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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半年度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18 00:58:1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公司半年度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公司半年度报告

第1篇

为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以下简称“《半年报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半年度报告的有关文件,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和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

二、凡股票在2004年6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均应当于2004年8月31日前完成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200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4年半年度业绩的,也应当于2004年8月31日前按要求编制、报送和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

三、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2004年8月31日前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应当在2004年8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在指定报纸和本所网站上公布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将自2004年9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半年度报告后复牌,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如果停牌两个月后公司仍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本所将自两个月期满后下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四、为避免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过于集中,本所在上市公司预约的基础上,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每日原则上安排不超过50家上市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预先和本所约定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并按照本所确定的时间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确定变更后的披露时间。本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公司的变更申请。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五、上市公司在2004年半年度结束后发现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虽为正值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一般指上升或下降50%及以上,下同),但未在2004年第一季度季报或其后的公告中进行业绩警示,或业绩警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在2004年7月15日前进行公告。

六、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

2、在半年度拟定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累计亏损预案,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

3、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被暂停上市的公司;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七、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应当在报送半年度报告的同时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1、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3、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

4、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上述第4项“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2)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其具体金额,若影响的金额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明确说明;

(3)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八、上市公司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当在报送半年度报告的同时向本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有关书面说明。若半年度报告经过审计的,还应当同时向本所提交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说明。

九、上市公司预计2004年1-9月份的净利润可能为负值,或者虽为正值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应当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予以警示。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一般指2003年1-9月份每股收益在0-0.04元的公司),经本所批准,可以豁免披露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预计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

十、上市公司应当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部分,增加披露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其他),并按照本通知附件一编制《半年报准则》附件《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格式》之3.2的相关内容。

十一、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重大事项”部分,增加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执行前述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时,在半年度报告摘要中增加披露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和余额,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总额、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等内容,并按照本通知附件二、三、四编制《半年报准则》附件《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格式》之5.1、6.2、6.3的相关内容。

十二、上市公司除应当按照《半年报准则》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重大委托理财信息外,还应当比照该规定的要求披露其他所有委托理财信息,并在披露内容上增加披露每笔委托理财的执行情况以及受托方报酬的确定方式。

同时,在半年度报告摘要中增加披露报告期内新发生的委托理财累计金额、委托理财余额、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等内容,并按照本通知附件五编制《半年报准则》附件《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格式》之6.5的相关内容。

十三、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上市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如果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业绩在半年度报告披露之前被提前泄漏,公司应当立即公布其半年度业绩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至少应当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

十四、上市公司在编制完成2004年半年度报告后(如果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半年度报告应当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应当立即召开董事会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向本所报送以下文件:

1、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一份;

2、由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或者审计报告一份(如经审计);

3、200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所需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报送要求见本所网站“网上业务专区-上市公司专区-2004年半年报专辑”);

4、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的决议一份;

5、监事会的相关决议一份(如有);

6、200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申请暨登记表、拟披露的公告(若董事会决议仅含通过半年度报告一项内容,可免于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披露申请表各一份(可从本所网站“2004年半年报专辑”中下载);

7、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五、上市公司可以派专人报送上述文件,也可以通过传真系统与本所网站“网上业务专区-上市公司专区”远程上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送(下称“非专人报送”)。

以上文件中,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如有)需要提供原件。采用非专人报送方式时,可以用复印件代替,但应当在半年报披露后及时将有关原件寄达本所。

十六、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之前将本通知第十四条所述文件送达本所,在本所办理完毕有关登记手续且当天交易收市后,方可自行与选定的指定报纸联系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刊登事宜。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时应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本所网站(sse.com.cn)上。上市公司还应当尽可能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上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

上市公司于交易日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当日上午停牌1小时。

十七、已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在境外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应当在披露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刊登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境外报纸报送本所备案。

十八、本所对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审核意见后及时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解释和说明,并按照本所要求刊登半年度报告补充或更正公告。

十九、200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报送、披露及事后审核情况将作为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2篇

一:班委会成立初期的情况

去年二月海虹一分班组正式成立了,分公司领导精挑细选了15名同志担任了班组长的工作本人也非常幸运的担任了大组长一职。在班组成立的初期我们所要面临的情况是,1;由于油价上涨所带来的人员紧缺问题。2;由于车辆更新带来的新驾驶员大量上岗而引发的投诉多事故多的问题。3;在车辆更新的前期旧车的车容车貌问题。

二;班组管理工作与业务技能

面临这这些问题怎么办是摆在全体班组长们面前的一道难题。怎么做?如何做?从哪里下手?从我本人来讲在07年我从一名普通的驾驶员升级为一名班组长,工作的思路和内容也发生了变化。二月份第一次班组长会议召开,在会上班组长们献计献策最终统一思想一致认为首先从最薄弱的车容车貌开始。我到现在还记得分公司书记金平德同志的讲话他是这么来形容分公司当时的车容车貌的。他说:“分公司的车容车貌的状况处于旧车管不了,新车不去管。”当时听了这些话我感触很大作为出租行业的班组是一个特殊班组,底大面广,工作不确定性因素大,随机性强,流动性强。自从我担任大组长岗位的第一天起就深感责任重大。尽管压力较大,但我想,只要吃透上级精神,心系本职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就会找出工作思路。我想:作为一名班组长,既是一线岗位上一个兵,又是一个特殊的兵,自己不仅要懂技术、会业务,又要谨协调、善管理,周经理既然把我放在了这个岗位上那我就一定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第一次班组长会议上我们决定将3,4,5三个月定为整治阶段重点抓车容车貌。在这一方面三小队和五小队做的比较好,这两个小队的班组长为了熟悉车辆,熟悉驾驶员每天清晨利用驾驶员进车堆销卡的时候与驾驶员沟通熟悉同时对本小队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由于这两个小队班组长的协调工作做得比较好所以但班组长要求他们第一次带车学习进行摸底统计时非常顺利,驾驶员也非常配合,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这第一步是非常成功的。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分公司的车容车貌有了质的飞跃我想这是全体班组长努力的结果。

三;班组管理新思路创新管理结硕果

分公司班组管理在2007年大胆创新将大会安全学习化大为小;化台上为台下;化一人讲大家听为大家讲大家听;化讲台讲课为桌面座谈,由班组长主持.这杨的改变增强了学习效果,现场的相互接触便于沟通,对班组长也增进了了解,相互之间也容易熟悉亲近,这样的学习方式,受到驾驶员一致好评.过去虽为同一班组的驾驶员,却"老死不相往来".现在班组长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名片人手一张,让他们有困难随时询问求助.班组长也掌握了全班组的手机号码.也可与组员经常沟通和关心,有利于增进感情,有利于共同提高.第一个战役取得胜利以后极大的鼓舞了班组长的士气在五月份结合班组长的个人特点大胆提出分工不分家突出自己的长处具体分工如下大组长徐亮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家访工作对外联络工作大组长负责网站管理工作,分公司每月数据报告的整理工作,以及个小队安全学习材料组织工作,驾驶员网上安全学习管理工作。三小队班组长周新生,姜银钢,周跃权负责一个班的车辆场检工作四小对班组长夏斯财负责另外一个班的场检工作一小队的班组长系雄心负责宣传工作而小队的班组长唐国明负责后勤工作。这样各项工作都有最强项的同志去做极大的提高了效率。还有再007年我们对无事故,无投诉无拖欠营收的驾驶员给於他们网上安全学习的权利解决了他们来回奔波之苦,这一举措的推出在驾驶员当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可以讲2007年分公司的创新班组管理为分公司增添了一缕亮色。在服务技能方面,特别是对于新驾驶员我和班委会其他的所有班组长对于他们“一对一”进行“传,帮,带”使他们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分公司的投诉数量明显减少去年12月分公司的有责投诉只有11起比最高时的44起下降了75%这充份说明班组长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安全方面安全就是生命,生存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在班委会,由于细化了岗位分工,因此,每个人都履行着一份自己的岗位职责,我也不例外。做为分公司的大组长,我清楚的知道,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是班组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出租行业有它的行业特点就是“点大,面广,流动性强,分散作业”因此在安全工作上非常那管理因为信息不能及时反馈。所以在工作上我们以预防为主坚持每次上安全学习课时安全必讲,反复讲,时时讲。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加强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但即使这样去年还是发生了EV4580车“失而复得”的事件。这个事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的还不够细这是我们在08年要重点改进的地方。在安全行车方面我和其他的班组长都能够以身作则,处处以自身的行为为他人做出榜样。同时,积极配合分公司组的各项安全学习和相关活动。对分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并进行车辆自查活动。这一点我们做的比较好特别是三小队的三名班组长从去年5月份开始至今每天早上都在分公司进行义务检查车辆被他们检查出来的不合格轮胎多达几十个有效避免了因爆胎而发生的事故当然所有的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坚持做一件事情很难,因为在开始的时候收效甚微,往往容易动摇我们的信念,这时候我们需要坚持,不能放弃,很多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就是在坚持中事现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三小队的班组长付出别人难以想象的汗水所以今年分公司把公司年度先进个人授予他们其中的两人是无可争议的。在2007年,在我班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同时,班组的安全生产也取得了各项安全指标都在警戒线内的良好成绩。对于70%都是新驾驶员的集体来说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着实不易从岗位责任的角度来说,能够看着同事们开开心心的上班来,平平安安的回家去,我想,这应该是我做为一名班组长最大的幸福和满足。

四政治思想方面

在工作中,我始终认为要适应工作和形式发展的需要,就要不断地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特别是当前轨道交通四通八达由此而给我们出租行业带来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驾驶员的情绪又开始出现了波动。08年我们怎么进一步开展工作?因此,我在业余时间查找了相关书籍,对当代主流文化和思想进行了认真的自我学习。从而保证了我个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国家的现行政策保持高度的一致,并认真地领会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从而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不断学习出租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以适应本职工作要求。我个人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只有创建学习型班组努力提高驾驶员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才能在新的形势下处于不败之地。

当然这一点需要分公司领导大力支持以及全体班组长全面配合。在个人觉悟方面,能够认真学习和执行海虹出租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岗敬业。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身作则,做到工作讲原则、讲制度、讲大局,踏踏实实、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

五;工作上的不足以及对2008年的展望

虽然,我个人在大家的支持和帮助下,在2007年为班组做出了些成绩。但是,细细回味,仍感到了自身工作上的一些不足:

1部分驾驶员在安全理念上的认识还不够深入。2008年,将加强员工此方面的工作。使驾驶员树立起“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才有效益、”的理念。

2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不够。2008年,将针对此方面的不足,抓安全责任落实。我个人建议特别是对那些电子警察多的,事故多,违法抄告多的“三多”驾驶员实行“三不放过”政策。即“学习认识不放过,大会检讨不放过,百名驾驶员签字不放过。”

3在服务方面初步建立驾驶员“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

42007年,因工作的着眼点不尽相同,在同另外一名大组长徐亮的工作协调上还欠缺一些默契。2008年,我将积极主动的同徐亮进行沟通,展开双向工作交流,在工作安排,任务分工等方面充分尊重他的意愿,全力支持他的工作。

述职完毕,感谢大家一年来的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

第3篇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5-08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贾跃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完整。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乐视网

股票代码

30010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特

赵凯 电话

010-51665282

010-51665282 传真

010-59283480

010-59283480 电子信箱

ir@letv.com

ir@letv.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460,713,020.06

2,938,801,853.16

5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4,730,903.08

151,892,777.05

67.7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72,536,696.14

142,513,349.80

21.07%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5,081,606.08

461,337,454.16

0.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507

0.2505

0.08%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8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8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5%

8.07%

-0.32%

1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5.25%

7.57%

-2.32%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233,959,782.12

8,851,023,247.13

26.9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3,418,023,799.70

3,166,827,658.29

7.93%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8424

1.7195

7.15%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739,306.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0,000.00 详情见政府补助明细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989.18 处置子公司损益

64,524,252.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17,490.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27.19 合计

82,194,206.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5,40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贾跃亭

境内自然人

42.20%

782,844,429

613,563,546 质押

16,287,196 曹勇

境内自然人

3.30%

61,230,376

22,264,119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邮信息产业灵活 其他

2.37%

43,947,249

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刘弘

境内自然人

2.28%

42,264,119

45,922,782 质押

734,764,512 吴鸣霄

境内自然人

0.93%

17,299,479

0 贾跃民

境内自然人

0.72%

13,448,560

32,960,435 质押

439,472,490 中国工商银行- 嘉实策略增长混

其他

0.64%

11,941,156

0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齐立

境内自然人

0.60%

11,043,143

0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战

其他

0.55%

10,267,162

0 略新兴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廖俊

境内自然人

0.55%

10,132,964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贾跃民、贾跃亭系兄弟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说明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不断加强品牌推广力度,完善产品用户体验,报告期内公司网站的流量、覆盖人数等各项关 键指标继续稳健提升,基于“大剧看乐视”的基础上,在自制、体育、综艺等多个重要垂直领域精耕细作,截至2015年6月30 日,公司网站的日均UV(独立访问用户) 约5300万,峰值接近7700万;VV日均2.8亿,峰值3.5亿。乐视云视频开放平台CDN 节点全球覆盖超过600个,物理带宽总储备约10T。

伴随着智能终端产品的推出,公司目前已成为唯一一家基于一云多屏构架、实现全终端覆盖的网络视频服务商。公司 在领先的发展战略指引下,不断夯实“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乐视生态”全产业链架构,实现内容资源、应用服务与用户 之间的无缝衔接,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在目前国家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及网络视频行业蓬勃发展的市场环境 下,预计全年公司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46,071.3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473.0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7.70%,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增长,完成了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目标。报告期内广告业务平稳增长,公司 实现广告业务收入103,421.8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96%。终端业务收入189,291.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24%,付 费业务收入107,492.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13%。

公司通过充分发挥乐视生态的协同效应,加快实现业务规模和用户资源积累的跨越式发展,迅速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为公司发展成为覆盖全球市场的网络视频领导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内容资源方面,公司采取电视剧、电影、综艺、动漫、音乐等全方位内容品类的覆盖,外部采购、内部自制创作相 结合的策略,不断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内容领域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小时代4-灵魂尽头》、《何以笙箫默》、乐视体育 独家版权赛事直播等以人无我有的优势实现了日均UV高增长。自制剧《拐个皇帝回现代》,据艾瑞IVT数据统计显示,在 2015年1月12日-1月18日期间的覆盖用户数位居全网自制剧第一,同时报告期内推出的自制综艺《十周嫁出去》亦取得良好 口碑和广告效益。

乐视TV超级电视完成产能爬坡,公司持续全力优化供应链各环节,不断提升产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旺盛购买需求, 2015年上半年超级电视销量约100万台。超级电视 S40,S50,X60,MAX70等产品线日臻完善,已全面覆盖主流、高端、 超高端产品市场。超级电视充分考虑了中国人使用电视的习惯,通过技术革新给用户带来许多便捷。在价格上,超级电视通 过自有品牌自有电商,砍掉了不必要的品牌和渠道溢价,让用户获得实惠。公司将继续通过垂直整合,重新定义智能终端产 品,提供极致的用户体验。公司将继续推出新产品,打造跨终端的LetvUI系统,并进行持续更新及迭代运营,继续保持行业

3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领先地位,真正让大屏生态系统成为用户的家庭娱乐中心。同时,将围绕超级电视产品线,推出多种配件,支撑用户的极致 体验需求,并择机推出智能电视之外符合“品质生活”的全新智能产品。随着后续乐视超级电视新品的推出,以及产能的持 续提升,公司有信心及能力保障完成2015年全年300万台以上的销量目标。

上半年,公司关联方乐视移动智能正式推出乐1、乐1Pro、乐Max三款超级手机。乐视超级电视、超级手机与乐视 网内容资源、平台资源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得以体现,公司一方面最大化发挥影视版权数量、质量优势和用户资源优势,增强 智能终端产品的内容优势和用户粘性,提高推广效率和降低营销成本,带动智能终端产品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的 快速提高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分享智能终端行业高速发展的成长盛宴;另一方面,随着智能终端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稳 步提高,将使得用户资源进一步丰富,并为公司互联网视频广告业务和应用业务在智能终端的迅速拓展,建立了良好的业务 基础。

公司关联方乐视体育作为乐视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持续发力,运营女超联赛,获5个赛季全球独家媒体版权, 冠名赞助销售权,商业开发权及全部赛事信号制作,参与中国职业体育改革;启动ICC国际冠军杯;乐视体育电商平台上线; 与帕奎奥联合成立O2O俱乐部;成功获取英超、意甲和欧冠版权;锁定新赛季英超联赛,购买2015-2018三个赛季的欧冠版 权,以及抢到2015-2018三个赛季的意甲独家版权。乐视体育的持续发力,使得视频资源全终端日均UV持续增长,日均突破 644万,并且随着重要赛事进入决赛阶段,将继续保持增长状态。乐视体育与乐视网在平台、应用、内容、终端及创新业务 的发展和多元的业务协作方面,互推互进,互助互赢。

作为乐视生态的重要布局,同时作为乐视生态走向开放和全球化的重要步骤,乐视云脱胎于乐视网,不断预热,最终 脱茧而出。公司打造的云视频平台,将提供视频管理(包括上传、存储、转码、分发),播放下载(含各终端适配),监控, 质量分析等一站式的视频服务。乐视云计算将作为公司云计算业务的运营主体在全国开展业务,为其他网站和企业提供视频 存储、视频管理等云视频业务,并在此基础上,致力于提供完整的云计算基础服务。目前乐视云已经有了600多个CDN节点, 联接了4000多家企业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外投资北青传媒成为其股东外,与卫宁软件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围绕公众健康服务 的需求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在有效促进公众健康,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健康服 务生态,建立垂直服务体系等方面资源共享、相互协作,整合多方资源,以开放的心态,共同营造具有“平台+内容+终端+ 应用”模式,积极探索各类互联网+模式下的医疗健康云服务;与乐视体育联合投资北京益动,依托各自在渠道、市场、用户、 内容等方面的影响力和优势,进行深度合作,对于乐视网在社群O2O及运动健康领域的布局有较大的意义,对乐视网的生态 布局予以全面支持。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报告期内,新获授权专利210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15项、外观设 计194项,新获软件著作权5项。截止报告期末授权专利287项,软件著作权91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公司广告业务及子公司超 营业收入

4,460,713,020.06

2,938,801,853.16

51.79%

级电视热销所致

主要系版权摊销、终端产品增长所 营业成本

3,787,893,148.04

2,487,947,546.42

52.25%

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工资、物流及 销售费用

442,883,846.04

204,615,005.91

116.45%

售后增加所致

主要系业务规模人员增加工资福利 管理费用

121,086,828.08

75,868,697.72

59.60%

费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74,511,987.69

82,368,514.05

-9.54%

主要系子公司可弥补亏损增加确认 所得税费用

-35,831,209.19

-779,889.63

4,494.39%

的递延所得税所致 研发投入

505,492,098.34

286,231,145.57

76.60% 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65,081,606.08

461,337,454.16

0.81% 流量净额

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237,223,068.23 -764,033,444.24

61.93% 版权采购的增加以及研发投入的增 流量净额

加所致

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435,510,823.10

696,875,028.78

105.99% 主要系公司股东无息借款增加所致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660,523,911.67

394,132,062.73

第4篇

新三板市场103家未披露2017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将被强制摘牌。这其中是否存在全国股转公司与违规公司事先“商量”、“协商”摘牌的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依规对103家未披露2017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不存在与其“协商”摘牌的情况。

此前,我们已经公开信息,103家未在今年6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将分批被强制摘牌。其中61家7月9日起已被强制摘牌,剩余42家在所涉及的违规及其他待核实事项处理完毕后,也将被终止挂牌。

挂牌公司依法依规披露年度报告是其最基本的义务,挂牌公司如果不履行这项义务,就将触发摘牌条件,全国股转公司也会随即启动强制摘牌程序。市场监管绝不允许“讨价还价”,也不存在“讨价还价”的空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下称《业务规则》)明确规定,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挂牌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年报。对于未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均会对相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6月30日仍未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将坚决实施强制摘牌。

这103家被强制摘牌的企业中,属于“自愿”摘牌的不在少数,对这种观点中所说的“坐等摘牌”现象您怎么看?

《业务规则》)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触发摘牌条件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践中,挂票公司摘牌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因为不披露年报、半年报而被强制摘牌;二是依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主动提出终止挂牌申请。

第5篇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披露其更正后财务信息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制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现予,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其更正后财务信息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因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

(二)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的;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的公司应当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第四条 更正后财务信息的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规范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第六条 公司在临时报告中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三)更正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如果更正后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应当同时披露审计意见全文。

如果公司对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司应就此更正事项及时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应当在该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45天内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四)更正后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第七条 第六条所指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包括三种情况:

(一)若公司对已披露的以前期间财务信息(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信息)作出更正,应披露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一期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

(二)若公司仅对本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财务信息作出更正,应披露更正后的本年度受到更正事项影响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表);

(三)若公司对上一会计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财务信息作出更正,且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公开披露,应披露更正后的受到更正事项影响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表)。

第八条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中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应以黑体字显示。

第6篇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对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在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责公司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报告》和《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报告摘要》;

2、年月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年半年度报告》和《有限公司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对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公司于年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元,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元,实际余额为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元,原因系:

(1)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元,尚未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元。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关于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公司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设备,转让价款万元,该项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大楼,从事出售索道票、各类旅游商品及部分办公用地。该项交易租金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3)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索道配件,合同预算分别为元和元,需支付的手费元和元,本期支付预付款元。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8人座单线循环脱开式抱索器吊箱索道,报告期内向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元,其中包括100万元费。上述交易按市场定价,交易公平、合理。

(4)根据公司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电服务协议,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服务,报告期内共支付水电费元。报告期内投资有限公司租用本公司大巴车,共向本公司支付租车款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第7篇

    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现予以公布。各上市公司应按准则第二号的规定,编制、呈报并摘要刊登年度报告。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说  明

    (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信息细则》)制订本准则。

    (二)凡根据《股票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编制年度报告。

    (三)本准则规定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封面及目录;

    2、年度报告正文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

    (4)董事会报告,

    (5)财务报告,

    (6)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要览,

    (7)关联企业,

    (8)有关本公司的参考信息;

    3、备查文件。

    (四)公司对本准则列举的各项内容应当进行披露。但是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修改,同时予以说明。公司还可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

    已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包括B股和H股)以及其他类型的海外股票及其派生证券的公司,同时应编制年度报告外文译本。公司应努力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本上注明:“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或日、法文等)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含两个,下同)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在编制境内和境外的年度报告时,应尽量做到内容一致。如果境外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准则不同,应遵守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编制时间从短不从长,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办理。如境内外年度报告内容有较大差异的,应将另一文本的年度报告列为备查文件。

    (五)公司全体董事必须保证年度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正,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向股东提供的年度报告可以刊载宣传本公司业绩的照片、图表等,但内容应与年度报告正文相一致,不得有误导和欺诈行为。

    (六)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完成后,公司应立即将年度报告十份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在召开年度股东会之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公司应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股东和投资公众查阅。

    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应在同一时间对境内、外市场公布年度报告。如果国内外市场对编制年度报告的期限要求不同,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七)如果公司确有困难,无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应该在报送年度报告最后期限到期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向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同时报告证监会。在申请中应说明延期的原因及预计的最后期限。一旦证券交易所予以批准,公司应在指定报刊上公布延期提供年度报告的消息。

    (八)公司按以上第(六)条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时,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年度报告正文第(二)节的数据部分,第(三)节第1、2、3、4条的主要内容,第(四)节第1、2、3、4、5条的主要内容,第(五)节、第(七)节和第(八)节。

    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布财务报表,其后公布年度报告。

    (九)年度报告所用的纸张应有良好的质量,幅面应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十)本准则由证监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地方有关规定与本准则规定相抵触的,按本准则执行。

    一、封面及目录

    年度报告的封面应载明公司的正式名称、“年度报告”字样和报告期年份,并可以载有本公司的外文名称以及公司徽章或其它标记的图案。

    目录应在封面内首页上排印。

    二、年度报告正文

    (一)公司简介

    本节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与发展、各项主营业务、突出的特点及规模等,以400字以内为宜,可以刊载于封二或正文中。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本节采用数据列表方式(还可以附有图形表),提供至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公司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净营业收入、税后利润、总资产、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红利、净资产收益率等。

    每股收益=税后利润/普通股份总数(按全面摊薄计算)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红利=当年可分配利润/普通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股东权益×100%

    已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票(如优先股等)的公司,应按国际惯例计算以上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照依据。

    除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外,公司也可以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或图形表方式,提供与上述会计数据相同期间的业务数据和指标,例如,产品销售量、市场份额、以实物量计算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公司各地区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等等。

    数据的排列应该从左到右,左边是报告年度(最近一期)的数据。报告年度的数据也可采用与其他年度数据不同颜色或黑体字印刷。

    (三)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向股东和其他年度报告的使用人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本节规定的其他内容。

    1、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人应首先简要回顾公司在执行年度内总的经营情况。然后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做简要介绍,例如行业的总体情况、相关产业政策、本行业的主要统计数据等。

    报告还应介绍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是否为国家主管部门专业定点生产经营单位等。

    凡引用的有关本行业的数据,应注明数据来源。

    在介绍了行业的情况之后,报告人应较详细地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在报告年度取得的成绩与进展以及对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应分别介绍每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和市场占有率,或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服务项目的收支情况,以及产品改进措施的落实、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技术的改进与提高,人员的增加和专业素质的提高等。

    (2)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3)有关公司的其他情况。公司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补充陈述(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受国家限额控制的资源消耗情况;

    ②境外市场的发展情况;

    ③公司外汇平衡情况;

    ④对公司业务有影响的工业产权及版权的有关情况。

    如果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其业务涉及不同行业,则应对占公司主管业务收入10%以上(含)的经营活动及其所在行业分别作出介绍。如果公司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开展业务,还应该按照不同地区或国家来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2、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之前或之中公布过报告年度全年或六个月以上(含)的盈利预测,而报告年度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包括产生差异的主要项目和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本条所说重大差异,是指公司在报告年度内的主营业务利润实际数低于预测数的20%或高于预测数的50%。

    3、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募集过资金(包括增资配股),或者虽然报告年度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但报告年度之前募集的资金所投入的项目的建设延续到报告年度之内,则应就以下几方面(但不限于此)对资金的运用情况和结果加以说明:

    (1)资金的投入情况,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是否控制在原预算金额之内,其他配套资金(如果有的话)是否按计划到位,如有改变,应就其原因及依据进行披露。

    (2)项目的建设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3)项目的收益是否与预测相符。

    4、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

    本条介绍公司在新的年度中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公司在这一年中生产经营的总目标;

    (2)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需采取的措施;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扩充;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实施;

    (5)正在建设、开发中的项目的预期进度;

    (6)人员数量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

    (7)配套资金的筹措等等。

    5.其他需要披露的业务情况与事项

    本条列示报告人或者公司股票挂牌的证券交易场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四)董事会报告

    1、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本条摘要登载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的要点。

    2、股票与股东

    本条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末股票与股东的有关情况及其在报告年度内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股票与股本变动情况

    ①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项介绍到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历次股票发行情况,包括每一次的股票和派生证券的种类(A种股票、B种股票、H种股票、其他种类的海外股票、优先股、认股权证等)、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等;

    ②对报告期内因发行新股票(包括送、配股)、拆细或合股等原因引起本公司股票面值和股份总数的变动,对认股权证的购股情况,可转换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和可转换债转股的情况等应分别说明。

    ③公司本年内各类发行在外的股票的最高价、最低价、年初交易首日的开盘价和年终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以及全年交易量。

    ④介绍到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前三年(或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普通股每股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⑤介绍报告年度内公司回购和注销已发行在外的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⑥内部职工股情况,指专门向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股权证及派生证券。应介绍现存的内部职工股历次发行日期、数量、发行价格、托管起止日期、本年获准公开转让的数量等。

    (2)股东情况介绍

    ①股权结构情况,介绍报告期末的股权结构??即以数量和比例表示的国家、法人、个人等各类股东持有的股份和外国投资人持有的股份。

    ②股东数量,介绍报告期末的股东总人数、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和内部职工股东人数等。

    ③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要求将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名称、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如实报告。若持股5%以上的股东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10名最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以上列出的股东情况中对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股东、非境内公民或外籍股东应予以注明。证监会批准豁免的情况除外。

    ④内部职工股东(指通过专门向内部职工发行而获得股票的内部职工)数量,年末持股总人数、年度内增加(或减少)的人数。

    3、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本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期和专业简历,并陈述报告期内前述人员的变动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以公司支付为限),包括采用货币形式、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奖金、福利、特殊待遇及有价证券等。

    年度报告中,应列有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4、重大诉讼事项报告

    本条要求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如果有的话)的有关情况,内容要求如下:

    (1)对发生在编制本年度中期报告之后、且尚未编入重大事件报告的重大诉讼事项,应陈述该事项中的诉讼提出日期、参与诉讼各方当事人、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受理法院的名称和所在地、诉讼的原因和依据、对赔偿和处罚的要求、开庭审理日期、判决日期、判决结果、诉讼各方当事人对该结果的意见等;

    (2)对已编入本年度中期报告或重大事件报告、但当时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事项,应陈述其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被司法机关处以拘役以上的刑事处罚或受到刑事起诉后,亦应在本节陈述。

    (4)如报告期内无以上情况发生,应明确陈述“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本条所指的重大诉讼事项是:公司以法人的名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在本公司任职而以个人名义作为当事人所参与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法律诉讼事务。

    如果公司确知存在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诉讼的可能,也应对此加以说明。

    5、年度股东会

    本条应公布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简要介绍准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1)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2)年度决算和预算报告;

    (3)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4)新年度发行股票(包括配股)、公司债券和其他股本变动的方案;

    (5)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变动,董事、监事的报酬、福利的变动;

    (6)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其他事项。

    6、其他报告事项

    本条提供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报告,而又未包括在上述各项之中的事项,例如:

    (1)注册会计师的变更;

第8篇

【关键词】三板;挂牌公司;做市商;信息披露

一、三板市场相关概念界定

以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为依据,资本市场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等。在我国,三板市场有新、老之分。最初,我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只是为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解决股份流通问题,并承担深沪股市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而不具有接纳新公司股份转让的功能,后来便被称为“老三板”。2006年,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成为三板市场的一部分,被称为“新三板”。在经过七年的实践和努力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1月16日揭牌,“新三板”成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通俗称谓,是全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公开转让、融资及并购的平台。

三板市场,包括“老三板”和“新三板”,是指对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和从主板、创业板退市的公司的股票进行发行、交易和监管活动的资本市场集合体。待老三板的公司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该股份转让系统将与三板市场划上等号,成为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

三板挂牌公司,就是满足法定标准进入三板市场,其股票能在三板市场流通的股份公司,具体包括:(1)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公司;(2)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原STAQ、NET系统公司和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

许多学者将三板挂牌公司界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可被定义为:股份仅在场外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可被公众投资者持有的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2)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因此,三板挂牌公司一般都是非上市公众公司。

二、我国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评价

(一)我国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现状

我国《证券法》上有关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的规定仅仅针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的是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规章或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自律规则。

1.原STAQ、NET系统公司和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体现在中国证券业协会2001年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及2002年的《关于加强对代办股份转让监管和风险揭示的通知》等规定中。根据这些规定,股份转让公司的信息披露具体可分为首次转让前信息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首次转让前信息公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委托主办券商代办股份转让决议内容;(2)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委托主办券商代办股份转让决议后的通知;(3)股份帐户开立、股份确认、登记托管等事项;(4)股份转让公告书。股份转让公告书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进行编制。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应分别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第3号和第13号的上市公司披露标准进行编制。需要及时报送临时报告的事项有: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收购、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其他重大事件(预计亏损、涉诉事项、重大担保、重要合同、公司注册事项、控制权变化、上市申请、公开发行申请等);特别风险提示;股份转让异常波动等。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依据是证监会制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1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及其配套规章《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2013年1月4日实施,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而关于做市商的信息披露规则目前尚未。根据《监管办法》,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中规定,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应披露的内容有:公司基本信息、股本和股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产品或者服务及公司所属行业;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定向发行说明书还应当披露发行对象或者范围、发行价格或者区间、发行数量。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而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即可。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比照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的内容进行披露。对于临时报告,只规定应将发生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报送临时报告,而未对重大事件进行列举,只是对并购重组专门做了规定。除了股票公开转让的公司应通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的平台披露信息外,其他挂牌公司可以自主选择信息披露平台。

《监管办法》和《信息披露》是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这较以往只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自律规则加以规范的情况已有很大的进步。《监管办法》中对不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具有区分性,把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公司和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区分开来,规定后者只需披露年度报告。此外,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管办法》对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做了较详细的处罚规定。

(二)我国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很明显的。首先,三板市场信息披露缺少法律层面的依据。《证券法》上的发行披露并没有涵盖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也未对非上市股票转让的信息披露做出规定。其次,原STAQ、NET系统公司和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过于繁重。股份转让公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皆是参照上市公司的披露标准来编制,临时报告的披露义务甚至比上市公司的要求更高。根据“出身”不同而作不同制度设计,这一做法不乏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显系权宜之举。再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内容过于简略,标准不够合理。《信息披露》的规定十分简单,甚至未对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罗列。《监管办法》虽然对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公司和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但是对不同挂牌公司的区分性把握还不够。最后,对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不足。《监管办法》虽然已对信息披露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一些规定,还增加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但还是未提及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完善我国三板市场信息披露的思考

基于我国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不足,我们应立足于我国三板市场的特殊性,借鉴国外合理经验,积极完善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一)建全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证券交易市场包括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所以《证券法》调整的范围不应该仅限于场内交易市场,我国《证券法》下一轮的修法目标应将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纳入其中。中国证券会已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规定,但仍须等待做市商信息披露规则的出台。此外,由于三板市场具有灵活、分散的特点,其信息披露规则可由行业协会加以具体规定,因此中国证券业协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加详细的信息披露自律规则。这样,由《证券法》、证监会部门规章、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形成一个从上至下的多层次规范体系。

(二)制定统一且具区分性的信息披露标准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从证券交易所退出而转到三板市场的退市公司,应该同三板市场上的未达到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的挂牌公司遵循同一套信息披露规则,而无需为其量身打造一套披露规则。因此,原STAQ、NET系统公司和退市公司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标准应统一,但这并不表示信息披露的标准是单一的。

《监管办法》和《信息披露》中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很低的,但投资门槛降低和做市商的引进等使三板市场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应适度提高信息披露标准。为了不增加初创小型企业的负担,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对挂牌公司进行区分。比如,可以按照股本总额的大小,将挂牌公司分为“大规模企业”(如大型的退市公司)、“较大规模企业”(如一般的退市公司和规模较大的非公众公司)、“小规模企业”(如初创阶段的高科技小企业)三种类型。划分企业类型的标准可以是多元化的,目的是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实施差异化的披露标准。

(三)制定做市商信息披露规则

我国三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做市商在市场上处于特殊地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有可能会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应注重对做市商的监管,规范做市商的信息披露行为,而首要的是制定完善的做市商交易成交报告制度。做市商对其每一次交易都应该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交易的核心事项,如股票名称、代码、价格、数量等,披露的时间可从有利于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角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时间限制。做市商的成交信息应由监管部门进行初步检查,没有明显问题,即由其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自律为主的监管模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准入和持续监管将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然而根据三板市场的特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应实行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主,行政监管、司法监管为辅的模式。美日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是一个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业协会和各证券交易市场共同组成的监管体系,而其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来自于证券业协会和各场外交易市场的自律管理。我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监管模式也是行业自律模式的有益尝试。

(五)建立信息披露激励和约束机制

首先,适时出台自愿信息披露指引,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强制披露信息的细化和深化,以提高强制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和完整性;二是对强制披露信息的补充和扩展,以突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为目标全方位、系统化披露信息,展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然后,按照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对挂牌股票进行分级标注,对积极进行自愿披露的公司股票标注较高级别,对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公司采取风险警示。

(六)追究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的民事责任

挂牌公司或做市商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若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应赋予投资者民事赔偿请求权。可以借鉴国外集团诉讼的经验,以民事基本法、公司法、证券法、诉讼法相互配合的机制建立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私人诉讼制度。还可以明确规定挂牌公司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行为方式、归责原则、董监高的责任,为司法审判提供具体依据。这能有效激励广大投资者对挂牌公司和做市商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弥补监管部门的监管盲点,提高监管效率。

参考文献

[1]顾功耘主编.场外交易市场法律制度构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第9篇

论文关键词 上海股交中心 场外交易市场 做市商

2012年2月15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正式启动,该中心是经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归属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监管的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其遵循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是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笔者将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上海股交中心的一系列制度进行分析:

一、企业准入制度

上海股交中心对挂牌企业的要求为:(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3)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4)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5)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6)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7)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见,上海股交中心的企业准入门槛比较低,并首次取消对挂牌企业设立年限的限制和片面强调主营业务突出的要求,且允许企业在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带着问题挂牌。这是因为场外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基础市场,其面向的是处于成长期甚至于起步期的中小微企业,因此,较低的门槛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股交中心。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

可以进入上海股交中心的投资者包括:(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合伙企业等;(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5)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拥有人民币10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6)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近年来,各地民间借贷案件层出不穷,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个人投资者缺乏更多适合的投资渠道,社会闲散资金过多,上海股交中心允许个人投资者进入,可以更好地集合并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为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同时,进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多为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具有比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三、发行制度上

根据《办法》,除了规定企业只可以进行定向增资,即非公开发行股份外,上海股交中心还规定: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应委托推荐机构会员实施。推荐机构会员应对定向增资的必要性,增资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可行性和收益前景等开展尽职调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符合定向增资条件的,由推荐机构会员将申请文件报上海股交中心审核。

上海股交中心对企业发行股份采取的是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交由股交中心审核的“核准制”,“核准制”相比“注册制”发行成本较高,时间较长,但考虑到挂牌企业的特点,以及我国场外市场的发展的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现状,“核准制”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场风险,增强投资者进入市场投资交易的信心。

四、交易制度

上海股交中心目前的交易制度是协商议价、委托议价,凡是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其股份转让必须在上海股交中心进行,投资者买卖挂牌企业的股份,必须在上海股交中心开设账户,并且委托买卖机构进行。投资者的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三种,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买卖机构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另外,上海股交中心还出台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对具体的交易制度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做市商是指持续为某些特定证券报出买卖价格并以自有资金随时满足客户交易需求的特殊证券交易商,是承担特定义务并保障性地享有一定特殊权利的证券市场主体。

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原因在于:(1)可以显著提高市场流动性。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上海股交中心,由于挂牌企业大多为起步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相对于主板、创业板,具有更高的投资风险,加上相对较高的投资门槛,使市场内投资者规模不大,种种因素导致市场流动性较低。仅仅采取协商议价、委托议价的交易方式,买卖交易订单很容易不均衡,供求关系失衡,市场交易处于停滞状态。做市商为某家挂牌企业做市时,必须以自有资金购买储备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同时保证持有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在该买卖该企业证券的交易指令在市场上没有适合的匹配对象时,做市商可以通过出售其库存的证券给买方或者以自有现金购买卖方的证券而使交易指令可以达成,由于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具有持续性,应当随时满足市场上买卖方的交易需求,这就保障了市场交易活动的连续性。(2)可以保障市场的稳定性。由于场外市场的高风险性,导致场外市场投资主体大部分为具备较强实力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往往会进行大宗的买卖行为,虽然上海股交中心规定了单日涨幅比例最高为30%,但这些行为仍然很可能对股价的波动产生较大的影响,影响市场的稳定性,而做市商此时即可作为大宗买卖的对手方,平抑价格,稳定市场。(3)可以对投资者进行理性引导。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普通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对于交易往往是盲目的,非理性的。因此,其对做市的股权报价可以作为市场的参考,弥补了投资者较弱的价格分析能力。同时,做市商为某企业做市,本身就对企业起到了推介的作用,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4)减少监管者监管成本投入。做市商作为专业的证券经营者,其选择做市的公司必然具备市场价值,因此,做市商选择做市对象的过程就是对上海股交中心中挂牌企业进行调查的过程,做市商为挂牌企业做市后,市场各方又多了一个获取企业真实信息的途径。

五、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投资者评估企业的价值和企业股权价格,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收益,进而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法律制度。上海股交中心除了在《办法》中规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还出台了包括《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信息披露规则》、《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指南》、《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指南》的一整套完善的信息披露规定。体现了上海股交中心对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视。

首先,公司在挂牌前,必须披露股份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其中,股份转让说明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基本情况;(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3)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4)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5)公司治理情况;(6)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另外,公司挂牌后,必须进行持续信息披露,这包括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又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挂牌公司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文;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披露审计意见全文及公司管理层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则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2)拟在下半年进行定向增资的;(3)上海股交中心认为应审计的其他情形。对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推荐机构会员须进行实质性审核后报送上海股交中心。当公司董事会决议涉及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后、监事会召开会议后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后,公司须进行临时报告的披露。

除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上海股交中心还规定了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可以披露季度报告,但是第一季度报告的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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