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4 08: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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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被无辜羁押438天的南京市民戴某在法庭上陈述了自己申请国家赔偿的理由。据悉,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引入公开听证程序,让赔偿请求人充分说明自己的理由,这在南京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2000年1月,戴某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同年3月被检察机关批捕。经开庭审理,法院于2001年3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告戴某无罪,至此戴某共被关押438天。此后,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前不久,戴某向南京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2月17日,南京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的审判法官,主持听证了这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其后,戴某和赔偿义务机关及复议机关的委托人面对面,围绕相关事实、请求事项、有无免责情形分别出示了各自的证据。最终,听证法官宣布此案择日作出赔偿决定。
据悉,我国《国家赔偿法》并未规定国家赔偿案件要开庭审理。因此,此类案件往往由南京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由于这种审理方式不透明,赔偿请求人对此颇有微词。而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引入听证程序,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对证据的知情权,充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实现透明化,既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透明,也向社会透明。对于查清案件事实,辨明案件是非,正确运用法律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闻链接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二十三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申请人:重庆xxx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12]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12年4月19日,申请人按照《废品出售合同》的约定派遣车辆对AA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下简称:AA公司)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装运,死者唐某某在整理堆码过程中,不慎从装运车上跌至地面,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均严格按照《格力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基于叉车工作属于特殊的工种,且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持证要求,故货物的装卸及人员派遣均由AA公司安排,现场由AA公司的库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管。除安排司机前往车间运货外,申请人无权也没有派人进入现场管理和监督;同时,在装货前申请人也如实告知了装运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他们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险带,但因AA公司工作现场无高空安全固定支架而无法使用;因此,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和防护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故,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12]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通知证人________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______系被告人_____被控__________一案的证人。作为被告人_________的辩护人,因案情需要,本人认为需要该证人_______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特此申请,请贵院通知。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签名)
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____年
月
日
申请人:(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xxxxxxx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说明案件事实及申请证人出庭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一、程序规则
(一)证人以行政机关申请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依《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规定只有一种,那就是申请方式。虽然《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凡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现行立法绝对不允许证人主动参与行政诉讼,即使行政机关要求执法人员出庭作证也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般应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10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其行使举证权利的一种。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和效率不受影响,《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一条第一款对行政诉讼被告举证期限的规定,笔者认为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10内提出。当然,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10内提出的,可以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10内提出延期申请,获得法院的准许后,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内提出申请。
对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特殊情况,笔者认为仅限定在庭审前无法预见的特殊情形,且该特殊情形也不能违背“先取证,后裁决”的司法原则。
(三)证人以亲自出庭作证为原则,以提供书面证言为补充。司法实践中,多数当事人往往以证人没空出庭、证人怕得罪人等种种理由为托词,用书面证言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不少法院对以书面证言代替证人出庭作证掌握的尺度也非常宽松,只要当事人随意提出一个理由,法院一般都准许。由于证人不能出庭作证,使质证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使庭审流于形式,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下成为当事人举证的禁忌。因此,为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质证权利,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按照直接性原则和言词性原则的要求,《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明确除五种特殊情况外,其余情况下证人都应当出庭作证,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不例外。
(四)证人出庭作证应当表明身份。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出庭证人的身份、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进行审查,其实质就是要求出庭证人履行《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表明身份义务。证人出庭作证时出示其身份的证件,便于人民法院审查证人的身份、资格,同时也有利于证人严肃对待自己应尽的诉讼义务,保障司法的严肃性和诉讼的顺利进行。
(五)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要求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是保证证人作出的证言可信性的重要措施。如果证人在作证之前听到其他证人的证言,或者他们之间就作证事项进行交流,证人出于自身利益或者潜意识,有可能根据其他证人的言词有意或无意对自己的证言进行修正,使自己的言词与其他人的证言一致。在证人分属不同的当事人时,事先了解其他证人的证言也容易为证人作出虚假陈述提供便利,从而增加人民法院对证人证言真实性审查的难度。所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作出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实践中掌握该规则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证人作证前、作证后均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二是证人在庭外等待作证时不得交谈案件事实情况;三是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除非法庭组织证人对质。
二、实体规则
(一)证人应当是了解案件情况、能够正确表达、与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证人资格、作证能力是证人出庭作证时形成有效证据的必要前提,应为证人出庭作证实体规则之首。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定,证人应具备四个条件:第一,证人要了解案件情况。对诉讼案件的有关事实、情节和证据有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了解和知晓是证人的首要条件;第二,证人能正确表达意志。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复述感知的情况,准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才能够将在案件事实发生过程中或者发生后形成的事实情况,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一种有效的证据,所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第三,证人与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该条件主要是从证据分类的角度来限定出庭证人所作的证人证言,与案件审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对案件事实的称述,属当事人的称述;与案件审理结果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则属证人证言;第四,证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人对案件的了解是通过自然人的五官和大脑而形成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不能成为证人。
(二)证人应如实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该条即是证人诚实作证规则的具体体现。证人诚实作证,是保障其证言具有真实性的前提,也是对证人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五条明确,法庭应当告知证人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及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三)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不能超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所作的证人证言。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内容范围限定,一直是司法实践活动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对此《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也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司法实践中有三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机关不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因为,出庭证人所作的证人证言,是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形成的,不符合“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第二种观念认为,行政机关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庭证人可以就其知晓的全部案件事实进行当庭称述。因为,《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三条只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并没有规定不得在法庭的主持下向证人收集证据,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第三种观念则认为,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不能超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所作的证人证言的内容。理由为,行政机关所有的证据均应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形成,人民法院允许行政机关申请证人作证只不过为证人提供了一个对其之前陈述内容的认可的机会,便于证据的质证和效力的确认,方便庭审活动的进行。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应当包涵在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收集到的证据中,如果行政机关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中没有相关的证人证言,行政机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则违反了“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因而,其所作的证人证言也不能成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二三十日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兹有我镇(县)_____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子(女)___________被___________大学录龋该生家庭___________(家庭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______(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___________(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_______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家庭经济困难说明(例文)
尊敬的老师:
我是武威职业学院XX级____系____班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将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如下,请审核:
我家住在偏僻的农村,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父亲在外打工,这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母亲身体不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另外,弟弟现在正在读高中。家里没有能力供我完成学业,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________(签名)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例文)
xx职业学院:
________ (学生本人姓名)系省(市、自治区) 市(县)______(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XX年考入贵校,其家庭(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介绍) 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300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600元左右。XX年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望贵校予以资助。
特此证明。
经办人:________签字)
权利人申请证据保全,是权利人认为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证据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的法律行为。
对于2001年10月27日以前发生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于2001年10月27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适用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权利人提出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并承担因保全错误而给被保全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其保全申请。对于被申请人而言,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申请一次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裁定不停止执行。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十五日后申请人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申请书1
xx-xx(学校):
贵校学生xx-x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家庭年收入约XXXX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xx-xxx-xxx-xxx(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比如家庭成员是否有重病医疗开支是否较大,是否有残疾,收入来源是否单一,劳动力是否较少)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含)或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街道以上民政部门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000
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申请书2
尊敬的各位院系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是xx级中文系5班,新闻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来自山西省晋中市一个比较偏远的小县城,昔阳县。
我们家现有四口人,妈妈下岗多年,还有一个同样在上学的弟弟,家里仅靠爸爸一人微薄的工资维持。妈妈原在百货公司卖东西,在我很小的时候,公司就已申请破产,被个人买下成为私营企业,妈妈又继续承包了一个柜台,可是只赔不赚,赚的钱还不够交租金的,而且还得半夜挤车去进货,后来由于颈椎病等一系列原因,妈妈一直待业在家,成了家庭主妇,她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
爸爸在县药材公司上班,前几年公司效益还行,可是随着近几年的发展,街上越来越多的私人药店开起来,几乎走几步就有一个,还有几家是紧挨着的。公司效益越来越差,有的分门市部连基本的营业额都保证不了,每月只有几十块钱收入,爸爸虽然在总公司赚各个门市部的平均工资,可近几年每月也只有几百块钱收入而已,很难维持一家四口人的正常开销。有人开玩笑说,还不如别要这份工作,全家办个低保来的钱多呢
现在,公司已经难以维持,已经开了几次大会要申请破产,转为个人承包的私营公司,可是家里的情况根本不允许爸爸考虑承包公司,哪怕几个人合伙也不行。爸爸考虑自己在外面租个店面吧,也困难重重,位置不好的没人买,位置好的租金太贵。家里现在连进点药的钱都没有,这个计划自然泡汤了。
弟弟出生时被罚了好几万,为了给他办户口,又花了不少钱,已经欠债累累。他现在还在上学,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而我,每年的学费,住宿费等就药4000元,已经够给家里负担了,所以我从不买零食,能省的钱一定药省下。
爷爷已经八十高龄了,经常生病,而且只有爸爸一个儿子,大部分的重担自然就落到爸爸身上了。姥姥,姥爷身体也不好,药不离身,我们自然也要分担一部分。当然,我们没有任何埋怨,老人身体健康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了,祝愿老人们健康长寿。
我能获得国家助学金,能替家里分担一些感到很高兴,我想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不辜负任何对我有期望的人,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尽自己所能来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回报社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申请书3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我叫xx-x,是xx学院xx级电子商务x班的学生,家住湖北省xx市xx镇xx村,那里是个空气清新毫无污染的地方,可是那里无论是经济还是交通都是那样的落后,对我而言,出生于贫困的农村再加上家庭状况的不景气,只有好好读书冲破现状才是唯一的出路,贫困生申请书。
我们一家四口人,父母是地道的农民,爷爷在很早就已经病故,留下奶奶一个人,而奶奶现在也是重病瘫痪在床,不能动,吃喝等都需要有人在旁边照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母亲则一边照顾奶奶,一边操持家务,再加上母亲也是体弱多病,所以全家的经济来源就靠父亲一人辛苦种田和农闲之时出门给人帮下工。
我们家地势较低,夏季多雨时厨房还会被淹没,而每到下雨,家里的盆啊桶的都要被水滴的丁冬的响,父亲开玩笑却满是无奈的地说:“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家还演奏着交响曲。”可是我听着心里酸酸的。
进入大学深造后,家庭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在进入大学以后,我都一直坚持在课余时间做兼职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以减轻父母的压力。
我平时生活习惯良好,无不良嗜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学习成绩优秀,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学业,也为了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故备此文学校领导,老师,证明本人家境贫困,特此申请校贫困生,恳请学校能够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学生家庭常住地村委会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民政部门依据镇(乡)、村两级证明签署意见并盖章。
举例:
若李**同学家庭常住地为**市**县镇(乡)**村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村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李**同学家庭常住地为**市**县**镇**街(路)**号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街(路)所属辖区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
意见并盖章。
二、城市生源学生办理二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