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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1(a)-0118-03
[Key words] Tacit knowledg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Knowledge innovation中医知识创新是中医学术发展和创新的源动力。传统中医知识体系中涵盖大量的隐性知识,它的难以意会阻碍了中医知识的有效传承,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转化效果密切关系到中医知识的传承与创新,隐性知识应该成为探索中医知识创新途径的主要研究对象。本文基于对隐性知识转化模式的研究,结合中医知识的特征,对中医知识创新的途径进行了研究。
1 理论背景
1.1 隐性知识
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的研究起始于英籍物理化学家和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年),1985年在其代表作《个人知识》中首次明确提出隐性知识的概念[1],认为隐性知识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的、缄默的知识,它是与认知主体密不可分的高度个人化的知识。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和竹内弘高在波兰尼的基础上对隐性知识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提出隐性知识不仅是一种经验和技能,更存在于个人信念、价值观念中。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P.F.Durcker)将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作比较后认为,隐性知识是一种技能,而学习这种技能的唯一方法是反复地观察、领悟和练习[2]。由此可见隐性知识是以人为载体的,以个人或组织的经验、印象、技术诀窍、组织文化、风俗等为存在形式的,难以用语言、文字、图象等形式清楚表达从而形成传播和共享的知识。
1.2 中医隐性知识的特点
在中医知识中,方剂的适应证、组成、用法、功用等,都是可以编码的知识,较容易用语言文字表达,从而达到传播的目的,属于“显性知识”。在显性知识背后隐藏着大量难以编码的“隐性知识”,例如方剂中剂量加减的变化,以及“异病同治”、“同病异治”、“三因制宜”等原则的具体应用以及中医理论体系中的藏象、经络、精气神以及中药的性气味理论是以宇宙创生的规律为核心构建起来,并对其加以阐释、模拟和利用的,都属于隐性知识。而对这种知识的认识能否融会贯通、准确把握,是中医药的诊疗过程能否产生切实疗效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中医隐性知识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内隐性 中医隐性知识的内隐性是指中医隐性知识主要以专家的经验、感悟、技术、诀窍等形式存在于个体意识之中,这种难以通过语言、文字等形式清晰表达,这一特性阻碍了中医知识的转化和共享。
1.2.2 路径依赖性 中医隐性知识作为一种积累起来的经验性知识,是中医在学习、摸索和大量的诊疗等过程中,通过反复尝试摸索总结出来的具有规律性的行为倾向或习惯,而它的积累必须以先前积累的一定存量的隐性知识为基石,前期学习、临床实践的过程是形成“基石”的氛围,高度的个体化差异强化了路径依赖的特征。不易被语言表达的中医知识只能保留在个人的头脑中或者具体的临床实践中,必须不断地激活才能保持有效,否则容易遗失[3]。
1.2.3 个体性 中医隐性知识与认知者无法分离,是高度个性化的知识。它的传承以传承人为主要载体,以其相关著作为辅。传统的中医隐性知识主要依靠弟子的领会和感悟传承隐性知识,能够通过文字、书籍以显性知识的方式进行传播的内容相对较少。
1.2.4 可转化性 中医药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是一对相对的概念,两者既有明显的区別,又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两者并不是彼此分离的独立部分,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隐性知识产生的方式一种是通过自身直接获得,另一种是通过他人的隐性知识显性化后学习获得。
1.3 知识创新
德鲁克首先从商业化的视角解读知识创新,认为知识创新是赋予知识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能力的行为”。1931年,美国学者艾米顿提出[4]:“知识创新是指为了企业的成功、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社会进步,创造、演化、交换和应用新思想,使其转变成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近几年我国强化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陆续启动知识创新工程等项目,促使国内学者对知识创新进行了大量研究。普遍认同知识创新是一个认知提升和经验积累的过程,可以通过实践获得新的认知和经验,再通过反复的观察、领悟和练习,从而系统化为某方面的新知识。
2 中医知识创新
2.1 中医知识创新的必要性
人类认识不断深化,经验不断积累,知识创新就在不断进行,从而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人类认识水平的提升。作为一门学科, 离开了创新就意味着淘汰,因此, 中医必须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不断地知识创新。回顾中医的发展史可以看出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中医的河间学派、易水学派、伤寒学派、温病学派等学派纷呈,无一不是中医知识创新的产物。知识创新是中医发展的内在需求。被尊为“医家之宗”的《黄帝内经》非常强调因时、因地、因人制宜[5]。
2.2 基于隐性知识的中医知识创新
早在波兰尼之前我国就有意指隐性知识的古文著作。《周易·系辞上》云: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其中不仅明确指出知识中有部分无法以言语准确表达,更提出通过取象比类、触类旁通的形象思维方式、通过“立像尽意”的途径,来解读“圣人之意”。解读的过程还需要通过反复的观察、模仿、实践、体会等直观体验从而将“圣人之意”内化为自身知识技能,这是千百年传承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认知策略,隐性知识知识管理理论将其上升到方法论的层次,成为研究中医知识传承与创新的方法论工具。
由于中医知识中蕴含了大量的隐性知识,是构成中医药知识的重要元素,因此隐性知识是中医传承的命脉,促进隐性知识转化是中医发展和创新的动力源泉。所以探索中医知识创新的途径应该以隐性知识为主要研究对象,加强对中医隐性知识的理解、学习和实践,才能奠定“大医”的基础,发扬光大中医药,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6]。
3 创新途径探析
知识创新最初出现于企业管理范畴,企业管理中根据获取知识的内部性和外部性,可以把知识创新的途径分为自主研发、引进模仿和合作研发三种现实途径模式[7]。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隐性知识还是显性知识,只有在组织中才能够实现知识的创新。组织知识动态创造的关键是通过个人和组织创造性的互动,从而使得拥有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相互产生转化,达到循环动态创新的效果。有关知识创造过程的研究,最具影响力的当属野中和竹内提出的知识创造的SECI 模型,其中指出知识创造有四种模式:①从隐性知识到隐性知识(社会化,socialization),这个过程可以发生在经验共享、见解讨论的过程中,某人的技能、信念等被他人共享并吸收,最典型的应用就是师徒制;②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外在化,externalization),该过程中需要个体能够清晰地将隐性知识表达为显性知识;③从显性知识到显性知识(综合化,combination),在此过程中不连贯的显性知识有机结合形成显性的知识体系;④从显性知识到隐性知识(内化,internalization),通过这个过程,创新产生的显性知识被吸收,内化为个人的隐性知识。个人、群体和组织的中医知识,可以通过社会化、外在化、综合化、内在化的知识转换模式,在质量和数量上形成螺旋式提升[8],然后再进入下一轮的转化过程,这个过程动态呈现动态上升的趋势,最终从整体上达到中医知识创新的效果[9]。
野中在进行关于“创造知识的组织”的研究时,也明确指出知识创新是通过不同属性的知识(显性或隐性)和拥有不同知识内容的个人相互作用而产生。因此促进中医隐性知识的外化和显性知识的内化是达成中医知识创新的关键途径。结合中医隐性知识的特点,本文认为中医知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达到创新的目的。
3.1 推行师传徒授机制
师传徒授是最古老、最典型,也是能最全面、最有效的共享专家隐性知识的方式。在师传徒授过程中,弟子通过学习、观察、模仿和亲身体验等方式,能够直观地体悟和理解中医知识的实际运用,从中获取隐性知识,更好地理解消化专家的知识和技能。
3.2 建立创新学习型组织
知识的创新离不开组织,建立学习型组织,使医学生在特定学习环境中,通过参与活动、反思、提问、交流、协作等形式受到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培养。可通过学术辩论会、专题讨论会、专家咨询会、研讨式教学辩论会等,促进隐性知识的共享与转化,例如学术辩论会中每个参加的个体由于认知等各方面的差异会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与见解,通过辩论从而产生头脑风暴,碰撞出知识的火花。由此可见这种个体之间的差异是一种创造性的资源,这些充满异质性的个体通过彼此交流与沟通信息,发生碰撞,擦出火花,启迪思维,产生灵感,获得隐性知识和创新的欲望。
3.3 开展临床实践
中医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脱离实践只能培养出掌握显性知识的中医人才,缺少名师指导和充足的实践时间,中医药方面的学生和工作者很难成长为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中医诊疗知识的中医学人才,必须通过自身加强临床实践的体悟、反复揣摩和训练等途径才能够加深个体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实践的过程除了能让个体通过对操作的直接观察学到难以言传的隐性知识,还能促进个体动手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4 结语
综上所述,中医知识的创新可以通过促进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相互的转化而实现,隐性知识是中医传承的命脉,促进隐性知识转化能有效提升中医知识创新的成效。分析既往各种传承模式的优点,结合中医隐性知识的特点,引入知识管理理念,借助信息手段,建设和运行中医药知识管理体系,探索中医知识创新的途径,对中医学术的传承与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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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隐性知识;中医;测评指标
1 中医传承的现状
中医学是建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实践基础上的实用医学,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并且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医学经验与技术。但随着西医药的发展并在世界范围传播,中医的传承与发展受到极大地影响和冲击。近些年来,政府对中医的关怀、保护和扶持力度并非不大,中医药教育规模也在一天天扩大,但中医发展并没有取得我们所期望的效果,反而中医的医疗市场在不断的萎缩,中医的临诊疗手段也在一点点消逝,名老中医经验没有得到根本性继承,农村中医医疗严重缺失,民间特色中医疗法不断失传,中医传承明显出现了“一代不如一代”的现象。这些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对中医传承与发展的担忧。笔者认为在中医的传承与发展中,中医优秀人才的选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医人才队伍的建设刻不容缓。其中中医隐性知识的传承是重中之重。
2 隐性知识与中医隐性知识
隐性知识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匈裔英籍思想家迈克尔·波兰尼在其《个人知识》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人有两种类型的知识。通常称作知识的是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达的知识,只是其中的一种类型。没有被表达的知识是另一种知识,比如我们在做某件事的行动中所掌握的知识[1]。”美国心理学家斯滕伯格认为隐性知识是以行动为导向的知识,并指出了隐性知识的三个特性:一是隐性知识是关于如何行动的知识,常常是在特定的情况、环境和条件下所拥有的内在知识;二是不同于学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与人的目标实现相关;三是隐性知识的获得一般不需要别人的帮助,是在日常工作和经验中获得的[2]。日本知识学教授Nonaka从管理学角度提出“隐性知识是高度个人化的知识,它深深地植根于行为本身,植根于个体所处环境的约束,如某种工艺或专长、某种专门的技术或产品市场、工作小组或团队的业务活动,它有其自身的特殊含义,因此很难规范化,也不易传递给他人。他还认为隐性知识不仅隐含在个人经验中,同时也涉及个人信念、世界观、价值体系等因素[3]。
“隐性知识”即为存在于人的大脑中难以言表、但却能感觉到、自己知道如何去行动的知识,如个人的价值观、技能、诀窍、处理问题的方式、心智模式等。人们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技能知识大部分都属于隐性知识。《旧唐书·许胤宗传》曰“医者,意也”,中医的神韵正在于其“只可意会,难于言传”的意向性特征当中。中医隐性知识就是指中医医家在临床实践中形成的、个体所拥有的、难以用文字描述和言语传授的知识和体验,它是中医传承的命脉。中医隐性知识包括理论认知和技术操作两类:前者主要指存在于中医经典古籍等显性知识中的隐性知识,后者主要指中医医者在临床中自行发挥但难以用言语表达的知识。很多中医医生在临床诊疗时所施展的医术背后,已经是调动和激活了大量的隐性知识。
3 个体隐性知识测评的前期研究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无疑是组织创造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资源,而隐性知识由于其很强的个体性和难以模仿性,已经成为了组织中最为核心、最为持久的竞争力。当前,国内外学术界都在呼吁加强对知识测评问题的研究。个体隐性知识的研究是知识管理研究中的核心部分,其在国外研究起源较早,不过近些年国内各界学者对于个体隐性知识测评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了。以下是国内外隐性知识测评研究的相关成果。
根据隐性知识的三维立体结构模型,斯滕伯格和瓦格纳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军事领导者设计开发了“管理人员隐性知识量表”(简称TKIM),用于测评个人隐性知识水平的高低。问卷主设计了各个相关领域可能遇到的典型情景,采用7点量表让被试者对不同情景的相关选项进行等级评估。主要通过比较“专家-新手”的差异给出个人隐性知识的得分[4]。澳大利亚麦克夸利大学计算机系的两位学者D.Richards与P.A.Busch(2000)则借助于计算机技术来研究隐性知识。他们基于斯腾伯格等人的理论知识进行测试,然后根据形势概念分析对被试者在隐性知识测试中的差异进行建模和比较,把数据可视化,进而分析隐性知识。他们利用形式概念分析法段来测试表征隐性知识,为挖掘、分析与利用隐性知识提供了一种新思路[5]。国内学者马伟群和姜艳萍(2004)依据个体知识能力的特性及其表现程度,提出了一种关于个体知识能力的模糊测评方法。他们建立了一套关于个体知识能力的指标体系,指标包括工作经验、技能、团队精神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等,然后请专家以模糊语言的方式给出各指标的测评信息,根据专家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6]。黄荣怀(2005)在斯滕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论和波兰尼的隐性知识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个体发展的隐性知识12维度结构框架。以大学生为例编制了与大学生个人发展相关的隐性知识测量工具,来揭示隐性知识与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他发展了斯滕伯格和瓦格纳的理论,使隐性知识的构成更加具体化,便于研究隐性知识的识别和测量[7]。李作学、王前、齐艳霞(2006)根据直观体验认知机制,提出五个隐性知识评价指标,包括知识广度和深度、取象比类能力、运用意象能力、隐性知识相对绩效、知情意向贯通能力;因这些评价指标边界不清,是模糊概念,而后又细分指标,用二级模糊综合评判,对员工隐性知识做出综合评价[8]。
以上研究成果,提供了很多可以进行实际测量的可操作工具,丰富和发展了对隐性知识测评的研究。这些也为研究中医隐性知识的测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是学者们的研究主要是采用制定量表的方法对个体隐性知识进行测量,得到个体隐性知识的存量水平。而中医个体隐性知识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构建其测评框架,对中医个体隐性知识能力建立比较完善且可操作的具体测评指标,这也是中医隐性知识测评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键词】 中医药; 知识管理; 信息技术
【Abstract】 As the rapid progres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informatization,a plenty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e.g.,databases,knowledge bases,libraries),systems,and tools emerged in TCM domain.How to utilize these resources and techniques to invent TCM knowledge management methods and facilitate TCM knowledge creation activities becomes an important problem.In this paper,we use knowledge management theory,to discuss the key processes of TCM knowledge management,and the roles that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can play in these processes.
【Key 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Knowledg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发展出博大精深的中医药知识体系,包括中医药理论知识、诊断方法、针灸手法、中药材加工炮制技术、中药方剂、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等等。这些知识遗产在现代医药科学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体现出中医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传统上,中医药知识遗产主要通过著书立说和师徒制等方式进行管理和传播。浩如烟海的中医典籍是中医药知识遗产的主要载体,中医师徒制则使中医知识和经验得以代代传承。但这些传统方式的传播和影响范围往往受到地域、语言及组织边界的局限。
新兴的信息技术大大提升了人类知识发表和传播的能力,催生出新颖的知识管理与创新模式。这些模式的共同特征是知识创造的群体性。例如,通过构建数据库或知识库,能将中医各家的知识汇集起来,实现知识体系的系统梳理和数字化存储,使之得到永久保存[1]。基于互联网的知识服务系统,能够利用网络效应扩大知识传播范围,使中医药知识向全社会开放,为医学工作者和社会大众提供个性化的知识服务[2]。如何充分利用新兴信息技术,促进中医药知识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实现从传统的师徒传承模式到现代知识管理机制的转化,是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值得研究的问题。下文根据知识管理理论,讨论中医药知识管理的核心环节,以及信息技术在其中带来的创新和发挥的作用。
1 理论背景
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于上世纪中叶提出了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理论[3]。隐性知识(或称缄默知识),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一般通过领域专家之间的潜移默化来共享和传承。与之对应,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是由某种形式的作品所表达的知识。传统上,显性知识的主要形式为文本档案,包括医学典籍、科学文献、会议记录和非正式交流的记录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又出现了数据库、知识库等新型的显性知识载体。野中郁次郎(Ikujiro Nonaka)于1995年针对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如何转换的问题,提出了知识转化模型――SECI[4]。该模型提出了知识转化的4种模式。
知识群化(Socialization),从隐性知识到隐性知识的转化。知识群化一般由领域专家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它需要领域专家之间建立所谓的“默契”。默契产生于长期的磨合,所以潜移默化经常与家族、团队和协作关系联系在一起。
知识外化(Extenalization),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的转化。当隐性知识被清晰地表述出来时,即可转换为显性知识。需要领域专家之间形成共享的认知模型,再通过对话、写作等方式实现隐性知识的显性化。
知识组合(Combination),从显性知识到显性知识的转化。知识组合是将显性知识组合为更复杂、更系统的显性知识的过程。一般而言,知识组合是通过领域专家对各方面的知识进行内化、关联和重组,再将其外化的过程完成的。
知识内化(Internalization),从显性知识到隐性知识的转化。知识内化一般通过“学习”实现,学习者在显性知识的启发之下,形成个人的隐性知识,从而实现外部知识的内化。
上述4种模式构成知识转化的循环,推动领域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共享。例如,将领域专家的隐性知识外化为有形的作品,再在学习者身上内化,这是领域知识大范围传播的常用方式。这种“外化-内化”模式与师徒之间的言传身教相比,虽不能身临其境、潜移默化,但更具广泛性和持久性。
SECI模型关注人的行为和人对技术的使用,特别强调隐性知识的作用。它很好地反映了中医药知识传承的特性,为中医药知识管理研究提供了理想的理论框架。下文以SECI模型为框架,对中医药领域的4种知识转换过程,以及其中涉及的知识管理方法与信息技术进行描述与分析。
2 知识群化
知识群化(Socialization)是指隐性知识在人际之间传播的过程。它的基础是领域专家之间共享的认知模型,包括共同的实践经验、彼此之间的理解、有效的交流方式以及共同接受的文化等。在传统文化中,知识群化的一个典型实例是师徒之间潜移默化的知识传承。师傅通过训导和示范对徒弟进行言传身教,其中涉及言语、表情、肢体动作等。在师傅的影响下,徒弟头脑中产生与师傅相似的隐性知识。可以说是师傅“激活”了徒弟的隐性知识,或者说是徒弟“重现”了师傅的隐性知识。隐性知识的“重现”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外部知识与个人已有知识的融会贯通。其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传承者的个性和天分。
知识群化的主要方式是近距离的对话和互动,信息技术在其中能起的作用很有限。但当领域专家之间建立默契之后,隐性知识的传播也可通过远程交流的方式完成。群件(Groupware)是指帮助一个群体进行交流与协作的软件,包括电子邮件、在线会议、文件共享工具、即时通讯工具和博客等。这些常用的信息工具都可能促成远距离的知识共享,对中医药知识群化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多媒体档案对知识群化也能起到辅助作用。可通过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形式,对名老中医的实践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和永久保存[5]。这种方法往往比师徒传承的方式投资小、见效快,适用于名老中医知识遗产的保护。多媒体档案可存于数字图书馆等系统中,支持交互式访问,使用户在观摩中有所启发,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它们往往比文字材料更为生动、鲜活,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改善学习效果。
专家定位系统有助于我们找到在某个领域中有造诣的中医专家,进而开展进一步的交流,因此也是知识群化的一种辅助工具。此类系统通过专家资料库维护专家信息,据此向用户推荐某个特定领域的专家。专家资料库可由专业人员进行录入和维护,也可通过领域文献的语义分析进行自动填充。专家定位系统可直接提供专家检索服务,也可在用户进行知识检索和浏览时推荐相关专家。它能加强领域专家之间的交流,协助用户向领域专家进行咨询。
3 知识外化
知识外化(Externalization)是将隐性知识清晰地表达出来,形成知识体系的过程。其主要手段是中医名家的著书立说。另外,也可由他人向中医名家主动求教并代为整理,这是一个知识获取的过程。知识获取是“知者”与“获取者”之间的合作过程,其形式包括讲述、辩论、对话、问答等等。可将外化的知识记载于书籍、报告、网页、电子邮件等永久媒介,从而实现知识共享与传播。
随着数据库技术的成熟和普及,它也成为实现名老中医隐性知识的外化和保存的主要工具。例如,通过构建中医临床数据库,可搜集和整理结构化电子病历,从而大范围捕捉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知识[6]。又如,通过构建中医医案数据库,可从各种渠道搜集、整理临床医案,从而实现医案知识的结构化保存[7]。这些数据库能够准确描述中医经验知识和具体诊疗活动,为文化传承和临床研究提供重要依据,也为决策支持、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等创新研究提供数据资源。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在线会议、即时通信、维基、博客等一系列信息工具。它们在辅助领域专家进行在线互动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通信记录,成为显性知识的一种载体。在线会议等系统将“头脑风暴”等交互手段搬上网络,实现了中医专家的动态、远程、甚至匿名参与,有助于提升中医药知识获取的便捷性、广泛性和客观性。
4 知识组合
知识组合(Combination)是将显性知识组合为更复杂、更系统的显性知识的过程。计算机系统擅长于处理显性知识,能在知识组合中发挥显著的作用。计算机系统可独立完成许多知识组合工作,如将大量的文献汇集起来构成文献库,并对它们进行主题标引和文本分类等处理,从而支持更为有效的知识检索[8]。中医团体还利用数据库技术,系统实现中医药经验性知识的结构化,建成大量富含中医药科学知识的数据库,为中医药知识创新提供了宝贵的资源[9]。
计算机系统亦可辅助领域专家完成知识组合工作。例如,知识发现系统能辅助中医专家从海量数据(其中蕴含中医药知识)中发现具有意外性和启发性的知识[10]。知识发现系统一般采用数据挖掘(Data Mining)算法,对海量的数据资源进行复杂处理,从而为客户提供所需的知识发现结果。中医团体已开展将频繁模式发现、关联规则发现、聚类分析等知识发现方法引入中医药领域的若干探索[11]。知识发现方法被用于研究方剂配伍规律,辅助中医开具中药处方,解释中医证候的本质,以及辅助基于中医药的新药研发。
5 知识内化
知识内化(Internalization)是通过学习行为将外部显性知识转化为个人隐性知识的过程。隐性知识的形成是采取正确行动的关键,因此知识内化是知识管理别重要的一环。知识管理系统可提供知识检索、决策支持、电子学习等服务,以改进学习效果,促进知识内化。
目前,知识管理系统普遍提供知识检索服务,支持用户采用关键词、主题词等方法检索相关知识[12]。某些系统在提供知识检索服务的基础上,还能辅助用户加深对知识的理解。系统可对知识内容进行分析处理,将知识重构为更易理解的形式,并提供基于知识内容的搜索、浏览和关联发现等服务[13]。如可用文本分类技术,将知识资源按主题分类以利于用户检索;或可按照过程模型对知识资源归类,支持用户按照业务发展阶段获取相关知识[14]。这些措施使学习者更易理解知识的相关性和潜在用途,促进知识内化。
另外,可将知识资源包装为交互式课件、自我学习向导等电子学习(e-learning)产品,并通过软件包、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提供电子学习服务。它们面向学习者提供广泛的资源和丰富的选择性,支持教学模式从教导式学习到自主式学习的转化。
决策支持系统也与知识内化过程具有密切关系。决策支持系统包括统计报表系统和专家系统等,其核心特征是根据应用情景和用户需求提供实用的知识,也就是能够激发和指导行动的知识。对于决策者而言,只有自身的隐性知识才有直接实用性。显性知识若能内化为实用知识,则具有间接实用性。决策支持系统的核心任务,是从海量知识中找出与应用情景相关的显性知识,以辅助用户产生实用的隐性知识。决策支持系统在中医临床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医生从知识库中获取规律性认识,筛选出支持临床决策的直接参考证据,使之拟定更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15]。
6 小结
新一代信息和互联网技术,能催生出新颖的中医药知识创造模式,实现传统的个体性知识创造方法,与网络时代的群体性知识创造平台之间的有机结合,带来中医药知识管理模式的创新。本文介绍了一系列知识管理方法以及相关信息技术,并运用野中郁次郎的SECI模型分析了这些方法和技术在中医药知识创新与共享中发挥的作用。
SECI模型针对知识如何在组织中转化、传播与共享的问题,提出了知识转化的4种模式,包括知识群化(潜移默化地传播隐性知识)、知识外化(将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知识组合(显性知识的组合与使用)以及知识内化(将显性知识转化为隐性知识)。上述4种模式构成知识转化的完整回路,在知识管理体系中缺一不可。只有将支持上述4类过程的信息技术组合起来,才能构成完整的知识管理技术方案。
在中医药领域,传统的知识管理技术侧重于处理显性知识。所谓中医药知识资源,不仅包括中医典籍、文献库、数据库、知识库等形式的显性知识,也包括中医药专家头脑中的隐性知识。显性知识只是人类知识的冰山一角,在水面之下隐藏着丰富的隐性知识。名老中医的隐性知识和经验的传承,是保护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需要进一步研究中医隐性知识的特点,研发能够辅助中医隐性知识处理的信息技术,促进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的转化以及中医隐性知识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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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杨进,罗漫,张启蕊,等.文本挖掘在中医药文献分析中的应用[J].广东药学院学报,2010,26(2):216-2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06年印发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全面启动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计划到2010年制定出500项中医药标准。这确实是关系到中医药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但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标准已经与知识产权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发达国家正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利用其技术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削弱发展中国家的优势产品和服务,以保证其在国际贸易中能获得最大利益。因而,我国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主动地结合中医药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问题,有意识地学会将知识产权融入到标准的制定中去。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原始积累已初步完成,但单凭现有的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中医药标准,还难以满足我国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不能应对国内外形势对中医药产业的影响。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的形式,即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模式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我国在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中,如何将中医药知识产权转化为中医药标准,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和中医药自身特点及发展状况,来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与中医药标准的转化机制、转化评价指标体系等,应当是我们当前必须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1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是一个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之一
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带动着全球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的竞争也愈趋激烈。仅依靠知识产权的垄断性或者标准的公用性,已不能满足企业竞争与发展的需要。专利技术的大量涌现和产业化速度的加快,突破了标准只是普通技术规范的范围,使得知识产权不但得以进入标准的内容之中,而且还能够借助标准的平台寻求更大的利益。目前,利用知识产权的排它性和标准的统一性,让知识产权借助标准的特殊地位来强化一个国家、一个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上无可争议的事实和趋势,也是中医药行业在制定标准中的不可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中明确表示,允许专利技术加入到标准技术中。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也同样如此。这使得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有了法律上的依据[1]。中医药行业在其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有意识纳入知识产权成分既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推动的结果。
2 现行技术标准阻碍我国中医药国际化的进程
据商务部的调查显示,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每年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在中医药方面,由于国际上还没有中医药方面的公认标准,西方发达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单方面用自己的标准(主要是西医西药的标准)来衡量要求中医药,因而,近年来不断出现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有效成分、包装、说明书和有毒中药等标准问题,我国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受到他国设立标准的阻截和排斥。另一方面,一些大型植物药生产企业和研究单位,以及日本、韩国等汉方药生产企业,都在积极制定并推出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国际植物药或汉方药质量标准,并引导消费者接受他们的标准,为他们的标准国际化、技术许可化作准备。而我国在道地药材、中医服务、中成药制剂等现有标准中技术成分不高、不含知识产权的成分或其技术含量没有被知识产权制度所确权,难以应对国际上对草药市场标准的变化,难以推动和保障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
3 我国已具备制(修)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中医药标准基础条件
中医药是我国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卫生资源、优势的科技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是最易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领域之一。随着人类社会回归自然意识的兴起,中医药已经被世界许多国家的人们所接受,同时,国际上对中医药的标准建立也期盼由我国来主导。我国多年的标准实践使得我国在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上占据特殊优势。
我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20多年来,已基本完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原始积累,与中医药有关的专利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截至2006年底,我国申请的中药专利总数已达到31435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中明确标注使用在中药上的有62531条(包括驰名商标84条),其中有一部分为医疗服务类商标;中医药的科研队伍、科研能力和科技投入等逐年增强;我国已完成了中医药标准化战略、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基本具备了制(修)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中医药标准体系的基础条件。
4 我国必须将知识产权纳入到中医药标准战略中来
就目前而言,一方面,中医药的推广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形象和标识,并对标准认证进行统一的管理;另一方面,国内外对中医药形象和标识的使用处于没有法定监管依据的局面。对现行各级标准文件的记载以及格式,对一些与标准有关的中医特有标记符号等,都没有按知识产权的要求进行规范,更没有将专利技术纳入到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中去。
目前,我国已经确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的目的、规划和进程,也基本完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其基本原则与基础措施也已确定,其中适时地提出了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战略思想。中医药界在制(修)订标准中一定要与知识产权界密切结合,积极探索一条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战略道路,将已经形成的中医药知识产权进行有效扩散,并有目的地创造可用于标准方面的技术性知识产权,从而使中医药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我国企业的现实生产力,保持我国在中医药上的优势地位。
5 在知识产权向中医药标准渗透时须充分尊重中医药自身创新规律
中医药领域的技术标准与西方国家的医学(乃至国外传统医药)技术标准有着本质的区别。无论是中医药的标准还是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乃至两者的结合,其目的都是为了中医药完整保存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医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一定要体现中医药的本色,坚持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尊重中医药自身的创新规律,不但需要具备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中医药知识,而且也需要掌握标准化制(修)订过程中的一般性原则和规律,其提出的思路和策略必须有利于中医药自身的发展、有利于中医药企业增强自主竞争力、有利于制定的标准成为国际上的通行规则。
在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中介入知识产权成分,不但要考虑把最先进的专利技术纳入到中医药标准中的前瞻性,而且要运用商标或地理标志制度来形成中医药标准的可执行性,还要防止其他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抢占中医药标准的制定权,实现中医药标准化自身的需要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
虽然在国际上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危及标准的普及和实施,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已经注意到,提高国际标准的效率和质量必须解决标准与其中的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之间的关系。2005年5月23日,中国也向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壁垒协定”委员会(TBT委员会)递交了“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提案。但在国际上还没有相应措施制定之前,我国在中医药标准建立与知识产权的工作中应当首先做好以下两件事:①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与中医药标准间的转化机制及其可行性评价指标,为创立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中医药知识产权与中医药标准间的转化方式、技术筛选确立的标准和条件;评价考核原则与评价方法;促进中医药领域创造技术性知识产权的原则与确定、筛选方法;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示范模式等。②探索我国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思路与基本策略,为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作出政策上的把握。包括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思想、战略政策和具体的方法、路径以及如何构建中医药领域技术性知识产权的形成与转化机制等。
参考文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06年印发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全面启动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计划到2010年制定出500项中医药标准。这确实是关系到中医药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但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标准已经与知识产权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发达国家正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利用其技术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削弱发展中国家的优势产品和服务,以保证其在国际贸易中能获得最大利益。因而,我国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主动地结合中医药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问题,有意识地学会将知识产权融入到标准的制定中去。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原始积累已初步完成,但单凭现有的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中医药标准,还难以满足我国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不能应对国内外形势对中医药产业的影响。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的形式,即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模式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我国在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中,如何将中医药知识产权转化为中医药标准,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和中医药自身特点及发展状况,来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与中医药标准的转化机制、转化评价指标体系等,应当是我们当前必须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1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是一个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之一
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带动着全球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的竞争也愈趋激烈。仅依靠知识产权的垄断性或者标准的公用性,已不能满足企业竞争与发展的需要。专利技术的大量涌现和产业化速度的加快,突破了标准只是普通技术规范的范围,使得知识产权不但得以进入标准的内容之中,而且还能够借助标准的平台寻求更大的利益。目前,利用知识产权的排它性和标准的统一性,让知识产权借助标准的特殊地位来强化一个国家、一个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上无可争议的事实和趋势,也是中医药行业在制定标准中的不可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中明确表示,允许专利技术加入到标准技术中。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也同样如此。这使得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有了法律上的依据[1]。中医药行业在其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有意识纳入知识产权成分既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推动的结果。
2 现行技术标准阻碍我国中医药国际化的进程
据商务部的调查显示,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每年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在中医药方面,由于国际上还没有中医药方面的公认标准,西方发达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单方面用自己的标准(主要是西医西药的标准)来衡量要求中医药,因而,近年来不断出现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有效成分、包装、说明书和有毒中药等标准问题,我国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受到他国设立标准的阻截和排斥。另一方面,一些大型植物药生产企业和研究单位,以及日本、韩国等汉方药生产企业,都在积极制定并推出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国际植物药或汉方药质量标准,并引导消费者接受他们的标准,为他们的标准国际化、技术许可化作准备。而我国在道地药材、中医服务、中成药制剂等现有标准中技术成分不高、不含知识产权的成分或其技术含量没有被知识产权制度所确权,难以应对国际上对草药市场标准的变化,难以推动和保障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
3 我国已具备制(修)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中医药标准基础条件
中医药是我国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卫生资源、优势的科技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是最易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领域之一。随着人类社会回归自然意识的兴起,中医药已经被世界许多国家的人们所接受,同时,国际上对中医药的标准建立也期盼由我国来主导。我国多年的标准实践使得我国在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上占据特殊优势。
我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20多年来,已基本完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原始积累,与中医药有关的专利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截至2006年底,我国申请的中药专利总数已达到31435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中明确标注使用在中药上的有62531条(包括驰名商标84条),其中有一部分为医疗服务类商标;中医药的科研队伍、科研能力和科技投入等逐年增强;我国已完成了中医药标准化战略、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基本具备了制(修)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中医药标准体系的基础条件。
4 我国必须将知识产权纳入到中医药标准战略中来
就目前而言,一方面,中医药的推广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形象和标识,并对标准认证进行统一的管理;另一方面,国内外对中医药形象和标识的使用处于没有法定监管依据的局面。对现行各级标准文件的记载以及格式,对一些与标准有关的中医特有标记符号等,都没有按知识产权的要求进行规范,更没有将专利技术纳入到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中去。
目前,我国已经确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的目的、规划和进程,也基本完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其基本原则与基础措施也已确定,其中适时地提出了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战略思想。中医药界在制(修)订标准中一定要与知识产权界密切结合,积极探索一条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战略道路,将已经形成的中医药知识产权进行有效扩散,并有目的地创造可用于标准方面的技术性知识产权,从而使中医药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我国企业的现实生产力,保持我国在中医药上的优势地位。
5 在知识产权向中医药标准渗透时须充分尊重中医药自身创新规律中医药领域的技术标准与西方国家的医学(乃至国外传统医药)技术标准有着本质的区别。无论是中医药的标准还是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乃至两者的结合,其目的都是为了中医药完整保存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医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一定要体现中医药的本色,坚持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尊重中医药自身的创新规律,不但需要具备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中医药知识,而且也需要掌握标准化制(修)订过程中的一般性原则和规律,其提出的思路和策略必须有利于中医药自身的发展、有利于中医药企业增强自主竞争力、有利于制定的标准成为国际上的通行规则。
在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中介入知识产权成分,不但要考虑把最先进的专利技术纳入到中医药标准中的前瞻性,而且要运用商标或地理标志制度来形成中医药标准的可执行性,还要防止其他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抢占中医药标准的制定权,实现中医药标准化自身的需要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
虽然在国际上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危及标准的普及和实施,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已经注意到,提高国际标准的效率和质量必须解决标准与其中的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之间的关系。2005年5月23日,中国也向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壁垒协定”委员会(TBT委员会)递交了“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提案。但在国际上还没有相应措施制定之前,我国在中医药标准建立与知识产权的工作中应当首先做好以下两件事:①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与中医药标准间的转化机制及其可行性评价指标,为创立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中医药知识产权与中医药标准间的转化方式、技术筛选确立的标准和条件;评价考核原则与评价方法;促进中医药领域创造技术性知识产权的原则与确定、筛选方法;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示范模式等。②探索我国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思路与基本策略,为中医药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作出政策上的把握。包括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中的知识产权战略思想、战略政策和具体的方法、路径以及如何构建中医药领域技术性知识产权的形成与转化机制等。
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中医药企业技术、科技创新,对现有知识产权制度调整适用是对传统中医药知识的有效保护途径。
传统医药是一个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织的领域,近年来,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关注。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粹、重要元素之一的中医药无疑是传统文化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我国是中医药的发源地,中医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最具民族特色和技术优势的专业。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医药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已将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开发作为重点专项并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医药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时期;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中医药亦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相对于西药而言的无足轻重,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的落后,缺乏系统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发展战略的滞后等都使中医药的进一步发展形成障碍。中医药历史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影响,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中医药现代化的核心,对实现中医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及向世界的传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同世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传统中医药知识和药物资源都未进入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状态,一些有价值的古方、秘方流落民间,没有得以充分使用及形成产业化,中医药资源地不断流出,更有甚者被外国进行不法的模仿和利用形成资源性标志,我们正面临大量“洋中医药的入侵和威胁”,因此深入了解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医药的保护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我国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1 传统医药保护的必要性
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医药大规模商业化开发并获得高额利润的情况下提出的。
1.1 传统医药的地位正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提升 众所周知西医药的局限性和西药不可避免的不良反应,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将一些疑难病、慢性病、老年性疾病的治疗方法、手段开始转向传统疗法,特别是中医药。1996年8月16日,美国的FDA起草了《植物品种研究指南》,2000年8月又在网上了《植物药产品行业指南》,这标志着美国政府正式有别于化学药品的方法来管理包括中药在内的植物药[1]。西方各国对中医药的态度也正悄然转变,由最初的完全排斥、不认同开始有所变通,不论是西方的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还是东方的泰国、新加坡都广布中医诊所,针灸、草药疗法已成为不少民众就医的选择。澳大利亚甚至立法《中医注册法》、新加坡成立了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等机构,泰国政府正式承认中医药的合法地位[2]。
1.2 健康观念的改变 祖国中医学历经2000余年的发展,不但有着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而且还提倡养生保健,重在预防。早在《内经》中就有中医学“治未病”的预防思想,强调“防患于未然”,在日常生活中就要注重养生保健,并提出一些预防疾病的原则和方法,从而达到培养正气,提高人体抗病能力的目的。正所谓“正气内存,邪不可干”就是这一理念的体现。
近年来人们的医疗健康观念正在悄然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崇尚“回归自然”,天然药物和自然疗法正在全球掀起热潮,中草药市场份额高达120亿美元,这是一个具有广阔前景的巨大市场。日本津村株式会社在我国传统中药制剂“六神丸”的基础上研制的“救心丹”年销售额高达1亿美元。
1.3 新的化学合成药品研制越来越困难 目前合成一个新的化学药品命中率已从1/900降到万分之一,每种药的创制成本已高达3~5亿美元,研制周期约10年。传统医药开发可以遵循一定的规律,命中率高,周期短,花费少,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国药企开始热衷于从天然药物中寻求开发新药,对传统医药的开发日趋重视[3]。
1.4 传统医药知识正成为生物盗版的源泉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通行的关于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是近代科学技术与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发达国家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难以保护传统医药的弱点大肆开发、利用传统医药,使得经济技术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承担保护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义务,同时又被发达国家无偿利用祖先传承下来的传统资源。以下几个案例是将传统知识申请为专利的典型案例[4]。
1.4.1 姜黄案 1995年密西西比医学中心的两位印度公民将印度人作烹饪调料的香料姜黄申请了“姜黄在伤口愈合中的应用”(专利号5401504)的美国专利,并被授权,而在印度姜黄长期以来被促进治疗皮疹及用于伤口愈合。
1.4.2 死藤水案 1986年美国人Loren Miller根据亚马逊流域某原住部落祭祀用的一种饮料-“死藤水”(可诊断和治疗疾病)在美国申请了一项植物专利并获授权。
1.4.3 楝树案 产于印度及南亚的印度楝树可用作药品、农药、肥料,楝树的提取物可防百种害虫及植物真菌病害,可用于治疗伤风和流感、疟疾、皮肤病、脑膜炎等疾病。美国一家公司申请了一系列专利,其中“楝树的储存稳定方法”及“采用疏水方式提取印度楝树油,用于防治植物真菌的方法”引起了印度原住居民的抗议。
1.4.4 Hoodia仙人掌案 南非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从Hoodia中分离出抑制食欲的成分(P57),后P57许可给一家英国公司,1998年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高达3 200万美元的使用费得到了开发、销售P57的权利,并打算将其开发为减肥药和治疗肥胖症的药物,市场价值预计超过300亿美元。
1.4.1、1.4.2两个案例是直接将传统知识申请为专利的案例,1.4.3、1.4.4两个案例是利用传统知识开发新技术的案例[3]。
2 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中医药知识利益的保护是制定中的我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也正在考虑制定保护中医药知识利益的法律制度,甚至一些国家把传统知识认为是一种国家财富,上升到国家的高度来认识。目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专利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保护等。
2.1 专利保护 1985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得授予专利。199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专利法,开始对药品授予专利保护。中药产品、中药生产方法和中药新用途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就可获得发明专利。目前我国从中药中开发新药的4种主要方法[5]:从单方中开发新药、应用传统有效名方开发复方制剂、从科研成果中开发新的中药制剂、通过剂型改革和给药途径的多样化开发新药。
由于我国在提取技术方面与国外特别是欧美、日本、韩国相比没有优势,我国就中药中提取有效部位、有效单体申请产品发明专利的数量极少,我国的中成药专利类型主要以外观设计为主,发明专利的比例很少。中药专利保护存在以下难点[3]:
2.1.1 中药满足专利的三性要求比较困难 最能体现中药特色的中药复方很难同时满足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要求,特别是满足创造性更困难。对中药制剂的创造性进行评价时,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可信性的对比药效学试验数据或临床对比观察资料。许多中药复方的的发明集中在中药的配方变化上,应用的是常规技术,技术改进实质不大。
2.1.2 中药的专利权保护范围难以确定 西药一般采用产品特征定义权利要求,其保护范围容易确定,中药复方一般由多种中药材按照中药理论配伍而成,其中绝大多数药效物质不清楚,在专利申请中中药复方不得不采用方法定义产品的权利要求,一种中药产品往往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制备方法,中药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很难确定。这也是我国目前中药复方发明专利少的原因。
2.2 中医药的商标保护 商标权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商标法“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是企业无形资产,对于企业创名牌、保证药品质量、增加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北京“同仁堂”、广州“王老吉”“潘高寿”“陈李济”、天津“达仁堂”等商标在海内外均享有一定声誉,这些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在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
目前我国中药生产企业还缺乏商标意识,商标注册量少,一个产品只申请一个注册商标,生产企业在商标与药品名称的选择上缺乏认识,导致一些独特的中成药药名作为规范药名列入《中国药典》后又引起商标之战。另外企业商标设计质量不高,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药品通用名称与商标混为一谈,商标特别是一些地道药材未采用地理标志保护。因此中医药企业应增加商标注册意识,防止名牌商标的流失、遭恶意抢注,对一些名牌产品商标应通过续展注册、联合商标注册、防御商标注册,一方面扩大自己的名牌产品的保护范围,另一方面防止仿制。
2.3 商业秘密保护 中药生产工艺复杂、技术性强、配方复杂,从产品很难应用反向工程倒推出其配方和生产工艺。从中药的技术特征看,商业秘密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不适合申请专利的新药开发、传统药方、云南白药之类的民族珍稀配方,可以根据TRIPS协议“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商业秘密保护形式。但企业也应清楚一旦商业秘密泄漏,产品被仿制后企业将束手无策,因此企业一定要加强防范措施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商业秘密泄漏。
2.4 中药品种保护 1992年10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已经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该条例关注的是疗效确切,不要求产品的新颖性、创造性,已公开发表、公开使用的药物仍可申请保护。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法律地位低于专利法,中药品种保护属于行政保护,力度也弱于专利保护,是弱保护。对于产品而言只有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才能申请中药品种保护。同样的产品虽然已获得中药品种保护并不影响他人申请专利,不能对抗专利权。企业享有的中药品种保护权不具有排他性,仅适用于国内不具有域外效力。中药品种保护属于行政保护,采取行政救济途径,较法律救济力度弱。
2.5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而不保护作品所反映的具体内容,在中药领域著作权主要保护中药科技工作者创制的作品。青蒿素是我国为WHO承认的一类新药,但由于当时我国未建立专利制度,有关科研人员未及时申请专利,并连续20余篇,虽然著作权得到了保护,但再向国外申请专利已不可能,后期研制的青蒿素两个衍生物疗效更显著也存在类似情况,导致美国大肆仿制该药品,每年由此造成的损失估计约2~3亿美元。因此对于中医药科研人员而言如何合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最全面地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是个值得深刻学习的问题。
3 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途径探索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我国加入WTO后所必须遵守的国际游戏规则,对最具有民族特色、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中医药产业来说,所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一方面企业及企业的科研人员首先要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企业的新技术、新发明充分利用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使之得到最充分的保护。在目前的国际形式下,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充分认可,作为国家层面来说,重新制定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同时为世界接受、认可的新知识产权制度从制度制定、运行的成本、效益看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可以适时修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一方面不违背TRIPS协议,同时利用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如“发明定义”、“专利范围”、“专利保护例外”、“强制许可”等条款对国内中医药专利给与切实有效保护。民族医药多集中在第三世界国家,可考虑以第三世界作为一个利益整体提出修改知识产权制度的某些内容,使之更符合民族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要求来共同对抗西方目前维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中某些不合适条款。中医药企业同时应加强科技创新,在提取技术和工艺上下功夫,力争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攻克目前我国专利申请困难的瓶颈。另外国家应加快制定中药材资源保护目录,特别是濒危动植物资源、名贵药材、稀有药材。建立针对处方和炮制工艺的特殊保护制度,包括建立处方登记制度、对国有处方和炮制工艺进行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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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孙思邈;中医师;知识结构;《千金要方》;医德医风
在中医界,有许多人士认为: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首列了著名的医论“大医精诚”。其实,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首列的是“大医习业”,其次,才是“大医精诚”。只有首先懂得怎样“习业”,具备一定的知识结构,初步拥有学医的基础,才有可能达到“大医精诚”。
《备急千金要方·卷第一·序例》首列“大医习业第一”说:“凡欲为大医,必须谙《素问》、《甲乙》、《黄帝针经》、《明堂流注》、十二经脉、三部九候、五脏六腑、表里孔穴、本草药对、张仲景、王叔和、阮河南、范东阳、张苗、靳邵等诸部经方。又须妙解阴阳禄命,诸家相法,及灼龟五兆,《周易》六壬,并须精熟,如此,乃得为大医。若不尔者,如无目夜游,动致颠殒。次须熟读此方,寻思妙理,留意钻研,始可与言医道者矣。”并指出“涉猎群书”的必要性,即“若不读“五经”,不知有仁义之道;不读“三史”,不知古今之事;不读“诸子”,睹事则不能默而识之;不读《内经》,则不知有慈悲喜舍之德;不读“庄老”,不能任真体运,则吉凶拘忌,触涂而生。至于五行休王,七耀天文,并须探赜。若具而学之,则于医道无所滞碍,尽善尽美矣。”[1]
孙思邈在这篇医论中,精要地阐发了医学教育的基本内容,指出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以及学习中医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对于培养高素质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1 重视中医经典著作和基础理论的学习,为临床实践打下扎实基础
1.1 习医者要刻苦学习,钻研以《内经》为核心的医学经典著作 中医实践,需要强大而精深的中医理论支撑。没有深厚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作指导,在复杂多变的临证实践中就会如盲人夜行,危机四伏,束手无策[2]。《内经》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医学理论体系结构,反映出中医学的理论原则和学术思想,为中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所以,中医学发展史上所出现的许多著名医学家和不少医学流派,从其学术思想和继承性来说,基本上都是从《内经》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假如把中医比作一棵大树,《内经》就是这棵大树的根,只有根底深厚,才能够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1.2 系统学习仲景学说及本草学方面的临床基础理论知识 《伤寒杂病论》是东汉末年伟大的医学家张机(字仲景)在继承了《内经》、《难经》、《阴阳大论》、《胎胪药录》等典籍的基本理论上,编撰而成的我国第一部临床医学巨著。全书共16卷,以六经论伤寒,以脏腑论杂病,创立了理、法、方、药比较系统的辨证论治方法,从而使中医学的基础理论与临床诊断治疗密切地结合起来,促进了中医学理论体系的日益完善。自古“医药不分家”,习医者必须熟知常用药物的性味功用、有毒无毒、优劣精粗,乃至药物的炮制、贮藏、煎服、禁忌等,为临证论治方药奠定坚实的基础。
1.3 浏览诸家方书以吸取前人经验 在广泛浏览古今历代著名医家方书的基础上,学习方剂的组方原则,并掌握君臣佐使、七情合和等配伍方法。对于前人的应用经验,做到灵活地、有选择性地吸收运用,以便更有效地指导临床实践。自汉至今,中医方书可谓汗牛充栋,除了《伤寒论》、《金匮要略》、《千金方》之外,还有《普济方》、《圣惠方》、《局方》等。金元至明清时期,许多著名医家的著作也是理法方药俱全,颇多经验之谈,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高等中医专业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阅读古医籍的能力,有选择性地向学生介绍必读的古医籍,指导撰写读书笔记、心得、研究论文等。
2 旁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做到“于医道无所滞碍”
要成为一名好医生,除了应该具备丰富医学知识外,还要涉猎群书,熟读诸子百家,乃至天文、地理、历法、气象等文、史、哲方面的知识。中医学是中国古代的科学理论,中医治病是中国古代承传下来的专业技术手段,中医理念是中国古代贤者的哲思,中医的思维模式是中国古代杰出科学家通过对人与自然规律的探索,而得出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如果学医者文史知识匮乏,对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一无所知,在学习中就无法真正了解中医,也无法理解中医理论精深的内涵,更谈不上继承发扬中医了。因此,丰富中国古代的文史知识和哲学思想,是打开中医珍贵宝藏的钥匙。可以说,文、史、哲、医,四位一体,反映了中医人才的知识结构。
3 重视品德教育,培养高尚的医德
一名好的医生,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能,还要具有高尚的医德。要读经史,懂得“仁义之道”,“有慈悲喜舍之德”,培养医者以救治病人为己任、淡泊名利、济世救人的人生观。这样,才有可能达到“苍生大医”的理想境地,才能真正的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类,有益于中医的继承。
孙思邈关于医学教育的主张,是极其高明的,也是非常符合医学教育规律的。尤其是要求医生在接受医学教育的同时,应当接受医德教育的观点,完全符合医学伦理学的要求,值得我们中医教育工作者深入研究,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孙思邈.孙真人千金方[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88.
【关键词】 中医药; 知识服务; 知识推荐; 移动互联网; 移动设备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TCM Knowledge Recommendation Via Mobile Internet/ YU Tong, MAO Yu-xin, GAO Hong-jie,et al.//Medical Innovation of China,2015,12(36):115-118
【Abstract】 A core problem of knowledge service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domain is as follows: in the face of massive knowledge resources, how to automatically find out which ones a user may be interested in so as to realize active knowledge recommendation. Mobile Internet, with its popularity, convenience, and ability to collec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vides an ideal platform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concept and background of personalized knowledge recommendation, analyz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TCM knowledge recommendation via mobile Internet, and proposed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search thoughts.
【Key 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Knowledge service; Knowledge recommendation; Mobile internet; Mobile device
First-author’s address:Information Institut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5.36.038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数千年来,历代医家在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立了兼具理论深度和民族特色的中医药知识体系,为中华民放的繁衍昌盛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从温饱到小康的转型,百姓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开始更加重视生活品质,追求延年益寿,因此对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产生了日益强烈的兴趣。
近年来,中医药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建设了大量的文献库和数据库,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中医药科学数据体系[1] 。这些数字化资源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医药知识。如何将这些知识资源与人民群众分享,使普通人从中受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基于互联网的中医药知识服务系统能够整合中医临床知识、中医药理论知识、中药方剂知识和中医疾病知识等中医药知识资源,面向网络用户提供中医知识或其他的数字化服务,是在人民群众中普及中医药知识的一种有效手段[2] 。
中医药知识服务系统一般都实现了知识检索功能,能帮助用户从海量的中医药文献和知识资源中迅速找到有关知识[3] 。但知识检索这种服务方式存在固有的局限性。为检出所需的知识,用户必须能够输入正确的检索词。这就要求用户已关注相关主题,并能用正确的医学术语将其表述出来。这对于医学专业人员可能并非难事,但对于普通人往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普通人很可能忽视了一些与自身健康有关的知识主题,甚至不清楚在网络上存在哪些有用的知识检索服务,因此无法充分获取在知识库中已经存在的知识。
为了弥补知识检索的局限性,可根据用户的特点向其进行主动的知识推送。不同用户对中医药知识的需求不尽相同,但人们往往对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更感兴趣。若能根据用户的特点和偏好,向其提供个性化的知识推荐服务,则可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要。在下文中,将介绍个性化知识推荐的概念、背景和技术,阐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中医知识推荐服务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研究思路。
1 个性化中医知识推荐
个性化知识推荐,是指根据用户的特点和偏好,向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知识服务。以中医为例,系统可根据用户的中医体质类型,向其推荐与该体质相关的知识;若用户患有某种疾病,则系统可优先提供该疾病的相关知识。为实现个性化知识推荐服务,需要搜集用户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由用户填写或设定,也可由用户使用行为推定。例如,用户可通过表单填写(或勾选)其所感兴趣的疾病;又如,用户输入的检索词,可反映出其所关心的主题。系统会为每个注册用户构建“用户模型”,用于描述用户的特点和偏好,判断用户的需求。
当用户访问系统时,系统会根据该用户的模型以及系统自身的推荐逻辑,确定针对该用户的知识推荐内容。例如,若系统测出用户属于气虚质,则会基于知识库向用户推荐气虚质适宜的饮食(如当季水果等)。个性化知识推荐方法是知识服务系统中的一项核心技术,它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1.1 可定制性 知识服务根据用户的设定来实现。系统采取“量体裁衣”的策略,向用户提供和推荐具有针对性和相关性的知识,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1.2 主动性 系统不仅被动地响应用户的知识请求,而且会“猜测”用户需要什么,并采用推荐、提醒、个性化知识展示界面等方式主动提供知识服务。
1.3 差异化 系统面向各类用户提供差异化的知识内容,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用户会因自身特点和需求不同,得到不同的用户体验。
个性化知识推荐方法能进一步简化用户利用中医知识的方式和途径,降低中医知识普及的门槛,促进中医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2 推荐系统技术概述
个性化知识推荐服务的后台需要推荐系统(亦称推荐引擎或推荐平台等,Recommender System)的支持。推荐系统能推测用户对某一信息条目的偏好程度,从大量信息中过滤出用户想要的信息[4] 。近年来,推荐系统在电子书店、视频网站以及搜索引擎等各种网络信息系统中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成为一项功能强大、价值巨大的信息服务。
推荐系统的核心是其所使用的推荐方法(或称推荐算法)。目前,推荐方法主要包括“协同过滤”(Collaborative Filtering)和“基于内容的过滤”(Content-based filtering)两大类[5] 。协同过滤方法是根据某个用户的行为(对事物的购买、选择或评价等)以及其他用户的类似行为建立模型,再使用该模型预测该用户可能感兴趣的事物[6] 。基于内容的过滤方法是根据事物的特征判断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从而向用户推荐更多类似的事物[7] 。
很多其他的人工智能方法也可被应用于推荐系统。例如,主题模型(Topic Model)是能够从大量离散数据集中挖掘出隐含的主题结构的一类统计模型[8] 。这里的“主题”是指由一些语义相关的特征构成的、用来描述一个话题的抽象概念。利用主题模型可以识别一份文档所表达的主题,从而将该文档推荐给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用户。又如,社会网络分析 通过网络模型体现一类人群中个体之间的多层次交互关系。通过社会网络分析,可以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爱好、生活习惯等相似关系,以此为基础对用户做相应的个性化推荐[9]。再如,利用关联规则挖掘(Association Rule Mining)算法,可从海量数据中发现事物之间的关联关系,然后据此进行相应的推荐[10] 。关联规则是形如XY的蕴涵式,具有一定的支持度和信任度。基于关联规则的推荐是以关联规则为基础,若用户特征满足规则头,则将规则体的内容作为推荐对象推荐给用户。
上述推荐方法都是基于统计的,试图从海量数据中挖掘用户的偏好和需求。“基于知识的推荐系统”(knowledge based recommenders)与这些方法不同,它不是基于海量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推荐的,而是基于事物分类、用户偏好、推荐原则等方面的显性知识的一种推理技术[11] 。基于知识的推荐方法因它们所用的“效用知识”(Functional Knowledge)的不同而有明显区别。效用知识是一种关于一个事物如何满足某一特定用户的知识,因此能解释需要和推荐的关系。效用知识可以是任何能支持推理的知识结构,它可以是用户已经规范化的查询,也可以是一个更详细的用户需要的表达式。此类方法可以在“协同过滤”和“基于内容的过滤”等方法不适用的领域发挥作用。其优点是不依赖于大量的数据积累,因此容易启动;其缺点是在定义推荐所需知识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知识获取瓶颈。
既然推荐系统已被成功应用于商业领域的商品关联推荐,它也就可能被用于中医知识的个性化推荐。可综合利用上述方法,研制面向中医药领域的个性化知识推荐系统,使之能够利用用户个人健康信息、人际网络信息和健康公共信息,向用户提供有用的知识和有效的建议,帮助用户决定应该进行什么有益的饮食规划、生活活动或疾病治疗规划,达到疾病防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效果。一个面向中医知识的个性化推荐系统将能够实时利用采集到的数据做出主动推荐,提高用户的疾病防治能力及其对中医知识的信赖度。
3 移动互联网和中医知识推荐
近年来,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迅速普及,移动互联网取得迅猛发展[12] 。移动互联网因其普及性、便捷性以及强大的个人信息采集和自动感知能力,为个性化知识推荐提供了理想的平台。首先,智能终端为用户个人健康信息的采集提供了便捷的手段,可通过规范化的问卷、量表采集用户个人健康数据并判断其健康状况。例如,可以基于中华中医药学会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等标准,为用户提供“中医体质测试”服务;系统会列出一组与用户近期的体验和感觉相关的问题,根据用户的答案判断出用户的中医体质类型。其次,基于智能终端的传感系统自动采集时间、地域、天气等用户相关数据,这种用户情境感知能力能进一步提升推荐系统的精准性。例如,通过GPS系统,可感知用户的地理位置,据此推荐当地的美食,而无需推荐在当地不存在的食材及相关食谱。最后,智能终端为个性化中医知识推荐提供了移动应用程序、万维网、短信、微信等多种实现途径。
在中医药领域,已出现了过日子、中医养生、健康养生宝典、365健康养生、中华养生、中医美容保健、养生美颜听书等一系列面向社会大众提供知识服务的移动APP。许多产品会收集用户行为信息和健康数据,据此向用户提供知识推荐等个性化服务。例如,“过日子”会提请用户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并根据用户“中医体质测试”的结果判断用户的中医体质,进而针对用户的体质类型提供个性化的知识推荐服务;“中华养生”以中医理论为依据,实现了养生提醒功能,适时推荐运动、食疗、调神等方面的养生知识,督促用户从事养生保健活动;“中医养生钟(普及版)”根据时辰(时间)与脏器经络的对应关系为用户提供养生提醒服务;“体质养生(食疗)系统”根据用户“中医体质测试”的结果提供个性化知识推荐,帮助用户在选择食物时能根据自身体质去分析营养价值,而不仅根据喜好[13] 。上述产品有助于用户获得日常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生活指导等方面的中医知识,指导并督促用户从事养生保健活动,以达到增强体质、预防疾病、颐养生命之目的。
4 存在的问题和研究思路
上述产品已初步实现了个性化中医知识推荐功能,但尚有改进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知识权威性和用户信任度较低[14] 。中医学术界多年来开展了大量的中医药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国一流专家进行数据库加工,建设了大量的中医药数据库[1] 。通过建立严格数据质量评价标准以及数据审校机制,保证了数据质量[15] 。这些数据库具有领域权威性,知识可信度高,为中医知识推荐服务提供了优质资源。需要研究如何对这些知识资源进行有效组织,并与用户对中医知识需求建立关联,使这些知识资源能更有效地支持推荐服务。
另外,上述产品的推荐机制的合理性尚未得到专家的论证,在推荐技术和方法方面尚有进一步研发和改进的空间。可根据个体化健康状态,以实时健康风险评估为基础,研究智能健康信息推荐技术,开发个性化中医知识推荐系统,即时提供满足百姓日常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生活指导方面的中医知识。其中涉及3项主要的研究内容。
4.1 用户个人健康信息模型的研究与设计 为实现个性化的知识推荐,首先需要设计符合移动互联网技术特点且具有中医特色的用户个人健康信息模型。需要对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用户个体数据采集手段进行调研,分析现有的个人健康数据的内容、质量和利用价值,对用户的个体特征进行系统梳理和量化建模,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领域相关的用户特征模型。
4.2 个性化中医知识推荐算法研究与实现 首先,可通过文献调研、专家咨询、用户访谈等方法,整理个性化中医药知识推荐的案例,明确知识推荐策略。进而,可采用知识表示技术,构建一个面向中医知识推荐的规则库,将推荐策略表达为形式化的知识推荐规则,从而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模型与中医药知识资源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基于规则的中医知识推荐。最后,可采用“基于知识的推荐”与“协同过滤”相结合的混合型推荐机制,研究和实现专门针对中医知识的个性化推荐算法。
4.3 中医知识主动推送网络服务的研究与实现 在研究和实现推荐算法的基础之上,需要进一步对该算法进行网络化封装,在万维网(Web)服务器端实现和部署知识推荐的网络服务(Web Service),使得移动客户端和其他信息系统都能动态调用知识推荐算法。该服务能够直接根据用户特征向移动客户端推送中医知识,从而实现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个性化知识推荐。
5 小结
知识推荐与知识检索是知识服务的两种基本方式:知识推荐属于系统主动推送,知识检索属于用户主动提取。这两种方式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可以形成相对完整的中医知识服务技术方案,进一步提升知识服务系统的用户友好性和针对性。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终端的迅速普及,使具有用户情境感知能力的个性化推荐系统成为可能。“过日子”等移动应用产品已初步实现了个性化中医知识推荐功能,可根据用户的个人健康信息(如性别、年龄、体质、疾病等)以及时节、地域等环境信息,进行个性化的中医知识推荐,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得针对自己和家人的养生知识和健康提示。需要基于中医药领域现有的优质数据资源,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设计用户个人健康信息模型,研制权威的中医知识库以及智能化的中医知识推荐技术,实现中医知识主动推送网络服务,帮助普通百姓获得精准的个性化中医知识服务,从而提高用户的疾病防治能力以及对中医知识的信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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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健康教育;中医保健;高血压;对比效果
如今生活节奏加快,加上工作压力大,很容易造成一些心血管系统方面的疾病,其中以高血压最常见[1]。目前我国患有高血压人群的比例正在逐年攀升,威胁人类身体健康,因此克服高血压困扰刻不容缓。作为一名医学工作者,寻找病因、采取措施控制疾病蔓延以及治愈患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将中医保健知识成功运用于高血压患者中,收到良好的成效。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0年1月――2010年12月200例确诊高血压患者为观察组,男性135例,女性65例,年龄在33-87岁,均龄58岁;2009年1月――2009年12月200例确诊高血压患者为对照组,男性140例,女性60例,年龄在34-80岁,平均年龄60岁,两组患者基本资料(P>0.05)无统计学意义。
1.2方法
1.2.1基本健康干预方法对实验组和对照组的高血压患者同时实施常规治疗方式干预,两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
1.2.2中医健康教育观察组的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进行中医保健健康教育。
1.2.2.1中医宣教制定中医保健计划,内容包括:①引发高血压的原因;②诱导原因;③采取控制措施;④饮食指导;⑤合理休息;⑥心理指导。将保健计划挂在病房中,并按时由责任医师、护士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讲解。
1.2.2.2落实内容在进行中医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并确保宣教的内容通俗易懂,方式避免重复单调,确保内容贯彻落实,保证教育质量。具体做法:①讲解内容因人而异,对于入院时间较短的,教育时要重点详细。负责护士需示范血压仪等设备的使用方法;②定期举办患者交流会,组织病人探讨各自体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好地落实中医教育[2]。
1.2.2.3中医保健内容中医保健内容主要包括:①饮食指导,高血压患者饮食需格外注意,合理搭配饮食,禁止食用高热、高胆固醇、高脂食品[3]。每天食盐的摄入量不超过5g,多吃虾皮等含钙高的食物。戒烟戒酒,多吃蔬菜水果,增加维生素、纤维素的摄入量。②适当运动,保障充足的睡眠时间,对于失眠患者,睡前饮一杯热牛奶,温水泡脚都是提高睡眠质量的有效方法。中医保健是指导患者进行适当的锻炼,散步、慢跑都是比较好的选择,建议不可过量、剧烈运动。③心理疏导,定期对患者进行心理咨询指导,排除病人烦躁、紧张、激动等消极心理,指导病人保持平和、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另外,保证居住环境舒适,也可以避免烦躁心情产生。④教育评价,教育评价贯穿中医教育的始终,对患者的体重、血压、生活方式等各项内容进行登记。
3讨论
对病人实施中医保健教育措施,实验观察组病人五项功能指标明显得到改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参考文献
[1]傅遂山.浅谈五行学说对中医养生的指导作用[J].河南中医,2010,3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