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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28 23:27:1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执行异议申请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执行异议申请书

第1篇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异议人与地产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异议人对***法院冻结被执行财产时存在漏项、未按法定程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未按照执行法定程序将冻结的财产执行等行为不服,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1、请求查封迟延履行金等值的财产;

2、请求将**依法纳入执行人失信名单;

3、请求依法将冻结财产执行到异议人账户。

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与**公司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了被申请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内容“支付工程款*元,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

在判决书生效并已经过给定的履行期限,**公司在完全具有履行执行能力情况下,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致使该项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其这一违法行为严重侵犯异议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异议人于*年*月*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立案成功,案号*号;后为了更好的促使**公司尽快配合贵院执行工作或主动联系申请人协商解决该案执行事宜,异议人向贵院递交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申请书》和《将被申请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年*月*日,异议人为了解案件执行情况,遂与执行法官进行电话沟通,询问案件执行情况。

但是,却被告知,因在冻结**公司银行账号时,未计算到延迟履行金部分,要求异议人放弃该份权益;并多次和异议人的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通电话,态度强硬!在异议人已经明确告知坚持迟延履行金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游说!

在异议人询问什么时间可以到账,被告知冻结款需要15天的异议期才能够到账,但询问被执行人什么时候可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时候,被告知“不需要,没有必要,已经冻结了就不需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冻结并不影响被执行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而异议人也未查到有关于冻结后存在15天异议期的规定。

异议人认为,贵院**号案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对异议人的诉求置之不理;为此,异议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向贵院提出异议,望贵院依法维护异议人已被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合法权利,保障每一位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诉讼阶段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

此致

**人民法院

第2篇

复议人(申请人)___,女,1969年12月16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

申请执行人___,男,1970年3月17日生,汉族,衡山县人,住衡山县开云镇交通村5组4号。

被执行人___,男,1968年8月5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异议人之夫)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衡山县人民法院(2010年)山执异字第126号执行裁定特申请复议,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2009)山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并未将异议人列为被告且判决有支付申请执行人___货款的给付义务,异议人与被执行人陈 辉广虽属夫妻关系,但属两个独立人格的自然人,___的经营行为属于个人负债并非家庭负债,异议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被执行人,并非裁定中所讲“可以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也可以不追加为被执行人。”可见执行法院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不能依法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就不能拍卖复议人共有的房屋份额。

二、裁定中所谓的公告形式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裁定书,异议人至今未见该案执行的任何法律文书,在2月28日的审理异议听审会中也未见审判员出示有关文书或进行释明,申请执行人___认可了未写书面的评估拍卖申请书,未按规定交纳执行费用和评估费用,未选择正旺拍卖公司,也未收到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只是第一次与被执行人选择了佳圣公司评估,第二次选择了兴隆公司评估,上述事实有审理记录证实。

三、12月26日、27日,异议人通过传真形式发给了人的委托书和书面异议书,执行人员不予认可,请问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必须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当面在承办案件的法官面前签名才算合法有效呢?这是在变相限制或剥夺异议人行使权利,对于应当暂时中止的行为而没有依法中止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选择的佳圣评估公司,这有监察人员在场见证;而实际上进行评估的却是易成公司;易成评字(2011)第0803号评估报告显示其估价作业期是2011年7月7日至8月8日,而法院的评估委托书是7月12日且不是当事人双方选择的佳圣公司,也就是说评估行为在先,委托书在后,法院的委托和易成评估公司的评估行为都没有合法依据,评估人员刘雪梅没有合法资质,其现场勘察没有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到场监督,故评估报告程序违法且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不能采用。毕竟评估公司接受委托的是执行法院衡山县法院,而不是司法技术的管理机构___市中院司法技术处。

五、拍卖机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议一致,协议不成的从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选择确定;而不是唯一确定正旺拍卖公司。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才由执行法院确定。裁定中只是表述对外公告,至于范围及媒体方式不清楚;执行法院应当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的其他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本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而执行法院未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门面的租赁人罗某和其他优先权人信用社派员到拍卖会场,故正旺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在程序和拍卖根据上不具有合法性。

综上所述,执行法院程序上的违法性必然导致执行结果实体上的违法性,将会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司法鉴定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裁定所适用法律条款不当,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第3篇

法定人:xx,xx之母亲,女,xx职工。联系电话:xx

被执行人:xx医院,住所地:xx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xx,女,xx院长,党委书记。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生效的(xx)豫法民提字第xx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所列明的xx之款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医疗损害赔偿一案,业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4日作出(2019)豫法民提字第100号判决:xx市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xx医疗损害赔偿款26233.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人民医院拒绝给付金钱。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宇

第4篇

(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单位)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在复议过程中,第三人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2、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向本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如委托人代为参加复议,请向本机关提交第三人出具的委托书。

附:空白委托书一份

第5篇

扳指在我国使用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商代晚期,商代称之为“s”,s又称“决”,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侧扳。汉朝则逐渐变成装饰物品,历经两汉、魏晋南北朝,至宋朝后,s则成为古玉器,直到清朝满族统治中国后才在全国广范围的使用流行起来。

扳指作为满族在弯弓射箭中保护手指的护具,统一中国后,与汉文化逐渐融合的过程中,扳指由实用品转变为装饰物,成为身份权利时尚之饰品,也逐渐出现了对其进行保护收纳的器物,扳指盒应运而生。

扳指盒亦称扳指套,主要为收纳、保护扳指之用,并方便随身携带。满族无论男女老幼,讲究佩饰,满族青少年男子腰带上除佩有解食刀、火镰、匙箸、耳挖、香囊、扇套、跟头搭裢、钥匙袋、扳指套,后来又有了眼镜盒、表套等小物件,是清代男子腰间重要的服装配饰。由于扳指本身尺寸大小不一,因此扳指盒也大小各异,直径大都在3.5厘米至5厘米左右,整体多为圆柱状,也有仿古钟形制,下部呈喇叭口。

清代扳指包装的审美性研究

人类造物之根本在于解决实际需求,其发展过程都是从基本功能性需求逐渐转变为审美性需要。清代存世的扳指套的造型大都为通体装饰,浅雕、透雕、刺绣等工艺,饰以瑞兽、吉祥纹样、诗画图案。其中有锡、铜制成的扳指套大都造型简洁、无装饰、仿竹节状,另有紫檀仿古钟状,配以铜底,无饰简洁。大都为圆柱状,形制类似,雍正、乾隆时期尤盛。同时以传统吉祥文化与同构性造物思维对扳指套的发展也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使扳指包装更加丰富多彩。

扳指包装材质多种多样,不过并没有扳指和扳指套使用同一材质的情况,大都会交错搭配。扳指包装的制作材料有以下几类:一是金属类, 如金、银、铜、锡等;二是木制类,如竹、红木、紫檀等;三是玉石类,如白玉、翡翠、青玉等。乾隆晚年,扳指套有用玉制的,为乾隆帝所诟病:“……奉谕旨:‘……至搬指所以钩弦]体,若搬指套,近亦俱用玉成做,甚属无谓。搬指套原以便于 佩带,今以玉为之,更觉累重无当,殊为可惜。’”此外珐琅器、木胎漆雕、象牙、犀角、织绣等材质也很常见,织绣扳指套为一筒状硬纸盒,表面装饰织绣面料,可以装一至二枚扳指,盒盖与盒穿上丝绦,开启方便。扳指套多用丝穗装饰,质地多为结实耐磨的缎绣、绸绣、纳纱等。

扳指套的装饰图案多以明代以来的吉祥纹样为主,讲究“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由于种类样式繁多,大致可以分为动植物纹样、文字图案、山水图案、吉祥符号图案等,同时,清朝建立以后,不断与汉民族文化相互渗透融合,因此,扳指包装上也出现传统山水、花鸟、仕女人物等装饰图案。

扳指套上的装饰图案多为传统吉祥图案,如动物类,龙凤、狮子、麒麟、仙鹤、蝴蝶、蝙蝠、梅花鹿等;植物图案种类丰富,变化多样,如梅兰竹菊、牡丹、长春草、月季、玉兰、灵芝等;还有程式化、符号化的符图纹样,如暗八仙、寿字纹、喜字纹、万字纹、福字纹、方胜纹、缠枝纹等;文字类的装饰图案多出自乾隆时期,如乾隆御题诗文,通常与绘画一起出现;此外还有山、水、云、石等图案,写实生动,造型雅致。

清代扳指包装的功能性研究

清代资产阶级思想出现萌芽。宋明理学以程朱为代表封建理性美学思想根深蒂固。但明朝后期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理论崛起,宋明理学逐渐衰落,至明末清初出现以李贽、公安三袁为代表的新的美学思想出现,主张清新、反对泥古不化、力求性灵、变革,积极推动明末美学思想的发展。因此,清代各类造物思想启示多受此影响呈多元化发展。扳指包装诞生于此时,其形制、工艺、装饰等必受其影响。

扳指的功能性转变为艺术品,使得扳指包装等附属品出现。扳指包装的功能有以下两点:一为收纳,起保护、存放之用;二是便于携带,清代男子配饰一般包括:荷包、扇套、表套、靴掖、香囊、褡裢、烟荷包、扳指套、火镰套。清代封建统治森严,对服饰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并设立专门的律法条文和等级管理制度,服装配饰亦有相关规定。

随着扳指的广泛流行,扳指套包装的材质和制作工艺也越来越精细、考究。制作材料大都为名贵材质,如金银、竹木牙角、铜锡、漆器、丝绸等。乾隆时期,甚至出现了玉石质地的扳指套。装饰图案多以瑞兽、吉纹或镂雕、或浅浮雕、或以金银玉石珊瑚镶嵌、或织绣(以珍珠串绣图案)、或剔红等工艺制作。加之清代针黹活计繁荣,扳指套的装饰功能强化,成为成套针黹活计中的一个常见品类,长悬于腰间,作为服装配饰和把玩之物。

扳指虽作为器物体积小,但其包装形式却丰富多样,除去对单个扳指包装的扳指套以外,还有专门盛放多个扳指的扳指盒。其形制多以圆形常见,另有梅花形、八角形、正方形、盛放固定数量扳指的异形等形制。扳指盒没有固定的尺寸,常见有盛放一个扳指的小型盒子,也有盛放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等多个不同的大盒子,盛放的数量不同,扳指盒大小也不一样。

结语

第6篇

剪纸艺术是人类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悠久文明的见证,特别是甘肃庆阳地区的剪纸艺术,古拙质朴、粗犷奔放、简单明快、线条洗练,与全国同类民间剪纸相比,独具特色,更能反映出西部地区民间生活。

陇东地区的剪纸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具有特殊的文化价值。2002年6月首届中国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上,庆阳剪纸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庆阳市被中国民俗学会命名为“民间剪纸之乡”。2004年庆阳剪纸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庆阳剪纸艺术的造型内涵

1.庆阳剪纸艺术造型的历史与发展

提起庆阳剪纸,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深入当地进行考察,很多史料记载了庆阳剪纸的发展。“早在汉代,随着造纸术的发明,用纸剪人影像以代活人的剪纸艺术就开始了。到了隋唐时代,剪纸用途进一步拓展:人们用纸剪出武将秦琼、敬德的形象,贴在门上作为门神,祛邪挡鬼。此后,剪纸艺术不断衍变,题材不断拓宽,用途不断增加,由宫廷祛邪走向民间生活。庆阳作为当时京畿之地,是剪纸艺术最先兴起地区之一。后经宋、元、明、清几个朝代,剪纸不断发展成熟。1930年,庆城县胡仙川(女)创剪的《五福捧寿图》在《波兰画报》上发表,庆阳剪纸首次走出国门。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就组织专业人员对庆阳民间剪纸进行过搜集整理。解放后中央美术学院院长古元借鉴庆阳剪纸,创作了很多珍贵的木刻。这些木刻又影响了庆阳剪纸,使庆阳剪纸有了新的提高。1959年庆城县编印了《庆阳民间剪纸》一书,在西峰召开的全国群众美术现场会上受到了专家们的喜爱和好评。1985年,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了王光普的《陇东民俗剪纸》,再次把庆阳剪纸介绍给全国。

在庆阳,逢年过节,娶媳嫁女,满月祝寿,农村妇女们都要打扫庭室、裱糊墙壁,又要执剪铰纸,制作窗花。在窗框、炕围、墙壁、门扇上贴上红红绿绿的各种剪纸花,把自己的居室打扮得五彩缤纷、红红火火。剪纸在庆阳,如同五谷杂粮一样必不可少,哪里有人住,哪里就有纸剪的花。

2.庆阳剪纸造型上的艺术风格特点

庆阳剪纸不求真实,善于夸张;不合透视,形体变形;不求物件形态毕肖,只讲简练传神;不求四肢齐全,讲究随心达意。题材源于生活、讲究情趣,是劳动妇女生产生活习俗和文化传承的结晶,是她们的爱心浇灌的花朵。

红色是庆阳剪纸中的主体色彩,也是中国剪纸的主体色彩。在庆阳剪纸这些作品中,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反映了黄土高原上人们的生活习俗,充满着她们对生活的理解、感受、热爱和追求。这些剪纸体现出民间剪纸艺术讲究神似,注重求简舍繁,不拘泥与写实的主导思想上,往往从抓特征入手,概括提炼出最能体现物象本质特征和感彩,对物象刻画生动传神,手法精炼概括。

在当地著名陇东学院的李建荣在《庆阳一中国剪纸艺术的重地》一文中描述说:“喜花莲里生子、鸳鸯戏水之类,则讲究成双成对,造型完整,字与花卉动物与巧妙结合,画龙点睛。其外轮廓浑然一体,其内部形中有形,花中套花,形中含形,层层包孕。”

在庆阳剪纸造型里,有表达他们对劳动果实深厚感情的生肖;有反映牛殖繁衍、美好爱情的《孔雀戏牡丹》《鱼儿钻莲》,也有反映传统民间故事传说的《武松打虎》《刘海戏金蟾》,也有反映传统民俗吉祥喜庆的《吉兽图》《麻姑献寿》;更有《抓髻娃姓》《狮子滚绣球》这些保佑平安康乐、祈求神兽降福的,以及对劳动果实喜爱的麦穗、谷穗、瓜果、桃杏等。

(1)生命意识与民族精神的造型体系

剪纸就是以简单的形式给我们呈现出古老民族文化的遗存,庆阳位于陕甘宁三省交会地带,远离大城市,交通闭塞,很少受外来文化冲击,所以庆阳的剪纸有着先民的古朴遗风。

巨大的生命树根深叶茂,郁郁葱葱,展示了大自然的春天处处涌动着生命……《生命树》在庆阳剪纸中一直延续并保留了下来作为生命象征的龙为图腾的龙文化,以鹿为图腾的鹿文化,在国内几乎绝尽,这些夸张变形的形象,是两汉时代先民的民俗和图样,令人震惊的是,竟然一直蕴藏在庆阳剪纸中流传下来。这在全国民间剪纸中是绝无仅有的。

(2)阴阳观念的造型体系

庆阳剪纸,揭示了中华民族根深蒂固为地,说的就是阴阳哲学观。中国古代以阴阳观认识世界的,形成了阴阳五行说。庆阳民间也有以男为阳,女为阴:南为阳,北为阴;左为阳,右为阴等哲学观念。镇原剪纸艺术人师祁秀梅的作品招魂辟邪的《抓髻娃娃》,此外,《双鱼枕》、《虎头蟾》等剪纸都是远古阴阳哲学观念的载体。

“抓髻娃娃”(图1)是一种团花剪纸,它的基本特征是正面站立。圆头,两肩平张,两臂下垂或上举,两腿分开,手足皆外撇。在抓髻娃娃系列中,有性别之分,一般多为女性,也有的不象征性别的。一手捧鸡,一手捧鱼,或一手捧鸡,一手捧兔,都是以鸡、兔或鸡、鱼象征日月、天地的哲学观念的反映。

1986年,中央美术学院邀请庆阳市镇原县民间美术大师祁秀梅赴北京进行民间美术教学交流,向学生演示民间剪纸。专家们激动地说:“真正的艺术在民间。”可见,庆阳民间艺术家们得的作品得到了专家们的肯定,也代表着我们可以从民间艺术中提炼并加工到更多的艺术方式中去,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

(3)自然模仿与宇宙本创造者的民间剪纸艺术造型与装饰体系

庆阳民间剪纸的审美特征是夸张和变形大胆而随性,一切不受自然形态的局限,剪纸《回娘家》中的毛驴儿仅有三条腿,另一条腿被随意删掉了。在艺人们眼中,毛驴走路是三条腿着地,另一条腿是多余的。她们剪下的《猫吃老鼠》,被吃掉的老鼠还活在猫的肚子里。人隔猫肚皮还能看得见,是古代变态的审美意识的显现,是一种大胆奇特的构思和想象。

(4)五行八卦观念的造型体系

庆阳剪纸既揭示了远古文化的奥秘,又承传着远古文化的信息。庆阳蕴藏着得天独厚的远古文化,是远古文化的巨大宝库,是华夏民族的摇篮。八卦娃娃系列承载的就是生命崇拜、太阳崇拜的远古文化,是原始社会炎帝部落太阳崇拜的遗存。

三、结语

1.启示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生活创造了艺术,艺术也创造着生活,当今,很多人都在问,什么是中国风格?其实这些传统艺术中有着大的创意,只有掌握了科学方法的人才会创造出艺术品吗?传统民间艺术不是,为什么我们的“造型”与他们的“造型”结果那么的不同?

现在很多人都将传统艺术运用到现代艺术中去,相对于理性写实的西方艺术,东方的艺术更具感性,毕加索,马蒂斯,都曾痴迷于这种东方艺术的无限魅力,从中吸取营养,作为后辈的我们是不是更要从中学习和继承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

2.结论

(1)剪纸艺术作为一种具有“符号”特征的平面绘画艺术形式的变形体,大部分当地老百姓对民俗文化及民间美术缺乏认知,庆阳民间艺人生活艰难、经济困难,这些民族的文化应该得到重视,政府应该保护,传承和发展庆阳剪纸特有的艺术风格,会更加体现出庆阳地区民间艺术的学术研究价值。

(2)尽管庆阳民间艺术资源十分丰厚,可是传统民间剪纸艺术作为最广泛的美术造型形式,却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很少有针对庆阳地区的民间艺术研究机构去做实地调研,让我们更加的了解历史与社会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庆阳地区民间艺术做宣传,同时激发爱好学习的朋友兴趣是起推动作用的,这样能扩大庆阳的知名度,也随之带动经济,而这时高等学府是否考虑将这些民间艺术作为培养课程,甚至在庆阳成立研究机构,进一步弘扬我国传统民间艺术。

(3)在庆阳,民间剪纸艺术家应该得到鼓励和社会的认可,政府更多的应从中协调,是否可以考虑建造具有庆阳民间艺术特色的博物馆,展览馆或艺术馆等形式去收藏当地其他民间艺术,真正实现剪纸艺术的规模及影响。

(4)传统民间剪纸艺术不仅仅是一种美术形态,而是我们要通过传统民间剪纸艺术的价值,让我们对民间美术的研究更好地了解,庆阳古老的剪纸艺术及其艺人的生存环境和社会背景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剪纸艺术中渗透着的远古文化印记,我们要不断地发掘,从中得出我们中国人自己的东西,并结合国际,创作出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的艺术作品,而不是一味的去学国外的艺术,传统的东西并不是陈旧的只能摆在博物馆里的,而是需要我们去继承和发扬的,我相信,传统与现代的艺术融合会形成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杨学芹,安琪,民间美术概论,北京: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1994

[2]靳之林,抓髻娃娃,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第7篇

[关键词] 镶嵌铜器 刻纹铜器 绘画性 色彩感

基金项目:2010年-2011年度西安美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先秦时期审美文化研究》,项目编号:10XK027 。

春秋晚期有两类铜器值得注意。一类是镶嵌红铜、金、银及其他非金属材质的铜器,另一类是刻纹铜器。这两类器物的出现预示着青铜器装饰艺术突破性的发展。就刻纹铜器而言,其突出成就是錾刻画像纹的出现。就镶嵌铜器而言,一方面,镶嵌的画像纹与錾刻画像纹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共同反映了此时青铜器纹饰从图案走向绘画的转变,另一方面,镶嵌铜器所用的多种材质,在质地和色彩上与青铜构成丰富而绚丽的对比效果,使原本单一的青铜材质得以呈现出令人目眩神迷的视觉效果。

镶嵌铜器和刻纹铜器装饰风格的变化,体现出此时青铜装饰艺术新的发展方向,即对于绘画性和色彩感的追求。这种追求,可以说是雕塑艺术作为青铜器的传统装饰手法已经发展到极致,很难再有新的突破,为求创新迫使青铜艺术的创作者寻求其他的突破途径。而与此同时,漆木器彩绘和丝织品、壁画等其他艺术形式得到极大发展,这些艺术形式所呈现出的色彩表现力与内容的丰富性,是传统的青铜艺术所无法企及的。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刻纹铜器与镶嵌铜器对色彩感和绘画性的追求,很可能是受到这些艺术形式的影响。从题材内容和纹饰的风格来看,它们彼此之间也存在着关联的因素。

对色彩感的追求:镶嵌铜器的发展方向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色彩纷呈的时代。漆木器彩绘、绘绣结合的丝织品、帛画以及有可能广泛存在的壁画,都展现出视觉艺术在色彩表现方面更大的可能性。青铜器装饰极力在色彩方面追求更多的表现可能,应当也离不开整个时代艺术氛围的影响。

青铜器增强色彩表现力的途径,通常是在器表镶嵌异色金属、宝石、贝壳以及填漆或髹漆等办法。在青铜器上镶嵌的异色材质,形成色彩和质感的对比,从而造成豪华富丽、色彩缤纷的气氛。

镶嵌工艺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被人们采用来作为装饰。当时是在骨器或石器上镶嵌异色的绿松石、骨珠,组成彩色的图案。商代和西周,镶嵌绿松石的小件骨器仍偶有发现。与骨器镶嵌相比,青铜器上的镶嵌出现得更晚一些。有学者认为,它的出现是受到骨器镶嵌的影响。[1]二里头文化已发现镶嵌绿松石的饕餮纹器。商代及西周,绿松石主要用于镶嵌兵器及小件饰物,罕见用于容器。直至春秋早、中期,镶嵌绿松石器仍不多见。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此种工艺有进一步发展,除绿松石外,用于镶嵌的矿物材质,还有玉、玛瑙、孔雀石与琉璃等。

镶嵌金属材质的青铜器,目前所见,大多出现在春秋中期以后,其所镶嵌的材质,包括金、银及红铜。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镶嵌红铜的青铜工艺已广泛见于列国,且多精美之器。在青铜器上嵌以金、银,又称之为“金银错”,目前所知在青铜器上施以金银错工艺约始于春秋中期,盛行于战国中晚期至西汉。这种工艺初起时,比较注重施于铭文,但在稍晚时,更多地用于纹饰表现。

战国和西汉时期,是镶嵌工艺的发达鼎盛时期,其数量与工艺水准都远超前代。从器类来说,已不限于小型器,较大型的容器也较为多见。从工艺来说,镶嵌绿松石、填漆、鋈锡、错红铜、错金、错金银、鎏金、鎏银等装饰工艺往往配合使用,形成色彩艳丽的视觉效果。各种材质集于一身的镶嵌铜器,其丰富的材质对比与色彩对比,集中体现了战国时期豪华富丽的审美风尚。

就镶嵌铜器的纹饰题材内容而言,由变形动物纹发展而来的几何纹饰与新出现的人物画像纹各擅其胜。不过,从我们所能收集到的铜器来看,几何纹饰铜器的数量远超人物画像纹铜器的数量。从镶嵌纹饰题材选择的倾向性,可以看到,青铜器器表装饰在镶嵌工艺上的发展,所选择的突破传统的方向,是增强题材形式的色彩表现力,而非增强题材内容的故事性与现实性。

在青铜器上填漆或髹漆,严格来说,前者尚属镶嵌工艺,后者已完全脱离了镶嵌的范畴。因其着重于青铜装饰的色彩表现力,因此我们仍然把它归入本节讨论。铜器表面髹漆,在商代已有使用。但商代至春秋时期,极为罕见。战国时期,铜器髹漆工艺有较大发展,朱凤瀚先生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点:“1.将髹漆与嵌错工艺结合,铜器在錾槽内不嵌金银,而填以漆,有的既嵌金银,又在未嵌金银处填漆(或在漆内掺以银粉),然后磨错光平以增加纹饰的色调;2.髹漆已不限于填错纹饰,而是直接髹于素面铜器表面进行着色;3.这种工艺已在较广阔地域流行。” [2]

铜器髹漆的目的,既为了美观,也有防锈的作用。不过,就我们所见的器物来看,髹漆的目的更多是为了增强作品的色彩表现力。这样,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会发展出在素色铜器表面绘饰的做法。与运用多种材质的镶嵌物以实现色彩增强效果的方法相比,直接彩绘是一种更简单的方式。器物的表面犹如画布,以彩漆直接绘饰,从这一点来看,髹漆铜器的装饰方法和目的与漆器已经趋于一致。

对绘画性的追求:现实题材和写实画风对传统的反叛

春秋战国之际青铜器纹饰的一大变革,是描绘人的活动的图像即人物画像纹的出现。以人物画像纹为器表装饰的青铜器,虽在数量众多的战国青铜器中占很小比重,但与以前的青铜礼器相比,在艺术取向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发生的社会原因,是春秋末期传统生活方式与观念所发生的巨大变动,是艺术关注的重点从神到人的回归。同时,在艺术发展的层面,人物画像纹的出现也昭示着青铜艺术发展的一个全新方向,即青铜艺术的表现从装饰图案发展到了情节性的写实图画,从此开始了绘画发展的历史。

“和以往的青铜纹饰相比较,人物画像纹具有相当鲜明的自然主义和现实主义风格。它以描绘社会生活为主题,往往具有一定的叙事情节,在纹饰题材上是一大突破,而其对于叙事性内容的构图方式,也为后来的汉画像砖所继承。因其和以往青铜纹饰中出现的人物相比,具有明显的叙事性内容,也有人把它称为叙事画像纹。” [3]

画像纹的构图基本为格状构图和散点构图。这两种构图方式和传统的带状构图方式相比较,更具有创新和自由的气质。“它们摆脱了殷周时期庄严神秘的对称表现手法,表现手法自由、生动,这反映了人们思想上的解放,反映了人们对社会、对自然界的艺术观察力的提高和艺术表现技能上的进步。” [4]

画像纹的流行时期,是春秋末至战国前期,即约公元前五世纪的时期。[5]根据迄今已发表的出土材料可知,青铜器画像纹的工艺可分为刻纹、铸纹和嵌错纹三类。

铸纹画像纹,是指青铜器器表的画像纹与器形同期铸造而成,目前仅见于三晋及附近地区,其中,大都集中出自河南辉县。

嵌错画像纹,是指用红铜、金、银等金属或矿物镶嵌于青铜器表而成的画像纹,迄今所见其地域基本集中在北方特别是中原地区。

刻纹画像纹,就是在极薄的器壁上用锐器刻出的图像。朱凤翰先生因这种青铜器制器方式一般为槌打而非铸造,亦称之为槌制铜器。这种铜器的质料,包括红铜与青铜两类。[6]据目前不完全的统计,这种刻纹铜器已发现有二十多件。刻纹铜器萌芽于春秋晚期,成熟并流行于战国早、中期。“它的器形和青铜铸器相仿,初期的图案也抄袭自青铜铸器。刻技最早见的是由楔形点连续成线的錾凿法,而后发展为细如发丝的连续线刻。” [7]“东周青铜器刻纹所采用的刻纹工艺方法,直接被汉代铜器、尤其是小件铜饰件、鎏金银器上刻制花纹所采用,开汉代铜器錾刻工艺的先河。” [8]迄今所见刻纹画像纹铜器的出土地点相对比较集中,主要出自吴楚地区,其次是三晋地区,此外,还散见于湖南、山东等地。

从我们能收集到的画像纹青铜器来看,铸纹画像纹极少,嵌错画像纹也不多见,相对较多的是刻纹画像纹。从技术角度来看,铸纹和嵌错两种方式仍然属于传统的青铜铸造范畴,而刻纹方式更多具备了绘画的特点,可谓是以刻刀在器壁上作画,因为跳过了铸造这一环节,其表现形式和内容更为多样、自由。

从分布地域来看,有学者认为刻纹铜器主要出于吴越地区,而行销于各地。我们所见的吴越铜器,基本未见嵌错画像纹或铸纹画像纹,而且,其他题材的嵌错容器也基本未见。因此,也可以这样假设,因为其对绘画性的追求集中体现在刻纹铜器上,因此在其他类型铜器上,反而保留了较为传统的浮雕方式。

总体来看,铸纹和嵌错画像纹铜器主要出在中原地区,南方特别是楚地罕见。南方嵌错铜器,其题材基本都是各类几何或变形纹饰,如云纹、龙纹等。不过,楚式漆器中,则有不少有绘画性的内容。此外,帛画和壁画也有较大的发展。因此,我们也可以设想,楚地的艺术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分工。青铜器保持了工艺美术品的特征,在传统的铸造技术和雕塑化的装饰手法上不断发展,精益求精,追求精美奇诡的装饰效果,而这一时期的对色彩感和绘画性的追求,特别是表达具体写实的绘画内容的要求,则成为漆器以及帛画和壁画等其他艺术形式的任务。

它所追求的已不再是它自身而是自我之否定

青铜艺术在战国时期出现的追求色彩感和绘画性的发展方向,既是一种创新,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对自我的否定。因为就色彩表现力与写实性的内容来看,在青铜器上要完成这种创造显然比其他材质更为困难。抛弃传统的雕塑形式,转而追求彩色绘画的效果,可谓是扬短避长。因此,青铜器的这一发展方向,延续时间并不太长。到两汉时期,它在绘画方面的表现形式,就已为汉画像砖和帛画、漆绘所延续;它在实用器方面的功能,则更多地被漆木器和早期瓷器所代替。因此,我们所能看到的汉代铜器,或者朴素无华,完全是一副实用生活器皿的面貌;或者嵌金错银,富丽华美,更多地体现出表明身份地位的豪华工艺品特征。在那个“如火烈烈”的时代,被寄予无比重要与神圣意义的青铜器,到此时,基本已褪尽神秘的光环,成为世俗的人间生活的附属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追求色彩变化与现实题材内容的战国青铜器,走上的是一条背离自我、否定自我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叶小燕.我国古代青铜器上的装饰工艺[J].考古与文物,1983,4:84.

[2]朱凤翰.古代中国青铜器[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558.

[3]宋玲平.东周青铜器叙事画像纹地域风格浅析[J].中原文物,2002,2:46-50.

[4]叶小燕.我国古代青铜器上的装饰工艺[J].考古与文物,1983,4:159.

[5]李学勤.试论百花潭嵌错图像铜壶.新出青铜器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161.

[6]朱凤翰.古代中国青铜器[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559-561.

[7]叶小燕.我国古代青铜器上的装饰工艺[J].考古与文物,1983,4:164.

第8篇

    申请执行人黄刚。

    被执行人肖国宁等。

    异议人雷宪祖。

    法院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异议人以法院查封其住所南宁市教育路1号1栋2单元603号房及牌号为桂A-10048的小轿车不当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予以解除查封。

    1999年9月30日,法院在审理原告黄刚诉被告肖国宁等合伙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黄刚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被告肖国宁所有的奥迪牌小轿车(牌号为桂L-60658)进行扣押。同年11月1日,被告肖国宁以工作、生活急需用车为由,由朋友雷宪祖以同时购买的奥迪牌小轿车(牌号为桂A-10048)做为抵押,请求法院将扣押措施改为活封,并“保证取回轿车后随时听从法院通知,决不将轿车转让、抵押、变卖、销毁”。鉴于雷宪祖在肖国宁的申请书上签署了“同意用桂A-10048担保,以个人名誉负责”的字样,法院同意对桂L-60658小轿车采取活封。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肖国宁及桂L-60658小轿车均下落不明,已查封的肖国宁所有的房产尚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法院遂责令雷宪祖将桂A-10048小轿车开至法院听候处理,并对其住所南宁市教育路1号1栋2单元603号房进行了查封。

    尚查明,牌号为桂A-10048的小轿车登记车主为陈静彪,异议人雷宪祖主张已向陈静彪购买该车,但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上述购车事实,异议人雷宪祖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车主陈静彪亦未出庭作证。

    二、裁决:

    法院认为,异议人雷宪祖在肖国宁的申请书上签署了“同意用桂A-10048担保,以个人名誉负责”的字样,即表明异议人雷宪祖自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两种方式为肖国宁提供担保:一是以桂A-10048小轿车提供抵押担保,二是以个人名誉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内容就是担保肖国宁在申请书上注明的“保证取回轿车后随时听从法院通知,决不将轿车转让、抵押、变卖、销毁”。现被执行人肖国宁及桂L-60658小轿车均下落不明,雷宪祖就应向法院承担担保责任。但由于牌号为桂A-10048的小轿车登记车主为陈静彪,雷宪祖未能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陈静彪购买该车,法院根据本案法律事实认定雷宪祖以桂A-10048小轿车为肖国宁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行为无效。故雷宪祖对本案应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而保证责任的范围应限定在桂A-10048小轿车的评估价范围内。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对异议人雷宪祖的住所——南宁市教育路1号1栋2单元603号房进行查封,以追究保证责任的措施并无不当,法院不予解除查封。对桂A-10048小轿车,经法院审查,已确定不做为抵押物,则由异议人雷宪祖领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5条第1款、第69条第2项、第5项的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雷宪祖提出的解除查封其住所南宁市教育路1号1栋2单元603号房的请求,本案继续执行。

    三、评析:

    本案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异议人雷宪祖替肖国宁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担保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反之合同无效。异议人雷宪祖购买桂A-10048的小轿车,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又未经原车主陈静彪的证实,用该车替肖国宁提供抵押担保。法院只能根据法律事实及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精神,确认异议人雷宪祖用该车替肖国宁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本案而言,无效合同是指异议人雷宪祖以桂A-10048的小轿车替肖国宁提供抵押担保,而与法院形成的担保合同。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中,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过错。因异议人雷宪祖将车辆作抵押担保时,法院对桂A-10048的小轿车登记车主为陈静彪这一事实是明知的,所以通过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而单方追究雷宪祖的过错责任,无异于引火烧身。那么异议人雷宪祖对本案就不需承担责任了吗?显然不是,当时法院是在雷宪祖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对肖国宁的车辆采取活封的,雷宪祖当然应对本案负责。所幸异议人雷宪祖在肖国宁的申请书上签署了“同意用桂A-10048担保”的同时,还签署了“以个人名誉负责”的字样,这足以说明雷宪祖当时在替肖国宁提供抵押担保时,还采取了保证担保的形式,故当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时,异议人雷宪祖就要承担次位的保证担保责任。进而这就促使法院将执行方向从桂A-10048小轿车转至雷宪祖的个人财产——住房。

    那么异议人雷宪祖究竟要在什么范围内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呢?总体上是应根据异议人雷宪祖当时愿意以车辆担保的意思表示,参照车辆的评估价,确定责任范围。但因为存在车辆折旧、价格走低的问题,仍有两种意见分歧:一种意见是按桂A-10048小轿车现在的评估价确定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另一种意见是按做出保证时,桂A-10048小轿车的评估价确定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因为当时雷宪祖首先做出的是愿意以车辆担保的意思表示,假使抵押合同有效,今天才处理车辆,必然要按现在的评估价确定责任范围。虽然本案抵押合同无效,但仍然是到现在才追究保证责任。所以按目前的评估价确定责任范围,更符合异议人雷宪祖当时的意愿。

第9篇

方便申请人

充分告知相关信息。

《办法》规定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该通过宣传栏、公告栏、海关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本海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范围、受理条件、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程序等事项;建立和公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申请人、第三人及时了解与其行政复议权利、义务相关的信息;对申请人、第三人就有关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审理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等行政复议事项提出的疑问予以解释说明。

改革《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的制作方式。

《办法》要求《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受理日期、合议人员,告知申请人申请合议人员回避和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应当载明受理日期、提交答复的要求和合议人员,告知被申请人申请合议人员回避的权利。

明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时的补正方式。

《办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以下事项: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修改、补充的具体内容;需要补正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具体类型及其证明对象;补正期限。

方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卷。

《办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提交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并且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有条件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或者案卷查阅室,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

明确告知当事人复议权利和期限。

《办法》规定海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对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的规定,下级海关经上级海关批准后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申请人以作出批准的上级海关为被申请人以及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海关以原法人、组织作为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以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方式。《办法》采取了更宽泛的做法,如果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明材料,如果形式上符合复议申请书的填写内容,同时也符合海关要求其提供的有关材料基本要求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以其未递交原件为由拒绝受理。

妥善化解矛盾

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理由。

要求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在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不予受理的理由;不予受理的依据;告知申请人继续主张权利的途径;告知申请人不服、不予受理决定的诉讼权利等。申请人对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不予受理复议申请不服、向上一级海关提出督促申请的,如果上一级海关审查认为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符合规定的,上一级海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其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理由。

对于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事项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答复或者转由其他机关给予答复。

这些事项包括:对海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控告或者对海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作风提出异议;对海关的业务政策、作业制度、作业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对海关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率提出异议;对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处罚决定没有异议,仅因经济上不能承受而请求减免处罚;不涉及海关具体行政行为,只对海关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异议;请求解答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引入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规定了对《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解释和解答制度。

《行政复议决定书》直接送达的,复议人员应当就复议认定的事实、证据、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作出说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出异议的,除告知其向人民法院的权利外,还应当就有关异议作出解答。《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其他方式送达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就《行政复议决定书》有关内容向复议机构提出异议的,复议人员应当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作出说明。

规定了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

具体包括:和解的原则、和解协议的签定、复议机构对和解协议的审查、和解协议的履行;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的要求、调解应当遵循的程序、调解书的制作要求等等。

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建立声像档案。

行政复议机关对于当面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意见,举行听证的复议案件,当面听取意见、听证的活动可以录音、录像,建立行政复议当面听取意见、听证活动的声像档案,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和复制。

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合议制。

合议人员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合议人员由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指定的行政复议人员,或者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聘任或者特邀的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的公务员担任。

调查取证。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于案值较小、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审理。

主张复议案件一般有可能,都应当举行听证。

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申请人提出听证要求的;二是申请人、被申请人对事实争议较大的;三是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有异议的;四是案件重大、复杂或者争议的标的价值较大的;五是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其他情形。

复议听证的案件采取尽可能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规定依法可以公开听证的复议案件,任何人都可以旁听,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妥善安排好旁听工作。因受听证场所、安全保卫等因素所限,不能满足旁听要求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对广大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利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还可以有计划地通过相关组织安排群众旁听听证;也可以邀请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有关新闻舆论监督部门的人员参加旁听。

海关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开。

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海关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经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同意,可以通过出版物、海关门户网站、海关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

行政复议指导与监督

监督。

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上级海关应当加强对下级海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下级海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对于错误的行政复议案件,如果申请人没有通过行政诉讼的渠道主张权利,应当采取执法监督的方式,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予以纠正。

巩固《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对被申请人纠正执法行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同时还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按时反馈整改结果,必要时采取内部案件通报的方式以达到警示的目的。

《行政复议建议书》从四个角度加以应用。

一是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二是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海关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本海关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改进执法的建议;三是对于可能对本海关行政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将《行政复议建议书》报送本级海关行政首长;四是属于上一级海关处理权限的问题,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海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充分发挥海关行政复议信息化优势,要求通过“海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备案系统”收集、整理和归纳在审及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应当及时将制发的有关法律文书在海关行政复议信息系统中备案。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制度,每半年向本机关和上一级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

组织培训。

为了提高海关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规定海关总署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全国海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各直属海关应当定期对起所属复议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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