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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27 05:32:1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1篇

1.1缺乏足够的档案管理意识

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十分容易被忽略。这可能是由于事业单位对档案管理还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良好的档案管理意识,使得档案管理和档案监管的力度不够,并且也没有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力和经济支持,甚至一些事业单位没有将档案管理工作归入到年终工作考核中,这些因素都导致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到阻碍。

1.2没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大部分单位还没有建立完善、科学、全面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且档案管理规范覆盖的范围也不是很全面,部分单位甚至没有一个档案管理的规范守则,使得日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中缺乏执行标准和参考守则,从而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变得繁琐复杂且杂乱无章,没有明确的档案存贮制度和档案回收方法也使得档案的查找和使用变得更加困难。同时,一些事业单位在档案管理方面也缺乏足够的执行能力,使得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缺乏权威性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也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出现管理职能上的空缺,阻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3缺乏信息化的档案管理

计算机技术已经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为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近年来信息化档案管理的优势越来越加突出,他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极大的节省了人力、避免了资金的浪费。但当前一些事业单位还没有将信息化的管理技术全面应用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变得低效耗时,甚至对已有的电子档案也缺乏足够的监督管理,使得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

1.4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具有较强的制度性,同时也要求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高水平的管理技术。对于档案管理人员来说,不仅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责任感还应具有较好的专业管理水平。但是目前我国的一些事业单位还没有专业的、固定的档案管理人员,有的单位还依靠其他部门的人员来兼职管理档案工作,这就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不够明确、无法随时随地的处理档案管理工作。并且有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频率较高,将档案管理工作视为应付上级组织的检查,使得档案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管理知识、对业务不够熟练,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2.优化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的途径

2.1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如结合单位的具体档案管理情况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途径普及档案管理在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重要性等。人民群众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了解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对社会服务的关键性,从而推动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2.2重视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制定

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是档案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因此事业单位要重视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且在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优化时一定要注意对制度的落实,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守则和绩效奖惩制度,促进档案管理人员自主的执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已有的管理制度使得档案管理制度变得更加全面和完善。

2.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新的档案管理形势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同时掌握传统的档案管理技术和当代的信息化管理技术,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专业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以跟上档案管理制度的前进步伐,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以增加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档案管理知识。

第2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是对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全面反映。是单位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新时期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从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如何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对策进行探讨,简要地分析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形势与新举措。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单一,体制特征鲜明,管理模式固化

自1966年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来,1988年颁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直到1997年颁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内容单一、方法简单的收付实现制,具有鲜明的计划经济特征。1998年实行新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质的飞跃,特别是财政部2012年颁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2012]72号令)以后,财政部门加大了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但由于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以使用财政资金为主,形成了较为固定化的管理模式。导致了氛围僵化,管理模式落后等诸多问题。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以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依托,同时还需要对事业规划的详细了解和合理编报单位预算,以及具备精细化的会计组织做后盾和支持。新的制度和政策没有在较短的时间内让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得以全部吸收和消化,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效受到财政制度的改革和财务人员结构与业务技能等原因的制约,体制特征鲜明,导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氛围在一定形式上固化,从而直接影响到管理效益。

2.事业单位的资金业务活动投入产出无法量化评估,间接影响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事业单位固化的管理模式会导致财务管理活动缺乏优良的氛围,与财务工作人员对资金管理缺乏科学、全面的管理意识和理念密不可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除小部分为自收自支单位、差额拨款单位以外,绝大部分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资金来源的主要是国家财政补助收入,自有资金占有的比列微乎其微。有的事业单位属于纯公益性单位,对社会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精神产品,很难对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进行量化指标衡量,所有的经济活动通过年终部门决算来反映。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的忽视。主要表现在:第一、没有制定完整的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机制方面具有随意性和不完整性,缺乏系统性和严肃性。有的制度没有跟随国家的政策方针及时修订,在执行中实际情况脱节,丧失了财务制度的时效性;第二,部分单位从形式上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偏离,致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没有达到一致,没有完全起到制度的管控和监督作用;第三、少数从事财务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职业道德,以及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的更新,缺乏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深入、全面了解分析,致使专业水平仅仅停留在账务处理上,核算能力和报表综合分析的能力有限,缺乏对经济业务的职业判断。所有这些因素,都会阻碍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有的单位缺乏分析资金风险防控能力,很少对资金采取风险管理。

3.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执行力

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不足,大多数情况并不是没有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执行不力[1]。首先,对于资金的管理中,职工借款后没有及时催收造成呆账现象,存在不及时核算清查造成坏账现象。在原始票据管理中,原始票据信息不准确,甚至出现了“假冒”票据。其次,有的单位对于应缴款项管理不规范,没有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部分使用混乱,助长了腐败现象发生。最后,年终结算和财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计部门未按规定盘点,也未按规定进行年终结算,导致账面和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1.强化单位依法理财的整体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首先,单位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财经法规,提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是提高财务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管理人员财务意识的欠缺,将会导致财务管理的职能无法充分发挥。其次,财务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资金编报、项目资金使用、财务收支的管理,要重视项目资金文本的申报和使用,以及后续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同时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能力,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及时高效进行,应该定期对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单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严格财经纪律、严肃财经法规的管理意识,同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以优良的竞争机制来激励财务人员认真工作,不断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此外,事业单位还可以通过营造良好的单位管理氛围来吸引外来的优秀管理人才,输入新鲜血液,提高整体工作素能。从根本上讲,构建单位的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加以贯彻实施,配合及时的财务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是促使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的必要条件。

2.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预算是我国部门预算体系的组成部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重要原则之一,所以在会计目标、会计核算基础等方面,都需要兼顾财务管理需求和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2]。2016年的预算编报较以前年度提出了更多的新要求,增加了2016-2018年单位三年项目支出滚动规划和预算,这体现了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规划管理,同时,也对事业单位的事业规划提出了长远的、有发展意义的项目申报要求,体现了预算编报中会计目标的综合性、全面性。新《预算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的严肃性,强化了事业单位在预算中科学化、精细化要求。2012年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了基本建设支出合并在单位统一的事业帐套中核算,这样既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又可以为强化财务会计管理提供有效手段,同时为监督财政、审计等方面提供方便,有效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所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首要抓好预算编报,包括项目支出文本的编写。其次的是抓好财务收支主管理工作。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努力节约资金,合理、合规开展事业活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架构合理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颁布,为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和预防腐败以及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设定了明确目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前,应根据规范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单位层面、业务层面的内控制度建设、自我评价和监督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设置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决策程序,从内部发挥明确有效的控制效果。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决策程序,组成发现问题-确定问题-制定方案-分析预测-确定方案的实务解决程序,不仅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还可以促成民主制度的发挥[3]。此外,事业单位应该对内控制度进行强化,确保财务决策程序的实施,而财务管理成效的关键在于严格的财务预算,加强严格的财务预算,就要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将财务预算工作落到实处。内控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合理约束财务工作,促进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实现。当然,强化事业单位的内控措施,还要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要实际加强。

三、结束语

在当前形势下,国家通过系列财经法规和政策文件,强化了财政资金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力度,强化了财政监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将面临新的变革。如何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好国家的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促进单位事业的积极发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势在必行,而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个大工程,涉及多个方面,本文仅从小处着手加以探讨,权作抛砖引玉。

作者:安永娜 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局

参考文献:

[1]郑姗.浅析新会计制度下如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现代商业.2013(36)

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车信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分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它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

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它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信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4篇

1.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人事档案是事业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信息记录,而且关系到上级人事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但是,当前事业单位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没能实现全面综合的有效管理。首先,事业单位现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集中在档案存储方面的管理,没能围绕人事档案全过程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影响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和档案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其次,目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使用制度还十分缺失,存在着重储存和轻视使用的问题,不仅没有完善基本的人事档案资料借阅使用制度,而且导致人事档案存在着较大的借阅使用风险,严重的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1.2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较为困难

目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还处在深化改革期,特别是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入,上级机关对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不断的增多,这不仅增加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复杂性,而且影响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科学发展。首先,事业单位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普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要求,没能根据信息时代的新要求和传统纸制档案数据缺失的复杂现实,及时修订出完善和标准化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其次,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不仅关系到事业单位职工的职称评定,而且关系到工资晋级,职务升迁,还涉及到医保和养老保险、老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等。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不同部门(处室)对基层事业单位人事档案都有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档案处理要求,这使得基层事业单位不得不针对多个部门,以及多部门开发的软件进行档案整理,实质上严重的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质量。

1.3与档案管理制度配套设施不完善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作用日益突显,不仅现有管理制度和基本规范存在着缺失,而且现有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设施设备不能支持制订的执行。首先,事业单位需要不断更新退休职工信息,需要根据实际人事档案记载来辅助工会、社保等部门按年度要求采集基本的信息,由于现代人口的流动大,传统的电话联系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先进的指纹采集、影像视频采集设备还不是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标配。其次,目前基层事业单位的主管局,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关的分管局的各处(室)都开发出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软件,有些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的软件还有相当密级,需要运用密钥进行登陆操作,虽然上级机关下发了无线联接设备,但是基层单位仍没有配备与其专门联通的计算机,以及保证无病毒环境的专用打印机、复印机和扫描仪等设备,这不仅不符合上级有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而且影响了基层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2.优化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方法

2.1提升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责任意识

全面优化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需要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首先,要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中明确各级相关人员的责任,着力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关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连带责任进行划分,加强相关人员对责任的认识,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各项业务操作规程,要求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程序进行严格操作。

2.2配置人事档案管理专业人才

为了全面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还必须配置专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全面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首先,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尽可能的把懂得相关专业知识,有着从事此项工作基本素养的人员配置到具体岗位上来。其次,加强必要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注重从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业务办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角度进行专业化的培训。

2.3促成人事档案管理制标准化

为了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必须对事业单位现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要在上级机关的主持下,保证基层单位执行科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首先,由省、市相关部门出台基层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规范文本,由基层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其次,上级组织专家按照不同单位情况进行管理制度审核,重点找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

2.4提升管理制度履行辅助条件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顺利履行,必须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首先,针对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制度履行必要的设施设备,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提升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办公环境,建立起现代化的人事档案使用和借阅信息化系统。第三,进行必要的使用密级管理,减少基层单位人事档案数据传递管理负担。第四,使基层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向数据准确性方向倾斜,重点做好数据收集工作。

优化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必须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着眼,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履职能力,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在优化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作者:战扬 单位:黑龙江省三江工程建设管理局

参考文献:

第5篇

随着我国公共人事管理立法的不断完善,我国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体系,但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仅仅依靠文件形式下发缺乏权威性,并不能达到人事制度的改革目的和要求。由于事业单位人才市场的相对落后,人才招聘制度的规定不严格,再加上没有必要的的竞争机制,一旦录用都不会被淘汰,导致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很难做到人尽其才。虽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获得了短暂的成效,但仍旧没有达到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没有在管理体制方面创建真正的法制管理结构,员工自我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岗位的管理工作相对落后。

二、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人事管理是指国家或企业通过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实现员工的体力、智力的最充分利用,并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具体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等各项管理规定,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创建完善科学的分配制度、实现单位员工自我管理,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人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可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的急切需要,也是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满足条件。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渐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使人事管理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循。通过对员工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的健全,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优化事业单位的员工队伍。只有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才能使人事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新时期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途径探索

1.构建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机制。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与本单位性质相符合的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实行岗位管理。对工勤岗位,要建立员工自我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岗位等级规范。对管理岗位,要建立能够体现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管理水平的等级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要坚持择优聘用原则,逐步建立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通过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机制,以此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现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事业单位以自身特点为出发点,以科学合理、简单高效为原则,通过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的结合,制定符合本单位发展的岗位设置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机制,不仅可以突出岗位的作用,还可以淡化工作人员的身份,把人和事联系起来,有效的将工作内容体现在岗位职责中,不仅培养了事业单位的骨干精英,还优化了职工队伍,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是实现绩效工资合理分配的基础,绩效考核是单位通过运用特定的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决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分配。如何在管理过程中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一直是管理者思考的问题,员工的工作有的可以量化,有的却是不可量化的,比如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员工的素质等都不可直接量化。这就需要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实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的目标,比如完成数量等可以直接按照数量的多少来进行分析评价,而定性分析的目标,需要间接地通过客户的满意程度或者投诉率等来进行分析评价。绩效考核制度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一些管理者由于心软考虑到员工工作的辛苦,没有按真实情况考核,从而导致绩效考核制度流于形式。因此,必须加强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立,要打牢绩效考核的基础,公平地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避免使绩效考核流于形式,从而实现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的真正目的。

3.创设完善科学的分配制度。完善的分配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基本条件。十七大中明确提出:合理的分配制度才能体现社会公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在2007年实施改革,完善了工资调整机制,将事业单位员工收入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四部分。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根据规范要求,采取灵活的分配方式,人为地决定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是事业单位员工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目前,绩效工资的模式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具体的实施还需完善。培养人才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员工的自我约束和员工之间的竞争以及事业单位对员工的奖赏措施来促进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事业单位的发展。合理的分配制度主要指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根据员工对单位的贡献公平分配。只有创设完善科学的分配制度,体现公平的分配原则,才能使员工积极的投入工作。事业单位要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的工资增长模式,从而达到事业单位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

4.实现单位员工自我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员工的地位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管理成为事业单位的主要管理方式。员工的自我管理包括自我认知、自我规划、自我激励、自我控制和自我学习五个方面。自我认知作为自我管理的基础,需要员工能够客观的评价自己,找到自己的优缺点,并了解自己内心的需求。自我规划要根据员工自己的内心需求来设定目标,是自我激励和自我控制的前提。自我激励是指在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中,若发展顺利员工应时刻告诫自己要居安思危,若发展困难员工应时刻激励自己。自我控制是自我管理的必备条件,员工应为了既定目标而放弃暂时的欲望。自我学习是指员工应不断通过学习提升自己以适应单位的需求。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改变以往的只由管理者制定的模式,应让员工也参与人事管理的制定,这样不仅能够了解员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还可以较好地实现员工的自我管理,只有通过员工的自我管理才能实现事业单位绩效的提高。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时可以通过发问卷或者开座谈会的方式来了解员工对人事管理制度的感受,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更容易被员工接受,也更容易实现员工的自我管理。

四、结语

第6篇

为适应和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事业单位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对国内经济建设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转型,如何更好地履行事业单位建设社会主义的职能,如何更好地完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发挥人才在事业单位的关键性作用,是实现事业单位改革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发展现状改革措施

【引言】

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主力之一,在我国科教文卫各个领域的发展中,事业单位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完善事业单位体制的改革与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由于我国事业单位聚集了大量专业技术优秀人才,人事管理制度的优劣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决定作用,也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有必要深入研究分析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探究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

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1、人事管理权限高度集中

受传统国家大一统的人事制度观念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权限高度集中,由上级行政部门主导的用人环节与下级执行部门主导的治事环节严重脱节,事业单位普遍缺乏用人自,通常导致人浮于事,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用人与治事的严重脱节,也阻碍人才,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致使事业单位难以通过人事方面的运作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2、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偏差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与预期目标不可避免地存在偏差。由于对岗位设置认识不到位,在实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际操作中变成了以“实际身份”进行管理的状态;由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编制缺乏动态调整机制,大量编外人员的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以绩效工资为代表的绩效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举步维艰,管理效率自然而然比较低下。

3、认识法规体系不健全

公共人事管理的法制化是整个国家法制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用人缺乏法制的现象,人事权大部分集中在上级党委干部的手中,同时,对人事权的行使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使得人治的管理最终成为人事任用的主导,导致用人的不正之风蔓延,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打折扣。

二、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改革的基本途径与对策

1、遵循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正确处理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合理划分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坚持政事职责分开原则;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管理从大一统的干部管理模式中分离出来,依据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对不用类型的事业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灵活的管理方法,坚持分类管理的方法;针对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状,采取合并撤消的方法精简机构、裁剪冗员,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

2、规范事业单位的用人行为

既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那么,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也应该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不能依靠传统的行政调节。除了少数事业单位必须依靠政府投资扶持和直接控制之外,绝大部分事业单位要通过正规合法的人才市场来招聘人才。与此同时,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用人行为和促进就业,政府可以出台有关政策来指导和调节各类人才市场,实现对人才市场的宏观管理。

3、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与职工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后管理是事业单位用人效率的重要保障,建立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考核、奖惩、晋升和辞退是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的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不能照本宣科、一视同仁;要将考核视为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提高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方法。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决定了改革道路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政府部门和各个事业单位要在深入研究分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度具体的、科学的、执行性较高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法。在推动改革的进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重求进,既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又要处理好继承、创新、发展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使事业单位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作者:尤君志 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参考文献

[1]萧鸣政.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几个发展方向——基于非营利组织特征的思考[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7(07)

第7篇

关键词:农业科研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而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发展农业经济的动力。它为整个农业生产提供从技术、设备以及资源上的支持,肩负着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任务。所以,实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其财务管理效率,对整个国家的农业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制度欠缺科学性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仍按照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以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两种核算制度并行。对经营活动,核算时实行权责发生制;而对非经营活动,核算时实行收付实现制。

(二)会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核算在有关基建会计核算,事业部门支出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无形资产以及非税收收入的核算上存在很多缺陷。从而造成,会计主体不统一,核算操作复杂,固定资产评估失真,会计信息失准,无形资产得不到有效管理以及资金难于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三)会计报表体系不够完善

农业科研单位会计报表是农业科研单位按照国家财政会计报表编制的标准,在日常会计业务的基础上,综合本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编制的用于财务披露的报表。农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及补充资料”、“收入支出总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其中,多数农业科研单位只有财务报表而没有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财务报表数字不准确、真实,内容不完整;财务人员未对本单位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不能为管理者提供管理依据。就算有,通常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将静态的要素和动态的要素混为一谈,将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集中在一张表格中,毫无时期与时点的概念,让会计信息不能够准确、充分的披露本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

另外,农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特别是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处理经营活动及科研课题,其收支表中的收支不能反映现金收支的真实情况,致使出资者及管理部门不能了解单位的现金流量情况。而且科研项目、课题作为农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从现有的报表体系中无法看出其进展情况,不利于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

(四)对资产和经费的管理不重视

对于国内事业单位而言,往往是 “重资金轻资产"的思想,特别在农业科研单位表现的更为突出。 其中,“重资金"又仅仅表现在对科研经费上的竞争,完全忽视了对已经到位的科研经费的管理。如,固定资产闲置且流失现象严重,经费预算和经费管理松散。

■二、完善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统一使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制度

统一应用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都只计提本会计期间已实现的数额,而忽略款项收到或支出的时间点。权责发生制计量的是在会计分期的前提下,各个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的财务成果,向使用者提供主体控制的资源、资源的来源、运营成本(或提供服务的成本)等评价主体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和主体是否经济有效运行等全面的财务信息,它能够综合、完整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运营(经营)业绩和受托责任。

国外农业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采用这种核算方法有利于单位进行成本核算,能够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能增强事业单位的风险防范水平,而且采用权责发生制符合国际惯例。

(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1、对基建会计的从属科目进行调整

在满足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为基建信息要求的基础上,把基建拨款项目纳入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项目。通过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中增设会计科目并且对有关报表体系进行调整,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的基建资金与事业经费统一管理和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在支出类科目中取消“结转自筹资金”科目,增设“基建支出”科目,并在其科目下设“其他基建支出”和“财政拨款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增设“预付工程款”和“在建工程”至资产类科目。增设“应付工程款”至负债类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合同和完工进度应付但未付的基建款。此外,增设“基建借款”为“借入款项”的二级科目。同时建立相应的基建报表,反映事业单位基建收支状况。

2、把“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列入一级科目

在部门预算时,要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而且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对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的要求,应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列入一级科目,单独核算。

3、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

目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不进行折旧处理,却提取修购基金用来更新固定资产。而修购基金的提取又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不与固定资产的使用程度挂钩,造成极度的不合理情况。笔者认为这只小的事业单位尚可,但对于规模较大且仪器设备较多的农业科研院所,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等会计处理。

4、强化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与摊销

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应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在相应期间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不可限量的,例如“隆平高科”在上市之时,以袁隆平的名字冠名就值一个亿。

(三)建立完善的会计报表体系

由于农业研究事业单位其业务的独特性,而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又不够充分,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一个完整的会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单位基本情况、基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目前农业研究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环境日益复杂,因此有必要在目前会计报表体系之外进行一定的解释和说明。例如会计核算和计量基础、资产负债状况、或有事项、非常项目以及纳税状况等等。因此,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科学完整的财务报告新体系。

根据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和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状况,以笔者多年的会计工作经验提出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改进意见: 首先,要提供详细的报表说明;然后,增设现金流量表,详细记录现金使用状况;其次,增设专项补助收支情况,以保证经费科学合理的使用。

(四)注重对资产和经费的管理

强化对固定资产的会计监督与管理,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以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等会计处理。对于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属于“创收力低,收入来源局限性大”的事业单位。所以,对经费的管理就显得更为重要。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就是管好科研经费、用好科研经费,完善的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要对农业科研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实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方法。让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用,更好的为农业科研工作服务,以促进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

总之,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只有从组织机构、产出与投入机制、项目管理、人才管理、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管理创新的思路,才能有效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更好的为农业科研单位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政权,当前基层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0,(2)

[2]李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探讨[J]-审计与理财,2008,(12)

[3]王义明,财政改革对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J]-中国农业会计,2003,(8)

第8篇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是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中的财务收入、支出、预算、分配等方面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也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有了一个基本的准则及管理体系。这也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及社会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求。对比旧的管理制度,新的管理制度体系与准则更规范、更具体、更具备原则性。但是,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经济改革步伐的持续前进的大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在服务对象以及服务方法也必然要发生很大变化。取得与支出资金的渠道、方式也与过去有比较大的不同。有鉴于此,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更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原则,从管理层次、管理要素以及管理内容各方面建立更适应新形势的体系。我们也可以从行政事业单位中对于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来分析现今财务管理制度的现状。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财经纪律观念淡薄, 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 在日常办公中依旧是按照以往的习惯、经验来处理问题,对于财务管理程序、手续和规则不去严格遵守。

2. 财务工作缺乏持续以及连续性,经常存在财务人员变动的情况,客观事实上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碍和波动,也是形成死账、烂账的原因。

3. 一些单位对于现今财务管理中支票、发票的管理严重不足,没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票据管理规范,即使制定了相关制度也没有严格实施到日常工作活动中。

4.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更新和修正往往不够及时,管理制度的落后容易导致出现一系列财务问题和纠纷。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现状及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货币资金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例如一些单位的出纳、会计等职业存在一人身兼的情况,并没有按制度严格分离,且单位对出纳的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库存现金的清查盘点不严格。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以及大额资金流动使用现金支付等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资金收入不入账,租金、抵押款等本应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交存专用账户的资金收入未及时入账,通过虚构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单位资金转入财务管理账户外的私人账户设置小金库等现象。

2.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目前仍有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流量和存量管理不够严格,普遍存在轻管理、重构建的情况,固定资产的维护、使用、出借、调拨、报废等等方面的管理不规范,导致使用效率低下以及资源浪费等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无谓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加强,建立有效的互相约束和管理机制在国家宏观管理机制和相关规章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也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漏洞等方面, 建立切实可行的会计核算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对于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机制, 并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严格执行。对单位财产的审批流程,现金的管理,审批权限的制定,财务预算及计划的制定实施,资金的支出、收入、筹集使用等等方面,都应有具体且明确的规定。并且遵循可操作性及适用性原则, 在财务制度条文制定的表述上尽量做到通俗易懂,一针见血。并且能够紧密结合日常会计核算的内容,避免空话、虚话和套话。单位流动资金、固定资产等都必须定期审核,必须做到账账相符。并且应定期对单位会计核算流程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评核, 做到及时更新以保证不落后于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相关变动。

(二)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第一,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所列条例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列出健全的管理制度。第二,管理制度中包括国有资产登记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规范、制度等,以及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确保实行,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

(三)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约束力度与核算精确性在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中对收入支出资金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消耗了非常大的工作比例,可以看出,预算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所以,不仅在编制预算时要尽量精确,还应加强预算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力度,保证在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一整个工作流程顺利进行,并且不偏离实际。绝不能出现只重预算执行、忽视编制和评价工作的现象,另外,加强细化预算收支项目,贯彻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措施,保证预算与实际基本相符。

(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1.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各部门领导应主动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的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到平常的工作中,能够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认真的履行财务管理制度。2. 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教育水平,定期组织单位中财会及审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财会及审计人员的各项素质,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且能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施行。定期举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保证整个财务管理团队能够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并对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相应的奖励。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现实问题 完善制度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1.资金来源错综复杂。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整体进入市场,自主经营,其财务管理已不再属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畴。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还是接近于过去的计划经济,实行财政保障制度,同时允许其开展部分经营服务。更有甚者,一些事业单位投资成立下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来补充事业单位经费上的不足。正因如此,事业单位的资金收入来源于各个不同领域,错综复杂,各种收入来源方式混在一起,加大了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的难度。

2.预算管理意识薄弱。很大一部分事业单位的财管人员不能正确认识预算编制的重要性,以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过程便是从财政上要钱然后把钱花出去的过程,所以预算编制大多只是敷衍了事。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财管人员往往在事情发生时采取在财政上想办法的不良局面,使编制的预算越来越难执行。如工作时仅考虑如何完成任务,没有考虑预算的有无以及相应的成本问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没有树立讲求经济效益的理财理念。预算编制不断被忽视,渐渐导致了财务决策的随便性。

3.资产管理不完善。近几年,事业单位的资产规模正在大幅度加大,资产的种类越来越繁多,更新期也在不断缩短,然而资产管理的方法方式不尽如人意。现阶段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主要是报表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各个单位将资产数据以报表的形式汇总,各级财政部门欠缺对基层单位的资产明细数据进行了解与分析。很多单位的数据都是通过手工登记或者表格登记的方式进行,甚至还有一些单位没有资产明细台账,资产管理的现代化程度不高。对于资产的划分问题,政出多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分标准,各个单位也是用着自己所理解的方法进行分类管理。

4.忽视内控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受制于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很多事业单位没有健全的内控制度,有也只是简单的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很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这种情况就导致了审批过程中难免介入很大的个人情感和主观因素;对许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有一定的随意性;有些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执行力度有限;很多单位还存在一个部门的部分职能由一人或者多人任职;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管理不够明确;很多事情没有专门的负责人;这种不完整的内部制度及部门设立会导致很多问题。

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方向

1.增强思想认知。倡导事业单位领导及财管人员学习《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使财管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改变那个以为事业单位不需要财务管理,没有必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错误观念,从单位领导到普通职工要积极参与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树立“以为单位理财为荣,以浪费单位财产为耻”的思想。

2.加强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要时刻保持着对于预算编制、执行、评价这三项工作一样的重视程度,采取一定的措施尽量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不重合,改变以往对会计核算过度重视而忽略财务管理的状况。单位财务及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积极推广有效的编制方法,同时统筹内外预算,将单位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政府收支的分类改革方式编制财务收支项目,充分考虑预算与实际的差距,深层次细分财务收支项目。2008年1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理念,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把预算执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

3.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建立实物明细台账,定期清查,不定期抽查;单位大宗物品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增加采购透明度,实行实物资产管理与价值资产管理相结合。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库存不超过一定的限额,不挪用及白条抵账,不设|“小金库”。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定期核对并清理。资产的调入、调出、报废等按规定履行手续,并实行集体决策或连签制度。

4.加强内控管理。加强建设内控的环境,建立与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控制措施,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建立用人岗位制度、设立控制机构、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二是建立财务评估风险制度,对单位的主要资产如往来账款、库存材料、积存产品等进行定期核对与分析;三是根据财政部2010年前后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内部稽核等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工作;四是完善会计监督制度,加强财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财务管理制度是单位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单位制度,订立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最重要的是结合单位具体情况来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和指导作用。事业单位在做好上述几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分析与评价,以进一步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以适应今后事业单位分类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李威.分析国有资本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J].商场现代化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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