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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城镇;城乡一体化;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提高了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同时又促进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但以往的城镇化多以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集中为主,这导致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如城市交通拥挤、垃圾包围城市、贫富差距拉大等。
1. 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
经济发展调整结构是主线,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如何在确保全国粮食生产能自给自足的前提下提高二、三产业的比重是关键。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表明,城镇化是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几十年的经济改革发展实践表明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也符合这一规律,因此,推进城镇化建设尤其是小城镇的建设可以发挥城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促进二、三产业发展,从而优化经济结构。
2. 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随着农业科技技术的进步,农业生产机械化不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将持续增加。由于大中城市容量有限,进城门槛较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尤其是随着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等都需要解决就业问题,这些都使得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增大,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口向大中城市的转移。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超过2.5亿人,要吸纳这些剩余劳力仅靠大中城市是不够的,相比较而言,小城镇数量多且分布广距离农村近,可以兼顾一、二、三产业,就业和定居成本低,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转移的最佳选择地。
3. 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目前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收入水平低再加上消费观念陈旧,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中国消费需求的增加,如何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扩大国内需求,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可以改善农村地区的消费环境,增加农民的收入,可以将农民的潜在购买力转变为现实需求。
二、现阶段小城镇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
1. 发展无序,缺乏科学规划,不利于资源利用
我国的小城镇发展在被国家决策容纳后,曾经在全国范围内一度兴起过小城镇热。然而,我国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却经常出现重建设轻规划的问题。一是规划执行过程中指导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作用发挥不够,随意性明显。二是一些地区边建设边规划,或先建设后规划,建设牵着规划走。三是城镇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晰、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严重。四是小城镇规划总体上缺乏科学性与前瞻性,规划深度明显不够,不利于资源利用。
2. 产业布局分散,聚集能力弱,吸纳就业能力不强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小城镇聚集规模较小、非农化程度较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聚集二、三产业的能力不强。我国小城镇产业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缺乏特支撑产业和特色产业,产业规模偏小、产品结构层次低,尤其是科技含量低的家庭作坊式企业所占比重较大;二是许多小城镇的三大产业中第三产业比重非常小,社会化服务功能弱;三是个别项目能源和资源消耗量大、经济效率低、对环境的污染严重。以上因素不仅使得小城镇不能充分利用有利的资源,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力弱,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亦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3. 资金缺乏与体制
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推进小城镇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做保障,但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乡镇财政状况很不乐观,有的甚至负债很重,很难抽出资金来搞小城镇建设。因为小城镇规模普遍较小、经济实力弱、投资回报普遍比较低,所以各类企业参与投资的很少,政府仍然是主要的投资者。
三、推进小城镇发展的建议
1. 立足长远,科学规划
规划是建设的基础,只有把基础打牢固了城镇建设才能长久。实践表明,规划水平的高低和规划能否被有效执行,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的发展质量。为此,一是要有科学规划,每个小城镇的规划都要充分考虑城镇规模和性质功能分区、交通体系、地下管网等内容并作出合理的设计;二是要注重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随意变更,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三是要立足长远,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并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体系演化对小城镇未来的影响。
2. 培育支柱产业,促进新型小城镇发展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想强镇就必须先兴业,小城镇如果没有产业的发展就不会有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从而就会失去发展动力和后劲。为此,应积极培育地区支柱产业,根据自身的区位特点、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和前景做出的分析和预测,抓住优势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把特色产业发展为主导产业。此外,要注重产业集群的发展。产业集群对促进小城镇发展非常关键,东部沿海地区许多小城镇的崛起就是因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总之,小城镇建设应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内外大环境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3. 改体制、创条件抓资金
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抓资金是关键,而能否抓到资金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具备良好的体制和投资环境。因此,改体制、创条件就成为了吸引资金的重点。为此,一方面要提供优惠条件吸引民资。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城镇基础设施领域的体制改革,打破长期以来政府对公益事业的垄断局面,大力发展招商引资,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全面参与小城镇的开发与建设,要最大限度地为小城镇的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另一方面要增加政府投入。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我国的城镇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小城镇建设。
参考文献:
[1]袁中金.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2]冯尚春,王一.基于城乡一体化的小城镇建设[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4)
1.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制度安排为劳动力转移设置无形屏障。由于中国在早期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中无力或不愿支付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而人为地维护并强化了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民和城市居民在居住条件、就业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不同待遇成为不言而喻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虽然改变了城乡人口分布,但不平等的二元体制安排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就业制度方面,城乡劳动力同工不同酬问题依旧突出;住房制度方面,农民工依然游离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保障权利。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维护农民工社会权益的制度还不完善,不仅在城镇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很难参加社会保险,而且那些在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也有较大难度。教育制度方面,城镇教育资源大多与户籍制度挂钩,不对农民工子女开放,而对农民工子女开放的教育资源往往收费较高且教育资源不足,客观上将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拒之门外。这些不平等的制度安排无形中加大了农民工进城的难度,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劳动力转移培训缺失,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仍然偏低。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自身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程度很低,从农民工参加的培训项目来看,主要是进单位后企业上岗前的培训,而当地社会机构培训、职高培训和当地政府组织很少,这足以说明当前我国农村职业培训教育存在很大程度的缺失。比如,一些培训项目流于形式,培训内容不实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此外,严重缺乏培训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同时,由于正规就业渠道弱化或缺失,也给部分劳动者转换工作带来困难。一些劳动者依靠不规范的职业中介找工作,流动成本上升,还会形成一些社会隐患。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镇化建设建议
以城镇化引领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协调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从全局出发,根据上文讨论的一些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问题,文章明确了如下相关的政策建议:
1.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降低转移成本。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生活成本太高,即农民工的市民化环节受到阻碍,而农民工的市民化是城镇化的基本任务,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终极目标。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必然涉及城市公共品供给制度,其中,教育和住房问题是改革的两大重点和难点。在教育问题上,除继续充实农村基础教育的教育经费,还应该进一步完善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力度,开放所有城市公办学校,尽可能地保障农民工子女同城市居民子女一样,享受就近择校的待遇。在公共住房制度完善上,地方政府应尽快把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中统筹考虑与安排,并结合农民工群体就业特点、居住选择和经济能力,有针对性地在大中小城市实行各有侧重点的住房保障政策。
2.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并以经济手段对其加以调控。大量劳动力的流动,必然形成初级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应当是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就业服务体系,不仅要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还需要为劳动力提供促进积极就业的培训体系以及完善的就业保障。近30多年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主动性作用不断提高,在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政府信息网,推动了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但是,当前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仍未进入一个“公平流动期”,还需要政策和制度上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文化遗存 城市(镇)规划 传承
1前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的快速发展,文化遗存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级政府把文化建设摆在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位置,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倾斜支持,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承,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全社会对文化遗存保护开发的关注度、参与度越来越高,文化遗存保护与经济融合发展的态势越来越明显。但是,问题依然不少。形势令人堪忧。
2文化遗存保护存在的问题
2.1文化遗存破坏程度严重,速度快
由于求快求洋,忽视文化内涵的传承和营造,导致城市建设个性缺失、千城―面。如今,这―现象正加速由城市向文化遗存相对丰富集中的城镇农村扩散蔓延。有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有代表性民居、经典建筑、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村落数量为5000个,而到了2012年。仅剩两三千个,近一半的古村落永沅消失,更可怕的是,仍有大批传统建筑面临着被推土机夷为平地,很多古镇名村被野蛮改造的危机。
2.2文化遗存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突出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从事传统文化活动的主要为老人和妇女。因为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变化,年轻人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不高,存在收徒难、传承难,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
2.3文化遗存传承方式落后,器物保存条件简陋寒碜
由于缺资金、缺场所、缺引导、缺整理,家庭相传、收徒相传,学习靠兴趣、传承靠家族、学艺拜师傅仍然十分普遍,有组织、有计划的挖掘整理和传承的非常少。
2.4群众关注度,参与度比较低
文化遗存赖以存在的环境令人堪忧。相当一部分文化遗存成为孤立的物件或建筑,失去了整体风貌、传统格局,历史脉络不复存在。相当一部分群众尤其是年青一代对文化遗存的传承保护漠然视之,冷冷清清已成为绝大多数文化遗存所面临的尴尬境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原因的问卷调查显示,因公众参与不够占到85.5%。
3文化遗存保护传承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文化遗存是一个地区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活化石。历史文化遗存的破坏、损毁和消亡的悲剧一再上演发生,折射的是人们对灿烂文明的不自醒。
3.1思想认识不明确
3.1.1政府层面,对历史文化遗存从经济角度考虑的多,从文明传承视角思考的少,重开发利用轻保护传承,没有把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存作为一种使命来担当、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对待,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利益,减少古村落保护对象数量、缩小保护范围或把保护范围化整为零的问题时有发生。
3.1.2社会层面,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传承,感情漠然,任其自生自灭,一些文化企业单位和组织为赚取利润,忽视文化责任。
3.1.3个人层面,对历史文化遗存的宝贵价值普遍认识不足,尤其是部分年轻人一味崇洋,对传统文化不了解。
3.2政策法规不完善
3.2.1一些历史文化遗存,往往介于“文物”与“非文物”之间,《文物保护法》无法将其全部涵盖,存在保护法律缺位的问题。
3.2.2省级层面有关保护管理的规定还不够健全,缺乏操作性。对如何解决传统乡土建筑产权不清或产权分散与保护文化遗存等方面矛盾,还存在政策的空白和漏洞。
3.3机制体制不健全
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历史文化遗存的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撑体系。文化遗存保护涉及文化、文物、建设、规划、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县、镇(乡)等多级行政组织,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3.4资金投入不到位
各级政府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方面普遍存在无力投入、投入较少、不愿投入的现象。依托文化遗存所发展的企业,扩大再投资能力有限。由于缺乏引导性政策以及平台载体、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资的积极性也不高。
3.5生产生活方式变化的影响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广大群众尤其是年青一代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审美观念、娱乐方式、消费方式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影响了人们对文化遗存保护传承的态度。
4文化遗存保护传承措施建议
在推进城市统筹发展中,要保护、传承和利用好文化遗存,就要突出和始终贯穿“文化强”的理念。
4.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4.1.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护传承文化遗存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安排。正确处理文化遗存保护与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路子。
4.1.2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牢牢拿在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形成不令而行的示范效应。
4.2加大投入,健全机构
4.2.1把保护传承文化遗存作为公益性事业,将保护管理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42.2探索建立文化遗存保护基金,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形成多元投资机制。健全各级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确保事有人管、有人干、有能力干。
4.3注重调查,加强规化
省、市、县、镇、村应该组织力量,全面、系统、有计划地对各地区的文化遗存展开调查,理清资源,健全档案,加快建立目录信息资料库。编制完善的保护开发规划,明确控制要求,分门别类制订具体保护、抢救和传承措施。
4.4完善法规、健全制度
4.4.1从省级层面制定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鼓励社会捐赠、资助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文化遗存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推进文化遗存保护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4.2深化房屋产权、承包经营权改革,推进资源的资产化、资本化,使房屋等资产成为可传承、可增值的资产,引导个人以及社会资本投入。
4.4.3将文化遗存保护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岗位目标的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督察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支持民间保护组织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文化能人、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参与保护和传承。
4.5构建载体、梯次推进
4.5.1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一批文化旅游名镇、名村。规划建设文化遗存演出、演示、传承的场馆设施,集中收藏、系统展示,形成聚集效应。
4.5.2要把文化遗存保护传承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结合起来,推进文化与旅游、现代农业、休闲养生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全产业链谋划,引进社会资本开发,积极吸引原住民参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文化价值、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多赢。
4.5.3建设的文化旅游名镇、名村,需要有诗如画的自然景观、古香古色的建筑群落、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以及融合发达的现代产业、有厚重淳朴的文化韵味。
4.6营造氛围、全民参与、开阔眼界、学习经典
4.6.1大力宣传文化遗存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以及传筹城乡发展的正确内涵,唤起全民的文化自豪感和历史使命感,使保护传承真正成为全民的主观愿望和自觉行动。
[关键词]蒙古族 吉林省 城镇化 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064-02
吉林省是多民族省份,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和锡伯族等55个少数民族,共有33个民族乡镇。2012年,少数民族人口已达218.57万人,占总人口的7.96%。其中,蒙古族人口145039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6.63%,[1]仅次于朝鲜族和满族。在行政区划方面,除松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外,另有松原扶余县三骏满族蒙古族锡伯族乡、白城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通榆县包拉温都蒙古族乡、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洮南市胡力吐蒙古族乡、镇赉县莫莫格蒙古族乡、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大安市新艾里蒙古族乡、洮北区德顺蒙古族乡、四平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等10个蒙古族自治乡镇。可见吉林省拥有丰富的蒙古族文化资源,在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融入这些民族资源有着特殊意义和必要性。
据吉林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网站2012年统计总结绘制
一、打造吉林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民族特色
吉林省是多民族省份,并拥有多个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如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等等。这对于我省而言是一笔宝贵财富,尤其是当这笔财富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将实现其最大价值。从各个民族的文化特点入手,推广各族优良的民俗文化和团体文娱活动,有利于新城镇中各民族的和谐相处和共同发展。
我省西部地区是蒙古族群众聚居较为密集的地区,如白城、松原等市。这些城市在特色城镇化建设道路中,可以寻求蒙古族历史文化资源这一宝库的支持。在城镇建设、产业规划、文化建设等方面,吸取蒙古族文化的经验和精华,如蒙古族式建筑、饮食特色、娱乐体育活动、音乐美术等等文化特点,从而构建具有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风貌的城镇,打造特色民族旅游经济,树立蒙古族农牧产业品牌等。再通过合作共赢,配合我省其他地区、民族的城镇化建设,实现交相辉映。对于吉林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而言,树立具有民族特色的良好形象有着实质性的作用和决定意义。
城镇化建设在全国全面展开的大时代背景下,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适应地方需求的新型城镇化才是本项任务的立足之处。因而,从本省的历史文化资源入手,从本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源着手,努力建设具有吉林省民族历史文化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有助于树立吉林省城镇化的独特品牌。
二、借鉴历史经验教训,探索城镇化发展可操作的文化规律
我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吸取经验教训,学会总结以往历史赋予我们的宝贵经验,在解决问题中活学活用,充分释放城镇化的力和效应,推动城镇化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新形势下,对户籍制度的改革是迫在眉睫,农业与非农的二元户籍制度,引发出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如安居、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等。不仅导致经济与行政资源的浪费,还易引起社会不稳定的矛盾。可以元朝为借鉴(元朝建立后实行阶层分明的等级制度,将社会阶层构成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人群,并实行有差别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导致极端的社会矛盾,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鉴元朝的政策性问题,突破行政性的身份类划分,实行较为灵活的、自主的户籍政策,有助促进人群流动,可自发地解决就业和产业调整等问题。同时,使社会资源更为公平、均衡、节约、科学地配置利用。
城镇化发展中,新成立的城镇要避免出现政府、企业以公共资源、服务作为资本,抬高新城镇居民的生活成本。尤其是在土地开发方面,要有所借鉴。清末,长春地区的城市发展已经有相当规模,成为包括奉天、吉林在内的东北地区三大城市。城镇商业的迅速发展,原来依靠长久出租耕地给商户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王爷,面对与商人阶层收益不对等,意图毁约。1889年,当时的长春府在前郭尔罗斯蒙王的要求下,开展清查“浮地”,导致与商人团体和市民阶层的激烈矛盾,出现了长春的“反清丈”运动。所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主动避免出现以公共资源“博弈”民生的社会矛盾。在城市开发之前,要做好规划和准备,力争实现城镇建设与人民幸福的关联发展进步。
三、打破民族与地区发展不平衡,实现地区与民族利益双赢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城市的现代化,根本是人的现代化;不是城镇人口的单一发展,而是城镇与乡村协调同步的发展;不是一个民族的现代化,而是各个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代化。
关健词:新型城镇化,一体化,主要做法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城镇化通常是指人口向城镇聚集、城镇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起一系列经济社会变化的过程。城镇化的实质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变迁。工业能够推动农业的发展,是推力;城镇化能够拉动乡村的建设,是拉力;惠民制度能够帮助农民增收,是助力。三大力量相互作用,构成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合力机制。文章还论述了城镇化的主要做法。
一、新型城镇化的概念
“新型城镇化”一词最早是伴随着党的十六大。新型工业化。战略提出,已有10余年。战略提出,主要是依托产业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化…。然而,中国百姓熟知新型城镇化是在党的十,特别是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及其将之确立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动力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之后,才越来越受到各行业和学界人士的关注。
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化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的,其在人口集聚、非农产业扩大、城镇空间扩张和城镇观念意识转化等方面与传统的城镇化概念并无显著差异。但实际上,在实现这种过程的内涵、目标、内容与方式上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各行业、领域的针对性和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新型城镇化至今尚无统一和明确的定义。所谓的新型城镇化是以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质量为内涵,以追求平等、幸福、转型、绿色、健康和集约为核心目标,以实现区域统筹与协调一体、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和集约高效、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崭新的城镇化过程。推行新型城镇化是为了:(1)积极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2)弥补长期以来高速城镇化带来的弊端和损失;(3)最大限度地将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4)促进未来中国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合力机制
以工促农,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推力作用。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我国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工业成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农业发展的推动力量。首先,工业能为农业注入资金。农业发展最缺的是资金,获得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就是工业资金,工业资金可以通过工业税的转移、直接投资等方式流入农业领域,进而从资金上推动农业的发展。其次,工业能为农业提供技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是农业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加快农业发展,必须解决农业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工业一方面能生产大量的先进农业生产工具;另一方面可以向农业输入科学的管理和经营模式。先进的科学技术将为农业发展注入强大的推动力量。最后,工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向农村转移。农产品加工业在农村安寨扎营,一方面可以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吸引农民工返乡做贡献; 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农产品的需求市场, 解除农民对农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进而调动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工业正以其独特的优势反哺农业,成为促进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巨大推动力。
以城带乡,发挥城镇化对乡村建设的拉力作用。在新一轮的农业改革中,农业领域必将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大量的人口流向何处,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为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栖息地。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城镇化建设的加强,一方面吸收了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卸下了新一轮农村建设的沉重包袱;另一方面与农村毗邻的中小城镇的建设将对新农村建设产生辐射力,加快农村的道路、网络、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质的提升。因此,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将拉动农村建设的步伐,缩小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距,成为促进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强大拉力。
三、 推进城镇化的主要做法
1.规划引领是城镇化发展的前提条件。江苏省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编制了第一轮城镇发展规划,以后又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镇村发展规划进行了多次调整。全省各省辖市根据城镇化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也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以提高集居率、提升城镇化程度为目标,编制了县域总体规划、镇村发展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
2.经济发展是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支柱。江苏省共有涉及工业、服务业、农业的各类企业超过 200万家,它们已经成为城镇发展的经济灵魂。与此同时,在县域各镇基本实现了“一镇一品”的特色产业,有效推动了中心镇的建设。共拥有服装城、食品城、建材市场、汽车市场、汽配城等遍布城乡的数千个专业市场。
3.非公经济是城镇化发展的强劲动力。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是工业、服务业等非农经济,而新时期推动江苏非农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力量来自于民营、外资等非公经济。民资、外资的壮大既是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也是城镇化的新模式。民资主体地位的确立,深化了城镇化的民间性、内生性,使城镇化有了自下而上的内在需求;外资的大量引入体现了城镇化的开放性、市场性,表明江苏具有吸取外部资源的区位优势,使城镇化有了由外而内的集聚能力。
4.制度创新是城镇化发展的必要保障。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以苏州为例,建立了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场所、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准入条件,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口自由迁移,加快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二是推进社保制度完善。按照“统筹城乡、全民保障”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并轨。
5.基础设施是城镇化发展的必要载体。一是大力推进交通建设。在构筑外部大交通格局的同时,大力加强镇村公路建设,全面完成了省、市、镇道路的改造,在全省形成了省、市、镇、村分级合理的全覆盖道路网络。二是生活污水处理量质并进,已基本形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三位一体” 、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城市和集镇生活污水基本实现了集中收集和达标排放。三是全面实施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形成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四是高标准实施各项配套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强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工作,集镇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设施齐全,消防、环卫、通信、供水、供电、广电等设施配套,能够较好满足集镇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6.着力打造低碳城镇化建筑
⑴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发电和供热。通过能源结构转型,用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新型能源体系来取代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传统能源体系,这是低碳发展路径的核心,也是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中的本性选择。
⑵要大力节能。能源总需求量的下降,可使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大幅减少,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同时,也使得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化石能源的替代量减少,更有利于能源结构的转型 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有:着力打造城市的低碳生活方式;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促进产业的低碳化;低碳基础设施的城乡统筹和一体化。
【摘要】本文以自组织理论为基础,分析了贵州特色城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及其依据。认为贵州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具有其特定的自组织特征——自然地理环境的生态屏障性、地理区域范围的广阔性、人居水资源的缺乏性、民族及其居住地的多样性、区域内地质地形的多样性和城市地理的特殊自组织性。因此,贵州的城镇化建设就应该走特色城镇化建设道路——以自组织为基础、他组织为促进,走生态城镇化建设道路。
【关键词】贵州特色;自组织;生态城镇化;小城镇;建设路径
资源严重浪费、环境破坏、水资源匮乏、文化遗产濒危、交通堵塞、通货膨胀等等,这些严重影响着我们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生态与经济社会问题,就是近年来在西部大开发中不顾实情而盲目追求或照搬外国和东部经验,进行城镇化“”的结果。贵州亦如此。这些问题的解决,已是迫在眉睫了。然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反思其主要原因——城镇化“”,探求合乎宇宙世界本然规律的贵州特色城镇化建设路径。
一、自组织及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是自组织理论的核心概念,而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开始建立并逐渐发展起来的系统理论。其主要研究自然、生命和社会等复杂自组织系统形成与发展的规律与机制问题,亦即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是如何自动地由无序走向有序,由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它主要包括耗散结构理论、突变论、协同学、混沌理论、超循环理论、分形理论、元胞理论(也称细胞理论)、自组织临界理论(亦即沙堆理论)等。
赫尔曼·哈肯指出:“如果系统在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我们便说系统是自组织的。这里‘特定’一词是指,那种结构和功能并非外界强加给系统的,而是外界以非特定的方式作用于系统的。”[1]我们认为,自组织是区别于“他组织”的一个哲学概念,是通过事物自动地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地走向组织的过程与构型,是没有外力特定干涉的自然过程与构型。
事实上,宇宙世界的本然就是自组织的,其演化规律也就是自组织规律,人类改造自然的任何活动绝不能违背这一规律,否则就会再次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已经正再次饱尝“”的苦果了,继续下去,就将是“自掘坟墓”。现在我们应该痛定思痛,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具有当地本然特色的城镇化建设。贵州更应如此。
二、贵州特色城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及其依据
1、贵州特色生态城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贵州处于云贵高原的东部,境内没有平原,大都处于山区,并且全省61.9%的国土面积是喀斯特地形,不利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不便利,起点低、经济基础薄弱、文化教育水平低,因而其城镇化建设也就应依据这些客观情况而确定科学可持续的建设路径:以自组织为基础,他组织为促进,进行特色生态城镇化建设。
2、贵州特色生态城镇化建设路径选择的主要依据
(1)理论依据及其适用性。其一,自组织理论与自组织城市理论。自组织及其理论前文已有介绍,此不赘述。
自组织城市理论(Selforganizing-Cities theiory)是由自组织理论与方法同城市科学相结合而正在逐渐形成的科学理论,现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城市系统的自组织理论是当今城市科学研究的热点之一。自组织城市理论认为,城市是自组织的,其形成过程就是城市系统内各要素按照某种规则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地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组织过程,它具有耗散、分形、协同、突变、涨落等特征与过程。自组织城市思想和理论自始至终沿着科学演进的前沿方向逐步成长,而有关成果在理论发展的同时也向传统的城市规划与管理的思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如邓德里诺(D.S.Dendrinos)等将混沌思想引入城市研究,提出城市就是混沌吸引子(chaotic attrictor)的思想。波图戈里(J.Portugali)于2000年发表名为《自组织与城市》的理论专著,系统地论述了自组织城市理论。还有我国在自组织城市方面研究较多的陈彦光教授认为,“城市的发展是一种自组织过程,无论东方城市抑或西方城市概莫例外。自组织是城市演化背后的一只‘看不见的手’”。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城市具有自组织系统的演化特征,这对我们今后的城市规划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
根据中外学者关于自组织城市理论可知,从客观上说,贵州的城镇化过程也应是一个自组织过程,其建设也就应该以自组织理论为指导,遵循自组织规律,而不能违背这一规律,盲目地不顾贵州实情地进行大城市或城市群(圈)建设。
其二,他组织与他组织城市理论。他组织,是相对于自组织而言的,是指外部组织者根据其特定目的通过施加组织力促使系统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组织过程及其构型。这里的“组织力”是指促成某一组织或组织过程的主要动力。
他组织城市理论就是自组织城市理论开始逐步形成以前的一般意义上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理论,如古希腊希波丹姆的“希波丹姆斯”城市模式、我国西周的“轴线对称都城”模式,近现代的霍华德“花园城市”理论、伊里尔·沙里宁“体形环境城市”理论等,再如现当代的生态城市理论、可持续发展城市理论与新城市主义理论等也属于他组织城市理论,城市经营与城市服务等是城市他组织。
从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任何城市既是自组织城市,也是他组织城市,都应是以自组织为基础,他组织为促进而形成的。在城市化建设中,要遵循自组织规律,以自组织为基础,当然,城市规划中的他组织力量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种力量的作用在于因势利导地组织城市中的各个组成要素,在仔细研究它们自身发展趋势的前提下通过外力强化其中有利的发展趋势,规避不利的发展动向。Abercrombie早在1933年就指出:“城乡规划是在仔细研究对象本身以及外部关系的基础上,按其自然发展趋势加以引导。规划并不只是熟练的工程学、令人满意的卫生学和成功的经济学,而且是一种社会组织学和一项艺术工作。”[3]
其三,生态城市理论。生态城市理论认为,生态城市(Ecological City)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根据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都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城市应满足八项标准:一是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二是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三是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率高;四是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五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环境质量高;六是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性;七是居民的身心健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道德观念;八是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与决策系统。该理论还认为,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系统内部的和谐三方面内容。我们认为,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应包括城市与自然、城市与社会的和谐,亦即不能因为发展城市而破坏自然平衡、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也不能因为发展本城市而与农村、与他城市以及与社会失去协调,失去和谐。
事实上,贵州的城镇化建设应走适合贵州特色的生态城镇化建设道路,科学合理地进行城镇化建设路径的选择,不能再搞“先破坏再修补”的“后悔型”老路子,而要进行各方面都和谐的生态型城镇化。
其四,新城镇理论。新城镇理论来源于1940年的巴罗报告,发起于英国,此后的卫星城规划、新镇法给予了其明确的界定。该理论趋向于小型化的城镇建设运动。随着现代交通方式的发达和人们对生活追求的变化,越来越多久居大城市、遭受现代“城市病”的城里人渴望到环境宜人的小城镇生活、工作。新城镇的规划思想和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传播,规划建设了一大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新型城镇,为小城镇的规划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和理论观点。
迄今为止,新城镇理论是西方最新的符合宇宙世界客观发展规律——自组织规律的城镇化理论之一,也是当今能够体现宇宙世界客观规律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理论之一。对于贵州的城镇化建设,完全可以借鉴新城镇理论,进行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城镇化建设,这样就可走“跨越式”的城镇化建设之路,即跨越“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镇”的原始的逐步型城镇化建设路径,直接建设最新的符合宇宙客观规律的自组织生态型小城镇,适当发展中等城市。
3、客观事实依据
(1)贵州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的自组织特征及其城市辐射功能的极其有限性。贵州具有西部民族地区具备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的自组织特性:一是自然地理环境的生态屏障性;二是地理区域范围的广阔性;三是人居水资源的缺乏性;四是民族及其居住地的多样性;五是区域内地质地形的多样性;六是城市地理的特殊自组织性。[4]特别是贵州没有平原支撑,山多平地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境内没有大的江河湖泊;城市发展受到土地、水资源等的严重制约等等。这些客观情况限制了贵州不适宜大城市或城市群建设,只适合以小城镇建设为主体,适当发展中等城市,保持原有的贵阳特大城市和遵义的大城市规模。
换而言之,贵州最关键的是自身存在着其它诸多客观制约因素:地广人稀,人口聚集度低,城镇化基础薄弱;环境限制,物流不便,工业化基础薄弱;民营经济不活跃;节能减排和环保的压力大,无法简单承接产业转移;资金、技术和人才缺乏,很难接轨国际先进产业;地方财政收入不足,难以普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等。尤其是原有城市之间的“大间距性”客观上限制了大城市或城市群的辐射功能,即贵州现有的各中等城市之间的距离都比较大,除了安顺和贵阳的间距相对小一点,也有96公里外,其他的至少有144.2公里(贵阳-遵义),就是小城镇之间的间距也较大。还有,全省17.62万平方公里尽管有697个规划建制镇,但分布不平衡,城市竞争力小,像这种情况要形成大城市或中等城市的辐射功能及相应效果,都是极为有限的。
(2)贵州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出现的问题。西部大开发以来,贵州城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第一,城镇化效果不大,缺乏特色,民族文化传承缺失。进行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减少农村人口、增加非农业人口,增加农民收入。但贵州的城镇化进程对全省农民收入的增加仍然没有发挥明显的作用。
一是城乡二元结构仍然突出,人均收入差距拉大。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人之比,在2000年是3.73:l,2011年是4.63:l(根据2000年和2011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所得)。城镇与周围农村的经济联系较小,城镇与城镇之间的相互封闭性较强,发达的城市与落后的农村二元结构明显。如贵阳、六盘水、遵义等城市的发展起因于国家的投资拉动,为这些城市输入了发达的技术与文化,外部迁入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40-50%,但周围乡村地区仍然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城市的发展并没有起到应有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当地农民并没有从城镇化建设中得到应有的实惠。二是城镇化质量差。这主要表现在:城镇经济的总体水平低,综合效益差,城镇的集聚与辐射作用不强,能够带动整个区域发展的中心城镇极少;城市发展各自为政,结构趋同,缺乏特色;城镇基础设施水平低;环境质量差;城镇管理水平尚低,等等。
第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贵州的荒漠化主要是石漠化,其面积达3.3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53%,是全国石漠化面积最大、危害最重的地区。虽然至2010年贵州的人口密度不很大,只比全国的平均数高92.14人/每平方公里,但相对于贵州土地资源的质量,已大大超过了土地的合理承载力,人口大为过剩,导致毁林开荒、坡地耕植、过度放牧,从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荒漠化主要是石漠化加剧,生物多样性降低等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后果。
目前,脆弱的生态环境和日益加速的石漠化进程已成为贵州城镇化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植被的破坏,城镇化建设期的土壤侵蚀率是农田的10-350倍(平均180倍),是森林的1500倍。[5]在这样恶劣的生态环境下进行城镇化尤其是大城市群建设是一件很冒险也很困难的事,稍有不慎就会使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受到毁灭性的破坏。
第三,城镇化加重了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首先,煤炭等能源的消耗及生活污废水的排放,导致城市化严重污染了城市本身及其所在区域的环境。其次,城市化使人们拥有的汽车数量急剧增加所排放的尾气,以及煤炭燃烧产生的烟气一起对城市上空的空气造成很大的污染。例如贵阳市、安顺等,由于多年来工业发展中废气以及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导致该地区的城市空气质量极差,如2011年贵阳的空气质量在全球排名第965名。再次,城镇化过程中工业发展导致了大量的废弃物,严重污染了环境。如近年来工业企业的迅速发展,大量消耗能源,并有严重污染环境的中小型企业,即氯化铝、电解铝、铁合金、砖窑、造纸等任意排放“三废”,再加上化肥、农药以及塑料薄膜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第四,城镇化加重了水资源危机。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工业和人口的大量集中,水的消耗量极其巨大。贵州尤其是黔中地区严重缺水,河流稀少且流量小,地下水不丰富,水资源缺乏且分布不平衡,不仅仅是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限制性因素,而且更重要的是使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失衡的主要因素。水资源在贵州产业发展中的脆弱性,必然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瓶颈”,更是大城市及城市群发展的最大“瓶颈”。
上述主要问题的出现,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尤其是大城市或城市群(圈)建设的策略是否真正适合贵州当地和当前的客观实际情况值得我们深思。
三、结语
总之,对于贵州来说,一是属于西部地区省份,具有与西部地区共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尤其是贵州的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其中喀斯特地形10.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1.9%;[6]二是属于西部地区发展最慢、经济基础最薄弱的省份;三是其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是最差的省份之一,如2010年贵州省城市用水普及率92.1%、道路面积6.3平方米,比全国平均分别低4个百分点、6.6平方米;四是属于城镇化建设最慢的省份之一,并且其城市竞争力极小,在2010年全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省会贵阳市排名第90位,地级市遵义、六盘水、安顺分别排名第183位、第196位和第273位。因而贵州城镇化建设必须要根据这些实情来确定其路径与对策。
经过自组织理论、自组织城市理论、生态城市理论、新城镇理论等基础理论的应用考量,以及对贵州自然人文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与客观自组织性的分析,以及对贵州近年来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的分析与反思,我们认为,以自组织为基础,他组织为促进,进行特色生态城镇化建设是贵州特色城镇化建设的最佳路径,而不能不切实际地走大城市建设的道路,更不能盲目地走城市群(圈)建设的弯路。
【参考文献】
[1]H.Haken.Information and Self-organizat-ion, Springer-Verlag,1988.11.
[2]陈彦光.中国城市发展的自组织特征与判据——为什么说所有城市都是自组织的[J].城市规划,2006(8) 24.
[3]Hall P. Bring abercrombie back from the shades.Twon Planning Review, 1995,66(3).
[4]袁承蔚,袁名松.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的环境特性探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5).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规划设计
一、小城镇建设及规划存在的不足
1、小城镇规划滞后
小城镇规划是城镇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在我国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规划的状况。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建设牵着规划走的不科学现象,导致城镇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恶化加速。
2、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小城镇规划理论体系
目前城镇规划技术理论难以适应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城镇规划理论与技术管理体系。我国小城镇种类繁多,所处地理环境各异,现行《镇规划标准》很难适应全国众多小城镇建设的需要,小城镇只得应用城市规划理论体系和规划管理模式,使得小城镇建设套用大中城市建设模式现象非常普遍。
3、小城镇规模偏小,城镇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
首先,小城镇的规模小必然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使得城镇经济难以繁荣起来,城镇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极大影响,导致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并且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小城镇规模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其次,城镇规模小,但行政人员并不少,必然加剧农民负担屡减不轻等现象。再次,规划比较僵化,缺乏弹性。部分小城镇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区域基础设施不能共享,造成很大的浪费,并阻碍了人口和其他资源的进一步集聚。
4、小城镇生态环境的恶化
(1)建设不当对一些重要生态功能造成新的破坏;(2)城镇发展环境管理跟不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污染加剧;(3)城镇周边农村生产和生活污染依然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环境的改善;(4)一部分乡镇企业,科技含量不高,很少考虑“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甚至把在大城市无法立足的污染企业转移到小城镇,使小城镇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5、城镇规划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小城镇大多经济基础薄弱,能按照现行的规范和程序组织编制出城镇总体规划已经很不容易,很少编制详细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单凭总体规划只能宏观调控城镇建设,不能具体指导城镇建设,从而使精心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大多成为墙上挂着的宏伟蓝图。再加上现在领导换届比较频繁,一届领导一套规划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得规划更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科学制定小城镇的总体规划
1、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
小城镇建设,不仅是一项部门性的业务工作,而且是一项关系全局的经济、社会工程。我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小城镇建设一定要从本地出发,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着眼长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状况、人口分布等条件,认真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通过规划,确定不同的城镇化模式和重点,围绕特色产业,以点带面,长期坚持。特别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科学布局的原则,对控制范围进行全面规划,准确把握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脉搏,给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2、优化土地布局,节约用地
小城镇发展的总体布局必须集中,合理紧凑。切不可盲目搬用大城市的一套结构模式。要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每个小城镇都要规划好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行政区、绿化区),并妥善安排各个功能区的协调发展。各个规划区的安排要合理,发展要留有余地,不同时期的建设任务要有衔接性,做到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要从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入手
1、要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
政府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中心职能就是强化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城镇体系规划要为区域城镇发展提供宏观调控的依据和手段。
2、建立整体规划的观念
城镇体系规划以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结构和空间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为基础,不仅要合理确定城镇发展定位,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布局,还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机制的研究。
3、要加强区域城镇发展条件分析和综合评价
进行区域城镇发展条件分析和综合评价的目的是,明确区域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不能局限于行政区域,必要时可打破行政区划,在更大的区域内分析城镇的发展条件,以便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在区域内的职能定位。
4、注重强化协调的措施
要把区域城镇发展布局与区域土地利用紧密地结合起来,不仅要对开发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合理的安排,而且要从维护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在空间和时间上对不合理的开发活动进行限制。要把对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的控制,作为间接调控区域开发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手段,从而使城镇体系规划具有宏观调控作用。
四、小城镇规划设计中遵循的基本原则
1、突出文化内涵,塑造地方特色
历史文化传统是小城镇所特有的,它是城镇特色中最内在、最具有恒久力的东西。因此,小城镇新区规划设计应结合“本土文化”,塑造“地方特色”。小城镇文化的涵盖面很广,除了历史文化之外,还包括民族文化、经济文化、建筑文化、自然文化、地域文化、精神文化等诸多方面。新一轮的小城镇规划应突出文化原则,塑造小城镇自己的特色。不要把小城镇规划仅仅当成建设规划去做,而要更深一层地去“做文化”,力求做出特色、做出品牌。规划设计人员在对小城镇进行规划设计之前,要全面地熟悉、掌握小城镇历史、地域、建筑、民族、产业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其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将其文化底蕴渗透到规划中去。
2、强化生态理念,打造园林式景观
伴随着乡镇企业的繁荣和小城镇自身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乡镇企业沿路展开,分布分散,城镇内部公共绿地达不到国家标准,城镇缺少园林建设,景观设计更是匮乏。污水、雨水等地下管网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等等。新一轮的小城镇规划应该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小城镇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生态规划和景观设计,提高小城镇的形象和品位,吸引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加速城镇化的进程。生态园林城镇是今后城镇发展的必然趋势。生态设计是小城镇趋向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结合生态建设进行景观设计使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协调统一是建设生态园林城镇的必然选择。因此,强化生态理念、注重景观设计是新一轮的小城镇规划应该遵循的必不可少的原则。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城镇化的理解不够透彻
在城镇化建设中,许多人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城镇化就是要建设越来越多新的小城镇,或把原来的小城镇进行扩大或进行旧城改造,将更多的农民转化为城镇居民,试图通过小城镇建设消除农民的身份。大部分地方推出小城镇建设的量化指标,即通过把大量的农民户口转化为城镇居民户口,以此提高城镇化率。因此,不顾现状与条件,盲目大拆大建的现象到处可见。
2.对“国际化”的认识存在偏差
笔者在各地小城镇建设的调研中发现,有的人谈到“国际化”建设标准的时候,都会表现出一种不自信的言谈举止,认为“国际化”离本地区的城镇化建设太遥远,甚至还存在“本地哪有外国人来”的观念,这种不正确的认识直接影响到小城镇的建设质量。所谓“国际化”标准,并不是仅仅为了满足现在或将来外国人生活的需求,而是一种高标准、严要求,如规划设计标准、基础设施标准、绿化标准、节能减排标准等应该达到国际通行标准,以确保建设的质量。小城镇化建设不能仅做表面文章,现在不少地方为了遮盖已被破坏的山体,用非植物绿色薄膜进行覆盖,道路两侧用绿色塑料地皮取代植物绿化等,这些行为都显示出其没有真正认识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3.小城镇建设思路不明
主要表现在规划滞后、建设思路不明确,这是当前小城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追求短期效应,盲目拆除房屋,建设农民集中区或强制农民购买商品房,这在很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中屡见不鲜。部分地区往往是边拆边规划、拆后规划或是边规划边建设,违背建设基本规律,导致重复建设。
4.城镇化与产业发展不配套
城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是通过融资的方式进行,前期投入多,如果不充分考虑到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仅仅依靠房地产收益很难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过程是资源集聚、彰显特色的良好契机,也是充分挖掘地方资源优势、吸引外部投资的良好机会,但在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中,这种基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思路往往被忽视。
二、思考及建议
小城镇建设是当前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但需要有计划、有思路,稳步推进,不能盲目跟进,只讲速度,不讲效益。城镇化的过程也应是广大群众得到实惠的过程,更不能使广大农民失地、失业、失居。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要深思熟虑,站位高远,打破制约瓶颈,打破固有思维,不能急功近利,要统筹考虑、稳扎稳打。在城镇化建设中,至少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要因地制宜,科学定位
在城镇化建设中,规划往往被认为是首要任务,其实不然。对于小城镇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定位问题。小城镇的定位即是一种建设思路、建设方向,定位决定小城镇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甚至决定小城镇的生命期。定位应先于规划,定位也是小城镇建设进行决策的依据。例如,法兰克福是欧洲的中心和交通枢纽,但与中国的大城市相比,规模相当小。二战中法兰克福80%的建筑被摧毁,可以说法兰克福是从废墟中建立起来的城市。在建设中,始终围绕世界金融中心的定位进行,城市中心区林立的高楼折射出法兰克福市依托金融服务业打造独特经济竞争力的努力。法兰克福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成为欧洲乃至全球金融服务机构云集之地,有200多家德国和国际知名银行在法兰克福罗湖安家。
小城镇建设发展定位的基本思路是结合城镇的现有资源环境、历史条件和区位优势,理清其发展脉络,拟定具体的发展路径,针对地区特点,寻找发展的着眼点,规划、设计、建设、招商等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既定的定位开展。如南京江宁上坊小城镇建设,江宁2000年拆县设区后周边地区快速发展,唯有上坊基本没有变化。上坊南靠江宁开发区、高新园,北靠麒麟科创园、仙林大学城,紧临古运粮河、青龙山,是东山主城区的东大门,18余平方公里范围内有长三角最大的物流市场,有南京最大的汽车4S园,有刚刚兴起的东山国际企业研发园,内有梁武帝陈霸先陵墓故址,有古金陵四十八景之一的“祈泽池深”,可以说是产学研氛围浓厚,是小城镇建设的绝佳宝地,经过论证,最后将其定位为“智慧品质新城,国际生活社区”,定位明确后才进行全面的规划设计。
2.要注重规划,细化设计
在明确小城镇定位的基础上,要在规划和设计上下功夫。在全面的规划完成后,才能分期推进拆迁改造工作,规划必须全盘考虑,规划一旦定下后,就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能因个人意志而改变,必须有延续性和长久性。后期的设计、建设应在规划的框架内进行,设计要精雕细刻,要在充分考虑到经济收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注重人与自然、生态发展之间的有机联系,统筹好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的布局,如共同管廊、雨污水管网建设等都要考虑在内。小城镇建设的规划至少应做到“50年不落后,100年不后悔”,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规划设计注重生活的便利性,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满足工作生活的多元化需求。
无论是规划,还是设计,都要注重整体效应,不能孤立进行。南京江宁上坊在旧城改造中,原本将临近的青龙山纳入规划设计范围,将打造成生态型山水小镇。但由于种种原因将青龙山划归基本成型的麒麟科创园进行开发利用,这可以说是小城镇建设在规划上的一大败笔,得山得水的宝地因缺少山体而使得原本为“智慧品质新城,国际生活社区”的定位大打折扣,因此定位一旦确立,规划就得紧紧围绕定位进行。
3.要挖掘文化,彰显特色
一、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
总结和借鉴试点城镇规划编制经验,充分吸收国内外城镇规划建设的先进理念,切实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高起点地进行**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在高水平城镇规划的指导下,**郊区要逐步形成市域范围内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城镇布局,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郊区城镇功能和基础设施构架,形成以人为本的郊区社会发展体系和特色城镇风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的郊区生态环境。
(二)任务
**郊区城镇规划编制范围为外环线外的约100个城镇(不包括崇明、长兴、横沙三岛)。规划期限为**年。今年9月前,各区县完成区(县)域规划发展纲要;**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各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年底以前整个工作全面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处理好长远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关系。规划要体现前瞻性、高起点,立足于长远发展,不给未来留下遗憾。同时,要制订分阶段实施方案,坚持开创性、坚韧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2处理好规划与现状的关系。城镇规划的修编要以现状为基点,但不能拘泥和迁就现状。要努力适应**郊区城镇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体现出规划对城镇长远发展的导向作用,引导城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3处理好共性和特性的关系。既要体现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城镇的各项共性要求,也要鼓励创新、创造特色,形成有强烈时代感和鲜明个性的城镇风貌。
4处理好突出重点和兼顾一般的关系。城镇规划的修编要从全局上对郊区城镇未来二十年的发展勾画蓝图。同时,要抓住重点发展城镇和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引导,分层分类加以推进,以带动郊区城镇发展整体水平的提高。
5处理好发展与控制的关系。城镇规划编制要把促进发展作为主线,努力为郊区的未来各项建设预留出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要按照“三个集中”和“组团式”发展的要求,节约利用土地,优化配置资源,坚决制止沿中心城任意蔓延和郊区分散、无序开发,最大限度发挥基础设施投资效益,促进郊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6处理好全市性的专业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关系。郊区城镇规划修编要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切实落实好全市性的各项专业规划。全市性的专业规划要结合郊区城镇规划的修编,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实施。
二、规划编制的办法和主要内容
(一)规划编制与审批
根据《**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试点城镇规划编制审批的办法,郊区城镇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主体为:
1新城总体规划,除空港新城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外,其它新城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编制,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提请同级人代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报市政府审批。
2中心镇和毗邻中心城的城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
3一般镇的城镇总体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区县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备案。
(二)规划编制的方法
为提高规划设计的水平,新城、中心镇规划编制必须采用征集国内外方案的形式,一般镇规划编制可采取委托设计的形式,但必须做多方案比较。参与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城市规划设计资质。
(三)规划方案评审
所有城镇规划成果报批前,必须经郊区城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评审。新城、中心镇以及毗邻中心城的一般镇的规划成果由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一般镇规划成果由区县政府组织专家评审。
(四)规划编制内容
1区(县)域规划发展纲要。各区县政府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区县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城镇体系及布局、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等进行规划,主要确定各城镇的布局、人口和用地规模,形成区(县)域规划发展纲要,报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各城镇规划编制的依据。
2郊区城镇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内容包括镇域规划、镇区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地区以及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
3其他相关规划。所有城镇应同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发展的城镇应进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和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这些规划可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并报批。
三、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
根据郊区城镇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有关技术规定以及“试点城镇”规划编制的经验,编制区(县)域规划发展纲要、城镇总体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1城镇规模
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到**年,外环线外郊区总人口约8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60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900平方公里(郊区各区县的具体分配指标,由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技术要求细则中另行制定)。
2产业发展
贯彻“二三一”产业发展方针,郊区产业的发展要体现**的实力与水平。
郊区工业要加大归并力度,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发展的城镇,控制一般镇的工业的布点和规模,实现集聚化、园区化。工业园区的集聚度要大于城镇的集聚度,着力提高园区的建设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界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工业园区。临近新城或中心镇的一般镇的工业要结合新城或中心镇的工业园区设置,若干个一般镇要根据组团发展的要求,集聚布置在工业园区。郊区工业园区用地总面积约400平方公里(郊区各区县具体分配方案,由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技术要求细则中另行制定)。
第三产业要结合郊区城镇的资源特点,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房地产业和城镇的现代服务业。
要大力推进郊区农业结构调整,集中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高科技的源头农业、现代化的设施农业、名优特创汇农业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
3住宅建设
提高郊区城镇住宅水平,营造郊区城镇住宅的特色风貌和优美环境,吸引人口导入。城镇住宅提倡成规模的开发,新城、中心镇每个新建商品住宅区的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6万平方米,一般镇原则上不小于3万平方米。新城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以多、低层为主,严格控制高层住宅;中心镇、一般镇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以低层为主,适当控制多层住宅,禁止建设高层住宅。新建居住区必须按照l辆/1户的标准设置机动车停放场所,独立式住宅区应按照15辆/1户的标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应参照**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配置。其中,一般镇小区级以上的公建配套设施可结合镇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综合考虑。
要促进郊区农村自然村的归并,加强中心村的规划建设,中心村规模一般约为2000人。
4交通基础设施
根据市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城镇的规划布局要充分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并建设高效便捷的换乘枢纽和公交换乘站。
郊区城镇的公路网络要与市域高速公路网络合理衔接,城镇镇区的布局要尽量避免跨越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郊区城镇各主要功能区的机动车交通能在15分钟内进入高速公路网后,与中心城连接。
郊区城镇提倡“绿色交通”。镇区应设置各种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建立完善的无障碍系统。新城城区内路网建设应处理好人车分流、机非分流、快慢分流。新城必须具备较完善的城区内公交系统,并建立完整的非机动车交通网络。
5生态基础设施
按照全市林业规划,大力推进郊区大型生态片林的规划建设,构筑郊区森林生态网络系统。原则上,中心镇和一般镇镇域森林覆盖率大于30%,新城绿地率大于30%,中心镇、一般镇镇区绿地率大于35%。郊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0平方米。
郊区城镇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城应设置独立的分类收集设施和分类运输设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所在区(县)的整个行政区域。中心镇应设置具有垃圾分拣功能的生活垃圾中转站。一般镇应配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设施。公共厕所等其它环卫设施配置按照国家及**市有关规范执行。
6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郊区信息化的进程,提高郊区信息基础建设水平,宽带接入网和移动通信网覆盖率均应达到100%。根据城镇的人口规模和服务面积标准,合理配置邮政支局和邮政所。
7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充分体现郊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完整性和先进性,形成与中心城区同等甚至优于中心城的服务标准。
新城应设置专业电影院、专业剧场、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展览馆、博物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中心镇、一般镇应设置综合性文化中心。
新城应设置包含标准体育场、综合健身馆、室内温水馆等设施的一流综合体育健身中心。中心镇、一般镇应按标准配置游泳馆、训练房、健身广场等体育健身设施。
按全市高校布局规划,建设与国际接轨、世界一流的大学园区。每个区(县)应设置社区学院、高标准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以少年宫、少科站为基础的学生活动中心。新城应建设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高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全市区域卫生规划,配置高标准的医疗卫生设施。郊区城镇卫生院应逐步转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城镇应配建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工疗康复设施等社会福利机构。
重点发展聚合型大型商业设施。在郊区设置3~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批发市场群落,1~2个商业物流团地,3~5个大型购物中心,2~3个工厂直销店群落。为适应郊区群众购买力水平的提高,每个新城和人口规模大、辐射力强的中心镇建设1~2座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
8市政基础设施
新城和有条件的城镇地下管网共同沟一次规划到位,并根据需要分步实施。镇区电力电信等各类架空线原则上入地敷设。
郊区城镇以天然气供应为主,具备条件的郊区城镇直接供应天然气,其他地区可先以液化石油气(LPG)小区汽化供应作为过渡,但必须以天然气标准作为规划设计依据。
根据《**市供水专业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搞好水源地的集中治理和保护,供水水源逐步从内河向黄浦江和长江转移。
郊区城镇区范围内应建立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水分流。所有污水应纳入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并按照污水纳管标准进行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应按《**市污水专业规划》布点,建立组团式污水处理厂。
9灾害防御设施
按**市水务专业规划的要求,安排防洪防涝设施。新城和中心镇镇区范围雨水管网按1~3年一遇、一般镇镇区按1年一遇暴雨重现期标准配置;防洪设施按照流域50年一遇防洪标准配置;到**年,黄浦江上游地区达到防御太湖流域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要保护郊区现有河道水系,不得随意填埋。郊区河道水面率达到10%左右,镇区范围内规划河道水面率原则上不少于现状水面率。消防、人防、抗震等其他防灾设施,依照相关建设规范配置。
10景观特色塑造
精心安排区县域和镇域范围内的田园、森林、河川等大地景观,塑造郊区的秀美河山。妥善保护、挖掘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增强城镇历史文化内涵。兼收并蓄、大胆创新,努力营造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各具特色的现代城镇空间和建筑风貌。
具体的规划技术指标和要求,由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细则》。
四、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市郊区城镇规划专家委员会,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是加强对郊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决策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要设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部门,推进有关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