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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申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27 06:59:3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安全标准化申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安全标准化申报材料

第1篇

关键词:职称信息化,改革,研究

 

1 引言

职称信息化工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有着十分重要发意义。广西职称信息化工作于2007年启动,2008年在广西高校及柳州市进行了探索性开发试用,从职称申报的规范化、评审工作的无纸化、人才管理的科学化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在取得丰富经验后于2009年在广西区各个职称系列全面使用,这一工作的开展,使广西区职称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 传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的职称申报评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个人申报成本高、时间长

以往职称申报过程需要申报者在计算机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打印输出,原始佐证材料需要完整复印装订成册。为了保证材料填写的正确性,申报者需要花大量时间重复填写申报材料、打印申报材料,同时,需要花费不少的费用复印并装订材料佐证,这些对于申报者来说工作量十分巨大并且非常耗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第二次以上的申报者来说,以前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几乎需要重新填写和制作,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2.2 材料管理效率低

对于申报者上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的管理,以往管理方法不够科学且效率十分低。每年广西区各类职称申报人员近10[1]万余人的职称申报人员,上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可谓“堆积如山”,这给材料的管理以及后续的职称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材料管理工作成为了一项繁重的体力工作,工作为员需不断地把材料从架子上搬上搬下,并且需用专用设备将材料依次送给评委。这种材料的管理方式,需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才能胜任,且极易出现材料破损、丢失等现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3 评审过程繁杂

由于申报者上交的全部都是纸质材料,这给评委会的评委的评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面对申报人员厚厚的纸质材料,评委需逐一仔细查阅,并且采用纸质的方式认真记录。

申报人员的材料份数有限,评委没有时间查阅全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仅通过个别评委的介绍很难使得其他评委完全掌握申报人员详细的工作业绩、科研业绩等信息,加之申报人员的佐证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委有时很难辨别真伪,这些情况均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与公平性。

评委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方式,效果低,计票工作十分繁重且容易出错,评委需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得到统计结果。

2.4 申报材料无法存档

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广西区各级职称工作部门需将职称申报材料如数退还给申报人员,这一工作不仅工作量大,并且造成职称管理工作部门没有申报材料存档的问题,使后续的核查工作无法进行。

2.5 相关统计工作十分困难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报表打印等工作,例如,当年申报人数、各系列申报情况、高级职称申报情况、各市县的相关数据、通过率等,传统的采用纸质的人工方式统计速度慢、易出错。

2.6 与科技人才管理结合不够紧密

每进行一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上是对科技人材队伍的一次管理过程,其工作蕴含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成果统计等诸多内容,这些信息对于科技人才管理意义十分重大,传统的职称评审工作所收集的信息,变成了“信息孤岛”。。

3 职称信息化工作的研究成果

职称信息化,是指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从个人数据申报、数据审核、数据管理、职称评审以及结果公布等过程,均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为平台,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将整个职称评审工作数字化,以实现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评审工作的公平性、评审结果的公开性以及人才管理的科学性。

广西依托高校及软件公司的技术实力,于2009年成功地实现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其主要建设内容含盖了个人申报信息化、单位管理信息化、区系列职改管理信息化、县职改信息华、市职改信息化以及评委评审信息化六个子模块,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解决了以下几方面的难点问题。

3.1 佐证材料数字化

职称信息化的关键任务之一是解决申报人员佐证材料数字化问题之一,实现佐证材料数字化,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实现技术要求简单;使用者操作便捷;数字材料数据量大小限制;数字材料的阅读性。实现技术过于复杂必然操作复杂,数字材料数据量太大,对于每年近十万人的申报材料来说,存储容量非常巨大,最后数字化后的材料要满足一定的清晰度,以便评委阅读。

3.2 数据填写标准化

以往纸质材料申报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数据填写要求,申报人员填写数据过于随意,在年份、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单位性质、科研成果级别、获奖级别、外语水平等,甚至单位名称填写中,均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造成申报人员信息不够准确,给职称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在职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采用国家标准编码方式将必要的数据字典化,例如,民族、单位性质、党派、职称名称等,尤其是对国内核心期刊等进行了字典化,申报人员只需简单的选择操作就能完成数据录入工作,解决了以往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

3.3 单位公章数字化

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首先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在职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电子签章,单位在确认申报人员的申报数据无误的情况下,加盖本单位的电子签章报上级职改部门。

3.4 申报过程无纸化

申报人员利用个人申报信息化软件,将申报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报送电子数据到单位职改部门即可,职改部门如果发现错误,将申报人员电子数据返回给申报者修改直至满足要求,整个申报过程实现了全程无纸化。

3.5 评审过程网络化

评审过程的网络化,很好地解决了申报人员材料只有小部分评委详细查阅的情况,通过网络,所有评委均能查阅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使所有评委对申报人员均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实现评审过程网络化需解决数据流量问题,面对大量的申报人员的电子数据材料,网络响应时间、数据下载时间、网络无故障时间以网络故障恢复时间等网络性能,直接影响网络评审的质量,因此设计一个高效、稳定、安全的职称评审网络十分重要。

3.6 信息安全规范化

信息化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信息安全,没有安全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一点在设计网络化评审中尤为重要。需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标准从软件开发、网络设计、数据备份等多方面加以考虑,严防信息泄露等情况出现。

4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职称信息建设过程中,解决了不少重点难点问题,但也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4.1 全程网络化问题

考虑职称申报人员所在的地域、工作单位等原因,实现个人申报信息化、单位管理信息化等子模块的网络化存在一定的因难,例如,广西一些偏远地区、山区的乡村级的中小学,没有建设单位计算机局域网络,即使有计算机网络也没有连入Internet,因此个人申报过程没有采用通行的网络软件架构,而是采用单机软件运行方式,申报者需使用软件将申报材料录入计算机,然后利用软件生成上报到单位的个人申报数据,并通过介质上交到单位职改部门。单位管理信息化子模块软件用于接受和审核个人申报数据,如果申报数据存在错误,需通知申报人员修改后重新报送。单位管理信息化子模块将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数据导出,并通过介质上报至上级职改管理部门。

以上这种数据交互方式,极易造成数据片本混乱,给申报人员及管理人员带来一定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不是网络化申报,单位管理部门不会采用专用服务器来接收和管理申报人员数据,数据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4.2 佐证材料制作问题

佐证材料的制作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要一定的计算机、扫描仪、数码设备等使用技巧,这些对于很多偏远落后地区的申报人员来说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设备和技术的缺乏,一些上报到评委会上的佐证材料效果不好,很难分辨,使评委难以准确评价申报人员的真实水平。

设计一套简单易用且具有统一的技术要求的佐证材料采集系统,将极大提高佐证材料采集的质量,为公正、公平地进行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4.3 评审功能简单化问题

在无纸化网络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只能一个一个的查阅每位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没有参评人员材料对比功能,并缺少了必要的记录功能,评委专家只能用纸笔记录参评人员的重要信息进行对比评审,给评审专家带来的一定的困难。

在设计呈现给评委专家信息时,可以对参评人员的重要数据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以多种方式呈现给评委,使评委能在同一个屏幕上看到所有参评人员的最重要以及最基本的信息,以便进行必要的排序等工作。

4.4 评审网络安全性问题

为了确保评审网络的安全性,在评审过程中对网络进行了特殊的设计,例如,物理上与外网断开,数据库服务器备份等。但由于评委所使用的计算机由评委自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连入评审网络的计算机进行必要的检测十分必要,但由于评委多达几百人,相关检测工作很难彻底有效的进行,可以采取网络杀毒的方式,对连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检测。另一方面,合理规划网络IP地址,可有效地分散网络流量,使网络更加平稳运行。

5 结束语

职称信息化工作是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多年的有益的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广西职称信息化工作于2009年全面展开,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进一步做好职称信息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2篇

一、工作原则

复工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企业积极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验收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二、部门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复工验收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审核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超层越界开采等情况。

(三)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员培训等情况。

(四)工商部门。负责审核《营业执照》。

三、重点验收内容

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验收。重点验收内容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验收:

1、不按设计开采和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

2、露天生产非煤矿山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的。

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复工验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复工验收申请书、《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安全标准化等级证明材料;

(五)反映实际情况的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

五、验收程序

(一)露天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后,将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牵头组织国土资源所、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等单位组成联合审查机构,对申请材料、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复工申请材料和《非煤矿山复工验收审查表》报县安监局。

(三)县政府抽调国土资源、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审核组,对乡镇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合格的,准予复工。

六、工作要求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工业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13年10底前,4个白酒生产企业、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县经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经济股,由李高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总体要求,结合经商系统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考评验收和持续改进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制定印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正确认识和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结合自身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编制创建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岗位职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宣教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企业负责人和自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各相关企业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有关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使各生产作业的多个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阶段:自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相关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向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定级。

第四阶段:考评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我局协同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省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对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形成考评报告,并根据考评分数授予相应的安全生产等级证书和牌匾。

第五阶段:持续改进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创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企业真正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必将进一步好转。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

一、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抓协调促落实

一是开展隐患治理年第一、二战役检查活动。根据隐患治理年意见要求,上半年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夏季汛期及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2、针对冬春季节煤电油运紧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3、严把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4、针对夏季汛期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共检查企业912个,查出隐患2437条,下达整改指令书540份,隐患整改率达98%。督促整改了三星造船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不符合规范、成山镇北渠格南水库坝后漏水2处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详细部署。4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后,又协助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查组,对全市各镇(区)、街道实行划片包干,不间歇地进行巡回检查和督查。为了深入贯彻省政府督查提纲精神,我局又于5月18日再次召开会议,对督查提纲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5月份和7月份,省政府和国务院督查组分别对我市进行了检查,对我市的百日督查情况表示满意。

三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月初制定了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分期组织开展重大道路交通、露天采石场、燃气等14个领域的事故应急演练,已完成港口危险化学品泄露、露天矿山边坡角坍塌、建设、电业、道路交通、环保、水利、燃气行业的8项演练。通过演练,有效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锻炼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二、根据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抓整改促到位

一是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危化品方面,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目前已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的1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的1家,其余3家安全标准化工作申报材料已完成,待市局组织验收组验收。在烟花爆竹方面,荣成市汇源烟花鞭炮批发公司已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验收,二级安全标准化申报材料业已完成,待威海市局组织专家验收。在非煤矿山方面,全市已有78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其中华东石材有限公司、中磊石材有限公司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其余76家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在危化品和烟花鞭炮方面,上半年为通过评价的7家加油站、23家农药经营单位、19家油漆单位、2家气体经营单位换发了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100余家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13处,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非煤矿山方面,对9处矿山进行了现场设计勘察,完成了4处新建矿山的开采设计方案审查和4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受理批复了4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为3处矿山申报办理了变更手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66家矿山进行了开采设计和安全评价。

三是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又新增一辆执法专用车。共对108个矿山企业,100个危化品单位、40个造船单位、50个其它工商贸单位进行了执法监察,共检查出生产安全隐患594处,下达了整改指令书160份。

三、针对目标责任管理的现实特点,抓完善促提高

一是协助市政府落实工作目标。进一步修改完善了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细化了责任内容,提出了事故指标和9项工作任务,增强了目标责任的可操作性,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今年全局工作要点,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等条款,并积极争取市领导的支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由去年考核的扣分项列入了全市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项,继续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威海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要求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要控制在315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93人以下;全市火灾事故起数控制在172起以下,不发生死亡事故。其它部门及镇(区)要求一般事故下降3.5%、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并加强定量控制和考核,确保控制考核指标的完成。

四、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抓宣教促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公安、渔业等22个部门参加了6月1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参展图版100余幅,出动7辆宣传车在市区主要街道和各镇(区)巡回宣传,现场解答了1000多名市民的咨询;组织了全市安全生产书画展。选出了50余幅书画作品公开展出,并从中选出23幅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新绿洲杯”安全生产书画大赛,其中,《治理隐患,未雨绸缪》获书法作品一等奖、《安全警句》获硬笔三等奖;开展了“万名职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组织我市40多个单位10000多名职工参加了答卷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安全知识宣传和学习。我局也被市局推荐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狠抓岗位教育培训。及时做好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办证及换证的培训工作,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复审力度。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1期,共计培训1842人,其种作业人员702人。市财政拨付了5万元专项资金,举办了第二届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大赛,通过层层选拔有51名优秀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了正赛。通过组织这次比赛,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交流,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为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我局修订了《荣成市安监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工作要求、信息数量和奖惩方式。上半年,我局共发表各类新闻、信息稿件36篇。其中,被威海市级媒体及市局录用6篇,被荣成时讯、荣成电视台等媒体采用了30篇。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扩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

应该说,上半年,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依然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有些工作还不够扎实细致,工作不够深入到位;调查研究工作不足,对一些情况掌握得还不够全面具体。这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下半年,我们将主要围绕“完善两项机制,突出四个板块,做好五项工作”开展活动。

完善两项机制:

一是完善以安全投入、经济政策和应急救援综合作用的风险保障机制。充分研究和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将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编制《荣成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进一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轻事故灾害损失。

二是由专家检查、执法监察和行政许可相结合的隐患整改和防范机制。以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为载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组织和队伍,使之成为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分析的重要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合理安排调度执法监察力量,完善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和效能。进一步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好隐患的防范和整改工作。

突出四个板块:

一是突出行业管理这个板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鞭炮和爆炸物品是我们监管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通过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风险机制建设等措施,综合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具体要求是:对我们监管的行业,下半年至少要执法检查两次,隐患的整改率要达到100%;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标准去执行,不能降低许可门槛;标准化建设要力争年内所有矿山企业、纳入达标计划的危化品企业全部达标;所有的企业都要达到基本的风险保障标准。

二是突出宣传教育这个板块。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措施,也是安全生产永恒的主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媒体宣传要有新力度,全员教育要有新起色,岗位资格培训要有新突破。其中,媒体宣传报道量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至少翻一番,达到80篇。岗位安全培训人数要与去年同比增加10%,达到3520人。

三是突出综合监管这个板块。综合监管是我们代表市政府行使安全生产职能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在宣传教育、行业整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目标责任制落实、事故指标控制、重点时期的安全保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特别突出中心任务和重点时期的综合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是突出执法监察这个板块。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在去年投入10万元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的执法装备。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责任制,在监察大队内部设立事故调查处理科和监督检查科,做到责任明确,调查处理到位。要进一步延伸执法监察范围,在做好直接监督管理的行业的基础上,重点向中小企业、工业园区、造船企业、冷藏企业、有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隐患企业倾斜力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力争全年行政罚没款突破55万元,同比增长37.5%。

五项具体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非煤矿山的调查研究工作。随着矿产资源的整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多个矿山企业整合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然后由多个业户承包经营带来的安全监管课题,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后对行业的影响问题等。如何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全年非煤矿山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将在上半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针对调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为制定下年度非煤矿山整治措施、工作方案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首先研究制定好政策。已经编制完成了《荣成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初稿,对已经参加了责任保险,且保险额不低于实施办法中所规定存储标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按规定下浮20-50%,对账目不清的个体采石场,年销售收入按矿管部门核定开采规模计算。乱石和石子开采量在3万立方以下,饰面石材开采量在5千立方以下的,年销售收入确定为100万元以下,高于3万立方和5千立方的,年销售收入确定为100万元以上。待与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定稿后,尽快行文下发。其次是协调有关部门,对需要交纳风险抵押金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排的情况,确定每个企业的缴纳额度和浮动比例。在此基础上,最迟在10月底之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确保年内落实工作有突破。

三是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稳妥地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发工作,加快华力电机、华泰汽车、虎山恒力、泰祥食品、凯丽纸业等轻工、食品、机电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在各个行业得到推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和管理工作。实行隐患整改一厂一矿一卷制。做到隐患整改有记录,过程有痕迹,整改有结果,工作有档案,避免管理有死角,工作有遗漏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的检查督办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恒大化工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

第5篇

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2011年,国务院继续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在这两个文件中,国务院安委会还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活动开始在全国几大重点领域推广开来。

为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6月印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2年4月颁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2013年相继编制出版了系列教材资料和建设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强调按照要求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按照方案的管理分工,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负责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评审管理。该局提出了推进企业全面达标的工作目标。即力争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省际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达标。

那么,2015年收官在即,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交出了怎样的答卷?

虚工实做,下潜提效

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珠航局来说是全新的,亦是艰难的。2015年前完成既定目标,时间紧迫。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文件要求,珠航局相继制定了总体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四批考评员、自评员培训,并在水系组建了8家考评机构。

首先是完善了组织和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权限和责任部门,并在专班人员的努力下,开展企业摸底、思想发动和宣贯部署。尤其在2013年第三季度集中力量,重点强力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达标考评,按期完成了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危险品运输企业12家阶段性目标任务。据统计,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普货运输企业尚有265家,截至2015年7月底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受理申报考评企业114家,申报率43%,2013年底以来已通过达标考评并公示和发证企业71家,仅为2015年底目标要求的26.8%。

为理顺工作程序,规范考评流程和考评行为,珠航局印发了《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考评机构管理办法》、《考评员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管理办法(简称“一方案三办法”)。制定了《关于受理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达标申请和实施考评的通知》,统一了企业申报材料的内容格式,细化了企业开展自评和达标考评16大类指标。

同时,严格考评员、考评机构的审核和准入关及企业自评员的培训质量。组织对通过考试拟申报考评员的相关人员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进行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费用催缴、认定、数字证书发放及资格证书制发工作。与此同此,还印发了《直接认定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格的通知》,开展考评员的直接认定工作,先后认定考评员200多人。

为便于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取得数字证书的情况,珠航局印发了《关于组织集中办理企业单位数字证书的通知》,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费用催缴、认定、数字证书发放工作,组织办理发放了数字证书200多份。

由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需要多方联动推进。企业是达标考评的客体,也是达标创建的主体,考评机构是实施考评的主力,也是考评质量效果的关键,珠航局起着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和审核把关的作用,是达标考评工作的主导者。

该局在组织四期考评员自评员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发动各地市行业管理部门和考评机构积极主动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让企业明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企业学习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文件精神和考评指标,明确达标创建方法和考评要求,从而增强企业创建达标的信心和主动性。

同时组织现场观摩、相互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企业达标创建指导和辅导,解决企业不懂不会不主动的问题。并协调各地市行业管理部门支持考评机构、考评员或有资质的咨询服务组织与企业对接,对企业开展咨询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达标创建水平,加快达标工作进度。

为确保考评质量,加强达标考评后期的监督管理,对承接了达标考评任务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进行跟踪了解考评质量效果情况。限制能力差、考评效果不理想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参与考评活动,鼓励和扶持能力强、考评效果好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参与企业咨询服务和达标考评活动,确保考评活动规范、公正、高效。在考评活动中,要求考评机构注意与属地管理部门搞好对接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协商各级地市港航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和扶持考评机构开展工作,在确保考评质量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加快考评进度,确保达标创建目标任务完成。

面对困境,“化腐朽为神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同样面临了各种问题。

首先是企业申报达标考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高。海事对航运公司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法律作依托,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缺乏配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部分企业却抱有评不评都一样的心理。

交通运输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但现实是交通运输部安监司与水运局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有机结合起来。

再者,考评收费问题对水系中小企业来说一直是影响企业积极性的因素之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从目前掌握到的情况看,有的主管机关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广西交通厅等实施标准化虽然对考评企业收费,但也争取到对获得达标的企业在税率和保险方面的优惠配套政策,而考评机构需要向申报企业收取考评费用,且无其他优惠扶持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工作难度。

在推进考评中珠航局还发现,由于省际水路普货运输管理权限的调整,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调整为广东和广西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承担,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有关文件明确的“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珠航局行文建议将省际普货标准化建设工作移交相关省级主管机关,至今未有书面回复。

另外,企业获得达标证书后,日常监管中发现有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如何注销证书或收回证书缺乏有效管理措施,下一步如何推进标准化建设要求方向亦尚未明确。

然而,在困境中,珠航局依然“化腐朽为神奇”,总结出一套高效的经验做法。即实行企业属地管理的备案措施和要求考评机构派出的现场考评组组长人选必须由省市地方港航管理部门的考评员担任等有效措施,发挥所属行业管理机构的作用,调动地市港航管理部门从属地监管角度抓好本地区企业的达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和督导行业管理部门唱主角,上下合力推进达标创建工作。

同时要求相关行业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尤其要求辖区各市航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提出考评申报。并积极引导考评收费,维护考评工作秩序,促进考评工作健康发展。组织考评机构签署了《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机构行业自律公约》,要求考评机构要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企业对照我局印发的实施细则开展自评。

意义深远,鼎力前行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活动,向来意义重大,且这项工作,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

这是交通运输部贯彻国务院在新时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客观要求而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设。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可以为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全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支撑。

据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可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能力,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一致性,促进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6篇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电气化、微电子技术应用日益普及,雷电隐患也随之增加。盱眙地处丘陵山区,属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为37.8天。2009年,我县共发生了20多起雷击事件,其中造成2人死亡,部分建筑物和设备遭到损坏。其中夏季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繁,剧烈的气流运动导致小区域内闪电次数特别集中,因此夏季6月至8月成为雷电灾害的高发期,雷击事故最多。从4月至8月县气象局开展的防雷安全大检查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存在防雷管理不到位、防雷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等情况。一旦遭受雷击,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设备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为贯彻党的十关于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要求,县政府连续下发了《盱眙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盱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政府对防雷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县防雷减灾工作小组,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和新建项目的防雷源头管理。县气象局按照“程序从简、费用从低、服务从优”的原则,简化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并将办事程序、申请材料、标准和政策依据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服务。

该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多方面做好经济开发区企业防雷安全服务工作:

切实搞好防雷检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做好防雷检测工作。在常规检测中,凡是有安全隐患一定向对方说明其危害性,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待对方整改后再次检测,直到合格为准,从不怕麻烦。在新建项目检测中,依据施工图纸切实做到分楼分层逐步分段检测,对隐蔽工程尽量做到有相关照相记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防雷服务,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及有关防雷规范进行检测,认真对待每个检测记录,不留安全死角。

依法审批。在防雷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县审批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对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施工的项目,气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其协调办理,直到办结为准。

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在整改期限内严格督促整改。结合省、市、县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将防雷知识印成宣传单送到广大群众手中,每年不少于2次、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雷安全意识,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随着对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防雷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该县气象部门将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新建工程项目的雷电灾害隐患,从而有力推进全县的防雷安全工作,真正把“平安盱眙”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防雷安全环境。

第7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推行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

在我区报建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落实情况;

2、“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远程视频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扬尘整治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

1、不合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

(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在建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未停工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5)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次或以上停工整改的;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70分以下的;

(7)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

2、优良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评定为“优良”:

(1)按规定开展了自评工作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80分以上的;

(2)建立创建“平安工地”工作目标并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的;

(3)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4)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并有效落实的;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6)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先评优活动中,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7)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3、合格

不属于上述1、2情况的,为合格。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专业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不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都要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督促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考评主体。在我区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考评。

2、考评时间。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包括:

(1)《__市__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见附件1)

(2)《__市__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表》;(见附件2)

(3)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情况;

(4)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5)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3、考评结果。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通知书(见附件3)。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

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对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宣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宣贯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培训,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二

)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选取不少于在建工程数量的10%作为试点,开展项目自评、主体考评工作,推荐示范项目,组织企业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11月)

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总结和提高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行为和现场防护等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自评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流程,以安全生产为主要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对考评工作进行宣贯,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现场会、悬挂横幅、印刷宣传材料、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使企业全体人员了解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要坚持样板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成果,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增强实际效果。

第8篇

自治区地矿局有着53年的发展历程,是目前全区最大的事业单位之一,现有下属地质勘查单位13个,职工5500多人,承担着国家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和自治区矿产资源、技术支撑、服务社会等职能。涉及地质勘探、地质调查、地质遥感、水工环地质等20余个专业领域,施工点多、线长、面广,由于项目施工点分布于区内、区外与国外,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自治区地矿局按照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在地矿局系统中认真扎实开展了2010年“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最终达到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我局有38个地质项目部参加了竞赛,班组参赛率达到100%。通过竞赛活动,安全总体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新的进展,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10个亿地质项目工作量,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消防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未突破自治区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达到了安全发展的目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自治区地矿局高度重视,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成立了以地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形成了行政领导与工会通力合作,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格局。并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局各地勘单位与部门将“安康杯”竞赛活动,当做“生命工程”来抓,纳入年终考核,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安康杯”竞赛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各地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展开“安康杯”竞赛活动,为推行“安康杯”竞赛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了《***地矿局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局领导、各职能处室及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至一线工作人员等各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局安委会办公室就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各地勘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全局地勘工作会议上,局长代表局安委会与13个地勘单位签订了安全质量责任书,13个地勘单位分别与二级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措施。同时强化了安全生产的6项硬性指标,增强了操作性与执行力。继续在全局实施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将安全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纳入到经济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使第一责任人与安全责任、经营主体与安全责任、一般工作人员与安全责任有效结合,体现了安全发展的理念,抓住了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及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全员参与安全这个主要环节,调动了基层狠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深入开展安全督查,排除隐患,治理隐患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督查,是排查隐患,治理隐患的有效途径。“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以来,以领导带头查、主管部门重点查、职工群众参与查为主要方式,大规模的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做到了检查有记录、隐患治理有通知、有落实。今年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检查施工点77个,其中,由书记、局长、主管副局长分别带队,检查了37个施工点。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与质量监督处检查了40个施工点。对每一个施工点都进行了系统检查,并提出意见。排查安全隐患98个,整改率达到98%,重点对矿调院人字型钻塔高空作业环境进行了治理,投入6万余元,购置安装防坠器50余个。在检查的过程中,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质量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4次督查,并按季度进行了考核。同时,13个地勘单位立足实际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近300次,排查安全隐患509个,整改率达到96%,推进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四、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局安委会办公室注重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了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全年培训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30人次,举办1期安全管理知识讲座。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局安委会办公室还印制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其解读和《***回族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传册各800本,下发到各个地勘单位,以便全局职工学习和掌握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规定和精神。同时就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各地勘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均制定了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深入到各项目部落实培训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共培训农民工500人,并办理了“平安卡”,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另外积极组织参加了安全督导师资格培训,有两人取得督导师资格。

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保障职工生命健康

在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使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投入、有指标、有考核。全年召开了4次***地矿局安委会扩大会议,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质量工作,并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与督查,做到了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首次召开了全局安全质量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了2009年安全质量工作中涌现的3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这些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了我局整体预防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进一步保障职工的生命与健康,健全与规范了职工劳保用品制度、职工体检制度,基本做到了劳保用品符合标准、配备齐全,一般职工体检每两年一次,特殊岗位每半年到一年体检一次。建立劳动集体协商制度,签定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预防设备安全,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并有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每一年对设备检修一次,特殊情况下随即检修,防护设施安全到位,设备完好率基本达到100%,全年没有发生因设备问题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六、开展了“安全生产年”、“三同时”、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区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等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围绕我局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系统安排部署了全年工作,印发了《***地矿局2009年安全生产质量及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地安发〔2010〕01号),先后安排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区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认真部署了钻探钻井、基础施工、爆破作业、煤矿生产、矿井建设、道路交通具体工作措施,安排布置的工作基本得到全面落实,有力推进了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了全局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将安全工作下移到基层。2010年,我局有各类施工点100多个,针对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继续建立了全局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纳入信息网络人员达140多人。全年发安全短信10条,就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竞赛活动进行了部署,督促全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发展。继续建立各单位生产施工进度、施工点分布及安全检查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制度,将全局每个月施工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和部署的重点工作纳入统一信息网络管理之中,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掌握重点防范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到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心中有数,以便有针对性、有选择性、有重点地随时开展安全督查活动。为细化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安全质量工作台帐。将安全与质量监督处和各单位所做的一些重要工作,均以台帐形式记录在案,做到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有据可查。避免了日常工作职责不清,无据可查的弊病。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2010年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在全局范围中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在野外生产一线举办了全局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下发了近3000余元的宣传资料。同时,13个地勘单位也开展了此项活动,发放了5万元的宣传品,并在各个地质项目部完善了警示牌与警示标语,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八、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生产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一项基础建设工程,是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更好地履行资源保障、技术支撑、服务社会职能,实现地勘经济安全发展,在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8个地勘单位达到自治区安监局3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建设标准化项目部工作,重点抓了野外现场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了巩固成果,完善工作,深化发展。同时,组织部分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到野外一线矿调院甜水河项目部参观学习,推进了项目部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

九、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在20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局安委会办公室善于总结和推广一些地勘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推广了核勘院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好的做法。核勘院立足于自己的实际,投入约6万元,选取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下发职工,开展写体会文章安全征文活动,将筛选出50篇文章,编辑成《安全规章血染成,无需生命来验证》一书,印发500册,下发给全院职工,让全体职工以身边所发生的事故为警戒,杜绝“三违”现象,保障自身及全院安全。二是推广了矿调院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的做法。矿调院为了规范全院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会议、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等工作,统一印制了四本安全管理台帐,下发各项目部执行,起到了一定的师范作用。三是推广了物勘院、矿业院发动一线职工查找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好的做法,推进了“十个一”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进一步加强了消防管理工作     

第9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局牵头,区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工商局等单位参加。在专项整治期间,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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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区发改局、经贸局、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负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加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全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区形成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

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区主要农产品主产区和农产品主要消费地及重要集散地,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六项行动:

(一)种植业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得到坚决查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率达100%。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的宣传和推广,积极推进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重点打击擅自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摧毁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二是加大力度开展农药、肥料、种子等种植业投入品市场的检查和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整改,对严重不合格产品和蓄意造假的生产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三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情况。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区农业局牵头,在10月份开展1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对各地农资生产、经营场所(厂、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在11月份全区集中组织开展1次蔬菜生产过程用药监督检查,依法收缴并查处违规使用甲胺磷等国家禁止、限用和淘汰的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产品以及蔬菜、果树用药;单质肥料、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精制有机肥等肥料;叶菜、瓜类、茄果类等蔬菜种子;蔬菜、水果、稻米等种植业产品。重点单位:非法生产、经营5种高毒禁用农药(包括混配农药)的企业;替代产品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窝点;近年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生产经营场所;主要农产品种植企业、种植大户。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此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贸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进出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顿进口饲料动物源性饲料和进口宠物饲料,检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号。二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工业级原料或添加剂作为饲料级产品使用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饲料企业设立审查工作,严把饲料企业和饲料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四是加强饲料产品监督抽查,坚决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料添加剂、宠物饲料和进口饲料。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以及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重点区域,以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规模化养殖基地。

此项工作由区畜牧局牵头,区经贸局、工商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

(三)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保持80%以上,力争兽药违法案件100%立案查处,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重点地区自产活猪瘦肉精和其他违禁药品检出率分别降到1%以下,全区进入流通领域猪的二维码耳标佩带率达100%。

2、主要任务。一是对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禁用药清缴力度;加强对*年以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发现禁用药物坚决收缴销毁。二是加强疫苗生产经营管理。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坚决捣毁制售假劣疫苗的窝点;加强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强化对疫苗供应单位的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等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加强对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苗供应和监督工作。三是组织标签说明书清查活动。在生产企业查获不规范标签说明书,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在经营、使用环节查获不规范标签说明书的兽药产品,要禁止经营、使用。四是组织兽药产品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计划抽检兽药质量监督样品一批,抽检畜产品药物残留样品一批。五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区畜牧局牵头,11月初组织1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区牲畜佩带二维码耳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11月中旬,全区进入流通领域的猪、牛、羊等牲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达100%;11月底全区组织畜禽养殖环节用药集中检查,依法严查畜禽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重点查处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抗病毒药物)、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非GMP企业的产品和走私进口兽药产品;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重点单位,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生产企业,兽用注射剂生产企业;重点监控企业、有生产假劣兽药记录企业;商品猪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禽/蛋禽养殖场(存栏300只以上);乡镇兽医诊疗所/动物医院。重点区域,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小区统一供药单位;兽药经营集散市场;县、乡、村等基层兽药经营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

此项工作由区畜牧局牵头,区经贸局、工商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

(四)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三类基地、一定规模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率达到100%;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现场检查。查处苗种生产企业是否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是否存贮、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养殖单位是否使用限用药物但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水产品;三类基地和苗种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二是加强药残抽检。抽查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原料基地和个体小型养殖场禁用兽药残留情况。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发现的违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四是推进健康养殖行动。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继续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对出口原料基地指导其按进口国标准进行生产。五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基层协会和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和引导,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海洋与渔业局牵头,10月份组织全区开展无公害认证水产品集中监督检查,检查各地无认证管理工作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11月份组织1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区水产品养殖环节用药集中检查,依法严查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鱼类、虾蟹类水产品,重点抓好淡水塘鱼的检查。重点单位,未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未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生产企业;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企业;药残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一般养殖场。重点环节:种苗生产、养成和越冬阶段。

此项工作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区经贸局、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

(五)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市场假冒“三品”(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下同)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和农业系统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查。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农药、兽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绿色食品获证单位是否执行原料(饲料)订购合同;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二是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有效性检查。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三是开展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加强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检查,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检查获证单位生产记录,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四是检查必须包装的“三品”是否经包装后上市销售;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标称“三品”的产品其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区农业局牵头,在10月份,全区集中组织开展“三品”的监督抽查与督导检查,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识与认证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打击假冒“三品”行为,维护“三品”品牌形象。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三品”产品;产品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产品。重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企业。重点区域,主要食用“三品”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加工车间(仓库)。

此项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贸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认证无公害蔬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局负责实施,认证无公害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由畜牧局负责实施,认证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实施。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检查行动

1、具体目标。全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1OO%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监测合格率,单项指标平均再提高1-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分析、评价和跟踪我省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情况,加大对超标农产品的追查追溯工作力度,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二是对查出问题的中等以上城市批发市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抽检频率和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强制标准“食用农产品标识》的规定,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日期等必须标识的内容;使用添加剂或属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和其他应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标识。四是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督促和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自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农产品抽检和建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报告制度等情况,指导、检查中等以上城市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情况,确保中等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由各级农业部门、工商、经贸等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监测抽查、督查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活动。对批发市场没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的地区,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对建立制度行动滞后的批发市场,要限期整改;对已建立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化指导;对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疫等标识的,依法查处。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区农业局牵头,9月份和12月份,全区组织2次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活动,对全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稻米、畜禽、水产品等,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开农产品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并根据监督检测结果,农业部门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督促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查处批发市场和其他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11月份,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全区集中开展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督促和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自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当地的主导品种和“菜篮子”工程主要品种。重点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全区主要农产品产区、农产品销售集散地。

此项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贸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各地要按国家和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农产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区、镇(办)、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上下联运,农业部门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的职责,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地和各任务牵头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区农产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监督检查、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农产品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监督抽查,依法进行查处

各地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农产品和市场经营流通领域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一批产品,查处一批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沟通信息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各农产品整治专员单位应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报送材料要全面、系统,应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指导、督促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搜集有关信息。

(五)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技术服务

要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使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农业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技术服务,结合“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对农民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安全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六)注重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按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系列宣传队活动,在有关网站和新闻媒体开辟农产品专项整治专栏,介绍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全面宣传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与成效,倡导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科学消费的理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强检查总结,健全长效机制

区农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及时了解全区工作进展,总结阶段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10月份)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研究制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O月30日前,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并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下旬-12月初)

各地根据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整治。11月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小组检查各镇(办)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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