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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扶贫救助政策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04 16:36:1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

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燕俊芝”为你整理了这篇年度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简化流程,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救民于困的根本宗旨,为扶贫攻坚、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6312人,支出救助资金657万元;住院、门诊医疗救助26616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41万元。实现全市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二、主要做法

1、2020年是全国扶贫攻坚年,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力配合扶贫攻坚目标,发挥医保部门自身优势,依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台,精准掌握救助对象就医花费情况,做到所有扶贫人员全部第一时间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未在本市“一站式”医疗机构就医的,保证给予“后续救助”不落一人,在上级多次扶贫检查中,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未发现任何问题,且得到了各级领导、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表扬。

2、落实省医保局有关“医疗救助资金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对接县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率先在全市县市区实现“医疗救助资金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全额资助我县重点救助对象26312人,投入救助资金657万元,这一举措对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群众满意度成效明显。

3、4月份在市局文件要求全市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救助的利好政策下,“快、准、全”的进行我县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等系统参数维护与救助对象特殊人员身份的录入、测试,第一时间让我县重点救助对象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到“一站式”医疗救助的更大便捷,减轻了他们的医疗垫资压力,并在本年度的 “一站式”运行过程中积极和市局、山大地纬网络公司提出系统优化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的平稳运行。

第2篇

为推动xx县健康扶贫工作,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8月,县人大代表教科文卫民族专业小组深入县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和定安镇、潞城瑶族乡、者苗乡、六隆镇等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现场交流、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健康扶贫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出台《xx县健康扶贫工程“五个一行动”实施方案》《xx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县健康扶贫医疗保障联动工作方案》《xx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xx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厘清了专业部门职责,明确了各专业部门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并将健康扶工作纳入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内容。二是精准识别到位。以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集中对扶贫对象前期患慢性病、大病情况进行进村入户调查筛查,摸排识别,精准统计,确保不漏一个“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为实施医疗健康救助和动态监管奠定了基础。经动态管理核实后全县建档立卡因病致(返)贫贫困户x户x人,因病致(返)贫下降幅度x%,达到了健康扶贫考核指标“每年因病致(返)贫数应逐年下降,下降率需达到1%以上”的规定。

(二)强化政策落地,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2018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数x户共x人,每个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医保缴费补助每人108元,x人缴费补助总金额x万元,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100%。二是住院报销比例逐步提高。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报销95%;二级,报销80%;三级,报销x%;自治区三级,报销x%。三是民政救助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x%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x元;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5%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x元;城乡低保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x元。2018年1—8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x万元。

(三)强化三大保障,提升健康扶贫服务能力。

1.落实“三个一批”,集中精力抓统筹保兜底。一是加强医疗救治,推进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目前全县患有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x人,已集中住院救治x人,救治比例x%。二是实施公卫提升行动,推进慢病签约服务一批。2018年上半年,管理高血压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管理糖尿病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管理结核病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三是健全医保提升机制,推进大病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进一步整合政策、统筹资金,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救治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五位一体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确保健康扶贫不落一人。

2.实施“五个一行动”,全力推进医疗扶贫。通过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提供一份健康教育处方、落实一名家庭签约医生、建立一项医疗保障制度衔接、购买一份健康扶贫保险等“五个一行动”健康扶贫措施,实现五个100%,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100%,大病保险覆盖率100%,预防保健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健康扶贫保险参保率100%。

3.优化诊疗程序,实现结算便捷化。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无需缴纳押金,与医疗单位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即可住院治疗。2018年1至8月,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住院x人/次,住院总费用x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x万元,大病保险赔付x万元,民政医疗救助x万元,民政临时救助x万元,政府兜底x万元,报销比例x%。县级三家公立医院和所有乡镇卫生院统一建立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一是配合意识不强。少数乡、村、组干部认为健康扶贫是卫计部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的职能,与本职工作“关系不大”,主动参与度、配合度均较差,基层干部作用发挥效果不好,导致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效果不理想。二是理解政策有偏差。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限制性条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从以前的“小病不看,大病小看”到片面理解政策,主动要求“小病大治”,甚至为了解决个人自付费用问题,出现盲目要求住院、要求长期住院等与医疗行业规范相悖的现象。三是对政策研究不透彻。大多数基层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也只是概面了解,面对群众具体的政策咨询也说不清道不明,政策宣传效果不尽人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村卫生室硬件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村卫生室墙体损坏、天面漏水未得到及时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基本设备简陋,信息化办公设备缺乏,不适应当前业务要求。二是村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县165个行政村共有157个村卫生室,实际配备村医132人,25个村卫生室无村医。其中,68个贫困村卫生室虽均配有村医,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只有2人,其他均为乡村医生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仅4人,其他均为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学历;年龄45岁以上25人,60岁以上2人。村医的整体素质偏低,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欠缺。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高。当前,我县x户x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达100%。基层医疗单位以健康扶贫门诊慢病筛查为抓手,同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签约率虽达到60%以上。但真正投入的专业医师较少,提供的服务内容缩水,服务质量偏低;交通工具严重缺乏,给随访服务带来很大不便,出现重签约轻服务现象,签约服务流于形式。

(四)非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之间的医疗保障政策差距较大。部分贫困户利用“先诊疗,后付费”的便利及住院报销更加优惠的政策,本来门诊就诊就可以解决的却选择住院治疗,小病大养;有的贫困患者一个月因小病就来住院3次,把医院当作疗养院。这既占用了有限的医疗资源,又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将造成医保基金缺口更大。健康扶贫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出台优惠政策多,报销标准高,减免幅度大,“五位一体”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基本解决了绝大部分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相比之下,农村非贫困人口享受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报销优惠减免均与贫困户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大病保障方面更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一旦患大病即面临极大的致贫风险。由于医疗保障政策有差别,导致非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不达标,只能由当地乡(镇)政府来填补,给乡(镇)政府增加不少压力。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并不是卫计部门、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独立责任,是被涵盖在全县扶贫政策内容之一。要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政策培训,强化宣传针对性,形成健康扶贫政策全社会大宣传、大普及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府在政策宣传资源和力度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宣传动员,采取网络平台、微信、QQ等信息手段,扩大宣传。组建由乡镇干部、帮扶干部、村组干部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共同组成的宣传队,深入村屯、农户进行宣传,让广大的贫困人口知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必须兜底保障,总费用报销达90%以上,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二)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问题。一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大投入,各乡镇要做好村卫生室建设用地、房屋提供等基础性工作。县卫计局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最大努力解决基层在专业技术设施设备配备等标准化建设要求方面经费不足等问题。通过加大投入,每个村卫生室要达到面积80㎡且分有治疗室、诊疗室、观察室、药房四室的标准要求。二是夯实队伍,着力提升乡村医生能力。按照2000人口以下的村须有1名村医、2000人口以上的村设有2名村医并持有村医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推进乡村医生的招录和培养,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缺乏问题。解决好乡村医生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差、医疗规范落实差、诊疗能力及水平低等关键性问题,提升村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各项制度并上墙,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村医上岗准入制度,确保村医在岗,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期药品及时下架,严禁违规开展输液业务。

(三)切实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健康扶贫工作重中之重,是脱贫摘帽必须核验的内容之一。因此,抓紧抓实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尤为重要。一是定期开展随访活动。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五个一”的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每个季度至少随访一次,每年至少随访四次。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在随访活动中,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患者制定不同的健康教育处方,做到“一人一策”,对症下药,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而不约,约而未感”等问题,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成效。同时,要在随访时填写好家庭医生签约手册,完善签约手册的每一项内容,并做好每一次随访的记录,包括随访活动的影像及文字记录,以备查阅。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建议建立健康扶贫APP,方便家庭医生随时了解签约对象情况,患者也可以随时向家庭医生咨询病情,以达到信息推送“零距离”、对接帮扶“零障碍”。四是做好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提供用药和就医方便,满足签约居民健康需求,提高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感受度。五是整合交通工具资源,缓解随访服务用车不足问题。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管。严格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控费管理,切实减轻贫困对象就医负担;积极做好贫困对象引导工作,针对贫困人口对多品种、高品质药物期望与基本医保结算政策限制的矛盾,加强政策宣讲和引导,杜绝“小病大养”,真正发挥健康扶贫政策基本保障作用。积极推进人、财、物等医疗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投入,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研究出台非贫困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建立专项资金,对非扶贫对象年度住院费用巨大因病致贫的给与政策支持和专项救治。

第3篇

据统计,2015年末,北京市重点帮扶的乌兰察布市有农业人口200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1万户、13.7万人,贫困发生率6.8%。其中 ,因病致贫户1.9万户,占30.5%。因病致贫、返贫成为制约当地脱贫致富的主要因素。

“没钱、有病”成为脱贫攻坚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有效实施医疗健康精准扶贫,成为京蒙双方合作的重点。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属于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当地很多贫困群众由于没钱看病,不得不“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上药房”。

2015年12月1日,北京市对口帮扶兴和县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启动,北京市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办公室从京蒙帮扶资金中安排424万元,专门用于在兴和县医疗精准扶贫试点工作。

“精准扶贫”工程启动后,北京市卫计委与乌兰察布市卫计委通过摸底排查、健康筛查、因人施策、部门配合、搭建平台的方式精准确定了兴和县域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6917名;20天时间完成了4150名贫困群众的健康体检工作,检出185名重症阳性体征患者。针对贫困群众健康状况,制定了分级诊疗方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开辟“重大疾病转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救助。为使重点人群尽快得到救助治疗,兴和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采取“先垫付、后结算”的救助政策。治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由农合办、民政、扶贫等多部门按照“基本+补充”(政策范围内+扶贫项目提供的报销比例)、“普惠+特惠”(民政、扶贫等部门政策范围内+扶贫项目基金实现最终兜底)的特殊救助保障模式予以报销结算,实现了医疗救助保障到位。在北京市卫计委的帮助下,将筛查出来的4150名因病致贫人口数据录入到兴和县医疗健康精准扶贫统计分析系统,为居民重点疾病健康干预提供了科学依据。

“平时去不起医院,这回北京的医生来家门口给我看病,这真是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兴和县冯字号村贫困村民苏贵生常年受冠心病和高血压困扰,一直没钱去医院治疗,北京市对口帮扶兴和县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启动后,他得到了免费救治。

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医疗的扶贫成效,扩展健康扶贫领域,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6年初,北京市从京蒙对口帮扶资金中安排3335.93万元,从“以贫困人口健康为中心积极开展主动医疗健康服务”和“以减少贫困人口治疗经济负担为中心多措并举”两个方面,对乌兰察布市全部13.7万贫困人口,实施医疗健康精准扶贫。

从2016年8月起,京蒙对口帮扶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开始对全市已建档立卡的13.7万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至2016年底,全市已为10.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体检,体检率达75%,初步筛查出各种疾病患者2万人。一次性救治治愈贫困患者9217人,实际治疗治愈5296人,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贫困患者5429人,实际维持治疗4481人,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慢性病患者21014人,实际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患者19396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采取“先垫付、后结算”的救助政策,对贫困人口体检查出的重点疾病进行统计分析和健康干预。

另外,北京市三级医院、北京市8个区医院对口帮扶乌兰察布市全部8个贫困县医院,确定了北京6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乌兰察布市6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成“一对一”帮扶,开展远程咨询、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业务指导等医疗支持服务,开展医学影像、功能检查的诊断技术支持。

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优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是帮扶项目的重点。优先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残疾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服务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

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外转就诊后报销比例低,额外增加食宿、交通费用等,就医成本高这一实际,乌兰察布市逐步建立家庭病床制度,全市设置家庭病床2731张。

卓资县还制作了《医疗健康精准扶贫手册》,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制定康复计划,从详解住院治疗和门诊补偿政策到慢性病用药、送药服务,详细设计了针对每个贫困人口的脱贫路径。通过精准介入,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的用药难,减少了患者的报销环节,降低了医疗费用。

黄旗海镇3岁患儿托亚17个月大时,在医院查出右肾积水,左肾游离,但是在当地并没有手术治疗的条件,家里为此负债3万余元。当他们得知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能彻底治愈女儿的病时,家庭已经无法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了。

2016年11月21日,京蒙对口帮扶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为小托亚启动了“重大疾病转诊绿色通道”,优先让她住进了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进行治疗,并为她补助了交通费及一些生活费,使其享受了医疗帮扶政策,仅花了少量治疗费就完成了手术,现已康复返乡。

第4篇

一、政策依据

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依据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

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孝感政规

〔2017〕9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孝感

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孝人社规

[2017]2 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建档立

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悟政办函

[2018]60 号)。

二、享受健康扶贫对象

享受健康扶贫对象:是指经县扶贫指挥部确认的享受精准扶贫医疗保障待遇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增农村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其贫困人口身份认定时间落实“四位一 体”医疗保障待遇。不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可享受医 疗保起来的待遇。有 8 种情形和只享受四项政策的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不能享受“四位一体”“985”的结算待遇。

三、我县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

总体保障目标: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补充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 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90%;门诊重症大 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80%;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 5000 元以内。

(一)资助参保:全额资助所有享受健康扶贫对象参保

缴费。

(二)基本医疗待遇

1、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符合医保三目录

的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 50%的比例支

付,一个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 元。不纳入四位一体

结算。

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就医的,每人

每天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元(含按规定支付的一般诊疗费)。

在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

就医的,每人每天最高支付限额为 25 元(含按规定支付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一般诊疗费)。

2、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有 12 种分三档。

一档:高血压Ⅱ期以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子宫内膜

异位症为 800 元;

二档:患冠心病、肺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

炎、中风后遗症为 1200 元;

三档: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帕金森综合症、癫痫、

肝硬化为 1600 元。

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支付限额按其中最高一种慢3

性病限额标准执行。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人员,经医保经

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个保险年度内,其治疗发生的合规门

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 50%的比例

支付,纳入“四位一体”“985”结算。

3、门诊重症待遇

门诊重症共有 25 种,即:重型精神病、脑瘫、地中海

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红细胞增多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

贫血、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

症肌无力、干燥综合症、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病(皮

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银屑病(泛发型)、溃疡性结肠炎、

克罗恩病(克隆病)、间质性瘤、肝豆状核变性、中枢神经

系统脱髓鞘疾病、lgA 肾病(无高血压及轻度蛋白尿或孤立

镜下血尿除外)、肾病综合症(微小病变除外)、儿童生长发

育障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器官移植(非抗排斥治疗)、

慢性肾功衰(非透析治疗)。

患有门诊重症的人员,随时申请,及时审批,及时享受

待遇。其待遇标准为:一个保险年度内,其治疗上述疾病发

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 600 元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 50%的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

额为 3 万元,参保居民患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疾病的,年度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变,纳入“四位一体”“985”结算。按

现行政策,只有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县级及

县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才能纳入报账范围。4

在药店或定点医疗机构体外循环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与

兜底管理。

4、住院待遇

住院含一般疾病住院和门诊视同住院两种类型。

门诊视同住院:参保居民经审核认定的恶性肿瘤放化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和在二级以

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视同住

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县

外大悟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三目

录规定范围(以下简称“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时,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县内一级医疗机构、惠民医

院住院起付线为 100 元,报销比例 90%(普通人员为 200 元、

85%);县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

80%(400 元、75%)。孝感市本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

500 元,报销比例 65%(800 元、60%);转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起付线为 1200 元,报销比例 55%(1200 元、50%)。

年封顶线: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重症及住院待遇合并计算,每人每年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12 万元。纳入“四位一

体”“985”结算。

实行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控制,县内一级医疗机构和县

惠民医院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不超过 3%;二级不超过 8%;市5

本级(及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 10%。规定比例内的政策

范围外医疗费用,由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补充保险按

1:9 的比例分担;超出规定比例的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由定

点医疗机构承担。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重症及住院

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合

并累加计算,起付标线准为 5000 元,5000 元以上至 3 万元(含)

以下部分报销 60%,3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

7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 万元。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医疗救助待遇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而发生的

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民政基本医疗救助

等多重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民政

重特大疾病救助,具体分段救助比例及年度救助封顶线按现

行民政医疗救助政策标准执行。

(五)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兜底待遇

县政府按 200 元/人的标准,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充

保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

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赔付和民政医疗救助后,仍未达到健

康扶贫医疗保障目标任务标准的,给予“985”兜底保障。

(六)其他特殊情况医疗费用的处理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第三方责任除外)6

和住院分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仍

未达到健康扶贫医疗保障目标任务标准的,由补充保险补齐

待遇。

参保居民因流产、引产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发生的

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本细则第7

违法犯罪、酗酒、自残、自杀的(精神病除外);

不符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紧急抢救除外)发生的医疗费

用。

四、住院转诊管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以县内诊疗为主,因病情确

需转往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须由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

院业务院长或医务科主任亲笔签字同意后(医务科主任签字

率不得超过 10%),方可转县外就医。且只能转诊到孝感市中

心医院、孝感市康复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

南医院、武汉总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等六家

大悟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因紧急抢救先行转院的,

须在 5 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转诊手续。未按规定报备或未按

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第5篇

赫章县通过构建“三张民生网”、 打造“县乡健康服务圈”等措施,实施医疗精准扶贫,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有效降低了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在贵州最困难的1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3个同步小康发展困难县中,赫章均列其中。目前,赫章县有3.8万户13.1万贫困人口,占户籍总人口15%。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发生率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是脱贫攻坚“拦路虎”。

为帮助众多群众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近年来,赫章县积极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大病补充保险以及特殊困难人群救助扶助政策进行整合,探索出一条医疗保障扶贫的有效途径。

“三张网”保障民生

贺遵贤老人是赫章县德卓乡胜营村孙家院组的“五保户”。前不久他摔了一跤,导致股骨骨折,住进赫章县医院。他没想到,自己住院竟然不用花钱。

病愈出院后,赫章县合医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贺遵贤住院共产生医疗费用39467元,保内费用38734元,保外费用733元,城乡医保报销38534元,报销后自付费用933元,民政医疗求助933元,实现了100%报销。

贺遵贤医疗账单背后,是赫章县医疗保障三张“民生网”。

第一张“网”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其重点是:实行普通人群在一级(乡镇级)报销85%、二级(县级)报销75%、三级(市级)65%、市外公立医疗机构55%补偿比例的基础上,对特困供养人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等群体中80岁以上老人,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县外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比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突发自然灾害或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等困难人群,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比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予以补偿。

大病补充保险是第二张“网”。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大于5000元的,可再到人寿保险公司进行大病补充理赔。从2016年10月起,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11类特殊人群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到3000元。

医疗救助扶助是第三张“网”。对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人群,其因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报销、大病补充保险理赔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由民政局给予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个人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由民政局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员因病住院的,个人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网”保民生,病患弱势群体广泛受益。赫章县城关镇黄泥村大龙门组“低保户”徐飞,于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因胰腺炎,先后住进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赫章县人民医院,共产生医疗费用114634.48元,保外费用2987.41元,保内费用111646.67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偿72769.86元,保险公司理赔20573.00元,民政医疗救助15000元。她自己只付了9291.62元,自付比例为8.11%。

“一个圈”体现便民

过去在赫章,由于县、乡、村医疗资源不足,农民患小病都往大城市、大医院跑。在外面治病,费时费钱费力,困难重重。

“以前进城看病,耽误了农活,在医院还要排好长的队。”赫章县财神镇中田坝村村民彭彩群感触颇深。

这种现象在悄然改变。而今,彭彩群足不出村就能看病:“我有病就去村卫生室,看病方便,医生的服务态度也很好。”

这得益于赫章“县乡健康服务圈”。“1小时县、乡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的建设,提高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特别是对贫困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花小钱、看大病,避免了因病远诊而增加就医开支。

近年来,赫章县共投入资金2.06亿元,建成了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县妇幼保健院等,并融资贷款1.16亿元对2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新建或改扩建457个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夯实了健康服务圈硬件基础。

同时,全县计划到2017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一方面,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医院,对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疗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大开绿灯;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培养。

赫章县争取到省人民医院、贵医附院等三级以上医院对县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先后选送250名各类医务人员到省、市医院进修,组织长短期培训1800余人次,培养全科医生50人。

“以前一个月收入只有几百元。现在实行多劳多得,医疗技术服务好的医务人员,一个月能收入四五千元,比外出打工挣得多。培训机会也很多,个人素质提升快。”城关镇河边村村医徐朝芬说。

健康服务圈建设,让赫章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快速提升,村民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赫章模式”三大内涵

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赫章模式”,主要有三大内涵。

健康扶贫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健康扶贫的资源往往分散于多个政府部门,医疗保障的待遇有重叠、医疗保障的范围有遗漏。为了最大程度惠及贫困人口,全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补助和民政医疗救助的制度资源,建立医疗卫生服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三张“民生网”,实现多部门资源叠加的医疗保障扶贫,形成“1+1>2”的良好效应。

第6篇

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长效机制

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摆在重要位置,从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全面验收评估、巩固深化大扶贫格局、强化总结宣传、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等方面,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摆脱绝对贫困的标志,是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这一问题被摆在了今年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首位。

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对贫困人口的识别、帮扶、退出、巩固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针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重点监测人口,对照《脱贫攻坚“找差距、抓落实”到户帮扶工作手册》,全面逐项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

稳定提高贫困群众收入。全面落实扶贫项目收益、低保、养老、教育资助等政策性收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新增和腾退的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贫困人口。

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健全完善贫困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体系,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现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落实健康扶贫和医保政策。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落实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等政策,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

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对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规范的危险等级鉴定,鉴定为危房的要进行改造。建立危房改造动态保障机制。

落实饮水安全保障政策,确保每个贫困户都通自来水;

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综合运用养老保险、医保、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综合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大救助”体系;

对一般农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中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按程序认定后纳入即时帮扶台账。

深入开展“三有三净”行动。实现贫困户“三有三净”,“三有”,即贫困户家中有电视、有电扇、有遮风挡雨的门窗;

“三净”,即院内干净、屋内干净、个人干净。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让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持续产生收益,确保贫困群众长期受益有保障。

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突出资金使用方向,支持脱贫攻坚成效评估验收等收官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等巩固提升任务,以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重点监测人口为重点统筹安排。根据脱贫攻坚需要,专项扶贫资金在继续支持扶贫产业发展、扶贫特惠保险等基础上,增加用于农村养老周转房、农村生产路和村内道路、农村饮水及农田水利等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方面。

扎实开展产业扶贫方面,严格扶贫项目入库程序,加强论证评审,确保项目全部在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加快2020年度新建项目实施。

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后期管护。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已建成产业扶贫项目,以县为单位建立问题项目管理台账。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2020年度新建项目全部确权到村集体。

通过规范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培育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举措,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深化大扶贫格局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需要聚焦聚力,深化大扶贫格局,打出组合拳。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时掌握扶贫产品产出、销售情况,有的放矢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多措并举解决扶贫产品的“卖难”问题。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平台,对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和商超企业,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长效产销机制。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平台推出一批消费扶贫广告。

深化扶贫协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扶贫协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产业协作,积极争取协作资金,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建成一批立得住、管长远的协作项目。深化劳务合作,利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平台,搭建烟台企业招聘专区,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异地转移就业。推动两市各级干部开展挂职交流,持续开展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培养。

继续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急难救助”“朝阳助学·圆梦行动”“温暖工程”等项目、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脱贫攻坚行动、持续开展“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出台《市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成效将迎来年度大考。评估对象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人口,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扶贫协作等。重点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坚持目标标准和任务完成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社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等。

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势在必行,文件对此提出5条要求。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规范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办法,采取劳务

补助、劳动增收奖励、公益岗位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提升贫困村整体发展水平。持续推进“五通十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村能够提供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师资力量;

能够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

能够提供符合当地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

村内至少有一条穿村硬化道路;

通生活用电。持续唤醒沉睡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使用政策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政策,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优先支持扶贫领域基本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

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深入开发助老、助幼、助患、助残岗位,

吸纳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积极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三留守”人员服务以及产业辅助等多类型公益岗位。

第7篇

一、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帮扶

1. 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符合农村低保的农村生活困难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全乡有149名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和五保对象,并且以动态管理的方式发放低保补助。

2. 农村五保供养覆盖到位。逐步提高五保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三无人员,根据《新干县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加强社会敬老院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确保对农村五保等贫困人口实行兜底保障,全乡18名分散供养五保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我乡还对分散和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进行了失能半失能鉴定,其中符合条件的贫困五保老人10名,并老人办理了护理补贴,由专人为老人提供护理,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了医疗保障帮扶

1. 推进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使贫困户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

2.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贫困人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其个人部分由政府出资缴纳。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补偿。

3. 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等重点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全覆盖。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做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同步结算。

三、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帮扶与社会扶贫帮扶

第8篇

一、基本情况

1.保障对象更加精准。通过低保对象年度审核和扶贫专项整治活动,基本清理“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部分增收减贫的低保户逐步退出。截止目前,共清退对象1557人,其中单人保663人,新增低保人数3004人;整户保比例由原来的41%提高到52%;人均户比由原来的1.9提高到2.4;常补对象比例由原来的9.8%提高到13%。

2.保障人口更加契合。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xx人、五保户xx人,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xx人,其中:低保户xx人、五保户xx人,“两户“比达到83.5%。

3.保障标准更加提高。2017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补助水平提高35元,达到每人每月305元,标准提高促使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生活满意度的提升。

二、存在问题

3.民政所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人员少、人手短缺;工作事情多,同时要参与乡镇的其他工作;工作变换幅度大、新人业务不熟,工作进度较慢。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一要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同时完善本级配套,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二要探索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将富有爱心的企业家、社会人士吸纳为会员,建立政府筹集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对特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困户给予重点帮扶,有效解决因病、因灾致贫的现象。三要抓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建立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制度,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到兜底保障中。

第9篇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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