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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企业履职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15 20:22:3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危化企业履职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危化企业履职报告

第1篇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充分运用责任的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和落实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退现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使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履职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一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职工培训,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要突出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守土有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防止失控漏管。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责任严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突出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先进工作方法,督促职工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本领。

(二)强化“三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要及早出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评估细则,采取强力举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全面推行责任告知。各镇街、园区和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逐企告知安全生产责任,送达安全生产告知书,督促企业依法保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和投入落实到位。二要推行责任承诺。年初,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内容,向各镇街、园区或监管部门作出承诺,向社会和广大群众作出承诺。要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督查,对履职不力的要督办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三要推行责任报告。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年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报告履职情况。对践诺不力的单位,监管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经专家评估合格后方可复产;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要上升追究等级。

(三)强化隐患整改,进一步健全风险预防机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高危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活动;以安全环保为标准,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结合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要认真开展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依法治安,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依法治安,就是要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制度不仅要建立到位,更要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今年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制定贯彻国发文件的意见。国务院文件提出了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审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失信惩戒等新制度。区安委办要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审定下发。各镇街、园区和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的结合,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三是积极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快理顺职业病防治职责,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同时,要统筹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职业病患者治疗等各项工作,争取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认真做好综治平安和法制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正牌重视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也纳入平安创建工作的范围,各科室要把创建工作与平时的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特别是办公室,要负责起局综治平安和法制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按要求进行宣传发动,落实责任,牵头负责,需要各个科室协助,各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我局有关创建工作顺利、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实现经济“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目标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为主线,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安全行政执法,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高危行业恶性事故;大力压降一般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16以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监管网络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推行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或雇主责任保险制度。继续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扩大《告知承诺书》签订覆盖面,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和岗位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重视、人人有责”。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所在镇、园区、街道每半年履职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2.落实行政监管责任。认真按照“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继续采取下发任务书、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任务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年中检查考核、年底考核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继续推行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每季度履职报告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格局。

3.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市、镇两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充实安全管理队伍,配备必要监管装备,强化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各行政村(居委)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其中亿元村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安全员,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实行行政村主任向镇、园区、街道每半年履职报告制度,强化村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

(二)加强源头监控,提升监管水平

1.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推进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不予审批技术水平低于行业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项目(企业),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素质。对于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必须依法领证,持证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许可证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凡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铸造等7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抓好企业安全投入、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现场管理等方面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范围覆盖到各个重点环节、工艺和流程;对工艺危险性高、特种设备数量多、机械传动装置多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专人进行实时监控。严格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等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3.继续推行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条件差的C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其整改到位;对事故多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A类企业研究并落实政策性优惠、激励措施。通过分类管理,促使企业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

(三)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

1.加强执法监察,严格隐患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明确执法监察重点单位,制定执法监察计划,经常性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根据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的特点,针对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专项安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日常督查,从重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整改,直至关停。

2.加强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机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公平,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片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力量,强化基层监察执法职能,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

3.完善举报奖励,严格受理查处。各镇、园区、街道及村(居)委会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向企业指出并督促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的,除进行挂牌督办外,还应向有行政执法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举报电话和渠道,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的受理、查处制度。有关部门(机构)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速从严查处,并向举报人或报告单位反馈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造浓安全文化

1.严格法定培训。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和组织程度,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化工企业采购保管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定培训,努力做到“应训尽训、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加快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大职工安全培训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社会宣传。通过《*日报》安全生产专栏、街道固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弘扬“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四进”和道路交通安全“五进”等社会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社会“安全第一”意识,进一步提高“预防为主”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3.选树典型示范。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先进企业典型,开展“创优评先”活动,引导企业把“构建安全文化、保障企业安全”转化为内在需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车间、安全班组、安全标兵”评选及“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等主题活动,提倡车间、班组共同分享安全知识和经验,相互监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促使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共存、共生、共进,提高职工群体安全意识。

(五)优化安全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1.帮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市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确立“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经常性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查制度、查管理、查现场,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3篇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1、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由安监部门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2、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继续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3、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全面完成涉及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已安装设施的有效性进行抽查,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着力消除“物”的不安定因素。继续开展安监人员及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继续狠抓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针对性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指导企业进一步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化学品周知卡、岗位操作要领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的“三卡”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确保岗位职工掌握危险工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自救互救方法。对涉及高危工艺反应单元的操作人员,列入培训范围,实行持证上岗。

5、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省市要求,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申报达标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1、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2、深入开展企业重要制度的专项检查。开展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岗位操作规程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专项检查,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定因素,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专项整治重要内容之一。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鉴于重大危险源的界定、申报、评估、建档、确认和管理有了新的规定,在对我区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关于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力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与区安全生产预警预测信息平网,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专项整治重要内容之一。

三、进一步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严格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换证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严格执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严把各环节的安全许可条件。继续做好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剧从业人员、非药品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现场供气备案等日常行政许可工作。

2、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必要时实施关闭、转产,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吊销手续。加强对延期换证企业检查,对省安监局通告的延期换证的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查企业提前做好换证准备。加强对领证企业的安全监管,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定期公告生产经营领证企业名单。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危化品使用企业基础管理水平,提升危化品使用单位本质安全。继续加强对“红色”类化工企业的检查力度,规范其基础管理水平和现场管理水平。加强对已经公布注销和关停并转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检查,防止无证生产经营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的安全督查。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灾害天气、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大战略”和建设“六个示范区”总要求,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为保障,加强执法,强化培训,创新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遏事故、保平安、促和谐,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建设现代化生态港口强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二)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三)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工作

(一)转变两个观念,促进安全生产理念创新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制定区级人民政府贯彻落文件实施意见,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社会管理、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之路。

2、着力推动安全监管观念转变。坚持强化监管,服务企业的方针,切实推动工作重点由控制伤亡事故向全面预防转变;综合监管由被动防范向源头控制转变;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突击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执法检查由常规检查向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转变。

(二)强化三个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建设,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全员化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有部署、有分析、有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奖励、警示、行政问责等制度。继续深化各镇(街道)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开展。依法强化事故查处,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5、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职,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所属部门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自觉接受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严查严打严防,促进安全生产秩序规范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工伤多发企业等重点领域联合执法,以加强执法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作用,多方式、多手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认真编制执法计划或方案,集中主要力量,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强大声势。

7、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管理。坚持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出重拳、动真格,严厉打击,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坚持部门协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部门监管全覆盖”的要求,探索完善无证无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挤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空间。坚持依法惩治,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四个一律”,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强化安全基础,促进安全生产环境优化

8、攻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镇海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目标。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金属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创建,加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考核工作力度。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镇海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激励约束政策》,全面建立工矿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10、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强化组织培训、技术手段、严格执法等综合措施。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督促企业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企业自报率100%。

11、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时修订安全生产预案,规范政府(部门)预案管理。建立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及时规范有效实施救援。加强应急物资配备,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技能。

(五)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2、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实行每季度通报许可和书面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区域危化品管理的特点变化,探索建立危化品行业区域协作机制(镇海区、石化区、港区)。根据《市公共区域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油气管道制度化管理机制。继续实施精细化工行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13、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落实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危化车辆专用通道交通设施改造,加快推进九龙大道、中官路等路口电子监控更新建设,加强临水临崖路段、危桥的改造。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强化骆霞线与庄俞公路交叉口等事故多发路口综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14、消防领域。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区-镇(街道)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和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管理,深入推行网格化消防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好“除隐患、保安全”等消防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行动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施金属园区转型升级方案,提升园区安全保障条件。

15、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QQ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扣分等手段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全面建立三级月履职报告监督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和工程项目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建设单位和属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突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建筑物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建筑物倒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事件。

16、特种设备领域。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大人员密集的商场、医院、宾馆、游乐场所以及化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多部门联系制度和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形成大监管格局,确保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万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17、机械制造领域。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机械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以强化工伤事故预防为重点,积极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同时,农机、电力、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担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防亡人事故,共同保障工矿商贸企业万人(参保)工伤事故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六)多方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18、强化队伍力量配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不断配强区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确保人员、装备、办公条件适应安全监管需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推进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监所人员和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

19、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集中业务培训班、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会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应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抓好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区级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实施“百千安管骨干”工程,加强企业安管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

(七)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第5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第6篇

为学习借鉴**市环境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年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年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年6月7日—1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前往**考察学习不同行业现场执法特点、技能与技巧以及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措施及方法。在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活动中,主要参观考察了**港污水处理厂、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化工区(赛科)、太古升危废处置单位和**市环保局在线监控中心,与**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执法交流座谈,在座谈会上,**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就**市的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及环境执法理念向我们作了详细介绍,**方就有关排污收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解、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稽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及如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到**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感受到昭通与**市之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也进一步增强了我认真履职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升了我的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思路以及业务素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二、考察学习所取得的收获

通过与**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的广泛学习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执法理念有几点值得我在今后工作中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了一个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市环境监察总队现有编制61人,有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综合执法科、热线科、稽查科和法制科共一室六科,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设置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总队长负责全总队的工作,两位副总队长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督促落实各自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责任到人,责任科室领导负责科室工作的具体督办,科室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确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市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主题,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确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召开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细化监察”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了部门职能调整组合,组织开展了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加强了全体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辖区内推行了精细化监察和实行了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取证、制作笔录等公文文书,就如何解决环境监察和工作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探讨,在全市尝试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成功地打造出了**市环境监察的声势,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三)注重打造一个环境执法品牌。一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立足点,通过媒体曝光和加强后督察等执法手段,实行执法建议书制度,逐步解决了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的问题;二是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试行精细化监察和开展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采取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以关注民生改善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注重环境执法规范化和解决单为环境而的问题;四是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结合点,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尝试公众参与执法,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五是以注重素质培养为支撑点,开展执法交流和撰写调研报告,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落实环境稽查制度和体现政风行风,逐步解决了个别人员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三、通过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照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也还存在创新精神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要注重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在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增强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在两位副支队长的协助下,充分调动全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环境稽查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等实战演练,逐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相关培训手段,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业务技能,逐步扭转个别人员履职不主动的问题。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局党组为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以便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年9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并以昭**[**]32号《关于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通知》行文各县区环保局)。二是借鉴**市环境监察总队实行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和推行的精细化环境监察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解决环境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第7篇

近两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但是,在个别行业(领域)仍有较大的问题存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各种不确定安全因素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㈠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更好的将当前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展下去。

㈡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做好有效防范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大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整顿、整治、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人性化管理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大于天、重于山的位置,高度重视每一个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尽心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㈡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有担当安全责任的领导分管安全工作。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有人抓有人负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1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建立的,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车间班组以及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但要向镇政府、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还要向员工做出安全承诺,要建立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要求、考核奖惩等事项,形成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逐级、逐层、逐岗位、逐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建筑业实行安全履职保证金制度,项目开工前要向镇安委办(安监站)申报,同时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缴纳5000-20__0元的安全履职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经考核退还部分或部分保证金,对不缴纳保证金、不签定安全协议的,不得开工。

三、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㈠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制度和员工安全信息卡制度。

㈡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月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扎扎实实消除安全隐患。当前,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施工、高空作业事故的防范;抓好企业用电管理,每月24日前专项整治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并形成整改记录,汇总上报镇安委办,同时,要按照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监管缺位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㈢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要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每年参加安全管理、劳动技能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安全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做到“应培尽培、持证上岗”。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和新进人员等其他职工也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本人安全信息管理。要进一步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安监、劳动、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分行业、分层次、分岗位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素质教育,拓展培训覆盖面。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处罚。

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两年来我镇已有21家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今年任务将对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的创业进行复审,其他企业完成30%的创建任务,另外对华电、江鹤集团等企业进行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准申报要求严格,高危行业(领域)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㈤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每年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疾控中心),建立健全职工档案(一人一档),作业场所检测100%完成,安监等部门将对其从严监管,依照有关规章予以查处。

四、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㈠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全镇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进行专业应急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评估,要建立台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五、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

㈠严格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确保社会保障、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设备更新等资金投入到位。

㈡建立员工社会保障机制。每年为每个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切实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㈢加大防护设施设备投入。安全生产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人是首要因素,而安全生产主要是靠人去防范、去预防,搞好安全防范显得非常之重要。各企业一定要花资金、花气力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凡是从业人员都要因岗配备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保险带、安全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等设施,要确保从业人员作业安全。

㈣强制淘汰老化生产设备。企业必须使用国家规定标准的生产设施设备,一定要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注明商标、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等证件,并收藏保管好,不得使用非标设备,也不得超期使用老化的设备,更不得购买别人淘汰的设备。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闭。

六、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㈠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一票否决”、责任事故追究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等制度。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而且要带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因监管督查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㈡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发生较大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㈢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实施规定上限的处罚。企业发生较大伤亡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第8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20x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第9篇

按照全市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全生产年”活动,严格源头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坚持预防为主,突出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危化品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着力构建危化品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化工企业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1、严格事故管理控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

2、40%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完成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3、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高危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完成率100%。

4、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到位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领证、换证率100%。

5、危化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危险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条件符合率100%。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存在重大全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高危储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经整顿整改仍不具备基本全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四、整治工作措施

1、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从全生产方面,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采取严格的整治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对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要坚决予以淘汰。

二是严格准入门槛。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者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审批;化工项目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全审查和上报政府审批。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化工园区以外现有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允许进行改善全条件的相关技术改造,但不得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的扩能改造。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新设立剧毒化学品企业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是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积极引导分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逐步集中到化工园区或者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化工园区要建立健全全管理机制,加强全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条件。对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限期搬迁,并确保搬迁全。

2、推进自动控制技术改造

现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完成自动化改造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制定和落实自动化控制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规范自动化控制设施的管理。有条件的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现有的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在年底前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也必须在今年底前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3、规范程序,严格行政许可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许可程序,落实项目全行政许可要求,规范企业全生产条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设立全审查、政府设立批准、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竣工验收、申报领取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程序要求,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监【】58号)要求审查换发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患整改承诺未兑现的企业、地方政府拟关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按时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的企业、不足额储存风险抵押金和提取使用全生产费用的企业一律不予换证。加大对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力度,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审查发证工作,并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情况按《关于做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监【】3号)要求,及时录入网上统计系统和上报市监局。

4、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全标准化工作

把全标准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监管的有力抓手,与规范企业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全生产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全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规范企业自查自评和考核定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全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企业全管理台帐,认真落实各项标准化管理措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年底前40%危化品企业完成标准化工作,达到三级以上考评标准。

5、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化工企业落实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生产过程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24号令,根据24号令要求修订化工企业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及时查处化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履行全监管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定期全检查制度。以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15种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为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建立专家定期全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专家检查,突出专家检点内容,严格专家检查程序和复查要求,严格专家检查记录和备案,切实提高专家检查效果,防止专家检查流于形式。

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全素质。企业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专业和学历层次。对不符合从业条件要求的岗位人员,督促企业年底前完成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调整,提高企业危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全素质。

四是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向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情况等,并把企业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认真落实危化品生产单位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全生产职责、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由监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生产约谈,并记录在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全生产职责。

5、加大力度,继续整顿关闭不符合全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按照省、市新一轮化工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是推动企业改造提升。对化工园区外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制定方案,实施搬迁改造,通过搬迁改造,进一步提升全条件和全管理水平。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二是对已列入关闭名单的企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企业关闭、转产等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全关闭;对逾期未取得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按期换领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已经关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吊销手续,确保关死、关实,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按照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6、强化督查指导,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

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突出重点,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生产装置发生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督促企业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3号)要求,全面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化工集中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能力。

7、强化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全审批程序建设的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监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加强对试生产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的项目,严格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关闭取缔。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杜绝工作标准不高、走过场现象的发生,确保新一轮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县区要按照省市化工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内化工企业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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