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7 15:39:5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互联网电商商业模式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互联网行业经历了这些年来各路人马的尝试之后,已经基本上摸索出了所谓互联网思维下的商业模式套路。在产品积累到足够的用户后,这些现成的商业模式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初步归纳一下,可能会有24种模式商业模式。当然,更多聪明绝顶的企业,还在不断开拓新的商业模式。
一、实物商品的商业模式
如果你的产品,是某种物品,用户可以直接持有和使用你这个物品,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商品/货物,那么你的商业模式就很简单,基本上就是四个套路:
1.自己生产、自己销售:自己直接生产、直接销售给用户
2.外包生产、自己销售:把生产环节外包出去,自己负责直接销售给用户
3.只生产、不销售:自己负责生产,交给分销商销售
4.只销售、不生产:自己作为分销商,或者提供销售商品的交易市场
亚马逊、京东等电子商务网站,就是前面的第4种商业模式。
如果你的产品不是某种物品,用户们不能直接持有和使用,那么你怎么赚钱呢?下面看看所谓互联网思维下的商业模式。
二、广告
自从谷歌开始在搜索结果旁边放广告以来,广告已经成了互联网行业默认的首选变现方式。实际上,广告本来是平面媒体的主要商业模式,现在互联网行业已经彻底抢走了广告领域的风头。
5.展示广告:展示广告一般形式是文字、banner图片、通栏横幅、文本链接、弹窗等,通常是按展示的位置和时间收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包月广告或包天、包周广告。这是目标最常见的模式。
6.广告联盟:广告联盟相对于是互联网形式的广告商,广告主在广告联盟上广告,广告联盟再把广告推送到各个网站或App里去。百度联盟、GoogleAdSense是最大的两个广告联盟。基本上网站流量还没有到一定程度时,都会选择跟广告联盟合作,只有做到一定流量后,才会跟确定的广告主直接建立合作关系。广告联盟一般是按广告的点击次数收费。
7.电商广告:最常见的就是阿里妈妈了,京东、亚马逊、当当都有自己的电商广告,凡客当年也是靠这个突然窜红的。这些广告一般是按销售额提成付费。很多导购网站,就是完全靠这种收入的,特别是海淘导购网站,会接入各个海外购物网站的广告,佣金还挺不错。
8.软文:软文是指把广告内容和文章内容完美结合在一起,让用户在阅读文章时,既得到了他想需要的内容,也了解了广告的内容。很多媒体网站或者微博、微信大号,都是靠软文赚钱的。
9.虚拟产品换广告效果:你还可以为用户提供虚拟产品,但是代价是用户必须接受一定的广告,比如看完段广告、注册某个网站的用户、下载某个App。
10.用户行为分析:通过分析用户在你的网站或app上操作方式,可以分析用户的习惯和心理,从而有利于在产品设计和商业规划上做出正确的决策。很多企业都需要这样的用户使用习惯的数据,所以可以卖这样的数据。淘宝数据魔法就提供这样的服务,比如告诉你什么地方、什么商品、什么风格、什么尺码最受用户欢迎。
三、交易平台模式
11.实物交易平台:用户在你的平台上进行商品交易,通过你的平台支付,你从中收取佣金。天猫就是最大的实物交易平台,天猫的佣金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
12.服务交易平台:用户在你的平台上提供和接受服务,通过你的平台支付,你从中收取佣金。威客平台猪八戒就是这样收取佣金的。Uber的盈利模式也是收取司机车费的佣金。
13.沉淀资金模式:用户在你的平台上留存有资金,你可以用这些沉淀的资金赚取投资收益回报。传统零售业用账期压供应商的货款,就是为了用沉淀资金赚钱。现在这个套路也用到互联网行业了,据说京东就是靠这个沉淀自己赚钱的。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O2O企业,也是寄希望于这个模式。
四、直接向用户收费
除了广告,另外一大类商业模式就是直接向用户收费。当然。如果前期就收费,很可能会吓跑用户。所以,需要借助一些巧妙的做法。
14.定期付费模式:这种商业模式类似于手机话费的月套餐,定期付钱获得一定期限内的服务。相对于一次性付费直接买软件,定期付费的单笔付费金额比较小,所以用户付费的门槛相对较低。比如QQ会员,就是按月/按年付费的模式,现在的价格差不多是每个月10Q币。
15.按需付费:按需付费是用户实际购买服务时,才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比如,在爱奇艺里看到想看的某一部电影,花5块钱,只看这一部,这是按需付费。如果买了爱奇艺的VIP用户,在一段时间内所有会员免费的电影都可以看,这就是定期付费模式。再比如,我要在道客巴巴找到个我最需要的文档,下载要5块钱(怎么都是5块钱),我用微信支付后就可以下载这个文件了。
16.打印机模式:打印机的商业模式是指,先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消费者一个基础性设备,比如打印机,用户要使用这个设备,就必须以相对较高的价格继续购买其他配件,比如耗材。剃须刀也是采用类似的商业模式,刀架的价格近乎于白送,然后通过卖刀片赚钱。再比如,家用游戏机也是,索尼和任天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游戏机,然后用很高的价格卖游戏光盘。因为日本打印机公司爱普生首先采用这种商业模式,所以我把他叫做打印机模式。
五、免费增值模式
免费增值商业模式就是让一部分用户免费使用产品,而另外一部分用户购买增值服务,通过付费增资服务赚回成本和利润。不过通常一般采取免费增值模式的产品,可能只有0.5-1%的免费用户会转化为付费用户。
17.限定次数免费使用:这种模式是在一定次数之内,用户可以免费使用,超出这个次数的就需要付费了。
18.限定人数免费使用:这种模式是指用户数量在一定人数之内,就是免费的,如果用户数量超出这个限定额,就要收费了。比如很多企业邮箱服务,如果你的公司注册了某个域名,打算用这个域名做你的企业邮箱;企业邮箱服务商可以要求,5个以内邮箱地址免费,超过5个邮箱地址就要购买他们的服务。
19.限定免费用户可使用的功能:免费用户只能使用少数几种功能,如果想使用所有的功能,就得付费。比如我现在用的Evernote,这几天也老是提醒我用不用升级,升级之后,每个月可以上传更大的附件,也可以给自己的笔记加上密码。这2个功能我都想要,但是还没有想好是不是值得花钱开通。
20.应用内购买:应用的下载和按照使用是免费的,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为特定的功能付费。最常见的就是游戏了,购买虚拟装备或者道具之类的。再比如在微信内购买付费的标签。
21.试用期免费:让用户在最初一定的期限内可以免费使用,超过试用期之后就要付费了。比如我现在的Office,天天提醒我,免费版试用期还有XX天就要到期了,让我抓紧激活。激活就是要买正版的激活码了,我现在正发愁在哪里去找激活码呢。
22.核心功能免费,其他功能收费:Appstore里的App,有不少都是这种模式,一个产品分为免费版和收费版。免费版里基本功能都有了,但是要获得更多的功能,就要收费。比如照片处理应用,免费版有几个基本的滤镜效果,差不多够用,但是如果要更炫更酷的滤镜,就要下载付费版。
23.核心功能免费,同时导流到其他付费服务:比如微信,微信聊天是免费的,但是微信内置了很多其他服务,游戏、支付、京东、滴滴打车,这些服务都有可能是收费的。
第一种:免费型
从QQ,到淘宝,从百度,到360,都是免费吧?不免费的话就得像ICQ、ebay和瑞星那种企业一样,去见阎王。所以,免费是互联网思维的“基本思维”。可是,免费怎么赚钱呢?QQ有6亿用户的话,有百分之一的用户是愿意每个月付10块钱做会员,算算账呗......其它几家也大体如此,不用深入枚举和探讨了吧?
说到头,其实不是互联网思维需要免费,而是全世界人民在任何时代都喜欢占便宜而已,于是在互联网盛行的时代,免费被提炼成了基本思维。
第二种:偶像型
为什么好莱坞大片儿的蜘蛛侠、绿巨人、蝙蝠侠、007......每次剧情都那么雷同,但是票房总是飘红呢?而且是全世界哦!为什么乔布斯死了,全世界人都祭奠呢?其实,这是从小到大,家长和来时就开始教育我们的“英雄主义”。自从神一样的去世了,中华民族的崇拜对象是谁啊?短缺啊!于是各行各业各界都出现了“英雄人士”。以至于到了互联网时代,有了马云、马化腾、李彦宏、雷军......甚至罗胖、黄太吉、雕爷、马佳佳......
撒意思?其实不是互联网需要偶像,而是世界需要英雄。全世界人民都需要茶钱饭后的谈资和话题。于是在互联网盛行的时代,偶像成为了互联网思维的重要组成元素。
第三种:整合型
为啥子天猫、京东、1号店能火?整合了想开店赚钱的主儿呗!为啥子嘀嘀打车、快的打车能得到巨额投资?整合了出租车资源呗。为啥子微博能火?整合了上班工作饱和度低又不能在办公室扯开嗓子胡说八道的小白领呗。再比如类似租房网、外卖网、订房网......都是一条线儿上的。没多深奥!
怎么滴?百货商场、电脑城当年那就不叫整合吗?日报、晚报上的分类广告就不算整合吗?出租车呼叫中心就不叫整合吗?只是有了互联网之后,整合起来更加快速和方便了吧?所以不是有了互联网思维才有了整合,而是整合这事儿目前看来是用互联网做起来更靠谱儿而已!所以,整合是互联网思维赖以生存的重要依靠之一,不是吗?
第四种:消遣型
微信本身的沟通功能其实并没有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功能使用率更高,不是吗?谁的智能手机里没有个把游戏?罗辑思维是怎么火起来的?......说白了,再有理想抱负的工作狂也不会把24小时都放在枯燥的工作上,大家都需要消遣,而且大家除了工作时间有大把的碎片时间,于是这些碎片时间就被朋友圈、手游、文章给消遣了,不是?
说啥呢?打扑克、下象棋、看报纸、电话粥......就不是消遣嘛?如今全被弄到互联网里了而已。也因此,能够占用人们碎片时间的消遣必定是互联网思维啦!
关键词:商业模式;Google;Apple;范式分析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2)10-2435-03
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互联网运营商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并使其成为真正的巨型企业,对世界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在对互联网发展现状与典型互联网成功企业的商业模式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基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价值网络与企业生态系统分析的方法,深入研究互联网运营商的商业模式,进而把相关分析和结论延伸到其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中,对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该文选取了Google和Apple这两个既具有典型互联网代表性又拥有截然不同商业模式的互联网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以求通过深入的对比分析,更好的探究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特点。
该文的第一章首先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概念进行了剖析,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范式分析模型;第二章是对Google商业模式的深入分析;第三章对Apple的iphone商业模式进行了分析,并与Google商业模式进行了对比;第四章基于前两张章分析结论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共有的核心特点进行分析;第五章为该文结论。
1商业模式范式分析模型
1.1商业模式综述
商业模式在当代企业竞争中作用日趋显著,理论界对商业模式的研究也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与市场竞争研究的热点。目前相关研究对商业模式尚未有统一的明确定义,但有一些影响力较大的概念阐述,该文对近年来的主要研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把其中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分成体系论、价值论、盈利论和整合论四类。
在体系论中,认为商业模式应包含战略目标、价值主张、收入来源、关键成功因素和核心竞争力这几大要素[1];在价值论中,商业模式则包含定价模式、收入模式、渠道模式、商业流程模式、基于互联网的商业关系、组织架构以及价值主张这几大要素;盈利论认为商业模式是解决应为顾客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应为哪些顾客提供价值、如何为该价值定价、谁应为该价值付费、为提供该价值应该采取什么战略、如何提供该价值、怎样保持优势的一揽子方案[2];整合论则认为商业模式应包含产品、顾客界面、基础设施管理和财务四大要素。
除此以外,Osterwalder与Pigneur提出商业模式是企业战略在概念上和框架结构上的实现,并为企业过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3];欧洲Teleno研发小组提出商业模式时特定的汇集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最终传递给客户增值的商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与其核心环节的抽象。
综合上述对商业模式的分析和定义,该文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价值与企业价值的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商业模式包含了企业战略、盈利模式、成本战略、人才战略、内部运营管控,其有效性、价值实现能力和生命周期受到外部相关产业环境、用户需求发展与内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1.2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发展背景
前文分析中可知,企业商业模式的实现必须考虑外部环境、需求发展与内部能力的协调,因此,对互联网典型企业的商业模式分析首先需要对互联网时代环境,经济环境,竞争模式和用户需求发展进行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明晰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产生的基础和发展方向,为该文构造商业模式分析模型提供依据。
互联网时代社会经济出现了重大变革,可归结到如下几方面:
1)全球一体化:网络信息交互带来的生产的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消费分工全球化,其本质是信息、物资及人力等各种资源的迁移成本迅速降低,逐渐实现一个扁平的地球。
2)知识革命:互联网促使知识的加速传播,加速了知识的更新速度,使知识爆炸与经济发展直接联接,改变了传统的竞争和发 展模式。
3)错位竞争:企业竞争已不仅是对传统资源占有的竞争,由于信息资源的开放和知识革命,小企业、甚至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和大企业竞争的能力。
4)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相反,网络经济极其重要的特征是边际效益递增,其单产品生产营销成本随着用户规模增长不发生变化甚至快速降低,经济价值则呈几何级数增加。
下面对当今时代和文化发展环境下的用户需求特点进行分析:
1)时代特性:当今时代特性崇尚个性化和多元化,与网络时代的联接的有机性和节点的离散性相契合。
2)矛盾的需求:信息需求的开放性与个人信息的隐私性并重,对主流价值的认同与批判并举,对围墙花园存在的矛盾心理。
3)长尾理论:人们的选择越多,自由就越多;人们选择的成本则越低,自由就越容易。当长尾理论与互联网相结合之后,实现了以最小的选择成本,提供最多的选择机会。由此互联网客户需求中长尾部分的至关重要。
结合上述分析,互联网时代的成功商业模式首先需要适应网络经济特点,理解网络时代用户需求的特点;能够利用互联网,吸引用户,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能够利用互联网,提升用户价值实现水平,并同时降低实现用户需求的成本。其次,成功的商业模式在独特价值实现的基础上,必须难以模仿。同时,在互联网时代,单纯依靠技术领先和资源优势已无法确保此点,竞争的形式已经从单纯的新产品、新技术及其后的价值链竞争,发展到了价值网络的竞争,价值网络也是扁平化趋势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价值网络,对竞争对手来说往往是难以复制的,从而能够较长的保持竞争优势。
1.3商业模式范式分析模型
结合前文的分析思路,该文建立了如图1的商业模式范式分析模型:
图1商业模式范式分析模型
该文建立的分析模型基于研究目标的商业模式的直观现象与内在价值实现,从价值实现和系统体系两个维度进而拓展到内部性、外部性、结构性和整体性4个分析角度,深入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进行分析,进而对其商业模式“范式”分析结论进行评价。
内部性:基于核心竞争力分析方法,研究对象独特的价值创造模式;
外部性:基于价值网络的竞争,与企业生态系统定位实现全价值网络(链)的竞争优势与最优价值实现;
结构性:特有的价值创造模块和资源的独特组织结构,从而实现难以复制性以建立竞争优势;
整体性:实现价值网络建立整体竞争优势,使某个商业模式与企业整体理念与发展策略有机结合。
后面章节中对Google和Apple商业模式分析将基于此模型展开。
2 Google商业模式
2.1商业模式分析
目前Google的核心价值模式是:搜索+信息应用+广告,其关键是让用户的网络应用更多的通过Google实现。
下面将应用商业模式分析模型对Google的商业模式进行分析。
内部性分析:在核心竞争力方面,Google有着具有技术领先的谷歌算法,降低了用户找到真正需要的信息的成本,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Google品牌是网络开放和网络技术的代名词,用户对Google“不作恶”的企业理念高度认同,从而有着极高的忠诚度。Google始终坚持与用户搜索内容直接相关纯文字广告,同时广告的精确投放不依赖于用户的个人信息,而只依赖于用户输入的搜索关键词,实现了信息开放需求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平衡;广告竞价不仅看广告商的出价,也同步考虑其广告每次用户点击带来的盈利,从泛化广告到精准营销,兼顾了顾客与广告商的利益最优化,这也体现了知识产生知识的特点。
外部性分析:Google通过组建联盟和商业收购,打造其庞大的价值网络,外部通过Adwords和Adsense拓展其广告联盟,以android为核心建立手机开放联盟;内部基于明晰的发展思路与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收购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相关企业与专利,为Google打造全方位的用户需求实现能力,奠定了基础。Google通过庞大的用户群、领先的技术以及低成本的服务实现确立了其在价值网络的主导地位和生态系统的优势定位。
结构性分析:Google信息服务从互联网信息开始,逐步拓展到书籍信息、视频信息、社会交往、地图信息等,结构完整、步骤明确的践行这“组织起世界上所有信息”的愿景。从搜索引擎开始,发展到Google地图、Gmail、Youtube,云计算、android、GoogleApps,让用户的全部需求能够通过网络实现。Google在技术层面通过先进的算法和云计算数据中心的支持,让其他竞争者暂时望尘莫及。Google搜索,Google地图,Google Apps,Google云计算,在保持其技术领先性的同时通过信息服务形成的有机的整体,从而确保了 Google在企业生态系统中的优势定位。
整体性分析:从单纯的网络信息搜索,向全面的信息服务发展,提供包括信息、广告、书籍、地图、图片、视频、社交、电邮、办公等;从“点击一下就可以离开”到“欢迎进入星球Google”;所有的服务都整合到Google的网页,用户只需要登录Google就能够迅速的得到所要的服务。随着iGoogle的发展,用户可以按自己的需要打造最舒适的需求获取环境。通过云计算技术把数万至数十万台廉价CPU和硬盘组成服务器,协调全球的服务器成为“一台机器”并行处理计算需求,配合以高速光纤连接和互联网接入、以及廉价的电力和制冷,打造高效的“信息核电厂”,使得Google完成一项运算成本仅为普通公司的十分之一。Google把服务内涵、服务方式、服务提供、技术及支撑通过统一的价值观与理念凝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形成了难以复制的强大竞争力。
2.2 Google商业模式“范式”分析结论
Google通过“开放”与“不作恶”的理念宣传,顺应了用户在网络时代对信息获取和信息服务提供的期待,从而得到全球众多用户的支持,其价值观为用户所肯定。在最优信息获取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应用的不断丰富及网络技术的进步,引导用户需求通过网络远端实现,减少用户对本地硬件软件的依赖,彻底改变现有的互联网商业模式。
基于Google的技术优势构建以Google为核心的价值网络,打造了一个综合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借助其价值网络提供全方位功能实现能力,从而确保难以复制的强大竞争力,让用户的所用需求都可以通过Google服务得以实现。
3Apple商业模式
3.1商业模式分析
Apple公司核心业务是电子科技产品,目前全球电脑市场占有率为3.8%,凭借iphone手机的巨大成功,苹果公司市值在2011年8月10日已超过埃克森美孚,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因此,该文将主要对iphone的商业模式进行分析研究。
iphone核心价值创造逻辑:终端+内容+通信费分成,其关键是培育并掌控独特价值取向的用户群。通过应用商业模式分析模型对其商业模式的分析结果如下。
内部性分析:Apple在美国电子产品市场一直占有相当数量的用户群,其工业设计与审美品位为用户广泛认可,Apple致力于生产工业化时代的艺术性产品的理念使其拥有很高的用户忠诚度。同时Apple作为美国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其总裁Jobs的个人影响力与个人魅力也起到了重要作用。Apple强大的设计能力、品牌优势、最新技术集成及用户超强体验保证了iphone的强大竞争力。
外部性分析:iphone通过终端供应、内容应用供应及系统平台三位一体,确立其价值网络的整体竞争优势;与运营商合作扩展渠道,进一步完善其价值网络,同时依靠品牌吸引力及App Store模式确保其在价值网络中的主导地位。在美国,Apple能部分掌握手机用户的数据库信息,iPhone使得独立ISP得以绕过运营商提供服务,削弱运营商对服务提供商的控制,直接提升了iphone在价值网络中的地位;其safari浏览器可以使所有的互联网内容搬到iphone上,削弱了运营商对内容提供商的控制;在现有的价值网络和生态系统中,Apple具有极大的控制力,占据了生态优势位。
结构性分析:Apple把原有iTunes成功的应用方式和服务模式移植到iphone上,通过App store持续提供基于iphone的各种应用于服务,因此不断产生新的利润点。从某种意义上看,App store是iTunes的演进和升级。Apple整体品牌吸引力及用户关注度其他终端厂商远远不及,其打造的简约的精英文化品位深入人心,这使得iphone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因此,iphone通过把产品、服务、应用和文化的有机结合,形成了难以复制的强大竞争力。
整体性分析:iphone出售只是客户价值实现的起点,其后整个价值网络启动,不断实现新的客户价值。Apple的整体战略是构建以MAC电脑为核心的“数字家庭”,通过多元化的产品策略来实现,iphone是iPod的手机化、MAC的移动化,是Apple在特定产业环境下的战略延伸;iphone商业模式的创新不是对Apple整体战略的颠覆,而是其企业长期战略的局部实现方式;事实上,iphone的推出刺激了Mac电脑的增长,光环作用体现了多个业务之间的正反馈。
3.2商业模式“范式”分析结论
Apple从理解用户需求到引导用户需求,从iTunes到App Store,构建了基于互联网的客户小众需求实现的创新模式,开拓了App 2.0时代,有效的降低了成本。终端+服务+应用+丰富周边产品,同时满足了用户品味和个性化两方面的需求,也间接的突破了围墙花园的弱点。苹果通过产品和服务打造的精英文化征服了客户,使得苹果的封闭被用户理解为品位的象征,也让竞争对手难以效仿。
从MAC PC到ipod到iphone到ipad,以核心竞争力为基础构建了Apple主导的价值网络,形成了全面的竞争优势;苹果的商业模式围绕着一个长远的战略形成一个整体,从过去的“数字家庭”逐步扩展到“数字生活”。
4范式对比与解析
而Google和Apple在互联网企业中分别是封闭和开放的代表,也体现了对围墙花园观念的不同理解和实践,通过对Google和Apple的商业模式研究,及在模型应用分析的基础上,本节将对二者折射出的互联网典型商业模式“范式”进行统一分析,相关分析归结到以下几个方面。
1、切入点:必须在用户的网络生活中有合适的切入点,即某种用户需求的最佳实现方式,可以是服务,亦可以是产品从而快速形成巨大的用户规模,如Google的信息搜索,Apple的iphone手机等。
2、独特的价值创造方式:在切入点的基础上,要建立创新的价值创造模式,且其价值实现要兼顾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从而建立为用户所接受的创新的盈利模式,如苹果的App store应用分成,Google的广告竞价。
3、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必须能够在企业所选切人点与价值创造中体现,且具有难以复制性;如Google的搜索技术与信息服务,Apple的工业设计与电子应用。核心竞争力往往是企业文化、品牌、技术、服务等构成的有机整体,能保证企业所用商业模式不易被竞争对手复制。
4、构建价值网络:企业要尽可能的联合第三方伙伴构建自己的价值网络,在扩大竞争优势的同时,扩大切入点维度上的服务广度与深度,以最终包含用户所需全部需求为目标,不断扩展。Google和Apple作为围墙花园的不同理念的代表,其践行的方式也有所不同,Google希望能够成为用户获取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唯一途径;Apple则希望能够在花园中满足用户所有的服务需求,并激励用户自给自足。
5结论
该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商业模式价值实现和系统体系两个维度及内部性、外部性、结构性和整体性4个分析角度的商业模式分析模型。并把模型分析应用到对Google和Apple的主要商业模式分析中,并进一步引申到切入点、价值创造方式、核心竞争力与构建价值网络这四个关键点上,从而为相关企业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参考文献:
[1] Timmers, P., "Business Models for Electronic Markets." Journal on Electronic Markets, 8(2):3-8, 1998.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
对盈利模式理论的解释最早是奥地利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瑟夫·a·熊彼特(joseph alois,1942)。在1939年,约瑟夫·a·熊彼特就指出了盈利模式的本质,即“网络企业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最重要的是来自新供应源、新技术和新公司的商业模式的竞争,而不是以价格竞争为核心”。盈利模式详细说明了一个商业实体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每个参与者的成本和收益。利润=收入﹣成本,这是所有网络企业的盈利模式都在试图解决的一个看似简单的方程。盈利模式分为类别:产品模式、组织模式、巨型模式、知识模式、价值链模式、客户模式、渠道模式、资源模式。
一、网络企业环境
当今世界的科技经济领域中,互联网蕴藏的经济价值和巨大商机被更多的人认可。在商务部商贸发2009(540)号文件中:鼓励流通企业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不断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推销的营销方式。但是在实际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基础网络安全、重要网联信息系统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公共网络环境安全。其中公共网络环境安全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有:木马和僵尸网络对网络安全构成直接威胁;手机恶意代码日益泛滥引起社会关注;软件漏洞危害信息系统安全;互联网应用层服务的市场监管和用户隐私保护工作力度不够。
二、网络企业现有盈利模式
1.聚集网上支付。2012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19395万元,使用率37.8%,年增长率20.8%;其中网上支付16676万元,使用率32.5%。全年增长率21.6%。ctoc网站的在线支付技术手段已经非常成熟了,与网络购物紧密相关的两个网络应用是网络银行与网络支付,采用在线支付方式不仅可以迅速安全地转移资金流,最主要的是可以降低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受到损失的风险。各个网站为了推广其在线支付工具,都纷纷推出了保障措施,对于使用在线支付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原价予以赔偿。为卖方提供了信誉担保,也为买方承担了一定的交易风险,这样就为买卖双方创造了附加价值。如果网上支付拥有足够的用户,那么互联网企业则可以通过它去实现盈利了。
2.大胆“移植”信用认证。网络服务交易与网络购物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它交易的物品是看不见的服务商品。以前,这些服务都是通过传统的中介机构实现交换。而网络服务交易的优势则在于可以实现服务的异地化、便捷化。同时,网络服务交易还传承了网络购物的优势。许多互联网企业的网站提供了信用认证服务。到目前为止,虽然还没有互联网企业网站通过信用认证的途径来盈利,但是在btob中有成功的案例。例如,阿里巴巴正是利用企业的信用认证。如果能成为阿里巴巴里诚信通的会员,就可以享受四大特权,包括第三方认证、优先排序、网上专业商铺和独享买家信息。这些特权对那些从事电子商务的商家们而言是很有吸引力的。目前,诚信通大约有20万名会员。每年,如果每个会员缴出2300元的会员费,则可以推算出诚信通每年能给阿里巴巴带来大约5亿元的收入。试想一下,如果将这一模式成功地“移植”到互联网企业的网站上,将会带来多么可观的收入。
3.关注“长尾”部分。如今,营销理论开始由“二八法则”到“长尾理论”推进。“长尾理论”的基本原理是:只要流通和存储的渠道足够大,销量不好或需求不旺的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与那些占少数的热销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相抗衡。“长尾理论”己然成为一种新型的盈利模式,其已被成功地应用到网络经济领域。例如,google就是有效地利用了长尾策略。在以前,网络广告的投放只有大企业才可以涉足的领域,但是adsense广告使得大批中小企业的网站能够自动获得广告商的投放广告。因此,adwords和adsense汇聚上万家中小企业的网站,它产生的市场能量和巨大价值足以匹敌传统企业的广告市场。如果google只将注意力放在20%的大企业身上,那么我们就很难见到它现在的成就了。那些忽视长尾理论,仅关注少数畅销品互联网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是很理想。在中国,目前淘宝网已经成功应用了长尾理论,它的利润
来源是大多数的网络零散小商铺,且聚集了高额的长尾经济利润。
4.巧用自媒体。如今,广告信息无孔不入并且带有强制性营销色彩,致使消费者购买行为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决策阶段的管理者在网络上搜索相关信息成为主要手段,但在分析资料时,他们不会看企业自己的说法,而是过多关注于其他顾客的意见。现代营销的精髓是:协调和运用多样不用的传播手段,在与消费者的交流中达到传播的目标,寻求与消费者建立长期的互动关系,并且在与消费者沟通的每个阶段发挥最佳效果。比如“人人网”,它把有着共同爱好和地域的网民集中在一个虚拟空间,目的是让网民们互动、资讯分享和情感维系。它有利于与消费者达成良性沟通,更有利于将产品的视觉符号技巧性地融入到网络的信息传播过程中。这让用户在互动中形成对产品以及品牌的印象,以便达到营销的目的,从而也有效消解了用户的防卫心理。而在这种形态之下,人们会认为信息是用户自己传播的,商业味会比较淡,也会更容易让人认同该产品。
三、网络企业盈利模式展望
一个企业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需求和供应的关系决定的。互联网更是如此。从需求方面来看,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预计在2013年将达12.7万亿元。从供应方面来看,互联网发展的障碍来源于网络基础资源。随着我国互联网在应用模式、技术水平、行业规模上的发展,网络基础资源在应用支持、安全保障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如果网站能围绕“安全可信、规范高效”的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并落实实名制管理,那么网站的安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从而为其盈利模式打下荐股的用户信任基础。门户网站和聊天网站由于提供服务的异质化程度低,市场已趋于成熟。随着我国企业诚信化普及、市场经济的成熟以及更进一步的对外开放,电子商务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更多的外贸平台能够进入稳定盈利通道。在中国,存在着相当多种类的商品交易,他们目前还没有其专门的商业网站。这表明,网络企业发展空间非常大,从而对应的盈利模式也有待创造。
四、结语
2011年2月,全球ip地址分配机构iana宣布ipv4地址池耗尽。为了提升ipv6地址分配服务能力,cnnic2011年进行了ip系统升级,以便更好的服务内部ip分配人员与联盟会员,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互联网企业发展有两种趋势:一种是将朝着行业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另一种是由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购并与合作联盟的发展,将向垄断方向发展。一个成功的盈利模式在于专业。它可以帮助商家达到网络营销的效果,同时也可以向买家提供商品详情。除此之外,网络企业还需要考虑如何保持企业这种优势,使其各个组成部分具备持久盈利的方法。盈利模式需要以市场的理论需求为导向,市场是检验盈利形式的独一规范,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获取盈利。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2年度报告[j].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报告简版2009~2010[j].艾瑞咨询
〔关键词〕 互联网电视; 商业模式; 著作权困境; 利益平衡。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互联网电视的出现,它可以非常容易地将电视服务和互联网浏览、电子邮件,以及多种在线信息功能结合在一起,在未来的竞争中具有极大的优势。TCL、海信电器、创维和长虹纷纷推出自己的互联网电视,一旦互联网电视普及,那么市场需求便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台的规模。然而,互联网电视刚刚“出世”就遭遇了不断的知识产权纠纷。[1]那么互联网电视制造商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呢? 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更是关系到互联网电视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我国三网融合的进程。
一、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的性质。
不同的商业模式对设备制造商的要求不同,其所引发的用户行为也不同。因此要判断互联网电视是否构成侵权,应当具体地分析其不同的商业模式。
目前我国互联网电视的主要商业模式有以下三种,它们的性质各不相同。
1. 下载模式。用户将从网站中下载的影视内容拷贝到移动硬盘或 U 盘中,再通过电视上安装的USB 接口来实现播放。用户可以从第三方网站下载影视内容,也可以从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自建平台上下载资源,而自建平台上的内容是由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向著作权人购买后上传至自己网站的。此种模式中,互联网电视实际上充当了一种放映机的功能,换言之,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实质上提供的仅是一种硬件播放的服务。
2. 开放模式。互联网电视机内置有搜索软件,电视机用户可以通过该软件在网络上搜索节目,通过遥控器选择搜索到的信息资源并予以播放。搜索到的节目可能是来自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自建平台,也可能是来自第三方的网站。这时,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实质上是提供一种单纯的搜索服务,即用户在空白的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搜索引擎自动提供链接寻找有关内容。[2]。
3. 点播模式。此种模式是当前国内互联网电视使用最为广泛的模式。在该模式下互联网电视内置点播平台,用户通过互联网点播来选择观看的内容,而内容也是有两个来源,即来自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自建平台或第三方网站。点播模式下,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实质上是提供了一种内容的分类定位服务。此种模式与开放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对于各种内容进行了编辑,制作了分类表,而开放模式中仅仅是提供了空白的搜索框。
二、互联网电视的著作权困境。
目前,国内互联网电视机提供的内容服务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自建的内容频道,购买正版片源供用户观看。二是与视频网站合作,如TCL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迅雷拥有著作权的正版影视剧。下面,笔者就针对互联网电视的三种商业模式并结合内容来源分析其著作权困境。
1. 在下载模式中,互联网电视其实跟互联网的关系并不大,但如果侵权影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自建平台,那么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将未经授权的影视内容上传至自建平台供用户下载观看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2013 年1 月1 日刚刚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换言之,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实施了受著作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从而构成直接侵权。
2. 在开放模式中,用户既可以搜索互联网电视制造商自建网站中的内容,也可以搜索第三方网站中的内容。前一种情况在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时将构成直接侵权。而在后一种情况中,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利用了来自第三方的影视内容,没有直接实施受著作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所以并不会构成直接侵权,其是否构成间接侵权则要看其是否满足间接侵权的要件。构成共同侵权需要同时实施了客观行为( 提供实质性帮助) 和具备主观过错( 明知或应知) 。互联网电视的确对于侵权行为提供了实质性帮助,但是否构成间接侵权仍然要看其是否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根据索尼案确立的“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原则,只要一种产品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即使产品提供者知道有人可能会使用该产品去侵权,也不能仅以有用户确实使用该产品侵权为由,推定产品提供者具有主观过错并构成“间接侵权”。[3]由于互联网电视仅仅提供了网络搜索服务,被播放的节目是否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电视制造商无法判断,此时不应认定其“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的存在,所以电视制造商并没有构成间接侵权。
3. 点播模式是当前国内互联网电视制造商采用最为广泛的模式。与开放模式一样,当点播的内容来自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自建网站时,其可能会构成直接侵权。而内容来自第三方网站时,即使第三方网站构成直接侵权,互联网电视制造商是否构成间接侵权仍然要看是否满足间接侵权的要件。客观上,分类定位服务的确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所以判断其是否具有过错就成为了判断间接侵权的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对热播影视作品等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方式进行推荐,且公众可以在其网页上直接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实践中的判例也证实了这一点。例如在 TCL与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的著作权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中 TCL 公司参与了影音资讯库资料的管理,因此,可认定其对相关搜索结果进行了编辑、整理,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的存在,构成共同侵权。与此相反的是,在另一起互联网电视著作权纠纷中,法院就认定,万利达公司是提供具有定向链接服务功能的设备商,不对内容进行编辑、推介或者任何干预,并未直接提供涉案影视作品,所以万利达公司不构成侵权。
综上,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在各种商业模式下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如下表所示:
三、基于利益衡量的方法论对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的反思。
( 一) 利益衡量的方法论。
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律解释的方法论,是指法官在阐释法律时,应摆脱逻辑的机制规则束缚,而探求立法者与制定法律时衡量各种利益所为之取舍,对相互冲突的每一种利益进行分析和评价,进而做出孰轻孰重、孰先孰后的判断。[4]与此同时,利益衡量必须要忠于法律,即根据法律中所体现出来的立法者的利益评价,来解决具体事件中的利益冲突。这是因为利益平衡并非单纯的法感,在某种程度上其仍须遵守若干可具体指称的原则。[5]因此,从现行的法律中寻求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活动这一特定领域的原则。
( 二) 对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的反思。
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利益衡量是知识产权基础性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其仍须遵守若干可具体指称的原则。[6]任何商业模式都应充分考虑利益的平衡。互联网电视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著作权人与传播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而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做出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利益失衡的情况,对新生事物进行了前瞻性的引导。这反映在具体的判决上,就是在认定互联网电视制造商侵权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其赔偿的金额,同时区分商业模式认定制造商的侵权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并引导各方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减少著作权纠纷。当然,在具体案件中,利益衡量原则还需要考虑与利益相关的环境,乃至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情况,使利益受损方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使总体的社会利益实现最大化。
为了促进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和著作权人之间利益的平衡,还应当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在网络时代,天文数字般的信息被大量使用、复制和传播,权利人自身已无法采取十分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其作品的利用。著作权人不可能再默守过去单一的作品利用机制,而是必须做出相应的保护模式的变更。[7]比如欧盟的一些国家建立了“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将所有对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使用都纳入了精确的合同关系。又如可以要求互联网电视制造商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以弥补著作权人遭受的损失,继而要求著作权人不得对作品使用者( 用户) 的非商业性行为提起著作权诉讼。目前,数字设备的制造商也在寻求新的模式,比如我国的乐视网借鉴了 Apple TV 的商业模式,建立了最全的影视剧版权库———拥有 90000 集电视剧、5000 部电影的网络版权,打造自有互联网电视机,从传统的卖硬件模式转变为了卖内容模式。[8]。
参考文献:
[1]胡 嫚,朱秋晨。 互联网电视生产商的知识产权软肋[N]。 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 -12 -05( 8) .
[2]王 迁。 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1.
[3][美]罗纳德·V·贝蒂格著。 版权文化———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M]。 沈国麟,韩绍伟,译。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杨仁寿。 法学方法论[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5][德]卡尔·拉伦茨著。 法学方法论[M]。 陈爱娥,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9.
[6]冯晓青。 论利益平衡原理及其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J]。 江海学刊,2007( 1) .
当你的消费者呈现在线化、碎片化、个性化、社群化、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特征,你的商业模式、盈利方式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当传统企业还在通过分销商、门店多个节点达到消费者的时候,互联网时代却通过社会化媒体将消费者转变成粉丝聚合在旗下,让消费者参与其中,成为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一部分。以接近于成本、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冲击着传统企业渠道;互联网时代让手机、电视等硬件可以不挣钱,但是其他收费的视频增值服务却挣得盆满钵满。
新的时代又一次来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连搬家、做菜、洗车、修马桶、理头发、美指甲等线下服务性质的业务基于移动互联+LBS位置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s)又称定位服务,LBS是由移动通信网络和卫星定位系统结合在一起提供的一种增值业务,通过一组定位技术获得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如经纬度坐标数据),提供给移动用户本人或他人以及通信系统,实现各种与位置相关的业务。实质上是一种概念较为宽泛的与空间位置有关的服务业务的O2O服务新模式,再加上SolomoSocial(社交的)、Local(本地的)、Mobile(移动的),连起来就是SoLoMo(索罗门)。社交本地移动,即社交加本地化加移动,它代表着未来互联网发展的趋势。让一切服务都可以到店、到家、到人,传统服务业即将大规模去中介化出现,传统上通过中介连接消费者的齿轮逐步消失,企业亦可直接联系到消费者。
新的时代不仅仅是对传统企业的冲击,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企业也可能成为传统企业——互联网时代承载这些服务的互联网新兴企业,也面临着被更新的移动互联网新兴企业所替代。
这场竞争,大部分互联研究者非常喜欢用中国著名的科幻小说《三体》的故事作为引用,如同书中所描述的,移动互联网和传统企业竞争已经是一个降维的竞争——其运用的武器,已经是在世界规律级别武器,让传统企业的竞争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
让我们来看看,传统企业的维度到底差别在什么地方:当手机直接通过论坛卖给消费者,传统渠道的维度消失;当手机安装App可以补贴硬件,硬件成本的维度在降低;当电视机可以通过视频节目收费,商业模式发生变化;当人们可以上班下单,在家门口提取新鲜蔬菜的时候,物流的维度在降低······
而且,从PC端转向移动端,原来驾轻就熟的玩法大部分失灵,迁移上也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挑战。
成立于2006年“买卖宝”电商,在天猫、淘宝、京东、亚马逊、当当等分割电商天下的格局之下,竟然在2013年营收接近20亿元。为何在电商领域大鳄们的巨压之下仍然有如此好的业绩。其秘诀只有一个,从2006年起,就开始磨练,成功的在移动互联网上占位成功,等待新的风口到来。
“买卖宝”在商业模式上避开了各大电商在PC互联网上布局,也不在PC互联网上去购买日益昂贵的流量,更没有在一线大城市拼个头破血流。而是避其锋芒在移动互联网上提前布局,面对三四线城市的打工者,他们缺乏高大上的电脑,也没有IPAD,手机是他们在物业值班,在集体宿舍消磨时光的玩物——所以在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英文缩写,指的是在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平台下通过提供短息、彩信等手机增值服务盈利的机构,负责根据用户的需求开发和提供适合用户使用的服务。SP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接口为用户提供服务,然后由运营商在用户的手机费和宽带费中扣除相关服务费,最后运营商和SP再按照比例分成。业务辉煌的时候,语音增值服务消费最多的群体竟然是保安——因为手机是他们和外界唯一沟通的渠道。但是三四线的打工者也有强烈的购物需求。
于是买卖宝应运而生,不在一线城市厮杀,而聚焦于三四线城市的打工者们;注册无须邮箱验证,因为这些消费者很少有邮箱;使用客服人员直接用电话继续服务和沟通,确认购物需求并进行挖掘;使用中国邮政的快递服务,比其他电商配送得更远,逆袭了大电商服务不到的群体。
移动互联网和PC互联网具有完全不同的模式——使用的人不一样,习惯使用电脑的和习惯使用手机的人群有明显的不同;随时随地掏出手机来逛逛,和在电脑上不停歇的逛街的消费行为不一样;碎片化的随便看看,前三行必须吸引住的感觉,和趴在电脑上面一个个选择的感觉也一样;在15寸、17寸大显示器和在4寸、5寸手机上购物的方式不一样;有线宽带和收费流量的购物心理也不一样;看到朋友圈里面有朋友在分享,然后毫不犹豫选择的购物行为也不一样。
移动浪潮,决胜之间的时代已经到来——商业形态的变化,推动了商业模式的变化,又直接的影响到了企业管理的进化和转型。在很多领域,凡是没有在移动端布局的企业基本以后都会死掉。
重要的是,移动“互联网+”传统企业却增加另外一个增加的竞争重要的维度。
在线化
从使用时间来看,现在的人除了睡觉,几乎16个小时跟它在一块,比PC端多出十倍以上的使用时间。高频率的在线,催化了消费者得到各种信息(好消息与坏消息)的速度,时效性更强,信息量更大、传播速度更快。
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像现在的智能移动终端,如此强有力地地改变着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行为。有了移动终端,消费者一边忙碌,一边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接受信息,发送信息,扫描条码,评论产品。
移动时代的消费形态已经完全和传统购物不相同。全天候、不论刮风下雨、下刀子,你都可以不用担心打烊,也不用趴在电脑前面,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看电视、等地铁、蹲马桶的时候,提出需求、完成决策。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智能终端能够确定自己的位置和对方的位置,非常容易的寻找一个线下商铺、一家餐馆、一家美发厅,并且通过大众点评等诸多网站查看别人的消费评论。你也可以通过微信等一系列的工具,和周围的美容、美发厅的美女们通过声音、图像、文字、动画,尽情地调侃,砍价。
你想想,你已经多久没有使用短信了,或者回头比较一下,你是否有一天没有使用你的手机、IPAD或者去“点亮”他们。
在线化已经对传统企业产生天翻地覆的影响,包括工作的在线化,代替传统的层级信息传递转化为网络状;营销的在线化,冲击了实体销售渠道,社会化营销成为重要的营销方式;技术开发的在线化,众筹、众包等新兴技术开发方式取代实验室开发方式······
因为在线化,让你的“互联网+”战略具备了更多的时空效应,更多的想象空间,更多的施展余地。
碎片化
时间碎片化——消费者因为接受信息非常方便,坐地铁、在等候、在吃饭的时候,可以随时随地地掏出手机,发发微信、转转微博,接受一下信息。
信息碎片化——你是否看到周围的朋友还有看报纸和杂志的习惯?交谈,聚会,聚餐,会议上,你是否看到还有很多人拿着杂志津津有味翻阅的人?你是否看到年轻人通过电视、报纸来获取外部世界的所有动态?完整的阅读、系统的传播等方式,已经被移动互联网碎片化,消费者的时间和接受信息的方式也已经支离破碎。
需求碎片化——消费者可以因为朋友微信群里对小米盒子的评价,而改变去买电视机顶盒的决策,可以因为微博中间的一个读书笔记而冲动去买一本书,可以因为在大众点评上的一个差评而放弃去一家餐馆就餐。以前完整的清单式购买也已经被拆解得七零八落。
想象一下,你只需要在你的小区周围就能找到一个卖净菜的,不用拖着疲惫的身躯再去超市迷迷糊糊的挑选全家的菜,而且还要排很长的队——干嘛要在PC互联网上查询全世界的净菜,移动互联网时代LBS定位就能查询得到。
碎片化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传统企业和PC互联网的新兴企业,来源于需求、互联网流量以及消费者的时间被移动互联网分解得支离破碎,社群营销悄然兴起,小而美的品牌也有足够的生存空间,更为细分的市场出现,新的品牌定位法取代传统品牌定位法······
碎片化——这时候你的“互联网+”战略更具备冲击原有PC互联网企业的实力和能力,因为PC互联网时代靠的是线上流量为王,引流成本几元钱到上百元,但是对你而言,你的消费者群体就是你的粉丝,你的线下门店就是引流的天然场所,你的经销渠道就是优质的天使用户,你的忠实员工队伍就是迭代环境、你的工业规模化生产就是重大壁垒——这一切都是你具备的“互联网+”强大优势,这种优势互联网企业远远不能企及。
个性化
正所谓模仿型排浪式的消费已经过去,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已经到来。
虽然德鲁克说过:所有的需求已经被满足。但是这是基于消费者在工业化时代只能被动接收生产企业的产品,而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不仅能够七嘴八舌的提出自己的想法,而且还会召集一批朋友一起去影响到企业的需求决策。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移动互联网更加推动所谓的“长尾经济”出现。
长尾理论是由克里斯·安德森提出的一种新理论,兴起于网络时代。长尾理论认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当商品储存流通展示具有足够宽广的场地和渠道时,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到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而且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现在只要有卖,就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也会占据相当高的市场份额,甚至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抗衡。
因为商品供应大大增加,导致消费者选择性成几何级别的增长;商品数量的增长,也激活了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大规模定制、订单预售等方式已经开始广泛出现,对传统的大批量生产产生严重的冲击和影响。所以,“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创始人之一普拉哈拉德提出:消费者与企业共同努力扩展的企业网络,消费者社区正在日益成为共同创造价值的核心要素。
因为个性化的产品出现,所以多样化的满足也被传统企业提上议事日程;因为多样化的生产,精益管理和柔性生产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个性化的需求,所以针对细分群体、亚文化等开展的创客实验、社群共同研发等方式也就蓬勃兴起······
因为你以前没有“互联网+”,始终没有办法从线上获得消费者快速变化的需求,也没有能力和办法,快速的去探索、去研究、去发现消费者的改变,也没有工具和消费者产生互动并参与到你的产品研发,现在你的“互联网+”不仅仅能做到个性化,而且因为你的实体经济的能力,能够获得更为强大的、超越互联网企业的服务能力和体验能力。
去中介化
在传统时代,即使互联网时代也需要很多“中介”(黄牛)才能完成,但移动互联和社交网络时代,信息的获取不再依赖于广告、宣传、软文或者是平台,直接通过社会化网络的“推荐”就能搞定不少事情。
一个具有特色的小酒店,可以设立在微信、博客、微博中利用各种社会化或移动平台来吸引客户,而经济型酒店,可以依赖自己的APP与会员进行互动;禅猫龙虾和牛肉酱的销售,不再是传统的营销传播和分销渠道,几乎完全依靠其构建的网络社群,在打情骂俏之中来完成。
去中介化的趋势和力量,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模式,当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愈加便捷、直接和低成本时,营销传播的方式必然发生剧变,企业的生产组织模式也将不再一样。
“去中介化”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可以使用手机、互联网来缩短传统的配送和零售渠道,直接从工厂或者单一的中间商进行采购。“去中介化”对企业来说,互联网化已经在逐渐取消组织结构,企业将不再需要各种传统的中间管理环节,从而导致公司结构的扁平化来扩大管理控制范围。
“网络是21世纪的图标”,凯文·凯利在他的巨著《失控》中写道。与20世纪的图标原子相比,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没有中心的网络虽令人迷惑但充满活力。在所有结构中,唯有网络结构能够包容真正的多元化,而这也是网络“差不多与民主和市场意义等同”的原因。
在不远的未来,当有几百亿设备连接到物联网,当未来家里的每一个灯泡、插座都变成智能连接到互联网的时候,是否还存在中心呢?
在不远的未来,移动互联网的属性映射到企业内部,每一个工作群体能够自我管理、自我成长,每一个创客团队能够根据市场直接开发,直接对接外部资源,是否企业还能存在中心呢?
当你的客户或者消费者,三五成群成为一个个碎片化的社群,品牌的口碑在社群之间流动,节点和节点之间的传播速度加快,影响力趋强,那么,是否还需要品牌的中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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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罗恩沙领导全球35万名18M员工密切合作,以互联网思维所带来的革命性方法,提升着社交网络软件的生产力。《互联网思维(新商业模式与运营革命的行动指南)》不是讨论诸如用户至上等互联网思维的虚妄概念,而是给出了行动指南。如:怎样分享社交网络体验?在看似由乌台之众组成的社交网络环境中,如何形成有效的领导?如何巩固已经凸现的领导者的领导力?如何完成社交网络任务?如何找准受众?如何构建社交网络的文化?如何让每一个社交网络成员具有归属感和认同感?只有熟悉这个虚拟社会中的思维方式和规则,才能在新的商业模式中如鱼得水,在运营革命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网络社区管理者和开发者,你也许一直在孤军奋战,这本书将为你提供专业的行动指南。
目录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用户模式;盈利模式
1 传统电信业向移动互联网转型的必要性
随着智能手机的大规模应用,我国传统电信业务的资费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但电信行业的增长速度却出现了不小的反弹,尤其是移动数据业务收入以及宽带接入成为了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目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多数产品和应用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APP化的趋势,这一新型的APP业务创新模式对传统电信业的基本业务模式、商业模式和资源发展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该模式不仅在技术上实现了云和端的直接对接,而且对智能终端和即时通信类客户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即时通信类软件在2011年一经推出,软件的客户规模一再出现井喷,预计在2016年能够达到12亿人次。一个客户可以在手机上安装多个即时通信软件,采用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微信、米聊、飞聊等短信聊天软件,通过无线网络实现短信功能。此类应用使得传统的点对点短信和彩信的业务量和收入不断下降,而即时通信类业务量和VoIP类业务量将不断增大。根据摩根士丹利统计的移动数据流量发展总体趋势可以看出,移动视频将会对2014年移动流量的总量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估计占总量的66%。此外,其它移动互联网应用(如移动游戏、音乐、图片、QQ农场等)也将带来数量流量的大爆发。根据Ericsson最新的报告[1]可以预测,在2016年之前,全球的移动数据流量将会以每年60%的速率快速增长,移动数量流量将会达到传统语音业务流量的30倍。因此,实现从传统电信业到移动互联网的转型是市场所需,势在必行。
2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移动互联网,是指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PDA等)为接入手段,以无线接入方式,通过各种网络接入互联网。移动互联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从技术到业务的融合。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建设自己的移动互联网。各个国家由于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条件、技术发展水平以及运营策略的不同,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上也不尽相同。一些电信运营商采取了较好的商业模式,成功地整合了价值链环节,取得了一定的用户市场规模。特别是在日本和韩国,移动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凭借着出色的业务吸引力和资费吸引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在国内,三大运营巨头均已将移动互联网业务作为今后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应用和IPV6的实施,国内的移动互联网正逐步进入快速增长期,并在深刻改变信息时代的社会生活。但任何一个新兴产业在给大家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在其发展初期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难题,如手机上网资费高、速率低,计费方式相对单一等。在诸多难题中,运营商数据业务普遍存在增量不增收的现象已经成为制约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2008到2013年的五年时间里,全球移动数据业务的数据流量增长达17倍,但同期的数据业务收入增长仅有1.8倍。与此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和便携式移动宽带上网的快速普及,数量流量也出现了空前的增长速度,在整个网络中的比例升至83.5%,而盈利价值则降到0.01美元/兆[3]。这意味着,数据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流量的增长速度,全球的电信业面临着增量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增量不增收问题的关键在于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选择。如果采用的商业模式不符合实际,那么所有的运营商和企业将不会盈利,移动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新兴产业即使再美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怎样建立可盈利、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的商业模式,找到自己的位置与营收方式已成为大家目前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3 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关键在于能否建立成功的商业模式。目前针对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尚无统一的标准定义。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其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选择是否正确。其中,用户模式主要为了创造客户价值,盈利模式则是使得企业获利[4]。如何进一步丰富和改进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内容,将是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3.1 协调好用户规模、用户活跃度和用户时间之间的关系,改进用户模式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用户模式往往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传统的电信业务多数是从盈利模式开始考虑的,一定是有利可图、想清楚了盈利模式才会去做这个生意。但在移动互联网行业,企业必须首先要将重点放在集中精力考虑用户模式。首先考虑如何扩大用户规模,然后再考虑占领用户的时间份额,即注意力经济。全球的互联网业务都是存在竞争关系的。谁能够把握足够多的用户,谁就占领了时间份额,谁就会是通信市场未来的巨无霸。由于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上网时间是有限的,因此业务之间竞争的核心就是用户时间。在未来的用户模式中,我们可以在扩大用户规模、提升用户活跃度和占领用户时间三者之间进行有效协调,使其达到良性循环,从而实现用户模式的优化改革。具体如下:
⑴调查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开发相关产品,迅速扩大用户规模。这个过程所获得的用户对企业来说往往是匿名的,企业并不知道用户是谁,具有什么特征,而只是通过相关业务形成了一定的信息流量规模。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一般只卖流量。
⑵通过内容丰富、功能优化来提升用户活跃度。企业可以建立用户的真实档案信息,真正了解和掌握用户的特征并切实的拥有用户。一般来说,抓住客户的,都会带来信息流量。
⑶通过用户规模和用户活跃度来占领用户在线时间份额,最终创造客户价值。
3.2 采用衍生收费的盈利模式,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
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中最为关键的子模式。目前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往往只局限于 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前向模式是向使用了相关服务和内容的客户收钱(开通-保障-计费),如各大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移动网络流量费用等;与前向模式恰好相反的是后向模式,是向内容和服务的提供商收费,即向企业收钱(吸引客户,客户使用,有人付费),如通过各种衍生的广告模式来进行广告分账,包括CPC、CPR、包月收费等各种流量分账方式。企业如果采用单一的盈利模式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盈利。为了更好地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企业可以将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黏合起来,形成“衍生收费”的双模模型。即服务提供者通过用户模式所形成的用户黏度,吸引用户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向新产品服务提供商收费的模式[5]。
4 结束语
传统电信业的商业模式要求电信业务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可以通过该业务获取盈利。而新兴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业务实体和时间上不再高度耦合,可以实现分离,即为客户创造价值和为企业获得收入的业务可以不是同一业务。企业可以先提供业务,创造客户价值,再利用客户规模创造盈利,最终实现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成卓,贺石昊.移动互联网迈入2.0时代 加速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J].通信世界,2014,1(2):41-42.
[2]庚志成.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J].移动通信,2008,32(9):20-21.
[3]刘伟.四网协同发展研究及移动互联网转型思考[J].广东通信技术,2012,25(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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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互联网企业成长与盈利模式创新研究》以网络经济运行规律为出发点,着眼于互联网企业所采用的各种盈利模式,理性分析其构建和选择等方面的问题,期望能围绕加强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价值创造并带来企业成长这一总目标,利用理论分析、走访调查、文献分析和案例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系统地研究,探讨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创新与企业成长的规律。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互联网企业的成长规律研究。探讨一般企业的成长规律,提出基于核心能力的互联网企业的成长逻辑。②研究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能力形成与盈利模式的相互作用机制。③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途径、规律以及构成要素研究。通过对目前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进行新的划分,总结每种模式的特点并进行比较;通过对中国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以及对互联网企业经营业务的分析,得出这些盈利模式的一些共性,并分析它们成功的原因。④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创新途径研究。研究网络经济的特性和网络环境下竞争结构的变化,在此基础上分析网络经济对企业盈利方式的影响。⑤基于盈利模式创新的互联网企业成长研究。就互联网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来选择适合自身的盈利模式的具体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价。
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问题的提出
1.1.1 网络经济的发展趋势
1.1.2 网络经济的特征
1.1.3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趋于多元化
1.1.4 盈利模式的困局及其对互联网企业成长的影响
1.1.5 本书研究问题的提出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1.2.1 国外的研究发展状况
1.2.2 国内的研究发展状况
1.3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
第2章 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成长要素分析
2.1 企业成长的概念界定
2.2 企业成长外生论
2.2.1 竞争优势外生论
2.2.2 环境要素影响论
2.3 企业成长内生论
2.3.1 企业成长进化论
2.3.2 组织控制论
2.3.3 资源基础论
2.3.4 企业交易费用理论
2.3.5 企业认知发展论
2.3.6 企业文化控制论
2.4 基于核心能力的企业成长理论
2.4.1 多种企业成长理论与企业核心能力论的比较
2.4.2 企业核心能力论
2.5 互联网企业成长系统的思想
2.5.1 网络经济两大递增规律
2.5.2 互联网企业成长的路径依赖
2.5.3 基于核心能力的互联网企业的成长逻辑
第3章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创新与核心能力形成
3.1 核心能力理论与盈利模式创新
3.2 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影响要素分析——以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为例
3.2.1 资源要素分析
3.2.2 能力要素分析
3.2.3 环境要素分析
3.3 通过盈利模式创新提升互联网产品的黏性
3.3.1 互联网产品黏性的相关定义
3.3.2 用户黏性影响因素
3.3.3 黏性与重复购买意向之间的关系
3.3.4 互联网企业提高产品黏性的策略
3.4 通过盈利模式创新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4章 互联网企业盈利的途径
4.1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分类
4.2 网络广告
4.3 增值服务
4.4 网络游戏
4.5 产品销售
4.6 即时通信
4.7 搜索引擎
4.8 多盈利模式结合
第5章 国内互联网企业盈利的特点
5.1 免费
5.1.1 以免费的基础业务吸引用户
5.1.2 免费策略的经济学分析
5.1.3 由“免费”产生的盈利危机
5.2 平台化
5.2.1 基础平台加增值服务的模式
5.2.2 平台注册会员收费,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5.2.3 阿里巴巴平台的收费模式
5.3 模仿中创新
5.3.1 模仿与创新
5.3.2 模仿、创新与自主研发
5.4 多元化战略
5.4.1 企业的成长性高低与企业多元化程度
5.4.2 业务横向或纵向的多元化
5.4.3 多元化的经济学分析
5.5 差异化战略
5.5.1 产品与服务的差异化
5.5.2 差异化基础上的垄断竞争
第6章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要素分析
6.1 梅特卡夫定律的困境及客户价值论的提出
6.1.1 梅特卡夫定律的困境
6.1.2 客户价值论的提出
6.1.3 互联网企业的价值链
6.2 Web1.0环境下的三代互联网盈利模式要素分析
6.3 Web2.0环境下用户参与的互联网盈利模式结构及特点
6.3.1 Web2.0环境下用户参与的互联网盈利主体关系结构
6.3.2 价值链的整合
6.3.3 淘宝网价值链的特点
6.4 互联网盈利模式要素分析
6.4.1 利润点分析
6.4.2 利润对象分析
6.4.3 利润源分析
6.4.4 利润杠杆分析
6.4.5 利润屏障分析
6.5 A8盈利模式要素分析
6.5.1 数字音乐市场现有的主要盈利模式
6.5.2 A8音乐业务系统
6.5.3 目标客户和盈利模式
第7章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创新
7.1 界定和锁定利润对象
7.2 为客户提供有核心价值的产品
7.3 打造具有足够吸引力的利润点
7.4 提高用户的参与程度
7.5 关注特定线上空间个体之间关系的建立
7.6 盈利模式创新——基于3G手机网页游戏
7.6.1 3C网页游戏的特点
7.6.2 3G手机网页游戏新盈利模式
第8章 基于盈利模式创新的互联网企业成长
8.1 知识的溢出效应与盈利萎缩
8.2 网络经济市场秩序的失灵
8.3 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核心竞争力演变特点
8.3.1 网络经济特征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8.3.2 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的深化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
8.3.3 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的业务流程重组是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条件
8.3.4 企业管理模式创新是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保证
8.3.5 企业信息网络系统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手段
8.4 基于知识资本的企业可持续成长的路径选择
8.4.1 以特殊性知识为切入点的路径选择
8.4.2 以整合性知识为切入点的路径选择
8.4.3 以配置性知识为切入点的路径选择
8.5 基于盈利模式创新的互联网企业成长分析——以乐视移动传媒网为例
8.5.1 网络视频行业产业链与盈利分析
8.5.2 乐视传媒网提供的基本产品与服务
8.5.3 乐视传媒网的盈利模式创新
8.5.4 乐视传媒网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8.5.5 基于盈利模式创新的乐视网成长途径
第9章 腾讯公司的盈利模式创新与迅速成长
9.1 腾讯公司盈利分析
9.1.1 腾讯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9.1.2 盈利主要来源
9.1.3 收入结构分析
9.2 基于核心竞争力的腾讯战略分析
9.2.1 腾讯战略定位:以为中心,构筑产品金字塔战略布局
9.2.2 基于技术与应用创新的腾讯竞争战略
9.2.3 基于盈利模式创新的腾讯竞争战略
9.2.4 基于创新的腾讯核心竞争力形成
9.3 腾讯成长路径分析
9.3.1 网络经济下腾讯的成长框架
9.3.2 网络外部性、正反馈与腾讯的壮大
9.3.3 基于盈利模式创新的腾讯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