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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16 10:22:4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进一步打牢,路面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道路文通事故进一步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力整治我镇客运车辆违规运输,以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校车及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二)全力整治超载运输、人货混装,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全力整治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四)全力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

(五)全力治理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在交通办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督导工作。

四、工作阶段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到村屯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30日)4月份,各部门要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增多的问题,重点整治客运车辆非法或超员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报废车违法载客行为;

5月份,要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校车和运送儿童上学车辆,重点治理无资质驾驶、非法改装、超员、超速、带病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6月份,要重点开展农村公路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15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与自评,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提高,扎扎实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再上新台阶,为成功举办“十二运”提供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工作措施

(一)全力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对本镇境内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报废车特别是微型客车上路行驶情况、从事非法运营客车情况、非法运输学生车辆情况以及公路危险路段情况开展调查摸底。

(二)全力排查整治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排查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养护力度,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安全措施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报送相关部门。

(三)全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农机监理、派出所人员在我镇公路重点路段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防非法营运车辆、货车违法搭乘学生、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四)全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在境内公路主要节点、两侧明显部位以及村口等位置张贴挂图、悬挂标语,教育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货运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校园专题宣教活动。教育学生儿童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超员车和无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现这些车辆及时向学校举报。请学生家长签名并承诺不让孩子乘坐无安全保障和非法营运车辆。三是开展逐户进家庭宣教活动。印刷《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交通安全宣传品,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学习了解低速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隐藏着哪些不安全的隐患,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法营运车对人身安全的威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和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动员部署。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畏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务求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交通、农机、派出所、学校的管理力量,充分调动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打牢我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基础。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张承银任副组长,县*局、县交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局、县农机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路交通整治办)在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局副局长陶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江富勇,运管所所长曾宪波、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内务中队长秦祯为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34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道路损毁等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及时整治的,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尽量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整治办要督促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对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港口道路,水库、电站坝顶、下水道路,旅游景区、农场、林场、矿山道路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交管部门加大对省、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督促道路业主加强经营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线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全面使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台账,严格隐患登记、销号、查询管理,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1、加强省道和县道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每天要保持2/3的警力上路,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所辖区域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民警。加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继续保持从2009年2月20日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要在省道线进一步落实湛普(S103、S303)和懒板凳(S203)两固定交通安全检查站并设置流动检查站,在城乡结合部新城大桥、斜南溪大桥、龙河大桥设置执勤岗,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剧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客运企业安排人员上路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强化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大队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做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委托了事,监管缺位”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村(居)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综治力量。每个乡镇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日志》(包括巡逻检查的路段、里程、时间、纠违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备查,作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3、强化三合镇城区秩序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和城市升级改造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路段、路口建设的统筹、指导,重点指导三合镇城区建设平都大道示范路段和名山大道路口、世坪路口、新凯路口3个示范路口。

*部门要进一步合理布置警力,加大城区防控力度,严密控制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09渝安”集中行动,加大对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区随意上下客、乱停乱靠、超速、超载行驶、出租长安汽车不关车门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给予严管重罚;

市政、工商、建委、环保、*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开展综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辆鸣号、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推动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

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三品”查堵工作;完善站场内监控及消防设施。加强包车管理,规范企业包车行为;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近3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运输企业要认真审核客运驾驶人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运输企业同意,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顶班。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农村非法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委托执法机制,发挥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对违法责任人员和运输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

交委、*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和四级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

(四)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清理危化品货运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清理运输车辆,检查车辆年审情况、车辆检测及审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车辆经营许可。清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县交委牵头、*局配合,加大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化品货物运输。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危化品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

治理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

(六)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

交通部门要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从《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管理入手,加强《二级维护合格证》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

五、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查并举”的工作方式进行,即:企业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县政府复查督查。

企业自查。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要求逐项、全面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情况和隐患情况要同时报送乡镇和县两级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层层部署,宣传动员,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乡镇普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部门抽查。由县*局牵头,县监察局、安监局、交委、农办、市政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抽查组,采取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从2009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客运车辆群伤事故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内容为规模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列入“黑名单”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近五年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

县政府复查督查。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和行业部门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乡镇、企业要督促整改、严管重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逐个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复查面要达到50%以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督查办、县监察局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全新部署和全新要求上来,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工作全局中去重视,坚决克服厌倦情绪、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事故反弹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硬、更实、更有力的对策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频发的状况,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第3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刚才,3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决心很大,我完全赞同。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依托鲁南经济带和东陇海产业带,大力实施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推进、外向型扩张、服务业突破、新农村提升战略,不断加强和巩固县域经济基础,每年都推进和实施一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落地一批新项目,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保持在前三位,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去年以来,启动了一批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了沂河路、白马河堤顶路、古城路、富民路,改造提升了郯东路、北大出口景观带,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沿路开发建设。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汤郯路、郯胜路,改造黄李路、马涝线、港重路、东郯线、重坊至省界等5条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施划道路标线30公里,在城区、国道、省道、新建设开通的道路增设各类指路、指示、禁行标志60余套,在城区新增设灯控路口二个,固定测速二处,205国道郯城南段新增固定测速一处,主要路口控制率达100%。今年,县委、县政府还将着力推进兴郯路、郯胜路、沭河滨河路建设,构建新的城区西外环、北外环、东外环,完善环城路网结构,拉开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

可以说我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外商来郯投资兴业,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较大、万车死亡率比较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县各级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可以说,在全县经济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非常不容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出行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系统管理缺失,教育培训滞后,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摩托车成为人们代步工具,农村妇女、儿童无证驾驶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与交通安全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新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企业、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重视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挂靠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农用车、送子车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增多,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低。除县城建设了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外,县域其他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还很低,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建设还不到位,加之警力不足,造成了大量路段失控漏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四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于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是要做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核心是以人的安全为根本,第一要义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就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很好的思考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人、车、路三要素的关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全县现有各类客运车辆235台,从业人员达542余人。去年我县客运车辆客运量已达283.1万余人次。但在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农用车、微型货车、三轮车在县乡道路从事非法载客,特别是乡镇集市的“黑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超速抢客、飙车现象时有发生;城区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载客,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造成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因客车、出租车、三轮车争抢客源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促进全县客运市场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三)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从路来讲,我县目前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2200余公里,并且随着公路等级的逐年提高和农村新硬化道路的迅速增加,平均车速在不断加快。其次,从人和车来讲,农民购买三轮车、摩托车的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入户率、办证率低下,一些交通事故黑点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大,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于提升郯城形象,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既不投入人身财产保险,也没有家庭可动产资本,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毁人亡,没有能力赔付,有的受害者就到处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平安郯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四项活动,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郯城”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10月份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我市设分会场,同时,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的政治敏感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县政府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抓宣传,营造全社会重安全的氛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安全和道德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路沿线村庄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近期,县里初步打算搞一个全县车驾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县交警大队要好好研究,选好场地,适时推进开展。该项工作启动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车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要实现控制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必须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测关和驾驶人考试关,要实行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驾驶人上路不违法”。二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比较严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7类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联合整治。要突出短途客车、低速载货车、送子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点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205、310、232等3条国、省干道和乡镇、村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夜间巡查,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途经辖区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抓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等单位深入各村街、逐人、逐车进行排查,摸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拼装、非法营运等机动车辆的底数,6月底前报县交警大队。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道路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对于能够整改未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破损、凹陷、标志标线损毁、缺失、井盖丢失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交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意见中确定的相关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搞好国、省道及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把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道路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加强路面执法,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要在客运主要线路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消除隐患。交通部门要牵头搞好客运出租车辆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教育部门要牵头搞好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要对校内送子车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车、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联合交警等部门对非校内车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学生安全;各乡镇政府要牵头搞好道路集贸市场的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205国道沿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较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乡镇集贸市场是个重点,特别是在205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逢集的村镇,如高峰头曹村集市、港上集市等,诸如这些集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需要彻底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停车场,方便群众生活。目前能搬迁的要立即着手搬迁,暂时不能搬迁的,要认真规划场地,9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质监、工商部门要牵头搞好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的清查工作;旅游局要牵头搞好旅游景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监部门要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国省道打场晒粮,污损路面的车辆和人员的整治,同时对国、省道沿途乡镇的出租车等车辆在国、省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路况良好。城管、国地、税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次集中整治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县里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交通等7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和车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进行抽调,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能敷衍应付,要积极出人出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要严格执法。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要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建立实施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非现场违章的执法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来营造遵章守法的氛围。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内容为十个方面:(一)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二)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三)酒后驾驶机动车;(四)挪用号牌上路行驶;(五)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六)客运车辆超员和客货混装;(七)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八)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九)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超员;(十)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整治重点:(一)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从事转矿运输的“三无黑车”;(二)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三)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和方法

这次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与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以马桥镇为试点,推动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根据整治方案,迅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

(一)以乡镇为单位,广泛宣传,掀起整治。各乡镇制作专项整治标语,在集镇、学校、村委会、矿区生产企业及乡村道险路险段悬挂、张贴,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营造强劲整治氛围。

(二)以村为单位,对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分类处理。以行政村、矿区企业人员居住集中场所为基础,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组、户,不漏车辆,对摸排起来的车辆底数以村为单位进行归类建档,区分处理。对未年检、购买新车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的限期补办手续,督促年审、办牌办证;对私自压制的假牌、假证依法处理,号牌予以收缴,查清假牌、假证来源;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货车、农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辆集中报废处理;对无牌无证的黑车及来历不明的车辆予以收缴或报废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各工作专班特别要对边缘乡村道路从事转运矿石、运输农副产品的货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设置举报站,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违法车辆。主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人员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奖励。

(四)各乡镇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会同交通部门加大村级道路险路险段的排查整治力度,逐步改进防护措施,在陡坡、弯道处设置警示标牌,做到警钟长鸣。

(五)各矿山企业要与合法运输车辆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发现“三无黑车”从事矿山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矿山企业和“三无黑车”车主责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工会主任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田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上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第5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部署,今天召集大家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紧急会议暨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针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理清下步工作思路,以铁的措施、铁的手腕,迅速扭转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被动局面。刚才,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程朝阳通报了全县自1月份以来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彪对下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__年11月9日21时左右,关中坝辖区驾驶员秦某驾驶贵d*1665白色江淮商务车由香坝驶往__方向,车上载有司乘人员共6人,车辆行驶至香坝镇麻匡坝村天仙桥西桥头时翻至桥下河谷中,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陈鸣明副省长作出批示:“铜仁市、__县要全力救助被困人员,搜救下落不明人员,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夏庆丰市长,杨德华副市长、夏虹副市长均作批示:“__县要全力搜救人员,救治伤员,查明事故原因,妥处死者善后,防止炒作。”目前,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还在调查之中。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11月5日,全省召开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陈鸣明副省长在会上强调,一是要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强化各项治理措施和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抓好农村地区“一站一点一队”建设、摩托车监管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夯实农村道路安全基础,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高速公路管理体系和治安防控体系,推动高速公路整体治理。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考核工作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明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制定印发了《__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狠抓各个重点环节,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会上,我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了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亲自安排,随时过问,分管领导要时刻关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传达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工作任务,带头落实各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将管控力量延伸到村、组,真正形成“一站一点一队”的工作格局。公路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出车、出站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公安、交通、安监、公路管理段等部门要做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毁损路段和校园周边缺乏必要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等进行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各乡镇派出所一定要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全力配合抓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大队要加强对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治。县整治办要继续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查和指导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上报每月考评情况,对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措施不落实的乡镇或部门,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制度。

(二)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查车、定点设卡检查和上路巡查制度,对辖区“红白喜事”包租车辆一定要加强监管,在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重大节日及车流、人流集中时期,分管领导必须带队上路查车。县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五定”、“六必查”、“四个一律”等措施,时刻做到盯人、盯路、盯车,坚持执行下乡赶场制度,对非法运营、超员超载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期间,县交警、运管、安监、客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每周集中开展一次专项行动,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三)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一是县公安交警大队、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大队要合理安排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重点整治机动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随意变道、抢道、闯红灯、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行驶等行为。二是县安监局、县运管所、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配合,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危险

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装和委托无资质的车辆、人员和槽罐车承运危险化学品等问题。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客管局、县运管所要强化对长短途客运、公交公司和出租公司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四是县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杜绝使用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县运管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为广大学生和儿童出行提供安全保障。五是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运管所要督促辖区各建筑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运输车辆管理台帐,坚决查处工程车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及带“病”运行等问题。六是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县农机中心要齐抓共管,重点整治农用车辆、面包车、私家轿车等其他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运输等问题。(四)继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本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教功能,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和社会公众集中传播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知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设专栏,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客运企业要定期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时刻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时段统筹安排好集中宣传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大队要认真组织宣传力量,丰富宣传内容和扩大宣传面,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

(五)强化特殊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保畅和应急值守工作。冬季由于受特殊天气影响,是事故多发时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恶劣天气特点,要提前备足防滑料等应急物资,遇有强降雪、凝冻等恶劣天气和路面结冰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除雪、铲冰,通过警车引道、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对省道、县道和农村道路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客货运车辆查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严重阻塞等情况时,各级各部门要整体作战,协同联动,快速处置,确保全县道路畅通。

(一)扎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针对冬季雾多、易冻、事故多发的特点,围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继续坚持执行现场监督制度,统筹整合现有管理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码头、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坚决控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以检查为突破口,围绕本辖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码头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县交通等部门要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对渡口、码头的现场安全监管,及时督促各水上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三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和水运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水上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消除“人为”安全隐患。四是要根据辖区水情特点,完善春节期间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水上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实施。

(二)扎实抓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进入冬季,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深查细排,扩大“清剿火患”战役覆盖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联合执法,全面开展危化物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县安监、交警部门对不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要严肃查处。三是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和场所,不得发放相关证照,已经发放的,要及时清理和整顿。

第6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1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14号)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5.2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畅通建设,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一、组织机构

并分设若干小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农水局、区安监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等10个单位组成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组。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零发生的目标;

二)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特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得到有效整治;

四)示范乡镇工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路段分包干计安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四大行动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五)使全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得到明显提高。采取超常规措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三、整治时间

为期100天。年6月1日起。

四、工作措施

一)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对各街镇(园区)派出所贯彻落实“5.23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组成督查小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四大行动情况,以及开展“示范乡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摩托车专项整治”路段分包干计安”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详见附件1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执法行动

1.分片区包干执法

2.主要执法内容

1从严查处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校车超速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严格纠正摩托车违法行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3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

4深入开展治“三超”车辆超载、超速、超车)活动。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5.2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对本单位专项行动全权负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检查不全面具体、执法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整改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对情况特别严重的报区政府进行问责。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第8篇

当前,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主要是农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复杂的农村路况、车况、通行状况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我县80%以上的农村道路属于山区道路,道路依山而走,伴水而行,山大沟深,坡陡弯急,道路等级低,基础条件差,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系数低,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普遍。违章行驶、乱载乱拉现象普遍,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客现象严重,尤其是遇到过年过节、婚丧嫁娶,摩托车、农用车违规载人、摩托车超员、饮酒驾驶等导致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

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农村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添举措,全力以赴,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构建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一要整合各方力量。由乡镇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站、行政村四个相关部门人员,整合力量,统筹管理,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工作。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安、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群治的联防网络,不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三要倡导村民自治。要引导群众参与,大力发展交通安全自律、自助、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将驾驶人教育监管纳入村民自治范畴,逐步形成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民俗风尚。

具体操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和使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抢抓机遇,增强信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一)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各乡镇要抓住镇村联动的机会,大力开展乡镇集镇主要街道的改造,由原来粗放式的交通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转变。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协助乡镇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制定集镇交通规划,同时要将交通勤务安排向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模式转变。

(二)加强隐患排治,改善通行条件。近年来,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要继续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一要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农村道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特别对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二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着力打造“生命防护工程”。三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交通客运市场,合理安排线路,逐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杜绝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化路面管控,整治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要将交通管理力量逐步向农村道路延伸,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全面整治农村道路通行秩序。一要突出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省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经常性的开展“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活动,努力破解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无头盔“三无”,面包车车况不合格、驾驶人不守法、应急处置技能不掌握“三不”,农村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营运、违法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三违”等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要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对该村人、车、路进行全面排查,尽快建立涵盖该村的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基础台账。

第9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特别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因而,国务院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目前,经交警部门排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隐患对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已经构成严重威胁,如不及时全面治理,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根据全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状况,决定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以整治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为目的”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进一步明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和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坚持“谁修路、谁负责、谁受益、谁整治”的治理原则。

1、县交通局、县公路段等省、市、县干线公路主管部门,要针对管辖路段的路况、交通流量和危险路段(包括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涵洞等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整治。对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和路口减速设施;对交通标志欠缺、标线不清的路段,要补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提示,直至危险路段整治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要做到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道旁树木、广告牌等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或清理。

2、县乡公路主管部门重点对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要增加急弯、陡坡、临沟、长下坡等路段的警告标志,要完善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班车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要在村村通公路路口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增设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3、旅游公路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王莽岭、凤凰欢乐谷、黄围山和西溪等重点景区道路的隐患整治。对景区傍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隐患路段,要设置和安装防护墙(栏)、避险车道、警告标志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降低道路危险程度,切实做到不遗漏、不欠缺。要对景区内的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严防“病车”上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对旅游景区内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

4、客运主管部门特别是全县客运(包括旅游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加强对车主及驾驶人员的班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培训制度。要对现有驾驶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抓好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上路行驶,并建立完善驾驶员培训档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扎扎实实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三有”,即有安全管理记录、有驾驶员教育培训档案、有隐患整改措施。

5、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特别是鸿生化工有限公司,要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严格运输资格和运输线路审批,严禁无审批手续非法上路营运。对运输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运行之前,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轮胎、制动、罐体安装等安全性能状况良好。特别是车辆罐体后部、两侧的“毒”、“爆”等警告标志、标识、车身反光标志等必须保证清晰、完好。要建立健全出厂责任制,规范完善生产、储存、销售流向台帐。要坚持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之前事先告知沿途公安交警部门工作制度,要完善对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安全行驶逐日教育制度和车辆定时安全检查制度等。

6、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周边道路各类交通标识和接送学生的车辆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对县城三宝中学、成才中学、*一中、*三中、东关小学以及各乡镇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周边路面过窄、缺少减速标志、未施划减速带的道路,要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并报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整改治理。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星期天、节假日学生返家和归校,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将学生乘车安全落到实处,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各类低速、农用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同时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共同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安全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县公安交警大队提供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在安监部门的监督下,统筹安排时间,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经费保障、检查落实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力度,为整治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结合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县安监、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注意发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在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或建议,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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