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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界定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独特的政治体制下的产物,通常具有社会监督、社会服务、执法与管理方面的职能。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要,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倡反腐倡廉、明确经济责任方面具有巨大作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对资产进行界定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与作用
1.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
通常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指在职期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责任人,而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施的,是对经济责任人的有效监督与评价方法。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其日常的执法、监督与管理工作中,追求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本思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敦促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领导,在工作中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目标,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到工作中去,尊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是进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我国加强廉政建设、减少腐败贪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与权力也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授贿受贿的可能。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尽可能地减少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来牟取私利,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起到震慑作用,能够及时发现经济责任人的经济漏洞与犯罪问题,有效惩治腐败现象。
3.是加强行政监督工作的必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监督机制,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经济责任人在职期间的应该承担的责任,为组织部门、纪律检查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及干部的任用与评价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经济责任人的政治素养、决断能力及经济资产方面的评估,明确经济责任的同时,也起到了监督作用[1]。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审核
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首要措施就是对其财政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明确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任何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存有一定的资金挪用情况,只是金额大小的差异而已。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需要审计人员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在各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确资金来源及流向,对各种支出的票据进行考察与对比,从而尽可能地减少资金截留或公费使用等情况。
2.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界限划分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查离任前的经济责任人,并对现任及上一任经济责任人的财务交接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明晰,从而划分这两任经济责任人的责任界限。事实上,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人,在换届期间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抱有十分的关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能够反映经济责任人的主要业绩,也便于下一任的经济责任人明确自身职责及所面临的具体情况。
3.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人的业绩考评
行政事业单位在面临重要的事项时,需要由其经济责任人进行策划、管理与决策。一般而言,行政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重要事项,包含投资、招商、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对具体事项的各项资料与数据信息进行详尽的审核,并调取相关会议记录、新闻报道作为参考依据,同经济责任人及参与者、执行者进行单独会谈,综合各方面的信息与资料,对经济责任人在重要事项中的具体责任进行明确,对其业绩进行核查,并对经济责任人在事项中起到的作用进行通盘的了解,明确经济责任人在管理、策划与决策工作中是否存在越权现象、刚愎决策现象等,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2]。
三、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资产界定方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对于经济责任人的权利与任务进行明确之后,需要考核经济责任人在其工作中是否存有腐败问题,而资产界定方法就是对经济责任人的个人财产与公共资产合理划分的主要方式,也是对经济责任人的有效监督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责任审计时,其资产界定的方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经济责任人在接收行政事业单位时的实际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在接手该单位时,对其实际资产进行明确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评价经济责任人主要业绩的基础指标。在实际的审查工作中,应将其账面金额作为审查基数,明确账面是否存在非法资产、潜亏挂账数,对账目中的烂账、坏账及呆账等因素进行明确。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接受该行政单位时,原有的不良资产在责任上,属于前任经济责任人。因此,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在现任经济责任人接手时的实际资产,并将原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扣除之后,才属于现任经济责任人的合理资产,这也是对现任经济责任人进行业绩考察的重要基础。
2.明确现任经济责任人对于原有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
经济责任人在任期结束之后,其留下的不良资产会影响其业绩考评,也会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而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不良资产,应由其现任经济责任人进行处理与解决,在审计工作中,对于这部分资产的界定,需要明晰现任经济责任人在处理原有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在实际的审查与评价中,应当对这部分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实现对现任经济责任人的客观评价。
3.明确经济责任人在离任时的资产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资产界定,要求审计人员明确经济责任人在其离任时留下的资产情况,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在实际的资产界定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以经济责任人离任时留下的账面金额为基础数据,详尽盘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要切实保证账面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需要审计人员科学分析账面数额,对经济责任人在其任期内,由于主观因素而导致的不良资产、烂账、坏账、呆账进行详细盘点,明确账目中的固定资产情况、账目的盈亏情况、资产的废弃情况、不良投资情况等因素,在扣除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良资产之外,对比经济责任人在接手行政事业单位时的资产情况,综合分析其在任期内的实际业绩,并进行客观有效的考评[3]。
四、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进行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重要方法。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资产界定方法能够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能够便于客观评价经济责任人的实际业绩,能够有效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人腐败贪污现象的发展,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起到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褚鹤.浅谈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与内容[J].现代经济信息,2015,(09):326.
[2]龚希魁.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J].赤子(上中旬),2015,(21):181.
一、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相对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在上级部门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予以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计项目,大多数属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并没有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参考依据,也就没有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的不应是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本身,而应是被审计者对问题应承担责任的界定和评价。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上,从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通常较大,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很大,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当任职前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时。了解情况难,取证难也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难度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检查,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经济活动情况。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复杂的,可能是由于主观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可能是由于领导干部个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领导班子集体原因;可能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现实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对被审计者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的难度比较大。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决。
(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是发生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而比较清楚领导干部任期情况的是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应主动与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即将任期届满或离任的领导干部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预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可以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突出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检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检查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中履行了经济责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作为审计重点,更重要的是重点审计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所做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及其实施效果,如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实施是否有效等。还应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如单位财务是否公开、单位购买活动中审批、经办是否分离等。另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应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
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
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3、探索研究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关键词:国家治理;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更加的繁多和明确。国家的审计的思想必须从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审计的职能,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逐步的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完全的展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一、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意义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来的发展推广,再到最后的深化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已经不断创新发展成为了我国的独特的一项审计制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础,同时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经济政治层面上,为国家和人民大众服务做出了贡献。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防止。
二、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体现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的作用主要用于监督干部的权利工作,旨在治理腐败,防范。这一定位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能完全的发挥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党政上。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大目标是满足治理国家的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发展,通过事先预防,事后警告和问责等方式来积极推动国家建设过程,而这往往是极易被忽略的。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表现在不能明确界定问责的目标。依据我国在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于职能部门的领导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参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书来进项考核来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来确定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责任的分工不明确,或者责任人的双重职务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内容缺乏明确的范围,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存在漏洞,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无法对相关部门或者机关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焦点和核心不明确,导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以明确,难以找到责任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该负何种责任。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性还表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即使是明确了责任人和审计结果,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由于审计部门不具备影响干部任职和职责的权威,审计的结果具有时效性的限制,归责受到了拖延和阻碍。种种的障碍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应对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
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此外,社会和市场也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合理定位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功能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的目标,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政府部门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协调国家治理的对象的关系,统筹兼顾,保障各个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紧密互动,避免出现权利滥用的情况,达到对国家的经济进行综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动国家经济审计发展的动力就是协调各个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合理定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功能,不仅能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能确保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
2.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国家治理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经济和国家政治以及国家文化的诸多方面的综合审计。为国家进行综合的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经济的因素,经济领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经济审计的内容应当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明确的指出。在今后的经济审计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打破传统的审计的模式,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3.制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审计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标准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审计的质量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制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助于国家治理政府和市场,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分配政府职能权利。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还有助于降低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为国家制定合理的经济审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与时代相结合,打破形式主义,突破传统局限,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目的,结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出层次,督促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尽量避免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积极调动审计相关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参与。依据国家实际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审计的标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结构与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1]戚振东,尹平.国家治理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创新研究[J].学海,2013,(2):129-135.DOI:10.3969/j.issn.1001-9790.2013.02.017.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理论基础 模式 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运营效率,对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经济审计模式的原则、特点、关键点等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在模式的制定、实际运行、评价以及其他各个环节中都需要遵守《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遵守公正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高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化。
相比其他形式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审计目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的结合,是为制约和监督权利运行服务。第二,审计对象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由人而事,这种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将人和事进行有机的结合。第三,审计程序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审计机关会在征求干部监督部门意见后列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召开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审计进点会,被审计者在进点会上要对任职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由参加会议的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审计内容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沿着财政资金走向,更多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内容合法性及决策结果效益性,关注对下属单位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由上述对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和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的关键点就是在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特点,结合各地实际,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一方面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关的计划和管理。对基础审计机关来说,每年审计项目计划中法定项目、省(市)定同步项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经济责任项目。若年度中领导干部人事有所变动,经济责任项目计划也会随之改变,难免影响审计监督的效力和审计项目质量。
第二,审计评价质量不高。尽管各地都出台了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及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受审计人员惯性思维影响,没有正确辨别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异同,评价还是围绕着单位财务收支合规性,没有将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作出正确评价,且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也有些将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纳入评价,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
第三,准确界定责任尚有难度。虽然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具体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准确界定每一项责任尚有一定难度。有些问题既可以定为直接责任,也可以定为主管责任,有些问题可以定为主管责任,也可以定为领导责任,造成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问题定责结论就会不同,增加审计风险。
第四,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对审计结果未能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三、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一项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从经济审计的计划管理、评价体系、责任界定及成果转化等四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搭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模块。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具体内容除了基本信息外,还要将以往年度审计开展情况、问题审计整改落实等信息输入数据库。二是通过与其他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结合,整理出问题归集库,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分类轮审制度。根据被审计者经济管理权限和财政资金使用规模的大小,对被审计者实行分类轮审审计管理制。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可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三是在制定计划时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资源,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相结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
第二,建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修订有关制度规定,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引领作用。对照《规定》要求,分析和研究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有关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探索建立分类别、分部门相对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审计责任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二是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体系,其中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突出各自的审计评价重点。三是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借鉴和吸纳联席会议各部门考核评价标准和意见,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和规范。
第三,编制定责实务指南。经济责任是由领导干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这就要审计机关正确判断领导干部该应承担的责任是经济责任还是非经济责任;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分清是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失误而应承担责任。根据以上界定步骤,结合近年来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将哪些问题列入定责范围、应承担哪种责任、责任认定的审计取证要求等编入指南,供审计人员参考。
第四,搭建提高审计成果平台。审计机关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支持率,同时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让有关领导和部门掌握,促使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制,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束语
总之,探究和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能够使目前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的缓解,而且还可以不断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新的干部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研究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审计机关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风险导向; 国家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3-0111-02
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查,评价监督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权力监督和制约功能(刘家义,2012)。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恰当与否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以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等。有效地防范控制审计风险是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发挥的关键前提。借鉴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开展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目的、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与财务报表审计有诸多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层次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了对审计事项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审计风险或者说审计判断风险外,还包括审计结果运用导致的政治、社会等风险,即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包括审计判断风险和审计结果运用延伸风险,这就使防范与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意义更为凸显。
二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内容的多样性。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传统其他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需要在审计事项的基础上进行责任界定。领导干部责任界定不当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仍是一个难点。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现实情况也比较复杂,更需要借助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不仅包括鉴证风险,还包括责任界定风险。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两者对“重要性”概念的运用不同。财务报表审计风险是指没有发现重大错报的风险,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查处领导干部权力误用滥用事项,因为权力的运行需要安全合规有效,错误或舞弊没有重大与否的区分。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除了现代审计的抽样审计技术等一般性的审计风险原因外,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于我国特定的制度环境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转型时期,是我国政体国体及其权力运行性状下的特殊产物,是权力安全运行自律和自控的机制设计,是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实践总结的制度完善,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在审计内容上主要围绕权力运行,即以权力运行为主线进行的审计评价,区别于以资金为主线的财政收支审计以及以认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为内容的财务报表审计。权力运行是一个复杂的行为过程,是在特定环境下权力人作出的应激行为,由于决策场景难以复原、决策所具有的主观心理过程、认知的有限理性等因素导致对于权力运行的合规有效性判断存在错误风险。
二是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局限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业务,着眼于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权力运行为主线展开,围绕权力运行确定审计内容、收集审计证据、作出审计判断以及进行责任认定。权力运行的合规有效评价涉及大量的非财务事项审查评价,而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强调的是财务事项审查评价,对非财务信息等专业要求尚未建立标准或缺乏系统化的理论知识,由此导致审计人员在专业判断时会面临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规定了审计的内容,涵盖了单位运营管理如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以及领导干部自身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审计内容复杂,审计范围广泛。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时间较短,而审计对象或审计业务时间跨度可能很大,这种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导致审计风险的因素较为广泛,既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权力,还包括企业行业运行、业务管理等。
三、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流程及内容
将风险导向审计基本思想引入经济责任审计中,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流程及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审计准备阶段。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评估是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评估目的是综合分析影响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各种风险因素,针对不同风险因素状况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将有限的审计资源集中在高风险领域,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风险评估的审计程序包括观察、询问、分析性程序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评估,要着重从权力运行舞弊机会、权力运行舞弊压力和领导干部个体特征等角度分析评估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违规无效率风险。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分析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国家宏观环境、企业行业发展体制机制等中观因素以及领导干部个体认知因素,性格、压力因素等。风险评估信息来源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被审计单位职能职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发展战略规划等。风险评估中,要特别注意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人动情况、完成各项业绩考核指标情况,在对权力安全有效运行的影响因素分析基础上确定重点业务领域,即风险高发领域。实务中,风险评估还要从权力运行安全有效的角度特别关注被审计单位职责、内部控制健全、“三重一大”等。
二是审计实施阶段。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落实审计实施方案、获取审计证据、作出审计结论等。现场管理是影响审计实施阶段工作效率效果的重要决定因素。审计现场管理是审计执行主体为规范审计外勤作业、提高审计现场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保障审计质量目的而形成的一整套控制程序和措施,主要包括对审计现场工作的组织、审计资源的分配、现场信息的沟通协调、进度掌控等过程的管理与控制(易茜,2007)。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现场管理,有效地组织协调审计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科学规划、团队中审计人员的良好协作、畅通的信息反馈与沟通、审计组长正确的战略决策等能够提高现场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有效的现场管理,还要求按时完成项目进度。项目实施中,审计组将审计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分解为若干细项,同时将核定的工作日分解量化到每一项工作,并确定对应的审计人员,制定审计项目现场工作进度表,通过现场工作进度表开展针对性管理。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要加强对外聘人员的调配和管理。通过与外聘人员签订审计责任承诺书,对有关廉政、保密责任等明确告知,加强对外聘人员的业务复核,有效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三是审计终结和责任评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涉及对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等的信息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转为现实风险的重要证据。在审计终结阶段,要做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充分沟通工作,要贯彻风险意识,特别是在审计证据整理、作出审计结论和发表审计意见时,要充分考虑证据的充分适当性、审计判断的合理谨慎性、责任评价的合法合理性。
不当的责任评价与认定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风险源。要克服传统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评价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缺陷,树立责任评价风险意识,在重事实、重标准、谨慎评价等基本要求基础上,敢担当,负责任,主动评价,通过责任认定,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力监督和制约功能。同时,要采取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如采用故障树、作业价值链等责任认定方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撰写必须要以审计证据为支持,客观公正地评价,特别是要注意对领导干部的成绩评价与审计发现问题的逻辑一致性。审计报告的审理审核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要重视报告审理,由第三方专人审理,建立审理责任追究制等,确保审计报告质量。对于审计发现的线索、问题等审计小组要通过讨论会等形式及时沟通交流,对于审计权限不能够查实的问题,要通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司法部门等开展审计调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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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秦荣生.审计风险探源:信息不对称[J].审计研究,2005(5):6-10.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责任化分等风险。从近几年审计实践来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外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机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经济领域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给审计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层出不穷的新的经济现象向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和审计的发展。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形成审计风险。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领导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无论从领导干部调动、提升、免职,还是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成果运用,如果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会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会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虚假、失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真实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更为隐蔽,造假的技巧更加高明。会计资料失真严重,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和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造成审计判断错误,严重影响到审计结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内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审计方法缺乏科学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时间较短,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大部分还是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形成了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过大。按照规定,在审计一个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必须要把单位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单位制度建设个人廉洁都要审清审透,而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或审计个人素质、水平限制加至不是完全掌握审计单位全面情况审计的不深不透,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纪违法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单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开假发票等问题。由于手段的限制,使审计限于僵局,容易造成对问题查处的不深不透,给审计结论带来风险。
4、对评价的范围掌握不当。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议不应评价而评价,或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妄加评价,或对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都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的界定分为前任和继任者责任、个人和集体责任、主管和直接责任,涉及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因素。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界定责任,由此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降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1、改善社会环境、争取理解和支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审计人员才能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程序和方法 界定和评价 存在的问题 绩效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也是依法治国和加强对权利制约与监督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逐步深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论是从制度到实施,还是从理论到实践,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基于本人担任的特定职务,管理运用公共财政资金、国家资源以及国有资本、相关社会资金应当承担的职责、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的一种监督和评价活动。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可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政策目标、行业标准等,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范围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总的目标是核实家底,查清问题,明确责任,促进管理。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核实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界定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为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审计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取决于审计的目标和要求。
从审计的时间范围上讲,是任期内审计,如果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为重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进行追溯或延伸。
从审计的内容范围上讲,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资产、负债情况。
3、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
4、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5、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6、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7、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三、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和方法
审计方法是沟通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的桥梁,是审计主体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目的的工具。除一般查账方法外,经济责任评价和责任界定,需要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职责的管理活动和经济活动进行调查核实,要求我们采取其他一些工作方法以弥补查账方法的不足。如:分析性复核,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或调查表,审计公示和受理举报线索,查阅会议纪要和文件资料,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借鉴其他审计或检查成果等。
(一)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大小,都应该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并据此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抽样规模以及审计程序。开展内部控制评审,应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据此确定符合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实质性测试的程序、范围和重点。
(二)被审单位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状况
审计人员应当针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职责、任务的实际情况,核实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财经指标的完成情况,查清有无弄虚作假、人为调节上报指标粉饰业绩的问题。通过对任期内逐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任职初期相比较的经济指标增减变化情况、债权债务变化情况、预算内外收入解缴情况的核实、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
(三)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
1、审查任期内预算编报和执行情况。
2、审查任期内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情况。
3、审查任期内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情况。。
4、审查任期内财政预算使用效果情况。
(四)被审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
对任期内的资产审计,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安全和完整。查清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化及保值增值情况。
(五)审计单位重大经济决策
主要审查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包括投资、引资等项目)、开支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可行性分析及专家论证,有无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重大经济问题, 分 清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六)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行为
审查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依法履行理职权过程中所决策、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及宏观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效益性的同时,审计其个人有无,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决策和个人武断决策;直接干预工程发包的问题;检查其个人收入、支出的合法、合规性, 核查有无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等行为,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对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问题。通过以上审计,评价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各种廉洁纪律和国家财经法纪的规定、是否依法行政、决策是否科学。
四、经济责任的界定与评价
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总体要求应坚持“三围绕三不评”的原则:即(1)围绕审计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2)围绕审计对象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与其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3)围绕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具体为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任期内完成经济指标的效果;二是财政财务收支中违规违纪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情况;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况;五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六是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五、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自觉维护财经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但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种种原因。当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在审计内容上对领导干部本人廉洁自律情况涉及的少,多是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为主。
第二,查账、看账多,多是就账论账,账外审计手段使用少。一般而言,账面上发现的多是些类似招待费超支、购建的固定资产未入财务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常规性问题,像私设小金库、假发票、未经集体讨论处置资产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程序上不合法等重大问题,都要靠从账外资料中获得线索,单从财务资料上是无法取得突破的。
第三,基建项目审计深度不够。因为大部分审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和基建有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掌握的较少,而基建领域又是公认的腐败重灾区,这就存在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基建项目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技术性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
第四,审计评价内容过于笼统、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系统、评价标准不够统一的问题依然存在。原因就是全国目前都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实际工作中,多数情况还只是简单地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评价代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且审计评价以定性分析评价为主,定量分析评价不完备,缺少具体的、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未能科学合理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经济决策、经营管理及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功过。
第五,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未真正落实。虽然不少审计机关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目前真正落实的很少。主要原因在于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公告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畏难情绪,担心由于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结果公告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出现不稳定因素。
第六,审计人员的现有知识不能适应深化经济责任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而审计机关现有人员多精通财务、审计等方面知识,缺乏通晓预算、基建、金融、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全方位人才,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六、引入绩效审计理念,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和审计理念的不断更新,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引入和运用绩效审计,逐步实现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是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趋势,也是财务收支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然要求。积极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才能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恰当公正的评价。
1、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使审计评价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制订一套完善的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既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也是深化和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
2、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合。结合现有的审计资源配备情况,选择被审计单位本身财务工作比较规范、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较高、相关评价指标及数据较易取得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时在审计内容和范围上要侧重于可能存在的严重铺张浪费、控制薄弱、效率低下、效益不高、效果不好的环节开展绩效审计,探索并扩大其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领域。
3、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加强审计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注重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和专业水准;有效整合内外部审计资源: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常规审计组成模式,以审计项目为单位,根据需要统一调配审计人员,增强协同工作能力,同时借助外部专家的技术和合理利用中介机构人员,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组的整体优势,达到审计资源和审计项目的最佳组合,以利于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4、多方联动,提升质量,形成监督合力。要实现以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融合,仅靠审计部门是不足以完成的,因为它牵涉到各个领域和部门,很多问题仅依靠审计手段是无法发现或无法处理的,所以审计部门还需要与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合,形成合力,保证政府性资金规范管理,实现政府性资金的效益性,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融合所取得成果的质量。
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引入绩效审计的理念,通过提升审计目标,深化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完善审计评价,促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结合。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分析,评价绩效水平,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同时也是巩固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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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要求,把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与被审计者经济责任相关的情况查深、查透。重点要审查六个方面的内容:一要审查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超预算是否经过的审批;二要审大经济决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决策的程序及是否存在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浪费;三要审查单位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单位资产异常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情况;四要审查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重点关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和挤占专项资金、乱发奖金补贴等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五要审查被审计对象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开支和利用职务便利占用财物、等行为;六要审查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财务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合理。
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
(一)审计缺乏自主性,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可以自行安排审计项目,然而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委托才能进行,审计部门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办事机构,审计缺乏自主性,陷入被动审计的局面。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任免领导干部时,审计部门是不参与的,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的要求又比较高,从而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积压任务,无法全面按时完成委托事项,无法保证审计质量,也带来了较大的审计风险。另外,不少领导干部任职时间比较长,只在离任后才接受审计,容易形成走过场的局面。
(二)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较大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审计结论而导致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审计过程中,以人为审计的对象,必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如:审计过程中可能违反程序、采集证据不当、查证不实或定性不准等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比评价其他审计项目困难得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依据,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致使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对被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应负责任的范围与性质等缺乏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同样也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在离任时才进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滞后现象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决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领导干部的离任还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样给离任前审计造成相对的难度。
(五)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之间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
(六)审计技术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审计机关经过多年实践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审计方法仍然相对单一,审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部分被审计单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而审计机关的计算机普及运用、软件开发及网络建设均相对滞后,与被审计单位极不对称,审计工作仍以手工查账为主,依靠内控制度来开展测评、核对、盘点、函证等审计工作,审计方法与手段仍然缺乏刚性,其监督力度难免大打折扣。
(七)审计主体综合素质欠缺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兼容审计、监察、管理、监督等多种职能的更高层面的综合监督形态,对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本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外,更要具备对事物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处的行业不同,审计时的工作重点就不尽相同,这样就要求审计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不多,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多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查,无法深层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重视程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政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认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体现的是一种受托利益关系,反映了当前经济发展与经济管理的需要,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同样要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将财务收支、目标考核、民主测评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予以明确划分,尽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逐步做到离任必审、先审后离
如果离任不审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先离后审,就会使审计流于形式,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样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须先离后审,也必须按照先离后审再任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审计结果出来前不得完成实质接工作,必须明确应由离任者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只要被审计单位和离任者本人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只有做到这一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才会进一步凸显。
(三)加大部门协作,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应先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再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予以实施。既要充分满足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求,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又要考虑当前审计机关的承受能力和现实条件,尽早提出委托建议。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部门应及时交换意见,共同参与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确定,合理安排审计资源,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重点、有秩序地进行,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走过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