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6 16: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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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必须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近三年来教学工作量每年平均周课时不低10课时,教学效果考评学期优秀不少于4次,学生评价高。
3、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对专业建设或课程改革有独到的见解,在教学改革和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
4、发扬团队精神,传技带徒,积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突出贡献。
(二)教学名师除具备以上必备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从事教学研究,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近四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与本专业教学工作有关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列第一位)教材。
2、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以学院备案的培养指导计划、获奖证书为据)在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比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近四年内取得全国技能竞赛、讲(说)课比赛前六名(或一、二等奖)、全省前三名(或一等奖)、全市第一名;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省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称号。
3、自2001年7月以来,被评为院及院级以上先进,累计5次及以上(同年度先进不重复累计)。
4、有对学校教学改革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
1、成立评审组织。学院成立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资深教师组成;系部成立教学名师初级评审委员会,由系部领导、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资深教师组成。
2、产生候选人。个人申请,教研室民主推荐,系部初审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填写《市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报教务处。
3、审核材料。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民主评议。在一定范围内对教学名师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5、学院评审。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参照民主评议结果,提出初步人选,报学院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授予“市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待遇
1、教学名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津贴150元。
2、学院每年为教学名师健康查体一次。
3、优先推荐国家、省、市优秀教师。
4、有计划安排教学名师外出技术交流或培训学习。
五、责任和义务
1、积极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平均周课时不低于10课时,教学效果评价好;
2、积极参与本专业领域内的课程结构调整、课程内容改革和教材建设;
3、任期内与1~2名青年教师进行师徒结对,帮助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或技能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4、每年至少开展示范课一次;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法研究活动,任期内至少作一次关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或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报告。
六、管理
1、学院教学名师设定总数为20名,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般不多于10名。对教学名师实施动态管理,每届教学名师任期为二年。
2、教务处建立教学名师业绩考核档案,每年对院级教学名师进行综合考核。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学名师取得的成绩,鼓励教学名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倡导广大教师向教学名师学习,争当教学名师。
4、在管理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教学名师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1)不再从事专职教学工作的;
(2)发生教学事故者;
(3)教学效果一般,学生评价较低的;
一、让师生担当主角,教学成果精彩纷呈,一鼓作气谱新篇。
2020年,面对疫情,学院第一时间制定疫情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及线上教学攻略,对外学习先进经验,对内培训青年教师。第一时间调整教学计划和授课课程表,保障了242门网课、236名教师、186个班级、5961名学生的正常授课。据统计,网络授课期间,学院学生网络到课率保持在95%以上。面对复学及逆势增长的招生人数,第一时间拟定复学方案,制定复学授课计划,本学期完成329名教师、每周1,134余门课程的统筹安排。
全院立项市级以上课题65项,198篇,出版及参编教材、著作40本,发明技术专利19项。师生获奖上,本年度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00余人次,国家级39人次,再次创造历史最好成绩。
双赛引领促发展,本年度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目前技工教育领域代表师生发展水平最高层次的两个大赛,学院成绩斐然,在山东省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谋新篇,打开教师大赛新局面,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学院斩获文化艺术与综合类、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两个一等奖,服务类三等奖,刷新参加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最好成绩。久久为功破难题,开启世赛发展新格局,在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学院选派参加烹饪(西餐)、光电技术、木工、美容、餐厅服务及餐厅服务(国赛精选)6个项目的6名选手全部获奖,3名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这也是我院历史上首次一次性荣获3个全国技术能手;同时,我院选派的5名世赛选手,有4名进入国家集训队,占选手总数的80%,战绩辉煌,实现了新的突破。
二、以项目促发展,高职进程更进一步,一张蓝图绘到底。
本年底,学院以“高职攻坚”行动作为年度发展任务,组建高职项目小组,完成《xx学院高职申报材料》、《xx学院创新发展“一校一案”方案》等材料,主动对接教育厅,上交《申报转设高职的基本情况》表格。2020年12月,《x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明确指出:“支持XX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我院高职申报工作迈出坚实一步。
在高职项目引领下,学院教学工作对标高端,蓄力启航。
其一,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本年度引导专业群以“职业(能力)分析与课程对接”为核心,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全面提升学院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链的岗位需求,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统筹各专业完成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组织了专业研讨会,各院系迅速走出去,到重点行业、企业及兄弟院校展开专业调研30余次,并形成专业调研报告及专业发展报告,在我院专业建设上,属首次。
其二,筑牢品牌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对于4个品牌专业,6个特色专业及1个特色课程体系进行了验收及中期汇报工作。以验收全面推进专业发展。
其三,加强工学结合课程建设。按照确保学生职业能力、人文素质、职业素养整体提升的要求,推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上半年,以疫情为主线,重点推进共享性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资源共享课。本学期,增设劳动课程,有效开展以劳动教育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多种形式呈现劳动实践效果,重视劳动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做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
第一条为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人才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根据《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年)》(发〔号文件)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办发〔〕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范围、对象和名额
第二条选拔范围: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区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选拔对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人才是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研、教育、卫生等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型人才。选拔的重点是主持或从事的项目能够推动我区支柱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在我区重要学术、技术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已入选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层次人选的评选。
第四条选拔的层级和名额:结合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设置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2个层级,为了保持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队伍动态稳定的目标,每年选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和拔尖技能型人才30人左右,后备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和后备技能型人才130名左右。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五条创新人才须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拔尖人才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后备人才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同时须在近5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㈠拔尖人才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负责主持或主要承担国家、省、科技和产业化项目以及企业重大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副省级城科学技术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和省部级其他重要行业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5.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的2项以上科研成果获得者和相应的2项以上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
6.国家和行业重要标准的起草人;
7.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或者担任2名以上企业博士后的合作导师;
8.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9.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被评选为后备人才后,又具备拔尖人才评选条件的人员。
㈡后备人才入选条件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者;
3.科研项目获得副省级城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副省级政府部门重要行业奖励获得者、地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
4.省部级、副省级重要科研课题和产业化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者;
5.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的科研成果获得者和相应的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
6.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7.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认可;
8.具有本行业最高职业资格,在本范围内承担了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的主要技术工作,成果有创新性,获得了级以上的优秀认可的技术专家;
9.紧缺专业副省级城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获奖者,紧缺专业职业技能大赛冠军;
10.在企业中从事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引进工作等一线工作岗位上有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了重要的工艺路线、设备运行、工装卡具等技术难题,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和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在大规模生产、建设中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推荐选拔办法
第六条选拔推荐程序。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可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把推荐工作与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按隶属关系,由所在产业园区、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审定后,统一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自荐的,自荐者可经同行业2位享受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者2名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及2名已入选拔尖人才的人员书面推荐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条评审公示。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管委会确定最终人选,并经社会公示后命名。
第五章人选的培养和管理
第八条对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严格考核和动态管理的任期制度。
第九条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任期均为3年,到期自动解除聘任,其中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任期可顺延至项目结项为止。
第十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拔尖专业技术人才、拔尖技能型人才、后备级专业技术人才、后备级技能型人才,分别择优资助人均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培养经费,资金主要用于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及其团队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物、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经费,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能职业资格晋升培训、考试、鉴定费用。资助资金额度一次核定,根据培养周期、资金使用计划和定期考核情况,按照年度或一定周期择优拨付;预留20%作为终期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专项资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对资助经费有充分的支配权。
第十一条入选拔尖人才的可优先推荐参加领军人才评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评选,入选后备人才的可优先参加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评选、拔尖人才评选。
第十二条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可优先获得我区科技项目、优先被推荐参加省博士启动基金和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专项科研基金申报。
第十三条每年从人才发展资金中立项支持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境内外培训考察和技术交流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职业技能高级研修培养活动。
第十四条拔尖人才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备人才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3年内任期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