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起因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22 1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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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起因

第1篇

音乐作品是音乐著作权(版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音乐著作权(版权),是基于音乐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音乐著作权(版权)的基本大法,该法认定的音乐著作权(版权)内容,是指音乐著作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音乐作品有权进行控制、利用、支配的具体行为方式。音乐著作权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音乐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音乐作品完整权等四方面的内容;二是音乐著作财产权,它是音乐著作人基于对音乐作品的利用给他人带来的财产收益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等内容,以及音乐作品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本文仅以手机电信网彩铃音乐为切入点,探究音乐作品版权的出让与增值。在此笔者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来解读。

案例:《两只蝴蝶》彩铃下载,权利人获赔32万(改写)

中国法院网讯12月12日,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诉被告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中信使)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

原告鸟人公司诉称,原告公司通过与牛朝阳签订合同,取得歌曲《两只蝴蝶》《杯水情歌》词曲的专有使用权和歌曲《吹眼睛》词曲的著作财产权。原告公司通过与庞龙签订合同,制作了庞龙演唱的该三首歌曲的录音制品,系上述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权人。空中信使未经原告公司许可,擅自将上述录音制品提供给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作为网站彩铃供移动通讯用户有偿下载,侵犯了原告公司的录音制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空中信使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公证费1010元。

被告空中信使辩称,被告公司通过与北京龙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乐公司)签订合同,取得使用《两只蝴蝶》、《杯水情歌》、《吹眼睛》的录音制品之授权,而龙乐公司根据其与鸟人公司所签订合同有权鸟人公司做出此种授权,被告公司使用上述录音制品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并未侵犯鸟人公司的录音制作者权。

海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鸟人公司系在2004年6、7月间与牛朝阳签订相关合同之后,方于2004年制作完成涉案录音制品,而龙乐公司与鸟人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03年8月11日,其时涉案录音制品尚未制作完成,故双方签订合同之时涉案录音制品不应包括在该合同所涉范围之内。另外,龙乐公司与鸟人公司所签合同多次出现“音乐作品”用语,而从未明确涉及“录音制品”,鉴于合同双方均系专业文化公司,对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的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内涵均应系明白,故即使涉案三首歌曲作为音乐作品属于合同所涉范围,龙乐公司亦无权据此合同涉案录音制品。

综上,海淀区法院做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费用32万元。

作者:陈坚 时间:2005-12-12 14∶53∶24

――音乐作品版权的出让

第一次音乐版权“出让”

牛朝阳是《两只蝴蝶》《杯水情歌》《吹眼睛》的词曲作者,为第一音乐著作权人;庞龙是该三首歌曲的演唱者,为第二音乐著作权人。牛朝阳、庞龙俩人分别享有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权,既享有歌曲的发表权、署名权,也享有歌曲的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2004年北京鸟人公司通过与牛朝阳、庞龙分别签订合同,购买了该三首歌曲的录音制作权而成为该三首歌曲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权人,进而成为该三首歌曲的第三音乐著作权人。于是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财产权”第一次“出让”交易完成。此次音乐作品版权“出让”的结果,是北京鸟人公司从牛朝阳、庞龙手中一次性买断了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财产权。这是当今专业文化公司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之间进行“音乐作品版权”买卖交易的约定俗成的交易模式。

笔者以为在这一“音乐作品版权”交易模式过程中,音乐创作者、音乐表演者与专业文化公司在权利与义务、投入与产出的利益分配比例上不尽公平与合理。专业文化公司一次性买断音乐创作者与表演者的音乐著作权,再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将“音乐作品”制作成“录音制品”,从而取得录音制作人权。在法律意义上的结果是,专业文化公司用有限的资金买断音乐作品创作者与音乐表演者的音乐著作人身权,却获得最具潜在价值的核心音乐著作财产权――录音制品制作人权与传播权。然而音乐著作权中的核心价值是“音乐作品”的创作与表演,因为“音乐作品”的创作与表演决定了它们延伸产品的命运,即该音乐作品的录音制品是否受音乐消费者的喜欢,以及音乐消费者是否愿意购买该“音乐作品”的录音制品。换言之,录音制品的市场业绩和经济效益是由音乐创作者和表演者起决定性的作用。故而,笔者以为可以在“音乐作品版权”的交易中引进金融业的“期权”理念,平衡音乐创作者、音乐表演者与专业文化公司之间的权益分配关系。音乐创作者、音乐表演者可以以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音乐著作权作为“期权”,并以“期权”作为录音制品的资本参入录音制品的投资,一方面,专业文化公司可以节省购买“音乐作品版权”的一部分资金;另一方面,音乐创作者、音乐表演者暂时以较低价格出让“音乐作品”的部分音乐著作权来换取“录音制品”一定的“期权”;与专业文化公司共同分担“音乐作品”的市场风险,共同分享“录音制品”所带来的丰厚利益回报,达到共赢的境界。

第二次音乐作品版权“出让”

北京鸟人公司与北京龙乐公司在2003年签订的合同中,北京鸟人公司并没有将《两只蝴蝶》《杯水情歌》《吹眼睛》三首歌曲的“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人权出让给北京龙乐公司。可是,北京龙乐公司却与北京空中信使公司签订合同,竟然将自己并未拥有的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财产权,即录音制作人权出让给北京空中信使公司,于是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财产权”第二次“出让”交易完成,同时也是该三首歌曲的“录音制作权”在音乐作品版权层面的第一次“出让”交易完成。此次北京龙乐公司与北京空中信使公司之间的音乐作品版权“出让”交易是一侵权行为,其表现是北京龙乐公司偷换概念,用“音乐作品”替换“录音制品”,非法出让该三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作为音乐从业者应以此为鉴,注意维护自己的音乐著作财产权(版权)。

第三次音乐作品版权“出让”

北京空中信使公司在从北京龙乐公司手中获得并不存在的《两只蝴蝶》《杯水情歌》《吹眼睛》三首歌曲的“录音制品”的音乐著作财产权后,又通过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签订合同,将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出让给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于是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财产权”第三次“出让”交易完成。同时也是该三首歌曲的“录音制作人权”在音乐作品版权层面的第二次“出让”交易完成。此次音乐作品版权出让交易结果,是该三首歌曲成为电信运营商为网络用户提供“彩铃”有偿服务的工具,网络用户通过付费方式获得该三首歌曲的“彩铃”音乐服务。至此,该三首歌曲也就成为人们心中约定俗成的“网络音乐”。虽然此次音乐作品版权交易不合法,却让违法行为造成该三首歌曲成为网络用户有偿使用“彩铃”音乐服务的客观事实,从而进一步提醒音乐从业者更加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拥有的合法音乐作品版权不受他人侵犯。

――音乐作品版权的增值

1. 从音乐作品到录音制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著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取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此音乐作品版权的法律条款为录音制品在网络传播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促使音乐作品版权增值的法律依据。

从音乐著作权内容来看,由“音乐作品”到“录音制品”,其实质是由音乐著作人身权上升到音乐著作财产权,音乐著作财产权的收益远远高于音乐著作人身权的收益。按现行的音乐著作权(版权)制度和其交易的行规,音乐著作人身权只仅仅能行使一次,往往是一次性被专业文化公司买断;音乐著作人身权在录音制品制作中只有一次的收益,而音乐著作财产权可以凭借物化的音乐载体――录音制品为依托,可以多次反复使用,音乐著作财产权可以多次行使,多次获得交易收益。2004年北京鸟人公司通过与牛朝阳、庞龙分别签订合同,取得歌曲《两只蝴蝶》《杯水情歌》词曲的专有使用权和歌曲《吹眼睛》词曲的著作财产权,并制作了庞龙演唱的该三首歌曲的录音制品,成为该三首歌曲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权人。于是,《两只蝴蝶》《杯水情歌》《吹眼睛》三首歌曲由“音乐作品”演变成“录音制品”。北京鸟人公司再将该三首歌曲以“录音制品”的形态投放音乐市场;其实质是用有限的投入换取无限的“录音制品”的音乐市场机会,以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回报,客观上使音乐作品版权得到一次“增值”机会。该三首歌曲的音乐作品版权价值第一次得到提升。

2. 从录音制品到网络有偿使用的“彩铃”音乐服务

虽然北京空中信使公司并未真正拥有《两只蝴蝶》《杯水情歌》《吹眼睛》三首歌曲的“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版权,并违规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签订合同,将该三首歌曲的音乐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出让给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其结果是通过擅自将上述录音制品提供给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作为网站“彩铃”音乐服务供移动通讯用户有偿下载,最终使该三首歌曲成为电信运营为网络用户提供“彩铃”有偿服务的工具,完成了从录音制品到网络有偿使用的“彩铃”音乐服务的演变,使该三首歌曲变成网络音乐,其“音乐作品版权”价值又一次得到巨大的增值。诚然北京空中信使公司侵犯了北京鸟人公司的录音制作权,并为此付出了32万元的代价,但对音乐界来说,却是一堂生动的音乐作品版权“增值”教学课,让更多的音乐从业者看到“音乐作品”后面的版权价值的“增值”性。

正如有的学者所言:“2003年SP彩铃市场份额为1000万元。2004年SP彩铃市场份额达1.9亿元人民币。2005年,彩铃市场仍在高速增长,预计市场份额将达到3.9亿元人民币”①。巨大的彩铃音乐市场促使音乐作品的版权价值也是水涨船高出现前所未有的增值。作为音乐作品的创作者、演唱者,是否可以从自己的音乐作品增值后的巨大彩铃音乐市场大蛋糕中分得一定的增值回报呢?笔者以为从投入产出的价值理论分析是可行的,只要音乐作品创作者和表演者具备网络的“CP内容提供商”资格就行;但是,在具体实际操作中音乐作品创作者、录音制作者、网络运营者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何得到很好的平衡则是一个漫长的谈判过程。

第2篇

关键词:网络故障 光纤 光纤耦合器 光纤收发器 光纤跳线

中图分类号:TM8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2)11-0046-01

1、问题的提出

能够引发网络故障的因素有很多,其中由光纤或相关设备所引发的故障比较容易让人忽视和不好排查,本文所阐述的就是如何一步一步的排查光纤故障以及对光纤施工的验收标准。

2、组网环境

我厂各单位的网络拓扑结构基本上都是小队所有用户全部通过双绞线连接到一台交换机上,这台交换机都放置在专用配线间中,为了实现与局域网网络的高速连接,小队的接入交换机连接光纤收发器,并通过百兆单模光纤连接到该单位的核心交换机上,它们之间采用的连接方式为:接入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光纤接线架——核心交换机。为了防止广播风暴对整个局域网的运行产生影响,各单位的所有电脑根据所在处小队的不同,划分在不同的VLAN,每个VLAN的网关统一设置在该单位的核心交换机上。

3、故障排查

如果某单位的一个小队网络出现故障,而其他小队正常,根据经验可以推断出问题就应该出在该小队的交换机或连接该小队的光纤线路上,范围缩小了以后我们就可以按顺序一步一步的排查。

3.1 查交换机

观察该小队接入交换机上连接光纤收发器的端口的信号灯状态,如果该信号灯处于熄灭状态,这就说明交换机端口没有被正常启用;如果信号灯处于点亮状态,说明该端口启用了,但仍存在该端口有问题的情况。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我们采取重启交换机并更换收发器端口的方法,如果问题依旧且处于这个交换机上的电脑之间是互通的,说明交换机没有问题。

3.2 查光纤收发器

首先观察光纤收发器上的状态指示灯,如果RJ45线的指示灯熄灭,说明RJ45线存在故障,更换网线。如果光纤的指示灯熄灭,有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引起:

(1)光纤跳线损坏或者模式不匹配。解决方法是更换无损的跳线或使用正确模式的跳线,单模收发器对应单模跳线,多模收发器对应多模跳线。

(2)光纤的两端接入顺序不匹配。解决方法是将接入收发器的两根跳线的顺序改变一下,以前接TX的跳线接到RX上,接到RX上的跳线接到TX上。

(3)光纤收发器本身存在故障。使用短接头短接收发器上的两根跳线,如果光纤状态指示灯亮,说明收发器没有问题;如果光纤状态指示灯不亮,说明收发器有故障,需要更换收发器。

3.3 查光纤

由于单位没有专业的工具,于是邀请网络公司的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检测、查看。技术人员首先使用光功率计测量来判断光纤线路通与不通;如果发现光纤线缆存在很大的信号衰减,导致其中一根光纤根本无法正常收到光信号,那么就要使用光时域反射计,对光纤线缆的信号收发进行测试,这样就可以最终找到光信号大幅度衰减的原因,有可能是光纤耦合器自身性能问题造成了信号衰减或光纤存在断路,这就必须使用新的光耦合器设备进行替换过或对有断路的光纤进行熔接来解决。

4、故障总结与施工验收

为了更好地解决由光纤信号衰减引起的网络不通故障,现对其形成原因进行总结,造成光纤信号衰减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跳线因素。在铺设光纤线缆的时候,使用有性能保障的的正规厂家的产品,如有必要需对光纤线缆的性能进行测试;质量不好的光纤跳线,光纤信号能够衰减10db,这个衰减幅度足以造成网络连接不通故障。

(2)耦合器因素。光纤耦合器一般都是安装在光纤配线盒上,在选择上也要使用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厂家的产品,如果光纤耦合器性能不好,也容易造成幅度比较大的信号衰减,所以如果在组网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光纤耦合器的时候,要使用高质量的光纤配线盒,而且一个单点接头的损耗不应大于0.08db。

(3)耦合次数因素。把位于不同地点的光纤线缆连接起来,需要对光纤线路进行耦合;通常情况下,对光纤线路每进行一次耦合,光纤信号就会衰减1db左右,如果耦合的次数比较多的话,光纤信号的衰减幅度就会大大增加,所以一定要严格控制耦合次数。

(4)光纤接头因素。光纤线路工作时间比较长或者光纤线路处于灰尘比较多的工作环境中时,每隔一段时间应该使用酒精来擦拭光纤线缆的接头,这样能够减小光纤信号的衰减。

(5)光纤收发器因素。收发器要选用高品质的产品,而且跳线的模式也起必须匹配,如果不匹配就会引发数据严重丢包、信号衰减幅度增大等问题。

5、结语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在排查光纤线路连接故障时,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来进行:

第3篇

关键词:Gratuitous ARP;DHCP;IP冲突;网络故障;交换网络;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7(b)-0000-00

1. 引言

伴随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已经在校园快速普及,成为高校中重要的信息交换平台。网络在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现代高校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校园网络规模的迅速扩张,校园网的管理维护日趋复杂和困难,尤其在计算机选择解决终端IP地址的配置方面引起故障的解决方案时的通常会出现难以取舍问题,更使得管理人员力不从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网络管理人员应从基本理论上去分析实际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出IP配置和管理上问题的最优方案。

2. IP地址配置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在校园网络整体设计时,通常只会设计用户使用IP地址的范围,不针对用户的计算机终端类型进行特别设定。通常提供给用户的获取IP地址方式为DHCP动态获取,用户只要将计算机网卡设置为自动获取,就可以获得IP成功连接到网络中。而在实际情况中,一些例如外屏显示器、单片机、无线AP等网络设备需要手动设置地址,这经常引起IP冲突,严重时会引起网络瘫痪。

下面以扬州某高校校园网络日常维护中遇到特殊问题为案例进行分析,该校网络结构为大二层扁平化的交换网络,DNS和DHCP服务都集成在核心交换机上。

案例1:多媒体教室安装一块LED电子横幅,使用单片机编程控制,网络接口为常用的RJ45适配器,手动配置IP地址,MAC地址可以在软件操作界面自行更换。首次配置地址后,正常连通网络。但是保持原有IP地址不变,操作“更新MAC地址”后,网络无法连接,等待300秒后,恢复正常。

案例2:校园网络用户报修称网络使用一段时间后,网络延时较大,甚至出现掉线现象。经实地检测,用户使用的是DHCP自动获取的IP地址,使用30分钟后出现Ping值变大,甚至出现超时现象,由此出现网络丢包断线现象,几分钟后恢复正常。

上述两个案例中:案例1是用户使用手动配置IP引发的网络故障,案例2是交换网络中用户使用DHCP自动获取地址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仔细分析这两个故障发生时的现象,大致可以从核心交换机的DHCP、ARP以及ARP缓存等方面入手查找故障原因。

3. DHCP、Gratuitous ARP、交换机ARP缓存相关知识

3.1 DHCP服务

DHCP是一种简化了的主机IP地址分配管理的TCP/IP标准协议,其利用UDP协议工作。网络管理员可利用DHCP服务器来管理动态的IP地址分配及其相关的环境配置工作。动态的IP分配避免了手工设置IP地址及子网掩码所产生的错误,即避免了同一个IP地址分配给多台计算机形成的地址冲突,减少配置网络中计算机所花费的时间和管理IP地址设置的负担,还可以灵活地设置地址租期,节省了IP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DHCP协议的主要工作原理为:当没有任何配置的DHCP客户端接入网络时,会向网络广播一个DHCPDISCOVER数据包,其源地址为0.0.0.0,目的地址为255.255.255.255,然后再附上DHCP discover的信息。当DHCP服务器监听到客户端发出的DHCP discover广播数据包后,它会从那些还没有租出的地址范围内,选择最前面的闲置IP,连同其它TCP/IP设定,给客户端发送一个DHCP offer的数据包,客户端在开始的时候还没有IP地址,所以在其DHCP discover封包内会带有其MAC地址信息。假如网络上有多台DHCP服务器的响应客户端,那么客户端只会挑选其中一个DHCP offer而已(通常是最先抵达的那个),并且会向网络发送一个DHCP request广播封包,告诉所有DHCP服务器它将指定接受哪一台服务器提供的IP地址。

3.2 Gratuitous ARP

Gratuitous ARP一般也称为免费ARP。它与一般的APR请求不一样,主要区别在于它不要求得到IP对应的MAC地址,而是当主机启动或者更换网卡(或更换MAC地址)的时候,将发送一个Gratuitous ARP广播,宣告自己的IP地址对应的MAC地址。

Gratuitous ARP有两种作用:第一,确定设置的IP地址在局域网中是否已经被占用,主机启动后广播Gratuitous ARP,若得到回应,那么就可以确定设定的IP已经被占用,否则就可以继续使用设定的IP。第二,如果发送Gratuitous ARP的主机正好改变了硬件地址(更换MAC地址或者网卡适配器),发送的Gratuitous ARP广播包就可以使其他主机高速缓存中旧的硬件地址进行相应的更新。

3.3 ARP高速缓存

ARP高速缓存(ARP cache),由最近的ARP项组成的内在中的一个临时表。每个主机、交换机或路由器都有一个ARP高速缓存表。它用来存放最近IP地址到硬件MAC地址之间的映射记录。转发数据包时可以快速查找到对应MAC地址的端口。高速缓存表中每一项的生存时间都是有限的,一般称为老化时间,起始时间从被创建时开始计算的,一般老化时间为300秒。

4. 故障原因分析

4.1案例1故障分析

根据上述Gratuitous ARP、ARP缓存相关知识对案例1进行分析,单片机更改了MAC地址,网卡启动后会自动广播Gratuitous ARP来宣告既定的IP地址,更新上层设备(二层交换机)的MAC地址表项,通知三层网络设备更新ARP高速缓存。但是案例1中三层设备的ARP缓存却没有立即更新,而是等原有的ARP信息老化之后才进行更新,这就导致LED显示屏单片机更换MAC后出现网络故障。同样,使用一台计算机主机接在与单片机接在相同的二层交换机下,当单片机更换MAC后,计算机能够立即Ping通单片机,这说明计算机系统能够接受单片机发送Gratuitous ARP,并快速更新计算机系统的ARP高速缓存。

4.2案例2故障分析

根据DHCP、ARP缓存相关知识并查看三层交换机中DHCP的配置,用户使用30分钟后Ping值变大,甚至出现丢包现象,而30分钟恰好是DHCP租期的一半。为了确定为DHCP问题,将用户计算机的IP设置为手动地址,观察30分钟后故障现场没有出现,同时检查三层核心交换机上的ARP缓存变动情况,发现在30分钟(租期一半)时,核心交换机清空了ARP高速缓存。这样,原来直接由硬件快速转发的数据包转由软件转发,所以转发时间变长,出现Ping值变长,甚至丢包现象。

通过案例1和案例2可以看出,二者都是在交换网络的核心交换机的ARP机制上出现的故障,两种故障的发生从机制上解释又发生了矛盾:案例1中主机变更MAC地址后要求能快速更新核心交换机的ARP缓存,而案例2为了快速更新ARP缓存提前做了清空,反而导致网络丢包。

5. IP地址配置和管理上应当注意的几点

从案例1和案例2分析的结果上来看,由于引起故障的原因是对立和矛盾的,所以无法同时解决这两个故障。从故障的轻重缓急来看,可以把案例2的故障重要性放在案例1前,优先从技术上处理,对于案例1的故障则要从管理上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正确规划IP地址范围,合理使用DHCP服务,启动dhcp功能的同时,适当预留一些不分配的地址,以供特殊的手动配置使用。

2) 在交换机端口上使用ip dhcp snooping功能限制自动获取IP地址的用户,使其不能手动配置。

3) 优化三层核心交换机上的ARP高速缓存清理机制,减少因清理ARP高速缓存而引起的数据丢包。

4) 尽量减少简单网络设备的接入,接入设备能够处理Gratuitous ARP回应包,有IP冲突提醒机制。

6. 结语

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利用网络维护中的案例,结合DHCP、Gratuitous ARP、交换机ARP缓存相关知识具体分析了故障的原因,并从故障查看,测试、分析和排除的步骤以及故障原因的相互对比中,提出了交换网络中根据故障紧急及优先次序分类处理的方法,并针对目前IP地址配置和管理上容易出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参考文献】

1. 徐春林. 基于Gratuitous ARP泛洪的局域网故障分析.淮海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J],2014(23)第2期:45-47.

2. 刘志雄.朱向庆. DHCP Failover研究与实验设计.计算机系统应用[J].2015(24)第7期:244-249.

3. 李方敏,卢锡城,汪钟鸣.主机动态配置协议(DHCP)原理及其实现[J].湘潭矿业学院学报,1997,12(3):17-24

4. 贾毅峰,逯建速.校园网中的 DHCP 引起的冲突与解决[J]. 铜仁学院学报. 2014(16)第4期:96-98.

5. 陈小中,校园网DHCP故障与解决[J].福建电脑,2010(10):167-169.

第4篇

现在几乎所有建站公司打着营销型网站建设的大旗。试想一下,一个没有专业的网络营销策划人员,没有从营销角度、销售角度、传播角度去规划、策划一个网站,都用一个程序模块来为客户建设模版化网站的公司如何能做出所谓的营销型网站。

营销型网站是指基于企业营销目标进行站点规划,具有良好搜索引擎表现和用户体验、完备的效果评估体系、能够有机利用多种手段将访客转化为顾客服务于企业营销目的网站。

企业网站是否具有很强的营销性,是否有良好的公信力、传播力是开展网络营销能否取得成功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整个网络销售流程来讲,客户最终还是会通过网站去寻找其意向购买的产品或服务,最终找上门来。所以拥有具备营销型力的网站,对开展网络营销的中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营销**与普通的企业网站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它从多种不同的角度和需求出发考虑,对企业网站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最终集成各种网站功能和服务,使其具有极强的营销功能和营销价值,追求的是最终的营销效果。

目前几乎所有建站公司虽然打着营销型网站建设的大旗,但在帮助企业建设网站时都没有网络营销分析、策划、品牌产品策划的环节,更不要说专业的网络营销策划人员,他们没有从营销角度、销售角度、传播角度去规划、策划一个网站,他们只是从技术或者视觉角度来看待网站,都用一个程序模块来为客户建设模版化网站,然后改下企业LOGO、公司名称、重新设计下界面的又一个复制品。检查下你的网站是否也在其中。

2、有网络推广,但没效果

当前网络推广方式很多,可谓琳琅满目,五花八门。网络广告、微博营销、邮件营销、软文公关、论坛营销、博客营销、病毒式推广等等。但中小企业对如何真正有效的推广企业网站,知之其微,仅懂皮毛,虽然在一些所谓的网络营销培训的课堂上听得热血澎湃,但回到家里还是该干嘛就干嘛。不知如何有效的采用适合自己的推广方式实现企业网站的宣传推广,大多做得没有深度、没有创意。这种无效推广,即使做得太多,最终还是等于零,徒劳而无功效。

经常有客户抱怨,连百度竞价都没啥效果,到处求所谓的有效推广方法。其实网络推广方法无非也就那几种,并非每种推广方法都适合你,要根据你的产品、人群、不同的推广阶段制定合理有效的推广计划。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3、网站转化率极低

影响转化率的因素很多,从你前期的网络营销项目规划、策略、推广方案的制定到日常的推广运营的执行,再到在线销售系统、客服等方面都影响着你的网站转化率。

众多的企业,在建立企业网站后,只要在网站上留下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就认为顾客能找上门来。这种单一被动的转化方式,显然是很难及时把访客转化顾客的。商机信息留言、免费电话回拨、即时聊天工具使用、企业地图导航、顾客对产品定购功能等等,这些极为重要的转化手段,却未曾出现在企业网站内。

还有一点就是你的在线客服人员是否够专业,是否对产品服务了解清楚、是否具备良好的网络销售技巧和服务意识,是否具备极强的销售引导思维。人的因素至关重要。

4、缺乏有效的数据分析

很多网络营销工作开展相对较早,且都有专人负责网络推广工作的公司,他们的网络营销做得还不错,但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网站访问的日IP量、日均咨询量和最终销售成交数据,根本就没有做任何关于数据的统计监测工作,更不要说数据分析了。

数据统计分析是在网络营销系统各环节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数据可以让我们发现问题,从而帮助企业调整策略、解决问题,提升网站的整体运营效率。一般来讲,我们主要从SEO数据监测分析、网站访问数据统计分析、询盘和成交转化统计分析几个大的方面着手。

5、有做网络营销的人,但无真正的才

纵观网络营销体系,无论哪个环节的工作,最终都是需要人去落实执行,再一次强调,人才是最终决定了网络营销的成效关键所在。

这样一来对网络营销还仍感陌生的企业,面对来势汹涌的网络营销时代,面对建什么样的网站?如何做有效网络推广?如何运营管理团队?等等常常不知所措,无从下手。

不论是去规划一个网络营销项目、建设一个营销型网站、进行有效的网络推广、高效的网络营销团队管理都需要一个专业的人去做。随着网络营销的快速发展,企业对这方面的人才需求一直是求大于供。同时,在此大趋势下,投身此行业真正具备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现如今少之又少,以至出现行业内部高薪挖角成风、稍有2、3年经验便要求年薪数十万元等现象。

第5篇

[关键词] 网络团购 欺诈 维权 立法

引言

网络团购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将有相同需求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形成较大数量的购买订单,集体购买,享受集团采购价,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全新的消费形式。[1]在我国,网络团购是网络市场的新兴产物,近几年才开始火爆,团购的“主力”常见于年轻人,主要包括大学生和白领等。团购网站的兴起和火爆,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价格低廉。团购产品的折扣通常低于传统购物网站,它们以超低的价格吸引着消费者,一些商家的折扣可以打倒一至四折,更有很多产品达到了一折以下,甚至出现了零元以及负一元的情况;第二,涉及面广。网络团购的领域小到玩具、手机、软件、图书,大到家具家电、建材、房产等,可谓无所不包,现在更是扩展到了保险、旅游、教育培训、健康体检及美容、健身休闲等服务类领域;第三,便捷的电子支付功能。电子支付功能的发展使网上交易越来越简单、方便、迅速,为网络团购解除了后顾之忧;第四,年轻人潮流前卫的生活方式。当团购成为一种潮流,今天你没有团,就落伍了,因此,追求前卫的时尚群体推动了网络团购的发展。

网络团购可以给消费者群体带来尽可能低价的商品,商家则薄利多销,因此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从经济学上讲,团购将零散分布的消费需求,集合成一种规模需求,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消费和生产。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网络团购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导致消费者难以维权。众多团购者货款的集合数额较大,这对违法或犯罪分子是很大的经济诱惑,容易引发通过网络进行的合同诈骗等经济性犯罪的发生,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导致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难以取证,投诉无门,维权困难。因此,如何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规制混乱的网络团购市场,是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的。

一、网络团购的法律问题探析

(一)网络团购存在诈骗风险

现实中存在某些不法团购网站收取货款后拒不发货、发送假货诈骗团购者的情况,这就导致团购者在参与团购活动时存在着被诈骗的法律风险,而从团购网站的角度来说,也会因为被怀疑诈骗而导致信用度降低,最终影响经济收益。

团购诈骗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导致的:一是我国的网络团购业务处于快速成长期,团购网站的资信状况良莠不齐,入行门槛低,企业启动资金少,经营者利用团购者对团购网站资信状况识别能力差及贪图便宜的心理,哄抬团购数量,造成热抢的假象,在后台随意改变热卖的数据,把一个东西原价虚高,然后再貌似打一个大折扣,其实比原价优惠不了多少,有些团购网站还会把销量标的非常高,以此吸引消费者,这样获得众多团购者的货款,在收到货款后立即关闭网站;二是有的团购网站由于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维持,公司并未注销而开办者却不知所踪,收取货款之后也未按照团购约定发货,其后也不退还货款,网站告知的线索并不能使消费者找到网站开办者。三是百度、360等搜索引擎通过竞价排名,把有一些诈骗网站或“钓鱼”网站排在前面,由于团购者一般来说更偏向于选择排在第一位的网站,导致选择这个网站而受骗。

(二)消费者难维权

针对团购网站上的商家服务缩水,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行为,由于消费者在网络团购时支出的金额较小,出现纠纷后大多不愿投入太多精力维权,只好自认倒霉。目前,团购者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正规的团购网站通常有专门的客户维权中心,在遭遇团购陷阱时,可以向客户维权中心反映,由客户维权中心与商家进行联系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可是若遇到网络欺诈或者不正规的团购网站,则无法通过客户维权中心来维权。[2]二是团购者可以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产品质量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地域的限制性,甚至由于管辖权和证据问题,造成法院也很难受理诉讼请求,因此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是往往投诉无门。

(三)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网络团购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团购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导致大量纠纷无法顺利解决,售后服务更没有保障。一方面,团购产品陷阱、售后无法保障、消费者维权难、缺乏行业规范,亟须相关部门出台行业规范。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ICP备案和ICP经营许可证制度。特别是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要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内资公司,这规定说明团购网站的经营者必须是独立的经营实体,而不能是个人。而目前,国内大部分团购网站并没有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所以更容易发生欺诈。[3]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与宽泛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部门管理的监管和执法难度。因此,亟待出台针对团购网站经营行为的法律和规范,完善网络团购的法律环境。同时,明确工商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体,也应当对网络团购市场进行管理。

二、相关国外立法借鉴

(一)美国

美国是最早兴起团购网的国家,其对团购网站的准出入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是网站在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身份证明、住址、办公地址、服务类型等信息。同时,在网站的经营过程中,政府会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对网站进行严格监管,付款后未收到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美国国家职业经理人犯罪投诉中心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共设的美国网络欺诈投诉中心进行投诉。该中心接受投诉后,由包括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第三方分析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网站有可能面临高达上亿美元的巨额罚款。[4]由此可见,美国的网络团购,在注册登记、事后监管、投诉处理各方面都充分的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此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欧盟

欧盟在电子商务方面制定了《电子商务指令》、《电子签名指令》、《远程销售令示》和《数据保护指令》等法律。其中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容有:消费者在自己家中购买商品服务会获德详实的信息,多种多样的选择以及低廉的而价格。在诚信建设方面,欧盟通过增加交易透明度(如明确供应商的身份、来历和债务),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数据等方式来达到增强诚信的目的。《远程销售指令》保障消费者在远程销售合同中得到保护,因为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会受到带进攻性的市场技术的侵犯,也会受到供方给消费者的不足和不适当的信息的侵犯,以及要面对用信用卡支付时可能带来的欺诈和错误风险。

(三)德国

德国于1997年6月13日通过了《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案》。在电信服务资料保护方面,虽然该法同意服务提供人可以提供电信服务目的而收集、处理或使用个人资料,但要求应先将其收集、处理或使用的方式范围、地点与目的告之服务使用人。若要作其他使用,则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或经服务使用人的同意。同时,该法也赋予服务使用人撤销其同意的权利。在达成必要的目的后,所收集的资料即应删除,若传输与服务使用人有关资料与其他服务提供人时,也应告知服务使用人。

三、对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的建议

(一)完善行政监管制度

在网络团购市场的准入制度方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30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已经做出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那么工商部门就应该依据该办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在网络团购的网络广告规范方面,传统的广告法对网络广告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现在网上虚假广告泛滥,引诱欺骗着消费者,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构成巨大的威胁。[5]针对搜索引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更应该提出强制性要求,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因为它相当于收了这些诈骗网站的费用,给它做了虚假广告。因此要尽快规范网上广告宣传的具体法规,如果广告存在假和违法内容, 给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网站经营者、搜索网站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二)培养安全团购意识

相比其他方法和措施,消费者自身更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在网络团购行业规范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政府和消费者保护协会应该加大对网上团购的安全风险等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通过多种途径向消费者宣传在团购中应注意的事项,例如消费者在团购时应尽量选择正规、知名、规模较大的购物网站,在参团前要仔细地查看商家的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服务描述、消费规则,在支付过程中要对支付页面、消费时限进行截图,付款完成后要保留好确认短信、确认页面,以防以后发生纠纷。一旦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团购中受到诈骗要及时向工商机关、消协和公安机关反映,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完善立法

要对网络团购这种新型消费模式进行法律规制,保护团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制定或完善,使团购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有据可依:首先,应制定针对团购网站的管理规范。可以结合国外立法的优秀经验,比如,明确团购网站市场准入的统一的注册的条件、出台网络团购所推商品应当符合的产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标准等。其次,应制定关于商家、团购网站、以及消费者三者之间关系的规范,明确团购网站和商家之间的连带责任,可以加强团购网站的责任承担,如要求团购网站承担对商家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担保义务等,避免再出现纠纷时团购网站和商家互相推诿。第三,应确立团购消费者受损救济体系,明确相关的处理程序,供团购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有适当的救济途径可供选择。第四,在举证责任方面对消费者予以特殊保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商家或者团购网站承担举证责任,确立有利于消费者的所在地专属管辖权,以保证消费者诉讼权的实现。

四、总结

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依法治国的精神的逐步深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及网络团购方面的立法水平也将随之提高也更趋完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得到更完善的保护。网络团购得以向正规,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邵平.浅谈网络团购.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 年4 月号上(总第366 期).

[2] 法桥・互动.法制文萃报. 2011-04-30第14版.

[3] 洪璧.我国网络团购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现代经济信息.

第6篇

摘 要 近些年来,“人肉搜索”事件不断发生,“这一事件暴露出我国的网络隐私权这一法律空白地带,针对此问题,一方面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制订有关的法律、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借助道德规制和行业自律予以辅助。

关键词 人肉搜索 网络暴力 法律监管

一、网络暴力的成因

“以真假难辨的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匿名不负责之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是为“人肉搜索”或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最初的成因是网民道德意见的表达。网民群体意见的逻辑是,从具体(但匿名)的人和事件上升到抽象的道德的层次,在道德上谴责当事者及其行为。但在这个过程中,隐藏其中的一些主观或客观的问题却使得本应占领道德高点的搜索演变成一场名副其实而亟待规制的“暴力”。

首先,是搜索请求理由真实性审查机制的缺失。人肉搜索必须激发出足够的情绪才能开始运作,但并不是所有的搜索请求都是正当的。

其次,网络的虚拟性弱化了个体网民的责任意识和道德约束。在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间接的性质,在这种互相遮蔽的情况下,传统的权力和舆论监督并不能透过虚拟性有效监控个体及其行为。而网民在失去了现实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时,很容易导致责任感消失。

第三,介入现实使得“搜索”转化为“暴力”。当愤怒的群情突破了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人肉搜索”已演变成为网络世界的一种暴力消费,网民在消费了暴力的同时,也被暴力所消费。

第四,网民的从众心理和“群体极化”的现象导致暴力的扩大化。个体出于被群体边缘化和排斥的焦虑,常常怀疑自己而产生从众心理,形成群体极化。而群体中成员在整个群体的影响及成员相互间不断的观念强化下愈加认定自己行为的正义性,同时进一步强化网民因身处群体中而产生的力量感和责任分散心理,从而导致暴力不断的持续和扩大化。

二、网络暴力的法律控制与监管

在网络暴力愈演愈烈以及现实生活中愈来愈多的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如何对网络暴力进行控制以及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了整个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

首先,应制定专门的网络隐私权法对个人数据信息进行保护,这是控制网络暴力的前提,也是其他相应措施的一个基础。我国应尽快出台网络隐私权法,建立具体的保护制度,应该明确以下内容:(1)数据主体的权利。数据主体应当享有对其个人数据资料的知情权、更正权、公开权。(2)个人数据的收集和持有。个人数据的收集必须取得数据主体的同意,同时个人数据的收集方式必须是合法的。(3)个人数据的使用。只有合法的主体才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个人数据,使用他人数据时不得任意篡改数据内容。(4)个人数据的披露。未经数据主体同意,任何人不得披露和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5)侵权救济。一方面由行政机关通过民事或行政处罚的方式来对公民实施救济,另一方面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即为公民提供要求损害赔偿的独立诉因。

其次,应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遏制网络暴力需要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尤其是营利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对于网络事件最终演化成网络暴力而言,网站是最可能控制这一局面的,且由其对自己网站上的所有信息进行监督并及时屏蔽或删除可能的侵权信息也是遏制网络暴力成本最低的方式,因此在相关的立法中应当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网站的法律责任,要求营利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以督促其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审核。要求网站经营者制定详细的信息审核规则报监管机关备案;对已经发表的信息,如发现内容有违法之虞时,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件升级;权利人主张侵权时应及时删除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供查处。明确并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可以敦促其自觉建立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加强审核与内部监管。

第三,借助道德的规制和行业自律的辅助。

在面对各种新兴的网络问题时,道德、行业自律等应当予以支持。我国尚未建立规范的网络伦理,应由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探讨网络伦理规范,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形成网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构建和规范网络伦理。同时加强对网民的道德教育。另外要加强行业自律,在法律法规、行政规范并不完备、甚至并没有对隐私保护政策加以规定的情况下,参考国际惯例,加强行业自律将对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起着良性的推动作用。

当前,网络社会仍在日新月异地发展,法律要想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必须根植于社会之中,以现实之需为产生之据。处于摸索阶段的中国网络法律体系,应当在根据网络的发展进行相关变革的同时,以保障个人基本权利为出发点,循序渐进,稳妥前行。

参考文献:

[1]赖俊,刘光亮."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2009.1.

[2]王政韬.社会网络力量运用的错位.法制与社会.2009.5.

[3]卢春伶,谭有模.网络"人肉搜索"集群现象浅析.中国集体经济.2008.3.

[4]穆建刚,刘立红.人肉搜索导致网络暴力之成因分析.理论参考.2009.8.

[5]华.网络时代的隐私权.河北法学.2008.6.

[6]李媛.虚拟社会的非理性表达.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第7篇

一、网络银行的生成机理

1.日益成熟的网络技术是网络银行生成的支撑力

网络银行属于高技术的银行经营模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前提是客户和银行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即必须依靠先进、精密的网络技术作支撑,才能确保其经营的安全、经济和高效。(1)不断完善的Intemet安全保密技术,为网络银行的发展生成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网络的安全保密性是决定网络银行能否产生和发展的关键因素。(2)不断成熟的网络高速接人技术,为网络银行的生成提供了足够的保证。随着Intemet的快速发展,网络拥塞使访问网络低速、低效的现象,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网络银行的生成。过去的Modem速率大多为14.4K,这种速度访问图形Web页(如SFNB的电子大厅)要有足够的耐心等上好几分钟,不适应网络银行的高速高效要求。现在模拟Modem有了新突破,56肠PsModem已研制成功,对用市话铜线接人Intemet速率大大提高。而且电缆调制解调器,经几年研制,其速率可高达4MbPs;加上正在研制的无线调制解调器,可通过微波无线网直接接人Intemet。同时,由Motorola发起的铱计划将在今年年底发射完“颗通信卫星,通过卫星向Web进行直播的技术也已研制成功,从而使全球卫星通信网络美梦成真。这些网络高速接人技术,为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铺平了道路。(3)不断丰富的网络访问设备为网络银行的生成提供了大量的客源。丰富多样且价格低廉的In-temet访问设备的面市,会大大刺激Iniemet市场的发展,从而为网络银行带来大量客源。

2.日益激烈的银行竞争是网络银行生成的主动力

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西方主要商业银行已基本完成了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作支撑的金融电子化建设,实现了业务处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以及办公业务的自动化。进人90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热潮。作为全球信息高速公路基础的In-temet得到了爆炸性发展。信息技术浪潮给银行带来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压力,为了在竞争中谋生存求发展,任何一家不甘落后的银行都有足够的内在动力来发展网络银行。利用Intemet开展新的银行业务成了各家银行竞争的新领域。争夺Intemet银行市场的战役首先在美国银行界打响。银行业纷纷采用积极的方式来抓住这一新兴市场以赢得新的客户和商机。继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后,美国花旗银行在Intemet上设立了站点,并在网上了其市场推广信息;美洲银行在Intemet上提供了家庭银行和建立客户自己的银行两项业务;摩根投资银行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站点,并提供大量属于广告性质的信息;大通曼哈顿银行在网络银行上推出了汽车贷款项目,并准备在网络上引人IC卡购物,近日又宣布向客户提供免费网上银行服务等。另外,法国、德国等许多国家的银行都相继上网,在Intemet上开展银行业务。据美国的金融分析机构Emst&Young公司的调查分析,1994年传统分支机构进行的银行交易占61%,到1997年降至44%,其减少的部分大多是通过网络进行非分支机构的交易实现。另据有关预测,在本世纪末,美国最大的50家银行中的90%以上的银行将提供基于Intemet的全面服务,而这50家银行的商业存款总额将占全美国的60%以上。可见,竞争使银行有足够的内在动力发展网络银行。

3.日益壮大的网络客群是网络银行生成的加速力

由于计算机成本的大幅下降,网络终端没有软件,也不配置硬盘,使用软件直接从网络上选取,资料存取也在网络上进行,电脑成本可以降低3/4,这样网络终端就可以迅速普及到一般消费者。到目前为止,玩temet已经遍及180多个国家,容纳了60多万个网络,接人了200多万台计算机,100多万个信息源,为1亿多用户提供服务。如此速度增长的网络客群,为银行在Intemet上开展银行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了雄厚的社会基础。

4.日益迫切的市场需求是网络银行生成的推动力

信息技术发展推动着客户消费渠道的转变,使人们对银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过去,银行客户消费是通过银行分支机构、股票经纪、零售商店等不同渠道进行的。但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兴建和In-ternet的发展,不同的客户消费渠道逐步融人Inte卜.耀黝翼黝鬓摹乡net所创造的电子空间,而客户习惯和消费渠道的改变将推动银行服务渠道的变迁。随着Intemet的普及,网上购物和网上贸易必将盛行。这种与日俱增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迫切需求成为网络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一股强大推动力。

二、网络银行的运作特点

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在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方面有许多不同,具有自身独特的运行特点,它是一种未来银行新体系。

1.网络银行的运行机制

传统的银行客户必须到银行的业务柜台办理业务,而网络银行客户想要办理银行业务,接受服务,可以在办公室、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信条件和一部个人电脑,随时都可以与银行接通,进行转帐、查询等各种银行交易。它是由银行主机经过服务器、过滤路由器连接到Intemet上,客户在个人计算机上通过Intemet访问银行数据库进行交易。

2.网络银行的服务功能

网络银行是利用Intemet来开办银行业务的,包括利用Intemet为自身服务和为客户服务两方面。其为自身服务包括消息、信息收集、业务咨询、产品营销、新产品的创新及设计等多种服务功能。为客户服务包括:网上开销帐户;在线帐户信息查询、支付、转帐;网上索取对帐单、支票,有价证券的挂失,支票的订购和止付,支票图像处理;提供信用卡业务;为客户进行市场推广;个人理财服务;收发电子邮件;提供用户论坛等多功能金融服务。

3.网络银行的运作特点

(1)网络银行是虚拟化银行。传统“砖瓦型”银行,其分行是物理网络。而网络银行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Intemet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

(2)网络银行是智能化银行。传统银行主要借助于物质资本,通过众多银行行员辛勤劳动为客户提供服务。而网络银行主要借助智能资本,主要靠少数智力劳动者如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员工只有15名,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AAA式服务”,即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4.网络银行是创新化银行

网络银行相对于传统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创新,而面对丰富多彩、不断发展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以及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使网络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拥有技术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淘汰率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惟有持续创新,通过创新主动推出新产品、不断运用新技术才不至于被淘汰。

5.网络银行是全球化银行

传统银行是通过铺摊设点发展国际金融业务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而网络银行只需要借助Intemet,就可以将其金融业务和市场延伸到全球每个角落。从而使全球金融从零售到批发以至货币发行都可以通过电子网络进行,全世界任何一个地区只要拥有电脑就可以是一个交易中心,一切金融活动都可进行。

三、网络银行的深刻影响

1.网络银行将会使传统的银行经营理念发生转变

随着网络银行的出现,虚拟化的银行将改变我们现在对银行经营、理解以及对国际金融中心的认识,一系列传统的银行经营理念将会发生重大转变。银行将不再以雄伟气派的建筑物为标志,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不再是银行信誉的象征和实力的保障;那种在世界各地铺摊设点发展国际金融业务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观念将会被淘汰,传统的银行地理分支机构将会消失;发展金融中心必须大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和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必须拥有众多国际金融机构的观念及标准也将发生重大调整等等。所有这些转变都表明:网络银行将使21世纪的金融由具有地理概念的多中心走向无形化和无中心。

2.网络银行将会使传统的银行营销方式发生改变

网络银行是高科技智能化和创新化的银行,它不仅会改变银行与客户相互联系的关系,而且将会改变银行服务的传递方式、产品推销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等一系列银行营销方式。网络银行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与客户进行“交互式”沟通,从而使传统银行营销以产品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为导向,能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去创新出具有鲜明个性的金融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要。可见,网络银行将使21世纪银行营销由柜面间接被动推销走向网络直接主动促销。

3.网络银行将会使传统的银行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网络银行的全球化服务,使金融业全面自由和金融市场全球开放,银行业的竞争不再是传统的同业竟争、国内竞争、服务质量和价格竞争,21世纪的银行业竞争将是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国内与国外、网上银行与网下银行等多元竞争格局。可见,网络银行将使21世纪的金融竞争由表层次走向深层次,由一元化(同业内)竞争走向多元化(同业内外、国内外、网内外等)竞争。

4.网络银行将会使传统的流通货币形式发生转换

人类社会自产生交换以来,货币就在其中起作用。先是以足值的实物形态,在交换中充当货币媒介,后发展到铸币和银行券,直到本世纪70年代,以美元彻底脱离黄金、宣布黄金非货币化为标志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使真正的信用货币时代开始。自此在不到30年代的时间内,货币形式又发生了从纸币到信用卡的转换。随着网络银行的兴起,又将经历由信用卡到电子货币的转换。电子货币将作为经济的代表,超越政治实体—国家的控制而变成人类交换的真正工具,统一当代国际货币多元化而成为世界货币的代表,畅行于世界各国的网络交易中。

5.网络银行将会使传统的国际金融秩序发生变革

网络银行的出现和迅速发展,带给我们的是一个全球金融一体化和世界货币一元化的新时代,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需要我们解决的新课题,比如谁有资格发行电子货币?怎样控制电子货币的发行量?如何确定设立网络银行的资格?网络银行的业务活动由谁监管?怎样监管等等。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国与国之间必须加强金融合作,调整各自的金融监管制度和金融法律框架。

四、我国网络银行的现状

1.网络银行在我国生成的客观基础

(l)从我国目前计算机发展水平看:我国电脑普及率比较低,平均约每200人拥有一台电脑,这和美国平均每3人拥有一台电脑的普及率相比相去甚,远。但从近几年的发展势头看,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的质量均已达到或相当于国际水平,而电脑的普及率也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客观的形势已造就了一个网络银行生成的客观环境。(2)从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情况看:目前,我们走进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可以发现,传统的金融服务业务基本实现了计算机化;中、大小城市同城、异地支付业务基本实现网络化;新型的金融工具逐步出现,金融管理信息系统(FMIs)、办公自动化(OA)的发展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可以说,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已经初具规模,为网络银行生成奠定了基础。(3)从我国电子产业的发展趋势看:我国的“国家信息网”计划已于今年启动,它的方针政策中有一项就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国家信息网”中,也包括“金融信息系统网”,这一切都将和全国网络计算机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今天,可以说“金融信息网”的建立只是一个短时间内便可实现的事。因此,网络银行在我国已经有了它生成的土壤。

第8篇

网络广告在日常生活中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对于餐饮企业这一特殊的行业而言,主要有:www主页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及其他。

①WWW主页形式广告

在互联网的主页面上进行广告宣传的形式。餐饮企业在这种广告形式上可以载入大量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色彩、声音、动画等。

餐饮企业通过www主页广告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是构建自身的网站或是通过网络营销商提供的平台网络广告。构建自身网站,可以使本企业的信息有效地与其他企业的信息分离,使浏览者被自己的信息所包围,因而就更有可能接受本企业的信息。但是构建自身网站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树立企业的形象,而不是单纯的广告信息。而且,自身网站的构建和日常的维护需要资金的投入,这对于资金相对短缺的餐饮企业来说并不是最佳的选择。而通过网络营销商提供的平台就可以解决资金相对短缺的餐饮企业要网络广告的难题,但是不利于自身广告信息的有效显示。

另外,在利用www主页网络广告的同时,还要注意网络广告与设计的一些问题。首先,网络广告放置的位置,网络广告最好要同时放置在最上或最下,每个网页的第一屏位置,浏览者不用拖动滚动条就可以看得到,这是放广告的最佳位置。但是有时由于网络的原因,当浏览者拖动滚动条时,企业购买位置所放的广告还没有显示出来。同时,因为网络浏览者不是为了去看广告才打开页面的,这时就需要考虑到网页最下面的位置。当浏览者拖到下面时,最下面的广告条必定会被看见。所以在进行网络广告时一定要注意它的位置。其次,网络广告在完之后,还需要经常更换图片和信息,当一个图片放置一段时间后,点击率就开始下降。而更换图片以后点击率就会有所上升。保持网络广告的新鲜感,是吸引浏览者的一个好办法,一般应在两周左右更换~次图片。再次,网络广告的主题,文字色彩的搭配、形式也是在网络广告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②电子邮件广告

电子邮件广告即通过专业服务商投放广告信息的一种形式,是企业利用网络营销服务商的用户电子邮件地址来开展电子邮件广告活动的。这种广告形式具有操作简便、形式灵活、用户定位程度高而受到青睐的特点。据调查显示,电子邮件是用户反馈率最高的网络广告形式,并远远高于一般的标志广告、分类广告等形式。

餐饮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实施网络广告的一般步骤:第一,确定网络营销的目的,即决定邮件的内容主旨;第二,选择合适的网络营销服务商,由于电子邮件营销资源一般掌握在各网站或专业服务商的手中,要开展电子邮件广告,就必须选择合适的网络营销商:第三,选择目标消费者的邮件地址,因为邮件的内容是有针对性的,只有确定了目标消费者的邮件地址,才能有的放矢地发送邮件;第四,制定邮件的内容,在上述一系列内容确立之后,要对邮件的内容进行认真的规划:第五,邮件的发送,邮件发送一般选择一个特定的时间,一方面显示企业专业化,增加消费者信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规范营销人员的工作。最后,跟踪营销分析效果,根据网络营销服务商提供的跟踪报告,对电子邮件营销效果进行分析。

餐饮企业实施电子邮件发送广告时应注意以下的问题:(1)在发送电子邮件之前要得到接受者的允诺,否则有可能成为垃圾邮件,还要浪费企业自身的广告费用。(2)在邮件设计的时候,电子邮件的标题要有吸引力或是突出主题。(3)邮件的内容不要过长,尽量言简意赅,节约浏览者的上网时间等。

③其他形式

餐饮企业实施网络广告除了上述的两种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如,关键宇广告、网上新闻组、网上论坛等。本文在此不一一详述。

3 网上销售

在餐饮企业中,网上销售的主要形式就是餐饮服务的网上预定。在信息时代,餐饮企业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已是必然的趋势。首先,这是餐饮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餐饮企业经营的信息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网络预定是餐饮企业信息化的标志,同时也是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次,是现代化餐饮企业承诺完美服务的需要。在信息社会中的餐饮企业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完美服务的承诺。餐饮企业通过网络预定以及网络互动信息服务就可以实现最完美的服务承诺。通过网络预定知道消费者的具体需求信息,餐饮企业就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所需的服务,因而开展网络预定缩短了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并能相互沟通信息,通过网络承诺对消费者进行完美服务。最后,是现代餐饮企业加强市场竞争的需要。开展网络预定是餐饮企业对未来市场的战略考虑。因为在21世纪谁拥有了消费者,谁就是赢家。

第9篇

关键词:网络语言,网络,语言学,影响

一、网络语言流行的原因

当今社会科技的迅速发展促使网络在人们工作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由于网络的便捷性及其自由性使生活在巨大压力下的年轻人尤为乐衷,它大大地节省了时间,提高了人们工作学习的效率。“在网络普及的推动下,网络流行语不仅仅局限于在虚拟的网上流传,已经被人们有意无意的带入了现实生活,使网络语言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开来,实现了社会化。”[1]近几年,我国语言环境已经有了较大变化,网络语言热词不断丰富着,民众的语言生活。由此可见,网络语言已经作为一种新兴语言迅速地发展起来了。

网络语言顾名思义是在网络上流行起来的一种语言。它是人们根据社会上的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现象创造出来的,有别于日常规范用语的,充满幽默诙谐的新兴语言。网络语言的兴起和发展受到广泛网民的追捧,一时间这种新兴的网络语言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网络语言作为一种在网络上流行起来的新兴语言,它自身幽默搞笑的个性化显然是她受大众追捧的一个原因。除此之外,社会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以及大众的需求也是网络语言如此流行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原因。因此,“网络语言的流行并不是偶然,而是时代的必然产物。”[2]

1.1内因

1.1.1网络流行语言自身的幽默诙谐

网络语言自身的幽默诙谐是其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它轻松活泼,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从网络语言表达效果和修辞角度来看,幽默诙谐是网络语言大量使用并进行传播的一大特点。”[3]

随着电视剧《后宫甄传》热播,“甄体”的语言方式也因其十足的文艺范被广大观众效仿。“仔细烫着”“补补身子”“这东西可是极好的”,剧中的台词使人们身临其境,略带古风却又可以清洗明确的听懂,语调不急不缓,口气从容大方。这样的语言方式怎能不被大众喜闻乐见。例如“想如今我的身量自然是极好的,修长的身形加上标准的细高跟,是最好不过的了,我愿再长高些,虽会显高大威猛,倒也不负恩泽。”意思非常简单,就是“我想再张高点”。但是如果直接说便少了几分古风古韵,缺少了喜感。“在信息时代,网络语言已经不知不觉的形成一种新的社会语言变体,并由于其强大的影响力和繁殖能力而形成为不可忽视的现代社会语言变化的主导力量。”[4]

1.1.2网络语言的创新性

现在的网民大多数年纪集中在90后,甚至是95后中。由于这一代的独特个性和创新性,使他们更快的接受了幽默诙谐的网络流行语。“在网络时代,任何国家和民族如果不想让自己的文化衰落和灭绝,必须不断丰富和创新并向网络世界进军和向网络文化霸主挑战。”[5]

最近网络上爆红一首诗: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这首诗原出自现代作家何晓道《十里红妆女儿梦》。原文是“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待你青丝馆正,铺十里红妆可愿?却怕长发及腰,少年倾心他人。待你青丝馆正,笑看君怀她笑颜。”诗词本来讲的是缠绵的爱情,网友们顺势发出造句征集令。于是恶搞版铺天盖地。“带我长发及腰,扮鬼吓你可好?”“待你长发及腰,拿来拖地可好?”“带我长发及腰,借你上吊可好?”“带我长发及腰,送我沙宣可好?”不得不承认的是网友的智慧是无穷的,这样借助智慧去创新,去恶搞,不仅贴近了生活而且促进了个性的张扬。网络语言为个性的发挥提供了空间,使年轻人的个性在网络这个大环境中得到了彰显,创新性成了网络语言流行的一大特点。“人们不再用繁琐复杂的字词语句来表达内心想法,而选用一句简洁的语言来风趣形象地表达出来,网络流行语总体趋向于口语化,很多流行语在应用过程中变成了普通语言,流行语对人们的影响日益增大”[6]

1.2外因

1.2.1微博的普及为网络语言提供了平台

2008年后,微博开始在我国加速发展,大量微博网站的出现为网络流行语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微博起到一个新闻的传播,对社会民生的关注和对舆论的监督。近日,李开复在回答记者关于其新书《微博改变一切》的提问时说道:“微博可以改变社会现象,可以传播信息,可以帮助你成长,可以发出你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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