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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圣果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中图分类号F744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环境与贸易之关系是近几十年来各国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一国政府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各种政策、措施往往因为威胁、损害了其他国家的贸易利益而受到多种质疑,引发各种贸易争端。素有“经济联合国”之称的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在处理成员方递交的此类争端方面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本文结合GATT/WTO争端解决历史上的相关案例,总结、归纳WTO在审查成员方为环境目标而采取的单边贸易措施/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合法性方面的立场、规则和纪律。
关键词: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例外条款;域外管辖;透明度;国际环境法规范
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有关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争论也愈演愈烈,“过去十年中,人们对贸易与环境、劳工标准之间联系的兴趣重新涌现”。环境的恶化触及和动摇了自由贸易的物质基础,作为多边贸易体制法律和组织保障的WTO,如何使WTO有关环保贸易条款在实施中找到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最佳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是摆在WTO面前的现实难题。
这些问题包括:1、环境法规对贸易的影响(竞争力问题);2、与环境相关的标准对贸易的影响;3、为环境目标而采取的贸易措施的合法性;4、贸易和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效应。其中第三个问题主要包括多边环境协定中的贸易措施和一些国家单边采取的贸易措施,如限制或禁止进口、许可证制度、征收环境附加税等。本文将重点论述国家采取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在GATT/WTO体制下的合法性问题。
二、GATT/WTO体制下的相关规定
(一)、GATT/WTO共有的规定
重审历史,我们发现有关环保与贸易的关系并非是GATT/WTO全新的课题,只不过GATT的起草者们并未料到今日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毕竟促进自由贸易的增长是GATT当时头等重要的任务。以下是GATT时期有关环保和贸易的条款,这些条款也为WTO所继承,被认为是解决成员间有关环保和贸易争端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1、按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缔约方可以在不违反国民待遇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环境计划自行决定对进口产品征收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环境税费。但同时限定条件,包括:(1)所征收的环境税费在计算上必须合理;(2)所征收的环境税费必须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不能对进口产品和出口产品搞差别待遇。(3)不能将对进口产品征收环境税费的方法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
2、第11条关于进出口产品数量限制的规定,一般而言,WTO禁止实行数量限制,但不适用于下列措施;(1)是出口缔约方出于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严重短缺而临时实施的出口禁止或限制;(2)是为实施某些商品归类、分级和销售法规而必须实施的进出口限制;(3)是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下的对进口农产品和鱼制品的进口限制。可以看出,这些例外均直接的或间接地可归于一国出于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从而获得WTO义务的豁免。
3、关贸总协定第20条关于一般例外的规定。具体内容为:“在遵守关于此类措施的实施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任意的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要求前提下,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规定缔约方可以为保护环境采取下列措施:“(B)为保障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为保护可用竭的天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鉴于该条(B)和(G)款被普遍认为与环境保护有关,也是成员方引用最多、分歧最大之处,在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中亦形成了一套相对系统的适用规则,在接下来的具体案件分析中,将以此为主要法律依据展开论述。
(二)、WTO对环境贸易条款的发展
一方面来自发达国家、环保组织的压力,一方面也是出于环境与贸易之间的能动关系,WTO对环境与贸易关系的课题也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序言:“……而且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使世界资源获得最佳利用,力求兼顾保持与维护环境,并以符合经济发展不同水平的需要和关注,加强达此目的的措施……”,明确将可持续性发展纳入多边贸易体制,而且这也是“环境”字眼首次出现在多边贸易协议中。
2、其他各项一揽子协议中所包含的环境条款。包括《贸易的技术壁垒协定》、《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相应规定,主要为成员方采取的与环境有关的措施设定了纪律和行为准则。
3、WTO成立后有关部长会议的宣言、决议。如2001年第四届部长会议通过的多哈宣言中的《贸易与环境》工作计划。
小结:从以上归纳可以看出,与其他投资、知识产权等议题不同,世贸组织并未形成关于环境保护的单项协议,而是主要通过成员方在环境保护方面达成的合意以“环保例外+限制条件”的条款形式加以表现,其规则具有分散性、原则性、高度抽象等特点,从而导致相关环保条款只有在诉诸争端解决机制后,才得以逐步澄清、确定和发展。因而,对WTO案例的研究在环保方面具有相当大的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下面结合GATT/WTO史上的经典案例就以下几个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争议和分歧较多的问题加以分析和澄清,从中总结、归纳WTO在处理该方面形成的规则,推敲WTO对该问题的态度和基本原则,以期对成员方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指引和调整作用。
三、案例分析
(一)对条文用语的扩大/松动解释
适用WTO条款第一步的工作就是解释条文的含义。解释的原则、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WTO在环境保护和自由贸易之间进行协调的能力。争端解决机构在对有关协议的适用和解释方面,一改GATT争端解决机构的保守作风,积极致力于对环境贸易关系的协调,在对条文用语的解释上,明显地放松了标准,更加注重了环境保护的需要。
1、可用竭的天然资源
(1)我国出口贸易给
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在我国出口贸易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仍为出口的主要特征,出口产品大多属于资源消耗较大、污染较严重产品。我国这种粗放型的外贸发展模式,消耗了我国大量的能源,导致我国资源日渐贫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据环保部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单位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我国每增加一个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产出的固体废物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每增加一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是发达国家的5倍以上,据统计我国每增加一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6倍、日本的7倍之多。此外,加工贸易比例重大也给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据统计年鉴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加工贸易出口总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2.1%。但是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绿色技术型产业十分落后,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这不利于我国生态环境。
(2)进口"洋垃圾"严重威胁
我国生态环境2007年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曾报道过:在欧洲被称为欧洲垃圾集装箱的英国,每年都将大量的废物垃圾倒入我国,已经造成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我国某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而更出人意料的是,英国大型出口洋垃圾不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英国环境问题,还给英国相应的企业带来额外的巨大利润。2012年12月,英国《每日日报》报道,由于被中国拒绝,几百吨的生活垃圾被运送回英国。再如,西班牙出口到我国的果汁包装集装箱由于含有残留果汁,聚集了5.5万多只苍蝇;荷兰出口到我国的30个集装箱中,共发现近800吨的走私城市垃圾;另外日本大多企业也为了降低自己在日本处理废物垃圾回收及加工的费用成本,将收集来的废旧塑料等废物垃圾卖给我国企业来处理。更触目惊心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高达5亿吨之多,而其中70%以上都经各种途径运入我国。近年来,走私"洋垃圾"入境问题并未得到遏制,频频发生在我国各地区。"洋垃圾"的跨国入境,不只是给我国垃圾处理增重负担,而且还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3)发达国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我国转移
首先,由于我国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法规比发达国家宽松且不完善,我国一些企业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对产业转移的质量重视程度不够,为了加快经济增长盲目的接受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只看数量上的快速增长,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忽视了提高产业转移的质量问题。相反,目前发达国家由于环境法规及环境意识,更加注重节能减排,这使得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一些在本国禁止使用、销售的工艺落后型、污染严重的产业向我国转移。其次,由于我国目前发展过度依靠资源环境和廉价劳动力优势,国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制造业,而我国由于核心技术等的缺乏,造成我国制造业目前高投入,高能耗,低利润。例如,近年来我国珠三角地区FDI流入量得到迅速增长,珠三角生产规模随着不断扩大。然而,由于FDI流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额流入珠三角给珠三角经济带了新活力的同时,也使得珠三角许多地区"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大幅度的增加,珠三角环境污染日益严峻。
二我国对外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1)逐步完善环境政策
加大执行力度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含调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及防治生态环境污染等内容。但是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仍然不够全面,不够完善,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法律法规。并且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存在一些标准不明确,甚至于与国际惯例某些条款不统一等问题。面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状及我国环境污染现状,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内容及标准,制定与国际环境标准相一致的、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及其相应的执行标准、惩罚力度等。例如针对前面提到我国进口洋垃圾现状,我国可以严格制定禁止和限制"洋垃圾"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细分"洋垃圾"的分类标准;明确违法进口"洋垃圾"的企业的处罚标准,并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执法人员责任标准及相应的徇私惩罚。
(2)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
一方面,我国应加强对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并紧密跟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技术,并通过对先进科技技术和工艺装备的引入,吸收先进的核心技术,以提高对外贸易的技术含量,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进一步升级。另一方面,在日益呼吁倡导节能减排,我国也应该鼓励企业研发节能降损、资源高效循环再利用技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技术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此外,我国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向中高端产业延伸,并加强环境的保护,引导加工贸易向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转型,优化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
(3)控制国外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
1.中国环境管制的影响若中国在污染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则贸易自由化将有利于比较优势的扩大,生产要素由清洁产品向污染产品转移,促进污染产品生产规模及出口规模的扩大,从而引起CO2排放水平的上升,表现在图形上为排放需求曲线D0向外移动至D1,见图1。若此时环境政策保持不变,则CO2排放量由z0上升至z1。但是,出口规模的扩大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人均收入水平,因为环境质量是一种正常消费品,所以消费者对于优良环境的需求上升,促使政策制定者采取更加严厉的环境管制,在图形上表现为排放供给曲线S0向里移动至S1,移动的幅度取决于环境管制的力度,随着排放供给曲线的向内移动,CO2排放量也随之降低。若中国在清洁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则贸易自由化会引起生产要素从污染产品向清洁产品转移,引起清洁产品出口规模的扩大及污染产品出口规模的缩小,从图2中可以看出,排放需求曲线D0向内移动至D1,若环境管制政策不变,CO2排放量由z0下降至z1。贸易自由化同样提高了消费者的人均收入水平,消费者对于环境质量的需求也同样促使政策制定者加大环境管制力度,在图形上表现为排放供给曲线S0向里移动至S1,CO2排放量由z1下降至z2。
2.AnnexB国家环境管制的影响上述分析假设AnnexB国家CO2排放水平不变,当AnnexB国家加大环境管制力度时,将会引起污染产品的生产下降,从而一方面降低了这些国家的CO2排放水平,另一方面抬高了污染产品的价格,同时也将对中国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刺激中国扩大污染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增加了中国居民的真实收入。首先,出口规模的扩大引起CO2排放水平的上升,通过图1可以看出,若中国不采取环境管制政策,CO2排放量将由Z0增加至Z1。其次,消费者收入水平提高后会增加对于环境质量的需求,促使政府采取更加严厉的环境管制政策,在图1中表现为排放供给曲线S0向左移动至S1,CO2排放量由Z1下降至Z2,Z2是否大于Z0取决于中国环境管制力度。
二、实证检验
1.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本部分将利用计量模型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于中国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影响,计量模型设定如。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中国17个工业行业2001年-2010年的面板数据①,其中i代表行业,t代表年份。被解释变量Cit表示各行业历年的CO2排放水平,分别以各行业完全CO2排放量以及完全CO2排放强度表示,为了保持数据的平稳性,减少异方差情形的出现,对完全CO2排放量取对数形式。解释变量中,yit表示人均产出对于CO2排放的影响,同时加入yit的平方项是为了检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我们利用各行业出口贸易依存度tradeit考察出口贸易对于CO2排放水平的影响,即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利用各行业的资本强度Kit与与源消耗强度eit代表影响中国CO2排放水平的其他因素。解释变量Policyit代表中国环境管制政策,用于检验政策实施前后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变化,同时利用解释变量exit检验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对于中国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影响。根据上述数据与公式,计算出来各行业的完全CO2排放强度与完全CO2排放量见表1,受篇幅所限,下表只列出2001、2004、2007与2010年的计算结果。(2)解释变量以历年各行业产值增加值除以该行业总就业人数得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前文的测算结果。(3)解释变量tradeit以各行业历年出口总量与该行业历年产值增加值的比值表示,相关数据分别来源于OECD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4)解释变量Kit代表历年各行业的资本强度,以人均资本存量表示,用于检验要素禀赋假说。由各行业历年资本存量与从业人员的数量相除得出,这里以固定资产净值代表资本存量,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5)解释变量eit代表历年各行业的能源消耗强度,用各行业的能源消耗总量(以标准煤计量)与该行业产值增加值的比值表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6)解释变量Policyit代表中国环境管制政策,用于检验政策实施前后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变化,以历年各行业的环境治理投资总额占各行业产值增加值的比重表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7)解释变量exit以历年中国各行业向AnnexB国家的出口量占其出口总量的比值来表示,若与被解释变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意味着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强化引起中国污染产品贸易优势的扩大以及CO2排放的增加,碳泄漏现象发生。数据根据OECD数据库提供的资料整理得出。(8)α为常数,ui与εit分别表示不可观测的各行业的个体差异及随机扰动项。
2.回归结果分析本文利用Stata10.1计量软件进行回归,根据各种检验,本文最终采用以行业为聚类变量的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模型1与模型4为加入中国环境管制因素之前的回归结果,模型2与模型5分别在模型1与模型4的基础上考察了中国环境管制政策因素对于完全CO2排放量及完全CO2排放强度的影响,以及加入中国管制政策因素之后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变化,模型3与模型6分别在模型2与模型5的基础上考察了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2。(1)在以完全CO2排放量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中,人均收入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且在1%的置信水平上高度显著,说明人均收入与完全CO2排放量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倒U型关系,环境库兹涅茨假说成立。逐步加入中国的环境管制因素与AnnexB国家的环境管制因素对于回归结果影响不大,这表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成立的结论是可靠的。在以完全CO2排放强度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中,人均收入的一次项显著为负,二次项却不显著,加入控制变量后对于回归结果的影响不大,表明完全CO2排放强度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呈现出单调递减的趋势。(2)无论是以完全CO2排放量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方程还是以完全CO2排放强度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方程,出口贸易依存度变量都与CO2排放水平显著地负相关,说明出口贸易对于中国环境影响是正面的。通过加入中国的环境管制变量,扩大了出口贸易的CO2排放效应,加入AnnexB国家的环境管制因素对回归结果影响不大。(3)中国的环境管制政策因素policy与完全CO2排放强度显著负相关,而与完全CO2排放量显著正相关,这可能是因为环境管制政策带来的完全CO2排放强度下降的幅度小于产值增加的幅度,因此间接地导致环境管制政策与完全CO2排放量正相关。(4)ex变量与中国各行业完全CO2排放量及完全CO2排放强度之间的关系均不显著,表明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强化并未引起中国发生碳泄漏现象。(5)此外能耗强度变量显著地与完全CO2排放强度正相关,与完全CO2排放量的关系却不显著。资本强度变量与完全CO2排放量及完全CO2排放强度之间均不显著。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纺织环境竞争力配额国际贸易
根据WTO《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取消配额限制,纺织服装产品可以自由进入任何国家或地区。这个被业界称为“后配额时代”的来临,让许多人士兴奋不已,认为这一重大“利好”将极大促进我国纺织出口贸易的发展。然而,情况真有那么乐观吗?
环境竞争力将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多年来,国际纺织服装贸易受限于配额制度,增长幅度缓慢,尽管具有比较优势,但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的市场空间也长期被严重挤压。“后配额时代”的来临,短期内可能对纺织服装出口有利,但中长期未必效果明显,因为影响纺织贸易增长的因素并不只限于配额制度。WTO经济研究部不久前就了关于纺织服装业取消配额后的研究报告,预测表明:在配额取消后,即使在美欧两个巨大市场,中国纺织品的份额平均只能增加13.5%;同时,由于国内贸易秩序欠佳及恶性竞争,市场份额的扩大并未带来效益的增加,如纺织出口大省江苏2003年对美出口激增125%而平均价格却下降了41%。另一方面,出于对中国纺织服装业巨大产能、具有明显价格优势的恐惧,一些世贸组织成员曾试图延长配额期限,尽管该图谋基本无法实现,但这些成员今后肯定会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技术壁垒或区域自由贸易对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进行阻挠。出于环境保护和市场保护的需要,配额取消后,西方发达国家将对进入本国、本地市场的纺织品实施严格的环保认证及有害物质检验认证制度。
可见,“后配额时代”的来临,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提出了新的挑战。从长远来看,只有更加注重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质量、对环境保护较为有利的“绿色纺织品”,才能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单纯具备价格竞争力而没有绿色通行证并不能铸就纺织贸易的辉煌,唯有提升纺织环境竞争力才能有效获取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环境竞争力对“后配额时代”纺织贸易的冲击
随着环境竞争力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环境因素对外贸进出口的影响也日益加强,进入“后配额时代”的纺织贸易将带有明显的“绿色”印记,拥有价格和质量优势而缺乏环境竞争力的我国纺织贸易将面临极大挑战。
纺织环境竞争力缺失的现状堪忧,现实的“利空”冲淡了“后配额”时期的“利好”。纵观影响纺织环境竞争力的诸要素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纺织环境竞争力现状令人堪忧:纺织产品本身离生态标准相距甚远,产品从原料采购、生产、销售、消费使用直至废弃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即产品的生命周期还很难完全达到绿色环保要求。
纺织行业创新机制缺乏,加上对环境竞争力认识薄弱,导致纺织贸易原有的价格竞争力被不断削弱、甚至优势不再。近年来,理论界关于“入世”及2005年取消纺织品配额后对我国纺织服装业的影响、相关产业政策调整等的研究较多,但涉及纺织贸易与环境竞争力关系等问题的探讨却少之甚少。面对席卷而来的绿色浪潮,纺织业界缺乏足够的敏锐性,对于生态纺织的概念、纺织生态标准等尚处于被挤压和被动接受的状态,纺织行业环境创新机制创立明显滞后。环境竞争力的缺乏,最终在国际市场上弱化了价格竞争力,使纺织贸易原有的竞争优势被不断削弱、甚至优势不再。
西方挥舞环境竞争力利刃构筑“绿色壁垒”,不仅使我国纺织品贸易面临“自囿壁垒”和“它设壁垒”,原有的价格优势也会成为西方实施“反倾销”的借口。一直以来,我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明显的价格优势,然而面对愈来愈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纺织品贸易正在慢慢地丧失原有的比较优势,而且由于环境竞争力的缺失,一定程度上使原有的价格竞争力与非价格竞争力成为欧美发达国家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出口的借口及包袱。
纺织经济外部性效应突出,环境成本高企,使经济效益与环境竞争力形成“减耗循环”。由于行业技术水平的限制,我国纺织企业提升环境竞争力还缺乏最基本的技术保障。《OEKO纺织品标准100》对纺织成品布或服装中苯乙烯的含量要求不超过5PPB,而我国企业受技术条件限制甚至还难于检测和控制PPB级的物质。同时,由于设备陈旧、环保及工艺技术落后、措施不得力,纺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外部效应愈发突出,这样,不仅纺织行业环境竞争力水平得不到提高,还将导致外部社会成本的上升,形成环境竞争力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互相减耗的恶性循环。
绿色开发能力不足,绿色营销渠道不畅,环境竞争力的培育与提升不能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当前我国研发和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环保纺织品的能力不足,政府和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绿色纺织品生产、销售、消费者偏好等市场信息网络,绿色营销活动严重滞后。
纺织企业“绿色管理”不得要领,环境认证意识淡薄,加上我国现有环保法规及标准欠完善、不匹配,制约了纺织环境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促进“无配额”纺织贸易的对策建议
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企业既要继续增强价格竞争力,更要注重提升环境竞争力。
充分认识到提高纺织环境竞争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我国纺织环境标志制度。首先应参照OEKO-TEXSTANDARD100等欧美标准,加紧制定出与纺织行业配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应主动与那些实施了环境标志而又对产品环境问题特别重视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联系,吸收并借鉴其先进经验,对不能适应国际市场要求的纺织标准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力求与国际标准靠拢并接轨,实现双边或多边环境标志的相互认可,力促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走向世界。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有保有压”的战术安排为纺织企业提升环境竞争力提供政策支持。政府应鼓励和引导纺织企业实现由传统型向环保型的转制,给予环保纺织类企业一定的出口倾斜政策;通过发放一定额度的环保补贴,降低环保纺织品的单位成本;可在纺织行业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和绿色激励基金,提供减税减负、低息贷款等财政货币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市场开发等方面,支持环保型纺织企业的污染整治、生产线的改造以及环保纺织品的开发、研制等工作。
加强并完善纺织行业协会和环境组织的监管、服务职能,可在协会中建立纺织行业环保信息中心,关注《多边环境协定》(MEAS)的最新进展,及时研究环保标准的国际动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为纺织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尝试建立“环境成本内在化”制度安排,将纺织行业单纯为环保的“末端控制”转变成为提升行业整体环境竞争力的“过程管理”。有效降解“外部性效应”是提升纺织环境竞争力的制度保障,有必要界定环境资产的所有权,对环境资产进行合理定价,坚持“排污者付费原则”,以成本压力推动纺织环境竞争力的提升。
纺织企业自身应该树立环保观念,积极研发绿色纺织品和生态服装,实施以出口为导向的“绿色纺织”发展战略。纺织企业应在生产技术、生产管理、经营理念等方面向“绿色”靠拢,在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包装、运输、销售及回收处理等各环节注意环境问题,将环境因素视作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制高点;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认证工作,将“先污染后处理”的模式转变为“零污染生产”模式;实施“绿色营销”,结合价格竞争力,将纺织行业比较优势转变成综合优势,为企业赢得长远发展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对我国环境保护产生的影响
出口贸易带来的环境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的出口是以初级原料型产品为主,以量取胜,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对资源、环境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虽然明显优化,但是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初级产品和污染严重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所占的比例仍然较大。由于缺乏对环境的综合考虑,出口贸易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内蒙古几百吨发菜和山野菜出口带来了200多平方公里土地的沙化;宁夏、新疆、内蒙古等地盲目挖采甘草出口,加重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广西桂林出口钟乳石造成了珍贵旅游资源的破坏等等。
进口贸易带来的环境问题。进口贸易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外国污染废物,即洋垃圾进口现象。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都出现了一些工业化国家以经济利益为诱饵,企图向我国出口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的事件。我国对“洋垃圾”的关注始于1993年10月,当时南京1288吨韩国化学废物进口案震惊了全国。几年来,广东、福建、江苏、江西等省的口岸陆续发现一些外资或合资企业以加工废塑料和其他废物为名,从国外进口夹杂大量污秽物、细菌、病毒的垃圾。
引进技术、资金带来的环境问题。随着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不同国家环境标准差异的存在,发达国家的污染密集型产业纷纷向环境要求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不少国家利用出口资金、技术之便,将大量的污染产业转移到我国。例如,据有关方面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外商在我国沿海地区投资兴建了75家生产泡沫塑料、灭火剂、制冷剂的企业,而这些产品中相当多的化学成分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所禁止或限制的物质。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的策略
深入认识和明确把握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摆正位置,权衡利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走清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必然选择。
增强环保观念意识
“经济腾飞,环保欠债”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普遍问题,已经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虽然近年来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但仍然存在当涉及到经济利益时,又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情况。为此,迫切需要树立环保意识,重视环境因素。第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进行全民生态知识和环境保护的普及教育,使保护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第二,提高各级政府、企业的环保意识,倡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例如,江苏的无锡市2001年对该市新上的19个工业、房地产项目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无法过关而予以否决。第三,在我国消费者中普及绿色观念,引导绿色消费,为我国的绿色产业发展开拓空间。第四,重视环境因素对贸易的影响,破除“产品高价、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的错误观念。
完善法规政策
强化完善环境贸易法规我国目前已制订了《环境保护法》等6部环保法律和《森林法》等9部资源保护法律。另外,其他已经制定的与贸易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也达18项。应该说,我国已经建立起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框架。但是,我国目前不少法规还比较笼统,可操作性差,实施效果难免大打折扣。现在急需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一套完善的、便于操作的、适合于我国国情又与国际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办法,通过切实的贯彻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健全完善环境制度第一,完善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和。我国的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在我国19278项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落后,周期也长”(薛荣久,2002)。为此,根据我国国情,完善提高环境标准,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尤为重要。第二,积极开展ISO14000国际认证。我国于1996年开始引入ISO14000标准,并颁布了国家标准,开始在国内企业中开展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但是我国能够获得认证的企业却为数不多。对此,我国应当积极关注ISO14000标准的修改、推广过程,将已颁布的标准结合国情等同化为我国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认证工作,推动企业跨越绿色环境壁垒,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
培育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我国的绿色环保产业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现已初具规模。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产业规模小、结构单一;技术基础薄弱、质量难以保证;配套设施缺乏、市场化程度低。要大力发展我国的绿色环保产业,必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支持作用。首先,制定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在深入分析环保市场前景和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确定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其次,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完善产业管理体系。第三,建立绿色环保产业风险投资机制。绿色环保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正外部性、公益性、非直接经济效益等特征。政府应尽快建立绿色环保产业风险投资机制,开辟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渠道。
建立绿色贸易制度第一,调整出口产业结构。从长远看,要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节约能源、低污染的产业。在短期产业结构无法迅速升级的状况下,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大前提,重新评估我国以前大力提倡的各种出口导向产业:对于出口份额较大的高污染产业施加必要的压力;对于绿色环保产业,从贸易方面给予支持。第二,严格进口产业的环境审查,坚决抵制“洋垃圾”。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进口的“洋垃圾”从1990年的9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1750万吨,对我国的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作用。我国对此应提高警惕,明确进口商品的环境标准,加强进口商品的管理、审查、检测,坚决杜绝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质进口。
加强国际合作方面
及时跟踪国外环境壁垒动态国家应及时收集、跟踪国外的环境壁垒动态,建立有关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咨询机构,加强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特别是对于我国的主要贸易对象,应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环境壁垒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加强对有关环境问题的公共技术的研究,建立咨询点,方便企业查询,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发展与环境大会上,环境问题首次成为一个世界议题。为了寻求环境和自然资源可承受的、生态和经济可协调的长期发展模式,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于1987年提出了一份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不损坏地球生命系统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的发展”(WCED,1987)。此后,可持续发展问题从概念形成进入战略发展与制度创建阶段。1987年达成《蒙特利尔协定书》;1989年达成《巴塞尔公约》;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即里约会议)达成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化公约》、《森林原则声明》和《里约政治宣言》;1997年达成《东京条约》;2002年9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更是一次可持续发展的行动会议,在有效的机制保障和规范的管理上进一步推进了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可以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在近20年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伴随着人们对环境可持续问题的关注,有关贸易与环境的争议也越来越激烈,环境与贸易在1996年成为WTO关注的一个新议题。
一、贸易与环境的理论和现实冲突
贸易与环境从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贸易是经济层面的概念,环境则是社会生态层面的概念。贸易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克服人类行为的负内部性(即由于人为设置障碍而产生的内在于交易系统的成本),把内部成本外在化。WTO正是通过大量的贸易协议促进贸易自由化,增进各国的经济利益。环境可持续问题则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为了实现一定的环境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实质是克服人类行为(主要是生产和生活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性,把外部环境成本内在化。可见这两个问题的本质并不相同。然而现实中,环境政策对贸易的冲击和贸易对环境保护的影响不断交织,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有关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争论愈演愈烈,而争论的内容和范围也由于新问题的出现而不断延伸和扩展。
1.理论冲突
贸易与环境的理论冲突集中体现在自由贸易主义者与环境保护主义者的对立上。
自由贸易主义者认为自由贸易对环境是有利的。首先,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看,自由贸易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保证生产活动能够按照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这样通过自由贸易的全球产出耗费的环境成本最低。例如,那些对农业高保护的国家每公顷的化肥和杀虫剂的使用量是低保护国家的10倍。其次,自由贸易能使国家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更加环保的产品和更有效率的生产方式,尤其是对那些经济落后的国家效益更大;最后贸易自由化还有利于消除扭曲的贸易政策措施如补贴和税收,由于这些措施扭曲了环境的成本,使得自然资源失去合理的配置,不利于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主义者认为自由贸易对环境保护不利。一方面自由贸易所带来的经济活动的增加会增加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费;另一方面在各国有权制定自己环境标准的前提下,不同的环境标准就如要素禀赋一样会影响一国的比较优势,这样,自由贸易的结构会赋予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竞争优势,其结果会出现各国竞相降低环境标准,环境高标准国家的厂商将向环境低标准国家转移,出现“污染庇护所”(BaumolandOates,1988)
2.现实冲突
(1)环境保护还是贸易壁垒
贸易和环境现实冲突最为明显的体现是一项贸易措施是属于环境保护还是属于贸易壁垒。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风俗、法制等差异很难将各国的环境标准达成完全的统一。发达国家迫于国内环境保护主义者强大的压力以及保护全球生态环境的需要,希望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来防止环境恶化,贸易手段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发展中国家则担心环境保护会成为发达国家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既绿色保护主义,从而为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制造障碍。为此,以印度和马来西亚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在多哈会议上同以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展开了激烈的交锋。近十几年来,从最著名的美墨金枪鱼一海豚争端、美国对泰国虾的贸易禁运到欧盟的牛肉争端等源于环境问题的国际纠纷不断出现。
(2)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MEAs)
虽然WTO正试图将环境规则纳入其议程,但由于WTO规则与环境保护规则的制定在现实中相互独立,双方的条款经常出现不协调。如何处理多边环境协议中贸易措施和WTO规则的关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乃至于发达国家相互之间基于对本国利益的考虑存在明显的分歧。如1996年欧盟提出放松GATT第20条款的限制条件,建议在这一条款中增加一条有关MEAs措施和WTO规则之间关系的备忘录。凡是MEAs中违反WTO规则的措施都将作为例外来处理。发展中国家则认为欧盟的建议旨在使其贸易措施合法化,实质是以贸易作幌子达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
(3)环境货物和服务开放还是保护
如美国以自由贸易为由试图将环境货物和服务纳入贸易与环境的议题,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环境资源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这是剥夺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的合法和正当的权利。
(4)环境标准统一还是灵活
关于环境标志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在于环境标志的制定是否应该以工艺和生产方法(PPM)为标准。即如果产品的生产方法对环境不利的话,即使这种方法对产品的性能没有丝毫影响,这种产品也将被看作是不利于环境的产品。发展中国家认为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标准对各国也应不一样,发达国家企图将本国的环境标准和生产方法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的做法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二、贸易与环境相关性的经济学分析
1.贸易自由化对环境影响的效应
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可以用U=F(0、I、S、P、T、R、K)函数来体现。其中U为环境质量,Q为经济生产规模,I为收入,S为生产结构(主要由生产技术决定),P为产品成分,T为产品技术扩散,R为环境监督,K为其他因素。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上述因子而最终作用于环境。
(1)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是指贸易对经济规模的影响,即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加、消费的扩大以及收入的增加,污染也可能会增加。贸易的扩大,必然带来Q的扩大,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会造成资源使用量的增加,由此造成环境质量的降低。U与生产规模体现为负相关,贸易扩大不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贸易理论中,资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是贸易品的重要投入要素。随着经济发展,自然资源在商品贸易中的投入量虽然呈显著下降趋势,但自然资源仍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基础。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尤其依赖农业和自然资源,因此发展中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不断恶化的贸易条件最敏感(UNDP,2003)。
(2)收入效应
收入I的增加可能从多方面影响环境。首先收入增加会带来消费增加,消费增加导致生产增加,对环境不利,但收入的增加会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使人们购买高环保产品,由此对高环保产品的需求增加,对低环保产品的需求下降,结果促使厂商加大环保投入,增加对环保产品的生产,提高环境质量,同时收入提高也使得厂商有更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环境质量上升。如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巴西随着GDP的增长,环保投入也明显增加。在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一定的条件下,收入和环境的关系呈现出著名的环境库兹涅茨“U”曲线,该曲线表明,在:正业化进程的早期,环境条件会不断恶化,而当人均GDP达到5000—10000美元后,环境状况将会逐渐好转,人均排污会逐渐下降。
最近的统计表明,当前的贸易自由化规则和政策增加了贫困和不平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人口占世界10%的世界最贫穷49个国家的贸易额仅占世界贸易总额的0.4%。联合国估计贫穷国家因为不公平的贸易规则每天损失2千万美元(UNCTAD,2001)。贫困是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因素(Melnick,2003)。可见,贸易通过收入的不均等分布间接导致环境恶化。
(3)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是指贸易对一国产业结构与国家产出污染密度的影响,即贸易结构倾向于更加环保的产品。在不存在市场和政策失效的情况下,开放经济下自由贸易的产出结构比封闭经济下的产出结构更符合环境资源的禀赋。在收入和生产规模一定的条件下,贸易自由化会导致产业结构从资源型到轻工业再到服务业的提升。Hettige、LucasandWheeler(1992)的研究表明内向型经济国家更趋于发展资金密集型制造业,有毒密度比外向型国家要高。
(4)产品和技术效应
技术效应是指贸易对产业技术的影响,即随着财富的积累和贸易的扩大,一国可以获得更有利于环保的技术T,从而实现更加洁净的生产过程。贸易自由化提高了产品、技术在国与国之间的跨境移动,其对环境的影响取决于产品和技术的特征。如果产品和技术对环境不利,则环境质量下降,但现在各国都对污染产品或产业进行管制。据OECDl996年的资料,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全球市场每年在3千亿美元左右,而且增长非常迅速,这些环保产品提供了有效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由此提高了环境质量。3/4的技术扩散是通过产品来进行的,尤其是机械设备。这些产品80%来自发达国家,1/3是由发展中国家进口,因此通过产品的技术扩散或服务贸易技术许可等方式的技术扩散对提高环境质量都有很大贡献。贸易不仅促进了技术的扩散转移,还通过实现规模、刺激创新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技术发展。Porter和Van.Der.Lide(1995)年提出“波特假说”,认为恰当的环境政策可以鼓励创新,其节约的成本可以部分弥补甚至超过坚持环境标准带来的成本。
(5)环境监督效应
贸易自由化能提高收入,由此提高环境监督R的水平。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145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与环境监督是正相关的。Dean(1991)的研究表明,降低环境标准所节约的成本对一个公司的总成本来说只占很小一部分,因此对公司的竞争力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环境成本对企业竞争力造成很大的影响,可以推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低标准会吸引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更多地投入该地区,而实际上1995年美国直接投资中只有5%投入到发展中国家,24%投入到环境监督水平高的发达国家。世界经济论坛1997年对3000企业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33项影响他们投资决策的因素中,环境监督排第22位。
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有赖于上述几种效应,这些效应既有正效应也有负效应,因此,贸易对环境的最终影响很难精确预测。OECD的一个研究(Sprenger,1997)表明,总体而言经济规模对环境是不利的影响,技术和收入对环境是有利的影响,他们的净效果取决于这两者的对比。Strutt和Anderson(1998)通过定量分析,对贸易自由化与环境借助GGE模型进行了定量分析,分析结果认为,贸易政策有助于解决环境问题,减少资源消耗。通过贸易改革和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和资源政策来降低一些严重的危害,可以大大增加社会福利。
2.环境保护对贸易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保护如何影响一国的比较优势,由此影响两国的贸易结构,笔者借助H—O的要素禀赋模型进行分析。
H-O理论认为由于各国要素禀赋的不同,一国应出口本国富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在H—O模型中并未考虑环境要素。在环境要素越来越重要的当今,环境应当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被考虑进去(Siebert,1992;ThomasAnderson,1998)。为了分析环境要素对比较优势的影响,笔者对H—O模型修正后的前提假定为:两种要素即环境和劳动力;生产的两种商品即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和密集使用劳动力的低污染产品;其余的假定与H—O相同。
假设I国为环境富裕国家,H国为环境稀缺国家,两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为:
图1考虑环境要素下的贸易结构变化
显然,在封闭经济下,I国由于环境为富裕要素,生产可能性曲线偏向高污染性产品X,在国内相对产品价格P(i)下,A为I国的最佳生产点和消费点;Ⅱ国由于环境为稀缺要素,生产可能性曲线偏向低污染性产品Y,在国内相对产品价格P(ii)下,C为Ⅱ国的最佳生产点和消费点。显然P(i)>P(ii)。在开放经济下,国际交换价格P(int)必定位于P(i)和P(ii)之间。这时,I国的最佳生产点将从A转移到B;II国的最佳生产点将从C转移到D,两国新的最佳消费点为F。
可见,由于环境要素的不同,影响了两国产品的竞争力。I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充裕(如环境保护标准低)获得比较优势,将扩大高污染产品的出口;Ⅱ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稀缺(如环境保护标准高等)处于比较劣势,将减少高污染产品的出口。
下面,笔者进一步分析实施环境监管措施对各国的影响。
现实中对各国环境标准是否会影响竞争力的争论较多。笔者认为,在H—O模型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环境监管、环境保护宽松的国家为环境要素富裕的国家;环境监管、环境保护严格的国家为环境要素稀缺的国家。
对小国而言,作为世界价格的接受者,由于实施环境监管,生产点将从A转移到B,即生产要素从高污染产品转向低污染产品,高污染产品生产下降,低污染产品生产上升。
图2环境要素下最佳生产点调整
(一)模型
参考ColeandElliott(2003)的模型,结合中国具体情况和本文实证目的,得到本文使用的模型:
其中,k、t分别表示地区、年份;Ekt表示污染指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表征(文中根据需要也采用污染密集度);KLkt表示资本劳动比率;Ikt表示人均收入;Okt表示贸易开放度,用贸易依存度表征;D是一个时间趋势变量。RKLkt和RIkt分别表示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和相对人均收入。
对上述模型各变量含义加以说明:
(1)资本劳动比率KL代表结构效应。加入资本劳动比率的平方项KL2是考虑到资本积累对环境边际效应递减。如果β1>0且β2<0,则说明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环境污染排放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反之,如果β1<0且β2>0,环境污染排放随资本劳动比率增加而减少。理论上,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经济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化,即由清洁产业向污染密集型产业转化,导致污染增加。
(2)人均收入I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人均收入项的系数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规模效应对环境影响为正,技术效应对环境的影响为负,因此当规模效应大于技术效应时,总效应为正,反之为负。另外,模型中人均收入的平方项表示人均收入对环境的递减效应,同时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含义也保持一致。
(3)贸易开放度O代表贸易对环境的总效应。ORKL是变量O和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的乘积,表示要素禀赋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ORI是变量O和相对收入RI的乘积,表示“污染天堂”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要素禀赋假说认为,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资本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污染密集型产品),劳动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清洁产品),因此,当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增加时,污染增加。“污染天堂”假说认为,如果各个国家除了环境标准之外,其他方面的条件都相同,那么污染企业会选择在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进行生产,这些国家就成为了“污染天堂”。因此,当β6<0时,表示要素禀赋假说存在,当β7>0时,表示“污染天堂”假说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当模型(1)的被解释变量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时,解释变量人均收入项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但如果被解释变量采用污染密集度对上述模型重新估计,人均收入项对污染密集度的影响只体现技术效应。因此本文将人均污染排放和污染密集度分别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先对规模和技术效应进行估计后单独估计技术效应。
(二)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样本数据为1990-2005年(1996年和1997年除外)29个省市(除外,重庆市数据计入四川省)的数据,下面就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分别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包括三种污染物的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参考Antweiler等(2001)的选取标准,本文选取的污染物分别是二氧化硫、废水和烟尘。
各省市污染物的人均排放量分别由各省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以总人口数得到。由于1996年和1997年只有工业污染排放数据,缺乏生活污染排放数据,故本文选取的统计时段为除1996和1997年以外的1990-2005年,基础数据来自相应各年的《中国环境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度等于各省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2)解释变量
需要说明的变量包括资本劳动比率KL、人均收入I、贸易开放度O、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相对人均收入RI和时间趋势变量D。
各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KL等于各省市1952年不变价表示的资本存量与就业人员数之比。前者的数据采用张军等(2004)估算的数据,后者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人均收入I的数据均采用剔除价格因素后的上一年人均GDP数据,即采用1990年不变价表示的1989-2004年各省市的人均GDP数据,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的贸易开放度O等于当年价表示的各省市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进出口总额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2006》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1-1992》,基础数据由美元表示,根据相应年份的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各省市的相对人均收入RI等于上面得出的各省市的人均收入I与当年全国的人均GDP之比。各省市的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等于上面的各省市的KL与全国的资本劳动比率之比。
时间趋势变量1990年取值1,依次各年度分别取值2到14。
本文依据豪斯曼检验(Hausman-test)的检验结果来判断估计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根据检验结果,模型估计时全部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被解释变量分别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的估计结果依次见表1和表2。
(一)规模、技术和结构效应分析
表1的估计结果是将人均污染排放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资本劳动比率KL表征贸易对环境的结构效应,人均收入I表征贸易对环境的规模和技术效应。
表1第1列和第2列分别是Antweiler等(2001)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为和本文的估计结果比较,先对其加以说明。Antweiler等(2001)估计结果显示,规模效应变量(GDP/km2)和结构效应变量(KL)都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技术效应(滞后三年的人均收入的移动平均值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积累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正,技术效应为负。与Antweiler等(2001)不同,ColeandElliott(2003)和本文的模型中,人均收入项I(前一年人均GDP)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中,结构效应变量(KL)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增加,且速度递减。而人均收入(I)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负的技术效应已经超过了正的规模效应。
表1的第3-5列是本文模型的估计结果。
首先,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与ColeandElliott(2003)的结论是一致的,即结构效应为正,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负。不同的是,表征规模和技术效应的人均收入项I统计不显著,说明正的规模效应和负的技术效应相互抵消后对环境的作用很小,则经济对二氧化硫排放的影响将主要取决于结构效应。
其次,废水的估计结果显示,资本劳动比率KL与人均废水排放之间显著正相关,即结构效应为正。人均收入项I的系数统计显著且为正,表明技术和规模效应为正,正的规模效应超过负的技术效应,其原因在于,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而国家对污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工业污染方面,生活污水的迅速增加和难以治理是导致规模效应超过技术效应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中国的环境统计数据也显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经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最后,烟尘估计结果显示,结构效应不显著,且正的规模效应超过了负的技术效应,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正。同时,人均收入I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表明,针对烟尘,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没有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转折点,处于曲线的上升阶段。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烟尘排放量增加。
表2是将污染密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估计结果,主要分析由人均收入I代表的技术效应。与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类似,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指标中,人均二氧化硫和废水排放分别与人均收入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技术效应为负。人均烟尘排放与人均收入之间也是负相关,但不显著。表明人均收入的提高已经推动技术进步,进而减少污染。
(二)要素禀赋动因和“污染避难所”动因分析
表1和表2中,联合变量ORKL表征要素禀赋动因,联合变量ORI表征“污染天堂”动因。
表1中,同Antweiler等(2001)的估计结果一致,本文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实证支持。要素禀赋变量ORKL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说明,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资本劳动比率相对较低,因而还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大大地减少了中国污染排放,这与要素禀赋假说的内容相符合,同时,“污染天堂”动因变量OR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是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的人均收入也比较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大,因而导致了较弱的环境管制,增加了污染排放,这又符合了“污染天堂”假说的内容。废水和烟尘的估计结果也符合这两个假说,但是估计结果部分不显著。
另外,与Antweiler等(2001)贸易有利于环境改善的结论不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显示贸易密集度(O)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的结果,也就是说,贸易自由化导致环境污染增加。本文的估计结果中,依污染指标不同,贸易对环境的总体影响也发生变化,总体上,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减少人均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但增加了人均废水排放。表2中贸易变量的符号基本上与表1一致,其估计结果进一步印证了上面的讨论。
最后,表1和表2的时间趋势变量(D)基本上都与污染指标呈现统计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的环保意识、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及其他的因素都促进了污染的减少。
为进一步阐明表1和表2的经济含义,本文在表1和表2的基础上计算了各污染指标对所有经济因素的弹性,自变量的值采用各省市所有年份的平均值。估计结果见表3和表4。
从表3可以看出,贸易开放度对环境的影响相对于其他经济因素来说较小,具体地,贸易开放度提高1%,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减少0.15%,人均废水排放增加0.06%,人均烟尘排放减少0.16%。同时,对每个污染物来说,其“污染天堂”动因对环境的影响都大于要素禀赋动因带给环境的影响,比如对于二氧化硫,其“污染天堂”动因的弹性值为0.4,而要素禀赋动因的弹性值为-0.05,前者远远大于后者,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国大部分省市很有可能变为“污染天堂”。
表4的数据显示,三种污染物对技术效应的弹性都比较大,说明技术效应较大程度地降低了污染密集度,减少了污染排放,但是,较大的技术效应并不一定能够全部抵消规模效应,结合表3,对于二氧化硫,技术效应超过了规模效应,而对于废水和烟尘,规模效应仍大于技术效应,因此需要中国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发新技术,降低污染。
3、结论
1.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增加(结构效应),都加大了我国的污染排放,但同时贸易开放给中国带来的技术进步降低了国内的污染排放强度,贸易是否有利于中国的环境改善依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
2.贸易对环境总体影响相对较小,且正负因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就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物,贸易自由化减少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却增加了废水的排放。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尽管近年来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管制已经加强,但是主要将重点放在了大气的污染治理上,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治理,而忽视了废水的治理。
3.本文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一定的实证支持。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较低,资本不充裕导致的要素禀赋效应减少了环境污染排放;同时,相对于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人均收入较低导致较松的环境管制,使中国的污染排放增加。
参考文献:
[1]Grossman,G,Krueger,A.EnvironmentalimpactsofaNorthAmericanfreetradeagreement[R].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WorkingPaperNo.3914,1991.
[2]Copeland,B.andTaylor,M.North-southtradeandtheenvironment[J].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4(109):755-787.
[3]Antweiler,W.,Copeland,BandTaylor,M.Isfreetradegoodfortheenvironment[J].AmericanEconomicReview,2001(91):877-908.
[4]Cole,M.andElliott,R.Determiningthetrade-en-vironmentcompositioneffect:theroleofcapital,laboranden-vironmentalregulations[J].JournalofEnvironmentalEconomicsandManagement,2003(46):363-383.
[5]张连众,等.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3,(3).
[6]兰天.贸易与跨国界环境污染[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7]李斌,汤铸,陈开军.贸易自由化对环境污染影响的实证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6,(10).
[8]张军,吴桂英,张吉鹏.中国省际物质资本存量估算:1952-2000[J].经济研究,2004,(10).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国际化,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贸易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贸易被看作国家繁荣昌盛的保证,并积极推动世界的进步,而环境是关乎人类生存的重要因素。贸易与环境问题日益得到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的关注,成为经济领域和环境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由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相对较新,协调两者发展的问题还未得出明确的结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验证,寻找保证贸易与环境良性互动的有效协调机制。
理论上贸易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两个方面,贸易与环境都是人类促进生产、改善生活的重要手段,均致力于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和利用,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最高境界。但由于具有内在稳定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与具有内在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现实中也会出现贸易与环境的不协调,体现在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因而要求将贸易与环境统一考虑,寻求统一的协调体系。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能够消除环境资源特性引发的不协调的根源,结合政府权威和市场规制来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发展。
协调工作是长期的有序的过程,为保证顺利的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明确地行动纲领、系统的依据、科学的协调途径作为指导。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产权界定,是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础。制定合理的价格为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重要工具,运用有效的税费政策,把环境因素纳入贸易主体的目标函数中,使贸易与环境的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结合配套机制保障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探析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数学模型,利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对环境成本内部化进行理论分析和福利分析,探求协调贸易与环境发展的根本途径,从而反映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协调贸易与环境发展的工作原理。在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具备的优势,试图验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优选择。
关键词: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环境成本内部化;市场失灵;政府失效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国际化,贸易与环境关系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出现,成为一些国家实行保护主义的借口,阻碍了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贸易也加剧了环境的恶化。贸易与环境能否协调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1.1.1问题的提出
国际贸易与环境本来是两股平行的发展潮流,但由20世纪90年代以来,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为国际社会的热点话题,也成为理论界的重要课题。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保护环境的呼声逐渐高涨,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全球环保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并波及到世界各个角落,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被称为“经济发动机”的国际贸易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1]。从而,贸易与环境两股潮流开始不断碰撞,人们开始探索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贸易增长与生态环境稳定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相关关系,要求国际社会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和措施建立起协调发展的机制,实现全球环境保护和经济贸易同步发展。
1.1.2提出的意义
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发展这一热点问题的产生决不是偶然的,从深层次看,是具有内在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无限性和具有内在稳定性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矛盾。贸易的增长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客观要求,生态环境的平衡稳定又是一种客观自然规律,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从这一角度来说,解决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取得贸易的增长,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放弃贸易的增长。因而将环境纳入到贸易中已成为必然趋势,探索贸易与环境发展的内在规律,建立一种协调两者关系的有效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从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入手,建立为以解决环境资源外部性和纠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冲破仅局限于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不仅深化了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理论内核,而且将贸易与环境纳入到同一研究框架下,为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找到了新工具。从而,切实保证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实现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增长。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作为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对贸易与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1.2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1)关于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国外学者对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将环境作为主体,以环境保护的视角入手,探讨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二是将贸易作为主体,以自由贸易的视角入手,探讨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
将环境作为主体的研究,认为只有进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才能使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托马斯·安德森(Thomas.Anderson)、卡尔·福克(Folke.C)、斯蒂芬·奈斯德姆(Nystrom.S)都认为人类是生态环境的寄生虫,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而自由贸易的发展加剧了环境恶化。美国经济学家Garretthardin著名的“公地的悲剧”可谓使环境保护主义者观点的最有力实证。美国另一位环境学家ChristianEuloign将自然资源分为独占资源和不可占资源,前者是生产者或消费者能够完全独占的经济价值资源,如土地、树木等。后者是那种不能分割、难以独占、现在公众仍在免费使用却由社会来承担代价的资源,如空气、大气等,即哈丁所说的“公地”,而自由贸易无法正确估价和分配后者,使全球贸易加剧环境的恶化。
美国学者威廉·福格特(William.Vogt)和生态学家保罗·R·埃利希(Paul.Ehrlich)等,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一书,提出了“零增长理论”。他们认为,如果世界在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按照单式的增长率继续下去,那么100年内地球的经济增长将达到极限。据此可以推论出他们对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的认识,由于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所以采取自由贸易而不进行环境保护必将引起环境的恶化。环境保护主义者建立的“环境禀赋论”把环境要素纳入一国的生产要素体系之中,提出了“污染的避风港”假说。认为由于各国环境资源禀赋不同而导致在国际贸易中环境比较优势的存在,而各国通过激烈的贸易竞争重新安排环境资源,加剧贸易恶化。由于环境污染的不可分性,又造成跨国性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总结其主要观点得出结论:贸易自由虽对进口国和出口国暂时都有利,能增加全球福利,但是贸易所得长被环境成本所抵消,甚至产生更多的负效应。
论文关键词:环境效应;自由贸易;产业国际竞争力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又一次激起国际社会对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的重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使人们更加关注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争
国际贸易的开展对环境保护是有利还是不利呢?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贸易论者与环境保护论者两派观点。他们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自由贸易论者
自由贸易论者强调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认为世界经济的改善应依赖于个人财富的增加,而增加个人财富的最佳途径是允许个人按照自己的选择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标。在对待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上,自由贸易论者认为贸易自由化将有益于环境的改善,他们的论证依据如下:(1)贸易自由化能促进经济繁荣,增加用于环境保护的资源;(2)自由贸易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产生;(3)贸易自由化促使环保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利于减轻环境压力。在自由贸易者看来,贸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环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环境政策设计不当造成了贸易与环境政策之间的紧张,环境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与自由贸易并不矛盾。环境保护论者反对自由贸易,是因为他们对环境政策和自由贸易的实质理解有误,但阻碍自由贸易必将带来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环境保护论者
环境保护论者关注整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强调整个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个人的长远利益;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个人有时需要牺牲眼前的利益。环境保护论者认为:(1)贸易扩大经济活动规模,增加了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存在越境污染时,自由贸易也使其他国家的环境恶化;(2)贸易规则凌驾于环境政策目标之上,会导致环境标准降低。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在污染产业会具有竞争优势,因而促使要素流动到污染成本支出较低的这些国家,使其成为污染的避风港;(3)危险品国际贸易会危害环境,废物进口国比出口国在废物处理与储存方面更不具有优势,废物出口使这些国家没有动力去制定环境政策来减少废物产生;(4)贸易需要运输,这将增加能源使用,从而破坏环境。所以,环境保护者认为要强化贸易成员国制定环境政策的权利,并主张制定相应的国际环境协议及限制性贸易措施来处理贸易带来的环境问题。
两派在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上的观点迥异,这是由于他们看待问题的视角不同,在涉及到环境问题的国际贸易过程中,经济学者对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环境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二、环境保护与产业国际竞争力
环境保护必将影响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基于实证研究的结果,学术界对环境保护与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三种有代表性的理论假设。
(一)“环境竞次理论”
该理论认为,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待环境政策强度和实施环境标准的行为类似于“公地悲哀”的发生过程,其逻辑基础是“囚徒困境”,即每个国家都担心他国采取比本国更低的环境标准而使本国的工业失去竞争优势,为避免遭受竞争损害,国家之间会竞相采取比他国更低的环境标准和次优的环境政策,最后的结果是每个国家都会采取比没有国际经济竞争时更低的环境标准,从而加剧全球环境恶化。
(二)“污染避难所假说”
如果在实行不同环境政策强度和环境标准的两国或多国间存在自由贸易,那么,实行较低环境标准的国家企业所承受的环境成本较低。由于具有较高环境政策强度和高环境标准国家的高污染企业较高的环境成本,这些企业会倾向于将高污染行业投资到较低环境政策强度和低环境标准的国家,从而造成污染产业在不同环境标准国家间的转移。
(三)”波特假说”
波特等人认为,短期内,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会提高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长期内,由于环境压力的刺激,企业在进行环境投资改造的同时,会改进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且环境条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减少疾病的发生,这些积极因素有利于降低环境因素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的提高。这些理论假设提供了解释环境保护对国际竞争力影响的分析框架,对构建计量模型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
三、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对国际贸易中环境效应进行了分析,后来的学者们多用他们的分析方法研究贸易的环境效应,并将其分解为结构效应、规模效应和技术效应。
(一)三种效应的界定
1.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源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在传统比较优势分析中将环境因素包含进来,是指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进行,专业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围内进行,原来自给自足的国家会专业化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出口,同时进口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对于一国环境来说,如果出口部门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进口生产部门,那么该国将从扩大的出口中获得正的结构效应;反之,如果进口生产部门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门生产活动,则该国将从规模缩小的出口中获得负的结构效应。这样,国际贸易活动的开展使得污染产业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重新配置,将污染问题从“清结”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转移到具有比较劣势的国家。
2.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是指,在生产活动的污染系数和产业结构布局一定的条件下,国际贸易活动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规模,从而增加了污染环境的产品产量,增加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规模效应使得国际贸易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3.技术效应
技术效应是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清洁环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货币购买以对环境负责的方式生产出来的产品,促进生产厂商对清洁生产过程的投资,新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被应用于生产,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灵”时,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法规,降低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环境效应分析
国际贸易活动对环境的最终影响是三种效应综合影响的结果,对这三种效应的分解有利于人们明确哪种效应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国家间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在征收不同税率污染税的前提下,污染工业将向南方国家转移,结构效应使北方国家的污染减轻而南方国家的污染加重;国际贸易促进经济活动扩张,规模效应降低了两类国家的环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两国政府提高污染税税率的行为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技术效应发挥着作用。如果对清洁环境需求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的增长速度,理论上说,技术效应有可能抵消规模效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但是,对南方国家来说,较低的环境标准使它们在污染产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且也因为它们较低的环境标准,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将会超过技术效应对环境的正面影响。因此,贸易自由化减轻了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而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
我国学者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刘力(2005)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效应作了相关研究,综合前人的研究结果将贸易的环境效应解释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收入效应、产品效应和法规效应六个方面,其产品效应是对前人研究的补充,指与产品性质相关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产品效应与技术效应密切相关,贸易产品本身或其生产技术若是环境友好的,该产品的贸易带来正的环境效应;另一方面,如果贸易增加了有害物质的国际扩散,或贸易产品是濒危物种,就会对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四、政策建议
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虽未达成有实质约束力的协议,但此次峰会所激起的各界对环境的关注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她的成功。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不仅是提高一国国际竞争力、顺利开展对外贸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为达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当前与长期来看,需要国际社会和各国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国际贸易体系与环境保护体系。
(一)加强对发展中及不发达国家的援助
根据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环境污染指数同人均收人之间呈倒u型曲线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环境状况逐渐恶化;当达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是因为,当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人们开始较多地关注对环境服务的消费,且已具备了改进生产工艺的技术和资金,能够对降低环境污染指数有所作为。南方国家的人均收人远低于北方国家,当北方国家已对减少环境污染采取措施时,南方国家却在担心经济增长速度。即使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关注不是特别强烈,南方国家也普遍缺少改进生产工艺的技术与资金支持。全球环境质量的提高需要发达国家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援助。
(二)加强南北环境合作与协调
由于南北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有着不同看法,南北国家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国际环境立法等方面存在对立与分歧,需要南北国家进行环境政策的协调与合作。环境政策必须协调好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创新制度激励机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和加强全球范围的国际环境合作。一方面应加强国际环境管理措施的协调,重点是环境管理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加强环境标准的协调,减少由于不同环境标准造成的贸易摩擦。当前管理环境的国际措施存在只注重程序,缺乏强制性的缺点。虽然环境政策的国际协调还面临着如各国对环境协调的概念理解上的差异、协调方式、协调范围和协调的优惠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环境管理措施的国际协调已经开始,包括国际范围内的环境政策协调(如ISO14000)、区域内的环境政策协调(如欧盟生态管理及审计制度(EMAS))等。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广泛应用必将带来全球环境标准的协调统一,环境政策的国际协调将成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