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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村镇银行与其他银行分支机构存在明显的差异,它属于一级法人机构,主要为农民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其出资人一般是境内自然人、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法人,而且普遍设立于农村地区,建设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目前情况看,为了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村镇银行应实现可持续发展,但由于村镇银行面临众多的发展阻碍,再加上全面推动村镇银行发展,高效提升服务效率并非易事,所以相关人员还需再接再厉。
一、村镇银行面临的困境
(一)定位存在偏差,办行效果不佳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村镇银行自我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比如,部分村镇银行表面上接受政府的补贴,但实际上市场定位、运营情况等和政策性目标脱轨,而且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村镇银行大多将资金集中于可盈利的优质项目。其实,村镇银行定位存在偏差,办行效果不佳:一方面是因为村镇银行现行制度不合理。具体而言,村镇银行资金不仅源于国内外产业、银行资本,还包括民间资金,所以经营的最大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定位也就偏向于盈利。另一方面是因为股权设置,换言之即是民间资金为村镇银行提供了相关服务以及便利,也会被发起人制度制约,致使村镇银行无法脱离现有的金融机构,独立存在、运作。
(二)吸收存款不足,贷款需求过大
由于农民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而且受地域环境、自然条件等的限制,所以他们的收入普遍不高,而且农民的闲置资金较少,再加上村镇银行设点不多,社会公信力不大,部分农民对其不太信任,所以从农民手中吸收存款的难度较大。另外,由于国家十分重视“三农”,而村镇银行建立的目的是为农业提供服务,所以很多需要贷款但在原有的金融机构得不到贷款批准的农民就会将目光投向于村镇银行。然而由于村镇银行吸收的存款不多,闲置资金较为缺乏,所以农民群众较大的贷款需求会给村镇银行带来较大的发展压力。
(三)风险隐患较大,抵御能力较差
其实,村镇银行的风险主要源于农民贷款后没有能力偿还,或者没有偿还的意识。现今,村镇银行主要为农民和农业提供信贷服务,而一方面农业受自然环境、?夂虮浠?等影响,农民收入不太稳定,而国家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使农民对其较为依赖,甚至认为贷款等同于补贴,另一方面我国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存在较多的漏洞,无法为农民提供确切、有效的保障。因此,当农民收入较少,有些人会选择不偿还贷款,另外由于部分农民的道德素养较低,还会出现贷款不认、欠账不还等现象,致使信贷道德风险的产生。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
(一)明确自身定位,优化服务效果
现今部分村镇银行定位不明确,而实际上,无论是村镇银行的初始设立意图,还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目标都应始终坚持支持农业发展、服务于“三农”等理念,坚持小额、流动等原则,并面向广大农村地区,不断优化、完善信贷体系,建立特色服务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村镇银行的发展之路困难重重。除此之外,为了优化服务效果,一方面村镇银行相关人员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深入分析市场需求,结合自身优势,致力于挖掘优质、有潜力的客户,弥补市场空档,另一方面还应加强信用审查力度,也就是说除了贷款人的收入水平、日常开销等,还应调查他的家庭环境,性格特征等可能会影响还款的次要因素,以此避免蒙受损失。
(二)强化宣传力度,提高信贷能力
为了解决资金供求问题,村镇银行应致力于增强社会公信力和提高信贷能力。其实,增强社会公信力就是让农民信任并认可村镇银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不仅可以借助电视、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塑造良好的形象,还可以开展一些优惠活动,提高自身关注度,并强化支农力度,争取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其实,村镇银行提高信贷能力的关键在于吸收存款,而在获得农民信任的基础上,吸收存款的难度将在极大程度上降低,此时增加农民收入才是重点,而增加农民收入难度极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是一方面,农民群众加强创业力度、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发展新农业是另一方面。
(三)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防控机制
村镇银行为了防控风险,一方面可以引进防控机制,创新贷款制度,这也就意味着村镇银行应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村镇银行相关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严格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因信贷人员道德素养问题或主观评估失误而导致的风险出现;第二,引进一些较为成功的模式与机制;第三,加强贷前审查,贷后追踪力度。村镇银行可以安排两到三位工作人员负责审批贷款,并对贷款人贷后的偿还能力等进行进一步地跟踪调查。而且为了加强效果,应实行连带责任制,即当贷款人无法偿还时,相关负责人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连带责任。同时,村镇银行还应加强人才培养力度,以此确保上述措施的实施效果,并达到提高银行办事效率以及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村镇银行;“三农”;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犯罪和逃废债力度,建立和健全农村支付网络体系和征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大力推广非现金工具支付,减少农村地区现金使用。继续加强城乡支付结算服务的互补发展。加大农村信用法制与信用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
日前,银监会颁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显示,只要发起人或出资人有一家银行业机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村镇银行就可以建立。“这意味着村镇银行市场向单个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有条件开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主任高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解释说。
实际上,面对这个新的投资领域,一些实业资本早已是垂涎三尺。温州宏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邱雷透露,他们已经和襄樊市政府达成了到当地参股村镇银行的意向。吉林银行副行长程松彬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吉林银行目前已经成立了两家村镇银行,其中参股的实业资本有五、六家。”
对此,高伟向《中国联合商报》分析:“投资金融领域可以获得很稳定的收益和分红,更重要的是,参与乡镇银行股份而获得的金融牌照将是很稀缺的资源。这对那些本来就很难融资的实业资本实在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参股村镇银行
“企业挤破了头想参股村镇银行,虽然考察询问的占了一大部分,但我们还是做成了好几桩生意。”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下设的一家村镇银行服务咨询机构如是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接下来我们还将准备一份‘村镇银行投资运营指南’,向企业解读政策以及申请投资村镇银行的流程和运营方法。”
对此,正在四处奔波的温州宏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邱雷颇有同感地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实业资本想参与村镇银行股份得首先找到发起行,而这需要一个引导的过程。毕竟村镇银行并非缺了企业就不行。银监会相关的规定也决定了这一投资市场离不开银行。”
对邱雷提出的问题,江苏银行副行长顾心铭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回答说:“江苏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建立还是很支持的,目前也正在研究相关的决策问题。毕竟村镇银行对广大的农村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作为一项投资,对农业大省来也显得尤为重要。”
“吉林银行很看好村镇银行的投资建立,目前总行也正在进一步制定村镇银行的建立办法,并由专门的部门操作。根据目前已经建立的两家村镇银行来看,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投资参股的企业也乐观其成。”程松彬表示。
与仍把核心战略定位在城市和企业理财产品的大银行相比,各专业投资机构已经开始着手村镇银行投资可行性的分析,并积极的寻找可投资项目。
“投资村镇银行是一个很好机会,尤其是当村镇银行准入门槛还没提高,银监会还没决定停止扩张之前。企业在投资村镇银行的行动则应全国渗透,把点布好,参股后做资本运作,走上市的道路。”招商和腾创投合伙人刘宏彬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分析说。
对此说法,深圳创新投资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李夏很认同:“很看好村镇银行的投资,深圳创新投资已经在关注这个领域的项目,具体的投资动作相信也不会太远。”
看好“软实力”
“虽然现在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降低了50%,但获取一个金融牌照,参股村镇银行并赢利,获取投资回报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此我非常看好村镇银行的投资价值。更重要的是,相比较于一年才放开1~2家贷款公司业务,对于实业公司来讲,参股村镇银行可以间接吸收存贷款业务是个太大的诱惑。”高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分析说。
根据相关的资料显示,投资村镇银行的行动才刚刚开始。目前,在全国仅有的60家村镇银行投资中,开业的只有20家,涉及的企业也只有二、三百家。这相对于广阔的中国农村市场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单个自然人和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我们也希望银行最好占股不要超过20%~30%,剩下的我们希望自己运作。”邱雷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如是说。
说到底,各路资本投资村镇银行不仅因为投资村镇银行前景广阔且有政策支持,更多地是看中了参股银行带来的软实力的提升。“尤其是实业资本,之所以挤破脑袋也要参股村镇银行,无非是看中了当地的资源,以便和当地政府有广泛的合作。如果不是银行股东的身份,可能永远也接触不到政府,更重要的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时候,可以调整信贷的方向。这在以前对实业资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高伟在分析投资村镇银行的优势时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
■记者观察:警惕把投资村镇银行作为“圈钱”工具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分类
自2006年底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将农村金融确定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农村金融机构分为两大类,一是农村合作机构,二是农村新型机构。农村合作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新型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均是指由原农村信用社通过改制达标以后形成的农村金融机构。而农村新型机构则是利用现行新的农村金融政策组建的新设农村金融机构。
注:以上数据摘自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编写的《2010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报告》。
二、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达到了349家,距中国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要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仍相距甚远。
云南省近几年加大了农村金融建设力度,大力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网点,并加强监管,提高管理水平,使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明显改善,存贷款规模已经跃居全省各银行业机构之首,整体实力有所增强。2010年,云南新设村镇银行4家,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28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覆盖面和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占全省近两成,其中,农村新型机构资产总额达27亿元,发挥作用日益增强。
三、投资农村金融机构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一)投资对象选择分析
1.法律政策规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有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求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贷款公司由单个境内外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相关条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由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或出资人发起设立,发起人或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
2.初步结论。根据上述规定,民间资本具有投资资格的农村金融机构仅包括两种,一是在农信社重组成立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时择机进入;二是在村镇银行组建时,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而对其他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则不具备投资主体资格。
(二)投资股比选择
1.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中,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银行股本总额的20%,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2.初步结论。根据上述规定,民间资本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比例只能限定在10%以内。
(三)其他限制性规定
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四)基本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在农信社重组前景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投资农村金融机构的选择范围基本可以确定在村镇银行单一目标上,投资股比为10%以内。此外,因村镇银行的贷款范围主要限定在当地,如果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工业资本在投资地没有很好结合的涉农项目,则会缺乏金融链、产业链的连环支撑,导致综合效益下降、投资风险上升。因此,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的行为应定性为财务投资,即以获得投资分红为目标。
四、投资村镇银行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一)云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截止2011年4月,云南省已设立8家村镇银行,分别是玉溪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曲靖惠民村镇银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楚雄兴彝村镇银行、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大理海东村镇银行;而按照银监会计划,到2011年末,云南省内村镇银行将达到125家,覆盖云南省全境129个县(区、市)。
(二)村镇银行优惠政策分析
2009年财政及税务部门积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农户、农村企业及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颁布了《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其中规定:凡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机构,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
(三)村镇银行发展机遇分析
农村金融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在不断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城市化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广大的农村和县域地区金融体系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大型银行管理的垂直化和机构职能的扁平化使得其大量机构和业务,尤其是资产业务在范围上迅速脱离农村和县域,在经营对象上迅速脱离中小企业和非强势行业。这些行为的结果是,一方面在农村和县域形成了较大的金融供给真空;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机构的负债业务在全国大部分农村和县域地区并未同步收缩,造成农村和县域金融资源不断向发达地区和行业转移,因而扮演着“抽水机”的角色。
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在理顺治理结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业务创新能力、提高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存在诸多短期无法突破的问题,虽然具有先发优势,但村镇银行凭借其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简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在农村和县域地区仍然存在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四)各类银行发展村镇银行的动机分析
1.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转型的重要手段。由于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对优质客户、优质项目,银行的议价能力越来越弱,收益空间正被逐步压缩。各银行逐渐意识到应进行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蕴藏着巨大的金融需求,是商业银行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和实现业务转型的有力依托,村镇银行又正是实施这一战略的最重要的载体,所以各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表现积极。
2.突破区域限制,间接布局扩张的有效途径。由于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开设分支机构受到资产规模、监管评级、盈利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而外资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设置和营业规模受到监管当局限制,因此,设立村镇银行就成为上述银行规避政策限制,实现跨区经营,间接布局扩张的重要途径。
3.填补金融空白,抢占市场先机的重要考量。目前中国农村金融薄弱,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转向城市,农村甚至出现大量市场空白,大多数乡镇只有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而邮政储蓄基本上“只存不贷”,成为农村金融资源向“城市化”转移的渠道,致使农业项目得不到信贷资金支持,这正是吸引银行进入的主要原因。
(四)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分析
作为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开办初期可能会遇到一系列困难导致亏损,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决策高效,在资产业务定价上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作为服务特定地域的社区型银行,其地缘优势突出,能够充分地发挥“小银行”优势,从全国已经设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其在设立后短时期内基本可以实现盈利。如2010年末,光大银行发起设立的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拨备后及税后净利润103万元;2010年2月,国开行出资的7家村镇银行实现整体盈利;由于采用了基于企业的现金流和还款能力发放贷款的创新方式,汇丰村镇银行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实现盈利。
现以富滇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为例进行盈利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富滇银行已成立3家村镇银行(如下表所示),已获云南银监局批准筹建2家村镇银行(昆明滇池富滇村镇银行、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获董事会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1家(昆明金殿富滇村镇银行)。根据《富滇村镇银行发展规划纲要》,富滇银行将在此基础上继续筹建北京门头沟、盘龙区、怒江等村镇银行,即2011年底村镇银行总数将达到10家。
富滇银行已成立村镇银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0年底,3家已成立村镇银行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富滇村镇银行财务状况表(2010年12月31日)
注:[1]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在设立运行4个月后即实现账面盈利,至2011年3月末已实现盈利120万元。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各家银行在经营范围、盈利模式、经营目标上存在较大差异,但富滇村镇银行基本上可以实现当年投资当年盈利,甚至在运营满两年后,净资产收益率可达到10%左右。
为判断富滇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我们与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对比,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A股16家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A股16家银行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列表(2010年12月31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成立的富滇村镇银行当前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基本为全体上市银行的一半左右,但是,若排除全国范围经营的银行,仅与区域性经营的上市银行(如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相比,则收益率水平相差就没有那么悬殊了。若加之村镇银行尚属新鲜事物,成立时间短,客户资源未全部打开,成长潜力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则可基本判定村镇银行前景看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投资选择
1.金融业作为资源稀缺、门槛较高、垄断性强的行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其盈利能力始终处于上游水平,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因此,民间资本应抓住机遇,加大对金融板块的投资力度,增强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为真正实现产融结合、商融结合做好准备。
2.鉴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明显改善,存贷款规模已经跃居全省各银行业机构之首,整体实力不可小视,有兴趣的民间公司应密切关注其重组事宜,争取择机进入,扩大自身的金融投资力度。
2012年5月28日挂牌开业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氏德丰村镇银行”),除开展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外,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致力于打造风险防控和可持续经营的“农民银行”和“创业兴家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无疑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
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由三门峡银行发起设立。三门峡银行前身是三门峡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12年1月12日更名为三门峡银行。2014年12月26日,三门峡银行重组合并为中原银行。这是一家总部位于郑州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中原银行旗下拥有9家村镇银行。时年49岁的杨振富,不但是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及股东,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衣着光鲜的杨振富竟然是一个刑满释放犯。杨振富因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于2001年4月15日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7月初,三门峡银行职工网上举报,三门峡银行相关人员2012年提拔因经济案件而受到刑事处分的杨振富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2013年11月25日,经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会通过,杨振富辞去董事长职务。在杨振富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一年半的时间里,杨振富的诈骗手段,登峰造极,让人咂舌。
“借款”5850多万元
2013年年初,张甲听三门峡市陕州区某公司的李某说,他朋友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杨振富,在银监会认识人,能审批村镇银行,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就是他找人审批的。张甲将这个信息告诉了朋友吕甲,吕甲经引荐认识了杨振富。吕甲和杨振富见面后,杨振富说他能托关系审批三门峡市义马、陕州区等几个地方的村镇银行,有好多人都想往村镇银行投资,市场前景看好。吕甲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机会,向侄子吕某说了之后,吕某也很感兴趣,就托吕甲、李某促成这事。
2013年3月初,李某介B吕某和杨振富见面,派头十足的杨振富侃侃而谈。他称,自己可以从国家主管部门争取到一个村镇银行指标,该村镇银行由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发起,占村镇银行35%的股份,确保吕某入股另外65%中的股份,成为银行的正式股东,2013年9月底能够取得银行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式开业。同时,杨振富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吕某借给他2000万元,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作担保。吕某见有银行担保且自己有求于杨振富,遂同意。
2013年3月17日,吕某同杨振富签订了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合作合同。双方约定,杨振富帮吕某争取一个义马市村镇银行指标,确保吕某成为正式股东,并在2013年9月底开始营业。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吕某按照约定将2000万元资金汇入杨振富在建行的个人账户内。这年8月份,杨振富故伎重演,对吕某说,他又从主管部门争取到一个焦作市修武县村镇银行的指标,10月底开始营业。让吕某再借给他1600万元,并确保吕某入股该银行。对杨振富深信不疑的吕某,再次与杨振富签订了一份借款1600万元的合作合同。
一直到2013年11月份,杨振富承诺的义马市和修武县村镇银行审批一事仍没有着落。吕某找杨振富催收借款时,巧舌如簧的杨振富又让吕某借钱给他,说村镇银行审批的事已经到了关键节点,不借给他钱银行的事就泡汤了。无可奈何的吕某,只好被杨振富牵着鼻子走,又陆续借给他750万元。
到了2014年,杨振富承诺的时间已经过了,入股银行一事仍遥遥无期。经吕某多次催要,杨振富归还吕某2100余万元,仍有3000余万元不能归还。吕某只好找到卢氏德丰村镇银行,银行负责人看过借款合同后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情,合同上面所盖担保银行印章是假的。吕某又急忙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询问,被告之河南银监局对申请不予审批,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和吕某一样,企业家费某也是一个受骗者。2012年12月27日,杨振富对费某说,他能为其办理三门峡陕州区村镇银行的审批手续。在取得费某的信任后,杨振富以帮其申办村镇银行、自己经营活动需要资金为由,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名义与费某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借款1500万元的合作合同。借款合同到期后,杨振富未能兑现承诺。在费某多次催要下,2014年9月,杨振富归还费某本息1630万元。
2015年1月7日,吕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2013年3月至8月期间,杨振富向其承诺为其办理村镇银行指标,先后多次向其借款4350万元。在杨振富逾期不能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他找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但该银行经核对后称,借款合同上的保证章并非该银行公章。同年1月26日,费某报案称,2012年12月27日,杨振富称其能帮其在陕州区开办村镇银行,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为借款人,杨振富为担保人,向费某借款15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及杨振富均未按期归还借款。2014年10月,费某因欠他人借款,将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得知,合同上所使用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的公章是杨振富伪造的。同年2月23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4年12月,费某、吕某先后前往该行追索债务,通过对其二人提供的借款合作合同及借款担保合同查验,发现该行不存在其所提供的合同,所签合同中印章与该行印章不一致,此事件已对该行造成严重影响,要求追究杨振富伪造公司印章罪。
杨振富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犯罪,于2015年1月24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区分局抓获,并于同日被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陕州区公安局执行逮捕。经公安机关查证,在未经卢氏德丰村镇银行授权的情况下,杨振富冒用该银行名义为与吕某、费某签订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并在合同中使用虚假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印章。
身犯合同诈骗罪获刑十四年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杨振富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16年1月6日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振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吕某、费某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系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在法庭上,杨振富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民间借贷纠纷;是吕某、费某二人主动让其帮忙办理村镇银行,在与二人约定借款时,二人都要求其用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名义借钱或者担保。自己将借费某的钱都还了,只是因为利息的事闹了矛盾。案发前,自己一直都在积极归还吕某的借款。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证明:该行自2012年5月28日开业以来一直使用编号为“4112240002014”的行政公章,期间从未更换。经查证,该行公章保管员、经办人及行主管I导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杨振富与费某、吕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借据,该单位也没有关于此借款合同和借据使用公章的任何登记备案。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振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使用虚假印章,骗得他人信任签订借款合作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杨振富合同诈骗费某1500万元的指控,因被告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予认定。
法院认定,被告人先后在洛阳、北京等地成立了几家商贸、投资、文化传媒公司,但是这几家公司均没有开展业务。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欺骗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到案后能积极归还被害人吕某250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我县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保险支公司4家、证券营业部2家、融资担保公司4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融资理财咨询公司1家。2011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47.5亿元,增长7.25%;贷款余额80亿元,增长14.2%;全县拥有4家上市公司,流通市值150亿元。是中国金融生态县,金融生态示范县。
二、今年金融工作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围绕“扩大规模,优化结构”的目标任务,着力加强银政企合作和项目对接,着力优化金融环境,着力拓展多渠道融资,全县社会融资成效显著,金融机构存款保持较快增长,贷款稳中有升,地方准金融快速发展。1至5月,全县社会融资新增10.7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新增2.7亿元,小贷公司贷款新增1亿元,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和中期票据融资到位资金7亿元。
(一)金融工作运行特点
1.存款增长较快,贷款平稳增长。5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4亿元,比年初净增10.6亿元,增长6.91%。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82.4亿元,比年初新增3.74亿元,增长4.7%。其中,县农村信用联社新增贷款2.96亿元,县城商行新增贷款1.2亿元,山融小贷公司新增贷款0.97亿元,县建行、县工行、县邮储银行贷款与年初持平,县农发行、县中行受重点企业大额贷款到期还款影响,贷款出现下降。
2.项目对接得到深化,银政企合作成效明显。新年伊始,县政府召开金融工作暨重点项目对接座谈会。会议在总结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2012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融资项目69个,融资需求19.29亿元。到5月底成功落实项目43个,到位贷款资金5.3亿元。
3.金融体系建设快速发展。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正式启动,县政府与成都银行正式签订银政合作协议,将由成都银行发起,年内在我县组建注册资本1亿元的村镇银行。新开业的山融小额贷款公司在今年已向各类企业发放贷款万元,新开业的名望融资担保公司一季度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300万元。
4.直接融资工作卓有成效。县工行为公司发行6亿元天宫理财产品,第二期2亿元已在今年全部到位。公司发行7亿元中期票据,首期5亿元已于5月18日顺利到账。
5.金融创新深入开展。县商行深化银担合作,县联社全面推进民生类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和失地社保贷款,县工行推出企业联保贷款。1至5月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累计发放贷款4.8亿元。
6.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氰胺、桔橙公司、玻璃公司、公司和电气公司等五户企业被列为全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国金证券、华龙证券、tcl投资基金等先后到培育企业进行考察指导,协商上市辅导事宜。
7.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近日,县政府出台关于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通知,将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登记费用下调50%,并对资产评估、公证和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等进行了规范,减轻了企业的融资负担。县政府还决定建立资金规模1600万元的中小企业转贷周转金。其中,政府投入600万元,企业募集1000万元。目前,已开始向中小企业提供转贷周转借款服务。
(二)金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贷款投放不足,存贷差进一步扩大。今年以来,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和增速在全市排名靠后,存贷比降到50.9%。其原因,一是部分优势企业加大多渠道融资力度,大幅削减县内金融机构贷款,如公司县内贷款就减少2亿元。二是部分融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贷款手续不齐,影响了贷款报批和资金到位。三是个别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缺乏开拓性,片面强调项目选择难和贷款风险,把主要精力投向存款组织,导致存贷差越拉越大。
2.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上升,实体经济运行困难加重。今年年初,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微调,企业融资环境一度放宽,但从2季度开始,各家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度收紧,贷款利率进一步上浮,目前全县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年利率大多在10%以上,担保贷款年综合融资成本接近20%,从地方准金融机构融资成本达到25%左右,企业融资总成本比去年增加20%-30%,加上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挤占了企业的盈利空间。
3.政府平台公司和房地产行业融资困难。我县政府平台公司向一般性公司转化尚处于申报审批阶段,按银监部门要求,在未转化前,金融机构对平台公司实行只收不贷政策,使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较大的融资障碍。由于国家政策打压,今年以来,房地产企业没有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一笔开发贷款,融资只能依靠准金融机构和民间渠道,普遍存在运作不规范,资金成本高,风险隐患大的问题,个别实力较弱的开发商有资金断链的危险。
金融业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自宣布将有5家民营银行试点运行的消息之后,舆论一片欢呼。3月11日下午,银监会举行了民营银行试点方案新闻会。银监会表示,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分别花落天津、上海、浙江、广东。
民营银行破冰前行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在国家工商总局获得名称核准的民营银行就超过70家,首批试点名额的争夺可谓战况惨烈。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初期放行的民营银行只有5家,并且颁发有限业务牌照。
本次民营银行有四种经营模式分别是:“小存小贷”(限定存款上限,设定财富下限);“大存小贷”(存款限定下限,贷款限定上限);“公存公贷”(只对法人不对个人) ;“特定区域存贷款”(限定业务和区域范围)。
这次的试点对于我国银行业乃至金融改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这意味着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玻璃门”已拆除。建立民营银行打破中国商业银行业单元国有垄断,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民营银行发展壮大,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更有效地配置市场资源和金融人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牌照作为稀缺资源,在享受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首批试点的五家银行尽管采取不同的商业模式,但却都在监管部门基于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的考量下,被要求承诺风险责任自担。而且并不是进入试点名单的企业一定能获批成功。尚福林表示,5家试点银行将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来审慎地推进。至于何时能挂牌营业,主要取决于这些银行的条件是否成功,挂牌营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这些试点银行自身。
虽然只有少而又少的5家,并且只是发了“准生证”,距离真正成立还需一定的时间,但有评论指出,这是打破中国银行业垄断、推动中国银行业真正走向市场化的里程碑之举。因为自1996年第一家由民营资本作为主发起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之后,在近18年的时间里,民生银行成唯一的民营银行而孤独地存在。这次5家民营银行的试点运行将打破这种局面。
浙商的民营银行梦
据银监会的消息,商汇、华北、均瑶、复星、阿里巴巴、万向、正泰、华峰、腾讯等民营资本将参与试点工作。在这首批民营银行中,浙江占据2家,分别由阿里巴巴和万向、正泰和华峰作为发起人;上海占据1家,由均瑶、复星作为发起人。这6家当地大型企业,均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其负责人籍贯均为浙江人士。
浙江民间资本雄厚,“民资参股银行”开放程度非常高,尤其是“民企创办银行”的憧憬由来已久。1996年,民生银行破茧而出,成为中国民营银行的先行者,民间资本的属性让它成为中国金融开放的一个特殊标志。
早在5年前,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便筹划布局金融业。2008年11月,华峰集团成立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全国最大的小贷公司。尤小平坦承,当初成立小贷公司,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冲着能够转制村镇银行。
而10多年前,杉杉控股董事局主席郑永刚就曾表示,工业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须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在这一理念的驱动下,杉杉控股对于设立民营银行的追逐也一直没有停止。据了解,杉杉已经成立专业团队“华商金控”小组,紧锣密鼓地筹备民营银行,并将银行定名为“民众银行”;杉杉拟借鉴尤努斯的国民银行模式,将其打造成为实体经济和中小客户服务的品牌商业银行。此外,杉杉还希望借助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在自贸区与境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
除了杉杉控股外,奥克斯集团等也有意申请民营银行,并成立了金融板块的工作团队。不过,与本次民营银行“破冰”相比,以往民营企业进军银行业,几乎都是通过“参股”形式,而并非发起设立银行的形式。
民营银行成长的烦恼
中国银行业目前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6%,中国银行业的回报率相当可观。丰厚的利润无疑也是民营企业怀抱着银行梦的根本契机,不过一些桎梏条件的出现又让人感慨民营银行“生不逢时”。
首当其冲的便是利率市场化的推行结束了银行“躺着挣钱”的时代。江苏银监局局长于学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行以后会越来越难做。实际上银行业对民营资本吸引力最大的是在前几年,那时都觉得银行是“香饽饽”,民营资本呼声很高。但现在民营银行真要推出来的时候,市场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中国银行业也许正面临一个高风险时期。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再次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纳入会议议题。总理今年至少十次提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可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了。
一、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
1.从中小微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来看,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70%以上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所能给提供的金融支持少之又少。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的吉林省,经济发展情况已经明显落后于沿海地区,依靠传统工业振兴地方经济已经不足以让吉林省经济进入发展的快速路了。所以,借鉴浙江省等经济发展的经验,吉林省也开始发展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使中小微企业有了一个发展的空间,给予了中小微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
2.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来看。中小微企业的绝大部分是以个人或是家族的模式进行经营运作的,在企业的初创期融资的主要渠道是来源家里的亲戚、同学或是朋友。这种民间借贷方式所聚集的资金是有限的,但是对于进入快速发展期的企业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资金的问题,往往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丧失了做强做大的机会。企业此时会选择向外寻找融资的渠道,可行的融资方式是向商业银行进行借贷和上市融资。四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其信贷支持比较小,因为商业银行往往都是可以“锦上添花”,很少“雪中送炭”,对于中小微企业这类风险大,期限短的项目往往采取规避状态。所以,为了助推吉林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吉林省成立了吉林银行和吉林省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3.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来看。可以选择上市融资,但是我国沪深两市对发行股票的公司要求连续3年的运营历史和3年连续盈利记录、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千万元。但是这些上市标准对于发展期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显然是无法达到的要求。就算是达到这些要求,每个上市企业为了发行股票要支付各种费用,比如说对企业上市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的审计和财务报告,以及后续的季报和年报,这些费用都是相当高昂的。即使缴纳了这些费用,也未必可以成功上市进行融资,对于急需资金,又没有办法承受长时间审批的中小微企业来讲,这部分沉没成本无形中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商业银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也有所上浮,使本来融资难的中小微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二、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1.自身原因。中小微企业本身自有资金少、规模小,使中小微企业自打出生之日起就显得很孱弱,当市场发生波动时,必然会波及抵抗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再加上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都是“中国式的合伙人”,在企业管理方面也存在着各中漏洞,导致了中小微企业又都会走上“中国式的散伙”。从发行债券和股票的角度来说,这些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风险很高,相对应的投资者的收益也较高,面对现在的经济状况,投资者会考虑到风险的问题。因此市场的接受程度比较低,所以我省当前采取直接融资这种方式的企业较少。这些在中小微企业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限制了企业的融资。
2.银行角度。对于目前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而言,除了从亲戚、朋友处借钱以外,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短而且薄弱,所需资金数额不大,但对于企业而言都是“救命钱”。但商业银行发放企业贷款发放时,要经历多个环节、时间长、手续费用高。导致一笔贷款到位至少需要1年,少则半年。另外,商业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多数都是担保贷款,中小微企业缺少保证人,可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很少,即使有一部分,质量不是很高,所以可以获得的资金就比较少。
3.融资渠道。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完善,企业在这个市场的融资难度较大。我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先后开发建立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但是当前吉林省在上海与深圳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在20家左右,占全省企业总数的1%都不到。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多数缺少技术含量,很难让投资者看到发展前景,所以,发行债券市场接受度较低。因此融资渠道受限。可以利用的民间借贷,由于市场制度不够完善,管理相对混乱,融资成本较高,这些都造成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的难题。
4.信用担保。中小微企业由于其没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背景,所以在寻求融资时,需要强有力的担保机构。而吉林省各级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工作比较薄弱,吉林省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在20多家,其中有10多家列入了国家担保机构试点行列。据对全省484家企业调查表明,21.2%和21.1%的中、小企业认为贷款缺乏担保机构的担保。鉴于这样的情况,没有足够坚强的担保机构做后盾,中小微企业是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融通到足够的资金的。
三、解决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管理,在中小微企业建立之初,进行把关,力争做到创建一个做强一个。这需要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定期对于这些企业进行一定的考核,对其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尤其要帮助其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
2.在省内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体系,以吉林银行为核心,以其他各地市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村镇银行为辅助的银行信贷体系,并建立健全以吉林省信托和吉林省担保为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使中小微企业可以得到省内金融机构的帮助。
3.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吉林省内建立和引进一定数量的风险投资机构或是天使投资人,并由省一级牵头成立一个投融资平台,使投资者能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也是中小微企业可以拓宽融资的渠道,打造一个“双赢”的平台,进而解决中小微企业一系列的资金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娇,高斌华.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D].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
[2]王鹏.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J].会计师,2012.
他追求普惠金融,和谐共富
他致力于哈尔滨银行成为国际知名小额信贷银行
“希望能培养出一批小额信贷专家,带出一个团队,把这家银行当成事业来做,做好、做出规模、做出影响。”
郭志文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越过摄影师的镜头,正落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EMBA班同学送给他的那艘“哈尔滨银行号”军舰模型上。
此时,始发于2007年年底的这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还未结束,很多大金融机构都受到冲击,但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一季度,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受到的影响却非常小,哈尔滨银行不仅因此而抵御了金融危机的冲击,并且实现了快速发展,小额贷款创造的利润占到其收益的50%以上。
登陆哈尔滨银行官网,其首页最显著广告位上,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小额信贷银行“的广告语赫然入目。而“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小额信贷银行”正是哈尔滨银行董事会最新确定的战略目标。这一目标的时间表则是,3-5年内,成为国内一流小额信贷银行;5-10年内,成为国际知名小额信贷银行。
情系普惠金融
见到郭志文,是在他的办公室,房间摆设简洁,利落、严谨、低调,亦如他的个人风格。
郭志文递出的名片上,除了机构标识、姓名、职务外,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右上角的“普惠金融,和谐共富”字样。更为与众不同的是,名片的另一面印着这一理念的释义:“金融雨露,当惠及民众;共同富裕,乃和谐之本。怀平等之心,以惟惠之怀,承社会之责,用至诚之心,创至信之行。”
走到哪里就把理念带到哪里。我们试图找寻郭志文这份执着的由来,一个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的执着轨迹。
作为一个上世纪60年代末出生的人,一个有着15年银行工作背景的人,郭志文对中国的金融服务有着自己的体会。翻开他的工作履历,参加工作20年,从黑龙江团省委到城市信用社,再到哈尔滨银行,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学子到一家银行的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董事长,他深谙一个亟待发展、亟待改变生存现状的弱势群体对于金融支持如饥似渴的那份期待。
他已经习惯于给自己和行里更年轻的同事们算一笔账
一家银行,如果将一亿元人民币贷款给一个大企业,当然对社会,对企业发展会有很大贡献的。那么,如果将这一亿元贷给5000个正在创业或亟待再就业的人,每人2万元,则可谓雪中送炭;而5000人就是5000个家庭,按每个家庭为3口之家计,就是1.5万人,可想而知,这一亿元解决了多少个家庭的温饱、多少人的发展和稳定问题,这样的收益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多的将是社会效益。这,就是小银行的金融服务所带来的本身的社会价值。
就是这样一份社会价值带来的成就感,令郭志上了普惠金融,对和谐共富有了更加美好的憧憬和责任。郭志文一直相信,通过自己,通过哈尔滨银行通过那些志同道合的中国乃至国外同行的共同探索和努力,一定会构建出一个中国的普惠制金融体系,“通过我们的资金支持,让所有需要金融服务的个人和企业,包括那些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惠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的群体,都能得到应有的银行贷款支持,使他们实现创业,扩大再生产,创造积累财富,改变其自身的命运。”
2008年5月,时任哈尔滨银行行长的郭志文第一次走到顶级国际专业论坛上,第一次用英文向世界介绍哈尔滨银行的时候,他形象地将自己所供职的这家银行比作100多年前的花旗银行。
他告诉那些国际银行界的精英们,“这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中国哈尔滨市的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属于中小型商业银行。”就是在这样一家银行,从2001年开始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到2005年开始在中国东北农村开展农户贷款业务,再到2006年开始创新开展城市微小企业贷款业务……郭志文和他的同事们一道,已经在中小企业贷款、农贷,城市微贷等小额信贷领域探索了近8年。这些年来,他们支持了57万户农民,1万多户微小企业获得贷款,同时直接支持了1.3万个下岗职工家庭的5万余名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和创业。
一个叫张德喜的个体户曾说:“是哈尔滨银行小额信贷让我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他在2004年从哈尔滨银行取得下岗再就业贷款2万元,2006年还清后又在这里贷款5万元,2007年到期后还清。目前,他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了200万元左右,拥有两种独家销售权品牌。张德喜不但实现了扩大经营,而且带动其他下岗职工走上了创业道路。
张德喜的故事是郭志文心里那笔账的例题。“有需要为何不做?当然应该做,也有责任做,这就是你的事。”话虽不多,却实实在在。
小额信贷的诱惑
出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的人,是浓厚的理想主义和自我价值色彩交织的一代人,他们对于世界和自我的认识,对人生价值实现的追求,是伴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日渐清晰的。如果说普惠是这一代人共有的理想,那么哈尔滨银行则成为郭志文实现这一理想和追求的最佳平台。
在小额信贷道路上探索实践的郭志文越来越发现,从2004年起,农村金融开始在中国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2005-2006年间,甚至一度出现了竞争局面。城商行中,立足中小、服务市民的理念正在成为行业的新理念。只是,要发展到真正将小额信贷作为银行赖以生存领域的局面,尚需时日。
他深深地感到,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其实并不缺少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支持的金融服务,恰恰是那些城市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微小企业,以及农村的农户等,无一不因传统银行对其认识上的偏见和制度上的障碍,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看着每年全国“两会”上,专家、企业都在呼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郭志文顿感哈尔滨银行作为中小银行的市场发展空间。仅以哈尔滨市为例,该市拥有20多万户中小企业,500多万农民,每年仅农民信贷资金缺口就高达近300亿元。而在中国有成千上万类似的小额信贷客户,其中,仅农民就有8个多亿,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体业者和中小企业,因此,中国的小额信贷市场空间极为广阔。
――哈尔滨银行自2005年开始的中国东北农村农户开贷款业务,对城商行来说是一项重大突破。每笔贷款额度从1000元到100万元不等,较好地满足了农民需求,业务开展仅4年,累计投放57万户,发放贷款金额147亿元,累计收息10多亿元,贷款回收率达到99%。
――自2006年开始,开展以城市个体经营者为主要客户群的城市微小企业贷款业务,每笔贷款平均额度11.6万元,利率上浮300%,填补了市场空白。到2008年末,累计发放1.6万笔,超过16亿元,贷款回收率达到95%。
――截至2008年底,尽管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动荡加剧,但是哈尔滨银行的小额信贷余额仍然达到
了104.52亿元,小额信贷占据全部信贷资产总额的44.36%。
多年的经营数据告诉郭志文和他的同事们,小额信贷盈利空间大,风险可控,符合风险分散原则,收益能够完全覆盖风险,非常适合中小银行。
“你喜欢哈尔滨银行这几个字吗?你看我们这个行微怎么样?”郭志文有时候会话锋突转,出其不意地问别人。那个由两个变形的英文字母“B”组成的图案,在他的眼里不仅仅是“HARBlN BANK(哈尔滨银行)”的缩写,还是一只展翅飞翔的财富之鸟和跃动的精灵,在财富的广阔天空里永远展翅翱翔,前景无限。
“虽生于城信社,先天不足,但志向高远,卓尔不群。”这正是郭志文着力培养的哈尔滨银行的气质。由此,你可以体会郭志文的内心追求,也便不难理解哈尔滨银行在小额信贷领域独到的领先探索的意义。
把发展小额信贷作为市场定位,确立“从做小入手,实现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由一个城市扩展到多个城市,由城市市场扩展到农村市场。小额信贷业务正在成为哈尔滨银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秘笈。“小额信贷已经成为哈尔滨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市场前景。到2010年,我行小额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将达到70%。”在2008年10月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小额信贷论坛”上,郭志文作为大会唯一受邀发表演讲的中国城商行代表,向世界同行展示了哈尔滨银行的高远志向和卓尔不群的选择。
尝试“拿来主义”
“弱势群体同样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实践证明,银行不嫌贫爱富,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业也能够获得可观利润。金融服务业发达到一定程度,各家银行一定各有各的利益、各有各的市场空间,不一定非得做同一件事情。”
逐步厘清自己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的认识,对小额信贷发展空间的认识后,一个极富理想主义色彩的架构一度活跃在郭志文的脑子里:既然大银行有为大企业服务的优势和模式,中小银行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优势和先进模式,那么可不可以各自发挥优势,相互推荐适合的服务客户,而不是混乱、无序竞争呢?遗憾的是至少在目前,这还仅仅是个理想。
初尝小额信贷市场甜头的郭志文感到,这个领域现有的发展技术和管理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于是,在探索,开发国内市场的同时,开始将目光转向研究国际趋势。他注意到,法国沛丰协会、美国行动国际、国际金融公司、孟加拉的经济学家尤努斯等等,都是这一领域的领导者,甚至包括花旗银行,摩根士丹利在内的世界著名大金融机构也都是小额信贷的拥趸。
“拿来主义”终成必然之选择。
2007年6月11日,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前身)与国际著名的小额信贷组织――法国沛丰协会,在北京举行小额信贷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这是我国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中首次独立引进国际先进小额信贷合作的银行,也是继国家开发银行后,我国第一家引进国际先进小额信贷技术的商业银行。当时,哈尔滨银行已经先后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小企业、微小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等特色小额信贷业务。
这是一份为期三年的小额信贷合作协议。“人人都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就看银行在制度上如何设计”。郭志文非常喜欢尤努斯的一句话,这也是哈尔滨银行引进国际先进小额信贷合作的初衷――制度设计。到2010年,协助哈尔滨银行建立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一流的小额信贷技术,从而大大提高其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力,是这次合作的目标。
法国沛丰协会是国际著名非营利性小额信贷组织,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法国巴黎。在为全球各地的小额信贷机构和商业银行提供小额金融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是国际顶级的小额信贷组织之一。协议签订后,法国沛丰协会派出了两名专家到哈尔滨商业银行工作3年,同时派两名资深专家在后台做技术指导,并可为该行提供资金援助,在各种国际会议上推荐该行微贷经验,为该行创造更多参加国际交流的机会。提高哈尔滨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知名度。通过合作,法国沛丰协会将为哈尔滨商业银行提供包括小额信贷政策咨询,人员培训,信贷技术支持、信贷系统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世界顶尖技术。
2008年10月28日,应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2008年度“沛丰全球优秀微型企业家奖”评选活动中,哈尔滨银行大直支行微贷客户鲁朝双与世界各国金融机构和小额信贷组织推荐的100多名优秀小额信贷客户竞争,最终成为获奖的全球8名微型企业家之一。
这是哈尔滨银行微贷客户首次登上国际领奖台。这一天的到来,初步印证了哈尔滨银行微贷业务在技术,产品、风控、管理、团队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实力。
“做这事儿太有意义了。”每一次成功的探索,都令郭志文更加笃信自己的追求。
国际视野下的输出主义
如今,郭志文带领下的哈尔滨银行,已经创造性地探索出“本土化加国际化”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和商业可持续的小额信贷发展之路,培养了一支本土化的小额信贷专家队伍,创立了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小额信贷操作流程,成功地将小额信贷业务模式推广到大连,天津等地区,并形成逐步拓展到全国的良好发展态势,在国内外微型金融领域树起了自己的小额信贷品牌,打造了崭新的专业化小额信贷银行形象,受到世界的瞩目。
可是对于郭志文来说,这还远远不够,他要与国际机构共同探讨设立中国小额信贷行业标准,设立中国小额信贷研发中心,以期带动整个领域的发展。
从拿来主义到输出主义。郭志文至今难以忘怀自己第一次出席“全球微型金融投资会议”所感受到的震撼。
在2008年5月由渣打银行赞助的全球规格最高的小额信贷专业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地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最有影响力的银行家们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小额信贷在全球的发展,当然也包括在中国的发展。
当时的哈尔滨银行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过程中,已经在城市微贷领域与法国沛丰开展合作,并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农户贷款和村镇银行领域与国际金融公司和美国行动国际开展合作,并正在共同筹备组建黑龙江省首家村镇银行。这些国际先进的小额信贷技术和理念的引进,不仅提高了哈尔滨银行的小额信贷管理水平,而且推动了中国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
尽管如此,面对国际同行,郭志文仍然震撼于中国在小额信贷领域差得太多――世界小额信贷领域正从最初的扶贫性质贷款向商业可持续发展性质转变,并成为世界上大的金融机构如渣打,摩根士丹利等的业务重点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正引起全球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兴趣,一些新技术手段如手机银行正应用到这一领域;印尼人民银行、墨西哥compartmos银行、孟加拉农村发展委员会银行等已成功实现IPO……而中国,发展小额信贷还需快马加鞭。
“好几百人在研究全球的问题、亚洲的问题,其中却没有中国人的影子,可见在小额信贷领域中国的地位和影响之低、之小。真是当时就下了决心,哈尔滨银行能不能成为这个领域,至少在中国是一个有影响力的银行,将来成为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银行?实际上,在小额信贷领域,如果在中国有影响力了,在国际上就一定有影响力。”
郭志文几乎能触摸到自己内心的那份震撼,一个中国银行家,一个中国东北汉子的豪情。
从纽约回来,他和同事,同行谈体会,感慨很多,感触也很深。曾经在业内创造了很多“第一”的郭志文按捺不住内心的激情:“再干一番,10年,20年?能不能成为一个事业?中国太需要小额信贷了!真正需要发展小额信贷的是中国。国外的机构能做好,我们为什么做不好呢?我们也可以武装成专家,以自己的实力去研究别人的问题。”
他常常带着急切的心情鼓励那些年轻的信贷员们:“咱们要加把劲儿啊,不用多,5年,5年后你们就是中国的小额信贷专家。”
半年后,当他在日内瓦第二次与世界同行交流自己的思考时,小额信贷正逐渐成为中国一些金融机构的主要资产业务,并呈现多样化发展格局。除了传统的农信社以外,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都开始把业务重点转向小额信贷业务。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外资银行,也正积极进入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在日益多样化的小额信贷格局中,城市商业银行以其决策链短、机制灵活、信贷队伍经验丰富、风险管理能力强等优势逐渐成为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主导力量。
目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还只有哈尔滨银行明确提出建设小额信贷银行的发展目标。这是郭志文自豪的一点,也是他深感遗憾的一点。他愿意递出更多印着“普惠金融,和谐共富”字样的名片,愿意为小额信贷这个事业奔波,因为――
他期待小额信贷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他希望哈尔滨银行成为中国小额信贷专家的摇篮;
他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共同探索;
他愿意创造条件让大学生们爱上小额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