潜在的矿工,用他们的电脑算力完成验证和记录,但是事实上目前比特币挖矿算力已经超过全球前十计算计算力之和的4倍,可见算力要求之高并不是轻易能实现。
比特币协议包括了内置算法,该算法可以调节网络中的挖矿功能。矿工必须完成的任务――在比特币网络中成功地记录一个区块交易的难度是在动态调整的,新比特币开采出的每四年,这项协议也会减半开采速率(因此2016年也会是第二次减速),并限制比特币的开采总量为一个固定值:2100万枚。其结果是,在流通中的比特币数量很容易根据预测曲线得出,将会在2140年达到该值。由于比特币的发行率是递减的,从长期来看,比特币是一种通货紧缩的货币。因此,通过超出预期发行率来“印刷”新比特币,造成通货膨胀是不可实现的。
2.1.2 比特币衍生品
(1)比特股。BTS是一种多态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它可以演化成多种不同形态的比特资产(Bit Assets)。比特资产的运作方式类似于比特币,但是一些优化和新的规则能够让比特股来支撑其价值。比特股除了拥有比特币的所有特性以外,还提供了一些新的特性使得持有比特股或者由比特股衍生的比特资产超过24小时后可以获取红利,这些红利来自于挖矿奖励和交易费用的一部分,会奖励给每个区块,并且以一种不增加网络负担的方式分发。比特股的开发可以说是比特币的开展,其通过其衍生出的资产可以与黄金、白银、美元以及其他资产先挂勾,然而其存在的价值一直颇受争议,尤其是在比特币市场现在越来越成熟的情况下。
(2)莱特币。litecoin是一个类似于比特币的P2P货币,预期产出8400万个LTC,刚好是比特币货币总量的4倍。可以说莱特币似乎扮演着比特币的辅币角色,但由于比特币自身的可分割性,莱特币的存在意义并不明显,不过莱特币在中国市场相当受欢迎。
(3)比特币期货。目前世界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有推出比特币的期货产品。以国内交易所okcoin为例,其旗下一共有两种类型的合同,一种为10%的保证金比例,另一种则是5%的。与传统的期货合约不同的是由于比特币期货是24小时交易的,并没有开盘和收盘,所以自然也没有每日结算制度,okcoin的爆仓制度是在仓位盈亏比达到-90%时强行平仓。
2.1.3 比特币现状
不同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态度相差巨大。支持的主要有德国、加拿大、法国、日本和芬兰。2013年德国成为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并允许比特币用于缴纳税款。世界首个比特币ATM机在加拿大的温哥华投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自贸区也有比特币提款机。反对的国家主要有巴西、泰国和俄罗斯,泰国更是全面禁止比特币。
中国近年对于比特币的态度也有微妙的转变,2013年12月出台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通知》还禁止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开展关于比特币的业务。
当然在风险自担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交易中来,中国的比特币市场占据全球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了50%,国内有多家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例如okcoin、huobi和BTCC等。
2.2 证券业――以Linq为例
众所周知,纳斯达克是世界上最繁忙的交易所之一,但是它仍然注意到了区块链这种小众技术,预见该技术的创新性和优势会给传统金融市场带来挑战。因此纳斯达克有了试验该技术的想法,Linq平台是由纳斯达克内部技术开发人员与由纳斯达克内部的技术开发人员与区块链初创公司Chain共同合作创建的,开发过程中也得到了全球设计和创新公司 Ideo 的技术支持,平台旨在促进纳斯达克私人证券市场的股份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转让和发售。
Linq平台为投资者和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直观的用户体验。
股份发行人在登录Linq时,会找到一个配有可管理估值的仪表板,发行人还可以对每轮融资的发行股价以及提供股票期权的比例进行管理。股份的数字代表是可视化的,那些已花费的交易在时间轴上会“作废”,并变成灰色。用户还可以看到箭头,说明这些股份是如何进行转移和划分的。
Linq还力求通过数据分析,让企业家们更容易地深入了解他们的业务。例如,创业者可以点击交互式股权时间轴,显示发行给投资者的个人股权证明。有效的证明和废除的证明会以不同的可视展示效果,前者会显示包括如资产的ID以及每股的价格的信息。创业公司在使用该平台时,还可以查看证明的发行日期,查看最新或者最旧的证明,以及整体的股份所有权,向下单击则可以查看该公司拥有最多股份的持有者。在其他方面,创业公司还可以评估公司单一投资者的股份。投资者的详细资料例如交易ID,反过来,它也可以为投资者们提供透明度,跟踪一家创业公司的进程。
通过Nasdaq Linq私募的股票发行者享有一种“数字化”的所有权。通过网上交易,Linq极大地缩减了结算时间,并且交易双方在线完成发行和申购材料也能有效简化多余的文字工作。
除此之外,Linq还能进一步加速公开市场的交易结算。现在的股权交易市场标准结算时间为3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却能将效率提升到10分钟,这能让结算风险降低99%,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发行者因繁重的审批流程所面临的行政风险和负担也将大为减少。
当然纳斯达克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还未成熟,其区块链战略负责人认为较大规模的产品开发会在2017年,不过也足以看出区块链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巨大潜力。
2.3 银行业――以R3CEV为例
近来R3可谓是风光无限,这家位于纽约的金融技术创业公司,专注于研究基于区块链的金融技术解决方案,已经建立了一个由40多家国际银行机构组成的团体,目的是为了建立一种定制的基于以太坊的跨境区块链解决方案。R3联盟目前的成员已经包括的金融机构有:花旗银行、美国银行、高盛集团、摩根大通、瑞银集团、摩根史坦利投资公司,还有许多其他公司。
R3CEV目前正在研究至少8种不同的概念验证(PoCs),包括系统互操作性、支付、结算、贸易金融、企业债券、回购、互换和保险。这些概念验证将被用于分布式账本,有助于大范围简化交易程序并使交易监管更加容易。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清算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不涉及中间机构,即使部分网络瘫痪也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如果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一套通用的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协议,为用户提供跨境、任意币种实时支付清算服务,则跨境支付将会变得便捷和成本低廉。SWIFT作为全球数万家银行的通信平台,已经被新兴崛起的区块链技术所威胁。不过R3大多数的技术开发还在试验阶段,是否会带来颠覆性的突破还并不能确定。
3 区块链技术面临的挑战
3.1 安全问题
一是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是建立在大量可信的计算节点基础上的,在发展大量可信节点之前确保不被攻击是其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二是合作方的信任问题,如果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如小额跨行转账,即使几家银行合作建立私有区块链,也存在合作组织之间的信任问题。三是驱动大量公共计算资源参与问题,如果参与计算的节点数太少,将面临51%的节点很容易被攻克的问题。
除了网络安全,用户端的安全问题也不可忽视。以比特币为例,尽管比特币网络从未被破坏,但比特币钱包和比特币交易所被攻击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最著名要数曾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破产事件。原因是比特币钱包的私钥是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与银行网银系统没有USBKey之前的软证书存储在本地一样,极易被黑客攻击窃取,即便将私钥存储于类似USBKey的硬件中,在本地也存在生成和传输的环节,所以如何保障用户的私钥安全将会是区块链技术急需攻克的一个技术难题。
3.2 监管问题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区块链的应用态度尚不明确,由于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可能会滞后,从而导致与区块链相关的经济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无形中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3.3 容量和时效性问题
比特币网络是目前最大的区块链网络,日均交易笔数约20万笔,总账容量50GB,其规模只相当于银行间转账交易的一个零头,在尚未经历大规模广播风暴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交易确认速度越来越缓慢的情况,大量未确认交易的堆积导致下一笔交易可能要10个小时以上才能确认。
此外,比特币钱包使用前要先下载总账,使用普通计算机下载需要几天时间。如果将比特币模式应用于金融领域或者其他大交易量的领域,系统压力和带宽占用将会耗费极大的资源。
3.4 区块链技术缺乏统一的标准
区块链技术下存在很多不同的体系,最著名的有区块链联盟R3、全球贸易分布式账本联盟PTDL、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等。关于建立区块链共同标准的问题,业内也正在努力解决。201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收到正式请求,为区块链和数字分布式账簿技术开拓一个新的ISO标准。
4 区块链技术的前景
虽然区块链技术还不够稳定,但也无法忽视其带来的革命性变化,究其根源,区块链技术是中心化平台的克星,带来了分布式清算机制的拓展,进而可能推动分布式金融交易创新。它的拥趸者正在尝试利用这项新技术重构信用形成机制等金融基础设施,从而更深刻地影响和改变金融交易过程。
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克劳斯・施瓦布指出,自蒸汽机、电和计算机发明以来,我们又迎来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革命,而区块链技术就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这是一项颠覆性的技术,银行业都为此兴奋不已。
5 结 论
区块链技术虽不成熟,但已经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顶级金融机构和央行。对于区块链的开发利用可以说才刚刚开始,业内的标准和规范也需要进行统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已经开始向原有秩序发起挑战,机遇与风险并存,期待区块链进一步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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