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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合同范本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10 15:08:0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程结算审计合同范本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范本

第1篇

作为昌平供电公司工程建设处,每年我们都要投资建设若干个变电站工程,而作为工程建设处的一名技经管理专工,在工程竣工投产之后还要面临着工程审计工作。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以发现问题为己任;而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以不出问题为首要出发点。自己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在同审计人员的博弈当中,也发现在不少在平时的工程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从技经管理的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加强技经管理来避免审计风险。昌平供电公司基建工程技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委托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参与概算审核、签订相关合同、开展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竣工档案归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配合财务人员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等。

1工程可研及概预算管理环节

此环节审计工作的重点是:是否有可研及概算批复文件,即工程竣工、结算及决算完毕后,最终版可研、初设审定概算书及相应批复应该齐全,否则费用的支出没有依据。由于以前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曾经出现结算过后有审定概算书,却没有批复的情况,甚至出现批复和审定概算书不一致的情况,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在概预算管理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我们今后高度重视。

2工程招投标管理环节

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应当依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北京市电力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实际操作过程中需将招标申请报北京市电力公司物资部审批通过后,将招标资料报送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由其作为公司编写招标文件,开展招投标工作。有几个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需注意:

2.1招标手续不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根据以上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以不招标,但必须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不招标批复,比如:对于勘察设计不许招标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需在《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该项目不进行招标”,对于监理工程不需招标的,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监管处盖章认可“监理免招标”,未进行招投标工作,直接发包。以上手续必须齐全,此单项工程的招投标手续才算完整。

2.2要严格审核招标文件

要对招投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现在公司招投标实行的是工程量清单格式,且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往往都是用初设图纸进行招标,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采购物资表(甲供材表)等内容进行审核,特别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中每项施工内容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与甲供材表中的单位不一致时,要换算清楚,例如:组和个的情况;另外,在招标时要将土建工程和变电安装工程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哪些是土建的工作,哪些是变电安装的工作要搞清楚,避免将变电安装的工作纳入土建的招标范围内或者将土建的工作纳入变电安装的招标范围,这就需要技经人员同工程管理人员仔细核对清楚。

2.3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

由于个别区域存在电力需求迅猛的,好多工程不等办理完前期手续就要马上开工,导致存在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的情况出现,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审计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几乎每次审计都会遇到。我认为需要加强前期规划工作的深度,提前根据地区电网现状及发展趋势开展前期工作,准确的预计哪些地区成为用电负荷增长地区,需要增加变电站,这就要求电网规划人员的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合同管理环节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执行《北京市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文本应优先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格式,并由各部门的合同承办人通过经济法律管理系统审查会签后签订合同。在经法系统中,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小型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委托招标、前期补偿等合同,需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审查流程,即将经本单位合同管理员及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后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依次送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法律法律事务处审查,最后上报北京市电力公司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审批。对于单项合同在500万元以下的,采用基层单位自审流程,即本部门处长、昌平供电公司主管基建副经理、经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员三级审批。上面是现行公司签订合同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1)需加强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合同对方资质等级不够、资质过期、营业执照未年检等情况。合同承办人应当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并在签订合同时上传到经济法律系统中,以便合同会签人员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2)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及资料、后补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先签合同、先开工”等情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方可开工的规定,时间上首先不能有错。

(3)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由于现在采用的是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需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合同内容。由于曾出现过合同对方私自乱改合同条款的情况,技经专工需对双方填写完毕的合同范本进行仔细审查,避免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

4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环节

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是国际上大型工程通行的造价控制方式,即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阶段化造价管理的一种造价控制方法,将工程造价管理关口前移至实施阶段,将造价管理中的结算事后把关改变成事前、事中控制,以保证造价管理的及时性、真实性、控制性,为合理、及时地完成工程结算创造条件,达到了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根据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关于基建工程全面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和印发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示范文本的通知》(京电基[2010]93号文),凡新开工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纳入基建管理的随路建设沟道等基建工程均开始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阶段结算。根据以往审计工作经验,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中有以下问题需特备注意:

(1)变更签认手续要齐全。施工过程中采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保证及时性及准确性,即当时发生的情况当期必须计量确认,否则不能纳入最终结算。这就要求不管发生了设计变更还是变更设计,都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相关单据表格,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同时要附上变更简图、变更预算,缺一不可。我单位实行的变更签认额度:5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专责人签认,5万元至10万元由工程建设处处长签认,10万元至50万元由公司主管副经理签认,50万元以上需报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审核签认。

(2)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用的支出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现场主要的安全文明设施(安全围栏“、四口”防护杆、安全网、安全标识牌等)、现场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淋水降尘、现场土方覆盖、现场道路清扫、施工现场的区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人员佩戴的安全帽、毛经、工作服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等)。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设立费用支出情况备查,工程结算资料中要提供专款专用、实际支付的依据”。要保证此项费用的支出合理,不超概算列支金额,且工程管理人员要配合技经人员做好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的审核,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5工程结算管理环节

根据规定,基建工程结算为全口径结算,即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甲供主材)购置费、其他费用等项目的结算,且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需在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需注意几个审计经常发现的问题:

第2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一带一路”政策的逐步展开,国家对交通建设的投资逐步加大,港口工程作为交通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港口及港口群的建设也趋于复杂,尤其在水下地质情况不明确、现场施工条件无法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现场管理难度很大,如何有效管理现场,如何实现项目既定的利润目标是很多施工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因此,需要施工单位不断强化合同意识,严格合同管理,从合同上有效地将风险转移和控制,才能达到对项目的各项既定目标。下面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就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合同管理概述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业主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港口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施工单位从投标策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投标阶段的合同策划管理、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履行管理、结算管理及合同后评价管理等。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和造价等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如何做好各阶段的合同管理对于项目顺利实施至关重要,一定要通过树立良好的合同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从而达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

3.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3.1投标策划阶段

(1)缺乏合同意识,不重视合同范本文件本阶段,由于配备的投标团队更多的关注技术及报价部分,很少与合同条款结合起来,导致报价文件与合同的工作范围不完全对应,最终在合同执行中出现纠纷。比如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并未对保险描述,而合同文件却要求承包人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投标人在报价时未对保险报价,导致合同执行中产生损失;又比如合同条款中将发包人把提供资料的错误风险转嫁给承包人,而投标人又在考虑风险费时未考虑到该风险,在后期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水下地质条件和业主提供的地质报告不同,导致施工方案变化产生巨大的投入。(2)未对合同范本条款进行研读在实际项目中,由于中标后与签订合同之间的时间往往非常紧张,中标后既要组建项目部,准备进场事宜;又要编制各种施工方案等文件。因此花费在合同条款研读上的时间相对较少,导致很多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合同谈判也类似于走过场,难以提出实质性问题,从而为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3.2合同谈判阶段

(1)项目部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项目信息缺乏延续性目前很多施工单位未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项目一旦中标,合同谈判及履行的责任完成转移,变为由项目部来主导,合同谈判的责任就落在项目部商务经理身上。另一方面,很多现场项目部商务经理并未参与投标策划,施工单位也未建立完整的合同交底制度,未及时将投标策划的想法及时转告项目部商务经理,导致合同背景信息掌握不全,难以正确表达施工方的观点。上述问题将导致商务经理仅从自身专业角度开展谈判,难以全盘考虑。(2)合同意识不强烈市场竞争激烈,能中标已很不容易,导致合同谈判时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施工单位在谈判时节节败退。一方面,施工单位自身认可了谈判的不平等性,首先败在了气势上;另一方面,施工单位也没有很好的制定谈判策略,对于自身关注的问题,很难拿出可以平衡或折中的方案。

3.3合同履行阶段

(1)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维系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唯一文件,在合同履行中,由于缺乏合同交底及跟踪制度,致使项目部各部门未对合同中针对自身的条款知晓,使项目管理缺乏针对性,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2)未及时进行经济签证,工期和费用索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对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很难进行及时的经济签证,一方面,发包人不愿意承担经济风险,能不签就不签;另一方面,发包人也在施工过程中很难对经济签证的合理性做出判断。而对于出现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发包人更是避而远之。常见问题有工期延误计算不正确,工期延误及索赔的时间点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等。

3.4合同结算阶段

主要问题有:①结算文件不能及时准备齐全,如交工证书未拿到,签证及会签材料未走完流程等;②结算文件的合规性不符合要求,如很多签证及工期延误材料都是结算阶段进行的补充,从而导致项目审计时不被接受。

3.5合同后评价阶段

对于上述各阶段的问题,没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施工单位也未对合同管理的经验进行有效的宣讲,导致每个新项目都会重复上述问题,很难形成反馈及改进机制,不能指导后续项目。

4.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投标策划阶段

要充分重视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的研究,一方面,将合同范本的工作范围与招标文件的工作范围详细比较,确认完全一致,同时将合同条款中隐含的承包人责任和风险发掘出来,然后根据确定的范围和隐含的责任制定报价策划及风险管理策划;另一方面,组织商务人员对合同范本进行充分解读,尽早提炼出问题,为合同谈判阶段做好准备,制定谈判策略。

4.2合同谈判阶段

首先应建立合同谈判的集体意识,谈判不仅是项目部的事情,更是关系到两家公司,因此,应对合同谈判充分重视。中标后,组建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财务、法律、安全等部门的人员建立合同谈判小组,对合同条款的问题与发包人商谈;其次,建立谈判的平等意识。虽然谈判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不平等,但在谈判本身上,承包人应以公平和平等的姿态,对明显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敢于表达观点,尽力争取;再次,谈判小组应建立谈判策略。将合同条款的问题进行划分,分必须争取的、可折中的、可放弃的三类,利用可放弃的条款来平衡尽力争取的条款。

4.3合同履行阶段

建立交底和交流制度,定期给各部门合同交底,同时就合同中不明确的条款开会交流,确保合同履行在合同框架范围内。比如施工部应知晓合同中对隐蔽验收的程序规定,进度和质量的约定及违约责任等,安全部应知晓合同中安全考核及安全管理的条款等。本阶段应主要关注范围管理和风险管理。项目部各部门要注意合同边界,对超出或可能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应及时通知商务人员进行判断,确定属于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应及时进行变更或经济签证,签证应将事实和费用分开,在费用不能及时确定的情况下,先确定事实,为后续费用签证打下基础。对于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将通知书发出去,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并及时沟通。同时,项目部商务部要对合同执行中的风险及时进行识别和建立防控措施,在施工前期,合理通过保险、分包等形式适当转移风险,在施工中期,通过建立合理的监控和预警机制来控制风险。

4.4合同结算阶段

及时收集结算所需的支撑文件,包括合同文件、招投标资料、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延期证明及索赔文件等,并尽快评估文件的时效性,确保支撑文件符合合同文件的程序要求,为结算谈判和审计审核做好准备。同时,对超出合同范围内的费用,应准备答辩材料,包括合同中涉及变更的条款,合同对工作范围的约定及合同对超出工作范围签证的程序规定等。

4.5合同后评价阶段

本阶段是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进行的全面总结,是对后续项目施工的提醒。项目部商务人员要及时编制《项目合同管理及执行报告》,报告应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合同管理团队的组建及责任划分、合同范围及风险管理、合同变更及签证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成败经验进行总结,并向公司汇报。

5.结语

港口工程由于其潜在的地质及施工风险,对合同管理未引起重视导致项目失败的案例很多,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作为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项目投标阶段与实施阶段的合同交底及合同检查制度,同时,积极通过合同条款为项目争取更大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要加强与项目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及时总结,为后续项目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高伟 田辉 曹平 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合同文本苛刻条款问题建议

火电施工因其项目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而决定了其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防止企业利益受损是每个电建承包方都应十分重视的问题。但随着国内火电市场的不断萎缩,节能减排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对新增火电项目的审批和控制将更加严格。由于发包方基本都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原则,致使电建承包方之间的竞争加剧,绝对的、无序的、原始的最低价中标结果的现象越演越烈,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往往也被迫承诺放弃预付款、赶工费等应得利益。造成承包方严重困境一方面是电建市场恶性竞争过度导致中标价过低,但苛刻的合同条件更限制了竣工结算中合理费用的调整和正常的索赔,造成了火电施工企业普遍效益大步滑坡甚至巨额亏损。

应该说目前适合火电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的有99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改委等九部委施行的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2008清单计价规范》等。目前电建市场的发包方主要为五大发电、华润、国华、国网能源、神华等大集团公司(实际多为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应的火电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本基本都是上述集团公司自己制定的“合同文本”,大多不采用国家层面的“合同范本”,即使采用也处处修改,取消了对己不利的条款,或在专用条款中加入了许多对承包方苛刻的条款。发包方在合同方面更多采用了集团化优势,一个项目的招投标得失会在下一个项目中得到所谓的“修正”,几乎把所有风险全都转移到承包方身上,而对自己几乎都是“开脱性条款”。显失公平的“苛刻条款”及其建议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有关材料价差调整的条款

火电施工合同绝大部分是单价(或总价)不可调的闭口合同,有的甚至很明确地约定“不因原材料价格的任何上涨情况而调整”,因此一个项目材料价差的损失风险少则几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对一个施工企业整体来说,这个损失可能达到几亿甚至更大。在竞争激烈的火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企业为避免报价过高而失去中标机会,材料价格往往只根据现行信息价格组价,施工期间如果遇到主要材料大幅度上涨,承包方将根本无力也无法承受。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所谓的“情势变更“,从“人情”上 对解决材料价差补偿问题增加了砝码,但仍不解决实际问题。

建议:参照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执行,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合理分担市场风险,本着“真情合作、相互理解、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来处理材料涨价问题,施工企业承担材料涨价风险的部分应不超过5%。

竣工结算有关审计的条款

合同(包括招标文件)一般约定:承发包双方结算存在争议的部分,以发包方聘请的工程造价事务所的最终审计意见为准办理结算。实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大多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处理,发包方为了进一步控制工程造价,大多不合理的压制施工企业的竣工结算额度,就大多与被委托的审计单位签订按照“审计额付费”的协议,甚至同一工程委托多家审计单位多次进行审计,结算时间过长(一般都在项目投产后2年以上)。有的被委托的审计单位对行业也不甚了解,在专业问题上存在蛮不讲理。

建议:结算存在的争议,应以行业权威部门(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电力规划院等)的答复解释为准,行业权威部门也应多主动出面给予指导、协调、解决。

有关量差风险的条款

应该说,实际施工图工程量与初设的招标工程量的差异是发包方承担的风险。火电施工项目通常是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招标,有些甚至初设未完成就开始招标。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地质勘查工作不详细,导致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实际工程量普遍不足甚至出现重大缺口。而根据合同(包括招标文件),这部分量差属承包方要承担的风险,往往不给予结算或不能足额结算。

建议:由行业协会承担合同范本编制的组织工作,修订适合火电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严格执行清单强制性条文即工程量的准确性和风险应由发包方负责和承担。

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

目前合同中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预留金等)支付条件都很差甚至要求承包方垫资施工。主要为:预付款比例过低甚至没有;进度款结算不及时,有的合同规定进度款双月才结算一次;各种预留金过多比例过大,造成实际支付的比例很低。施工承包方处弱势地位,大多不敢贸然提出诉讼。农民工工资的疯涨和支付时限的要求,进一步造成承包方经营举步维艰。

建议:预付款比例不应小于10%,进度款的审核及支付要及时,要求在承包方提交后的14天内完成审核及支付。预留的款项最高合计不应超过6%,过程中总的支付比例不应低于90%。合同外项目、签证项目、变更项目等结算款项支付应随月度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期限应遵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有关施工工期的条款

现在的项目,工期要么过短,要么过长(因各种原因中间停工或缓建等),与国家工期定额相差很远。依据合同风险约定,承包方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赶工费用或窝工、停工等费用,且合同约定的误期赔偿金额过高。

建议:工期应以国家(行业)的标准定额工期为依据,工期提前必须有合理限度。发包方不得回避影响工期的责任,如甲供物资、图纸的供应。如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延误,工期应顺延。如发包方要求承包方赶工的,发包方必须及时支付赶工费用。

有关设计变更条款

变更应是承包方结算的重要一部分,但目前火电发包方为了规避承包方的合理索赔,普遍把变更的索赔门槛设置得很高,大多项目合同(包括招标文件)约定,每单项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费增减总和在30万元以内不予调整。

建议:变更应属于施工图的一部分,应纳入施工图结算,不应单独设置额度结算。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应明确设计标准和费用范围,当发生变更时,应按照清单相同或相近子目的报价按实结算。

合同是施工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施工企业接受如此显失公平的“苛刻条款”也是出于无奈。针对招标文件的严重苛刻和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签订一份相对合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得尤为重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以一种“实事求是、合作长远”的精神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最低价中标和苛刻的合同条件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已是不争的事实,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也有很大的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也有利于市场的有序竞争。

第4篇

【关键词】机械;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归档

世界首座“悬索+塔楼”景观桥扬州万福大桥位于市区新万福路上,是扬州市区首座双层大桥,桥宽22米,上层行车为机动车道,下层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实现人车分离。建造过程中,本项目租赁了汽车吊、塔吊、浮吊、半挂车等众多起重设备和运输设备。机械管理部门经深思熟虑,决定以机械租赁合同管理为抓手,超前、规范、严谨的开展各项工作。

1合同签订环节

1.1熟悉资料,仔细调研

首先进场后应第一时间熟悉施组、施工调查报告、营销交底、项目管理策划书等重要资料,对整个项目过程需求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做到有的放矢。其次多方调查资源,确定设备来源,或内租或外租或自购或分包队伍自带。最后编制《项目总体性机械需求计划及成本预算表》。

1.2合作伙伴,优先考虑

经过众多项目的筛选,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建立了《合格租赁供应商名单》。首先应与名单中的合适单位取得联系,优先使用,其好处有三:(1)大大减少了寻找租赁资源的时间,提高了效率;(2)长期合作伙伴,有过合作经历,对项目各项工作的适应性强;(3)可降低使用成本,减少资金支付比例。例如万福桥租赁了浙江永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振动锤,在项目需要时随时进场,无需提前支付押金;租赁了阳新县荣兴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平板驳,价格即合理又能保证24小时作业;租赁了之前合作过的25T汽车吊,月租单价为2.6万(2个司机)。建议在公司层面,按地理区域划分,壮大合作伙伴队伍,及时更新《合格租赁供应商名单》。

1.3集中租赁,效益凸显

万福桥前期栈桥、水中墩施工共使用2台50T履带吊、2台80T履带吊,是首个在公司试行机械设备集中租赁的项目,通过公司集中招标确定供应商和租赁单价、项目签订合同和日常管理的集中租赁模式,使50T履带吊月租单价控制在3.8万(市场价4.5万)、80T履带吊月租单价控制在6万(市场价6.5万)的价格水平,以预计使用5个月计算,节省租费12万,还不包括操作司机集中管理、资金支付、管理协调方面的收益。

1.4外拓资源,降低成本

万福桥受廖家沟内河桥梁净空的限制,全回转浮吊无法进入施工水域。经项目部和公司机械管理部积极沟通,经多方寻找资源和租赁比选,租赁了一台50T浮吊和80T浮吊,前者月租单价7.4万(包括振动锤、发电机组),后者月租单价12万,均为局指导价的一半,大大降低了机械租赁成本。

1.5合同范本,积极采用

公司范本合同,内容全面,双方权利义务清晰,违约条款明确,因此我项目所有租赁合同均采用了公司范本合同,有效的规避了合同风险。

1.6公司授权,规范齐全

根据公司规定,本项目需两级评审的合同均按要求进行了项目部评审和公司评审,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单项授权后签订合同。通过层层合同把关,努力做到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2合同履行环节

2.1重视租赁单价

严格控制机械租赁单价,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从源头上做到低于局指导价和市场价格。

2.2重视租赁期限

因有些设备租赁期限较长,甚至超过1年或2年。在期限未知的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应单价的租赁期限。如万福桥80T浮吊合同中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内,租赁单价:壹拾贰万元/月(¥:120000元/月);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租赁单价壹拾壹万元/月(¥:110000元/月)。”

2.3重视司机数量

根据以往经验,较多设备均要配备2名操作司机,满足24小时作业的要求。在工程前期,确实也需要2名司机上岗,但在项目中后期随着项目工作强度降低、工作时间减少,配备1名司机也可满足施工要求,但仍按2个司机的费用支付租费。因此,万福桥租赁的13m货车在合同中就明确了1个司机和2个司机两种租赁单价。

2.4重视资金支付比例

根据本项目施工合同“季度结算、过程支付比例为55%”的资金支付情况,首个向出租方提出了“结算后次月90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的相应条款,经过耐心沟通,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共赢”原则,出租方均同意了此条款,这样大大降低了项目的资金压力,从合同上保持了机械租赁队伍的稳定。

2.5重视发票

以往租赁合同中仅明确了含税价多少或者规定出租方提供等额发票。至于提供什么种类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是租赁发票还是运输发票,很模糊。因发票的种类和税点不同,就会出现出租方随意开具发票,或者和当初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名称不一致,或者发票种类错误,对以后的付款、审计带来系列问题。因此,在合同谈判中,应和财务部门积极沟通,在合同中明确发票种类。

2.6重视安全环保

万福桥靠近水源保护区,避免油污污染一直是业主担心的问题。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了船舶出租方需配备垃圾筒、吸油毡、木屑、棉纱及相应的违约条款等。

2.7重视燃油管理

万福桥对通用机械设备(如履带吊)合同范本作了补充条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燃油使用规定,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盗卖甲方燃油或其它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2倍月租金的违约金,且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

2.8重视日常管理

万福桥对通用机械设备(如履带吊)合同范本作了补充条款:“乙方操作司机应认真、及时填写《机械运转手册》和日常工作签单,甲方机管人员在每月检查中如发现上述记录不规范或不及时,可在每月结算中扣除500元。”和“因甲方工期紧张,乙方除必要的休息时间和维修时间外,应满足24小时工作制。”

3合同归档环节

3.1合同存档应规范有序

无论是两级评审的合同还是项目部单独评审的合同,均应有合同编号。编号应不断号、不重号,按合同编号有序排放,并建立合同台账。

3.2合同原件需妥善保存

合同原件必须在机电部留存一份,对合同原件均应扫描成电子版存档。

第5篇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main metho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audit, and according to the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in auditing method of project cost continuous improvement measures are discussed.

Keywords: engineering cost audit experience; improv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

引言: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来,工程造价审计在我省重视程度不断得到加大,运用日益广泛,在现实中也取得不少成绩。就我省形势而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内需,各大工程建设项目纷纷上马,这正是工程造价审计充分发挥作用的时机,此时研究工程造价审计现实意义更为强烈。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

1、工程项目准备阶段

在这一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是:充分了解分项工程内容、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税费的情况。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分项工程单价报告,为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

2、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应认真编制和分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控制工程各阶段造价的主要依据,应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和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

2.1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成功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进而使工程造价失控,违背招投标的初衷,失去招投标的意义。例如有关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比较含糊,在施工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就会引起竣工结算时的分歧和争议,甚至成为投标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分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分项报价均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技术方案的缺点。

2.2注重评标阶段报价合理性审查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能只看总造价而不看每项单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为此应注重以下要点:

一要抓住主要项目。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

二要比较工作内容。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应该是不同的。

三要增加报价澄清程序。由于不同的施工工艺、不同的建筑材料会引起造价不同,为保证评标合理、公正,以最终实现合理低价中标,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并参照国际惯例增加清单报价澄清程序,给投标人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要注意方案与报价的有机联系。

3、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在这一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是: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时或合同签订的综合单价一一对应,审核竣工结算汇总金额。如果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竣工资料重新准确计算工程量。如果设计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在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项目单价,须重点核实增加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编制,编制是否合理等。在这一阶段中可能会遇到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索赔,这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里是很正常的现象。作为造价控制,可以实施反索赔,这也是我们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需要努力加强的。

二、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严格区分业主和承包单位的权力义务及合同风险

1.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程造价。

承包单位为了中标,往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出各种承诺。然而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为了其方便管理,忽视上述承诺,在未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行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以奖金的形式增加工程造价。如某工程承包单位在在投标文件中对具体完工时间、质量要求、优良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均作出了详细承诺,而在施工时,业主又就上述承包单位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签订各种形式的目标、质量、安全文明管理补充协议,约定发放各种形式奖金,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增加工程造价。

2.不严格履行合同专用条款,按通用条款进行结算,增加工程造价。

国家针对不同行业工程项目,了合同范本,制订了合同通用条款。而部分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通过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对合同范本中的通用条款进行了修改,而项目结算时却未依据专用条款、仍沿用通用条款的约定进行结算。如某行业通用条款规定,工程主要材料依据国家公布的物价指数及不同分部分项工程权重按照指数法结算价差,而该项目专用条款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改,约定除属政策性价格调整的材料外,其他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以调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由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但该项目在结算时,却对所有主要材料均进行了价格调差,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工程造价。

3.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将应由承包单位承担风险转嫁给业主承担。

通常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对各个工程清单子项的施工流程、措施、工艺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依据等均有明确的约定,并明确约定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以各种理由,提出各种变更和索赔,规避其合同义务,增加工程造价。如某工程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大体积混凝土必须采取的各种降温措施,商务条款也明确规定这些措施引起的各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然而承包单位以其投标报价未考虑混凝土冷却费用,而要求变更增加通水冷却设施及费用,不合理增加工程造价。

第6篇

园林的设计关系到之后园林的美观程度,那么关于这件事的合同也必须详细的签订。那么园林设计合同怎么写呢?一般要注意什么问题?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设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园林设计合同范本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_______年_______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_______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_______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1)_______年_______月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_______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_______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_______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_______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_______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_______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_______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_______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

(2)_______年_______月份中期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完毕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余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_______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园林设计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绿化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及交图时间期限:___________

二、工程设计费

______________元/平米

三、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分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费用

4.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

4.2此项工程设计完工后,如由乙方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合同。设计费则由乙方承担,已付设计费作为工程进度款从工作总价中扣回。

五、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三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

5.2设计人提交费总额的_______%,计_______;之后,发包人经图纸会审后,在施工期间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计_______,施工完成后,发包人结清余款_______%,计_______不留尾款。

六、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法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_______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___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计,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分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3、6.1.4、6.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

6.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

6.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_______。

6.2.5设计人支付设计文件后,根据发包人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

6.2.6在合同约定期限,乙方(设计人)未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设计及交付义务的,经甲方(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催告,乙方仍不能履行并完成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6.2.7出现6.2.6条款情形的,本合同第6.1.3条款对甲方不具约束力。

七、保密

双方都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鉴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9.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商或供货商。

9.3发包人委托设计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及生效,一式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份。

9.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设计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工作内容

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环境景观设计(内容为整体规划及景观设计,不包括展览馆建筑设计及配套智能化设计);

三、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设计周期

1、整体规划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用地红线范围及1:200测量图纸;

b.展览馆建筑平面及效果图;

c.组织乙方现场踏勘;

d.向乙方提供正式工作任务书(包括具体工作任务和甲方要求)。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a.提供景观总体规划图;

b.局部效果图及意向图;

c.方案设计汇报PPT;包括:

①选址;

②规划理念;

③总体规划平面图;

④功能分区图;

⑤展示内容介绍(室外景观部分和展览馆平面布置,其中展览馆相关图纸由甲方提供)

⑥智能化意向(包括太阳能、污水处理系统、新风系统、地暖系统、声控系统、感应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其他生态环保、人性化系统各一张)

d.设计师负责向甲方解说一次。

(3)设计周期:_________个工作日(从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起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方案阶段设计之内容,并给乙方正式工作任务书;

b.建议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

c.提供建筑相关图纸及室外管线布置图。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a.总平面分布图(1:100);

b.放线定位图(1:100);

c.各细部标高图(1:100);

d.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1:100);

e.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1:100);

f.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g.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h.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i.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

j.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数量);

k.各区域铺地、台阶、建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1:20);

l.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施施工详图(1:20);

m.水景给排水施工详图(1:20);

n.花架、亭子的建筑、结构施工图(1:20);

o.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以及样灯和有关资料;

p.施工图预算;

以上所列图纸(2号图)向甲方提供捌套施工蓝图和光盘壹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设计周期:_________个工作日(从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起算)

四、设计费用计算及支付

1、设计费用计算: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其中绿化用地_________㎡,按实际绿化用地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设计费,本合同共计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预付款¥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2)第二次付款:乙方提供整体规划阶段PPT并汇报一次,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五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3)第三次付款:乙方施工图设计阶段任务完成,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4)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重大设计修改,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该修改部分的设计成本。

(5)所有费用均由现金支付,如需由乙方开具发票,所需税费由甲方额外支付。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无权请求返回所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所付设计费。

2、乙方设计文件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设计标准及要求,甲方处乙方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时确认乙方设计图说,乙方按拖延的时间顺延设计工期。

4、乙方设计图说满足设计标准及要求时,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六、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图说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重复利用乙方设计图说。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结清设计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第7篇

内部审计是通过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效能进行审计检查,发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被审计单位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现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切身体会,谈谈施工单位内部审计中的合同管理审计的几点认识:

一、当前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当前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合同签约对象资质审查不严、考察不力。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合同签约对象,即施工分包单位有一定的资质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个别工程合同缺少施工方的资质证明,或有的资质证明已过期、或多人挂靠一家单位的现象,严重危害到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个别项目对外协队伍资质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的审查流于形式,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不合规的外协队伍进场;或挂靠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年检、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甲方主体与公章不一致等现象。

2、有的单位部分合同未按照合同范本,个别施工协议、补充合同未走正规流程进行合同评审,调整单价时未认真进行单价测算和分析。

3、部分劳务单价定价机制不规范、不合理,单价测算错误或缺少测算依据,或者单价调整依据不充分,个别劳务合同单价未执行即调整,且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4、未足额收取或不约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5、合同交底不清,部分业务人员职责不明。项目部对分包队伍出现结算错误、应扣未扣等造成损失的现象,除主观人为管理责任因素后,客观上部分项目部由于合同交底不清,或根本就没有进行过合同交底,一些管理人员如副经理、主管收方的领工员对于分包合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根本不知晓,执行起来难免出现问题。

6、违约责任未分清,合同条款执行不严

尽管合同一般都订有违约条款,但实际执行中即使发生违约现象,个别单位也没按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存在部分合同条款失效的现象。

7、合同外计时工、临时机械费控制不严格。专业分包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点工,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点工,要有详细的用工地点、时间、人数、工时、施工内容、工作数量等作为计价的依据。但有的项目收方计价资料未附依据,且点工发生数量较大,不符合相关规定。

8、执行物资采购合同不严谨。如某项目部与某某水泥有限公司结算散装水泥款,对散装水泥单价定价时,未严格执行中标约定的条款第10.2条,“以投标月单价为基准点,到货当月价格为结算点,按二者工程造价信息水泥单价差额正负20元/t外,纳入到合同结算出厂单价”,结算时主要是选取投标基准月不准及结算月小票不是送货当月。

9、补充合同调整合同单价与原合同条款不符。二次经营对业主变更尚未形成成果,却已给外协队伍收方计价,无计价依据,与合同条款不相符。合同对于应由我方提供的材料范围约定不清,执行困难。

10、合同文件等内业资料管理不善。部分单位缺乏一套完善的合同文件管理规定,没有做到合同资料的统一规范管理,因此造成合同文件管理较分散,且合同清单和部分合同资料不齐全的现象,同时,合同管理台帐、合同清单的编制也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利于对各项合同的持续监督和控制。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剖析

一是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是部分管理人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甚至以“惯例”为借口,忽视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认为反正没“出事”,问题也不大,内部控制的意识较为薄弱。

二是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修订也不及时。公司目前尚未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结果验收制度、合同资料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合同履约过程、合同资料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力度不够。

三是合同管理的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尽管有些单位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制定较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其束之高阁,对于既有的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四是对合同管理情况的考核力度不够。目前,公司每年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年度安全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考核,建立了一套安全和经济指标考核体系,但其中对合同管理工作缺少相应明确的考核要求。

二、合同审计采取的主要方法

经济合同管理是实现项目成本、工期、安全、质量等目标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灵魂,因此以审计合同管理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合同主体的资格鉴别、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环节的审计监督,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范工程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

1、审查施工合同条款

首先要审查合同,弄清合同条款内容和各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该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内容有无违背公司政策和其他规定,合同各条款之间有无自相矛盾内容,合同条款有无明显不平等内容,合同内容有无明显漏洞或缺口。

2、审查补充合同、协议、纪要等资料

实际施工中,项目经常签订有补充合同或协议,这些补充的书面资料与原合同共同构成该工程的全部合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审计中要重点对这部分资料进行细致的阅读审查,看其内容是否有、超越、违背原合同条款内容的,有无人为的或因不了解建筑工程规定签订了留有活口的并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合约。

3、审查变更资料

审查变更要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进行。在审计过程中,对合法变更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及施工日志、隐蔽和现场记录,审查其真实性。

第8篇

(一)审计介入点不同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z2007{29号)(以下简称教育部29号文)指出,对“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施全过程审计;也可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内部情况,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部分阶段或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实际上,各高校基本从自己学校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不同的介入点开始审计。有的从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介入,有的从施工单位招标开始介入,有的从工程施工开始介入,不一而足。而从投资估算开始介入,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审计的高校极少。

(二)审计范围不同

全过程审计的内容主要有11个方面:(1)工程审批程序审计;(2)设计审计,包括初步设计审计、施工图设计审计和设计变更审计;(3)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4)工程招标投标审计,包括招标文件和招标程序审计;(5)工程合同审计,包括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和合同执行审计;(6)拆迁审计;(7)内部控制制度审计;(8)工程物资采购审计;(9)隐蔽工程审计;(10)额外工程审计;(11)工程进度审计,即定期对工程量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由于审计介入点不同和具体审计方案不同,各高校的全过程审计基本都未完全涵盖以上内容。

(三)审计深度不同

所谓审计深度,是指对审计事项的审计细致程度。比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有的高校是全过程审计方和建设主管方委托的清单编制单位背靠背编制清单,然后将两份清单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有的高校没有安排全过程审计方编制工程量清单,只对建设主管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两者效果必然不同。再如,对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审计,是对所有工程变更联系单都进行审计,还是只选择金额比较大的进行审计,金额大小的划分界限是多少。这种审计深度问题贯穿于全过程审计的始终,对审计结果有着重要影响。

(四)审计主体不同

目前高校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紧缺是一个普遍现象,因此,很多高校都是委托社会上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全过程审计。代表学校进行委托全过程审计业务的部门一般是高校内审部门(审计处)。而有的高校是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基建处)既代表学校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同时又代表学校委托事务所对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还有的高校是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一家事务所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内部审计部门委托一家事务所进行全过程审计。另外,各高校与事务所所签审计合同不同,导致学校及代表学校委托审计业务的部门与事务所的合同关系具体内容不同,即甲乙方权责界定不同,这些对全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审计质量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五)审计方与建设管理部门权责范围不同

教育部29号文对全过程审计的定位为“监督、控制和评价”。但在全过程审计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审计越位、错位、缺位现象表明,对这一审计定位的把握是一个难点。有些项目中,审计方在每一个工程管理环节都需要签字认可,没有审计负责人签字同意工程量确认无效,没有审计负责人签字同意不能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审计负责人签字同意不能支付工程款。还有一些项目中,审计方只是针对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审计,将原本要在建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做的结算审计分批提前完成而已。这两种情况反映出不同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审计中,审计方与建设管理部门的权责范围是不尽相同的。前者存在明显的越位错位现象,而后者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之为全过程审计。

二、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处于探索期

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在我国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方式,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处于探索期。目前,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不成熟性表现在:(1)没有成熟的套路。目前没有一种大致成熟的套路可以参考或者复制,各高校的具体做法不一,效果殊异。(2)相关制度不够细致完善。比如关于全过程审计的理论研究认为应从工程立项开始介入审计,但在实践中这一点很难做到。(3)相关文本没有规范性范本,比如全过程审计委托合同应该是对全过程审计职责范围的契约界定,但没有像《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详细准确)这样的文本可供参考,各高校的全过程审计委托合同内容不同,格式不一,这与各自对全过程审计相关概念的理解不同及具体做法不同前后呼应,以致不同高校做法大相径庭。

(二)高校内部审计有效性有待提高

高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般由学校领导担任负责人,由学校基建部门为主组成日常管理部门,学校审计部门作为与基建部门同级的内部机构,在面对同级部门和上级领导时很难做到完全真正独立,这种情况在全过程审计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尤为突出。另外,高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参差不齐,全过程审计相关各方对审计任务和职责的共识度较低,这些因素一起对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如何做到参与而不干预、监督而不越位、控制而不管理,评价而不决策,是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面临的现实问题和难点。

(三)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及事务所水平存在差异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工程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现象仍很普遍,因此,大部分高校的全过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开展全过程审计,同时,高校内审部门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全过程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这种情况下,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事务所相关审计工作人员的胜任能力,以及双方职责关系的合同约定对全过程审计的有效性和审计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差异较大,事务所对高校内部管理及全过程审计工作的理解和经验差异、事务所派出的审计工作人员专业结构和水平差异、高校与事务所的委托合同内容的差异共同构成了审计队伍整体水平的巨大差别,相应地,全过程审计的有效性和质量也存在较大差别。

三、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的改进对策

(一)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出台相应的法规和制度文件,厘清概念,规范操作,对于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工作高效开展有重要意义。首先,厘清全过程审计相关概念,准确界定全过程审计的起点、终点、范围、要点等,明确审计方的职责,并形成规范性的法规或制度文件。这是做好全过程审计工作的基础。其次,提供相关文本的参考范本,提高全过程审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全过程审计协审单位招标文件参考范本,学校与协审单位合同范本,全过程审计小组技术人员标准组成等。最后,完善全过程审计的相关辅制度,比如全过程审计协审费用计算等,这是全过程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

(二)高校内部加强审计沟通与协调

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工作涉及到学校审计部门(审计处)、协审单位(事务所)、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基建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部门多,业务交往复杂,即使各方准确充分理解彼此职责范围和分工,相互间需要沟通的信息量也是非常大的。实际情况是,相关各方对于全过程审计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甚至有较大的差异和误解,这为原本复杂的沟通增添了难度。尤其是作为同一学校内部平级部门的基建处和审计处,分别在项目建设和全过程审计中履行重要职责,负有主要责任,既需要密切协作,又存在固有矛盾,两者关系对项目建设和全过程审计都影响巨大,因此,学校管理层因其行政管理层级较高,既要关注项目建设和全过程审计目标实现,又要在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的基础上,强化对全过程审计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各方优化沟通,团结协作。

(三)高校内审部门加强对事务所的遴选和管理

全过程审计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务所的工作成效,因此,对事务所的遴选和管理是高校内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优质的招标文件是事务所遴选工作的关键。在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理论和实务工作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具体的全过程审计工作大部分依据来源于招标文件和委托合同,这更凸显了招标文件的重要性。招标文件中一般包括招标需求、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合同主要条款,这些是对拟确定的事务所的要求、产生办法的描述,是对全过程审计委托关系双方职责的初步界定,也是对通过招标确定的事务所工作开展的指导和约束,因此必须仔细推敲,准确表述,通过招标文件将全过程审计工作的理念予以体现,通过招标选择实力较强的事务所承担全过程审计协审工作。

(四)根据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制定合适的审计方案

第9篇

关键词:高校;基建修缮;审计

这些年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尤其是高校基建、修缮工程的规模和数量在大幅度增长、资金投入量在加大,这使高校基建、修缮部门成了腐败的重灾区,如何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加强监督,杜绝腐败成了高校内部控制工作的重点,笔者认为审计工作应从基建修缮项目立项开始介入,参与整个施工过程,直至项目交付使用、资金结转完成,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具体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

1 关口前移,重视前期阶段的审计监督

1.1 立项设计阶段

立项设计阶段的失误对建设项目造价影响很大,在项目立项前,审计人员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在设计阶段要从审核设计图纸入手控制工程造价,必须要求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深度、广度要足够,相应的估算、概算与设计方案要相适应,不能漏项或少计,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工程的功能与费用进行系统分析,建议剔除不必要的和过剩的功能,避免不合理设计,争取以最低的寿命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所需功能。

1.2 招标阶段

对一些金额达到限额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对邀请投标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诚信度进行审查、评估;招标小组成员要合理,审计人员做为招标小组成员,建立规范化的招标程序,预防围标情况的发生;审计人员应审核招标文件,特别是投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造价的条款,它是招标预算编制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签定施工合同及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监控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1.3 合同签订阶段

基建、修缮合同的订立须审计人员审核,签定基建修缮合同应根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基建工程合同范本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工程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时间、材料与设备采购方式及价款结算办法、竣工验收及保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不得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及协议。

2 加强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

2.1 充分利用工程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作用

为保障建设方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项目必须请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应该从工程立项开始参与,包括图纸的汇审、材料的选定、合同的修改和实施、施工过程的监督、最后到配合结算的审核,全过程参与。审计人员利用工程监理师对工程项目较熟悉的有利条件,取得他们的配合,让他们参与整个审计过程,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审计人员还要利用现场管理人员(甲方代表)对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必须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现场监督,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必须做好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的进场验收。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现场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掌握完整第一手资料,为审计的准确性提供保证。

2.2  重视对工程变更的审计监督

工程变更主要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比较大。设计变更是否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经授权的四方代表签字(一式四联),现场变更是否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经授权的代表签字(一式两联),在变更时,是否书面约定计价方式。工程变更涉及到单价的确定原则是: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单价,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由业主代表确认后执行。

2.3 对现场签证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要监督现场签证的范围是否明确,是否做到“随做随签”,涉及工程量核算的计算式及图纸是否完整;重要现场签证是否通知监理、审计人员到场监督。隐蔽工程工程量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督促基建管理部门制订严格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对涉及工程量大或工程造价较高的签证,规定必须要有监理方、施工方、现场管理、基建部门领导签字方为有效。必须及时办理施工签证,工程完工项目不得补办现场签证,更不能到结算时再补。

3 严格做好事后把关

3.1 做好基建项目决算审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在工程项目决算阶段,首先要合理核定工程量,特别是对隐蔽工程;要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过程是否准确,对多计和重复计算的工程量进行核减。其次,审查各种定额套用和取费是否正确。重点审查定额的套用是否正确,所套子目是否与实际施工一致,有无高套和重套现象发生;对工程取费进行审计时,主要依据施工资质等级和工程性质。再次,审查基建项目招投标资料及有关合同条款,双方对该部分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2 基建项目预、决算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基建项目完成了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交付使用资产,才算完成了整个基建环节。基建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应关注是否规范基建及修缮项目的财务报销制度,审计开支项目是否合理,主要是待摊投资支出和管理费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项目结余资金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库存物资实际存量是否真实,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搞好高校基建修缮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审计工作程序,执行全过程跟踪的基建修缮审计办法;督促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制度,特别是现场管理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果,使学校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管小敏.坚持五个结合完善高校基建修缮审计[J]  事业财会2005(1):51-53.

[2]方  荣.浅谈内部审计在高校基础建设中的作用[J]  科技信息2009(2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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