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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时代背景;基础工程;专业课程;综合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7)06-0038-02
当前先进的课程改革理念是将转变课程功能作为首要目标,力求通过课程教学环节,使学生具有适应新时期社会、科技、经济发展所必备的素质。我国确立了课程改革的核心目标即课程功能的转变,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基础工程”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应学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土木工程专业是一个需要综合能力较强的专业,在时代大背景下,要求我们改革传统教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与知识结构,树立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进行综合素质教育,让学生感知工程文化熏陶,同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队伍。课程综合改革是围绕这一目标全面展开,力求跟上改革的步伐,实现学生全面综合素质培养的终极目标。“基础工程”课程在黑龙江工程学院于2006年被批准为校重点课程,2007年被批准为校级精品课。近几年来,围绕该课程建设申报并获批了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项,校级教改项目3项及课程建设项目1项。
一、课程改革的时代背景
2010年以来,我国教育改革进入了飞速发展阶段,提出了卓越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应用技术性大学分类和与世界接轨的工程专业认证。课程改革应适应时展需求,与时俱进,彰显高等教育的时代特点。
(一)卓越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
2010年6月23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启动会在天津大学召开,这是国家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是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建设目标,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被批准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试点专业。
(二)应用技术性大学
2014年开始,国务院开始正式引导一批非研究型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以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分类设置、分类管理的需要,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应用技术性大学区别于研究型大学,定位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服务地方和行业,密切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支撑[1]。2013年6月,黑龙江工程学院成为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第一届副理事长单位。
(三)工程专业认证
2005年开始,我国开展工程教育认证。2016年6月2日,中国正式加入《华盛顿协议》,这标志着我国工程教育面向国际迈出重要的一步,推动了我国构建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专业认证是从以学生为本、目标导向、持续改进三个方面着手,关键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2015年9月,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正式通过工程专业认证。
二、课程综合改革的内容
课程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目前大多数课程改革只注重改革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某一部分,而系统的课程改革将围绕课程培养目标,在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全面展开。“基础工程”课程组教师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研究,开展的综合改革内容包括: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考试方式方法改革、教材建设、课程教师队伍建设及学生工程文化教育等。
三、课程综合改革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1.通过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解决了课堂教学手段及方式相对单一,学生主动参与度不高,自学能力差,教学效果不好的问题。
2.通过实践教学改革,解决了培养形式单一,能力培养欠缺的问题,同时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学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通过考试方式方法改革,解决了传统考试内容导向性明显、考试题型标准化、考试方式单一的问题,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
4.通过教材建设,解决了长期以来教材与行业规范的表达不一致及知识系统老旧、计算方法复杂的问题,同时扩宽了学生的知识面。
5.通过课程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了教师只熟悉书本理论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弱的问题,提出了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途径。
6.通过工程文化教育,解决了学生知识面狭窄,工程素养不高的问题,通过让学生感知工程文化,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扩展了学生的竞争能力和国际视野。
四、基础工程课程综合改革实践
(一)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打破传统以教为主的授课方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采用以工程项目为牵引组织教学内容的CDIO模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翻转课堂教学等形式,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学习兴趣。同时在课堂上拿出适当内容和时间尝试学生自主授课,学生需要在课下查找资料,准备PPT课件,课上给同学们讲授,和同学们交流互动,锻炼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实践教学改革
实践教学改革中构建以生产认识实习为载体的工程基本训练模块,以基础工程课程设计为平台的创新训练模块和以毕业设计为主的专业拔高模块[3]。在认识实习环节中增加了基础工程的施工现场参观,让学生对工程环境与实体建筑有了直观的认识。课程设计改变各人独立完成的设计方式,采用CDIO工程教育模式,团队式设计,3人一组,每个人有不同的分工,合作完成一份课程设计。在毕业设计中,不同学生选择不同的基础形式,设计的内容和难易程度上也有不同要求。改革增强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考试方式方法改革
改革课程考试内容,增加案例分析题,答案的给出更加的灵活,可以检验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综合掌握及运用情况。改变平时成绩的给定方法,采用分段考试、过程中考核等形式,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了解学习效果[4],更全面地检验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在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中,增加组内分工答辩,每个人都要介绍一部分设计内容,共同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教师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生对设计内容的掌握情况,更加准确地给定课程设计成绩。经过考试方式方法改革,学生反馈独立思考能力增强了,不用死记硬背了,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提高了。
(四)教材建设
2015年,编辑并出版了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规划教材《基础工程》。该教材在经典课程内容基础上,补充了最新的工程案例和新工艺、新结构、新方法,图文并茂;对部分内容还是旧规范的技术标准,按照最新的规范进行了修订,保证了知识的更新换代,使教材和行业规范协调一致。增加了借助电子表格进行电算内容,提高学生对工具的应用和计算能力。在每一基础形式章节习题的后面补充一个扩展型的课程设计,丰富课程设计内容,增多学生的选择性。教材建设体现了土木工程“大土木”、大平台宽口径的要求,扩展了专业知识架构。该教材被5个省近10所大学院校采用。
(五)教师队伍建设
优质的教师队伍是课程综合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在教师队伍建设中采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的模式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工程师论坛、教师挂职锻炼、多校团队式毕业设计、与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等形式提升教师的工程背景。课程组教师还经常对城市周边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集体实地考察和学习,将书本知识和现场实际结合起来。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论文“基于校校、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在《高等建筑教育》期刊发表并获重庆市文化委员会评选的“第十五届期刊好作品”三等奖。
(六)工程文化教育
工程文化教育强调以人为本,以人对工程的态度为根本出发点。土木工程专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应树立正确的工程观、伦理观,要培养审美的意识和工程思维,接受工程文化的熏陶。在基础工程课程专业知识讲授之外,开设了“桥梁文化与美学”课程,被学校批准为首批工程文化教育选修课程。该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桥梁文化、桥梁美学、职业道德、工程伦理等。通过美学鉴赏、伦理教育培养了学生工程文化、工程意识,丰富了学生的文化内涵和工程素养。课程采用团队式教师授课方式,由4位教师共同授课,每位教师发挥优势,承担一部分自己擅长的授课内容。学生在了解课程意义和授课内容后报名积极踊跃,学习兴趣高,课程生命力强。
鉴于我土木工程事业的迅猛发展,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要与之相适应,要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理念,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通过基础工程课程综合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可知,将全面系统的课程改革模式深入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改革中是切实可行的,但需要我们转变教学思路,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励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持续性,更要注重学生工程素质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出新时代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苏静,肖攀,朱强.论地方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与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J].河南教育:高校版,2014,(6).
[2]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Z].2012.
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社团联合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全体负责人的共同努力下,人事部有了进一步长足发展,人事部从基础性的机构发展到创新性活动,都有了由量到质的飞跃。下面,将人事部本学期工作总结如下:
1、人事部的招新。本学期的社团联合会人事部的招新工作依旧是面向全学校进行的。招新于九月份全面展开,分别从前期宣传、过程跟踪、以及干事统计等方面来进行。全校各个系都有我们的干事,让我们充分看到了人事部发展的潜力。
2、人事部的活动。在九月份,为了进一步贯彻学院党委关于“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学院团委开展了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组织我们学习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在报告中我们一起学习了xx大精神和 “蓝天”精神,树立学生自立、自强意识,落实推进“自立、自强、创业、创新”主题教育工作。学会了校园文化的重要性。也学会了团学干部所应有的素质“学习力,领导力,亲和力”、“进取之心,敬畏之心,平常之心,赤诚之心”。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xx大,提高社团干部服务意识,落实“责任”教育。xx大的胜利召开,也为社团工作和社团活动指明了方向,全院社团联合会干部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学院团委的亲切指导下。学院社团联合会不仅认真组织社联干部和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召开了学习郑书记xx大报告座谈会,而且还精心策划了学生社团“团课知识竞赛”。通过考察党的xx大有关知识、简单的党团知识和《学生社团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让社团干部树立起为广大社团会员服务的意识的同时提升自我管理和服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强化自身责任意识。让社团活动成为构建和谐平安蓝天,创建一流品牌高校的重要力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推进学院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积极向上,绚丽多彩的大学生社团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素质扩展。为构建和谐平安蓝天,把我们打造成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一流品牌而努力奋斗。经社团联合会筹备、策划,院团委讨论研究,决定在11月22日至12月26日期间开展我院第五届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在这期间为了充分体现“自立自强,创业创新”是我们的“蓝天”精神。我们开展了自强者之家承办“展自强风采,铸自强人生”第二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英语协会举办第三周年活动启动剪彩仪式和“我爱蓝天、爱学习、爱英语,抓好专业、学好技能”大型签名活动,学子创业社举办了于校长亲笔题名的“创业社杯”第二届创业计划书大赛,职业指导协会举办“完美求职简历”设计大赛和建筑协会举办建筑模型设计大赛。也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落实开展“爱心”主题教育活动。我们组织了“我奉献、 我快乐, 青春闪光蓝天”爱心募捐活动,此次活动共持续七天,每日中午、傍晚的人流量大的时候,我们就将宣传板、桌子和募捐箱放于宿6栋的对面,并分发宣传单,让广大同学能进一步了解此次募捐活动的起因和意义。同时,我们还准备了留言纸,同学们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祝愿话语,虽然每位同学只有那短短的几行字,但字里行间
却流露出了他们最诚挚、最美好的祝福与愿望。由心连心协会组织的“你心,我心,大家心连心”由心连心协会组织的赴阳门村小学爱心义演及义务助教活动。“弘扬敬老美德,关爱老人促和谐”在企业管理协会的带领下赴麻丘敬老院献爱心活动。我们组织并安排了志愿者每月不定期去看望那里的爷爷奶奶们。陪他们聊天,帮他们做家务。用我们的奉献温暖她们晚年的心,让她们体会到人间温情。我院学生社团已不仅仅是一个个组织,而是代表着一种文化,已经成为孕育每一代蓝天人生命的乐章,蓝天学子也一直以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风采。学生社团辩论赛正是优秀蓝天学子展现自己才华的亮丽舞台。在这次唇枪舌战中旭日文学社获得了分区决赛的第一名。为了弘扬“蓝天精神”,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和发掘文艺新秀,促进学院学生社团间的合作与交流,增强社团联合会与各学生社团间的凝聚力,向心力与战斗力,加强广大社团会员对社团的了解和热爱,展示新时代、新蓝天社团人的风采。为此社团联合会特举办了江西蓝天学院首届“社团之家”主题活动演讲比赛。在最后京东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苏浩同学以他最朴实,最真诚的语言赢得了评委的亲睐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3、社团的纳新。 在今年我们人事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各个会长及团总支人事考查和任命以及对各个协会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的确认。目前我院共有学术科技、兴趣爱好、理论学习、社会公益四大类近70个学生社团。今年我校瑶糊校区13000名新生中,就有近3000名学生加入了我院社团大家庭。也就是说,每4名大一新生中就有一名是我们社团的会员。在这期间的第五届社团文化艺术节我们人事部服从社团联合会的安排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文化节作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
【关键词】解读;互联网时代;学生;思想政治
由于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高校是否能培育出大量的高素质、高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未来的接班人的建设者,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前途、国家能否兴旺发达、人民能否安定团结。随着工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入的改革开放,互联网逐渐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生使用互联网,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随之出现了新的课题。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不仅使人们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的共享全球的信息和知识,而且有利于激发人们的创作灵感和探索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大学生比较符合使用电脑网络。在网络环境中,大学生可以由自己的爱好、兴趣和价值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不受外界的干扰。利于帮助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的自觉学习意识和能力。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有利亦有害。网络会带给学生一些不良的信息,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在面对互联网带给我们机遇的同时,也要积极应对网络所带来的挑战。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积极的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学生,帮助他们远离网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的思想工作对象以学生为主,解决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有问题的学生,以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在党的工作的组成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理想信念(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是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集中体现)的教育、创新和创业教育、学生的自律教育、素养的教育等。
二、高职院校的特点
1.学校的特点
高等专科学校与高职院校在现阶段培养学生方面稍微有些差别,高等专科学校的理论课程稍微多一些,高职院校主要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高职院校也注重培养“双师型”(不但知识储备丰富,而且教学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教师。
2.学生的特点
(1)高职院校的学生通常来自高考志愿录取得最后一批,因此,他们学习的目标不明确、自制力差、学习能力较弱,面对网络诱惑时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易受负面信息的影响。
(2)高职院校的学生通常缺乏良好的自我学习的习惯,在课余时间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活动。因此,在当今互联网高速发展之下,一些学生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从而影响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3)综合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绝大部分的高职学院的学生的文化知识储备较少。文化素质较差,再加上受到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学生对网络信息的筛选能力不太强。
三、应如何加强对教育思想政治的队伍的培养
(1)鉴于许多学生的学习成绩较差,自知力较弱,自我学习能力较差,思想意识较懒惰,为培养出素质较高的学生,教师责任更高。因此,在选择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时,不仅要关注教师的文化知识储备,更要关注他们是否有较高的心理辅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例如,教师可以把学生加为QQ好友,时时刻刻关注学生的最新动态,了解学生的各种变化;利用微博发送各种有利于身心发展的信息。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了解和关注学生,培养学生思想政治。
(2)在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时。①要注意提高培养教育的方法。可以利用校内培训,提高教师的应用网络教学的能力、制作PPT的能力、利用网络进行教学的能力、利用有限的课时扩展思想政治内容的能力。目前,许多高校都在进行这样的(利用网络,相互传教案、布置课堂内容、课后作业)的尝试,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自主学习,浏览老师的博客、空间等,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在思想教育课上,同样可以利用这种办法,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将教育课程变得丰富多彩,提高教育效果。②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思想政治课的教师可以通过专业培训、教研活动、继续教育和参加学术讨论等措施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言传不如身教,教师以身作则,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教导学生。教师可利用网络等现在技术,与学生相互交流、发表意见等,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
四、应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当今时代互联网发展迅速,我们迎来了全新的社会信息交流时代。在这个新的形势下,为解决随之而来的新问题,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所提供的新手段、新技术。如何有效的把握网络时代下的学生们的思想动态,解决时代所赋予的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积极宣传正确的思想
现如今,中国科技在急速发展,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机遇。网络高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这个时代。在面对网络所具有的独有的特点(影响范围广、大)时,必须积极宣传正确的思想,准确把握前进的方向。
2.对工作方法进行创新
对工作方法进行创新是保证思想政治课的教师顺利进行的保障。经过长期的实践表明,使用的方法是否正确是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只有将工作方式进行创新,才能准确处理网络时代所带来的新问题。对教育方法的创新的最主要的一点是由教师单向的传递信息,转变为教师与学生相互交流学习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在目前的时代,传统的单向灌输式的教育方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最明显的一点是这种教育方法与网络所具有的互动、平等、共享的特点相互背离。
3.建立一支网络监管队伍
在网络时代,教育环境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工作者与被教育者交流和沟通的方法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立一支有能力的网络信息监管队伍,提高教育者的素养,增加其道德品质,培养教育者的信息洞察能力。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们几乎全都未接受过正规的网络知识的培训,造成了对网络知识缺乏。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网络知识缺乏的情况下继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就有点苍白无力了。我国应该加大在思想教育工作的投入,加快建设规范的思想教育工作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对思想教育工作者进行理论培训,并育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进行交流和实践,开发出操作性强、适应范围广、图文并茂的共享资源。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能力和教育的方式方法,成为具备丰富的网络知识的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
五、总结
综上所述,必须加大研究当代学生的思想活动的新特点,新情况的力度,积极的探索,不断的创新,掌握规律,提高自身的水平,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效果。我们应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所带来的新要求,加大研究人们思想活动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的力度,探索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高奇志;网络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3)
摘 要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法制体系已经初步建成,“普遍的服从”被提到了法治建设的日程上来。但是,在我国,立法的实际效果和理想相去甚远,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有赖于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成熟,要求将法治建设的中心转移到深化研究法治意识理论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方面来。提高公民现代法治意识的途径主要依赖于制度完善,方法主要采取培养教育和观念更新。
关键词 法治 公民法治意识 制度 途径
一、问题的提出:普法教育的困惑
亚里士多德早在数千年以前就给出了答案,认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①。”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法制体系已经初步建成,“普遍的服从”也就提到了法治建设的日程上来。但是,在我国,立法的实际效果和理想相去甚远。
二、提高我国公民法治意识所遇到的问题
法治不是简单地建立在法律规范的文字组合之上,在规范条框的背后始终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和观念在支配、影响着它的实现。人的问题,即公民法治意识对实现法治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有赖于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成熟,这就要求将法治建设的中心转移到法治意识理论的深化研究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方面来。要对中国公民法治意思的培育方法和途径进行探讨首先要清楚我国在这方面既有的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据柯卫学者的总结,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育中的问题主要在于普法教育和学校教育两方面,其不足则主要体现在内容的缺陷和制度化的缺乏上。
长期以来,我国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守法教育”或条文教育,即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注重实体法的介绍而轻程序法的宣传;重视守法教育而轻视用法教育;重视法律义务教育而轻视法律权利的教育。在实践中即便是公民确实学到一些法律常识,却很难在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运用。普法教育内容的缺陷主要缘于普法教育目标的偏差,大多数普法教育工作者只注重法律规范,尤其是义务性、禁止性规范的灌输而忽视现代法律意识的培育。此外,普法内容也由于缺乏生动性、系统性、联系性而不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
普法教育缺乏制度化。普法教育往往是根据上级指示采取临时性、突击性的方式,普法效果甚微。由于缺乏制度化,在地方上,普法教育难以被重视。因此不管国家怎样重视普法工作,一到地方就变形走样,甚至被认为可有可无。一些地方表面上搞得轰轰烈烈,其实是在做形式工作,走过场。
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基础”课时较少,教学方法落后。在普法内容上,往往注重普及法律知识,而忽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与渗透,公民难以知悉和自觉维护自身的权利,因此今后的普法宣传工作要贴近广大公民的生活,使公民把法律看作本身的需要。唯此才能塑造出具有独立的政治人格和法律人格的知法者、守法者和用法者。如若不然,“失却了独立的政治、法律人格的法律意识,则依然有可能知识培养了“法奴意识”而非法治意识②”。
三、本土中国国民何以可以形成现代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作为意识的一种也具有外生性、反射性、接受性的特点,通过教育、观念变革等方式对其进行培养、完善成为可能。就中国的实际国情而言,法治意识在中国的形成已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一是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入。法治最具价值的思想就是对国家和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和制约,并从制度体制上对专制进行彻底否定,由此带来政治的民主化与权力的法治化。对自由、权利、公平、平等的价值需求,必然促成社会生活主体对法律的运用、遵守、尊重和信仰,在内心形成法治精神,进而成为社会主体普遍的、基本的精神观念与理智选择。我国政治的民主化正不断深入,此为其提供政治土壤。二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主要是以利益为取向的交换经济,重效率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规则是以公平、中立、理性为特征的法律,这就决定了市场经济只能是法治化的经济,经济活动的主体精神就是法治化的利益精神。目前,我国经济己经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渐趋成熟和完善。此为其提供经济土壤。三是我国的思想界正不断开放。现在我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大大地解放了思想,西方源远流长的法治史为我们提供了借鉴与吸收的资源此为其提供了思想文化土壤③。
四、公民法治意识培育的途径和方法
法治意识的形成和影响因素包括公民意识、权利观念以及法律信仰。西方法治意识是社会不断发展,文化不断积累历史发展的产物。其内容,主要表现为公民意识、权利观念以及法律信仰等因素的形成,从西方历史实践可以发现权利观念和法律信仰是互动关系,权利观念的增强将导致公民对法律的认识与对其价值的认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生长;反之,对法律的信仰也必将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扩张,从而推动法治意识的增强④。
我国普法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我国法治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法治化的路径,时间的紧迫性和法治建设路径的自上而下特点,使得我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等待在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自发地形成发达的市民社会和成熟的公民意识。我国要做的,是要在普法过程中积极地培育公民法治意识⑤。结合我国实际具体而言,中国的法治化以政府推动型改革为主导,社会民间自然生成的具有现代法治精神的制度、规范的力量为辅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政府主导力量不是统治者良善意愿的强加,而应是对社会需求作出的合理回应。正是这种具有特色的法治发展路径,决定了我国法治意识培育的模式是自发启蒙型和国家培养型模式的结合。
(一)公民法治意识的途径:制度完善
制度完善,构建合理化的法律系统,从实证方面实现法律合理性,是法治意识在法律中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机制。实现法治,首先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问题,它要求立法要完备、执法要严肃、司法要独立、守法要自觉、护法要坚决。然后要强调通过人权保障来促进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感;通过完善民主树立公民对法律的依赖感;树立法律至上以培养公民对法律的神圣感;通过公正执法以加强公民对法律的正义感,健全完备的法制来增强公民对法治的信任感。
(二)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方法:培养教育和观念更新
提高公民现代法治意识主要可以通过培养教育和观念更新这两种方法来进行。
1.培养教育:提高公民现代法治意识的基本途径。
中国的实践证明,由于普法具有直接有效性、成本低、快捷性等优点而被国家当作提高公民法治观念和意识最为有效的道路所采用。培育和提高公民的现代法治意识,主要是通过普法教育、法学教育和学校教育三个层面来进行⑥。
(1)普法教育
公民法治意识现代化是大众普法教育的目标,途径为:
1)社会教育
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上,对广大公民进行普法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强化权利意识的培养。要转变长久以来的法制教育导向,变单纯的守法教育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从注重国家、集体利益的保护转到对公民个人权利保护的轨道上来,不断强化人们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权威信念。要让公民知道自己的权利不仅是法定的、固有的,而且是神圣的。
在普法体制上,应逐步实现普法教育制度化。“在当前普法教育的制度化首先意味着要制定一部结构严谨、内容和谐、体制科学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普法教育的法律法规,把普法教育纳入法治轨道;然后还应当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如普法领导机构组织制度、普法责任制度、普法考试考核制度、普法经费保障制度、普法教育监督制度等⑦。”
2)权力机关依法用权教育
权力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是否遵守法律,将直接影响和制约公民的法律权威意识的形成和培育,权力机关必须接受普法教育,树立守法意识,依法行使权力。
权力机关应当首先遵从宪法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次,权力机关及其行使者更需要接受现代法律教育,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以形成现代法治观念,以法律约束权力,最终实现在法律统治下的以权力约束权力。
(2)培养网络法治意识
1)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是国家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学教育不仅培养一批自身拥有法治意识的社会成员,而且这些社会成员还可以用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去影响其他社会主体。
(3)学校教育
学校是培养和提高现代法治意识的重要阵地。提高现代法治意识,应当从小抓起,从学生培养起,故学校教育不可缺少。又由于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代表社会发展前进方向、积极向上的,尤其是当它与主流社会法制精神相一致是,它对主体的行为起积极的导向作用,主体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实践,推进法治的实现;反之,它会对主体的行为起消极的影响,抵触或破坏法律,甚至导致以身试法。大学生是未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也是未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是未来社会的生力军,因此在学校教育中要特别注重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2.观念变革:树立公民现代法治意识的有力保障
树立公民现代法治意识,要求我们必须“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⑧”进行观念变革。
“观念变革”要求摒弃法是“阶级斗争工具”等旧有糟粕的同时树立良法统治观念、法律最高权威观念等现代法治观念,实现从人治观念到法治观念的转变。要转变陈旧、落后的观念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通过长期的教育,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树立法治意识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的重要条件,法治观念的确立,首要的问题是要摧毁人治观念。从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走核心突破的方法,即彻底摧毁人们对权利的迷信和崇拜,确立法律的神圣至上观念。只有人们无限崇尚、信仰法律,才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产生法律情感,提高法律意识⑨。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199.
②柯卫.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基础――公民法治意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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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性学习引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的价值
目前,高职院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中存在着诸多困境和难题。党课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古板老套、重理论轻实践、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载体等诟病一直是困扰高职院校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面对这些困境和难题,党和国家给出了“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的解决思路。作为原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一种补充,将研究性学习的引入为创新高职院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提供了新的途径和选择。研究性学习能够丰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方式。传统党校培训一般会讲授党的性质、宗旨等理论知识,考核是以写心得体会和笔试进行。将研究性学习引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就是想办法让学生自己主动学,自己去观察、发现,自己表达,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结果“当家作主”,逐步实现学习的“独立自主”。这样的学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研究性学习能够拓展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内容。有别于党校的短期、统一、集中培训,研究性学习是长期的,各小组主题各异,分散学习与集中交流相结合。因此,研究性学习涉猎的宽度和深度较党校学习有明显提升。以党校学习的知识为起点,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进一步研究每一个理论知识点是如何提炼形成的,也可以去发现这些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在实际中的,还可以去探索实践中不尽合理的地方,提出进一步优化的策略。研究性学习在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过程中,让学生对于我党“实事求是”的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更真切的感受。
二、研究性学习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的应用
近年来,研究性学习逐渐进入高校教学工作者和研究者的视野。不少研究者尝试将研究性学习引入思政教育、英语等课程教学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实践中,笔者根据研究性学习的要求,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搭建了有效的学习、交流平台———研习会。
研习会由学生支部教师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每周定期召开。研习会主要内容包括时政播报、党史知识介绍、专题讨论三部分。研习会由学生主持,可以个人完成,也可以由团队一起完成。在学生准备一起研习会的过程中,学生会经历关注与思考、讨论与交流、反思与总结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给学生带来不同的收获和体验。关注与思考。学生须要关注时事政治,搜集作为一名大学生、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知应会的信息,搜集社会热点话题,搜集学生思想中普遍存在的困惑。研习会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国内外变化,把咨询变成学习资源,关注问题的同时就开始了思考和筛选。有了这些信息,学生须要去主动思考,分析信息之间的联系;思考每个热点背后的焦点、矛盾点;探索每个问题的关键点和解决策略。学生在思考中得到成长,在思考中找到学习的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在进一步提升。
讨论与交流。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它是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活的灵魂,也是在一切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只有从实际出发,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有可能区分事物,认识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事物的特殊性,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在讨论交流的过程中,教师鼓励学生描述自己的探索过程,也鼓励学生讲出自己的困惑。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能听到不同的声音,感受不同的思考结果,多视角全方位的看同一个问题,有助于学生形成求实、求是的学习态度。而且,学生也借机学会表达自己倾听他人,有助于综合素养的提升。
反思与总结。针对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学生重新审视自己的思路,形成自己的成果。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综合学生观点并加以总结、反思、升华。一般来讲,入党积极分子热衷于参加一项活动,做一项具体工作,阐发自己的某一个观点。对于如何通过这些已有的活动、工作和积累的观点进行反思,往往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教师须要提醒学生在积累相关经验的基础上,从选题、分析能力、表达等多个方面反思自己的探究过程。这样,可以有效增强学生的自信;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积极意义。
三、几点建议
1.保障有力。完善制度,鼓励各基层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建议学校教务部门将这些学习活动纳入选修课的管理体系,给予学员一定的选修学分,鼓励学生参与,认可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这样有益于学习活动的开展和推广。
2.循序渐进。较本科学生相比,高职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对问题的思考和分析往往停留于表面。对刚入校的高职生来说,最需要的是对党的基本了解,对入党动机的教育和引导,解决“党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入党”的问题。研习会选题一定要小而具体,用通俗的语言表达、解释,这样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和记住。
一、构建创新型的教学模式
要培养创新型人才,就要改革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对教育内涵高层次的本质要求,是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重要构件,是发掘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活动过程,通过对传统教育的扬弃和现代教育的探索,使教育过程和结果更加符合社会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构建创新型教学模式,要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从注重教学的结果向注重教学的过程转变。创新教育就是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组合教育资源,通过学校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等途径,帮助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发展创新思维,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创新型教学模式注重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的自学和教师有的放矢的辅导,使自学和指导在教学活动中有机结合。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认识的主体,教师要给学生提供大量地独立钻研和自主实践的时间、空间和具体条件,培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思考、大胆创新、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勤学好问、勇于探索的精神,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实践和探索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交往和沟通能力等,使每个学生拥有健康的身心和优良的品质,具有科学和人文素养,从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是构建创新型教学模式的主要要素和目标。
二、树立创新型的管理理念
师范教育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职业教育,其职业性的集中表现在于它的“师范性”。国家设立师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为我国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培养合格的师资。因此,强化师范教育观念,明确自己的办学方向,突出自己的办学特点,是师范教育义不容辞的职责。高师院校的创新教育模式涉及培养机制、课程设置、实验训练、课堂教学及考核制度等等多个环节。要针对课程体系的设置、实践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方式等方面,研究创新教育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创新教育的培养模式,始终不渝地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突出地位,建立健全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评价标准。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学校应该尊重学生人格,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充分体现个性化教育的特点,培养学生个性、发展学生特长爱好、促进学生主体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需要认真构建个性化特色教育的课程体系,加强教育课程教学,提高师范生的教学理论水平;建立以考核学生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坚持按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推进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的改革;建立由全体教师普遍参与的导师制度等,抓好教学质量关,深化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优化。
三、创新型师范生能力培养的途径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培养创新型教师的希望在师范教育。注重创新能力培养,突出师范特色是师范教育的重要课题,培养具有高尚师德、创新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创新型的师资,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战略意义。怎样培养创新型师范生呢,除了上面提到的学校要构建创新型的教学模式和树立创新型的管理理念外,笔者认为,可以从下面几方面来考虑:
1.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渠道。积极开展多方位的第二课堂活动,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对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我系在第二课堂活动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的常规活动有动植物野外见习、显微摄影技术、校园植物挂牌以及干花等的制作;同时,开展一些主题活动,如以“魅力生物,演绎生活”为主题(内容包括“专业技能串串烧”、“生物标本连连看”、“美女厨房”及“叶脉书签制作与义卖”等)的生物专业技能展示、插花艺术展等。这些活动能够结合专业特点,融知识性、趣味性、创造性于一体,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艺术性,体现了生物系的专业特色和精神风貌。所有这些活动,都是由学生靠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去解决,这极大地激发学生对生物学的学习热情,不仅使他们学到了科学思维的方法,也提高了独立工作的能力,这对巩固和加深已学的知识,培养他们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能力和生物学素质都起着极大的作用,为他们今后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放实验室,增加学生实验操作训练的机会
我们知道,学生实验技能的提高离不开学习、训练、再学习,单独靠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时间,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对学习实验课的要求,在实验课学习到的实验技能若得不到及时的复习和训练,是很难巩固的。实验室开放作为大学生第二课堂的一种形式,在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可以不定时地自由到实验室进行实验训练,使学生自己学会管理和使用实验室,教师适当给予指导,一方面,可以减少教师的工作量,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增加学生实验操作训练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在开放实验室里进行一些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3.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课外科技活动是课堂教育的延续和深化,为丰富学生课内外知识,更好地巩固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运用,在实践能力提高的基础上,使学生形成和发展了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学生在进行科技活动过程中,我们经常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得到了研究设计、思维表达、综合判断等能力的培养,达到了综合教育的目的。
(1)科技知识讲座和科普教育活动
为了培养学生超前的意识和思维,我院经常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莅临学校开展科技知识讲座,向学生介绍国内外先进的学科理论、前沿学科的动态、学科教改的动向。每次开展科技知识讲座时,会场经常座无虚席,气氛热烈。科普教育作为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另一种形式,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新世纪人才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科普教育活动中,可以向学生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树立科技意识,学会科学思维,培养他们的科技制作能力、发明创造能力和进行启蒙教育的能力。我院经常组织科普下乡服务队,深入到粤东地区开展科普服务活动,主要内容有开设科普讲座、动植物资源进行调查等,学生在向青少年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向农民传播农科知识,为农民办实事的同时,也了解了社会、锻炼了自己、增长了才干,对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增加知识都是十分有益的。
2005年9月,我院生物科技教育基地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命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利用这一好时机,在每次对中小学生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中,均有安排学生科普队伍(人员经常更换)参与辅导、讲解,同学们在科普活动中,自己的专业知识也得到了巩固。除此之外,基地还经常举办科普展览,科普展览以画廊的形式介绍了有关生物学家的生平事迹、生物学史上的重大事件、粤东地区特色动植物资源以及生活中的科学知识等,所有这些,旨在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拓展学生视野、启迪思维、培养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学生课外科研项目
让学生在课外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是我系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中一直坚持的做法。我系教师有许多项学院、市、省等各级的科研课题,这为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学生在参与教师科研工作的过程中,得到了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对当前国内外科技的动态有了一定的掌握,对课题的新思维研究也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提高了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在此过程中,学生能够体验到老师科研工作的艰辛和成功的喜悦,也培养了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近年来,我院开展了学生课外科研立项工作,系领导积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全系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在学院名列前茅,立项项目分别占全院的20.83%(2005年)、23.53%(2006年)和13.51%(2007年)。本人指导的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分别在第七、八和九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中取得好成绩,获得了2个二等奖和1个三等奖,这在一定程度上又激发了学生参与科研工作的热情,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起了很大的作用。
4.加强教育见习和实习环节,培养师范生的教育技能
教学能力素质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标志,是师范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对中小学教师的能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培养和提高师范生的教学能力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师范生是否做好了从事教师职业工作的各种准备,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检验。教育实习是检验师范生能否将所掌握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通过教育实习、见习等实践环节,师范生可以了解基础教育的现状与改革的动态,丰富自己的感性经验,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知识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增强从事教育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教育技能,我系经常开展一些师范生技能竞赛,如“三笔一话”、演讲比赛等,长期组织学生到潮州市桥东小学、西都小学和城北小学、绵德中学等学校进行义教,让他们亲身体验教师职业的实际,全面检验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中小学有关的教学,将自己所掌握的丰富多彩的自然科学知识传授给这些中小学的学生们,当中小学生的业余辅导员,让他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增强他们热爱大自然的意识,也让参加活动的同学体验一下当教师的滋味。在专业课程《果树栽培学》的实验教学中,笔者精心设计了与学科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如果树的嫁接、空中压条等实验,让学生自己边操作边讲解,并把整个实验过程拍摄制作成视频,再把视频播放给全班同学观看,让同学们从中发现实验的正确与否,学生通过观看自己的实验视频,增加了学习兴趣,实验技能得到了提高,制作的视频(DV)又可以为今后的教学提供了多媒体资料。实践证明,这种生动真实的教育实践,是培养和提高高师学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素质的有效途径,许多同学到教育实习时已经是一位“老练”的教师了,为他们今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打下良好基础。
一.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1.党员教师要立足本岗,思想先进,在思想政治方面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成为全校教职工的表率。
2.学校领导干部要通过民主生活会、思想交流、民主测评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实效。
3.全体教职工要通过树立、宣传、学习师德典型,努力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4.加强党员干部教师的自律教育,廉洁从教。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开展切合实际的教育活动
1.开展讲奉献活动。组织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发挥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模范带头作用。
2.开展党员谈心活动。通过思想交流,增进党员之间的深入了解,达到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
3.开展“学名师、做名师”活动。要求党员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名师工作室”活动,并在本职工作上很好地体现学习成果。
三.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1.有计划地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同时要求每位党员做好自学,定期检查学习笔记。
2.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持政治思想的敏锐性。
3.合理安排全校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时间,适时下发学习材料。
4.本学期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十文件和有关精神
四.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做好基层组织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1.积极为青年教师的的成长、成才提供平台。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勇挑重担,在业务工作中发挥知识优势和潜能,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
2.支部领导和党员教师要加强与青年教师的思想交流,做好帮带工作,积极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共同进步和共同提高。
3.培养、树立先进的青年教师典型,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五.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1.通过深入了解共青团及少先队的工作,加大对两级组织的领导,积极为两级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2.支持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增进三个校区教职工之间的了解与互助,建设更加和谐的校园。
3.关心退休职工的身心健康,适时组织开展活动。
附:活动安排
二月份:
1、制订XX年学校支部计划。
2、党员教师上交工作计划
三月份:
1、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参加学校“名师工作室”活动。
2、参与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
3、党员学习活动。
四月份
1、党员教师义务劳动。
2、开展党员谈心活动。
3、党员学习活动。
五月份:
1、参与组织“五四”青年节活动。
2、党员学习活动。
六月份:
1、上半年党员考核。
2、召开生活会。
3、做好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思想检查和帮助学习工作。
4、党员学习活动
七月份:
1、开展建党纪念日活动。
2、党员纳新工作。
3、党员学习活动。
【关键词】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
中图分类号:G4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2-0171-02
在环境艺术教育及其实施过程中,人们对相关教育的信念、价值及教育活动规范会形成基本的认知与思想,这些针对环境艺术学科教育教学所形成的主张与意识就是环境艺术的教育观念。环境艺术教育观念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也在不断地变革与创新。特别是当下的环境艺术教育观念通过对传统教育思想观念的扬弃与现实教育改革实践的总结,提炼出了符合时代精神需要的新环境艺术教育观念。这些新的环境艺术教育观念具有内在的特色与规律,既是当下现实教育改革的需要,也代表着未来环境艺术教育观念与实践教育的发展方向,对其特色观念的研究与总结具有重要的学科发展指导意义。
一、环境艺术教育的特色观念
从教育理论层面看,环境艺术教育的特色观念包含两个主要内容。一是促进环境艺术教育对象的个性化协调发展,另一个是形成环境艺术教育的特色化机制。现代环境艺术教育特色化的过程正是由这两个主要内容互相作用紧密联系而形成的。其中促进环境艺术教育对象的个性化协调发展是环境艺术教育特色化的最终目标,而形成环境艺术教育的特色化机制是形成环境艺术教育特色化的方法。没有目标就失去了意义,没有方法就不能保障目标的实现,方法为目标服务,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的实质就是实现教育对象的个性化协调发展。
从教育实践层面看,要实现环境艺术教育对象的个性化协调发展需要着重做好两个教育环节。首要环节是改变受教育对象一贯被动学习的状态,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艺术课程的教与学之中,并在此过程中实现真正的自我表现与发展。只有这样环境艺术的教育内容才能真正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让学生真正获得自己需要的、向往的、思索探求的,使受教育者在环境艺术的学习中获得归属感,在学习及运用环境艺术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个性思维。那么如何才能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艺术的学习之中并形成独特的个性思维呢?这就需要做好另外一个实践环节,形成系统而形式多样的特色化环境艺术教育教学模式,以实现学生积极接受环境艺术教育教学。在实际环境艺术教学实践中,由于传统程式化、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与教学形式,使得很多学生只对环境艺术课程中具有实用性、操作性等的感性实践类课程保持兴趣,而排斥理论、思维等抽象理论课程。由此证明在实践教学中,特色化环境艺术教育教学模式的形成是实现学生主动学习、实现个性发展的保障。因此如何使受教育者不断自觉地加强提升自身理论文化与综合修养是环境艺术特色教育实践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中的民族文化观
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在自己的历史长河里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与精神特色。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大多数成员尊崇的最高生活准则,环境艺术教育观念首先应将受教育者的基本精神生活规范涵盖在本民族精神特色之下。环境艺术教育应当承担弘扬极具个性精神化的民族特色教育责任,注重环境艺术设计本土民族化的引导。特别是在我国需要建立一套适应中华民族特性,适应本国国情的环境艺术教育体系,以本民族独特的面貌培养本土优秀的环境艺术设计师。
不同的民族与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把从传统中汲取的营养与时代需求相融合就会孕育产生符合民族与国家时代精神的新的极具个性化特色的艺术设计形态。经过历史检验与完善的这种艺术设计形态,终将发展成为这个国家与民族未来的传统成分。一个国家或民族独特的环境艺术设计风格也将在这种循环中变化发展。因此对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由此衍生的传统设计风格的继承发扬,应融汇于当今环境艺术设计师的设计理念之中。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明与厚重传统文化的国家,绵延发展几千年的中国古代教育烙上了鲜明的民族传统特色,现代环境艺术教育同样需要保持足够的民族特色,从而培养出蕴含中国文化特质的环境艺术设计师。
我国当下的环境艺术教育要实现教育的本土民族化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探求。一是注重环境艺术教育中的人文教育成分。教育学生学习与环境艺术学科有密切关系的文、史、哲等承载着丰富传统文化内容的人文学科内容,以保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播;二是要对立统一地看待环境艺术教育中民族化与国际化发展的关系。如今文化信息全球化,环境艺术教育要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辅相成的结合发展,才能获得教育体系中本学科独特的地位与特色。具体来讲,在我国的环境艺术教育中融合人文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改变以往只注重环境艺术专业技能教授而轻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教育态度倾向。比如,可以通过逐年提高环境艺术专业学生入学文化分数线的方式来提高入学生源的文化素养水平;在教育教学模块中增加与专业相关的传统文化课程比重来强化传统文化教育;通过选修或第二专业等形式强化学生的学科交叉学习能力;增强外语学习与信息处理能力;增强新技术新材料的获取与运用能力等。其次,在环境艺术教育课程体系规划中增加具有中国民族艺术特色的课程。比如,让传统工艺美术课程回归到环境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之中。通过传统工艺美术教育中的民族、民间工艺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传统设计符号表达,在设计中自发继承传统设计精神理念,培养对民族优秀传统的自豪情感。最后,努力转变现有环境艺术教育中“重技巧轻理论”的教学态度。理论指导实践,只有不断丰富的理论素养才能使得设计之路走得更远,因此在环境艺术教育课程规划体系中需要强化相关设计理论课程的教育。这些理论课程包括与环境艺术设计学科密切相关的设计史类、方法论类、工程管理类、法律法规类等丰富内容。
三、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中的地域差异观
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正视环境教育的地域性差异,保留并培养各地区不同的环境艺术教育特点。比如,我们国家地域广阔,民族众多,各地区环境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这就要求各地区的环境艺术教育立足本地实际,保留各地方性传统文化特色在环境艺术教育中的体现,尊重强调各民族文化传统在环境艺术教育中的继承发展。同时还要正视由于各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所要求的各个地区学校环境艺术教育目标的差异性。教育真正做到立足本地为地方服务,实事求是地为本地学生的个性发展与专业培养作出努力。环境艺术教育的地域差异特色还体现在合理布局各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培养类型的环境艺术教育体系建设上。实事求是地分析本地环境艺术人才市场需要,明晰自己的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准确定位本地本学校的层次与类型,按照各自的教育目标,培养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只有扎根地区实际,挖掘区域特点,明确层次教育,专注自己的培养目标,形成自己独特的办学模式,才能让自己的环境艺术毕业生被市场认可,才能教育出优秀的环境艺术设计师。
四、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中的校园文化观
谈教育就离不开学校,学校不同的教育环境会影响受教育者不同的个性发展。现代环境艺术教育同样注重营造自己独特的学校教育环境,抓好学科优势突出环境艺术教育的个性化特点,这也就是如今环境艺术教育观念中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的重心,是学校对各专业办学理念的尊重与支持,它直接影响着各专业在学校中的办学发展方向与方式,制约着学科的整体教育教学活动。良好的学校文化建设,经过长期的实践发展,即可成为学校特有的文化风范。独特的校园文化风范,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与特色学风的形成。由于环境艺术教育的独特性,拥有环境艺术教育学科的学校,在建立自己的独特校园文化时,应针对环境艺术教与学的特征支持帮助环艺院系建立独立的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方法体系,营造具有环境艺术教育独特氛围的院系文化。这些都将融合涵盖在整个学校的校园文化体系之内,以实现各系科各专业文化既独立又互相交融影响的协调发展。具体来讲,可以丰富环境艺术专业及其相关学科的公共阅览图书量;设立专门的环境艺术图书媒体资料室;定期举办环境艺术学术交流会;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规模的环境艺术设计比赛与作品展;积极主动联合环境艺术设计市场企业,让学生有机会参与实际工程设计实践;建设具有专业文化特点的教学与生活环境等,以此来营造浓厚的环境艺术教育教学氛围,突显学校特色教育的文化特征。
综上所述,形成环境艺术教育个性化的过程就是环境艺术教育的特色观念。各个国家与区域的环境艺术教育要承担继承和创新本民族与地域文化的社会功能责任,就需要在特色教育观念下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各种层次的环境艺术教育体系要实现自己的培养目标,满足设计市场需要,也需要在特色教育观念下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各个拥有环境艺术教育学科的学校要保障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同样需要在特色教育观念下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校园文化与办学特色。艺术教育中弥足珍贵的就是保持艺术本身的特色,在环境艺术教育中秉承特色教育观念,实践特色培养教育方式是环境艺术教育的重中之重。国外许多著名的设计大师们正是在学校或自我多种方式的特色教育理念下,形成自己的个性特征,坚持自己的信念与理论,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设计实践,才创造出了那么多举世经典的设计作品。相信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艺术教育特色观念指导下的中国环境艺术教育,必将不断培养出更多世界级的设计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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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近年来,随着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教育合同这一新生事物悄然兴起,越来越多的横向教育关系通过教育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实践中大量出现了培训合同、委托培养合同、联合办学合同等新型合同关系。教育合同对培养大批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何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实现法律对它的有效调整,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试从法律的角度对此进行论述。
一、教育合同产生的必然性
教育合同这种法律现象的产生,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
1.市场经济提供了教育合同存在的土壤。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产品和服务均由市场进行配置,并通过契约这一法律形式来实现。教育作为一种服务,自然也要在市场原则下与外界进行公平交易与协作。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与追求最优效益的目标还要求市场主体不断重组横向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教育领域亦不例外,各种教育协作正是打破原有的地区和部门封锁的“诸侯教育”而形成的广泛的教育横向联合,这也要求采用契约即合同形式来实现。同时,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日益扩大,客观上也促使订立教育合同成为培养大批社会急需人才的有效形式。
2.教育体制改革成果为教育合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宽松的外部环境。长期以来,高度集权的教育体制使教育机构完全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近些年来,中央提出扩大教育机构自主权,赋予了教育机构诸方面的权能;更有一系列改革措施出台,改变了教育机构的附属地位。如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的实施,即进一步强化了教育机构的独立性;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教育经费,也使教育机构由纯粹的“财政输血”供养状况转变为具有一定“造血功能”的民事主体;加上政府职能转变,使得行政机关直接干预减少,教育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宏观决策和建立教育评估、督导制度实施间接干预,从而使教育机构具备了宽松的外部环境。所有这一切既为适用教育合同提供了必要条件,也直接促使教育合同的发展。
3.有关法律制度的建立为教育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我国《民法通则》赋予了事业单位法人地位,从而也就从法律上确认了教育机构成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地位;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范,使教育合同得以参照执行;再次,一系列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是我国《教育法》,全方位规定了多种教育关系。这些均为教育合同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二、教育合同概念的界定及其法律属性
由教育关系的复杂性决定,我国目前适用的教育合同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因而如何界定“教育合同”就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通常人们所说的教育是一个涵义广泛的概念,包括了一切知识与技能的传授程序与方法,根据主体不同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等。而教育学上所称教育多取其狭义即专指学校教育。教育概念的界定直接影响“教育合同”的界定。与广义教育相对应的教育合同是指为了实现教育目的用以明确教育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广义上的教育合同具有如下特点:1.主体呈现多元性,教育者不限于学校教师,还包括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及其他社会上的人;2.内容具有广泛性,除国家规定的教育内容之外还包括各种民间技艺甚至处世、道德等方面的内容,如生活中传授手工艺而形成的师傅带徒弟的关系等;3.所设定的教育程序具有随意性,除正规教育外,很难纳入统一的体系。并且,非正规教育即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属于自发的民间教育,其教育主体的职能不固定,教育内容和程序带有随意性,教育目标模糊,教育效果也难以评价,因此民间教育领域内的教育关系相当一部分不具有合同的显著特点。我们这里所讲的教育合同特指适用于正规教育即一方当事人为专门教育机构的教育合同,即狭义教育合同。
教育合同均是为某种教育目的而设立,故其权利义务必须包含教育方面的特定内容。所谓“特定内容”,是指提供某种教育教学行为或教育协作行为。因此,应划清教育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的界限:1.应区分教育合同与教育机构同外界进行一般民事交往的民事合同。教育机构为满足自身需要购买资料设备、进行技术交易以及基建对外发包等所签订的合同不应属于教育合同,因其既非为教育目的也不具有特定的教育内容。2.应区分教育合同与教师聘任合同。两者的区别同样在于内容上的差异。聘任合同是教育机构为完成其教育职能而与教师签订的有关录用、报酬、辞聘等方面内容的协议,并不涉及教育过程本身即不具有教育特定内容,因此也不属于教育合同,这类合同应属劳动合同或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合同。3.应区分教育合同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旧称“公法契约”,是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或个人与国家机关之间以发生所谓公法上的关系(即行政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意行为,如官吏的任命、计划生育的保证协议等即是,它同教育合同明显差异表现为主体与目的不同,教育合同为平等的教育主体间以发生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行政合同则是国家或国家机关等行政主体为发生行政关系之目的而签订的合同。
因此,教育合同概念可表述为:教育合同是教育机构与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或教育机构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教育目的而签订的有关实施教育教学行为或提供教育协作行为的协议。
我们认为,教育合同具有一般的民法合同性质。它表现在:
1.教育合同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教育机构在合同中是以民事主体而非以行政主体出现,即使存在事实上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在教育合同中上级机关也不能因其职权而凌驾于其相对人之上。合同内容也须兼顾双方利益,法律禁止签订“霸王合同”。虽然教育合同中有时规定一方主体必须服从另一方的管理,如自费培养合同、培训合同中通常有对受教育者的纪律约束条款,但此种规定仍是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一个内容,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意志。
2.教育合同是教育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即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选择相对人,决定是否签约,经过充分协商就主要内容取得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方告成立。虽然教育合同有时是根据一方规定的固定格式和内容签订(如委培合同),但这并不妨碍当事人意思自由,因其仍享有选择权与决定权。意思表示一致还应表现为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单方面意志强加对方,禁止强迫命令。
3.教育合同也必须贯彻民法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一方既享有权利亦须履行义务,并应为合同目的顺利实现创造条件。虽然教育合同的内容不具有明显的价值上的可估性,但仍应服从市场规律,体现对价关系,具有相对等价性。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即应承担相应责任。
教育合同作为特殊的民法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性:
1.目的的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即非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教育合同与其他民法合同最主要的区别。教育合同不直接介入商品流通领域,对国家宏观经济平衡不产生直接影响,其直接目的不是创造物质财富,而是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技术。目前我国除少数私立学校外,教育机构主要仍由国家兴办管理。作为事业单位,教育机构未被赋予专门的经营功能,相反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当然教育机构的公益性并不排斥教育机构法人基于教育目的从事教育外的非公益性活动。《教育法》第25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法人性质。
2.主体的特定性。即教育合同必有一方主体为教育机构。教育机构包括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如科学院、研究所)。我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机构并不包括教育行政机关,故教育行政机关不是教育机构。教育机构一般为法人,但也存在非法人的形式,如厂矿幼儿园。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或关系人(即受教育者)有时也应具有某种特定条件,如自费生、委培生入学前须接受正规统一考试合乎规定录取条件方可入学。
3.标的的智能性。教育合同为实施一定的教育教学行为或教育协作行为而签订,其标的为特定的行为。这是一种传授知识或技能的行为而并非一般劳务。
4.形式的附合性。即教育合同多为标准合同或格式合同,合同条款由国家行政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单方制定,对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只有接受与否的选择权,而无对其中固定条款进行协议的自由,这是适应国家加强对教育的宏观调控或教育机构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实践中自费培养合同、委托培养合同及培训合同往往一方当事人众多,不必要也不可能逐一协商确定合同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但可以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发生争议后及时处理。当然,并非所有教育合同都采用格式合同形式。教育合同采取标准合同形式也不排斥部分特约条款,如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
5.违约责任的特殊性。教育合同的目的决定了其违约责任的特殊性,公益目的导致普通民法合同的一些民事责任形式如返还财产、修理、重作、更换、价格制裁、信贷制裁等均不适用。教育合同违约行为表现为对合同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违反,其后果一般不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但这并不排斥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责任。针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强调继续履行、实际履行。当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不可能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在法定或约定条件下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在自费培养、委托定向培养合同中,受教育者应依约置于教育机构管理之下,当受教育者或委托方违约时,教育机构可单方依法或依约采取一定措施,如取消学籍、拒发毕业证、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等等。当然教育合同上述违约的民事责任并不排斥依法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在情节严重条件下的刑事责任。
三、教育合同的构成要素
教育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仍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方面要素构成。
教育合同的主体是指教育合同的当事人即在教育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承受者。具体包括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受教育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具体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专门机构,是教育合同重要主体之一。我国《教育法》第三章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作出了专门规定。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2.有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合格的教师;4.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5.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备案手续。
作为教育合同主体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既包括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也包括各种形式的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夜大学、函授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中专等,还包括从事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既包括公立学校,也包括私立学校,还包括公私合办、共同管理的合作制教育机构。但是,并非所有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能够成为教育合同主体。如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主要是依《义务教育法》规定专门承担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教育的法定义务,学生与学校的关系直接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实施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多地反映了国家意志,而非出自当事人的自主协商。
教育合同的另一大主体是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所针对的自然人。依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受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均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是:未成年人作为受教育者,能否成为教育合同主体?我们认为,对此应依情况而定。具体而言,首先是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教育合同主体,已如前述,因为义务教育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教育是国家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而非约定的义务,因此一般不能发生合同关系;其次是在未成年人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以后,进入非义务教育阶段而尚未成年时(主要是高中及中专阶段),他们一般在15周岁以上,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因此可以成为教育合同主体,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作为他们订立教育合同的人,并通过支付他们的培养教育费来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其三是在受教育者年满18周岁以后,他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可成为教育合同主体。但在此阶段(主要是大学及研究生阶段),因为许多受教育者并无独立生活来源,仍由其父母承担教育费及生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对尚未独立生活子女的应尽义务。在此场合,父母如果要作合同主体看,也不过是担当了类似委培合同主体的角色。
另一个问题是:在委托培养合同中,受教育者处于什么地位?是否合同主体?我们认为受教育者不是委培合同主体,而是委培合同关系人。因为如果我们把受教育者视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那么委培合同与其他委托加工合同本质上是一致的,其主体只能是委托者和加工者,“产品”本身不能成为合同主体。而且正是由于这种“产品”的特殊性(即为有思维能力的人)以及这种“加工”的特殊性(即培养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人),因而在“加工”过程中也离不开作为“产品”的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配合,为了保证较好地实现预定的教育目的,客观上就要求委培合同赋予受教育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正是基于此而成为委培合同关系人。
在教育合同主体中,除前述两种主要主体之外还有其他单位和个人。这是指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在其他单位和个人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平等主体身份进行上述活动时,即可成为教育合同主体。
教育合同的内容是指教育合同主体基于教育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合同的内容主要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由于教育合同种类较多,各种教育合同条款所体现的内容又各不相同。这里仅从有关法律和一些标准合同规定的合同主体的义务角度,对教育合同一般内容进行分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要义务是: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标准,保证教育质量;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养教育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或其所在单位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4.依约定为合作单位的人才培养、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提供便利。受教育者的主要义务是:1.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培养教育费用;2.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3.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计划;4.服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主要义务是:1.向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交纳本单位委托培养人员的培养教育费用;2.协助、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和管理;3.依约定为有合作关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