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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建成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目标,我县于*年进行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完善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建设生态公益林557832亩。根据《*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各乡镇(国有林场)和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抓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我县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
(一)机构设置
1、建立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机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林业局设立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日常工作人员,部署协调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
2、各乡(镇)成立生态公益林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护,专(兼)职护林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也要成立相应管护领导小组。
3、各行政村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生态公益林建设界线,制作宣传标语,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确定护林人员,签订护林合同,按管护职责做好管护工作。
4、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为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监管单位,与各村护林组织签订监管责任书,负责本辖区护林员的管理、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管护工资的发放等工作。
(二)管理职责
1、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机构职责
(1)负责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的组织实施;
(2)负责督促监管乡(镇)管护机构的工作;
(3)负责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人工造林(补植)、封山育林、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4)负责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管理和采伐管理,做好重点公益林的效益监测工作。
2、乡(镇、国有林场)管护机构职责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2)负责本辖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国营林场)护林组织统一建立本乡(镇)护林队伍,根据生态公益林分布特点、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原则按1500-2000亩面积划定管护责任区,配备专(兼)职护林员一名。护林员可以从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国有林场工人)中抽调工作能力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也可以根据需要向社会聘请部分专(兼)职公益林管护人员。乡(镇)护林员的选用,经自愿报名或民主推荐,村护林组织审查、林业工作站审核,报乡(镇)公益林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张榜公示后确定,实行聘任制,并与其签订管护合同,加强公益林的保护管理;
(3)建立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考核制度,与村签订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竞赛活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4)定期督查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森林火灾,迅速组织人员全力扑救;
(5)发生森林病虫害,及时组织有关林权所有单位进行防治;
(6)监督所辖单位管好、用好补偿资金,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责
(1)加强对辖区内的护林组织及护林员的管理,做好年度重点公益林绩效考核和护林员的考核工作;
(2)定期督查监管区内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负责处理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
(3)监督经营单位合理使用重点公益林补助资金,并建立劳务费资金发放台帐;
(4)组织重点公益林区人工造林(补植)、封山育林、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5)加强对重点公益林区的林地管理和采伐管理;
(6)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重点公益林的效益监测工作。
4、村级管护组织职责
(1)加大对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力度,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提高村民对重点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2)制定护林公约并张榜公布,在重点公益林周边明显处设置标志牌;
(3)加强重点公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防止野外违章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发生;
(4)对破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行为按护林公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
(5)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上级森林防火部门并组织人员全力扑救。发生森林病虫害,及时进行除治;
(6)管好、用好村集体统管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确保重点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
5、专职护林员职责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病虫害及保护重点公益林的意识;
(2)在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
(3)督查并制止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4)预防、发现和阻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毁林开垦等破坏重点公益林行为的发生;
(5)发现病虫害及病死木、枯死木,及时报告;
(6)及时向村委、上级部门报告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情况,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和毁林案件等的查处;
(7)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他林业工作。
6.兼职护林员职责
(1)定期与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公益林进行巡护,与专职护林员共同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
(2)配合专职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4)做好每次巡护记录。
三、封禁措施
(一)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应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取封、造、补、抚、改、管相结合,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把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各管护责任单位应组织林权单位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进行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低效林分别进行补植和封育改造,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保护功能。
(三)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进行有损于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确需采挖林木、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四)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生态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地的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调减相应的采伐限额,并实行专项限额管理。
1、生态公益林实行全面或定期封禁,封禁期内除以下第2、3、4、5款外,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活动。
2、对林分过密、衰老、生态保护功能衰退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更新、抚育或卫生性质的采伐,采伐蓄积强度不得超过15%,且伐后郁闭度不得低子0.7。
3、竹类生态公益林允许适度采伐。采伐强度按采伐量不超过当年新竹量,且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7,竹林中的散生林木不得采伐。
4、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的生态公益林,视受灾情况,可采取必要的采伐方式和强度进行更新或抚育。
5、为提高生态功能而对低效林分实施的改造,采伐株数(或蓄积)强度不得超过20%,且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5。
以上条款的采伐管理由县林业局负责。
6、严格控制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占用的,实行“占一补一”,即征占用多少就要补划相同数量、质量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签订新的区划界定书后,再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按最高标准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工程建设项目需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应当进行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并作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会造成不利和重大环境影响的,不得列入征占用计划。
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来源渠道
1、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专项扶持资金;
2、地方筹措建设资金。包括县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专项扶持配套资金,林业基金、乡(镇)、村自筹配套资金;
3、社会捐赠款及其它资金。包括县内、县外、社会团体、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捐助资金。
(二)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1、补偿金补助的范围,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和省公布的省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和灌木林地。重点公益林区划范围内尚未达到有林地或灌木林地要求的疏林地、未成林地,暂不列入补助范围。
2、损失性补助对象的确定
(1)农户个人投资经营管理的责任山、承包山、自留山,补助对象是农户。
(2)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和统一经营管理、未分山到农户的集体山,补助对象是相应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3)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投资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补助对象为相应的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山林权属归乡(镇)、村的集体山或农户的责任山、承包山,补助对象为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零星国有林,由委托和受托双方协商确定。
(4)依法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经营的林地,在合同规定承租期内,补助对象是承租人。
(5)联合经营的山林,补助对象是联营单位共同享有,原则上按联营合同利益比例分成。
3、损失性补偿标准,集体统管山、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损失性补助标准为4元/亩;责任山、租赁山、自留山损失性补助标准为5元/亩。
4、公共管护费
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支出的补助对象,为在重点公益林区内从事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项目的实施单位。
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助对象,为承担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宣传、培训、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
(1)省统一规定补助的重点公益林公共管护费0.5元/亩,由县林业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按项目工程管理程序执行,专项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公共管护项目。
(2)县级配套公共管护资金的0.5元/亩,主要用于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日常工作经费(含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培训、监管、信息糸统建设、制度建设、组织会议、宣传发动及检查验收等)和县级目标责任奖金两项内容。
5、护林人员劳务费
护林人员劳务费支出的补助对象,为对重点公益林实施管护的护林监管组织和护林监管人员。
(1)首先保证护林员、监管员的劳动报酬。
(2)乡(镇)、村级护林组织日常工作经费。
(3)乡(镇)、村级公共管护经费(村级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购置扑火工具、森林病虫害防治等)。
(4)乡(镇)、村护林、监管组织和护林监管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
护林人员劳务费的补偿标准,集体统管山、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的劳务费补助标准为3元/亩;责任山、租赁山、自留山护林人员的劳务费补助标准为2元/亩。原则要求80%作为乡(镇)村(林区)专(兼)职护林员工资报酬,20%作为乡(镇)、村护林组织日常工作经费及公共管护经费。
(三)资金发放程序
为加强对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的管理,确保补偿基金专款专用,县级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对补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根据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在具体操作中做到程序到位、内容清晰、职责明确、群众认可。无论是核实补偿面积还是确定管护人员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操作。核实面积时须经过核实权属面积、理出分户清册、公示确认上报审批后为准。
1、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由县财政局统一在县信用联社在各乡(镇)的基层单位开立个人(或单位)存款账户,经营单位及经营农户可直接到信用联社各所属的基层单位领取。具体领款时间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通知各经营单位及经营农户,做到及时发放补偿基金。
2、护林人员劳务费。通过县组织的年度综合检查验收合格的,按规定补助标准足额由县专户下拨到乡镇林业工作站专户及国家森林经营单位,再由各乡(镇)重点公益林管理委员会(乡镇林业工作站)根据护林员合同条款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放护林员工资。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酌情扣减乡(镇)、村(单位)的护林人员劳务费,扣减经费直接由不合格单位(村)承担。乡(镇)、村级重点公益林公共管护费及护林组织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程序,应由相关单位及村两委编制使用计划项目,项目竣工后,由乡(镇)重点公益林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最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发放款项。
3、公共管护费的使用。公共管护费省补部分0.5元/亩,每年统一由县林业局编制工程项目,上报省林业厅批准后组织实施,经项目验收后由县专户拨付项目单位补助经费。县配套部分0.5元/亩,由县林业局统一编制规划重点用于公益林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方面,并通过年度考核验收,按实绩由县专户拨付给有关单位,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由县林业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县财政部门予以监督。
(五)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按本实施意见规定采伐或因未落实管护措施而造成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源受破坏的取消损失性补偿金。
五、考核与奖惩
(一)护林员的考核。每年由乡(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委员会和国营单位的生态公益林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专、兼职护林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管护质量,结合管护职责综合考评,护林员的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被评为合格护林员的,足额发放护林工资;被评为不合格护林员的,酌情扣发护林工资,并不再继续聘任。
㈠德(20分)
考核标准:
1、政治表现好,4分;
2、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分;
3、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5分;
4、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5分;
5、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讲原则,3分。
㈡能(25分)
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业务水平),5分;
2、工作创新能力,5分;
3、处理突发事件能力,5分;
4、组织协调能力,5分;
5、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分。
㈢勤(10分)
考核标准: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5分;
2、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2分;
3、积极参加业务、政治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观念,3分。
㈣绩(25分)
考核标准:
1、包村工作(包括:党建、农村经济、政治思想宣传和“三个文明”建设、司法调解、综治维稳、武装、工青妇、计划生育、农牧林业、退耕还林、扶贫、民政、教科文卫以及其他工作),15分;
2、具体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10分。
㈤廉(10分)
考核标准: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4分;
2、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无假公济私行为,3分;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3分。
㈥考勤(10分)
1、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二、加分事项
㈠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㈡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加1分;95分以上的,加1.5分。
㈢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获得州委、州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㈣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州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三、考核方式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案,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根据职工表现打分。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㈠对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起点高,效果好,成绩显著的,按考核得分名次评定“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职工大会上公布。
㈡对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的,可定为“称职”。
㈢对勉强能够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表现一般,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可定为“基本称职”。
㈣对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可定为“不称职”。
五、考核结果必须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组织复议。
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镇上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镇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以上方案执行。镇领导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严禁循私舞弊,要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二四年下半年天然林保护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位于县城城区,国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五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镇把林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止年月,全镇完成天然林保护亩,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其中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完成退耕还林.亩。
二、林业工作情况
(一)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天保意识。半年来,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召开培训、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在交通要道和林区路口制作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利用身边的人和在天保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正面教育引导群众;利用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教育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确保林区稳定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管理。为使全镇林业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了《集体天然林管护工作考核办法》、《集体天然林管护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天保管护制度》、《天保检查考核制度》、《护林员巡山制度》、《天保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政府,护林站、村委会、护林员的职责,实行各种制度和职责公布上墙,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尤其是在护林员队伍管理方面,坚持严格招聘,择优录用,坚持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将管护质量与报酬挂钩,有效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达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目的。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治林取得明显效果。全镇始终把资源管理和依法治林的重点放在两种用材采伐、林地占用、森林防火和案件查处上。一是严格采伐限额管理,规范办证程序,坚持凭证采伐,基本杜绝了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现象;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每年开展二次林地执法大清查活动,对全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依法进行了清理整顿,完善了征占用地手续,有效地遏止了乱占滥用林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全年共开展了五次天保工程专项治理,突出案件查处,查结案率均达到%,做到了发案一起,结案一起,确保了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四)把牢关口,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护林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天保管护质量和效果。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把建设一支优秀的护林队伍作为林业工作的核心来抓,一是严格程序,把牢招聘关口,逐年择优录用护林员;二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护林员定期书面报告和辖区森林派出所巡回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的管理,有效增强了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坚持全面推行“季度考察、半年考评、全年考核”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管护质量和工资挂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给予重奖,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委会、护林员除通报批评外,不兑现工资和资金,对不合格的护林员予以辞退。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我们克服住房、资金、人员紧张的困难,为护林站配备了专用办公室和办公设施,选配了能力强、能吃苦、善管理的林业专干,从而有效提高了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护林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退耕还林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质量。退耕还林工作既是林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天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镇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镇上明确要各村各农户,凡是面积不足的,必须在秋冬进行补植补栽,确保所有面积准确率达到%,苗木保存率、成活率达到%以上。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退耕还林的户,按自然区域分布,实行“五户联保”制度,即每五户为一联保小组,在联保小组中,有一户未达到管护要求的,其余四户负连带责任,镇、村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直到达标为止。
(六)认真做好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林木采伐程序,严格办证程序,凭证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槛伐,乱采槛剥,偷拉盗窃和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各村护林员认真履行伐前伐中、伐后全程监督职责,确保了“两种用材”的依法采伐。
(七)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加大了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实行防火期间小时带值班制度,制定了防火预案,落实了防火责任,实现了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八)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是全面反映林业工作情况的基本依据,在每项林业工作初期,我们都非常重视档案资料的搜集工作,每完成一阶段性任务,就把资料装订成册,实行专人管理。为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了镇有档案室、档案柜,村有档案盒。同时,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林权证换证、换发工作,对全镇集体林、个人柴山,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山地流转等进行摸底调查,集中时间完成了换发、核发任务。
三、林业站建设情况
城关镇林业站现有站长人,由主管林业副镇长兼任,有林业专干人,林业档案管理员人。个行政村各有护林专干人,共人。林业站专用有办公用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是林业工作站办公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健全。建立和完善了《林业站站长职责》、《廉政建设制度》、《乡镇护林站工作职责》、《天然林管护奖惩制度》、《乡镇护林员和专职护林员职责》、《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巡山查山制度》、《村护林员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张贴。将本辖区内林业资源状况制成图表,制定了林业发展规划;二是为便于下乡工作,站有交通工具摩托车辆,林业站配有电话一部,电脑一台;三是为搞好档案管理,配有专门档案室、档案柜,档案规范管理;四是建立了林业监督岗,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如何建设一支结构优化、专业水平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事关职业教育的前途和发展。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
中职学校;会计教师;“双师型”培养;实践与思考
职业教育的特点决定了“双师型”教师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教育部日前《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中提到,职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规定》指出,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双师型”教师培养这项工作,建设一支结构优化、专业水平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从2011年开始,我校分批选派专业课教师到企业一线挂职和实践,同时制订了《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试行)》,对“双师型”教师培养进行实践和探索,五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确定选派原则
学校根据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期专业教学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的前提下,有计划地选派专业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学校根据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分期培养计划,分批、分层次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按以下原则选派:
(一)优先安排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评职称急需条件支撑的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
(二)优先安排校教坛新秀到企业实践。
(三)优先安排无企业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
二、明确实践任务
下企业实践前,学校需与实践单位商定实践内容,实践内容应与所从事专业教学或课程的要求相一致,明确实践任务。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的主要任务有:
(一)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劳动定额和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五)利用教师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特长为企业提供会计、税收、营销等方面咨询或培训工作,实现双赢。下面为我校会计专业青年教师到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期6个月实践的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实践内容在6个月(约24周)内完成。其中入场教育与安全教育、企业管理、岗位规范、企业用人要求采用集中培训,其它岗位可轮岗。(见表1)
三、多种实践形式
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主要实践形式有:
(一)挂职实践。主要是选派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学科科长到企业挂职总会计师助理、财务总监助理或财务科长助理,要求利用寒暑假时间和工作周每周安排不少于一天的时间到企业学习,挂职时间周期一般为1年。
(二)脱产实践。专业课教师到企业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具体实践内容由学校和实践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实践教师需要全脱产到岗工作6个月,实践期间视同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三)弹性实践。教师到企业单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时间,安排采取全脱产以外的灵活实践形式,主要利用寒暑假时间,实践时间每年安排2个月至3个月,以2年为一个周期。具体由参与实践的教师、学校和实践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严格管理考核
(一)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应填写《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经科室推荐并提交人事科报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实施。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期间一般不再承担教学工作,但应定期向所在科室汇报实践情况。
(二)由学校牵头,签订学校、企业、实践教师三方参与的《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协议》,作为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依据。实践期间采用“员工+学徒”的考核评价方式,综合评定教师的实践效果,实践教师以培训企业管理和考核为主。实践教师以员工的身份进入企业,在企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直接承担具体岗位工作,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与评价。企业考核包括考勤和业绩考核。采取企业员工的考勤制,由企业按照员工的考勤方式每天进行考勤(打卡制或签到制),按照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业绩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及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由企业相关部门完成。实践教师必须遵守企业员工基本守则、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企业秘密。实践期间,学校定期到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反馈。
(三)企业实践结束后,企业要对实践教师的实践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鉴定。实践教师要结合企业实践和教学实际,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汇报、交流实践体会和实践成果,同时填写《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总结表》,由实践企业、学校考核小组考核鉴定,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学校成立教师实践锻炼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校领导、人事科、教务科及所在学科(教研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教师实践锻炼的考核工作。教师在实践锻炼期间,如严重违反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或未按计划完成实践,无故缺岗者,实践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送交校人事科备案,并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实践考核结果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制度措施保障
(一)学校要加强对实践教师的安全教育,会同企业做好实践教师的管理工作。确保实践教师的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
(二)学校要定期与企业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实践期间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任务进展情况。
(三)实践教师应自觉遵守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照要求完成企业实践任务。
(四)经学校批准脱产到企业单位实践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实践期间的奖励性绩效按平均数发放。年度考核及聘任期考核时,教师实践期间的工作量,根据实践锻炼的时间,视同完成相应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量。教师实践期间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
[1]周景武,田立荣.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与校企合作构想[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报,2012(2):44-46.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国家项目任务的通知》(闽教人〔2013〕78号).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林业队伍和干部个人自身作风建设的现状,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摆剖析,进一步深化执行力度建设,突出治庸治懒,弘扬新风正气,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推动我县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着重解决林业系统少数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使“畏难、畏苦、畏事、畏失、畏变”等事业心减退、责任心不强、落实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庸、懒、散”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得到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从而在林业系统内营造出干事业、讲效能、抓落实、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一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有力的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动员,狠抓学习之风。采取以自学为主,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深化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和知识教育,组织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全会、县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二)切实抓好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单位、科室要认真贯彻县委八届九次全会及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全县林业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短期抓食用菌、蔬菜,中期抓笋竹林、水果,长期抓香榧、油茶”发展思路,继续深化两大改革,努力实现林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提升”,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农快速增收、产业加速发展、生态文明全面推进,为*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要继续以农村“12345”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调查研究、帮助林农解决实际困难,从“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角度出发,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到山头地块手把手向林农传授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围绕产业发展、林民增收、林区稳定的要求,切实为林农解决技术上的难题,真正为利农惠农,促农增收做好服务。
(四)扎实开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干部作风、推动产业发展、推动项目建设”的效能排行榜活动。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深化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三服务一满意”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活动重点,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有效服务、优质服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纠风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提高服务林农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进一步营造全系统创业创新、团结拼搏、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工作氛围。
(五)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职能事项和集中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完善行政服务体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牢固树立“宁愿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真正达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承诺限期办理”的高效优质服务目的,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办理,不得拖延。继续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突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民办事的执法宗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努力开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六)切实加大省“四条禁令”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的省“四条禁令”规定。认真落实《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明查暗访力度,从严查处“庸、懒、散”和“吃、拿、卡、要”行为。
(七)广泛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一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中梗阻”问题;二查机关作风,看是否存在冷漠生硬、作风粗暴问题;三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问题;四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政问题;五查执行制度,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问题。对“五查五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尤其对少数干部职业事业心减退、不履行自身职责以及违反《*县林业局有关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中的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干部身份证制度,机关干部实行“一牌一卡”制,公开干部的照片、姓名、岗位、职务、联系方式及本单位效能办的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进一步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以“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为载体,深化拓展“三服务一满意”活动。把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第一标准,深入开展“公诉民评”创建满意机关活动。推行作风建设奖惩激励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科室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形成正确的评价导向。
四、方法步骤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5月)。召开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成立组织,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结合林业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各单位、科室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五查五看”阶段(6—7月)。各单位、科室对照“五查五看”内容方法,全面开展“查问题、找差距”活动,每个干部写出自查报告,进行自我剖析;系统内开展作风民主评议;各单位、科室和个人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科室梳理出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于7月23日前报局执法监察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8月—9月)。各单位、科室和个人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每月13日前,各单位、科室将整改落实进度情况报局执法监察室。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科室和个人分别写出总结报告。各单位、科室在活动总结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把活动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活动中表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推广。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巩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林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推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室,联系电话:*,负责“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我局将对各单位、科室及干部个人实行动态绩效评判制,届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单位考核依据之一。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思考 探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环节,是有效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强化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利的助手。绩效考核体系是指通过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相结合,有效地将考核对象、周期、方法和结果等有效连接成一个整体,最大程度的利用和转化绩效考核的价值和作用。
一、本单位(以下简称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现状概述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是: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管理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本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基本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简便易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实施范围
组织机构为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长为中心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中心领导副职,成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心党支委员、各部门正职、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人员。实施范围为中心全体在岗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周期
绩效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等情况,结合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细化为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是对工作人员的普遍、共性要求;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全体职工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领导干部的半年考核,中高级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
(四)绩效考核方法与步骤
采取自查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第一步根据绩效考核的内容,被考核人填写自查述职报告和绩效考核评分表。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品质和政治状况、履职岗位职责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第二步进行民主测评,填写述职评议测评表,并根据不同的评鉴分工和评分权重来计算被考核人的得分。第三步考核小组评定考核结果等次。考核小组根据自查自评、民主评议结果等综合评定,给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
(五)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及运用
中心将评议、考核结果存档并公示,公示期5日,在公示期内对提出异议申请进行复核。绩效考核的等次,将作为其绩效奖励工资确定、岗位聘用、年度评先表彰和职位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优势和不足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优势
中心的绩效考核现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且绩效考核指标、方式、方法等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对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起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建立了科学的考核体系,分类进行绩效考核。针对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不同类别的职工,根据工作职责、工作岗位、工作重点等分类分层制定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如中层领导实施《中层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实施《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周期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次建立具体的考核体系,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从“德、能、勤、绩、廉”作为一级指标,对职工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还设定了二级、三级指标,加入了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突破等,并制定具体的分值和权重。同时,引入加分和减分选项,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争先创优。最后采用自查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评鉴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不同的职位确定评鉴人和评分权重,如部门正职由中心领导和分管领导评鉴,部门副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正职评鉴,工作人员由部门正职和部门副职评鉴,评分权重分别占60%和40%。同时,自查自评的评分占总体评分权重的20%。这样避免了考核结果的失真。
(二)绩效考核体系的不足
尽管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有了进步和提升,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前,没有和被考核人员有效的沟通,制定适应的绩效计划和目标,没有与被考核人员在绩效期望上达成共识。其次缺乏明显的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就是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的结果,评估职工工作完成的情况,激励先进,奖惩分明。然而在考核结果运用中,存在晋升机制模糊,淘汰机制缺失,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的薪酬过少,忽视对职工个人的培养发展,导致达不到有效的激励效果。最后缺乏申诉和监督机制。当职工在绩效考核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并申诉未果时,会导致职工对绩效考核体系的信任丧失。监督机制有利于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
三、完善中心绩效考核体系
(一)建立沟通机制
让职工能够参与到绩效考核的整个过程中,并通过不断的沟通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前需要提高职工对绩效考核的认知,消除误区,了解绩效考核的作用与价值,从而提高职工的重视度和积极性。在对单位的战略目标和岗位职责划分进行明确之后,设置职工绩效考核指标的过程中,要充分与职工对岗位的特色和性质,工作情况进行双向沟通、了解,保证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合理性。绩效考核过程中,要及时和职工沟通交流,针对具体情况及时反馈和纠正,帮助和引导职工解决问题,达到让职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考核后针对考核的结果应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进行总结,促进职工了解自己的不足,提高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鞭笞作用,使考核能准确的反映职工工作的真实情况,从而有利于单位的整体发展,共同推动单位的进步。
(二)完善激励机制
积极有效利用考核结果,完善激励机制。首先加强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的发放、福利待遇的提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关联性,真正做到奖罚分明,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潜能,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其次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树立内部人员的危机与竞争意识,打破“大锅饭”,“终身制”,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高激励效果。最后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同时注重精神奖励,如成就感,个人发展,职业规划、培训开发等,为职工开拓进取提供优越的发展空间。
(三)构建监督和申诉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监督机制。首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小组,专门负责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可以由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其次认真做好考核前、考核中及考核后的监督工作,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保障监督工作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的顺利运行。最后明确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对考核工作中违法违纪现象严查,并建立问责机制,对违法人员进行追责。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申诉渠道。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组织申请复核。申请人有申诉和解释的权利,并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复核,考核小组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在限期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透明,严肃认真,使得绩效考核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结束语
绩效考核是提高职工绩效的双刃剑,当然,绩效考核体系只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百治百效的灵丹妙药,绩效考核体系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与其他管理措施互相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促进职工同单位共同完成绩效目标,实现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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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燕娟.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14)
[3]赵代珍.浅谈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考核[J].经济师,2013(2)
我县是全省林业的重点产材县,地处吉黑两省交界,紧靠对俄、对朝口岸,在州内同大部分林业企业相距不远,县内公路、铁路交通十分便利,使我县具备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开拓两个资源市场的区位优势和便利条件。为了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强势,使我县早日形成木材产品集散地,壮大木材加工产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通过借鉴辽宁省抚顺县救兵乡“无木生材、无木招商、无木聚财”的先进经验,经研究对全县乡镇、各部门、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落实招商引资、林业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大力提倡在全县范围内大上、快上以地板块、家具组件、多层板等产品为主的木制品加工企业,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
(一)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
1、**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8户。新增产值2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60万元,安排400人就业。
2、东光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8户。新增产值2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60万元,安排400人就业。
3、大兴沟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6户。新增产值2000万元,财政收入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40万元,安排400人就业。
4、天桥岭镇招商弓l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8户。新增产值2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60万元,安排400人就业。
5、春阳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8户。新增产值2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60万元,安排400人就业。
6、鸡冠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2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3户。新增产值l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20万元,安排150人就业。
7、罗子沟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5户。新增产值2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60万元,安排300人就业。
8、复兴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3户。新增产值l0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20万元,安排100人就业。
9、百草沟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1户,总投资100万元以上企业3户,新建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6户。新增产值l500万元,财政收入要在现有财政基数上递增40万元,安排150人就业。
(二)经济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
1、发展和改革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1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1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增产值4000万元,上缴财政收入每年增加120万元,安排500人就业。
2、经济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增产值2500万元,上缴财政收入每年增加80万元,安排250人就业。
3、商务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1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增产值2500万元,上缴财政收入每年增加80万元,安排250人就业。
4、县林业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2户,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增产值6000万元,缴财政收入每年增加200万元,安排600人就业。
5、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增产值l000万元,上缴财政收入每年增加30万元,安排240人就业。
6、项目推进中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l户。新增产值500万元,上缴财政收入每年增加l5万元,安排150人就业。
(三)非经济部门、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见附表)。
二、优惠政策
l、各乡镇、相关部门、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享受《**县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若干优惠政策》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2、林业部门实行“两证”代办制,对全县出入境木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办证,统一收费标准。即在县林业局设立“代办处”,并在省办证大厅设置联络处,对出省的木材运输所需的搬运证、森林植物检疫证给予统一办理。
3、推进一站式办理“两证”业务,统一收费标准:按照检疫费原木(针阔叶)2元/米3,板方材3元/米3,单板5元/米3,地板块原料5元/米3,地板块成品8元/米3;木材运输证火运5元/米3,汽运5元/米3收取,并报请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代办处与全县木材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书。
4、凡是在县内办理木材加工企业,按照“山上管死,山下搞活”原则,均由县林业局林政科负责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各乡镇在组织实施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保护好森林资源,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关系,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做到青山常在。
5、成立**县木材及其产品物流中心。
(1)积极探索和成立2个木材物流中心,计划选择两个试点基地即春阳木材物流中心和天桥岭木材交易中心,通过逐步探索和寻求,开拓木材物流业务,利用1年左右时间模拟市场,总结经验,把试点逐步推开。春阳利用县林业局春阳贮木场2号楞场,划定2500平方米面积,借助现有铁路专用线,开展木材物流业务。天桥岭木材交易中心利用天桥岭林场,与铁路协商确定2万平方米楞场,设立木材物流中心,开展木材交易活动。
(2)春阳木材物流中心和天桥岭木材交易市场人员组成和筹建工作由县政府另行研究决定,并对参与木材物流中心的经纪人实行动态管理。参与物流中心的经纪人,每年筹集不得少于500万元物流专项资金,使木材物流流动资金总额达2000万元。
(3)积极引导和推动木材物流中心实现良性发展。指导两个木材物流中心制定木材物流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运营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辐射黑龙江、绥芬河、俄罗斯等周边地区的木材吞吐量较大规模的木材产业聚集群。并积极协调县内三个森工企业局,探索设立在各森工企业开展木材物流业务及体系,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县木材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
(4)搞好行政服务。各部门对入境木材及其产品物流业发展,给予零税费制支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林业、交通、铁路、土地、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在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方面搞好服务,全力整合物流资源,延伸物流链,通过几年努力逐步把两个木材物流中心建设成为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物流中心。
6、县政府可根据县财政的财力,对经济部门、非经济部门、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适度安排招商引资的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民招商活动,对表现突出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乡镇招商引资入驻工业集中区和木业园区项目,可享受乡镇返税政策。对乡镇新建每个招商引资企业,上缴税金l00万元以下的,按上交县本级所得部分税金全部返还乡镇;每年上交县本级税金超过1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3分成,县财政得七成,乡镇得三成。
7、对各乡镇扶持和新建小型加工企业,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工商、物价、税务、土地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全力支持帮助乡镇加快发展。小型加工企业应诚信守法、合法经营、依法办事,不得侵害职工合法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引进域外资金、职工入股等各种形式,建立多元和开放的产权结构,完善个人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制度,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任务目标,立足本乡镇实际,宜木择木,宜化择化,宜药择药,突出优势,追求特色,提倡多元化发展思路,也要为本乡镇小型加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在土地、房产、水电等方面制定符合本乡镇发展的优惠政策,尤其积极探索利用现行集体土地相关政策,为村级小型加工企业创造宽松条件。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乡镇木制品小型企业的发展。
9、各部门应当及时向小型企业公开有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工商、财税、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环保等部门要为中小型加工企业提供咨询信息和业务指导服务。
10、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应当在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指导下,开展下乡为民服务活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小额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便利服务。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活动,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县政府将采取政府推进、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织建立相关部门面向乡村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小型企业的信用扶持,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11、鼓励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学校和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培训,为小型企业培养所需的各类人才。劳动部门应制定我县3年内所需用工的培训计划,做到超前计划,超前培训。
12、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当开展组织咨询活动,发挥提高企业自身素质等方面重要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指导小型企业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13、行政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小型企业检查评比,更不得擅自到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不得强行向企业摊派,收取各种费用;必须检查的需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14、对乡镇中小型企业运输原材料和产品的合法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对乡镇中小型企业车辆通过“关卡”、停靠、运营手续等方面提供方便与照顾。
三、考核办法
对各乡镇、经济部门招商弓l资项目建设考核,采取“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评比”的方式。
(一)实行分类分组考核。按照乡镇、经济部门分类分组考核,乡镇为**镇、东光镇、天桥岭镇、春阳镇、百草沟镇、大兴沟镇、罗子沟镇、复兴镇、鸡冠乡;经济部门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商务局、县林业局、工业集中区、项目推进中心为一组;非经济部门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的任务不作为年终考核标准,完成任务给予表彰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不奖不罚。
(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实行打分制。完成一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视为特殊贡献奖;完成一个总投资l000万元以上的得l00分;完成一个总投资500万元的得60分;完成一个总投资200万元的得40分;完成一个总投资100万元的得30分;完成村级木制品加工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的得40分,每超一户加10分;各乡镇财政收入考核,按20万元为基数,每完成一个基数追加20分。经济部门考核按照签订的招商引资、加快木制品加工项目发展年度考核责任状,参照乡镇考核办法实行超百分考核制度。各乡镇、经济部门新建招商引资项目,以企业达产达效后的实际效果考核财政收入。考核总投入指标时,固定资产投入比例必须达到或超过总投入的55%。各乡镇、各部门列入考核范围的项目时间界定:凡是属于**年7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均为考核之内。
(三)实行超百分考核制度。根据实际得分与应得分数的百分比,划分六个档次,即:①差(59%以下);②基本满意(60一69%);③满意(70-79%);④良好(80一89%);⑤优秀(90一100%);⑥超100%为特殊贡献奖。
(四)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奖惩根据考核所在的档次区别对待。1、对特殊贡献奖实行重用重奖,并命名标兵优胜单位特殊荣誉;2、对良好、优秀的乡镇及部门实行表彰奖励,对其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或单位通报嘉奖;3、对考核差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戒免、调整、免职等处理;4、非经济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街道办事处、村屯等组织实施奖励政策,积极支持群团组织、村屯抓项目,办企业,大力招商,多招商、快招商、招大商,力争在全县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氛围,促进林产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入引进的项目和企业中,属于非林业项目的均纳入任务考核范围,考核过程中实行追加分制度,加分比例参照上述考核办法实施。
五、考核评比
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天保二期工程启动会议非常重要。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启动大会精神,回顾总结天保一期建设成效,全面安排天保二期各项工作,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扎实工作,推动全市天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会上,表彰奖励了全市天保一期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是经过平时掌握、每年考核、层层推荐评选出的,很有代表性,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再加压力,在天保二期工程建设中再立新功。县、县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介绍了天保一期建设经验,值得大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学习借鉴。市林业局朱九林局长全面总结了天保一期取得的成效,对天保二期工程建设进行了具体安排。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结合各自职责,围绕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分析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天保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市天保工程自1998年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天然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人员分流安置、职工社会保障、林下产业开发等工作,工程区累计投资8948万元,有效管护森林面积363万亩,新增造林面积51.3万亩,有林地面积由253.5万亩增加到31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由856万立方米增加到9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18.7%提高到27.74%,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林区生态环境和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林业建设投入不足、森林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仍然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森林保护发展、国有林场改革、林区基础建设等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实施天保二期工程,不仅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增加森林资源、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客观要求。我市位于黄河中上游,是泾、渭河流域核心区,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陇东乃至西北地区生态屏障。根据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全市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天保二期工程涵盖6县1区,涉及79个乡(镇)、21个国有林场,占全市林业用地的44.1%。从实际看,工程区内有天然林50.3万亩,人工林125.1万亩,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生态功能比较完备,是森林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后,工程区将新增造林80.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净增3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将会建成系统较为完整、作用更加突出的陇东生态屏障,从而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维护国土安全,为加快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2、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发展碳汇林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举措。总书记在全球气候应对首脑峰会上承诺,到2020年,我国要增加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增加森林蓄积13亿立方米。国家和省上在“十二五”规划中,将森林“双增”目标列为各级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据测算,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将会极大地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工程区碳汇年增长将达到174.7万吨,今后十年将增加1746.8万吨,年森林固碳能力提高到2424.75万吨,这必将为应对气候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改善民计民生、加快和谐林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全市21个国有林场是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的主力军。由于国有林场大多分布在山区,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职工收入水平较低,2010年年均工资仅1.76万元,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71万元的47.4%,拖欠社保经费1482万元。职工就医难、养老标准低和子女上学难、就业难等问题也未得到根本解决,林区社会稳定压力较大。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后,造林补贴、管护费用、五险补助、政社性支出等标准将相应提高,工程预算总投资4.72亿元,通过公益林建设、中幼林抚育、林下产业开发,可大量吸纳富裕职工和林区群众就业,增加职工群众收入,有利于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搞好天保二期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好、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建设。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认真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
天保二期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巩固一期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能力,促进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加快建立结构稳定、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系统,着力构建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民生改善、林区和谐的现代林业发展新格局。
具体建设任务是,继续执行天然林禁伐政策,管护好工程区242.28万亩森林资源。完成人工造林42万亩,封山育林38.3万亩,中幼林抚育50.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25万立方米,增加国有林场职工就业岗位170个,向林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国有林场职工工资每年增加10%以上,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林场在职职工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围绕以上目标任务,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保护和发展全市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的重点和关键。能否管住管好天然林资源,是衡量天保工程建设成效的基本标准。要管严天然林,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外,禁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活动。要管好人工林,除农民房前屋后零星林木外,对目前实施的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和农户申请的抚育采伐,要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作业设计,依法凭证采伐。要加强木材销售运输管理,积极开展林政稽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加工摊点,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要建立完善林地保护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防止林地非法流失。要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制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护网络,实行以农户为主,联户管护、专业管护相结合的管护模式。要严格落实封山禁牧措施,逐级靠实管护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每个山头有人看、每片林子有人管,真正把森林资源管住、管好。要提高资源监测水平,狠抓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肃查处各种涉林案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精心搞好森林资源培育经营。开展森林培育经营,是扩大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的重要手段。国家在启动天保二期工程时,出台了森林培育经营和公益林建设投资政策,提高了补助标准,加大了森林资源培育经营的投入力度。各县(区)要从工程区实际出发,坚持宜造则造、宜封则封、造封结合,切实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公益林建设,不断增加森林资源面积。同时,要看到,天保一期工程实施13年来,全市人工林面积大幅增加,但密度过大、枯损严重、生长受阻等问题相当突出,必须认真实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更新改造等项目,改善林分结构,增加通风透光能力,促进林木生长,巩固造林育林成果。在此基础上,要积极争取实施生态移民项目,减轻林地承载压力,实现休养生息,提高林地生产力。
3、认真落实林区各项保障措施。改善和保障林区民生,是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的重要内容。重点要做好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两项工作。在林区职工社会保障上,中央财政将继续对国有林场在职职工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项社会保障补助,并提高标准;省上对国有林场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出台了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的政策,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这方面的政策,足额配套分担补助,彻底解决林业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期间,林场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在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上,市、县(区)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林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不断提高林区公共服务能力。同时,要认真实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加快改善林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4、持续推进国有林区体制改革。改革创新是国有林场加快发展的动力所在。国家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总的部署和走向是,将国有林场划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公益性林场财政全额负担,经营性林场逐步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市国有林场全部为公益性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国有林场事业费和人员工资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拨付,切实加强资金和人员保障,构建有利于国有林区长远发展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完善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四大体系,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及时足额兑现林业补偿补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林业快速发展。
5、全力加快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天保工程,培育林业产业,增加林区职工群众收入,是加快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林业不仅在生态建设上发挥着主体作用,而且在发展经济上蕴藏着无限潜力。各县(区)要立足当地实际,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导向,加快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森林旅游、苗木花卉及林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同时,要积极引进技术资金,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积极引导组建林区中介组织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各项综合服务,努力提高林业产业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天保二期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天保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相比,建设内容更多,工作任务更重,质量标准更高,政策要求更严,涉及很多方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要继续实行工程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四到县”的考核机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靠实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天保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抓、具体抓。要逐级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做好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市、县(区)两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天保工程办公室的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级天保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扎实做好方案制定、工程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等工作,总结通报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二要狠抓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天保工程的成败。天保二期工程对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中幼林抚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出了严格的标准要求,市、县(区)政府特别是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对管护制度不落实、造林封育不达标、政策补助不到位、产业培育不积极的,及时下发通报,跟踪整改落实。市上将对天保二期工程建设情况作为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各县(区)要认真搞好自查验收和质量考评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要加强部门协作。市、县(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发改部门要将林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林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加强林区水电、道路、通讯、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将国有林场事业费和职工工资纳入预算,配套落实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人社部门要完善林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林区转岗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监察部门要做好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监察,保障工程建设各级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窗口建设,提高行政服务。
1、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文化、作风等各方面的素质。中心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会议,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学习贯彻全市、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市委黄书记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调研时的讲话,全市行政服务及企业房产证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中心有关行政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服务。
2、加强入驻中心窗口建设。中心管委会制定了中心工作职责;中心“六制”办理及“六件”管理制度;中心投诉督查管理办法;中心工作例会制度;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制度;中心统一缴费制度;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中心服务窗口考勤制度;中心学习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要求窗口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岗杜绝串网、脱岗、聚集聊天,禁止利用计算机炒股、玩网络游戏等,并定期对各窗口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基本杜绝了玩游戏、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
3、确实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身正气行政、一腔热情办事、一句亲切道别”的接待办事群众“六个一”服务要求,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引导窗口工作人员由“你找我办事”转变为“我为你服务”的理念,改变不良作风。转变服务态度,结合“创五优争先行”,认真开展“五比”竞赛活动。每季度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组织纪律、办件量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测评,同时评出“示范窗口”,年度评出“红旗窗口”、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推行“五心”微笑服务,打造“四最”环境。按照大厅业务办理零误差、服务质量零投诉、项目收费零违规、两地受理零出现的“四零”目标,严格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各窗口行政行为,推行咨询服务要热心、工作过程要细心、受理投诉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服务要诚心的“五心”微笑服务。同时,推行“零差错”工作法,要求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每项业务不出现一次差错,每项工作不出现一个纰漏,建立工作差错登记制度,将工作差错分为一般差错、较大差错和重大差错3种,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人员责任,对一年内出现5次一般差错或3次较大差错或1次重大差错的年度考核只能评为不称职,中心向原单位退回该窗口工作人员并向全县通报。通过推行“五心”微笑服务和“零误差”工作法,树立了“人人都是环境”的理念,大力营造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打造了“成本最低、回报最快、信誉最好、效率最高”的投资环境。
5、深入开展“四个不让、五比”活动要求,打造优质可依的政务环境。按照全县招商安商“四个不让、五比”活动总体要求,中心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深入推进投资软环境建设,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取得良好成效。中心在“四个不让、五比”活动期间,克服时间紧、经费少等困难,从服务水平、廉洁自律、文明用语、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请客商企业、服务对象和县直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以求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从而更好地立足窗口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客商、服务于企业。
6、进一步规范统一受理窗口的管理。根据明政务〔2009〕6号文件精神,中心下发了《关于行政服务工作综合考评考核报送材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统一受理窗口的管理。1-11月份,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96579件,其中即办件为191756件,承诺件为4823件,办结率为98%。并不定期对统一受理窗口的一次性告知单,受理事项开具承诺书通知单,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等进行抽查。
7、召开全县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下阶段工作。5月31日,11月13日,我县召开全县行政服务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施春发主任主持,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做了重要讲话,同时安排部署下阶段行政服务的各项工作。
8、确实抓好乡镇行政服务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全市行政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四百”活动要求,扎实抓好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在中片、南片、北片各确立一个示范点,即中片光明乡、南片黄潭镇、北片大源乡三个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示范点。光明乡行政服务中心已于11月6日正式运行,半个多月来,共为群众办结170项服务。同时,光明乡行政服务中心把服务延伸到各行政村,在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黄潭镇、大源乡示范点正在建设之中,年底可正式运行
9、扎实抓好中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切实按照双重管理的办法,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为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规定选派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连续工作至少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调用或更换人员时,须经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同意后,方可调用或更换。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从今年开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优秀”考核指标由人事局实行单列,适当提高“优秀”考核指标系数至20%。并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10、切实做好办件统计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办件统计是业务科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可以反映出“中心”业务运行的情况,各窗口办件中是否存在问题,便于开展业务督察,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办件统计包括周统计、月统计和专题统计,这项工作我们做得很扎实。同时认真做好办公室每天的日常工作,确保一切工作运转正常。
(二)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中心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利用政府信息化资源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
1、扎实做好网上审批项目清理上报工作,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为了顺利开展网上审批工作,中心继续抓好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拓展工作。根据市中心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网上审批和项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和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的梳理,进行一次再过滤、再筛选,摸清项目办理程序、条件、依据、标准、时限及收费等情况,为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创造条件。11月3日下午召开网上审批系统工作培训会,18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
2、继续做好电子印章的申购工作。
为了全面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确保网上审批系统顺利运行,保障网上审批数据的安全,防止审批数据丢失和被篡改,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部署,县政府办下发了《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申购电子印章的通知》(将政办函〔2008〕31号)文件,规定县直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必须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申购电子印章。截至今日全县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63个单位有49个单位上交了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申购款。
3、开展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情况调查。中心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网上审批系统情况调查。要求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上报本单位网上审批系统的运行情况、项目清理、内网建设、印章申购等情况,为了便于下一步网上审批工作。汇总到市中心管委会,同时会同县政府办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发改局、经贸局、人事局等19个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外包与县政府网站建设是否脱节、网上审批的硬件接入是否到位(接入政务网)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其中计划局和人事局的政务网络已经联入审批科室。同时中心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线路重新测试布线,保障中心大厅的网络畅通,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顺畅的网上办事空间。为下一阶段开展网上审批工作提供依据。
4、协调试点单位,开展网上审批工作试运行。为了更好的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中心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县发改局(含物价局)、人事局、民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卫生局、广电局、经贸局、劳动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文体局等15个单位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网上审批试点单位,确保2010年1月1日起与省里对接。以便下一步在全县推行网上审批系统工作。
5、中心窗口解决硬件设备,保障网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中心文体局、物价局和气象局窗口购买了电脑设备,用于网上审批工作。同时中心大厅在每个窗口开通了政务网,只要接入网线,就可以进行网上办公。
6、确定增加入驻窗口单位。按照全市行政服务和企业房产证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实际,进一步增加职能部门和扩大项目进驻中心。共确定县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计划生育局、人防办、房管所、消防大队等7个与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职能部门于今年12月低前入驻中心。
(对照明委办〔2008〕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规定》,目前,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市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还是重视不够,进驻中心窗口的单位和审批服务项目不够理想,影响了中心综合功能的发挥。
2、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尚未完成。一是审批服务项目清理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没有按要求和进度上报。二是硬件接入还不够到位。网上审批要求具有审批职能的科室接入政务网,目前除发改局、人事局等少数单位已经接入到各审批职能科室外,其他大部分单位审批职能科室只接入了互联网,未接入政务网,影响了网上审批工作的进度。三是电子印章申购工作尚未完成,到目前为止,还有14个单位未完成申购工作。
3、窗口人员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部分入驻中心单位没有派驻业务骨干或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到中心窗口上班,同时授权不到位,影响办事效率提高;个别单位派驻人员不够多,窗口拥挤,群众有所意见等。还有,现在推行网上审批工作,部分窗口工作人员还未能熟练使用电脑,难以适应网上审批服务工作的需要。
4、中心大厅办事窗口少,影响中心功能的发挥。未设立统一收费处,造成办事群众两头跑。
5、部分窗口硬件设施滞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下步工作
1、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规定》(明委办〔2008〕64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心管理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对现有入驻中心窗口单位,进行规范性管理,确保为业主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2、继续开展网上审批的各项工作。继续清理审批项目,继续催缴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未申购的单位。督促有关职能单位将政务网接入具有审批职能的科室,配置符合网上审批系统运行的电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