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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型城化;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
[DOI]10.13939/ki.zgsc.2017.08.194
1新型城镇化概述
新型城镇化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逐渐被提出的一种新型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新”主要表现在:其在城镇发展的过程中不再只是片面地追求重量、规模以及城乡区域空间的扩展,而是要将发展的中心放在“质”上,要在城乡发展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统筹好城乡之间的发展。新型城镇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民的知识水平、道德素质也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对于城镇协调发展的需求更大。同时,农民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更加渴求得到专业化的城乡帮扶,使他们的城乡发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此外,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的类型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就对城乡之间的合理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城乡规划方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城乡间的发展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就要对此开展一定的实践教学研究,使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真正能够所学为所用。
2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发展目标
2.1城乡规划专业的明确定位
地方高校的城乡规划专业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定位,城乡规划专业尽管主要是针对城乡区域发展所设立的,具有大致的发展方向,但就其专业涵盖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性质而言还是存在范围过广的现象,这就要求地方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的专业定位时,要有计划地对城乡专业进行严格的性质、方向定位,使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能够在专业方向、领域内有明确的学习发展目标,对于未来的就业有更加光明的展望。举例来说,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定位时,可以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不同的专业发展方向,可以设置以研究小城镇的城乡规划方向的专业分支;还可以设置以研究景观设计为主要方向的城乡规划专业分支。通过这两种细分专业方向使高校大学生能够术业专攻,更好地将所学的城乡规划专业知识致力于城乡建设中去。
2.2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良好的城乡规划教学队伍
教师在高校的教学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学生在开展城乡规划的专业课教学中,教师始终是学生的指路明灯,无论是在课堂中、还是课下;无论是实践教学,还是城乡规划的理论教学,教师都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在对城乡规划专业进行教学改革时,对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也要有一个清晰的选拔、培养、发展目标。要致力于在城乡规划专业教师中培养出享誉国内外的知名的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此外,高校还要组织有关城乡规划专业课的最新教学内容的学习,确保教师的教学理论永远走在时代的尖端;再者,就是高校在对外招聘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时,要注重选拔那些兼具实践教学技能与理论教学能力的“双师型”的城乡规划专业教师。力求在本高校内打造一支高精尖的城乡规划的教学队伍。
2.3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的完善
在一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课程体系的设计直接对学生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地方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时要注重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完善,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新型城镇化高速发展的阶段,所以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原有的课程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传统模式培养出的城乡规划毕业生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地方城镇对于人才的需求,为此,在进行课程设计优化时,要结合最新的城镇化发展现状。同时,要在课程体系中加入一定的实践教学的环节,以此保证城乡规划人才的发展质量。
2.4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
实践教学平台的设计与搭建同样是确保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改革成功的关键。我国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高校学生普遍缺乏一定的实践机会以及实践经验,使得其一毕业就进入工作岗位,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为此,高校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改革时要能够为学生搭建一个城乡规划的实践教学平台,使学生们有机会到城镇一线去锻炼、学习,从而将所学转化为所用;能够将所用上升到理论教学。
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3.1城乡规划专业教学队伍的建设
上文中提到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对于高校学生进行学习的重要性,同样表述了地方高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发展目标,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在本节将讨论如何在高校建设一支高精尖的城乡规划教师队伍。首先,就是对在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师的培训,并且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培养;其次,就是要鼓励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师积极在授课外时间开展多种学术研讨活动、学术比赛等,同时,还要鼓励这些教师多多参与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国家级的教学实验活动、比赛以及其他设计活动等,以此来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最后,就是在城乡规划教师人才选拔方面,要优先考虑兼具城乡规划理论教学能力与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专业人才。
3.2城乡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再定义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城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及大致方向,因此,在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时,要能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将实践教学有机地融合到城县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去;在进行城乡规划专业人才方案设计时要加强课程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与严谨性;另一方面,在城乡规划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要着重加强教学资源的建设,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应用领域扩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用到相当多的网络知识,因此,在城乡规划专业的设计中也要考虑到这一方面。
3.3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方式的变革
教学方法、手段直接关系着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因此,为了能够激发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需要对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学方式进行一定的变革,丰富城乡规划的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开展多媒体教学,并将多媒体教学设备与其他教学方法相融合,进行教学创新,例如,在城乡规划专业课堂引入项目教学法、微课授课的方式等开展城乡规划的专业课教学;另一方面,还要在城乡规划专业课教学中引入一定的实践环节,鼓励学生们亲身参与,通过实践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3.4城乡规划实践教学探索
实践教学是新城镇化背景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城乡规划是一门兼具实践与理论的专业学科,因此,高校在开展城乡规划专业课实践教学探索时首先要构建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其次,就要对城乡规划的课内教学实践展开教学研究,在课堂中引入一定的城乡规划的教学案例,指导学生们学习;再次,就是搭建课外的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学实训平台,方便学生们的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最后,就是要对学生的城乡规划的专业实践教学有一个评价活动,通过考核、评价将学生们的实践成果反馈回去,使其能够更有效地开展下一阶段的城乡规划的实践教学活动。
参考文献:
阐述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特点,根据新型城镇化视角下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新型城镇消防管理工作的创新模式。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消防安全;火灾隐患;监管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也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消防安全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产业聚集速度快、人口大量集中、生活消费方式多样化等特点,传统消防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城镇建设需求,需要科学实施消防规划、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拓展火灾隐患举报渠道、强化消防宣传,以便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1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特点
城镇化是社会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以下特点:(1)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到城市,第二、三产业逐渐向城市靠拢,城市数量变多,扩大了城镇规模,人口大量集中,给城市公共设施、住房建设带来了压力,人均住房面积急剧缩小。(2)产业聚集速度快,建设大量基础设施,刺激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住房困难、消防管理困难。(3)生活方式、消费结构多样化,城镇消防水平、结构与农村不一致,城镇化会增加企业、工厂、公寓等油电气消费,KTV、酒吧、电影院、游乐场等娱乐场所消费人群增多,给消防管理带来严重的压力[1]。城镇化给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带来较大的压力,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亟需探索、创新消防管理工作方法,提高城镇化消防安全有效性,降低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存在的消防管理问题
2.1消防专项规划滞后,公共基础消防设施亟待增强和完善
城镇消防专项规划是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城镇消防管理的主要工作。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快,消防专项规划工作发展起步较晚,不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通常采取后期补充、完善消防专项规划,造成许多建筑场所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2]。城市建筑如雨后春笋迅速增长,造成地方政府的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经费严重短缺,存在严重的消防设施、设备不足等问题,比如缺乏特种消防车辆及装备、消防栓过少、消防站点布局不合理,直接影响城市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2.2消防安全管理对象复杂多元,监管模式亟需创新
城镇化发展引起产业结构、建筑形式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等特征。新型城镇居民居住区、工业集聚区形成,带动了第三产业蓬勃发展,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鳞次栉比,火灾事故爆炸式增长,消防安全面临着监管人员少、管理对象多、管理面积范围大等问题,造成社会抵抗、防御火灾事故能力弱[3]。
2.3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社会消防安全防范能力薄弱
新型城镇化是村民向居民、市民转变的一个过程,人民群众的火灾事故防范、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同时受到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程度较低的影响,造成许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火灾事故频发[4]。随着居民集中化、产业服务多元化程度的提高,KTV、酒吧、电影院、大型综合超市、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增多,建设人员缺乏消防法律法规知识,造成公共场所改建、扩建采用可燃等不合规材料,使得火灾事故横行,挑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创新消防管理模式
3.1科学实施城镇消防规划,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新型城镇建设过程中,需要科学实施消防规划工作,建立消防、供水、供电、城建等多部门联席协同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编制工作内容与责任说明书,制定动态化、自适应化的协调工作组,邀请学者、企业家等人员组建专业的消防规划顾问小组,对于消防规划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创新解决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及城镇发展愿景建设消防布局,完善消防供水、消防站、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资源。
3.2创新监管模式,延伸消防管理的触角
新型城镇消防管理工作量大,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监管模式非常重要。构建社区、街道一级消防监管体系,发挥片区人头数、规划明朗的优势,采用实名制包干分片,组建小喇叭、红袖标、红马甲等消防管理队伍,实现消防片区自治,延伸消防管理触角;利用城镇建设满天星工程,利用实时监控设备扫描各区域消防隐患,构建、筑牢一线火灾防控网络,提高城镇社区消防管理水平;优化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强化“九小场所”、违章建筑等消防监管力度,实施消防预警、处警等级巡防制度,依托物业、业主委员会,推行消防“户籍化”,建立一道坚实的防火墙;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以政府消防队为主、企业和社区为辅的消防机制,充分发挥群众消防力量。
3.3拓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开展社会消防监督工作
互联网、多媒体等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有力的拓展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等现代化平台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增强群众消防安全管理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通过正面宣传和引导,强化消防管理工作成效。
3.4创新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新型城镇化发展中,消防宣传可以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打造新模式,开拓新阵地,营造群民消防新氛围,实现消防宣教最大化社会效应。开拓消防宣传新阵地,可以加强社区、街道消防展览室建设,定期开展消防体验活动,使群众近距离切身体会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宣传新模式,将消防宣传纳入到地区中小学、培训机构等教育过程中,开展学期一堂消防课。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全民宣传平台,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多媒体资源,营造全民学习消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使消防宣传工作覆盖全社会。
4结束语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历程,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第二、三产业向城镇拓展,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消防管理部门结合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创新思维、立足长远、制定系统的消防管理工作模式,持续提升城市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
作者:李小斌 单位:宝鸡市消防支队
参考文献:
[1]郁晓盼.城镇化进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J].科技创新导报,2013(23):196-196.
[2]张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消防工作对策探讨———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J].武警学院学报,2013,29(12):86-88.
为加强我县社区、城镇和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快我县乡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我县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火灾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和社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我县要在11月底前,批准实施县、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各乡镇要迅速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同时,按照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乡镇消火栓建设,对无消防用水的村镇,投入专项资金修筑生产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为一体的消防水池或取水点,设置消防水源标志。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以满足城市消防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要,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通道的畅通。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按照“四有”标准,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依托综治办、安监办成立消防办公室,对照验收标准尽快完成车库、器材库、宿舍和值班室建设,并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四有”消防队能够投入正常执勤。进一步完善社区“六有”和农村“八有”工作,所有行政村和社区都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管理机制,即每个社区落实一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一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一名消防宣传员。6月底前,每个乡镇都要建成《农村防火规范》达标示范村2个,街道办事处要建成消防工作试点社区2个,10月底召开现场会在全县全面推开。
加强社会单位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将防火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依法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强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
【关键词】城镇化;消防管理;问题;创新
【中图分类号】X954 【文献标识码】B
Discussion on the fire protection management innovation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Jia Liang
(Guizhou Qiandongnan police fire brigade Kaili Guizhou 556000)
【Abstract】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ory of fire management innovation in towns, in-depth study of fire protectio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and the weak link,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fire management innovation strategy research.
【Key words】Urbanization;Fire protection management;Problem;Innovation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人们的消费结构和生活方式日益多元化,产业和人口也成集聚趋势,一方面城镇化带来了人流、物流、资金流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增加,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给既有的城市消防管理系统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背景下,进行消防管理创新工作不仅是消防部队自身发展的必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1. 城镇化进程中消防管理创新理论分析
1.1 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一方面工业区、商贸、餐饮等产业形成集聚效应,人员密集和高层建筑都给消防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另一方面城镇化的发展也带来了灾害的多元化和复杂化,极大地增加了消防管理的难度。因此加强消防管理创新是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1.2 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住宅家庭进入高楼时代,高档装修、家用电器的增多,液化气、煤气、天然气等现代化生活工具越来越多地走进百姓家庭,它们在不断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高度文明的社会带来了灾难。这就对消防管理的创新提出了要求,消防管理必须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才能很好的实现消防的作用,可见,消防管理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1.3 消防部队自身发展的必然。
只有实现消防管理的创新,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消防部队的升级,进而很好的适应社会对消防建设的需要,因而加强消防管理创新也是消防部队自身建设的必然。
2. 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和薄弱环节
2.1 优化产业布局带来的消防挑战。
随着经济的全面发展,产业布局的优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各地产业布局优化改革纷纷进行,产业布局多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形成新的城市群,这也为消防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日益集中的产业布局使得消防管理难度增加;另一方面集群效应使得很多火灾等级高的工厂聚集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大范围的受灾。
2.2 实施旧区改造引发的消防调整。
由于老旧建筑火灾频频发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实施旧区改造时就必须调整消防系统,消除老旧建筑消防隐患。老城区旧房屋结构差,耐火等级低,无足够的防火间距和有效的防火分隔物,电气线路老化等导致老旧社区整体防火能力的弱,极容易发生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因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群死群伤事故,造成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针对这些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旧区改造必须进行适当的消防调整,健全社区消防经费的筹集机制,投入一定的资金改造基础设施。现阶段我国对旧区的改造工作中,消防安全软硬件建设已纳入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内容,消防部门应该对旧楼区改造涉及消防安全内容严格把关,包括公共消防设施、外墙外保温材料、电气线路敷设、燃气管线安装、拓宽消防车道等方面,并且制定消防安全改造工程标准。这就对消防管理的创新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2.3 新型城镇布局存在的消防弱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功能越来越多元化,城市分布越来越走向密集、高层的趋势,这也为城镇消防管理带来了新的弱点。在新型的城市布局中,城市道路未和主要生活道路分开,道路流量较大,严重影响了消防车的正常通行;不断加高加密的城市建筑加大了灭火和救援的难度,这就需要消防管理针对高层建筑做出新的规划;新型城市布局涵括越来越多的地铁、高架桥等地下和地上空间,这些特殊区域的灭火和救援也是消防管理的弱点;仓库、易燃易爆工业区等火灾防范重点也分布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地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的安全。
2.4 城乡发展差异造成的消防困惑。
消防专项规划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城市,也应该覆盖到各级乡镇。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城市的消防规划范围涵盖城乡,因此在统一的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时,不仅要考虑到城市消防的问题,还还要考虑到村镇消防问题。一方面由于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很多农村地区在房屋建设上就存在着极大的消防隐患,如房屋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缺少水源等,同时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导致灭火救援困难,火灾成灾率高。面对城乡发展差异造成的困惑,消防管理创新就应该树立全局观念,充分结合我国农村现状,借鉴国外规划,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消防管理系统。
3. 创新消防管理的策略探究
3.1 消防力量与产业布局合理融合。
针对优化产业布局带来的消防难点问题,应该在产业规划的同时将消防力量融合进产业布局中。在分布密集的产业区,增施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重点关注石油化工工厂的聚集区。在产业规划中应树立正确的消防意识,使产业规划为安全消防开路,从而防范于未然。首先要在产业布局中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优化消防站的分布;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设施工厂进行合理的布局;严格控制消防站用地和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为消防安全开出“绿色通道”;加强城市消防供水系统建设,为消防用水留出余地;加强消防疏散通道建设,禁止建设用地挤占紧急疏散通道。
3.2 消防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
旧城在改造过程中应当消防建设纳入首要任务中,针对旧城的特殊消防要求,一方面健全社区消防经费的筹集机制,投入一定的资金改造基础设施,例如用PVC管套牢所有的电线,对于靠近木结构墙壁安放燃气灶的,多装一块防火板;尽可能的拓宽道路,防止消防车进不去社区内部的情况,多布设消防栓,甚至将消防栓布设到居民楼下,确保发生火灾是10分钟内可以保证消防用水;维修损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对改变原有设计和用途的住宅予以恢复等等。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点落实:
(1)制定规章制度,并未层层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制度的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各类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召集社区消防会议,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形成以公安消防机构和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2)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提高自查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社区加强指导,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用火用电常识、简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场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加大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办消防板报、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办消防宣传栏、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张贴消防标语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消防法律知识。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贴进生活、贴进群众、贴进实际的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多种多样的消防宣传手段,确保宣传面大、受益人群广。
(3)组建义务消防兵队伍。根据“就近、及时、义务、自愿”的原则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肩负着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群众,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迅速指点水源、报告火情、维持火场秩序等职责。要求义务消防兵身体状况良好,遇事比较沉着冷静,具有勇敢精神,对该社区的地形、居民区、单位情况、生产经营品种、水源和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比较熟悉。社区为这些义务消防队配备水枪、水带和必要的灭火设备,安置在24小时有人值班的小区门卫室。
(4)制定完善灭火预案。各消防大中队要根据辖区内各小区特点,制定详细完善的灭火预案,对灭火作战有关问题做出预先筹划和安排的消防作战,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或其他灾害,根据灭火救援战斗的指导思想和战术原则以及现有器材装备而拟订的灭火行动方案。
(5)更新消防设备。在旧城改造中要一一审查旧的消防设备,对损坏的消防设备进行更新,同时为社区配备最新的消防设施,做到不留消防死角,将火灾扼杀在萌芽之中。
3.3 农村与城镇消防工作齐头并进。
针对城乡消防管理的巨大差距,必须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消防规划体系,使农村与城镇的消防工作齐头并进。通过借鉴国外乡镇消防规划和城镇消防规划,并结合我国农村的消防现状,逐步建立起统一的消防规划,从而为各地乡村的消防工作给出放向。同时要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落实消防专项基金;加强农村消防站和消防设施建设,为各农村的消防设备更新换代;加大农村消防人员的队伍建设,增加农村消防人员;加大对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管理和监督力度。
3.4 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
对消防管理的创新还必须做到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促进消防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的培训指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有效形成消防监督管理三级网络,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加强训培指导,从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制度、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填写及使用等方面入手,采取实地辅导、带队执法、驻所指导等方法,指导派出所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秩序、工作标准。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严密的消防监督管理网络。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开展大量的摸底排查工作,深入辖区内的社区、社会单位和居民、村民家庭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排查并督促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4. 结束语
城镇化在为城市带来大量人流和物流的同时也给消防管理系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压力。针对城镇化的新特点,消防管理也面临着优化产业布局带来的消防挑战、实施旧区改造引发的消防调整、新型城镇布局存在的消防弱点以及城乡发展差异造成的消防困惑等诸多问题。这就要求消防管理创新工作必须实现消防力量与产业布局合理融合、消防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农村与城镇消防工作齐头并进以及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
参考文献
[1] 绍凌宇、周楠,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的创新思考,[M],多元与包容——2012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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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赵伟刚、周太江,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J],消防管理研究,2011.30(9):854一856.
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加快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加强重大项目的规划研究,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能源、产业园区承接、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在选址前进行规划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构建“视野前瞻、定位准确、系统完善、管理科学、覆盖城乡”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编制一批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规划,1坚持规划指导建设原则。围绕当前建设重点。指导城乡建设有序开展。
对已有规划抓紧修订、补充和完善,2坚持适应形势发展原则。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对未编规划抓紧启动编制。
又着眼长远和前瞻性的规划,3坚持即期长远结合原则。编制一批既立足当前。增强规划的引导性。
与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4坚持规划联动衔接原则。城镇规划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城市、县、镇总体规划
完善城市、县和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为城镇建设提供更合理的框架结构、更充裕的发展空间和更科学的规划指引。年完成市和四县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修订,年底前全面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近期工作重点:
统筹安排市域交通、供电、防洪等重大基础设施,1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用地功能布局。对旅游、生态、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等提出规划指引原则。同步完成未来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及近期建设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突出“古城保护与新区开发”并举;县以“与中心城区同城化”为原则,2修编“四县总体规划(-2030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完成四县总体规划修编。歙县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总体定位。做好与中心城区的衔接,同步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开展近期建设区域的控规编制;黟县围绕西递、宏村等重要节点,依托文化遗产密集区的资源优势,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关系;祁门县以“新城”开发建设为主要载体,重点开发建设新城区,同步改造提升老城区。
全面修订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3修订建制镇总体规划。根据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要求。以20个特色镇为重点(名单附后)突出发展特色和优势,做好镇区规模拓展和镇域村庄协调建设,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引。
明确重点发展区域,4编制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立足区域经济一体化。统筹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形成以中心城区(含屯溪组团、新城组团、岩寺组团)为核心,海阳组团、歙县徽城组团为两翼“一加二”空间结构框架,统筹南部城镇群协调发展,为市城市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城乡重点发展建设区域规划
服务即期建设需要,围绕“十大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一批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为开发建设提供翔实的规划依据。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可延至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划定范围,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编制。
近期工作重点:
以服务景区为目标,1编制《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风景区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四门洞开,山上山下互动”总体要求,处理好景区与周边汤口镇、谭家桥镇、耿城镇、镇、镇和林场区域之间的关系,尽快编制完成“景区外部交通专项规划”和“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带动并加快“五镇一场”建设,提升景区及周边城镇接待能力和容量,形成以风景区为中心的大大联动、大旅游”格局。
控制面积27平方公里的规模,2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按照规划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通过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实现站前区枢纽交通与市域和市区交通的无缝”衔接。按照商贸旅游、商务办公、文体娱乐和高品质居住区的功能定位,编制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站前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东至花山景区的新安江综合开发规划。以老街区域为核心,3编制《新安江综合开发工程规划》制定西起桃花岛。改造提升老城区沿江风貌,完善旅游服务功能,编制三江口、桃花岛和江心洲三个主要节点周边的详细规划建设方案。以花山谜窟为核心,拓展城市空间,丰富新型旅游业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旅游休闲度假区。
以加快环湖区建设为主题,4完善《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按照建设国际一流滨湖旅游度假区的要求。以环湖公路为主线,拓展环湖区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太平湖总体规划内容,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空间,为太平湖的大发展、大跨越提供规划依据,年接待能力从80万人次提升到200万人次以上。
修订完善《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规划》完成老街区域交通协调规划研究工作和小街小巷保护与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导则。深化《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府衙修复、斗山街改造、渔梁坝开发和练江改造等方面做到详细规划的深度。以“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为抓手,5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围绕正街整治、小巷开发、改造和配套。以等一批重要的历史村落为重点,修订和完善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和其它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按照一个新村(解决村民的居住问题,疏解古村落的保护压力)一批项目(提升旅游接待水平,丰富旅游服务业态)一套设施(道路交通、消防供水、污水排放)要求,完善和拓展开发利用篇章。
尽快完成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完善工作。近期重点完善和编制雨润商务度假区、茶博园、新徽天地旅游度假区、黎阳老街改造、徽文化艺术长廊、东旅游小镇、太平湖SPG项目、金盆湾旅游度假区、北驿度假区、奇墅湖旅游度假村、新安医药博物园、纳尼亚小镇等一批用地面积在1000亩左右的重大旅游休闲、文化产业项目详细规划。同时按照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6编制和完善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根据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抓紧编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规划。
因地制宜,7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别不同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道路沿线和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生态、徽韵”原则;景区景点周边按照“建设新村、配套功能”原则;城郊按照“集约用地、风貌整治”原则,结合“村庄清洁工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三)城乡发展重要支撑专项规划
年底前,保障发展需要。加快完成一批重要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
近期工作重点:
结合高铁建设,1编制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交通”要求。尽快完成高铁站站前区综合交通规划,确保高速铁路与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同时建成投入使用。抓紧做好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全市公路网和旅游公路网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以高铁站为核心、高速公路为骨架、等级道路为脉络、县乡公路为延伸的市域道路交通体系。
编制自驾车旅游服务专项规划,2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旅游”要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全市自驾游服务中心”各区县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区”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接待点”通过三级体系建设,构建自驾游配套服务网络。修编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抓好乡村旅游全市统筹,完成乡村旅游的规划布点和用地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抓紧完成全市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修订和完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园区建设”要求。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园区集中、产业积聚的发展思路,着力扩大园区规模,经济开发区原则上按照20平方公里规模进行建设;区县园区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土地,结合发展条件,适当拓展规模。现有园区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要求,全市统筹安排2-3个新的园区。
四)城乡环境风貌整治规划
按照“突出特色,针对需要重点整治环境风貌的节点、路段和区域。提升品位”要求,年底前,编制完成环境风貌整治和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塑造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新面貌。
完成高速公路率水桥区域、草市—篁墩区域、汤屯高速公路出口区域环境风貌整治改造详细规划,近期工作重点:1编制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规划。中心城区按照“拓展和内涵提升”要求。同时启动仙人洞路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完成建成区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区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各区县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选择若干“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要出入口”区域,完成一批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规划,通过环境整治和整体改造,迅速改善城市面貌。
群体要有美感,2编制特色风貌规划。以“整体要有规划。单体要有特色”和“瘦、透、秀”总体要求,制定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导则和新农村民居建设标准图集,分类指导各地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区县城)亮化规划,提升亮化的品位和档次。
三、保障措施
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构建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1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抓紧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制定具体的规划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做好资金保障供给。城市、县、镇总体规划等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2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各项目业主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总投资,保障资金供给,确保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充分引入竞争机制,3开放市场。拓展视野,开门规划,加强与国际接轨,开放搞活规划编制设计市场。广泛借助“外脑”引进“外智”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加强前期论证和调研,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高质量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实施。
消防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构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消防设施还较薄弱、消防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还需增强。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机制,切实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年底前,县城*区、*镇、*镇要建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20*年底前,*镇、*镇、*镇、*镇、*镇要建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常规消防车或消防泵,并达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2010年底前,37个中心村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泵,并达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有条件的行政村要根据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到2010年,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和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城乡消防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编制完善消防专项规划。
要抓紧完善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县城消防专项规划,争取在20*年底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要根据城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充实和细化消防专项规划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和计划性,确保在20*年底完成。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还要指导督促各行政村在20*年底前完成村级消防规划内容编制。
(二)加强城乡消防设施建设。
对县城已建成区块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及时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县城新开发区块,要保障消防设施与建设项目的同步推进,按标准设置市政消火栓。*镇、*镇、*镇、*镇、*镇、*镇、旧县街道要在20*年底前完成城镇规划区的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设,*镇、*乡、*乡、*乡、*乡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农办要把消防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将乡村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力量和消防设施等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步实施,并作为“十百工程”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要形成以县消防部门——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村治保组织为骨干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会同公安派出所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和对农民的安全教育,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农村消防安全。县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适时进行演练、训练,切实承担起农村火灾的扑救任务,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四)着力整治火灾隐患。
县消防部门要结合消防重点单位数据库系统建设,对符合《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日常监管;要结合实际,对重大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纳入监管体系;要对“出租房”、“多合一”、“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业、场所以及火灾隐患严重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落实消防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对人员密集且容易造成疏散通道堵塞的场所,要落实单位责任人,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审批后实行挂牌督办,建立收取督办责任金制度,明确整改期限和督办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并组织督查和验收;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形成立案、核查、论证、公示、督办、销案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实行有奖举报。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房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对公众聚集单位(场所),必须取得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时,必须出具施工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和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县消防部门要会同新闻单位每年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开展消防历史、消防知识、火灾逃生等系列宣传教育;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门的消防宣传阵地,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在每年11月9日的消防宣传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对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实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各相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依法维护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权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橱窗、专栏,设立消防警示、防火公约等消防安全标识,建立专兼职消防宣传组织,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特别是对老人、儿童、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
(六)严格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区域消防站及装备建设、公安消防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及各项消防工作财政经费投入等内容的考评细则,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考评。对考评达不到目标考核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目标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从重处理。
县监察部门要依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法实施审批、核准、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或拒绝执行消防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火灾隐患单位,应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对建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并根据工作量每年给予10万元左右的日常工作经费补助;县财政对建立义务消防队的困难乡镇和经济薄弱中心村给予一定的补助。
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将消防官兵的高危补贴、勤务补贴、伙食补助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其火灾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提高专职消防队聘用制消防人员各项待遇,落实工伤保险。
四、落实责任
(一)落实乡镇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健全组织网络体系,统筹安排消防事业发展。对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业绩考核体系当中。
第二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承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格。
第三条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包括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下同)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指导乡镇域村镇规划的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三个重点:
1、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2、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
第六条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七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全县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县域的发展条件;
2、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3、预测县域人口,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4、制定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
5、协调用地及其他空间资源的利用;
6、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7、制定专项规划,提出各项建设的限制性要求;
8、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
9、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
第八条县情分析与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经济基础及发展前景分析;社会与科技发展分析;生态环境分析;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第九条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有条件的可划分经济区。
第十条县域人口预测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县域总人口及其构成情况,制定城镇化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道路,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城乡、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第十二条用地及空间协调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的空间范围。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防灾减灾等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土地及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性和引导性措施。
第十三条区域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统筹安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居民点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县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网络规划。在区域大交通网络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预测运输需求,提出交通运输网布局方案以及重大效能工程项目的布局,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与城乡居民点的关系,重点是公路网和水运网。
2、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设施规划。根据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预测,确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合理分配用水的方案,统筹安排水厂,选择供水方式和管网排放口及处理设施。以大区域供电系统为基础,结合县域电源和电网现状、用电量和用电负荷结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量需求,统筹安排电网、变电站等电力供应设施。在全国或区域电信发展战略指导下,按照县域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需要,结合电信现状,预测业务量,统筹安排局所设置和电信网络。
3、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对不同层次上学人口数量的预测,统筹安排和调整各类学校的规模和布点;根据卫生保健的发展需求,预测所需医疗卫生人员数量,统筹布局医疗网点;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统筹布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安排休疗养等福利设施。
4、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综合评价环境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预测环境变化的趋势,制定县域环境保护的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根据需要,划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各区的控制标准。结合当地特点,深入分析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对防洪、防震、消防、人防等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评价,选择主要灾害类型提出防治措施。
5、其他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编制广播电视、供热供气、科技发展、水利、风景旅游、文物古迹保护、园林绿化等规划。
第十五条近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5年内具体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并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主要应包括与城乡建设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行政区划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件两部分。
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必须内容简明、文字精炼、用词准确。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应附有关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规划图件至少应当包括(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1:10万):
1、县域综合现状图;
2、县域人口与城镇布局规划图;
3、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4、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5、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
6、近期建设和发展规划图;
一、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消防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消防安全的领导责任。市、县区政府每年至少两次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年度消防工作和冬季防火工作。市、县区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有关问题。乡镇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本辖区的重大消防问题。要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专门的防火和灭火组织,重点乡镇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组织。行政村、社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六合一”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宣传和检查。
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是全社会消防工作格局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级公安机关作为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综合监管的职责。其它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要将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情况作为本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和有关荣誉评比的重要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主动提供各部门依法履责的情况,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监督。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将部门履责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通报。凡未履责或未认真履责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制订并落实《关于落实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明确对单位和业主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推动单位和业主安全责任的真正落实。
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和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坚决整治“三合一”企业隐患。各级政府要深刻吸取吴兴区织里镇“9.14”、“10.21”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痛下决心,以更加严厉的措施,加大对“三合一”企业的整治和管理力度,严格依照《消防法》的要求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技术标准,坚决实行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与生活相分离,从根本上解决消防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经营;对不能整改分离的企业,一律关停。吴兴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力度,采取断然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织里镇“三合一”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并依法加强规划建设的监管,严防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
坚决整治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医院、学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集聚场所和城镇老式居民住宅区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大型活动,要坚决取消,对擅自举办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罚。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推进城镇老式居民住宅区的拆迁和改造,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限时改造,狠抓落实。
坚决排查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加快建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排查建筑工程的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要在2006年底前,对本辖区内所有多业主共用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明确共用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归口单位。对责任不明确或无法落实,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在2006年底前,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对未经审核擅自组织施工或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依法坚决查处;对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要督促其在检查发现后3个月内补齐所有手续;对不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
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治力度。市、县区政府要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认定公告、督办整改、部门通告和验收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要通过滚动排摸,每季公告各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整改进展情况,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无条件关停,逐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三、加强消防投入,努力增强防灾救灾能力
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将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谁使用、谁出资”的原则,各级政府要落实好合同制消防队员和专职防火巡查员工作经费,同时配备好必要的装备。
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市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抓好消防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消防灭火力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按每年70人的进度分3年完成21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招聘工作,充实消防力量,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防火监督队伍建设。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优化警力配置,集中更多的警力用于社会防火监督。要进一步加强专职防火巡查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消防大队和乡镇派出所要组建一支3至10人组成的专职防火巡查员队伍,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火灾隐患的防控。织里镇等重点乡镇要从实际出发,适当增加巡查员配备人数。专职防火巡查员由各县区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要严格对防火巡查员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对其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淘汰制。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救援装备建设。要按照消防规划,进一步加强消防站、消防车道和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到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2006年底前要完成吴兴消防站建设,2007年底前要完成飞英消防站、**开发区消防站、菱湖消防站和长兴消防站建设。各级政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恐怖事件严控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配置所需的特种装备和灭火救援通讯指挥装备。
四、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多层面加强消防安全建设
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司法、劳动保障、科技、安监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对专业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安监、劳动、保障、教育、工会等部门要开展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业主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要在织里镇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试点工作,并在总结具体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铺开。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火灾隐患有偿举报制度,形成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定责问责,用责任链驱动社会化消防工作
牢固树立“大消防”理念,积极倡导“多元消防”,着力健全“党政同责、部门履责、行业落责、监管尽责、单位主责、倒查问责”机制,准确定位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工作法律责任,实现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健全消防工作“四主”责任机制。立足消防安全现状,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明确党委政府“主导”责任。改革创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四项职责”,重点抓好基层消防责任落实。明确职能部门的“主角”责任。发挥县级以上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制定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考评办法,健全消防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协调、消防安全信息共享、火灾隐患联合整治、灭火救援应急联动等机制,实现社会消防安全齐抓共管。明确消防部门的“主业”责任。发挥消防部门主力军作用,着力推进“双进、三选”工作,即:消防部门各级主官兼任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安机关职务,支持官兵参选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好地发挥消防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办等主要责任。明确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探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四个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部门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抽查的必查内容,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健全消防工作考核督办机制。健全年度目标考核机制。逐级建立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创建等考评范围,每年由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健全常态督办机制。推动各级政府督查室将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必查必办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评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
健全消防工作倒查问责机制。近几年来,我省不断健全完善“两线”追责制度,首先是强化对政府部门的消防工作问责力度。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贵州省消防安全约谈制度》,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工作不力的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实施约谈,对履职不力的政府及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其次是强化消防部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均对责任区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凡连续三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对班子进行调整,对监督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强化监督执法权力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坚持知责履责,用责任链推动火灾防控能力提升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不断创新消防管理新模式,以“责任消防”带动“全民消防”,用“责任链”织牢消防网格,健全联勤联战机制,变被动防范为主动跟进。
密织消防管理网格,将触角延伸至最基础单元。以乡镇、街道或社区、行政村为单元,逐级细化“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逐级有人管。在城镇网格管理上,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服务管理或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创新网格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创立“社区党委统一领导、物业企业规范管理、业主居民自管自治”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网格化“分层管理、网状监督、以小治大”格局。在农村网格管理上,针对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众多,火灾防控难度大的特点,依托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伍和村寨配备的消防协管员,承担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器材设施保管、维护和保养以及鸣锣喊寨等职责;村寨推行由监护人、村干、协管员等组成的“高危”人员监护组织,实施日常监管;探索逐步推进“村选乡聘村用”专职村干部工作,设立村安监员负责村寨消防工作,做到网格责任明确到基层、隐患排除在基层。
深化全警消防,聚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全警消防”,用责任制明确公安机关部分警种承担的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全警消防”的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分级预警、过程管理;推行合同制消防员派驻警务室工作机制,有力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效能。我省近年来建立了省市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三级考评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奖惩规定,传递责任压力,仅2013年就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113个派出所、50名民警了表彰奖励,省级发放奖金38.4万元;市县两级发放奖励经费360余万元,1名所长因工作实绩突出破格提拔;消防监督工作不力的2个市(州)向省公安厅作出书面检查,21名局长、所长作检讨发言,10名公安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强化联勤联战,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全民动员、区域协作”的综合救援指挥和联动机制,依托各级“119”指挥中心健全完善“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综合协同、资源共享、科学处置”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明确各个联勤单位的责任分工,实现前后方协同处置应对、统筹调度指挥;不断拓宽警力增长渠道,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形成上下衔接、布局合理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在这方面,我省探索出了民兵驻勤消防中队的创新举措,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坚持守责尽责,用责任链牵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统一的消防规划,通过责任督导、考核奖惩等方式,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消防规划和每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重点,作为一个阶段或每年消防目标责任“一票否决”的内容,促使公共消防设施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实施“融入式”发展战略。必须主动作为,搞好顶层设计,在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请政府在老城区改造工程中,不断改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解决中心城区消防站“定点容易、落地难”,消防栓“欠账多、完好率低”,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我省近5年来大力推进省政府“5个100”工程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新(改)建消防站63个,是“十一五”期间3.5倍,全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从64.8%提升到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