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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开发利用及保护优选九篇

时间:2024-04-03 10:55:5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传统文化开发利用及保护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传统文化开发利用及保护

第1篇

关键词: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市场化

能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进行产业化开发,一直为学界所争议。综观相关言论可以发现,对于非遗产业化开发的争论多集中在非遗所内含历史的、民族的、区域的文化与精神意蕴是否能在开发利用中得以传承,是否会因开发利用而被逐渐淡化、逐渐扭曲,甚至于消失。我们知道,非遗技艺层面的传承保护相对较为容易,但精神层面的内容因为往往与过往某一特定时期、某种特定生活习俗与社会形态相关联而使其开发利用存在一定难度,但如果失去了这一精神层面的对应与指向,非遗的传承保护的意义与价值又如何得以体现呢?这确实是非遗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命题,也是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与方向。笔者所指美术类非遗项目包含非遗名录分类中传统美术栏目中的所有项目和传统技艺栏目中与传统工艺美术相关的部分项目。

一、非遗产业化开发概念及其开发方式分析

(一)非遗产业化开发概念分析

非遗产业化开发是伴随着非遗生产性保护理念而提出的,可以说,无论是生态展示性开发、商业化经营,还是产业化开发的概念的提出,都是对非遗开发利用的不同角度或方式的理解与探索。在对非遗产业化开发进行方式、路径等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厘清非遗产业化开发的概念及其特点,给予非遗产业化开发一个较为明晰的概念限定,这是进行相关研究的前提。关于产业化,杨治在《产业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产业化概念是从产业概念扩展而来的,产业概念是属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产业经济学家认为,产业是指具有某种同类或类似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或者是指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国民经济的总和。产业化即是指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以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1]14-16。与杨治有所不同,有专家指出,所谓产业化保护道路就是把某个东西完完全全地变成一个经济产业,按照产业的规则和规律来运作。产业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简单而言,就是全面的市场化。它主要包括下面几个要点:市场化经营运作形式;达到一定的规模程度;与资金有密切关系;以盈利为目的。[2]综上所述,产业化必须满足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规律,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标准等条件。

(二)美术类非遗开发利用方式分析

对于非遗开发利用,以美术类非遗项目开发为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非遗传统生态展示性开发,包括拓展非遗传承人队伍,保留原有的手工作坊式制作模式与传统制作工艺,以传统生态展示方式进行开发利用。譬如以某一类非遗集中展示方式形成民族或地区的文化生态展示区或主题生态园区,并与地方博物馆捆绑,以形成地方旅游经济开发特色内容,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是目前地方非遗开发利用的最常见形式,关于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颇为多见。二是非遗产业性开发。与传统生态展示性开发不同,非遗产业性开发首先必须根据当前受众的接受程度以及能够与现代工艺相结合、能够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等条件,遴选部分传统非遗项目,进行产业性开发。相比于传统生态展示性开发,非遗产业化开发在影响范围、经济效益、项目推广等方面明显大于前者,但由于与现代工艺相结合以及必须考虑现代人的欣赏口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易于与非遗所内含的传统文化与精神指向相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传统手工艺所特有的工艺美感缺失。因此,该如何进行非遗产业化开发,如何在产业化开发中保持传统工艺的精神内涵与工艺美感等,都是我们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二、非遗产业化开发与非遗传承二者关联性分析

事实上,产业化开发的这种“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逐利性”等特点正是非遗保护与开发中部分专家所诟病与竭力排斥的原因,也是非遗产业化开发是一柄双刃剑的论点由来。对于非遗的传承与开发,专家较为普遍认为,整体性传承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基本方式和首要方式,价值、内涵、个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层结构,外在表现形式则是其表层结构。不能脱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原生态环境进行开发,而应整体性保护和开发。[3]因此,我们所说的非遗传承开发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技术技巧,还应包含所蕴含的区域性、民族性以及个体化、差异化的特色与价值。在此,产业化开发特点和非遗传承要求貌似构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产业化要求有规模、有标准,但文化要求个性、要求独特、要求差异。产业化要求低成本、批量生产,这和手工技艺的要求正好相悖。[2]不可否认,在非遗产业化开发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产品低劣化、粗制滥造等现象,但一些成功的非遗产业化开发案例也告诉我们,某些非遗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是可行的,这在美术类非遗项目方面较为突出。在农村乡民社会非遗项目的产业化探索方面,各地不断总结出一些成功的经验,既传承了传统的非遗技艺核心和文化蕴涵,又在文化内部规律允许的情况下有所发展。这大多是以传统技艺为核心的技艺类或民间美术类,是历史上就天然地与市场互为依存的项目,如:年画、剪纸、玩具、泥塑、绣花鞋等。[2]许多成功案例表明,在某些美术类非遗项目方面,非遗与产业化开发两者之间存在着一条可共生发展的路径。关键要在厘清产业化开发与非遗二者特点之间的关联性上,寻找适合美术类非遗产业化开发的正确道路。

(一)关于市场化与区域、民族及历史特色

美术类非遗多为手工技艺,属应用美术范畴,与国画等纯艺术不同,其产生与发展是建立在民众生活需求这一前提之上。年画和剪纸等能够产业化发展,其主要原因,一是这类非遗项目与民众信仰和心理诉求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血肉关系;二是历史上其就也因市场而得以生存、传播、传承和发展,在现代条件下,能够顺利进入市场,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驱动力。[2]因此,美术类非遗市场化本无问题,关键在于能否在市场化中保存非遗所特有的区域、民族与历史特色。美术类非遗源起背景多为封建社会的乡野村镇,其较为封闭的生存空间与相对缓慢的历史文化进程造就了与之相对应的美术类非遗固有的特色与价值。美术类非遗的这种特色、价值与其源起与发展期间的地域、历史和文化背景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当对非遗进行市场化开发时,由于人们的心理、生活需求发生了转变,如何保留其内在的文化和精神意蕴就成为非遗市场化必然要考虑的问题。金元浦教授曾指出:“一切过去时代的文化资源,都有一个在今天文化语境中重新阐释和创新开掘的问题。任何文化资源想要成为生动的、活跃的‘现在时’或‘现在进行时’,都必须与今天、与今天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相联系。所以,一切传统的文化资源要想在今天发挥作用,都要经历一个现代的转换[4]”。转换是必要的,但转换成功的关键在于厘清哪些是可以转换的,哪些又是必须保留的。必须凝练出能代表美术类非遗项目的身份元素,包括核心技艺、文化符号与精神内涵,这样才能成功实现转换,才能实现属于非遗自身真正的产业化开发。中国贸促会家纺分会副会长杨兆华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走上市场?第一步是商业化,第二步是提炼中国元素,然后,将这些元素与工业化生产结合,才能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2]”。

(二)关于“规模化”、“标准化”与“个体化”、“差异化”

传统非遗项目多以身口相传方式得以传承延续,美术类非遗同样如此。历史上,美术类非遗多以单个传承人或生产作坊方式得以传承,这是与封建社会供需方式以及生产水平相对应的,因此非遗项目多存在个体化特征。正是因为传统非遗个体化的传承与生产方式,使其具有了个体鲜明的艺术特色与风格特点,具有差异化特征。而规模化则是适应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而产生的,是指生产企业为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而进行批量化生产。企业规模化生产一般包括两种路径:一是在现有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不变前提下,加大生产单元(个体)数量,从而提高规模;二是在现有生产单元(个体)数量不变基础下,提高生产设备科技水平,从而提高生产能力。标准化可以说是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与结果,标准化既能保证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同时又能提高产品产量。非遗作为文化产业资源之一,进行开发利用时,虽然也有部分非遗项目在生产过程的某一阶段采用机器替代原先的手工操作,但总体而言,仍然属于手工艺范畴。因此,非遗项目的规模化生产一般采用路径一方式,即增加某一单项非遗从业手工艺者的数量,从而形成规模化生产。譬如,苏州镇湖镇就在政府引导下,集中民间绣娘并且通过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绣娘培训班,在加大绣娘数量的同时,提高绣娘的艺术素养和刺绣能力,从而形成了刺绣规模化生产。而在非遗开发标准化方面,与工业规模化生产所要求的标准化不同,工业产品标准化要求在产品规格、品质等方面严格统一化、规范化,但非遗的标准化更多指向于在一定规范前提下,单个手工艺者赋予作品的个性化艺术特色,这使得非遗产品在保证一定规范与质量的标准下,具备了一定的差异性。

(三)关于逐利性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目标,逐利也是商人的本性,这一点在市场化的今天无可非议,不应该将其视为当下非遗产品开发粗鄙化、低劣化、同质化现象的罪魁祸首。事实上,即使在封建社会手工作坊时期,也存在产品品质高低不一现象。非遗开发出现产品低劣化现象,更多原因在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力以及品牌效益缺失,说白了,还是属于保护不到位或保护意识淡化或片面化。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现阶段在利用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侧重于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5]非遗保护不仅仅是对传统非遗技艺、文化、材料以及代表性作品的静态性保存保护,更多应该在开发利用中树立非遗品牌意识,建立非遗开发利用相关标准与体制,并建立政府与市场化监管与监督机制,保证非遗在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开发中产品的品质。

三、结语

第2篇

白洋淀位于河北省东部,上承九河,下注渤海,总面积366平方公里,是华北地区面积最大的淡水湿地。芦苇是白洋淀分布面积最大、最典型的水生植被。白洋淀是北方芦苇的主产区,其分布面积约有6000平方公里,年产量高达70多万吨。丰富的储量为芦苇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淀中有蒲柳多霞苇”,这是北宋太平寰宇记中对白洋淀的描述。这里的芦苇加工历史悠久,淀区农民除了养鱼、种荷之外,大多掌握芦苇编织技艺,打鱼用的鱼篓、盖房用的苇席、以及农家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各种各样的篓筐等多为芦苇、蒲草编织。淀区农民农闲时多以芦苇加工为业,养家糊口。芦苇加工一直是淀区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之一。众多的芦苇民间加工艺人为白洋淀的芦苇艺术产业化开发提供了丰富的人才资源。

另外,白洋淀的芦苇皮薄、节长、韧性很好,又有古朴的色彩、自然纹理秀美,是优良的艺术品和纪念品的制作材料,在材料上占有明显的优势。

尽管淀区的芦苇加工在民间历史悠久,初具规模,但大多只是作坊式的,简单初步的加工处理,如苇草和民间建房用的苇板、苇席。虽有部分企业和个人进行一些诸如芦苇画、工艺苇席、工艺苇编加工等产业探索,但其规模较小,这样简单的手工加工模式不足以形成芦苇艺术产业,更谈不上对芦苇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深层次生态化开发。芦苇艺术产业是芦苇艺术产品(如芦苇艺术编织品、芦苇画、芦苇艺术装饰品等)符合了市场规模化发展的要求而形成的,是一种文化艺术上的产业化。而“芦苇艺术深层次的开发”既包括改良品种,进一步提高芦苇的质量,更包括拓宽艺术加工、利用渠道,根据芦苇的特性,进行编织艺术、芦苇艺术材料、加工工艺等方面的深入研发。

为此,笔者认为在白洋淀芦苇文化产业开发应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首先,在白洋淀芦苇文化产业的开发中挖掘、保护、传承芦苇传统编织工艺。因为,淀区的芦苇编织艺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加工工艺技术和艺术审美特征,是整个芦苇艺术产业化开发的文化基础。同时,在传统技术的基础上开发新的,符合现代审美情趣的芦苇、蒲草编织艺术,以巩固芦苇编织产业开发的基础地位。

其次,通过对新芦苇艺术加工形式的开发,巩固初具规模的芦苇文化产业。芦苇画是民间传统工艺与现代装饰艺术相结合的产物,是工艺美术的一个新品种。它通过对白洋淀人民的社会生活和自然风光的描绘,展现了白洋淀浓郁的水乡风情,是将白洋淀芦苇艺术产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开始。白洋淀杨丙军艺术公司与河北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了河北大学芦苇艺术研究所,对芦苇艺术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在挖掘传统艺术内涵的基础上与现代表现形式相结合,更好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既拓宽了芦苇艺术的表现题材,对民间文化保护和维护国家的传统文化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又将芦苇这种自然资源与民间艺术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了有机结合,形成文化艺术产业开发的健康模式。相信随着芦苇艺术新形式的研究开发,芦苇会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同时芦苇、蒲草生态方式的开发利用必将为白洋淀芦苇资源找到更环保、更良性的开发模式,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目前白洋淀芦苇艺术已经初步形成市场,随着芦苇艺术产业化的进行,将继续深入探讨芦苇以及蒲草等白洋淀自然资源与传统艺术、现代设计艺术以及建筑装饰艺术等有机结合的生态型开发,芦苇行业必将成为白洋淀湿地生态开发的支柱产业。同时,也必将为华北地区乃至全国芦苇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提供健康的模式。

另外,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必须符合市场运作规律,就是要求白洋淀芦苇艺术加工作坊以企业经营的形式发展;同时要进行市场化的合理运作,和其他企业一样,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对产品进行创新,从而不断壮大白洋淀芦苇艺术企业实力,使之成为具有规模的文化艺术产业。

第3篇

关键词: 文化产业 文化资源 开发 保护

一、呼和浩特市传统文化资源及其保护

(一)非物质类传统文化资源:呼和浩特市文化产业的源头活水

作为“草原古都”,呼和浩特市的非物质类传统文化资源民族风情浓郁、地域特色鲜明、文化积淀深厚、种类浩繁多样、遗存瑰宝纷呈,风采日益彰显。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的分类,呼和浩特市非物质类传统文化资源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口头传统。呼和浩特市浩如繁星的民间故事、神化传说、边塞诗、叙事诗、英雄史诗、歇后语、顺口溜、谜语、谚语、笑话、串话、格言等都包括在内。其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多重的、复合的功能和意义:首先,对于民族精神的形成与发展、情感的表达和认同、历史记忆的保存以及文化基因的传承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次,是城市及企业理念识别、视觉识别、产品识别和行为识别的重要资源;再次,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开发价值。

2.表演艺术。以蒙古族长调为代表的民族演唱艺术、以马头琴为代表的民乐演奏、以二人台为代表的传统戏剧、以乌力格尔为代表的传统曲艺、以蒙古族博克为代表的传统竞技以及一些极具地方情趣的表演艺术形式,都以独特的原生状态承载着丰富的艺术内涵,以浓郁的民族风情裹挟着本真的生命律动,为呼和浩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采掘不尽的富矿。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呼和浩特市的一些风俗事象、活动与礼仪、仪式具有一定的展演价值和素材价值,或具有体验、寄情、审美、启迪等功能。各民族的祭祀节日、纪念节日、庆贺节日、社交游乐节日已成为经贸往来的重要契机,起到弘扬传统文化、塑造城市形象、推动经济发展、增强城市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自豪感等作用。

4.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此类主要表现为一些畜牧业、农业知识与实践,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观念和实践,药典和治疗方法,宇宙观,天文、气象知识,冶金知识,计数和计算方法,食物的保存、制作、加工和发酵知识等,有着较大的意义扩展空间和实践指导价值。例如,蒙古民族以独特的运思模式,将对自然界的思考和认识融入其宗教、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中,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当作一种重要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在道德上谴责和鄙视贪婪攫取自然资源的人,主张取之有道;在宗教规范中有很多有利于植被保护、动物生长和水源洁净的生产生活禁忌;在社会制度层面上则依法保护生态;这是一种朴素的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中心主义。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今天,这无疑是可以深入挖掘、广泛利用的一笔精神财富。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呼和浩特市蒙古族服饰、皮画、刀具、弓箭、毛绒制品、金银器、乳肉制品、马鞍马鞭等配套用品、牛角制品、琴棋用品、宗教用品、石雕、木雕、骨雕、和林格尔剪纸、蒙古族刺绣等方面的传统手工艺知名度较高。与制作精良的现代工业产品相比,其制作工艺粗糙原始却血脉旺盛、质朴古旧却有着醇酽的民族情韵,有着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研究价值和消费价值。

(二)物质类传统文化资源:呼和浩特市物化的时间记忆和文化象征

物质类传统文化资源是指历史上存留下来的各种人类活动的遗迹和文物。按照时空结构,呼和浩特市的历史遗迹主要包括六大系列:代表人类旧石器文明的大窑文化遗迹;战国时期郡治云中郡文化遗迹;北魏拓跋氏早期都城盛乐城文化遗迹;辽金元时期的丰州城文化遗迹;明朝归化城(又称三娘子城)文化遗迹;清朝绥远城文化遗迹。呼和浩特市属于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其灿若繁星的物质文化遗迹和文物具有较高的品相和价值。

(三)以保护作为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先决条件

1.实行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的对位性保护。在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强调“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把部分开发收益应用到资源的保护上,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良好局面,通过文化产业自身的扩大与积累来改变过去文化保护的单一输血模式。

2.实行整体性保护。将保护范围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建筑群、历史街区乃至一个完整的古城,以“整体性保护旧城”的发展理念代替“旧城改造”的错误方针和口号。旧城内的传统建筑应加强日常修缮,并维护原有的路网格局和街巷肌理。将城市历史渊源、区域文化差异、文化多元性与城市规划、设计尽可能完美地结合。

3.实行社会性保护。建立文化资源民间保护机制、学术研究保护机制及宣传普及保护机制,培养社会各界对文化资源的感情和价值意识,提高民众保护自觉度,强化研究者、决策者和执行者的保护理念,营造保护文化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这是最浑厚的社会基础和心理根源。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应鼓励企业、个人向文化资源保护投资或捐赠。

4.制定和完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和法规,实行立法性保护。

5.建立以保护遗产类资源的原真性、多样性和完整性为目的传承机制,实行传承性保护。

6.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时间、程度、切入点、方法和种类,以及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研究,以确保其可持续开发。

二、呼和浩特市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

传统文化资源有着巨大的开发空间和良好的开发前景,但就呼和浩特市目前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状况来看,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开发主体散而乱

各级行政区划、各类系统部门、各种投资主体都成了文化资源的开发主体,造成在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行政区划代替了文化区划、资源管理者变成了资源拥有者、资源开发投资左右了资源开发目标等问题。尽管呼和浩特市花了大力气做了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但并没有预期的运作意义。

(二)产品开发、项目规划粗放盲目

这主要表现为产品开发上粗制滥造,产业发展规划上粗心浮气,环境资源维护上粗枝大叶。许多开发者片面追求数量效应,热衷于将当地文化匆匆包装后快速推向市场,结果是一系列“三低”―――品味低、质量低、价格低的文化产品出笼;或者片面追求“独特”“做大”“做强”,无视产业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匹配原则,无视产业发展的链动条件,无视产业运营的实际能力,最终因违背产业和市场规律而事与愿违。

(三)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思维定势对待文化资源开发

将文化资源当作吸引投资、招徕生意的幌子,使文化资源的主体地位丧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更得不到科学合理的开发。

(四)开发资金不足、开发程度不高、行业管理差、缺乏统一规划

上述问题之所以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源于对文化资源的曲解。文化资源的丰厚不等于产业化的易行,文化资源不等于文化资本,文化资源的滥用和“虚热”,可能会遮蔽我们对文化产业主体部分的认识。其次,源于文化资源深度开发理念的缺乏。所谓文化资源深度开发理念,就是以基于文化资源的创意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效率效益指数、产业关联指数以及产业集群指数,拓展市场化运作手段。再次,源于文化产业本体竞争力中最活跃、最有价值、最有生命力的核心部分―――文化产业人才的缺乏。文化产业人才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力、文化创意创新力、文化制度构造力、文化政策制定力、文化资源培植力、文化借鉴汲取力、文化环境营造力、文化产品生产力、文化市场培育和管理力、文化产品营销力等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根本性、决定性因素。呼和浩特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为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的78.2%,其知识水平、技术水平、能力水平、创新意识和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也有一定差距,这是呼和浩特市文化产业发展最大的瓶颈性因素。

三、呼和浩特市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原则及策略

(一)可持续性原则

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类对于未来经济增长模式的普遍共识。在文化产业领域,文化资源的持续性和承接性更为突出,这体现了文化产业对人类文化遗产的尊重和保护,否则,文化产业就会成为传统文化保护以及人类精神价值提升的负面力量。呼和浩特市应把“可持续开发传统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作为保护传统文化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型和资源节约型经济、构建和谐首府的工作重心。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地方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加大非物质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二)责任原则

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和资本化运作是呼和浩特市文化产业在全球化背景下的责任,这不但可以创造财富,还可以提高发展质量,实现GDP的“绿色增长”;不仅可以丰富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产品,也必然会增强民族区域的文化安全与自信。应超越工业化社会的思维定势,以信息化社会的创意理念及其技术范式来看待文化资源。应密切关注国内国际分工体系和产业演变态势,了解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对本地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劣势进行分析,成立文化产业领导小组,进行相关研究和规划,尊重文化产业人群价值,形成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和机制。

(三)创意创新原则

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是文化产业利用文化资源的重要着力点。以旅游纪念品为例,呼和浩特市的旅游纪念品大多设计单调落伍,工艺低劣甚至粗制滥造,真正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精品并不多。文化产业的生命活力源头之一在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呼和浩特市可以通过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的创意设计和产业开发而批量化、规模化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产品与服务。应以传统文化的高起点、可持续开发为主要内容,以新兴产业的引进培植和落后产业的创意化提升为着力点,集聚和整合现有的处于分散状态的科技、人才、品牌、管理、设计、自主知识产权等高端要素资源。调动区域内研究机构、相关公司、辅助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官、产、媒、学各界的通力合作,按照专家论证、科学决策、试点先行、市场运作、分期建设、滚动开发的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软件、数字技术等信息创意产业,电影、电视、广告、动漫、出版等内容创意产业,民族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手工艺、艺术品设计创制等艺术创意产业,建筑、产品外观设计等工业创意产业以及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设计、娱乐体验设计等休闲创意产业。

(四)整合原则

呼和浩特市应建立与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性整合、研究性整合、弘扬性整合和产业化整合相对应的机构与队伍,进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法规法律为保障的文化资源整合机制。建立这一机制的目的,一方面是要摸清呼和浩特市乃至内蒙古传统文化资源的“家底”,为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奠定基础,提升其在中华文化谱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是为文化产业构建资源宝库,并规范、引导文化产业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产业化整合,避免借创意创新之名对其随意篡改、拼接、歪曲和肢解,鼓励在保持文化基因谱系的连续性和文化根脉的原真性的基础上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欧阳友权.文化产业通论[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3.

[2]胡敏中.论非物质文化[J].文化研究,2005,10:77―82.

[3]吴团英.略论草原文化研究的几个问题[A].胡匡敬.论草原文化(第二辑)[C].内蒙古: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6.1―14.

第4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 传承体系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340-01

一、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意义

1.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的需要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底蕴丰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传统,天地之间、莫贵于民的民本理念,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和合思想,革故鼎新、因势而变的创新精神,富贵不、威武不屈的高尚气节,扶正扬善、恪守信义的社会美德,无不凝结着前人的心血、智慧和思想精华,无不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无不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无不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几千年始终延续发展,成为维系民族成员的心理纽带,成为振奋民族精神的力量源泉,成为中华民族延绵不绝的精神支柱,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对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起到了巨大作用。

2.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立足时代实践、顺应时代潮流不断进行新的文化创造的需要

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连续的过程,是在既有传统基础上进行的文化传承、变革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文化发展的母体,是进行文化创造的深厚土壤,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源泉,我们要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廓清历史文化发展脉络,认真挖掘提炼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价值,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阐发,作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其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扬光大。当然,继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是回到过去、守旧复古,而是按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要求,进行科学梳理、精心萃取,从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结合上进行新的文化创造,用新的思想、新的精神丰富文化宝库,不断创造符合当代精神和时代潮流的新文化。

3.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吸纳融汇外来优秀文化成果、在与世界文化对话交流中丰富发展中华文化的需要

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与世隔绝,都需要从其他文化中汲取养分。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不同文化尽管有过摩擦、碰撞和冲突,但交流、借鉴和融合始终是发展的主流。一个民族要跟上时代,就必须善于同其他国家和民族进行广泛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外来文明成果,取诸家之长,走自己的路。中华文化之所以生生不息、经久不衰,就在于它具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具有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传统。当然,学习借鉴不是简单模仿、照抄照搬。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始终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和独立性,把有益外来文化同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融入中国文化元素,打上中华文化烙印,形成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使中华文化始终立于世界文化发展的潮头。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构成要素

1.传者与受者

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现代媒体等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者。而传统文化的受者主要是人,其中,青少年是主要群体。受者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受到传承内容以及传承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受者文化程度、职业类别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我们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

2.传承内容

传承内容主要是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化的传承内容应是其优秀、精华的部分,包括中华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伦理精神、民族艺术、社会制度、知识体系、节日习俗、生活方式等等。

3.传承方式

传承方式是文化传承的形式、方法、工具、手段和策略等的总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方式是传统传承方式与现代传承方式的结合。主要有民间传承、学校教育传承、媒体传承、场馆传承、文化产业传承等。

4.保障体系

保障体系主要是指保障文化传承良性运行的制度、法律、政策、措施,以及民间传承机制等方面构成,还包括运行机制、监控与评估体系等内容。

三、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建设

1.加强保护历史文物

历史文物是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保留下来的遗迹、遗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鲜活的物质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从历史文物中,我们可以了解一个时代、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生产方式、政治制度、社会风俗、思想观念、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历史信息。没有历史文物的物质之躯,也就没有传统文化的存在,更谈不上文化传承体系的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历史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重大历史文物的保护工作,扩大历史文物管理人员队伍规模,提高其能力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只有这样,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才能长期具有直观体验的物质对象,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留第一手资料和基本信息来源。

2.培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践行者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键是培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践行主体。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是全体国人。只有把优秀传统文化外化为个人的行为自觉,传承体系的建设才有源源不竭的生机和活力。

应该把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到国民教育的内容之中,夯实学生传统文化的认识基础,提高学生传统文化的认知水平,造就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接班人。同时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现实生活当中,重新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和现实意义,使之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话语和实践指南。只有这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为人们所接受,并在现实生活中加以体验和践行,使之固化为人们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

第5篇

[关键词]三峡库区;传统文化;文化旅游;开发研究

一、三峡库区传统文化概况

传统文化就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三峡库区是中原汉文化圈与西南苗、瑶文化圈的交际区域,古代系“三苗”所在[1]。生活在库区内的人类团体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创造形成了其独特的传统文化。

(一)巴楚文化

三峡地区是巴文化、楚文化交汇之地,巴楚文化是一种地域性的历史文化,巴楚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由巴楚文化逐渐交流、融合形成的[2]。它主要分布于川、陕、鄂、湘、黔五省交界区域,以长江三峡为其活动中心。

1. 楚文化。楚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是我国古文化重要的一支[3],楚文化的中心地区,虽说是在江汉平原的荆州(江陵)地区,但三峡地区的楚文化也很繁荣,在三峡地区考古发掘出的不少战国遗址,楚文化都是比较明显的。

2. 巴文化。巴国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神密的国家,巴文化又是一种与中原、楚、蜀等文化并存于我国早期历史的一种自成体系的文化,是巴国王族和巴地各族所共同创造的全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及其社会结构的总和,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三峡库区丰富的古文、诗词文化

《唐诗三百首》中有30首写长江,有12首写三峡,历代歌咏三峡的诗作超过4000首,《三国演义》有40多个故事发生在三峡,现存早至汉唐、晚至明清的石碑、摩崖石刻300余幅、木刻217幅[4]。这些名人、名词、名诗、名赋、名文、名雕、名刻也构成了三峡库区富有诗情画意的人文景观。

(三)神奇隽永的宗教文化

三峡地区是多种宗教交汇地,既有我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又有来自南亚的佛教和西方世界的基督教,以及由阿拉伯半岛传入的伊斯兰教,还有巫教文化以及由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演变的民风民俗。

(四)三峡库区的民族艺术文化

三峡库区有传统音乐4609项,传统舞蹈243项,传统戏曲208项,曲艺62项,杂技17项,传统美术112项,传统技艺221项[5]。

1. 巴人风韵。古代的巴民族是一个开朗、豁达的民族,是一个爱好音乐歌舞的民族,中国古代典籍记载最古老的音乐创作产生于巴。流传至今最有名的当属巴东堂戏、巴人号子和巴渝舞。

2. 川剧魅力。川剧是中国戏曲剧种之一,流行于四川东中部、重庆及贵州、云南部分地区。川剧的表演艺术以深厚的生活为基础,并形成了一套完美的表演程式,剧本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表演真实细腻,幽默机趣,生活气息浓郁,为群众喜爱。

3. 土家风情。在漫长的岁月里,三峡人――尤其是土家族人,在这片土地上休养生息,创造了独特的民俗文化。土家族这个善歌善舞的民族,其歌舞样式繁多,跳丧舞、摆手舞、哭嫁最具民族风韵,从古至今得以传承,是宝贵的文化遗产。

二、三峡库区传统文化旅游发展现状

三峡库区拥有众多极具规模档次的奇特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观和独特的少数民族民俗风情旅游资源,但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三峡库区的文化旅游发展却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传统文化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三峡库区内传统文化的沿袭存在危机。一方面由于有少数地方的人们和政府对传统文化的概念不太清楚,没有对传统文化进行着重开发利用和保护传承,让传统文化在年代的进程中逐渐被忽略甚至消亡。另一方面,由于规划者的规划不当,对某些传统文化存在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建设问题。

2. 对传统文化的开发不够精细。三峡库区对文化的开发仅限于表层,缺乏深层次的文化内涵,显得不够精细。某些景区对传统节目的表演太单一和改变传统的模式,导致旅游者对其失去原有的兴趣;或者为了取悦旅游者,把传统的表演低俗化,适得其反,给旅游者留下不好的印象。

(二)库区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1. 参团旅游的局限性。来库区的大多数旅游者都会选择参团旅游,参团旅游一般都是乘船,分为国内船和涉外船,国内船一次可以把所有三峡的景点都游玩到;涉外船就只能游到三个景点,而且每个景点要有20个人才能游,乘船旅游吃住都在船上,离长江较远的地方就不能前往,更不能很好的近距离体验当地的特色文化[6]。

5. 旅游人力资源匮乏,旅游市场管理不善。库区内的旅行社、旅游团等旅游机构不少,从事旅游工作的人数也不少,2007年末,重庆全市直接从事旅游的从业人员25.1万人,但是真正有一定的行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人才不多[7]。根据重庆市2010年1-4月的投诉情况统计表看,被投诉的对象中,旅行社仍是投诉的重点对象。

三、三峡库区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

(一)文化价值

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是库区内社会群体社会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综合,不仅是一段记忆和形式,更是库区历史和文化内涵的体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传统文化面临着冲击,保护传统文化成了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1. 延续和传承传统文化。不同的文化之间巨大的差异常常会造成交流的困难和障碍,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经过科学的开发和大众的营销,可以推进库区内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结合,雅化传统文化的形式和内涵,为库区内文化的传承赋予新的灵气,进而可以引发游客对库区内传统的兴趣,进而洞悉库区文化的魅力所在,提高其审美鉴赏能力与旅游活动质量,使之升华为一种精神享受所呈现出的文化形态。

2. 保护传统文化的完整性。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是库区内的无形宝藏,库区内的每一个人都是受益者。保护传统文化就是保护文化生态,是我们每一个库区人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仅基于我们对多样文化共存和保护文化生态的需要,也是基于我们对文化发展繁荣的一种责任。

(二)经济价值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完善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是库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1. 促进旅游从业人员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社会文化活动,旅游活动需要文化的渗透。研究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有利于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与业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其健康、高尚的文化人格的塑造,从而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促进经济的发展。传统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极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是文化旅游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旅游业是文化性很强和经济性很强的事业,旅游业的发展是经济与文化相互作用、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过程。通过开发和保护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可以使传统的文化散发新的活力,拓宽库区旅游市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三峡库区传统文化旅游发展的战略措施

充分利用、挖掘和整合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加快三峡库区的旅游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一)科学合理的开发、保护和利用

1. 尊重传统文化的原貌。在开发文化资源的过程中要在维护文化原状,注重文物历史文化信息的保留,保持文化所固有的环境风貌和历史特征的基础上,一方面促使古老的三峡文化焕发青春活力;另一方面将景观与文学、历史结合起来,寓文化于山水之间,让文化融入旅游之中,加强文化的内涵和意境,突出文化旅游的深层次。

2. 加强传统文化旅游的营销推广。要通过谨慎的、全面的、长远的规划,提高地方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使其成为旅游发展推动力,打造高品位、有个性且与现代化相适应的传统文化旅游展示区。对已开发和在开发的传统文化要加强介绍和传播,对前景较大的文化景点要加大力度宣传。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1. 明确政府自身的角色定位――旅游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县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规、政策,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运用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等手段,及经济杠杆等间接手段,对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行业的企业机构及其活动实施监督,规范旅游开发的市场行为,合理组合并明确旅游业的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体现其管理和监督的角色。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来提供。县级城镇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困扰三峡库区某些旅游发展的瓶颈。政府应承担开发旅游线路的职责,加大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以消除旅游发展的最大障碍。要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解放思想,大胆开拓,优化投资环境,拓宽基础设施的投资渠道。

(三)加强旅游人力资源管理

1. 加强高校在校生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专业的旅游职业道德课程教育,这是进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在相关的课程中进行旅游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论和认识更加全面、深刻,有利于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其次,加强旅游职业道德的实践教育。大学生职业道德的形成必须在实践中不断重复,才会成为一种习惯,从而内化为大学生道德信念,才会在将来的职业生活中化为职业道德行为。最后,营造良好的旅游职业道德教育环境。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类的校园文化活动,发挥学生社团的积极作用,重视对旅游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传统和阵地的建设与引导。

2. 企业重视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审核。(1)企业要加强与高校的交流合作,与学校共同招生,设计培训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就融入企业,并接受企业的管理。如三峡环坝风景区旅游发展集团与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合作开办黄牛岩表演班,一方面是企业可以获得完全满足该企业个性化的人才,另一方面学校也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率。(2)建立基本培训制度,实施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目前,三峡库区内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较为落后,除少数规范的大型企业有较完善的培训制度并实施培训外,绝大部分旅游企业未开展培训工作。旅游企业按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原则,分层次对旅游从业者进行培训,保证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五、结语

综上,传统文化是历史赋予三峡库区的宝贵财富,是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三峡库区的传统文化,解决现有问题,既能传承和保护文化内涵,又能带动库区文化旅游的发展,从而带动库区经济的发展,实现传统文化与旅游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玲,李述容.关于三峡民俗旅游[J].当代经济,2007(2).

[2]汪青.巴楚文化与三峡歌舞[J].《文学教育》(下),2009(3).

[3]殷义祥,丹枫.楚文化的特点及影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2).

[4]王川平.三峡文化特质与三峡人文精神[J].重庆社会科学,2010(8).

第6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模式;创意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

“非遗”是指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的概念。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一环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非物资文化遗产对我们的文化传承有重要作用。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元素的创意与创新为基础,再经过现代技术的加工形成的创意与文化相结合的产品,从而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且较为有潜力的产业。

1 从抢救带生产:“非遗”保护的实践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口头和传统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在2004年加入这个《公约》。该《公约》内容是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不再只是历史文物与历史遗迹了,还增加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在2005年出台《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使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的目标以及基准原则得到了明确,且使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逐渐形成,2006年,我国设立“文化遗产日”。这些措施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工作热火朝天地开展起来。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历了三种保护模式,分别是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

1.1 抢救性保护

我国最主要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是抢救性保护。国家的财政投入会偏向那些濒临灭绝的项目,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性得到保护,我国推行了文物保护的方式。经济全球化日渐发展,工业画、城市化的步伐也越来越快,这使得我国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失的危机。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实行了对“非遗”的抢救性保护措施。这几年,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力度逐渐加大,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制订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认定制度,同时“非遗”博物馆也开始兴起。

1.2 整体性保护

说到最专业、最科学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那就不能不提整体性保护这一模式了。随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人们慢慢认识到“非遗”不存在于空中,而是在其本身发源起来的土地上,“非遗”一旦离开它自己的发源地和发展环境,那么想再对“非遗”进行保护就难上加难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体性保护应运而生。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时候要遵循它自身的发展规律,把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载体,之前都是对“非遗”进行单独保护,现在还需要对它赖以生存的环境进行保护。经过这些年的实践证明,这种保护模式是非常科学并且有效的。

1.3 生产性保护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积极探索是生产性保护这一模式。在对生产性保护模式进行实践的过程中,整个工作的核心是保护“非遗”的真实性与传承性,在保证可以传承“非遗”的这个大前提下,借用流通、销售等渠道,把“非遗”包装成文化产品的形式进行保护。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领域实施的都是生产性保护这一模式。国家文化部在2011年公布了41个国家级的“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这对于展示我国对“非遗”的生产性保护的成果是非常有帮助的。

2 从遗产到资源:“非遗”开发的理论支点

我国一直在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到底采用什么样的保护模式比较好,结合人类的实践和对事物的认识不断地对其进行分析与探讨。就生产性保护这个概念而言,理论界仍然有一些人对“非遗”的开发与利用没有清楚的认识,不明白对“非遗”进行产业化开发的理论依据。所以就不得不提一下人文资源这一个概念了,所谓的人文资源就是指人类在经过文化创造之后留下来的、可以供人类继续发展的文化基础。人类从古代传下来的文化遗产,如果只是静态不动的或者是存在于博物馆中的,与人类没有联系、没有互动,就只能成为遗产,只有当这些遗产与现实生活挂钩,并且可以联系社会实际,这才能称之为资源。可以这么说,人文资源与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画等号,当它故步自封,不与外界联系时,就变成了过去社会的遗留物,就是所谓的文化遗产;当社会生活与之联系起来时,在具备了可以被文化产业开发利用的价值时,就转变成了资源,我们称之为“文化资源”。

从遗传转变为文化资源,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得到了较为科学的理论根据。人们渐渐意识到“非遗资源”不只是有历史价值、审美价值等,还具备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民间社会中早已开始了对“非遗”的开发与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赚取了钱财。并且,“非遗”具备一般资源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非遗”的不可复制性、唯一性以及稀缺性,它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地方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时得到了极大的支持。

3 创意性保护:“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完美结合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非常多,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十个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戏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我国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各个地方基于对民俗与节日的开发,大力发展旅游业;二是对传统美术及传统技艺的保护。是否与当今的社会生活相联系,是区别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的最好办法,然而仅限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开发与利用并不能说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最大化的开发。特别是如今刚刚发展起来的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创意产业上的发展活力十足,可以说文化创意产业的崛起给“非遗”带来了第二春,让它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文化创意产业,即源于个体创意、技能及才能,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有能力创造就业机会的产业,涉及的面非常广,有广告、工艺、设计、休闲软件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其核心要素是人的创造力,即人们对创新的认识,对创造力的理解以及创新一个新事物的能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意,不能抄袭,必须是原创的、有价值的。践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创意产业结合起来对彼此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二者相辅相成,为彼此创造出更美好的明天。

首先是“非遗”。“非遗”走进社会和大众生活的有效途径,主要在于通过文化创意产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难点主要用于“非遗”很难走进人们的生活,对于人们来说其可有可无,导致活态传承不能很好地进行。然而“非遗”的文化魅力被河南平顶山的少林寺展现在人们面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出现让“非遗”走向大众生活,不再无路可走,打开了通向现代世界、新世界的一扇大门。

其次是文化创意产业。“非遗”使得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资源与素材得到了丰富。在我国河南流传的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同时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员。被国内的影视公司加以改编拍成电视剧后,引起了巨大反响,与此同时也给该影视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这是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文化资源相碰撞产生的结果,也是两者相结合、开发利用彼此资源的成功典型案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文化创意产业可以获得丰富的资源,这是值得我们骄傲与自豪的。

笔者认为,在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这三个保护模式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保护模式,即创意性保护。在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这一基础上,可以通过创意把“非遗”融入如今的社会生活。创意性保护的宗旨是以创意为手段,激活“非遗”的生命力,这是整个“非遗”保护发展历程中产生的新产物。创意性保护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改良型,即适应大众的审美习惯及趋势;二是创造型,令“非遗”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在原创创意的这个大前提下,创造全新的文化产品;三是融入型,即经过设计等途径,把“非遗”的关键特点与现今社会中的产品结合起来,如服装设计等。

4 结语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归根结底,产业追求的是利润,是如何使效益最大化,如果“非遗”过度的商业化,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应该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时代对“非遗”保护的监测评估体系,同时设立“文化预警”机制,即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与利用之前,相关的部门要先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防出现过度或者破男缘目发,这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使“非遗”受到较小的破坏,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对文化创意产业时代“非遗”保护的新模式作出了一定探讨与分析,但还需要更多的人来探索这个新模式,希望能够给相关从业人员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陈久玲,林宪生.“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对接模式探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4).

[2] 田阡.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5(04).

[3] 陈思琦.非遗文化衍生产品开发策略研究[J].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5(02).

第7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 乡土文化 传统性 困境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其实施主体和惠及的主体是农民,而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程度和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成与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农村的文化建设至关重要。乡土文化是乡村特定区域环境下的文化积淀,反映特定时代、特定区域民族传统文化及乡村经济社会状况。在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乡土文化面临着被摧毁的危险。

一、乡土文化的概念与价值

说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豍那么,在乡土社会产生的文化就是乡土文化。

(一)乡土文化的概念。

乡土文化是一种孕育于几千年自给自足的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国乡土社会,依赖于乡土社会,蕴含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农民本土文化体系,其实质是当地人的生活状态,它是维系当地人民群众共同生活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如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村民治理方式、娱乐方式、传统礼仪习俗、对土地的感情等。

(二)乡土文化的价值。

乡土文化作为特定时期不可替代的区域文化形式,有着重要作用:

一是区分作用。由于不同的地域产生了不同的乡土文化,因不同的乡土文化而带有不同的传统性,这足以将自己所处的乡土文化与其他乡土文化明显的区分开来。二是社会认同作用。乡土文化是乡村特定区域环境下的文化的长期的积淀,对在共同乡土文化中生活的居民具有较强的社会认同与整合作用,对维系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三是规范作用。“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是在几千年自给自足的农业基础上形成的,它适应于血缘或宗法式的小农经济,这种文化核心是‘礼’。豎“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成为调整农村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二、乡土文化的困境

乡土文化孕育并依赖于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国乡土社会,根植于传统性,所以当传统的乡土社会解体时,乡土文化也将随之消亡。

(一)乡土文化区分的困境。

保守落后等特性是乡土文化与生俱来的,而这恰好与以先进、开放为特性的现代文化是相互对立的关系,在现代化的大潮中,乡土文化的面临严重的威胁。人们想要保存自己的乡土文化,就不会去改变乡土文化下的社会和生活;而现代化产生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大地刺激了广大的农民,想要生活的更加幸福,他们就必须抛弃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得不舍弃熟悉的乡土文化,追求接受现代的生存方式。

(二)乡土文化生存的困境。

本身固有的传统性,使得乡土文化在开发上存在诸多难题:乡土文化资源地域分布分散;流传断层和人才缺失;不能有效发挥经济效益。而市场化对乡土文化开发利用也有要求:乡土文化能够实现资源规模化、传承的连续性、经济价值。传统性和市场化的不同要求使得乡土文化的资源在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对矛盾:乡土文化的生存一定要传承其固有的传统性,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又企图获得更大的利益,就必须在传承乡土文化时,实现乡土文化资源的市场化。

(三)乡土文化认同的困境。

我们对乡土文化的认同,包括其生存的状态、呈现的形式、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价值观、世界观的认同。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可供广大农民选择、认同的文化种类越来越繁多,当广大农民不再自己所属的乡土文化产生认同时,那么,认同困境就会降临乡土文化。

三、乡土文化传承的可能性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新时期我国的文化建设提出要求“必须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豏这无疑为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机遇。

正确处理好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矛盾关系,使乡土文化在传统性与现代性在斗争与统一传承与发展中。乡土文化的传统性,是长期以来特定区域的居民留传下来的文化积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传承乡土文化的传统性;同时我们还需要做的是赋予乡土文化一定的现代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要充分挖掘乡土文化资源,努力实现其经济价值,使之成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乡土文化即应保证乡土文化传统性的前提下,实现乡土文化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一是要保留并保护好乡土文化的传统性。在开发与利用乡土文化的过程中,绝对不能抛弃其与生俱来的、最根本的传统性。

二是充分挖掘与利用乡土文化资源。打破乡土文化资源的分布分散性局限,赋予其市场经济下的气息,能够对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是实现乡土文化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的有机结合。一方面,以传统性为内容,以现代性为形式,将乡土文化予以传承。另一方面,以乡土文化传统性的方式,赋予现代性的内容,将乡土文化予以发展。

总之,在现代化的浪潮中,生存与发展对乡土文化来说是不易的。乡土文化作为特定区域的历史文化积淀有着其重要的价值,保护好传承好乡土文化,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深远。

(作者:齐鲁工业大学12级中国化研究生)

注释:

豍.乡土中国与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6.

第8篇

【关键词】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开发研究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世代定居于西南高原山地,长期与世隔绝,经过久远的文化传承,形成了独属于苗族的文化体系。遵义地区苗族主要分布于各个县乡,如遵义县洪关苗族乡、余庆县花山苗族乡、仁怀市后山苗族布依族乡、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桐梓县马鬃苗族乡、正安县苗族仡佬族乡、正安县谢坝仡佬族苗族乡,现有人口约30多万。苗族虽然分布广,但是苗族聚居地都较为分散,苗族村寨联系不深,这就直接导致了苗族文化分布的差异性。遵义地区苗族与其他苗族相比较,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特色。

一、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概况

遵义地区的苗族一直以来就有一句话:“一天一小节,三天一大节”。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苗族节日的多样性。

苗族的传统节日按其来源及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祭祖的活动,如“鼓社节’。二是纪念苗族英雄人物的活动,如 “四月八”节、 “跳花”节。 “四月八”是苗族的一个隆重的节日,具体纪念事物已经无人知晓了,只有随节日流传下来的几个传说故事对其说明。每年的四月初八每个苗族人都会休息一天,人们聚集在一起开怀畅饮直至通宵达旦,不少苗族青年男女都会在这一天找到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伴侣。这一天可以说是苗族的“情人节”。 “四月八”,其性质与西方情人节和中国元宵节相近,均属于青年男女的浪漫节日,但是它又与西方情人节的浪漫之夜和中国元宵节的元宵灯会不同,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近似于狂欢的节日气氛,直接表现出了苗族热情开放的民族特性。三是庆祝农业丰收的节日,如“苗年”、“吃新节”。 苗族自古就以阴历十月为岁首,有过苗年的传统习俗。虽然近代以来各地苗族文化都稍有改变,但遵义苗年一直承古传今,均于每年阴历十月过。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祭祖,这与汉族春节相差不大。祭祖时在自家火坑旁祭祀,礼毕之后全家人才开始喝酒吃肉。而且过苗年时,白天要举行斗牛比赛,参加人数往往在数千人以上。到了晚上就芦笙齐鸣,人们载歌载舞直至兴尽而归。苗族另一个重要节日就是吃新节,又可以叫做敬新谷节。它必须在每年小暑后的第一个卯日进行,以当地瓜果蔬菜开始成熟和稻谷抽穗为准。因为是为庆祝风调雨顺而获得好收成举行的节日,所以过节时要采摘新鲜的瓜果蔬菜谷物,全家聚集在一起之后各吃一株胎穗,表示庆祝。这就是苗族为庆祝丰收而举行的吃新节。四是情爱娱乐类节日,如“姊妹节” 、“踩鼓节”、“ 芦笙节”等。苗族传统节日“姊妹节”又称“姐妹节”,是苗族青年特有的社交性节日集会。过节的时节,家家都要准备不少由红、黄、白、黑、绿五色糯米饭搅拌在一起的“姊妹饭”。每年春天,苗族妇女都要过一次“姊妹节”,吃上一餐“姊妹饭”。吃完“姊妹饭”,便各自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彩色糯米饭,到游方场找小伙子对歌。小伙子想要吃到糯米饭,必须在对歌中取胜。除对歌以外,妇女们可以随意参加各种娱乐活动。

遵义苗族现行的“四月八”、吃新节、芦笙节等许多节日就是苗族所特有的节日传承,有苗族文化的独特风格。在苗族的各项节日中既有特定的仪式也有丰富的群众娱乐活动,如对歌、吹笙、鼓舞、斗雀、斗牛、赛马、荡秋千、上刀梯等。

二、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不够重视

遵义地区的主导旅游产业是红色旅游,因此民族文化的开发处于被动的地位,政府的投入和重视不够,这直接导致遵义苗族地区传统节日文化的开发缺乏健康科学的规划,忽略了苗族自身的原生性、多样性、独特性和异地性。苗族虽然同源,但各个地区的苗族都有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特点,而遵义苗族地区传统节日文化的开发完全套用别人的成功模式,照搬照用,这就把属于自己的特点完全抹杀,如此下去遵义地区的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将不复存在。如贵州凯里西江千户苗寨对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开发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逐渐丧失

随着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作为一种旅游资源来开发,大批游客涌入苗族脆弱的原生态环境,当地苗族居民每天都在接待游客,这种联系使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风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过节时间、过节方式和各个节日之间的联系都发生了变化,当地苗族固有的传统节日文化被汉族逐渐同化,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也逐渐的丧失。在受汉族影响较大的地区,对苗族有特别重大意义的“苗年”已经改为和汉族一起过春节了,虽然他们也过着自己的节日,但节日的增多使苗族自身的节日不如以前那么重要。现在遵义市的苗族人民除了过苗年之外,其他的节日都在做着自己的工作,除了留守家乡的人,很少会有人专门回家过苗族传统节日。

(三)外来节日文化对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冲击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外来节日文化对遵义苗族传统节日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尤其是中国的春节和西方国家的圣诞节影响最大。现在很多地区的苗族人民都同汉族人民一起过春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等,而比春节早两个月的苗年却被搁置一边,更不用说其他的苗族节日。此外,西方的圣诞节进入中国后,得到年青人的青睐,对中国本土节日文化也产生的很大影响,这其中就包括了苗族传统节日文化。

(四)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开发缺乏保护机制

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开发,给遵义苗族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提高了当地人民的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民族文化开发是一柄双刃剑,既有其益处又有其弊病。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非常脆弱,开发者在面对处于弱势的传统节日文化,不合理的过度开发利用严重地影响了遵义苗族地区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因此,开发的同时建立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机制势在必行。

三、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开发的有效路径

(一)开展科学的发展规划,增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意识

遵义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政策法规时,应该充分发挥主导地位,不是只为了经济效益而开发,而应该开展科学的规划管理和建立多元的投资途径,在立足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发展规划的同时,政府还应该积极推进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发扬传播,充分宣传它的积极向上的部分,充分挖掘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内涵,丰富旅游的文化底蕴,让旅游者真正享受到民族文化内涵的熏陶。由此,我们要尊重当地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习俗和历史,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并使其参与旅游相关的培训,让居民成为旅游经营、生产和管理的主体,增强其对苗族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增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使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得以保护、发展和传承。

(二)突出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特色

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是一种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旅游开发来说,民族文化内涵的旅游资源价值远远超过了民族文化本身。对其适当的开发并进行创新,无论是对其本身的传承性还是对其产生的经济效益都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首先,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应该牢固地树立自身的传承,充分调动苗族人民的积极性,把苗族优秀的传统节日文化继承并发扬。其次,在开发中要保护好遵义苗族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将当地苗族的原生性、多样性和独特性传承下去。再次,无论从形式表现上还是苗族文化内涵上,都保持自己的特色,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开发,形成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自己的特色和内涵。

(三)以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为本,吸收融合有益的外来文化

我们处在一个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时代,各种文化以不同的形态影响着民族文化,我们应该将本土的传统节日文化与西方多元的思想文化相融合,增强自身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从而更为客观公正地审视外来文化,并接受外来文化中有利的一部分与自己的民族文化相融合。面对外来节日文化的强烈冲击,我们不能一概排斥,而应该以自己的传统节日文化为本,接受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一部分,这样不仅会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而且会大力促进自身文化更健康的发展。只有以自己的文化底蕴为基础,不断地吸取融合多元文化中有益的因素,才能更好地传承发展苗族传统节日文化。

苗族独有的传统节日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因此,遵义地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开发,既要促进遵义苗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又要传承苗族传统文化的精髓。随着社会的发展,苗族的节日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节日失去了它生存的土壤,但我们应该剔其糟粕,留其精华,使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代代传承下去,因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这个民族的根。

参考文献

[1] 玉石阶.民族传统文化及其传承与改革[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0(1).

[2] 李世泽,覃柳琴.节庆文化产业的体制创新[J].广西社会科学,2003(12).

第9篇

关键词:宗教文化旅游;现状;开发利用;研究对策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宗教文化,不断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熏陶人们的生活习俗,在建筑、文化以及艺术方面等领域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宗教文化旅游是我国旅游资源非常重要的部分。我国历史悠久,宗教文化资源和文化内涵都非常的丰富,因此呈现出开放的优势,就目前我国宗教文化旅游的形势来看,基于我国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更好的开发和利用。

一、宗教文化旅游的意义

宗教文化旅游主要方面包括了以宗教活动为主体,以宗教景点为场所的旅游资源,不断吸引旅游者的到来,不断为旅游业利用所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旅游活动。由于我国历史悠久,所以历史文化繁多,宗教文化资源也很丰富。目前我国主要存在的名胜古迹中有一半左右都是宗教文化的遗迹,而且国家设立的重点文化保护单位中,有一半也是涉及到宗教文化的。因此我国在宗教文化资源方面具有一定的旅游价值,宗教文化不仅可以是游客观光游览的胜地,而且也是可以让游客获得大量知识的博物馆。加强对宗教文化旅游的开放,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

积极发展宗教文化旅游,有助于自由信仰宗教的政策施行,加强对外文化的交流,我国政府一直将保护和尊重自由做为长期的基本政策。要全面贯彻党的自由的政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宗教活动及事务进行管理,落实到宗教事务条例的每一个环节上,将宗教文化如何能与社会主义更好地相适应做为出发点,实现宗教文化与社会和谐发展,共同进步。通过加强宗教文化旅游,提高国内外游客的宗教文化知识,加强他们对保护宗教文化遗产的意识,促进他们遵循宗教活动的法律法规,改变他们对宗教文化的一些误解和偏见。同时,也可以促进中外宗教人士加强交流,提供更多的机会,使外国游客对我国自由的实际情况加强认识,在宏观方面有助于建设和平的国际发展环境。

积极发展宗教文化旅游有助于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加强保护宗教资源。根据相关统计,全球有3亿人的旅游目的是感受宗教文化,在这个旅游市场上每年的收入会超过180亿美元,因此宗教文化旅游是全球旅游产业非常重视的资源。在我国部分地区由于积极发展宗教文化旅游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成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开发宗教文化旅游资源能推动整个地区的旅游经济效益,而且为宗教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收入,能推动更好的开展宗教活动。

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旅游,可以加强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宗教本身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宗教文化强弘扬众生平等、鼓励人们相互帮助,激发人们的善心,熏陶人们的思想。因此,宗教文化对于我国目前提倡的民主、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社会主义和谐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每一个宗教文化的存在就是丰富的文化沉积,是集语言、艺术、文学、习俗、史学、哲学等于一体。宗教文化蕴含了很多富有哲学及智慧观念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积极开发宗教文化资源,有助于加强人们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关注,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二、宗教文化开发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发展很快,宗教建筑景观规模与日俱增,开展了若干将宗教文化修学、宗教修身养性、宗教节庆活动等多种方式融入一体的旅游项目,整个宗教文化旅游的开发也呈现了多样化的发展途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略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在宗教文化开发方面重视不够,相关政策也不够规范。我国是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大家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封建迷信问题等融在一起,逐渐让宗教问题变得很特殊很复杂。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宗教文化也具有消极与积极的两面,开发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时候要规范相关的宗教政策,谨遵宗教法规,要坚持正确的意识进行开发,这样进行工作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目前宗教文化旅游项目缺乏创新,项目过于单一,专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由于项目的过于单一,所以不能体现宗教文化的深度。部分地区在宗教文化旅游开发方面还断断续续的,不能完全挖掘宗教文化所富有的修身养性、众生平等、激发智慧等文化涵养。专业人员在素质方面还需要提高,部分宗教文化景点,宗教人员的工作略显不足,只是从事了表面的工作,如维持秩序、发放经义、为游客祈祷等活动,很少能对游客进行更深层次的讲解,游客完全没有感受到宗教文化的内涵。这些现状都是一种无序的状态,应该加强改善,对宗教文化景点的导游进行专业的培训,颁发相应的上岗证明。

由于受利润最大化的影响,景点的商业气息逐渐浓郁,忽视了资源的保护。部分对外开放的寺庙内,充满了商业色彩。整个宗教场所由于商贩的经营活动极大的影响了宗教建筑的庄严和神圣。部分宗教场所还出现了更严重的行为,利用各种名义骗取游客的钱财。由于这些现象的不断出现,保护宗教旅游资源的问题也变得非常严重。部分地方政府由于经济利益的诱惑,丢失原则,不尊重经济发展的规律,不依据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构建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宗教旅游项目,但是忽视了对宗教文化的保护,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

经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利益冲突产生的矛盾日益增多。目前,我国对于宗教文化旅游景点的管理相对复制。旅游与宗教、旅游与自然生态区、旅游与文物、旅游与环保等方面,由于景区产生的利益而相互争夺管理权,形成非常复杂的关系。旅游部门与宗教、自然生态保护、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之间时常发生冲突。旅游景区部门由于对宗教文化认识的不足,缺乏相关政策的完善、相关法规的监督,在决策的时候忽略了宗教部门的意见,不重视宗教团体的权益。由于宗教团体在协调方面缺乏一定的经验,一般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这样也加重了与其他部门的矛盾。

三、对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开发的对策思考

根据上述我国宗教文化旅游的现状与我国宗教文化旅游的特点,针对我国宗教文化的开发提出了几点个人对策:

将模糊的观念澄清,加强对宗教文化正确的认识。宗教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下一直都存在,所以其影响是不容被忽视的。古代时期,整个社会生活及人们的意识,无一不被宗教文化影响,人们的风俗习尚,都体现出宗教文化的精神。有神论的宗教思想虽然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意识,但是对信仰者有良好的影响,促进人们规范社会道德生活,积极促进人们道德改善、止恶从善、安抚心理。宗教文化与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其中也有一定的关联,宗教文化不是主流思想文化,毕竟也是人类自古以来不断努力的结晶,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断更新,不断丰富宗教文化旅游的产品,加强宣传力度。宗教文化旅游的建筑、绘画、文物、音乐、活动、养身对游客都有积极的影响力,这些方面的感染,可以加强游客各式各样的审美要求和精神需要。所以,要对宗教文化的内涵进行充分的挖掘,要不断地拓展宗教旅游项目,眼光要远不能满足于现状。旅游目前竞争非常激烈,所以在宣传营销方面也非常重要。宣传做得好不好,会直接影响到游客的数量。因此要通过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传媒技术等渠道加强影响力。必须要做到全面的宣传,宗教文化旅游才能发挥潜力,才有作为。

加强宗教文化旅游专业人才方面的培训。宗教文化旅游是属于特殊的旅游行业,具有一定的文化涵养,因此在专业人员方面一定要加强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宗教文化专业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宗教基础知识以及对历史要有一定的了解,只有加强这方面,才能更有效的对游客进行讲解,促进游客对我国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的深刻认识,激发游客对我国宗教文化旅游的兴趣。根据我国目前宗教文化旅游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地有计划地在各类旅游专业中加强宗教文化教学,逐步增设相关课程,提高对旅游管理服务人员宗教文化知识的培训力度。

逐步建立和完善宗教文化旅游管理的制度,加强创新宗教旅游管理的模式。针对当前宗教文化旅游管理混乱的现状,要打破民族宗教部门、旅游部门、文物部门的界限,逐渐消除资源管理分散的模式。在政府统一的领导下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应的部门:宗教部门、文物管理部门、旅游风景区管理部门等。让各个部门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加强集体主义的意识,不能只重视单方面的利益,要以大局为重。

在宗教文化旅游开发中要切实与宗教团体协调好关系,工作中要将宗教组织及者的宗教情感充分的考虑进去。因此,要积极规范管理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要逐步消除反科学、迷信的、愚昧的、甚至借助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来骗取游客钱财的垃圾精神文化。我国富集的宗教文化资源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的财富,我们应该要珍惜保护,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丰富内涵,“积极弘扬宗教文化的“善”精神,促进宗教文化旅游良性发展,从而有助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我国社会和谐的发展,加强建设国际和平环境。

参考文献:

[1]包大明•宗教文化与旅游业发展[ J].商场现代化,2007 (5)•

[2]高晓亮•吉林省宗教旅游资源开发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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