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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与策略
一、金融生态环境
(一)定义
简单的说,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业发展所处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等。深层次的又可以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去理解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从宏观角度上来说,是与金融业发展有关系的政府、社会因素的综合,其实就是与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关,包括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经济因素等等。从微观角度上来说,包括法律制度,银行与企业的关系等等。
(二)建设的意义
1.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商业银行的发展除了和自己的经营实力有关系之外,外界环境对它的发展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而区域的经济发展又会影响当地商业银行的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良好则会吸引大量企业进行投资,在银行进行存贷款行为,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的发展。
2.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各环节相互脱节,社会信用信息分布广泛,并没有统一的可以集中处理大量信息以及查询信息的系统,社会资源不集中。有些不法分子正是通过这个漏洞谋取私利,出具假审计报告,使得整个社会信用水平下降,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以及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要想解决好这一问题,提高信用水平,就必须要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严格打击不讲信用的行为,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改善金融法治环境。当前金融法治环境并不良好,存在很多问题,民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而且纠纷案件诉讼和执行周期长、成本高、效果差,导致金融吸引力下降。近几年,不少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支持金融业发展,对金融资源的流入有很大吸引力。但从长远角度来看,金融发展所获得的政策支持,尤其是法律环境的支持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农村金融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它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村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便利农民的生活,同时也加强了农村与城市的关系,促进农村城市一体化。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直接没有形成良性互动,农村经济大量外流。根据报道,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着农户“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的现象,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大于贷款,形成资金净流出。
2.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制度应该与时俱进,很多法律已经不适用于农村的金融发展。现行的法律规章中并没有针对农村金融的专项法律,不能够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实事求是,自然无法解决根本问题。而且也没有严格的严惩制度,针对企业所做的不法行为无法采取合理的惩治措施,不仅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还影响了信用水平。
3.农村经济基础差。虽然我国是农业大国,可是农业发展却并不被看好,成本高,风险大,回报率低。农业发展水平低下,农民收入极低,使得很多人都不愿意从农,甚至很多人都认为从农是羞耻的。农村金融机构想要一展宏图,奈何只能在贫瘠的土地上苟延残喘。
三、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区域金融业的发展依赖于该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强地方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力度不足,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
虽然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方案,改善了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但是在各种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更多只是集中在政府和金融企业的管理层面,而其他企业管理者、居民,甚至金融业的普通员工了解的并不多。根据调查,很多人并不了解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占多数的平民百姓来说更不懂得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这使得我们的政策施效果大打折扣。
(二)政府有时会干预金融企业
有些时候地方政府还会通过行政干预强迫银行对自己重点扶持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迫于政府各个部门的压力,银行只得按照政府的要求去办事。
四、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居民的金融意识,广泛开展金融业务、金融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多向人们普及金融知识,通过媒体等有力途径大力宣传金融理念,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需要金融行业与媒体行业的共同配合,共同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舆论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是一项艰苦又复杂的项目,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的共同努力,真正实现全国人民都能知通知晓金融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健全完善法制建设
虽然我国近几年来在金融法制建设上逐渐完善,但是仍难以适应当今金融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金融业的法制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维权力度,加大严惩制度,提高企业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此外还应该实事求是,根据不同区域制定相应的法律方案,提高法律方案审批和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案件中金融案件的立案率、结案率和执行率。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不法企业与个人,全力加强完善法律制度,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切实保障金融机构、企业与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信用秩序。
(三)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行业,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保障要加强各级政府对金融生态的推动与引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应该做好金融工作的领导协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政府的鼎力支持,政府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要把改善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的业绩考核范围,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政府还应该密切金融企业与客户的关系,让客户更多的了解金融,同时也让客户有更多的防卫能力。但是政府又不应该过分的干预金融企业,减少不当的行政干预,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主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企业的发展,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的好坏严重影响金融生态环境,所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是促进金融生态优化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诚信意识非常淡薄,失信行为经常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影响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天平的稳定。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也曾部署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应该将诚信建设放在显眼的位置上,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应该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大司法执法力度,加强对金融C构、企业以及个人失信行为的监督,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快金融市场的建设
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政府应该要发展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构建多元化发展的金融业,这样可以形成各个部门相互制衡的现象同时也可以相互合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同时要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地方政府应在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良好的竞争范围,让商业银行通过良性竞争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实力,同时政府也应该重视商业银行对自己的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评级等级,以此争取商业银行对自己的资金支持。
五、总结
在金融行业竞争激烈的今天,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国都非常重视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政府实施力度有多大,最重要的还是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与个人协调好关系,共同努力,才能促进中国的金融发展,才能提高中国的国际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
[2]梁磊.浅析甘肃金融生态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陕西教育理论,2004(6).
[3]赵国永.关于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热.2008.
[4]宋延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探析.2009.
[5]吴治民,韩杨.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中的作用研究.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6).
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对金融外部运行环境的形象描述,而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要素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狭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以及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金融要素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功能不畅,都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圈的良性循环或金融业的运行效率。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是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对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业控制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个体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才能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属于环境因素,但从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业则是它们的环境因素。金融风险的累积不但削弱了金融职能,而且也影响到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金融风险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这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而这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闹股灾,从而使很多国家的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对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诚信的重要载体,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特殊行业,金融生态状况折射了社会诚信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动力。金融生态建设和金融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将为自身和社会诚信建设创造条件。同时,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在公司债券市场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信用评级,如果缺乏诚信基础,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投资者在债券市场获取信息方面不占优势,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有诚信才能构筑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所需的生命线,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公司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还能实现动态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动,降低不确定性,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和内部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依据金融生态环境内涵的界定,金融产业体系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三个方面。在区域法律环境方面,尽管改革开放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权力至上、以权代法的做法仍随处可见。我国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线条为主,这为执法者在具体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基层地区的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关金融业运作的全过程,如产权、进退出制、创新、整合、监管、重要业务、自律、保护、破产等方面尚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地区层面,配合国家已颁布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及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的法规还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观念既表现为仍较保守,又表现为急功近利,即对新事物、新体制、新做法吸收较慢,且不能将之与地区区情有机结合,眼光短浅、图省事、图政绩、摆花架子,缺少长远打算。在经济基础方面,海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历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缓慢、改革滞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较慢,这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金融产业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业创新成果的出现。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产业体系内部环境也阻碍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在区域信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用体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识淡薄。海南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基本上不能成为银行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据,这使海南省对其内部资金不能进行有效利用,从而形成内部资金通过总行一级的资金池流向其他地区,严重阻碍了其他地区的资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动和授信程度,从而总体上导致海南省在经济振兴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环境欠完善,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合理评价,骗贷、三角债、逃债、虚报、隐瞒等事件屡屡发生,从而导致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滞后。在区域金融产权方面,以国有银行制度为主是我国金融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建制、运行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渗入了较浓厚的国有银行管制的色彩,这是在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权制度不明晰问题。由于金融产权不明晰导致产权关系不清,进而引发风险承担责任人不明确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在区域金融机构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机构主要仍然以国有独资四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支撑经济、社会事业的运行,缺少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在区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为银行提供服务或与其业务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会计师、律师、财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整体水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缺失对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体系失去平衡,金融机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信用环境等不同程度恶化,导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信贷供求缺口问题突出,地方经济在严重“缺血”的状态下低效运转,金融生态系统的效能难以正常发挥,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导致了海南经济在沿海开放城市中一直处在欠发达状态,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态环境的缺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海南省经济形成制约:一是地方企业获取贷款困难,成长完全靠自身积累,以致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始终达不到规模效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招商引资受阻,无力承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产业链的转移,海南省外资投入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显著减少就是很好的证明;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四是投资环境退化,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进入。以上这些制约因素,使海南省经济金融生态链陷入“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业严格控制信贷金融业务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机构收缩业务和网点地方企业成长受阻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这种“累积性恶性循环”使得海南省经济增长一直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和金融生态效能弱化的制约。虽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海南省政府尽最大努力重树沿海开放地区经济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时间积累,地方经济的恢复却时不我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全面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市域经济运行的
特点。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发展业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着力搞好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建立起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要在继续保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正确审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过热迹象不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加强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防止信贷的过度萎缩;其次,应增强宏观意识,跟进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银行业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分析,避免贷款投放的盲目性,倾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最后,应继续调整与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授信额度,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评信标准和限制,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在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亮点”和“绿洲”,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吸引资金的“洼地”。构建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重塑新型银企关系,对改制后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起新的、长期、互信的银企关系,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杜绝逃、废、赖债劣迹的发生,维护银行债权;二是要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将银行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行业,把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支持银行业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环境;三是要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优势,坚持从正面宣传报道金融政策、金融环境和金融经营管理情况,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共同创建宽松的融资环境。可以由政府牵头做大、做强现有的担保公司,完善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制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发展担保业务,发挥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努力解决民营企业抵押难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协调各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企业强化信用意识,重诺守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还应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全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对民营企业做出综合评价,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对于通过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要将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改制前的信用区别开来,注重考察新企业的信用。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鼓励组建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等,对民营企业自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培训。要监督和管理民营企业,注重增加积累,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切实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帮助民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从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组织管理、自身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企业的联保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融资环境。
(四)强化银行业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化能力。一是要紧紧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给政策,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要拓宽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导向,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积极争取核呆指标,最大限度处置不良贷款;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直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区域性资产重组和置换,盘活不良资产;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常规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强贷款分类监管,要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积极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隐瞒不良贷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不良贷款反映失实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海南省应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培养中小企业信贷专门人才,完善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其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注重对成长性指标考核,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第三,应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改变目前从建立信贷关系到每笔融资都要上级行审批的办法,根据各基层行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及企业融资状况,分层次明确融资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第四,应推进信贷融资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以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白钦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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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逢明.公司治理是改善金融生态的基础[N].金融时报,2005.8.22.
关键词:生态环境;评价;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S89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公路工程建设是一项造福于人类社会的工程,但他还是一项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程,与人类生存的地球息息相关。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加强环保工作,重视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也是公路工程建设的一项宗旨。
一、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我国主要地形以丘林、山地为主,公路建设在选线和施工过程中,对沿线的植被生态产生了很大的破坏性。在公路施工之后会出现很多的裸地,公路周边的地貌、水文、小气候等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一旦没有进行及时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能将会产生水土流失,最后对路面和沿线的植被造成污染。
对公路沿线进行植被恢复,一方面,不仅有利于固土护坡、稳定公路路基、防止公路边坡水毁,而且还有利于改善沿线的自然环境、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美化沿线景观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减轻驾车人的视觉疲劳;另一方面,在山区公路边进行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有助于保护、恢复山区公路边坡的植被,从而保护生态环境。
二、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措施
1、公路占地对农业生态的影响评价
(1)农业占地问题的严重性
实际施工中,还有另外1倍以上的土地为施工道路、营房、作业场地,取弃土场所占用,很多亦不能恢复。如平原地区修路,取土场占地有时比公路路基占地还多,因而实际占地是规划数字的2倍以上。另外,与国家级高等级公路相配套的公路会修的更多,占地亦会更大。
(2)土地占用与农业生态影响评价
环评中农田可按水田、旱田、林果、养殖水面等分项核算占地面积、农产品损失量;①公路占了多少耕地,造成多大的影响(损失)?②希望知道哪些地段占地最多,或哪些村庄、社区被占土地最严重?在那些人均只有几分地的地方,有必要采取诸如“以桥代填”的方案减少占用。或当公路占用了当地唯一可耕的和生产力最高的土地,造成的影响可能是“消化”不了的,因而有必要重新研究布线方案。③希望知道是什么类型的活动占了什么类型的土地,由此便于研究有针对性的和有效的措施。例如,路基占用耕地因线型要求,有时是不好调节的,但取土场和弃土场的设置,却是可以在大范围内优化的。
2、植被破坏影响评价
(1)植被损失的计量与补偿
公路建设破坏植被会导致“荒漠化”作用,因而需定量估算植被损失,以便为植被补偿提供依据。最简单的植被损失计量有两种:一是植物株数计量,二是植被面积计量。
(2)生物量损失预测与生态补偿量估算
①正确核算受影响植被面积。据在某高速公路施工期现场调查,临时占地是设计文件中工程占地面积的1.3~1.7倍。因此,公路建设项目影响的植被面积中,有一半以上是临时占地,不应忽视。
②正确估算生物量损失。生物量易于测量(采用样地调查收割法),因此常以此作为环境质量变化或损失的标志。另外从生态补偿的角度出发,要考虑新建的补偿植被的年生长有机物质量等于被破坏植被的年生长有机物质量。
绿色植物的生长量是指植被在一定时期内所增加的生物质贮存量。若再将同一时期内植物的枯死脱落损失量和被食草动物消耗的量与生长量相加,就得到此期间的净生产量。再加上植物呼吸作用所消耗的生物质量,则得到总生产量。总生产量就是绿色植物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光合作用所产生的有机物质的总量。
生物生产力是指生物在单位时间(如年)和单位面积(如公顷)所生产的有机物质的数量,以t/(hm2・年)或t/(亩・年)表示。在陆地生态系统,一般又以绿色植物的生长量代表生物生产力。
农田的主要功能是生产粮食,除少数特产农田和基本农田需特殊保护外,一般农田只要事后能恢复其农业生产力就可以了。
(3)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栖息地影响
①栖息地影响:侵占与破坏。侵占栖息地,使栖息地及其养育的生物一同消失。根据现有的研究,人们认为各种生物都有一个最小生存栖息地要求,特别是动物,应有一个最少生存栖息地面积,或者“有效生存面积”。例如,在荷兰,50hm2森林被认为是维持林地鸟类的有效存活面积。有研究表明,栖息地面积丢失90%,平均可使生存的物种减少30%~50%。
②栖息地影响:阻隔影响。公路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很少有直接导致某物种灭绝者,因此仅定性地描述公路占地导致某些植物物种数量的减少也是意义有限。公路对物种多样性影响更集中于物种的阻隔影响评价和某些重要栖息地的评价方面。公路对动物的阻隔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高速公路的阻隔作用又显著高于低等级公路。桥梁或涵洞这些可供大型野生生物通行的“动物走廊”,是迄今最常见的被动的措施,效果也还明显。栖息地隔离其可能后果是:一些动物种因不能跨越这种距离或隔离障碍物,不能在较大的范围内取食、躲避敌害或寻求,导致遗传信息难以传递、不育,物种会变得脆弱或灭绝。
③栖息地影响:栖息地破碎化。栖息地破碎化是指原本完整连片的栖息地被道路、管道、城市或农田等分割成许多小块,进而再使小块变得更小,直到消失的有害过程。
三、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1、要确立科学的设计思路
在设计高级公路的时候,设计人员需要避免执行标准教条化和片面追求高指标这两个误区,要结合相关人员的意见运用自己专业的知识确立科学的设计思路。首先,设计要立足于环保用活的原则。设计人员要明白建设生态高级公路需要从源头抓住环保的要点,从灵活掌握线形指标、运用技术标准入来降低公路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程度。其次,在设计时候要强调公众参与。例如,要在某一个村庄设计一段公路时,可以向当地的村民了解当地的气候变化和土质情况。从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生态环境问题。最后,设计人员在设计公路之前,要仔细分析,公路沿线的地形。
2、加强对植物的保护
要加强公路的生态绿化,加强对公路边的植物保护。首先,要根据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的特点,在靠近公路的两侧,尤其是在环境敏感区附近密植灌木、乔木。这样不仅可以净化吸收排放的尾气中的污染物,还可以降低噪音、改善公路的路域景观。例如,“国道210陕蒙界告诉公路”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远绿近美”的绿化原则。在公路近百米的范围内搭建网络,在边坡20m以内种植抗冻、耐旱成活率较高的樟子松、新疆杨和紫穗槐并且进行了5次飞播造林,形成了辐射周围几十亩的沙漠绿化带。这种采用植物绿化改善公路边生态环境的问题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就。其次,加强路边的植树绿化尤其是在有学校村庄的地带应该采取乔灌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建造绿化景观带。
3、采取先进工艺实施生态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在建设公路时也应该将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其中,采取先进工艺、实施生态工程。首先,可以采取先进的生物技术。例如,可以引进日本科学的“客土喷播技术”,把公路树木移栽和养护管理改为边坡生物防护。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公路的建设成本,还可以改善路域景观,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在这个技术的运用上一方面,可以应用快速无损检测设备,从而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提高公路运营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使用新工艺、新材料,从而提高公路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结束语
公路的发展和我们的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我们在感受到公路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应该要看到公路的发展给大自然生态环境有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盲目的进行公路修建,要根据我国经济和生态的实际状况,运用科学的方法设计环境友好型公路,在公路运行的阶段结合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趁意.论公路建设的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4).
关键词:金融生态;生态环境;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128-04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意识、商业文化建设,乃至促进地方行政、司法、执法部门的职能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内研究现状
“金融生态”的概念属于中国学者首创,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内学者。主要包括金融生态的环境、运作机制、法律条件、利用金融生态理论研究金融生态与区域经济增长问题、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研究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等研究领域。
(一)“金融生态”概念的提出
白钦先教授在2001年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申到金融领域,在国内最早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提出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会产生的约束性影响。周小川(2004)第一次系统地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周小川作为金融生态理论的早期倡言、阐释明确、推广最有力者,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空前关注。
(二)“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
围绕金融生态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学者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与研究。目前对金融生态这个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解释。总体而言,学术界对“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金融生态环境观和金融生态系统观。
金融生态环境观主要从金融外部运行机制或基础条件等方面出发来探讨其实现的相关运作机理,侧重金融生态在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性。如苏宁(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不是指金融业内部的运作,而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来比喻金融业运作环境。易宪容(2004)认为,金融生态应该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曾康霖(2005)认为金融生态实质是金融环境,且金融生态不能等同于金融管理。
金融生态系统观则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开放复杂的巨系统,应包括金融生态主体、生态环境、生态调节三个方面。金融生态建设既包括生态环境的改善,又包括生态主体的改造和生态调节机制的完善。如李扬(2005)把金融生态系统界说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徐诺金(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张鹏、姜玉东(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三)对金融生态水平评价的研究
大部分学者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标准和指标的研究大多从地区层面展开。《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提供了对国内291个城市的金融资产质量和50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估和排名。同时,李扬等人(2005)提出了一套对城市金融生态进行综合评价的富有启迪性的分析方法。程亚男等(2006)以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研究对象,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层面阐述了一种健康金融生态环境的理想状态模式。他认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包含定量和定性两个指标体系,定量指标设计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水平、社会信用和法制环境三个目标层、14个准则层;定性评价包括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和执行状况等四项标准,从可操作层面为央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四)对金融生态作用的研究
部分学者对金融生态的作用进行了相关研究。宋逢明(2005)研究认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使得经济系统建立了一种自我调控机制。在该机制作用下,制度得以有效运行。一个良好的外部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利于中国的银行业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位(2006)认为,改善金融生态,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有利于优化区域环境,更好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中央银行金融调控的有效性。
(五)金融生态的运作机制及相关金融主体的研究
易宪容等(2006)认为,制度决定了各个金融主体的行为方式和选择边界,并由此决定了金融主体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论述,只有基础性制度才是金融生态的核心,中国恶劣的金融生态质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基础性制度的缺失。曾康霖(2007)将“金融生态”这一概念的内涵明确为金融企业的生命力状态和生存环境,认为此概念的对象特指金融企业,而不是泛指一切金融机构,更不包括金融市场中所有的金融主体。因此,这一概念的外延应当有金融生态平衡、金融生态周期、金融生态环境。张球(2008)认为,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与需求是金融生态演化的动力源,而政府行为、经济基础、社会信用状况、中介服务水平等则是它的支撑条件,它们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正反馈交错的复杂的动力系统。杨秀菊(2008)综合国内外学者与专家的观点,认为金融生态即是可持续发展的金融运行环境,是金融结构和金融活动面临的各种意识形态、体系及各项准则共同形成的反映金融内外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体系。
(六)金融生态系统与环境的研究
李扬等(2005)参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构造与演化理论,把金融生态系统界定为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两部分:金融生态环境构成金融主体的服务对象和活动空间;金融主体则以其生产并分配信息、引导资源配置、提供管理风险之手段的强大功能。韩国文(2006)根据对金融组织与其生存环境的理解,提出了金融生态学的核心范畴:惯例、金融生态因子、金融生态位、金融生态链等。他还提出了金融生态学的基本规律,包括开放和非平衡原理、普遍的依存与制约规律、双向反馈、自然演替原理、相互适应的协同演化原理、生态阀限原理等。徐诺金(2007)借鉴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对金融领域里的几个重要问题,如金融主体问题、金融环境问题、金融平衡问题、金融调节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金融具有进化性、竞争性、创新性和稳定性等四大生态特性,并构建了金融生态系统结构。陈小云(2008)从权利的基本法律保障和法系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两个方面分析改善和重塑金融生态需要管制的重点法律问题。
(七)对区域金融生态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关于区域生态改善和优化的研究表现出了浓厚兴趣,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探索。高新才(2004)针对西部落后地区如何谋求经济发展,如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的问题,提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曹红辉(2005)从政府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在差异化的改革开放政策、差异化的财政分配政策、差异化的区域税收政策、差异化的区域投资政策、差异化的金融政策五个方面分析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出应通过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修正地方政府非均衡性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行为,提升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高小琼(2005)认为,作为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应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推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敖惠诚(2005)通过“马太效应”表明,欠发达地区更要关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而超越“马太效应”的关键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资源是经济资源的货币化形式。资金流动不仅仅是资本要素的再分配,也同时反映了其他经济资源的配置结构。通过资金配置引导资源配置,通过吸引资本流入带动要素流入,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最为有效的手段。
二、国外研究综述
就目前而言,国外直接涉及金融生态领域的相关研究尚未展开,而以其他领域的生态问题研究居多。
(一)金融生态研究的理论渊源
一是生态学。生态学是德国动物学家E.Haeckle于1866年首先提出的。英国生态学家A.G.Tansley于1935年首次提出生态系统学,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的内容,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理论基础。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态系统已经成为现代生态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二是仿生学。仿生学(Bionics)是从生物界发现机理来解决人类技术上问题的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国际上颇有声誉的动物学家Wemer Nachtigall博士提出仿生学就是学习自然界的现象作为技术创新的模式的基本概念。近年来,出现了以仿生学的视角对经济领域诸如企业组织个体、商业生态系统以及产业生态系统等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我们研究社会经济运行开拓了新的思路。
(二)国外相关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为金融生态的研究初步建立了理论框架
1.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理论研究基础。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Mekenzie提出了经济生态学的名词,主张经济分析不能不考虑生态学过程。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Kenneth Boulding提出了生态经济学的概念。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系统提供了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的研究进展。
2.演化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19世纪末期,凡勃伦首次提出演化经济学概念。受凡勃伦的影响,20世纪初,经济学大师马歇尔宣称经济学家的麦加在于“经济生物学”。20世纪末,演化经济学获得了里程碑式的发展。不断发展的演化经济学为学术界从演化角度透视金融生态的演进性奠定了理论基础。
3.金融发展理论促成了金融生态系统观的形成。金融发展理论蕴涵三个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金融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政府管制)地过度干预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金融发展与其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环境。因此,必须正确处理经济与金融的关系。
4.金融结构理论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研究范式。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与优化实际上与金融结构理论密切相关。因为一切金融发展,归根结底表现为金融结构的变化。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结构理论的创立和发展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5.金融功能理论拓展深化了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内容。1995年,Merton等人正式提出金融功能观。他们认为,任何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都是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在时空上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拓展。金融功能理论的形成为金融生态在相关环境功能上的拓展深化研究提供了新路径。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要评价
(一)国内研究现状简评
国内学者通过几年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金融生态学的概念、意义、体系构建、研究对象和相关因素,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对于一个长期存在于金融理论领域的核心问题――货币与信用的关系,尚未取得普遍意义的共识。金融生态系统内各个主体之间,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发展如何促使金融生态系统成为一个自我完善并不断发展的动态体系,金融生态系统内如何达到内外部的协调并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如何实现金融行业发展问题的同时,推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等等这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探讨。而且,国内学者还只停留在对金融生态的定位和理性认知上,还未形成统一的理论研究范式,仅仅是从如何进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出发,来分析中国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总体而言,国内学术界关于金融生态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始阶段,金融生态作为一个较新的理论研究领域,是国内学术界近年来新兴的研究领域,研究体系相对比较单薄,缺乏系统的理论基础研究,而且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特别是对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性与实证性研究。
(二)国外研究现状简评
从上述文献整理的情况来看,国外学术界还鲜有直接对金融生态的专题研究,而主要是在其他领域的生态问题研究居多,主要是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考察金融生态系统的演化、发展机制等问题。总体而言,国外学者所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1)金融是一个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发展和演进的动态系统。金融业从实物经济中分离出来并为实物经济服务,到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这种进程本身就是类似生态系统的演进过程。这一进程始终存在着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各类金融组织之间及其内部形成了分工与合作,构成了一个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的系统。(2)自然生态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金融生态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环境特征。因此,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入手,增强金融生态功能,提高金融的效率、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是客观、科学的主张。(3)金融生态体系也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体系。竞争机制通过破产、兼并来调整金融组织的数量、规模,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提高金融组织的自律和内控水平,推动新的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品种的创新,催生新的金融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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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告诉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出现了大面积的水体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现象。保护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治理农村环境问题势在必行。因此,法制治理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必由之路[1],也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内在要求[2].我国在农村环境法治上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用水安全,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
2 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水体污染比较广泛
农村水体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农业和生活的污水。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导致饮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质逐渐恶化,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加上气候等原因,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4].
2.2畜禽粪尿污染量大
大量无序分散的农村畜禽养殖粪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体、土壤、大气环境大面积污染。粪污经有氧发酵分解,孳生蚊蝇,繁殖细菌,传染疫病,给畜禽自身生长和人们身体健康带来危害[5,6].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头之一,已超过了化肥和农药的污染,给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2.3农业生产方式粗放
农村用传统粗放的农业耕作方式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不仅农产品有残害物存留,土壤、水源和空气也逐渐被污染,大棚农业的普及,使得不可降解农膜地膜污染也在加剧,造成极大的农业生态系统威胁[7].
2.4工业污染逐渐加重
技术含量低、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导致工业污染逐渐加重。生存环境和管理水平都较薄弱的乡镇企业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和资金支持,治理污染困难,致使农村生态环境呈现工业化污染问题。加上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厂迁到农村,或将城市垃圾直接运往农村,形成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5].
2.5环保设施建设落后
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生产生活方式落后,人畜空间混杂,村庄建设规划差,缺乏环保资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道路未硬化、无公厕,村镇几乎没有大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无法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统一处理[5].
3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3.1农村环境立法滞后
新《环保法》实施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侧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保关注不足,未将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自然资源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现代化进程速度超前于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显得力量薄弱和适用性不强[8].
3.2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以前我国环保污染防治资金几乎全部花于工业和城市,导致农村环保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很难获得环境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的财政资金;同时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转移,点多面广的农村缺乏生活污水、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
3.5政府监管机构缺乏乡镇农村普遍缺乏环保监管机构,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难以全方位、规范化监管。
环保部门尚未健全农村农业环境监测的专门机构,缺乏监测仪器和业务经费,无农业环境常规监测,影响了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3.4政绩制度考核缺失
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片面的经济观念,一味追逐经济指标,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另一方面片面追求城镇化速度,农村生态环境成为城镇化的牺牲品。
3.5农民环保意识薄弱
农村缺乏法制教育和宣传,农民接受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机会少,加上农民本身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对环境危害问题认识不够到位,导致农村环境污染[5].
4 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
4.1完善农村环保立法
根治农村环境污染的基础是健全、严格的法律法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建设应借助新《环保法》实施的契机,对现行环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逐步健全完善适应农村现实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农村生态环保工作迈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切实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相挂钩,对不顾生态环境而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究。
4.2强化环保知识宣传
大力开展农村环保宣教工作,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发动广大农民群众,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着力改变农村落后的生活习俗,努力引导、营造一个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措施的氛围,切实维护好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加大农村环保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支持投资建设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1设力度。根据当地污染物排放要素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推广使用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染防治技术,最大限度节省投资、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积极推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
4.4加强农村环境整治
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包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尿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河道池塘水沟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控制等。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村庄环境,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4.5严格环保行政执法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是环保工作的重点。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就要求在防治污染问题上,要结合本地农村污染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水平,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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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封沙育林;改善生态;有效途径
1古浪沙区自然生态环境
1.1气候条件
古浪沙区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属温带荒漠干旱气候,表现为春季多风、夏季酷热、秋季干旱、冬季寒冷,海拔1500~1700m,地势由南向北平缓倾斜,多为流动性沙丘地和半固定沙丘,纵深地带为类型相似的新月形沙丘链,前沿与农耕地交错分布的是零星沙包和小片流沙地。年均气温7.6℃,极端高温37℃(7月),极端低温-31℃(1月),≥0℃的年积温3106℃,≥10℃年积温2780℃,年日照时间2850h,无霜期160d左右。常年多西北风,平均风速3.3m/s,年风沙日达120d左右,年沙暴日47d。年降水量180mm左右,蒸发量1824mm,地下水埋深105~140m。区内以风沙土为主,类型为沙地灰钙土。
1.2沙漠化状况
据调查,该县风沙线长达132km,在沙漠总面积中,流动沙丘占27%,半固定沙丘占62%,固定沙丘占11%。特别是黑冲滩、八步沙等十多个流动沙丘,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交通动脉造成严重威胁。仅1993年5月5日发生的特大“5.5沙尘暴”,造成全县死亡23人,受伤173人,受灾农田面积3.45万hm2,直接经济损失达2995.23万元,浮尘、扬沙和沙尘暴天气给沙区4万hm2农田和38万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2封沙育林(草)成效及优势
2.1面积大
20世纪50年代植树造林治理沙漠起,古浪县累计完成沙漠治理面积8.1万hm2,其中封沙育林5.5万hm2,占68%,人工造林2.6万hm2。
2.2见效快
古浪沙漠前沿及内陆流沙由风力搬运和吹蚀堆积形成,沙地较平缓,沙粒细小,持水量相对较高,有利于天然植物的生长。封沙育林是利用自然生态修复能力,辅助于人工技术,恢复和促进生态改善的有效措施。一般3a见效,封育5a,植被覆盖度可达到50%以上,流沙基本固定。
2.3投资少
据调查,封育的综合投资成本是人工造林的1/3,而且节省劳力、物资。
2.4群落稳定
通过封育,可以使沙漠原生的天然草本植物和天然灌木和沙生针茅自然生长,辅助于人工栽植沙枣、白榆、花棒、梭梭,形成了乔灌草稳定的森林群落。
2.5调整了产业结构
采取强制性封育保护措施后,彻底改变了当地群众传统撒野放牧习惯,促进以种草养畜为主的草畜产业发展,加快风沙前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2.6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通过封育,遏制区域内人为活动,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逐步形成稳定的天然荒漠生态系统,防止沙化扩张和生态恶化,缓解沙尘危害,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
3封育主要技术措施
3.1封育
3.1.1封育地选择
选择天然植被综合覆盖度大于20%的地段实施封育。
3.1.2封育方式
采用全封方式,在封育期间,禁止采伐、砍柴、放牧、割草和一切不利于植物生长的人为活动。
3.1.3人工管护
每333~666hm2设立专职或兼职护林人员1名,常年巡查管护。
3.1.4设置围栏
在牲畜活动频繁地区,设置刺丝围栏围封。
3.1.5树立标志
在封育区周边,每隔50~100m的距离设立明显的界桩或标牌。
3.1.6人工补植
对自然繁育能力不足或幼苗分布不均匀的间隙地块进行合理补植造林。
3.1.7平茬复壮
对萌蘖能力较强的乔、灌木花棒、沙拐枣等,进行合理的平茬复壮。
3.2人工造林
3.2.1沙障设置
对封育区内流沙较大的地段,采用“前挡后拉”“一棵树一把草”造林技术。首先压设草方格沙障,第二年流沙基本固定后,再在沙障中植苗造林。造林时要在苗木主风方向一侧埋压麦草,形成简易沙障,提高造林成活率。
3.2.2造林方式
因地制宜采取人工模拟飞播造林、直播造林、植苗造林方式。
3.2.3造林部位确定
在流动、半固定沙丘(地)迎风坡1/3以下部位和丘间低地营造。3.2.4树种选择重点采用乡土树种和乔灌混交,植苗造林选择花棒、梭梭、沙枣、白榆等,直播造林易选花棒、沙拐枣、沙蒿、沙米和苦豆子等灌草种子。
3.2.5造林时间
春季:4月10日-4月25日;秋季:10月20日-11月20日;雨季:7月10日-8月20日。
3.2.6栽植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非正规金融;生态状况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8)05-0081-08
金融生态理论认为,一个健康而完善的金融生态环境会孕育出高效的、充满竞争活力的金融主体,推动金融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反之,一个不良的有缺陷的金融生态环境必然会阻碍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进而影响经济的运行质量。金融生态环境的构建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反复选择的过程,如同自然界生态环境的形成是通过生态主体和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相互选择、相互依赖,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在统一的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作为金融生态系统的两大金融主体,是长期共生和互补关系,它们的运行状况、经营特点、发展方向以及与金融生态环境诸要素之间的协调关系,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发育状况。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出发,结合国内非正规金融发展现实,从金融生态和金融生态环境视角来观察和分析非正规金融生态状况,以期获得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非正规金融的一般性认识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金融生态环境约束下的非正规金融生态状况
任何金融生态主体的存在都依赖于一定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构成金融主体的服务对象和活动空间,它决定着金融主体的生存条件、健康状况、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李杨等,2005)。作为金融主体之一的非正规金融必然依赖于一定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对非正规金融的行为和运行具有决定作用,非正规金融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必然反映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状况。
金融生态环境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包括金融主体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社会文化和习俗、法治制度等。同时,金融生态环境如同自然生态环境一样,对于生态系统出现的某些问题或者缺陷,具有自我调节和修复机制。
1、非正规金融存在的经济基础
非正规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和个人。中小企业是非正规金融的主要资金需求者,广大城乡居民既是非正规金融的主要资金供给者,也是需求者,中小企业和个人独特的融资需求偏好和特点构成了非正规金融存在的经济基础。
(1)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中小企业融资有两方面特点:一是自身天然的融资条件缺陷,如规模小、经营风险大、财务制度不健全、缺少有效抵押资产;二是融资需求频繁、时间性强、期限短、金额有限。在金融资源短缺的约束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意味着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具有很高的交易成本。首先是贷款条件苛刻,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市场准入成本;其次是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时间长,加大了贷款的交易成本。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过高的交易成本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正规金融中介的制度障碍面前止步不前。从另一方面来讲,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配给,以及对借款人道德风险的顾虑,其结果是正规金融机构更多选择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数量管制以回避风险。
(2)个人消费者的融资特点。无论出于生活、生产经营、投资或是家庭特殊支出(如嫁娶、买房建房、医疗教育)需要,个人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都处于不利的境地,因为正规金融机构对个人基本上不发放信用贷款,而且贷款一般限制在生产经营性用途。而抵押或担保对于个人尤其是广大农民来讲是一个较难逾越的障碍。从目前中国农村经济状况来看,多数农户缺乏有效的符合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贷款的抵押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对于城镇居民,其有效抵押资产只有住房,而居民中需要借贷的往往是那些收入较低无自有住房的中低收入阶层。因此,无论是居民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还是非生产性资金需求的满足都存在较大缺口。
在中小企业和个人存在融资需求缺口的同时,民间却有大量的闲置资金供给,这为非正规金融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市场条件和经济基础。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估算中国民间融资规模约为9500亿元,占GDP的6.69%。另据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课题组于2005年初对全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规模的调查,非正规融资规模占正规途径融资规模的比重平均达28.7%,农户从非正规金融途径获得的借款占农户借款规模的比重超过55%。按照制度变迁理论,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就是诱致性制度变迁。民间金融的产生就是对以正规金融制度为主导的融资格局的创新制度安排,是诱致性制度变迁。这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内生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经济环境。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植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之间,即所谓“草根金融”。非正规金融是内生于某一经济体中的一种金融形式,它的产生发展是这一经济体本身所需要和催生的(姜旭朝,2004)。虞群娥等对杭州177家中小企业的调查问卷分析表明,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存在很强的共生性关系,这种共生性关系是一种市场自然演化的结果。
通过上述理论与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只要中小企业和个人经济主体存在,非正规金融就有存在的经济基础;只要正规金融制度供给存在缺陷,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就需要创新的体制外金融制度供给来满足。从另一角度分析,即使通过金融制度改革与完善,正规金融实现了充分供给,非正规金融也仍然可能继续存在,因为正规金融中介无论发展到何种程度,都无法涵盖所有层次的不同特点和偏好的融资需求,尤其是广泛存在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融资需求。
2、非正规金融生态状况的实证
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活跃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就充分证明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共生性或内生性。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广东、福建等地非正规金融历来就比较活跃和发达。2001年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对辖区民间融资调查认为,民间融资非常广泛,据保守推算,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规模约为1140亿元、108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统计调查显示,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元、450亿元和350亿元,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浙江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2.9%,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占GDP的54.9%。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丰裕,非正规金融活跃。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计2004年浙江全省民间融资规模在1300-1500亿左右。浙江温州、台州,以发达的中小民营企业集聚形成的产业集群为特色,非正规金融也最为活跃,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对400户民间借贷监测点
统计显示,仅2008年1月份发生民间借贷额就达10273万元,2006年温州民间借贷额高达450亿元。瑞安市作为温州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县级市,民间借贷颇具典型,人民银行瑞安支行2006年对200家农户的统计调查,只有38%的农户资金紧张时首选金融机构贷款,58%的农户首选亲朋好友借款,选择高利贷、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借款的占13%。初步估算,瑞安民间融资规模约为35亿元。浙江台州市所辖的温岭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借贷规模庞大,仅横峰村每年借贷量就达1000万元,该村的经营规模较大的近百户民营企业均有过民间借贷,一次借款50万元是常事,另外通过标会融资的规模也有几千万元(人民银行台州中支课题组,2003)。
在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非正规金融也相当活跃。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江西上饶市2004年民间融资总量在1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苏士儒等(2005)对宁夏农村地区的调研显示民间金融广泛存在于宁夏各地,其中对盐池县等三个县89户调查中,有71户参与民间借贷,占比达到80%。中国人民银行乐山中支对所辖犍为县调查表明,当地民间金融日趋活跃,融资规模逐渐增大,从融资额看全县年均增长25.9%,远远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融资增长额度。中国人民银行阜阳中支对当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辖区民间金融总体趋热,并已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经济较为活跃地区,调查样本中,企业、城镇个体经营者和农户中参与民间融资的占比分别为62.9%、61.6%和83.7%。泰顺是温州地区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但民间借贷仍然十分普遍。当地人民银行支行对五个乡镇共200家农户的问卷调查表明,41.1%的人认为当地民间借贷“很普遍”,31%的农户认为“有一些”。在回答家庭是否有过民间借贷时,有67.5%的人选择了“每年都需要向私人借贷”,有22.3%的人选择了“偶尔需要向私人借款”,仅有10.2%的人“从不需要向私人借贷”。这一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户每年都有融资需求。另外,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行对浙江、福建、河北、山西、江西、河南六省区的调研表明,非正规金融活动与民营经济发达程度有关。
二、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控制机制
(一)非正式制度约束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社会文化和习俗等属于非正式制度。非正规金融作为“体制外”的金融形式,内生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经济环境中,不受国家法令、金融制度等正式规则约束,具有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融资信息优势、成本优势、效率优势。这种优势的形成不仅源于其内生性表现出的自然适应性,还依赖于社会传统和习俗等非正式制度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首先,非正规金融的放贷对象一般是熟人、亲友或本乡镇的企业,借贷双方没有社会关系基础的情况很少发生。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2003年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89.4%的借贷活动双方是朋友、亲戚或同业熟人关系,另10.6%的是双方原来不认识,而由他人介绍的。在温州,一般而言钱庄的放贷势力范围在2公里之内(郭斌、刘曼路,2002)。这种交易对象的选择就是基于对借款人信息获得的优势需要。非正规金融的贷款方对于借款人从事项目的风险可能认识不清,但至少对于借款人有一定的地缘、人缘或血缘关系,对其人品等有一定的认识,这样违约的可能性、道德风险在一个较大的程度上可以避免。并且由于地缘、人缘的关系,借款人一旦违约,其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相当高昂,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借款人不会违约(史晋川、叶敏,2001)。非正规金融这种放贷对象的选择方式,目的就是通过基于地缘、人缘和血缘关系前提下形成的人与人之间道德约束和舆论压力,来实现风险控制。这种依靠非正式制度进行风险控制是非正规金融能够不断发展的重要生态环境条件之一。
其次,非正规金融债务主体的个人化,使债权债务关系更加清晰明确。民间借贷一般多用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但借贷主体往往不是企业,而是业主个人。从偿债角度来讲,个人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加之双方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基础,偿债安全性大于企业,即使出现债务纠纷需要通过法律解决,也由于债务主体明确而易于断案和执行。
第三,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机制不依赖抵押或担保,而注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和偿还能力。2003年温州人民银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7.9%的借贷活动既无财产抵押也无他人担保,2007年的调查显示80.2%的民间借贷采用信用借款方式,担保方式占17.8%,这与正规金融机构主要依赖抵押和担保的风险控制方式截然不同。民间借贷不依赖第二还款来源的风险控制机制,表明放款人对资金使用风险更具敏感性,也说明民间借贷更多依赖个人诚信、依赖社会关系减少信息不对称等非正式规则进行风险控制的事实。
第四,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融资条件的天然缺陷,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受到信贷配给的对待和高信贷门槛的约束,能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融资对它们来说弥足珍贵,必然激励其倍加珍惜自身信用。另外,要想获得非正规金融的长期支持,中小企业需要长期、反复证明自己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相当硬的预算约束。因此,对中小企业来讲,长期的民间融资经历,使它们深深懂得诚信品质和自律意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对理性的个人来说也必然如此。非正规金融能够在政策夹缝中顽强生存并长期发展,除了其内生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经济之中的特性外,依赖社会诚信和自律意识等非正式制度的约束进行风险控制是关键因素。基于社会诚信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约束是非正规金融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环境条件之一。这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地区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温州民营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大多依赖民间借贷,由于民营企业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前提都要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因此温州的企业诚信文化已经成为重要的区域经济特色,逐渐形成了一种全社会珍惜自身信用的良好氛围。例如有的企业或个人贷款到期,一时资金紧张,即使通过民间借贷(如担保公司)融资,也要先还给银行,避免产生贷款拖欠影响企业信用记录,这种做法在温州比较普遍。在温州不仅民间借贷的违约率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也非常低(见表1-温州银行业历年不良贷款率状况)。温州市2002年全市民间借贷规模约为300-350亿元,真正出现债务问题的资金只有2.87亿元,占比不到1%,而同期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4.35%。调查显示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金额占民间借贷资金的比率远远低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山西省临汾市2003年法院受理民间借贷资金诈骗金额370万元,相当于当地民间借贷资金的0.0325%。另据江西省抽样调查,民间借贷的偿债率在95%以上。济南市历城区神武村放贷户李石程连续12年放贷无坏帐(秦奋,2007)。
(二)非正规金融的法制环境
非正规金融发自民间,植根民间,在政策真空地带生存,长期以来国家没有相关的法令制度约束。只要民间借贷不发生大规模的集资诈骗、倒
会风潮,政府一般对其采取默认态度。正是由于受政府管制很少,非正规金融在制度供给上表现出了很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得以在广大城乡普遍存在。然而,法律制度的真空,也为非正规金融留下了金融风险隐患。非正规金融交易是通过各种非正式契约来完成,而非正式契约常常是不完备的,例如有的民间借贷甚至没有书面形式,仅是口头协议,出现纠纷难以受到法律保护。也有的民间借贷常常以暴力形式催收借款,导致某些违法行为出现;有些非法集资的“会首”卷款潜逃使大量“会角”的资金血本无归。以非正规金融活跃的温州为例,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间个人集资泛滥,“会案”频繁爆发。据不完全统计,仅倒会、破产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背”人员就达数十人,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则不计其数,涉及资金多达1亿元以上(张震宇等,2002)。20世纪90年代初,温州又出现了乱集资、乱批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的“三乱”现象。许多私营企业、个人、乡镇企业由地方政府审批或未经审批组建各类农村合作基金会、资金调剂服务部、个体协会服务部、投资公司、典当行等组织,从事借贷活动。这些机构普遍资本金严重不足,综合费率高达18%-22%,具有很大的金融风险隐患,一度使温州金融环境混乱不堪。随后,人民银行在1996年《关于取缔私人钱庄的通知》,1998年颁布《整顿乱集资、乱批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的实施方案》,依法取缔和整顿,才使非正规金融的秩序趋于正常,但温州民间借贷活动始终很活跃。
2007年下半年后,由于国家连续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受到较大制约,温州民间借贷活动又进一步活跃。据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民间借贷利率观测显示,2007年8月份最高监测月利率达40‰,加权平均月利率9.7615‰,9月份突破1分到10.32‰,12月份已升高到11.64‰。由于缺乏合法身份,近年来非正规金融活动出现了一种隐蔽的形式,如温州的许多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名义是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实质是从事高息放贷活动。尤其是一些小规模的担保公司从事的业务就是替人垫资还贷、验资、增资、贴现、保证金等短期周转资金贷款业务,当地俗称之为“倒款”。在高利诱惑下,许多不具备条件的担保公司纷纷出现,有的根本没有经过工商部门审批,有的资本金很少,根本不足以从事担保业务,由此导致的借贷纠风也日渐增多,如在民间借贷相对活跃的温州市瓯海区,2007年5月至9月瓯海区法院即已受理民间借贷诉讼76起,总额达600多万元。杭州也出现了以实业公司名义从事隐蔽放贷业务的非正规金融机构。
其次,非正规金融的经营活动比较隐蔽,不受金融监管和税收的约束,可以免去许多的成本费用,因此,其利润空间非常巨大。一个规模较大的地下钱庄每年经手的资金可达几亿元甚至十几亿元人民币,即使按照5%0的较低收益率计算,一个地下钱庄每年的收益可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人民币(赵晓红、解春雷,2003)。一方面受高利诱惑,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活动缺乏合法的组织形式,导致地下钱庄屡禁不止,这不仅使正规金融机构业务受到干扰,而且破坏了金融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此外,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地下经济日益猖獗,各种走私、逃税、骗汇、贩毒以及洗钱、资本外逃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这些地下经济往往会利用在金融法规和监管之外的民间非正规金融(如地下钱庄)来融资和结算,使部分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地下经济的助推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非正规金融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与制度环境,但缺乏法律认可的组织形式和地位,导致其发展中出现一些金融异化的现象,是非正规金融生态的法治环境存在缺陷的体现。
第三,非正规金融实际上发挥着对正规金融重要的补充作用,但其地位不被法律承认,处于不明不暗的灰色状态。从金融生态角度讲,人为地限制非正规金融发展会影响到完善的金融生态链的形成,导致金融生态体系结构缺陷,生态功能不健全,生态主体行为扭曲。此外,还导致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法则无法有效发挥,不仅会降低金融业的整体效率,也不利于金融风险的化解。
(三)非正规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机制
金融生态如同自然生态一样具有自我调节机制。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由于二者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空间不同,自我调节机制具有不同的特征。非正规金融的利率能够按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发挥调节作用,比正规金融机构受到管制的利率机制更为有效,但也具有一些负面效应。
1、不同特征的利率机制导致正规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加剧。正规金融的利率水平具有导向作用,也影响着非正规金融的利率水平,但是受到管制的正规金融利率调整往往滞后于市场利率,不能灵活反映市场资金供求,而非正规金融的利率机制可以快速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当市场资金供求趋紧时,非正规金融利率迅速上升,但正规金融利率在管制条件下要滞后一些,导致大量的资金需求涌向正规金融机构,而一部分资金供给流向民间借贷市场,加剧了金融“脱媒”现象,使正规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受到较大影响,流动性风险积聚。同时,在信贷配给和逆向激励行为存在前提下,正规金融机构还会减少对中小企业信贷。
2、非正规金融不同于正规金融的利率调节机制,还会对货币政策的效果产生影响。非正规金融不受央行货币政策的约束,温州等地的民间借贷监测数据表明,当央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正规金融机构收紧银根时,非正规金融利率往往快速上升,在利率机制驱动下,社会资金大量转向民间借贷,借贷利率迅速上升,放贷规模也快速扩张。如2004年国家金融宏观调控从第二季度开始银根紧缩,市场资金趋紧,温州储蓄存款曾出现连续9个月负增长,民间借贷利率从当年6月份开始显著上升并维持在12‰左右,比2003年上升了36%(2003年民间借贷利率月均为8.86‰),300户抽样调查的借贷总规模也比2003年增长17%。2007年下半年以来的从紧货币政策,民间借贷利率和规模也同样大幅上涨。银根紧缩时民间借贷规模扩张当然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状况,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的预期效果。
3、非正规金融的市场化利率调节机制,对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政策实施带来不利影响。非正规金融不受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制约,完全以利润为目标,使其资金投向具有自发性和分散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正规金融信贷的产业结构调整功能。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化工等重污染、高能耗行业实施较严格的信贷调控,但非正规金融对于这些投资回报率高、投资回收期短的项目却情有独钟。例如温州当地庞大的民间资本,借助发达的非正规金融积聚功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动员起上千万甚至几亿元的民间资金,投向房地产、煤矿等暴利项目,近年来闻名全国的温州“炒房团”、“炒煤团”主导着局部地区房地产交易价格和小煤矿承包价格,都与当地的民间借贷有关。温州以服装、制鞋、低压电器等传统轻工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正面临着“低、小、散”的发展瓶颈,如何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和调整是温州政府正在努力推动的政策导向,而大量民间资本的投向以及本地资本外流正成为令地方政
府担忧的问题。因为对于温州这样以民营资本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民间资本投向不能与政府产业政策导向配合,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可能只会成为政府部门的一厢情愿。
三、结论和建议
(一)从金融生态和金融生态环境视角观察非正规金融,把非正规金融看作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生态主体,其产生和发展受到内生性决定条件和外部生态环境因素的影响,这有利于更加客观地看待民间金融的存在实现及其市场主体地位及现实功能。从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生态状况能够折射出当前金融生态和金融生态环境的客观现实及某些缺陷。
(二)从非正规金融的生态环境构成要素分析,中小企业和个人经济体是决定非正规金融产生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或者说非正规金融内生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经济体中。从现实作用来看,非正规金融是对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但并不能就此得出正规金融一定会替代非正规金融。只要中小企业和个人经济存在,非正规金融就有存在的经济基础。非正规金融在各地发展的现实表明,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各有其服务边界,两者将会,协同运作。无视客观需求企图替代或者限制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应该给非正规金融发展必要的制度空间,以制度引导和规范其发展,少堵,多疏。在我国“金融二元结构”仍然非常明显的现实下,首先,应该将非正规金融从地下状态引导到统一金融监管体系之中,承认既有的各种非正规金融形式,鼓励和引导发自民间的各种金融组织创新,形成一个处于公开监管之下非正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金融网络,从而激活金融生态体系的市场竞争动力。其次,提出统一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将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标准同时推出;将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提到同样高度;通过严格的监管制度促使其建立市场化的风险预算约束机制,出现风险只能退出不予救助。在对待非正规金融的负面问题上,关键是如何监管及监管水平问题,这样有利于建立公平的金融生态竞争环境,从而提高金融业整体效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各种非法的地下经济蔓延。
关键词: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研究
1国外研究动态
早期的研究是关于河道枯水流量(Low-flow)的研究,这个时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河流的航运功能对枯水流量进行研究。随后,由于河流污染问题的出现,开始对最小可接受流量(minimumacceptableflows,MAFLs)进行研究,其最小可接受流量除了满足航运功能外,还要满足排水纳污功能。随着河流受人为因素影响和控制的加强,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遭到破坏,生态可接受流量范围(ecologyacceptableflowregime,EAFR)的研究逐渐展开,其主要是为了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为满足不同的环境要求而进行生态可接受流量范围的研究。
目前,国际上对河流的生态环境需水量使用较为广泛、通用的概念是枯水流量。近10年来,为了促进水文水资源研究,国际之间加强了合作,其中包括对河道枯水流量的研究,如FREND(FlowReg-imesfromExperimentalandNetData)行动计划,第一个行动计划由水文组织(instituteofHydrology(UK))倡导,并为1985—1988年的国际水文计划方案Ⅲ(UNESOInternationalHydrologicalProgramme-Ⅲ)做了部分工作。这个组织包括13个欧洲国家,主要是应用国家水流量(水文)数据库及不同的研究方法,预测河流的洪、枯水流量,分析和研究了欧洲西北部1350条河流的的枯水流量状况。研究集中在应用水力学参数研究枯水流量与流域河床组成特性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不同频率不同时段年均流量(mean)与最小流量(annualminima)和枯水流量(low-flow)之间的联系等,第1个欧洲FREND行动计划采用了西欧国家网络提供的精确的日流量和相应的流域资料数据库。随后,FREND行动计划开始向横向(包括东欧国家)和纵向(扩大到大尺度问题、方法问题、枯水流量和洪水流量条件下流域土地利用的变化,水质等问题的研究)的研究方向发展,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
目前,FREND组织很快扩展到欧洲及世界其他许多地区和国家,如西非、中非、北非、地中海地区及中亚地区,印度及南亚地区等,最近正在进行的FREND行动计划将其研究成果概括在FREND报告中,最新成果有:北欧地区枯水流量和干旱研究;南非区域水资源和干旱评估方法研究;西非、中非地区雨量减少对枯水流量长期影响研究;枯水流量时间系列与断流分析;地域性生态水文学理论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论述等。总之,国际上在水资源领域的合作使得先进的研究技术和手段应用到更多的具有水文数据库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流域枯水流量的研究方面,显得更为突出。
国外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研究内容概括为:河道流量与鱼类生息环境关系的研究;河道流量、水生生物与DO三者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水生生物指示物与流量之间的关系研究;水库调度考虑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水量的优化分配的研究;生态环境用水与经济用水关系研究等。
国外较为通用的研究方法可分为3类:一是传统的流量计算法(标准流量法);二是基于水力学基础的水力学法;三是基于生物学基础的栖息地法。
(1)标准流量法。一是7Q10法。采用90%保证率最枯连续7d的平均水量作为设计值。二是TENNANT法。是美国目前使用确定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的一种方法,河道流量推荐值以预先确定的年平均流量的百分数为基础。该法通常在优先度不高的河段研究中作为河道流量推荐值使用,或作为其他方法的一种检验。
(2)水力学法。一是R2CROSS法。在计算河道流量推荐值时,由河道几何形态决定的水深、河宽、流速等因素必须加以考虑。有4项指标:湿周率、河流宽度、平均水深以及平均流速,具有2个标准,即枯水月、丰水月。R2CROSS法以曼宁公式为基础,由于必须对河流的断面进行实地调查,才能确定有关的参数,因此这种方法比标准设定法难以应用。二是湿周法。该法的依据是基于以下假定:即保护好临界区域的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湿周,也将对非临界区域的栖息地提供足够的保护。利用湿周(指水面以下河床横断面的线性长度)作为栖息地的质量指标来估算河道内流量值,通过在临界的栖息地区域(通常大部分是浅滩)现场搜集河道的几何尺寸、流量和数据,并以临界的栖息地类型作为河流的其余部分的栖息地指标。河道的形状影响分析结果。该法需要确定湿周与流量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从多个河道断面的几何尺寸—流量关系实测数据推求,或从单一河道断面一组几何尺寸—流量数据中计算得出。推荐值依据湿周—流量关系曲线中的变化点的位置来确定。
(3)栖息地法。一是IFIM(增加法)。IFIM(InstreamFlowIncrementalMethology)法是应用比较广泛的计算环境需水量的方法,IFIM根据现场数据如水深、河流基质类型等,采用PHABSIM(physicalHabitatSimulation)模型模拟流速变化和栖息地类型的关系,通过水力学数据和生物学信息的结合,适合于一定流量的主要的水生生物及栖息地。Orth等[21]认为由于IFIM法所需要的定量化的生物资料的缺乏,使这种方法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King等指出,传统的IFIM法将其重点放在一些河流生物物种的保护,而没有考虑诸如河流规划以及包括河流两岸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由此计算出的推荐流量范围值并不符合整个河流的管理要求。二是CASIMIR法。CASIMIR(computerAidedSimulationModelforInstreamFlowRequirementsindivertedstream)法是基于现场数据—流量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采用FST建立水力模型、流量变化、被选定的生物类型之间的关系,估算主要水生生物的数量、规模,并可模拟水电站的经济损失。
2国内研究动态
在我国,系统研究生态需水量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对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等没有统一的定义,对其计算方法的研究也不够深入、完善,基本停留在定性分析和宏观定量分析阶段。其研究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探讨河流最小流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河流最小流量确定方法的研究。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的《环境用水初步探讨》是其典型代表。二是20世纪80年代,针对水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指出:在水资源规划时,要保证改善水质所需的环境用水。主要集中在宏观战略方面的研究,对如何实施、如何管理处于探索阶段。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黄河断流、水污染严重等问题,水利部提出在水资源配置中应考虑生态环境用水。如在全国水功能区划中考虑了生态与环境用水问题。刘昌明提出了我国21世纪水资源供需的“生态水利”问题。与此同时,与生态、环境需水相关的研究也逐渐展开。
关键词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研究
1国外研究动态
早期的研究是关于河道枯水流量(low-flow)的研究[1-2],这个时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河流的航运功能对枯水流量进行研究。随后,由于河流污染问题的出现,开始对最小可接受流量(minimum acceptable flows,mafls)进行研究[3],其最小可接受流量除了满足航运功能外,还要满足排水纳污功能。随着河流受人为因素影响和控制的加强,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遭到破坏,生态可接受流量范围(ecology acceptable flow regime,eafr)的研究逐渐展开[4],其主要是为了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为满足不同的环境要求而进行生态可接受流量范围的研究。
目前,国际上对河流的生态环境需水量使用较为广泛、通用的概念是枯水流量。近10年来,为了促进水文水资源研究,国际之间加强了合作,其中包括对河道枯水流量的研究[5],如frend(flow reg-imes from experimental and net data)行动计划,第一个行动计划由水文组织(institute of hydrology(uk))倡导,并为1985—1988年的国际水文计划方案ⅲ(uneso international hydrological programme-ⅲ)做了部分工作[6]。这个组织包括13个欧洲国家,主要是应用国家水流量(水文)数据库及不同的研究方法,预测河流的洪、枯水流量,分析和研究了欧洲西北部1 350条河流的的枯水流量状况[7]。研究集中在应用水力学参数研究枯水流量与流域河床组成特性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不同频率不同时段年均流量(mean)与最小流量(annual minima)和枯水流量(low-flow)之间的联系等,第1个欧洲frend行动计划采用了西欧国家网络提供的精确的日流量和相应的流域资料数据库。随后,frend行动计划开始向横向(包括东欧国家)和纵向(扩大到大尺度问题、方法问题、枯水流量和洪水流量条件下流域土地利用的变化,水质等问题的研究)的研究方向发展[8-9],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
目前,frend组织很快扩展到欧洲及世界其他许多地区和国家,如西非、中非、北非、地中海地区及中亚地区,印度及南亚地区等,最近正在进行的frend行动计划将其研究成果概括在frend报告中[10],最新成果有:北欧地区枯水流量和干旱研究;南非区域水资源和干旱评估方法研究;西非、中非地区雨量减少对枯水流量长期影响研究;枯水流量时间系列与断流分析;地域性生态水文学理论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论述等。总之,国际上在水资源领域的合作使得先进的研究技术和手段应用到更多的具有水文数据库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流域枯水流量的研究方面,显得更为突出。
国外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研究内容概括为:河道流量与鱼类生息环境关系的研究;河道流量、水生生物与do三者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水生生物指示物与流量之间的关系研究;水库调度考虑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水量的优化分配的研究;生态环境用水与经济用水关系研究等[11-13]。
国外较为通用的研究方法可分为3类[14]:一是传统的流量计算法(标准流量法);二是基于水力学基础的水力学法;三是基于生物学基础的栖息地法。
(1)标准流量法。一是7q10法[15]。采用90%保证率最枯连续7d的平均水量作为设计值。二是tennant法[16]。是美国目前使用确定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的一种方法,河道流量推荐值以预先确定的年平均流量的百分数为基础。该法通常在优先度不高的河段研究中作为河道流量推荐值使用,或作为其他方法的一种检验。
(2)水力学法。一是r2cross法[17]。在计算河道流量推荐值时,由河道几何形态决定的水深、河宽、流速等因素必须加以考虑。有4项指标:湿周率、河流宽度、平均水深以及平均流速,具有2个标准,即枯水月、丰水月。r2cross法以曼宁公式为基础,由于必须对河流的断面进行实地调查,才能确定有关的参数,因此这种方法比标准设定法难以应用。二是湿周法[18]。该法的依据是基于以下假定:即保护好临界区域的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湿周,也将对非临界区域的栖息地提供足够的保护。利用湿周(指水面以下河床横断面的线性长度)作为栖息地的质量指标来估算河道内流量值,通过在临界的栖息地区域(通常大部分是浅滩)现场搜集河道的几何尺寸、流量和数据,并以临界的栖息地类型作为河流的其余部分的栖息地指标。河道的形状影响分析结果。该法需要确定湿周与流量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从多个河道断面的几何尺寸—流量关系实测数据推求,或从单一河道断面一组几何尺寸—流量数据中计算得出。推荐值依据湿周—流量关系曲线中的变化点的位置来确定。
(3)栖息地法。一是ifim(增加法)[19]。ifim(instream flow incremental methology)法是应用比较广泛的计算环境需水量的方法[20],ifim根据现场数据如水深、河流基质类型等,采用phabsim(physical habitat simulation)模型模拟流速变化和栖息地类型的关系,通过水力学数据和生物学信息的结合,适合于一定流量的主要的水生生物及栖息地。orth等[21]认为由于ifim法所需要的定量化的生物资料的缺乏,使这种方法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king等[22]指出,传统的ifim法将其重点放在一些河流生物物种的保护,而没有考虑诸如河流规划以及包括河流两岸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由此计算出的推荐流量范围值并不符合整个河流的管理要求。二是casimir法[23]。casimir(computer aided simulation model for instream flow requirements in diverted stream)法是基于现场数据—流量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采用fst[24]建立水力模型、流量变化、被选定的生物类型之间的关系,估算主要水生生物的数量、规模,并可模拟水电站的经济损失。
2国内研究动态
在我国,系统研究生态需水量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对生态环境需水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等没有统一的定义,对其计算方法的研究也不够深入、完善,基本停留在定性分析和宏观定量分析阶段。其研究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探讨河流最小流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河流最小流量确定方法的研究。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的《环境用水初步探讨》是其典型代表。二是20世纪80年代,针对水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指出:在水资源规划时,要保证改善水质所需的环境用水。主要集中在宏观战略方面的研究,对如何实施、如何管理处于探索阶段。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黄河断流、水污染严重等问题,水利部提出在水资源配置中应考虑生态环境用水。如在全国水功能区划中考虑了生态与环境用水问题。刘昌明[25]提出了我国21世纪水资源供需的“生态水利”问题。与此同时,与生态、环境需水相关的研究也逐渐展开。
主要的研究成果为:一是对非汛期最小流量、水土保持、冲沙水量等的河流系统的生态环境需水研究。如20世纪80年代赵业安、钱意颖总结了黄河三门峡水库运行对下游河道的影响规律,同时开展黄河上游大型水电工程对下游冲积河流影响的研究,采用实测资料分析的方法研究大型水库对径流泥沙的影响,对每年水库蓄水与中游高含沙洪水遭遇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回归分析建立了水库调蓄与下游河道冲淤的相关关系[26-27]。二是对恢复湿地、城市河湖用水及地下水回补等生态和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研究[28]。三是对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需水量及河道环境的讨论与宏观定量研究[29-30]。四是刘昌明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用水量的关系,提出了“四大平衡”的原理[25],即水分能量平衡、水盐平衡、水沙平衡与水量平衡(含水资源平衡),从而丰富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内涵。五是钱正英等[31]从保护和恢复内陆河下游的天然植被及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和水保范围之外的林草植被建设、维持河流水沙平衡及湿地水域等生态环境的基础流量、回补黄淮海平原及其他地方的超采地下水等方面,分析并估算了全国的生态用水。
截至目前,国内生态环境需水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陆地和河流2个方面,而陆地生态需水主要指“保护和恢复内陆河流下游的天然植被及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及水保范围之外的林草植被建设[31]所需水量。其研究方法主要针对西北干旱地区进行,综合分析这些研究,不论是天然系统还是人工系统,不论是林地还是草地,计算方法大多为“面积定额法”或“植株定额法”[32],计算方法为传统的水平衡计算理论,因此计算方法比较成熟,一般不存在争议。从大的方面看,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主要包括3个方面:河道基本生态、环境需水、输沙需水量和入海量。与之对应的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第1个研究方面,如:为达到水环境保护目标,满足河流纳污功能的环境功能设定法;为满足河流基本生态功能,保证不断流的河流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法、最枯月平均流量法及假设法;为满足河流水量蒸发和渗漏要求的水量补充法等。输沙需水量的计算方法虽然较多,但主要是针对黄河,且大多是从水力学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不便于操作和应用。实现水沙平衡需用的水量究竟如何计算,至今尚未见到令人满意的计算方法或计算结果。入海水量的计算方法基本上是宏观估算,没有定量计算方法。
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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