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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产生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16 10:22:4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小农经济的产生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小农经济的产生

第1篇

1农村经济增长中的资源转移概述

农村经济增长中的资源转移,大多是城市资源向农村的转移,但并不代表农村资源没有相应的利用价值。农村资源向城市转移也能够在带动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农村经济的合理发展。因此,要对农村经济增长中的资源转移保持合理而全面的认识。

1.1农村资源的转移

在农村经济增长中,农村资源转移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劳动力的资源转移。现如今农村的青壮年向往城市的美好生活,进入城市工作。这样的劳动力资源转移,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不足,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1]。青年劳动力在城市中的工作学习,掌握了全新的工作能力,对以后的生活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他们回到农村,也可以将自身的认知传播给其他人,使人们的整体认识能够有所变化,形成全新的经济管理思想和发展思路,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1.2城市资源的转移

在国内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也生成了许多农村没有的资源,包括文化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而新时期农村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转移,也同样涉及到了这些资源的转移。通过对这些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农村经济较为稳定有效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资源的进一步延伸。在城市资源向农村转移的过程中,需要正确认识不同农村的发展状态。一部分农村依旧处于最为传统的发展状态,缺乏信息资源的正确引导,因而主要的经济增长方向是引入信息资源和物力资源,使他们能够拥有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经济增长的科学性。一部分农村本身已经拥有自身的发展特色,此时,城市资源向其中的转移,便需要考虑与农村现有经济特色是否冲突,而主要的资源转移可以集中在文化方面的转移,让农村的人们接触更多的城市文化内容,形成全新的思想认知和经济管理意识,促进农村经济资源的健康发展。

2分析农村经济增长中资源转移产生的效果

2.1劳动力资源的转移效果

在农村经济增长中,资源转移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在众多转移的资源中,劳动力资源属于最为明显的一种。劳动力资源的转移,通常是由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在近些年的发展中,我国加强了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关注度,颁布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下乡、高福利待遇等,使一部分城市中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村,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增长。这些高素质人才具备各种先进的知识和文化认识,可以将自身的认识传播给农民,使农民也能具备全新的文化意识,不会长期局限于当前的劳作模式。此外,高素质人才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还体现在各项先进的工作内容上,例如指导农民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为农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由此可知,劳动力资源的转移对整个农村的经济增长有着良好的推动效果,也能实现高水平的资源利用[2-3]。

2.2科技信息资源的转移效果

除了劳动力资源方面的转移,在农村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科技信息资源也属于主要的转移内容。科技信息资源与普通的资源不同,其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力远大于其他资源。在实际的资源转移过程中,由于基础认识不足,科技信息资源的转移速度整体较为缓慢,很难全面迅速地进入农村,因而对推动农村经济增长也处于缓慢的状态。科技信息资源依旧是农业生产的第一推动力,不仅改善了人们的农业生产方式,还为人们的生产劳作形成了全新的实践方向,使整个农业生产变得更加合理完善。同时,科技信息资源引领经济增长模式迅速变化,即使在较为落后的农村经济模式中,也能够产生非常良好的应用成效。在科技信息资源的持续转移中,农民逐渐认识到城市资源利用的可行性,并且形成了较高的科技信息认知,开始加强对城市科技信息资源的利用,进一步推动了科技信息资源的农村转移,也为农村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活力。

2.3文化和经济资源的转移效果

农村经济增长中主要的资源转移发生在物质、劳动力以及科技信息资源的转移上,但不能否认文化资源的巨大作用。相比较而言,文化资源虽然没有其他资源转移带来的经济推动效果那么直接,但依旧在农村经济增长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文化资源的合理转移,能够迅速改变农村人们的文化认识,迅速提升农村的文化水平,进而与城市保持密切的文化交流。在文化交流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城市经济资源也会进入农村。城市的各种经济发展模式和管理能产生巨大的推动效果,在实践过程中应当加以科学应用,使农村经济增长处于稳定而持续的状态,促进农村经济模式的科学发展。

第2篇

关键词: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绩效评价;东西湖区;

作者简介:邓远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城乡经济与区域发展。

绿色农业产地环境是指进行绿色农业生产活动区域内的土壤、水、大气等自然环境条件的具体状况。绿色农业产地环境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生产出的农产品是否符合绿色农产品要求。安全的生态环境,尤其是产地环境为发展绿色农业奠定了物质基础,生态环境的良性自演替会适合更高级别绿色农产品的生产[1]。与传统农业和常规农业相比,发展绿色农业对生态环境的标准要求更高。针对绿色农业发展的这一要求和产地环境现状,通过农业生态补偿政策调整引导农民采取“生态友好型”生产方式,更有效地实现激励———抑制效应[2],是实现绿色农业产地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从目前国内外生态补偿与农业生态补偿研究现状来看,主要集中在对农业生态补偿的内涵界定与补偿实践效果分析[3],补偿机制建立与政策支持[4],补偿主客体的确定与激励制度[5],补偿标准核算及补偿方式选择[6,7]等方面。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在借鉴国外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将定性研究与定量推算、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未来研究的重要趋势和方向是从新方法突破、空间优选拓展和补偿绩效评估等方面加以深化[8]。鉴于此,本文选取武汉市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东西湖区作为研究区域,运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分析法,构建了包括职能指标、效益指标、潜力指标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39个三级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其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绩效,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提供参考。

1研究区域

1.1东西湖区地理区位

东西湖区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地处长江左岸,武汉市的西北部,汉江、汉北河及府环河汇合之处。东西湖区位于北纬30°34'-30°47',东经113°53'-114°30'之间,是古云梦泽的一部分。1958年,由汉阳、黄陂、孝感、汉川部分地区组成。全境东西长38km,南北宽22.5km,总面积499.71km2。东西湖区先后获得了省级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先进区、省级“两型”社会改革试验示范区。东西湖区地貌属岗边湖积平原,四周高、中间低,状如盆碟,自西向东倾斜;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水源丰富,四季分明。因此,东西湖区农业生产条件良好,是武汉市的重要农产品供应基地。2002年,东西湖区被确定为全国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地区。2005年,东西湖区经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当时为环保总局)批准,成为中国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之一。

1.2东西湖区农业生态环境问题

在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和措施实施前,东西湖区的农业生产还存在诸多不足。武汉市卫生防疫站曾在市场购得小白菜样品53份进行检测,有机氯检出率达100%。菜农自主种植经营,控制农药污染的难度大大增加。有的菜农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盲目加大使用化学农药的剂量,违章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增加了病虫害的抗药性,使农药施用量不断加大,从而带来了严重后果。通过对东西湖区稻米中有机氯农药残留量进行监测分析,发现稻谷的六六六残留量最高,其平均值超过国家标准0.9倍,超标率达54%,样本最高达1.324mg/kg,超过国家标准4.4倍。在东西湖区的农业生产中,有机肥仍受到冷落,施用量相对较低。有机肥施用的比例由20世纪60年代的9∶1下降到3∶7,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以6‰的速度递减,在化学肥料大量施用同时,放弃了有机肥的施用,每年大量宝贵的粪肥资源流失到江河湖泊,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源污染。上述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给东西湖区绿色农业产地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1.3东西湖区生态补偿政策措施

为了消除产地生态环境问题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的负面影响,东西湖区加大了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湖泊修复工程、耕地保护工程等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政策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能源结构,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实现了政府、企业、农民共赢局面,促进了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提升了绿色农业产地环境质量水平。

1.3.1生态农业工程

在生态农业工程方面,一是推广农业“三品”生产。目前,东西湖区已形成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级基地建设网络。如慈惠农场有机蔬菜基地面积200亩,年产有机蔬菜300t,并注册了“尚原堂”商标,建立了有机蔬菜包装二维条码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提高了品牌意识和质量保障。二是建设生态农庄。如在东山建设了100亩生态农庄,2万头生猪养殖沼气工程,实现沼气、沼渣、沼液全部综合利用,形成“猪———沼———电———果———游”循环农业示范园,同时制定相关政策,给农民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补偿。三是倡导生态种植。推广“蛙———稻”、“鸭———稻”种植模式,形成“稻———虫———蛙(鸭)———稻”的天然食物链,既生产出无污染、高品质的农产品,又减少了农药的施用量,还可增加副产品的收入。四是发展生态养殖。推广健康(标准化)养殖、生态养殖、清洁养殖,设置养殖水源净化区、生态养殖区及养殖废水处理区等三个功能区,减少牲畜粪便对水环境的污染。

1.3.2湖泊修复工程

在湖泊修复工程方面,一是退田还湖。通过平退,可以保持自然植被,防止湖区水土流失,减缓泥沙沉淀的速度;解决农民耕种时施加的农药、化肥等污染问题;通过生态修复,恢复天然湖滨带,绿化美化了湖岸景观,拦截净化了入湖污染,提高了湖泊自净能力,为全湖性水生生态的恢复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东西湖区计划实施3.9万亩退田还湖工程,纳入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整体设计。还湖工程会收回大量农田、鱼塘,就必然与当地农户的利益产生冲突。生态补偿工程通过专项资金给予农户直接资金补偿,且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生产率,保证农户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从而确保退田还湖工程的可持续推进。二是生态清淤。生态清淤涉及对湖泊水质进行净化、对过境河道进行疏浚沟通,是东西湖区水生态环境补偿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减轻东西湖污染负荷的有效措施。

1.3.3耕地保护工程

在耕地保护工程方面,一是进行耕地数量保护。东西湖区人口较为密集,人均耕地数相对较少。近年来,武汉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飞速扩张的工业用地挤占了大量的优质农田,农业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为此,东西湖区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以土地详查数为基础,全面完成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对城镇建设规模形成有效控制。在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同时,主动出击,设法增加耕地供应,实施“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战略。二是耕地质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1广辟有机肥源,增加土壤有机质投入。如大力发展健康畜牧养殖业,不仅可提供优质粪肥,还可开发利用菌菇渣肥,每亩增加菌渣肥1t以上。2实行统测统配,合理施用化肥。在全区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技术,根据不同作物的生育特点和需肥规律以及不同土壤的供肥能力,实行化肥统测统配统供模式,改过去的单供氮肥为氮、磷、钾、锌、硼、硅等全面合理配比施用,使化肥总用量逐年下降,土壤营养元素逐步趋向平衡。

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随着绿色农业发展、湖泊修复、耕地保护等生态补偿政策的逐步推行,东西湖区绿色农业产地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客观评价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本文在充分遵循可行性、层次性、系统性、及时性、阶段性、动态性等原则的基础上,构建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指标分为三层,由职能指标、效益指标、潜力指标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39个三级指标构成[9,10]。当然,其他部门或地方在具体应用时可以考虑其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具体内容见表1。

职能指标是针对职能绩效进行测量的指标,是政府在其职能范围内所表现出的绩效水平。它检验的是政府生态环境管理的基本职能,是绩效指标体系的主体,可以从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法规制定、生态补偿实施管理、生态补偿意识宣传、生态补偿效能等方面来综合评价。其中,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效能是评价行政机构履行生态补偿组织职责效率的重要指标,是行政机关管理水平的一种综合反映。

效益指标是测量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效果以及对绿色农业生产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和贡献,具有间接性和根本性。这一指标直接考察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反映在环境、社会和生活中的效果。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的效益主要分为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两方面,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大气、水、土壤、物种多样性等生态环境状况的改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对绿色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以及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等。

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绩效既体现在外部环境的变化上,同时也体现在其内部的管理和能力建设上,潜力指标反映的是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的管理水平。它是履行生态补偿职能的基础,也是政府环境绩效持续改善的保证,因此,潜力指标在整个体系中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潜力指标主要包括生态、环保产业投资、生态补偿机构设置、生态补偿管理人员的交流和培训以及相关科研状况等。

3绩效评价

3.1确定指标权重

根据AHP法的递阶层次分析结构,设以O为比较准则,A层次各因素的两两比较判断矩阵为O-A,类似地以Bi为比较准则,C层次各因素的两两比较判断矩阵为BiC。因此,得到14个比较判断矩阵,其中,O-A比较判断矩阵如表2所示,A1-B、A2-B、A3-B、B1-C、B2-C、B3-C、B4-C、B5-C、B6-C、B7-C、B8-C、B9-C、B10-C与O-A比较判断矩阵类似,限于篇幅不一一列出。

3.3进行一致性检验

为了保证应用层次分析法得到的结论合理化,还需要判断矩阵的一致性。这里引入一致性指标CI(ConsistencyIndex)作为衡量不一致程度的数量标准。,其中,λmax为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当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稍大于n,称A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其量化标准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即RI值(见表3)。

在表3中,当n=1,2时,RI=0,这是因为1,2阶判断矩阵总是一致的。当n≥3时,令CR=(CI)/(RI),称CR为一致性比例。当CR<0.1,认为比较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否则应对判断矩阵作适当修正。

对上述各比较判断矩阵,通过以上方法求出其最大特征值及对应的特征向量,并将特征向量经归一化处理后,即可得到相应的层次单排序的相对重要性权重向量,以及一致性指标CI和一致性比例CR。

3.4单因素指标评价

要评价项目区域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的整体效果,首先要根据实际需要将各个指标定量计算,而要定量计算就要根据前述评价指标的隶属度确定方法,将各个评价指标进行量纲化。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综合效益的评价,需要进行前后对比才能发现项目是否带来良好的效果,如果带来效果变化,那么前后的变化是多少?为了确保评价指标的量纲化的准确性,在问卷调查中将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将要评价的指标间接呈现在问卷中,然后根据项目区域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前后的实际状况做一个主观性判断,进行五级评判,最后根据评判再做模糊统计计算,得到各指标的隶属度,建立模糊评价矩阵。

(1)模糊运算结果。根据已经计算出的各指标权重,并结合上面的各指标隶属度矩阵,按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Bi=Ai×Ri和B=A×R,进行模糊运算。其中,各指标权重Ai已通过层次分析法逐步得出,这里不再列出。

(2)评价分值计算。按照前述效应分值计算方法,计算东西湖区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实施前后各指标效益分值,通过分析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前后各指标值的变化情况,得出区域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政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补偿的整体效益状况,以便能够更准确的了解当前东西湖区绿色农业生态补偿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

4结论与建议

4.1主要结论

(1)从评价结果来看,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运用的层次分析法评价方法,在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方面是有效的。当然,每个地方绿色农业产地环境面临的影响因素各异,采取的生态补偿政策和措施也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具体的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时,所选取的评价指标也可以适当增减,以得出更可靠的结论。

(2)总体而言,武汉市东西湖区实施的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政策实施前后各指标的效益分值差都在30以上,这说明生态农业工程、湖泊修复工程和耕地保护工程等生态补偿政策与项目的实施是有效的。综合来看,生态绩效、社会绩效以及经济绩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既保持了东西湖区绿色农业生态资本存量的非减性,同时也为武汉市提供了较充裕的优质绿色农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因此,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要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经济、社会价值取向。

(3)分指标来看,在二级指标中,政策目的设计、政策战略规划、政策反馈指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行政组织建设等的变化值都在50以上;政策实施管理指标、资源利用、农业生态补偿技术的变化值都在30以上,其中,资源利用的变化值为48.475,接近50。这说明政策实施管理指标、资源利用、农业生态补偿技术是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的薄弱环节,也是完善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和机制的方向。

4.2对策建议

4.2.1加强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管理

绿色农业生态资本的投资效率低下,绿色农业生态资本的损失状况严重,这往往与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管理政策存在密切关联。制定有效的生态资本投资和生态补偿管理政策,就能优化绿色农业产地环境建设的投资结构和投资主体,这对解决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的生态问题有积极的作用。为此,在完善区域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政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户的生态利益诉求,协调好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加强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管理,构建生态文化创新、生态技术创新、生态制度创新三位一体的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绩效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

4.2.2提高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资本利用效率

东西湖区绿色农业产地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达到了绿色农业生态资本在运营载体上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均衡的状态,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绿色农业生态资本积累的目标和要求,为绿色农产品生产提供了生态条件支撑。[11]但也应该看到,产地环境还存在绿色农业生态资本利用率偏低的问题,因此,要继续大力实施生态(绿色)农业工程、湖泊修复工程和耕地保护工程,并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保护好绿色农业产地气候环境,提高绿色农业生态资本利用效率[12]。

第3篇

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比如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经济情况就是小农经济占主导,现在偏远的农村,也都大量存在这种经济现象。当前小农经济的存在有它的合理性,中国人口众多、耕地较为分散,广大山区田地零散,不足以支持大规模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加上受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限制等,所以很多乡村农家人保留着以前的家庭传统,以家庭为单位、以铁犁牛耕为主要方式进行精耕细作。

晋江市内坑镇原名为“梨坑”,它是一个老区基点镇,历史悠久而又光荣。唐宋时,因大面积种植梨果而得名,是晋江有名的梨、柑果园区。内坑镇位于晋江市西部的低山丘陵地带,土地总面积4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5万亩。内坑镇现已成为闽南金三角新崛起的农工贸融于一体的新型城镇。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内坑人民已逐渐从单一搞农业的自给半自给的封闭状态中解脱出来,逐步调整和完善农业结构,实行种、养、加工综合开发,现辖28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每个村都有自己的土地,由于天气温和,降水条件好,有些村里的低收入家庭甚至一些中等收入家庭仍旧会从事农业活动。五十年前镇上的人们主体还是农民,几十年来随着晋江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内坑社会的群体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事务农的人们减少了,但近些年来,小农经济在这里不减反增,大有“卷土重来”之势,现代化的工业文明与传统的小农耕作并存,房前屋后,马路边上,随处可见那精耕细作的“身影”。

为何处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内坑镇仍然会大量存在小农经济呢?

第一、当前物价上升,生活成本增加,小农经济可以“减负增收”。近些年来,我国的物价持续上涨,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禽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攀升,生活成本大为增加。导致很多低收入的家庭自己种植蔬菜庄稼,自榨花生油,芝麻油,自养家禽等。所以小农经济对一些较低收入的村民来说,是一种节约支出的做法。

第二、食品安全问题严重,促使小农经济升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品质有更高的追求,绿色环保成了人们消费重要的理念。而当前社会中时常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人们对食品安全有着很多的忧虑。有毒大米、有毒鸡蛋、地沟油、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等案件让人触目惊心。人们不再完全相信市场出售的食品,那么自家种植的粮食、果蔬,自养的牲畜、自家榨的油等,营养价值高,无污染,成了人们最信赖的食品。小农种的农产品、养的牲畜价格普遍比市场上同类商品要贵两至三倍。当前追求健康的生活,提倡绿色食品、健康食品,已成为一种时尚。因此,小农经济的回归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第三、生活水平提高,空闲时间多了,小农经济成了人们的修身养性,保持闲情逸致的好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收入增加了,而且空闲时间也多了,如何充实空闲时间,同时又能锻炼身体,对家人又有益处,种些粮食瓜果蔬菜却成了最好的选择。所以,内坑镇这里随处可见,小块小块的耕作地,菜园如花园,美丽漂亮,四季瓜果飘香。

此外,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工作,搞农业可以带来很可观的收入,也促使了这里的人们重视农业生产;勤劳朴实的内坑人民,追求货真价实,重视精耕细作。所以小农经济在这里又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小农经济在历史的发展潮中,是一种落后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客观上说是应该要摒弃的,但在这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它却还有存在的理由,它能在市场经济的缝隙中生存而且发展下来。那么应如何更好地引导内坑小农经济的发展呢?我们提出了如下的思考。

第一、政府要为小农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晋江曾有发生数百亩农田遭受工业污水污染的事件,内坑镇的一些村的农田就有遭受到污染,污水从沟渠流入,污水侵袭,禾苗遭殃。为引导内坑镇农耕经济发展,得先创造一个好的农耕环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工业污染的整治也得同步,保护农田不受污染,让农民有耕作的物质基础。

第二、给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身份,对低保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人们生产绿色健康的农作物,给予农民政策上的支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的目标,使内坑镇农耕经济的发展成为内坑经济发展中的一部分,共同构建绿色和谐、稳定发展的内坑。

第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之路,要让小农经济升级换代。必须走农科教相结合,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之路,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关键是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归根到底要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小农经济升级换代奠定基础。

总之,在当前特殊的历史时期,小农经济在内坑镇的存在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它的存在对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它,引导小农经济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旺延.小农经济与我国“三农”问题的思考[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第4篇

基于高考命题的这些特点,本文以小农经济、重农抑商两个概念的解读为例,对中国古代经济史复习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同学们高三复习备考有所启发。

一、在比较中鉴别相关概念

例1 (2013年新课标Ⅱ卷第25题)汉唐制定土地法规,限制私有大土地的发展,宋代一改此法,“不抑兼并”。据此可知宋代( )

A.中央集权弱化 B.流民问题严重

C.土地兼并缓和 D.自耕小农衰退

【解析】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A错。材料未涉及流民问题,排除B。由于北宋政府“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C错。宋代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自耕农失去土地的现象增多,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故选D。

【名师点津】此题涉及一个重要概念: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自然经济吗?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这三者的异同,有助于准确掌握小农经济这一概念。如图所示,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是三个不相同的概念,但三者又有交集,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是自然经济,但不等于自然经济,自耕农经济是小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区别如表一所示:

表一 自然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比较

例2 (2014年江苏卷第4题改编题)明隆庆初年,“抚臣涂泽民用鉴前辙,为因势利导之举,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易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亦禁不得以硝黄、铜、铁违禁之物夹带出海。奉旨允行,凡三十载,幸大盗不作,而海宇宴如。”这说明当时( )

A.官府废止明初以来“海禁”

B.官府有条件地开放“海禁”

C.官府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

D.官方朝贡贸易体系已瓦解

【解析】C选项颇具迷惑性,重农抑商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一度开放海禁不等于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根据材料“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奉旨允行”等信息可知政府允许有条件地开放“海禁”,答案为B。

【名师点津】题中涉及的重农抑商、海禁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闭关锁国是海禁政策的延续。两者异同参见表二:

表二 重农抑商、海禁政策的异同

二、在多维分析中理解概念

运用新材料,多角度考查核心概念是高考命题的一大特点。复习备考应从多维视角来分析理解概念。这里的多维视角,包括三层含义:①构成概念的基本要素视角;②将经济概念与政治、文化相联系的视角;③运用唯物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视角。

历史概念的类型包括人物、事件、法律、制度、政策、会议、思想等,构成概念的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经济史制度、政策、现象类概念居多,如井田制、均田制、封建土地私有制、工官制度、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资本主义萌芽等。构成制度、政策概念的基本要素有:原因、时间、目的、内容、影响等。构成现象概念的基本要素有:产生原因、历程、影响发展的因素、影响等。我们可根据构成要素全面分析概念,如表三、表四所示。

分析中国古代经济史近三年各地高考题,以下特点清晰可见:①题型以选择题为主;②小农经济、土地兼并、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等概念一直是考查的重点,而重中之重,非小农经济、重农抑商莫属;③试题以新材料、新情境、新视角呈现,注重运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等史学方法考查对概念进行理解和运用。

基于高考命题的这些特点,本文以小农经济、重农抑商两个概念的解读为例,对中国古代经济史复习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同学们高三复习备考有所启发。

一、在比较中鉴别相关概念

例1 (2013年新课标Ⅱ卷第25题)汉唐制定土地法规,限制私有大土地的发展,宋代一改此法,“不抑兼并”。据此可知宋代( )

A.中央集权弱化 B.流民问题严重

C.土地兼并缓和 D.自耕小农衰退

【解析】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A错。材料未涉及流民问题,排除B。由于北宋政府“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C错。宋代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自耕农失去土地的现象增多,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故选D。

【名师点津】此题涉及一个重要概念: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自然经济吗?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这三者的异同,有助于准确掌握小农经济这一概念。如图所示,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是三个不相同的概念,但三者又有交集,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是自然经济,但不等于自然经济,自耕农经济是小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区别如表一所示:

表一 自然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比较

自然经济 小农经济 自耕农经济

产生 原始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

消亡 后开始解体,但至今仍有些地方的农业经济带有一定的自然经济性质 到1956年,随着的完成,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完全消失。但的实行,使小农经济一定程度上又有所恢复,但已不等同于古代的小农经济

内涵 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自己生产自己消费 家庭经营,经营规模狭小 拥有耕种土地所有权的小农经济

对立面 商品经济 机械化生产 租佃经济

例2 (2014年江苏卷第4题改编题)明隆庆初年,“抚臣涂泽民用鉴前辙,为因势利导之举,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易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亦禁不得以硝黄、铜、铁违禁之物夹带出海。奉旨允行,凡三十载,幸大盗不作,而海宇宴如。”这说明当时( )

A.官府废止明初以来“海禁”

B.官府有条件地开放“海禁”

C.官府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

D.官方朝贡贸易体系已瓦解

【解析】C选项颇具迷惑性,重农抑商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一度开放海禁不等于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根据材料“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奉旨允行”等信息可知政府允许有条件地开放“海禁”,答案为B。

【名师点津】题中涉及的重农抑商、海禁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闭关锁国是海禁政策的延续。两者异同参见表二:

表二 重农抑商、海禁政策的异同

重农抑商 海禁

点 时间 最早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整个封建社会 实施于明清时期

目的 征收赋税和巩固统治,压制商业发展,实质是维护封建经济的基础 防范人民的反抗和外来殖民势力的侵犯,维护封建体制

内容 对国内市场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采取重征商税、限制商业活动和歧视商人的政策 严格限制国人出海贸易和外商来华贸易

影响 有利于古代农业的发展,但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曾起到一定的民族自卫作用,但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导致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相同点 ①为了维护封建统治;②由自然经济所决定;③有限制和压制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④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影响了中国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二、在多维分析中理解概念

运用新材料,多角度考查核心概念是高考命题的一大特点。复习备考应从多维视角来分析理解概念。这里的多维视角,包括三层含义:①构成概念的基本要素视角;②将经济概念与政治、文化相联系的视角;③运用唯物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视角。

历史概念的类型包括人物、事件、法律、制度、政策、会议、思想等,构成概念的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经济史制度、政策、现象类概念居多,如井田制、均田制、封建土地私有制、工官制度、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资本主义萌芽等。构成制度、政策概念的基本要素有:原因、时间、目的、内容、影响等。构成现象概念的基本要素有:产生原因、历程、影响发展的因素、影响等。我们可根据构成要素全面分析概念,如表三、表四所示。

表三 多维视角看小农经济

形成原因 铁犁牛耕的出现和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特点 ①分散性:以家庭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男耕女织;②封闭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③落后性:农民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精耕细作,相对简单的生产工具,长期不变的生产技术和容易满足的社会心理状态;④脆弱性:规模小、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差

发展

因素 有利 ①生产力:铁犁牛耕的出现和普及,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提高;②生产关系: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一定的生产自,能支配部分劳动产品,具有较高的生产积极性;③自身发展动力:小农经济规模小,促使农民努力提高耕作技术,尽可能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促进农业向精耕细作方向发展;④政策:封建政府为保证财源,大都采取重农政策

不利 ①分散性、脆弱性、封闭性、落后性;②封建剥削严重(沉重的徭役和赋税);③土地兼并;④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动荡;⑤自然灾害

地位 是我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封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影响 积极 在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时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提高了农民积极性

消极 在封建社会后期,阻碍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成长,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并长期延续

表四 重农抑商政策

含义 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

原因 ①根本原因: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②直接原因: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统治;③其他因素:富商大贾操纵市场物价

目的 ①直接目的: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②政治文化方面:安定人心,加强对农民控制;③根本目的:维护封建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即自然经济),巩固封建统治

主要表现 ①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商业为末,形成轻视商人的主流价值取向;②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③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④多方面限制工商业活动,如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发展;⑤通过征收重税、国家垄断经营等方式打击商人

影响 积极 ①经济:有利于稳定农业人口,推动农业发展,巩固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②政治:有利于安定人心和对农民的控制,巩固封建制度,维护国家统一

消极 ①妨碍工商业发展,强化自然经济,使之迟迟难以瓦解,违背历史发展潮流;②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③造成中国社会的落后

三、在突破思维定式中深化概念

例3 (2012年全国大纲卷第13题)唐太宗说:“工商杂色之流……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在此唐太宗强调的是( )

A.防止 B.维持社会等级

C.重义轻利 D.重农抑商

【解析】答案为B。唐太宗不但把工商业者归入“杂色之流”,而且杜绝了他们入仕的途径,强调工商业者不能与官员“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可见目的是维持社会等级。材料体现了统治者对工商业者的歧视,但没有反映对农业的重视,排除D。

例4 (2013年全国大纲卷第16题)明初的户役制度,将户籍分为若干类别,其中主要是民户,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煮盐户)等几十类,并严格禁止更换户别。这一措施有利于( )

A.缓和土地兼并 B.促成社会分化

C.强化社会控制 D.发展商品经济

【解析】材料说明户籍在古代是身份职业的象征,政府严禁更改户别,以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减少人口流动的可能性,答案为C。A与材料无关,严格的户籍制度并不利于社会的分化,也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排除B、D。

【名师点津】重农抑商政策推行的目的是维护小农经济,确保赋税的征收,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从而巩固封建统治,例3答案却是“维持社会等级”。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是重农抑商政策的表现,但例4并没有从经济方面考查户籍制度对农业、工商业发展的影响,而是从“强化社会控制”这一政治角度着眼。这些别出新意的试题大大深化了概念的内涵。

面对高考试题的新材料、新情境、新视角,一些同学往往难以克服思维定式,对概念的理解固化、僵化,从而影响了考试成绩。怎么办?提高材料处理能力是关键。分析材料,要做好两点:

1. 抓住材料主旨

试题所提供的史料,并非所有文字都是有用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起铺成、解释作用的,真正起关键作用的,往往是某个词或句子。抓住主旨可以从材料出处(或说话者的立场、对象)、关键词、转折词(或语气词)、高频率词等入手。

例5 (2014年天津卷第12题改编题)(宋)太宗淳化二年诏曰:“关市之租,其来旧矣……征算之条,当从宽简。宜令诸路转运使……市征所算之名品,共参酌裁减,以利细民”。又诏:“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材料表明( )

A.宋太宗重视商业,适当减免商税

B.宋代商业不断发展,商业地位重要

C.宋代依然对工商业者征收重税

D.抑商政策不利于商业的发展

【解析】“当从宽简”“参酌裁减”“不得收其算”,这些含义相近的信息(可以看成高频率词)一再出现,答案为A。其他各选项材料均没有体现。

第5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农经济:专业化生产;规模经济;价格波动:机会成本

一、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小农经济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可以承包土地,承包期30年。这种土地制度造成了农村人人有地,但都不多的局面。另外,宪法规定“农民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既不能出卖,也不能转让”;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转让,但转让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限,这限制了长期投资者受让承包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集体土地。对国家征地仅的滥用导致了土地的过度征用(蔡继明,2007)。这大大增加了受让承包权的风险。楼惠新(2002)认为有三个因素阻碍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土地产权不明晰,七地产权市场不完善。户籍制度限制土地流转。凡此种种使得土地的流转不畅。农民都只耕种自己承包的少量土地,土地很难从种植能力低的人手中流转到种植能力高的人手中。这就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小农经济。

二、小农经济为什么无效率

第一,小农经济损失了规模经济从而减缓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相对于小农经济,规模化生产的好处显而易见:易于实现生产机械化,从而节约成本:规模化经营可以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规模化经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新技术的研发。李燕琼(2004)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她通过对日本农业生产规模化的研究发现规模化生产导致了较高的专业化和较高的经济效益。

第二,小农经济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和偏高。在物资紧缺时期,国家以相对稳定的价格收购农民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这释放了小农经济的生产力。随后国家逐渐放开了农产品的价格,使其市场化。市场化了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使得农民承受了很大风险。为了规避风险,农民开始与当地的龙头企业签订契约以规避风险。然而,市场价格的不稳定使得契约的履约率很低(赵西亮,2005)。据有关资料,农产品相关的契约违约率达到80%(刘凤芹,2003)。事实上,我们认为这种契约是一个零和游戏,且受伤者多是农民而不是龙头企业。无法移除的风险大大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小农经济会内生地产生价格波动。这源于代表性农民特有的成本结构:农民进行小规模农业生产投入的固定成本(土地成本)很小,这是因为由于流转的困难,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很小。由于小农经济很难进行专业化生产,因而农民选择改变种植作物的种类的固定机会成本就很小(考虑专门方便面制造商该行造汽车将产生巨大的机会成本:包括该企业特有的方便面制造技术,铺好的方便面销售渠道等)。这就使得小农经济中农民可以灵活地从种植白菜转而种植芹菜,或者从种植豆角转而种植黄瓜。

另外,也源于农产品行业的特点:靠预期价格下决策,而在下一期获得收益(考虑农民1月份依靠预期价格决定种植大白菜,要到6月份大白菜收获时才能兑现决策的收益)。

由于小农经济的上述两个特点,将会使得大量生产技术相似,依靠自身的预期价格作生产决策的小农以一种难以把握的规律参与到各类农产品生产中,从而造成价格波动。

第四,小农经济将会造成农产品价格偏高。这里是说,小农经济相对于规模生产和专业化经营来讲,将会造成农产品总体上价格偏高。当然,由于小农的预期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相差很多,从而使得某类农产品供给过剩而价格低廉。小农经济由于生产效率不如专业化生产来得高,所以平均成本要高些,价格自然也高一些;再加之小农经济自身也不能有效率的安排生产,会进一步拉高平均成本,拉高价格。

第五,小农经济导致耕地利用的无效率。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样,小农经济损失了规模经济,造成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这都会降低耕地的利用效率。

第六,增加农民转向非农产业的机会成本。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下,以低廉的价格承包土地对于农民来讲相当于一种补贴。根据上文的分析,这种补贴是无效率的,因为这种模式的存在使得土地的流转不畅,也使得土地的利用无效率,这些都使得土地的价值远低于土地的潜在价值。作为一种补贴,它还增加了农民转向非农产业的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不仅体现在物质上,还体现在意识层面上。这无益于我国人口结构的调整,也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小结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相当于给了农民一种无效率的补贴,用土地作为补贴这种做法降低了作为补贴的土地的价值,并增加了农民进入非农产业的机会成本,不利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产品价格的波动使得农民承受很大的风险;整体上无效率的农产品生产使得其价格高于规模化经营时农产品的价格,给消费者的福利带来损失。

参考文献:

1.赵西亮,朱喜,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商品契约稳定性研究[J],当代财经研究,2005(2).

2.刘凤芹,不完全合约与履约障碍一以订单农业为例[J],经济研究,2003(4),

第6篇

《管子》是先秦诸子中对经济问题论述最多、最集中的一部。在现存《管子》76篇中,涉及经济问题者超过1/2,以论述经济问题为主者约占1/3强。《管子》对经济问题的论述是站在封建国家的立场上,始终围绕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理而展开的,它并没有直接讲述小农或地主的经营与运作。但农民是当时入耕出战的主力,是封建国家依以存在的根基,因此《管子》的论述不能不涉及农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管子》的经济学正是在封建地主制的小农经济的条件下形成的特殊的经济学。

对《管子》的著作年代和思想体系。学术界存在很大分歧。《管子》非一人之笔,亦非一时之书,已成定论。现在的问题是,《管子》成书于战国呢?还是分别成书于战国至秦汉?它是不同学派著作的杂凑呢,还是大体属于同一学派的著作?我赞成张岱年先生关于《管子》是战国时代推崇管仲的学者的著作汇集的主张[1]。《管子》各篇内容、风格虽不完全一样,但它们所论述和回答的问题彼此相联系,具有基本一致的思想体系,其内容则深深打上战国时代的烙印。关于这个问题,本文不可能展开讨论。不过本文的目的,既不是论述《管子》的思想和理论,也不是考证《管子》时代的某些历史事件,而是通过《管子》的思想、主张和有关论述,探讨其所反映的社会情态的一个侧面:封建地主制兴起时期小农经济与市场之关系。因此,退一步说,即使《管子》中果真有属于汉代的作品,也并不对本文的目的构成妨碍。因为我们要探讨的是较长时段的情态史,而不是较短时段的事件史。

本文拟分上下两篇。上篇主要谈战国小农与市场联系之加强及其种种表现。下篇主要谈建立在以自给性生产为依托的小农经济基础的传统市场的一些特殊经济概念和经济现象。

上篇

小农经济是指在农业领域内与使用手工工具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它最本质的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的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一个家庭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它生产资料程度不同的所有权。小农经济曾经存在于不同时代,它并非一成不变的。我国小农经济并非始于战国,但战国时代是它发展的新阶段。

一、战国小农经济独立性的加强

在我国,小农经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晚期。我国中原地区从仰韶文化开始已普遍出现小型住房的遗址,其中有的房子遗址除有生活用具外,还有农业、手工业工具、粮食、窖穴等伴随出土;这种情况到了龙山文化时期更为普遍,并出现了在小房子基础上扩展而成的双室和套室等较大的房子。这些住房的主人显然已不是与生产分离的对偶家庭,而是具有独立经济的个体家庭[1]。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这种个体家庭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2]。这可以说是我国小农经济之肇始。

不过,在很长时期内,这种小农经济仍很幼弱,未能摆脱原始共同体的襁褓。他们在农作中主要使用木质耒耜,后来还有钁和钱镈等青铜农具,生产能力较低,荒地的开辟、农田沟洫排水系统的修建都要依靠集体的力量,田间劳动虽由各家单独进行,但仍需在共同体内实行必要的互助协作,从而形成公有私耕的农村公社。我国上古时代长期存在的井田制,正是农村公社及其变体。虞夏商的奴隶社会、西周春秋的封建领主制社会,都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的。[3]

在我国西周春秋封建领主制时代,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权名义上属于周天子,实际上这种所有权是在同姓和异姓贵族中按等级分配的。贵族的领邑建立在农村公社的残骸上。贵族领主在其领邑中不但拥有实际的土地所有权,而且实行政治上的统治,可以置官属、养私兵、设刑戳、收族党,同时拥有大片自营地(“公田”)和各项设施,形成一定的劳动分工和共同的经济生活。在这种领邑中作为当时主要农业劳动者的庶民,不但在人身上依附于领主,实际上处于农奴的地位,而且在经济上与领主相互依存,结合形成封闭程度颇高的经济实体。起源于农村公社的井田制已蜕变成贵族领主的授田制。农民从领主那里领到一块分地——“私田”和宅圃,用自己的农具在实际上归他们使用的田宅上种植粮菜桑麻,并在村社的公有地上放牧、渔猎,形成其相对独立的私有经济。这也是小农经济的一种模式。不过这种经济的独立性十分有限。农民必须首先在领主的“公田”中完成各种劳役,这是由农村公社公积劳动演化而来的徭役劳动,实质是封建劳役地租。由于单个家庭经济力量不足,还流行着“耦耕”等农村公社换工协作的遗俗;家庭生产不能自我满足的需要,则可从领邑内部的劳动分工中求得解决[4]。《逸周书·大聚》谈到周代的乡邑,“兴弹相佣,耦耕俱耘。男女有婚,坟墓相连,民乃有亲。六畜有群,室屋既完,民乃归之。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畜百草以备五味。立勤人以职孤,立正长以顺幼,立职丧以恤死,立大葬以正同。……山林薮泽。以攻其利。工匠役工,以攻其材,商贾趣市,以合其用。……分地薄敛,农民归之。”又据《盐铁论·水旱》载:“古者干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农民不离田亩而足乎田器,工人不斩伐而足乎陶冶,不耕田而足乎粟米。”这些均可视为对封建领主制时代贵族领邑内部劳动分工和自给自足生活的一种模糊的、诗化的回忆。

我们在西周春秋的一些文献中(例如《诗经》中的农事诗)可以找到对农民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描述,唯独没有农民在市场上交换的记载。《诗·卫风·氓》有“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的诗句,好像是讲农村的物物交换;但这位打着“贸丝”的招牌来相亲的汉子,实际上是一个“士”,不能以此说明农村中的商品交换。《左传》僖公二十七年称晋文公之治,“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征其辞”。这里“民”的概念比较笼统,在多大程度上与农民有关,难以确定。除此以外,很难找到与农村沾边的商业活动的记载了。不是说当时没有交换、市场和商业。有的。但在很大程度上这时的商人和商业是依附于贵族领主,并为贵族领主服务的,即所谓“工商食官”(《国语·晋语四》)。我国封建领主制时代市场的主体不是农民而是贵族领主。

这种情形,春秋战国时代逐步发生了变化。大抵从西周末年起,公田劳役制已为农民厌弃,实际上难以维持。春秋初年,管仲在齐国率先实行“相地衰征”,即按土地数量和质量的等差收税。稍后鲁国实行的税亩制与此相类。这种制度是以公田制被废弃,农民份地固有化,并出现质量与数量的差别为前提的。它的实行反过来促进了农民份地的私有化。接着,农民逐步获得了充当甲士的资格(在这以前,只有贵族下层的“士”才能充当甲士),提高了政治地位,但却以在税之外增纳军赋为代价。军赋则逐渐转向以“田”为征纳单位。从公田力役到相地衰征,其性质是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以后各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贵族领主势力,相继把赋禄以邑制度改为“赋禄以谷”的制度,贵族领主直接治民的权力被剥夺了,井田制的樊离被突破了。农民遂由领主的农奴转化为封建国家的自耕农,他们向封建国家缴纳的赋税也成为真正的课税意义上的税。战国时代,国家授田制的外壳虽然维持着,但农民份地已实际私有化,并出现贫富分化、土地占有不均现象。这一切变化的基础是铁农具的推广,农民个体家庭独立生产能力的大大加强[5]。总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战国时代小农经济取得更为完整的形态,从而导致小农经济与市场关系的深刻变化。

一方面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小农生产生活上的需求增多了,小农能提供市场的产品也增加了。另一方面,由于井田制的崩溃和领主制的破坏,在农民家庭经济之上,已不存在前述贵族领邑那样半封闭的经济实体,农民经济虽然力求自给自足,但由于规模狭小,总有不能自给的部分,这些部分一般只能从市场上取得;而他多余的产品,或用以换取其它必需品的产品,也只能到市场上出售。因此,战国小农已摆脱从前对领主和领邑的依赖,独立地出现在当时的市场上。

孟子对陈相的批评是大家所熟知的。他揭示了当时农民“纷纷然与百工交易”[6]的事实,指出“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7]。这种“通功易事”,在《管子》中被称为“交能易作”(《治国》,本文引《管子》文,只注篇名,下同)和“通财交假”(《轻重甲》)。其意思都是互通有无,交换产品。总之,战国小农已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相当程度上已成为当时市场上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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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阅李根蟠、黄崇岳、卢勋:《中国原始社会经济研究》第十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 参阅拙著《井田制及相关诸问题》,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耦耕纵横谈》,载《农史研究》1981年第3期。

第7篇

大多数农业人口素质较低,一般无需动脑,周而复始地按照传统生产或生活模式运作,不少人离开小农经济比较难生存。小农经济确实起到了解决广大农村人口温饱问题的作用,使农村人口感觉生存有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尽管小农经济使大多数农民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但是他们羡慕而不嫉妒城镇居民生活,不少农民认为这是权利与义务根本公正原则的体现,这就是为何不少农村人口的幸福感满意指数比城镇人口要高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一旦有人触动了他们赖以维持生计的自给自足的房屋、土地的底线,就会引来强制性的抵抗。客观地说,小农经济的存在也使不少城镇居民有了一定的比较优势,对于缓和社会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无庸讳言,上述状况给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一是建立在人均约一亩地基础上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显得步履维艰。一般说,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制约,在缺乏大规模机械化、社会化、现代化生产的情况下,采取小农经济的形式大多只能保持微利状态。农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要缩小城乡差别,国家对农民的长期补贴成为为稳定买单的无奈选择。但是,国家财政长期补贴农业的状态,客观上仅能起到维持小农经济状态长期存在的结局,即不断延缓小农经济的命运。二是农村不少剩余劳动力长期在外打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融入城镇,以工补农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务工者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在客观上也起着巩固小农经济根基的作用。三是政府各项惠农政策,降低了小农经济经营成本,使不少农民工特别是有技能或成就感的农民工,不愿意转变农民身份成为城镇居民。

随着企业用工的规范化,使不少农民工既可以享受农村的土地或低成本居住生活保障,又能够享受打工的工资待遇,甚至是城镇居民所拥有的社会福利保障等,这种双重保障状态已经引发了部分城镇贫民的仇视心态,容易导致族群分裂。四是农业发展严重缺乏后劲。小农经济较难与先进的农业科技或农业机械化相兼容,这是因为从事农业者的低素质或一家一户的经营,投入农业生产的资源有限等,使现代农业无法扎根。众所周知,农业本是高技能性产业,但是目前它却是无需任何知识、技能或证书者都能够从事的行业。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活动的态势:其一农业仍旧以传统的运营模式为主体,农民主要依靠祖辈留传的长期在农田耕作中形成的经验来运作;其二农业仍是受自然状态影响较大的产业,农业对自然条件、气候、环境等的依存度较高,靠天吃饭的状态一直未能得到彻底改观;其三农民仍是文化程度最低的群体,绝大多数农民接受先进农业科技或现代农业理念等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农业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这种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分散运作的家庭经营的模式所吸纳的技术、人才或资金资源有限,受成本财力、劳动性质、产品数量品种等的限制,使其没有必要与外界产生更多的联系,信息相对闭塞,影响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与时俱进发展。农业技术品种的研究、推广、服务或应用等,通过国家补贴以无偿或低价形式提供给农民,这种由国家财政支撑的运作受财力影响投入有限,由于无偿性可不计成本效益,对农业的促进作用有限。而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资金、技术或人才较难通过市场化运作进入到农业领域。在农业政策的保护下,农村形成的排斥竞争低级垄断的小农经济堡垒,拔高了民营资金、技术或人才等市场资源进入农业的门坎,因为谁要想进入首先必须解决众多农业人口的就业或保障问题,这种本应当由国家或社会承担的责任,受制于国家的财力而转嫁到试图进入农业领域的经营者身上,从而加大了市场资源进入农业领域的难度。

同样也使农业领域内善于耕作经营的农民精英通过市场化渠道扩大生产规模受到限制,尽管目前小农经济的内部也发生了分化,但这种分化,是建立在维护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改变,部分耕种大户仅是租借了他人土地的经营权,由于这种租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使之无法形成比较稳定的大规模化家庭农场等。目前,农村中少数富裕者主要受益于特色农业,技术、经营、创业收入,乡镇经济的发展或承包地使用权的有偿租用下的规模化效应等。而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温饱状态。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国家实施了普惠式的免收农业税政策,这种大家(或同一领域行业)都有的实惠,这种一视同仁的平等,实质上就是平均,并不能起到激活农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或缩小农村收入差距的作用,容易产生“马太效应”。对农村中强势者是锦上添花:一是生产经验丰富,资金投入较多,以特色农业收益为主,品种、产量、质量具有一定的优势;二是不少人拥有其他技能,农田收入所占比重不大,成为自己相对城镇人而言的额外获得的一种优势,这实际上是对其他城乡人的一种不公正;三是土地的使用权不允许买卖,仅是有偿租用,决定了只能获得短视效应,使某些农村能人对租用而聚集的土地进行掠夺性的生产,以此获得规模化的短期高收益等。此外,虽然减轻了农村中的弱势者生活负担,但并没有消除他们与强势者之间的差距:其一不善于耕耘,生产底蕴不足,投入有限、产品单一、质量不高或产量较低;其二以农为生存根基,缺乏其他技能,副业收入较少,仅靠几亩地的农田收入,生活水平难予提高;其三农村中的弱势群体一般是无劳力、因病致贫、负担较重(债务、抚养老小或学费等),有的人由于主观因素无能力耕作,只能将土地低价发包给他人,生活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因此,只有将这种暗补变为明补,才能够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如对贫困户除免征农业税外,还进行困难补助,对中等户实施减免税收,对富裕户全额征收农业税等,或采取先征后退的政策,根据低、中或高收入者的状态,全部退还、部分退还或不退还的税收政策等。征收农业税:第一它是一种合理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征税,来调节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帮扶贫困地区或贫困群体的力度;第二有助于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使农民更加珍惜利用土地来获得最大收益,防止有的农户由于没有税收压力,自己主要靠副业生存,土地收益少,宁愿将土地撂荒,使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第三有利于剩余农村劳动力的转型。满足现状是不少农民的特征之一,容易呈现够吃够用就行了,依托土地生存,依赖国家扶助,躲避外面打工辛劳的状况,从而导致一方面企业用工紧张,另一方面不少农民不愿意外出打工,不利于劳动力的充分合理利用。此外,征税能够使某些不善于耕作的农民,考虑成本收益或机会成本,就会将土地流转出去,自己从事非农产业谋生存,有利于促进土地的相对聚集,推动农业领域市场化运营,对于农业的特色化、规模化、现代化经营具有一定的作用。

要突破农业发展的困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通过农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保障体系,使非农产业的产能向农业扩散,使农业过剩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使农业能够与其他产业发展相互协调互相适应齐头并进。首先,必须处理好农业的困境与农业补贴的幅度、方式或条件的关系。目前,非农产业如果不对农业进行补贴,城乡差距就会不断地加大,只要这种差距不消除,补贴就将长期地存在下去。这是因为,社会基础公平要求,除保障全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外,还应当逐渐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但这种补贴是建立在非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基础上的,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即只要少量人进行生产就可以产生大量的利润或财富时,扩大这种非权利与义务的补贴,才具有真实性、可行性或实际操作。因此,现阶段对农业的补贴必须与推动农业的发展、减少农村人口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等相结合,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进步意义。

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仍较低,在社会财富或利润的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人们体力或简单脑力操作的情况下,扩大并且长期固定实施这种非权利与义务的补贴,在生产力仍不发达的情况下,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或生产的衰退,重返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的状态,只会伤害那些权利与义务者,而促使之转入非权利与义务的行列,这实际上是往后退回不发达状态,还是向发达社会过渡的重要分水岭。我们不能被现代西方国家的“三高”(高工资、高福利和高保障)的表象所迷惑。西方的“三高”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生产力基础上的,不少西方国家仅是依靠高科技专利或品牌就可以轻而易举获得高额利润。其次,必须处理好社会稳定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我国农业人口占人口的多数,只有小农经济才能够容纳这么庞大的人群,小农经济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小农经济像海绵一样地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使他们得以生存。小农经济将大量的劳动力消耗在农田之中,使之为了生计整天围绕几亩地转悠。作为人口大国:不得不将本来可以让机械由少数人就能够承担的劳动,而让大量的农民用手工来操作。为了减轻农民体力劳动,将农民的农田劳作通过政府补贴用机器来代替,或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通过政府补贴农民和提供社会保障等,但这一切的目的是使农民稳定在农村。多年来农村一直在发挥着劳动力的蓄水池的作用,第二、三产业要用人时,可以从农村大量招聘,不用时可以让其回归农业,在城镇经济发展不太稳定、非农产业吸纳简单劳动力有限、农民素质普遍较低无法进行创业的情况下,农村小农经济确实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避免了现代农业经济情形下,不少农民流离失所,沦为城镇贫民的状态,保证了每一位农村劳动力有事可做,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但是这种稳定农村人口的做法,似乎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或解放农村劳动力具有一定的矛盾性。

改革开放或实施“计生”政策以来,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并没有随着近年来农村重体力活的减轻而改变,而在农民仅能维持温饱的状态下,以处罚为主来制约农村超生行为显得苍白无力。农业人口尽管逐年向城镇缓慢转移,但农村人口的基数基本维持不变,我国八亿多人口时约有七亿农民,现在十三亿人口仍有七亿农民。城镇由于实施比较严格的“计生”政策,人口增长受到制约,大量低素质的新增农业人口源源不断地涌入城镇,这些只能够从事简单劳动的城镇后备军,成为每次经济不景气时下岗的主力军。事实表明,依靠简单或体力劳动为主低收入的打工要使农民富裕起来比较困难。而靠小农经济要富起来也不容易,小农经济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工具落后,生产者素质较低,生产资源贫乏等,充其量只能保持其生存,而不可能致富,容易导致农业生产经营无法与现代农业链接,城乡差距不断地扩大。小岗村等各地改革开放以来的状况表明,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农村人口单纯依靠传统农业或小农经济来致富,受人口素质、自然、生物、气候状态等影响有一定的局限性。采取现代农业方式才是实现农业振兴的重要途径。发展现代农业并不是简单地将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现代农业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它包括农业运用机械化、电气化、智能化、现代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数量、质量、品种以及精加工后的附加值,以及推动农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一个产业链:农业的耕耘、特色农业研究开发运作评鉴、农产品的精细深加工、农业特色旅游、农业机械的开发、运用或修理,农产品的推广、流通或信息服务领域的拓展等,现代农业所衍生的产业链可以容纳一定量的就业人口。但是现代农业所依赖的是有一定科学素质的人才,因而与时俱进地提高农业人口的素质,将大量的低素质的农业人口培养成为能够驾驭现代农业的能手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再次,必须处理好农业改革发展与社会整体改革发展的关系。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改革农村的小农经济,试图将现代农业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是不切实际的。

发展现代农业虽然能够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但是发展现代农业肯定会释放大量的农村人口(即使是所谓“小农经济”的日本农业人口也只占总人口的5%左右)。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减少农业人口,改变农村的生育观念,实施农村人口与城镇相同的具有较强约束力的“计生”政策标准,是有效的途径之一。另一方面要减少现量农民,转移农村人口,加速城镇化发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这不并是农业领域改革所能够决定的问题,它涉及到整个社会系统的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各个行业领域的全面市场化,依托市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通过市场竞争将资源平均配置到急需的领域之中。目前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是人才、技术或资金等资源问题,并非是我国市场缺乏现代农业发展所必须的资源,而是必须使广大农民有一个维持生计的饭碗。如果让市场来决定农业人口的去留,众多的低素质的农民不是竞争的对手,将流离出农业,那么众多的农民又如何安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现代农业的发展与农民的安置是一对矛盾,解决矛盾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以社会稳定为重心,两个方面哪个都不能丢。

第8篇

关键词:理学经济伦理;封建小农经济;发展与促进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006-02

理学经济伦理是适应并维护封建生产方式和扼制、反拔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建立在宗法家族主义农耕文明基础之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经济基础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从总体特征来看,它与商品经济伦理分属于两种不同的价值体系。它在中国古代的基本作用是适应并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之长期处于稚嫩状态。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明代中叶的前后是不同的。在明代中期以前,中国还没有产生新的生产关系,中国的封建生产关系并不算落后,生产力仍在发展,这期间理学起着维护封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理论价值,理学经济伦理还能适应并促进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因而具有进步性。明代中期,中国的经济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新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了萌芽,面对新的社会变化,程朱的后辈理学家们不是努力建设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更新社会、国家的管理方式,以疏导、培育日益苏醒和增长的新经济因素的幼芽,而是仍然坚持天理的封建说教,企图以扼止“人欲”为代价,用强化道德秩序的办法来达到稳定政治经济秩序的目的,理学经济伦理对新生产方式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阻碍作用日益显露出来。也就在这时,中国的种种问题和危机开始充分暴露,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趋于落后,中国封建制度仍在农业文明的发展方向上继续缓慢行进,走向烂熟。毋庸置疑,中国社会经济由先进滑向落后,经济伦理没有突破是一个重要因素。到了近代,它的保守性和危害性更加明显。历史事实证明,理学经济伦理不可能促进中国的近代化,随着历史的发展,它作为一种文化类型的存在,与封建王朝一样被抛到时代的后面去了。

理学经济伦理在中国历史上的基本价值在于:促进封建小农经济发展,阻碍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在明代中期以前主要起着积极作用,在明代中期以后主要起着消极作用。

从总体上看,理学经济伦理对封建小农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特点,维护和稳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法家族主义政治经济体制。唐代中叶以来的社会变革使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了这样一种多层次的经济结构:从土地所有制结构来看,形成了封建国家经济、地主经济、小农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和皇帝、皇室宗亲、官僚贵族、官(乡)绅地主、自耕农、佃农等多层次的社会经济群体;从社会生产结构来看,形成了以耕织一体的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条件下的农业与手工业、商业等经济部门之间的特殊联系以及农民与手工业者、与商人的经济联系;从分配结构来看,形成了国家赋税徭役、官吏俸禄、地主地租、工商业利润以及农民劳动所得基本衣食生活资料等多层次经济利益分层。理学经济伦理把社会伦理问题与整个民族的社会心理活动纠缠在一起,将经济与伦理相重叠,最后完全从这一思维背景中提取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信息和方法,将政治和经济等各种矛盾作宗法伦理的化解和处理。这样,理学经济伦理一方面像一块模板塑造出符合封建政治和伦理规范的经济人格;另一方面又像一条坚硬的河床规范着经济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以防其肆意泛滥。它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纳入它的人伦道德之网,不仅给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又加上一条伦理纽带,而且把政治上的等级关系和多层次性的社会经济结构一体化、集权化和稳固化,从而具有极大的调节和聚合作用。

第二,适应了宗法制小农经济的社会经济基础。理学经济伦理竭力推崇家庭和家族的地位,强化家族血缘宗法关系,相信这是一种最合理的生产组织形式,由此推而广之,可以达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和谐稳定。正是中国的宗法小农经济与理学伦理相结合,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经济的繁荣。西方的经济学家一直认为追求私利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恩格斯也强调:“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类卑劣的――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1] 但是理学的公利主义由于找到了自己的社会经济基础,因而在现实中发挥着巨大的正面作用。这个基础便是宗法制小农经济。因为在家庭或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一般会更重视情感心理的需要,集体感与凝聚力都是非常强的,家庭或家族的公利确乎具有极高的地位。应该指出,小农在一定的时期是具有很大创造力的。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指出:“小农的经济行为在传统农业的范畴内,他们是一种富有进取心并能对资源作最适度运用的人。传统农业可能是贫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渐趋接近一个‘均衡’的水平。在这个均衡之内,生产因素的使用,较少有不合理低效率的现象。总之,小农作为一个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2] 可以说,对于宗法制的小农经济,只要政府能“为政以德”,努力扶植并加以保护,至少能给一条生路,他们就能够使社会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理学经济伦理的愿望。然而,尽管统治阶级都希望有这样的经济繁荣,但其贪婪的剥削本性使其不可能真正持续做到“为政以德”,天灾人祸总会把宗法制小农经济推向绝境,于是农民们铤而走险,揭杆而起。

第三,适应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状况。这突出地表现在重农主义、均平分配原则和崇俭黜奢消费观方面。“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3] 中华民族属于农业民族,和世界其他古老民族一样,历来重视农业生产。重农主义作为封建国家干预和调节社会分工与产业结构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在宋代仍然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宋代以后,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一些思想家们不加分析地一味抑“末”,则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在宋代及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社会生产力都是处于停滞状态,特别是没有新的科学技术的刺激,新的生产方式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社会财富的日趋集中和由此引起的贫富自发两极分化,只能使财富进一步以更大的规模、更快的速度集中在既不劳动又不经营的寄生性的地主阶级手中,农民失去土地之后,除了做佃农或沦为乞丐外别无出路,因而不仅不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反而会使社会生产力受到更大破坏。理学的均平分配论对当时社会财富的集中和贫富两极分化趋势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助于把社会各等级分层的财产占有等差距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使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在财富的占有和分配上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从而保持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相对稳定,促进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短暂繁荣。

“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4] 生产力越落后,消费水平就越低,社会越贫穷,消费结构就越简单,反之亦然。中国古代社会以男耕女织为主要生产形式,它只能提供粮食和衣料。这种小农经济的能量即使在太平盛世又能有多大呢?吃饭曾经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温饱问题至今在不少地区仍未得到最后解决。可以设想,中国古代在这个问题上会是多么艰难,正像经济史告诉我们的,所谓“文景之治”、“贞观之治”,也只不过是勉强解决温饱,仓库里有一点余粮,而大部分时期,除少数人以外,难免啼饥号寒。历代思想家又有多少不是以温饱作为太平盛世的根基、礼乐文明的前提呢?因此,以温饱为社会消费目标,绝不是一个保守的目标。崇俭黜奢的消费原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国情所决定的,以此作为消费伦理是明智与现实的。它缓和了生产与消费的矛盾,稳定了国民经济;确保了积蓄,备战备荒;有利于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和抑制统治阶层的奢侈性消费。

第四,适应了封建社会商业发展的需要。自从有了社会分工就有了商品交换,商业是封建自然经济必不可少的补充部分。理学经济伦理虽然轻商,但并不否认商业存在的合理性,其经济伦理思想广泛地涵摄商业行为规范。在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水平低下,市场规则不完善,加之受到种种封建特权和其他因素的干扰与阻碍,价值规律不可能自由地充分地对商品经济发生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的商品交换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甚至欺诈性。理学提出的伦理道德法则作为一种作用于人的心理,作为实现社会经济心态协调统一的力量,自然有利于维持封建商业的正常秩序。商人们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促使买卖的公平进行,也愿意接受理学伦理道德教条的约束。例如封建社会后期,民间商业运行中形成的组织严密的“伙计”制度,就是我国商人利用理学经济伦理关于“人和”的文化资源,将传统的宗法家族关系转化为新的商业组合的一项创举。商业“伙计”制度的产生,不仅给日益发展壮大的商业补充了力量,带来了利润,而且也增强了商界的凝聚力和稳定性,从而促进了古代商业的发展。不仅如此,理学经济伦理还以一种特殊方式作用于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商业行为,这就是商人们大都同理学有着世代相沿的“血缘”关系。他们中不少人自幼熟读朱熹集注的科考教材《四书》,深受理学伦理的熏陶,从小就树立了践履儒学理想的抱负和志向,只是由于在科场中累试不第,或因家庭牵累,才弃学经商,弃儒为贾。商人与理学的这种特殊关系,足以表明商人与理学在精神上的相通之处。所以,商人们尽管埋头于苟苟营利的生意场上,却并没有遗忘理学的谆谆教诲,而且当他们在商场上发迹之后,其中不少人跃跃欲展少年志,弃商学儒或捐钱入仕。这对于他们来说,既是一种社会荣誉,一种事业成功的装饰,又是一种难得的资本,会给他们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带来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单从伦理动因来看,正是因为理学既不否定商业的存在而又轻商抑商,所以中国封建社会商业才长期处于稚嫩状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宗法制小农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的极限。理学经济伦理对当时社会运行机制无条件的维护无疑会阻碍新的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从而妨害社会经济的突破性发展。事实上,自唐宋以后,中国农业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靠开辟新的土地和提高集约化的程度来实现的。到了明代中叶,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的农业经济增长,就明显地受到了边际效用递减律的影响了。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3.

[2] 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第9篇

关键词:农业内卷化; 边际效用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4-140-001

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黄宗智提到这样一种现象:使用雇佣劳力的大农场和依赖家庭劳力的家庭农场对人口压力会作出不同的反应。大农场得以就农场的需要变化而多雇或解雇劳力,而家庭式农场则不具备相似的弹性。从相对劳力而言,面积太小的家庭农场,无法解雇多余的劳力,面对剩余劳力的存在和劳力的不能充分使用而无能为力。迫于生计的压力,这类农场在单位面积上投入的劳动力远远大于使用雇佣劳力的大农场。这种劳力集约化的程度可以远远超过边际报酬递减的地步。类似这种在农作生产中集约化到一定程度,导致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叫做“农业内卷化”。

理解“农业内卷化”的现象,不可以简单地用追求最大化利润的模式来分析,需要同时用到关于企业行为和消费者的抉择理论两个定律。一个有剩余劳力的小农,把投入农场的劳力提高到如此高的地步,是因为这样的劳力对他来说只需要很低的“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即一种资源可以有多种用途,如果用于某一用途,就不能同时作为它用,便失去了投入其他用途的机会。由此便产生了机会成本。简言之,机会成本是指做出一种选择,而放弃的其它选择的最大价值。由于在17、18世纪中国,小农的剩余劳力缺乏选择其他就业的可能,因此投入到农场的这些劳力对于小农来说,只需要很低的机会成本,而这种劳力的报酬,对于一个在生存边缘挣扎的小农消费者来说,具有极高的“边际效用”。

不用来自企业行为的理论:追求最高利润的观念,而用来自微观经济学中关于理性消费者的抉择理论:“效用”概念的好处是,它可以考虑到与特殊情况相关的主观选择。也就是说,要把家庭农场当做一个生产和消费合一的单位来理解。这样一个单位的生产决策,是同时由家庭自身的消费需要以及为市场而生产的收益核算而形成的较贫穷家庭式农场为主。而这种家庭式农场,并不以资本主义企业行为的逻辑来支配活动。一个资本主义企业,不会在成本超越报酬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劳力。但对于一个有剩余劳力及挣扎于饥饿边缘的贫农家庭式农场来说,只要边际报酬保持在零以上,便值得继续投入劳力。我们可以说:鼻子快被睡湮没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以求露出水面。

不少贫农农场都会采用内卷式的经营方式,即在同一作物上投入了近乎经营式农场一倍的劳力,而取得的只是急剧递减的边际报酬。他们之中有的过分集中于单一的经济作物,因此,收成丰歉和市场价格升降的风险,会使他们长期的平均收益受到损失。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小农得不到理想的发展。

用边际效用来解释农业内卷化,就要先看看何为边际效用。

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杰里米·边沁最早提出了效用概念。他提出经济学应该是研究效用的课程,所谓效用是指物品能使人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的能力,而一切物品的价值都在于它的效用,因此政治经济学应以最大幸福原理和效用原理为基础。

边际效用就是指消费者在新增加的每一个单位商品的消费中所获得的效用,也就是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消费量增加一单位所增加的效用。

观察人们的行为和心理可以发现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当我们越来越多地消费一种物品时,获得的额外的满足程度会下降,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把这一现象称作“边际报酬递减规律”。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它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消费单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农业内卷化便可以用边际效用来解释。在土地供给数量不变和人口增加的条件下,每个额外的人所生产的额外产出会下降,因为每个农民所耕种的土地数量减少了。随着每一英亩土地上劳动力的人数不断增加,总产出会不断增加。但是每个新增加的农民生产的数量会少于前一个人,也就是人口增加的比例会大于粮食供给增加的比例。因此,随着投入到农场的劳力的增多,边际报酬会越来越少。由于劳动力的边际报酬递减,边际报酬的刺激力也因此下降,从而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劳动松劲,这就形成了中国贫农经济的恶性循环。

在西欧的小农经济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改造时,中国的小农经济却在日益内卷化。西欧的小农社会经历阶级分化和向全面资本主义转化时,中国仍停留在小农社会阶段。西欧越来越多的小农转化为新兴的无产阶级成员时,中国的小农仍旧为小农,只是经历了部分的无产化。这种差异是内部体制和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面对小农经济的日益内卷化,即小农经济表现出来的边际收益日益递减,可以通过技术变革、采用机器生产、使用化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及时为农民提高市场供需的信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劳动经营组织、多层次分工协作等方法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粮食的增长速度会远远超过人口的增长。

综上所述,黄宗智提到的农业内卷化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得到了合理解释。启示我们在研读一些经济史的著作时,利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来分析,能够对著作有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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