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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10 16:37:1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第1篇

一、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

企业工会组织在制定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工程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劳动保护标准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第一,全员劳动保护的观念和意识,与新形势下劳动保护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不相适应,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树立起全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保护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建筑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工会劳动保护人员队伍不稳定,并且劳动保护专责岗位只能兼职而且是多个岗位职责一人兼,严重影响职工劳动保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第三,全员劳动保护的档次与新形势下工程建设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仅仅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忽视了劳动者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更深层次的劳动保护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

第四,不少企业工会对于与职工劳动保护相关的决策不能及时参与,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采纳,多为事后监督,维权工作源头机制不健全。

二、推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第一,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要任务就是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要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会维权工作的总体任务,列入工会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把职工的思想从“要我安全”引向“我要安全”。工会要利用自身宣传阵地,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一方面,要用演讲、宣传栏、征文、多媒体视频、网页手段,弘扬安全主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把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纳入企业评先、评优范围。通过先进典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进一步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第三,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工程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企业外部因素等对职工身心健康以及安全的影响,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知情权”。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护的民主管理活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职工享有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待遇。

第四,建立健全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保护决策制定的相关制度,积极参与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规章制度的活动,努力实现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

第五,要强化三个“加强”,抓好三个“完善”。

一是要加强基层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尤其是在改制分流,合并机构,精简人员深化企业改革的情况下,完善组织机构不容忽视。只有组织机构完善,职责明确,劳动保护体系齐全,并层层落实,才能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和工会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切实发挥企业职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决策、安全投入、劳动安全卫生健康条件等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工会在参与或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敢于指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积极反映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呼声和要求;要广泛发动职工,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查找不安全因素”、风险评估和危害识别竞赛等活动,积极协助企业顺利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坚持原则、明确职责、大胆监督,解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劳动保护责任制,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网络作用,强化责任考核,明确工会领导及劳动保护干部的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正确行使好监督权,对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坚决追究。

第2篇

一、当前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电力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在制定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力技术和设备的不断更新,电力作业环境不断变化,现有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观念、工作方式等与新时期电力生产发展和保护职工劳动健康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意识相对淡漠。当前,个别领导和部分职工,特别是还有工会干部对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保护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电力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事情,安全生产由安监专责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发放,没有树立起全体职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没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及其环境对劳动者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健康的影响,对规避的方法和必要的防范措施等不知情。2、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档次相对较低。当前,基层电力企业的职工劳动保护,大多还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更深层次的劳动保护还没有完全落实。3、电力企业劳动保护人员的能力亟待提高。电力工会是实施职工劳动保护最主要的主体。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了全局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水平和职工劳动的安全健康水平。但是,当前电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且专责人员变动相对频繁。其次是岗位也不能保证,特别是“三改”后,基层电力企业都大力压缩工会定员,劳动保护专责岗位只能兼职,有的还是三、四个岗位职责一人兼,穷于应付,严重影响职工劳动保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电力劳动保护工作与发展不相适应的原因

电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与新时期电力事业的高速发展存在许多的不适应,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1、认识存在偏差。电力企业普遍存在的重生产、重基建、重营销的倾向,对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非常重视。但是,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是在生产作业中的身体健康、工作环境对职工健康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配合不够密切。工会、职工代表和安监部门三者的配合协调不到位,导致优势不能互补。特别是在广大职工的认识中,都觉得劳动保护是工会的事,不能密切配合工会工作,形成了工会在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单打独斗”的局面。3、机制不够健全。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落实,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权设定制约,使得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特别是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做好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

切实做好以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立足电力工业特性,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要坚定不移地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职责。电力企业工会组织应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授予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三个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切实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2、要协调好电力企业工会与安监部门的关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同安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目标相一致的,只是职责和运作方式方法不同。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工会应处理好与安监部门的关系,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是系统工程,在管理的机构、职责、制度、规章等方面,工会同安监部门各有侧重,要共同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3、要全面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安全生产人员与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要定期相互交流,提高全局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解决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与所要监督检查的专业不对口造成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同时,要调高劳动保护专责的岗级与奖金系数,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工会劳动保护行列,促进工会劳动保护护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另外,劳动保护工作应列入工会年度目标考核,促进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4、要认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质量、足额发放是企业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安全投入的重要标志。工会组织应每季度派专人对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人员岗位变更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且要根据劳动强度和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总之,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公民的首要权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历史赋予各级工会的使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不断创新,发动职工全员注重安全与健康,增动保护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水平,组织职工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解决企业劳动保护的实际问题。如此,我们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就一定能消除与蓬勃发展的电力事业的诸多不适应,从而达到更高的档次与水平。

第3篇

通过我们对公司7个项目部、21个班组劳动保护工作的调查和分析,当前突出的问题是:一是项目部工会主席普遍身兼多职,不能集中精力抓好劳动保护工作;二是由于建筑施工各阶段用工性质不同,人员流动性大,因此,经过培训的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不稳定;三是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素质不高,不仅缺乏劳动保护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劳动保护检查员提不出意见,难以履行检查工作的事例。

针对存在的实际情况,工会组织首先必须以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维护班组职工安全与健康作为维权的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班组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要充分认识工会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中所肩负的责任,义不容辞地在班组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

一、用“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劳动保护工作干部的职责

工会要切实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就必须在思想上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既要监督行政实施劳动保护措施,并针对实施状况及实际效果提出意见建议、监督落实。当今企业已经进入到改革发展的新的起点上,面对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带来的理念的变化,劳动保护工作如果仍然停留在原来固有的方式,显然是不行的。从事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式,不断提高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认识,从自身做起,引导教育职工高度认识劳动保护工作,使劳动保护工作发挥更大作用。项目部一级是承担生产任务的主体单位,项目部的劳动保护干部要加大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能让职工产生“劳动保护是上面的事情”的想法,劳动保护最有效的手段来自基层,来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职工,上面只担当劳动保护工作管理的事,提倡“以人为本”就要从活生生的职工个例出发,从具体的岗位出发,让职工既能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又能够充分享受到劳动保护工作给予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安全感,所以不管是主动的参与还是被动的参加,都要让职工深切感受到劳动保护事关每一个人,事关每一个岗位,从而为实现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创造条件。对项目部的工会干部,不要兼职过多,让他们有精力有时间来参加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项目部的工会主席都是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维护职工的生产健康与安全中要更加努力积极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二、用“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劳动保护任务

劳动保护工作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一环,必须引起企业各个层次,各个部门的重视。“以人为本”首先考虑的是职工,企业要做到生产与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有机的结合,让劳动者在不危害自身生命健康、他人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愉快工作。要用“以人为本”理念理顺劳动保护的管理职能。“以人为本”理念出发,就要求劳动保护工作转变管理职能,变过去发生问题后才参与为事前主动参与,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劳动保护工作的群众参与。职工群众最了解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也非常清楚哪些环节能给自身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项目部劳动保护检查小组成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要经常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要善于职工群众劳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对工会小组检查员,凡是经过培训学习的一般不要随意调动岗位,对调动后缺员的检查员要及时进行补充,经过培训后,担当起新的劳动保护检查员角色。企业编制变动,人员变化都是正常的,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支持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并为他们创造开展工作的条件。定期表彰为劳动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检查员。工会组织还应与企业行政协商,给予有贡献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奖励,以激励更多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为职工的健康做出贡献。

三、要完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1、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制度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在长期的基层劳动保护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是构建适应现实需要的劳动保护机制的首要条件。例如:监督机制。监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督行政对安全劳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自觉地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认可激励、奖金激励、培训激励、精神激励。认可激励是衡量劳动保护检查人员价值的主要尺度,要对劳动保护检查人员在权利、待遇等方面有一个明确说法和相应规定,使之有职有权,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权威性,充分调动劳动保护检查人员的积极性。奖金激励是对劳动保护工作价值的认可,也是激励职工参与劳动保护积极性的最基本的方法。培训激励是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潜在能力的挖掘。精神激励是以人为本管理思想在现实中的具体落实,在物资奖励的同时,注重精神表彰,树立典型,可以使职工对积极参与劳动保护获得充分的自信。这几个机制互相依存、相互促进,是搞好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石。

2、抓好劳动保护培训工作。培训是劳动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为主的一道屏障,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劳动保护培训是一个长期性的再教育活动,它与学历教育不同,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进行培训学习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劳动保护检查员对环境、场所、设备、条件最熟悉,具有十分丰富的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经验。对班组检查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他们对自己的责任、权利、义务、工作标准等有了新的认识,能够更加懂得劳动保护知识,开展检查、宣传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安全互保 健康 生命安全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基本职责,尤其是电力系统基层工会,更要把维护工作重点放在保障生产一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上。

一、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主要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与不足。

1、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认识不够到位。

(1)、从事工会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会维护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作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来认识,致使工会劳动保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

(2)、其他部门人员认识、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到位。劳动保护是一项集技术、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监管工作,它的有效实施需要多部门、多专业和职工代表的共同参与,需要依靠各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

(3)、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职工安全、劳保培训教育不力,劳动保护安全意识淡薄,对正当权利不能据理力争、自我保护。

2、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根据全国总工会2005年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组织制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3、贯彻落实“三个条例”尚未规范,“一法三卡”未能真正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目的。基层工会尚未建立健全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组织,即使建立起来,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工会对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组织缺乏指导,未能按规定开展活动,运转也很不正常,成了聋子的耳朵。

4、劳动保护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一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尚不够健全和完善;二是工会劳动保护培训制度尚不建立健全,抓紧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 三是由于定岗定员偏紧,工会劳动保护人员基本上属于兼多职,平时疲于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疲于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四是工会劳动保护队伍专业性还不强,从事劳动保护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能得到及时充实与更新,同时在单位内部未能有效地整合资源组建成团队,从而队伍整体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覆盖面还够全面,对工会劳动保护的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工作载体等未作统一规定和明确要求,工作中随意性较大,工会在积极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三同时”的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等劳动保护工作做得还不够,相关维权职责的履行还没有真正到位。

二、工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正确引导员工充分认识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根据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求而成立和存在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传统之一就是依靠职工群众,走群众路线,因此,工会要加大对《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倡导自我劳动保护,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切实保护自己的劳动健康不受侵害,强化“安全第一”意识,让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是生命、安全是幸福、安全是最大效益”。只有员工自己对劳动保护工作有了真正的认识、理解,发挥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员工才会主动思考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使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越来越贴近员工。

2、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由职代会的生产安全委员会、职工代表、工会劳动保护专职和企业安全监察人员共同组成科学配置严密的安全生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网络,构筑起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安全网”。明确基层工会主席是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力度。把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重点放到预防上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变事后参与查处为事前监督,制定《职工代表劳动保护巡查制度》,抓好“危险源、点监控法”、《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的“一法三卡”推广应用工作,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到各个工地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情况,发出“发现隐患通知书”或“督促解决问题通知书”,督促行政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在职业病防护方面,每年要组织一次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对在体检中查出的问题,都要及时与职工沟通,督促其作进一步的检查治疗。针对女职工这个特殊群体,组织她们定期妇检,工会要积极反映职工对企业劳动卫生工作的意愿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依法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和环境。

3、充分应用“职代会保平安”、“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等工作载体,加强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基层工会要加强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足额列支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督企业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引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职代会要审议劳动保护措施,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等。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就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包括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按贡献取得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与行政进行协商,真正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安全稳定发展。

4、要在“安康杯”竞赛上求实效。一要注意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竞赛活动主要放在基层及生产一线职工,活动目标可确定为:力争伤亡事故有所下降,重大、特大事故得到控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工会群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二要不断探索创新形式,要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使“安康杯”精神深入人心,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并激发广大职工自觉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掌握自我防护技能。

、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合格、示范工会”创建活动,规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开展创建活动,重在“创建过程”,贵在持续改进,实在巩固创建成果,将企业的关键性安全考核指标纳入“劳动保护工作合格、示范工会”的考核内容,从机制上保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融入企业安生产管理,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改进精心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品牌。

6、认真开展职工家庭安全互保工作。组织实施“爱心活动”和“平安工程”建设,开展“一封安全家书”、“安全在我心中”、“爱心·平安”一线班组长家属座谈会、“安全贤内助”座谈会、组织职工家属参观班组生产现场活动,成立职工家属安全协管会,推广应用家庭嘱咐卡,卡上有妻、子或父母按全嘱咐语,有人情味又有亲情感,更容易被职工及其家属接受。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载体,培养职工的“爱心理念”、“平安理念”,增强安全稳定意识,确保职工“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回来”。

第5篇

关键词:劳动保护 生产安全 电力企业

一、要从创建企业安全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为了使电力企业在健康、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发展和壮大,创建安全企业文化是一个优秀供电企业不可或缺的内容。因为创建企业安全文化,营造人人皆知的“关注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不仅对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将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而且是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最根本途径。

工会是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表。工会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首先应当在思想认识上有足够的提高,把塑造和培养广大职工的安全文化意识,时时刻刻同我们的生命、企业的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融会在平时开展的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中。只有让大家都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人、对企业、对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才能通过全员的主动、积极参与,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反,如果安全意识淡泊,不负责任,就可能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从近年来电力企业接连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中就可见一斑。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工会维护的对象就是广大职工。所以工会就有责任以人为本,树立人本观念,团结、带领广大职工采取必要的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制度,开展活动等转变员工的安全价值观,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使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成为广大职工共同追求的目标。只有形成了强大的安全文化氛围,员工的行为被潜移默化地规范在所崇尚的安全价值取向和安全行为准则之中,就能造就出安全、文明、科学、和谐的现代化企业员工队伍。

二、加强培训,强化监督维权力度,严守三个《条例》

1、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电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网络已基本建立,工会应定期做好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综合素质,使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不但能吃耐劳,有较强的安全责任心,还要具有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于劳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分析原因;对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消缺、迅速处理,把各类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工会应最大程度地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努力造就一支过得硬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

2、加强工会依法监督维权的力度。《工会法》、《劳动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工会维权的重要依据。电力企业工会要充分利用《集体合同》这一有力武器,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从源头上抓好劳动保护。工会要根据《集体合同》中的条款,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到基层进行座谈或专题性检查,并对合同进行民主监督,及时查找问题,与行政部门共同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3、严格贯彻并遵守三个《条例》。新修订颁发的三个《条例》,突出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依靠职工群众实现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会要把贯彻三个《条例》放到工会全面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对三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结合电力实际,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全面落实工会对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为企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要把班组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班组是企业组织生产最基本的单位,也是企业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劳动保护最基层的网络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处在生产第一线,最了解、最熟悉岗位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对劳动保护的需求也最为具体和迫切。

1、立足班组抓宣教,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维护,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依靠职工自己。因此,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线,就是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即“两个提高”。工会要面向基层班组,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通报企业内外发生的最大事故情况,通过组织班组职工学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自觉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同时,要充分利用橱窗、网页、标语,大张旗鼓地搞好安全宣传工作,并通过组织开展班组职工岗位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培训,丰富职工的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近年来,庐江供电公司通过制作班组安全知识简报专栏,安全宣传标语、组织观看安全录像,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以及开展“安全连系你我他”、“安全在我心中”知识竞赛等宣教活动,调动了班组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在企业内部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使安全生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2、立足班组抓活动,调动职工参与劳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安康杯”竞赛活动重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班组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全员参与的特点,这一特点充分体现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群众性,决定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必须立足于班组。工会要深入班组,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班组的生产环境情况,分析班组的安全管理状态,从而准确捕捉班组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真实意愿,全面掌握职工群众对劳动维护的内心需求。脱离了班组这块阵地,“安康杯”竞赛活动就会变为“无源之水”,疏远了职工群众,“两个提高”就无从落实。因此,工会应紧贴班组,从班组的管理出发,从班组的需求着手,要注重竞赛的整个过程,使职工的受教育面达到最大化;在竞赛内容和形式上使班组和职工喜闻乐见,参赛踊跃,职工的参赛面达到最大化。可以说“两个最大化”是电力企业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是否真正有成效的检验标准。庐江供电公司在多年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结合班组实际,紧紧围绕“十个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如庐江供电公司围绕“安康杯”竞赛举办的多期外线工岗位技能比武中,进行了安全理论笔试、做拉线、登50米电杆三轮测试,参赛职工达1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一线职工的业务技能和水平;阳光公司工会举办的10期农电工登杆作业培训、竞赛中,有400名专职电工参加,极大地防范了安全风险,维护了职工的安全利益。总之,工会要精心设计“安康杯”竞赛的每一项活动,把班组参赛的积极性和职工的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当前,电力企业工会要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研究,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全面落实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实现工会对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利益的全方位维护,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努力开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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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本文试就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创新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简浅的思考。

一、当前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

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法律上、技术上、教育上、管理上和组织制度上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性的保护措施。现阶段企业劳动保护的管理体制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而工会代表劳动者实施群众监督,是这一管理体制中最基本、最广泛、最直接的有效环节。

多年来,电力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在制定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各基层单位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并结合企业实际,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紧密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将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列入竞赛的各项指标,加大了竞赛考核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建设和生产任务日益繁重,电力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电力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劳动保护标准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等与新时期电力生产发展和保护职工劳动健康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和意识,与新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不相适应。当前,个别企业领导、一部分职工,特别是还有个别工会干部对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保护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电力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劳动保护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深入人心,还存在着必须要监督的被动局面,首先没有形成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由“要我安全健康”转变为“我要安全健康”的自觉行为。其次没有形成全员劳动保护的观念。认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事情,安全生产由安监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发放,没有树立起全体职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再次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没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及其环境对劳动者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健康的影响,对规避的方法和必要的防范措施等不知情。

2.职工劳动保护的档次与新时期电力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当前的职工劳动保护,还仅仅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更深层次的劳动保护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如劳动保护工作标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外界对电力岗位操作者的影响、生产劳动环境对生产劳动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以及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等。

3.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与新时期电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电力工会是实施职工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最主要的主体。工会劳动保护专贵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了全局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决定了职工工作和劳动的安全健康水平。但是,当前电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专业业务水平低,且人员极不稳定;(2)岗位不能保证,特别是本次“三改”后,各企业大力压缩工会定员,劳动保护专责岗位只能兼职而且是三、四个岗位职责一人兼,穷于应付,严重影响职工劳动保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3)一些工会在电力企业中还存在安置型倾向,年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严重缺乏。

4.工会劳动保护与企业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安全生产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的安全,忽视了劳动者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新时期劳动保护就是要在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与探索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作用与反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

5.基层工会的劳动保护检查员,在责、权、利不匹配、激励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能积极主动进行劳动保护检查,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就不能很好的发挥。

6.工会对于与职工劳动保护相关的决策不能及时参与,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采纳,只能事后监督,工作效果大打折扣。特别是部分单位工会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维权工作处于缺位状态。

7.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应随着电力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生产作业人员操作方式的变化、工作环境的变化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手段也应更新。工作重点也应随着转移,以确保劳动保护工作起到实效。

二、劳动保护工作与电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原因

电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与新时期电力事业的高速发展存在许多的不适应,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企业普遍存在的重生产、重基建、重营销的倾向,对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非常重视。但是,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是在生产作业中的身体健康、工作 环境对职工健康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工会、职工代表和安监部门三者的配合协调不到位,优势不能互补。特别是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中,劳动保护只是工会的事,所以形成了工会在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单打独斗”的局面。

3.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落实,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特别是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受到限制。

4.工会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权设定限制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力度与效果。

5.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手段落后,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不能保证,工作条件限制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做好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

电力工业具有高度自动化和发、供、用同时完成的特点,其独特的生产运行系统和大电网、大容量、高电压形成的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环境,使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区别于一般工业企业的特殊要求。切实做好以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立足电力工业特性,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新时期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坚定不移地理直气壮地坚持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职责。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三个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监督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2.协调与处理好工会与安监部门、专业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关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同安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目标相一致的,只是职责和运作方式方法不同。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处理好与安监部门的关系。只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能得到党、政的支持,职能部门的配合,才有人力物力的保障,各项活动的开展才能较为顺畅,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要处理好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是系统工程,在管理的机构、职责、制度、规章等方面,工会同安监部门各有侧重,要共同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

3.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与“安康杯”竞赛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劳动保护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安康杯”竞赛的各个环节,实现与“安康杯”竞赛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在不断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保护的意识与水平,做到让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充分行使劳动保护的权利,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

4.善待生命,才能善待人生。工会劳动保护要从新时期电力企业的发展出发,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电力设备、工作环境、企业外部因素等对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知情权”5、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壮大力量,故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落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解决工会劳动保护专责兼职过多的问题,配备好专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努力构筑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安全网”,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的培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层次,灵活多样,讲究实效。对持证的劳动保护专职监督检查员要定期集训,在“专”字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发展;对基层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要做到有适应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和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的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

6.努力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将安全生产人员与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相互交流,提高全局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解决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与所要监督检查的专业不对口造成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同时,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岗位的考级制度,调高劳动保护专责的岗级与奖金系数,实现层层往上考,考到哪一级水平,就承担哪一级劳动保护职责,就兑现哪一级待遇。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工会劳动保护行列,促进工会劳动保护护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对单位劳动保护工作要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并且将此列入工会年度目标考核,促进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7.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护的民主管理活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职工享有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待遇。托职代会行使对企业劳动保护措施予以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力,依托职代会生产安全专委会检查、监督职代会关于劳动保护方案的决议和有关提案的执行与处理以及集体合同中有关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托职代会征集提案的渠道,集中反映生保护、改善作业环境的方案等。建立健全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保护决策的相关制度,积极参与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规章制度的活动,努力实现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

8.认真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改善工会劳动保护专贵人员的工作条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检查设备及工具,解决通讯、交通等困难,为适时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创造通畅的工作环境。

9.认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质量、足额发放是企业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安全投入的重要标志。各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应每季度派专人对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人员岗位变更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7篇

[关键词]解决措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难点

中图分类号:[F40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313-01

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企业在实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难点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揭示了开展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一、当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难点

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以及国家越来越重视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功,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

第一,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很多时候没有实现问题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而只重视时候控制,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太过注重形式主义的东西,工作虎头蛇尾,工会相关方不具备直接对问题进行处理以及解决的权利,不能及时关注并且解决职工意见和建议,直接挫伤了职工提意见的积极性。

第二,企业以及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意识薄弱。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企业这一方面,很多企业经营者过分追求利润最大化,极度缺乏对劳动者的保护意识,没有充分重视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以及安全保护,对于一些本身存在对员工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的行业,企业却没有跟员工说明其具体的内容以及伤害,很多时候,甚至为了节省成本,没有保证职工的医疗保健,相关的设备配置也不齐全,更没有对职工进行相关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培训,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噪音、污染问题也完全不关注。

第三,国家以及有关法规可操作性有待增强。国家没有指定相关工会员工监督职权的办法以及法律法规,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导致很多企业在进行相关改造的过程中,没有相关人员对设计中劳动环境、卫生以及安全进行检查,很多资金投入的方向等资料工会人员也无从获得,问题良多。

第四,对工会组织的不重视。目前很多的企业由于没有重视工会这一组织的作用,对工会投入资金很少,由此导致工会组织人才极度匮乏,存在一人多岗问题,监督不上心、不到位,直接影响了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执行的好坏。

二、当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改进对策

针对目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难点,提出以下对策。

第一,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强化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在当代企业,企业安全文化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的制度、员工的技术、领导的安全观以及引入的安全理念等。工会要熟悉并且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整个企业树立起以人为本的先进意识,形成一种安全至上、生命第一的理念,经营者要意识到企业经营与员工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而重视其劳动保护工作,在整个企业中营造并形成安全生产一级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提高职工安全的意识。人作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在社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人的健康对企业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为了让职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首先就要保证职工健康。多给职工进行一些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做好对新入职工的三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一种有效措施。

第三,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落实相关责任。工会等组织要行驶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对劳动、安全以及卫生事项进行协商并且落实,监督企业制定以及实施保护职工安全、完善职工工作卫生条件等方面政策。

第四,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企业工会组织要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己进行职工保护的能力,要培养自己发掘深层问题的意识以及能力,找出可能影响安全的潜在问题,增强劳动保护检查的能力,相应的组织要对工会组织能力进行考查,提高工会组织对此的重视程度。

第五,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协调好各方沟通以及关系。主要包括工会、安监以及职工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各方利益以及目标的一致性,只有加强三方的沟通,保持三方的良好协作发展关系,活动才能顺利开展和实施,更好的维护职工关系。

第六,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强化劳动保护工作信息传递。企业要获取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反馈到工会组织,工会组织要重视并其参与,积极维护劳工利益。

第七,为了改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政府要增强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政府要充分重视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完善薄弱环节,增强工会组织监督以及检查的力度,出台一些操作性强的、有具体实施细则、规划好流程以及规则的法律,主要的内容最好能够包括监督条件、内容、责任等条款。

三、解决的对策

工会组织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作为维权的主要任务,增强做好劳动保护的自觉性。切实做好以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立足企业自身特性,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依法维权。工会劳动保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依法维护。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劳动保护以依靠职工保护职工为目标;立足依法维护就是地方工会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基层工会要组织职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其次,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的在劳动保护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察员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监督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卫生检查等。

(二)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工会组织要积极营造重视安全生产氛围,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一是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安全与健康是广大职工最大的利益,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工会劳动保护,从而对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和谐社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人是决定一个企业能否发展,一个国家能够取得进步的决定性因素,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存在这一些问题,只有强化企业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的意识、落实好相关责任、组织工会组织技能学习、协调好各方关系、强化劳动保护工作信息传递、增强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才能更好的实施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煤矿工会;劳动保护

中图分类号:X75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煤矿工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1.1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煤矿企业竞争制胜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企业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志。如果一个企业只重视生产,忘记或忽视安全,伤亡事故、职业病、职业中毒就会增多,职工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挫伤,生产就不能正常进行,国家财产就会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搞好劳动保护,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家庭的稳定及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2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煤矿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需要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当职工在劳动中发现了危及到他们安全和生命的问题时,当职工中出现职业病、职业中毒和伤亡事故时,就迫切需要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替他们说话,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在生产实践中,工人有时会经常遇到工作条件差、工作环境不安全、劳动保护不力的情况。当职工把这种情况向管理者提出改进意见不被采纳时,就迫切需要工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当行政领导为追求功效和利润,盲目蛮干违章指挥,要求职工冒险作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需要工会出面干预,抵制违章蛮干,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同时,新职工到岗后,也需要工会对他们进行劳动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以保护新到岗位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1.3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法律赋予煤矿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和义务,而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所以工会应理直气壮地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如果工会不关心职工的劳动条件,不注意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严重问题,不同那些漠视和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行为作斗争,那就违背了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就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失去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2制约煤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因素

2.1工会组织的建设

2.1.1工作人员方面

企业工会负责人(工作人员)的人选必须是政治素质较好、作风民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能与企业经营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同时,由于企业工会是一个NGO组织,因而对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还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并且对于所要承担的道德领域表现出关心理解和兴趣。

2.1.2工作经费方面

煤矿工会无独立账户和工会经费使用权,不能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由于基层煤矿工会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不是事业机关,工会经费难以依法拨缴到位,煤矿企业工会无独立账户和工会经费使用权,只能依附于企业,因而工作开展十分艰难,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2.2对煤矿工会工作认识方面

2.2.1由于行业特点,上级总工会组织及相关部门对煤矿行业工会的认识不到位,县级地方工会对煤矿企业工会工作服务、协调和指导不够有力,实现工会工作的重心向非公有制企业转移的步伐较缓慢。因而对该行业工会的指导、支持和重视的力度不够。上级总工会未能协调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给与基层煤矿工会的强有力的支持,涉及工会基层组织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有关政策法规,执行、落实相当不到位。因而使得基层煤矿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尤其是在维护煤矿工人最基本最迫切的生命安全权和身体健康权方面基本没有话语权。侵害非公企业务工人员在劳动、分配、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现象屡禁不止,这进而使得基层煤矿工会对煤矿职工缺乏吸引力,因为煤矿工人需要的不仅仅是节日的慰问,更需要的是生命的安全与尊严。

2.2.2煤矿的业主及其管理者认识不足,实际工作中对工会工作不闻、不问、不支持。基层工会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矿方业主的支持与否。企业经营者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工会才能“有位有为”。目前,业主普遍认为工会的职责仅限于收费和节日慰问,没有认识到工会在发动和鼓励职工对煤矿生产各环节进行有效的直接监督,配合矿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最终能促进煤矿实现安全生产;没有认识到工会是培训和教育职工提高劳动技能、遵章守纪作业,营造爱岗敬业氛围,最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没有认识到工会是企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最为有效的正式的沟通渠道之一,在缓和与调解工人与矿方、工人之间的矛盾和误解,营造良好的社会人际关系,轻松和谐的工作环境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针对某些煤矿业主非公开地不支持甚至阻挠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而问题在于缺乏对这类经营者采取刚性制约机制。

2.2.3煤矿职工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一方面,煤矿工人流动性大,整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法制观念淡漠,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会甚少。没有认识到工会是工人的家,是工人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工人合法权益的捍卫者和代言人,是工人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的正式渠道,是工人与矿方平等对话、相互沟通的代表。由于煤矿职工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工会与自身权利的关系不了解,以及所看到的煤矿工会目前运转现状,导致煤矿工人参与工作、参加工会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对工会的信任度和期望值较低。

3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途径与对策

煤矿工会能否正常运转取决于煤矿工会是否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和较好的内部环境协作。

3.1做好煤矿工会外部环境支持的建议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工会的性质、职能和权利作了规定,对工会的组织、人员组成、经费来源亦作了规范性的阐述和界定。工会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和影响力的加强则更多地靠上级工会和基层煤矿工会共同协作开展有效工作来实现,而基层煤矿工会人力、财力、智力缺乏是显而易见的,基层煤矿工会正常运作所需的人力、财力、智力的兑现,在理论上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在具体实践、运行、操作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此外,对于某些业主非公开地不支持甚至阻挠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缺乏刚性制约机制。对于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负责人未能履职或不称职,上级工会没有合法的干预渠道。鉴于工会是群众组织,是NGO,在基层煤矿工会这一特征更为明显,因此,依法开展组织活动、依法维权,是唯一的、最终可行的道路。地方立法机关或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出台相关政策,为工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夯实法律基础。

①尽快规范上级工会对基层企业工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程序。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出台实施细则,促进基层企业工会相对独立于企业,依法开展工作。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对中小型企业(乡镇煤矿)工会设定专职工作人员人数比例、煤矿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煤矿工会经费的征缴和使用管理。④尽快形成和完善保障乡镇煤矿工会正常运作的政府部门、上级工会、司法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⑤尽快形成和完善政府、煤矿企业、煤矿工会三方对话的平台和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和消除矛盾。

3.2做好煤矿工会内部环境协作的建议

主要是基层煤矿工会与煤矿业主及其管理人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致力于创造较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劳、资双方共赢。

①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利益相结合。企业的利益与职工的具体利益是密不可分的,没有企业的整体利益,职工具体利益就成为一句空话。反之,不保障职工的具体利益,企业也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根基。②双方利益的协商方式维护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相结合。一般应采取与有关方面协商和调解的方式,使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分歧很大,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讼。③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具体维护与政策维护相结合。④提高职工素质与提高经济效率相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当大力提高职工的素质,职工也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会要充分发挥大学校的作用,千方百计地做好提高职工素质的工作。

4结束语

对于煤矿行业来说,生命安全权和身体健康权是煤矿职工最迫切需要维护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而要使这一目标能够基本实现的前提是煤矿企业必须做好煤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行政管理、执法、服务扶持的角度,出台了若干法规和政策,扶持了不少的资金,旨在推进煤矿企业向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转变,促进煤矿行业有序、安全、健康、环保、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第9篇

[关键词]劳动;保护;用品;质检;管理

中图分类号:TF7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7-0048-01

1.劳保用品的使用与检验

劳保用品严格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劳保用品以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以人体生理部位为基础分为头部防护、面部防护、眼睛防护、呼吸道防护、听力防护、手部防护、脚部防护、身躯防护以及高空安全防护等。以防护用途为基础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酸碱制品、耐油制品以及农业作业用品等。我国生产劳保用品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新研制和开发的劳保用品,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并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劳保用品的检测检验工作。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劳保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检测检验,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负责。

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现状

安全劳保用品使用的重点行业包括矿产采集和冶炼行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以及制造加工业。劳保用品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这也就相应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但在企业发展和设备不断更新升级过程中,现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思想以及劳保用品的质量等已经很难满足保障职工健康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劣质劳动保护产品起不到保护功能。某些企业不按标准配发劳保用品,配发不合格的劳保用品,配发超过使用期限或无安全标志的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管理不规范。很多一无标准、二无许可证的“地摊式”小企业在生产劳保用品, 价格低、质量差是其产品的共同特点。劳动产品的不规范严重威胁企业职工的安全。

(2)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和意识,与新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不相适应。有的企业领导、一部分职工,对新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保护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安全管理仅仅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与新时期企业安全要求不相适应。

(3)监督检查不到位、不细致。一些企业没有建立安全机构,有些虽然建立了安全机构,但现场监督检查形同虚设,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没有真正深入到实际生产一线,纠正劳保用品不规范使用的现象。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工会依法对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也在削弱或丧失。

(4)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发放等管理程序手段落后,效率不高。在一些大型企业中,传统的方式都是采用单人单卡的模式进行劳保用品的领用,然后由相关人员记录统计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的数量和种类。每个月所要核查的人员和物品种类繁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且,一旦员工发生工作变动,所用劳保用品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更增加了统计人员的工作难度,而且人工操作工作效率也较低。

3.对搞好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的探讨

针对劳保用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提高员工意识、严抓劳保用品质量、完善劳保用品发放系统、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消除劳保用品管理中的安全隐患,争取早日实现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在为企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为员工提供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3.1 提高管理层认识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抓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层的安全意识,加强他们对这方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要重视安全生产,必须重视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把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是基础。员工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才会关注自己所得劳保用品的质量,才会在问题发生时及时向企业或相关单位反映,使问题得到解决。

3.2 严抓安全劳保用品质量

要改变目前中国劳保用品市场的现状,除了加强监管外,还必须从产品的质量入手, 对行业来一次大洗牌。具体来说,一是防护性能趋向高科技化,针对不同工作特点和需要的高性能劳保产品将会陆续被开发出来;二是品种式样趋向多样化,根据不同的需要,企业细化产品的研发;三是劳保用品趋向高档化,在性能和人性化设计上有一个大的进步,向“精、巧、美、轻”方向发展;四是劳保用品用途趋向双重性,劳保用品不仅对劳动者起到保护安全的作用,同时也能成为日常生活中派得上用场的实用产品。

3.3 分层教育,典型示范引导

一是分层级有侧重地进行劳保用品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对象按照职务层次、责任大小、工作性质异同等不同特点,划分为企业高管、中低层管理者、操作岗位3个层次,针对不同层次开展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劳保用品安全教育,增强劳保用品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对企业高层着重加强重视意识和投入意识。对中层管理者着重于监督检查和管理手段的教育。对操作岗位,着重进行意识和技能培训,明确企业重点防范目标,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学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掌握正确选用保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技能。

二是注重典型教育加以引导。利用切合职工工作实际的、发生在身边的安全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使一线职工逐步“懂得劳保用品保护技能,主动使用劳保用品防护”,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4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有效的监督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根据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条例和发放要求,明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监督工作的任务、职责、权利和义务,规定劳保用品要按时发放并教育职工正确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用好和管好劳保用品,保证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4.结论与认识

优质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能为员工的工作提供最大的保护,是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础保障。对于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必须严格的控制和监督,这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得到了保障,其发放和使用才有意义。对于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应及时采用先进的管理程序,提高劳保用品发放的效率和及时性。在员工取得劳保用品后,企业应积极开展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培训,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相关物品,并在工作过程中积极监督,对于劳保用品使用不当或未使用劳保用品的相关人员及时批评指正,确保企业安全文明生产。

参考文献

[1] 王融国.谁给劳保用品保“安全”[N];中国质量报,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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