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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4星
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多种支付形式的出现使得电子商务的步伐更加轻快。在业务结算中,电子支付的使用率越来越高。
据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达到160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了33.3%,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倍多。2007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中非独立互联网支付达115.14亿元,独立互联网支付达52.05亿元,第三方手机支付达3.39亿元,第三方电话支付达0.76亿元。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规模中支付宝以47.1%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腾讯财富通以18%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中国银联电子支付以13.3%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三。
据了解,除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和eBay的“贝宝”外,目前中国市场上有50余家中小规模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近几年来支付界都在等待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正式的《管理办法》。有专家表示,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电子支付将会越来越发挥作用,到时颁布《管理办法》是在情理之中。
一旦牌照发放,电子支付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动。有牌照的支付企业无疑摇身一变成了央行的“正统金融公司”,而没有牌照的企业将会面临淘汰或者被兼并。
专家还表示电子支付企业如果仅仅充当介于银行和商户之间这种插线板式的角色,“只有死路一条”。在这场寡头竞合中,将会出现产业链的细分,在商业银行之外,拥有终端用户优势的支付平台将占据更为上游的位置; 而传统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商则更有可能成为产业链上的增值服务商。从整个体系的风险角度来看,这个市场不会留下太多单纯的第三方支付商。
前景5星
红火的电子支付市场终究难以掩饰瓶颈带来的弊端。政策风险、安全隐患、诚信缺失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而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技术规范、人员素质以及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也束缚了电子支付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了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该《规划》同时启动了国家电子认证服务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在线支付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实现与银行业务协同运行也成了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跟上电子支付这个潮流
前年我过生日,女儿女婿送我一部智能手机。这部手机屏幕大、字体大,我打心眼儿里喜欢。可是,屏幕上花花绿绿的图标,让我眼花缭乱。我七十多岁了,却有股子犟劲――学!有孩子现场指导,短短俩月,不仅照相、录音、发邮件、上网不成问题,就连微博微信我也会了。
一天,我在超市里发现不少年轻人在结账时,不刷卡,也不用往POS机里输密码,拿出手机对着收银员打出的付款码,“滴”的一声,埋单就轻松搞定。这让我惊异万分,采购那么多东西,一秒钟就结账付款,快速不说,这操作也太简单了吧!平时,我们老年人出门既怕身上带的钱丢了,又嫌找了一大堆零钱麻烦,这么食指轻轻一点,就推车走人,多好啊!过去出门忘带钱包,那是寸步难行;现在年轻人出门只拿部手机就能走南闯北……女婿看出我的羡慕劲儿,问我:“这是潮流!手机能购物、消费,还能打车、吃饭,解决好多问题!您不想试试?” 我被说动了,决心学习这一新生事物,“虽然咱岁数大了,可心还年轻,在潮流面前,咱也不能落伍啊。”
支付宝埋单便宜快捷
电子支付首先要开通银行卡,我这辈子从没办过卡,这次破天荒头一回在工商银行开通了一张银联卡,没敢多存,只存了300块钱。然后,在微信我的“钱包”里添加了这张银行卡,把钱“装”进手机。当然,手机里光有“银子”不成,还要有帮你办事的“机构”,我在应用程序里下载了支付宝,又在微信里开通了微信支付,手机里就有了两个电子支付平台。万事俱备,女婿告诉我:“你可以开始尝试电子支付,进行手机充值、转账、缴水电费、收发红包了……”
我第一次使用电子支付是在一家大超市购物,我把40多元钱的东西分成两堆,为的是把支付宝和微信两种结账方式都尝试一下。收银员觉着新鲜,说可以一起结,我故意说这是两家的东西,收银员一下明白了,“这老头儿赶时髦,都想试试”。只听两声“滴”响,两种付款方式全部成功,我心里那叫一个爽。周围顾客见我这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儿用电子方式付款,纷纷投来惊讶的眼光,瞧得我挺不好意思。
就这样,打车时我用支付宝付费,不再为没有零钱之类的问题困扰,有时还能享受滴滴打车送给的优惠。与朋友聚餐时,我提出大家实行AA制,先由一个人付款,随后每个人把自己应分摊的钱数,往对方账上一划,公平合理又省事,避免结账时你争我抢,大家说这个主意不错。
现在,越来越多的超市,甚至水果摊都接受电子支付,并且推出不少鼓励政策,可以打85折或9折,这是电子支付带来的新好处。听说某购物网站除货款优惠5%外,20公斤以内货物还送货上门,我立即开通了这个APP,便宜几块钱是小事,送货上门给我们老年人带来多大方便啊!
也担忧网银支付安全
关键词: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电子支付工具
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不断应用,在网络上以暗码技术作为支付方式的电子货币正在发达国家陆续实验。电子货币目前有electronicmoney、cvbermoney、e-cash、venturemoney等多种实验名称。尽管电子货币和预付卡、信用卡的概念,以及和企业银行(firmbanking)与家庭银行(honebanking)等业务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并且同样依托银行业务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但是电子货币与电子支付工具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代表了不同的金融创新路径。
一、电子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的差异
依据狭义的货币供给定义,货币基本上是指央行发行的现钞与银行存款,而支票、信用卡、借记卡(debitcards)只是支付工具(paymentinstruments),最终仍须经由封闭性的银行网络(banknet)移转存款作清算(clearingandsettlement),因此货币并不等于电子支付清算,电子货币也不等于新型的电子支付工具;而新型电子支付工具是指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等应用于开放性网络上的支付清算。
电子货币是经由开放性网络移转资金,达到支付清算目的的交易媒介,同时具有移转性、匿名性与相对性,即是经由电子网络移转的价值(移转性),支付隐私不被对方或金融机构所悉(匿名性),交易时除买卖双方外,无第三者介入(相对性)。电子货币以数码形式流通,在开放性的网络上流通货币,信息是公开的,可能面临金融信息被盗用、窜改等问题,必须应用暗码技术来防伪。关键问题是要解决一连串的数码如何成为货币并在网络上流通。
电子支付则一般难以满足匿名性与相对性的特性。根据日本电子商取引实证推进协议会的定义,因交易所发生的购买金额与手续费,利用网络、IC卡等作支付清算者称为电子支付,由此,电子支付必须通过中介完成,多数在金融媒介的封闭网络中进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家庭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支付,可由现金、支票到一些电子清算方式,例如自动柜员机(AutomaticTellerMachine,ATM)、销售点终端机(PointofSale,POS)、自动清算所(AutomaticClearingHouse,ACH)等电子资金移转系统,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由消费者对企业、企业对企业的支付(pay-ment)、银行间的清算(clearing)与中央银行的结算(settlement)所构成,中央银行在清算系统的顶点作最终的拨付结算,这些支付清算都在封闭性的银行网络内进行,进而组成了整个电子资金移转系统(ElectronicFundsTransferSystem,EFFS)。
二、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和网络标准
电子支付系统要求高度的安全性,因此传统的电子支付系统在封闭性网络下采用集中清算方式,封闭性的集中清算方式相对安全,但交易成本也较高。开放性网络上所进行的电子商务,交易在线上实时完成,若支付采用离线交易(例如email、传真告知卡号),不但手续烦琐,交易成本高,而且隐私外泄、伪造仍可能存在。目前,新型的电子支付工具主要集中发展记忆式资金移转系统。
目前除现金外,不管是支票或银行直接转账都要通过封闭性的银行网络进行。而积极推动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等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发展,消费者就可以在开放性网络上购物的同时,立即完成网络购物付款。这种以支票或信用卡为基础的网络支付清算称为记忆式资金移转系统(NotationalFundsTrans—ferSystem,NFTS),与电子资金移转系统的差异在于私密付款信息(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等)与订单一起传送,从而把电子资金移转系统的优点延伸到小额交易上。
(一)电子支票。电子支票是一种将传统书面的支票应用于网络付款的电子文件,原为纸质的支票簿变为电子支票簿,签章、背书被数字签章取代。数字签章即为现实世界中的印鉴章,而电子凭证是印鉴证明书,在网络上交易所传送的文件需要数字签章时,另外须附上认证机关所发行的电子凭证。当加盟店收到电子支票,向银行请求确认时,银行可从发行者的电子凭证中取得公钥以验真伪,完成确认后将电子支票回传给加盟店;经过电子支票提示后,其票据交换程序、账户清算流程与书面支票无异。在美国小额支票支付相当普遍,故以支票支付的电子支付清算实验相当多,例如CheckFree是一种代为执行支付清算的系统,在速度上、效率上求改进,但仍是电子资金移转系统的一种而非电子货币,而FSTC(FinancialServicesTech—nologyConsortium)的电子支票是将暗码化支票信息在网络上使用。
(二)电子信用卡。电子信用卡是指使用者在开放性网络上购物,直接将信用卡号输入,实时完成付款的电子支付系统。由于信用卡属先消费后付款,银行有信用风险、认证、利率等成本支出,手续费无法降低,小额的买卖可能被商家拒绝,而电子信用卡可弥补一般信用卡支付清算的缺点。电子信用卡交易过程是直接在网络上传送信用卡号,使消费者立即完成网络购物付款。虽然在开放性网络上,电子信用卡、电子支票等可以作为实时的支付清算工具,但这些方式并非完全在开放性网络上进行,消费者与店家的付款信息虽在开放性网络上进行,但收单银行、信用卡组织与发卡银行相互间的存款移转,仍要通过封闭性的银行网络,因此仍属记忆式资金移转系统,但资金移转更有效率,而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的网络标准或协议,主要有贝尔实验室所提出的匿名网际网络商业协议(AnonymousInternetMercantileProto-cols)、欧盟的CAFE(ConditionalAccessforEurope)、安全电子交易SET(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s)等,根据这些开放性网络安全标准,软件公司、金融机构与信用卡组织互相结盟,利用开放性网络进行各种新式的电子支付实验,例如CyberCash、Digicash、Mondex、NetBill、NetCheque等,Visa与Master两大信用卡组织也在积极参与以信用卡在网络上消费付款的实验。这些实验大致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发展可以直接将信用卡号在开放性网络上安全传送的电子支付清算;二是信用卡的EMV标准化,EMV卡是以Europay、MasterCard与Visa三家信用卡组织的第一个字母命名的业界共通的IC卡,在IC卡上整合金融卡、信用卡、借记卡与电子货币所有功能。
三、电子货币形态发展和金融应用趋势
由于信用卡等电子支付手段已被广泛接受,因此电子货币实验试图将信用卡的支付清算功能再予以提升。一种是将现行的信用卡发展成多方位的使用用途,卡片本身可储存金融信息,不与银行信用卡组织直接联机,可在实体商店或网络加盟店消费,实时完成交易支付清算。另一种是电子货币不利用信用卡,而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创设出网络货币,只适用于网络上购物。就目前的实验情况而言,电子货币依据存在的场所,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一)IC卡型电子货币。主要将金融信息电子化,记载于集成电路中,IC卡型的电子货币是现金的替代,消费付款时直接移转给店家。按照交易完毕后,是否回流发行单位,可以再分为开放循环型(openloop)与封闭循环型(closeloop)。开放循环型电子货币在交易完毕后,不必回流发行单位,可继续不断使用。
IC卡型的电子货币是具处理与记忆功能的超小型计算机,可以储存金融信息,可从自动柜员机提领存款。此外,还可以利用特定的电话机,通过电话线,从银行账户中将存款提出。在装设读卡设备的商店消费,可直接自卡中扣除消费金额,移转至商店的IC卡中,而商店经由电话机将营业收入存入银行账户。这种电子货币的流通动向很难掌握,因此对于流通中的货币,保证其不被仿冒的安全措施尤其重要。参与电子货币研发的厂商,正在尝试设计复杂的算法,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同时,IC卡型电子货币在其生命周期中,都须通过安全性评核机构的认证,这些认证程序是再研发机构、发行单位或者是专业认证机构所制定并执行的。因此在客观和可量化的评定下,IC卡电子货币具有相当的公信力。
(二)网络型电子货币。使用开放性网络型的电子货币时,须具备银行账户功能的软件,消费者在网络加盟店购物时,经由开放性网络,将其在契约银行的电子货币领出,以暗码化方式传送至网络加盟店,网络加盟店再将暗码化的电子货币转入其往来银行,经确认无误后,贷款由消费者的契约银行移转至网络加盟店的往来银行账户中。网络型的电子货币一旦提出做交易支付后,立即送回发行机构作真伪的确认,属封闭循环型,此类型的实验例如e-cash。
网络型电子货币通常由发行机构统一管理,使用e-cash须在原有的银行账户设立相同的账户称为worldcurrencyaccess账户,下载e-cash用的软件,使用者若要求获得c-cash,则从与worldcurrencyaccess账户连接的e-cash专用的虚拟账户MINT传送e-cash,保存在个人计算机的内存中,或是经由网络付款给加盟店,发行的e-cash皆依序赋以编号,银行管理使用过的e-cash编号,一旦使用过须流回发行机构检查其有效性。e-cash之所以可行,主要归功于数字签章(digitalsignature)与盲目签章(blindsignature)技术,其中数字签章提供e-cash无法被伪造的功能,盲目签章则赋予e-cash号码,确保类似现金的匿名性。e-cash利用暗码防止伪造,维护交易匿名性,消费者购入何物,自何处购入,皆可保有隐私。但网络加盟店无法再度使用其所收到的电子货币,对网络加盟店的付款仍是采用银行存款的拨付,因此丧失了现金的价值可分割性与连续转让性的优点。此外,发行机构必须维护大型的数据库,记录已经使用过的电子货币,防止重复使用的弊端,而随电子货币发行的增加,该系统的负担也会随之增加。对于网络型电子货币,各国政府更担心货币控制的有效性与洗钱问题。
参考文献:
[1]黄梯云,李一军,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7).
[2]王众托,信息化与管理变革[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45-147.
【关键词】电子支付;问题;服务;创新;策略
一、前言
科学技术的前进和发展,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尤其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于传统金融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不仅让人们的金融意识发生了重大转变,而且让人们的投资方式产生新的转型,让企业的融资行为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在改变金融经营方式、企业经营理念方面的贡献也极大。也正是着眼于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电子支付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研究就成为必要,这是我国相关行业在此领域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然选择途径。
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 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硬件不断进步,但是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国内网络尖端技术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小型的银行机构或者企业,由于技术受限,不能及时更新网络硬件设施,由此对电子支付业务造成了安全隐患。
2.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信息泄露、假冒通信和假冒信息。电子支付业务依赖于互联网进行交易,所以互联网的安全关系着支付的安全。但是网络漏洞时常出现,导致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所以网络无法保证信息的安全性。网络用户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不需要本人亲自操作就可以完成交易,这就为假冒通信创造了便利条件。不法分子只要使他的配置与总部配置一致,就能够骗过各种检测设备,与其进行通信,进行欺骗诈骗活动。最后利用虚假信息、假冒信息完成一些本已经完成的交易业务。
3.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
电子支付功能主打的就是便捷,全部在网上完成,可以摆脱银行支付业务的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但是这种虚拟式的交易使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而且交易过程变得不是那么透明。所以电子支付业务相对于传统的银行业务存在更大的风险。负面公众舆论很有可能导致银行资金流转出现问题,客户流失,而银行本身并不是自己在做电子支付业务,通常是找寻第三方服务商来承担外包业务,而目前的第三方服务商仅仅由几家组成,如果其中一家资金链出现问题,那么将对银行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4.术规范和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各家银行的数据互不兼容,身份认证系统相互独立,不能进行资源的互换。身份认证的权威性不能得到控制,造成了各家银行对身份认证项目投资巨大,也浪费了资源,而制定技术便准规范,建立标准统一的银行认证系统可以解决此类问题做好标准的规划可使商业银行机构处在主动的局面。
5.监管措施不完善带来风险
电子支付业务完全没有以往的签字盖章凭证,这使得监管部门通过传统的监管方式不能收集到相关的交易清单和相关资料。而且在电子业务中,银行端可以无痕迹地修改,监管部门无法从中发现问题。监管问题导致网络诈骗时有发生,使各种电子支付业务存在风险。
三、电子支付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策略
1.支付产品多元化策略
目前支付产品业务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平台,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多元化产品发展策略。人们对便捷的支付方式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在线支付、线下支付相互补充融合已经是支付业务发展的大趋势,支付产品多元化趋势发展明显。许多消费者和商户希望可以通过移动终端或者智能设备在线支付,避免传统现金支付或POS支付的弊端。传统的POS支付系统比较封闭,管理功能局限性大,存储空间小,运行速度慢,维护不方便,所以导致采购成本高。通过多元化的策略,新产品可以替代传统的支付方式,大大降低设备成本,又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优势,满足了消费者和商户的多元化要求。
2.业务创新金融化策略
互联网金融是时下热门话题,已经成为音量传统跨区域融合并创新发展的助推剂,大部门的互联网企业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占据一席之地,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银联支付作为中国最早的电子支付平台,在技术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通过业务创新金融化策略,充分分析自身和第三方资源公司的优劣势,以自己营运经验为基础设计出高端金融化产品。这种产品具有收益性高,风险性低,投资门槛低,操作便利,零手续费等优势。业务创新的策略不能仅仅局限在降价式的简单竞争手段,还应该积极探索更为庞大的商户群体和创造更高的服务价值。
3.市场拓展国际化策略
目前电子支付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并不是很顺畅,主要是由于政策因素和外汇管理制度,大多数第三方支付还在积极探索。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的不断攀升,汇率市场化脚步加快,跨境支付市场将是一个巨大的新兴市场,其潜力巨大。国际化策略能够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收入利润比。通过拓展国际市场为企业获得新的发展契机,为走向国际化发展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
4.业务系统智能化策略
业务系统智能化包括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更智能化的改造,充分利用直联和间联渠道优势,实现交易种类的智能化判断和支付通道的自动路由切换,最大化地达到成本管控和获取收益的目的。业务系统智能化策略是基础建设的策略,只有基础牢固可靠,才能保障其他策略的有效实施。智能化策略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使企业业务稳定高效地运行。
5.商业模式平台化策略
商业模式平台化策略是以用户为主体,以服务为核心,综合第三方支付平台优势打造一个综合业务平台,提供以支付业务为基础的增值服务,来改变现有商业模式单一的缺点。商业模式平台化策略具体包括:营销合作、产品整合、自愿联合、技术开发、业务咨询。利用现有商户资源、产品信息、交易数据,建立一个综合业务平台,作为现有支付业务的增值服务附加功能。为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户提供有偿的增值服务,帮助其提高交易量,协助其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利润。同时,可以增加银联电子支付公司的交易量和利润额,用增值服务避免与竞争对手进行直接的价格竞争。
6.大数据化策略
互联网时代,数据占据着重要地位,大数据在金融业的地位不断攀升,其作为金融和新资产,将撼动传统的客户关系。通过收集、分析相关市场信息可以提前布局潜在的商业用户;也可以加强分线的可审性,打破行业垄断,提供更加贴近客户的服务。充分重视大数据策略能够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7.提升综合营运能力策略
运营能力是考验企业的实力的象征,提升综合营运能力策略包括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制度,各种奖惩机制和改善同行业不同行业的合作关系。如何做到提升综合营运能力,可以归纳为重视风险控制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维护,强化网络安全建设,打开并维护合作渠道,深化与同行业间的合作关系。只有具备强大的运营能力,才能保障企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
四、结语
电子支付业务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及服务的优化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也是社会对于支付行业所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标准。只有做好电子支付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发展,才能够让人们的支付更加放心,才能够让人民的生活更加便捷,才能够带给人们更加高品质的生活享受,让人们享受到安全、高效的电子支付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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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洋. 银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现状及建议[J]. 河北金融,2013,10:67-68.
[4]蔡东. 电子支付业务现状及发展趋势探析[J]. 中国金融电脑,2012,04:15-18.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应对策略
一、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现状
据中国商务部的调查统计,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增长率为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2015年我国股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企业超过20万家;而据商务部测算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从2008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6.5万亿元,占整个外贸规模的19%,年均增速30%。以上数据表明,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作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新模式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相较于我国低迷的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优化国际产业链、加快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作用,由此看来,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发展中是我国未来参与国际竞争的制高点,起着拉动经济新引擎的作用。然而,比较世界各国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明显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虽有快速发展,但总量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少,且在国际上总的占比较小。且像天猫国际、京东海外购、聚美急速免税店、唯品会、一号店等等,这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巨头也面对重重困境。而且我国大部分企业依靠电子商务在开展国际贸易的做法单一,仅只是广告、信息、进行电子查询,然而很少有企业能完成网上商务洽谈、签订合同、交换文本及单证,网上支付等一系列工作。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仍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全新交易模式,在被国际贸易广泛应用,并促其迅速发展的同时,同样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一)缺乏完善的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系统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例如支付宝、余额宝、贝宝、财富通、99bill-快钱、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云网、环讯IPS、微信钱包等,虽然在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被广泛使用,但在国外应用并不普遍,且世界各国的电子支付方式都各不相同,国内外通用的电子支付工具也不多,导致支付和结汇环节一场繁琐。
(二)我国的跨境物流发展滞后
依托跨境物流将包裹送到消费者和终端市场手中,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才有可能继续进行。但我国传统跨境物流,转运物流价格高、时效慢。且一直存在种种弊端,如配送时间长、包裹无法全程追踪、不支持退换货,甚至会出现清关障碍、包裹破损、丢包的情况,售后服务难和退换货难。我国跨境外贸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国际物流发展却还没有跟上节奏,势必会带来很多隐患。
(三)供应链不稳定
海外商品供货渠道不稳定,价格难以控制,供应链长,环节复杂,各地区文化和商业环境有差异,打通各环节难度大。
(四)跨境电商对传统企业的冲击,易使我国的国际贸易形成蹩脚之势
一方面是跨境电商规模的持续扩大,另一方面是传统零售业绩一路下滑。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3.4万亿元,同比增长31.4%。但根据东方财富数据,截至4月9日,A股零售板块已经公布业绩的29家上市公司中,16家营业收入出现下滑,占比达55%,净利润也大降。无疑跨境电商对我国的传统企业造成打击和威胁,传统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仍占相当大的一部分,此涨彼消的困境会制约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五)欠缺专业人才
跨境电子商务需要复合型人才,其应具备英语交流、网络营销与策划、国际支付、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专业知识,还应懂得运用相关搜索引擎,了解多过文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在我国,这种复合型人才存量不多,有经验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又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来不及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与培训进行调整,故产生巨大的人才缺口。这样一来,便会制约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
(六)相关的法规、政策不完善
1.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经济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中也缺乏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现行的法律条文无法规制。且跨境电子商务衍生出许多问题,如通关、商检、退税、结汇、消费者权益、交易纠纷、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健全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我国的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健康发展。2.管理机制需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目前以中小额交易为主,且B2C电子商务市场的产品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大量低附加值、无品牌、假货仿品充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这些问题涉及到海关、国检(检验检疫)、国税(纳税退税)、外管局(支付结汇)、商委或外经贸委(企业备案、数据统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但目前我国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仍存在一些各自为政、扩张权限、重复监管的问题。且我国企业的管理理念更新速度不如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速度。
三、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系统建设
政府应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支付,推进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支持境内银行拓展境外业务。多为企业提供优惠措施。支持我国的电子支付手段向欧美等先进国家看齐,支持我国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各国交易方式对接。此外由于各国的消费方式不同,加之涉及国际交易中的货币兑换等问题,我国还需加强电子支付工具的建设,企业要尽量做大国内支付工具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并努力在国际电子支付中占据重要份额。我国消费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尽可能多的使用我国的各种电子支付软件,应在使用过程中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搭建跨境物流体系
国家应开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物流大通道,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物流基础基础设施,发展智慧物流,推动物流产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以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让运输不再遭遇“囧途”。尽早规划建设尽可能完善的跨境物流体系,并加强海外仓建设。还应简化国与国之间的检验检疫等通关环节,加强管理创新,在通关环节给予更多鼓励和支持。此外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应抱团到国外建立海外仓,避免承担单个建仓的高额成本。加快我国国际性跨境物流大企业的建立。
(三)打造建议稳定供应链
企业应积极与海外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当地的文化、市场环境、货物的供应流程,寻找受国内消费者所青睐的海外商品,与对方建立良好的供货渠道,并以合适的价格达成协议。
(四)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我国要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全方位、高效发展,打造智慧化全产业链,有利于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外贸企业被动环境,企业应积极做好体系完整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建立数字化工厂、实现智能化生产,促进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等全产业链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有实力的国际性品牌。
(五)加强人才的培养
政府应鼓励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培养掌握商业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的综合型高端紧缺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实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其次,企业要学会将拥有传统外贸经验的人才注入电子商务,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在报关、报检、租船、订舱等常规外贸流程提供帮助、提供包括退税、融资在内的金融服务和售后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改进和优化,有助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高等学校可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的教学,尽可能多地开设与跨境电子商务有关的课程,建立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拥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个人应努力提升技能,适应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1.国家应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对互联网环境的监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企业和个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是应遵循电子商务法律条款,且应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支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善。2.国家应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服务。坚持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并举,防止措施失当导致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发展中走歪路,丧失发展环境。政府和企业应创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国家、企业和专业人才之间要尽可能更多地开展相关讨论工作。
四、结束语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贸易产生着日益突出的作用,在目前全球经济发展普遍放缓,传统国际贸易发展缓慢的环境下,它展现出拉动我国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优势,同时,对促进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目前,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存在着模式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安全与法律问题、人员素质问题等各方面问题,这需要我国政府、企业和专业人才的共同探索和研究,加快完善电子商务之一新兴业态,让其真正发展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引擎、新优势、新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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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的角度看,财务管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主要特点为:传统企业想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有所发展,便需要构建起健全强大的供应链体系。所以,企业在进行财务方面管理的过程中,对产销体系中每一项资产的投资以及收益份额更加关注,同时,也不能忽略收益周期,三者之间的合理性关系到企业的财务能否正常发展。而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是否具备强大的营业能力主要依托于企业内部切实掌握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程度、人才资源、商业信誉等相对无形的资产。从企业实体生产与产品配送的角度看,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需要运用对资源的整合能力,以专业化的相关代工企业以及物流公司为主要依托,来实现企业产品线下的高效运行。所以说,企业对无形资产的优化与整合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实现财务管理高效运行的核心。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财务管理功能实现方面的创新
(一)财务管理工具方面的创新。工具方面创新的主要核心便是构建起健全合理的信息系统。在对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流程方面的再造,并在此基础之上,重视融合现代化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对信息的需求模式进行合理分配,主要包括核算、控制以及决策等三方面导向,还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三方面导向与企业现代化信息技术信息化、电算化以及智能化之间的相互支持联系。
(二)财务管理支付模式的创新。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所有人都在寻找一种更加快捷方便的生活方式,对于支付方式而言,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也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以电子形式为主的支付方式。电子支付模式主要指的是进行电子交易的双方,运用相对安全稳定的电子方式,以网络为基本媒介,进行货币的支付或者资金的转账。在当前的电子商务系统中,电子支付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根本上讲,电子支付主要依托于电子商务而发展壮大,能够使上网购物的速度有效提升,更加方便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发展到现在,很多考试报名费的支付以及企业工资的发放也都会采取电子支付的方式,以提升工作效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其一,电子货币,这是一种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商品,与现金一样,能够体现出商品的实际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也拿电子货币作为一种网络上财富的象征,主要包含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形式。其二,电子支票,传统意义上,支票通常在买卖过程中用于金额交割,使买卖双方避免携带大量先进,以保障交易的相对安全。但支票也有其弊端,纸质的形式不利于保存,支票上的签名也很容易被模仿。而电子支票则不同,它可以将支票所承载的内容运用电子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保存过程也相对便捷,只要计算机服务器的安全能够得到保证,电子支票的安全便没有问题。即便计算机的服务器出现故障,通常情况下主站也会对其进行备份,电子支票上的信息不会丢失。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财务理念方面的创新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零”理念。所谓的“零”理念主要包括两方面,分别为“零存货”与“零营运资本”。在传统的企业经营中,非常重视对企业存货的控制,如果过多便会造成货品的积压,在一定程度上对货品质量产生影响,也会占用不必要的企业资金,而过少则可能会因此失去客户,对销售量产生影响。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络平台具有很强的及时性,省去了很多多余的中间环节,使买卖双方能够将供需状态共享,从而减少企业存货,降低企业对货物管理的成本,这便是所谓的“零存货”。而传统的企业运营中,营运资本是其实际可利用的资本数额,基本上等同于企业资本减去企业短期负债。对企业营运资本的控制也非常关键,过低或过高都有可能导致企业运营风险的增加。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管理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上述控制,追求“零营运资本”,能够将企业的流动性比率持续稳定的控制在1左右,是企业资本的利用率实现最大化,加速企业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竞争合作理念。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机遇便必将面临挑战,两者之间有一定的统一性。而想要在市场中持续稳定的发展壮大,便必须要拥有竞争合作的理念。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竞争者之间并不单单存在竞争关系,电子商务环境要求竞争者能够顺应市场的大潮流,积极调整竞争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还需要放弃原本的竞争理念,转为合作,以此来实现共赢。在市场大环境发生巨大转变时,原本拥有合作关系的企业也可以挣脱合作关系的束缚,利用自身优势与有利环境打击竞争者,快速占领市场。竞争与合作并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以应对竞争市场中存在的机遇与挑战。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筹资渠道方面的创新
关键词:网上支付;制约因素;应对策略
网上支付是以开放性的因特网为基础的在线电子支付,它使个人和企业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行与网上交易同步的网上支付结算。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条件,有效推动了支付流程的再造,解决了电子商务资金流问题,促进了电子商务的繁荣和发展。2005年以来,我国网上支付发展十分迅速,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迈入了以全面实现网上支付为特征的崭新发展阶段。但由于起步较晚,网上支付发展还不充分,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很多制约因素的限制,这些因素也间接地限制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一、影响我国网上支付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体网上支付市场的发展。据调查,不使用网上支付的首要的两个因素都与安全有关,其中有61.2%的网上用户担心交易“交全”,42.7%的用户担心个人隐私的安全,34.6%网上用户认为注册麻烦而不太习惯使用。现代金融造假手段,使不法分子在网民网上购物时,利用与银行网站相类似的网络页面,很容易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走;另外,黑客、木马病毒攻击也让网民在支付过程中防不胜防。木马潜伏在计算机中,时刻监视用户的一举一动,从而盗取账户和密码信息,而黑客则利用系统漏洞、用户的安全意识薄弱入侵用户的计算机,获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和密码,导致网民在网上支付受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信用问题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进入电子商务时代,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子商务是一种无形的交易,如果交易双方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信任,网上支付就不可能发生,即使存在着较完善的网上支付系统。这种信用体系在我国还没有建立。或是出于法制不健全,或是出于体制弊端,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银行之间拖欠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不仅使用者数量相对来说比较少,而目恶意透支的人太多,银行只好严加防范。毫无疑问,在我国目前这种恶劣的信用环境下发展网上支付将遇到很大阻力。
(三)标准问题
为了使网上支付系统的建设和扩展得以顺利进行,需要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广泛的合作,在硬件和软件供应商技术支持下逐步形成网络银行的统一标准,确保软件、硬件、客户应用技术及系统和网络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在我国,由于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的起步阶段就采取各自为政的方针,造成目前技术标准统一的混乱局面。最早推出网上支付业务的招商银行采用的是SSL标准,而中国银行采取的则是更为高级的SET标准。这种缺乏长远规划的行为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并使得网上金融的整体服务效率比较低下,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显然,消费者对此的反应,将是较少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而这又进一步阻碍了我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
(四)监管问题
由于对网上交易的真实交易背景难以查证,网上支付平台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资金非法转移、套现资金的便利工具。买卖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平台顺利完成资金转移,从而达到非法交易的目的(如洗钱、贿赂、非法回扣等)。目前,大部分的网上支付是基于银行卡完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制造虚假交易,由买方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卖家收到款项后变现,从而达到非法套现的目的。信用卡套现具有较大风险,国内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取现有较严格的限制并收取较高的费用,而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则使持卡人非常便利地绕开了发卡行管制,以一般消费方式达到了预借现金的目的,如果该方式被广泛利用,信用卡套现金额过高,很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五)法规问题
目前,具体到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业务,法律上基本还是一个空白。传统的支付结算规则在网上支付业务规范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局限性很大。另外,目前涉及网上支付的法律只有《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类似传统结算业务中签章的问题),规章有人民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的《电子支付指引》,除此没有其他规范。可以说,关于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在法律制度上几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政府机构对目前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这些机构和他们的业务要不要监管,要不要有一定的规则去规范缺乏统一标准。正是因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网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安全问题、金融监管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二、我国网上支付发展的应对策略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在我国刚刚起步,应该说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这就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努力,通过长期积极和系统地建设,才能够促进网上支付市场的高效健康地发展。
(一)从政府角度分析
网上支付的金融环境、法律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法制环境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建设。
积极拉动个人电子商务的需求,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丰富网上信息资源,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使用电子商务,有意愿也有能力上网,从而为网上支付提供足够多的客户群体。
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交易平台建设,尤其是鼓励要大力发展第三方平台,为网上支付的发展创造有力条件。
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以立法的方式填补电子支付法律体系中的空白,早日出台《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电子支付的法规制度,为电子支付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网络系统,完善信用认证的信用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主体的诚信档案;要完善社会公共信用信急披露机制,使得诚信可以度量并可以传播,利用公众的力量引导交易实体能够自觉诚信;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对信用交易的有效监管及失信惩罚机制,提高社会整体信用等级。
加快电子支付业务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尽快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多层次全方位的认证中心,推动网上支付和推动电子商务有序发展。
(二)从金融机构分析
加快网上银行的发展。网上银行本身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具有经济性、方便性、流动性等优点,无疑是最节约、最有效、最能接近小额零代业务用户的一种手段。因此,银行需要对传统的机构做出改革,从战略的角度发展网上银行业务。
加强银行间互联的建设。银行业适合国情能够服务于全行业、跨银行的结算清算体系,各家银行需要配合跨行互联工作,研究并开发相应的接口方案或转换方案,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
加强银行内部系统软硬件的安全性,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人员的交全意识,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
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认证体系,要避免各方自行其是或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和标准统一的金融认证机构。
(三)从电子商务企业分析
建设在线交全的交易平台。安全性是网上交易平台的基础。网上企业首先要具备可靠的网络软件硬件环境和信息交全体系,其中信息安全体系可以包括三个层次:加密算法,安全认证技术和安全应用协议。在设计电子支付系统时,应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如SET标准。建立并不断改进企业网络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与健全系统安全的管理,积极研究和同时做好网络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交易系统的管理,确保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和私密性。
通过研究细分市场,推进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吸引更多的客户使用电子业务。通过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投入,使更多客户了解电子商务所带的便利,同时消除交全性的顾虑,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电子购物的方式。
(一)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广
据联合国的数据显示,非洲的人口增长率居全球五大洲首位。近几年非洲作为一个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显著,将成为下一个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这些为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人口与经济基础。非洲实体商店资源不足,居民购物不便,跨境电子商务则可以弥补这一不足。据南非线上时装零售商Zando董事总经理SaschaBreuss披露:“目前拉各斯的人口约为2000万-2500万,他们仅有两个购物中心”。非洲各国政府非常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从道路交通、互联网、移动网络、物流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方面,推动着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与服务建设。这将意味着,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广。
(二)起步虽然晚,但增长势头猛
非洲电子商务市场起步较晚,仅有几年的时间。但是,麦肯锡的报告显示,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在非洲市场增长快,发展势头迅猛,互联网普及率持续提升,移动用户及智能手机普及率极高。根据麦肯锡2013全球经济报道,非洲手机用户持有量在2012年飙升至7.2亿,其迅猛的增速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爆炸式发展。在接下来的10年,非洲网络零售额会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业界预测到2025年,电子商务产业将为非洲GDP至少贡献5-6个百分点,这一比率与发达经济体如瑞典、英国将不相上下。
(三)非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表现抢眼
从全球范围看,ebay、亚马逊、阿里巴巴等是首屈一指的电商企业,但在非洲表现欠佳,很多非洲居民对其了解甚少。非洲很多国家拥有国内较大的电商企业,并表现强势。如,科特迪瓦居民对Kaymu电商非常了解,使用频率很高。Kaymu虽然成立仅有两年,但已经覆盖15个非洲国家。尼日利亚本土电商企业Jumia表现抢眼,成立于2012年,在2013年3月获得2600万美元投资,在2014年又获得1.5亿美元融资,其市值预估约为5.55亿美元。Jumia除在尼日利亚占据优势外,在非洲的埃及、科特迪瓦、喀麦隆、加纳、摩洛哥、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也深受欢迎。此外,其他非洲本土电商也表现突出,包括Konga、Kalahari、Takealot、Hellofood、Lamudi、Carmudi、Zando、Jo-vago、Lendico、EasyTaxi等。
(四)移动化趋势显著
非洲地域广阔,人口分布不均,网络基础设施薄弱,宽带使用费用高,手机成本较台式电脑低,同时能够随时随地上网。非洲目前的手机普及率在80%以上,塞内加尔与阿尔及利亚高达98%,南非、肯尼亚与科特迪瓦也高达93%,远远高于固定网络普及率。非洲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数量远超越台式电脑网民,移动终端已经成为非洲最普遍的上网设备。非洲用户借助移动终端直接跨进移动互联网时代,这将意味着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化趋势较全球其他地区更为显著。
二、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安全问题突出
安全问题是困扰和制约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瓶颈之一,包括虚假网站、木马病毒、信用卡信息外漏、购买假货、在线购物与在线支付安全、海关与商检、物流安全等方面。与其他地区相比,非洲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失业率高、经济水平偏低,居民对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子商务的接受度与认可度较低,更倾向于现金交易和线下实体店交易。如在南非,消费者习惯通过实体银行进行财务管理,担心网络支付信息遭到盗窃,大部分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缺乏信心,在网购与实体店之间,他们更倾向于实体店,支付现金与现场刷卡的支付方式更让他们觉得安全。南非媒体“iol.co.za”曾报道,在卡巴斯基实验室一项调查中显示,64%的南非网络用户对南非网络交易的安全性缺乏信心,77%的用户担心遇到网络金融诈骗,45%的用户希望金融公司能够提供更安全完善的保护措施,45%的用户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出于担心安全性的考虑,中途停止了网络交易活动。假冒电商平台的冲击对非洲电子商务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后果。不少网络犯罪分子模仿非洲知名电商Jumia、Kaymu以及外国电商的界面,通过制作类似的网站,实现网络诈骗的目的。此外,非洲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监管、海关与商检、交易支付、物流与逆向物流方面都存在管理水平偏低的现象,加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不安全因素,
阻碍着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成长与发展。
(二)跨境物流问题层出不穷
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的物流,基本上属于跨境物流,整个物流链条更长,流程更复杂,涉及境外物流、出关、商检、跨境物流入关、境内物流、快递配送等环节。由于非洲物流及相关基础设施落后,直接导致其国内物流与配送的速度与安全问题。遥远的地理空间距离阻碍着对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入,加上距离比较遥远,跨境物流出现运输周期长、稳定性低、适运性差、运费高等问题。较其他地区,非洲跨境物流发展水平偏低,多数采用邮政小包方式,其他如海外仓、国际物流专线等跨境物流模式应用较少。一些非洲国家电商企业的行业表现也制约着跨境物流的发展,如南非网络零售坚持收取运费,让消费者觉得自己去商店购物更划算,住在南非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主要集中在运费方面。
(三)电子支付普及率偏低
电子支付方式可用作网上交易平台、电子基金转账、各类支付卡交易、ATM非现金交易等业务,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非洲,信用卡普及率、电子银行普及率偏低,出于对网络支付安全性的担忧,消费者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时,更倾向于现金与现场刷卡。根据《先锋报》2014年9月24日报道,在尼日利亚,主要支付方式为现金,其次是支票,电子支付方式所占比重很低;从《非洲IT新闻》2015年1月12日报道中看出,作为新兴市场的肯尼亚虽然智能手机销量剧增,成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主力,但是限于信用卡和银行卡普及率偏低的制约,绝大部分肯尼亚人无法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在4200万肯尼亚人中,仅有20万张信用卡在流通,信用卡普及率仅为0.3%,与其较高的网络普及率和移动网络普及率极不匹配。就目前非洲的发展状况来看,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普及电子支付仍有较长的道路要走。
(四)语言、文化、宗教等问题突出
非洲种族组成与语言体系复杂,如表1所示,有多种主要语言和3000多种小语言,大部分国家存在多种官方语言,兼用本土语言与非洲以外语言,南非官方语言就多达11种。除非洲本土语系外,被广泛使用的非本土语言主要有阿拉伯语、法语、英语、葡萄牙语等。非洲国家宗教信奉比率极高,几乎所有国家信教,大部分非洲国家信奉多个宗教,多为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原始宗教等。语言、文化与宗教等现象会阻碍跨境电商的发展,语言成为跨境电商的第一道门槛。由信息部执行的《全球公共组织和私营企业572名高级主管的调查和深度采访》显示,64%的受采访者认为语言和文化差异导致企业很难在海外市场立足。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会受到母语、当地官方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制约,在非洲更加突出,多种官方语言并存,全球通用语言比较低,再加上宗教因素的影响,制约着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移动终端的自身弊端
与全球其他地域相比,非洲的移动终端普及率较高。如尼日利亚人普遍使用手机网购,90%拥有智能手机或功能手机的网络消费者会用其来网购,51%的人每月至少网购一次。虽然移动终端及移动网络推动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限于移动终端自身的弊端,也会阻碍着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设备屏幕较小,键盘输入相对困难,不利于进行复杂性操作,屏幕限制着信息的承载量,不利于商品的视觉演示与视觉体验,这些都是移动中段无法规避的弊端。消费者使用移动终端上网多以闲逛式的休闲娱乐为主,消费带有一定的冲动性。服装、日用品、虚拟产品等低值商品在移动网络中占据优势,但是化妆品、3C、家具等高体验与高价值商品则不利于通过移动网络进行销售。非洲智能终端使用者低龄化趋势明显,由于移动终端输入法“拼写纠错”和“输想”等功能,将导致使用者拼写能力的下降,长久不利于文化知识的学习,将降低整体文化水平。这一趋势也不利于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启示
(一)重视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
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正逐渐被全球各国及电商企业所重视。如,ebay旗下的PayPal通过与合作,大力开发非洲跨境电商市场,非洲居民能在其网站购买各类商品。法国电商Cdiscount在开拓科特迪瓦、塞内加尔市场后,又在喀麦隆上线,加快了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开拓。丹麦政府与企业也将注意力投向了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扩大与尼日利亚、埃及、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加纳、肯尼亚等非洲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我国电商企业需要加大对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视程度,并加快开发进度与力度。
(二)针对移动特点,推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非洲的网络移动化趋势远超全球其他地区,这一趋势也将影响着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为非洲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机会,也为非洲开展手机银行和手机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空间。目前非洲的银行卡与信用卡普及率极低,无法匹配其互联网及电商的发展。手机银行和手机支付将可能取代银行卡和信用卡,并推动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如,Kaymu近期推出购物APP,方便非洲广大的手机用户进行上网购物。英国电信沃达丰与肯尼亚移动公司Sa-faricom开发了M-Pesa移动支付系统,经过几年的发展,该平台上的结算金额高达77.2亿欧元,约占肯尼亚GDP的35%。我国在发展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时,需要与当地网络公司和移动支付公司加快手机购物APP和手机支付APP的合作与开发,推动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打通语言障碍,消除沟通阻力
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时,语言与文化障碍将是横在我国电商企业面前的一道坎,这道坎在语言体系繁杂的非洲表现更为突出。语言障碍普遍地存在于跨境电子商务链条中,处理得当的话,将会带来发展机会。我国电商企业可以运用大数据的优势,对非洲消费者进行判断,明确其需求,布局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内容。此外,采用本地化运营模式,与当地翻译公司合作,打造适宜的沟通网络,根据各国的宗教习俗、特点与习惯,针对性开设网站模板与版块,进而规避语言文化所带来的差异与障碍。
(四)借力当地电子商务资源,联合开发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非洲本土电商发展势头猛,接受度高,我国企业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时,可以与他们合作与联合开发。如Jumia、Konga、Kaymu等非洲本土电商已经引起了亚马逊、Net-flix等国家知名公司的投资兴趣。通过入股、参股、收购、兼并、整合、业务合作等多种方式,可以弥补非洲本土电商的资金、技术、经验等不足,同时能够借助他们的认可度和现有市场,加大非洲跨境电子商务的开发,以便将更多的非洲以外的商品销售到非洲市场,同时扩大非洲商品的外销份额,进而实现双赢。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我国电商企业,需要加强对非洲本土电商的关注,选取适当时机进行沟通与谈判,实现合作开发非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目的。
(五)强化与政府、通讯运营商、金融机构的合作
非洲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金融设施等相对落后,虽然跨境电子商务近两年发展较快,但是基础设施与政策推动等方面还需要由政府等职能机构来推动,且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尼日利亚联邦电信部长OmobolaJohn-son认为,“信息与通讯行业将会成为尼日利亚的第四大支柱产业,约占GDP的7.8%,每提高10%的互联网渗透率,能增加1.3%的GDP”。安哥拉Unitel等移动电信运营商推动用户使用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借以推出高速的移动宽带服务。微软在非洲实施4Afrika的计划,借以帮助广大农村地区用上宽带服务。南非、尼日利亚、埃及、肯尼亚、赞比亚等国则非常重视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求。尼日利亚政府在首都拉各斯推动了“无现金交易”政策,实现了电子支付方式使用率的快速提升。我国政府与电商企业可以与非洲政府等职能部门加强合
【关键词】电子商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 商品信息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产业方式,电子商务以其便捷性、高效性以及全球性的优势赢得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青睐。电子商务在促进消费、带动增长、稳定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则层出不穷,如网购中遭遇欺诈、网络账户被盗等,这些侵权现象大大挫伤了消费者使用互联网购物的积极性。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疑较大程度上缓解了消费者权益的侵权现状,但是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仍需大力推进,如何为消费者建立健全一个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是在法制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一方面呈现井喷式发展,另一方面可谓乱象丛生。在网购的各个环节都曾出现各种各样的消费者侵权问题,如诚信缺失、安全无保障等,电子商务的独有技术性使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凸显,在高速快捷的交易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因此,法律的有效规制显得更加迫切。在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我国也需要注意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实现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在先保护、同步保护、售后保护相结合,全面提高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实现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
消费者知情权问题。电子商务的大环境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是一个新的挑战。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原本处于劣势地位的消费者更容易遭受权益侵害,消费者通过图片、文字描述等非直接方式了解商品和服务信息,并且交易从开始咨询到进行支付都是依托虚拟的互联网通过数据电文与经营者进行联系,无疑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具体而言,主要问题如下:
第一,商品信息缺失。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通过经营者向其展示的图片、影音资料等获得商品或服务的信息,经营者处于盈利目的,往往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藏不利于商品销售的真实信息。这些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关键信息在以网络为依托的电子商务中更容易被消费者忽略,网络交易的虚拟性掩护了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不完整信息的行为,从而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欺诈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第二,网络虚假广告肆虐。网络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为引诱消费者进行消费而大规模的关于其商品或服务的不真实信息,如伪造产地、夸大商品使用功效或作出虚假服务承诺等,人们在电脑或手机上使用的信息交换媒介都可以作为网络广告的传播途径,其中大多数垃圾广告邮件等浪费了资源以及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问题。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必然延伸,也是消费者真实意思表达的有力保障,公平无论在何种交易模式下都是消费者的重要权益,尤其是目前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环境下,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显得更为重要,在实践中给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带来威胁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格式合同存在的相关问题。格式合同节省了谈判时间和资源,提高了交易效率。其运用在电子商务的交易群体中被广泛默认为首选。实际交易时,消费者只能根据格式合同选择交易或不交易,并没有自主订约的权利和机会。格式合同运用中存在的隐患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是经营者利用模糊字体、故意不按照人们的阅读习惯进行排版、采用极小字体等形式不合理或是减轻或免除本方应尽的责任、规定在其违约时不得解除合同等实质不合理的方式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这样的方式在网络交易中更易实现而且更普遍,消费者面对电脑或手机时也更容易忽略这一系列不合理、不利于消费者的侵权内容。
第二,商品的退换货存在的风险。退换货权是赋予消费者的一种补救性权利,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一种救济措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退换货权更显脆弱,其保护也存在更大的难度,主要由于以下原因:首先,电子商务从下订单、网上支付到交易完成存在三方主体,扮演者商品运输的重要角色,物流机构也成为了商品瑕疵的责任主体,而此时的责任认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其次,退换货的运输费用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这给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退换货权的行使带来了很大的障碍。最后,对于数字化商品,如游戏点卡、Q币等,具有明显的易复制性,其退换货过程则更为不易。
消费者安全权问题。消费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有关于安全的一种基本的心理需要,安全消费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应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由于电子商务环境的虚拟性和开放性,消费者安全权也被赋予了更加广泛的内涵,具体如下:
一是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电子支付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完成支付,其支付过程的便捷性、及时性使这种支付方式迅速席卷整个电子商务领域,赢得了很多人的认可和普遍使用,但是网络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是有限的,致使电子支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计算机存在病毒、木马等的安全风险,容易引起支付系统的故障,同时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其补充了网络信用体系,给网上交易提供了安全保障,是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器,但是我们必须客观看待其在整个交易体系中的地位,有关其风险管控等问题仍需加强重视。
二是网络隐私权的安全问题。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侵犯网络隐私权表现在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利用和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破坏。现代社会中,个人信息的价值越发凸显,个人信息遭到侵犯的情况也随之增多,消费者的个人电话、住址、爱好等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比比皆是,更有甚者通过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机制的弊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讼等五种方式进行维权。这五条途径已经从私力和公力救济两方面全面完整地提出了解决消费者可能出现的维权问题,但是在消费者遇到问题寻求救济时,真可谓是法法不通、行之愈艰。
笔者着重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消协调解这一形式的弊端:首先,作为我国最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其是隶属于工商部门的社会组织,缺少基本的独立性;其次,它缺乏管理权力和惩戒措施,缺乏权威性,使其存在意义颇受质疑;最后,非专业的组成人员导致了消协办事能力低下,缺乏公信力。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请求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并对消费者协会的职责等做了具体化完善,虽然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对完善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一是明确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都有相关规定,电子商务交易的非直接性、技术性等的特点使得消费者获得信息几乎完全依赖经营者披露,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当明确要求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主动化、方式特定化、内容完整化、责任立法化。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完善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经营者的警示、召回和销毁等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新增的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条对网络电视经营者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对其告知义务、信息收集的相关规范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可行性规定,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理论上无疑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其实践效果还有待检验。
二是加大对网络虚假广告的治理力度。目前,网络虚假性、欺诈性广告、电子邮件广告在互联网上肆意横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网络虚假广告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显得尤为重要。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有关于虚假广告问题的新规定,完善可以从《广告法》等法律修改入手,着重于以下两方面:规范广告经营主体,将广告经营者、者、广告主明确规范界定,从而进行更有效的规制;对广告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立法界定,信息的泛广告化是现在网络传播的主要特点之一,信息和广告的界限愈难区分,明晰广告的范围、常见形式等无疑是打击网络虚假广告的有效方法。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障。一是使用格式合同的规范。格式合同给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它的弊端同样不容忽视,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对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作了更加具体的可行性规范,第二十六条增加了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如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已经向这方面努力,但是经营者的执行状况还有待考察,笔者认为对其违法规制则显得更为重要,此外,交易平台的监督和管制也起着十分重要的督促作用,应加以重视。
二是建立健全的消费者退货机制。电子商务的非直接性导致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消费者心理预期的可能性较传统的线下交易更大,因此对弱势地位明显的电子商务消费者应赋予其更加宽泛的退换货权利,具体如下:
实物产品的退货问题。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线上线下的退换货权利可以说是改动最大的部分之一,其更具体规定了消费者七日无条件退货,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退货的运输费用等等一系列保障消费者退换货权利的内容,第二十五条则明确网络电视购物的消费者退换货权利。但是关于上文中提到的责任主体的多元化给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巨大威胁问题仍未能有效解决,笔者认为可尝试以下做法:按照物流信息,对责任主体实行按区段划分,分为运输前、运输中和送达签收后,分别由经营者、物流方和消费者承担责任,此外,关于运输费用,可以出台相关法规进行细化规定,亦可对商品投保,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非实物产品(数字化产品)的退货问题。数字化产品本身具有可复制性和易复制性的特征,适用于无因退货制度显然在消费者善意和消费者恶意的情况下会带来不同的效果,或给消费者、或给经营者带来极大的不公平,因此区别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如非实物产品的“根本违约”,(例如:购买的充值卡未能实现充值的情况)消费者也可以请求退货,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合理公平的决断。
消费者安全权的保障。一是提升电子支付环节的安全指数。电子支付是电子交易成功与否的分水岭,也是电子商务交易环节中技术性要求最高的一个环节,鉴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广泛介入,对其管控要加大力度、严格有据,措施如下:一方面,整合规范,在金融行业建立普遍适用的电子支付体系,规定电子支付的具体标准和管控措施,出台其遭到非法侵害的相应处理办法;另一方面,明确责任,立法应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等机构的电子支付安全保障义务,明确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具体责任分配,并且规定造成损害后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是加强对个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我国法律并没有将隐私权明确规定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外延扩大,指凡是可能被用于以营利为目的所搜集到的消费者的个人资料,其涵盖面之广造成对其任何侵害都会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对此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
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应该能清楚认识到自己个人信息的价值,对其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相关问题提高重视并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实践中可以通过选择性注册、禁用cookies模式等方法保护个人信息,降低隐私泄露的风险。
切实实现经营者保护消费者隐私权义务。消费者信息被采集应充分遵从消费者个人意思表示,经营者对于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合理使用,不得进行法律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也将个人信息的依法保护更加明确地列入法条中,因此,行业协会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抽查等方式对经营者保护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对非法经营着予以惩戒。
建立适宜电子商务环境的纠纷解决机制。纠纷解决是商务活动中的必备内容,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诸多不足,电子商务环境下,我们应该探索更适应其发展的新的纠纷解决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权利救济途径,更大程度上保障消费者利益。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内部争议处理机制。每一个独立的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都应该建立一个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争议解决机构,消费者可以将纠纷诉诸该机构,该机构也应就处理流程、结果等反馈给消费者,应注意该争议处理机制并不排除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这样的机制我们实践中也在用,但是由于其内部性,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其中立性和权威性,因此要想更好地发挥还机制的作用,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或是形成有约束力的书面行业规范等方式来进行监管。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外部争议处理机制,即Online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ODR。ODR包括在线和解与调解、在线仲裁、在线申诉以及在线诉讼几种形式,应由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中立的组织主导,在理性公正的基础上运用相关法律、规则去做出令交易双方信服的处理。ODR属于替代性解决机制,以行业自律为基础,具有全球化的特征,现阶段外部处理机制还停留在单个单位等的小规模阶段,缺乏统一的规范,目前集中要做的是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可以采用国家工商总局指定机构统一建设并在全国运行,和以现有单位为试点,实现联网运行两种模式进行完善,这样可以更好地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形成以点带面的规模发展,使该机制增加权威性并得到更好地推行,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