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安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01 2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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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安排

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问题

大学生毕业实习属于实践教学,是高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锻炼大学生理论转化为实际能力的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学生毕业实习也面临着不少困难,这也导致了人们对毕业实习作用的质疑。总的来看,大学生毕业实习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大学生对毕业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强调指出:学校要积极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实习实践,确保大学生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但是很多学生对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毕业实习的定位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或者持消极态度。对实习缺乏了解,也缺乏必要的准备。在实习过程中经常忙于各种考试或者和就业相关的事情,而对实习缺乏积极性,尤其不愿意参加集中实习。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2014年上半年,笔者带领十几名毕业生到某检察院实习,通过了解得知,这些学生中只有一名同学是主动要求参加集中实习的,其他学生都希望进行分散实习,但是按照学校的规定,集中实习的学生数量应当达到一定比例。在绝大多数学生不愿意参加集中实习的情况下,只能按学习成绩倒数排名的方式来确定哪些同学集中实习。有的学生甚至直接对我说:为什么让我们这些学习不好的同学集中实习,不怕给学校丢脸吗?大学生对毕业实习不够重视,甚至消极对待。究其原因,主要是毕业实习与考研、考公务员、撰写毕业论文以及就业找工作产生矛盾,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实习积极性。许多同学选择了自主实习,这样不管事实上参加不参加实习,只要最后在实习鉴定表上盖上实习单位的公章就可以。面对实习,学生出现“集体消极”态度。[1]虽然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但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这段时间面临着考研或者考公务员以及找工作等多种选择,所以,无法认真对待毕业实习。

二、毕业实习时间安排不够合理

第一,很多学校实习时间安排过于集中,从而造成实习双方供求矛盾突出。由于许多学校的毕业实习都集中安排在第七学期或者第八学期,这两学期是很多高校安排大学生实习的时间,过于集中的实习时间安排造成了实习的“拥堵”,使得大量学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更何况很多单位不远接受学生实习,从而导致学生和实习单位双方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就本身体会而言,笔者所在的单位,每年安排实习都是困难重重,实习单位非常难找,往往通过同学、朋友、师生甚至亲戚等各种关系通过“求人”的方式才能找到,但仍然难以满足实习的需要。第二,毕业实习与考研、撰写毕业论文、公务员考试以及找工作产生矛盾。无论高校把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还是第八学期,都会产生上述矛盾冲突。因此有些学生要么不实习、要么实习也是心不在焉、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如果不能兼顾就形成了冲突,那么在冲突的情况下,不管校方、还是教师、还是大学生本人,都会不重视毕业实习,甚至选择放弃毕业实习。第三,有的学校毕业实习的时间较短。实习学生需要用一部分时间了解工作单位、熟悉实习环境,了解工作情况,结果实际用于开展具体工作的时间更少。学生在实习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独立承担特定的任务,所以实习单位很少给学生安排具体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工作角色”,而是“勤杂工”。[2]使得学生没有机会在实践中测试他们的知识技能。也没有时间进行反思和对存在问题的改正机会,不利于提高实践能力,也不利于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最终使实习流于形式,达不到实习的目的。

三、毕业实习基地相对不足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教育重视的程度不断提高,学校不断扩招,大学生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供需关系的巨大差距导致找实习困难。同时实习基地建设严重滞后和不稳定也加大了为大学生实习提供足够实习场所的难度。此外,许多单位对接收大学生毕业实习缺乏积极性。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还处于追求追求短期内快速寻求高收益的经营阶段,还没有真正有意识地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人才培养与人才输送这个队伍中来。第二,实习生专业水平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使用人单位付出很多成本对实习生进行培训,或者是效果不好,或者就是“为他人做嫁衣”。第三、学生的工作安全意识缺乏,一些人担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意外受伤而给实习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四,国家和社会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例如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承担的那种支持办学的义务。[3]第五,由于当前许多用人单位不欢迎实习生,高校在联系实习单位时会遇到较大的困难。有些高校让学生或者指导教师通过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联系实习单位,因为是通过“恳求”的方式找到的接收单位,所以不便对实习单位提出更多的要求,这就容易造成实习岗位与实习目标不能完全对接、实习不充分的结果,最终导致实习基地对高校实习教学支持不够,不能完全达到实习目的。[4]

四、对大学生毕业实习监管不到位

大学生毕业实习是大学生从学校迈向社会的第一步,由于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的不足,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是不可不可或缺的。正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能够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现实中,大多数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管理倾向于过于宽松或者缺乏适当的管理和指导。[5]一方面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重理论教学而轻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对实践教学的监管严重缺位。另一方面,由于前些年大学招生规模持续扩大,在校大学生人数不断攀升,而教师数量的增长却相对滞后,导致实习指导教师的短缺。由于实习学生人数较多,大学生往往各自为阵,教师的指导不能到位,而毕业实习成绩也只能凭借学生自己提供的一些书面材料评定,因此毕业实习考核不规范,无法调动大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积极性。同时,教师很难兼顾教学岗位与实习指导,因此很多教师不愿意指导专业实习,即使指导也是敷衍了事。导致毕业实习空洞无物、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得毕业实习的质量难以保障。[6]

五、毕业实习经费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实习成本也水涨船高,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扩招和学校规模扩大,学校的主要财力集中用于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使得高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教学经费普遍紧张。实习经费更是捉襟见肘,其短缺境况尤为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实习质量的提高产生了消极影响。受经费不足的影响,很多大学采取了“釜底抽薪”办法,只让少数学生参加集中实习,而对于大多数学生则采取分散实习的办法,以减少实习经费的支出。这种“放羊”式的实习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是放任自流,因此根本谈不上实习质量。首先,由于分散实习地点多且分散,学校难于安排足够的带队教师经常去现场进行指导和管理,同时,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等任务较重,指导实习的热情不高。其次,学生对于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没有足够的重视和珍惜,反而把分散实习的时间作为找工作的时间甚至是外出度假的时间。第三,实习的评级体系不够完善。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监管严重缺失,对学生的评价缺乏客观标准,只能以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标准,甚至以指导教师的好恶感觉作为评价的依据,主观随意性突出,实习成绩不能客观地反映实习的真实情况。[7]从而影响的实习的质量,达不到实习的目的。这是实习经费不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之一。

六、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权益难以保障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作为实习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保障,这是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大部分实习单位未能担负起保护实习生合法权益的责任。实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因为刚从学校踏入社会,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都比较欠缺,还处于适应阶段,导致了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一,大学生在实习中处于弱势地位。有些实习单位招收实习生设置的门槛很高,实际工作中的要求也很高,但是给实习生的报酬却很有限,甚至根本没有任何报酬。很多大学生为了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在寻找实习单位的过程中并不重视报酬,甚至不要报酬也要到实习机会。而实习单位则把大学生当做是廉价甚至是免费的劳动力,侵犯了大学生的报酬权,从而严重地挫伤了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8]第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权利受到侵害得不到法律的充分的保护。现阶段,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承认大学生的劳动者身份,因此大学生实习期间权利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充分保护。与在职职工相比,实习生的权利处于缺失状态。[9]第三,大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基本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习生权益保护失去了依据,同时在实习过程中因公受伤也得不到赔偿。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在当前情况下,在保护实学生的权利方面,相关法制建设明显滞后,欠缺相应的保护,最终导致实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大学生毕业实习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我们既要对当前大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又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应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一起来完善大学生实习制度,为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而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而努力。

作者:张玉峰 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参考文献:

[1]徐德明.大学生毕业实习缘何成“鸡肋”[N].天津教育报,2010—03—17(002).

[2]陶峰,王志俊.高校毕业实习若干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4(5):194-192.

[3]韩新才,王存文.高校提高专业实习教学质量的创新思路与措施[J].科教文汇,2011(25):50-52.

[4]王言锋.谈高校如何处理好大学生毕业实习与就业的关系[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0,5(9):11-12.

[5]韩新才,王存文.高校提高专业实习教学质量的创新思路与措施[J].科教文汇,2011(25):50-52.

[6]田正学,王羚又.文科类专业大学生毕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石油教育,2009(4):50-52.

[7]尹戴忠.高校毕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破解对策[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4(7):93-95.

第2篇

实施大学生带薪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举措少经费不足部分高校长期以来“重课堂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未能从“充实、完善高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不可或缺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角度看待大学生带薪实习,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图书资源等直接与教育教学过程相关的领域舍得投资,而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方面则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愿在改革课堂教学效果方面下大力气,不愿在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方面多动脑筋。由于观念落后,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高校没有出台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举措,有的高校甚至认为大学生带薪实习无需学校投入,带薪实习就是社会和学生自己的事情。从用人单位来看,很多部门没有从“履行社会责任、为本部门培养后备人才”的角度看待大学生的带薪实习,不少部门都将其看成是一种社会包袱,不愿承接这种“麻烦”。即使因为政府部门的政策性要求而不得不接受大学生的带薪实习,也多是以“讨价还价”的方式尽量少接受学生实习;即使接受了学生实习,也是将学生安排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岗位,基本不安排或象征性地安排一个或几个指导教师。

(二)职位少需求大,基本只能供应本地学生为不影响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校的带薪实习多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高校联系的实习单位,多为高校附近区县的企事业部门,且大多不提供住宿。从安全角度考虑,高校通常会安排家庭居住地在实习单位附近的同学参与带薪实习。距离学校较近的可每天公交往返,远的需要学生自行解决住宿。因岗位数量有限,每次只有50%左右报名参加的学生能够获得实习岗位,高校通常安排大二大三的同学参加。完整的实习期一般要求在岗30天以上,非高校所在地的大学生一般都要在假期回家与父母团聚,这就导致带薪实习基本上只能满足高校所在地的当地大学生,对非高校所在地的大学生而言,获得带薪实习的机会比较小,这就在事实上造成了实习机会分配上极大的不平衡。尤其是部分来自外地的贫困家庭的同学,因缺少带薪实习的机会,只能通过兼职打工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受众群体的不平衡,使得这种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大打折扣。

(三)岗位类别单一,难以有效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据各高校指导教师统计,带薪实习岗位中,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约占80%,其中包括:资料录入及传送、档案分类与整理、资料审核(查看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盖章有效)、填写调查记录、写舆情或者会议纪要、接听电话、咨询服务、接待服务、张贴票据等。工作量较轻,且工作任务大多一成不变,无太多技术含量。对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而言,认真学习3天至一个星期便可熟练掌握工作,之后的实习期便一直在重复劳作。只有少数同学可以到企业顶岗实习,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车间工作(与正常上班工人同工)、设备日常检查、协助维护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方案制定等。调查发现,90后大学生普遍愿意参与从未接触过的工作,希望尝试新鲜事物,勇于在基层锻炼能力。90后大学生并不像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眼高手低,积极参与实习的同学一般都具备一定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能力,在用人单位懂得起码的文明礼仪,不会挑三拣四。从有关高校的统计来看,尽管工作可能枯燥乏味,但中途无故退出的学生是极少数的,证明当代的优秀大学生具备做好基层工作的能力。带薪实习不同于兼职打工,这是一项以提高大学生社会生存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以获得酬劳为主要目的,岗位设置应该优先考虑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给予他们在新环境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自我的机会。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带薪实习是企业发现和培养员工能力的途径之一,用人单位通常会拿出不同层次岗位供实习人员顶岗实习,并从中培养和选拔自己需要的人才。但从目前国内各高校开展的带薪实习来看,用人单位只愿提供少量的、简单性工作岗位供大学生实习,这就难以有效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四)过程管理缺位,学生在岗实习缺乏有效指导从大学生带薪实习的一般要求看,高校和用人单位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以保障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得到有效的锻炼和培养,这也是大学生带薪实习与一般员工岗位工作的根本区别。从实际工作看,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主要在于实习开始前与实习单位的接洽。当把全部学生按时送到单位后,指导教师的工作也就基本完成了,后续就剩下实习结束时的材料总结。少数会在实习期间探望学生,探望的重点也主要是查看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状况,处理无故缺勤、安全事故等问题,很少会去指导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工作问题,包括岗位适应、人际交往等问题。据有关高校反映的情况综合分析,在带薪实习中,不少贫困生存在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技不如人,在实习期间很难以平和心态正常接受批评,变通能力较弱,处理不好和实习领导关系的时候容易导致较大的心理落差,草率认为自己不适合从事某方面的工作,从而草率改变自己的就业意向;有的甚至会对自己的专业产生不正确的认识,对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也有的会因此悲观消极、产生抑郁症。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校内指导教师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状态,及时化解学生实习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

解决大学生带薪实习问题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投入,保障带薪实习的有效开展各高校要从充实完善教育教学环节、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角度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带薪实习,尽快研究并出台促进大学生带薪实习的有效措施;设立专项经费,为参加带薪实习的大学生提供一定的住宿和交通补助,为校内和用人单位的指导教师提供一定的指导费用,以切实保障大学生带薪实习的有效开展。

(二)创新举措,增加更多的岗位接纳带薪实习的学生要真正做好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就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岗位缺乏是制约本项活动发展最大的瓶颈,尤其是要重点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大学生带薪实习中去。从政府层面来说,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制定与大学生带薪实习项目相关的激励政策[3],协调国资委下属企业适当增加实习岗位。通过适当的补贴或者政府财政拨款,鼓励企业对前来实习的大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补贴或者交通补贴,减轻外地大学生和贫困生参与实习的难度。从学校层面来说,在前期组织选拔阶段,注重安排“一帮一”互助小组,让外地大学生与其较熟悉的本地同学一起参与位于区县的企事业单位实习,通过借住在当地同学家中的方式解决部分外地大学生的住宿问题,进而改善他们缺乏实习岗位的现状。从用人单位层面来说,希望可以更多地帮助参与实习的大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增加住宿补贴或交通补贴的力度,可以让部分离校较近的同学通过公交车上下班,在校解决住宿问题。用人单位和学校也可以加强沟通,由学校提供贫困生证明,针对这部分同学增加生活补贴。希望通过创新举措,各部门群策群力,帮助来自外地的大学生提供一个与当地企业相互了解的机会。在提升外地大学生工作经验、能力的同时,也为他们在高校所在地就业提供机会。

(三)政府部门统筹实习岗位,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有效沟通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在各高校各专业中进行实习岗位名额的协调,让学有所长的大学生可以到能较好发挥其个人才能的岗位。对用人单位而言,通过这样的活动一方面加强与院校的交流,扩大自身在高校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能够及时了解当前各高校相关专业培养的人才的特色与素质,提前掌握不同院校不同专业毕业生质量差异,以便以后更好地选拔人才。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有效沟通,是保障大学生带薪实习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双方的沟通、合作,可为大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也可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在大学生带薪实习的前期、中期和终期,各高校与用人单位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形式,从用人单位那里了解用人需求,了解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4],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方向、修订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第3篇

【关键词】高职学生;实习;劳动者

一、问题的引出

案例1:梅系南京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按照该技术学院与某汽车公司签定的实习协议,梅在某汽车公司实习,实习期间,梅驾驶公司的汽车去洗车,因疏于观察,将正在检验车辆的该公司员工张庆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张庆于当日死亡。考虑到梅的实习生身份,张庆的家属将梅、南京某职业技术学院及梅实习的汽车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案例2:2006年2月27日,徐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季某与江苏省海门市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季某开始在该公司上班,而此时,季某的毕业论文及其答辩尚未完成。2006年4月21日,季某发生交通事故,季某在治疗和休息期间,经学校同意,以邮寄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并于2007年7月1日毕业。季某向公司请求工伤待遇,公司遂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季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属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这家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自始无效。季某不服此裁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效。

上述两个案例都是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行为引发的纠纷,第一个案例是大学生实习期间致人伤害的事件,另一个为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伤害的事件。如果实习期间大学生可以作为合格的劳动法主体,那么第一个案例中被告就是所在实习的某汽车公司的劳动者,他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是其职务行为,行为后果可以由汽车公司来承担,第二个案例中,受伤的大学生季某也可以因合格的劳动者主体资格而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有效。否则,第一案例中的被告和所实习的某汽车公司就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被告所造成的对他人的伤害只能由他自己承担。因此,解决这两个案例的关健就落在了对实习期间的大学生劳动者身份的认定上了。

二、劳动法上所说的“劳动者”及对实学生劳动者资格的争议

(一)劳动法所说的劳动者的概念

劳动者在劳动法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立法体例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直接在法律中规定劳动者的概念,如日本的《劳动基准法》,而更多的国家则并不直接界定劳动者的概念,只是对劳动者的范围给出一个模糊的边界,比如德国的劳动立法。我国《劳动法》第2条将劳动者界定为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其中对用工单位列举的比较详细,但却并没有说明什么是“劳动合同关系”,如何认定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本身就很不确定,因此对劳动者的概念的认定当然也就十分困难。

也正因为劳动者这种概念的不确定性,引发了学者们的不断争论,形成了不同的学说和理论。这些理论争议对促进我国劳动者概念的界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形成了大家普遍认同的通说。通说一般认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民法上雇佣关系中劳务的提供者是不同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及双方当事人的风险责任不同。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着组织隶属关系,劳动提供方是劳动接受方的内部成员,因此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中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来承担;而民法中的劳务提供者则与其雇主之间则无组织隶属关系,劳动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责任由其自己承担。因此一般主流观点都认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是判断劳动法上劳动者概念的关键因素。除了隶属关系之外,劳动者还必须符合民法上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以及劳动法上关于年龄的明确要求。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劳动法的劳动者是指:达到和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就业欲望并能按自己的意思表示与用工者订立用工契约,并于此与用工者形成人身隶属关系和管理关系,并获取用工报酬的自然人。

(二)对实学生劳动者资格的争议

对实学生是否属于劳动法上所说的劳动者,一般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

否定说认为,实习期间的大学生从身份上来说仍属于学生,是学校管理的对象,从人格上来讲隶属于学校,因此这部分人群不能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如董保华就认为,“实习的内容决定了大学生是在继续学习,是学校课堂教学的一种延伸,因此实习状态下的大学生不是劳动者”。

肯定说认为,实习期间的大学生完全符合法律上对劳动者行为能力、年龄等的要求,而且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是按照实习单位的指示劳动的,他们的劳动可以构成实习单位的一部分,虽然大学生并不以报酬为对价,但对实践知识和经验的掌握也是对大学生的一种收获。而且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并未要求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判断是否有劳动关系的标准,用人单位是从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因此,实习期间的大学生应该成为劳动法上的合格劳动者。

(三)实学生列入劳动法保护范围尚有不足

从劳动法理论的劳动者概念来看,大学生在人身隶属关系上尚不能满足劳动者的要求,在我国实行单一人事隶属关系下,企业尚不能将学生完全作为本企业的职工看待。从人身隶属关系上来看,实习期间的大学生还应属于学校的在校学生,但是从劳动过程来看,实习期间的大学生有时又与企业的职工没有区别,特别是职业院校的实习学生,因此对于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问题,在总的属于在校生的前提下,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高职院校大学生实习的特点分析及对其法律身份的认定

与普通高校相比,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具有多样性、期限灵活等特点。在对高等职业院校实习学生法律身份进行分析时,必须首先分析其实习的特点。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实习的特点

1、高职院校大学生实习为人才培养之必要内容

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培养一向以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而区别于普通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院校要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教育部2006年制定了《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要求职业院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的高职院校都会安排学生到企业中去实习,而且这种实习基本上已经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

2、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实习种类较多

在高职院校的教学中,有的学校是利用企业的生产工作条件来弥补学校教学设备的不足,有的是与企业之间有着良好的校企合作办学的教学模式,在正常的学期教学中会安排学生到企业中进行实习,这种实习一般我们叫做教学实习。在学生毕业前半年至一年的时间里,由学校统一安排或学生自己联系,不再在学校里学习,而直接到企业中上班,这种实习我们一般就毕业实习。此外,还有普通高校里学生经常所说的就业见习、勤工助学、校外打工等也在高职院校的学生中普遍存在着。

3、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实习期限长短较灵活

由于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种类较多,相应实习时间长短也较灵活,有短则一周,长则一年的。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实际中,仅就毕业实习一项,高职院校都会安排学生不低于半年的实习期间,有的甚至长达一年。

4、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实习报酬也较灵活

教育部2006年《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中规定,企业等用人单位要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实践中,高职院校学生在教学实习期间为学校统一组织,甚至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实习单位并不支付劳动报酬,但毕业实习无论是学校联系,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在实习单位虽不能像正式职工一样取得工资,但一般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劳动报酬。

(二)高职院校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身份的分析

在具体的认定时,由于学生实习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情形,因而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教学习实习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的实习实际上是在完成学校里的教学计划,实习本身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种延伸,而且他们往往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安排,有带队教师直接进驻企业,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在时间及实习内容上,学校占有着主动的选择权,因此,这部分学生的实习与实习企业的整体作业来说,并没有太多的联系和融合,学生所受管理的仍是学校,而不是企业,因此,这部分实习的学生并不是劳动法上所说的劳动者。

2、勤工助学的学生

无论是在高职院校,还是普通高校,勤工助学都是指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劳动任务和发放劳动报酬的,这部分学生的劳动也是在学校里的学习的业娱时间完成,主要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去学业,这部分学生无论其学习,还是劳动都是学校统一安排和管理的,而且学校安排的时候,仍是以其完成学业为主要内容和目标,因此这部分学生从身份上来说并不是学校的工人,而是学校的学生,不能说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3、校外打工的学生

如果说勤工助学的学生是在学校里由学校统一安排劳动的话,校外打工就是指那些在学校外面,自己联系的临时性、短期性的劳动,以获取一定的报酬的工作。对于这部分学生,我们要依其具体打工的性质,区分其是否是劳动法上所说的劳动者。如果学生从事的是家教、保姆等行业,由于社会中这种劳务人员本身就不适用劳动法,因此这部分学生也同样不能算作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如果学生从事的是到某个企事业单位去打工,此时的学生对于这个企事业单位来说,他并不是一个学生,而是一个临时工或钟点工,只不过用工者只是在打工学生进行劳动的时间内将他看成是一个劳动者,对他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承担责任,而对其到达用工者所在地前及离开用工者后的风险不再承担责任。

4、毕业实习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不同于前述的几种实习种类的学生,他们的实习期限一般较长,少则半年,长则一年,实习期间与学校关系较松散,而与企业关系相当密切,笔者认为这部分实习的学生既使不能认定为劳动法上所说的劳动者,他们也与普通实习的学生身份有别,虽然现在法律上还没有相关完善的法律对他们进行定性,但是实习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必须引起法律重视,必须对他们的身份及权益进行单独立法,从而保护其权益不受侵犯。

(三)高职院校毕业实学生法律身份的单独认定

第4篇

1.1试验过程

1.1.1T检验与信度分析

进行因子分析前必须对问卷进行稳定性和可靠性检验。经过单个样本检验,可得Sig=0.00,当Sig<0.05,就可说明12个题项具有较好的区分度,即能够区分出不同题项被测试的反应程度,故皆可保留应用。根据信度系数划分,当信度系数>0.9,表示信度好;信度系数>0.8,表示信度可接受;信度系数>0.7,表示应重新修订量表。验证所得信度系数为0.894,说明问卷信度较好,可转入因子分析步骤。

1.1.2因子分析

选择变量并设定因子参数或分析方法,如进行描述、抽取、旋转等步骤(操作过程略)。在进行因子分析前,必须进行KMO与球形测试,用于判断是否适合进行因素分析。KMO值为0.846(>0.6),适合进行因素分析。同时Bartlett''''sTestX2值为846.109,Sig<0.05,达到显著,亦说明适合进行因素分析。根据荷载值可知:第一个新因子主要支配着a4、a5、a6、a8、a9、a11;第二个新因子主要支配a1、a3、a12;第三个新因子主要支配着a2、a7、a10。每个新公因子互不交叉,且至少支配2个及以上原因子,即提取的新因子可代表原有因子,满足问卷分析内容效度的要求。以特征值≥1为提取标准,共提取3个因素,累积贡献率为70.726%,已经达到因子分析要求。因子分析过程自动根据特征值大小对新因子进行排列。看出以特征值≥1为标准,共可提取3个新公因子。这从另一角度证明了因子分析的有效性。

1.2结果分析

将新提取的3个公因子分别命名为F1、F2、F3。F1主要反映出a4(实习意愿)、a5(独自实习倾向)、a6(参与实习主动性)、a8(工作环境适应性)、a9(人际关系影响)、a11(个人重要性)中的信息。以上6项可归结为大学生个人的认知与行为在实习成效中的影响作用,可将F1称为实习个体成熟度。F2主要反映出a1(实习必要性认识)、a3(实习安排服从度)、a12(他人影响)的信息。这3项涉及个体认知、过程有关,可将F2命名为实习适应能力。F3主要反映出a2(对实习的期望)、a7(对实习内容的满意)的信息。这2项可以解读为与实习目标层次和实际实习内容等有关,故命名为实习匹配程度。经过因子分析后,可以归纳出影响高校大学生实习成效的主要因素是:实习个体成熟度、实习适应能力、实习匹配程度。

2提升高校大学生实习成效的管理建议

总体而言,本次问卷设计、数据统计分析是成功的,所得结果亦较符合实际情况。本文所提炼的新因子基本表达了原有信息,较好地反映了目前高校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以及高校组织实习所面临的困难。基于因子分析结果,提出高校和大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共同提高实习效果。

2.1提前培育大学生对实习认知与接纳的态度

实习是以学生为主体、学校或企业为主导的一项相互配合的活动。大学生是否清楚地意识到实习对自身的作用、能否从心理接纳实习并将意识转化为实习行动,这是决定大学生实习成效的首要因素。因此,高校必须将实习所要达到的目的、实习过程与方法、实习与理论如何结合等问题,在实习前及时进行教导,让大学生在思想上树立起强烈的实习意识和对实习活动的接纳意愿。同时,应培养大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形成正确的实习价值观和自主实习心态。此外,大学生亦应在实习期间初步学会自行化解工作难题或困扰的能力,以独立自主的势态迎接实习挑战。

2.2注重培养大学生实习协调与适应能力

大学生开展实习必须基于实习单位的业务及统筹安排,仅仅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并不能取得预期的实习成效。因此,只有将实习必要性的认知融入到实习过程和行为活动中,并将实习内容与实习单位的任务安排结合起来,同时,也应注重培养并提高大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注意与实习单位的员工进行有效协作,充分学习或利用他人的知识技能,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并取得预期的实习效果,最终提高大学生对实习单位的适应能力和实习效果。

2.3因人而异提高实习双向匹配程度

第5篇

二.活动背景:

当下,快节奏的生活社会里,大学生普遍呈现出“盲”、“茫”、“忙”三种态势。盲目、茫然、忙碌。不清楚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梦想在哪里,或是不知道该怎样去实现梦想。

当梦想沦为空想,激情逐渐淡去。大学生的精神空虚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三.活动介绍:

1、活动概述:

“梦想Action”旨在为寻找梦想、拥有梦想的大学生提供一周的梦想岗位实习机会。

活动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民意征集,票选出十大最热梦想岗位。第二阶段活动报名及面试。第三阶段入选者到岗实习,定期实习日志。主办方进行全程记录。

2、活动的目的:

本活动致力于为大学生搭建一个实现梦想的平台,提高实践能力,丰富实践经历。通过梦想岗位实习,激发大学生对生活的热情,以及大学生对自我价值的认可,走出盲”、“茫”、“忙” 的困境。

3、活动时间:

6月 1 日——6月11日【梦想speaking】为活动宣传准备、以及岗位征集时间

6月21日——6月30日【梦想loading】为公布岗位,接收简历时间。

7月 1 日——9月 1 日【梦想action】为各岗位实习期

9月 1 日——9月 8 日【梦想relay】活动展播及活动下期预告

4、活动地点:

前期宣传地点集中校门口和学生活动中心前小广场。

5、主办单位:XXXX大学

承办单位:XXXX大学学生会

6、面向对象:XXXX大学大一至大三学生

7、活动意义:

对学生:提高实践能力,丰富实践经历。通过梦想岗位实习,让大学生活拥有更多的回忆,激发大学生生活热情。

对学校:为建立良好的学习实践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在学生与社会间的桥梁作用,扩大学校在社会的影响力。

四. 活动安排详情:

1、梦想第一波——梦想speaking

时 间:6.1——6.11

内 容:说出你的梦想,梦想岗位征集

作 用:一方面作为活动前期宣传,另一方面为活动提供依据

投放途径:分2条线路投放活动宣传,发放征集表

a、活动小广场(设摊,发放征集表)

b、各院辅导员——各级各班长——班级成员(6.1日发放,6.9日回收)

准 备: ①活动广场审批/海报制作/宣传单及征集表/场地布置 ②海报张贴/校 园网造势

幕 后:A、边回收边统计,提取可行岗位(统计于6.13日截止)

B、每日更新回收岗位(为体现活动透明化,小广场上设立一块大的公告牌)

2、梦想第二波——梦想loading

时 间:6.21——6.30

内 容:梦想登陆,梦想岗位公布,接受报名及面试

作 用:是活动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流 程:①6.21日公告板全新公布10个梦想岗位

③6.25统计+初步筛选+通知面试

④6.26/6.27面试(安排见附录3)

⑤6.29公布人选(短信通知、大海报处公布)

⑥6.30召开会议(参加者:入选人员;内容:告知详细活动安排,活动要求,提问,达成协议,配给一对一联系人,及时反馈信息及问题;)

3、梦想三波——梦想action

时 间:7.1——9.1

内 容:梦想行动,梦想岗位实习开始

作 用:为活动主体,重中之重

安 排:①按原先与企业达成的实习时间开始实习

②要求实习生图文并茂地上传实习日志

(上传时间:实习结束次日)

(上传邮箱:****)

(日志格式:见附录4)

③另以第三方视频追踪方式记录(记录包括:完成实习任务过程+实习成果展示+感言)(按实习安排时间,分设摄像小组,人员设备形式见附录5)

4、梦想relay

第6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实习;困境;原因;建议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1)研究背景

当前社会,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下热点话题,各种“就业难”新闻层出不穷,许多高校大学生面临毕业后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情况。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已达31.5万,其中蚌埠各高校毕业人数也有数万之多,每年毕业生人数也在不断增长,形势严峻。数据显示蚌埠各高校考研人数占10%左右,除了极少部分出国群体,其余群体均加入到就业大军之中,再加以当前企业对求职人员的素质要求颇高,如实习经历、在校成绩、相关证书等硬性条件,广大高校毕业生为了能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就业之前纷纷投入实习之中。

在当前的劳动力供求市场之中,市场对求职人员的素质要求等各方面都制约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大多数就业岗位看重大学生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这也正是当前毕业生所欠缺和有待提升的,也是大学生就业难的关键所在。所以对于很多大学生来说,除了加强在校学习和校外个人培训之外,实习就是解决毕业生自身能力的不足的一个重要方式。由于很多大学生对自身定位模糊,对未来工作方向考虑不足,在实习的过程中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实习工作。再加上很多公司在对于大学生实习并没有给予过多的重视,很多实习生在公司里做的都是零碎的杂活,大学生实习花费了高昂的时间成本后并没有获得相对应的实习经验。这些问题都形成了目前巨大就业压力之下实习与就业之间的矛盾。

(2)选题意义

本文以“大学生实习对其就业的效用分析――以蚌埠各高校为例”入题,首先通过文献,统计年鉴,网络等渠道了解大学生实习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并进行总结;其次通过各渠道深入了解分析当前就业形势,以蚌埠各高校为例,采取调查问卷、实地采访等方式搜集并整理蚌埠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以及实习对其效用等内容;最后针对提出相关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可行性分析。这对于解决大学生实习和就业之间的阻碍问题有着重要理论和参考意义,便于广大高校毕业生能够认清实习对本人就业的影响,积极推动实习良性循环。

(二)相关理论综述

从一定程度上讲,大学生就业即指劳动者就业,在本文中的大学生主要指的是蚌埠地区的高校毕业生。本文中所述的大学生成功就业指的是大学生根据自身的就业目标,经过三年或四年的就业准备,在获得毕业证书前后的一段时间内解决本人的就业愿望。初次就业率指的是截至9月1日,教育部根据各高校每年上报的统计数据获得的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即毕业生离校时的就业率。其中,“已就业人数”包括已经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继续升学或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国家相关单位就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出台了不少文件,如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此外国家号召大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到边疆地区、到农村,到中小企业中去,加强就业意识,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但是由于毕业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所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二、大学生实习现状分析

(一)就业形势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高校的招生规模不断增加,大学生就业难已然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使得大多数毕业生遭遇了“毕业即失业”的困窘境地,年年规模庞大的毕业生人数,使得就业难局面难以打破,就业被戏称为“没有最难,只有更难”,再加上之前没能实现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大学生就业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另一方面,学生为了追赶经济发展的步伐,过度追捧热门专业,使得企业所需人才数量与高校的供给数量相矛盾,大学生数量供过于求,加剧了就业难的境况。

在如此严峻的就业环境下,大学生为了能提早的适应高压的社会生活,在毕业之前都会通过实习来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一方面,实习是对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具体实践运用,通过实习可以将课本上所学到的知识更好的付诸于实践中,同时也可以通过在实习中所遇到的问题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大学生通过实习,可以预先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前适应职场中的人际关系,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此外,通过实习可以发挥学生自身的能力,为以后的发展确定方向。实习作为当代大学生对未来生活的一种提前预演,它对于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综合能力以及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是沟通大学生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桥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企业为了能让毕业生能更好的融合到职场中,对于毕业生的实习经历也有相应的要求。所以实习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毕业生的就业方向

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校期间有实习经历的人比没有实习经历的人更有机会获得具有职业发展潜力的工作。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我们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采访了解到,去除一部分考研,考公务员的人员外,多数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主要有银行,证券业公司,基金公司和中小型企业,就业范围覆盖广。在直接就业的这部分学生中,大多数人在校期间都有过实习经历,他们表示,就业前的实习对于寻找工作和工作的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在实习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大学生实习存在的问题

(一)多数学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

大多数学生表示,实习机会是通过家人、朋友的关系获得,稀缺的就业机会使得大学生难以找到合适满意的实习单位。从大学生方面来看,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着眼高手低的心理问题,存在着错误的择业心理,不愿意去一般的小企业实习,吃不了苦,希望找到环境舒适的工作;此外,多数学生自身能力不足,不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缺乏工作能力;从实习单位来看,由于大学生实习属于暂时性就业,大多数企业没有合适的岗位提供,此外,招收实习生使企业的内部管理复杂化,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实习生的培训费用和工资也增加了企业的管理费用,所以多数企业都不愿意招收实习生,是因为企业觉得实习生既无法创造收益反而浪费了企业资源,得不偿失,导致实习单位的供给数量较少。

(二)实习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大学生为了获得实习机会累积工作经验,往往不在意工资报酬,企业利用大学生这样的心理,让其充当廉价劳动力,多数大学生表明,实习期间工资少,甚至没有工资;大学生作为尚无工作经验的职场新人,对相关的法律制度缺乏了解,没有与企业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使得自身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三)实习工作对自身的能力培养作用甚小

大学生由于缺乏工作能力和技巧,大多数企业都不会委以重任,在实习期间只是做一些打杂或者助理的琐事,不会接触到实质性的工作,对于自身工作能力的提高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作用不大。

(四)学校和学生自身对实习工作缺乏重视

由于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急剧上升,学校对学生的实习方面投入不足,实习培训的师资配备也不合理,由于高校对学生的实习没有高度的重视,学生不能通过学校这个高效的媒介寻求到合适的实习岗位,使实习缺乏有效的保障;此外,学生自身尚未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认为实习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或者因为实习工作难找或者不满意而放弃实习机会。

四、对策建议及可行性分析

目前大学生就业已引起广泛关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不仅需要大学生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实习态度,还需要国家、社会和企业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实习制度,建立相关的就业实习平台为毕业生提供更加合适公平的实习工作。对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正确实习意识,正确定位就业方向

大学毕业生在实习之前应树立正确的实习态度,有着自己的实习计划和安排,在选择实习单位之前应该考虑好自己的就业方向,避免盲目实习。实习一方面是检验自己学习的水平,另一方面是提高自己综合能力的契机。大学生在找到实习单位之后,要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做出有损企业利益和学校形象的事。在单位实习时,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学会职场上与人交流的技巧。每位大学生都要不断明确个人的职业定位和目标,合理规划大学生活,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高校加强实习服务和管理

学校应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大学生实习质量,加强实习服务和管理。学校一方面应建立与实习相关的实习服务中心,统筹学生实习工作,协调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实习渠道,提高成功率,并且严格对大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考核。另一方面学校应该为大学生提供实习的相关知识培训和实习单位的介绍,根据大学生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合理规范的毕业实习内容,并且在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争议时给及必要的援助,维护本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加强实习生工作的人力资源安排

企业应该积极对待大学生实习工作,这是互利互惠的工作,这同样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招聘实习生可以为企业选拔优秀的人才积累丰富经验,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而言,企业应该积极与学校进行必要的沟通,可以通过诸如对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提出意见或提出实习计划等方式来有意识地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同时大学生实习也是宣传企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并且大学生实习生对于收入的期望不高,这对于企业来说,并无坏处,企业可以在不涉及公司机密的其他方面给及实习生力所能及的工作安排,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其实,在当前很多企业缺乏和亟需专业性人才,而有效的人力资源安排则可以通过接纳实习生来实现低成本、计划性、大范围的选择人才。

(四)完善立法,以法规切实保护实习生权益

政府在对待大学生实习上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保护,建立相关的政策服务体系,如人身权,基本薪酬保障等,切实为大学生实习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当前中国的就业环境下,实习生就是一类“弱势群体”,他们在遇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多数情况下只能不了了之,无法得到必要的援助,所以在这个高校毕业生不断增多的就业环境中,政府理应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大学生实习单位,制定出相应的实习政策,促进学生更好的实习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更好的发展。政府在对待企业接受大学生实习的问题上,应该对于那些实习单位给予一定政策上的优惠,为大学生实习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大学生实习的顺利进行。

总之,大学生实习制度的建立需要各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循序渐进地进行,学生要理性看待就业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要认识到就业实习的重要性,政府也要把就业实习提高到事关就业问题的高度来认识。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身工作素养,提高与人交流技巧与能力。(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宏梅.校企联合培养提高学生实习效度[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7

[2] 李帆.从当前大学生就业供需矛盾分析就业观念的转变[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3

[3] 张金英.经验歧视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浅析[J],经济师,2008

[4] 戴欢,我国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问题研究―企业视角[D],中国计量学院,2012.

第7篇

【关键词】实习;实习单位;实习协议;合法权益

一、大学生实习的社会背景分析

由于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日渐重视,越来越多的大专院校学生选择在毕业前到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实习,增加对学生社会实践的要求。同时,大专院校也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基地或实训基地,既为学生实习提供一定的条件,又为学生提供了就业的机会。应当说,通过参与实习的方式,丰富大学生的社会阅历,提高他们对社会的认知度,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大学与大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实习虽然让学生们走出了校园,但同时也给高校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带来了障碍;对于实习企业来说,他们与前来实习的大学生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定位通常也是模糊的,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

正是因为实习生与相关单位的定位并不明确,发生了许多侵害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事件,而且这些实习生的权益被侵犯后,往往还面临着投诉无门或救济不力的后果。一些单位经常将实习生当做准劳动用工来使用,甚至安排加班,或者从事高危风险的工作,扭曲了对实习生的定位,也与在实践中学习的精神背道而驰。许多实习生在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后,要么是社会经验不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么是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慑于企业的而不敢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因此,要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首先就要厘清相关的主体之间的地位,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大学生参与实习可能涉及的主体

目前,大学生参与实习的形式纷繁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由高等学校统一组织在校大学生到某个单位进行实习;另一种则通常是由学校开具介绍信,大学生自己寻找实习单位,参与实习;第三种是大学生参与一些企业的实习生计划从而获得实习经验。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大学生参与实习,都要涉及到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者的关系。

(一)实习生与学校的关系

按照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高等学校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大学生则依据上述法律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责任。大学生参与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虽然学校对在校外进行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大学生没有毕业,高等学校就可以依据相关教育法规对大学生行使教育管理的职责。

(二)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则是一种实学生培养的合作关系。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学校与实习单位往往有一种长期的协作关系,相互之间有合作协议,并能够通过这一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由大学生自己找的实习单位,实际上是学校通过介绍信的形式将学校教学内容延伸和扩展到了接受实习的单位。企业举办的实习生计划则比较特殊,因为这种实习并非学校或学校主动提出的,而是由企业主动举办的吸引学生的项目,以选拔和发现人才。看似只是实习单位与学生的关系,与学校并无多大关联,但是由于相关企业到学校实习生计划信息、召开实习生计划的讲座等,是得到了学校的许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与实习单位仍然是一种合作关系。总之,学校通过协议、介绍信等形式,将在校学生推向企业实习,授权企业进行相关的教育和管理。

(三)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企业一旦接受在校大学生的实习申请,实习生与实习企业之间就确立了实习关系,企业应当对实习生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且可以依照学校的委托,对学生行使委托权限内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实习生则可以在企业学到实践知识,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但实习生应当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由于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明确,因而在实践中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环节。

三、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范,参与实习的大学生并不必然就是劳动者,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缺乏社会经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往往成为弱势的一方,难以独立地维护自身利益。高等学校作为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机构,依法应当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在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利益上,高等学校应主动出击,分别从完善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完善大学生实习协议约束机制和建立大学生实习风险分担机制三方面弥补法律法规对实学生权益保护的空白,全面维护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学校为学生提供适合教育的环境,并开展教育活动,学生则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制定的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大学生离开校园参与实习,脱离了学校常规的教育环境和管理区域,应得到学校的许可。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健全大学生实习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建立实习定期汇报制度,实习生的指导教师或主管部门,也应当建立定期的巡视制度,必要时(如实习生人数众多或者在特殊行业实习的)应当在实习单位安排固定的值班教师或指导教师,解决大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同时也履行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责任,保证他们的安全,维护他们的权益,确保实习质量。

建立实学生权益保护的应急管理制度。要针对大学生实习制定科学的、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机构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人,从组织指挥体系、事件分级、事件评估、信息收集与处理到学生救护、处理和善后等方面要有一套科学的响应启动程序。要在紧急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不良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切实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大学生实习协议约束机制

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有关实习生培养的合作协议,除了实习生培养的常规约定外,还应当在协议中做出明确授权,即授权实习单位行使一定的教育和管理职权,实习单位可以对实习生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一来,实习单位获得了管理实习生的权力,有助于维护实习单位日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同时实习单位在行使委托管理权的时候,也加大了其对于实习生安全保护的责任,使实习生的权益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实习协议是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最重要的权利防线,笔者认为,该协议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实习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生的姓名、就读院校及专业、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实习期间的报酬或补贴(如有),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承诺,实习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服从实习单位管理的承诺。关于协议的签订形式,可以由学校和实习生分别与实习单位签订,也可以由学校、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但对于每年可能要安排数千学生参与实习的学校来说,后一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更多的是学校与实习单位签署一定期限的实习生培训的框架合作协议,再由实习生与实习单位订立实习协议,但应当注意两个协议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三)建立大学生实习风险分担机制

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或与实习有关的活动中遭受到人身损害是最大的风险,而根据法律规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是不能按照工伤来进行赔偿的。保险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手段,能够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大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风险,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权益。因此,高等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活动或者学生按照高校的教学安排与计划参与的实习,都应要求学生在实习前投保,分散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损害风险。

投保主体既可以是高等学校,也可以是实习单位,具体应由高等学校与实习单位在实习培训协议中自由约定。投保主体不宜是参与实习的学生,这是因为高等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参与实习的学生本来就负有安全管理义务,且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实际上分担了高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责任。因此,由高等学校或实习单位作为投保主体是理所应当的,实习生只能是该保险的保障对象。保险责任范围应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保险标的是大学生在实习时或从事与实习有关的活动时因遭受到意外伤害依法应由高等学校或实习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作者简介:汪静(1985.11-),女,四川省彭州市,硕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毛恩检(1985.10-),男,四川省成都市,硕士研究生学历,金开律师事务所,民商法、社会法方向。

参考文献:

第8篇

作为知名高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忧虑可以理解,但就此否定大学生实习的价值也有些矫枉过正。大学生实习问题百出,怪象丛生,被实习、被作为廉价劳动力、所学与所做脱离等,致使对大学生实习价值的质疑声迭出,最终出现取消大学生实习的观点。大学生实习背后的混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需多方面予以关注。

大学生实习,是为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所设,使所学应用于实践,本无可厚非,随着企事业部门招聘条件越来越强调应聘人员的社会实践能力,甚至有的单位将社会实践能力作为聘用的硬性条件,于是各类中高等学校,把实习作为学生培养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无奈可选择的实习单位较少,也就不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实习了,有的干脆相差十万八千里,严重违背了实习的本质意义。

学校无法安排学生到真正有实习条件的单位实习,有其现实原因,即很多单位不愿接受大学生实习。原因是短时间内看不到利益所在,并且有可能为单位正常工作带来混乱。学校安排实习的困境致使学校在找实习单位时饥不择食,不能也无法选择实习单位,学生也就无法选择实习岗位了,被实习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学校为了找实习单位付出很大代价,千方百计搞好外联,给实习单位交实习费,即使这样,学生的实习还是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就笔者从教多年所见,医护学生的实习多是观察,很少直接动手操作,就拿护士来说,即使简单的扎针、输液,实习生也难得上手。

如何理清大学生实习的混乱局面,把大学生实习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首先,学校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教学的全过程让实习单位全程跟踪,使实习单位对该校培养的学生放心,能够放开手脚让学生去实习,去锻炼真正的实践能力。学校要有热心、诚心,邀请实习单位派遣监督团进行监督指导教学;从另一方面说,实习单位要开阔视野,要有开放意识,积极为实习生提供合适的岗位,为自己的发展储存后备人才。

第9篇

高校实现对社会人才的培养有各种途径,而教学实习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高校美术教育专业的教学实习对全面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科学地掌握教师职业技能将起到理论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实习过程是大学生将理论知识实际运用的过程,也是能力和素质培养的重要手段。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通过教学实习,不仅锻炼了他们的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合作精神等,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过程的实施,能够使他们成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够直接上岗的合格毕业生。所以,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高校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的教学实习工作、改进教学实习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对高校美术教育专业来讲,势在必行。

1.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呈现的问题

1.1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缺乏有计划、有序列的技能指导与训练

德国著名哲学家莱布尼茨曾说过,“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句至理名言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与想象空间。现今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对形式美的理解及表现能力的教学序列概念处于模糊状态,缺乏对技能的掌握,因此高校对他们的技能的指导与训练不但不能“以不教为教”,反而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进行,以使学生能最终顺利地、成功地塑造出符合自己审美情趣的艺术形象。然而现今美术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除了专业课程的学习外,学校很少安排其接受教学技能的训练,而他们自身没有能力进行有计划、有序列的技能学习,这一点应值得深思。

1.2部分美术教育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偏低,难以胜任实习岗位工作

部分美术教育毕业生在校时没有主动培养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文化素养,到实习单位后无法适应工作环境,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其体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综合素质不高,知识储备匮乏、知识阅历浅薄及思维局限;2)在校时没有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主动性较弱;3)缺乏处理理想和现实关系的能力。部分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习惯了做事我行我素,到了实习单位后,仍一味强调艺术至上,忽视现实状况,难以处理好与同事之间的关系。

1.3不愿意前往条件艰苦的偏远地区进行教学实习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大学生追求生活品质的愿望比以往更强烈,也越来越依赖物质生活带来的便利和赏心悦目。然而正因为这样的依赖性使得很多大学生缺少艰苦朴素的生活态度及坚强意志,不愿意到偏远的地区体验教学实践,难以很好的培养他们承受社会压力的能力。

2.针对美术教育专业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呈现的问题给出几点建议

(1)在实习过程中高校首先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教学实习计划,给予正确的指导,扎扎实实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调动实习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其安排得当与否是教学实习成败的关键。同时要注重培养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努力实现创造力与技能的统一。

(2)教学实习是美术教育专业实习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继续,是对实习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再提高,其中实习指导教师发挥着关键作用。指导教师应明确实习生的具体教学任务,掌握实习教材重难点,充分调动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发现和挖掘实学生的个人潜力,最大眼度地使实学生发挥个性特长,使其专业技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3)高校要不断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去偏远地区进行教学实习,并能够给予精神与物质双向的奖励。少数学生的创新精神比较明显、比较突出,这就需要教师及时地大力扶植,促其开花,促其结果。实习过程中要及时发现这些特点,因势利导,鼓励大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促使其具有合格的职业素养。

3.结语

在高校美术教育专业实习中,不但要注重培养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努力实现创造力与技能的统一,充分调动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发现和挖掘实学生的个人潜力,最大眼度地使实学生发挥个性特长,使其专业技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同时要不断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去偏远地区进行教学实习,并能够给予精神与物质双向的奖励。对于实习生的培养,我们必须走出模仿能力训练的误区,走向创造能力培养的彼岸。只有实现了这些转变,实学生才能打破思维定势,开拓创新,勇于创造。在大力倡导创新教育的今天,高校美术教育教学应该发挥出它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在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实施,以及教学结果的评价等方面都应积极围绕着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这一直要目标,努力探索美术教育的新模式。

不仅如此,对于美术教育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应追求教学实施的明确性和科学性,以达到个人需求、职业需要、社会力求和学术补充等综合目的。在美术教育实习教育中融入创作意识,培养学生的“有意识”和正确性是一种目标,同时也是切实可行的,对实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创造技能的发挥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他们个人的艺术潜质和能力也会得到极大的拓展和解放,这对高校教师美术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极为有益。

总得来说,教学实习是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美术教育专业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的预演,是学生角色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与学校、课堂教学相辅相成,共同完成高校美术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中国美术教育.《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1989.

[2] 徐建融,钱初熹,胡知凡. 美术教育展望.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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