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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国,保险,评述,启示
美国的保险体系相当成熟和发达。在美国,保险人是推销保险的主要力量,人数量相当多,而且他们的业务无所不包,遍及各行各业,既给保险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保险业务,又给被保险人提供了人身、经济安全服务。研究美国保险制度,对建立完善我国保险制度有很大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美国保险制度概况
(一)保险人的种类
美国保险人类型多样。根据他们所的业务不同,分为人寿保险人、财产责任险人、事故及健康险人。
按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和地位不同,分为独立保险人和专业保险人。独立保险人独立于保险公司,可按照自己意愿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业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专业人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或某一保险集团业务,依附于保险公司。
按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不同,分为总人、分人和个人人。总人是独立的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和区域内销售保险,其组织形式一般是公司。分人是直接由保险公司设立的业务机构,其经理是保险公司的雇员,其全部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在个人中,个体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独立开展业务,承担费用开支,从保险公司提取手续费。
美国没有统一的保险立法,联邦和各州都有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美国《NAIC人和经纪人的执照签发示范法》和一些州的保险中介法,保险人若想从业,必须通过相应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美国《人再教育示范法规》规定人必须完成相关的培训。如必须完成监督官批准的课程或教学计划,教育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而且保险人必须向向监督官提供他完成的课程、教学计划或报告会的书面结业证明,若不遵守教育要求,执业资格将被中止。
教育培训是确保保险人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保证。在美国,形成了多层次的保险业务培训体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学院培训,即学校可以提供给保险人相关的保险知识培训;专业机构培训,即由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化较强的培训,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保险公司自己也要给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课程或保险知识的培训,主要涉及公司文化、经营理念、营销技巧、营销商品状况等。
(三)美国保险市场营销制度
美国保险营销体系是以人营销制度为核心的,保险市场上活跃着庞大的人营销队伍。
1.人寿保险人营销制度
从保险机构的设置来看,寿险有三种营销方式:
(1)总人营销。总人是独立的经营单位,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和区域内独立开展活动,设立自己的分处,自主招收业务人员,对其进行保险培训和监管。保险公司根据总人完成的业务量支付给一定的手续费,总人再依据其业务人员的业绩来确定和支付员工工资。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既节省费用,也减少了对业务员的监管责任。
(2)分人营销。这种形式的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直接附属关系,严格来说,它是保险公司机构的拓展。分处招收人可以采用雇佣制,人是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员。也可以采用合同授权的办法,其人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员。
(3)个人人营销。个人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独立开展业务。个人可以招募员工,为自己的营销网络拓展业务,独立承担自己及由自己招募来的人员费用。
2.财产险和责任险人营销制度
财产险和责任险险种单一,业务相对简单,在此领域中独立保险人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1)独立保险人营销制度。独立人通常同时几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他有权将招揽的业务在其的公司间进行分配,按照业务量从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取手续费。他除了有签发保单、收取保费等基本权利外,还拥有保单续保的权利,即当投保人在保单到期后选择续保时,独立人有权建议投保人在原保险公司续保,或放弃原来的保险公司而转投他所的其他保险公司。这一规定保护了保险人的利益,使得保险公司损害他利益时,他能够迅速得到补偿。但同时也埋下了隐患,保险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
(2)专业保险人营销制度。专业保险人仅一家保险公司,对招揽的业务只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他无权建议投保人在保单到期续保时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所以专业人要以发展新客户为工作目标,他的收入主要是发展新客户得到的手续费。
(四)保险人监管制度
美国保险监管是分散式的,联邦设立了保险监督委员会,各州设立了保险监督局。前者主要指导、协调各州保险工作,后者则实际监管保险机构和保险人的行为。各州也制定了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对保险人执业资格和营业许可的监管和对保险人营销活动的监管。
此外,行业自律协会也是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自律条例及守则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销售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等加以约束,负责对保险人从业资格的审查、考试的组织、佣金的管理及日常行为的监督。除此之外,还通过建立保险中介人信息档案库、对保险中介人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接受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人的查询和投诉。
二、美国保险制度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美国保险制度有鲜明的特点:
(一)完备的保险法律制度。美国保险立法是分散的,联邦政府同各州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险法律法规。规定了详细的执业申请程序、完善的保险人培训制度、完备的保险营销体制和监管制度。从保险人的执业申请到资格审查、资格取得再到资格延续,从保险人执业前的培训到执业中的学习和定期考察都有严格的规定。法律还严格规定了保险人的业务拓展,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保险人的责任,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人的监管等。
(二)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人结构在业务市场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它们各有自己的领域。如在人寿保险领域主要依赖专业保险人,其他领域则主要依赖独立保险人。依保险机构的规模和举办者决定了保险分为总人、分人和个人人。各种人的销售方式各异,充分发挥他们的灵活性和优势,为美国保险业务开拓了多种渠道,使得保险业务和保险事业蓬勃发展。
(三)完善的、可供不同人选择的保险教育培训体系。美国的保险培训从不同角度和方面给需要的人提供了各式各样的培训机会,人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会主动参加各种培训,保险公司也会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量和声誉也会鼓励员工参加培训,或保险公司举办类似的培训。培训体系非常严密,适合不同层次的人选择。培训制度设置比较合理,对课程设置、学时、学期都规定得很明确。这样从整体上提高了保险人的业务素质,为全社会对保险人的认同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四)专业保险人极大推动了保险业发展。专业保险公司是独立的经营单位,自主决策、自主核算,自负盈亏。保险公司不需要支付业务人员各种费用,仅仅按照他们完成得业务量给公司支付手续费。这样不仅为保险公司节约了成本,使他们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开发保险产品,而且减少了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的监管责任。这种形式使保险易于形成产业化、专业化,降低成本,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
(五)严格的保险监管体制。美国采取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并行的监管方式。联邦保险监督委员会主要指导、协调各州保险局的工作。各州保险监督局下设不同的保险办公室,各办公室职责不同,主要是对保险产品及税率的质疑、对违规保险机构的调查和取缔、制定和实施保险监管政策、对营业许可证进行管理等。但近年来,保险业务跨州发展,各州的保险立法又各不相同,因此,要求统一保险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大,保险监督委员会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外美国的保险行业协会非常发达,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守则加强了对保险人的监管,补充和完善了政府监管体系。
随着经济发展,美国保险制度正在逐渐发生变化,原来专业人在保险市场发挥主要作用,现在独立保险人销售的保单份额正在大幅增加,专业保险人的销售额则日渐萎缩。究其原因在于,独立保险人在发展业务上方式灵活,能让客户在对比不同的保险产品后做出选择;另外近年美国经济疲软,保险公司大肆削减开支,而独立保险人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费用开支,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具有诱惑力。使雇佣专业人的保险公司竞争力受到极大挑战。从专业保险人制度来看,它僵化的体制也限制了自身发展。
以前,分处的经理人没有提成,但近年来,分处的经理人可以在人的销售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获得额外的提成。这样可以促进经理人克尽职守,增强服务意识。
三、美国保险制度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以保险为核心的保险中介制度适应了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保险中介制度采取以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共存的制度,并确立了以保险人为主体的中介制度体系。这与美国的环境相适应: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保险市场完善、健全;保险公司数量众多,提供的保险商品种类繁多;保险法律体系完备;保险监管体制严格以及美国国民对保险人的认同度高。这些都为保险制在美国发展壮大提供了肥沃土壤。
而我国市场经济建立时间不长,保险业发展时间很短,国民对保险业的接受程度有限,对保险的信任度不高;保险机构运作不成熟;保险人的素质普遍不高,这需要国家和社会以及个人的支持,国家要完善保险方面的立法,创造一个积极研究保险业的学术气氛,保险公司要转变经营理念,寻找适合自己的经营方式,注意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险制度的创新、保险技术的更新,实现保险产品开发和营销体系分离,把精力放在新产品的开发上。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和各州分别立法的模式并不适合我国保险立法,我国应该在全国统一立法的前提下,各省市按照地方特色贯彻执行或变通实行,立法者也要积极研究国外保险立法,注意保险业的新动态,把完善国内保险立法和国际保险发展趋势结合起来,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法律。
(二)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人结构适用范围广泛,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多种销售方式选择。保险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与不同的保险人签订协议。不同人在业务市场职责分明,利用自己灵活的优势,为保险公司拓展保险市场、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及维护投保人的利益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一个规范有序的保险市场。
而我国的保险人种类不多,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以保险公司为主,其发展也不完备,中介市场非常混乱。如法律规定保险营销员是个人,但实践中并非如此,寿险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他们依附于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担他们的行为责任。在美国,保险机构十分发达。它们地位独立,熟悉保险业务,国民大多通过保险中介购买保险产品。而我国保险公司仍然固守传统的经营模式,追求大而全,自身承揽了大部分保险业务,多数保险公司形成了以保险销售为主的部门,保险公司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保险公司应该迎合世界保险发展趋向,将精力放在保险业务的创新、保险产品的开发上,把销售业务交给保险公司,双方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三)美国的保险培训体系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它完备的、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使保险业务员可以随时随地学习到保险知识。而且保险人要经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我国保险培训体系发展极不完善,虽然我国实行了人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了中介培训机构,但这远远不能满足保险业发展要求。对保险资格考试制度的规定也有很多问题,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另外保险公司还停留在初级发展阶段:为了增加自己的业务量,实行粗放经营,一味增加人员,忽视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很多保险人的业务素质不高,出现了保险人为抢占保险市场,超出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和授权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这不仅加大了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监管的难度,还破坏了保险市场的信誉,造成了保险业的恶性竞争,极大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要实现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保险人的教育培训应该放在首位。
(四)美国保险既强调政府监管,又重视行业自律。美国不仅各州有自己的保险监管机构,联邦也有监管机构,它们分层次管理,各司其职。行业协会虽是民间组织,但它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监管,相得益彰。
而我国对保险的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中央设立了保监会,实施保险监管,但其职能不完善,而且管理手段不太合理;保险监管部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掌握丰富的监管知识的人员极度缺乏;保险行业自律协会尚处于发展初期,2002年才通过了《保险中介机构自律公约》,其中许多规定有待完善。我们应该研究借鉴美国保险行业自律守则,完善我国的行业自律规定。
美国的保险制度并不是没有缺陷,它未将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严格区分,以致引起一定混乱。如在寿险业务中,保险人本身就是保险经纪人,因为他们可以将业务分给多家保险公司,而且寿险既可以是专门的保险人,也可以是独立人。阻碍了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独立发展,与保险人和经纪人独立发展的趋势违背。
还有对独立保险人的规定,即独立保险人有权对需要续保的客户劝说其他的其他的保险公司,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独立保险人的利益,但不能避免保险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保险公司合谋,共同损害客户利益,从而使客户的投保行为形式合理而实质不公平,使客户处于弱者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邓成明等著:《中外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
2.刘文华主编:《WTO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冲突与规避》,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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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辉:《保险中介人监管的国际比较及启示》,见《上海保险》1998年12月。
1韩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1946年4月,韩国开展文献信息学暨图书管理学的教学机构在国立图书馆(现国立中央图书馆前身)诞生,当时冠名为“朝鲜图书馆学校”。1950年,由于战争爆发,学校停办。文献信息学正式列入正规教育体系,是从1957年美国皮勃迪(Peabody)大学教授团在延世大学文科大学班创办的图书馆学堂开始的。以图书馆学堂为开端,梨花女子大学(1959)、中央大学(1963)、成均馆大学(1964)也相继开设了图书馆学课程,文献信息学教育在韩国逐渐形成了正规的教育体系。
在开办图书馆学教育正规课程的同时,1954年开始,图书馆讲习会以短期培训(2-4月)的方式对在职员工开展教育。1957年,图书馆学堂举办了首届高级馆员学习班。参加图书馆学堂首届高级馆员学习班的学员均具大学以上学历,并且是从事图书馆工作的在职专业骨干,学期为一年。该学习班到1961年后,随着延世大学文科班的图书馆学科本科生的结业而停办。但是不久,根据图书馆界的强烈要求,该学习班又以周六授课的形式,为在职员工提供培训。后来该学习班变成夜间学习班,一直持续到1971年。图书馆学堂通过3期学习班,为图书馆界培养了62名高级馆员。
韩国图书馆协会在1957年面向全国图书馆界举办了4期图书馆业务培训班,自第5期开始,图书馆业务培训班由文化教育部和图书馆协会共同主办,并且首次以文化教育部长官名义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经过6次的图书馆业务培训,到1965年,图书馆业务培训班就演变为馆员资格认证培训班。
1967年9月,图书馆协会根据《图书馆法施行令》附则第二条的规定,在国立图书馆的亚岘分馆举办了首届图书馆员资格认证学习班。培训时间为62天260个学时。以第1届馆员资格培训班为开端,图书馆协会在以后的每年都举办馆员资格培训班。从第2届馆员资格培训班开始,授课时间延长到320个学时。截止到1986年,通过举办65次培训班,取得馆员资格证的人数为3,544名。
目前的馆员再教育机构分为大学馆员教育学院和公务员进修学院。大学教育机构有成均馆大学、启明大学、釜山女子大学等3所院校,开设一年制的图书管理教育院,通过短期教育与培训的办法,对在职员工进行专业教育。公务员进修机构为国立中央图书馆和国家专业行政进修学院。
2韩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1963年韩国颁布了《图书馆法》,图书馆管理专业与资格认证制度得到了法律保障。1965年举办的馆员资格培训班的讲课内容为:图书馆的组织及管理、图书馆史、目录法、分类法、文献采选、参考资料及参考咨询等必修课和古籍目录、目录学、图书馆学与社会、视听资料、馆员实习等选修课;与此同时,在韩国出现了许多公共图书馆与大学图书馆,也给图书馆专业人员提供了广阔的活动舞台。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遍应用和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信息环境出现很大变化。图书馆学教育也实施了改革,信息学被纳入教育课程,教授的科目也逐步向专业细分及多样化发展。
在80年代,各大学开始设置图书馆学课程,课程的名称大多改称文献信息学,内容也比过去更加丰富。为规范图书馆学教育,韩国1994年颁布了《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其中第7条第1项规定了图书馆馆员资格教育课程的基本内容。
截止到2000年,有6大院校设置了博士课程,19所大学设置了硕士课程,32所学校设置了本科课程,8所大专学校有图书馆学科。
韩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及文献信息学教育的依据是《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该法也是制定各级别馆员资格标准的依据。《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于1963年出台,时称《图书馆法》;1981年进行了修订;1991年改为《图书馆振兴法》;1994年最终修订为《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
根据《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韩国图书馆馆员分为3级,分别为:一级正图书馆馆员、二级正图书馆馆员和准图书馆馆员。只有具备准馆员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图书馆工作,其具体标准如表2。
很明显,韩国图书馆馆员级别十分强调馆员的基本素质和图书馆情报学专业学历,馆员的社会地位最终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具有馆员资格证书是从事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经营的图书馆工作的基本条件,他们属于国家公务员,即获得图书馆员资格的同时,获取公务员资格。韩国的图书馆员资格系列同时被纳入对等的公务员级别。图书馆公务员的级别从低至高依次为9级图书馆馆员、8级图书馆馆员、7级图书馆馆员、6级图书馆图书编目总校。图书馆管理级别为:5级图书馆馆员庶务官、4级图书馆馆员庶务官,以上级别与国家的公务员级别相同。
根据行政权限授权(总统令第15,864号,1998.8.11)第45条的规定,韩国图书馆协会由文化观光部长官授权负责颁发馆员资格证。办理馆员资格证的依据与要求如下。
1)首次申请馆员资格证
法律依据: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施行令第五条第二项;同法施行规则第三条及行政权限授权规定第45条。
附加资料:申请表1份、居民登录证复印件1份、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规定的各级别馆员资格证明资料。
申请方法:直接送达或邮寄。
工作时间:7天。
手续费:无。
2)由于资格证毁损而重新补办
法律依据:同法施行规则第四条及行政权限授权规定第45条。
附加资料:申请表1份、被毁损的资格证。
申请方法:直接送达或邮寄。
工作时间:3天。
手续费:无。
3)2级馆员申请1级馆员
法律依据: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施行令附则第四条第二项。
附加资料:申请表1份、2级馆员资格证(丢失时附加丢失理由)、居民登录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
申请方法:直接送达或邮寄。
工作时间:7天。
手续费:无。
4)准馆员申请2级馆员
法律依据: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施行令附则第四条第二项。
附加资料:申请表1份、准馆员资格证(丢失时附加丢失理由)、居民登录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
申请方法:直接送达或邮寄。
工作时间:7天。
手续费:无。
5)图书馆情报专业毕业生申请馆员资格证
法律依据: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施行令第五条第二项;同法施行规则第三条及行政权限授权规定第45条
附加资料:申请表1份、居民登录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
申请方法:直接送达或邮寄
工作时间:7天
手续费:无
6)因居民登记号或姓名变更而申请重办馆员资格证
法律依据:同法施行规则第五条及行政权限授权规定第45条
附加资料:申请表1份、馆员资格证、居民登录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
申请方法:直接送达或邮寄
工作时间:3天
手续费:无
目前,韩国已有32所大学设立4年制图书情报学专业,这些专业拥有学士学位和国家二级馆员授予权。此外,韩国尚有8所大学设有2年制的图书馆学专科,拥有准馆员授予权。
韩国各图书馆的员工由3个部分组成,即行政工作人员、馆员、计算机专业人员。韩国《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明文规定了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所经营的图书馆的馆长(国立图书馆馆长除外)应该具有馆员资格证书。
目前,韩国还没有确定各级别馆员的工作岗位,但有些图书馆在选拔领导时,要求人选具备2级馆员以上的资格。具有馆员资格证的人员在图书馆工作,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通常被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
3结语
以上介绍的是韩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概况。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根据韩国《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及其资格认证制度,韩国图书馆协会及各大院校通过不同的教育渠道为韩国信息管理界培养了一批专业人员,保证了韩国图书馆界的人才素养。但是,随着韩国社会、文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图书馆资格制度及其内容已满足不了当前的需求。为此,在韩国图书馆界也正在研究和改进资格标准,以及相应的图书馆学、情报学的教育目标及课程内容。
【参考文献】
1李吉子.韩国文献信息学教育与图书馆馆员再教育现状.当代韩国,2003年秋季号
关键词:私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融衍生工具
一、私募基金的界定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
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机制、对冲风险的避险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资渠道上的受限,市场中金融产品单一,因此我国现有的私募基金实际上发挥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扩大私募基金的投资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以及国内其他的市场来对冲风险,以规避国内股市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中国私募基金生存报告[J].大众理财,2007(5).
2、王凌燕.中国私募基金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7(3).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融资制度;制度创新
一、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具有持久性和非公开性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非常明显。其原因,一是在货币政策紧缩导致银行收缩贷款时,大企业可以选择其它融资渠道,也能凭借其市场势力强占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而中小企业做不到这些。事实上,由于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不透明的特点,因此大都与一家当地银行结成长期关系融资,在货币紧缩时,即使中小企业想转向其它银行融资,也很不容易,因为与新银行达成关系需要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
二是货币紧缩可能导致利率提高,从而降低了抵押品价值,这对以抵押融资为主的中小企业而言,影响更大。三是中小企业市场风险本来就高于大企业,在货币紧缩时尤其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中小企业愿意支付高于市场利率的风险贴水,但由于银行担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仍然不会对愿意支付高利率的中小企业放款,在这种情况下,利率的调节功能受到其它因素的制约。从上世纪90年代初发生在美国的信贷紧缩(creditcrunch),到90年代后期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小企业所受冲击要远高于大企业,承受力则远小于大企业。我国历次为防止经济过热而实施的宏观调控,最先叫紧的也是中小企业,在宏观调控中,不少地方的民间金融重新趋于活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小企业目前的正规金融渠道仍有待完善。这并不完全是宏观调控中的特殊问题,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有待解决的普遍性难题。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普遍性和持久性。即使在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相当完善的美国,这一问题也始终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并为此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政策扶持体系。事实上,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十分突出;但作为个体,则存在一些自身的内在“缺陷”,比如信息不透明,发展不确定,交易不经济等。这些“缺陷”与日益现代化的金融体系有一定冲突,也说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一定的内生性。但问题是,这些所谓的“缺陷”正是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特点,如果没有这些“缺陷”,也就没有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的经营优势和特点。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中小企业自身要改变什么,而是我们的金融环境,包括制度、机制和产品,要努力去适应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
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融资方式的非公开性。公开融资以非特定的公众投资者为交易对象,通过在公开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与公开融资相比,一切在有限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出售债务或股权的外部融资行为,都是非公开融资。如银行贷款就是企业与一家银行(特定资金提供者)之间非公开交易的融资行为;租赁融资、典当融资也属于一对一式的非公开融资交易;商业信用,因是具有特定购销关系的企业之间以赊账方式相互提供信用的融资方式,也归入非公开融资;股权融资的各种形式的私募发行也属于非公开融资。一般而言,能够公开融资的只是少数信誉良好、成熟稳定的大企业,而非公开融资适用的企业范围则大得多。从大多数国家企业的融资结构看,公开融资的比重较非公开融资要低得多,其重要性也远不如非公开融资。以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1970—1985年期间,作为非公开融资典型方式的银行贷款,在企业外源融资所占比重则高达61.9%。相反,由于公开上市企业大量回购股份的缘故,1982—1990年间,企业净股份(股票发行额与回购额的差额)发行额在其融资总额中所占比重不足15%,近几年甚至是负值。
非公开融资与公开融资对企业信息透明度、经营稳定性及治理结构的要求不同。其中最重要的区别,是对企业信息透明度要求的差异。
不少文献在分析中小企业为何不能公开上市融资时,往往将此归结为中小企业过小的融资规模与资本市场过高的融资费用之间的冲突。其实这一因素只是问题的表象,问题的实质在于,其一,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必须更加保持经营的不透明性,这正是其内在的竞争要求和竞争优势。其二,依据按公开上市标准披露的财务信息,不能准确判断中小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
二、主银行制度: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国际经验
在银行的间接融资方面的一项有效制度安排,是基于密切银企关系的主银行制度。通常而言,银企关系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所谓的保持距离型;二是所谓的控制导向型。前者主要适用于大企业与银行之间,后者则适应于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在控制导向型银企关系中,最典型的就是主银行制度。主银行制度是指一家企业的全部或大多数金融服务固定地由一家银行提供。与此同时,主银行对企业拥有相机介入治理的权利,甚至可以持有企业的股份,包括有投票权的股份。
美国关于小企业融资的主流文献十分强调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十分强调基于主银行的关系型融资的重要作用。原因就是小企业信息不透明,如果象大企业那样随意选择融资方式,随意选择与之交易的银行,其信息转换成本就非常高,而主银行制度有利于改变这一状况,既有利于银行获取和积累企业信息以及对企业实施必要的监控,也有利于小企业获得稳定的融资渠道。
特别是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很大程度上不是依据其财务报表这类“硬信息”是否“好看”,而是依据与中小企业密切接触的信贷经理的主观判断。这些与中小企业密切接触的信贷经理,通过了解该企业的同行及经销渠道,主要业主个人的信用状况,甚至企业差旅费规模与用电情况的变化,采集到丰富的、关于中小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软信息”。主银行制度能够为银行为获得这些“软信息”提供便利,因而是一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较为有效的制度安排。据美国学者的研究,2001年美国小企业从主银行(主要指与该企业同处一地的社区银行)的融资占85%,与主银行保持融资关系时间平均达9年以上(Berger,2002)。由此可见,主银行对小企业融资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经济处于下降周期时,这种稳定的银企关系对小企业渡过难关更是至关重要。
尽管美国的银企关系从总的来说并不是控制导向的,主银行也不是人为的制度安排,而是根据企双方互相选择的自然结果,但这一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反观我国的现状,银企之问缺乏一个相互信任、相互依存业的、正常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企关系。相反,企业甚至地方政府想方设法逃废银行债务,结果企业虽然暂时得益,但破坏了银企关系的基础,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稳定的支持,比如授信额度银行就很少给中小企业。过去我们曾经实行过主办银行制度,当时虽然主要针对大企业,但同样因为这些原因半途而废。现在针对中小企业重提主办银行,应在制度设计上避免重蹈覆辙,特别是要赋予银行相机介入企业治理的权利,包括在企业债务重组方面的主导权。主银行制度应主要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推行,大银行并不一定适宜。
三、建立以多种形式股权私募为基础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不仅需要银行的间接融资,更需要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性质的直接融资。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难以通过公开资本市场融资,因此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形式,主要就是各种形式的私募。
私募市场是一个不依赖金融中介而是由投融资双方直接接触的市场,大都是与特定投资者相交易的场外市场。私募市场的有效性,既取决于相关交易制度的完善,更取决于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的安排。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一些新兴经济体相比,我国的公司制度都不利于中小企业获得直接融资。具体表现为:一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门槛”过高。《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是1000万人民币,与国际比较,这一标准明显过高。二是设立股份公司不等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募);而公开发行也不等于公开上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发起设立或公开发行两种方式进行。但在企业改制实践中,似乎形成了一种固定模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等于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上市。现有约5700家股份公司均无一例外地采取公开发行的募集方式。而即使是对于公开发行的殴票,其交易方式也不只是公开上市一种。在我国大陆地区现有的约5700家股份公司中,已经公开上市的约2200家,其余公司也正在等待上市。超级秘书网
为此,我们应积极推进公司制度的改革,为多层次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1.降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鼓励以发起设立而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我国台湾地区除汽车行业等少数资本密集行业外是25万(300万新台币),欧洲国家基本不超过100万。显然设立标准过高,就会直接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数量,现在我国大陆地区工业领域的股份有限公司仅5700家,而台湾地区在2002年7月底就多达15.9万家。因而,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应视同其它企业组织形式的设立一样,降低最低出资标准,以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通过私募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只有在股份公司的设立制度上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才能真正创造出中小企业对股权融资市场,特别是私募股权市场的需求,才能激发出创业和投资热情。
[论文摘要]投资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不同的投资者对于风险的容忍度是不同的。因此,如何依据个人的风险容忍度,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资产投资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本文首先对投资者的风险容忍度进行评估,然后依据评估结果、以10万元为例对投资者提出相适应的投资建议,尽力做到获利性、安全性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统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手中的闲钱也逐渐多了起来。2004年我国的GDP达到13.65万亿,税收收入2.57万亿,全国个人储蓄存款突破30万亿。而如何利用这些钱进行合理投资就成了人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有些人只是单纯地把钱存进银行以求“保险”,但由于银行的低利率、通货膨胀等因素,这种方式已不再“保险”。而还有些投资者对风险没有足够的重视,他们在股市里无所顾及,一旦把握不好就会血本无归。
投资就是为了实现其资本的增值,它没有什么成文的标准和准则,重要的是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本文以10万元为例对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出相适应的投资方案。
一风险容忍度的评估
选择你所认为最适合的答案。
1有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但是你得借钱,体会接受贷款吗?
A绝对不会B也许会C肯定会
2你所在的公司要把股票卖给职工。公司计划3年后上市,在上市之前,你不能出卖手中的股票,也没有任何分红。但公司上市时,你的投资可能会翻15倍,你会投资多少买公司的股票々
A一点儿也不买B四个月的工资C八个月的工资
3你刚刚获得了一个大奖!但具体哪一个由你决定,你希望是:
A4000元现金B50%的机会获得7000元C25%的机会获得20000元
4你的投资期限长达15年以上,目的是养老保障,你更愿意怎么做?
A投资于保本基金,重点是保证本金的安全。
B一半投资于保本基金、一半投资于偏债券基金。希望在低风险的同时还能有些增长。
C投资于不断增长的股票基金,其价值在短时期内可能会有巨幅波动,但10年后有巨额收入的潜力。
5你买入一种基金一个月以后,其价格上涨了20%,假设其他基本情况不变,你会怎么做?
A抛出并锁定收人B保持卖方期权期待更多收益C更多地买人,等待上涨
6你买人一种基金一个月以后,其价格下跌了20%,假设其他基本情况不变,你会怎么做?
A抛掉再试试其他的B什么也不做,等待收回投资
C买入,这正是投资的好机会
7现在换个角度看上面的问题,你的投资下跌了20%,但它是资产组合的一部分,用来在3个不同的时间段上达到投资目标,
(1)如果目标是5年以后,你会怎么做?
A抛出B什么也不做C买人
(2)如果目标是10年以后,你会怎么做?
A抛出B什么也不做C买入
(3)如果目标是20年以后,你会怎么做?
A抛出B什么也不做C买人
将你所选择的答案A乘以1、B乘以2、C乘以3,然后相加就得出了测试的结果。如果分数为9-4分,你可能是一个保守型的投资者:如果分数为15-21分,你可能是一个温和型的投资者;如果分数为22-27分,你可能是一个激进型的投资者。
(资料来源:TheWallStreetJournal)
二相应的投资方案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医疗事故,对于各种投资方案都首先拿出两万元购买两全分红型保险。因为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至少将拿出当年度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保险公司至多只能留30%,这样就做到了有事保障、无事分红。
1保守型的投资方案(一)
建议用3万元购买国债,国债的风险低,很适合保守型的投资者。比如2006年11月开售的凭证式国债利率也有了较大的上涨,3年期和5年期分别上涨了0.72%和0.81%。加息后的国债受到了人们的热烈追捧,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抢购一空。国债的优点很多,而上述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有:(1)发售网点多,购买手续简便,还可提前兑取;(2)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好;(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利息风险小,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没有市场风险。用剩下的5万元投资于人民币理财,人民币理财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银行会用其30%-40%于定期存款、70%-60%用于投资,由于人民币理财的投资渠道都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上高信用等级的人民币债券,由银行的信誉保证其风险较小。从最早的1年期收益率2.8%左右到现在的超过3%,人民币理财的收益率正在节节攀升,是一种很好的投资品种。
保守型的投资方案(二)
建议投资4万元于保本基金。其特点是上不封顶下不亏损,而这一点正符合保守型投资者害怕亏本、又希望获得高于存款利息和国债收益的心理需求。在目前的行情下,预计一般的保本基金收益率远高于同期存款或国债收益。估计年利率为3%-8%。它可以让投资者在本金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分享股市上涨带来的超额收益,从而达到只赚不赔的投资效果。用余下的钱投资于货币型基金,货币型基金是以货币市场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包括央行票据、国债回购、一年内短期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资金市场金融工具。货币型基金的流动性强,收取的管理费较低,免赎回费和申购费。在所有的基金产品中是交易成本最低的一种。可以用基金账户签发支票、支付消费账单,有的货币型基金甚至允许投资人直接通过自动取款机抽取资金,故有“活期储蓄”之称;而且货币型基金具有月月复利、加息加利、滚动投资、收益免税等特性,因而有可能取得更高的收益。其收益水平通常高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1至2个百分点。
2温和型的投资方案
建议分别长期投资4万元于开放式的偏债券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一般说来,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操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均比一般的投资者要好得多。基金是长期理财的有效工具。而不是短期投机炒作的发财工具,2006年上证综指上涨128.7%,基金收益118.52%,而能真正全面分享到2006年以来基金投资翻倍收益的投资者,大部分是那些能坚持持有基金两到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基民。因为长期投资可将短期投资可能的亏损吸收。既增加报酬的稳定度,又可有效降低市场风险,长期持有还可以为投资者节约申购、赎回的成本。债券型基金相对于直接投资债券,由于其通过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对不同的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因而能有效降低单个投资者直接投资于某种债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工行瑞信债券型基金,其最大的特点是在分享债券稳定回报的同时,通过打新股获取一、二级市场的丰厚差价利益,很适合不满存款利息收入、而又只有低风险投资需求的温和型投资著。一般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不但要研究发股公司还要判断利率走势等宏观经济指标,往往力不从心,而股票型基金由于有专家经营而对不同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的投资组合,既有效降低了风险又分享了股市的收益。将偏债券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组合可弥补双方的不足,使风险最小化。
3激进型的授资方案(一)
建议用3万元购买股票型基金,5万元投资于黄金买卖。投资黄金主要优点有:首先,黄金具有永恒价值可以长期持有;其次,黄金具有保值功能,可对抗通货膨胀及政治经济的动荡。在选择黄金品种进行投资时,标金和纯金币是投资的主要目标。而投资者在选择银行进行委托黄金买卖时要充分考虑银行的实力、信誉、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和佣金的高低等因素。投资黄金最讲究介入的时机,还要熟悉黄金交易的规则和方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激进型的授资方案(二)
关键词:会计目标;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一、会计目标与会计计量属性的关系
会计界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受托责任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源(主要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资源的受托者就负有了对资源的委托者解释、说明其活动及结果的义务。因此,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为了有效地协调委托和受托的关系,客观、公正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应强调客观性,在会计确认上只确认企业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在会计计量上,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因此坚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以有效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从会计确认上,认为:会计不仅应确认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然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经济事项,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在会计计量上,主张以历史成本为主,鼓励在物价变动情况下多种计量属性的并行。然而无论哪个流派,会计界都应该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谁?二是会计信息的用途是什么?三是什么样的会计信息是有用?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现实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会计信息的用途是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作为经济决策的依据,并评估治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这就需要会计信息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即要求通过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可靠的和相关的。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与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包括披露)之间关系密切,其中确认和计量是核心。所谓会计计量,是指运用特定的计量单位,选择合理的计量属性,确定应予记录的交易或事项金额的会计量化过程。按照西方会计研究成果认为:对会计计量属性一般从时间(过去、现在、未来)和流向(投入、产出)两个方面考虑。从而产生出:历史成本(从过去投入角度计量)、现行成本(从现在投入角度计量)、现行售价(从现在产出角度计量)可变现净值(从未来产出角度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从未来产出角度计量)等。计量属性的不同选择,会使相同的计量对象表现为不同的货币金额。例如:2003年末购入的一栋购价为100万的办公楼,假如不计算残值并按50年折旧,如果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那么到2008年末其价值为90万元;如果以现行成本计量,假设2003年末到2008年该地区该类房地产价格上涨了一倍,那么2008年末按以现行成本计量的价值可能180万元。可见,不同的计量属性,会使相同的会计要素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量,从而使会计信息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在不同的计量属性上。
那么,在会计实务中,究竟应该在何时采用何种会计计量属性呢?这个问题最终还得回到会计目标上来并最终服务于会计目标。如果信息使用者要求以反映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为目标,可能历史成本便成为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模式;如果会计目标更多地倾向于决策有用观时,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持有期间,价格波动较大,历史成本难以追踪市场价值的资产(如股票,期货等)当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开始更多地倾向于决策有用观时,一些其他计量属性,例如公允价值可能成为会计计量属性的首选模式。由此可见,一方面不同的会计目标理论会产生不同的会计计量观点;另一方面,会计计量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环节,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点不同,由此决定了会计系统运行的终极目标不同。
二、会计制度改革对我国资产计量属性的影响
会计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尤其是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呈现出渐进式变迁的特点,期间资产计量属性也经历了多次变化。纵观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发展,可以将其粗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这是计划经济主导时期。建国初期,我国仿效苏联建立了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确立了分行业、分部门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从账户名称、报表格式到成本核算方法等都高度统一,会计主要是围绕服务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的国家经济成分是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其他经济成分比重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建立集中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会计制度变迁目标,会计信息仅仅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和内部管理服务,资产计量基本上只有历史成本单一计量属性。会计目标主要反映资源的受托责任,比较漠视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各方面的会计信息需求。这种单一计量属性在提供具有充分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会计信息,正确反映物权、所有权转移,合理配比收益和费用,均衡各期损益,公允衡量企业受托经营业绩等方面,具有其优势,可以较准确地确定企业产出中的保值和增值部分。但是由于资产计量属性单一;使众多资产计量不准确、不合理,导致资产价值虚增、会计收益虚盈、财务会计信息充斥着大量的“水分”的事例比比皆是。例如存货项目,有许多企业存货积压严重,短期变现几乎不可能,存货的真正价值(市价)已远远低于账面价值,但却仍按历史成本反映在账上并列示于报表之中,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第二阶段(1985——199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变革伴随着改革开放而推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时期,各种新的经济成分不断出现,如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产生,旧的会计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情况。这个时期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变革以《会计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为标志,资产计量属性有了一定的扩展,历史成本、重置成本二重计量属性的应用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制度模式的一种积极探索。但由于这个时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正逐步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过渡,旧的经济体制虽已突破,而新的经济体制尚未最终形成,因此,会计制度变革只是对旧经济体制的一种修修补补,资产计量属性的作用与发展受到局限。
第三阶段(1992——2000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新的经济现象不断出现,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建立,上市公司的不断增加,会计信息使用者剧增,及时、相关、可靠的财务信息成为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个时期,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及先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16个具体准则为代表的新会计制度出台,会计改革进入新的阶段,会计制度的变革进程明显加快,无论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巨大的变化。由于政府、投资人、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会计目标不能仅仅反映资源的受托责任,还需要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各方面的信息需求。比如,股市的投资者需要通过了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来作投资决策,需要会计信息向相关性和有用性偏移。随着16个具体准则的出台,资产计量属性向多重会计计量属性转变,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得到应用。比如要求上市公司计提八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资产中的“水份”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干;尤其是公允价值计量和历史成本计量相比,能更好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的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了提升。然而,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在完善阶段、经济国际化尚处在起步阶段,许多资产市场化程度不够高,法律与监管也不够完善,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曾一度被上市公司滥用,使得该计量属性经历了放闸又关闸的尴尬局面。
第四阶段(2001至今),进入21世纪,一方面,随着经济国际化和知识经济浪潮的兴起,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加大,大量无形资产、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的出现,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相关性缺陷越来越突出,而价值计量尤其是公允价值计量则成为能够满足人们信息需求的最相关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信息不仅具有较高的决策相关性,而且从提供真实价值信息的角度看,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也绝不逊色于历史成本;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和贸易的国际化必然要求作为商业语言的会计提高其一致性程度。因此,与国际惯例接轨,是这次会计制度变迁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这次会计制度变迁的重要导向。为此,2006年我国出台了38个具体会计准则和1个基本会计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中,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反映出会计目标取向由重视信息的可靠性向可靠性与相关、有用性并重的转变。基本准则(2006)中还首次规定了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同时,会计计量从重视初始计量发展到更加重视基于初始计量的后续计量。会计计量属性比之于过去更加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如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能更好的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的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这些变化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
三、会计计量属性的未来趋势展望
笔者认为:从发展来看,未来主导的会计计量属性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为主。首先,公允价值计量是合理反应企业财务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相关性的需要。它着眼于现在和未来,体现了一定时间内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能够真实反映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或企业在清偿债务时需要转移的价值。其次,公允价值计量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对于处于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工具,显然公允价值是会计所能提供的最为相关的计量属性。再次,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国际化的需要。作为用来规范国际商业通用语言的会计,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浪潮中逐步实现国际化是必然要求。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价值计量有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也有利于我国公司到境外上市或兼并外国企业。
【参考文献】
[1]高巍,王秀靖.略谈会计计量基础及其应用[J].中国集体经济,2007(3).
绩效工资制度是绩效管理的重要一环,它应用于教育领域,旨在不断激励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通过推行绩效工资制度,进行绩效薪酬管理,旨在有效运用经济资源将员工薪酬的不同构成部分与他们的实际贡献联系起来,以吸引、保留和激励人才。
2009年1月1日,在我国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
本文利用赫兹伯格双因素理论,基于作者对北京市两个城区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的调查研究结果,探讨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如何有效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一、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
美国的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1]告诉我们,满足员工需要的因素有两种: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即工作环境的因素。它包括:监管、人际关系、工作条件、薪酬、公司政策、行政管理、福利政策以及工作保障。激励因素,即工作本身的因素。它通过满足人们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来体现作用。
其实,无论是工作环境的因素,还是工作本身的因素,都能满足员工的需要,但从激励功能上来说,这两种因素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工作环境因素通过避免令人不快的情形满足人们的需求,而工作本身的因素通过让个人实现抱负和期望达到激励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激励因素才能带来企业(雇主)期望从劳动力资源中得到的那种工作满意度的提升和工作绩效的改进,也就是说,激励因素满足创造力的需求。而保健因素能满足员工的待遇需求。基于此,赫茨伯格将薪酬划入保健因素的范畴。对员工而言,保健因素能满足员工的两种预防需求。一是避免因收入不足造成的经济拮据,二是防止不平衡感的出现。从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来看,可区分为薪酬过低和薪酬待遇不公这两种情况。相对而言,后者是造成员工对薪酬不满的更重要的原因。
总而言之,要建设良好的教师队伍激励机制,就必须更多地研究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对教师的意义,就需要探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对教师是否真正具有激励作用。
激励教师,就是希望教师具备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投入高度的工作热情。绩效工资政策是从薪酬方面来提高对教师的激励,因此是从保健因素着手。但保健因素仅仅希望满足教师的待遇需求,也就是预防需求,不会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不会带来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绩效的实质性的改进,也就是说绩效工资本身并不能起到根本的激励作用。那么绩效工资能不能满足教师待遇需求,起到保健作用呢?针对此疑问,本文以北京市两个区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的调研为例,陈述部分主要研究结果。
二、北京市两个区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研究简介
经过2009年的预调研之后,本研究选择北京市两个区,即X区和Y区,于2010年4月对其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进行正式调研,旨在了解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情况。
之所以选择北京市的两个区,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北京是我国首都,无论从财政支持、人力支持还是技术支持方面,北京市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应该是具有代表性的。其次,两个不同地理位置的区域,在财力、人力等方面有所差异,实施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不同城区之间的差别。再次,基于取样方便原则。
本研究于2010年4月至7月共采访了X区和Y区的小学与初中阶段的校长、教师及教委行政人员82人(教师68人,校长10人,教育行政人员4人)。其中,X区包括4所小学、6所初中(城乡各占一半),2名教育行政人员、5名校长、2名中层领导、45名教师;Y区包括3所小学、1所初中,教育行政人员2名、校长5名、中层领导2名、教师19名。
2.研究结果: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问题较多
为推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北京市政府、区县政府安排20亿元对教师工资进行改革,预计全市90%(约10万)的教师工资将得到提高。[2]在访谈中,了解到,X区自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已全面推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Y区自2009年暑期后实施试点改革,试点后再修改,并于2010年年底前大范围试行。
经过调查发现,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并未真正满足教师的薪酬期望,也没有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反而带来了不同教师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与教师薪酬期望之间的落差
经研究发现,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之前,北京市两个区的大部分教师对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抱有很大期望,他们认为这一制度的实施就是涨工资。但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来看,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教师工资待遇普遍较低,教师工资满意度较低。二是教师的福利工资有所提高,但仅在过节之时;此外,相对以前而言,有些教师的工资待遇有所下降。三是绩效工资的增长幅度不同,主要体现为同校不同岗位不同科目之间、同区不同类型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不同区之间的差异。总之,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未并如预期那样提高教师的待遇,其激励作用也并不明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期望落空和公平感缺失所带来的心理失衡还造成一些消极影响。由此可见,教师对提高薪酬待遇的渴望非同一般。
教师直接的表述如下(摘取):
――像我们这个状况,工资就是3 000元出头。有的都不够3 000元。(张老师,教龄18年,现在教初三政治;刘老师,教龄14年,现在教初二数学;杨老师,教龄14年,现在教初一语文)
X中学3名教师,2010年6月12日
――去年实行了绩效工资,但去年12月份的工资,没有实质性改变,平均来说和原来一样。给教师发的钱很少,却很麻烦,大家平均分。
W初中校5名教师,2010年6月12日
――实行了绩效工资之后,工资比原来高了。根据岗位不同,工资增长幅度也不同。例如,原来没有班主任费,现在有400元班主任费。
ZY小学5名教师,2010年6月12日
――班主任有400元的班主任津贴,50元属于机动额。这50元就是按教师任务完成的质量来认定的。
GH中学4名教师,2010年6月11日
――工资相对来说没提高,和当初差不多。并不是说实施绩效工资,工资就能提高多少。
SS小学4名教师,2010年6月11日
――感觉越改工资越低了,一个月现在才2 300元,比之前低了两三百。
――农村学校的工资与城里学校教师的工资比起来有一定的差距。
XWJ小学5名教师,2010年5月4日
(2)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带来的不公平感
经研究发现,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下,教师的不公平感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教师工作的隐性投入无法计算,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难以把教师所有的付出充分地体现出来。例如:主科教师与副科教师之间的工作量的差异如何准确核算;教龄是否应该在绩效工资中得以体现;教龄对教育成效的意义是否该得到认可;工资在校际之间、区域之间的差异如何体现。二是在教育部出台的绩效工资文件中,中层干部没有得到重视,其努力付出没有得到认可。
从现实角度看,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在教师之间、学校之间,教师的收入差距反而缩小了,不少学校领导认为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反而带来了新一轮的大锅饭现象,这和政策的导向南辕北辙,导致新的不公平产生。
被访教师以及校长的直接表述如下:
――教师工作时间不固定,教师在课外帮助学生补习的时间太长,工作时间隐性延长,没有报酬自愿付出讲解,一个月2 000元左右。
――科研压力大。学校课题、市区课题和个人课题,有长期的和随时的。教师参与课题,给教师布置的任务多,回报少。
L中5名教师,2010年6月12日
――普遍都不高,自己和自己比,相差不大,就是班主任增加400元,反正跟上级的初衷不一样。例如,我工作20年了,还没刚毕业的挣得多呢,或者说同刚毕业的相差无几。也可能和学科有关系,政治历史等是副科。副科和主科相差很大。
CY中学3名教师,2010年6月12日
――像我吧,我是中高,副校级,我的工资没涨。绩效工资里面没有校级干部和中级干部津贴,没有一般班主任工资高,年轻教师工资基数低,工作量比较大,出勤比较好,涨幅比较大。原来有结构工资,现在调整后就没了。中层干部是一个学校很重要的层面,他们的积极性也需要调动。
W小学校长,2010年6月12日
――原来我们学校教师之间差距很大,现在差距缩小,就是为了求稳定。校际之间的差距也在缩小,例如,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像我们学校有住宿部,平均工资却低于其他学校教师,就是说我们办得越好,工资越低……
J校长,2010年6月12日
(3)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恶化了学校内部的生态环境
经调查发现,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激化了学校的各种矛盾。例如,教学工作与后勤工作之间,主科教师和副科教师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等等。总之,压力过大的工作环境和紧张的同事关系,不仅会削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降低教师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4)绩效工资激励效果不明显
从以上研究可知,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的薪酬待遇没有达到教师的预期,没有满足教师的待遇需求,也没有实现工资分配的公平,且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对学校内部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也降低了保健性因素中教师工作环境的质量。
教师激励效果不好的原因有三个。首先,教育本来就是责任心很强的工作,需要教师基于对学生和教育事业本身的热爱,所以相比之下物质等方面的刺激作用会小些。其次,绩效工资并未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教师待遇,也并未达到多数教师的预期,因此很少有激励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期望和公平感的原因造成的心理落差还产生了消极影响。再次,教育是育人的工作,本身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教师工作的价值在某些程度上也无法衡量。因此,很难说绩效工资考核能给教师带来多大的激励作用。被访教师以及校长的声音如下:
――也没有什么影响,工资涨得少,还得继续做。不能对不起学生。
SS小学4名教师,2010年6月11日
――老师们认为他们的工作激情并不是来自于绩效工资带来的物质上的激励,而是来自于作为教师的责任心。只是绩效工资让生活水平提高了,让他们可以更好地投入工作。
X区教委人事科科长,2010年6月13日
――做老师也是一种追求,虽然从绩效工资上体现不出来,但是从其他形式可以体现。领导心里有没有教师,这对教师影响很大。或许教师不一定追求金钱多少,但是希望得到上面领导的肯定。
G校长,2010年6月12日
――实施绩效工资后,不能说没有激情和激励,但是第一感觉是比较累,所以,激励作用就弱化了,激励性可能被疲惫感打压下去了。另外,老师的工作量是固定的,不可能因为绩效考核而增加工作量,不符合教育规律。这和工厂不一样,多干点就多拿点钱。
XH九年一贯制学校3名教师, 2010年6月12日
三、启示和建议
1.建立长期有效的教师激励机制,使绩效考核更加公平
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下,如果要满足教师的待遇需求,那就不仅要提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至少达到当地城市中等以上水平),更要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教师激励机制,做到绩效考核更加公平。因此,不仅要增加教育投入,而且要提高考核的可信度和公平性。例如,提供可靠的考核标准和可信的监督考核体系等。
2.让教师在教育事业中得到自我实现
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下,如果要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那就不仅要满足保健性因素的需求,还要从学校层面让教师在教育事业当中得到自我实现,也就是满足激励因素的需求。例如,选拔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又如,为学校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职业成长、心理支撑和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人性化的学校文化氛围的创建等,让教师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3.提高教师地位,提倡尊师重教的价值观念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说过,“效用最持久的激励就是逐渐建立自尊并得到他人的尊重。通过出色的表现、进步以及承担责任而获得的报酬是强者的表征。员工需要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优秀团队的一部分,并且该团队之所以能成功,他功不可没。钱本身是无法给他们这些东西的”。[3]因此,只有倡导尊师重教的价值观念,让教师获得全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从真正意义上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才是对教师最好的褒奖和激励。
参考文献:
[1][3]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伯纳德•莫斯纳,巴巴拉•斯奈德曼.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公共科目、基础科目、临床科目的分值比例分配为10%、20%、70%,共300道试题(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基本技能的考试包括实践操作和临床思维能力,考官由学位主管部门在各学业和考试委员会成员中抽取,采用多站式方式进行测试,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如体格检查、胸穿、骨穿、伤口缝合等多项临床技能操作。根据考试内容分为若干考站(每站设两名考官),考生以抽签的方式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考试并有现场提问,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需进行3站式考试。每站5-10分钟时间分值50分(其中提问占10分)共150分。考试完成后计算两门总分并加上学业和考试委员的评分(满分500分)。
1引进激励机制、推行研究生按比例末位淘汰制
对在课程考试和中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优秀者(如总分在前十名)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奖学金或优先去名校交流、优先留校等形式)。课程考试和中期综合能力考试均通过者颁发研究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凭此证书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同时按研究生考试人数5%的比例实行总分末位淘汰制(软淘汰),软淘汰者可延长学习时间,参加下一学期的中期综合能力考试进行补考,重新考试合格者方能进入论文评阅和答辩阶段,重新考试仍在末位淘汰之列者将终止研究生学习(硬淘汰),或与后期没有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的学生(按研究生总人数3%的比例)发给研究生肄业或结业证书。
2讨论
严格复试工作,确保生源的入学质量
我校实行学校—学院—学科三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工作模式。学校负责整个复试工作的整体安排,各个院组织学科组制订复试的笔试、面试题目,学院负责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工作,以及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通过制订科学的招生制度,认真选拔优秀人才:(1)采用精选复试内容、合理设计试题等方法,使复试尽可能反映学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素养。(2)英语测试完全按照国家标准考试流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3)面试由学科专家组负责,学生抽签参加面试。面试过程全程记录,面试专家组的平均分数为学生得分。
制订教学规章制度,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1)制订教学督导制。学校组织在职和退休教授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监控。对于基础课,学校应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有所知,督促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对于专业课,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科研及教学内容进行考核,并对教学课时进行管理和控制,应督促教师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前沿性[4]。学校督导组主要采取随机听课、检查教学资料、学生访谈等方式了解教师上课的内容和教学方式、规范教师的教风,知晓并帮助解决授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2)制订学生评教制。合理的课程教学不仅需要满足学科知识的内在要求,而且需要充分考虑研究生的需求。在授课内容上要将基础理论结合科研或应用实际,注重科研方法、思维和能力的训练,引导研究生自主学习、积极思考。在教学方式上要提倡启发式、研讨式、互动式教学,激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5]。每学期末,学校组织学生网上评教,以此来了解研究生作为学习者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需求。一方面从学生评教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将评教结果与教师考核评价联系,端正教风。
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质量
(1)本课题通过学生调查发现,研究生普遍认为导师是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巧合的是,学术道德好、学术水平高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评价也要高于其他导师。因此,研究生师资建设是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中之重。必须严格选聘条件,从教师师德、学术能力、创新意识等多方面考核,提高导师入职门槛;导师遴选人的学术水平应由校内同行与校外专家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学术奖励和公开学术报告的学术含量以及面谈结果,共同评定。对新遴选的导师就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以及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实行培训上岗。实施导师资格定期审核制度,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资格审查和岗位工作评估,对无课题、无经费,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导师暂停招生,对违背学术道德和教学制度的导师取消导师资格。(2)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有几个重要节点,分别是课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写作。高水平的选题是高水平论文的基本前提,研究生导师应尽早安排研究生进行文献资料的广泛阅读,并要求学术型研究生的重要期刊阅读量应在50篇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以上应是外文期刊。研究生所写的文献综述要能达到能发表的水平才能正式进入课题研究环节。学校和学院要充分重视论文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由教授组成专家组统一组织,对研究方案、计划进度、创新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议,严把质量关。学校还硬性要求学生结合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并通过奖励政策鼓励导师对论文多指导、鼓励学生向高水平的期刊投稿。目前,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已是我校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