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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消除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隐患,强化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液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年内全区液氨制冷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隐患认定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至4月23日)。
督促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估,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等工作,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补办有关资料、手续等工作。
第三阶段:评审验收阶段(4月24日至5月24日)。
各相关企业要在隐患整改结束后,经安全评价机构确认。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区安监、工商、环保、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或关闭;对按规定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开展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做好安全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街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此事,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协作,及时沟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有关部门和主要任务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1、区安监局:
(1)督促相关企业安装液氨泄漏报警仪、配置事故柜和防护用品以及对机房控制室和人员值班室的改造工作;
(2)联系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市属液氨制冷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3)负责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人员的培训工作。
2、区工商分局:
(1)加强市场巡查,发现企业有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立即向许可审批部门通报,协助许可审批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2)按照所属管理职责,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进行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区环保分局:
(1)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审批和验收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验收工作。
4、区质监分局:
(1)负责协调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相关设备的检验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区消防大队:
负责企业消防备案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和消防通道畅通等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验收。
6、街道办事处:
(1)负责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为了全面掌握我办地方病分布和发病情况,明确防治任务,降低和消除地方病危害,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地方病防治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任务
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成员单位有办事处办公室、卫生院、水管站、教委、办事处各村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地方病防治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办事处办公室职责:
协调成员单位关系,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卫生院职责:
1、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医院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综合管理。
2、完成辖区地方病病情监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情。
3、安排乡医会同村上开展病情调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卫生室必须建立地方病病情资料登记册。
4、指导全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全面收集本地区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成图表上墙,提交工作总结。
6、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水管站职责:
1、对此项工作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
2、将改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评估。
3、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总结。
4、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任务。
(五)教委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
2、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完成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并纳入教学计划综合考核。
3、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80%,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率达到80%。
4、利用学校教育阵地,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教育水平。
5、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
6、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任务。
(六)村两委会职责:
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安排乡医,做好本村病情调查,摸清本村病情底子。
3、制订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在本村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达到宣教目标要求。
5、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提交工作总结。
6、完成上级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网络,分解工作任务,培训人员。
第二阶段:地方病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深入居民点开展人群病情普查摸底工作,组织填写汇总统计有关资料及总结上报,同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三阶段:展室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村展室材料档案资料及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展室的安排布置。卫生院要求有存放地方病防治资料的专用柜,村卫生室建立地方病病情资料登记册。
第四阶段:自查验收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自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
第五阶段:接受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办事处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创建的具体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贾茹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723271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落实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1月22日至2月20日)。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与辖区物业联合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整治难度大的及时上报街道。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1日至2月底)。街道将会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各社区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居民楼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六、工作重点
(一)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障碍物。
(二)突出整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三)突出整改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永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四)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动社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社区组织成立管理机构,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固定障碍物等情况。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目标
有效治理我市病媒生物孳生地,控制蚊、蝇、鼠、蟑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在国家标准以内,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的相关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蚊蝇蟑螂防制。
1.越冬蚊蝇防制。3-4月份集中开展越冬蚊蝇防制工作。各部门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清扫活动,重点是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消除越冬蚊蝇可能的栖息场所。
2.蚊蝇蟑螂高峰季节防制。6-10月是我市蚊、蝇、蟑螂的繁殖和活动高峰季节,各部门应加大孳生地管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根除孳生地源头问题。一是通过新闻媒体、板报、横幅等不同方式加大蚊蝇蟑螂防制重要性的宣传工作。二是动员广大群众,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有害生物防制工作中来。三是采取多种消杀措施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确保蚊蝇和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
(二)鼠类防制。
1.健全灭鼠设施。社区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餐饮行业、宾馆、旅店、医疗卫生场所、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的灭鼠设施进行检查,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
2.集中灭鼠。4月份全市统一开展春季灭鼠活动,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投放毒饵的灭鼠活动。
3.日常灭鼠。对辖区内的小区民房开展日常灭鼠活动。
三、工作职责
1.社区抓好小区卫生工作。
2.社区抓好除四害工作。
3社区排查好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社会动员。
社区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会议、培训、专栏、简报等方式,讲授“除四害”防病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科学防制,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爱国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监测。
社区要强化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为科学制定防制方案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撑。
(三)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孳生环境,完善防护设施建设,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科学规范合理用药,确保消杀效果。
(四)强化考核,督查到位。
街道办事处检查,每季度对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措施不到位、推诿塞责、行动迟缓、防制不力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会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其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从严执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优化交通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策划、协调、督办、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办公地点设在环城西路榴花宾馆(联系人:电话:84699834),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整顿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以及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等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
(二)坚决查扣、整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区、闯信号、逆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
(三)严厉打击参与非法营运的从业人员公然对抗执法管理、聚众滋事、煽动闹事、串联上访等非法现象;
(四)建立健全打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黑车”非法营运与交通违法的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使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并在城市繁华地段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执法部门做好整顿的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全面整治阶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6月中旬至月底,为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果阶段,由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评比,月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巩固成果,扩大成效,并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整治措施与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分工负责、从严执法、条块结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市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把源头销售关,做好路面执法查扣和宣传工作。各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和街道办,走门入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千方百计消化处理参与非法经营的各类黑车;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帮助解决从业人员、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一)城6区人民政府负责,成立各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安交管支队一、二、四、六、八、十大队分管大队长分别兼任各区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区交通、城管、残联和相关交管大队人员,联合办公;各区确定一处查扣处理点(停车场),整顿查扣的各类黑车一律就近存放在各区的查扣处理点,由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车辆保管和对车主解释、劝导与处理。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策划、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采访,跟踪报道。
(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公安分局,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禁摩令”和市政府6部门《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等相关通告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整治,杜绝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和外部摩托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和载客营运,禁止本市摩托车在二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三环路以内载客营运。
(四)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区交通运管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的各类黑车进行路面查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市民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查处。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重点整顿查处占用人行道摆放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此类车辆非法营运时占用人行道停放等现象。
(六)市工商局负责,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对经营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联合市质监局,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七)市残联负责,组织各区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劝导,杜绝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和对抗执法管理等事件的发生;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和低保问题。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运营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市容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区两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与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部门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分阶段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考评,督办各区、各部门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突击整治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 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 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 x 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发〔x〕90 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 x—x 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 4.13 万名搬迁移民中 0.94 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 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 薪酬待遇、 创业项目、 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 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 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 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 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 x 年 1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 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 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1 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 可不受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 1 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 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 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 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 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 x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 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 且搬迁劳动力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给付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 x 人社发〔2017〕82 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 动合同、 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 10 人以下的,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10 人(含本数)以上、 20 人以下的,按 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20 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399 户 1023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4 户 9117 人。搬迁至县城 X 镇安置点 1134 户 4634 人、X 乡安置 点 1164 户 5204 人。X 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 3000 人以上,就业 2700 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 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 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 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 4 月 28 日前将 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 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 单位用工宣传手册。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 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 年 4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 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 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 。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 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 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 荐就业岗位 3 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 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 ,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 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 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 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 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 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X 年计划开展家政护 工培训 300 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 600 人,企业岗前 培训 1400 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500 人,创业电子商务培 训 200 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 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 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 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 1500 名以上 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 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 5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 1-2 家企业在易地扶 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 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 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 2-3 个就业扶贫示 范基地,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 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200 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 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 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 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 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 60%,用 人单位承担 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 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 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业扶贫施工队 10 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 150 名以上。
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X 镇、X 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 设立就业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至少安置 2-3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 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 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 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 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就业相 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 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 确保实现信 息及时共享。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 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 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会展工作提升年”活动总体目标与要求,创新管理增活力,优化服务促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和完善会展工作的长效机制,真实、客观地评估全市重大会展活动、特别是涉及产业发展、惠民利民等会展活动,加快推进会展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努力提升会展工作效益与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考评和评估,以提升办展水平,规范行业竞争,凸显奖励引导扶持作用,对具有影响力、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创新会展项目和贴近群众的消费类会展活动进行重点扶持。
三、评估内容
1.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估。重大会展活动的策划和创意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是否符合本地产业经济发展方向,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拉动、消费带动、政策指引作用,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具有可培育的发展潜力。
3.对重大会展活动的策划创意水平与举办软硬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每项重大会展活动结束,组织专家对创意、策划、品牌效应、产业拉动、市场前景等事项进行研讨评估。提出提升与改进的办法与建议,给予正面引导与支持。
4.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的不安全因素,是否存在骗展、骗会等信任患,是否具备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1.成立会展业专家评估委员会(2013年4月初--7月底前完成)。专家委员会委员由政府相关部门、会展协会和有关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会展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工作。
2.制定市重大会展活动评估办法(2013年8月初--9月底前完成)。市会展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先进行业的经验作法,结合会展业实际,制定出符合实情、简洁方便、科学有效、可操作的办法。
3.建立健全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流程(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明确市会展主管部门、会展业专家评估委员会的工作责任,根据分工进行流程制定,对重大会展活动进行“事前论证评估、事中介入跟踪、事后小结提升”,形成高效、有序的操作机制。
4.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与会展业扶持政策、奖励办法有机结合,确立优先扶持项目、政策奖励项目和方向指导性项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为切实加强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防止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现就做好全市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
汛期是各类水污染事件的易发时段。近年来,个别企业趁汛期泄洪时违法排污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还出现了转移倾倒危险化学品事件,对水环境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加强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对于保障水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
二、严格环境执法和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污染事故发生
(一)强化环境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四个办法”,对违法偷排、超标排放以及擅自拆除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单位,实行“高限处罚”,严格问责;特别是对顶风而上、影响恶劣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贲任人的刑事责任。加强生态监管,督促排污单位规范建设生物指示池,确保常见鱼类稳定生存再排向环境。
(二)坚持“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按照“超标即应急”的要求,采取“快速溯源法”和加密监测工作程序,发现超标情况,1小时内启动应急处置程序,24小时内锁定污染源并及时处置。
(三)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落实省环保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强化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隐患排查、环境预警监测和环境应急处置,加快构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落实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将环境风险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完善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及时掌控重点河流和环境敏感区域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落实应急事故池、厂外拦河坝等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科学调控,切实发挥好截蓄闸坝在防汛泄洪和环境安全防控中的综合效用。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深化协作,统筹资源、科学调控,在不影响正常行洪的前提下,及时调控闸坝,对因超标排污事件导致的污水团实施拦截,充分发挥水利闸坝调控在防汛泄洪和环境安全防控中的综合效用。
(五)打好环境执法“组合拳”。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精神,整合优势资源,凝聚执法合力,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目标任务
以优化干部作风,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差,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滥用权力、,形式主义、严重,工作不落实、政令不畅等突出问题,实现办事流程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办事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打造中国旅游第一县和中国有机茶第一县”汇聚强大力量。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三联系三服务活动,强化服务意识
每一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项目,主动为项目建设服务。充分利用审计人才资源,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咨询服务;每一位班子成员联系一家企业,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走访、调研和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现状、经营规模、融资情况等困难,提供各项帮助;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户农户,深入农户,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民意,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各项服务。
2.开展主题学习活动,改进机关作风
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学习活动,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的宗旨意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利的最高位置,将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工作中,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行使权利的根本标准。各股室、中心要组织干部进行学习讨论,查思想、查作风、查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服务态度,热心接待群众,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解决服务差、办事难、工作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