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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资源回收、垃圾减量从我做起。
2、垃圾分类、资源回收 、重复使用。
3、重视资源回收,永保魅力地球。
4、充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实现环保可持续发展。
5、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6、循环利用一切可再生资源,为建设美丽家乡从我做起。
7、应对气候变化,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8、科学发展、循环利用,全民参与、你我行动。
9、资源有限,循环无限。
10、爱护我们的环境,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11、学习贯彻十精神,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12、再生资源回收,利国利民,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3、减少废弃物,增加资源的循环利用。
14、资源回收作环保,爱护地球真美好。
15、资源回收要做好,包装减量更精巧。
16、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城市化发展。
17、废物利用,创新价值,资源回收,循环利用。
18、循环利用资源,保护我们的地球。
19、有限资源,无限循环,守护地球,健康人类。
1晓南矿储量概况
晓南井田位于铁法矿区东南部,南北走向长5.35km,东西宽约4.2km,总面积约22.5km2。晓南矿1980年9月投产,设计年产量90万t/a。1990年改扩建生产能力为150万t/a的现代化矿井。1983年开始引进综采设备,1987年矿井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1989年末产量突破208万t,2002年原煤产量达到投产以来最高的248.9万t。矿井从1990至今连续23年实现了稳产高产。现在上水平生产采区已基本步入残采阶段,如何最大限度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增加矿井服务年限对于开采33年的老矿显得尤为重要。
2提高资源回收率的措施
为了提高矿井资源回收率,实现矿井精采细采,晓南矿根据实际地质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2.1加强矿井设计工作,改进回采工艺,提高矿井资源回收率。西三采区707工作面经优化后,将原设计中的西三采区711、西三采区712两个工作面合并为一个工作面(W3-707工作面),取消了保护煤柱的留设,回采期间采用过旧巷的技术,多回收煤炭资源6.1万t。西三采区710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先后遇见5条断层,由于断层走向不稳定,工作面切眼数达到了4个,两顺采用非平行布置,边采边增(减)液压支架,多回收煤炭资源4.5万t。通过技术论证,新掘一条辅助巷道,又多回收煤柱资源10.5万t。SE1405工作面掘进过程中遇5条断层和一条60m宽的冲刷带,开切眼数增加到3个,并经过设计优化,新掘一条回风辅助巷道,多回收煤炭资源5.8万t。通过上述设计修改,虽然给掘进、回采增加了一定困难,但最终可多回收煤炭资源41.9万t,提高了矿井资源回收率。增加了矿井经济效益。
2.2布置不等长工作面或者“拐把子”工作面。西三采区W3-710工作面受两侧断层影响,为了多回收井田边缘三角煤,布置3个拐把,最小开切长度只有90m,而且运顺采用折线布置。西三采区W3707-1回顺、开切采取沿断层走向布设,提高了矿井回收率。
2.3转角采煤工艺的应用。西三采区W3-707工作面是由原设计为W3-711、W3-712、W3-707三个独立工作面而布设的转角开采的大型工作面,通过应用转角开采工艺,不但减少了一次搬家倒面,还多回收煤炭1.5万t。
2.4加强地质工作,减少各种煤柱损失煤量。西二采区901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巷道实见资料与原地质钻孔资料有较大出入。为此,我矿决定采用钻孔测井资料作为设计依据,及时对原工作面设计做出修改,增设了西二采区900工作面,多回收煤炭资源15.0万t。西二采区900工作面开切眼掘进过程中实见FW2-5号断层,根据实见资料,准确的推测断层的尖灭位置,修改原设计,更合理的布置了开切眼,多回收煤炭资源1.50万t(如图1)。SE1405工作面回顺掘进过程中实见FE1-10号断层,根据实见资料,准确的推测断层的尖灭位置,修改原设计,更合理的布置了回顺,多回收煤炭资源1.30万t(如图2)。图1西二900工作面开切眼布置图图2SE1405工作面回顺N1-1405工作面受边界断层影响,把工作面布置在两个断层之间,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工作面不能成功将会影响整个矿井的接续,为此地测部门加强此处地质分析,利用可利用的地质探测手段,最终成功圈定了60万t的综采工作面。
2.5利用残复采技术,回收丢弃块段。晓南矿西三采区由于历史原因,四层没有开采,而下方的七层已经回采完毕,近几年由于煤炭的开采强度增大,矿井储量越来越少,为了增加矿井的服务年限,晓南矿对四层丢弃的块段进行了复采试采,最终成功的开采了两个工作面,多回收煤炭72万t。
2.6利用刨煤机开采,提高煤炭回收。截止2013年末,晓南矿可采储量是3534.2万t,其中薄煤层可采储量1517.5万t,晓南矿从2002年开始利用刨煤机开采,到2013年末已成功开采7个刨煤机工作面,回收煤炭278.5万t,提高了煤炭资源的回收。
2.7小煤柱开采,煤炭回收率显著。晓南矿至投产以来一直以工作面小煤柱开采为原则,工作面阶段煤柱一般3~5m,其它矿井阶段煤柱多在8~10m。投产33年来,回采工作面为127个,按比例计算:127工作面总数×700m工作面平均长度×(2.434-2#煤平均厚度+3.077-2#煤平均厚度)/2×(8~10m-3~5m)煤柱差值×1.65容重≈201万t。可以说201万t相当于晓南矿目前11个月的产量,小煤柱开采对提高煤炭回收率有着显著的经济效益。
3结论
3.1提高资源回收,必须从地质、设计、采煤入手,各专业人员紧密配合。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有限的煤炭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经济利益。晓南矿以珍惜资源作为一项生产经营方针,制度上从严从细,现场上严格管理,加大了科技投入和必要的生产投入,并配备了精干的资源管理队伍,从而不断提高资源回收开发利用水平。
一般情况,含钼的废催化剂、生产钼酸铵的废水、废钼金属制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都是钼资源二次利用的主要材料。
1.焙烧一碱浸法
对于在废催化剂中以硫化物存在的钼,一般采用焙烧浸出工艺。这种工艺,也因浸出剂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焙烧—NaOH浸出法,焙烧—Na2CO3浸出法,焙烧—氨水和NHNO浸出法是目前焙烧—碱浸法中常用的三种钼资源回收工艺方法。焙烧一碱浸法在焙烧过程不需要添加其他试剂,操作简单,对焙烧设备腐蚀较小,对环境影响小,是钼回收率较高的回收工艺,但是过程中温度不宜过高,不然会导致钼的挥发,降低有效回收率。
2.焙烧一水浸法
采用碳酸钠、Na2O2等作为添加试剂,与粉碎的废催化剂混合焙烧,将产物与水中混合搅拌浸出过滤,进行酸处理得到钼酸,再焙烧得到MoO3。这种方法优点是在过程中可以直接缺钼的氧化物,媒介为水有效的控制了成本。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添加试剂,从而加速了对设备的腐蚀,对环境污染也有影响。
3.加压浸出一萃取法
加压碱浸一萃取工艺,由于它对钼的萃取率高达99%以上,也被广泛应用。主要方法是将铝基钼钴废催化剂(球磨后)和水、Na2CO3一起混合制成矿浆,在压釜内进行升温进行充足反应并过滤,浸出液进行酸化处理,在用N235作萃取剂,经3级萃取,以取得高效的回收率。
4.活性炭吸附提纯法
炭吸附法是一种对重要金属提纯和集中的工艺,活性炭吸附提纯法大多在钼酸钠的提纯上,并有着不错的效果。
5.溶剂萃取法
钒贵重金属常存在于含钼废催化剂中,为获得钒贵重金属,溶剂萃取法受到青睐。近些年,分离钼和钒等其他金属的溶剂萃取法得到了许多研究人员研究开发。
二、钼资源行业的发展
我国钼的冶炼和钼冶炼厂兴建,要追述到五十年代末,在之后的发展中,对钼冶金行业逐渐开始向深加工靠拢。到了八十年代,由于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经过不断的发展,我国钼行业也形成了开采、冶炼、加工完整的钼行业体系,适应了国内外对钼制品的需求。近些年,我国钼产量稳定发展平稳上升。在2012年的年产量比2011年增长16.93%。我国也逐渐成为钼产品消费大国。据国际钼协(IMOA)统计,我国2012年钼消费已经达到83098吨,位居首位。我国政府也就矿产资源优势利用情况,自2007年6月18日起对钼进行统一管理,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每年定期公布钼的出口总量,2014年钼和钼制品的第一批出口额为25146吨,占全年钼总配额的70%。此外,我国政府已经将钼纳入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中,2011年钼精矿(含钼45%)指令性生产计划20万吨。
三、对钼行业的展望期许
1.1废品回收成为低值微利行业
国外废品没有回收价,有些废品,废弃者还要支付处置费。而国内,废品有收购价格,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废品收购价格在提高。比如PET瓶子、废铁、废板纸、废电视机这4大品种,从回收站点往打包厂(拆解厂)集中,现在的收购价格比20年前翻了几倍(表2)。废品收购价翻4~8倍,但是再生资源销售价并没有相应提高。比如废钢铁,十几年前是3000多元/t,现在是2000元/t,不升反降;废板纸,10多年前与今天的价格都是1100元/t。收购成本上升,销售价原地踏步,回收环节的利润空间大大压缩。加上现在回收体系层次比较多,废品从拾荒人员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即打包厂)集散市场,要经过4个环节运转,每个环节都会产生成本和费用,进一步压低利润率。废纸、废塑料回收环节的毛利仅几个百分点;废钢毛利仅20元/t,毛利率不到一个点;废玻璃价值600~700元/t,如果采用汽车运输,运费占货值1/6;废家电如果没有基金补贴,每拆解一台废电视机,要亏损30元。二、三十年前,收废品与贩、卖军品并列三大暴利行业,而今天,废品回收已沦为低值微利行业。
1.2回收公司开不起增值税票
现行税收政策对回收行业全额征收增值税,而回收行业大部分是社会收购没,有进项票抵扣,回收公司一开增值税发票,按照17%的税率,加上3个地方附加税,要缴纳开票额16.27%的税收。这样高的税负,成为回收公司不可承受之重。因此,这个税收政策脱离了回收行业“低值、分散、经济效益差、公益属性强、资源环境效益好”基本面。回收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被迫采用不开票的灵活方式,售价相应降低,利润更加微薄,经营举步维艰。“收废品暴利”在回收公司老板的脑海里已经成为模糊的记忆,在社会上,也变成一种神秘的传说。
1.3利用企业用不起再生资源
回收公司开不起发票,利用企业得不到进项抵扣,大大影响利用企业的成本构成。以2013年11月13日国内铜市场行情为计算基点(当天市场行情是:废杂铜48500元/t无票,电解铜51000元/t有票,铜杆51700元/t有票),对比采用废杂铜加工成铜杆,与采用电解铜加工成铜杆,这两种的成本构成。从表3可以看出,废杂铜进货价48500元/(t无进项抵扣),从废杂铜到铜杆的加工生产成本是1684.85元/t,加上增值税7512.01元/t,总成本是57696.86元/t。铜杆售价51700元/t,亏损5996.86元/t。第二种,直接采用电解铜加工铜杆,成本构成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电解铜购进成本51000元/(t有进项抵扣),从电解铜到铜杆的加工成本是506元/t,再加上抵扣后的增值税101.71元/t,总成本51607.71元/t。铜杆售价51700元/t,还有92.29元/t的微利。对比表3和表4的成本构成可以看出:表3中,原料废杂铜购进成本加上3个环节加工成本,合计50184.85元/t;表4中,原料电解铜购进成本加上铜杆加工费用合计51506元/t,可见采用废杂铜比采用电解铜,成本要便宜1321.15元/t。但是废杂铜无进项抵扣,缴纳增值税7512元/t,电解铜有进项抵扣,仅缴纳增值税101.71元/t。由此可见,利用企业得不到进项低扣,税负大增,成本增加,造成“废杂铜比电解铜贵”。这种情况在废钢、废塑料、废纸以及其他品种普遍存在,产生了“再生资源比原生资源贵”的不正常现象,抑制了利用企业“吃废”的极积性,导致一部分利用企业放弃再生资源,转而采用原生资源。
2现行税收政策带来四大负面后果
第一,政府和行业“双输”。回收公司因开不起增值税发票,销售时干脆全部不开票,国家增值税及3个地方附加税全部流失,每年财政流失税金估计在800亿元以上。回收公司受税负影响经营困难,业务量大大萎缩,整个行业的回收总量近3年来逐年递减:2011年回收总量1.65亿t;2012年回收总量1.6亿t,比上一年减500万t;2013年回收总量1.5亿t,比上一年减1000万t。逐年递减的原因,有市场周期性低迷因素,但是现行税收政策对回收量逐年递减有很大的“贡献度”。第二,利用企业被迫违法、违规。回收公司不开票,利用企业没有进项抵扣,税负大增,能够采用原生资源的,如铜加工、炼钢、造纸等,就放弃再生资源,采用有进项抵扣的原生资源。其他利用企业由于设备工艺原因,只能以再生资源为原料,就被迫采用一些球甚至违规、违法方法,以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降低企业税负。第三,催生了地下增值税发票交易市场。利用企业需要进项抵扣,而回收公司不开发票,这个需求空白必须有人来填补,这就催生了遍布全国的地下增值税发票交易市场。这个地下市场规模无法统计,但是发票交易价格非常清楚,有6个点、3个点、1.5个点3个价格档次。其中6个点的增值税发票,其来源与各地财政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土政策”有关,3个点和1.5点的增值税发票,来源于发达的高科技软件技术。第四,对严峻的节能减排造成更大压力。以2012年为例,2012年回收总量1.6亿t,比2011年的1.65亿t,减少了500万t。相当于2012年比2011年,多消耗2060万t自然资源,多燃烧700万t标准煤,多增加4000万t垃圾处理量,多排放2880万t二氧化碳气体。据相关政府部门评估,我国“十二五”中期经济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预期,但节能环保方面的主要指标完成进度滞后,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标2011年比前一年上升5.74%,2012年比2010年仍高出2.82%;能源消费强度前两年仅下降5.5%,要实现下降16%的目标,后3年需年均下降3.84%;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是下降17%,前两年只累积下降6.6%。“十二五”后二年,实现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的任务很重。现行这个税收政策,给完成“十二五”后二年节能环保指标增加了难度,对日趋严重的雾霾天气起着推波助澜作用。
3如何调整回收行业税收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利用、整合和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政策措施,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将城市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在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场所进行规范化的分拣加工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
三、建设重点
1、回收站点。由回收点、回收亭和中转站组成,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绿色环保”的原则,结合街道管理、社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际,城区每2000户、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亭),以镇驻地为中心建设1个中转站。
2、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市郊区建设1处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占地20亩以上,要符合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便于运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集散市场。集散市场是以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集中分拣、加工、交易、仓储、物流的固定场所。拟定在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集散市场,占地不少于200亩,由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五区一中心”构成。
4、车辆配置。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提供上门收购服务的车辆,以及承担将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运送到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的车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镇(街区)、商务、发改、财政、经信、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国土、城管、供销联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资源整合等问题。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亭建设场地由各街区无偿提供。具有统一标识的流动收购车进入社区及居民居住区提供收购服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准予通行,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给予支持,不得另行收费。
2、明确职责分工。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并会同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布局。公安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市场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登记管理,依法打击盗窃、销脏等不法行为。工商部门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工商登记及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回收摊点、流动收购车进行清理整顿。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专项规划。环保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市供销社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落实,督促承办企业实施项目建设。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废弃家电;资源;网站;整合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27-0267-03
1 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增长,人们倾向于让旧的电子设备更新换代,电子产品迭代迅速,这使得全球各地的电子垃圾越来越多,目前我国正从环境依赖性社会到资源利用高效型转变,环境的污染严重和资源的匮乏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在这样国情的大环境下,资源的回收利用变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对废弃家电回收的投入以及高新技术处理的投入力度并不够,今后的日子里,废弃家用电器回收资源整合的行业势必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信息网站技术、网络媒介在此举中发展空间巨大。
互联网+的概念日益受追捧,如果与家电回收及资源化行业实现对接,必然会给该行业带来极大的利益和效益。本网站以舒适、简洁、操作简单的界面实现废弃家电回收、监控处理、线上交换、模拟拆解、等功能,多方式刺激废弃家电的回收利用,多渠道对回收后的产品实现资源化和利益最大化。为环境治理和资源再利用做出巨大的贡献。
2 废弃家资源回收整合网站的需求分析
2.1 网站建成可行性分析
1)总体分析:废弃家电回收及资源整合是以废弃的家电为对象,在现实规范的市场作用下,利用先进的技术、互联网、工艺和手段进行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其中蕴含的可用能源、材料和经济附加值等等,并能够将其转化成可用资源的过程,从而达到低能耗、环保、延长可用周期、达到资源循环等目的,最终实现节约型社会的建成,符合国情要求。
2)基于互联网本身:网站本身遵循简单性原则,设计和实现方便可行容易被实现;从经济上开发周期短成本比较低;具有完整性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易于实现客户所需的功能;网站稳定性强,安全可靠。
3)基于环境需求:利于开展协同创新。方便在产品设计以及开发阶段全面的系统的考虑原材料选取、生产的进行、使用、回收以及再制造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的所有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推动寻找可替代品替代有害物质或减量化使用,以及方便拆解的精良设计,和绿色环保的材料选择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有效的控制生活环境污染,提现发展的绿色和可持续。
4)基于市场需求:近年来,宏观经济对家电企业的发展产生着消极的影响,企业在努力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同时,旧电器的处理难让消费者犹豫了购买的脚步。人们对家电的需求与消费者产品迭代的路径较少存在着极大的关系。如果废弃家电的回收能及时妥当,那势必会产生大量的新需求,实现了市场体系下的“扩内需”。
从国情的大环境、市场、环境和互联网本身出发,废旧家电回收资源整合网站的建成势在必得。
2.2 网站功能需求分析
互联网+下的废弃家电整合具有高效、方便等特点,实现了商家和客户间的接交互,具有可观的发展前景。
1)进行废弃家电回收整合需要有有偿价格区间的鉴定功能,方便客户给自己将要进行回收的物品有良好的回馈价格定位。
2)进行家电回收整合需要相关案例的调取和对比,这样能满足客户对实现回收的整体状况了解。
3)网站下的废弃家电回收应该有个人反馈和论坛的自由言论区域,使网站不仅能随时接受意见和建议,也有利于市场调研。
4)基于网站的废弃家电回收还应该有订单与购物车的设置,客户可在此随时了解物品申请动态和更改想要回收或想要交换的物品信息。
5)站内应该设置登录和注册页面;其中登录页面分为会员登录、专家登陆、管理员登陆三个方向,分别跳转三个不同的页面,逐一实现不同身份所需的不同浏览项。
3 网站规划设计
3.1 主要功能模块设计
1)客户渠道:客户渠道包括客户的注册和登陆,会员注册需要用户提供相应的会员信息。
2)信息检索:信息检索包括三个方面:
系统估价:系统根据家电总类、品牌及型号输入网站内,系统会自动给相关回收产品可回馈资金的区间价格。
专家估价:会员登录后进一步进行申请专家和供应商给出确切的价格,供顾客参考。
3)模拟实物拆解:客户可根据自己需要被回收的家电种类在网站上进行模拟拆解,从而得知含稀有金属量,可回收再利用原件个数,有害物质含量等。
4)以物易物:将新推出的高性能、性价比高的家电以换取的方式销售到顾客手中。
5)论坛与反馈:登陆后的用户可在此提供意见和建议,网站及时做出相应问题的解答和意见建议的采纳。
3.2 数据库设计
1)数据库的遵从原则
数据库的设计是网站开发环节中十分关键且重要的一环,数据库结构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网站的实现效果和效率。在整个数据库设计环节主要是对信息收集,数据结构以及数据妥善处理的流程,从而组成一份详尽的数据字典为下一步设计打下夯实的基础。
数据库的设计应该遵从以下几点原则:
①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安全性。
②方便于对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和查询。
③保证设计的合理简洁,避免数据冗余。
④便于数据的实时整理,有效分析和备份。
⑤便于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
2)数据库的物理结构
服务器上建立名为Huishou的数据库。其中包括下表:
用户表:表内包括:用户账号、用户类型、密码、用户信用、是否被注销、用户地址。
商品信息表:商品编号、用户账号、家电编号、使用年限、专家意见、专家名、预计成交价格。
家电表:字段名称、商品编号、家电名称、家电类别、家电型号、破损程度、
家电成分:家电名、金属名、 金属含量。
金属表:金属名、污染程度 、 可回收价值、家电名。
交易:用户账号、商品编号、成交价格、成交时间、负责人。
论坛表:用户账号、用户身份、标题、内容、时间、商品编号。
Log,见表1。
3.4 网站的详细设计
1)网站首页的详细设计
形式上:网站的主页以功能型为主,展示型为辅,简洁大方的设计让浏览者一目了然。首页采用下拉菜单栏的形式将主要功能和所属共功能进行良好的分类,整体布局简朴化,使首次浏览者容易上手。在拆解模块做了相关展示,起到了吸引人的目的,在形式上功能和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更好的阐述了网站的功能。
内容上:网站将主要功能分成了五大模块分别有:客户渠道、成功案例匹配、以物易物、模拟实物拆解、论坛与反馈。细致但不繁琐的将客户所需进行统一化的罗列,从用户身份的确定到用户交易成功乃至反馈和建议都能逐一且容易的被满足,并且重点标明站内的重要新闻和网站被修改内容以及该网站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微信、微博、传真、账号等。主页的规划遵循着简洁、吸引人、高效、信息高度概括、易于导航的原则。
2)网站功能的详细设计
主要功能业务的流程:首先用户在首页确定自己的身份进而进行相关登陆,会员登录后可有目的的操作链接,首先在“专家评估”模块进行搜索匹配,利用计算机输入相关型号和破损程度判定区间价格的给定。这时用户根据价格区间考虑是否愿意提交详细信息等待专家审核给出详尽价格;整个过程中可以考虑进入“成功案例匹配”模块利用相关案例作为参考;待专家审核后用户可根据满意程度在“购物车”中对待交易物品更改或清除;商品确定被交易后存在两种解决方式,一是直接交易显而易见即直接将废弃家电以人民币回馈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是需要用户选择渠道:原品牌供应商、正规的拆解整合公司或是二手旧物市场;二是将商品以“以物易物”的形式进行合理交换。用户可根据专家提出的相关价格选择可交换的新产品,在判定价格不足换取心仪产品时,客户可选择添加人民币的形式再进行交易。交易成功后客户可进行相关评价或到“论坛反馈”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客户渠道:客户渠道包括客户的注册和登陆,会员注册需要用户提供相应的会员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所在城市、 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 、邮箱等。会员登录时需要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若不能成功匹配或无此用户将给出相应的提示;若匹配成功则进入会员资料页面。登陆后的会员可调取客户自身的交易记录,并可计划或模拟新的交易。
专家评估:专家评估分为系统评估和专家评估两个阶段,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家电总类、品牌及型号输入网站内,系统会自动给出相关回收产品可回馈资金的区间,若客户对此区间满意可申请注册会员(已经是会员的进行登录)登陆后进一步进行申请专家和供应商给出确切的价格,供顾客参考。
成功案例匹配:用户可根据自身的废弃家电要求网站对相似案件处理进行匹配,并明确显示处理方式,如回收渠道是品牌内回收还是专业拆解行业进行拆解,各种方式处理后的应得金额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得到政策补贴。
以物易物:以物易物是将新推出的高性能、性价比高的家电以换取的方式销售到顾客手中,客户需要在登陆后进行评估自己可兑换的价格区间,并根据区间价格补填或直接换取对应的新产品。
模拟实物拆解:客户可根据自己需要被回收的家电种类在网站上进行模拟拆解,网站会以科学的方式告知该产品所含稀有金属量,可回收再利用原件个数,有害物质含量等。让人们更全面的了解家电不正规处理的危害和浪费情况,提高人们选择正规回收渠道的意识,有利于建成可持续。
订单与购物车管理:非会员用户不能进入该界面,当顾客登陆后有意进行商品交换或现金交换的时需上传该物品的信息,等待物品审核。用户可随时撤销申请,处理状况和进程实时更新给顾客。
论坛与反馈:登陆后的用户可在此提供意见和建议,网站及时做出相应问题的解答和意见建议的采纳。
4 网站开发
网站开发环境:dreawever:用于制作html页;firework:进行图像的处理;flash:用于动画的制作
Microsoft visual studio2008集成开发环境
网站开发语言: C# HTLM语言
网站后台数据库:SQL Server 2008
开发环境运行平台:Windows
5 结束语
从2012“互联网+”的概念被提出后,它便以一种信息能源的身份与传统行业不断进行融合,它虽然不是对传统产业的替代和颠覆却也成了不可或缺的传统助力器。本文详细地阐述了“互联网+”与传统家电回收行业的融合,并科学的将废弃家电进行资源整合。利用网站的形式实现了客户对家电回收的方便化快捷化,并以创新的视角提出“模拟拆解”、“以物易物”两个模块,满足了人们的生活、响应了市场的需求、顺应了科技发展的大方向。
参考文献:
[1] 田宇. 创新型产品逆向物流中的回购定价机制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 2005(1): 72-74.
[2] 刘志勇. 开发技术大全[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
会上,县委常委钟旭辉汇报了基地建设情况以及需省供销社出面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省供销社科技工业处处长崔红通报了省供销社为推进基地建设做好与有关部门及企业沟通、协调等服务工作的有关情况,双方就进一步加快基地建设若干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基地建设在资金和政策争取、招商引资和做好项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现将会议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引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报关报检问题。会议明确,由县外经贸局与南昌海关驻办事处、省检验检疫局驻办事处,以县政府的名义先向南昌海关和省检验检疫局提交请示,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关于成立基地建设社县合作经营公司和基地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问题。会议明确,由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联合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227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贸发[2009]142号)的精神,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为基地建设争取更多的资金,加快基地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跟踪落实。
三、关于共同引进相关产业和招商引资问题。会议明确,由中澳商贸促进会分别注资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在投资成立废旧轮胎拆解加工、报废电子电器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拆解三个公司,各征用土地200亩。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经贸委和县外经贸局负责跟踪服务。
四、关于积极争取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到投资问题。会议明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洽谈合作:(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由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省供销社、县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2)在产业基地内划出1000至2000亩土地,供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单独规划开发建设;(3)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引进的项目在产业基地落户,享受县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五、关于省社、县共同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问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建设要在社县上下联动共同努力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一是要争取国家供销总社的支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二是明确基地产业定位,要大力发展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相关联的高新技术企业,并精心挑选项目,争取国家支持;三是要加强与国家供销总社、国家财政部、省商务厅、海关商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基地发展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四是要加快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为落户基地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