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 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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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3亿人口的大国,粮食安全问题怎么强调都不为过。韩俊强调,因为粮食不但有食物的属性,还有能源、金融的属性,甚至人权、政治的属性。虽然现在群众吃饱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粮食供求平衡是一种紧张的平衡。
中国强调粮食自给,更多的是强调口粮要自给。韩俊分析,在三大主粮中,小麦可以不需要进口,但是如果国家对发展燃料乙醇没有限制,放开玉米加工,玉米平衡马上就会被打破。稻谷虽然基本上可以自我平衡,但是如果不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来保护,平衡也很容易被打破。
我国最重要的口粮就是稻谷,去年全国稻米总产1.37亿吨,消费的大米也基本是这个数量。韩俊称,过去30年,全世界稻谷的年贸易量没有超过3000万吨。如果中国不对稻田进行保护,却拿来搞开发,转变成城市用地,将来就得大量进口稻米。
那么能不能买到需要的数量呢?韩俊给大家算了一笔账:泰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稻米出口国,每年出口量达1000万吨。另一个主要出口国家越南,一年出口量不到600万吨。而且越南对稻田没有什么保护措施,到处都是开发区。江苏、浙江在工业化发展最快的上个世纪90年代每年占的耕地有2万公顷,当前越南每年占掉的稻田达6万公顷,越南的稻米出口潜力已经很难进一步挖掘了。中国一年消费掉2700多亿斤大米。韩俊说,如果自给率降到了80%以下,把全球可以出口的大米全买来都不够,中国就会成为全球粮价上涨的推手,会遭受全世界指责。所以说中国确保粮食自给也是对世界负责。
关键词:隧道施工 事故原因 保证措施
Abstract: safety first, prevention-based specifications,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site job control, cadres at all levels of management behavior and the operating behavior of the vast majority of workers to reach the construction site of the work in an orderly controllable; eliminate major employee death, injury accidents, safety incidents has been effectively controlled,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tunnel construction pipe sections of the project within two specially formulated safety assurance measur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tunnel construction safety, the concrete tunnel construction safety control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Keywords: tunnel cause of the accident assuranc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码:
前言
安全施工是衡量隧道施工工程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它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并且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强调"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
隧道施工是地下作业,有很多不安全因素:施工条件差,工人常在振动、噪音、地下水、有害气体、昏暗的灯光等不良环境下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之"新奥法"较过去的隧道修建方法内容新、操作要求高,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
1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隧道施工工作前方或开挖轮廓外侧的特大岩溶溶腔突然压溃腔壁,造成突水突泥地址灾害。这种灾害发生突然,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最多、经济损失最大。
对围岩稳定性判断不准,设计支护措施偏弱,大部分发生塌方的隧道,是由于在勘测设计阶段对影响围岩稳定性的工程地质情况认识不足,而在施工中又没及时地进行变更设计,致使采用的支护措施偏弱,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大规模的塌方。
施工方法不当,初期支护措施的力度不能满足围岩稳定性的要求。很多隧道在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有的隧道是擅自改变工法,有的是施工工序质量不合格,有的是偷工减料,有的是施工方法不当。例如某隧道原设计采用双侧壁导坑法施工,施工时改为CRD法,但横向支撑施工不及时,数量偏少,造成坍塌;有的隧道是由于拆换侵限的初期支护拱架时发生塌方;有些隧道是由于上台阶施工太长,没有及时进行封闭,衬砌滞后,造成坍塌。
2 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不准上岗。
3 制度保证措施
3.1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
3.2 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的工序的安全教育。
3.3 必须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如期按要求完成。
3.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具。
4 技术保证措施
4.1 施工现场
4.1.1 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搞好"三通一平"大型构件、材料堆放合理有序,现场有醒目的标语,宣传栏、安全措施、安全标志。
4.1.2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作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4.1.3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在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米以上处所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1.4 施工现场的坑、沟、洞、井等危险处应设防护,也间有红色警示灯。
4.1.5 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杆柜、扫地杆、杆的连接、外侧防护、脚手板铺设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拆除脚手架由上而下地逐步拆除,严禁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材料严禁投仍。
4.2 工序施工安全措施
4.2.1 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4.2.2 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
况,不得施工。
4.2.3 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2.4 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4.2.5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法听从指挥。
4.2.6 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的洞门,不得开挖进洞。
4.2.7 隧道掌子面钻眼
关键词:本安防爆;齐纳式安全栅;隔离式安全栅
中图分类号:662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aults caused by zenner diode safety barrier used in ship, finds out the reasons for them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for the faults.
Key words: Intrinsic Safety explosion-proof; Zenner Diode safety barrier; Isolated safety barrier
1 概述
船用设备在危险区域的必须使用防爆产品,国内和国际上都将危险区域进行了分类,其中要求最高的0区域,既在爆炸型气体混合物连续或者长期存在的场所,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本安设备),限制点火源能量。本安防爆设备必须有关联的安全栅安装在安全区域,安全栅主要有两种,齐纳式和隔离式。在安全栅的选用中,要综合考虑价格和使用环境条件,全部满足要求才能选用。曾经在某船上,因为使用齐纳式安全栅,导致系统功能故障,本文就对此故障进行分析。
2 故障现象
某船上使用的货舱进水报警系统共有十多个数据采集点,传感器本安防爆浮子安装开关在货舱区域和首部,采集控制箱安装在驾驶室,安全栅放在货舱区域的克令吊筒体里面,属于安全区,但距离采集控制箱距离较远。在系泊试验中,整个系统调试报验所有报警点都正常工作,没有任何问题,报验顺利通过。大约一个月后试航回来,系统有好几个点都出现误报警,检查浮子没有问题,所有线路也正常,将正常工作点的安全栅和不正常工作点的安全栅交换使用,正常的依然正常,误报警的依然误报警,更换浮子也不行,看似与安全栅和浮子都没有关系,控制箱也正常工作。
3 故障测试和分析
经查看分析安全栅的电路,用万用表测试安全栅各点工作电压,发现原来是船体地电位导致安全栅工作不正常,当时系统配置的安全栅是齐纳式安全栅,其电路如图1所示。
船用电源为DC24V对船体绝缘的电源系统,此信号采集为开关量信号,R为限流电阻,F为熔断丝,D1、D2为齐纳二极管用于限压,S1为危险区域液位浮子开关。测试发现,在误报警的回路中,地电位太高,导致两个齐纳二极管D1、D2都正向导通而误报警,正常工作的电路中D1、D2至少有一个是反向截止的。如果将安全栅的船体接地断开,回路都可以正常工作,但失去了防爆保护功能。测试还发现,货舱桅屋区域的船体电位有时和驾驶室差异近20 V。我们分析,在当初系泊试验期间,各处船体电位都低,所有报警点都正常工作,但随着船上各种条件的变化,船体各处地电位发生的变化,导致部分安全栅出现异常工作,所以此次故障属于安全栅选型造成故障。我们将所有安全栅更换成隔离式安全栅,并按新的方式安装调试,船体地电位不再对工作电路造成任何影响,结果所有工作正常,故障也解决了。
4 安全栅选型
安全栅分两类,齐纳式安全栅和隔离式安全栅。根据实际性能需要和两种安全栅的优缺点,合理选用经济可靠的安全栅。
齐纳式安全栅原理简单、电路实现容易、价格低廉、精度高、通用性强,不过其自身原理有很大缺陷,有如下四个条件和特点:
(1)安装位置必须有非常可靠的接地系统;
(2)要求危险区域的现场仪表用隔离型;
(3)对电源的影响大,也受电源影响;
(4)其电路原理需要吸收输入回路能量,易造成输出不稳定。
隔离式安全栅将输入、输出及电源三方之间相互电气隔离,同时符合本安型限制能量要求,克服了齐纳式安全栅的四大缺陷。与齐纳式安全栅相比,虽然价格稍贵,而其性能上的突出优点却为用户应用带来更多收益。
由于船舶设备系统可能跨区较大,船体本身“地”的不可靠性,不能保证整个设备有可靠的接地系统, 齐纳式安全的原理缺陷不适合在船舶上使用。
5 结束语
基于两种安全栅的优缺点、船舶电源系统船体绝缘性以及船体各局部电位差异和变化的特点,有本安防爆要求的船舶电气设备必须配用隔离式安全栅。
泰吉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学校的美籍英语教师。昨日下午,东新大队交警何光银给泰吉和她的40多位同事上了一堂道路交通安全课(如图)。何光银用流利的英语,向老外们分析了中外交通条例的异同。
“我遇到过交通事故,却不知道怎么报警。”泰吉说。因和当事人“私了”,耗费了她大量的精力。现在,泰吉知道了报警电话是110和122.
“出租车上没有安全带怎么办?”20岁的美国女青年珍妮问。珍妮不知道,武汉从8月1日起即规定,出租车前排的乘客都必须系安全带。年初刚到武汉时,珍妮因为出租车没有配置安全带,坐上车时总有些忐忑不安。
美国青年詹姆斯是何光银的老熟人。今年6月的一天,何在执勤时发现詹姆斯开车没有驾照,只给予其口头警告。但从那以后,詹姆斯就没有再开车了。
“在武汉开车,没有驾照怎么办?”詹姆斯问。
第一条成立*市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旅游局局长,副组长为分管副局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综合科和旅游管理科负责人。
第二条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如下:
(一)组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二)副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行动,贯彻组长决策。
(三)其他成员负责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并为领导小组提供车辆等后勤保障。
第三条凡我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发生任何类别的旅游安全事故时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特大事故同时向常州市旅游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各成员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第四条发生一般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最迟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初报;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最迟应当在8小时之内进行初报;发生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各类事故的结案报告应当在事故处理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报告。
第五条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护照号码及其接待单位和事故有关单位;
(四)对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第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被接待单位及家属;
(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四)协助公安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做好侦破或者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属于入境旅游者的伤害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组团单位、当地外办和中国旅游紧急救援机构。
第七条要做好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工作。在弄清事故的真实情况下,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对涉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道,须经市旅游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对不符合事实的报道,造成一定社会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一,这与一些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观念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在大干快上重化工业,因为重化工项目投资大,对GDP的贡献也大,加上国际上发达国家重化工业正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重化工项目自然就成了各地招商的重点。而一谈到“化工安全”,就会涉及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等限制条件,亦会增加诸如污水处理、专用道路建设、周边环境防护等种种招商成本,因此,为了抢速度,争项目,许多地方就本着“边发展,边完善”的态度来建设重化工项目。另一个原因,就是化工安全非简单加强管理即可解决,它与行业自身发展的缺陷有关,要解决非一日之功。 化工安全事故的频发固然与管理疏漏有关,也与我们化工业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有关。目前,我们的化工业仍然停留在原料级或粗品加工阶段。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利润的外流。有资料表明,我国出口的化学品大多以低附加值的原料级或粗品为主,而进口的多为精品,精品的附加值约为粗品附加值的10―20倍。与此同时,由于技术手段落后,导致污染严重、生态环境危机频发,由此产生的种种化工安全问题亦不可避免。
不过,不管是怎样的原因,媒体的“独角戏”是唱不了多久的。这当然不能怪媒体的“三分钟热度”,媒体向来是逐“新闻热点”而行。就拿“6・24京沪高速淮安段丙烯腈泄漏”事故来说,与“3・29”事故一样,同样是山东的运输车辆,同样是行驶中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不同的是所载货物性质,以及所伤亡人数。但因为丙烯腈的巨毒性质,就事故对当地生态环境尤其是水质所带来的影响,死了1个人的“6・24”事故灾难未必比死了28个人的“3・29”事故灾难轻。有关“6・24”事故的相关报道,只看到当地媒体的两三条报道,与当初“3・29”事故之后,全国各大媒体记者云集的情况相比,真是“落寞”许多。
媒体的“独角戏”亦不能阻止化工安全事故的一再发生。除了“3・29”、“6・24”之外,北京怀柔、福建建瓯等地就发生过多起氯气泄漏事故。7月4日中午,上海又发生了这起“液氨钢瓶爆裂”事件,一只钢瓶突然爆裂,大量气体外泄,导致60多人不同程度中毒。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局长、县农委主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县质监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食药局局长担任。
县公安、监察、经信、新闻、发改、农委、卫生、质监、工商、食药、财政、教育、住建、环保、水利、畜牧、粮食、盐业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审议批准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或者授权事故信息。
2.2.2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
(1)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发文、会商、信息和专家组管理、工作督查等工作制度。
(2)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4)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5)在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和组织调查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8)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县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预防预警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根据下面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县新闻部门: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储备与调拨工作。
县经信局: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酒类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及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食源性疾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及时收集信息、分析动态。
县农委:负责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木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对畜禽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药局: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县食药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指导事发地快速妥善处置环境污染,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县水利局:负责对水产品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粮食中心:负责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原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盐业公司:负责由盐及盐产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工作组
县指挥部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1)事故调查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开展流病学调查工作,查明致病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县监察局负责。根据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牵头单位: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部门负责
成员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粮食局、县盐业公司。
职责: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食药局。
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救治药品、医械,开展食物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
(4)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及交通工具,负责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救援设施,对中毒人员进行安抚,对受影响人群进行相应安置处理,保障应急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5)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新闻部门
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农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和记者接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
2.4专家组
县指挥部聘请有关科研机构和部门专家组成,主要涉及应急管理、卫生、农业、畜牧兽医、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县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5应急指挥部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和职责比照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确定。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等有关部门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及其他领域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加强关注和防范,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卫生部门开展对食物中毒信息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信、水利、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5)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波及的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省人民政府统一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及预警公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要求积极做好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相关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向全市或事发地预警公告。
县人民政府负责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食品安全状况,及时预警。对跨县级行政区划的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须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3.2.2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
(1)指令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综合协调组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针对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食品,采取控制、封存、追回、销毁等措施,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事件信息,公布咨询电话。
(5)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隐患已经排除的,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状态,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2.3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卫生部门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分别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部门间和部门上下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数据库。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信息数据库。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4.2分级响应
4.2.1I级、Ⅱ级、Ⅲ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指挥部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后,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加强与事故所在县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立即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本部门开展协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分析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派遣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按规定向省、市人民政府、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必要时请求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支援。
4.2.2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程序可比照Ⅲ级响应程序。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市人民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2.3响应级别的升降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县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地区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信息。
4.3.2报告主体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向所在地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3.3报告时限和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4.3.4报告内容与方式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事故发生后l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口头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和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初步原因、受污染或可疑食品和其他人员受影响程度等情况。
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及对初报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治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鉴定报告等详细情况。
4.4应急处置
4.4.1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l)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实施先期处置,优先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2)尽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4.2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要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治食品安全事故扩大和蔓延。
4.4.3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
危害:
(1)紧急调用、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药品、医械、物资、结果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应设施、资金等,立即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应急所需及时到位、救治及时有效。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专家制订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收集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咨询,对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出恰当的研判。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农委、畜牧、质监、工商、食药、商务、水利、粮食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5)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委、畜牧、质监、工商、食药、水利、粮食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6)核实现场情况,收集、整理现场信息,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与畅通,及时向事发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4.5信息
需要县指挥部的,由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会、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事故的发生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对于较为复杂的事故,可分阶段,先简要基本事实。当发生跨省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通报应急处置信息,并按权限。
4.6应急响应终止
4.6.1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6.2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1)应急响应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解除应急状态。
(2)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善后处理意见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执行落实,做好善后工作。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2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乡镇指挥部要在一周内做出客观、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
(5)经验、教训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镇食品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畅通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障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通讯设施系统,确保事故发生时通信畅通。
6.2队伍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治与医疗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3技术保障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现场处置的监管部门要立即进行采样,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4经费保障
县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需要,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或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执行。
县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交通工具和应急指挥平台等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需求,提出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或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确保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经费不足,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请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予以支持。
6.5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6.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7宣教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8演习演练
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为什么安全技术创新在企业不被重视呢?据笔者调查,在企业领导的眼中,生产技术的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金量,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安全技术创新则只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职工的伤亡,无法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意识支配行动,所以在企业里安全技术创新不被重视也就不奇怪了。
其实这种短视的观念是十分有害的。其一,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有可能把企业“洗白”,让企业倾家荡产,走向灭亡,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其二,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大于天。不重视职工的生命安全,只重视企业的生产,一切向钱看,唯经济效益是问,这就是本末倒置,轻重不分。这样做,就会让企业职工寒心,离心离德,使企业丧失凝聚力。在找工作不容易的情况下,职工无可奈何,只好勉为其难,“勉从虎穴暂栖身”。一旦职工有了办法,就会马上辞职另谋生路。职工思想不稳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怎么能尽心尽力地为企业工作?职工跳槽的状况随时都可能发生,职工队伍不稳定,这样的企业怎么能长久地发展?
所以笔者希望企业领导从此而悟,既要重视生产技术的创新,也应重视安全技术的创新。安全技术创新,从表面上看,似乎不能给企业直接创造经济效益,是只有付出没有收获的赔本买卖。其实不然,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就会造成机器毁坏人员伤亡,机器毁坏,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包袱。安全技术创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了职工的伤亡,这不等于是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吗?再说,企业重视安全技术创新,让职工远离危险。企业为职工着想,企业把职工当作宝贝,职工必然为情所动,一心扑在工作上,死心塌地为企业尽力。这不是有利于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吗?
其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在很多企业都存在,这也是我国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发达国家的安全事故率之所以极低,就是因为他们十分重视安全设计和安全技术的创新。而我们的企业,很多机器设备在安全设计上都存在先天不足,机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职工犹如在悬崖上工作,那么,无论职工怎么遵守安全制度,怎么正确操作,危险都时刻可能发生,都难以避免安全事故。
关键词 安全 防范 事故 措施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7.079
On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Common
Accidents and Prevention Measures
LIU Xiang[1], WEN Fang[2]
([1] Fangchenggang City Experimental High School, Fangchenggang, Guangxi 538001;
[2] Fangchenggang No.5 Middle School, Fangchenggang, Guangxi 538000)
Abstract Under the existing conditions, schools are crowded public places; it is highly centralized place minors. In recent years, school safety accidents, the student suffered heavy casualtie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campus safety has aroused great attention. This article lists some common incidents of campus security, and proposes appropriate preventive measures to give school safety administrators provide useful lessons.
Key words security; prevention; accident; measures
在现行条件下,中小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更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地方。但是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认知水平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所以安全事故频发,学生伤亡事故数不胜数。这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给家长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沉重的负担,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中小学校园安全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大部分校园安全事故存在着一定的共性问题:学校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够重视,关注学生安全问题的意识不够强烈,对于学生安全问题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学生安全事故,只要能够做到有效预防,才能把安全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本文主要列举出一些常见的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并针对各种事故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给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1校园踩踏事故及防范措施
案例:1、2013年2月27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某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件,4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受伤;2、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件,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从2000年起至今的十几年里,媒体报道的踩踏事故至少有15例,140人在事故中丧生。
面对惨痛的踩踏事故,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防范校园踩踏事故的发生,具体如下:
(1)由于一栋教学楼有多层楼房,楼梯通道是学生上下楼的必经之处,学校要对各班行走的楼梯作出明确的规定;(2)全体师生上下楼梯时,一律按照靠右行走的规则,而且要慢慢行走,互相礼让;(3)严禁学生沿着楼梯扶手往下滑行,这样极易造成安全隐患;(4)严禁学生在楼梯上快跑乱窜、搞恶作剧或嬉戏打闹,有时候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5)教育学生,若在上下楼梯时遇到突发事件发生,要沉着冷静,立即止步,不能惊慌失措,大叫大喊、推拥乱挤;(6)上下楼梯如果有突发事件发生,一切人员要服从老师或学生的指挥,老师和学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组织在场人员疏散;(7)学校要经常检查楼梯的安全隐患,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交通安全事故与防范措施
近年来,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以及媒体报道与学校相关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学生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让人触目惊心。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少数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注意观察车辆和路况,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学校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非常必要。以下是笔者认为有效的交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教育学生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2)教育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3)教育学生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四处玩耍,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4)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5)学生集体出行要制定时确保安全,责任到人;(6)定期检查校车是否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坚决停运;(7)邀请交警到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 校园伤害事故及防范措施
学生在课余时间追逐、打闹时由于不注意安全,往往会因为意外造成的伤害;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遵守纪或不正确使用体育器械造成的伤害;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社会人士造成的侵害;学生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打架斗殴而造成的伤害等等,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应该如何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呢?可以尝试如下方法:
(1)学校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班主任老师要经常组织班干部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定期邀请法制相关领导到校作法制教育报告,每学期至少一次;(4)定期收缴学生的管制刀具,每月进行一次;(5)教育门卫严格检查登记制度,切实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关;(6)选择一个比较典型的暴力伤害案例,讲清暴利伤害带来危害,以期达到对学生警示教育;(7)安排老师在课间值日,在教学楼走廊巡视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处理。
4 溺水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措施
案例:2014年4月24日下午,云南通海县秀山镇某小学6名六年级学生溺水身亡;2014年5月30日,湖南韶山两名初中女生青沟里水库溺水身亡;2014年5月31日下午放学后,四川广元市某小学4名(3女1男)小学生溺水身亡。这些沉痛的教训时刻告诫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防止溺水伤害事故的悲剧发生。以下是预防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的五个措施:
(1)利用班会课、国旗下讲话、集会等场合,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2)严禁学生私自结伴下水游泳,要求学生做到游泳“四不去”,即未经家长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陌生水域不去;(3)教育学生不在冰面上玩耍,以免浮冰破裂发生溺水事故;(4)教育学生发现有人溺水时呼唤成人施救,不做力不能及的抢救,以免造成更多、更大的伤害;(5)教育学生发现有人溺水时,应该学会冷静,并及时拨打电话,找成人施救。
5 消防安全事故及防范措施
校园火灾事件是除校园踩踏、溺水事故、暴力事故的又一校园安全隐患。中小学生缺乏消防安全知识,部分供电线路老化和设施设备残旧,但由于学校存在侥幸心理,对于这些老旧设备仍然凑合使用;此外,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及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等等,致使校园火灾事故极易发生。采取有效措施把校园火灾防范于未然,是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的又一职责。
(1)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聘请校外消防辅导员,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2)经常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3)定期邀请消防大队官兵来学校作119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会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4)教育学生一旦发现火情,要有秩序地疏散,严禁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害;(5)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6)配足配齐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逃生标志,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过时和残旧的消防器材;(7)每年至少进行1次火灾逃生自救技能演练,教会学生在火情发生时如何自救;(8)让学生牢记火警电话119,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6 中毒伤害事故及防范应急措施
案例:据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4月22日上午7点左右,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某小学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251人。2014年9月1日至4日,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湖南株洲醴陵市某中学58名学生食物中毒,江苏徐州丰县26名中学生食物中毒,海南文昌一幼儿园65名学生集体呕吐,疑似感染急性胃肠炎。2014年12月,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一名中学生在家洗澡煤气中毒身亡。
由此可见,作为学校管理者,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容忽视,一定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1)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上墙;(2)食品卫生、食品采购、食品验收、食品熟加工、食品留样、蔬菜浸泡、消毒工作、锅炉等每个环节,必须要有专人负责;(3)经常向学生宣传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知识;(4)经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教育;(5)教育学生不要购买零售摊点,特别是流动摊点出售的“三无”食品;(6)学校领导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宿舍用煤炉取暖要安装烟囱弯头,使用煤气热水器要注意安全,防止煤气中毒;(8)教育学生防止农药中毒和农药污染物中毒。
校园安全事故还有很多,本文仅列举了六种常见的校园安全事故,并针对每种事故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希望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有所借鉴。家长把学生托付到学校读书后,学校除了传授知识、教书育人之外,还应该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到心上,坚决预防任何校园踩踏、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溺水伤害、消费安全、中毒伤害等关于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因此,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与全体师生签订安全责任状,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