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 14:48:4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自然哲学的概念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自然哲学复兴的背景
然而,随着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哲学、自然观的深入研究,人们发现,形而上学的幽灵是无法驱除的。在自然科学方面,相对论否定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而以时空四维连续统以及物质消弭于几何结构的观念代之,量子论在微观领域引入了不确定性和概率,修正了牛顿—拉普拉斯完全决定论的自然观,表明规律在宏观上具有必然性,在微观层次,具有偶然性;热力学引入了物理过程的不可逆性,表明了时间的方向性;系统科学探索复杂性,强调自然界的整体性,反对将整体还原为部分之和,这与牛顿自然观强调自然的简单性,原子构成性形成对照;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论和超循环、混沌学探索从混沌到有序的自组织过程,表明了自然过程的生成性。就自然科学内部重建其形而上学基础而言,生命科学强调层次性,坚持用物理化学的方法研究生命大分子,但反对将有机体还原为纯粹的物理化学过程。生态危机与生态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人类与其生存的环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任一环节的缺失或破坏,都将危及人类自身。传统的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在理论上,受到了现代物理学的挑战,现代物理学把人、把观测者引入到认识自然的背景、乃至图景中,而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在实际中误导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自然当作其征服和掠夺的对象。从而受到了自然界的报复,人们在痛定思痛后认识到,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和谐有序的思想是一种大智慧,是我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准则。
在科学哲学的研究中,人们发现科学理论有一个本体论的承诺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表明,我们的自然图景,是作为人的认识又包含了对人的认识,是内在于自然的对自然的认识,是一种本体论的框架又具有认识论的本性、根源和局限性。认识主体由于本身也是客体的一部分,也参与客体的显现,也规定着客体的基本特征,因而与客体本质上不可截然区分。认识的这种人类学特征和内在特征,也决定了传统科学追求终极主体地位和绝对客观性的不可能性。科学哲学作为哲学最首要的任务是,追究科学的存在论基础,科学在近代的支配性,科学的有效性全系于此。对此的遗忘已引起科学整体上的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内自然哲学的研究重新热了起来。
二、关于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相对独立而又确定的研究对象,自然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在自然科学昌明的今天,那么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又是什么呢?
吴国盛认为,自然哲学有两种含义,第一,指一门以自然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领域,这个学科是哲学的分支学科,是第二哲学;第二指某种哲学理论形态或哲学思考的某种趋势和倾向,这个意义上的自然哲学不是第二哲学,而是第一哲学,如谢林的自然哲学。他本人主张第一哲学,认为不必以自然科学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为自己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哲学不再是求知的事业,它不再创造关于实在的知识体系,而是透过知识与文明的厚厚积淀层,追寻人类之根、生命之源、宇宙之本。自然哲学不再是关于外在自然的概念体系和知识体系,而是在技术时代意欲追根溯源,正本清源的沉思者的事业。
李章印认为自然哲学的复兴需要转换“范式”——从对象到家园,旧自然哲学,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牛顿的自然哲学,还是黑格尔的自然哲学,都是把自然作为外在的对象来把握,也可以说作为存在者来认识,然而,以存在者为对象的认识早已成为科学的专利,近代以来科学的发展和进步使得思考存在者的哲学成为多余的了。作为第一哲学的新自然哲学不能象作为第二哲学的旧自然哲学那样,以自然物为对象,也不能把自然本身作为对象。那么,以思考自然本身为己任的自然哲学,怎么能不把自然作为对象呢?哲学不能局限于对象性的科学认识,在对象性思维以外,还有人与自然的另外的关系,在这另外的关系中,人不是作为主体,自然也就不是作为客体,从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是主客关系或对象性关系。非对象性的关系就是“天人合一”的关系,就是人融入自然之中来领悟自然,就是人把自然作为家园。这种家园是人的寄托和归宿,心灵对这种家园的追寻、认可、领悟和回归就是自然哲学的事情。
胡新和认为新的自然哲学必须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立足于二者互相规定、包容、依赖的关系来构筑自然观念和图景,也必须不仅涵盖人类对自然的理论认识,更关注人类对自然的实践活动,为制定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准则提供框架和背景;在认识上,人类作为自然中的特殊(具有智能)的一员而与之构成对话者的关系,这种对话关系,提供了人类认识自然的一种新的视野、新的模式;在实践中,人类与自然则是共生共荣,互相依赖的伙伴和朋友。
三、关于历史上的形而上学理论
张华夏认为历史上的形而上学也即自然哲学,是指研究存在的性质及其变化的知识领域,根据其所用的表达方式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我们大体上可以区分出四种形而上学:(1)模糊形而上学,其特点是用模糊不清的概念和语言来表达本体论的问题,因而它的语言是违反清晰的逻辑语法的。(2)思辨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关于存在的最高概括,严格经验主义的方法失效,此种形而上学强调思维的自由创造与想象。这种想象性的普遍化有经验根据,同时受逻辑一贯和系统协调的约束。(3)分析的形而上学或语言定向的形而上学。由于语言系统本身包含有某种本体论的承诺和本体论的预设,因此,通过语言分析,我们能够得出有关世界的一般性的特征。通过语言分析来研究本体论,我们称作语言定向的形而上学,它是分析哲学的一个新的分支。(4)综合的形而上学。通过概括各门系统科学,建立系统哲学,首先是系统本体论,系统本体论的产生,不是直接思辨的产物,也不是一门自然科学概念的推广,而是通过系统科学找到跨学科的共同语言,来建立描述一般物质、一般系统、一般事物的理论模型,运用这个模型综合各种自然科学描述物质世界的一般特征及其一般进化图式。所以我们可以将这种新的形而上学叫做综合的科学的形而上学。拉兹洛的广义综合进化论和邦格的系统世界观主要属于这种形而上学,是一种更加接近数学自然科学方法的形而上学。
张华夏主张拒斥作为包罗万象的知识体系的思辨的而又模糊的形而上学,赞成思辨的但却清晰的形而上学,赞成分析的以及综合的形而上学,后面三种形而上学的发展和整合,便是当代新形而上学或当代新自然哲学的兴起。
四、国内自然哲学研究中提出的部分理论观点
金吾伦提出了生成哲学。象系统整体论那样的整体论虽然力图摆脱以实体主义为基础的构成论,但仍带有构成论的色彩。系统只是放大了的实体,基础还在要素的分离与结合。整体论不同于构成论的地方只是,前者考虑到了要素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后者忽略或不考虑这些联系与相互作用。但那些要素却是实存的。生成论与此不同,它强调那些要素是生成的,把“生成”概念提到最本质的地位。没有生成就没有要素。其自然科学依据是:(1)宇宙是生成的;(2)粒子也是生成的;(3)定律也有从无到有的过程。生成论的最基本概念是生成,最本质特征是动态性和整体性。这两个基本特征由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1)潜在性;(2)显现性;(3)全域相关性;(4)随机性;(5)自我同一性。生成论认为宇宙及宇宙间的一切都是一个生成过程;这个生成过程是整合的,即从潜存到显现过程中将相关因素都整合在其中,从而生成具有个体性的新事物。生子论是生成论的精髓,生子是生成的因子。它是瞬时持续的,空间是非定域的。生子不是物质,不是能量,不是精神,但它能转化成物质和能量。生子具有自主性和自组织性。这种自主性和自组织性是宇宙自身所具有的,且是演变的。生子与原子的区别在于:(1)原子是实存的,生子则是潜存的;(2)原子是空间上定域的,它在空间中通过某种作用力而运动,生子是非定域的,它能自己运动。(3)原子运动的改变要靠外力,它自己不会发生变化;(4)事物的变化是由组成它们的原子分离和结合的结果;生子自身具有内在的能力,事物的变化是由生子的生成、转化的结果;(5)原子是机械论的,生子是有机性的,由原子构成的是一只机械大钟,生子则组成一个有机整体。
宇宙万物及我们人类自身处在不断的生成,演化过程中,这个生成过程的机制大致为:潜在的道实在具有双重结构,生子就在其中孕育。用物理学语言说,它是对称的,尚未破缺,生子的形成就是生成的开始。生子不是实体,它在时序上先于实体。它可以生成实体。当全局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凝聚”到某一点时,实体生成了,生子就转成实体。
朱葆伟认为20世纪科学中发生的一个根本性变化,是用机体的模型取代机械的模型作为理解和解释世界的基础,并广泛采用了“关系—功能”分析方法。上述变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使得一种广义的“价值”成为把万事万物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的组织因素和自我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量进入世界科学图景乃至一些学科的基本概念、假设和问题中,这直接影响了哲学价值论的研究。但所有这些不能为价值研究中的自然主义提供充分的支持。有机论科学图景的深刻启发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可以容纳目的性、自主性、能动性、选择、反馈等关于活动的机制和逻辑的启发性概念框架。这一概念框架更为接近人的活动的实际,但不足以完整描述人的活动的实际,借助于它,我们可以更为深入地理解人类实践的机制和逻辑。“可能性空间中的选择”和“反馈”这两个范畴的引入是十分重要的。正是活动和活动结果的相互作用、反馈循环,使得活动系统参与到所在的世界中,通过活动本身不断地为自己开辟新的可能性,也通过反馈—放大机制不断地为自身确立存在的条件和根据。这一活动结构中展示了一种类似于艾根“超循环”的特殊逻辑,也即“活动实践的逻辑”。在这里,活动本身成为实在的要素,成为可能向现实、偶然向必然,以及实然向应然、未来、理想推移、转化的必要环节:对于活动——参与者来说,现实实在不仅是以往活动的结果和制约我们现实选择的可能性空间,而且是要联系于不确定的未来,联系于我们的目的和价值观念才能获得确定的意义;另一方面,未来不是给定的,人的活动、实践参与在现在向未来的推移过程中实在地起着作用,它使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并纳入合乎目的、需要和理解的轨道,理想、价值、规范等也就在此而联系于现实事实,转化为现实事实,这种逻辑的另一个基本内容,是两个在逻辑上相互独立的因素求真和趋善自我确立,又相互生发、催化。
罗嘉昌认为把时间观念放到重要位置上,这是现代文明的显著特征。当代哲学所以对时间问题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传统的时间和宇宙概念业已受到相对论等现代科学的猛烈冲击;二是急剧的社会变动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使不少哲学家把人的问题,存在的历史真实性问题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分别受这两方面的影响,当代哲学在时间问题上形成了对立的两派和两种观点:一是以逻辑实证主义为中心的唯科学主义观点;另一种是直觉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和生命哲学等人本主义流派的非理性主义、非科学主义观点。前者认为,关于时间,凡能理解的,都只能从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去了解;后者则断言,真正的时间是科学所无法了解的。近年来,一些物理学家提出时间可能并不是基本的物理量,而是更基本的量生成的次生量。进而否定时间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罗嘉昌认为在时间哲学见解中,非理性主义倾向和唯科学主义倾向都是片面的。我们必须越出各个具体学科和领域的界限,走向对时间的整体理解。他主张时间是无限的、客观的,宇宙是开放的。
胡新和认为现代物理学的基本特征是:(1)从实体论转向关系论;(2)从基元论转向整体论;(3)从构成论转向生成论;(4)从决定论转向随机性;(5)从可逆性转向不可逆性。自然界的关系特征和整体特征揭示了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本质上相互规定、相互作用的关系,关系者脱离了关系就失去其意义,部分也不可能独立于整体而存在;而自然界的生成性、随机性和不可逆性,则显示出人类在其自身及其他生命过程中非常熟识的特征,揭示了自然界的某种内在统一性。
主要参考文献:
①吴国盛:《自然科学的复兴——一个历史的考察》,《自然哲学》第1辑,1994年。
②李章印:《自然哲学的复兴需要转换范式》,同上。
③吴国盛:《第二种科学哲学》,载《自然哲学》第2辑,1996年。
④张华夏:《旧自然哲学的衰落和新自然哲学的兴起》,载《自然哲学》第1辑,1994年。
⑤金吾伦:《生成哲学导论》,同上。
⑥朱葆伟:《机体与价值》,同上。
关键词:自然哲学;符号 ;艺术创作; 再造
概述
提到哲学,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深不可测的儒道思想,想到儿时“人之初,性本善”的哲学名言发蒙。“而哲学,同宗教一样,都是一个多意的名词。”①宗教的艺术,从极简到极繁,经历了极尽繁华不过一缕细沙的艺术蜕变,让人心生虔诚。传统美学的概念也往往与宗教艺术紧密相连。但提及哲学,人们常常出现的印象便是深奥的、难以理解的,然而哲学的概念本身,不过也是人类思想的产物。而人,最初有思想的时候,都是用图像符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所思所想的。
中国当代艺术呈现一种多维善变,多样并发的发展势头,符号作为美学研究的一大概念,运用并衍生在视觉图像的创作中,它是我们理解哲学符号的重要手段,也是理解其精神之必须。无论是在将生命视为哲学之本的东方,还是以思辨为原则的西方。自然哲学的魅力都是充满灵性和律动的。作为艺术创作者,怎样将这些自然哲学中的符号提取出来,并将之再造创作成具有视觉价值的艺术品,是值得我们分析和探索的。
如何理解古典自然哲学符号
哲学是一个多意名词,不同领域对其都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对其也会有不同的解析。而在此,之所以定义为自然哲学,是由于,无论是有再多不同的外界因素,自然反馈出的“灵力”都是可以被共同感知的。
“照中国的传统,研究哲学不是一种职业,每个人都要学哲学。”②学习哲学的目的,不是要达到什么结果,而只是更多的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充满生命力的世界。因而,中国古代对艺术的创作,更多的是反映最本真的渴望和对自然的赞美。中国从古至今的艺术理想,总是映射在中国哲学思想的背景下的。而象征性是反映自然造型的一种方式,如汉字,就是一种原始的自然哲学符号的呈现,它最原始的反映了自然的造型,而又在历史变化的过程中,随着智慧、环境等的改变,反映出中国人独有的自然观,这无疑反映出的是对自然符号的探索。就如“道家人的主张,圣人的精神修养,最高的成就在于将他自己跟整个自然即宇宙同一起来。”③
邬建安《九重天》的自然哲学符号语言
“九重天”可以说是中国古人最早的天界结构模型,有人会产生疑问说,这个理论是一直如一还是在发生变化的呢?肯定的说,它一直在变。但关于这些细碎的变化,都是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古人智慧的积累。九重天,就字面意思看来是指天有九层,反复重叠。而在传统中国文化的背景下,九重天中的九字,代表的是“极限”、“无穷”的意思,因为九是数字单字中最大的数字,九重天,并不单单指天有九重,而是极多极多重。如同“道家的‘道’是统一的‘一’,由此产生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变化”④的原理一样,都是对宇宙无限的探索及崇敬。
邬建安的作品《九重天》有着繁复的图形结构和巨大的体量,它的每一个小的构成都取自于自然界中的生命元素。整个图形拆解开来都是一副独立的图像。他用:鸟、人面鸟、人头鸟、羽人、人、老虎、青蛙、娃娃鱼和鱼这九种生物体来象征无限的宇宙层级。他们相互之间环环相扣,即独立、又统一。鸟,总是飞翔在天空,象征着自由。人面鸟、人头鸟、羽人是古代神话中的一个普遍形象,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有出现,是古代人的一种精神追求,以及对现实超越的渴望。而老虎是陆地上的森林之王,有着不可侵犯的王者气度,与陆地上的其他动物有着特殊的关系。青蛙是水陆两栖动物,是水陆之间的链接体。娃娃鱼和鱼生长在水中,自在而灵动。九种生物作为一种生命体征的自然哲学符号,代表所在空间从“天”到“水”的层层递进关系。这种空间关系象征着世界的层级,水底的鱼象征的是空间的最深级,天上的鸟象征的是空间的最高级,中间的生物以此类推各自占据着空间的一个层级。在里层,你比我大,你咬我,反过来,在外层,我变大的时候就轮到我咬你,表现出的是吞噬权力的绝对值。每一层的生命体都具有相应的象征含义。人面鸟、人头鸟、羽人的存在,展现出的是对自然进化过程中的顿悟与信仰。“东方人的自我心中要有大宇宙的存在,人的生命要融合于整个宇宙之中。”⑤邬建安将这种抽象的自然哲学,用一种象征性的符号语言表达呈现出来,它所涵盖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视觉艺术价值上,而更多的还折射出了对自然中“形”和“灵”的力量的提取。而整个作品用黑色这一种色彩元素,流露出的是一种神秘、权力和力量的情绪。同时,黑色也是包容性最大、最强的色彩。因为宇宙的神秘我们无法用任何一种有彩色来定义。如同土,得到水的力量,可以变为软软的粘土,又多了一层无限的力量。黑色,得到自然形态赋予的力量,变化为象征万物的图腾,将自然哲学的力量传递给观者。“艺术是一种直觉的符号,谁不理解这种符号,便不能感受色彩、形状、空间形式的模型以及和声和旋律的生命力。”⑥
《九重天》的艺术创作再造
“人的意识的发展是一个将世界符号化的过程。”⑦邬建安的《九重天》中的自然哲学元素是通过不断的提取,加之自己的理解和灵感编造创作出来的,这就是作者在理解自然元素的过程中,不断将自己思维的力量符号化的视觉作品。但创作灵感不应该只局限在“纸上谈兵”。中国的民间传统工艺有着不可估量的衍生性,作者在创作完图像后,用传统皮影的工艺,在材料上做了全新的尝试。皮影精工细作,巧妙地抓住了弥漫于自然、有肉眼看不到的力量,流贯于刀法之间,发挥出一种超凡的魅力。每一刀下去就如同集聚了人体内炙热燃烧的“火焰”,刀刀直达人心,不禁让人感叹其图像创作的魔性和工艺的灵性。这就是有生命力的创作给我们带来的惊喜。
小结
将自然形态中最本真的元素融汇在我们历史的、传说的、生活的“物相”中使其贯通、交融,这就是自然哲学的启示所在。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融入进自然哲学的符号。达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平衡。呈现出不仅仅只有装饰作用的艺术作品。生命是宇宙的特殊产物,而人类更是万物之灵,人类孕育了文明,创造出了艺术,而艺术的价值更多的是心灵现场的表达,对自然的信仰。生命和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怎样将这些零星的力量融入到创作中达到视觉愉悦的同时,更多的展现出对文明的传承,是一个需要长期思考并不断提升与创造的问题。(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注解:
①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2014,第2页。
② 同①,第11页。
③ 同①,第20页。
④ 同①,第162页。
⑤ (日)杉浦康平:《造型的诞生》,李建华、杨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13,初版序第7页。
⑥ 徐恒醇:《设计符号学》,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2008,第8页。
⑦ 同⑥,第75页。
参考文献:
[1]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2014。
关键词:自然哲学;文化哲学;阳明心学;中国传统文化
一、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
在一个被当今世界公认并同称为“哲学”的学术领域里,其实从来都没有形成一个被一切自称为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所共同接受的哲学概念。对此,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1892)中曾有所论:
鉴于“哲学”一词的涵义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化多端,从历史的比较中要想获得哲学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目的提出来的概念,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自称为哲学的思维活动的结构。
也因为如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只能这样来描述哲学:
我们所说的“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与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这是就科学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至于这两种因素在哲学家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则各个哲学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思辨的心灵所最感到兴趣的一切问题,几乎都是科学所不能回答的问题;而神学家们的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象它们在过去的世纪里那么令人信服了。……对于这些问题,在实验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学都曾宣称能够做出极其确切的答案,但正是他们的这种确切性才使近代人满腹狐疑地去观察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如果不是对于它们的解答的话,――就是哲学的业务了。
面对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定义纷纭、莫衷一是的哲学概念,若非随心所欲而自行其是,像文德尔班、罗素这样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权威哲学家的意见,自然就成了我们这些普通学者从事哲学研究的必要参照和主要依据了。
罗素对于哲学的总体看法,与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中按照中世纪到近代对于哲学的分类习惯对哲学所作的分类是大致相应合的,后者将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门类,其中“理论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心理学、认识论;“实践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伦理学、社会学、法律哲学以及美学、宗教哲学。显然,罗素所指哲学中属于广义科学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理论哲学,属于宗教与伦理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实践哲学。
文德尔班是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亦称“巴登学派”或“西南学派”)的创始人,他在哲学分类中所使用的所谓“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概念是来源于康德所谓“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而康德是以二元论思维来进行“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文德尔班语),通过这种理性批判,康德把在他看来是彼此不可调和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别判归于科学和哲学,将理论理性判归于科学、实践理性判归于哲学,主张科学与哲学“井水不犯河水”地各行其道,所以,综合罗素和文德尔班对哲学的总体看法,哲学区别于神学与科学的学术特征便可描述为:哲学坚定地信靠被神学弃之不用的人类理性,又不是像科学那样单靠理论理性,而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兼取并用来开展自己的研究。
这一描述至少是揭示了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这一思维特征在传统哲学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哲学家、不同的学派乃至于不同的民族哲学通过其具体的研究活动及其成果所显示出来的两种基本研究向度:偏倚于理论理性的研究向度和偏倚于实践理性的研究向度。按照德语世界的科学(wisseschaft)概念,可以把这两种向度的哲学研究当作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和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从而也就可以把它们当作分别属于自然哲学范畴和文化哲学范畴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哲学研究来理解。这就是说,当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看作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时,这就意味着是肯定和承认传统哲学发展中实际并存有两种不同向度和不同性质的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在理论上,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按照著名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李凯尔特的观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两个方面的重大区别:一方面,自然科学是以经由对经验实在的抽象所获得的概念来把握事物的普遍法则,而文化科学是以对个别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的描述来展示事物的特殊个性;另一方面,因自然对象无所谓价值,故自然科学无需谈论价值,而每个文化现象都必有价值意义,所以文化科学非谈论价值不可,这意味着这两大学科是各有其特殊的思维模式:自然科学是非评价的思维模式,文化科学是评价的思维模式。自然哲学固然不等于自然科学,文化哲学也不等于文化科学,但是自然哲学有同于自然科学者――都无需谈论价值,都属于非评价思维;文化哲学也有同于文化科学者――都必须谈论价值,都属于评价思维。
其次,按照我国著名哲学家、科学哲学权威学者江天骥先生的说法――“17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主张科学的职能在于探索真理,哲学则揭示意义,特别是科学概念、假说或理论的意义,这是两者的区别及关系。”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也可描述为前者“探索真理”,后者“揭示意义”,或按“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的观点,将其区别描述为自然哲学“求真”,文化哲学“求善”。
再次,按照文德尔班的观点,理论哲学所要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实践哲学所要把握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据此,又可将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描述为前者研究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后者研究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要之,作为传统哲学的两种基本研究传统,自然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真的理论理性,以非评价思维来探索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文化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善的实践理性,以评价思维来探讨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二、中西方古代哲学的共性特征: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
作为统一于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不仅同时存在于古代哲学中,而且无论是在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它们都表现出了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
西方哲学固然是起始于“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古希腊最早的一批哲学家都是“自然哲学家”,但是德谟克利特的伦理学残篇表明,他不但研究自然,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和探求人的活动的目的了。他是以精神宁静与肉体愉快的结合所达到的“怡悦”为幸福生活的最高境界,但同时强调“对人来说,精神与肉体二者应该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弥补躯壳之不足,但如果没有智慧的精神,躯壳再强壮也没有用”。苏格拉底就更是摒弃了他早年曾研习过的自然哲学,转而专注于人事研究了,他说:“如果我以眼睛看着事物或试想靠感官的帮助来了解它们,我的灵魂会完全变瞎了。我想我还是求援于心灵的世界,并且到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好些。”苏格拉底所求诸心灵世界的真理,是兼具自然哲学和文化哲学双重意义的,即它既是知识范畴的真理,又是价值范畴的正义。在苏格拉底哲学中,求真与求善、知识与道德是一致的,这与“合真善”(张岱年语)的中国古代哲学具有明显一致性,只不过相对说来,苏格拉底是明确地强调了“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而中国先秦儒家与道家均未尝如此鲜明地强调过知识对于道德的先在性、根源性。
但是,道家老子讲“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这其实隐含“无得道之知则无守道之德”的观点;而庄子虽然表面上显得似乎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其实和老子一样,他也是以“道”为“知”与“德”的标准,在他看来,合“道”之“知”则为“至知”,合“道”之“德”则为“至德”,只是较诸分辨“母”“子”、“道”“德”的老子,他不是像后者那样将“知常日明”(《老子・十六章》)的“得道(母)”与“常德不离”(《老子・二十八章》)的“守道(母)”分作两截,而是将“至知”和“至德”融合于“齐物”――“齐物”具有“以为未始有物”的“齐物之知”(“至知”)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之德”(“至德”)双重意义(《庄子・齐物论》)――在“齐物”境界里不再有“知”与“德”的分别。
与道家老子相似,儒家孔子讲“不学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日》),又讲“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这更是明显蕴含“不知礼则无仁德”的观点,只是到了儒家“亚圣”孟子那里,他将“仁”“义”“礼”“智”四者并举而将“智”放在末位,这大异于孔子“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之说对“智”“仁”“勇”三者的前后排序,从而显示出孟子有将“仁”高置于“智”之上的倾向――后来发生于宋明理学中的“尊德性”与“道问学”之辨,其实就是关于知识(“智”)与道德(“仁”)之相互关系的争论,其论争诸方都肯定抑或至少不否定它们之间有内在联系。不过相对说来,主张“知先行后”的朱熹是偏执于强调“道问学”的优先性而近似孔子以“智”为优先的思想;主张“立先乎其大者”的陆九渊是偏执于强调“尊德性”的优先性而近似孟子以“仁”为优先的思想;而主张“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王守仁则有模糊乃至于消除知识与道德的界限而使其融成一片的明显倾向。
据实说,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将知识与道德融成一片的显著特征,因为他把探究被他认为既是“万物的原因”又是“世间第一原理”的“神”的哲学凌驾于其他一切学问之上,成为如康德所说的“一切学问之女王”,这意味着亚里士多德是将其哲学所立的“通式”――被他看作是对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的理性都起作用的“世界第一原理”――当作自然真理和人间正义的“极因”(吴寿彭语)来看待了,而他对于这个“真善合一”之“神”(“极因”、“第一原理”)所进行的哲学研究,实际上正是在他所谓的“理论”的意义上对古希腊哲学最初的自然研究和继之而起的苏格拉底及柏拉图等哲学家的人事研究的一个综合,其《形而上学》便是这种综合性理论研究的成果,其《物理学》、《政治学》、《尼可马各伦理学》等则是以其形而上学的“通式”作为逻辑大前提来进行演绎性理论研究的成果,这些成果既有自然哲学的内容,也有文化哲学的内容。到了古希腊哲学晚期,“斯多葛派认为哲学有三部分: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当我们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东西时,便是物理学;从事考虑人的生活时,便是伦理学;当考虑到理性时,便是逻辑学,或者叫做辩证法”。其后,“在中世纪,更多的在近代,头两门学科(引者案:指逻辑学、物理学)通常合称理论哲学,以别于实践哲学”。
可见,自亚里士多德至中世纪这一西方古典哲学发展之盛期,它一直是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向度上展开其研究,而且这两个向度上的研究是不可分割地融为一体的。
当然,中、西互相比对而言,中国古代哲学在理论向度上所开展的自然研究确实从未有过如古希腊早期哲学那样独立而鲜明的表现,故相形之下,古希腊哲学便显得它有一个自然哲学传统,虽然该传统其实主要是表现在前苏格拉底时期。而中国古代哲学就显得缺乏这样一个传统,虽然其宇宙观中以“五行”、“水”、“精气”、“元气”等作为其标志性概念的思想或学说,以及以《周易》为代表的对“数”与“象(形)”的数学研究和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医理研究,表明了中国古代哲学其实也不乏自然哲学的内容。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作为两个互有区别的研究传统在中西古代哲学中表现出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这恰好说明了古代哲学具有这样两个显著特征:(1)它没有固定的思维模式,或者说它是介于或游移于评价思维与非评价思维之间的一种特殊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是否作价值判断,取决于研究对象或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2)它既是崇尚真理的“爱智之学”,又是坚持正义的“贵德之学”。借用朱熹的话语来说,中、西古代哲学这两个方面的旨趣及其研究活动可一言以蔽之曰:“穷理”。朱熹道:“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知其所以然,故志不惑;知其所当然,故行不谬。”(《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或人七》)中、西古代哲学的“爱智”特征即体现在为达到“心不惑”而探求“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其“贵德”特征则体现于为达成“行不谬”而探求“事物之所当然之则”。
三、17世纪以后西方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分化
在哲学发展的古代阶段,固然无论中、西,其文化哲学和自然哲学都是处在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状态,但是到16、17世纪,中、西哲学在研究向度上都各自从这种原始综合状态中逐渐分化而形成各有其明确偏向和取向的特定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就西方哲学而言,一方面,以17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著《新工具》(1620)、法国哲学家笛卡儿著《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论》(1637)为标志,开始逐渐形成了一个明显侧重于自然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培根的《新工具》提出了“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事实上是对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作了明确区分,因为他这里所讲的“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代名词,他所主张建立的“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的所谓“形而上学”,按其对象和内容来说,就是关于“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的自然哲学,而且由于培根意识到“由论辩而建立起来的原理,不会对新事功的发现有什么效用,这是因为自然的精微远较论辩的精微高出多少倍”,因而主张运用由他所首创的包括观察、实验和归纳三个主要环节在内的“发明知识”的“新工具”,故他所倡导并致力于研究的自然哲学是根据“由特殊的东西而适当地和循序地形成起的原理”的归纳原则来认识自然界,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达到最普通的原理”的归纳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种经验型自然哲学不再像传统思辨型自然哲学那样是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飞越到最普遍的原理,其真理性即被视为已定而不可动摇,而由这些原则进而去判断,进而去发现一些中级的公理”⑤的演绎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是17世纪初西方自然哲学所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学术转型,由此所引发的“智力革命”(康德语)改变了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久已形成而根深蒂固的知识观念和相应的认知路线与认知方法,其影响是如此深远,以至于“自从伽利略和牛顿的时代以来,现代科学就已奠基于对自然的详细研究之上,奠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这就是:只有已被实验证实的或至少能被实验证实的陈述才是容许作出的”。如果说培根的《新工具》是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之作的话,那么,笛卡儿的《方法论》则实为法国启蒙运动的理论奠基之作,因为此书不仅探讨了“什么是知识”的知识本体论问题,更探讨了“我怎么能知道”的知识方法论问题,其“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正是表明了笛卡儿所提倡的“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乃是一种始于怀疑而非始于信仰的反神学方法。这种方法较诸培根自然哲学所提供的经验自然科学方法,是属于理论自然科学范畴的方法――如果说培根哲学是一种经验型自然哲学的话,那么,笛卡儿哲学则是一种理智型自然哲学。这两种自然哲学作为不同类型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后来演化成逻辑实证主义,成为现代形态的自然哲学――努力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特别是以石里克等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School)的“标准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基础。
另一方面,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著《人性论》为标志,西方哲学又开始逐渐形成另一种明显偏向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因为休谟主张哲学应当以人性为研究对象:“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希望借以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即是抛开我们一向所采用的那种可厌的迂回曲折的老方法,不再在边界上一会儿攻取一个城堡,一会儿占领一个村落,而是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和心脏,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后,我们在其他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了。”同期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也有与休谟类似的观点,他曾宣称“哲学家研究人,对象是人的幸福”。休谟、爱尔维修等之所以主张哲学应该去研究人,其背景是17-18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挤压了自然哲学的发展空间,使哲学在自然领域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了。到了康德写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时,曾经自认为能给人以“最高智慧”的形而上学已然衰落得不成样子,以至于让康德发出了“时代之好尚已变,以致贱视玄学”的感叹,甚至戏称曾经长期被尊奉为“一切学问之女王”的玄学(形而上学)已然沦落成如同遭人鄙弃而颠沛流离的“老妇”了。正是在形而上学的学术地位如此一落千丈的情况下,康德开展了“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通过“三大批判”,康德不但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而形上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还认识到了“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这意味着康德是抛弃了“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形而上学的)理解”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研究方式,将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从原先大而无当的全宇宙或自然界转移到了人类理性世界,使形而上学由宇宙本体论转变为限于研究人类理性的人本论。另一方面,康德为完成“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更致力于构建以“人”为主题的新哲学,这种被他自我称名为“实践哲学”的新哲学,在他看来应当是立基于“上帝存在”、“灵魂不死”和“意志自由”三大假设之上,但显然,这些假设是既不能从经验中产生,也不能通过经验来证明的,只能归因于康德自己指摘“玄学”时所说的那种“高翔于经验教导之外”,“唯依据概念”来进行的“完全孤立之思辨”。可见,康德哲学仅仅是在“科学认知”方面摒弃了玄学,在“生活实践”方面则仍然承纳玄学。由此可以认为,西方形而上学发展到康德这里,不仅其知识论早在培根时已然发生历史性转变,其本体论也开始发生历史性转变――从探求宇宙终极原因和第一原理的宇宙本体论转向探求生活实践原理的人本论。康德的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人本论形态的本体论,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但按江天骥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文化哲学导源于尼采,因为尼采对意识、自我和主体进行彻底的摧毁,并且主张重估一切传统观念的价值”。似乎江先生的观点更有道理,因为从西方哲学史上最先提出“文化哲学”(Kulturphilosophie)一词的德国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文德尔班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到,他倡导“文化哲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挽救19世纪哲学从康德发展到尼采时所发生的在他看来是由于尼采的价值观所引起的深刻哲学危机。按照文德尔班的看法,尼采要求“对一切价值重新估价”,这是表明他主张“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这种“不受限制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可能导致“哲学的解体和死亡”,面对这种危险,“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文德尔班所谓的“文化哲学”,正是指的将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而“继续存在”的“哲学”,故他所说的“价值”也是就“文化”而言,是指文化的价值。在《哲学史教程》(1892)的结语里,文德尔班从研究对象方面对“文化哲学”做出了明确界说:“文化价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学的对象。”紧接着这个文化哲学定义,他又指出:“人性之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不在于合乎心理规律的形式的必然性,而在于从历史的生活共同体到意识形态所显露出来的有价值的内容。作为拥有理性的人不是自然给予的,而是历史决定的。然而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产物中所获得的一切,通过科学,最后通过哲学,达到概念的清晰性和纯洁性。”这是表达了他对文化哲学的任务的看法,即文化哲学是要用清晰和纯洁的概念来全面反映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充分展示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的人性。由此可见,文德尔班所谓“普遍有效的(文化)价值”,就是指通过文化哲学所把握到的通过由“理性的人”所创造的文化产物及其成就表现出来的“人性”。所以,他所提倡的文化哲学,其实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是从人类创造文化的历史活动和历史过程中去探求人性的学问。
四、16世纪初中国哲学向文化哲学的转型
较之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约提前了一百年就开始走出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状态:16世纪初,以王守仁“龙场顿悟”而创“致良知”之说为标志,开始形成明显侧重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中国古代学术发展至西汉武帝时,已形成一个“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的传统,其中“究天人之际”一语概括性地表达了先秦以来中国哲学的总体特征。此语出自司马迁之口,乃是表明中国哲学发展至司马迁时已达到了对“究天人之际”这一自我本性的高度自觉。从此以后,中国哲学在总体上一直都是在“究天人之际”的自觉意识的支配和指导之下自为地发展的。不管人们怎样去理解“究天人之际”的具体内涵,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即它的基本意义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作为根本问题的哲学,恰好是说明了它具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双重性质,抑或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为一体的原始综合性。
从中国古代哲学天人观演变角度来看,先秦时代前荀子时期普遍存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天人不分”意识,直至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主张,乃有自觉的“天人有分”观念。在“天人不分”阶段,“究天人之际”尚未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自发性、盲目性,此时的哲学研究还谈不上有什么自觉而明确的研究取向。到了“天人有分”阶段,荀子在研究向度上有了自觉而明确的取向,提出了“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的观点,这似乎意味着他有不求“知天”但求“知人”的研究取向,但至少他未曾从理论上说明为何在“知天”与“知人”之间应当做出不求“知天”只求“知人”的选择之理由,故即便其哲学已显其文化哲学的研究志趣,也不能说他已然有自觉的“知人”取向了。
汉唐时期,从董仲舒“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观念,到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和柳宗元“天人不相预”的观念,都还反映不出此一时期哲学的研究向度到底是偏向“知天”还是偏向“知人”。到了宋明时期,张载首先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之说(《正蒙・乾称》),从其上文“因诚致明”和下文“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的话来判断,其“天人合一”是指“得天而未始遗人”,这是通过“因明致诚,因诚致明”的“致学”所达到的“圣”境。故在张载哲学中,“天人合一”是针对“致学”这一道德修养问题所提出的一个知行观命题④,还不是直接针对“天人之际”这一哲学根本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天人观命题。这一时期,倒是首先由程颢提出了“天人无间”(《二程集》)的天人观命题,从其“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集》)的话,可见“天人无间”的意思,是“天人无二”或“天人不二”,而非“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和“天人合一”是思想上并不等值的两个命题,在程氏哲学这里,“天人无间”是绝不可以用“天人合一”来代替的。程颢“天人无间”的命题在逻辑上蕴含“天人相即”之义,也就是说,在该命题所陈述的天人关系中,天人之间是“天即人,人即天”或“天不离人,人不离天”这样一种互不相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这种天人观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知天”与“知人”相即不离的认识论观念,由此更未免进一步导致认知取向和研究向度上把“知天”和“知人”视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从南宋“朱陆之争”的情况来看,朱熹及其学术上的反对派陆九渊,就都是坚持了“知天”“知人”的统一观,只不过朱熹是偏重于“知天”而以“知天”为先、为主,陆九渊是偏重于“知人”而以“知人”为先、为主罢了一
朱熹从程氏“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二程集》)之说引出“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朱T-~类》卷九)之说,但又声称“自家虽有这道理,须是经历过,方得”(《朱子语类》卷十),于是将《大学》“格物在致知”之语解读为“即物而穷其理”,从而要“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大学章句・补格物传》),如此将“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作为达到“得自家这道理”的“知人”之手段和路径;(然据王守仁所“手录”的《朱子晚年定论》说,朱熹到了晚年则自我意识到“向来诚是太涉支离。盖无本以自立,则事事皆病耳”。且表示“今日正要清源正本,以察之机微,岂可一向汩溺于故纸堆中,使精神昏弊,失后忘前,而可以谓之学乎?”)陆九渊则继承和发展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和“求放心”之说,认为“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与胡季随》)。“道塞宇宙,非有所隐遁,在天日阴阳,在地日柔刚,在人日仁义。故仁义者,人之本心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则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贤者智者过之,则蔽于意见而失其本心。”(《与赵孟》)“蔽解惑去,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昔之圣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与蛭孙睿》),“思则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与邵叔宜》),“求则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觉者,觉此理也”(《与曾宅之》),因此坚决反对首先向外去“格物穷理”,以为如此将导致“道之不明”而“困于闻见之支离,穷年卒岁而无所至止”(《与蛭孙睿》)。但他并未否定“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之必要性,仅仅是强调“格物穷理”须“先立乎其大者”而已。
及至“龙场顿悟”之后的王守仁,他对“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的“天人无间”关系方有明显不同于程朱的新见解:
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
充塞天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传习录》下)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答季明德》)
这些见解表明,王守仁将“天人无间”的意义由“天人相即”转换为“天即人”或“天不离人”了――在这种天人关系观念中,天人之间不再是一种互相不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而是天对人的单向依赖关系,由此在理论上确立了“人”在“天人之际”的中心位置和主体地位,也因此,他对《大学》“格物在致知”的诠释就大不同于朱熹所解释的那样是所谓“即物而穷其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答顾东桥书》)了。这意味着中国哲学发展至阳明哲学阶段,不再是像以往那样在研究向度上游移不定的“究天人之际”,而是将“知天”与“知人”的关系确定为“知天不离知人”或“知天依赖于知人”的关系,使“究天人之际”的方向明确偏向于“知人”并使“知人”落实于“知行合一”的“致良知”――阳明哲学断然摒弃了以往“究天人之际”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到人和人心之外去追求知天明理的那种研究传统,将目光从“天人之际”的方向上彻底收回,全部投向“人”,全力关注“人”,并且直指“人心”,直接向“人心”讨回“良知”,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显然,这种被称为“心学”的哲学,其实质乃是一种人事之学,一种生活之学!它是在肯定人人都有“良知”的前提下,欲使“良知”成为彼此平等的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道德是非及其个人自我评判道德是非的价值标准,以消解日常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而且经常遇到的因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互相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标准不一致、不统一所造成的价值冲突,抚平由于这种价值冲突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心灵上与环境上的创伤,质言之,就是要让“良知”成为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普遍有效且绝对合理的价值标准,从而使人类能按自己的“良知”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和创造自己的生活。十分明显,这种合乎“良知”的社会与生活,就是阳明心学所期望达到的人类生活的总体目的。故阳明心学的创立是标志着中国古代哲学终于走出了其原始综合状态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哲学阶段。
由王守仁所开创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起初表现为心学形态。这种心学文化哲学不再以“究天人之际”的思辨形式来讨论“性与天道”,而是把“性与天道”理解为人所固有的“良知之天理”,从而使“究天人之际”转化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道德实践。这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知良”的道德实践的文化哲学,至明清之际发生了分化,这种分化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信奉阳明心学的黄宗羲和批判阳明心学的顾炎武这两位政治见解十分接近而学术道路明显相异的学术大师身上。
黄宗羲是曾师从于刘宗周而受到刘氏心学熏陶甚深的一位心学家,其心学特色,刘述先先生曾以黄宗羲《明儒学案》自序中的三句话及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铭》中所引的一句话来概括之:(1)“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2)“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3)“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4)“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黄宗羲的这种心学世界观使他走上了思想史的道路,关于这一点,冯契先生曾指出:“在黄宗羲以前,王阳明把理看作一个过程,以为工夫与本体是统一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黄宗羲进而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的著名论点。他否定心是虚寂的本体,把本体看作是随工夫(精神活动)而展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此心‘一本而万殊’,于是表现为‘殊途百虑之学’。那些学术卓然成家的学者从不同的途径去把握真理,虽深浅有异,醇疵互见,但对本体各有所见。学派纷争的历史,正体现了本体随工夫而展开的运动,而史家只有运用历史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系统的批判考察,才能把握其‘一本而万殊’的脉络。”正是这样,黄宗羲将“致良知”的心学引向了史学之路,使王守仁那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道德实践的直觉型文化哲学转变为主张通过“殊途百虑之学”来把握“一本而万殊”之“本心”的史学型文化哲学。
顾炎武在学术上无明确的师承关系,早年主要是受其嗣祖父“士当求实学”(《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的家教影响,17岁参加复社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复社通经致用学风的影响,继而更从“朱子之说”中领悟到了“圣人下学之旨”(《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由此逐渐形成了以“明道救世”为根本宗旨、“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基本原则、“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为实学理念的“修己治人之实学”(《亭林文集》卷四《与周籀书书》,《与人书二十五》,《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学书》,《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这种实学指摘“其说盖出于程门(案:指程颐、程颢)”的“宋之三家”(案:指上蔡谢良佐、横浦张九成、象山陆九渊)以及“源于宋之三家”的“今之言学者”(案:指明代以来的理学家)是“于禅学”(《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是“语德性而遗问学”(《日知录》卷七《予一以贯之》),尤其指摘后者为“谈孔孟”之“清谈”,是“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之论学、论政之大端一切不问,而日一贯,日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然而,尽管其学术批判的矛头主要针对的是王守仁及其后学,但顾炎武本人所提倡并从事的“修己治人之实学”其实是一种比较接近于阳明心学的以“尊德性”为本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的基本特点是:根据“非器则道无所寓”的观点,将“文行忠信”本质地理解为“性与天道”寓于其中的道德实践形式,并将这种道德实践看作“尊德性”的现实表现和实现人道与天道(“性与天道”)互相统一的现实途径与方式。由于其道德实践哲学是形成和发展于清初特别是康熙以后,其时顾炎武原有的“保国”意识随着明朝灭亡和南明诸政权的逐渐消亡亦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保天下”意识了,这种意识是出于对“吾道”(儒家仁义之道)有被毁之危险的警觉,由此推动他去从事“明道救世”的学问,这种学问所追求的是“救世之道”,这与其早年所追求的“经生之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经生之术”是其个人赖以从事济世经邦之实践的知识基础;“救世之道”则是其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正是出于“明道救世”的需要,其学术活动才由追求“学识广博”转变到追求“学务本原”,从而最终归本于“经学”。这个“经”即“五经”及“圣人之语录”,其实就是顾炎武心目中华夏民族文化的“本原”。就此而言,顾炎武“明道救世”的“经学”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就是华夏文化学。故如果说黄宗羲哲学是一种史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顾炎武哲学则是一种经学型文化哲学。
黄、顾的文化哲学和王守仁的文化哲学一样,都是属于道德实践哲学范畴,都是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来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并且都把人的本性理解为人所固有的天命之性,更把这种人皆有之的天命之性归结为“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又都属于儒家“仁学”范畴,都是继宋明理学而起的明清“新仁学”。但是,黄、顾的文化哲学都不再是像王守仁的文化哲学那样主张直接诉诸人的“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直觉性道德实践,而是主张通过史学或经学的学术方式来达成其道德实践目的。故如果说王守仁的文化哲学是一种以崇尚“明心见性”为特征的直觉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黄、顾的文化哲学则分别是以推崇史学和经学为特征的知识型文化哲学――到章学诚提出并较系统地论证了“六经皆史”的史学观点以后,分别由黄宗羲和顾炎武所开创的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就逐渐合流为一了。
黄宗羲、顾炎武之后,通常奉顾炎武为始祖的清代朴学(考据学)兴起并盛行于乾嘉时代。因其考据范围既涉及史更涉及经,故清代朴学完全可以被理解为黄、顾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一一就其史学考据而言,则可视其为黄宗羲史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就其经学考据而言,又可视其为顾炎武经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换言之,清代朴学其实也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只是由于其发展至17世纪晚期,“自我认同趋明确、具体,人们不再把道德修养视为求知问学的首要途径,而是看作理性质疑的对象。崇尚道德修养之风式微了”,故朴学形态的文化哲学便不再具有道德实践哲学的性质,从而原本属于儒家“仁学”范畴的道德实践哲学就演变成属于儒家“智学”范畴的智能技术哲学了。这种智能技术哲学具有鲜明的诠释学特征,它主张“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提倡“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并通过理证、书证、物证等考据方法的实际运用,提供了一种“以信息还原为本质特征的诠释方法”。
五、中西哲学同归于文化哲学的发展趋势
“文化哲学”(Kulturp hilosophie)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相当晚出的,是到了20世纪初才由文德尔班首次提出来。当这个名词成为中外学术界相当流行的一个哲学术语以及相应地文化哲学成为中外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或重要领域时,人们对文化哲学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就变得多样化了。这里不拟也不便于具体地考察和评论这些互见差异甚至大相径庭的理解和解释,只是根据笔者对于文化哲学的上述理解以及对相关情况的有限了解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一些浅见。
笔者是从文德尔班作为一个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的学术背景和他同康德的学术渊源关系以及他对哲学的总体看法中,从德语世界的特殊科学概念和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狄尔泰等德国哲学家对文化科学(或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关系的讨论中,领悟到了“文化哲学”的一般意义应是指哲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向度,即实践向度的哲学研究,进而把这一向度的哲学研究理解为就是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它与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自然哲学)相对应。当把文化哲学纳入文化科学范畴,把它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时,要准确地把握文化哲学的学术特质,就应该也必须将其置于同文化科学的关系中来加以考察和理解。据说,在德语世界里,是“十九世纪黑格尔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而德语中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这两个学术名词在指称同“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相对的学科的意义上是异名同谓。“文化科学”概念后来被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从德语世界引入英语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但是,一进入英语世界,“文化科学”概念在内涵上便发生了变化,其涵义不再是它在德语世界的时候那样系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那些学问,而是指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文化人类学了。这明显地表现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了“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概念,而在其后所著的《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中,又把原本被他称作“关于文化的科学”的学问(即该书所谓的“文化研究”)归入“人类学”了。
以笔者浅见,文化科学在德语世界和英语世界实是按下述不同学术路向发展的:
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是在哲学家们探讨它同自然科学的关系特别是它与后者的区别的学术理论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研究最终导致了由文德尔班首先以“文化哲学”一词来命名的新哲学的诞生;在英语世界里,文化科学则是在人类学的先驱者们对原始部落社会的实地观察记录和采访报道的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经验科学研究导致了人类学(anthropology)的诞生,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由美国人类学家怀特所发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学)这一专有名词来加以标志的文化学概念,此概念的确立实是怀特受德国著名物理化学家、1909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瓦尔德《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1909)一书的思想的影响所成,奥斯特瓦尔德在该书中提出,人类的独特之处不是社会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应在社会学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学,他并且把文化学置于科学体系的金字塔顶端,在1915年所作的题为“科学的体系”的一次讲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议把这一正在讨论的领域称之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怀特赞同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这个英文单词来做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正式学科名称,并在《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1959)一书中对文化学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由上述可见,德语世界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概念和英语世界的文化学(culturology)概念在外延上有如此差异:前者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一切有系统的学问,后者则仅指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故完全可以也应该把文化学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一门具体学科来看待。在文化学这门具体的文化科学领域中,诚然也可以开展某种形式的哲学研究,但这种形式的哲学研究,完全可以也应该被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来看待。这也就是说,在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之外,不存在抑或根本无须建立另一种意义的文化哲学。换言之,文化哲学概念应该被统一到指称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这一意义上来,以免造成与该主题相关的思维混乱和文化哲学领域的学术乱象。
就文化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区别来说,文化科学所研究的是与自然现象有根本区别的作为人的本质(人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的人文现象及其规律,因而它是属于经验科学范畴,文化哲学所研究的则是人性本身,它视文化科学为认识人性的具体途径,试图为具体文化科学提供认识人性的一般方法,换言之,文化哲学本质上是认识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从理论上说,正是基于对文化哲学概念内涵的上述理解,才足有理由将中国哲学发展到阳明心学阶段的心学本质地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因为这种心学提供了一种把握人性(“良知”)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致良知”;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就是关于把握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但它所提供的“致良知”方法是一种“知行合一”的直觉方法。其后黄宗羲和顾炎武的哲学之所以也可以被当作文化哲学来理解,是因为黄氏哲学和顾氏哲学都各自提供了不同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独特方法――黄氏哲学以史学作为把握人性(“本心”)的方法,顾氏哲学则以经学作为把握人性(“性与天道”)的方法。至于清代朴学,其“征实之学”并不是直接用于把握人性的方法,而是它为经学和史学所提供的用于解读经史的诠释方法。在其诠释方法归根到底是服务于把握人性的经学和史学的意义上,清代朴学所自我标榜的“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继朴学而起的晚清今文经学,其实和朴学一样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只不过晚清今文经学所提供的诠释方法不再是“征实之法”,而是“阐发微言大义”的方法――一种以文本重构(text reconstruction)为特征的诠释方法。从信息论角度看,文本重构就是信息重构(information reconstruction),它可以被理解为信息传递中的信息变换(information conversion),由此当然会产生信息失真(information distortion)的情况。所以,如果是以“求真”的科学(science)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是比较接近于科学而具有一定科学性,晚清今文经学则是远离科学而缺乏科学性;但是反过来,如果是以“求善”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或“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倒未必适用于文化创造活动,而晚清今文经学的诠释方法倒是更贴近文化创造活动的本性。
自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18)、创立中国哲学史学科以来,中国哲学界的哲学研究,无论“中”“西”“马”,实际上都不过是运用某种诠释方法或综合运用某些诠释方法来解释各自领域中用文字写成的文本――中哲研究是解释国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西哲研究是解释西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马哲研究是解释经典作家的经典文本。按照笔者在2013年参加中国哲学史年会所发表的论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哲学知性是人类知性的一种形式,无论这种知性在人类知性系统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它都是人类本性(人性)内容之一,这是确定无疑的,因而它也无疑是我们自己作为人类成员的类本质的内容之一,在此意义上,哲学史研究不过是从一个方面对自己的类本质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就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来说,中国哲学史研究也不过是对自己的民族本性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与黄宗羲的史学研究、顾炎武的经学研究本质上是同一的,都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如果说黄、顾的研究分别是属于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则是属于哲学型文化哲学――以哲学作为把握人性的方法。
就现代西方哲学界而言,文德尔班、狄尔泰等一批德国哲学家所从事的哲学研究固然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就是以石里克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所从事的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实质上也具有了文化哲学特性,这不仅是因为,如果不是将包括其命题在内的自然科学看作仅仅是由一系列通过一定语言(语词、句子)表述出来的概念、命题所构成的既定知识系统,而是把自然科学本质地理解为人类的一种历史活动形式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命题”就无疑可以且应当被纳入“人类历史活动”范畴,从而所谓“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也就同“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有内在联系了,而不只是同“自然律”(石里克语)有本质关系,于是,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自然哲学活动,就不仅可以甚至也应当被当作研究人类历史活动总体目的的文化哲学活动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来看待了;而且更是因为,发生在20世纪初的自然哲学的转向,还意味着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从原本关注自然事物和揭示自然世界的规律,转移到了关注人文事物(自然科学)和揭示人文世界(科学知识领域)的意义,这样,自然哲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文化哲学的属性,从而使自然哲学具有了同文化哲学开展学术对话的可能性,这种学术对话当然有可能导致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学术争端或冲突,但同时也有可能在它们互相排斥的学术冲突中逐渐走向互相的学术合流或融合。这也就是说,在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江天骥先生曾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的转变角度论及文化哲学所当具有的四个特征:(1)信念定型和经验意义的整体主义观点;(2)主张我们所感知的直接对象并非在心里,而是在外界;(3)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4)属于广泛的实用主义传统的新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基于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的彻底语用学观点)。江先生认为,其中第三、第四个特征是一切严格意义的文化哲学所必须具备的,他强调了文化哲学以生活世界为基地,也就是以文化世界为基地(胡塞尔虽然以生活世界为出发点,其先验现象学却又放弃了生活世界),并认为同一文化世界的居民具有某种相同的意义场,以便主体之间能够相互理解、交谈或争辩,或者说,同一种生活方式的行动者,必定具有彼此共同预设的确定信念系统,以便相互了解,进行意见交流;同时强调了语言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语言的意义是由使用语言的社会实践所决定,即由讲话、交谈的活动所创生,因而语言的意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以讲话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环境(context)为转移的,他坚决反对把语言看作表达私人心里观念、思想或者表象某些事物的工具,因为这是错误地预设了语言的意义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东西。江先生的这些文化哲学论见,实际上是讲明了从意识哲学(包括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等等)到生活哲学(即文化哲学)转变的基本条件。
笔者在18年前所撰《生活论――哲学的未来形态》一文中,曾如此论证过现代哲学向生活论形态的哲学过渡的必然趋势:
在世界哲学典型意义上,通观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它实际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一一存在论、认识论和实践论,这一依次逐步上升的发展过程有其内在的逻辑性:
首先,存在论所致力于探讨的一般与个别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存在,原本是自在地统一于存在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人们认识活动的开展,它们才被自觉地区分开来,并且只是由于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片面地强调和夸大了感觉或理智的作用,它们才被对立起来。然则,存在之成为问题,实是因认识而起。故当存在问题被研究且不断向纵深推进时,作为引起该问题的原因的认识本身,就必然要被当作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来加以研究。这就决定了存在论的发展最终必然逻辑地归结到认识论上。
其次,认识论之所以必然进展到实践论,则是由于认识是起因于实践。人们出于实践的要求而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某种形式的社会交往;而语言和意识就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可见,认识原是实践着的人们用以实现其社会交往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它不过是实践的产物,是服务于实践的第二性的东西。因此,要使认识问题得到澄清,就不能局限于认识论,而必须扬弃认识论而使之上升到实践论;只有站到实践论的高度,才能认清并正确地揭示出认识过程的本质。
要之,西方哲学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进展,皆是由于探寻前一个阶段的问题的原因而引起的,即由于探寻存在问题的原因而进展到认识论,进而由于探寻认识问题的原因而进展到实践论的。据此规律则可以预断:现代哲学的进一步的发展,将是以探究实践的原因为理论驱动力,由此形成一种新的哲学形态――生活论。
[关键词]萧焜焘;技术哲学;自然哲学
在哲学界,萧焜焘先生(1922-1999)以研究黑格尔哲学、自然辩证法着称,人们很少提到他的技术哲学思想。事实上,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技术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萧焜焘技术哲学的研究进路十分独特,其技术哲学的思想内容也极其深邃而广阔,学界应关注之。
一、技术哲学研究的基础地位
萧焜焘十分重视技术哲学研究。首先,可以从他的主要着作的文本结构中找到“客观证据”。这就是,在他最重要的学术着作《自然哲学》和《科学认识史论》中,“技术哲学”研究都处于极关键的“位置”。在《自然哲学》中,“技术论”作为整本书的四篇之一,是他整个《自然哲学》的终点。在他看来,“技术运动”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最高篇章。同样,在《科学认识史论》中,“工程技术与现代哲学唯物论”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由他亲笔撰写。他正是在当代工程技术发展中看到了科学与哲学复归于“辨证综合”的现实途径。
其次,还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找到根据。关于“技术”地位的言论。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中,技术竞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也日益显着。“技术的这种从自然到社会、从理论到行动的两栖特点,奠定了它在科学与哲学中的主导地位。当今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工程技术活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技术”与“科学”、“哲学”并列,并被视为居于“主导地位”、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起决定性作用。如此高度地评价“技术”,这在哲学界尚不多见。
萧焜焘明确地反对轻视技术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历史传统里,在大学问家眼里,技术常常被看做无关乎天命人性,不足挂齿,不能登大雅之堂。对这种贬抑技术的思想传统,萧煜焘指出,这是很不正常的。
技术的这种“核心力量”、“主导地位”、“决定性的作用”,必然折射出技术哲学研究的突出价值。萧煜焘明确地讲:从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整个社会结构中,都可以见到“技术”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此,“技术”这一概念已进入哲学的广泛背景之中。我们必须从哲学的意义上,探讨技术的本质及其自身的发展。萧焜焘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地位的言论也有两方面。
其一,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自然哲学”研究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在自然哲学研究中,萧煜焘没有使用“技术哲学”概念,而是使用“技术论”,并把它与“宇宙论”、“生命论”相并列。他认为,物质是宇宙自然的基石,“宇宙”、“生命”、“技术”是物质实体充分展开的三个环节。从物质论出发,自然哲学分三个环节展开:即“宇宙论一生命论一技术论”。宇宙论主要研究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生命论主要研究宇宙的花朵——生命的演化过程;技术论主要研究宇宙的灵魂——人在宇宙自然基础上的物质创建过程。在萧焜焘看来,在这三个环节中,技术论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整个宇宙自然辨证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具有突出的地位。他说:“技术论是我们的自然哲学的终点。”
其二,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论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萧煽焘提出,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是革命实践,以工程技术作为进路,就更能窥探出实践的丰富的理论内容。在《科学认识史论》的结束语中,他说:“现在所面临的格局是科学整体化、哲学现实化、哲学科学一体化。‘一体化’表现在科学技术领域就是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表现在哲学领域就是‘现代哲学唯物论’”。这里的“工程技术论”是他对“技术哲学”的又一种称谓。萧煜焘认为,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将为马克思实践唯物论提供一个“更加硕壮、更加精力充沛的躯体”。
二、技术哲学研究的独特范式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分散在他的一系列论着中,如《自然哲学》、《科学认识史论》中的“关于辩证法科学形态的探索”,“唯物主义与当代科学技术综合理论”,“关于坚持和发展哲学的几个问题”,“关于一个哲学唯物论体系的构思”等篇章。在《自然哲学》“技术篇”中,有三章自成系统的技术哲学内容,但萧焜焘没有专门论述“技术”的着作或论文,这在一个方面反映了他的技术哲学思想还没有得到系统的展开。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受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些特色。
第一,从属于自然哲学。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从属于他的自然哲学研究,是其自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没有技术运动,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不能完成。与之相应,没有技术哲学研究部分,自然哲学就不能完整。
萧焜焘这种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极具独特性。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人们通常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看做是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相互并置的三个哲学分支,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毋庸置疑,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是必要的,目前大多数技术哲学研究学者也正在这样做。但不可否认,这种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或许真如海德格尔所言,技术的本质不在技术本身,我们主流所热衷的对技术自身的独立研究,很可能恰恰会遗漏或忽视一些技术的重要方面。由此,萧焜焘所倡导的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就值得关注。他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的技术哲学”。
第二,实践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萧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建构原则。萧焜焘关于技术的形成、技术的本质、技术的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都贯穿着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范畴。譬如,他讲“生产劳动对技术的形成与发展的决定作用”,“作为劳动方式的技术”、“物与人的交互作用的显现”、“革命实践是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等。
萧焜焘关于“工程技术”的定义突出地体现了其运思的实践观点。他把工程技术定义为:“是实现人的意志目的的合乎规律的手段与行为”。这种定义,与我们学界通常强调,技术是“方法”、“技能”、“知识”、“手段”等观点,的确不同。它更强调技术的“行动的意义”。
萧焜焘明确地意识到:“特别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要义就在于行动。因此,‘技术’作为变换物质、协调关系、促进思维的一种能动力量,是可以与‘实践’范畴相通的。实践是技术的哲学灵魂,技术是实践的现实表现。”
第三,服务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 萧焜焘主要是站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技术哲学的研究功能。比较而言,他不强调技术哲学研究自身的学术价值,而是强调技术哲学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工程技术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原因是:工程技术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大成,将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并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工程技术立足于自然,通过实践,面向人生,将宇宙人生凝为一体,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人定胜天的哲学宇宙论的最高原则。在萧焜焘那里,深入开展工程技术的哲学研究,正是为了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使其青春永驻,大放异彩。
第四,以马克思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作指导。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主要受到了马克斯恩格斯的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他自己明确地说,他的技术哲学研究思路正是沿着马克思指引的方向前进的。
比较而言,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受到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更突出。譬如,上述三点都可在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具体来说,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暗含着一个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萌芽;恩格斯也特别注意对“劳动”、“工业”的研究,也特别强调“工业”对哲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等等。注意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与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联系,研究萧馄焘的技术哲学思想,也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恩格斯的不被人们注意的技术哲学思想。
三、自然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没有充分地展现出来,他提出的“哲学唯物论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也没能面世。但这些缺憾不足以构成把握他的技术哲学思想的障碍。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的技术现象。
技术现象古已有之,但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大都轻视技术现象,把它看做是“细枝末节”,不足为道。萧馄焘一反这种哲学传统,把技术现象置放在整个宇宙自然运动中来考察,视它为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在他看来,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表现为“宇宙的客体性”、“生命的主体性”、“技术的主客统一性”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关键词:马克思;博士论文;自我意识
一、博士论文的写作背景
在马克思求学时期,有着被称为后黑格尔时代的学术背景,所谓后黑格尔时代,就是说,当时黑格尔的哲学已经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中到达了顶峰,以至于以后的学术都要笼罩在黑格尔的思想光辉之下。因此,在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建树,必须要对黑格尔进行完全的彻底的思想批判或者说思想转变。
除了在当时广阔的思想背景之外,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写作还有具体的学术背景,即青年黑格尔派将黑格尔哲学中的自我意识的因素作为哲学的核心概念从而试图重新解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1840年至1842年间主要受青年黑格尔派代表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正如罗森所指出的:“鲍威尔对马克思博士论文主题的选择以及对该文所提出的见解是有影响的。”①之所以青年黑格尔派如此重视伊壁鸠鲁哲学、斯多亚哲学、怀疑论哲学,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后黑格尔的哲学时代与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相似性,从而这三个代表中挖掘出来自我意识的因素。所以说青年黑格尔派关注自我意识哲学,不光从学术角度出发,更是从现实角度出发。
二、从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到马克思的自我意识
博士论文全名叫《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大约撰写于1840年下半年至1841年3月底。关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在以往的哲学史研究中是一片空白,尽管黑格尔对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过宏观性的概括,但没有将这一时期的哲学同古希腊精神生活的整体联系起来,所以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非常自信的说道:自己解决了亚里士多德后这一哲学的问题,而且着重强调了伊壁鸠鲁派、斯多葛学派、怀疑派这三大后亚里士多德时期哲学的伟大意义,指出“这些体系是理解希腊哲学的真正的钥匙”。这些都揭示着马克思研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反对神学对哲学的评判,以确立哲学的独立性以及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正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体现。
首先,马克思首先转述了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对于伊壁鸠鲁的各种非难,即将伊壁鸠鲁看成一个十足的抄袭者,而又是个蹩脚的抄袭者,正如莱布尼茨所说:“关于这个伟大人物(德谟克利特),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几乎只是伊壁鸠鲁从他那里抄来的,而伊壁鸠鲁又往往不能在他那里抄袭到最好东西。”②马克思在总结二者的差别时说:“这两个人在每一步骤上都是相互对立的。”“而在这些对立中似乎存在这某种颠倒的情况。”③而这种“颠倒的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和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区别,一个关注外界,关注自然;一个退回自身,追求内心平静。所以说,实质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自然哲学与伦理学的差别。
其次,马克思总结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三种原子运动的形式:原子直线下落运动,原子偏离直线运动,原子相互排斥运动。其中,原子的偏斜运动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所独具的内容。马克思认为,在伊壁鸠鲁看来,并不是说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才是常态运动,原子的偏斜运动本身也是常态的运动。而且,原子和原子的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原子中未出现偏斜的规定之前,原子还根本没有完成。”④可以说,原子之所以被称为独立的原子,正是由于原子进行了偏斜运动,而这种偏斜运动是必然的,不为外在所决定的,而是出于自身的根据作偏斜运动。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高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因就在于,在确立原子独立性上,他不但承认物质的规定性,又承认形式的规定性。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体现着的是一种自我意识因素,所以说他们两人的原子论之间的差别的实质是自然哲学同自我意识哲学的差别。
最后,是关于天体的问题。伊壁鸠鲁对于天体的认识不仅仅同德谟克利特,甚至于与整个古希腊哲学都是对立的。他对于传统观点天界的永恒性持否定的态度,试图打破人们对于神灵的迷信和崇拜。延伸到原子论上来看,伊壁鸠鲁是这样为原子下定义的:“原子是具有独立性、个别形式的物质。”⑤所以说原子的概念借助天体得以实现,原子的概念蕴含这彼此矛盾的物质与形式、存在与概念,而正是这种矛盾,自我意识才会形成,从而将原子论的理论形态上升到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形态。天体理论是伊壁鸠鲁哲学的灵魂,自我意识是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
三、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拓展性理解
纵观整个博士论文,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异,给予自古希腊以来遭到众多哲学家非难的伊壁鸠鲁以,挖掘出伊壁鸠鲁哲学中蕴含着的自我意识思想,从而揭示了这种自我意识思想的归宿。尽管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形成关于唯物史观的思想,但是他的博士论文透露出的自然观,物质观,自我意识思想与以后唯物史观的形成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博士论文是我们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一个不可忽视的角度。博士论文的意义还体现在打破了必然的决定论的偶然的选择论。每一个原子都是一个个体,原子的偏斜运动体现了自由的意志,就如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世界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正是因为这种偶然性人才能自由的选择。马克思正是看到伊壁鸠鲁哲学中追求自由,崇尚自由,敢于挑战神灵,挑战命运。这对以后马克思对于全人类的解放以及自由全面平等发展的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尽管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是一个受黑格尔影响的唯心主义者,也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但他在自我意识方面是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而在哲学的现实性上是超越了黑格尔的。在对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上,马克思提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在作用于世界时,把自己的原则强加给世界,使世界理性化,成为哲学的世界。与此同时,世界与哲学的融合,把自己的时代实质转给了哲学,促使哲学成为世俗化的哲学。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一方面对着世界,另一方面针对着哲学自身。”⑥正如《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全部哲学思想和秘密的发源地一样,博士论文对于马克思亦是如此。正是博士论文所展示出的独到内涵,才使日后马克思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院)
注解:
① 兹维.罗森.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7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
1.哲学与文化
2.人类的文化存在
3.历史哲学与文化形态
4.景观与观相
5.文化与文明
6.文化形态与历史共时性
7.中国文化的文化性
Title:ChinaPhilosophy—CultureExistenceandCultureMorphology
—FromNaturePhilosophytoCultureStandpoint
Abstract:TheculturemorphologyinhistoricalphilosophyisahumanisticWeltanschauung;thethoughtoftheexistenceofcultureisaculturephilosophythatiscorrespondstonaturephilosophyofwesternculture,TheculturalessenceofChinesecultureistheexistenceofculture,thenature,history,humankind,societyandhumannessintheviewofChinaphilosophyisconsistent.Theculturalanthropologyandthehistoricphilosophyprovideanespecialviewforculturestudy,theSynchronismrepresentsthisphilosophicalconcept.TheChinaphilosophyasmeta-philosophyistheculturephilosophyorhuman’sphilosophy,whichcanprovideaunifiedviewbetweenscienceandhumanism,intherealmofChineseculturethewesterncultureandtheChinesecultureiscomplementaryeachanother.
1.哲学与文化
如果说历史、文化、与社会是自然与人类生存的境域关系,那么历史、文化与社会的存在性问题就是哲学的视域,从后者去看前者是自然的,前者具有一种客观的前存在或己存在的性质,这正是传统西方哲学的自然哲学世界观,就是说世界和人总是作为哲学视域的对象或内容而存在,哲学的西方起源就是一种本体论的视域,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是其正宗,但哲学自身一直是成问题的,因为哲学的视域总是具有现时性,哲学能否能成为自己视域中的对象,一直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无法逮住的自己的幽灵,元哲学不是传统自然哲学性质西方哲学的自身本质,传统自然哲学本质的哲学只是自然科学的元学(meta-physics)或者最多是一种哲学学,而不是自身的元学,西方哲学传统统中的终极原因永远只能是自然对象意义上的自身原因,“第一哲学”如果仍然追求客观的终极原因而不能转向存在意义上的自身,哲学(philo-sophia)就永远无法实现爱与智慧的自身同一。
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和人文领域批判性认识的增长使哲学视域与存在境域的分野日渐模糊,一方面认识论和方法论如现象学、语言问题等成为了近现代哲学的主题,另一方面,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的自身元学性质如范式理论、宇宙理论、基因伦理问题等己经成为对最具广泛影响力的思想,这些都意味着哲学的基础已开始从一种
传统自然意义世界观转移为一种自身本质意义上的视域,这个自身的最终意义当然是人自己,但对这种意义上的哲学转向人们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因为在西方传统自然哲学的体系框架中,人总是哲学视域中的被观察、被研究的对象的人,而不是自在自为的自身一致的人,因此在西方文化中,人总有一个客观的被研究、被观察的本体人之外的灵魂(上帝)。
[关键词]萧焜焘;技术哲学;自然哲学
在哲学界,萧焜焘先生(1922-1999)以研究黑格尔哲学、自然辩证法著称,人们很少提到他的技术哲学思想。事实上,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技术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萧焜焘技术哲学的研究进路十分独特,其技术哲学的思想内容也极其深邃而广阔,学界应关注之。
一、技术哲学研究的基础地位
萧焜焘十分重视技术哲学研究。首先,可以从他的主要著作的文本结构中找到“客观证据”。这就是,在他最重要的学术著作《自然哲学》和《科学认识史论》中,“技术哲学”研究都处于极关键的“位置”。在《自然哲学》中,“技术论”作为整本书的四篇之一,是他整个《自然哲学》的终点。在他看来,“技术运动”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最高篇章。同样,在《科学认识史论》中,“工程技术与现代哲学唯物论”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由他亲笔撰写。他正是在当代工程技术发展中看到了科学与哲学复归于“辨证综合”的现实途径。
其次,还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找到根据。关于“技术”地位的言论。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中,技术竞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也日益显著。“技术的这种从自然到社会、从理论到行动的两栖特点,奠定了它在科学与哲学中的主导地位。当今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工程技术活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技术”与“科学”、“哲学”并列,并被视为居于“主导地位”、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起决定性作用。如此高度地评价“技术”,这在哲学界尚不多见。
萧焜焘明确地反对轻视技术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历史传统里,在大学问家眼里,技术常常被看做无关乎天命人性,不足挂齿,不能登大雅之堂。对这种贬抑技术的思想传统,萧煜焘指出,这是很不正常的。
技术的这种“核心力量”、“主导地位”、“决定性的作用”,必然折射出技术哲学研究的突出价值。萧煜焘明确地讲:从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整个社会结构中,都可以见到“技术”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此,“技术”这一概念已进入哲学的广泛背景之中。我们必须从哲学的意义上,探讨技术的本质及其自身的发展。萧焜焘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地位的言论也有两方面。
其一,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自然哲学”研究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在自然哲学研究中,萧煜焘没有使用“技术哲学”概念,而是使用“技术论”,并把它与“宇宙论”、“生命论”相并列。他认为,物质是宇宙自然的基石,“宇宙”、“生命”、“技术”是物质实体充分展开的三个环节。从物质论出发,自然哲学分三个环节展开:即“宇宙论一生命论一技术论”。宇宙论主要研究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生命论主要研究宇宙的花朵——生命的演化过程;技术论主要研究宇宙的灵魂——人在宇宙自然基础上的物质创建过程。在萧焜焘看来,在这三个环节中,技术论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整个宇宙自然辨证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具有突出的地位。他说:“技术论是我们的自然哲学的终点。”
其二,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论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萧煽焘提出,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是革命实践,以工程技术作为进路,就更能窥探出实践的丰富的理论内容。在《科学认识史论》的结束语中,他说:“现在所面临的格局是科学整体化、哲学现实化、哲学科学一体化。‘一体化’表现在科学技术领域就是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表现在哲学领域就是‘现代哲学唯物论’”。这里的“工程技术论”是他对“技术哲学”的又一种称谓。萧煜焘认为,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将为马克思实践唯物论提供一个“更加硕壮、更加精力充沛的躯体”。
二、技术哲学研究的独特范式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分散在他的一系列论著中,如《自然哲学》、《科学认识史论》中的“关于辩证法科学形态的探索”,“唯物主义与当代科学技术综合理论”,“关于坚持和发展哲学的几个问题”,“关于一个哲学唯物论体系的构思”等篇章。在《自然哲学》“技术篇”中,有三章自成系统的技术哲学内容,但萧焜焘没有专门论述“技术”的著作或论文,这在一个方面反映了他的技术哲学思想还没有得到系统的展开。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受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些特色。
第一,从属于自然哲学。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从属于他的自然哲学研究,是其自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没有技术运动,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不能完成。与之相应,没有技术哲学研究部分,自然哲学就不能完整。
萧焜焘这种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极具独特性。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人们通常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看做是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相互并置的三个哲学分支,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毋庸置疑,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是必要的,目前大多数技术哲学研究学者也正在这样做。但不可否认,这种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或许真如海德格尔所言,技术的本质不在技术本身,我们主流所热衷的对技术自身的独立研究,很可能恰恰会遗漏或忽视一些技术的重要方面。由此,萧焜焘所倡导的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就值得关注。他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的技术哲学”。 第二,实践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萧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建构原则。萧焜焘关于技术的形成、技术的本质、技术的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都贯穿着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范畴。譬如,他讲“生产劳动对技术的形成与发展的决定作用”,“作为劳动方式的技术”、“物与人的交互作用的显现”、“革命实践是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等。
萧焜焘关于“工程技术”的定义突出地体现了其运思的实践观点。他把工程技术定义为:“是实现人的意志目的的合乎规律的手段与行为”。这种定义,与我们学界通常强调,技术是“方法”、“技能”、“知识”、“手段”等观点,的确不同。它更强调技术的“行动的意义”。
萧焜焘明确地意识到:“特别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要义就在于行动。因此,‘技术’作为变换物质、协调关系、促进思维的一种能动力量,是可以与‘实践’范畴相通的。实践是技术的哲学灵魂,技术是实践的现实表现。”
第三,服务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 萧焜焘主要是站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技术哲学的研究功能。比较而言,他不强调技术哲学研究自身的学术价值,而是强调技术哲学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工程技术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原因是:工程技术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大成,将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并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工程技术立足于自然,通过实践,面向人生,将宇宙人生凝为一体,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人定胜天的哲学宇宙论的最高原则。在萧焜焘那里,深入开展工程技术的哲学研究,正是为了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使其青春永驻,大放异彩。
第四,以马克思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作指导。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主要受到了马克斯恩格斯的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他自己明确地说,他的技术哲学研究思路正是沿着马克思指引的方向前进的。
比较而言,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受到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更突出。譬如,上述三点都可在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具体来说,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暗含着一个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萌芽;恩格斯也特别注意对“劳动”、“工业”的研究,也特别强调“工业”对哲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等等。注意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与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联系,研究萧馄焘的技术哲学思想,也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恩格斯的不被人们注意的技术哲学思想。
三、自然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没有充分地展现出来,他提出的“哲学唯物论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也没能面世。但这些缺憾不足以构成把握他的技术哲学思想的障碍。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的技术现象。
技术现象古已有之,但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大都轻视技术现象,把它看做是“细枝末节”,不足为道。萧馄焘一反这种哲学传统,把技术现象置放在整个宇宙自然运动中来考察,视它为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在他看来,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表现为“宇宙的客体性”、“生命的主体性”、“技术的主客统一性”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一个客观的必经阶段。“技术”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生命是宇宙自然辩证发展的跃进,生命的基质——自调节、自复制实体的出现,标志着自然界从自在状态走向自为状态。生命现象高度发展,产生了人类及人类精神,产生了主体及主体意识。人作为宇宙自然的“主体性”,不是简单的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派生物,而具有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人的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的高度发挥便产生了“技术”。由此,萧焜焘指出,技术是生命的精灵,是生命的自适应、自调节的生理机能的“社会形态”。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生产劳动的结晶,是生产劳动的能动性、目的性内在本质的“物化形态”。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行为从本能到自觉的转变,是人类社会的本质与灵魂。生产劳动有明确的目的性,一定的计划性,必要的专业性,以及为了达到目的、服从计划、配合专业的相应的工具手段。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验的积累与智慧的启迪,产生了改进劳动方式、提高劳动效率的技术。所以,生产劳动是技术进步的一个永恒的不可废弃的基础。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主观目的性转化为客观现实性的中介。技术既有其客观的生理基础,又有其社会实践的根据。这说明技术绝不是单纯主观性现象,也不是单纯客观性现象。主观目的性是技术产生的主体性根据,但主观目的实现可能性不等于客观现实性。技术正是使人之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中介环节。由此,(1)技术具有中介性。技术是主观目的性中否定其主观抽象性的因素,即主观中的客观性,抽象中的具体性,潜在中的现实性。(2)技术具有二重性。技术是自然规律性与社会规律性结合的产物;技术是物的因素与人的因素结合的产物;技术是主观与客观结合的产物。(3)技术具有过程性。技术过程就是主观目的性向客观现实性的转化过程,也就是主观目的性在自我保持中超越其主观抽象性,否定其自身而客观化的过程。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与人类同呼吸、共命运,是人类改造世界同时改造自己的一种现实力量。一方面,技术从属于人,是人的合理的意志的外化与物化。世界上如果没有人,就绝不会有技术。人通过技术改造世界,以符合自己的生存目的。另一方面,技术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本质属性。劳动创造人,技术改造人。技术是构成与推动人变化发展的根据和力量。
第二,作为社会精神运动起点的技术现象。
由上所述,萧焜焘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视角,深入揭示了技术的生理基础,技术的社会实践根据,技术的性质,以及技术的价值。毋庸置疑,这种视角及其研究成果能较好地揭示技术的“客观性”、“物质性”的一面。但比较而言,萧煜焘认为,技术作为一个整体过程,它更多地应该属于社会人文现象。作为社会人文现象的技术,它与社会生产经济系统、政法伦理系统、文化意识系统密切相关。遗憾的是,萧焜焘的关于“技术作为社会人文现象”的研究还没有充分展现出来,我们只能叙述要点如下:
在萧焜焘看来,技术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它们的结合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作为核心与地理环境、社会人口构成“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性的物质”,它作为社会精神现象、意识形态的客观出发点。
技术作为生产经济系统的内在因素。技术是生产劳动的产物,它从属于生产,进而指导生产,最终变成了社会生产力的核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的技术,深刻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技术作为政法伦理系统的内在因素。政法与伦理是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政法是硬性的压制手段,伦理为软性的舆论手段。技术与政法伦理内在相关,政法伦理可以越过经济障碍,促进技术;也可以不顾经济利益,遏制技术。
技术作为文化意识系统的内在因素。技术物化为工具、产品,它类似于所谓“硬件”;技术作为人类经验与智慧的凝聚,它类似于“软件”。软件型的技术属于文化意识系统。技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它反映一个社会的性质以及进步水平。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人类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的体现,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内在实质。
第三,技术自身的辩证运动思想。
萧焜焘重视对技术自身的辩证运动的研究,他从逻辑和历史两个方面揭示了技术发展自身的辩证法。
[关键词]儒家生态哲学 气 通 和 生 时 道
关于自然的运行,儒家生态哲学有一个由“气”“通”“和”“生”“时”“道”构成的较为完整的范畴体系。这六个范畴既是对自然界的整体性、合目的性、联系性和有机性等特点的说明,又含有规范人类行为的特性,是价值性范畴。深入研究儒家生态哲学范畴,有利于深化对中国哲学与文化的认识,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气”:宇宙的基本构成元素
在儒家生态哲学中,自然的构成元素有阴阳、五行和气等概念。从逻辑程序看,气是最为基础的概念。从气到阴阳再到五行,构成了儒家对自然的全面深入而又系统化的认识。不过就现有材料来看,气的概念却似乎是在阴阳、五行概念之后才出现的,五行最初与气和阴阳也没有关系。阴、阳起初是一对表示方位的概念。《易・系辞》用阴阳的原理解释六十四卦,提出“一阴一阳之为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是一个普遍命题,它把中国文化的阴阳观提到了新的高度,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命题提出以后,关于事物和阴阳的关系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把气和阴阳结合起来,较早见于医和的“六气”说和伯阳父关于地震的解释。医和所说的阴阳和气都不是普遍概念,阴阳也不是后来所说的气的两种性质。相比之下,伯阳父用来解释地震的“天地之气”只是一种气,不与晦明、阴阳并列,具有抽象概念的形态;他又把天地之气进一步分为阴阳两个方面或两种性质,认为地震是由于阴阳失序造成的。这样,气和阴阳就上升为抽象的普遍概念,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和阴阳、气的关系便十分清楚了。庄子进一步提出“通天下一气”的思想,把“气”上升为万物的本原。应当指出,在先秦,万物都由气构成、气分为阴阳两种性质、二气的运行有一定的秩序等思想,是儒家和道家共同的主张,可谓中国文化的基本观念。中国哲学的“气”与西方哲学的“物质”概念至少有三点不同。首先,气是不停地运动着的,气和运动是内在地统一的;运动的动力源就在于气本身。在西方哲学中,物质和运动是各自独立的,物质没有内在动力源,不能自己运动,需要外力的推动才能进入运动状态。亚里士多德有“四因说”,其中的“动力因”就是解释物质运动的动力源的。其次,气不是“死”的,而是“活”的,它具有生命力,能够产生生命。在儒家与道家哲学中,生命归根结底是运动着的气。气的这层含义,陈荣捷翻译为“vitalforce”,汉语意思是有生命的力量。最后,在中国哲学中,物质和精神之间是一个连续性的无间断的过渡,气填充着这个过渡的过程,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这层含义,陈荣捷译作“物质力量”(materialforce),指出它包含物质和能量,是“与血和呼吸相连的心理――生理力量”。杜维明先生提出“存有的连续性”,与此义大致相同。关于气的哲学与生态哲学的关系,玛丽・塔克提出,把物质和精神二分,把精神作为“先验实体”,排除“物质”,是西方哲学消除对于自然的敬畏的关键,也是文化和精神危机的原因,自然由此沦落为“资源”,而不是应该得到尊重的生命的“来源”。“五行化”是儒家文化以至中国文化的一种思维方式,其特点是把“五行”作为范畴,对自然和人文世界进行分类,根据五行的生克关系来说明世界的联系。五行化的生态意义在于它一是说明了世界的生态性联系;二是把生态措施整合进联系的框架中,使这些措施具有生态规范的意义。此外,世界的五行化还说明了世界的整体性和内在性。所谓整体性,是指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天人合一。在儒家文化中,人与世界同属于一个整体,人是这个整体的一个构件,二者不是在时空上可以分离的主体与客体关系,而是同一整体的部分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基本事实。董仲舒对于五行化的思想进行了新的发展,他用气的概念把天、地、人、政治、历史统合为一个统一的、联系的整体,又继承了《中庸》中“至诚如神”、《孟子》中“至诚动天”的内在关系思想,形成了“天人感应”的理论。天人感应是一种内在关系说。内在关系说的特点是关系项之间可以相互决定,某一项发生改变,其他项会相应发生改变。天人感应表明人和自然是一个相互影响的有机统一体,二者之间存在内在关系。
二、“通”:不同实体之间的物质循环
在儒家自然哲学中,气既是实体,也是运动,是实体性和运动性的统一。气的运动的特征之一是在不同物质之间、人与物质之间、人与人之间循环与流动、交换,这是世界能够存在并且产生生命的基础。所谓“通”,本质上是气在不同实体之间的流动和交换。这是传统西方哲学没有的范畴。儒家学者把五行的“行”解释为气的运动。五行是五种基本物质,也是五种类别的物质。五行的根本性质在于运动、流行,并与其他事物相沟通、交换、影响、排斥、结合,由此形成世界的存在、变化与发展。五行的这种意义也可以叫做气的循环与流通,即“通气”。中国古代有很多表达“通”的范畴,如《礼记》中的“山泽通气”,《国语》中的“川,气之导也”,都是对气的流通的表述,也都是“行”。“川,气之导也”把河流视作整个大自然气的循环的一个环节,这是对河流的深刻认识。《礼记》还把山川称为鬼神,以说明其通气的作用。张载说;“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照古人的解释,鬼者归也,是气的运行的回归、凝聚状态;神者伸也,是气的运行的扩张、发散的状态。鬼神即气的屈伸往来。山川是不能动的,鬼神作为气的运动形式,它以屈伸往来的运动帮助山川实现沟通、通气。在儒家自然哲学中,山川不仅与天地通气构成循环,也与人通气构成循环。人、山川以至整个自然,都是一气贯通的。因此,在古人那里,人和自然之间存在一种正相关的沟通和感应关系。自然的运行会产生灵气,人得自然之灵气,即可成为出类拔萃的卓越人才。这也是作为肉体人的圣贤的生理学基础。所谓“钟灵毓秀”,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通气也是支配人的身体的原则,人应当遵循。气在身体的运行必须畅通,否则就会发生疾病。《黄帝内经》具体说明了气与器官的相通,指出平坦之气必须得到涵养,才能畅通。这种气,无论其性质是精神的还是生理的,它的“修”和“通”都是符合“通气”原则的。董仲舒把通气的思想引申为反对“滞郁”。“社”具有“通气”的意义。社的形式其实是土地。就其代表神而言为社。社只有墙垣,没有房屋。之所以如此,据《白虎通》引《礼记・郊特牲》的解释,是为了能够经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这也就是“通气”。与此相反,新兴政权一般会为亡国政权的“社”加上屋顶,表示其与天地隔绝了。社稷是政权的象征。与天地隔绝表示这个政权失去了天命。在此,神秘的不可见的天命通过可见的经验性的气的运行发生联系。这种联系的一个结果是引起人们对气的正常运行的重视,由此达到了尊重自然的循环的生态效果。当然,自然循环也是会出现差错的。在古人看来,日月之食,水涝旱魃都是自然的运行出了差错。古人对这类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是在社中进行调和阴阳的活动。与“导气”“通气”相同的还有“宣气”“助气”等观念。《白虎通》把时令气候的正常运转称为“宣气”。《汉书・货殖列传》也提出了“宣气”的说法。在中国文化中,通气、宣气是天地运行的规律和原则,“助通气”、反对阻气则是人的职责。这种职责也具有生态意义。
三、“和”:气的生命状态
“和”是气的运行的一种状态。“一阴一阳之谓道”,“和”是阴阳之气在往来、屈伸、相摩、相荡、相感、相应、吸引、排斥的过程中达到的和谐、协调的状态,是天地之气不可见的适当配合,由此达成万物生生不息的生态效果。此即《易传》所讲的“生生之谓易”。在儒家哲学中,阴阳之气在“和”的状态下运行是宇宙中生命产生和持续的根本条件。荀子指出,万物都是构成它们的阴阳之气在和谐运行的状态下产生的,都是在得到合适的滋养后而最终形成的。这就是天的不可见的神功。“和”是儒家自然哲学的最高范畴。《周易・乾・彖辞》提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这就是说.在天道变化的过程中,各种事物都得到自己的性和命的规定性,达到“太和”的境界,这才是“利贞”。张载指出,“太和就是道”;太和作为道,包含气的运动“浮沉、升降、动静、相感”的性质,“铟、相荡、胜负、屈伸”的过程,由此形成统一的道。儒家自然哲学对于气的运动方式有很多说明。摩、荡、交、感、推移、运化是比较典型的几种。另外《周易》的释卦体例有乘、承、比、应、得位、当位、不当位、一卦之内的刚柔升降等,也都是阴阳的运行方式或者静态地说是二者的关系。通常来说,无论是阴还是阳,得中位则常常能带来吉利的结果。“中”是儒家的价值观和基本原则,中也是和。中庸、时中、中正在儒家哲学中都是根本性原则。此外,儒家自然哲学认为,乐(包括现代意义的音乐和歌舞等活动)的本体性根源是气的运行,举行乐的活动的目的应服从于并致力于气的运行的“和”以及天地的“和”。乐通过气与自然发生联系。乐不仅效法阳气,而且还因为它的作用是“和同”、促生,即调和气的运行,促进万物化育,所以它又是天地之气交合所产生的“和气”的象征;进而言之,乐能促进天地之和。乐和,天地遂和,故而儒家乐文化天然地包含生态维度。另外,儒家哲学对于阴阳运行的失衡与不和也提出了很多认识。在儒家的自然哲学中,阴阳不和的一种状态是阴阳不交、天地不通,比如冬天。客观地说,中国文化发祥的中原地区属于北温带,四季截然分明,没有冬季是不可能的,否则自然周期就不完善。从这种意义上说,春夏秋冬四季在价值上是相等的。不过,儒家自然哲学的视野是广阔的、长远的,它从宇宙发展的总过程来看问题,认为“生生”是宇宙发展的总趋势,是宇宙的合目的性,在价值观上更重要,从而更多地肯定春、夏而否定秋、冬,或者对秋冬赋予一定的负面价值。如阴阳不交就是负面价值的一种表现。
四、“生生”:宇宙演化的“合目的性”
关键词:自然之光;自然倾向;机械论
中图分类号:B56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3-0079-05
哲学史上,人们一般把笛卡尔的自然(nature)哲学称作是一种机械论的自然理论,而著名哲学家梅洛・庞蒂则在法兰西学院的公开授课中把笛卡尔哲学的自然哲学区分为两种,即纯粹知性的自然观和具有感性色彩的自然观①。毫无疑问,梅洛・庞蒂的分析是非常到位和极具启发性的,而笔者在这里的工作则是试图进一步对笛卡尔哲学中的“nature”概念作细致的分析和梳理,并且就笛卡尔哲学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讨论。
一、笛卡尔“nature”概念的三重含义
要探讨笛卡尔的自然哲学,我们有必要对笛卡尔的“nature”概念作尽可能全面的追踪和梳理。笛卡尔使用“nature”这个概念散见于他的各本主要著作和书信当中,在1627年左右所写的拉丁文著作《指导心灵探求真理的原则》中,笛卡尔就多次使用“natura”这个概念,而后在1632年完成的法文著作《论世界或论光》,1637年所写的法文著作《谈谈方法》,1641出版的拉丁文著作《第一哲学沉思集》,1644年出版的拉丁文著作《哲学原理》中都集中谈到过或使用过“nature”(natura)概念。从词源学的角度讲,拉丁文“natura”和法语“nature”都源自于古希腊语φυσιζ(physis),意思是自我出生和自我生长,或者说一种组织生命的自动力量②。亚里士多德在其《形而上学》的第5卷中把这个词基本定义为一种在自身中具有其运动原则的实体,而在《物理学》中明确地说它是“一种由于自身而不是由于偶性存在于事物之中的运动和静止的最初本原和原因”③。可以肯定,笛卡尔在其哲学著作中大体上沿用了亚里士多德赋予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当然在笛卡尔这里这个概念不再仅仅指事物的运动本性),“nature”首先就意味着一事物的本性或性质。比如在《谈谈方法》的第一部分中,笛卡尔曾经说到同属的个体事物都具有同样的“形式(forme)或性质(nature)”④。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概念可以被翻译为自然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的东西),或者相应的事物的性质、本性。笔者认为,在这种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基本上可以区分出笛卡尔哲学中三重“nature”(自然事物)概念的含义,或者说三种事物的性质含义。
1. 一种纯粹思维或知性的“nature”内涵概念
根据其精神性思维和广延性物体相区分的思想,笛卡尔认为存在着一种纯粹精神性的思维,这种东西可以完全不依赖物体而独立被思考和领会,因而是最纯粹和简单的,是完全不容置疑的。在《指导心灵探求真理的原则》中,笛卡尔明确地把纯粹知性称为是一种简单的自然事物(或简单性质)⑤。
而在《谈谈方法》中,笛卡尔又把这个思维等同于自我,“我是一个本体,其全部的本质或本性仅仅是思维,他不需要任何地点,也不依赖于任何物质性的东西”⑥。笛卡尔认为这种思维简单物的根本特点是具有一种“自然之光”(lalumièrenaturelle),即一种天赋的光明或“良知”(lebonsens),是“人皆有之的普遍智慧”⑦,人们正是在这种“自然之光”的照耀下来认识事物的,它能帮助我们对事物形成真理性的认识,而不会犯任何错误。具体来说,思维在这种“自然之光”的照耀下一方面可以完全脱离开物体而仅仅对知性事物形成一种直接的认识,在认识当中对事物构建一种必然的秩序,比如我们可以直观地领会什么是想象,什么是记忆,以及二者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物体性事物并且对它们形成一种抽象的必然性领会和判断,比如,“自然之光”告诉我们,物体是具有广延的。笛卡尔认为这种广延在认识论上首先是一种纯粹知性的概念,是我们对物体性事物的抽象认识,而不是具体物体的特殊广延。在《指导心灵探求真理的原则》中,笛卡尔明确指出这种广延是“完全由理智领会”的,因为理智的领会就是要把这些纯粹抽象的东西区分出来。这种含义下的广延是不可想象的,不能被具体化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认为广延不是物体,就如同数目不是被数之物,单位不是数量一样。
2. 一种相关于物体性事物的“nature”概念
在这种含义下的“nature”可以被翻译为物体性自然物以及由物体性自然物组成的自然界,它意味着一种物体的性质――广延,这种广延是物体本身具有的根本属性,在这个意义上,物体就是广延,广延就是物体。在1632年基本完成的《论世界或论光》中,笛卡尔对这种含义的“nature”概念作了明确的说明。“首先,在这里,我使用自然这个概念,从来不是指一些神秘的女神,或者一些别的类型的虚构力量,而是物质事物自身,因为我认为物质事物具有一些普遍的性质(qalités),并且正是由此,上帝才能创造和保持它们。而正因为物质事物需要连续地保持自身,它也就需要遵循一定的必然性,在自身当中需要有局部的变化,而对我来说,这些变化并不能属于上帝,因为上帝是从来不变的,于是我把这些必然的变化法则归属于自然,把这些变化需要遵循的东西称为自然的法则。”⑧笛卡尔认为这样的自然法则有三条。第一条,物体及其每一个部分,总是处于一种状态之下,除非有外力的作用,否则是不会变化的。而一旦物体开始运动,它就会以同等的力量一直运动下去,直到别的物体阻止或延缓它为止。第二条,当一个物体推动另一个物体时,它并没有给另一个物体提供任何运动,同时自身也没有丧失同等的运动;它既没有剥夺另一个物体什么东西,自身也没有相应地增加同等的东西。第三条,一个总是在做曲线运动的物体,其每一个部分从倾向上来说还是继续在做直线运动⑨。笛卡尔把这些法则称为永恒的真理(véritééternelles),是上帝在创造世界时赋予自然之中的,同时,其知识对我们的灵魂来说也是自然而然的,我们不得不把它们看成是必然的,也不会产生任何的怀疑,如果上帝创造了多个世界的话,这些真理对每一个世界都是一样的。在《哲学原理》中,笛卡尔进一步把这些法则看成是关于物体性事物形象、大小、运动以及它们变化所遵循的法则,即一些几何和机械学所遵循的法则,认为它们是我们的理智关于物体性事物所领会的清楚和明白的概念,是我们对于自然所能获得的知识的基础⑩。由此,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出,自然物体虽然具有自身的法则,但是,这种法则说到底仍然是一种理智所领会的必然法则,是上帝这个纯粹知性的造物主所赋予给自然界的必然法则。
于是,这里存在着一个这样的问题:这种自然物体的广延与上文所说的作为纯粹思维概念的知性广延是什么关系?笛卡尔认为这种广延并不是一种纯粹思维的一般概念,并不能纯粹由思维而领会,而是一种需要经过想象的主动作用来区分的特殊的广延,一种具体化的广延。在《哲学原理》中,笛卡尔写道:“在物体中,广延是特殊的,即可以随着物体而变动位置。”{11} 而体察物体的运动变化,对事物进行一定的分割和衡量正是想象的作用。在1649年2月5日,写给Morus的信中,笛卡尔写道,“在这种广延的存在中,我们可以通过想象而区分出不同的部分、大小和一些特定的形式……事实上,在空间当中(即使这个空间是想象的或空的),所有人都能轻易地想象由大小构成的部分和确定的形式,并且能通过想象把其中的一部分转换成另一部分……。”{12} 简单地说,自然物体的性质(广延)是一种需要由我们的理智在想象的帮助下才能具体认识的东西(它不同于由理智领会到的纯粹知性的广延),或者说,自然物体是我们在想象的帮助下才能具体认识的事物。
3. 一种相关于身体和心灵的统一体的“nature”概念
笛卡尔虽然明确地区分了精神性思维和广延性物体,但是,笛卡尔认为,人实际上是一种心灵和身体的统一体。《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笛卡尔在第三、第六沉思中明确地探讨了这种身心的统一体。笛卡尔认为这种统一体具有一种不同于上述两种“nature”概念的内涵,即他也具有一种自然本性或倾向。“我用自然一词仅仅领会的是一种倾向”,它不同于“自然之光”的自然,“自然之光”使我们认识到的事物是不可怀疑的,而自然的倾向则并不十分可靠,“一些倾向对我来说也是自然的,我时常注意到,当需要在善和恶之间进行选择的时候,自然的倾向使我选择恶的时候并不比选择善的时候少,这就是在处理真假问题时,我不依靠它的原因”{13}。笛卡尔举例说,一个水肿病人会自然而然地有一种想喝水的倾向,但是,事实上,喝水对他来说是危险的。另一方面,自然的倾向在具有欺骗性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也能告诉我们一些真理。“首先,毋庸置疑,凡是自然告诉我的都包含一定的真理。因为,自然,一般来说,我指的不是别的,而是上帝本身,或者上帝在他的各种创造物里建立的秩序和安排。至于我自己的独特自然本性,我指的就是上帝所给我的一切东西的总和与性情。可是没有再比这个自然告诉我的更明显、更切实的了,那就是我有一个身体,当我感觉痛苦的时候,他就不舒服,当我感觉饥饿和口渴的时候,他就需要吃喝,等等。而我不应该怀疑这里面有一定的真理。”{14} 笛卡尔认为,由我们的这种自然本性告诉我们的实际上是一些真实的感觉和体验,这些感觉和体验一方面告诉我们,思维的自我是和身体紧密地统一在一起的,因为如果二者互不相干的话,那么身体的疼痛就不会伴随一种疼痛的体验;另一方面,这些自然的感觉和体验还告诉我们,这个身心的统一体周围还存在着许多别的物体,它们有些是有益的,有些又是有害的。总之,和纯粹思维的本性或“自然之光”的本性不同,人的这种自然倾向或本性并不关注纯粹精神性的东西;同样,和自然物体的性质也不同,人的这种自然倾向或本性并不是在理智和想象的共同作用下来认识自然物体,而是在感觉的作用下对外在物体及自身形成直接的、切实的体验和把握。
二、几个问题
1. 第三重“nature”概念的进一步定位
笛卡尔后来把三种简单物:思维、物体以及身体和心灵的统一体进一步作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提升。在《第一哲学沉思集》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中,笛卡尔把身体和心灵的结合和统一看成是一个“实体性”的统一,即他们的统一不是偶然而是完全必然的。精神和身体如果把它们联系到由它们组成的人来看,它们是不完全的实体,而只有作为身体和心灵的统一体的人才是一个完全的实体{15}。在1643年5月21日给伊丽莎白公主的信和1644年出版的《哲学原理》中,笛卡尔提出了三个原初概念的思想,认为在人的心灵中存在着三个最基本的、不可怀疑的天赋观念,它们是:对应于物体的广延,对应于人的灵魂的思维,以及灵魂与身体的紧密统一体(包括欲望、内在情绪和感觉)。至此,笛卡尔已经把身体和心灵的结合和统一上升到了最确定、最不可怀疑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高度。但是,问题也就相应地出现了:当笛卡尔把思维、物体和身心的统一体均看作是先天的或天赋的原初概念,看作是最简单、最确定的东西时,难道把感觉的确定性也等同于由理智的直观所达到的确定性的高度吗?通过上文我们知道,身心的统一是由人的自然感觉所体验到的,而且,在1643年6月28日给伊丽莎白的信中,笛卡尔明确地说道,“我注意到这三个原初概念之间是有极大的不同的,灵魂仅仅能通过我们的纯粹理智来认识;而物体,即广延、形象和运动也能由理智来认识,但最好是在想象的帮助下;最后,那些属于身体和灵魂的统一体的东西,单靠理智仅仅能对他形成一种模糊的认识,即使在想象的帮助下也一样,而通过感觉则能对他们形成非常明白的(claire)认识”{16}。然而,由感觉体验到的身心统一体如何是一种天赋的原初概念呢?进一步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身心统一的自然物及其本性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笛卡尔的感觉理论作一个简单的回顾。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的对第六组反驳的答辩中,笛卡尔曾经对自己的感觉理论有过较为集中的阐释,他把人的感觉区分为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感觉是外在对象直接在身体的感官内所引起的东西,这是一些物体的局部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体的大体形象、初步的位置等的印象;第二阶段的感觉则是由精神与身体器官的结合所产生的一些东西,比如颜色、声音、气味、疼痛、饥渴、冷热等体验;第三阶段的感觉是夹杂了一些判断(主要是依据习惯而未经理智领会所做出的判断)而形成的感觉,比如我们以纯粹的感觉而做出的判断,太阳就是看起来的那么大。笛卡尔认为前两个阶段的感觉基本上都是可靠的,是真实的,不容怀疑的,但是第三个阶段的感觉则是不可靠的,因为里面夹杂了非理智的判断 {17}。笔者认为,笛卡尔在这里之所以认为前两个阶段的感觉是可靠的,不大有错误的嫌疑,实际上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理由,即这些感觉都是清清楚楚呈现于我们思维中的,即可以说它们对我们的思维来说都是当下的、直接的、明见的。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某个东西,闻到了某种气味,听到了某种声音,这都是不容置疑的,都具有思维的明见性(évidence),都是清楚的(claire)。笔者认为,正是感觉的这种形式上的特性使得它具有了一种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什么是纯粹知性或“自然之光”的可靠性呢?在《哲学原理》中,笛卡尔把由“自然之光”构建的科学知识的特点归结为两点:一是清楚的(claire),二是分明的(distincte),“我们构建的不容置疑的科学判断不仅仅是清楚的,而且是分明的。所谓清楚的知识,就是那清晰地呈现给我们专注的心灵的东西,就好比是某些东西足够强烈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它们一样;所谓分明的知识,就是那明确地不同于别的事物的,我们只能那样看待它们的东西”{18}。也就是说,要形成知性的判断,需要既是清楚的,又是分明的。而分明的,则是感觉所不具备的特点。感觉虽然能清楚地知觉到我们面前的物体,但也只是模模糊糊地觉察到了某个具体的、特殊的事物或形象,感觉不可能直接领悟到物体性事物那一般的、绝对的简单性质――广延,感觉也不可能对这个个别事物的真实形象做出完全确定的判断,比如我们不可能仅仅通过感觉就判断出太阳的真实大小,而理智则可以明确地告诉我们太阳的真实体积概念。
因此,可以说,同样是原初概念,笛卡尔实际上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准,对于物体的广延性和纯粹的精神或思维这两个原初概念,我们是需要依据“自然之光”来领会的,它们不仅能清楚地呈现在我们的思维中,而且也能被我们分明地领会(因为它们从根本上是不同的),而对于身心的统一体这个原初概念,我们则是需要依据感觉来体验的,感觉清清楚楚地告诉我自己的灵魂是与我的身体是统一在一起的。前者在一定的意义上,应该是一种知性的存在论标准,后者则无疑是一种感性的存在论标准。进一步来说,笛卡尔在知性认识的角度上区分了思维和广延,但在感性存在的角度上坚持了作为身心统一体的人这个自然物及其外在自然物体的存在。因此,梅洛・庞蒂认为笛卡尔哲学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自然哲学就不足为奇了。
2. 笛卡尔机械自然观的含义
那么,我们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说笛卡尔具有一种机械自然观的含义呢?
前文我们讲过,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自然是指一事物运动、变化的内在本原,比如,一张床的自然本原就是它的质料和形式,是它们决定了这张床的命运。而且我们还说笛卡尔大体上沿用了亚里士多德赋予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即它就是指事物的基本性质,或者是具有某种性质的事物。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笛卡尔的自然哲学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究竟有什么不同,从而使得笛卡尔的自然哲学在哲学史和科学史上占据了自己的独特地位呢?答案很明显,二者之间的最大不同就是笛卡尔在自然物体思想方面所具有的独特的机械主义内涵。简单地来说,笛卡尔自然哲学的这种机械主义就是指笛卡尔赋予自然物体的那种完全不同于精神性自然事物的纯粹广延性及其特征。根据亚里士多德及其中世纪的后继者的思想,所有的自然事物(包括纯粹的自然物体)的最终本原都是作为纯粹形式的上帝(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作为第一推动者的理性神),所有的自然事物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或分有)了上帝(或理性神)的某种形式。然而,在笛卡尔这里,事情变得有所不同了。对笛卡尔来说,纯粹的自然物体和纯粹的思维这两种简单的自然事物之间产生了根本的对立,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前者的根本特性――广延性恰恰是后者并不具备的,虽然纯粹的精神事物可以领会自然物体的广延性,但是纯粹的自然物体是不能返回到纯粹的精神事物那里去的,即二者之间的通道变得不再是双向的了。如果,对于亚里士多德及其经院哲学的代表来说,正是由于自然事物对于上帝纯粹形式的体现(或分有)而使得自然事物具有趋向上帝的倾向的话,那么现在,由于笛卡尔在纯粹的精神性事物和纯粹的物体性事物之间树立的这种根本的对立,就使得从自然物体到上帝的“这条传统的道路在笛卡尔面前关闭了”{19}。现在自然物体身上的那种形式和本原被纯粹的广延性所取代了。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及其后继者的自然哲学中体现了一定的趋向上帝的目的论特征的话,现在,在笛卡尔这里,自然物体仅仅是一种纯粹的物体了。这就是笛卡尔自然哲学的机械论内涵。
令我们感兴趣的还有斯宾诺莎的自然哲学思想,笛卡尔赋予自然哲学的那种机械论思想在这位笛卡尔哲学的后继者那里却消失了。斯宾诺莎在他早期的《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和后来的代表作《伦理学》当中区分了两种自然概念:能动的自然和被动的自然。所谓能动的自然是指“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或者表示实体的永恒无限的本质的属性,换言之就是指作为自由因的上帝而言”;所谓被动的自然是指“出于上帝或上帝的任何属性的必然性的一切事物,换言之,就是指上帝的全部样式,就样式被看作在上帝之内,没有上帝就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的东西而言”{20}。根据斯宾诺莎的定义,一切自然事物作为被动的自然都是能动的自然(上帝)的样式和分殊,其中,自然物体也不例外,所有的自然物体都是上帝的具体体现,或者说上帝作为能动的自然和被动的自然是一体的,自然物体和上帝之间并没有根本的隔阂和鸿沟,自然物体不是自身具有一种独立的广延性,而只是上帝的广延属性的一种体现。
毫无疑问,斯宾诺莎的这种自然哲学思想是与他的一元论思想相关的。并不像笛卡尔区分了三种自然概念的含义,斯宾诺莎实际上仅仅坚持一种自然理论,思维和广延并不是两个实体,而仅仅是我们对上帝这个唯一的实体的不同的理解方式,是上帝的不同的显现方面,广延和思维最终是一个东西,或者说,自然物体也就是一种知性广延及其体现,自然物体并不具有自身的独立性,笛卡尔所具有的那种感性论的自然哲学思想以及机械论意义上的自然内涵在斯宾诺莎这里消失了,对他来说,自然“永远和到处都是同一的”。
三、结语
我们来简单地总结一下笛卡尔的自然概念。
1. 就自然(“nature”)这个概念来说,在笛卡尔那里,主要是指事物的本性或本质以及拥有一种本性或本质的事物,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区分了三重自然内涵或三种自然事物:精神性思维、广延性物体和人。精神性思维具有一种“自然之光”,这种纯粹的知性之光具有天赋的观念(比如纯粹知性的广延概念),可以帮助我们对事物形成必然性的领会和判断,从而建构一定的科学知识和真理。
2. 关于外在的自然界中的自然物,笛卡尔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存在论标准,一种是知性的存在论标准,即在想象的帮助下,理智领会到的特殊的、具体的广延性事物,这种特殊的广延不同于纯粹知性的广延;另一种是感性的存在论标准,即在人的自然倾向中由感觉体验到的外在的事物。
3. 知性的存在论标准领会下的自然物体,就是笛卡尔独特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所讨论的东西,这种存在论标准下的自然物体就是一种和纯粹精神性思维完全不同的独立本体。
注释:
① Merleau-Ponty, La nature, notes, cours du Collèg de France, établi et annoté par Dominique Séglard, Paris: Seuil, 1995, pp.25-39.
② Ivan Gobry, Le vocabulaire grec de la phiolosophie, Paris: ellipses. 2002, p.103.
③ 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0页。
④⑥⑩{11}{12}{13}{14}{15}{16}{18} Descartes, Oeuvres et letters, texts présent par André Bridoux, Paris: Gallimard, 1999, p.126, p.148, p.663, p.616, pp.1313-1314, p.288, p.326, p.446, p.1158, p.591.
⑤⑦ Descartes, Regles utiles et claires pour la direction de l‘ esprit en la recherche de la vérité, tradu par Jean-Luc Marion, Paris: Martinus Nijhoff, 1977, p.46, p.2.
⑧⑨ Descartes, Oeuvres philosophiques, éd. F. Alquié, v1, Paris: Classique Garnier, 1997, p.350, pp.351-362.
{17} 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21-422页。
{19} E. Gilson, Etudes sur le role de la pennsée médiévale dans la formation du systéme cartésien, Paris: Vrin, 1967, p.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