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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施工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16 16:11:2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竣工验收施工总结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竣工验收施工总结

第1篇

一、项目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对都市林业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在计划下达的整个林业固定资产项目建设中,列入林业固定资产竣工验收清单的建设项目共计25个,总投资达到3769.1万元。其中:国家直接投入并到位投资2677.5万元,地方配套投入1092万元,实际到位795.9万元。项目完投资3448.9万元,我市项目以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种苗工程建设类为主,两类项目的国家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89%,其余科技支撑、国营林场扶贫等项目占11%。截止目前,除崇州市鞍子河自然保护区项目由于资金于XX年才到位,由于项目设计的保护站尚未建设,通讯光缆的架设时机不到,项目资金仍在账上,目前正在加紧建设外,其余建设项目全部完并已投入运行。

从项目的执行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是好的,达到了项目建设目的,项目在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造林、城镇绿化和优质苗木的提供和推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效与评价

由于国家林业局和省厅对都市的林业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通过一批林业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加速了我市林业发展进程,对促进都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和森林资源的增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特别是一大批林业种苗基础设施设备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项目的建设并投入运行,为我市林业种苗工程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在25个林业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种苗工程达16个,国家投资1086万元,地方配套283.1万元,项目完投资1369.1万元,占全部项目投资总额的39.6%;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4个,国家投资1352万元,地方配套501万元,项目完投资1853万元,占全部项目投资总额的53.7%;其它5个林业建设项目,国家投资215万元,地方配套11.8万元,项目完投资226.8万元,占全部项目投资总额的6.7%。

由于大量种苗工程项目的建并投入运行,为全市片造林提供了良种壮苗。林基地已经形规模并逐步进入投产期,和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等一批骨干苗圃建以后,为我市的绿化建设在优良种苗供给上起到了积极作用,确保了近年来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大面积的造林用苗。特别是在我市引进和发展笋材两用竹的过程中,骨干苗圃发挥了作用,承担了竹苗引进和繁育工作,保障了全市13万亩笋材两用竹推广任务,目前,全市麻竹笋年产量达到15万斤,为林农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十五”期间,全市累计造林面积达95.66万亩,造林种苗质量显著提高;森林覆盖率由“九五”末的29%提高到“十五”期末的35%;

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加强,使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批野生动物保护站、观测点的建,促进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运转,保护站等,使大熊猫等野生动物在自然保护区得到进一步保护,数量不断增加。近期内在我市出现的“胜林一号”放归;金丝猴数活动范围扩大,常在旅游景点与游人相遇;野生鸟类明显增加,在城区时常可见。都充分说明了我市森林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以及人们生态意识和保护动物意识的明显提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1:骨干苗圃项目设计、批复与实际投入不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功能的发挥。

XX年和XX年,国家分别下达给我市骨干苗圃建设项目7个。各项目承担区县按照要求,由具备设计资格的省林业设计院对项目进行了初设,并经省厅批复。按照设计要求,每个骨干苗圃项目,国家投资在80—100万元。但实际投资均为40万元,再加上地方配套投资不能完全兑现,致使项目建设内容受到限制和缩减。但苗圃类林业建设项目与工业建设项目不同,虽然缩减了大量建设内容,仍能依据土地这一自然条件进行苗木生产,但与我们建设骨干苗圃所要求的高起点、高质量和高科技含量育苗,确不相适应。

建议:国家将小型林业基建项目的投资计划、资金以及项目建设的要求,通过省厅直接下达给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提出上述建议,一是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区更为了解,对是否应该立项和建设规模更有发言权;二是地市州可依据建设项目在区域的地位与作用,有争取同级财政配套的可能;三是较之于国家和省厅,地市州对承建单位有更明显的监控能力,更有利于项目建设。

问题2:地方配套资金确有困难,致使建设项目不得不打折扣。

地方对林业建设项目的积极性非常高,通过项目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当地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是,绝大多数林业建设项目的配套投资不能到位,不是基层单位不争取,而是决策权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办的事太多,对来至方方面面的建设项目所要求的配套资金无能为力。为了争取项目,不得不向上做出虚假承诺。这样不仅影响了项目建设,还给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带来问题。共2页,当前第1页1

建议:国家在下达项目时,对地方配套资金不作硬性要求或尽量减少地方配套投资数量。

问题3:多数林业小型基建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基层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项目建设管理的具体人员不清晰,往往都是单位负责制,导致了项目建设中管理不科学、档案收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项目建设。

第2篇

关键词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 TE6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在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参加了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和炼化工程部共同举办的炼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标准培训班。此次培训工作体现了集团公司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竣工验收工作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对提高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我不仅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竣工验收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文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2.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建成,能否合法、正常生产;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竣工验收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竣工验收所形成的项目文件将成为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和基础;竣工验收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组织,有效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1竣工验收的组织

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应具备的两项条件,一是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生产考核已完成;二是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采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次会议的形式组织,其余项目的竣工验收采取竣工验收一次会议的形式。

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初步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工程、设计、采购、计划、安全环保、财务、造价、机动、生产、档案、审计等管理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初步验收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成员若干人。初步验收组确定初步验收会议议程,初步验收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初步验收会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初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会同上级有关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2.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开工前组织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项目文件一般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部分,其中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又包括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检查指导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文件等文件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2.3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3.1项目建设各阶段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结束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采购、外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生产等单位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在前期阶段,建设单位收集项目前期文件,明确项目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竣工文件的积累,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在投产后,相关单位整理汇编项目文件,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文件的归档工作;组织并完成生产考核;办理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编制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根据项目性质组织初步验收、竣工验收。

2.3.2初步验收程序

初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7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竣工验收报告;二是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三是对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和竣工决算审计等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审查;四是审阅单项总结及竣工验收报告;五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六是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七是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由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初步验收意见。

2.3.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8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二是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三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四是审议竣工验收报告;五是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六是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七是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八是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3存在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

3.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注重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文件管理工作不规范;二是,竣工验收工作缺乏统一组织和领导,计划性差,竣工验收不及时;三是,项目投产后不能及时组织不少于72小时的生产考核,且对生产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和处理;四是,专项验收组织不及时、不规范;五是,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不规范、审查不认真;六是,竣工验收组织不认真、不规范,工作流于形式。

3.2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必须牢固树立2种观念

3.2.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项目总体部署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生产准备等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统筹指导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工作。竣工验收涉及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如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总体部署实行定义阶段和执行阶段两段部署,定义阶段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至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执行阶段是指初步设计审查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在定义阶段就应在工程承包和监理合同中对项目文件的编制、收集和整理,以及提交时间、内容、格式、分数均要有明确的约定和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和各承建单位要积极做好竣工验收有关的各项工作才能保证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概念是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重点。

3.2.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 5个方面: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他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预验收和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4结语

工程竣工验收这个“阶段性”工作,需要工程建设的“过程”工作来保证,所以过程工作的质量就尤为关键。工程交接后,及时归档资料,及时竣工决算,及时组织专项工程验收,就能为竣工验收创造良好条件。领导重视,组织强有力的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全面统筹协调,排定详细的计划,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竣工验收工作就能较好的完成。以上是我个人学习竣工验收规范标准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对的地方请领导批评指正,最后非常感谢领导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新的竣工验收规范和要求,为在以后的竣工验收工作中应用这两项标准打下夯实的基础,并且我会及时的向相关单位从事竣工验收的人员进行宣贯和讲解,相关的政策和要求,为我公司提高竣工验收管理水平和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进度,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赵泽军,李开文.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手册.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2008.

第3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和《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省、市发改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条县发改委负责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

1、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工程实施方案。

2、市发改委批复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相关行业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五条竣工验收条件

1、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和搬迁安置任务。

2、安置区农田水利、人畜饮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交付使用。

第三章竣工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验收内容和标准

1、工程总体完成情况。查验各类单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实施完成,工程建设规模、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移民搬迁安置情况。查验搬迁对象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标准,搬迁安置任务是否全部完成。

3、资金使用情况。建设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省、市有关资金、财务管理规定。

4、单项工程变更情况。单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5、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七条竣工验收应形成验收意见,对工程技术、经济效益、后续管理、产业发展等应做出综合评价,对遗留问题应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八条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搬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县发改委组织自验,项目乡镇要积极配合,并认真准备各项验收资料。专项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及时申请市发改委进行初验。

第九条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步验收结论意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第十条竣工验收组织

1、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验收领导小组由发改委等部门和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验收领导小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综合组、搬迁人口核查组、工程组、财务组等,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3、验收领导小组要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它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等做出全面评价。

第十一条验收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后,与管理单位交换意见,对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竣工验收表。

第4篇

关键词:竣工验收  程序  备案

        根据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

第三条凡农业部审批的部分或全部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含国债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须按本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对有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地方及农业部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项目,按以下分工分别组织验收:

(一)中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牵头组织竣工验收。

(二)中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项目,由农业部行业司局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三)中央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及行业司局。

第五条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按以下分工分别组织验收:

(一)直属单位承担的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项目),中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由发展计划司组织验收;中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由相应行业司局组织验收;中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上一级计划主管部门。

(二)直属单位承担的本单位基础设施项目(不含行业发展项目),中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组织竣工验收;中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和内容

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

(二)系统整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并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含工艺、设备技术)、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基建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等),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工程竣工图;

(三)土建工程质量经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批复的设计要求运行,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六)工程项目或各单项工程已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

(七)编制了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或由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必要时竣工决算审计由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委托中介审计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成。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投资、财务管理的规定。包括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到位时间、实际落实情况,资金支出及分项支出范畴及结构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账独立核算、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性、支出结构合理性等),材料、仪器、设备购置款项使用及其它各项支出的合理性。

(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和优良率,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生产性项目是否经过试产运行,有无试运转及试生产的考核、记录,是否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五)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六)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

(七)竣工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决算,出具了合格的审计报告。

(八)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归档。

(九)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四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九条初验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以“计”字号文转报农业部有关司局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条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步验收结论意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职能分工,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在6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要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相关部门及工艺技术、工程技术、基建财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投资、工艺、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组要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它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第十二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

竣工验收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及田间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与建议。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表由竣工验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字,报送项目验收组织单位。

农业部行业司局或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表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并输入农业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核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由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情况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按照《农业部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管理并发放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发放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须具备验收组织单位报送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申领文件。

第十五条中央投资低于50万元的项目,竣工验收组织部门可以视情况简化验收程序,但须将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表报农业部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6篇

关键词:竣工验收; 程序; 备案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第7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竣工验收;重要性;建议措施

电力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经济发展,电力要先行。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开放,电力企业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电力工程规划、融资、运营和维护和资产增值,必须充分考虑电力建设和使用考虑,考虑同时电力项目的整个生命、短期和长期的需求。其中,电力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是电力建设的最后的规划和建设阶段,是促进建设电力项目及时投放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发挥投资效果的重要阶段。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总结了施工经验,综合评价的建设成果,为电力工程积累了经验。

1做好电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的重要性

电力项目竣工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始终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是施工建设的重要内容。电力项目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也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项目竣工文件不仅是工程电力项目整个施工活动中各种资料的汇总,也是每项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系统的总结,对以后的工程电力项目具有可借鉴性。电力项目竣工文件如施工记录、调试记录、试运签证等,其中详尽的记载了各种数据,具有查阅价值,对工程质量责任又有可追塑性。

电力工程竣工文件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国务院颁发的《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把建设电力项目验收记录管理列入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而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立了建设电力项目验收记录管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之一就是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而工程验收记录是对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全面记载,所以,电力工程电力项目竣工文件实施管理的过程,就是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的具体过程,它是工程质量管理最基础、最有效的环节。

做好电力项目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信誉的重要措施。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在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ISO9000标准在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列于首要地位。要求企业为顾客长期、稳定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要求持续不断地实施质量改进。因此做好电力项目竣工文件对施工企业贯彻ISO9000质量标准都有着深远意义。

2电力工程电力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电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完成检查和验收,分为。其过程是竣工自检和正式自检:电力工程的电力项目施工单位,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电力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进行竣工自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在接收到施工单位交工通知后,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2.1竣工自检

竣工自检是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因此也称为竣工预检。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2复检

复检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此步骤意在解决全部遗留问题。

2.3正式验收

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后,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即可进行电力工程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2.3.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此步骤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完成。

2.3.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材料代用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电力工程施工试验报告;材料、成品出厂证明、构配件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电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竣工图;变更记录;施工日记。

2.3.3.组织验收工作

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段方面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2.3.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确认工程符合合同条款规定和竣工标准要求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工程的验收,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由设计单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签字确认。

2.3.5进行工程质量核定

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说明其质量等级,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2.3.6办理工程验收记录资料移交

工程验收记录是对电力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电力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电力项目经理在施工电力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验收记录资料。移交的工程验收记录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技术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代表性。

2.3.7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施工单位在对电力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同时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

2.3.8办理工程决算

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整个工程电力项目完工验收后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电力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

3如何做好电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3.1加强人员学习、培训

电力工程竣工记录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全面的专业能力,只有在了解电力项目各部分的组成和功能,才可以组织整理,可以发现在信息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完整的搜索。同时竣工资料的编制人员,特也理解规则和业务工程资料归档,能很好地完成数据目录编制和约束根据工程数据归档要求。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技术人员,派遣技术骨干进行业务的研究,进行以老带新,示范帮助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人员。

3.3保持竣工验收记录人员稳定性

施工企业技术人员流动力大,往往从电力建设项目坚持开始到最后。人动导致电力数据传输不明确、不完整,数据丢失严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得保证。因此,在开始的时候,项目部建立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文档团队,保证人员的稳定性。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的工作的所有信息,必须对他们负责清理,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能离开。

3.4加强竣工资料移交监督工作

在电力项目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工作,完成数据传输,根据合同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的数据、文件,限定期限要求资料员向本公司及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资料移交时做好移交记录表,写明工程名称、日期、份数、资料名称,作为资料移交的依据,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电力工程施工档案馆备案工作,同时接收方和移交方签字确认,同时双方各留存。

4结束语

新时期鉴于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必须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电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作势在必行。环境保护部门要高度重视验收监测,要从法律、法规、政策上保障验收工作的顺利展开。要进一步规范负责验收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收费标准,搞好人员培训,使新上电力项目不会对地域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参考文献

[1] 张利国. 浅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山区开发. 2001 (11)

第8篇

会议地点、时间珠江东路项目部会议室20__.3.19.

会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见签到簿

会议内容及决议事项:

今日上午10点,监理单位、王士义,建设单位卢工、李工、谢工,区质量监督站曹工以及设计单位共同珠江东路延伸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

参会各单位首先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随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本工程作出了工作汇报。与会专家、领导对工程质量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基本按设计要求实施完成,工程质量较好,综合竣工验收原则予以通过,同意该项目交付使用。会议纪要如下:

施工单位:

本工程在甲方、监理和各个职权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我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施工,今天顺利完成了珠江东路延伸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并作总结汇报,自我验收检查,自评合格。

监理单位:

我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对珠江东路延伸工程物资材质、施工质量、进度等方面严格控制把

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紧密配合,施工资料与进度同步,我单位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评估,从工程整体质量、外观等均良好。同意验收。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外观都做得不错,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绿化带未整平;2、路肩

侧石平直度较差;3、道路压纹不均匀。以上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上报监理部门验收。珠江东路延伸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同意验收。

区质量监督站曹工:

从道路外观来看做得不错,保证资料齐全,施工资料基本与进度同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抓紧将汇总好的竣工档案资料送区档案局审查,综合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送区档案馆存档。项目交付使用后,建设、施工等单位要做好沉降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市质监站和设计单位作出处理。总体来说,珠江东路延伸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通过以上几个单位的检查综合评价及平时跟踪检查,珠江东路延伸工程整体外观来看较

好,沉降观测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我方同意进行道路竣工验收,在我方的观察、监督下道路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第9篇

一、加强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内投资是各级人民政府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为了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项目效益,有效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存在的对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认识不到位,管理不科学,执行不严肃,从而造成项目规模和内容变化、工期拖长、概算投资增加、效益低下等问题,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和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和加强概算投资管理。

竣工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是对建设项目从决策、立项、设计、建设直至交付使用进行全面评估,考核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总结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提高后续项目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积累经验提供依据。目前,我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存在建成后不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主体不明确,工作范围、内容和深度不够,责任不清楚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的正常使用和科学管理以及后评价工作,扰乱基本建设程序。

当前,在全市上下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实现“三个千亿”目标的关键时期,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关键环节的管理,对于规范建设秩序,严格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规范和加强项目概算管理

(一)预算内投资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得到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是指导施工设计、工程建设、计划安排、投资控制和开展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变更。各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复的内容和概算进行限额设计。对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指施工图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所揭示的地质条件差异)等原因导致建设项目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可按照初步设计报批的程序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概算。

(二)项目申请调整概算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书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内容必须具有原批复概算的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情况,累计完成投资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的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分类定量说明概算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等。

2.原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项目建设的有关招标和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

4.能够说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支持资料,以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文件。

5.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对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应先商请同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四)对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与人为因素对调整概算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先组织专家和评审机构对调整概算进行评审后再予以核定批准。

1.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调增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基数。未调整的部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自行消化。

2.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基数。对过失情节严重的单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商请有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3.对由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投资需求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设计单位失职进行调查,情节严重的通报全省,此后一年内不得参与预算内项目设计招标。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发展改革部门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一)竣工验收的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规划、土地、环保、消防、节能等批复或审核文件;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4.现行工程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二)竣工验收的条件。

总体要求:项目规模、土地使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形式、技术装备、技术标准、环境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节能、抗震等与各种批准文件内容和合同文本相一致。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394号)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完成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3.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已通过核验,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4.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节能、抗震等按国家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专项验收规定。

5.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6.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三)竣工验收准备。

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图。

2.工程竣工决算报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和审计。

3.按照有关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系统整理,列出交付使用资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项目,要办理核销手续。

4.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评定。

5.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土地使用及工程档案、节能、抗震等按照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对确认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要明确需完善的具体内容和时限,在竣工验收前向各相关行政部门申请专项验收。

6.重点编制以下报告: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试运行(试生产)情况的报告;初验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四)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

1.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运行等单位参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当地行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初步验收时对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初步验收结束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须总结、形成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验收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2.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档案管理、节能、抗震等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1)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消防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3)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验收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档案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档案验收由档案主管部门负责。

(5)节能、抗震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项目满足节能和抗震要求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节能、抗震验收由相应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竣工决算的审查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原则上由同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机关确因计划无法安排的,经审计机关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查,但审查结果

必须报审计机关同意后方可生效。

3.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结束、待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展改革部门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并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后,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和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4.移交固定资产。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接受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明确。

(五)竣工验收组织和结论。

1.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的组织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综合管理,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的初步或专项竣工验收工作。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下一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应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主持验收部门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成员单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主持验收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竣工验收委员会一般应由发展改革、建设、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国土资源、档案、质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需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主任委员负终审责任,各委员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是被验收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2.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职责。

(1)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情况介绍。

(2)听取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3)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建设项目管理、设计质量、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以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设施等情况全面核查,并做出评价。

(4)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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