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3:38:5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重点任务
(一)坚决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保尽保”,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防返贫防致贫助脱贫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坚决纠正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防致贫”,将《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劳动能力非贫困低保对象就业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对非贫困低保对象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建立防致贫机制,明确人员对防致贫信息系统致贫风险信息进行预警、实施综合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实施就业产业帮扶,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消除“零就业”家庭,将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有效就业。
(三)坚决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救尽救”,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转发《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
(四)坚决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养尽养”,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的通知》(邯民〔2018〕5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并定期开展探视巡访服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是否达到50%的目标。
(五)坚决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兜尽兜”,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24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32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各村各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事项的办理。镇认真落实办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有效落实属地部门责任,稳妥化解重大风险。领导批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建立台账、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妥善解决事项,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持续做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公平问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农村低保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七)进一步强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镇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逐一对账销号,确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台账。按月更新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二是完善工作制度。镇定期排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二)加大查处力度。一要快速响应。镇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明确群众投诉举办电话、群众,形成快速响应机制。二要完善台账。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台账管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指导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和社区加强实地指导,查找原因,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化治理成效。镇狠抓整改落实。把专项治理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大整改力度。深入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镇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将整改的问题按时解决。并深入查找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以制度形式进行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实现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抓手。镇切实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我乡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有序开展。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王威任组长,主任科员刁孟湖任副组长,镇民政工作人员为成员。成立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系列决策,紧紧围绕保障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基本需求,切实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和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扎实做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收官”工作,助力我县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治理范围
对全县2012年以来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规范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涉农资金检查、审计等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整治项目审批、危房鉴定、项目验收、资金监管、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治理重点
(一)看计划分配,查任务落实,专项治理改造任务进度滞后问题。
1、下达任务未按年度时限完成,进度滞后;
2、资金“趴窝”。
(二)看资金账目,查资金去向,专项治理资金监管不严、拨付不规范和使用违规问题。
1、借危房改造之名收取农户押金、保证金、拍照费、手续费,不顾农户意愿强制搭车服务(收费)问题;
2、将补助资金违规用于危房改造之外的其他项目等挤占、挪用问题,将危改补助资金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后未解决相应户数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不经验收即拨付资金问题,验收1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资金仍未拨付等不及时问题,拨付到户资金低于当年补助标准等不足额问题,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问题;
4、虚报改造任务、重复改造、冒名顶替等套取骗取、冒领补助资金问题;
5、其他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
(三)看农房信息,查身份证明,专项治理对象认定不准问题。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补助条件,没有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危房改造问题,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2、危房改造对象不是4类重点对象(2012年-2015年上半年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015年下半年-2017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2018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大补助范围,将不是贫困户的纳入补助对象;
3、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报和骗取补助。
(四)看档案资料,查审批流程,专项治理鉴定不准、审批不严问题。
1、危房改造对象的房屋没有经过危险性评定,自行确定改造等级,降低和提高改造等级;
2、没有严格执行“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批准”审批程序,评议公示不到位,审批程序不到位;
3、将不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纳入补助范围,弄虚作假,骗取套取。
(五)看改造现场,查验收资料,专项治理验收不到位改造不达标问题。
1、农户房屋竣工,镇(区)未组织逐户全覆盖验收问题;
2、未落实以农户自建为主的政策,违背农户意愿,统一指定施工队伍或统一建设等强制服务,统一建设的不履行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3、改造后的危房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存在房屋开裂、水电未通、地面未平整、卫生厕所没有配备问题,只进行单纯的装饰装修等与住房结构安全无关的“面子工程”问题。
(六)看一户一档,查信息录入,专项治理档案资料不全、信息录入混乱问题。
1、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整理混乱,缺资料漏项目,甚至有造假行为;
2、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信息系统填报错误,家庭收入、改造原因、危房等级、改造方式、房屋结构、面积等存在与实际不符和错漏,信息档案与农户纸质档案不一致,农户房屋改造图片信息雷同。
(七)看问题线索,查整改销号,专项治理虚假整改问题。
2012年以来省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移交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检查督办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排查(2018年8月)。
对照治理重点,各镇(区)对2012年以来的所有危房改造户进行全面大排查,突出“资金去向和审批流程”两条主线,追根溯源,到户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县级检查覆盖所有镇(区)、不少于40%的行政村;
镇级检查覆盖所有的危房改造农户。要对照农户档案,逐户核查,精准核查,逐村逐镇过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检查责任,确保本次大排查后全县危房改造工作问题彻底查清,整改全面清零。镇、村相关负责人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签字确认。签字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镇、村各一人),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及整改意见等)。对排查后再发现违规违纪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同步开展整改(2018年8-9月)。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区)要坚持属地负责原则迅速整改,该规范的及时规范,该收回资金的坚决收回资金,该处理责任人的及时处理,力争问题发现在基层,处理在本级。对历年已发现交办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开展问题线索整改清零;
对本次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到位;
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限时整改到位;
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实行报备销号,不重复处理;
对本次排查后再发现的问题从重处理。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检查督办(2018年9月)。
在各镇(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12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全覆盖集中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问题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作为、走过场、流于形式、推诿敷衍、不执行政策、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联合检查组要查深查细,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发现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处理。9月2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和市级检查组,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负责对各镇(区)整治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整改提高(2018年10月)。
各镇(区)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制度,狠抓整改落实,从制度上、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验收考核和“县摘帽、村出列”的硬指标,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危房改造攻坚战,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只要有一户未完成,脱贫任务就没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2018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019年完成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区)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作为精准扶贫一项重要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广,涉及对象多,工作量大,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以来的一次全面检查检验。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住建、财政、发改、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镇(区)要成立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各镇(区)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整治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天,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资金量大,改造面广,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监督、审计、核查的重点对象。各镇(区)要放下思想包袱,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这次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为机遇,彻底整改,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各镇(区)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敢于较真碰硬发现线索,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规范管理,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提升工作实效。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在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随着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将受到影响。这些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如果没有实现就业,其家庭就存在返贫风险。利用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与县扶贫办建立对象比对机制,各乡镇要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救助范围,消除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二)继续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兜底救助、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应退尽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情形的按民政规定条件给予临时救助,缓解生活困难。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机制,完善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信息共享机制。
(三)稳步推进低保标准“两线衔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省厅统一制定的全省区域性指导标准,及时向县政府上报2020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方案,确保2020年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
(四)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村低保档案管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误保”“漏保”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五)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六)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县实际积极探索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办法,细化临时救助分类、分档标准,规范实施“一事一议”机制,深化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全面建立乡镇备用金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对遭遇急难型、支出型困难的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开展“救急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迅速动员,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步骤,切实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农委领导班子做述职报告。
2014年区农委全面落实市、区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壮大区域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绩。2014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9856元,较20__年增长12%。
过去的一年,我们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2014年,我委承担市委考核我区指标分别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森林覆盖率净增量和水利改革发展三项。
一、织密“防护网”,抓好质量监管。始终把农产品标准化、无公害生产作为提高农牧业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来抓,积极指导农户、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无公害生产,制定了《201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开展了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各项治理工作,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确保我区不发生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为全力抓好动物防疫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由基层站、包村防疫人员及村级防疫员组成了4支防疫小分队开展集中免疫工作,并开展了小反刍兽疫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确保我区不出现重大疫情。
二、拧紧“安全阀”,强化防灾减灾。防汛工作:认真做好汛前防汛检查,实行区、乡、村三级监管制度,同时加强防汛宣传,下发《防洪安全告知书》1000余份,设安全警示牌50块,印发防汛宣传单16万份,发送短信5万余条。抗旱工作:成立了区级抗旱服务站,负责具体抗旱工作;争取到上级抗旱资金30万元,在__村筹建防渗渠3000米,可改善该村330亩农田节水灌溉。森林防火工作:加强了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建立了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形成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网络化格局。
三、建好“民生账”,落实惠农政策。一是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开展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民技能培训,聘请农业专家进村下地为农民讲授科学种养技能;同财政局联合举办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就县级报账制度手续办理、支农资金使用办法等知识对三乡一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讲解。二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2014年10月成立综合审批科,对受理的各种申办件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办结率为100%。三是惠农补贴发放到位。2014年玉米良种补贴资金38.7145万元,已全部拨付各乡镇;全区玉米保险参保面积达3.97万亩,共获赔保险补偿57.8万元。
四、绘准“村情图”,深化农村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今年完成了__乡__村882亩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部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规定内容进行了村务公开,在重点做好财务公开的同时,对低保评定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务上增加了透明度。新民居建设,大东村、教场村今年建设完成7栋、670余套新民居,投资约1.2亿元。
一、明确重点,多措并举,切实把纠正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全力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人民群众幸福之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确定以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师德师风建设三个方面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以民主评议学校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狠抓治理。
一是大力实施免费教育,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我市全年对67.47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行全面免除,免费金额达2.85亿元。到目前,已下拨1.3亿元,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为全市55.28万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免费金额达2468.15万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全省率先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免费教育。从秋季新学期开始,对全市10.6万名公办高中公助生免除了基本学费,投入资金1.1亿元。目前,各级财政在已按计划和用款进度拨付免费资金3636.35万元。
为使免费教育真正落到实处,我们重点加强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5次,查处乱收费案件10件次,查出违规金额2.99万元,清退违规收费2.99万元,通报批评2人。
二是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们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作为民主评议学校的重要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坚持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同时,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经清理为公办学校的,已经全部统一执行了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经清理规范为民办学校的,已经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审批、登记,执行了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对个别学校违反规定组织考试选拔新生,办校中校、校中班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了纠正。初一新生普遍采用了电脑派位、教育局统一编班的做法,有效缩小了校与校之间、班与班之间教育生源质量上的差距,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得到了家长的认可。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我们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了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结合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教师言行,重点解决教师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推销保险、教辅用书和复习资料、歧视排挤后进生问题和自身存在的思想作风问题。在教师聘任过程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差、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的,一律不予聘任。通过师德教育的开展,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提高了思想认识,师德师风明显好转。
四是积极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创新教育理念,提升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群众对教育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和教育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模式相对落后,学生学习兴趣不浓,创新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有关,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借鉴瑞典经验进行开放式素质教育试验。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而不是以教师、学校和教学为中心,突出体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理念。设置开放式课堂,增加开放式课程,创设多种多样的活动来支撑知识的获取、能力的建构,引导学生走近自然、走近社会,着重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建立起适合学生发展特点的全新的评价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开放式素质教育试验取得初步成效,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家长意见,学生家长对学生各方面情况均比较满意,这为我们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又开拓了一个新的思路。
五是农民工子女入学无障碍得到确保。我市历来重视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问题,把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当作自己的责任,当作“普九”的一项重要内容,当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来抓。我们在20*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专项规定,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农民工子女就读无障碍工作实施办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我们同时要求各国办中小学校,必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与我市居民待遇相同(农村学校全部免费,城市学校只收课本费)。截至目前,全市已接收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20368人。
六是以“爱心助学”活动为载体,全方位拓宽办学助学渠道。我市在治理乱收费的同时,也十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问题,通过落实减免帮扶政策,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开设绿色通道。自2001年起,从市、县、乡三级全方位开展“爱心助学”活动。7年来,通过政府财政划拨、民政救济、教育经费划拨、特殊党团费、机关企事业捐助、干部职工捐助、个人直接捐助、“结对子”帮扶以及希望工程助学金、春蕾计划救助女童等多种渠道,共筹集爱心助学资金2300万元,救助贫困家庭学生8万余名。今年以来,我们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安排补助资金881万元,对1.03万名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进行了资助。4.7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到国家补助政策。各高校积极采取贷、减、助、补、免等政策,1.02万名大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1389万元。
二、当前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教育系统点多面广,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教育发展不均衡,县域间校与校之间还有一定差距,教育公平还不能完全实现,择校热还不能彻底解决,距离社会各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教育乱收费一定程度存在。虽然我们从小学到高中全部实现了免费教育,但是一些学校仍然收取补课费、自习费等,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师福利。由于学校经费中没有这笔开支,需要学校自筹资金,因而大多会转嫁到学生身上。
三是师德师风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是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搞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努力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集中收付中心的作用,保证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有质有量。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目的是为上级残联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我县参与此次调查的共有2乡16镇,总计269个村/社区。专项调查底册共有残疾人10612人,其中进村入户调查人数:10223人,采用电话调查的人数3人,入户调查率:99.97%。落实了专项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集中举办了二期调查员培训班,培训调查员100名,分别到三个人口多,残疾人数量大的乡镇举办了培训班,培训调查员76名,培训效果明显,参加学习的调查员掌握了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求,错误率低,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在调查数据初录和复录阶段,为确保系统录入的数据与纸质表内容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我会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各乡(镇)精心挑选了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素质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数据录入工作小组,集中在县残联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全力承担我县残疾人调查表的系统初录与复录工作,县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全程督导。圆满完成了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二)“助残日”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期间,XX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活动主题,早安排,早布置,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一是5月6日,县残联就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县残联的初步安排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委分管领导刘龙林副书记的支持,县残工委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助残日期间要为残疾人做好两件以上实事,张贴助残日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二是5月13日,县残联邀请XX市第三人民医院孤独症治疗专家来我县为全县孤独症儿童及家长讲授孤独症的临床症状、诊断以及抢救性康复等知识,并与家长、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认真解答家长们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活动中,县残联还为每个孤独症儿童家庭送上了300元慰问金,并呼吁社会多关爱、关心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生活等问题。XX新闻联播在助残日当天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
三是5月13日,县药监局工作人员到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题为在校的残疾学生讲了一堂食品药品安全课,辅导学生们做了一套康复操。
四是5月13日下午,我县举行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服装捐赠发放仪式,有31名残疾人到场参加活动,领取了合身的衣服,宣传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助残善举。
五是动员助残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5月14日上午,“康复乐”脚病修治专业店10名技师,自备车辆,自带药品,到八都镇敬老院为在该院生活的40多名老人修脚,治疗脚病,并为每位老人送上一双袜子、一瓶药膏。
六是县残联在5月14日组织全县各乡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6人开展登山活动,这36名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协助,兴致勃勃,登上了XX县最高峰---大东山,感受了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参与集体活动的愉悦心情,体现了我县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七是各乡镇残联、县民政局、教体局、妇联、卫生局等县直单位在助残日期间悬挂了助残宣传横幅。
(三)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XX省残联、XX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15〕4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乡(镇)残联、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按照相互职能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由民政所负责提供享受低保、五保供养的所有残疾人名单;残联负责组织、核残、统计、汇总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摸底数据,为协助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提供准确地数据依据。
(四)各项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我会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业务工作。
1、康复工作:一是我会于4月和10月,两次组织XX康明眼科医院王木保院长一行11人,深入到我县各乡(镇)开展“白内障免费筛查”活动。共筛查总人数为360人,其中患白内障总人数有118人,有48人可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有10人接受了免费手术,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认真做好了全县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对象申报工作,组织了0-6岁4名、7-17周岁3名聋儿参加了省残联的人工耳蜗筛查。三是继续与市、县精神病院合作,将残联精神免费救助资金与省级重性精神病贫困患者免费救助资金整合使用,将我县346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了免费服药、治疗救助范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并设立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救治和监护人奖励基金,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切实加强了20个社区康复站管理,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救助与服务,并建立了康复需求评估档案,已完成任务数的100%。
2、教育工作:理事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协助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筛查工作;为3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每人发放了助学金2000元。
3、就业和扶贫工作: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用人单位与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活动为14名残疾人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找到就业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安置残疾人专职委员28名,认真落实了140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上岗工作,专职委员、管理员工资报酬,年底统一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划拨到他们帐户。
今年加大了向上级争取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资金的力度,向省残联争取了种养示范基地和种养大户两户,为贺远庭、李连娇、周文诚、袁贱根、彭冬生等五人做好了残疾人种养大户示范基地的向市申报工作,并争取了二户,鼓励他们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就业和共同发展致富。
结合XX县委、县政府的“双学双用双服务工作”,我会分别在白水镇井冈蜜柚种植基地、冠山乡、醪桥镇叶小平水产养殖基地、县残联职业培训中心、盘谷镇优质稻种植基地等共开办了10期“双学双用双服务”讲习班,为县残联领导干部及残疾群众传授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帮助当地的残疾人自主创业。
4、工作:我会与县局、各基层残联加强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把握,认真做好疏散、化解、劝返等工作,一年来接待来访8余人次,来信5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1件,维护了正常的秩序。
5、办证工作:我会切实加强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标准,一年共换发残疾人证1216人次。
(五)其他中心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进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整治。自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后,我县残联进一步加强整改,我会健全和完善了《XX县残联机关管理制度》,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一条规范举措,对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制度化、长效化意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各方面的规定。下基层调研密集开展,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改为以电话通知或文件形式布置工作。可合并召开的会议采取开套会合并召开。2015年至今以残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活动,综合数量和规模,与八项规定前相比,精简了50%,大大降低了开支,提高了效率。
2、开展发展环境深化年活动,重点围绕“三单一网”建设,我会严格按照县里“全集中、全到位”的要求,县残联办证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整治,摒除作风,加强依法行政意识。
3、高度重视法治XX建设,把“法治XX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健全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做好残疾人矛盾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提供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县残联领导干部参与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4、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县残联多次深入水田乡富口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鼓励富口村6户贫困户立足特色抓项目,指导他们走养牛致富的路子,作为他们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重要举措,并在中秋节期间为他们送去粮油等慰问品和每户300元慰问金。
5、认真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措施。县残联从办公经费中抽出10000元资金,帮助阜田镇育贤村抓孙家小组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重点抓好路、水、厕和绿化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挂点村联系制度,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认真学习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提升了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
6、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同时,认真抓好阜田镇育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牵头召开协调会三次,落实帮扶建设资金6万元(每个单位2万),搞好了硬件建设。
7、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残联加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自查和自测自评工作,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进行核对,对已经达标的项目,全力进行巩固,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进行归纳梳理,加强了对周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绿化美化、等重要问题,进行反复督查、整改。同时,努力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身边好人榜的工作,做好了肖晓明作为“中国好人”的推选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的联系,将贫困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及时掌握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低保的工作动态,力求做到不遗漏、不误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完成好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
2、主动联系县就业服务局,以创新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集中培训和基地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好我县城乡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积极帮助他们寻找合适就业岗位,大力倡导、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进一步摸清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底数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入学率,继续做好6-14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相关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4、全面完成下年度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信息资料录入到相关业务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台帐、年报、快报的上报工作。
5、切实做好三进三解三促走访活动、精准扶贫、新农村建挂点帮扶、提升大走访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一)职责任务
1.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要求达170元、73元。截至12月底,城市低保11206户,18322人,4589.5万元,人均月救助水平达到183.2元;农村低保14944户,16332人,2085.9万元,人均月救助水平达到86元。
2.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水平要求达160元。2012年我市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66.1万元,救助9155人次,救助水平达254元;农村医疗救助441.6万元,救助4454人次,人均救助水平达221.5元。
3.在什地镇圣宫社区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
4.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的要求不低于260元/人/月,散居的要求不低于200元,集中供养率达62%。截至12月,我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已达26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200元,集中供养率达65%。
5.完成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及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6.收养登记、婚姻登记及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登记年审合格率均达100%,火化区火化率达100%。
7.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工作,落实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8.村务公开在全市全面实施,配合市创新办进行城乡社区规范化、标准化打造,目前已打造规范化、标准化城乡社区25个。玉马社区、年画村、三江村等被推荐为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依法行政。民办非、社会团体、城乡低保、殡葬管理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撤销、变更或责任履行的情况;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执法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依法行政基础更加扎实。
(三)政令政务。认真贯彻落实民生工程等重要部署,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完成了市领导批示、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办结率达100%,积极完成文秘、调研和信息等政务工作。
二、行政效能任务完成情况
(一)效能建设。我局继续加大效能建设力度,精简会议和文件数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市优抚、救灾救济和民生工程等相关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成本效益。按规定压缩会务经费、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确保预算收支均衡。
(三)应急管理。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防汛工作预案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预案,救灾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充足;二是建立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使网络报灾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报灾水平和速度不断提高。
三、服务质量
(一)服务群众。加强民政政务窗口业务管理,严格各项行政审批程序,实现现场办结率、窗口办事率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认真开展“挂、包、帮”活动,安排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分别联系挂职汉旺镇武都村和兴隆镇安仁村,切实为两村的困难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二)接受监督。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回复10件、政协委员提案回复2件;主动接受监察及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开展积案清仓活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时办结,维护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协作配合。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责任分工情况,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协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自身建设情况
(一)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机关作风大为改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
王会新
民生问题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古今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做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把民生保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可见,民生问题已上升到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诸如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这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都源于社会建设的滞后,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而民政承担着以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为主体的贫困群众的最基本、最现实、最兜底的民生保障任务,是民生保障的“底线”,是民生建设的基础,高度关注民政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更是纪检监察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本文从民政的视角,结合琼海民政工作实际和个人工作实践,浅谈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如何在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作用问题。
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主动解决民生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仅我市民政部门受理的涉及民生问题的举报60件次。基层纪检监察要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研究解决民生问题,积极解决他们的诉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当党的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
首先,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纪委监察举报中心、乡镇室、村(社区)信息员三级网络,专人负责,件逐人逐件建立台帐,做到“日清月结”,使领导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逐步健全完善领导接访、基层巡回接访、对话、问题公开答复、吸收群众代表参与案件调查等制度,推行领导联系点、网上。政风行风热线等举措,并持之以恒,抓出实效。
其次,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处理和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尽量把问题处理在初时、处理在荫芽状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要坐在办公室“守株待兔”。要加强市纪检监察机关、市直属单位纪检委(组)和乡镇协调配合。对涉及各部门各行业的重大民生问题,做到全市一盘棋,劲往一处使,真正把问题解决处理到位。
三是要加强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和分析。民生问题具有时代特征,不断发展变化转型,是一个动态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要认真研究分析其变化发展规律,摸清其产生原因、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针对其症结,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解决。
,在我市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我局设立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热线电话和举报箱,受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380多人次,采取基层巡回接访、对话、吸收群众代表参与案件调查问题公开答复等形式,答复处理突出问题120多场次,组织村(居)干部开展“双述”活动204次,全市1300多名党员干部、5000多名群众代表参与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400余条,共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510余件。由于群众诉求渠道畅通,解决问题方法、方式多样,答复处理问题及时,有效地维护了换届期间的社会稳定,保证了我市第六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监察
民政工作“情牵万家,事关民生,惠及百姓”,服务对象多,涉及面广,其服务范围涵盖了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社会事务服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而民政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民政对象”的确定和民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严把“两大关口”是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问题的关键,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为此,局纪检组要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监督,严把民政对象“准入关”。
1、争取领导支持,全方位介入民政对象的确定工作。即争取镇党委、政府和民政业务部门领导的支持,纪检监察全面介入民政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优抚、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抚恤伤残人员等对象的确定工作,这些民政救助(补助)对象的确定,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逐一监督核定民政服务对象的准入关。只有核准对象,才能切实解决“三个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最基本、最现实、最具体的民生保障问题,使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得到救助,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2、对各类补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监督。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不符合标准进入或个别对象身份已转换,其他社会人员因各种天灾人祸和意外情况需要进入救助的应及时补充吸纳。因此,对已进入的救助对象应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纪检监察介入监督,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民政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3、调查研究,了解实情。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加上多数民政对象由村(居)委会决定,部分对象不符合标准,导致群众反映不公正。为此,纪检监察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并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实,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该享受的确保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保证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严把工作人员操作规范。
严把对象进入关是治标,严把执行人员操作规范是治本,只有标本兼治,实行双向监督,才能确保对象准确,使民生工程真正体现民意。
1、监督是否按政策和程序操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特困户建房、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孤儿救助等所有民政对象的确是否按政策和程序操作,是否采用了评议制,通过三榜公示,操作过程是否正常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资金发放是否通过“一卡通”等,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只有执行政策,程序规范,又公开、公平、公正,才能确保民政对象符合标准,否则,就会出现问题。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介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确保操作人员执行规范,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
2、监督是否暗箱操作。实行民政对象三级审批,所有的民政对象首先由村(居)委会确定,而确定人主要是村支部
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据了解,民政对象的确多数是准确的,但也不排除在民政对象确定中有优亲厚友、讲人情、靠关系,或暗箱操作,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造成该享受的没享受,不该享受的而享受,引起民愤,群众呼声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经调查核实,应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三)、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了解《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民政资金、项目分配和审批是否科学、合理,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和审批流程是否按要求运行,程序是否到位;资金和项目实施监管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财经纪律、廉政规定是否落实,资金拨付发放手续是否规范、完备,帐款、帐表、帐册、帐卡、帐物是否相符;查资金拨付落实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主要抓三个方面:
1、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每年选择二至三类民政资金列入执法监察项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参加,对上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违规违纪问题和存在不足提出执法监察建议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和纠正。
2、开展专项治理,有重点地纠正和解决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民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实施方案三落实,工作程序到位,解决和纠正问题到位,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促进民政资金操作制度化、程序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开化。
3、开展民政内部审计。协调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对市局、镇政府开展一次民政财务审计。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四)加强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
近几年,我市民政民生工程重点项目主要有: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等,其中一部分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加强民生工程廉政建设作为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着力点,深入推进“促廉从政工程”,把民生工程建成“民意工程”。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使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建廉洁工程,做廉洁干部。二是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监督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政审批、指标投放、物资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有效预防民生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把民生工程项目作为招投标监督的重点对象,将资格预审、评标和中标后合同履行作为监督执法重点环节,建立民生工程项目惩戒办法,健全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在民生工程实施后,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让群众监督,确保民生工程实施顺利开展。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