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4 21:42:5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银行存款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品种十分单调,近年来,虽然开辟了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兴服务渠道,也围绕存款帐户增设了缴费、银证通、银基通等项目,侧重开展了以为主的中间业务,但整体来讲,仍处于存款产品开发的初始阶段。
从存款要素构成来看,仅为利率和期限。在人民银行控制利率的背景下,存款产品也惟一取决于期限,客户对期限选择的确定,也就决定了利率。这种模糊型的定价方式,缺乏对优良客户的优惠条件,无法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以美国为例,美国商业银行的创新步伐远远快于我国,其围绕存款的流动性、收益性开发的新型存款帐户,使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界线更加模糊,为客户提供了最有效、最便捷、最低成本的存款服务。
1.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创新规避法律和联储监管,尽快适应经济环境变化
美国曾经严格管制银行吸储利率。从上世纪60年代起,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通货膨胀迅速加剧,银行普遍面临着流动性困难和信贷资金缺乏的局面,迫切需要设计新型的存款产品。可转让大额存单(CD)、可转让提款通知书(NOW)、欧洲美元存款、银行关联机构票据买卖、回购协议等产品都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为银行带来了丰厚的资金和利润。可以看到,美国银行从市场实际状况出发,进行存款设计,使产品能在联储与法律制定的规则框架下,绕过规则的不利约束,带动了监管的创新。
2.建立与投资渠道的直接联系,引入风险因素
1982年美国银行设立了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MDA),不仅可签发支票,享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存款保险,还把存款与包含国库券、存款定单、商业票据在内的货币市场相联系,使存款者能获得较高利息收入;将风险收益挂钩引入存款产品,开发出投资型存款帐户,比较成功的有股价指数连动型存款,外币定期存单等。这些存款帐户一产生就让有冒险意识的富人产生很大兴趣,使他们的风险偏好能在存款中得以体现,也就吸收了他们手中的大量资金。
3.与服务一体化经营
存款与银行服务是一体的,美国银行会围绕存款帐户,提供多种复合服务,推销相关金融产品。针对个人存款帐户而言,将存款帐户与航空、客运、旅游、商贸、饮食等行业捆绑经营,根据客户行为目标设置专门性的存款帐户,进行中间业务拓展。就公司客户而言,比较流行的是现金管理服务。银行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客户进行财务报告与分析,提出现金流的管理建议,并为客户开设专门帐户汇总网点资金,将短期闲置资金投资于短期财政证券、商业票据和存单,增加客户收益。
4.差别式的定价模式
客户提供给银行的资金和消费的金融服务量不同,贡献也就不同,因而要向优良客户提供全方面的优惠与服务,培养优良客户的忠诚度,对不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客户,通过差别化利率、手续费率等至少使银行不提供亏损的服务。因此,美国存款产品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最低余额要求、日均余额/联合余额、优惠(减免账户管理费,免费签发若干次支票、利率等)、结算限制、惩罚(降低利率)等,正是经过对以上项目的组合实验,确定最优选择,使银行运营成本降低,获取最大利润同时又可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5.考虑利率风险管理的需要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很高,频繁的利率变动给银行经营带来很大风险。银行会运用各种利率风险模型进行模拟、应力测试,选择最合适的存款发展类型,调节银行承受的利率风险水平。在存款的设计上就会考虑调整利率高低,持续期长短,结算限制以及选择是否浮动的利率等存款要素,重点发展符合银行利益的存款品种,降低银行利率风险。
此外,进行存款产品设计都会结合银行的品牌营销策略,塑造自己鲜明的形象和特色,尽可能符合目标市场群众的各种品味。
二、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创新策略
由于人民银行一直实行存款利率管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内在活力不足,金融市场规模较小,发育不完善。鉴于这种状况,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创新应考虑以下方面:
(一)从宏观角度来看
1.人民银行对利率管理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当前,可选择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对特定数额之上的存款赋予商行一定范围浮动利率的权限,有助于体现利率的真实水平,推助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2.深化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
(1)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使用配置金融资源的,在这个前提下,各级银行才能以自身收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成本收益对比分析,科学地设计存款产品,理性吸收存款。
(2)使用差别式的定价机制。科学测算银行提供服务成本,结合客户贡献度、银行服务种类和服务量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弥补亏本服务的费用,增加非利息收入,同时用优惠的定价吸引住大客户群体,尽量使存款保持高余额,低进出。
(3)掌握客户存款动机、行为目标,适时开展咨询、、信托等中间业务,提高与客户关系的密切度。
(4)推进银行电子网络、自助终端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渠道,便利存款的存、取、转、用,还可结合定价策略,诱导客户使用成本低的服务渠道,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科技设备利用效率。
(5)整合人力资源,补充产品设计营销人员,成立专门机构,综合分析存款目标市场的经济环境、人口因素、社会文化背景、法律法规、技术条件及银行经营状况,创新存款品种,优化银行存款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二)从微观角度来看
1.产品包装策略
国内商业银行各种金融产品是由各个专业部门提出需求而开发的,只能满足客户某一种核心需求,且金融产品的营销常常是单独进行,所以对商业银行现有产品的更新改造主要是对现有产品的“包装”销售。
国外商业银行对产品包装的运用相当成熟。有很多可借鉴的经验。如原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按产品功能包装的“十存十美”、“月月出息”、“梦想成真”等储蓄产品,按销售对象包装的“卓越理财”、“运筹理财”“、大学生理财”等个人产品。在国内商业银行中,运用包装进行产品促销也日渐广泛,但使用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银行产品包装形式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对产品功能特色的包装;第二种是按营销服务对象的包装;第三种是对银行个别优质品牌的包装。特定的产品使用特定的包装,锁定产品特色有助于加强金融产品营销效果。
2.产品差别策略,即市场细分化策略
商业银行实施市场细分化策略时,在产品设计上要采用不同于其它金融机构的方法,采用新技术,使金融产品具有新功能并提供新服务,要对复杂的金融产品组合中增加的成本与开发这些产品所得收益之间进行平衡,依据客户的个性需要和动机推出相应的存款商品。
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十分重视存款产品的设计和开发,针对客户某种特殊目的而设计的特种储蓄存款,品种繁多。商业银行应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推出一些具有新意、符合客户口味和心理,同时有利于其自身经营的储蓄品种。现阶段负债业务的创新可以从储蓄存款种类,提供实惠以及便利条件等方面出发来进行。如:开设联立定期储蓄存款、礼仪储蓄、住房储蓄,开办养老金、医疗保险型帐户,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继续发展、完善已有的预购债券储蓄、子女入学储蓄、生产基金储蓄、青年结婚储蓄等新型储蓄品种,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参考文献:
[1]陈伟,李一军.“零售银行偏好研究”.《金融与保险》,2006(10)
[2]王静亭“.WTO带来的挑战”.《金融研究》,2005(3)
[3]杨一谨“.中资银行发展趋势”.《中华工商时报》,2006(2)
[4]王国征.“营销扁平化策略.《中国金融》,2005(12)
根据动作经济原则及工业工程改善的四大原则结合图1,2,3分析导致上述结果的原因,首先是工作人员周围的设备摆放不符合人体运用经济原则和作业现场布置经济原则,其次是递送资料的凹槽设计不符合工具、设备的设计经济原则,最后是工作人员的有很多无效的动作,操作顺序不合理;下面就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改善。
1.1设备的摆放改善打印机放在工作人员的右侧且离工作人员较远,工作人员打印存款内容时,身体发生扭动,且期间左右手都有空闲。根据动作经济原则,将打印机放在靠近身体的左侧,使其在工作人员的大臂活动范围内,这样,放打印机纸和点击鼠标就可以同时进行。根据人体运用经济原则及双手操作平衡原则可知,工作人员要把放打印纸和点鼠标的动作同时协调完成,就要把计算机和打印机分放在他的两侧。如果点钞机放在工作人员的左侧,就可以避免将钱从左手递送到右手这个浪费动作。原来笔和印章分放在工作人员的两边,这样放下笔和拿印章就不是一个连续的动作,并且左右手有交叉,故把笔和印章放在他的同侧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移动。由于钱柜在工作人员的右侧,而文件、资料的保管处在工作人员的左侧,使得工作人员放存款(资料)的时候向右(向左)扭动身体,必要时还得弯腰;因此,将钱柜设计成抽屉,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不用扭动身体便可以进行现金和资料的暂存。现有的抽屉没有把硬币和5元以下的钱币细分,不方便工作人员寻找,间接影响工作效率,改进后的抽屉布置图如图4所示。
1.2凹槽的设计改善如果储户递送来的现金和存款单是分开的,就能减少工作人员分拣现金和存款单的动作,直接对存款单进行核对。因此,将原来的凹槽一分为二,一侧用于递送现金,一侧用于传送资料。根据现场布置经济原则和人体运用经济原则,改进后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布置图如图5所示。
1.3作业顺序重排根据工业工程改善的四大原则(ECRS),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取消、合并、重排和简化,发现,有些动作可以取消,部分操作改变顺序后总的操作时间缩短了。如点钞机数钱的时候工作人员是等待状态,并且核对存款单的内容所用时间大于点钞机数钱的时间,如果这时核对存款单内容就可以把储户所填金额是否正确一起核对,既省了操作步骤又省时间;同理,储户核对签字时,工作人员处于等待状态,如果钱在储户核对签字时放置,便可以节省两次等待时间。
2改进效果
通过办公区域设备的摆放改善、凹槽的重新设计和作业顺序的重排后,工作人员的双手操作分析图。改进前后效果对比如表1所示。表1表明,左右手的操作次数少了5次,移动次数少了1次,持住增加了1次,检查次数少了2次,空闲次数少了16次,左右手的操作比较均衡;身体扭动次数减少了8次,整个流程缩短了45.08s,效率提高了20.1%,改善效果明显。
3结语
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经济危机爆发。在此次危机中,许多银行都面临着破产倒闭的问题。为了复苏经济,重拾对金融业的信心,给予存款者一定的补偿,美国政府成立第一个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此存款保险制度也随之产生。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世界各国经济等各个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隐患也逐渐地显露出来,经营风险加大,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从此存款保险制度也被大家所接受。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有法律保护的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机构。但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我国一直在实施由国家担保的隐性保险,就是商业银行以国家的信誉作为担保。改革之初,在金融体系混乱、市场化不明显、经济水平有限、可投资的金融品种少的情况下,隐性保险曾巩固稳定了我国的金融业。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这种隐性保险已经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银行基本上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善,社会大众的参与意识也在逐渐增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作为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也在加大。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金融体系已经具备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美国在早期由于金融体系不成熟,存款保险机构的内部职能不协调,曾出现了两个存款保险机构并存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由二合一,形成了单一的管理体制。目前,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是多头监管,共同履责,量化管理。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的保障范围是储蓄账户,80年代是存单或者退休金,90年代范围扩大,包括支票、储蓄存单、退休金。其保障程度从2008年开始是基本账户每户25万美元。世界各地存款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即金融危机之后急需提高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成当务之急。世界各地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的公信力[1]。世界各地的存款保险制度都是非营利性机构,组织管理形式有三种:政府设立政府机构管理、银行业设立基金性组织管理、政府和银行共同管理。政府管理的形式体现了政府政策的权威和不可侵犯性,但容易出现监管不力的情况。银行业管理侧重于市场的灵活性,但市场风险较大。政府和银行共同管理则兼具了两者的优点。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从中小银行视角分析
第一,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为了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使得金融业能拥有更多可以利用的资金资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银行的破产问题,不仅有利于问题银行很自然地退出市场,更为重要的是防止了由一传多的劣性事件的发生。第二,促进中小银行高效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防范银行发生挤兑导致破产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促进中小银行的高效健康发展,从而防范金融风险。无论是过去、现在抑或将来,银行都会履行自身的职能,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且银行的存在对金融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尽管随着金融业各种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增多,银行融资比例有所下降,但银行凭借着自身的优越性在金融业的地位是不可改变的。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存在着种种弊端,银行的安全会受到存款人挤兑的情况,并且某一问题银行发生的挤兑现象会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或者股票、债券等渠道蔓延到其他银行,从而对整个金融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好的影响[2]。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抑制银行挤兑均衡的出现,并且不会影响到银行在经营中的资金流动性。第三,有利于中小银行与大银行间的适度公平竞争。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有银行凭借着资金充足,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明显优于其他商业银行,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在这种不平等的状况下,存款人在选择投保银行时,会盲目跟风选择国有银行,很可能导致一些小银行的破产倒闭。存款保险制度给予所有存款人承诺后,存款人就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小银行或者其他商业银行就有了一定的机会。第四,推动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在保障金融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由此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使得商业银行拥有了自由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的权利。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种类和用途、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和贷款期限的时间长短来决定利率。这使金融业迸发出更多新的由市场定价的金融产品,不仅增强了金融服务的能力,也满足了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利率管制的放松,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会造成存款成本的加剧。目前的贷款利率已经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也会逐渐放开,所造成的银行破产会更加严重,因此最起码的保证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二)从存款人的视角分析
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银行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对银行的信誉程度、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银行的发展状况都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更多的存款人考虑的是利率的高低。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缺乏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有效制定出应对风险的对策。一旦银行的资金流动出现问题或者有破产倒闭的前兆,存款人一定会慌张,不能冷静分析,不知如何挽救自己的利益。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只要缴纳了保费,就会从保险机构那里领取到一定的补偿。投保银行遵照保险合同,可以从保险机构得到一定的援助,从而把破产的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遭到过多损失。我国的存款人大部分的理财方式都是银行存款。随着利率市场化,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逐年提高,但银行的内部管理及存款机构本身都是存在问题的,可能面临着破产的危机。在这种状况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三、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破产之间的关系
(一)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的关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都是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公司破产,影响到的只有债权人、投资者,一般不会波及更多的地方。由于银行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一个银行的破产会影响到其他的银行乃至整个金融机构,使得更多的主体受到牵连,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逐渐增强,最终造成金融危机。随着经济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牵涉到的方面就会由一个国家到全世界,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风暴的事件就是这么产生的。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至关重要。它可以防止危机的扩散,从根源上遏制危机的爆发。存款保险制度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减慢危机的蔓延。存款保险制度常用的处置方式包括三种:第一,流动性支持。当银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采取将存款存放到问题银行或者为其融资,加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从而防止其出现破产的情况。第二,促进银行间的兼并和并购。如果银行出现了问题,面临倒闭的危险,可以通过大银行对其进行兼并的方式减少一定的损失。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果两个银行都为投保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为兼并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使得兼并的过程更加顺利。第三,清算赔付。当问题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破产银行的财务进行清算,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赔付存款人。
(二)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小银行破产立法协调的关系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银行破产的法律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建立银行破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时候,应从下面几个角度出发:确保破产银行法律框架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明确监管力度与市场力量;给予和监督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三方面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保证能够快速明确地采取措施。由此可见,存款保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银行的立法协调。只有在这种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协调的制度下才能对金融的安全进行明确的分工,避免出现在银行破产处置中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存款保险制度就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责和效力。在建立存款保险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对银行监管机构进行一般性监管,对存款保险人进行例外性监管。当银行破产时,监管机构要制定宏观对策,启动程序,存款保险机构则负责具体落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存款保险机构取得存款人权利后,在实行时扮演利益冲突的双重角色。由于系统性风险等原因已经不能成为阻碍银行破产的理由,必然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银行破产处置政策,其中包含如何用最低的成本完善地解决问题,如何防止银行破产中的各种风险等。因此在立法协调中,不仅要考虑到存款保险立法的重要性,也要考虑到银行有效退出的协调性和特殊性。
(三)结合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有必要加强存款保险制度
通过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理论,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银行破产了,每一个存款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是最优结果,所以他们都希望得到赔偿,因此理性的人大部分会购买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减少了银行挤兑现象的出现,使得金融秩序混乱降到了最低,从而稳定了金融体系。只有建立合理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构建出最后贷款人的完整体系。最后贷款人是一种银行破产防范的法律制度,中央银行可以为问题银行出现破产前兆时提供资金援助,履行最后贷款者的职责。处置倒闭银行应该明确两个方向:第一就是要以最小成本为原则,第二就是以最快处置为目标。当出现银行倒闭的情况时,只有处置破产银行的相关内容越快,才能保证处置的成本最低,对社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蔓延降到最小。从我国处置破产银行的时间角度分析,主要采取的处置方式是援助救助式,不仅时间很长,并且处置的成本高,使得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将会导致更多问题银行的产生。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更加有利于银行的处置。
四、我国目前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有可能增加中小银行破产
首先,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都是国家担保。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意味着国家将不再为银行买单,银行要承担自身所面临的一切风险,因此引发中小银行破产变得很有可能。其次,商业银行本身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银行体系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不太系统等,都加剧了银行的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流动性收紧,中小企业贷款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成为中小银行争相的选择。这种高风险的业务给银行所带来的就是经营风险的加剧。有的中小银行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故意抬高其存款利息,吸收存款,最后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如1995年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追求利益,破坏了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平衡关系。随后我国又发生了肃宁县的尚村农信社破产的事件。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为银行破产做制度上的准备。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增加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在基本情况下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3]。存款保险作为银行破产的最后一道防线,会诱导储户忽略中小银行的经营情况,提高中小银行冒险的可能性,导致有关部门过度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对银行的监管。对于存款人来说,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由于储户的财产安全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存款人会在是否存款的问题上进行思考。一旦储户决定将存款放到银行里面,存款人将会对银行的经营情况和银行信誉进行对比,从而选择一个更加稳定的银行,之后也会对存入存款的银行进行关注和监督,必将对银行有一定的约束力。这种限制有利于中小银行的良性发展和金融行业的稳步运行。然而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下,如果银行破产,即使无法偿还存款人的存款,也还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赔偿,因此存款人就建立了无论怎样都会得到赔偿的心理预期,就不会刻意关心自己所存银行的经营情况,只会去注重存款利率。这样,银行的约束力就会明显下降,银行体系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也会产生很多不稳定的因素,从而引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对于投保银行来说,在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中小银行一般都会进行自我控制,稳固自身的发展,有效地经营,防范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银行的破产赔付有了保障,因此为了更多地吸收存款,提高自身的收益,就会提高利率,进行高风险的业务,所以使得存款保险有了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会使得财务不平衡,资产和负债大幅度波动,抑制银行的稳步发展。对于存款保险机构来34黄河科技大学学报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费是由投保银行缴纳的,一旦出现存款保险机构和投保银行密切联系,就会对存款人的权益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存款保险机构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延迟对破产银行的赔付处理或者没有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赔付,就会导致投保银行和存款人的双重损失,因此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增加。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来说,可能金融监管机构会为了某一目的而对投保银行或者存款保险机构进行干预,或者监管标准不严,都会产生内在的道德风险,对宏观经济效率进行严重的冲击,影响合理的资源配置,阻碍经济发展。
(三)中小银行面临高额保费问题
国际上通用的保险费率制度包含两种:单一费率制和差别费率制。单一费率制的优点是低成本、易使用[4]。但是,如果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都使用无差别的单一费率制度,会给中小银行造成一定的压力,产生一定的风险。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比较雄厚,流动性强,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行单一的费率制度,将会对金融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差别费率制度瞬时值根据风险的不同程度缴纳保费。在构建存款保险制度初期阶段,监管的力量不足,很难保证各银行费率指标的绝对保密。费率标准一旦泄露,人们就开始进行对比,很容易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而中小银行就会面临挤兑破产的可能。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存款都存放在了国有商业银行里面,无论是从资金数量、流动性、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四大国有银行都要明显优越于中小银行。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制度,中小银行的核定费率要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会造成各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由于面临的风险不同,中小银行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种类更多,所以不得不提高自己的保费。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银行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的问题。存款人无法了解投保银行的贷款质量,而隐性贷款会隐藏很长时间没有人察觉到,银行也能很快转变资产的风险构成情况,从而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一般情况来说,存款人是不希望投保银行进行高风险项目的,因为大部分存款人把款存进银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固定的收益及自己资金的稳定。一方面,从银行经理人的激励报酬分析,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都会使得银行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利益相契合,银行经理人可以很方便地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不去考虑银行的长期发展。因此,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都使得银行的中小股东很难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使得银行的内部很难融洽地与外部监管相连接。此外,一些需要审批的文件不能很快进行,银行的股权交易不能快速流通,使得银行监管不能有效实施,银行的债权人也不能很好地行使其权利。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和信息不对称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五、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的良好发展,金融体系改革的逐渐完善,都为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奠定了一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市场上的剧烈波动等都暗示着在中国的金融行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要进行严密的准备和数据上的分析。虽然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我国一直在积极准备。最早的存款保险基金的提出是在1993推出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之后,关于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起草也相继展开,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详细明确地阐述了有关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最需要的就是立法[5]。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以后存款保险制度制定规则提供法律依据,也为社会大众树立有法可依的理论屏障。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就很难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和实施,应该积极推动《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信用评级机制
要防范道德风险,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要与经济发展策略和金融业改革相协调。这样才能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首先要通过调研制定完善的制度,科学划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从分析研究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入手,建立有完善制度的机构,明确不同种类存款的额度,从而建立最优担保范围和索赔金额范围的上下限。其次,要培养公众的思想认识和普及教育宣传。从宣传的角度让公众了解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对于隐性存款的优越性,从而明确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中公众、投保银行及存款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权利义务。最后,有计划地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试点,诚邀有代表性的机构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从而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是保障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信誉的基础,为存款保险机构的费率制定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银行破产,可以为其提供预防和发出信号[6]。因此,完善信用评级机制至关重要。
(三)建立合理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
我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一方面,对于我国存款保险费率的保额可以大体分为两种。一种为全额保护。全额保护对从一定程度上防止银行系统挤兑破产和维护公众信心都具有有力的影响。但是,由于实行全额保护,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的监管减少,会产生很大的道德风险,追求高收益的项目,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将会逐渐加大。截至2014年,只有少数国家实行全额保护政策。全额保护不仅加重了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负担,也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一定的阻力和限制。另一种为部分保护。部分保护就是在银行发生破产时,限额之内进行赔付,限额之外的不予以赔付。这种保护从资金的角度给存款保险机构减少了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的选择也很重要。数据显示,大部分国家还是采取了强制性保险的投保模式。就我国存款机构的目前情况来看,强制性保险的建立更加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的银行内部体系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使得各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各不相同。从国有银行的角度出发,如果实行自愿性参保,会导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资金出现短缺的情况,会严重影响存款保险机构的功能发挥,同时也会逐渐加剧中小银行的经营成本,竞争压力也会加大。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自愿参保。由于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大部分人都认为银行不会面临破产的问题,所以选择了不去缴纳存款保险。强制参保使银行间有一个公平的存款保险保障,也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由于单一费率制度和差别费率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弊端,所以把费率的高低和保险的限额相挂钩不乏为一个好的方向,费率高也就意味着高的限额。这些可以由存款保险人自由选择,不仅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也满足了存款机构的运营需求。综上所述,我国应该建立强制性参保和设定保险限额相结合的选择性差别费率制度。
(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银行存款轮候冻结实践应用民事诉讼
一、轮候冻结的条件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对银行存款的轮候冻结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轮候冻结的存款已被本院或其他法院另案采取冻结措施;
2、轮候冻结的生效以先前采取冻结措施的另案执行程序终结为前提;
3、轮候冻结应向有协助义务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有储蓄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登记在册。
轮候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尤其是被执行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帐户存款更应符合以上条件。
二、银行存款轮候冻结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轮候冻结,尤其是发放工资的银行帐户,在实践执行工作中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1、执行款无法确定导致冻结金额的不确定。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被本院或其他法院采取冻结措施后,法院执行人员欲对被执行人的该银行存款进行轮候冻结,却无从得知该被执行人所欠执行款的具体金额,除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足以清偿每个案件的执行款外,另案何时可予解除冻结无有期限,法院执行人员在对另案或其他法院的案件进行查询也无从得知,这样使得对银行存款的轮候冻结无法得以实现,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执行款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轮候冻结实施的不确定性。而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发放工资款的银行帐户,更是无从确定其执行期限。
2、金融机构没有关于轮候冻结的程序性规定。笔者所在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金融机构欲对某一被执行人的工资款银行帐户进行轮候冻结,因另案也系该院另一执行人员承办的案件,因此执行款的具体金额和执行期限都可予以确定,但为防止其他法院或诉讼保全措施的启动,仍应对此帐户存款予以轮候冻结,但金融机构却无法受理该轮候冻结的法律手续,因金融机构的微机操作系统无轮候冻结一项,因此对于法院的轮候冻结手续没有办法进行操作,而金融机构也没有关于轮候冻结的程序性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金融机构受理轮候冻结的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虽然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轮候冻结,以确保另案执行完毕后该案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早日得到实现,但是由于金融机构的操作程序不健全、规定不完善,导致法院可采取的此强制执行措施无法得以实施。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存款拟欲进行轮候冻结,仍需多方面的协助、沟通和努力。
首先,仅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还是缺乏法律上的程序性规定,给予法院此项权利却无操作程序的规定,这就导致操作上的失误和理解上的不透彻。因此,应尽快完善对此项规定的程序性完善的补充解释,为执行机构的操作规程提供法律依据。
1借贷记账法的讲解
借贷记账法是在讲完会计科目和账户以后要讲解的内容,预备知识首先要讲到记账方法,通过例子说明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的区别,并指出复式记账法的科学性。然后讲复式记账法的种类,重点介绍借贷记账法,学生在对记账方法有了概念以后,讲借贷记账法定义的时候就可以简单的让学生记成:以“借”、“贷”两个字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下面分步骤讲解借贷记账法。
1.1借贷方向的判断
“借”、“贷”两个字的意思和“借”、“贷”方向的判断是多数学生感觉会计难学的一个主要原因,在讲解“借”、“贷”两个字的意思时,不要增加学生理解的负担,只需让学生明白两个字只是一个记账符号,表示要素的增加和减少,至于哪些要素的增加和减少,可以在课件中画一个“T”型账户的结构,左边写上“资产、费用、成本”增加,“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减少,右边写上“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增加,“资产、费用、成本”减少,让学生把这张表记下来,虽然有部分科目的记账方向特殊,但这个知识点可以先讲解一般情况,等后续学习中让学生重点掌握特殊情况。
1.2记账方向举例
讲解完记账方向之后,先举一些例子让学生理解记账方向的用法,最后过渡到会计分录的书写。比如,先给出一个业务:某公司从银行提取1000元现金。然后带领学生按照书写会计分录的步骤去思考记账方向的问题,养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先问该业务的发生涉及到了哪些会计科目,根据学生反映情况,指出是“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然后让学生回答这两个会计科目分别是什么类的会计科目,学生回答是资产类,然后再提问这两个资产类科目分别是增加还是减少,学生回答“库存现金”增加,“银行存款”减少,引导提问到这里之后,让学生回忆或者对照自己的笔记,提问“库存现金”增加应该记哪方,“银行存款”减少应该记哪方。等这些知识讲完之后,引入会计分录的知识,教大家书写会计分录,会计分录的格式可以用四句顺口溜让大家记住“借在上,贷在下;借贷错开一字格;金额分排两列;金额后不必写元”,再强化练习,这个重要的知识点就讲解完成了。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在财产清查一章中讲解,属于独立的知识。该知识的难点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
2.1知识的引入
先通过例子说明为什么要对银行存款进行清查以及清查的方法是什么。以学生为例,每个学生都有银行卡,如果突然发现银行卡上的钱少了50元,问学生可能会想到什么原因,通过引导,学生回答可能是自己记错了,或者银行扣了什么费用,自己不知道。接着提问学生会怎么做,学生回答可以到银行去查下记录,于是引出银行存款清查的原因: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个人银行卡的钱)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银行的记录)不一致,进而说明如何进行清查:对账单法,企业的记录和银行的记录进行对照,看有没有记录不一致的地方。接着举企业的例子,科学的解释上述两个问题。
2.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通过知识的引入,学生理解了为什么要进行银行存款的清查和清查的方法是什么。接着讲解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什么会不一致,通过讲解四种未达账项的具体情况,最后简单概括四种未达账项是:银收企未收,银付企未付(银行开头的两个),企收银未收,企付银未付(企业开头的两个)。前述知识讲完以后,引入银行存款清查的步骤,步骤中提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下面介绍讲解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简单记忆方法。可以这样给学生讲解:首先要有一个名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下面一行标明编制单位,日期和(货币)单位。然后是表的主体结构:大致分为左右两列(以课件上的标准表格辅助讲解,左右两边实际是各两列,这里合成一列说明,主要是方便学生记忆),左右可以是企业银行存款日记余额,右边是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告诉学生两边可以互换位置。然后告诉学生记住两句话就可以把表格记下来:第一,竖着看,企业开头的(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加减的是银行开头的(银收企未收,银付企未付),银行开头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加减的是企业开头的(企收银未收,企付银未付),第二,横着看,加的都是收的(银(收)企未收,企(收)银未收),减的都是付的(银(付)企未付,企(付)银未付),通过这两条简单的总结,学生能够很容易的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格式记下来,格式等于计算方法,这个知识点就掌握住了。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美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收费制度的研究,尝试寻找出其存款产品的设计机制以及设计特点,希望能够给国内商业银行在存款收费方面以启示和借鉴。
美国银行的存款产品、账户种类多种多样。就花旗银行而言,个人银行业务种类包括支票账户、储蓄账户等类,而仅支票账户类存款产品就多达五种:CitibankEverythingCounts!、Cit-igold!、CitibankAccessAccount、BasicChecking、TheCitibankAccount。这五种产品都各有特色,BasicChecking就属于普通支票账户,银行不支付利息、没有最低余额限制、每月都必须交纳9.5美元的账户管理费、能享受支票费和ATM跨行交易费的优惠。而TheCitibankAccount属于付息类支票账户,特点在于银行会支付利息、有较高的余额要求(6000美元/月),如果存款人满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combinedaveragebalance)就能无限制的免支票费和ATM跨行交易费。比较花旗银行这两种产品,它们的构成要素都包括了:账户余额要求、账户管理费、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和利率。两种产品的差异就在于这几个要素所赋予的内容不同、组合不同。
通过对花旗银行存款产品(支票账户)以及美国大多数银行的存款产品的收费明细进行观察可以看出,美国银行存款产品的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存款产品的创新通过其构成要素的不同组合就可以实现。美国银行存款产品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开户起点要求、日均余额/联合余额、优惠(减免账户管理费、免费签发若干次支票、利率优惠等)、惩罚(收账户管理费、降低利率)等。这些基本要素不同的排列组合就形成了美国银行市场上多种多样的存款产品。换言之,对这几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赋予不同的内容就是对存款产品的创新。美国银行一直以来都努力围绕着存款产品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进行创新。如本文前面提到的1970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互助储蓄银行推出的一种新型活期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egotiableOrderofWithdrawalAccount——NOWAccount)。该账户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账户,是对活期存款的一种创新。它的创新体现在既可使客户享受到转账结算的便利,同时又可取得利息收入。还有八十年代的新型活期存款帐户——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SuperNOWAccount),就是在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的基础上提高了银行所支付的利息,并且多了能够随意签发支票的功能。这两种账户是美国银行业历史上较为经典的创新,体现出了存款产品各构成要素之间不同组合的强大的创新功能。
其次,注重市场细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帐户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则看重账户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签发很多张支票,有的则很少签发支票。美国银行在设计其存款产品时非常注重这样的需求导向。如花旗银行的两种支票账户:BasicChecking适合每月签发支票次数有限且无法达到银行规定的帐户余额要求的存款人群体,而TheCitibankAccount是针对能够满足余额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签发多张支票的存款人设计的。或者,当存款人既能获得一定的利息,同时也能够满足银行的帐户余额要求时,他就会选择TheCitibankAccount。不同规模的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不同也体现银行选择的客户群体的不同。大银行的付息帐户余额要求要明显高于小银行(社区银行),这是因为大银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户群主要是市场上较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额的那一部分客户;而小银行面对的主要是当地的社区居民,他们难以满足大银行的高余额要求。
第三,账户余额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持续经营获利的重要源泉。账户余额要求是美国银行衡量对存款人所开立账户收费与否的一个标准。当存款人的帐户余额能够达到银行要求时,银行就会免收其账户管理费;反之,存款人就会被收取一个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账户管理费。而且,对于一些高余额要求的账户,银行还会对满足余额要求的存款人减免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账单费等等。这些诱人的条件使得存款人会主动考虑取款的次数和频率,尽量保持自身帐户余额不低于银行要求,银行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其次,美国银行考察存款人账户余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单个账户满足最低余额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加总后满足一个最低要求,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一般来说银行都会选择实行联合账户余额要求+单个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这样的做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银行尽可能多的开立不同功能的账户。当存款人某种账户余额要求低于银行要求时,就可以用其在本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的资金余额进行补充,从而避免被收取账户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新晨
参考文献:
[1]丁友刚.对银行收费的理性思考——基于银行业成本核算模式变迁与银行收费动因和依据的研究[J].金融研究,2003,(11).
[2]李宝军.人民币小额存款账户收费问题质疑[J].金融会计,2005,(10).
一、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功能特点【
内容回顾-国库现金是指已经缴入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暂未支付的财政资金余额。国库现金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在国库正常支出和资金绝对安全的情况下,特定的制度安排,对国库现金定向操作,以最大收益的业务。其操作原则是要“三性”
《怎样写国库现金管理拓展对策探讨论文范文》由会计整理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 继续阅读:怎样写基于因子浅析论文范文法的物流行业上市公司财务绩效探讨论文范文
(二)国库现金管理追求更高的利息收益 国库现金存量是来自税收,是公共财政资源的一保值、增值,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考量。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方向宏观调控的政策方向保持一致性,绝对的宏观经济效益,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三)是当年因时间差、季节差形成的暂时应支付而未支付的预算支出是当年国库资金在收入和支出上的时间错位来做短差。不对的。浅析【
摘要:本文以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为例,对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关键词: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账务处理
一、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概念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背书栏内记载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背书文句,并将票据交付相对人,表明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二、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的会计核算
带息商业汇票转让的不仅是将来收取票面金额的权利还有收取票据利息的权利,因此在带息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过程中,背书人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来换取一定的财产物资,对于已经计提的票据利息通过“应收利息”账户转出,尚未计提的利息,通过“财务费用”账户转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购进财产物资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应收利息(已经计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尚未计提的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借方)
如果背书人转让的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票据的承兑人(银行)会垫付款项,所以对于被背书人不涉及追索的问题;如果背书人转让的是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付款,被背书人就会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索要票据款项,这对于背书人来说,则形成一项或有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则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被背书人收到商业汇票时,是以票据的到期值为计价基础出售商品物资,对于将来应收到的票据利息,先暂时计入“财务费用”账户,待将来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再冲减“财务费用”账户的余额,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三、例析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双方的账务处理
下面以一道例题分别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角度,对该商业汇票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1、甲公司(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背书转让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100
财务费用 150
银行存款 1450
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甲公司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该或有事项。
2、乙公司(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20×1年11月15日收到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财务费用 250
银行存款 1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0×1年11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50
贷:财务费用 150
借:应收利息 50
贷:财务费用 50
20×2年1月31日到期收回票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如果乙公司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项,需要将该应收票据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此时,乙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向票据的背书人及出票人索要票据款项。
待将来收回票据款项时,账务处理如下:
abstract: borrow bookkeeping accounting rules are" borrowed will have the goods, borrow will equal", for punching kay business corrections adjustments as a written by will goods accounting rules, will inevitably lead to the account book related indicators can not reflect the economic business, which by law or by double double goods law reflects the shoot growth business, not only can reflect the economic operational picture, is scientific and feasible.
摘要:借货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货,借货必相等”,可对于冲悄业务的更正调整如生掇硬套有借必有货的记账规则,势必导致会计账薄的相关指标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而采用双借法或双货法反映冲梢业务,既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全貌,也是科学可行的。
关键词:双借或双货;冲梢业务;运用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了清楚地指明账户的对应关系,一般编制一借一贷、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会计分录;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也可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发现在借贷记账法中运用双借法或双贷法一也是科学可行的,尤其对冲销业务调整时编制双借或双贷的会计分录是十分必要的。
所谓冲销业务是指经济业务已经发生并已登记入账,可后来又被否定的事项,如销货退回、销售折让、费用成本多计等等。对于这些业务的更正调整,如生搬硬套有借必有贷的记账规则,势必会导致会计账簿中相关指标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甚至出现差错,而采用双借法或双贷法来进行操作,就能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的角度看都显得更为科学、更为合理。下面用实例予以阐明。例卜某企业销售产品100万元,前已人账。后因质量不合格同意对方退货20万元。供应部门转来红字专用发票,当即开出转账支票退款。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本期发生的销货退回,一般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人。
通常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这种做法,贷“银行存款”账户当然是正确的,因为企业的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开户银行只监督反映款项的实收实付金额,不需反映业务发生变化的前因后果。但“主营业务收人”账户用借方反映就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且容易产生差错。因为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反映的是实现的营业收入,借方反映的是定期结转“本年利润”数。按上述分录记账后,“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100万元,借方发生额20万元,致使贷方发生额不能直接真实反映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样,上述分录中的“销项税额”在借方反映,容易产生记账错误。因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销项税额”专栏设在贷方,专门用于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时的增值税额。企业如发生销货退回等冲销的销项税额应用红字登记。所以笔者认为调整分录应为: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一340()0贷:银行存款234000
采用上述双贷法反映,既有利于直观记账,直接将“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发生额调整为80万元,把“销项税额”调整为13.60万元,又能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情况,便于与银行核对账目。例2:某工厂单批生产某产品,共计领用材料12万元,并已计人生产成本。产品完工,残料回收入库l万元。通常分录为:
借:原材料10000
贷:生产成本10000
同样道理,借“原材料”账户是正确的,财务处理与仓库保管员材料实际验收入库数额增加相一致。但贷记“生产成本”账户就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因为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是11万元,且“生产成本”科目借方反映生产费用发生额,贷方反映结转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按上述分录记账,“生产成本”账户借方发生额12万元,贷方发生额l万元,致使借方发生额不能直接反映该批产品的真实成本。所以本人认为该调整分录应为:
借:原材料10000
贷:生产成本一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