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2 15: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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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电子商务的特点,分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各国对电子商务采取的税收政策,提出关于我国面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对策。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互联网派生的一种新的商业贸易形式,在知识爆炸式发展的今天迅猛成长。它作为一种新兴贸易形式推动着经济发展,并且在提高贸易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方面都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是,电子商务也给各国的税收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课题。
一、电子商务征税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在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推动的同时,也给各国的税收带来了问题。因为无论是现行的国际贸易条约,还是各国法律的现行规定都是为适应传统的有纸贸易的要求而制定的,当这些现行的条约应用于国际电子贸易时必然会引起法律上的不协调。
第一,确定纳税主体难。电子商务是在网上进行的,个人或企业的身份是可以虚拟的,网站只是中间媒介,买卖双方完全可以在网上沟通好后再通过网下完成交易,税务机关难以察觉交易的发生,即使知道有交易行为发生,如果刻意隐瞒,税务机关要找到买卖双方也非常困难,大量的税款在网上交易中流失。
第二,确定税收征管对象难。电子商务改变了产品的形态,借助网络将有形商品以数字化的形式进行传输与复制,模糊了有形商品、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及服务之间的概念,难以确定一项收入到底是何种所得,失去了区别税收性质和税种的依据。传统的凭证是以纸质销售凭证为基础的,而在电子市场这个独特的环境下所有买卖双方的合同,以及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这使传统的追踪审计失去线索。
第三,实行税收管辖权难。首先,电子商务弱化地域税收管辖权。地域税收管辖权是对来源于一国境内的全部所得,以及在本国领土范围内的财产行使征收权。地域管辖权以各国地理界线为基准,电子商务则消除了国家间的界限,模糊了地域管辖权的概念。其次,电子商务动摇了居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是对一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现行税制一般都以有无住所、是否为常设机构等作为纳税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然而,电子商务的虚拟化,往往使企业的贸易活动不再需要原有的固定营业场所等有形机构来完成,造成无法判定国际税收中的这类概念。
二、电子商务税收的国际形势
1)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美国已对电子交易制定了明确的暂免征税的税收政策,这极大地促进了因特网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其非常有效的一面。此外,从美国政府的主张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其极力维护自身利益的一面。因为完全免征电子商务税的物品,无非是软件、音像制品及书籍等,而这些产品大都是美国的出口产品。这样可能导致美国一直居于国际电子商务的主导地位。
2)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认为税收应该公平,电子商务不应免除其他交易方式负担了。的税收,电子商务必须履行纳税义务。欧盟委员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保证税收不流失;二是要避免不恰当的税制扭曲电子商务。3)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如何征税没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刚刚开展尚未起步,对电子商务征税大多仅处于理论阶段。不过发展中国家大多希望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从而设置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屏障。
三、中国的应对策略
目前我国对于网上交易行为是用现有税法来控制和征收,而不是设立新税,这也是国际通用做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税法规定,网上销售新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应缴纳17%的增值税;销售旧货按照财税(2002)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这些交易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笔者认为,中国在电子税收方面以后的发展,一方面,给那些应该得到扶持的电子商务以恰当的优惠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对现行税收征管法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重新界定和解释,并增加有关适用于电子商务的条款。在这两方面应该努力达到符合我国国情的平衡。现在虽然暂不对电子商务征税,但是也应该着手制定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以期面对未来我国繁荣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虽然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但它并没有改变商品交易的本质,它与传统贸易应该适用相同的税法,对现行税法进行完善即可。具体措施:
第一,明确纳税主体。可建立专门的电子税务登记系统,建立电子商务纳税申报系统,跟银行的个人帐户或企业帐户实行联网,可助于掌握纳税人是否有资金流动。
第二,明确征税对象。可发行数字化发票,加强税务电子工程建设,建立税收征管及监控网系统等,另外税银联网有助于了解交易的数额。
(一)非营利组织内涵及其在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
非营利组织最早出现于17世纪,它的出现主要和资本主义的民主、自治、慈善等价值取向及社会精神有关,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不平等的现实。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市场化、民主化、民营化和全球化浪潮,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都出现了更加蓬勃发展的局面。然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的界定,国内外尚无统一明确的规定。不过总的来说,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性。正因为有着这些属性,因而也常常被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益性组织”、“非企业单位”、“独立部门”、“公民社会”等等。在我国,非营利组织自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约有1900多个,地方性非营利组织近20万个。它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其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这三类实体构成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主体,它们在我国发展迅速并且在经济、环保、公共卫生、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扶贫、法律援助、社会福利等广泛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欠缺,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当前,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问题,我国并没有专门为其设立一部税收法律制度。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规范问题,都由各个税种的税法来规定。也就是说,在每一个税种中,如无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特殊的规定,非营利组织将和其他纳税主体一样,无论其性质如何,从不从事经营活动,都要交纳税收。目前,根据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活动和我国的税法规定,非营利组织可能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13个税种,而其中前五个又是对非营利组织影响最大的税种。为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我国在上述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中,都给予了非营利组织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三种方式呈现:1.针对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税收优惠政策;2.针对企业对非营利组织捐赠时的税收优惠政策;3.针对个人对非营利组织捐赠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在第二种方式上,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也就是说,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再比如在第三种方式上,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为:个人向教育、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捐赠的,可以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得到扣除。而在减免的程度上,有的税种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扣除一定的税额,有的则予以完全的免除。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由上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于给予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条款和规定比较多但也比较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需求日益增加,非营利组织在更广泛领域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凸现。为能给予非营利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有必要分析挖掘出非营利组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税收体系。我国目前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比较多也比较乱,这些规定都散见于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中,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体系。也就是说,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特定税收条款来规范它的运行。这对于快速发展的非营利组织显然是一大制约。
(二)没有从税法的角度来定义非营利组织,没有把公益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区别开来。对于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外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根据各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来看,大多数国家一般都把非营利组织中的公益性组织单独划分出来,给予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特殊的税收待遇。因为公益性组织和其他的非营利组织不同,公益性组织活动的目的具有公益性,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虽然也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性质不一定具有公益性,它往往具有互益性。因而区分两者并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是必要的。但在我国当前,还尚未从税法的角度去定义非营利组织,更没有区分公益性和其他的非营利组织。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便出现了许多非营利组织打着“非营利”的旗号,名义上是非营利组织,但其大多数活动却从事着经营性活动,有的甚至以营利为目的,违背了活动的宗旨目的,这不但使得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对于其他组织来说也有失公平。
(三)有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有失税收的公平性。按照税收的公平性原则,相同性质的行为应当受到同等的税收待遇。但在我国,却存在着违反税收公平性原则的税收规定。如同样对一家非营利组织进行捐款,但实施这样一项行为的主体分别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则税法允许二者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便不同。外资企业允许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而内资企业却有扣除比例的限制。另外,对只有被列举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才能获得一定比例的扣除,这同样有失公平性,不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三、完善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的思考
针对非营利组织还存在上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完善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思考:
(一)应从税法的角度来界定非营利组织,应规定非营利组织的宗旨必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主要的活动应是非经营性活动。当然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不允许其从事经营性活动获取利润,只是经营性活动不应构成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活动,其从中获取的经营性利润禁止向个人分配而只能用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的目的。因而对于非营利组织有必要区分经营性活动和非经营性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对于其从事的经营性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如投资所得、贸易活动等应当征收税收,而对于来源于非经营性活动的收入如捐赠、会员的会费和财政的拨款则应予以减免。
(二)学习其他国家,应把公益性非营利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区分开来,并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对于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所有与公益目的有关的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应当免征所有的税收,而其他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则仅对其来源于非经营性活动的收入予以免证。这是因为从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活动中获益的是公众,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社会,但其受益的主要是会员,因而应给予它们不同的税收待遇。
(三)应统一内外资企业允许捐赠额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这样一方面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另一方面也会提高企业捐赠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
【关键词】政府 非税收入 收缴管理
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原则
(一)规范管理原则
收缴管理要实现规范管理,应收尽收而较好发挥收入再分配功能。如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作为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以社会慈善事业为依托,能有效弥补第一、二次分配的不足,政府将其以非税收入的名义进行规范管理,可以较好地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作用。
(二)防治国有资产流失原则
收缴管理要对国有产权收入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家作为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的所有者权益,进而缩小贫富差距,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监督原则
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增强收入收缴活动的透明度,使非税收入收缴的整个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防范“谁收、谁用、谁管”的现象出现。
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缴流程待优化
目前实行收缴流程较为原始与复杂,缴款人在被征收收入的情况下,必须先去缴款单位开具票据后去商业银行缴纳费用,等待银行确认完毕领取银行收讫凭证后再回到执收单位换取财政票据收据。繁琐的流程不仅给缴款人与各执收部门带来很多的烦恼,更出现资金票据无法实时匹配等问题。
(二)分成结算待规范
目前许多政府实行部门分成政策,分成项目繁多复杂,有按比例分成、按定额按项目标准分成等多种分成标准,有市县、省、中央多向与省市县双向等分成方向\有就地缴库和上解下拨的各种收缴方式。复杂分成项目政策造成资金无法实时清算,财政结算账户划缴复杂,加大了规范化管理的难度,
(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滞留资金过多,没有实现应缴尽缴
非税收入收缴账户包括财政部门的汇缴结算户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是财政部门为满足缴款人缴纳款项和核对账务需要设立的;非税收入过渡户是指执收单位在银行开设的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缴存的专用账户,由于过渡户被财政部门视同“小金库”,其开设己被财政部门明令禁止。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却成了财政资金的“蓄水池”,变为地方政府财力的“调解阀”,非税收入被用于平衡财政收支,完成各级政府制定的财政收入任务。由于非税收入没有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形成大量的沉淀资金,没有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作用。非税收入过渡户的存在为执收单位隐匿、转移,坐收坐支非税收入资金提供了方便,可视为单位开设的“小金库”。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过渡户是明令禁止的,但由于其存在的隐性给财政部门的查处带来困难。
三、如何完善政府非税收收入收缴管理
(一)改进收缴方式
通过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体系,借鉴国内外管理先进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的经验,加速信息管理业务发展实现收缴电子化,建立财政、银行与执收单位信息实时互联,保证应缴、实缴信息的及时归集,提高收缴效率,减少收缴成本,提高信息配比速度。
在当前单位执收财政监管的基础上,增加财政直接执收手段,加强国有资源资本的征收管理;对征税对象和收缴环节与税收相同的,如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等,由财政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为征收;对罚没收入(如交警的罚没收入)等可实行现场执收和委托银行代为征收,委托银行代收的,应由缴款人到各指定代收银行网点缴款;与部门职能联系密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零星小额罚款等由执收执罚单位按照“票款离”方式组织执收。
(二)完善体制机制
1.健全以票管收机制。一是归并规范非税收入票据,借鉴税务部门来强化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部门,并减少专用票据种类,同时规范和明确非税收入票据印制、领购、发放和核销及结报等管理行为。
二是规范完善管理机构机制,建立管理业务制度,从法律层面制定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执收行为与票据使用行为。
三是继续改革和完善制度,大力推行票款分离措施,增加电子收缴,资金直接入库手段,减少收缴单位与缴款人之间资金联系。加强票据资金实时对账,实时清算分成能力。
2.完善和创新分成管理体制。由于受旧体制的影响和利益驱动,非税收入分配政策和比例往往以上级业务部门为主确定,而收入征管却以地方部门为主,这就带来了条块分割在收入分成管理上的矛盾,经常出现项目复杂、分成困难等问题。
因此,需对非税收入分配管理体制进行清理和调整,从各部门非税收入形成的历史和特征出发,既考虑各部门征收能力,又体现财政分配调控能力,以地方财政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进行有效分配,改变目前单纯从收入角度、按单个非税收入项目分成的办法,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可通过预算体制来调整和分配。
3.建立工作考核机制。财政部门必须建立合理高效的工作考核机制来监督管理各执收单位具体征收工作。
一是执收管理考核。财政部门通过考核各执收单位在各类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过程的行为,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的,建立执收单位工作考核成绩。确保更好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二是执收成果考核。财政部门通过统计各级财政、各部门的执收分成资金结算,对合理优秀完成预计目标的进行适当专项补助,对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上缴基数的,省财政从相关市县财政预算体制内扣缴补足。
通过建立上述考核机制,不仅可以确保“省级收入不减收,部门事业不停办,各方利益不受损”,而且对调动县市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也有极大促进作用。
(三)严格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方式管理
非税收入资金在缴入国库的过程中会集中在执收单位过渡户和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两个地方滞留,形成沉淀资金,使非税收入不能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造成财政资金体外循环,肢解了财政职能,分散了财政资金,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应严禁非税收入在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户中滞留,实现应缴尽缴。首先,对非税收入过渡户进行清查、取缔。对个别非税收入资金量大、缴款环节多,缴款程序复杂的部门,可探索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分户,由执收(执罚)单位先将款项存入分户,并在规定期限内缴入国库。其次,提倡直缴缴款方式,逐步减少集中汇缴,建立以直缴缴款为主,集中汇缴为辅的单位缴款模式。财政部门可通过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专用财政票据)的票据发放,推广使用银行代收票据(直缴缴款专用票据),通过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和账户的从严审批促进执收(执罚)单位实现非税收入资金汇缴的规范化。第三,在非税收入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零余额账户。银行日终将资金与信息核对无误后划缴国库,实现账户日终零余额管理,变分散定期划缴为集中直接上缴。
四、结论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规范化管理,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也是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收入分配管理的重大措施。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的规范化管理对政府提高资源调控能力,完善分配秩序,推动政府职能改革增强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理财的水平,加速建立服务型政府,具有非常重要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乡镇财政税收;城乡统筹发展;发展模式;“县镇”联动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中间阶段,城乡统筹也在不断发展,可是我国乡镇财政税收依旧存在各种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去重视,并且解决它们。乡镇财政税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的财政税收很不平衡甚至有两极分化的情况。
一、我国乡镇财政税收的现状与问题
想要改变目前乡镇财政税收不平衡这个艰巨的问题,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就需要探索制定一套顺应乡镇发展又能促进乡镇发展的财政税收新模式。需要不断改良和完善乡镇财政税收的管理制度。从制度、模式两方面上入手,才能增加乡镇税收的渠道来源。需要重视对财政税收这一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
(一)乡镇财政支出负担大
从90年代起,在完全取消农业税的过程中,我国面临乡镇财政税收急剧减少的困境。国内企业没有强劲的经济实力,还处于发展幼年阶段,过重的赋税负担会影响企业发展,税收收入只通过增加企业负担将会对税基产生严重伤害,税基可能会急剧萎缩。现在,我国乡镇财政在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税改后,乡镇财政与小税种的支出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很难支撑乡镇财政支出,分税制导致债务的偿还等问题无法用乡镇税收来填补。
(二)有待完善的乡镇组织机构
乡镇组织收支水平是不合理的,收支极度不平衡。分税制和农业税取消都大力度消减了税收收入,而不停增长的支出包括基础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建设等费用,乡镇组织收支极度不平衡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最为严峻的问题,乡镇组织机构迫切需要改变以往的运行方式。
(三)我国乡镇财政管理高耗低效
现阶段,我国各乡镇财政管理层都在为行政费用高这个问题头痛,分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问题的尖锐程度。政府通过对零户和预算方式统一的管理,但仍然治标不治本,财政管理理念并没有被完善改进,还是沿用了以往粗放的方式进行管理,严重的影响财政管理的效率。首先,从事乡镇管理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有限,在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更加加剧了行政费用支出不合理、管理支出过高的问题。其次,税费配套设施不配套甚至有的地区严重缺乏,即使分税制向基层不断渗透,相应的配套设施依旧是跟不上发展的要求。独生子女费、乡镇医疗卫生需要的配套资金、环境支出这些费用都突飞猛进的增长,财政管理并没有合理的发挥它在财政上的作用,行政支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反而成为乡镇的沉重负担,严重阻碍了乡镇的发展。
(四)乡镇财政资金预算审核力度低
乡镇财务业务管理范围:乡镇教育方面、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企业资金扶持方面。鉴于支出频次的频繁然后审核的力度却很低,这共同导致资金运转很随意,这严重威胁了资金的安全。
二、乡镇财政税收发展改革的应对的方案
我们必须根据本国当下的国情来制定相应的改革模式,城乡统筹便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现在,农村的经济改革不断增加试点地区,乡镇这一级别的财政权力和行政权利无法达到平衡,这是很难通过短时间来改变的问题,所以应该转换角度,从税收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管理系统监督管理资金
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我们的税收的渠道是固定,税收的对象是固定的,那么我们能入手的就是整个资金收取和支出使用这一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力度,乡镇税收支出的主要地方是居民公共设施上,如马路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这些都是规模大,投入,人员调动性强,且很难短时间创造出实际经济收入。所以我们要对这些项目进行缜密细致的评估,避免造成资金不必要的流失、流失去向混乱和资金金额不限定等问题,要监管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一个高效的绩效管理系统,有力的保证资金支出能效率。在财务管理具体操作上,要严格对财务会的核算工作,发挥起乡镇会计核算的作用。建立一个债务消化监督制度,并且做到上级财政一定要严密监控下级政府债务,把这项工作纳入考核的项目指标。
(二)税收分层次管理
以全国范围为参考,我国各个省份的经济能力的差距已经很明显,然后下分到各乡镇更是经济实力参差不齐,有的地区的税收非常可观,但更多乡镇的税收非常不尽人意,即使是在同一县区内的各乡镇间,也有着不容忽视的税收多少之分。因此,要想能充分调动各乡政府的积极性,我们就要因地而异,对于财政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的乡镇适度下派一些财政任务放宽一些财政权力。对于那些条件差经济实力弱的部分地区,就可以用上“县镇”联动的管理方法进行援助。
三、结束语
本文从改进乡镇财政税收发展的角度讨论财政税收目前所面对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改进方案。我们提出每一项新模式都要结合我国国情。现在城乡统筹不断推进是我们乡镇地区必须面对的现实。所以,要从税收分层次管理、监管资金等方面入手,努力改善乡镇财政税收困难的状况。
作者:孙继伦 单位:山东省青岛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参考文献:
[1]张如红.乡镇财政税收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2015,(2):260-260
[2]王青松.乡镇财政税的模式和对策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1):46-47
[3]秦兰玲.论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税收的改革对策[J].时代金融(中旬),2015,(8):68,71
[4]钟芳山.发挥财政职能,创新财政理念[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3,(2):99-99
现阶段社会正处速发展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其中医院作为我们的基础医疗保障机构,对其税收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对于推进医院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体系不断优化改良,财政税收作为其中的关键点,起到均衡社会资源、促进收入分配合理的作用,因此医疗机构需跟紧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以顺应时展、人民需求。
一、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经济体系的构成中,财政税收无疑占据核心地位,严把经济收入命脉,税收体制改革则在其中起到优化资源配置、均衡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医院财政税收工作不断地创新和改革,对医院未来的发展及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财政税收制度能够为医院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财政税收工作对医院的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如下:
(一)助推医疗行业发展现阶段我国基层与城市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很多基层医院在发展中存在后期发展力量不足的情况,这也直接对基层医院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政府通过针对发展存在差距的情况,积极主动的制定相关政策来帮扶,通过对财政税收作出调整,来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差距。但是效果并不是特别的理想,尤其是对于医院而言,城市医院的发展有先进医疗设备以及高质量医生及后备人才的支持,并且其在发展中还不断地吸纳国外医疗技术,定期对内部医师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在这一点上,医疗设备的简陋、专业人才的缺失、继续教育和学习机会的断层使基层医院与其存在非常大的差距。但是,政府对财政税收相关政策的调整,使通过税收扶持医院发展成为可能,这对于进一步缩小城市和基层医院差距具有重要的推动性作用,为医疗事业的发展会提供更多助推力。
(二)为医院未来发展奠基财政税收在工作模式上的创新,不仅对城市发展及企业变革形成一定的推动力,而且对医院未来的发展也能够起到非常好的奠基性作用。特别是全球气候和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很多病毒的滋生已经对我们人类身体产生了严重的威胁,同时也对医院的医疗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系统科学的医疗卫生条件,能够及时对突发紧急的医疗问题进行应对。医院作为公益属性的单位,要提升医疗卫生条件,就需要财政税收给其提供帮助,给医疗资金的运作提供相应的保证,因此,财政税收工作对于医院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奠基性作用。
二、医院财政税收工作开展中的问题
对财政税收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调整,是经济发展以及政府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控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现阶段的税收工作改革问题上,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针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督,这样才能够规避偷税漏税问题出现。目前仍有部分医院的经营中,频频出现使用专用发票进行逃税漏税的情况,这种行为性质是非常恶劣的,也对国家财政税收的起到严重威胁。还有部分医院甚至通过虚报假的财务信息逃税漏税,这样的行为不仅对医院未来发展十分不利,而且对进一步开展财政税收工作形成了阻碍。存在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就是财政税收工作在开展过程欠缺完整全面的监督机制以及控制机制,这对财政税收的工作开展而言是一种抨击,逃税漏税的行为,也给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敲响了警钟,所以加大财政税收工作监督以及执行力度,是有序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基本前提。[1]
(二)相关制度存在一定问题财政税收工作相关制度目前尚存问题,主要是因为税收种类比较繁多,及对财政税收的监督不够重视,税收本应是医院战略发展的细化传递,但是现在却存在税收目标大大偏离组织工作的情况。财政税收制度上的缺失,对进一步开展财政税收工作来说非常不利,也因此导致工作内容的混乱、无序。在增值税转型阶段,增值税作为税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之一,医院在增值税方面频频出现税收负担过高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完善统一的管理手段,部分税种设计中欠缺合理性,让纳税变得复杂而不便捷。
(三)财政的税收预算尚存缺陷财政税收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以后,后续相应工作也一定要及时进行跟进,方可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但是在部分医院经营中,财政税收方面缺乏税收预算相应制度,对于财政税收的预算并不重视,而且在预算范围上也是非常局限。预算工作做不到位,在实际中就会存在频频挪用资金的问题,这对于进一步开展财政税收工作而言形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和阻碍。
三、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改革策略
医院经营和发展中,需及时对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及时作出应对,让财政税收工作变的高效,确保工作质量,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一)对财政税收工作提高监督力度财政税收是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负责任的一种外在表现方式,如果在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中出现偷税或漏税行为,那么一定会对国家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想要更好地提高税收监督工作效率,就一定要在基础制度体系上进行完善,将工作的监督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保证税收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受到监督,财政税收工作开展的全过程都有参照标准,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在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监督的过程中,还要组建专门的监督部门,来对医院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让每一个工作环节的开展都受到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财政税收不良问题的出现。对于部分存在虚报财务信息情况的医院,监督部门可以引进财政税收制度管理平台,通过平台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对于上报的财政税收信息不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偷税漏税情况,保证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这样不仅是对医院未来发展的一种保护,也更是对国家利益的一种全面保护。[2]
(二)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革新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的管理,是进一步开展和创新财政税收工作的核心,是进行下一步工作的航向标,财政税收工作一定要按照相应的章程和管理标准来进行制定,保证财政税收任务能够高效完成,使国家税收利益得到全面保障,让经营主体能够对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管理完善的过程中,首先要与国家税收政策互相融合,提出与之匹配的财政税收管理模式,让税收任务的开展都能够在制度体系下实现。其次,对于财政税收制度在工作上的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在进行调整时尽量使其与医院未来的发展相呼应,对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提升财政税收工作实效性。如果出现重复缴纳税收或者在税收计算过程中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找寻解决方法,在税收减免政策上,一定要及时利用政府所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对财政税收的质量进行提高。[3]
(三)提高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力度开展财政税收工作时,对于预算的管理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预算的体系方面,完善财政税收预算体系,能够为财政税收预算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便捷,还会对在财政税收预算上存在的问题给予解决。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预算体系,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针对预算的范畴进行确定,能够保证财政部门在科学的预算基础中实现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4]。另外,财政预算是一个长久性的问题,进行预算时,一定要对预算作出长远设计,并且不要忽视任何一个环节。在制定好相应的预算制度后,还要对其进行不断的升级和优化,这也是保证财政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环节,通过细致的预算计划,来提升财政税收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在进行年度财务税收的预算报表编制时,要以医院长久发展为基础,在保证医院财政收支都达到平衡的前提下,进行税收计划统筹的制定。预算的内容要细致,可以精确到具体的医院科室,然后制定与医院发展相符合的具体税收预算数据,做到准确的预算,精准的统计。另外,财政税收工作的进一步改革,还需要对各项制度进行完善,明确资金走向及来源,对于支付比例进行科学的调整,合理规划每一笔资金。[5]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财政税收;建设与管理;措施
1.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税收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1.1管理制度未得到完善
在开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必须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规则制度,才能够确保管理控制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在传统管理体制中,对于农村乡镇财政税收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相关部门在收入后没有及时记录归纳完成结果,预算级次不够合理明确,在根源上难以对区域内引税协税工作造成一定难度。此外,若管理制度尚未得到优化与明确,还容易造成责任与权力无法相互匹配的情况,造成农村建设过程中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管理秩序较为混乱。
1.2财政税收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较低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财政税收工作自身分散范围较广、且工作量较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步伐随之加快,对新农村财政税收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程度的要求。在当前农村实际进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自身专业性并不够强,思想责任水平也应进一步进行培训与加强,同时,繁琐复杂的财政税收工作往往容易引发工作人员的厌倦,无法确保最终的质量效果与效率。
1.3新农村对于财政税收的监管力度不足
当前发展阶段下,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更重视于对资金成本的收入状况,而由于相关部门对财政税收的整体监管力度不足,直接会导致出现职权缺位越位等问题,甚至会出现部分资金脱离监督的情况,阻碍到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运行。
2.加强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税收管理的相关措施
2.1建立健全财务税收监管体系
由于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缺乏对相关人员与操作的监督与控制,直接造成了整个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出现收支不平衡、信息归纳不合理、最终管理效果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必须要重视起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税收的管理控制体系,对工作职责进行科学细致地划分,明确各项资金收入与支出的具体流向,有效避免出现资金管理秩序的混乱。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实时监管,避免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在有效提高新农村财政税收工作效率的同时,推进新农村的整体建设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
2.2完善具有多层次化的税收管理制度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实际发展状况不同,农村与乡镇在财政税收方面的整体水平也存在着差异,对此,在实行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合理分析,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可以适当下派部分财政任务;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弱的地区,可以通过采取相互联动的方式来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帮助,不断完善具备了多层次化的财政税收管理制度。
2.3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能够适应其发展需求,确保新农村建设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就必须要不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从而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税收工作的整体质量水平。首先,应定期进行培训活动,促使参与进财政税收的有关工作人员都能够积极地参与进来,全面了解财政税收的内容要点,加强自身理论基础与工作责任感,进而得以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不断促进新农村建设质量水平得以提升。在具体开展培训活动时,还可以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一些专业人员来进行教学与授课,促使相关人员都能够认识到新农村财政税收建设的重要性,掌握其中的工作要点,树立科学正确的工作理念,引导其都能够以积极正确的态度应对工作。此外,还需要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进行不断优化与完善,并对员工实际工作效率与工作成果进行全面考核,可以成立针对员工的评价考核机制与奖励机制,通过依据相关机制,不仅能够对工作人员产生一定程度的约束力,真正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个人,促使其都能够更加严谨对待财政税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又能够极大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建设,推进工作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扶贫;税收;农村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农村扶贫、农村税收改革等问题引起了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国家注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并相继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以促进农村扶贫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从更大程度上改变农村地区的贫困面貌。
一、农村扶贫税收政策的作用
1.减轻基层创业税负,调动农民创业积极性
自2006年起,我国在实行了“免征农业税”政策的同时,还实施了减免牧业税、特产税及屠宰税的政策。通过减轻基层创业税,达到让利于民、人民富强的目标。这种多予少取的宏观调控理念,使得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效促进了偏远农村及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此外,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的增长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2.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创业条件
开发性扶贫是当前政府一直坚持落实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完善农村基础建设,为财政扶贫开辟道路。与此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有力促进了社会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对农村地区的开发性建设,优化了农村地区的生产设施,使得农村贫困面貌较之前大为改善,这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与贫民脱贫致富打下了优良的基础。
3.吸引外资参与,促进扶贫国际交流
自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吸引了大批量的外资注入,共同参与到我国的扶贫事业中。据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利用各类外资进行农村扶贫的资金高达20亿美元以上,加之国内资金的投入,总投资金额高达数百亿人民币。在我国中西部区域,外资扶贫项目已超百个,受益的贫困人口超过2000万。通过对国际扶贫力量的充分利用,积累了大量的农村扶贫经验,大幅度提升了我国的扶贫开发水平。在未来的扶贫工作中,我们仍要继续加强与国际扶贫力量的交流,充分借鉴成功的扶贫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合作,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扶贫事业的优良发展。
二、完善农村扶贫税收政策的措施
1.流转税
营业税是流转税的重要构成部分,据调查显示,相较于发达的东部省份,贫困农村地区的税收压力更为明显,利用税收宏观调控来减轻农村税负,为农村地区营造一个宽松、富裕的生活环境,对全面奔小康这一目标的实现显得格外重要。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将农村扶贫项目物资采购纳入农村经济免税范围,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落实:(1)先征收后返回;(2)充分参考“家电下乡”这一成功经验,将扶贫物资的增值税以相对更高的比例返还。此外,国家还应深入总结“营改增”在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借鉴东部部分省份执行的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措施,扩宽在中西部的试点范围,以帮助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
2.所得税
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响应农村扶贫开发的号召,笔者认为,政府可以制定更优惠的所得税政策,具体如下:(1)将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扶贫政策落实到国家级贫困县内;(2)结合当地企业发展状况,适当将投入农村扶贫项目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调低,以提升企业投入农村扶贫开发的积极性;(3)农民是构成纳税主体的一部分,同时又是国家扶贫的重点对象,这使得农业税收和农村扶贫开发遭遇了尴尬的局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根据农村贫困地区实情,对农村私营企业、个体等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避免一刀切的做法,鼓励农民就业、创业,以点带面推动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
3.其他税收
在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政府的引导、协助相对于发达地区显得尤为重要。关于其他税收政策的实施,笔者认为,可以借鉴重庆的做法,以缩小城乡经济差距为主,具体包括:(1)对于在少数民族区域建立的企业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2)对于因生态环境迁移或者因扶贫开发而移民所得的安置房,免收契税;(3)对于农民购置主要是务农所需的三轮车、摩托车、货车(低速)免税等。建议特困地区政府借鉴重庆税收经验,充分发挥政府所具备的引导、宏观调控作用,积极应对这场扶贫攻坚战。
三、结语
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政府应针对农村扶贫开况出台更为优惠的流转税、所得税等税收政策,以减轻相关企业经营负担,促进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效益的提升,只有这样才可使农村落后地区经济取得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余幼婷.中国收入再分配中税收政策与转移支付政策的配合研究[D].山东大学,2016.
[2]郑瑞强,王英,徐元刚.同步小康视野下扶贫移民政策与惠农政策衔接问题探讨[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3):19-22+39.
[3]王亮,陆琦林.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扶贫经验及借鉴[J].地方财政研究,2013(12):76-80.
关键词:新税收政策;施工企业;应对措施
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断的进行改进,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同时也是为了国家的税收得到保证。新的税收政策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现在改成缴纳增值税,这样可以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对于一些生产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对一些企业来说在纳税方面也出现了增多的情况。营改增在范围上不断扩大,施工企业在新的税收政策下如何进行企业的生产经营成为企业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经济效益,一定要找到应对的措施。
1 营改增的必要性
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是势在必行的,实行新的税收政策是为了更好的深化财政体制,这种改变可以将企业的税负情况减少,使得企业的经济得到更好更稳定的发展。在实行新税收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在进行新税收政策的实施阶段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存在着不公平的情况,为了解决税收中出现的不公平情况,一定要进行解决,使新的税收政策可以更好的实施。
2 实施“营改增”税收后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新的经济形式下,在施工企业中征收增值税,是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原有的施工企业在纳税方面是缴纳营业税的,近年来,施工企业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而且施工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的重点产业,每年为国家经济创造出了大量的产值,因此,在施工企业中实施税制改革是非常必然的。施工企业在实施新的税收政策的时候要面临的问题也是非常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2.1 内部管理模式简单,对资金和技术不能进行很好的管理
很多施工企业在内部管理模式上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管理阶段的,这样就使得内部管理是非常的粗放的,同时也是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的。管理制度的落后对新的税收政策是没有办法进行更好的适应的。实施营改增,施工企业一定要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之配套,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承包的时候采用的方式也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方式,这样使得施工企业在管理方面是根本就无法进行的。内部管理没有很好的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制度上也是非常落后的,这样就使得施工企业在内部无法对资金和技术进行管理,这样就会使得企业的进项税额出现管理不足的情况,这样就会使得施工企业的税负增加,为了更好的在施工企业中实施营改增政策,一定要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
2.2 纳税企业出现税负增多的情况
施工企业在以前缴纳营业税的时候,营业税的金额和工程造价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的,但是在实施增值税以后,施工企业要缴纳的增值税不单和工程造价有关系,和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也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在施工企业中,成本主要包括施工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的费用,材料的费用以及人工的费用,间接成本主要是指施工中一些与施工项目有关的费用,其中就重要的就是施工中的管理费用。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的时候要使用大量的人员进行施工,因此,施工企业也是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在施工成本中,人工成本的比重是非常大的。在现在,人工成本在不断的增加,这样就使得企业的施工成本在不断地增多,而人工成本在施工中是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的,这样就使得新税收政策下,施工企业要承担的税负得到了增加。在很多的施工中,施工企业会将一些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在进行施工项目分包的时候,不能确定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是否要缴纳增值税是不能确定,同时在进行项目分包的时候也是存在着进项税无法抵扣的情况的,这样就使得施工企业要承担的税负增加了很多。
2.3 对财务报表数据及指标的影响
在实行新的税收政策以后,对施工企业的成本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在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企业的成本都是以价税合计数的形式进行表示的,但是在实行增值税以后,就要向材料的供应商索要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很多的材料供应商都是一些小型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抵扣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无法抵扣很多的情况。很多的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的时候,下游的企业都是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增值税上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这样就会导致增值税抵扣环节出现中断的情况,使得企业的税负增多。
3 实施“营改增”税收后,施工企业应对措施
3.1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合理的财务理念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管理控制水平,完善财务管理理制度形成合理的财务理念。施工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发票开立以及领用使用工作,从而避免在使用发票时出现不正当的手段,导致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对于承包人以及分公司应该明确其专职的办税人员,明确其职责,对办税人员应该加强其业务的培训,拓宽理论知识,加强其保管发票的意识,从而确保取得更多有用的可抵扣税款。
3.2 增强税收筹划,实现利润最大化
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既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应该充分抓住这个机会,对税收进行积极地筹划,从而降低其税负,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主要是在适当的条件下,对资产进行及时的更新,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要充分认识到增值税的条件,在选用材料的合作商时,应该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作伙伴,这样以来,就能够增加其利润,降低税负。
3.3 加强发票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对于施工企业的财务应该重点加强进项税额抵扣的关注,需要依据进项税额的抵扣中的相关规定从而实现其发票的管理。特别是对于分包方以及供货方只是小型的纳税人,那么在合同中应该对增值税加以具体的规定,从而合理的对税负进行转嫁。采购部门与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对于增值税的进项发票的抵扣问题应该加强管理。
3.4 加强资金的流通管理
在新税收的政策下,对税改后的资金需求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为了适应新税改,应该重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设计筹融资方案,保证资金的充足及合理分配使用,从而减轻资金的支付压力。对于在合同的签订中,一般出现违约情况,应该加大惩罚,及时确保资金的回流,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3.5 加强人员的增值税理论以及实务学习
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税款的计算方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加强增值税理论知识,同时进行相关税收的培训,时刻与财务部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做到有效的沟通。对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应该熟练于心,以备不时之需。最后应具备对发票的开具以及取得的能力,同时具有防伪的能力。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施工企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并不是简单的转换,而是制度的创新,与其相关的工作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调整,实施“营改增”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张秉福.生态经济[J].国外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006(10).
[2]刘震.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对水利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2(8):13.
[3]叶智勇.施工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J].财政监督,2012(7):65-67.
关键词:碳关税;影响;应对措施
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各国权益的博弈和竞争下结束,虽然结果是产生了一个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是可以看出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是全球各国的共识。一些发达国家也从自身利益和优势出发,寻求采取征收碳关税来改变目前全球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发达国家其实是借着保护全球环境和低碳经济的名义,提高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成本,实行对自己国家的贸易保护。所谓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通俗来讲就是对来自碳排放较高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对于渐行渐近的碳关税征收,中国应该尽早做好准备,分析碳关税征收对中国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研究应对碳关税征收的措施。
1 碳关税对中国外贸的积极影响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高速发展时期,能源密集型产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等粗放型产业是我国主要的产业支柱,而我国出口的产品多为低端产品,特别是石油、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污染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很大,成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改变资源能源结构和消费方式,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发展低碳型经济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以此次碳税征收为契机,顺应低碳经济发展,以绿色科技为核心,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和新产业的崛起。对钢铁、有色、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推行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对落后的生产设备进行淘汰,引进新型环保设备,对生产工艺加快更新,实现最低程度的碳排放。
虽然中国现在在出口规模上跃居全球第一,但是从出口产品的结构、产品竞争力、自主创新程度等方面来看,中国仍然称不上贸易强国。因此以清洁能源为代表的低碳经济对中国的贸易发展来看,不仅是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新的机遇。它是我国多年来以高能源消耗和高碳排放为代价的经济结构的升级与转型,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条必经之路。
2 征收碳关税对中国外贸的不利影响
(1)影响中国在世界上的话语权和形象,对中国形成制衡。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出口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于发达国家针对碳排放征收的关税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如果中国接受此项关税的征收,欧美发达国家会借此机会从中国得到大笔的收入;如果反对征收碳关税,就被其他国家指责只顾国家利益不顾全球环境、不负责任等罪名的指责,损坏中国的国际形象,对外贸易也会受到相当大的冲击。
(2)冲击中国的出口贸易,增加我国出口贸易的压力。据估计,一旦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可能要面临平均26%的关税,而出口量将会因此下滑21%。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市场,而在对美国出口的商品中钢铁、建材、机电等传统高碳产品则占据了我国出口产品一半的比重。对这类产业的改造则面临着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制约,一旦欧盟等发达国家都对从我国进口的产品征收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将会带来重要的影响。
(3)给高耗能行业带来冲击,影响国内就业。发达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将对中国国内的就业、劳动报酬以及高耗能等相关产业造成负面影响。由于碳关税的征收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以能源作为生产动力的企业会采取提高产品价格,减少生产等措施。另外,由于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是以价格优势在国际市场与人竞争,失去价格优势,我国的国际市场份额将会减少,这将直接导致企业失去效益甚至倒闭。而企业倒闭将会导致大批企业工人失业,提高我国的失业率进而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 面对碳关税政策我国应采取的措施
(1)积极参与碳关税相关的国际条款的讨论,争取制定规则的主动权。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包括碳排放在内的各项国际环境公约或多边协定条款的讨论和谈判,坚决反对以保护环境之名,打击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联合其他的发展中国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观点,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利用现有的国际协调机制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主动开展环境外交活动,就碳关税的问题多与国际社会进行了解和沟通,要让国际社会对于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有一定的知晓,争取将具体问题也可以成为谈判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自己要在规则的制定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让我们国家能够具有有利的基础条件,同时也是为我们的出口企业创设出良好的成长空间。
(2)增加扩大内需的力度,降低外贸依存度,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是需要构建在内部的消费和投资基础之上。国内市场的进一
步发展是我们今后经济工作的重点所在,尤其是我们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有增无减的背景之下就显得更加重要,增加国内需求是推动我们国家经济持续增长,降低外贸依存度的可行之策。我们需要提升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减少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数量,积极地扶持民族的品牌,降低甚至杜绝三高产品的出口,通过政策引导来提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数量,全面推动国内产业的升级换代。
(3)增强培训的力度,多管齐下推动就业。我们国家在高碳行业就业的人员其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较多的专业技能。这样就需要我们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劳动人员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同时鼓励创业活动,让创业来积极消化劳动力。要打造好功能健全的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劳动力的配置作用。同时还需要加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确立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地位,还需要建立顺畅的劳动信息渠道,让劳动力可以合理有序地流动。有关部门还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失业人员不会有温饱之忧。
(4)促进低碳经济的全面推行,加快企业转型的步伐,构建起低碳社会。加快低碳经济的推进速度,树立起环保的理念,争取占领国际竞争的制高点。通过对科研的持续投入来引导企业改变产品结构,制定出奖惩分明的政策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而且节能减排还可以作为我们国家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的切入点,争取实现清洁可持续的发展,为应对气候可能的变化作出努力。通过加大对于科技研发的投入来促进科技的创新,提升产品的质量,研发并生产绿色产品,以此来打破贸易壁垒,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政府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避免外资中的重度污染,减少碳密集产品的进口,增加对于脆弱生态环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雷明.应对碳关税的战略和对策[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