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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优选九篇

时间:2024-04-13 09:15:4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

第1篇

县国资办主任

如何实现县域国有资产由非经营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闲散资产向集聚效益的“三个转变”,提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实效,亟需探索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出资人职责,解决所有者权益。现状分析

我县国有资产构成主要是经营性企业和非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专门的国资管理工作机构,加强了国资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对竞争性领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坚持“国退民进”原则,通过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等形式,盘活了大量闲置国有资产,同时,部门预算改革,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临街门面、闲置办公用房、设备出租收益的管理和调控,避免了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的流失。截止====年底,全县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万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万元,主于分布于广元杭利公司、九龙制药厂、粮食企业、汽车站、自来水公司、武当市场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万元,分布于===个行政单位和===个事业单位,主要是房产、交通工具、设备资产等。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净资产=====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拥有净资产=====万元,占==%;事业单位拥有净资产=====万元,占==%。

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难落实。国有资产存量不清,责任不明,账账、账实不符。

二是国有资产配置不平衡。国有资产被各单位分散占有和使用,有些单位通过各种关系争取大量资金建办公楼,购置大量办公设备,办公条件得以改善,有些单位办公地点陈旧、狭窄,办公设施落后,资源配置不平衡。

三是擅自改变国有资产使用性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把多占用的国有资产用来进行商业活动,如出租房屋、开招待所等,为职工谋“福利”;有的用国有资产投资办企业,赢利归单位所有,亏损由国家负责。单位职工之间苦乐不均,收入差别明显。

四是国有资本不能正常保值增值。由于多种原因,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生产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本不能正常保值增值。据调查,全县====万元国有资本中,增值的仅====万元,其余====多万元的国有资本每年大约以==%的速度亏损。

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出台《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保管、维护、报废和损坏赔偿资产处置进行规范,实现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摸清家底,明晰产权。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将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归并,出现了部分闲置房地产及设备。应由国资委牵头,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逐单位、逐部门地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核实,掌握闲置资产的全面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产权不清的资产要由占有单位申报,进行产权界定,明晰产权。

三是创新机制,优化配置。针对全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布不均的实际,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各单位办公楼等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优化配置;对交通工具实行统一管理,成立苍溪县公务车服务中心,各单位使用时向服务中心交纳租金,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非转活”的资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实行阳光交易,挂牌竞价租赁。

第2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 管理模式 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资产的规模在日益扩大,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新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类型

“深沪”模式。“深沪”模式,最开始是由深圳在1992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年,上海也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三个层次: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该种模式是为了适应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随后,其影响力波及到了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包括十几个省、市、自治区。

“一体两翼”模式。“一体两翼”模式,即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税务局为其两翼,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我国在1998年以前,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大部分地区都实行该种模式,有效地实现了“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98”模式。“98”模式,即将国有资产出资者的所有权通过不同的政府部门来行使,取消了专门管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机构,它是伴随着1998年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撤销和合并而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在“98”模式中,是一种新型的“五龙治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由财政部,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组织部、大企业工业委员会和劳动部来共同管理国有资产。

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很大程度的改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在政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政府,而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则是企业,但大多数时候政府却直接下令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此举不利于企业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政企不分。我国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性政府,应当把社会管理职能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提供公共产品,但政府在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的时候却把企业当成了实行其责任的工具,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有时候企业也会不堪重负。

在企业方面则有以下不足。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按照我国公司法,董事会决策作为公司的“谨慎决策”,能保证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效率。而政府行为在我国国有企业决策层面上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并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的监控体系不健全。即没有建立起以董事会为中心的监督控制体系,导致各种有效的监控手段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公司职工及其激励机制不完善。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未能建立完整的国有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三、改革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对策

本文在对前人研究进行综述的前提下,提出了改革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必要性的观点,尝试性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对如何进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发展作了进一步的思考与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确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改革目标。实现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使国有企业彻底市场化,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而民营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通过股权转让、企业拍卖等形式,将国有企业的股份出售给战略投资者或投资伙伴、公众和金融机构投资者,使国有资产合理退出,使国有资产从企业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从而实现 “抓大放小”,缩小“控制跨度”,形成国有企业的良好治理。

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适当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纵向方面上,有两级管理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且地方应当服从中央;在横向方面上,对企业的财务、业务和人事则应当分别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应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各国均有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国有资产中的财务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立法监督。任何资产的管理都应当以法律为基础,依法管理国有资产,不仅保持了管理的连续性,同时也明确划分了管理主体相互之间以及管理主体与国有资产运行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了各自的职责和权利范围,使国有资产的运行具有较高稳定性。依法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则提高了改革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不仅能够有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最重要的是,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权威,同时稳定社会环境。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立法最权威的法律是以国务院令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其他的则全是部门规章。由于立法层次低,同时各部门自行立法,更导致了部门间的利益争夺,加剧立法的不统一,相互问难以协调甚至发生冲突。同时对一些立法难点却又都避而不谈。因此,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层次,树立法律权威,以立法形式明确国资委的责任、权利和法律地位,规范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成为了当务之急。

总之,对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在积极借鉴外国成功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探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国际竞争力的,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的新体制。

参考文献:

[1]窦喜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讲解[M].新华出版社,2007.

[2]黄庆华.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陈宝明.国有企业之路[M].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

[4]林永经,邱元拔.国有资产管理学[M].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

[5]瞿志华.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架构[N].中国经济时报, 2008.

第3篇

关键词:县级 国有资产管 预算管理

如何更好的实现县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发挥这些国有资产的作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而预算管理不仅可以更好的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而且可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行为,因而对于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县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激烈,县级国有资产中企业部分资产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面临新的问题,这都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级国有资产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现状

当前,大量的县级区域内国有企业已经实现了非国有化改制,仍然以国有化形式存在的主要包括政府控股或者持股部分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出资主办的经营实体,以及部分承担公共职能的企业如市政公司等。目前这种资产的规模较大,《2011年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地方国有企业的数量达到93619户,企业资产达到99001.3亿元,其中县级国有资产的数量也不容小觑,以侯马市为例,该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3162万元。对这种资产的管理主要通过规范和明确产权交易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实施股权激励等制度规范公司治理行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有效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现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包括国家划拨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国有资产后所取得的资产,其他渠道取得的资产如接受捐赠等。这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等,此外,还包括更好的发挥这些资产的职能以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目前,国家的管理手段主要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调拨、处置、报废等的管理。目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大多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如侯马市就对该市149家单位的资产进行了统一的录入和管理。

二、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首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尚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构成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框架,但这一制度框架中有关如何进一步保障出资人有效行权履责、如何深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如何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内容还不完善或者有待进一步细化、实化,从而在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难以落实的问题。其次,从县级区域本身来看,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部分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建立起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或者具有创新性的管理制度,不利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二)管理职能相对分散

当前,县级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来进行,但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也设立了对应科室来参与管理,如财政局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科,此外,在财政预算体系下,行政事业单位要利用财政资金购买相关的资产,必须列入财政预算。而审计部门则可以对这些单位的国有资产开展审计工作,这种相对分析的职权使得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容易出现“可以管也可以不管”权责不明确的问题。

(三)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未完全结合

当前,县级区域的预算工作主要由财政局负责,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则相对分散,在预算过程中财政部门不可能也无法对全部国有资产进行盘查摸底,因而容易出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表现在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没有将相关的数据如收入、支出情况真实、准确的进行汇报甚至瞒报,部分单位则违规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部分单位故意夸大或者缩小国有资产未来的收益和支出,从而使得财政预算的数据来源不准确,导致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难以实现有效地对接。

三、完善县级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地工程,不仅需要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和践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还可以从明确职能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相结合等方面进行完善。

(一)落实和践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首先,要根据县级区域内部的实际情况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制度,科学的对县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形和无形国有资产进行盘查摸底,避免部分国有资产游离于监管之外。其次,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于企业国有资产,要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上下功夫,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则从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等方面下功夫。此外,要在进一步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完善产权交易、产权转移等相关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再次,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的基本状况进行监管,实现动态监督。

(二)明确职能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

首先,要积极构建以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中心的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等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占有、使用、经营国有资产单位的职责,形成一个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其次,要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建设,一方面,要细化、实化各种管理制度,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训工作,形成一个懂管理、善管理的人才队伍。

(三)推动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

首先,要积极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预算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市场情况,上一年度乃至于历史上同类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增长或者亏损情况,分析预测下一年度国有资产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形成预算,以此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参照之一。其次,要将这种预算进行有效的分解,并下达到具体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财政部门要与这些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使各单位明确自身的目标,而政府部门则在年度结束后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进行严格的考核,以此推动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结合。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

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事业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而且,一些文化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一直重资产轻管理,缺乏有效的规范机制和措施。由于我国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或者无偿拨付,所以文化事业单位作为资产实际使用者,缺乏对资产有效管理和有效使用的认识。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

完善的管理体制是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经济转轨期,完善的管理体制尚未形成。目前,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职能界定不清、权责划分不明等问题。首先,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对于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尚未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尽管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的形成、配置、使用、处置在原则上有相关规范,但是缺少具体规定。其次,管理职责界定不清。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各部门间出现职能及权责划分不明确的现象严重。具体表现为财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分不清;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划分不清等。

(三)国有资产操作与运营不规范

操作与运营不规范是管理制度缺失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在资产的前期配置环节,采用基数法,单位编制预算互相攀比;资产使用环节,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且缺乏监督,例如使用者缺乏产权意识,对使用的设备不珍惜,从而造成设备损坏严重,大大降低了资产的可使用时间和效率;资产处置环节,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不合理,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甚至低价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二、加强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文化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

针对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应当从三个方面提高认识。1.明确管理的目标。2.坚持管理原则。3.重视管理地位。通过三方面努力,提高对资产管理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键是设置监管的主体。财政部门是事业单位的拨款单位,也是资产的出资人,掌握文化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所以设置财政部门监管主体最为合适,同时应构建“国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模式。

(三)规范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

第5篇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规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委托管理,是指市政府将由市财政局直接承担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委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占有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教育、卫生、园林、广播电视等公益性国有资产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国有资产的委托管理。

第二章委托管理主体与委托程序

第四条市政府是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主体,决定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国有资产范围及管理权限;市财政局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程序。

(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拟实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部门制定《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并报送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对《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

(三)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第六条《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价值总量和分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目标任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章立制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准备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数量、分布和委托期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双方的职责权利和考核等。

第三章受托管理机构

第八条受托管理机构包括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它机构。

第九条受托管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所处行业、领域的情况,能够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

(二)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由财政局、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财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

(四)能够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委托管理权限,对委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履行审核或审批职责。

(一)受托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履行审批职责,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1.规定额度内的报废资产、呆坏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处置;

2.系统内部超标准配置、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调剂、划转;

3.资产的对外出租、出借;4.100万元(含)以下资产的转让。

(二)受托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履行审核职责,报市财政局审批:

1.占有、变动和注销产权登记;

2.产权界定及纠纷调处;

3.超过规定额度的报废资产、呆坏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处置;

4.资产的对外投资、抵押和担保;

5.系统外超标准配置、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调剂、划转;

6.100万元以上资产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7.资产的评估。

对全局工作有重大影响、资产数额大的资产处置和转让行为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方针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资产管理的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设;

(二)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依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四)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批程序;

(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监管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确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并制定考核办法;

(三)检查受托管理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受托管理机构委托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情况;

(五)检查受托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它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年*月份前,市财政局对受托管理机构前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

第十四条受托管理机构有义务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受托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建议有关部门对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

(二),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尽职尽责,在产权变动、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三)未在财务报告中如实反映收益状况或者未及时收取应有收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6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分析

在我国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被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又成为新的热点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个影响面巨大的工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稳定增长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是对国有经济关系的根本性调整,这必将在更深层次下触动原有的行政格局和利益格局,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过程。

一、概念和主要内容

1.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概念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从事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目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一般包括三部分:一是企业国有资产;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三是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

2.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投资管理、运营管理、收益管理和绩效管理五个方面。其中基础管理主要包括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综合评价及管理方式的管理等;投资管理包括: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方式的选择等;运营管理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方式管理和产权交易管理等;收益管理主要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出资企业的收益权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对国有资产收益界定、收缴形式的确定、收益分配及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同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出资比例,对所出资企业收缴净利润,并同时进行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绩效评价、经营者的业绩考核、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产权管理不规范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立法较为滞后,立法的系统性不强,层次也不高,缺乏应有的连续性和权威性。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立法的最高层次是以国务院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其他有关法规全是一些部门规章。并且正是由于立法层次低,各部门自行立法,还加剧了部门间的利益争夺,导致立法的不统一,相互间难以协调甚至发生冲突。到目前为止,作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运行和使用的基本法律《国有资产法》尚未颁布,使国资委的功能定位、管理模式以及与财政、发改委等相关利益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无法明确界定,致使国资委在工作受阻时,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2.管理和操作上存在漏洞,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近年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层收购不规范的问题。管理层收购作为一种资产重组方式在国外已经广泛使用,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中近年来也被使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收购者凭借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国有资产部门监管不力的环境下,不仅不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而是千方百计设法压低收购价格,并通过隐匿、转移国有资产,操纵企业利润,隐瞒应披露信息等手段,减少企业净资产来完成收购行为。与此同时,政府在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中,却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国企改制的法律环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从而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有效监管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首先,建立人人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督机制;其次,推进政府职能转化,真正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具体可以参照以下策略(1)科学合理地划清政府管理者职能和所有者职能的具体界线,搞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分工。(2)建立产权责任主体的硬约束机制。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各个私有者对自己资产经营好坏要承担直接责任,终极所有者财产硬约束的存在直接构成了产权运营中各个责任主体的硬约束。

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监管效果

在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中可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要求:(2)加快相关法律建设,实现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3)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落实监管责任;(4)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5)建立良好的资产评估社会中介机构;(6)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

3.设置中央层面国有资产代表机构

可以试图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总体预想一个新的实现方式在中央层面上设立统‘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作为国务院的直属部门,将目前被分割的权力集中到一起,同时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目的是从中央层面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

第7篇

保证国家持有国有资产目标的实现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前提。

国家持有国有资产的目标包括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前者主要涉及国家的政治与社会环境的稳定、国家安全、社会公平以及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后者则主要涉及如何通过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进而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机制之一,必须能有效地保证国家实现持有国有资产的目标。这也是衡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运行是否有效的基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不仅为国有资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在实现国家持有国有资产目标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同职能和使命。以中央政府为出资人代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是国家通过国有资产管理者一资源配置机制实现其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对这类国有资产及其相应的国有企业应坚持以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为主,由国家政府直接实施监管;严禁开放这类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实行国家全资拥有、或者以国家绝对控股的方式经营;并保证国家拥有相应的投资决策权、运营和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权、人事任免权以及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国家管制权。相应地,对其他国有资产则应主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管理体制创新。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职能设计时,必须相应考虑到责任体系。

职能体系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所具有的社会与经济功能,具体表现为国家持有国有资产的目标所规定的内容;功能性的规定代表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者在配置社会资源方面所拥有的权利与权限。而责任体系则是为保证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目标的实现所做出的一系列追溯制度的安排;这主要包括受托管理责任、财务责任、政治责任、政策责任以及道德与社会责任等;责任性规定代表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者在行使其管理权的同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要“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论述,就是要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设计要做到职能体系与责任体系的统一。历史地看,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只重视职能体系的设计,而忽视了相应的责任体系安排,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缺乏必要的责任追溯机制。

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基本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的业绩评价是对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行效果进行考核和鉴证,并通过反馈机制来不断修正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评价结果往往涉及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者的切身利益,所以评价标准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总的来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评价标准是看其是否真正实现了国家持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但在确定评价体系时则应考虑在国有资产分类分级管理的条件下,各类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者所负有的不同职能与责任,避免“一刀切”。具体来说,与国家持有国有资产的目标相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评价指标可分为社会性指标和经济性指标两大类。社会性指标主要考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行结果的“公共性”,而非盈利性;这类指标主要包括稳定性、安全性、公平性和效果性等。经济性指标主要是考核国有资产的盈利性,从而判断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的状况和水平;这类指标主要涉及国有资产使用的效率性、效益性和增长性等方面。应该指出的是,社会性指标和经济性指标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矛盾的或此消彼长的,如当强调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时,可能会对就业和环境保护等社会性目标造成不利影响等,但是从国有资产的性质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要求来看,社会性指标可能更重要。因此,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运行及其绩效评价过程必须在社会性与经济性之间进行有效权衡。

探索国有制的多种有效现实形式,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重要突破点。

第8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我国五级政权履行各项职能的前提物质保证就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要想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加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就需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

1、 分析管理现存问题

1.1有效约束机制缺乏

在分离财政和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后,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则形成脱节的状态,帐外资产现象也出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一些部门单位频繁地调用、借用资产,随意流动的资产分离了资产的使用权与占有权,导致会计核算工作无法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正常开展。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脱离同时说明财务未能够对资产进行有效监督所致,因此就出现了失衡的状况。现阶段管理体制中,会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脱节,特别是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基层财政部门没有将项目细化、较为粗糙。除此之外,对于非税收入等某些财政部门未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不重视资产管理,仅重视资产购置、对资产效率没有要求,而只追求资产,这样就不能将单位资产状况与存量资产反映出来,仅单位支出和收入得以反映。

1.2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相关的财务制度不能与时俱进,各级财政部门没有细化分工,未能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内部出现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等现象,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资产未能有机结合,其管理力度还有待加强。

1.3资产管理主体不够明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在于:由谁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管理?怎样管理等等。换言之,存在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清、职责不明确的问题。目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只对中央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负责,并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及处置办法,而各地方对单位的、直属部门的资产也并未进行有效的管理。所以,无论是在政策制定上,还是管理体制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资产均缺乏有效的、统一的的宏观管理,资产管理的主体不够明确。

2、 改革研究

2.1监督机制的建立

2.1.1社会监督力量

将中介机构不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年审、而仅审计企业会计年报这种状况进行改变,透明化资产管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等为首的社会中介机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1.2内部监督机制的强化

在创建制度完善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还应在规范化轨道中纳入产权管理、财务管理、事务管理等单位资产实物,严格执行等级备案制度、资产管理事项申报审批、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等,积极推行台账管理制度,从而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除此之外,应将资产管理责任人制度完善和落实,作为人员职务升迁的关键标准,将资产责任人的工作业绩与资产的完好率相挂钩。资产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应逐步得到推行,为将资产管理职责更好地履行,还应保证资产管理人的独立性,重要设备以及重点部门中应积极实行委派管理人员制度等。

2.2绩效评价程序的规范

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程序如下: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资产、业绩目标、预期结果等进行明确,同时结合目标任务与资产预算,将所对应的资产管理效益目标与管理效率罗列出来。二是对任务实施情况与资产运作情况开展追踪,每月创建收集资料,实行结果报告制度,并对管理过程存在、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管理绩效的评估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资产管理绩效分析报告。

2.3台账制度的建立

基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必须相应创建台账制度,其主要用于形成、专用、处置、报废资产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以及对实物资产分布和总量进行反映。第一,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总台账设立与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宏观管理处。第二,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台账设立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是专项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处。

2.4新管理模式的构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兴模式应按照国家统一所有,财政管理国有资产、各级政府进行分级监管、单位使用和占用的模式,结合公共财政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参照市场经济管理的标准与公共财政的要求,创新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理念,有效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高效运转与合理配置。

结束语

文章根据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并创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作者单位: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邹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探讨――谈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6).

[2]赵爱玲,潘姝.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证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甘肃社会科学,2012(2).

第9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分类管理

众所周知,国有经济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不仅维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国防力量的壮大,还促进了“两个文明”的建设,可以说没有国有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但随着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继续采用原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效果都不尽人意。追根溯源其本质原因在于以往的这些措施,大多停留在对表面制度的改革,很少去发掘本质。因此,必须抓住问题的本质,改革才能有效果。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资产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分离,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脱节,造成行政事业单位无法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加之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中一些基层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比较粗糙,没有细化到项目,致使单位只想要钱、不想节流;只重资产购置、不重资产管理;只求拥有资产、不求资产效率;只反映单位收入和支出、不反映单位存量资产及其状况等。

2.缺乏公平合理、有约束力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定额标准。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不公平。违反资产配置标准的情况屡有发生,各部门的资产占用状况差异明显,导致难以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实物费用定额,影响了实物费用定额工作的全面推行。

3.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之间资产占用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部门资产占用情况,难以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确定新增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数量,难以结合资产占用状况安排预算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实物费用定额。

4.资产预算编制有待细化。基本支出预算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物业管理费、一般购置费等内容。项目支出中的行政事业类支出包括大型购置、大型修缮、大型会议等。因此,有些部门就出现利用项目经费补贴公用经费的情况。若部门预算编制过粗,支出标准体系不明确,设备的重复购置和公用经费的超标现象就不可避免。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应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1.在有些国家国有企业享受不到任何优惠待遇,与其他非国有企业一起在市场中自由竞争,企业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给每个国有企业都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将利润指标作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主要考核标准,一旦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被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所淘汰,政府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卖掉。这种立场鲜明的做法,使得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竞争能力非常强。

2.许多国家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在这些国家,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其行为目标具有多重性和不一致性。行为目标的多重性和不一致性,不但造成了国有资产运行的差异,还给相互之间提供了产生矛盾的可能。所以,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促使他们明确各自目标,会减少矛盾发生的概率。

3.有些国家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设立一个中介机构――国家控股公司,由国家控股公司代国家行使所有权。其主要职责:一是使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避免了国家的行政干预,使企业有了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二是协调政府制定各种管理国有企业的方针政策,避免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由于政策各异带来的矛盾;三是督促国家控股公司和企业执行管理部门的指示和决策,保护所有者利益不受侵害。

4.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是许多国家的共同特征。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方面面均有法可依,规范其设立、运行、管理和解散等各个方面,大多数国家的法规是最高权力机构以宪法或法律的形式通过的。管理国有资产有法可依,不仅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权威性、连贯性,也明确了管理主体之间、管理主体和被管对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划定了他们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使国有资产的运行循序渐进。与此同时,在法律的指导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透明性,不仅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还可以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1.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业性人才的重要性,给国有企业配备具有综合素质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各种类型的人才招聘,为国有资产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专业人才,或者邀请国有资产管理专家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提高培训,提高他们管理国有资产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划分成若干个环节,每个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分配相应的职能,明确他们的责任和权利并公开考核指标,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

2.对我国的国有资产进行分门别类管理。对国有资产按照它们所在行业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可尝试在水力、电力及通信等国家垄断行业引进自由竞争机制,使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垄断行业不仅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还能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中,国有资产应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担负起行业“领头羊”的责任。同时,机制尽快着手研究建立资产的调剂使用制度,构建一个统一的调剂资产管理平台.对单位超过标准配置或闲置不用的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推动不同单位以及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整合与共享共用机制,盘活闲置和未充分使用的资产。调剂不同单位余缺避免重复配置减少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节约政府公共资源。积极探索对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以及部分价值昂贵使用率不高的专用设备试行专业化集中管理的模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最终目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3.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国有资产相结合,突出管理的权威性。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然已经确立了“统一所有、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但还缺乏权威管理机构。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应尽早将财政部确立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导机构,突出其权威,使其他各个管理机构在主导机构的协调组织下,形成管理合力,将当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不科学的局面改变。

4.加大国有资产的立法管理力度,逐渐形成统一的、全面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当前我国政府已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工作的重点,但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仍不够重视,导致了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层次较低,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和连贯性。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层次,树立法律权威,形成统一的、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只有如此,才能改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的现状。

5.跟踪检查、强化监督,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状况应成为考核管理部门行政领导的重要内容。对因资产管理和使用不当而出现的资产浪费与不合理损失等现象,应依法追究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应向同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汇报资产形成使用、处置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参考文献

[1]秦云山,.《简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中国总会计师》.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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