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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4-03-08 18:09:4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法律服务措施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法律服务措施

第1篇

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加入WTO更为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发展创造了机遇。据世界旅游组织报告预测,我国在2020年将成为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

2004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尤其提到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徽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就必须强化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而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不仅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因此,发展国际旅游服务不仅是对世界经济潮流的适时把握,更是加快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未来的趋势之一。

一、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意义

旅游产业具有综合性、产业关联性强等特点,旅游产业的发展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旅游业虽然是一个非生产性行业,但它的带动功能很强。据统计,旅游业直接收入每增加1元,商业、餐饮、交通等产业的产值将增加413元。这是因为,旅游业是典型的劳动服务型产业,它的发展要求有足够的设施、设备和物资消耗,因而成为其他产业产品重要的消费市场,直接或间接地带动交通运输、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扩大就业机会。旅游业是综合性的服务行业,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旅游业直接就业者每增加1人,社会间接就业者至少可以增加5人。旅游业所需的就业人数相对于其他产业要高得多,再加上旅游业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就业,所以发展旅游业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是很可观的。

(三)增加外汇收入。据统计,旅游业直接收入每增加1美元,利用外资额就相应增加5~9美元。当今世界贸易竞争激烈、关税壁垒林立的情况下,旅游产业作为非贸易外汇收入的来源渠道,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因此,人们通常把旅游业称为“无形出口”收入,特别是由于旅游业创汇能力强、换汇成本较低,又不受各国税制的限制,因而成为各国创汇的重要手段。

(四)积累建设资金。旅游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等条件,具有投入少、产出多的特点,不仅为其自身发展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能为其他产业的发展积累资金。这样一来,一个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该地区其他产业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情况。

(五)租金招商引资开展。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量旅游者的流动必然伴随着大量的信息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对当地的自然资源和风土人情有了大致的了解,在享受旅游的同时完成了对投资环境的考察工作。因此,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旅游设施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的招商引资活动搭设了一个吸引投资者的宣传平台。

二、安徽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优势

(一)自然优势。安徽省位于我国的中部地区,毗邻我国最发达地区之一的长三角。安徽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黄山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闻名世界,被称为“天下第一山”,素来有“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之说,作为安徽最重要的旅游资源,每年给安徽带来不小的收入。除此之外,九华山、齐云山分别是我国著名的四大佛山和道教圣地之一。天柱山、琅琊山、太平湖等都各具特色。近年来,安徽的红色旅游也有声有色。专家们认为,安徽属旅游资源丰富地区,资源品种齐全,布局得当合理,这无疑为安徽旅游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策优势。党和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为安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对安徽旅游产业发展在具备了资源优势的地利条件时,又为其提供了发展的天时条件。一方面为了实施中部崛起,党和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投入、人才等向中部地区倾斜,为安徽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中部崛起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寻找突破口,旅游产业具有开放度高、关联性强,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适合安徽劳动力素质的实际情况,所以,旅游产业应是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中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要由2005年的1582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的4000亿美元。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改善服务贸易结构,是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竞争能力的新举措。因此,安徽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另外,我国加入WTO已经5年多了,这为我国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

三、安徽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措施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是一个存在性很强的产业,不仅要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还需要依托发达的交通、通讯、城市建设等其他相关基础设施条件。因此,大力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必须拥有完善的城市基础建设,包括城市公共交通、邮政通讯、供水供电、城市容貌等。

(二)打造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旅游活动是一个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在内的综合性文化经济活动。因此,要求旅游业也应是一个包括住宿业、餐饮业、景观业、娱乐业、商业、公交业等在内的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这就要求必须形成以旅游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服务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出国际旅游城市的功能和作用。

第2篇

关键词:GATS;ESM: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一、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谈判进程回顾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10条“紧急保障措施”(ESM)规定:“应就紧急保障措施问题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进行多边谈判。”从乌拉圭回合到多哈回合,十余年的谈判虽然没有达成实质性的结果,但谈判的内容还是在不断地深入,由最初的基础或前提性问题逐步过渡到更为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谈判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从1995年持续到1998年,在这一时间段内,谈判焦点主要集中于一些基础或前提问题。例如,ESM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启动,保障措施的行使是为了保护何种利益?行使这一措施的目的何在?很多成员态度积极,就ESM相关问题提交了正式的书面意见。

第二阶段大约从1999年持续至今。此阶段的焦点集中于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问题,主要包括采取保障措施时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准则?比如,最惠国待遇、预先通知、既得权的保护等,还包括采取保障措施的时限如何限制,如何确保自由化的目标不被改变等。虽然没有就基础问题达成一致,但对于推进整个谈判的过程是有益的。

二、服务贸易领域中制定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必要性

(一)例外条款不能否认紧急保障措施存在的必要性。GATs所设置的例外性条款与紧急保障措施尽管在本质上都是“背离性质条款”,都具有某种形式的“安全阀”作用,但他们所适用的情况、条件和程序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因为有了例外条款就否认紧急保障措施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同例外性条款援用条件的苛刻性和程序的复杂性相比,紧急保障措施运用起来更方便灵活,实施效果也更直接显著。

(二)尚无实例并不能说明紧急保障措施是不必要的。目前,没有援用保障措施的实例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有援用的可能,随着服务领域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各成员方在服务贸易市场上的冲突和摩擦必然增多,援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可能性必然会越来越多:没有援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实例恰有可能是因为目前的紧急保障措施没有具体规则,缺乏可实际操作性造成的,因此紧急保障措施具体规则的制定就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三)可作为紧急救济手段。在各成员方对服务贸易开放的具体承诺谈判中,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广而且具有无形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对本国的服务贸易缺乏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有可能使他们对各自的承诺所带来的影响无法加以恰当地评估,对本国服务市场有可能遭受到外来损害或者威胁的紧急情况无法加以预见,因此可能出现国内市场发生急剧的不利变化。此时,如果没有必要的保障措施作为紧急救济手段,可能会导致该成员方遭受巨大的国内压力、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和秩序失衡。

(四)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设立赋予了成员方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及时救济措施的权利,从而免除了在谈判中因担心做出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承诺的后顾之忧,必然促进各成员方在更高程度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谈判中更为积极和主动,从而会更放心地做出更大程度的减让承诺。因此,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制定将会对新一轮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的顺利进行起着促进作用,其结果是更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而不是为贸易保护主义提供机会。

三、构建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实体规范应符合的条件

1、服务进口增加,所谓服务进口增加是指该服务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进口增长应有程度上的要求。进口增长的确定标准要求在整体上进口趋势是增长的,且这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增加是足够迫切的、足够急刷的和足够显著的。不同的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确定服务产品的进口数量的方式应有所不同。

2、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服务产业“严重损害”应被理解为对一国国内服务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在确定损害标准时,应根据具体服务特征审查下列相关因素: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服务的绝对和相对增长率与增长量;②向本国提供服务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总数及其增长变化情况;③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增加的服务产品总量在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④增加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包括对国内产业在服务产品总量、国内商业存在或服务提供者总量、服务产品销售水平、市场份额、利润与亏损、就业等方面的影响;⑤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在确定其他国家或地区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不得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增加以外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归因于其增加。对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能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3、因果关系。对服务贸易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第三个条件应该是服务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得做出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决定。在这一因果关系中包含了两层因果关系:第一层因果关系即承担GAPS义务后的未预见发展与服务进口增加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层因果关系即服务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问的因果关系。如果服务进口增长之外的因素也正在造成国内服务产业的损害,则该损害不得归因于服务进口的增长。

(二)程序规范应涵盖的内容

1、调查,调查是实施保障措施的必要步骤。为了确保正当和公正的调查程序,《保障措施协议》第3条专门就调查程序做了规定,要求各成员的调查必须遵照确定的程序进行,遵守GATT1994第10条有关透明度的规定。为此,调查主管机构应该向所有利害关系方做出合理的公告,为他们提供陈述意见和抗辩的适当机会,同时考虑各方对实施保障措施的看法,调查结束后,主管机构应当公布调查结果,并做出合理的结论。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也必须在调查确认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因此,实施调查是服务保障措施的第一步。由于主管部门更能从全局把握服务行业是否受损以及受损程度,因此调查应当既可以依国内产业申请进行,也可以由主管部门依职权主动发起。

2、通知,为了加强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对各成员保障措施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的监督,《保障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就一些重要事项向保障措施委员会通报,包括现行涉及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行政程序;发起调查的原因和调查的结论。成员应在一项拟采取的保障措施生效前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当然并不要求成员披露损害其法律实施、公共利益或影响商业秘密的机密数据。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完全可以参照上述标准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当然也包括了给利益关系方的通知。

3、磋商与仲裁,《保障措施协议》要求拟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员与有实质利益关系的成员进行磋商。毕竟保障措施是对已生效的规则和承诺的违背,磋商是必要的尊重;通过磋商还有望使各方达成谅解,避免贸易摩擦:涉及到的补偿问题也需要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磋商程序当然可以借鉴《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能以磋商解决矛盾固然最好,但由于服务贸易领域补偿形式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补偿的磋商往往难以达成统一意见,这时就需要引入仲裁。保障措施下的补偿与GATS第21条项下的补偿性质相同,都是因修改或撤销承诺对其他成员造成不利影响而给予相应补偿,因此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规范中应当纳入仲裁的规定。

4、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延长,例如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等,则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如果某一保障措施适用期预计超过1年,应在适用期内按固定的时间逐渐放宽该措施;如果实施期超过3年,必须进行中期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撤销或加快放宽措施。中期审查的内容包括保障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产业调整情况等。

第3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对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焦示磋商采购-2021-11

项目名称:关于对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关于对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加盖公章);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jzsfqggzy.cn)

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jzsfqggzy.cn),进入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CA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在示范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下载。(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将其响应性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措施:

1.开标前一天,对开标室进行消毒。供应商进入交易大厅前,配合保安完成体温测量、身份证登记、酒精消毒等防疫工作。未佩戴口罩,体温高于37.3℃一律禁止入内。

2.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交叉感染,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授权委托人(该委托人必须附合《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交易项目进场进行交易活动的通知》之规定),进场交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委托人进场交易需扫描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智慧社区疫情防控码通过后方可进入开标室。

3.开标前中心将对开标室进行集中消毒,进入开标室的供应商须服从公司安排,分散就坐,人与人之间至少间隔1米以上,严谨聚堆,禁止交头接耳。

4.开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立刻离场,中心保洁将对开标区域进行集中消毒。

5.评标结束后,供应商自行与公司联系领取证书原件,不再在交易中心等候领取。

其他相关规定遵循防疫期间相关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

地    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业中心研发楼5楼

联系方式:0391-356667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建设东路古楼北六号

联系方式:0391-355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珠

电  话:0391-3566675

 

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

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4篇

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8年,一起极其普通的受贿案件进入了上海预防干部的视野。袁某,一位曾经参与过风云一号、资源一号卫星研制,在太阳能开发领域卓有成就,被公认为上海太阳能产业领军人物的高科技专家,由于收受商业伙伴的10万余元 “感谢费”而锒铛入狱。这原本是一起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涉案金额并不吸引眼球的案件。但由于袁某的获罪服刑,导致其主导的太阳能研发工作被迫中断,上海太阳能产业发展一度停滞,经济损失数以亿计。由此,全市检察机关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开始了专家型人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如何服务专业对待自尊

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伊始便遇到困难。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工作对象相对特殊,专家学者有着卓越的智慧和专业的技能,但同时自尊而敏感,采用传统的预防措施容易造成抵触情绪,往往适得其反。如何进行有效的预防,没有经验可以参考。为了找准法律服务的方向,预防干部决定调研先行。

2009年年初,检察预防部门联合上海师范大学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研究中心,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组织部门和主管单位,收集了56个近年专家职务犯罪的案例,多次邀请有关的专家学者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上海市拥有“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4万余名,近年来专家学者职务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案件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等多个领域,且大要案比例高。许多专家尽管学历很高、业务能力很强,但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一不小心就会触碰法律的红线。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说:一些专家型人才走上领导岗位或者掌握了关键资源,当专业权威与行政权力结合时,由于对政策和法律把握不当,容易造成犯罪,往往损失大、影响大,加强预防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通过调研,预防干部对于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于专家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了更准确地把握,对于如何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也初步形成了工作方案。

由点及面三阶段推进

上海专家型人才人数多、层面广,法律服务又是一项新工作,不可能一下子全面铺开。因此,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预防部门会同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制发了《关于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纪法律服务的八项工作措施》,明确了逐步推进法律服务的有关措施、步骤和目标,研究确定了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士,制定了长期规划,采取分期、分批、分步实施的办法。

第一阶段(2009年),选择专家型人才相对集中的科教、卫生、金融、航运等系统先行开展,首选146名有较大贡献和影响的专家或所在学术领域的领军人物作为服务对象,定期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边摸索、边验证,积累法律服务的初步经验。第二阶段(2010年),将服务对象扩展至上海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部门,如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600余名,并根据区位特点建立区县院分工负责制,确立法律服务的基本模式。第三阶段(2011年),将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科技、教育、信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服务人数超过5000人,形成法律服务的规模效应。

共同形成服务合力

由于专家人才的管理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单位,因此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为此,预防干部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解释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寻求工作支持,得到了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形成了工作合力。

预防部门与市纪委达成共识,将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双方共同开展的重点工作范畴。与市人保局、市国资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信委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了查案和预防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形式共同推进专家法律服务。同时,还与复旦大学、商飞公司、申康公司、申通公司等专家型人才比较集中的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直接联系,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依托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推动法律服务措施落实。

充分的沟通赢得了理解和支持,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说:“国家培养一名专家学者不容易,一旦犯罪不仅是其个人的损失,也是家庭、单位和社会的共同损失。检察机关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是在保护人才,具有战略的眼光和全局的意义,我们一定会全力配合把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好。”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许多主管单位已经将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部署,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

让刚性预防得以“柔性”推动

专家群体具有相对特殊的心理特征,不宜采用一般、直接的预防手段。因此预防干部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柔性”预防措施为主,“少讲大道理,多做贴心事”,在付出尊重和取得理解的基础上开展预防工作,强调三“心”原则。即“真心”,以真诚的态度和沟通方式消除疑虑、化解顾虑;“耐心”,不急于求成,通过交朋友拉近彼此距离;“贴心”,法律服务措施有的放矢,提供专家需要的。

比如,针对商飞公司海外引进专家多的特点,上海市院与浦东区院在商飞公司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该公司60余名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法律咨询热线、专家座谈、廉政讲座等不间断的法律服务。为了给专家学者提供可读性强的法律读物,预防部门专门收集典型案例,编辑成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小册子提供给专家阅读,先后发放6000余册,受到广泛欢迎。

如今,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已初具影响和成效,成为上海检察预防工作的特色和品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为6000人次的专家学者提供了各类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讲座2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细致贴心的法律服务受到了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欢迎,获得了支持,赢得了赞誉,不少专家学者成为检察机关的老朋友,许多专家还积极参与预防工作,主动为预防部门出谋划策。一位专家在参加完讲座后动情地留言: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并且充满了温情和关爱,彻底颠覆了我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冰冷、强硬的印象,希望你们把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坚持下去。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高检、省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深入基层、企业、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察调研服务活动,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制定落实服务措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1、深入调查研究(9月上旬至9月底)。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当地企业、重点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发改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社会调查、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重了解当前有关部门、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规划、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对检察机关的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从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入手,用心研究和确定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措施。

2、制定落实措施(10月上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当前转方式、调结构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服务措施。制定出台服务措施,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切实可行、务实有效,真正能够帮助基层、企业和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尽快见到工作成效。同时,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根据“积极转方式、精心调结构”的现实需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制度体系。

3、提出应对建议(10月中旬)。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准确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建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能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在服务发展方式转变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4、上报专题报告(11月份),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院要对这次调研服务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了解到的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需求,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应对建议、制定出台的服务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有情况、有数字、有事例、有分析、有对策、有措施、有成效的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市院。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察调研服务活动,是省院党组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做出的新的重要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调研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调研服务,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拓宽服务思路,创新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积极为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院都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调研服务活动的统一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事项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情况调度、过程跟踪和督导检查,确保这次调研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第6篇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结合全区正在进行的“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两大主题,紧扣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和谐三大任务,履行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四项职能,落实年初确立的全区司法行政五项重点工作,以学习推动实践,以创新促进实践,以竞赛强化实践,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运行质态和工作绩效,为我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服务为民”举措有序推进,决定成立局“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葛祥龄,副组长孙步根、周学洪、董厚坤,成员由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工作由孙步根同志牵头,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由政工科负责。

三、主要活动

1、开展“三大特色品牌”建设活动

一是围绕推进平安建设,积极创树“大调解”特色品牌。

二是围绕法治建设,积极创树普法“大宣教”特色品牌。

二是围绕和谐建设,积极创树“大服务”特色品牌。

2、开展“四个规范化窗口”建设活动

一是抓好区调处中心窗口建设。

二是抓好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

三是抓好镇(街)司法所窗口建设。

四是抓好区公证处窗口建设。

3、开展“五个服务民生”主题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律师、公证服务民生月主题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三是深化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组织好律师服务形象社会展示主题活动。

五是积极组织参加市局“服务和谐”主题征文比赛活动。

4、开展“六项服务措施”创新竞赛

一是抓紧实施法制宣传“四百工程”。

二是在农业园区建立“涉农法制培训基地”。

三是加快公证信息平台建设。

四是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接待工作。

五是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与镇(街)各职能部门之间“多调对接”新机制。

六是加强社区矫正向基层村(居)延伸工作经验的挖掘、整理和总结推广。

5、开展“八个服务专题”评选活动

组织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法制宣传先进工作者、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优秀公证员、优秀律师、最满意司法所系列评选活动,并积极推选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精通业务、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之星”荣誉称号。

四、基本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全系统推进“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各部门、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扎实工作,努力取得主题实践活动的新成效。

2、强化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完善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强化任务分解,具体工作按照分管分类运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第7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及“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引导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经受实践锻炼,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优势,开展系列下基层活动,下村入企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送平安,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排查一批安全隐患。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部门联系、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服务基层、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树立和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内容

1、访民家,结民亲。组织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与梧桐街道桃园村、众善村、城东村32户生活困难家庭“结亲帮扶”(具体名单安排见附件1)。局领导干部常年结对2户,一般干部常年结对1户。原则上2-3人组成一个走访小组,通过与村干部、驻村干部的联系,到结对家庭走访,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送平安,倾听呼声,掌握诉求,帮助排忧解难,努力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对干部要在3月底前对联系结对户集中走访1次,今后每季走访不少于1次。走访后认真填写走访服务活动反馈表(见附件2、3),于3月底前上交政工科。

深化“进百村住千家联万户”实践活动,局长住村调研一年不少于10天。驻村干部在驻村一年内尽可能走访到全村所有农户,重点走访结对的20户老党员家庭、贫困户、个私企业,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2、联基层,保稳定。充分整合领导干部、机关科室的工作力量和资源,继续开展局领导和各科室联系基层所(处)活动(具体安排表见附件4),采用听汇报、走访等形式进行调研、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与每个基层所(处)每季联系不得少于一次。

在与司法所的联系中,要结合“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以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司法所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了解掌握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指导各所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时掌握对重点特殊人员的监控情况,做好两正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结对联系中,重点了解各所(处)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要发掘各法律服务单位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提供法律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3、联村组,送服务。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与结对街道龙翔街道、党建共建单位文昌社区、文明共建单位单桥村、维稳结对单位桃园村、众善村、城东村(2012包村维稳安排及表格见附件5、6),扎实开展共建共创结对活动,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优势,为所联村(社区)在政策咨询、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排忧解难,资源共享、携手共建、共同发展。

要在全市基层村(社区)中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通过举办法制集市、进组入户发放法律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愿望诉求,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并加强指导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7),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深化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村级经济发展、村(社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以法律援助“五进”即进镇(街道)、进村(社区)、进新居民聚居地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4、联企业,助转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按照省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公证服务中小企业专项活动的通知》和省律协《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年”活动,创新服务方式,精心设计新载体,为经济转型升级、中小企业攻坚克难提供组团式系列法律服务。通过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帮助中小企业构建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发挥律师的法制宣传、法律引导功能,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依法、诚信生产经营。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专项活动作为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工作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每次访民家、联基层、联村组、联企业活动后,认真填写《市司法局“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专项活动记录本》,在年终总结时上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要带好头,作好工作指导,抓好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动员,带领下属积极参与活动。

第8篇

一、着力增强普法实效,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加强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普法教育工作成为依法治县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在普法实施过程中,先后建立健全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法律中心户、联系乡镇等制度,着力实施了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地、进学校、进单位、进边远村屯、进菜棚等“九进”,加强了法治文化建设,在广场、社区、商场开辟法律文化阵地。干部定期下乡村,与群众面对面,了解社情民意,做到知群众所想、解群众之急。针对农村法律人才匮乏的实际,每村培养一个法律中心户,由司法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包户指导,有序地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有效地带动了农民学法用法。与此同时,普法的形式也不断得到创新,送法下乡、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短剧、法制文艺汇演等,都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运用网络媒体――中国普法网等20余家网站及报刊宣传宾县普法依法治理信息200多篇次。全县60多万普法对象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在逐步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典型推广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收到明显成效,成为全市第一个依法治理先进县。

二、以维护稳定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己任,“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强化

他们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使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创建和规范,成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面旗帜。始终狠抓维稳第一道防线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各层面,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造性的持续开展“百名司法局行政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联系乡村”主题实践活动,有效解决如何密切联系群众、基层工作人员不足、群众需求不能得到及时回应的问题。在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司法所长,有15人被评为全市先进个人。在全县范围内推选创建了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和规范化调委会示范点,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夯实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基础。拓展行业专业性调委会服务领域。借鉴诉调衔接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人民调解引入物业服务、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2014年,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57起,成功率达98%。面对新开展的刑事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做到起步就规范化运行,手机定位监控,实现零事故。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2人,解矫239人。上级领导在调研指导工作中多次肯定我县的做法。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点对象无缝衔接,杜绝脱管漏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并在2015年春节前夕,为特困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以及“一对一”帮扶对象送去了米面油等物资,使其感受到温暖。

三、全面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第9篇

为扎实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区局对上半年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收集汇总,现将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进度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结案件,结案率,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完成。

二主要成绩和做法

⒈完善实施措施,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办事解忧愁”作为今年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全局上下始终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工作放在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认真组织,推进实施。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年初,区局对××××年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圆满完成××××年度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进行分析研究和重点部署,下发了××××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将法律援助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人,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局还招聘专门人员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工作,建立了局领导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日制度,推行五项承诺和六项便民服务措施,从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重点保障。二是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修订和调整了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工作的义务工作量及办案补贴奖励标准;各镇街道也积极落实《条例》的规定,明确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补贴,充分调动了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⒉积极实施《条例》,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基层各工作站以《条例》为依据,向本级党委政府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同时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创建“平安”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地位。各工作站积极向本级财政申请专项经费,得到了财政的支持,增加了法律援助经费的预算,滨湖镇胡埭镇等单位均落实了经费,为落实政府实事工程打下了基础。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区中心积极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落实了专门人员,增加了法律援助办公区域,设立了援助中心办公室接待室资料室等办公场所,增添了办公设施,电脑传真复印机打印机一应俱全,制作了法律援助工作公示栏等等,从硬件和规范上保障实事项目的完成。五月份,区局还与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团区委联合成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工作站,进一步加大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力度。

⒊积极开展质量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各工作站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了人员配备,并完善了公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援助登记制度办案流程监督制度服务标准制度等。各工作站都能做到热情接待申请援助当事人,当事人一次告知,二次受理,按规范及时受理指派案件,最大限度地方便申援当事人。在办理案件时严格贯彻了“以民事案件为主以法律工作者为主”的原则,诉讼率达,民事案件比例达,达到了上级的有关要求。全区各基层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都进行了公示,使申援人在申请和咨询时,能非常直观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情况,同时也便于当事人实施监督。

⒋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为广泛宣传《条例》,方便联系和申请,区局制作印刷了万张法律援助家庭联系卡发放到全区所有家庭。区中心组织咨询宣传次,与新闻媒体共同制作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点评节目;全区各级积极征订《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挂图,并张贴宣传。各工作站还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工作例会农村集市宣传板报新闻媒体等形式,继续宣传《条例》,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

⒌紧密协作,积极奉献。

各乡镇街道援助工作站与各法律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深化法律援助结对活动,做到了咨询宣传统一行动,受理指派不脱节,办理案件不推诿,援助服务不收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奉献社会履行义务观念普遍增强,办案的主动性明显提高,一些承办人员还自掏腰包垫付案件交通费和有关调查费用。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年已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件,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承办有关案件中克服语言不通的困难,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教育当事人认罪伏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⒈各工作站在完成目标任务上参差不齐,少数工作站宣传推进力度不够,进展较慢。

⒉少数单位没有按《条例》规定落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⒊少数案卷内容不齐全(缺少词庭审笔录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按要求进行归档;来人来电咨询登记不够及时和完善。

⒋个别单位报表不及时,数据不准确。

四下半年工作的有关要求

⒈各工作站要抓紧时间,积极受理办理案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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