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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今年3.22世界水日提出的口号是:“地下水——看不见的资源。”地下水一旦由于开发和保护不当而遭受污染,不但其自净能力极弱,而且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直接对人类及其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加强对珍贵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地下水污染的途径
我国地下水的污染,在城市中主要来源于无下水道区域的化粪池、厕所、污废水排放渗坑、渗井、排污沟以及垃圾堆置场、不完善的氧化塘或污水库的渗漏;在郊区和农村地区,利用原生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不合理灌溉、大量地施用化肥和农药等活动,也会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染物质进入地下含水层,首先引起潜水水质日益恶化,潜水温度自然上升。在超采承压水地区,由于承压水水位大幅下降,造成上部污染了的潜水越流补给承压水,使承压水也受到污染,同时含水层疏干变为饱气带,改变了地层的物化条件,由还原环境变成了氧化环境,使下渗水饱气带中溶解了更多的物质成份,加速了地下水的污染。
2 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当地下水遭受污染后,往往引起水中“三氮含量的变化。如果饮用水中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过高,就会对人体尤其是婴儿造成危害,引发硝酸盐急性中毒即正铁血红肮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在人体定条件下还会转化成致癌物——亚硝胺。此外,地下水受污染后硬度过高,作为饮用水源不仅苦涩难饮,而且会引起人体胃肠功能紊乱,出现呕吐、腹泻、胀气等症状。地下水源如果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甚至重金属污染,那么对人体健康将造成更大的危害。沈阳市修建的东工地下水源地由于电镀废水污染,铬含量超标31倍,仅使用9个月就被报废,不仅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
3 地下水污染对工业生产的影响
天然地下水的硬度,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相差较大,但从时间上看变化较小,因此地下水硬度迅速上升一般系人为污染所引起。地下水中钙镁含量升高一般不是直接来自污水,污水中的硬度通常很低,而是由污水和地表组成物质发生化学作用所致。在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工业生产用水中地下水占很大比重。地下水的污染将严重影响工业生产。首先地下水硬度增高,会使工业锅炉的炉内和管道上结垢,直接影响炉寿命甚至引起爆炸。同时锅炉内结lmm厚的水垢,大约要多消耗4%左右的燃料。就纺织印染行业面言用高硬度浆洗产品,不仅会大量消耗洗剂,而且会产生次品或废品。此外,高硬度地下水还会对化工、制药、酿酒、发电、造纸等许多行业造成危害。由于受污染的地下水硬度过高,就迫使一引起行业必须对硬水进行软化和纯化处理,从而增大了工业生产的成本。
4 地下水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地下水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长期用pH值过高的井水灌溉农田,会改变土壤结构,使土壤板结,无法耕作。灌溉水中的硝酸盐含量过高,会减弱农作物的抗病力,降低作物的质量、等级。粮食作物吸收过量的硝酸盐会降低粮食中蛋白质的含量,营养价值下降;蔬菜作物则易腐烂,无法贮存和运输。另外如果受污染的井水中硫酸盐、氯离子含量过高,还会抑制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大面积减产,并且使农作物的质量大大降低。
总之,人类在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同时,如果不积极加以保护,将会恶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5 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5.1 贯彻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其它有关水源保护法规。对重要地下水源应划分保护区并制定管理办法,健全水资源管理机构,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5.2 兴建地下水库,大力提倡节约用水。过量开发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下降,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提倡一水多用,以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代替优质地下水用于工农业用水或园林绿化等方法。同时将暂不利用的地表水;较优质的工业冷却水及大气降水引渗回灌到地下含层中。
分别选取在正常水体中生产的草鱼、青鱼和鲤鱼3种淡水鱼类,每种鱼选9条,随机分成3组,先分别从A、B、C三处水源取水,其中A和B分别为不同程度富营养化污染的水源,其中A水源的污染浓度最高,B水源次之;C水源是正常水体,做为对照组,鱼儿继续按照原来的模式进行生长。首先,对放入A、B、C三种水体的试验鱼进行直观观察。在C对照组试验鱼一般游动自如,在72小时内未见异常现象。在A组中的试验鱼整体表现出游动急促,接触水体一段时间后出现跳跃、翻肚,开始是草鱼青鱼,然后是鲤鱼。如将这些试验鱼立即移到清水中观察,可观察到鱼胸、尾鳍颤抖,鳞片基部有血迹,鳃丝充血;将A组试验鱼解剖,可观察到血液红色变深,肝脏颜色深暗不正常。这些表明草鱼、青鱼和鲤鱼在不同污染水体中的反应有较大差异。
通过学习生物知识和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氨氮的富集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主要污染源,其中影响鱼类生存的重要指标是水中氨的浓度,因此我们通过试验观察水中氨的浓度变化对鱼类生长的影响。将草鱼、青鱼及鲤鱼分别饲养在氨浓度为0.01mg/L、0.02mg/L、0.05mg/L中,观察测定三类鱼的呼吸率变化。鱼的呼吸率测定,是指观察一定时间内每条鱼的呼吸频率,计算其每分钟内平均呼吸频率做为呼吸率。
结果表明,水体中氨的浓度能够影响鱼的呼吸率,每种试验鱼的呼吸率随水体氨浓度增大而有减少的趋势,都低于清水对照水体中的呼吸率。在低浓度水体中,试验鱼在水体中长时间放置后,呼吸率随试验时间的延长而增大。但是在高浓度污染水体(氨浓度0.05mg/L)中,没有出现呼吸率随试验时间的延长而增大,反而出现试验鱼死亡。通过调查文献资料发现,氨对鱼类的致死浓度一般为0. 05~ 0.2mg/L。本试验结果表明,污染水体开始致死的氨浓度为0.05mg/L,草鱼最早出现死亡,随后是青鱼和鲤鱼。
地方政府将税收当作环境保护与治污的有效工具。但竞争性的地方政府间又有着税收竞争行为客观存在,这使得地方政府不断追逐经济资源,甚至可以将外部性环境政策职能作为牺牲代价,以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地方政府为了强化税收竞争力,得到大量的经济资源,通常都会减少税负,放宽环境政策。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造成环境污染加重,首先是地方政府以税收竞争来降低税率,低税负让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的帕累托最优被拉低,无法补偿边际外部成本,因此把税率减少。其次,地方政府因为税收竞争而间接影响环境政策,促使地方政府以放松的环境政策来生产要素流入门槛更低,从而提高本地的经济竞争能力,这种弱环境政策一定会让环境政策出现“趋劣竞争”。地方政府税收竞争让税负政策直接因为负的外溢效应而出现污染,在税收竞争中以间接调整的方式不严格规定环境政策,这就说明环境税收和缴费是财政收入的重要部门,放松环境管制,让环境质量不佳,地方间的环境趋劣竞争更为明显。在环境政策执行中,税收竞争既降低了税率,不利于税收效率提升,又让地方不断去趋劣竞争,导致环境污染的防治效果很不明显。为了更好地反映税收竞争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果,本文将以空间面板数据模型来实施检验。
二、计量方法和模型设定
(一)计量方法
自然与地理等客观原因使得地方环境污染有空间效应,临近区域排污会对本地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并且,因为产业与贸易迁移导致的迁移性污染,以及环境投入过程中公共政策外溢性造成的污染转移让不同地方的环境排污量无法独立。因而若是忽略空间相关性,其建模参数就会有错误。由于区域空间各自间都会产生影响,所以需要以空间面板数据建模来进行分析。空间面板数据建模既需要把空间因素引进去,还会利用面板数据去联系时间序列和截面分析,最终在税收竞争中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有效探讨把地区间的相互关系放到模型中是空间计量的基础,以空间权重矩阵W来修订基本线性回归模型。空间相关性大概涵盖了两个方面,首先是地区间经济变量样本数量的采集或许有空间上的测量误差,其次临近区域客观上存在经济联系。因此,空间滞后模型(SAR)、空间误差模型(SEM)是最为基本的两种空间经济计量模型。空间滞后模型是变量Y和它的空间滞后项W*Y的回归模型,而空间误差模型是误差项[ε]和空间滞后误差项W*[ε]的回归模型。
空间滞后模型(SAR):[Y= (IT? WN)Y+β X+ ε] (1)
空间误差模型(SEM):[Y=βX+μ],其中[λ = (IT? WN) μ+ε] (2)
这里面Y是因变量,X是外生解释变量矩阵,是对地区别的社会经济特征的变量集的反映,[β]表示待估回归系数,[ρ]表示空间滞后变量W*Y的系数,反映地区间的相互作用,[λ]表示空间误差项W*[μ]的系数,且反映了被遗漏的变量与那些用空间形式存在的很难察觉到的冲击与扰动。i是界面维度,t时间维度,IT是T维单位时间矩阵,WN是n×n的空间权重矩阵(n表示地区数)。
分析空间计量,其重要部分就是空间相关性检验。利用拉格朗日乘子可以对空间相关性进行检验、判断,并将之检验结果作为空间计量模型选择依据。很多人认为在大样本中,因为沃德检验和检验要求计算没有约束条件的估计量,让统计量构造过程十分复杂。在估计空间模型的极大似然时,自身的复杂性很高,所以繁琐的运算被避免了,拉格朗日乘子检验是主检方式。通过拉格朗日对数似然函数运用,可以用拉格朗日乘子来检验模型,这其中可以检验四个统计检验,即空间滞后效应拉格朗日乘子、空间误差效应拉格朗日乘子、稳健的空间滞后效应拉格朗日乘子和稳健的空间误差效应拉格朗日乘子。
(二)模型设定
从前文来看,我们应该进行如下建模:
空间滞后模型[Eit= ρj≠iWijEit+ βXit + λ Zit+ε it] (3)
空间误差模型[Eit= βXit + λZit+μ it]
[μ it= λj≠iWijμit +ε it] (4)
这里面i,j=1,……,j≠i,[ε]it~ iid(0,[σ]2)其中Eit表示某地区i在t期的环境污染变量,Wij表示空间权重矩阵,以竞争地区的权重赋值加总来形成。Xit是地区i在t时间里的解释变量,Zit表示控制变量。
(三)变量选取与数据
[关键词]:水资源水体污染水污染罪
中图分类号: TV21 文献标识码: A
一、问题的提出
水污染是指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者地下水等水体,使水体的水质和水体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水污染愈演愈烈,水环境每况愈下,2012年国家环境监控网实际检测的204条河流409个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9.9%,23.7%和16.4%。2014年3月环保部的饮用水安全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有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因此加强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完善水污染犯罪立法迫在眉睫。
二、水污染罪立法现状和不足
现行法律中,涉及到水污染犯罪的法律文件主要是《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单列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对刑法第338条做了修改,将其中的限制内容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可以说是环境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修订后的环境污染罪虽然降低了水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但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水污染犯罪还不能起到很好的预防和惩治作用。我国水污染罪立法有以下不足:
1.水资源刑法保护的立法位阶低
现行刑法体系下,水污染是典型的的环境犯罪,环境犯罪是多种与环境相关犯罪的总称,涵括了大气污染、海洋污染、内水污染、土地污染等内容。污染环境罪隶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位阶太低,体现不出国家对水资源环境犯罪打击的重视程度,与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不相称,也直接导致了目前大量的严重水污染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刑事制裁。
2.水污染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模糊性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46条将338条的限制内容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但至今还没有正式的权威的司法对“严重污染环境”进行具体的界定,导致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具有很大的模糊性。这种立法上的模糊性给具体水污染犯罪行为入罪的认定带来了难度,削弱了对水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3.水污染犯罪立法中忽略了危险犯
从我国刑法338条只规定了结果犯,并未规定行为犯和危险犯。根据该条的规定,只有当犯罪人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放置废物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才构成犯罪。水污染犯罪中水污染的作用周期比较长,如果仅仅以出现危害结果作为案件的定案依据,容易导致侦查机关收集不到足够的证据去,或者即使,也会因为证据不够充分而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水污染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降低了环境刑法在预防水污染犯罪方面的效果。
4.对于水污染犯罪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刑法对水污染犯罪的处罚仅限于自由刑与罚金刑两类,对于罚金未规定具体限额,给司法机关审判具体案件带来很大的浮动空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罚金的处理也不好控制。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对于水污染防治的刑罚措施中,无一例外地采用罚金刑,而且还明确规定了罚金的具体数额,这就为法律执行工作带来了方便。
三、完善水污染罪立法的建议
1.单独设立水污染罪
将水污染罪单独立法已是国际社会主流趋向,在美、德、日等环境刑法发展先进的国家,在环境污染破坏方面越来越注重刑罚的作用,刑罚手段是惩治水污染犯罪的首先和必要内容。在学习和借鉴他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同时,我们要立足本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完善中国特色水污染犯罪立法模式,充实我国环境刑法体系,更好地预防和惩治水污染犯罪。
2.增设危险犯
根据水污染问题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水环境一旦遭受污染,可能无法逆转,事后处罚具有很大的被动性,容易诱导排污者产生侥幸心理,不能很好地发挥刑法的预防和威慑效力。增设危险犯就是为了增加环境刑法的威慑力,使得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及处理污染物的时候保持谨慎的态度。同时,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必须要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环境影响进行预评价,制作环境影响评价书,把好技术关,促使排污者提高自身的安全措施,避免水污染事件发生。
3.有条件适用严格责任
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无论犯罪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发生了损害后果,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2010年7月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八章专门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根据我国水污染现状,水污染罪立法不妨突破刑法犯罪主观罪过构成要件,有条件的适用严格责任。同时,由于严格责任要求极高,在采用时务必谨慎,可将适用范围予以限缩,仅限于那些严重污染破坏水环境,给财产与人身健康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罪刑相适应。
4.进一步完善罚金刑
如前所述,提高罚金刑的标准,明确罚金限额,是预防和惩治水污染犯罪的重要一环。个别企业单位之所以屡罚不止,主要就是处罚力度小,由于罚金数额不确定,处罚只不过是走形式,交了罚金便可以继续排污,这与我们刑罚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必须加大罚金的处罚力度,使犯罪者望而却步。同时要做好监管工作,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
5.增加非刑罚处罚措施
在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中,非刑罚措施是刑罚的必要替代和补充。非刑罚措施的出发点要放在预防水污染,和恢复治理被污染的水环境上,例如强制安装防治污染的设施,责令恢复环境等。责令恢复环境不同于行政法上的限期治理,而是以法院的有罪判决为依据,责令水污染犯罪主体采取各种措施,对被自己污染破坏的水环境进行治理。同时,非刑罚处罚措施还可以将资格刑纳入其中,例如吊销某些企业的执照,暂时或永久剥夺个别企业从事相关行业的资格等。
参考文献:
[1] 杨风娥,我国刑法增设水污染罪立法研究[J],浙江农林大学,2010(06)
[2] 文永辉,论加强中国环境刑法的预防功能[J],社科纵横,2010(03)
[3] 王淇,对盐城水污染事件的法律思考[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0(03)
作者简介: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impacts of water pollution issues of cities in Jiangsu Province,by sysmatically analyzing cause of water pollution,this paper put up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water pollution and secure city water supply safety thus to enhance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methods including pre-alarming, adjusting ecomoic and industry structure,planning, setting up pollution emission right system, setting up upstream and downstrem linkag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establishing minds of saving water and preventing pollution.
关键词:城市 水污染 事件 起因 对策建议
Keywords: citywater pollutionseventscausecounterparts
作者简介:申鹏(1990-),男,江苏姜堰,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热能与动力专业本科生。
一、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急剧增加,排污量也随之增加,导致城市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水污染事件等现象发生。水污染事件[1-4]是指含有高浓度污染物的液体或者固体突然进入水体,使某一水域的水体遭受污染从而降低或失去使用功能并产生严重危害的现象。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影响因素众多,包括工业废水排放、有毒物质泄漏、二次供水过程中引起的污染等人为因素,以及水灾、地震、干旱和战争中化学、生物武器造成的污染等自然因素。这些影响因素通过地表径流、污染物沉降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从而影响城市河流生态系统,并进一步威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江苏省位于长三角地区,是以工业发展为主,支撑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布局。近几年来,江苏省城市水污染事件逐渐增多,严重威胁到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水污染起因探析
2.1 江苏省城市水污染事件
2.1.1 水污染事件概述
江苏省城市近年来出现的水污染事件概况如表1所示。
2.1.2 水污染事件的社会经济影响剖析
根据表1所示实例及相关资料可知,水污染事件对城市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5]:
(1)威胁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城市供水源地受污,导致城市自来水水质下降甚至断供,居民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被污染的水体中含有有害物质,易引发致癌、致畸、致突变,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威胁生命健康。
(2)破坏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水污染事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强度很大,往往造成一定区域的生态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长期的危害,致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
(3)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水污染事件给城市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由于水体严重受污,未达到工农业的用水水质要求,影响工业生产,农业灌溉,进而影响工农业产值。水产养殖业和河流观光旅游也因为水质恶化而到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治理水污染、恢复生态环境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4)引发社会纠纷。水污染事件导致自来水不能正常饮用,销售商借机哄抬矿泉水等饮用水物价,易引起社会混乱。上下游跨界水污染事件往往导致下游地区经济和生态受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撑,上下游地区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因各自利益难以达成协商一致,易引发官司纠纷和冲突。
2.2 城市水污染起因的多视角探析
导致城市水污染的影响因素众多,主要是由于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过程中随意排放废污水等人为因素造成。人为大量排放污染物,缺乏对污染物的严格控制和监管,未及时达标处理污染物,是导致城市水污染存在的根源。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城市水污染起因进行多视角探析。
(1)城市大量污染物的排放。一方面,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大量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源源不断地排入河流,此外,较多的悬浮固体、病毒和细菌伴随着地表雨水径流汇入河流,导致水体受污,水质下降。另一方面,污染物未及时处理,产生累计效应,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藻类暴发,进一步导致水环境恶化。
(2)上游城市污水下泄带来大量污染。上游城市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处理或未达标处理,直接开闸下泄到下游城市所在地区。若短时间内大量污染物侵入到下游地区自来水取水口,极易造成饮用水源地污染发生。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制薄弱。由于目前排污权总量控制的相关政策未得到严格规范地实施,造成相关工业企业的排污权总量控制缺乏保障制度。另外,尚缺乏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依据,实践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及不断变化等诸多问题,不少企业为了利益,存在偷排污水行为。
(4)水污染治理不到位。由于受资金缺口制约,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难以保证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得不到处理而直接排入江河,部分污水处理厂能力闲置,或因管网雨污合流影响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等一系列问题。
(5)水污染多头管理造成监管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众多,主要包括环保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水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农业部门、渔业部门,以及江湖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造成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水污染监管缺位。
三、城市水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城市水污染事件的频繁出现,暴露出体制、机制、管理、技术以及基础工作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接连不断的停水警报声中,水污染应急预案在很多地区相继出台。然而,应急只能是在事发之后,却并非治本之道。只有解除污染威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从而为防治城市水污染提供有利的保障。
3.1 建立水质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城市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应主要着眼于对城市供水水质的预防跟踪、紧急通报和应急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敏感地带、河段等的污染隐患情况,建立详细的档案[6],实行旬测旬报制度,及时跟踪。做好水质监测人员培训、仪器设备装备和技术储备,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进行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做到事前有预防,事后有跟踪。
3.2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
城市应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鼓励节水型、高技术、污染少的企业发展,对于污染严重而又无法治理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按照城市环境功能分区及土地利用方式的生态要求,建立完善的工业生产地域综合体,使工业生产与环境能够协调发展。
3.3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规划
做好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规划并建设完善的雨、污网水系统。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实施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带动治污工作的深入开展。
3.4推进排污费征收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制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排污费征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在能够补偿环境治理的成本的基础上,一方面使治污企业能够盈利,另一方面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加强组织领导及资金监管,切实抓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的工作。
3.5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实现环境容量高效率配置,有效控制污染。政府应根据城市的环境功能、环境容量大小、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条件、城乡规划等诸方面条件,科学地对城市排污指标进行优化分配,然后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调节,以待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政府要在重点污染源建立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努力提高维护和管理排污权市场竞争交易秩序的能力。
3.6 建立上下游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
因流域的整体性和人为行政区划分割间的矛盾、排污的外部不经济性,地方政府在无强制力协调解决环境问题的博弈中上下游地区难以合作,在跨行政区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中效率低下[7]。对此,同一流域跨界的上下游地区应合理布置沿河岸产业结构,上游城市应制定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建立与下游城市的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和避免下游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
3.7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提高节水防污意识
加强并促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以价格杠杆推进工业和生活节水,以项目建设推进农业节水,鼓励积极提高污水回用率,保护地下水资源,全力推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采取各种措施以达到污水减排目的,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和水资源的重要性,加大节水防污思想的宣传力度,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节水防污知识,提高城市政府,企业和居民的节水防污意识。
四、 结语
江苏省城市近年来水污染事件给人类的生存发展敲响了环保的警钟。本文通过多视角的系统分析,对江苏省城市近年来出现的水污染事件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水污染起因进行多方面探讨,并从诸多方面提出了防治城市水污染的相关对策和建议,从而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加快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步伐提供有利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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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陆曦,梅凯.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J].中国给水排水,2007.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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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154
[中图分类号]D922.1;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2-0-02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次数频繁化、危害严重化、类型多样化以及范围扩大化等特点愈益明显。其中,石油污染物导致的水环境破坏越发频繁,且性质复杂,治理难度较大。2013年11月22日,发生在青岛市黄岛区的输油管原油泄漏在极短时间内沿雨水管道污染了胶州湾,引发了严重的水污染事件。尽管事后进行了紧急处理,但由于应急评估不准确、应急方法不到位等局限,其治理速度和效果并不理想。我们应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和经验,建立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机制,做好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的有效结合。
1 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水污染事件追溯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置于青岛市黄岛区斋堂岛路和秦皇岛路交汇处的输油管线突然破裂,所泄漏的原油进入到市政排水暗渠。相关人员发现后紧急关闭输油阀门并开展处置工作,但未能制止事故发生,当日上午10时30分,所泄漏的油气遇火花发生爆炸,并同时于胶州湾入海口的海面发生爆燃。从原油管线发生泄漏到管道爆炸时间达8个多小时,期间由于海水倒灌,排水暗渠中的原油和气体不断扩散,使得爆炸影响范围极大,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5 172万元。
爆炸发生后,青岛胶州湾沿岸较大范围出现突发性水污染。经海上12处的现场布点检测,发现23日海面有较大范围不均匀分布的油膜,临时搭构的围油栏之中2个布点有着较高油膜密集度,污染程度较高,经过处理,尽管围油栏外的石油污染物的浓度有了明显下降的趋势,但在检测中发现距离岸边分别是50米、100米、300米和600米的海面仍有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质情况明显超出国家规定的海水水质标准。24日上午,海面风浪进一步影响了胶州湾海面的油膜分布和浓度,在风浪的顶托下,水域中部的油膜向沿岸靠拢,导致岸边出现片状油膜,距离排放口岸西北方100~3 000米的水域出现污染物超标,给水环境带来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
2 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问题分析
2.1 水污染的危害
污染物进入水环境之中不仅直接降低甚至破坏水体质量,还会间接损害人体健康,破坏相关水环境的动植物生态状况,进而对工业生产及农业、渔业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其中,不同的污染物所形成的水污染问题存在差异。以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水污染事件为例,其主要污染物是石油原油。石油污染物作为污染范围大、危害程度高、处理周期长的工业污染物,对水域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较传统污染物更为明显。石油物质成分复杂,其中含有烷烃、芳香烃等具有毒性的碳氢化合物,主要给水环境造成以下危害:一是有毒物质直接毒害海洋生物,造成大范围鱼类死亡和水体植物死亡,甚至因长期粘附而造成物种灭绝;二是覆盖形成大面积油膜,使得被覆盖范围的海洋生物因缺氧而致死,同时给船舶航行带来不利;三是石油中难以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等,将长期存留在水环境中并进行不断的富集,最终危害生物链。
2.2 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的调研和分析,发现其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在隐患排查、应急评估以及应急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2.2.1 隐患排查不深入
由于缺乏高度重视的事前监测排查意识及资源支持,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工作并不深入,部分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不彻底,给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从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而造成的水污染突发事件来看,调查报告披露了中石化潍坊输油公司曾于2009年、2011年、2013年对东黄输油管道的防腐情况进行了3次检查,但并没有及时发现部分管道存在的腐蚀问题,导致东黄输油管道的隐患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同时,管道维修工作也存在不完善、不彻底的问题。2011年,潍坊输油公司对东黄输油管道的外防腐层进行大规模修理,但由于前期排查不彻底,使得修理工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覆盖,导致后来发生泄漏爆炸的15公里管线并没有得到维修,外防腐层的情况仍进一步恶化。此外,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对输油管道的监督检查也不完善,其中于2013年开展的管道保护专项整治,虽前后进行了6次检查,但仍未能及时发现附近道路施工对东黄输油管道安全的影响。
2.2.2 应急评估不准确
事故的应急评估是应急方案设计及后续紧急处置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影响到时间、人员及具体处置方法的安排,但从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而造成的水污染突发事件来看,有关部门在应急评估方面仍有待完善。调查报告披露,该输油管道的主要责任单位潍坊输油处以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等对原油泄漏数量的判断失准,对原油泄漏爆炸的风险判断也出现了偏差,最终因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而造成大范围的水污染。同时,部分单位出现漏报现象,没有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向上级及公众报告黄岛输油管线的泄漏油品及数量,进而导致水污染紧急治理方案缺乏科学性,偏离了实际应急治污工作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员缺乏防止水污染意识,盲目使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不仅严重违反工作规章,而且延缓了水污染治理。此外,有关单位受信息传递、信息分析等能力的局限,对突发性事故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导致没有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使得水污染事件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置。其中,在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这一事件中,油区工作办公室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没有准确判断该突发性事故的发展趋势,对于原油沿排水暗渠蔓延扩散,以及沿海大范围油膜覆盖等情况没有科学的预判,使得资源调配欠缺,导致胶州湾海域中间及其他区域的水污染紧急治理效果较差。
2.2.3 应急方法不到位
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方法是影响到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的主要因素,但在目前不少的突发性水污染治理中仍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缺乏充足的应急处置资源。不少地区的水资源检测专业人员较为缺乏,如青岛市在爆发黄岛输油管线泄漏事件后,在海上布点进行石油类项目监测时,需要由上级政府调配专业监测人员及资金、设备等,才能完成海面油膜浓度的紧急检测,这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周转时间,降低了应急处置的实效。二是缺乏先进的应急处置方法。由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往往具有难控性、复杂性以及多变性等特点,其应急处理也需具有快速性、准确性和灵活性,才能有效应对污染事态的发展。但目前国内不少地区仍没有建立科学完善的突发性水污染处置方法,一旦出现水污染事件,便沿用自身所熟悉的传统处理方法,导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效率较低。
3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建议
3.1 构建防控网络,完善隐患排查工作
深入而彻底的隐患排查工作是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事前策略,对避免发生事故有着重要意义。有关部门不仅要提高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防治的意识和能力,还应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优势,建立群防群控系统性网络,全面加强水环境的监测管理。这一防控网络应包括环保、住建、安监、海事、运输以及自来水厂等方面,涵盖与水环境相关的各个部门单位,形成责任安全监管网络。在各司其职的同时,相关部门应提升信息共享和资源共用的程度,提高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也为制定应急方案提供重要的资源支撑。同时,对防控网络每一个环节的隐患排查及维修等工作进行监督,如水源上游的化工企业的生产、存储安全性、输油管线的防腐保护安全性等。通过对各环节进行定期的、彻底的检测,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全面优化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
3.2 整合预测资源,完善应急评估工作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评估一般包括污染物时空分布预报与总量核算、事件影响评估、生态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风险评估以及生态经济损失评估等方面,根据各项评估而落实的应急方案则包括事件应急监测、城市安全供水应急净化、污染底质修复以及跨界流域水环境治理等。由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具有复杂性和难控性,有关部门应加大资金技术投入,按实际需要增添应急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等基础装备,并对当地水环境情况及应急控制技术进行系统的研究,形成开展预测评估的有力支撑。在此基础上,还应综合水利、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开展专业培训、现场指导以及模拟演练等,以切实提高对突发事故的紧急应对能力。
3.3 优化处理工艺,完善应急处置工作
水环境污染物的紧急净化和跨流域水环境紧急治理是降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危害的重要途径,其处理工艺和技术有着十分关键的影响。有关部门应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及污染范围,综合多种因素选择紧急处理工艺,提高紧急治污的能力。以黄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炸而造成的水污染突发事件为例,有关部门可选用以下这些工艺治理石油导致的水污染。
一是石墨应急处理工艺。当使用石墨进行石油类水污染的治理时,石墨的吸附率会随着污染物浓度的增加而提高,因而可以在短时间内对高浓度的石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同时,由于石墨的疏水能力较差,其吸附能力会随着温度的升高而降低,当水环境温度较低时,石墨更能发挥其吸附净化的能力。此外,石墨还受水体振荡速率的影响,振荡速率提高,石墨的吸附净化能力下降;水体振荡速率下降,则石墨吸附净化能力提高。为此,当发生突发性石油类水污染的环境石油浓度大、温度低、水体振荡速率小时,可选用石墨应急处理工艺。
二是活性炭应急处理工艺。活性炭呈黑色颗粒状或粉末状,是无定形碳。当采用活性炭浆液进行突发性石油类水污染治理时,浓度一定时,活性炭时间越长,其吸附净化的能力则越强,可以长久有效地降低石油类污染物。因而活性炭应急处理工艺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①处理程度高,能有效降低被污染水域的TOC及BOD,使得水质接近国家地表水质量标准。②应用范围大,不仅能处理石油类突发性水污染,还能有效降解部分微生物,进一步净化水体环境。③适应能力强,能灵活应对有机物负荷及水量的变动,使得紧急治污效果更为稳定。④利用程度高,活性炭价格低廉且在净化被污染水体后可进行回收,管理技术要求较低。为此,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活性炭应急处理工艺,结合当地水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活性炭应急处理方案,提高突发性水污染处置能力。
4 结 语
水污染突发事件不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稳定产生危害,而且会给生态环境、动植物带来极大的威胁。有关部门应总结吸取以往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针对不同污染物引发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建立具有针对性和长效性的应对机制,从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两个方面落实防治措施,完善隐患排查、应急评估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面对水污染突发事件,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力量,还应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团体的积极性,提高技术研发的创新性,使得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可以达到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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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界水污染;公地悲剧;地方政府;博弈分析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6.XX.XX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6)00-0000-00
Abstract: Water pollution is a typical form of transbounda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the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also is the focus and difficulty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in our country, but the empirical study is less about the problem at the present stage. Firstly, the paper constructs the game model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dicates that the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vestment of Nash equilibrium optimal is smaller than the Pareto optimal, both presents the departure from the state, and the deviate degree increases with the participation areas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leading to the "prisoner's dilemma" and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ituation. Secondly, the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influence of the quantity local government on water resources quality, verifies the theoretical hypothesis by using the 62 major reservoirs and lakes in 2012.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water.
Key words: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local government; Game Analysis
环境污染所具有的外部性和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使得我国环境恶化程度的加深突出表现在各行政管辖区之间跨界环境纠纷的增加上,水污染是典型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对跨界水污染进行有效规制始终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造成跨界水污染问题如此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流域涉及到多个省级、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域,这些地方政府在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和财政分权制度下,倾向于将努力投入到能够带来政绩的经济增长上,降低水污染治理投入,这使得水污染治理规制不能有效地执行,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倾向于采取机会主义方式逃避本应承担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采取“搭便车”行为将不易监测的环境污染跨界转移出去,将成本外部化。这种现象充分揭示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带来的公共事务治理困境,因此,强化跨界环境污染治理规制,实现全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根本措施就是要提高地方政府克服“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的能力,改变地方政府仅重视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选择倾向。
1文献综述
d’Arge较早关注了环境的跨界污染问题[1],而早期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不同国家之间对跨界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上,认为不同地方通过协商谈判进行区域合作是解决该问题的主要手段[2][3]。相关研究基本上是围绕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展开的,Maler首次将博弈论引入到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分析中,对欧洲各国酸性物质沉积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治理环境污染的前提是各国的单边支付,并模拟测算了不同合作形式下的净收益[4]。Silva和Caplan分析了联邦跨界污染控制环境政策的有效性问题,认为中央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领导者时能够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而当地方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的领导者时,中央政府的最优政策是对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提供有效的激励,并通过欧盟的环境政策设计实施验证了结论的科学性[5]。Barcena-ruiz对跨界环境污染税征收的顺序和两个同级政府作为领导者和追随者的博弈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在跨界污染较小的条件下,税收是战略互补的,同时征税时领导者和追随者都能够获得福利,但先征税的领导者获得的福利更大,在跨界污染较大的条件下,税收是战略替代的,先征税的领导者政府能够获得福利,每个政府都会努力避免成为税收的追随者[6]。Yanase运用微分博弈模型研究了双寡头国际环境污染博弈策略,认为严格的环境控制政策提高了外国公司的竞争力,会产生静态的“租金转移”效益,而国外也会享受到全球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即免费搭便车,因此在非合作博弈中,环境政策水平会偏离社会最优水平,产生更多的污染和低福利[7]。Zhao等通过构建包括政府和居民在内的典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提出了一种考虑流域结构的转移税(Model of Transfer Tax, MTT),用来计算一个地区最佳的污染物转移税率,同时也认为转让税率可作为生态补偿标准,加强区域减排合作,实现整个流域的减排成本最小[8]。
国内关于跨界环境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跨界水污染治理方面,马中和吴健认为法律政策和权利安排的缺失致使没有形成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激励是跨行政区环保难见成效的主要原因[9];易志斌以跨界水污染为例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失灵的原因及解决途径进行了总结[10];汪小勇等采用消元法对跨流域、市界、省界和国界四个层次的单边和多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管理条约进行了评估和比较,为构建跨界水污染冲突的协商机制提供政策建议[11]。此外,还有学者以不同流域和湖泊的跨界水污染为例对污染成因、解决途径等进行了案例分析,如太湖[12][13]、珠三角[14]。
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跨界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多数都集中在理论分析、政策建议以及案例分析方面,实证研究不足。本文在理论分析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和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基础上,分析个体利益最大化与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冲突并推出待检验命题,随后采用我国2012年62个主要水库和湖泊数据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2 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分析
本部分对多个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偏离社会最优选择的状况进行理论阐述。在跨界水污染中,同一流域周边的各地方政府都以最大化自身经济利益为目标,排放超标污染物,在缺乏激励约束条件下,必然使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
假设总共有 个同质地区参与跨界水污染治理行动,第 地区的自愿治理水污染的投入为 ,因此,总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为 ,在整个排污量一定的条件下, 越大,水资源质量越好。令 为第 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每一地区的效用都取决于本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整体的水污染治理投入,进一步假设第 地区的效用函数为 ,该效用函数满足: , , , , 。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各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边际替代率递减,即存在 是 的减函数。
(10)式表明,整体帕累托最优均衡时的环境治理投入要大于个体最优的纳什均衡时的环境治理投入,即各个地区如果从最大化本地区效用出发而自愿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会小于从集体效益出发而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同时由(10)式也可以看出,两种投入之间的差距随着参与地区个数 的增加而增大,这也反映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从水资源的公共性来看,集体最优也即帕累托最优状态对所有参与地区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个体和集体的利益冲突必然会导致“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出现,最终造成各个地方政府在有限资源下无限追求最大化本地区利益,每一个地方政府都希望减少水污染治理投入,将水污染会治理成本转嫁给所有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所以,本文提出以下理论假说:水库和湖泊周边的地方政府数越多,污染排放量越大,距离希望的社会最优越远,水资源质量越差。
此外,在分析中我们假设每个地区的预算投入是相等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规模是有很大差异的,经济发达地区的预算投入要远远大于落后地区的预算投入。Olson通过两人博弈认为,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更愿意提供公共物品,而低收入者更倾向于搭便车[15],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跨界水污染治理分析中,现阶段的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往往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因此其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较小,而落后地区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较大,所以经济发达地区能够从环境污染治理中获得更多的效用,这时的博弈可能变成一种“智猪博弈”。
3 实证分析
以我国水库和湖泊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经验分析地方政府数量对水质的影响,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
3.1模型设定和数据分析
3.1.1模型设定
式中, 表示水库和湖泊,在现实中,跨界水污染还包括大量的河流,但本文未加入河流作为样本,这是因为跨界的河流较长,水质难以平均,同时又包含多个支流,行政区难以界定,更重要的是,河流水污染治理难题在于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行政区数量对其影响可能不大。 表示第 水库或者湖泊的水质状况; 表示第 水库或者湖泊周边的行政区数量,该变量是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本文在选取时,主要选取周边的县级和市级行政单位数量,每一个水库和湖泊涉及到的省级行政单位多数为1个,最多有两个,其统计分析意义不大,因此不对省级行政单位对水质的影响进行分析。 表示影响水质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水库和湖泊周边行政单位的GDP、第二产业增加值、人口状况、以及水域面积等变量; 为随机项。
3.1.2水库和湖泊水质状况
在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淡水环境分析部分中,共给出62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比例为61.3%、Ⅳ-Ⅴ类水质的比例为27.4%,劣Ⅴ类水质的比例分别为11.3%。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具体状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差异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水库多为水源区,提供的水多用于饮用,其水质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总体上来看水库的水质要好于湖泊的水质,水库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重约为92.59%;而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重约为40.63%;而三湖水质都在Ⅲ类以下。因此,本文为考虑水库和湖泊二者之间的差异,在对总体展开进行回归分析后,再对水库和湖泊进行分类回归。
3.1.3数据的统计性描述
通过62个水库和湖泊的地图可以得到相关周边地区的市级、县级(区)的数量,然后对行政单位的控制变量指标进行加总,得到具体数值,控制变量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3)、《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13)。水域面积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环保部监测数据。所有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3.2回归结果分析
采用本文构建的回归模型对上述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的回归结果可知,水库和湖泊周边的行政单位数量的增加会显著恶化水质状况,市级行政单位数量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127,对水库和湖泊水质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114和0.107。县级行政单位数量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077,对水库和湖泊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143和0.513,但对水库水质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本文的理论假说是成立的,也即流域周边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与帕累托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状况越严重。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水库多为水源区,提供的水多用于饮用,其水质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地方政府的增加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要低于对湖泊水质的影响。
对于其他控制变量,周边的GDP以及第二产业的增加值提高会显著加剧水污染,降低水值,特别是对湖泊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可以认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与水质处于“两难”状态,也即经济增长会加剧水污染,保证水质也会降低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要在二者之间进行权衡;农村人口数量对水质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城市人口数量对总体水质和湖泊水质的影响是显著的,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会随之增加,同时因消费需求的增加也会增加生产污水的排放,这加剧了流域水质的恶化;水域面积的增加能够缓解水污染状况,这是因为水域面积越大,其自净能力越高,能够相应的降低水污染。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讨论了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治理水污染两方面的行为选择,通过构建发展经济和治理水污染的博弈模型,分析多个地方政府间的水污染治理博弈行为,认为跨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个体纳什均衡最优小于整体帕累托最优,偏离程度随地方政府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然后采用我国2012年62个湖泊和水库数据对进行实证分析,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结果表明显示,随着流域周边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与帕累托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状况越严重,同时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随后进一步从水资源治理外部性、政绩考评制度和水资源保护监管和惩罚制度等方面对造成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原因进行分析。
减轻地方政府“搭便车”行为引发的“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局面的方法主要有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两种方式,环境资源作为典型的公共资源,必须要有专门的主体对其利用进行协调和约束,中央政府作为全民的代表责无旁贷,其除努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道德规范外,更应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协调好个体和集体的利益冲突。本文在制度规范方面的政策建议为:
第一,改进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自然资源使用和环境破坏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体系中,平衡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倾向,增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政绩考核标准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行为选择具有导向作用,当中央政府以GDP为绩效考核核心时,地方政府必然为获得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长期的生态效益以满足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降低地方政府挪用环境保护资金的首要制度措施就是改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提高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第二,增进环境治理和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地方环境监管部门在人事权和财权方面实际上隶属于地方政府的领导,使得地方政府理所当然的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治理,“土政策”、“开绿灯”和“行方便”大行其道,基本不会主动要求对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污染企业整改或者关停,同时还会采用一些措施阻挠或者禁止环保部门不经请示就对企业的排污进行检查,为企业提供特殊保护,纵容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中的盲区,也极易造成的寻租问题。因此,中央政府应尝试将环境规制部门从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减轻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预。
第三,明确各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体系权限。中国虽然在大多数流域设立了流域管理机构,但这些机构基本上无权过问地方政府的行政及经济事务,其主要任务是编制流域水资源的利用规划,而地方的水利部门也拥有同等的权力,他们会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考虑水资源的管理,在这种格局下,各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问题往往无法做到全流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经常会出现“公对公,一场空”、“谁都该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造成了环境保护的低效率。因此,应改变多部门分别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管理的现状,中央政府可以尝试将环境保护和监管相关负责机构从原有的国土部、农业部和林业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成立由国务院主管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的副总理负责、由环保部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和监管体系。
第四,明确跨界环境污染治理行为的宗旨和规范,加强环境规制的考核力度和违规惩罚威慑力,中央政府的监管和考核威慑力是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但现阶段中国环境保护违规惩罚威慑力明显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违规惩罚力度不够;二是环境违规惩罚执行不严。这直接影响了中央政府惩罚环境违规行为的承诺性,一些对地方生态环境破坏负主要责任的政府官员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一部分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官复原职或者易地任职,这都极大的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官员惩罚的威慑力。只有当中央政府加大监管和惩罚的威慑力,地方政府“越雷池一步”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时,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理性地方政府才会做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选择。
第五,建立专门的合作组织定时或者不定时的环境信息,提高环境污染及治理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的理解能力,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地区之间的竞争来约束环境责任规避行为。使其成为中央政府监督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渠道和长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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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和水污染;健康损害评价;经济损失
中图分类号 X51;R151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4-0071-05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气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大气和水污染的主要危害是人体健康损害。如何评估环境污染的健康损害或治理污染的健康效益价值,不仅是环境质量评估的主要任务,而且也是污染管理的重要工作。本文从我国北方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大气和水污染对人群健康造成损害的事实,以西安市为案例,引入公共卫生学领域评价人群健康的指标―YPLL 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 对城市大气和水污染人群健康危险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应用修正人力资本法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YPLL 潜在寿命损失年法、VSL统计生命价值法(Value of a statistical life)、WTP 支付意愿法(Willingness to pay)对大气和水污染人群健康损害进行经济价值评价。
1 方法和技术路线
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度定量评价方法,即危害认定、暴露评价、剂量―反应关系评价和危险度特征阐述,结合污染每增高一单位所产生的健康损失,对大气和水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分别进行定量评估,然后将健康不良影响与经济价值相联系,最后得出控制污染(或污染损失)的经济价值。其基本思路为:①建立污染剂量―健康反应之间的关系:X―Y;②建立健康反应―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Y―Z;③得出污染控制(或污染损失)的经济价值:X―Z。
其技术路线为:
危害认定:总死亡率、呼吸道疾病死亡率、心脑血管死亡专率、呼吸道症状、肺功能。胃癌、食道癌、膀胱癌死亡专率、甲、戊型肝炎和痢疾死亡率;住院人次、急诊人次。
剂量反应关系评价:颗粒物和SO2浓度上升使总死亡率、呼吸道患病率增加、急诊人数增加,呼吸道症状增加,肺功能改变。水污染引起的死亡率病因占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死亡专率比例;甲、戊型肝炎和痢疾死亡专率比例。
危险度特性阐述。大气污染对暴露人群的健康效应主要有:总死亡数,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病超死亡数,超额门诊、急诊人次数,超额呼吸道病状发生数,肺功能变化人数。水污染对人群的健康效应主要有:总死亡数;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及甲戊型肝炎和痢疾各病因死亡数;门诊急诊人次数。
经济价值评价:减少过早死亡的健康效益;减少误工和医药费的健康效益。
2 西安市大气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失的经济计量评价研究
2.1 西安市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失的经济计量评价研究
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是国内外环境科学、环境流行病及环境经济学家所一直关注的热点。众所周知,高浓度的大气污染不利于人群健康并且会引起人的早逝。特别是对于迅速扩张中的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而言,其污染水平通常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所推荐最大值的数倍[1]。根据1996-2003年有关监测统计资料,影响西安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总悬浮颗粒物,再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2000-2003年西安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均值变化情况见表1。
根据实际情况,选取PM10、SO10、NO10为主要污染物来计算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失,因为我国主要城市对上述几种污染物有比较全面的监测数据。
PM10是指吸入人的呼吸道、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0μm的可吸入颗粒物。颗粒物附着在人的呼吸道内壁上,能刺激局部组织发生炎症。出现咽喉刺激、咳嗽、胸闷,甚至出现憋气等症状。逐渐发展可引起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疾病,重者可引起肺心病、心力衰竭。很多颗粒物具有致癌的危险性,粒径越小,致癌危险性越大[2](见表2)。
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和危害较大的大气污染物,它主要来自含硫燃料(如煤和石油)的燃烧、含硫矿石的冶炼、化工、炼油和硫酸等的生产过程。当SO2浓度达到10×10-6~15×10-6时,呼吸道功能受到抑制;浓度达到20×10-6时,刺激作用明显增强,引起咳嗽、眼睛不适。若每天连续8小时吸入浓度为100×10-6则将引起急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其还具有致癌作用以及影响人体糖和蛋白质的代谢[2]。
YPLL―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是流行病学中用以衡量疾病负担的一个指标。1982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首次用它衡量人群疾病负担和分病因疾病负担。YPLL是指死亡时实际年龄与期望寿命之差:
式中:EY―期望寿命;DY―死亡时的实际年龄
某人群的YPLL是每例死亡的YPLL之和,某死因在某人群为YPLL总和除以该死因死亡数,得到这一死因平均每例死亡的YPLL,其单位为人年。YPLL表示某死因所致不同年龄组人群寿命损失的年数,与传统的死亡率指标差别是能反映整个人群的死亡全貌,并强调了低龄死亡比老龄死亡更具危害性,现已被美国、加拿大等国列为衡量健康水平的指标。YPLL其实质是把某人群不同年龄的死亡人数转变为统一的死亡人年,这样就可以避免计算死亡人的价值,而只计算每个人年的价值,一个人年的价值用一个人一年的工资来表示。
我国流行病研究学者利用全国疾病监测系统5年监测资料,计算出了我国1990-1994年我国几种主要疾病分死因的YPLL值[5],并据此计算出了分死因每例死亡平均YPLL值(见表4)。
2.2 西安市水污染对人群健康损失的经济计量评价研究
目前,对水污染所造成的健康损害研究较少,主要困难在于:水污染的暴露人群常发生在家庭或较小的社区范围,其计量难度大;水污染所传播的疾病大部分都是非规律性的,很难评价其暴露水平;水污染介水传染疾病的传播途径很多,很难确定其是哪种原因所引起的;许多与水污染相关的暴露――风险关系至今还没有建立,即疾病负担至今还没有建立可信的关系。实际上随着经济的发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也正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城市饮用水可以受到众多化学有机物污染,其中一些污染物已被证明是确凿的或可疑的人类致癌源,水源的氯化消毒、工业排废以及地表渗漏等等都可导致饮用水的污染。
水污染与某些疾病肯定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中国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课题研究报告中就假设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等过早死亡疾病,其病因的25%是由水污染引起的;由于饮水卫生条件的变化所引起的常见流行病为肝炎和痢疾。
本文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度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危害认定、水污染健康效应的参数确定、水污染健康危险度―YPLL指标评价和危险度特征阐述,结合国际组织和我国流行病学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对水污染健康损害的不良影响进行定量评估。
西安市与水污染有关的主要疾病潜在生命年损失(YPLL)的计算。在计算YPLL时,首先要计算某种疾病所引起的YPLL总数,然后再计算出每例死亡的平均YPLL。
式中:EY表示平均期望寿命,西安市人零岁时平均期望寿命为70岁;DYi表示某疾病死亡年龄段组中值;DNi表示某疾病该年龄段死亡人数。
根据西安卫生年鉴的有关数据,并整理代入式(1)、(2)计算得出西安市1996-2003年与水污染有关的5种主要病因所导致的潜在生命年损失(YPLL)值及每例平均YPLL值(见表5)。
3 城市大气和水污染造成人群健康的经济损失价值的计算
城市大气和水污染造成人群健康的经济损失主要由早逝引起的健康损失价值、住院误工收入损失和医疗费以及急诊病例所引起的门诊费用所组成,其公式为:
4 西安市1996-2003年大气和水污染健康损失的经济评估
上限值运用支付意愿法(WTP),中限和下限值运用修正的人力资本法(YPLL)和(VSL),我们可以得到西安市1996-2003年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健康损失估算结果(见表6)。在1996-2003年间,西安市大气和水污染健康损失年
平均为228 792万~434 237万元的区间内,占GDP的3.69%~7%。由此可以看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对居民健康的显著影响。
5 结 论
运用多种方法评价环境污染健康损失,不仅弥补了单一方法的不足,而且给出的经济价值损失不是一个数值,而是一个区间段,大大提高了评价的可信度,对完善污染损失计算方法和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建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环境经济学应用实践是有益的尝试。
通过实证数据计算分析,可以看出西安市在1996-2003年间,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健康损失呈现减少的趋势,占GDP 的比重也在下降,从另一个侧面表明西安市城市环境质量在逐年好转,这是西安市政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1996-2003年间,西安市大气和水环境污染健康损失年平均为228 792万~434 237万元区间内,占GDP的3.69%~7%。由此可见西安市的大气、水环境污染情况仍不容乐观,其中大气污染健康损失占总损失的77.6%。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强对大气环境的保护,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治理大气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Maureen L Cropper, Nathalie B Simon. Valuing the Health Effects of Air Pollution[R]. Washington D C: The World Bank, 1996.
[2] 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编委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 [Encyclopedia of China-edited by environmental science editorial board. Encyclopedia of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M]. Beijing: Encyclopedia of China Publishing House,2002.]
[3] 陈秉衡等. 大气污染健康危险度评价的方法研究[J]. 环境与健康杂志,2001, 18(2): 67~69.[Chen Bingheng, et al. Research on the Healthbased Risk Assessment on Air Pollution[J]. Environ Health, 2001, 18(2): 67~69.]
[4] 陈秉衡等. 上海市城区大气二氧化硫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定量评价[J]. 环境与健康杂志,2002, 19(1): 11~13. [Chen Bingheng, et al. A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f the Impact Of Air sulfur Dioxide on Human Health in the Urban Districts or Shanghai[J]. Environ Health, 2002, 19(1): 11~13.]
[关键词]生物技术;农业水污染;问题;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农业水污染作为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受到我国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农业水污染来源广泛,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江河湖泊的水华等。传统水污染的治理措施主要以物理和化学方法为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自身的因素易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且运行成本高而未能广泛使用,生物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技术,可以依靠动植物和微生物作为反应器对污水进行加工处理,但是由于技术成熟性,生物技术在农业水污染治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待于解决。
1对生物技术的解读
生物技术,是指人们利用现存的生物进行体内物质和能量运动原理生产出对人体及环境有益的物质。通常来说,生物技术是指利用微生物、动植物的生理活动对被污染的物质进行加工、处理和修饰,最后生产出对环境有益的物质。20世纪80年代,国际合作及发展组织就对生物技术有了明确的定义,随着生物技术科学领域的不断发展,现代生物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科学技术已经被世界广泛接受和使用,现代生物技术主用包括基因工程、酶工程以及细胞工程。经过不断地摸索和探究,人们发现利用生物的生理特征可以有效治理农业水污染,如降解能力、吸附能力,这样既可以节省成本又可以获得高水平的污水处理效果,但由于目前生物技术仍处于初级水平,并不能很好地控制生物在外界因素影响下仍能高效地进行污水净化处理,因此生物技术在农业水污染治理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2生物技术治理农业水污染的现状
2.1生物技术治理农业水污染中的政府支持力度
生物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污水处理技术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我国作为人口最多的国家,农业水体污染可以追溯到每位居民的饮食住行,因此加强生物技术的研究势在必行。农业水污染的主要物质有氮磷的富营养化、农药的降解、悬浮物、硫化物和重金属等,由于农业污水的有机物含量高,易造成水体腐败,对周边的农作物造成直接影响,导致农作物成熟不良、抗逆性差且易发生病害。目前水体污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2000多家的农药制造企业已有500多家生物农药制造企业,各级政府积极实施政策和方针,如2013年,浙江省通过建立水源地水质自动检测系统为农业水体的净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2.2生物技术治理农业水污染中的市场使用现状
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的应用不仅是国内市场发展战略的趋势,更是世界市场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我国拥有辽阔的土地面积,农业生产技术相对先进,但面临的农业水污染问题如不能尽快解决,将给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市场经济带来空前的灾难;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作为生物技术的重要研究内容,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应加快生物技术的研究工作,加强市场与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的联系,使生物技术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能够尽快解决。2011年,英国、法国等多个国家共同建立生物信息科技园、生物风险基金等,向全世界展示了生物技术商业化的发展趋势,随着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的推广,生物技术商业化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如是否建立更多的生物技术商业区,如何处理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出现的问题成为世界生物学界关注的焦点。
3生物技术治理农业水污染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伴随着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的应用,农业水污染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是由于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3.1生物技术治理农业水污染中存在的问题
3.1.1无法替代部分农药与分解
传统的农药主要含汞剂和砷剂为主,这类农药可以在植物体内积累,并且产生有害毒素,扰乱植物的成熟期,部分药物还含有尼古丁、生物碱、赤霉素等,这些农药在今天很难被生物技术所代替,并且由于农药的复杂性,部分微生物也无法对其进行分解。传统农药的专一性不高,因此常常会对周围的植物产生毒害作用,因此必须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制工作,将遗留下来的农药进行分解,使农业水污染的情况有所改善。
3.1.2无法满足部分生物依赖的生存环境
农业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农业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如农药、化肥、粪便等,这类污染物不易被降解,久而久之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水体造成严重污染,这使得部分微生物的生存造成威胁,此外,外部坏境的改变也使得微生物无法满足赖以生存的生物圈,因此,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面临着无法使部分微生物正常存活的困难,这也是生物技术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
3.2生物技术治理农业水污染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生物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生物科学技术,目前被应用到各个领域,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在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方面尚未成熟,主要原因有:
(1)起步时间晚,我国生物技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发展缓慢。
(2)内容缺乏,目前生物技术主要以水生藻类、微生物为主,这类生物易被环境干扰。
(3)缺乏合理的规划,在农业水污染控制方面以治理为主,忽视了预防的重要性。农业水污染问题关系到每位居民,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里,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的家园,爱护我们的环境。
4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的浪费,农业水污染成为世界人民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的现状,接着从生物技术的替代与分解、生存环境和规划问题三个方面,探究了农业水污染生物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理性的对全文进行总结。
[参考文献]
[1]刘成家.农业水污染治理环节中的生物技术应用问题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