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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25 14: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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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论文

第1篇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取得了重大发展,但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正常运行的因素已普遍存在,通过实践及与相关地市沟通,认为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1.在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方面。

1.1养老保险还没有全覆盖

既然是社会保障体系,就应覆盖全体职工,充分体现它的社会性。但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现状是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实现全覆盖,而私有企业等其他类型的企业,覆盖率非常低,尤其是服务行业。

1.2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

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以各种理由降低职工的缴费,还有点企业不论职工的工资高低一律按省社平工资的60%缴纳,更有甚者,企业只为部分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理由是用工不固定,职工流动性很大。

1.3自由职业者及原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缴费基数也在逐年提高,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实行了20%的缴费比例,但仍然是非常沉重的负担。随着社评工资的提高缴纳保险金额也随着提高。负担也在逐步加重。现在有部分人员缴费满十五年之后就不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等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而且此类人群还在增加。

1.4养老保险基金的欠费问题

产生欠费的原因一是原来的老国有企业因效益不好,停产、改制、破产形成的欠费。而是部分单位领导只考虑眼前利益,对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积极,不主动形成的欠费。再者就是企业效益不佳,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欠费。

2.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

2.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既是参保职工的“血汗钱”更是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国务院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和挪用。而最近几年,我省及至全国出现的社保基金的大案要案都说明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存在着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2.2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投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的维护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7】567号文件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按整存整取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从最近几年的银行利率看,06年——11年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分别为1.8%、3.33%、1.71%、2.25%、2.85%,而与之相对应的物价上涨指数相比,养老保险基金是贬值的。养老本基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如何去增值又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

3.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方面

3.1冒领养老金

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由于有不少退休人员居住场所,社保部门对他们的生存状况难以掌握,有些实际已经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亲属却在冒名顶替死者领取养老金,造成养老金流失。

3.2想方设法“提前退休”

有些人在找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的结果首先是缩短了职工的缴费年限,降低了养老保险金的征收额,造成养老金“被”发放。其次是提前这些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增大了养老保险金的支出。长此以往将使我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增大养老金支付的风险。

3.3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

机构不健全,服务不到位,造成管理不到位,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依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能力降低。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信息不能及时反馈,造成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的被动。

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外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养老本基金管理首先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和外部控制制度,各个业务节点都互相制约。同时人社部门,财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相互制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二是发挥国家投资的职能和优势,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增强其保值增值,使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2.借《养老保险法》的春风,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给养老保险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要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养老本基金的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同时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鼓励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经办机构要加强稽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稽核能力,充分发挥稽核工作的效率。

3.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养老本基金的管理水平

在财政、人社、税务共同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情况下,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一是建立财政、人社、税务部门沟通及协调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本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税务部门要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加大对欠费企业的清理和处罚力度。二是因会计核算,财政专户管理、基金决算编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现的税务、财政、社保部门之间的数据不相符的问题,建议由财政部门统一时间扎帐,确保会计信息的数据统一,真实有效和完整。

4.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建立健全养老金发行体系

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实行退休人员登记卡管理制度,将每名退休人员都纳入到街道保障机构的社会化管理中去。通过这个平台精细化、社会化的管理,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杜绝养老金冒领、重发和漏发。

5.严格退休审批制度,制定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制度严实的退休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制约机制,增加透明度,加大公示力度,确保退休审批的公平公正。

6.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本基金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职能,将社会保险征缴信息与企业工资总额,职工的生存状况的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养老保险的征缴和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第2篇

(一)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风险

1.资金流失风险。在现行的企业中,拖欠、拒缴现象严重,征缴率偏低,有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利用制度空缺,故意降低缴费基数,逃避缴费义务,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2.违规运作风险。由于政策法规调整滞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工作管理人员利用内部流程和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其主要表现为擅自更改参保信息,缺失“机审”能力;采用现金方式收取社保费用,缺失基金监督,存在基金挪用和流失风险。

3.信息系统风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已经离不开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支撑,一旦出现问题则影响巨大。危害是直接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泄露、篡改、错误、业务不能正确办理或业务中断;间接造成基金损失,管理失效,声誉受损。由于很难做到资源共享,加之社保部门经费不足,造成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甚至严重影响业务工作的开展,造成统计数据信誉度低、准确度差。

4.基金冒领风险。造成冒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以后,离退休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不再紧密,致使一些离退休人员特别是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人因经济利益的驱动,心存侥幸,故意迟报或隐瞒不报,设法造假来冒领养老金,加之手段落后,走访慰问和查处冒领难度非常大。

(二)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存在的原因

1.社保基金多元化,参保群体差异化。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社保基金种类也朝着多元化发展,参保群体也更加复杂化。近年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基金监督的领域更广了,对象更多了,情况更复杂了。以城镇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转向城乡统筹,以企事业单位职工为主的参保对象转向所有民众。

2.管理环节繁杂,监管难度大。近年来,随着社保基金多元化发展和管理体制的变化,涉及社保基金经办管理使用的部门和机构越来越多,基金链条越来越长,风险点逐步增多,监管难度加大和任务加重。

3.专业管理队伍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较稳定的专业队伍。随着社保基金涉及面的不断扩大,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量加大,专业知识水平要求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基金监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同时还要加强队伍整体力量的建设,基金监管人员短缺成为当前基金监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措施

(一)开拓思路,转变意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控制

1.取消社保经办中心下属各经办机构的支付中转职能。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职能全部收回由经办中心集中管理,做到征缴直接到企业,支付直接到个人,可有效减少中间环节,方便参保人员,降低基金支付风险。改变支付职能实施基金直付,既可以把基层社保经办人员从繁忙的业务中解放出来,又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投入业务基础工作,不仅有效预防了基金支付过程中的滞留现象,而且可大大提高经办人员的综合能力。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实现银行代扣代缴模式,避免了收取现金的繁琐及不安全因素。在实施银行代扣代缴模式之前,大部分地区的个体人员缴费实行的是POS机刷卡并一次性缴纳全年的社保费用,虽然此方式结束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现金的历史,也为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还是存在不足的方面:一是一次性缴纳给参保人员带来资金压力;二是在约定的期限集中缴费会出现缴费时间过长缴费难的现象发生;三是全天大量的资金流入给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对账造成疲劳工作、收款差错的现象发生。改用银行代扣代缴只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注入足额资金就可以轻轻松松实现缴费了,不仅给经办人员减轻了工作量,而且提高了财务对账准确率,确保了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划入基金专户。

(二)全方位稽核,确保各项制度、工作落实到位

1.严把养老金的发放关。养老金的发放要求退休人员一人一卡,不允许多人一卡或是夫妻一卡。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进行重点稽核,主要核对是否存在大幅度增高和降低的情形发生;核对当月的银行卡与上月银行卡是否有变化,并进行全程跟踪,切实将养老保险金的发放风险降至最低。

2.加强医保稽核力度。对外伤病人、住院及门诊病人用药是否合理、用药量是否得当、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各项待遇只允许发放到本人卡上,并要求领取待遇人员将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充分发挥稽核部门在支付环节的监督检查作用。

3.严格征缴基数的稽核。首先对企业参保人员的收入情况进行稽核;其次是抽查企业实地进行稽核。要求少报基数的单位进行整改,做到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防止基金流失夯实基础。

第3篇

1.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

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主要原因是受政府对其宣传力度的限制。虽然自1998年以来,住房维修基金成为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基金项目已有十多年了,然而在现今,依然有许多人不清楚住房维修基金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更不了解住房维修基金对其切身利益的重要影响。鉴于这种情况,大部分住户在缴纳住房维修基金时不理解、不情愿,不仅给代管部门的工作流程带来一定的麻烦,也不利于住房维修基金监督机制的扩展。

2.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层面的弱化

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缴纳问题。由于国家并未针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方面制定诸如缴纳标准、缴纳方式、拖欠惩罚措施等相关的法律政策与法律规定,从而造成了个体住户及开发商的拖欠或侵占现象。例如,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强制性的侵占住房维修基金,在代管人员进行查收时,又利用诸多理由拒绝缴纳,这不仅损害了个体住户的经济利益,也很大程度上成为住房维修基金安全管理层面的障碍。

(2)管理问题。首先,住房维修基金是按照一定比例的分配,是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大额资产。同时,由于住房维修基金所涉及的领域较为宽广,在代管部门进行管理时,容易出现非法挪用或不按手续私自使用等现象,这无形中降低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系数,同时也是造成群众与开发商、群众与政府代管部门产生矛盾的关键之一。

(3)使用效率问题。住房维修基金虽有一定的增值功能,但发展至今许多住房维修基金仍处于托管状态,这不仅造成了大额基金的闲置与积压,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效益。尤其在近些年,代管部门及业主对于基金的如何使用存在较大的分歧,且没有明确的使用标准,致使大额住房维修基金成为国民经济的资金负担,不利于其实质性使用价值的充分发挥。

3.对住房维修基金监督力度的弱化

首先,代管部门的监督力度问题。住房维修基金是一笔大额资金款项,关联着较大范围的资金链条,然而大量基金处于托管状态,无形中增加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障碍。同时,法律法规中也并未明示对住房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标准、使用规范及与其相对应的管理措施,这也给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其次,个体住户的监督力度问题。这跟上文中提到的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有着连带关系。

二、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重视程度

对于住房维修基金国民弱化现象,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改进,这不仅关系到个体住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代管部门的社会形象与社会信誉。例如,代管部门可以合理运用传播资源,与媒介进行有效对接,如可以利用地方电视台、地方报纸、网络以及一切可以使用多媒体交互传播的资源作为媒介通道,将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重要性向住户公示,提升个体住户对住房维修基金的重视程度。

2.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管理措施

为有效解决住房维修基金在管理层面出现的缴纳问题、管理问题、使用效率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优化住房维修基金法律效应的同时,提升了其法律权威。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与规定,保证住房维修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保护业主在物业范围内的公有财产不被侵占[2]。这不仅是对业主个人财产安全的法律维护与保障,也是对住房维修基金合理法律程序的改进与更新,既有利于促进基金管理和谐,也有利于环节代管部门与个体业主所产生的资金矛盾与纠纷。其次,利用法律手段加强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措施,对基金的如何使用、如何管理、如何缴纳等进行明确规定,从而有效避免开发商钻取法律漏洞而获取的资金利益。再者,对于处于托管状态的住房维修基金必须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看管,并开展经济学家、代管部门代表及住户代表三方意见讨论,为高效提升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力度与使用效率出谋划策。这样不仅有利于使闲置的住房维修基金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运作起来,也有利于为业主的资金投资构建有效保障。

3.优化监督机制,增强安全保障

降低行政管理部门对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行政干预,将其关注的重点转移到管理与监督上面来,并着力培育业主自治管理机制,建立业主、业委会、主管部门多层面的监管制度[3]。这不仅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提供了代管部门与个体业主的双重安全保障,也有利于提升其公众关注力度与监管力度,在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优化了对住房维修基金的监督机制。

三、结语

第4篇

关键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账结构,费税之争,资本市场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但新制度还未定型,整个社会保障政策仍处于选择阶段(郑功成,2002)。鉴于此,学术界关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对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热度,养老保险基金问题更是引起研究者的兴趣。目前,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基金究竟如何营运,只有在对以往的研究作一综述,甄优汰劣,才能有所把握。

一、关于基金运行模式:统账结构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指城镇,下同)运行模式的选择问题,理论界分歧还非常大,远未达成一致认识,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主张实行养老金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模式。何樟勇、袁志刚在深入分析两种有代表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认为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并不会改变行为人的最优行为,而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却会改变行为人的最优行为。因此,当前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时机并不成熟,现收现付制仍是当前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一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朱青认为应付人口老龄化趋势,关键是要选择一种有利于提高未来劳动生产率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从目前情况看,我国还没有必要进行这种转轨。

第二种观点是主张实行养老金完全积累制的个人账户模式。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2000)通过一个宏观增长模型比较了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在长期的差别,认为从经济增长与福利角度看,基金制优于现收现付制。卢元认为实现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构养老基金筹集模式,变部分积累制为完全基金制。降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实现个人账户“实账化”。

第三种观点是主张实行“部分积累”制,在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王开发认为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式决定于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历史继承性和现实性三个方面。考虑到社会保障制度的这些特性,我们应该选择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相结合的筹资模式。赵曼则指出,部分积累模式在保留部分社会统筹前提下,因引入个人账户而使其具有较强的激励相容性。需要说明的是,“部分积累”是一个在解释上存在明显歧义的概念。其中一种解释和设计思路是,建议将养老金收入和支出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现收现付,提供最低养老保障,实行互济;另一部分则存入个人账户,形成实在的基金积累。这一观点的竭力推崇者当属世界银行,中国目前的制度就是在世界银行的研究基础上形成的,并且也受到国内大部分学者的认可,与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多支柱模式”也基本一致。

在赞同统账结合模式的基础上,许多学者对该模式进行了评价。一是分解说。郑功成认为要在现有基础上,将统账结合中社会统筹部分与个人帐户部分分解并发展成为普惠式国民养老金与差别性职业养老金。刘贵平和戴卫东则认为将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分离开来,将个人帐户放到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个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中去,“个人账户”逐渐变成实帐户,即有实物货币相对应。

二是并重说。李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并重的“统账”养老制度。社会统筹有它的缺点,个人账户制度也有其缺点。在中国,较好的办法是折中道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各占一半,社会统筹部分的收入实行工薪收入累进税,使终生低收入者能从中得到较多的获益。作为最基本的养老金筹资方式,现收现付制与个人帐户制的特征与对经济的影响不同,但并不能简单地由此分出两者谁优谁劣,不是由现收现付制完全转为个人帐户制所有问题就迎刃而解。张松等认为,未来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上佳选择是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前提下,现收现付制与个人帐户制相互协调,共同存在较之相互替代更有助于缓解不可避免的养老金支付困难。

三是转换说。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仍然采用现收现付制的DB计划。1995年中国政府已决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其中第二层次为FDC计划。但目前的情况表明,上述改革思路面临重重困难。从很多方面来看,NDC模式可以被看作是现收现付DB模式和FDC模式的混合物。类似于现收现付DB模式,NDC模式的资金源于工薪税,用于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但不同之处在于,NDC模式建立个人账户,并将其缴费计入账户,但是没有真实的资产,这点更类似于FDC模式。相对于现收现付模式而言,NDC强化了缴费和待遇之间的联系。NDC计划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更为合理的选择(约翰·威廉姆森、孙策,2004)。

二、关于筹资模式:费税之争

筹集足够的社会保障基金是实现国民社会保障权利的物质基础,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可以缓解政府财政风险,同时大量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可以调节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

第一种观点主张开征社会保险税。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70%的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在一些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税收已成为收入最多的税种。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形式不规范,统筹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导致社会保障负担不公平,也不利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一些人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路,主张建立社会保险税的专家(财政部门)认为,将现行各项社会保险以社会统筹收费的方式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税,这样可脱离目前在“统账结合”框架中“空账”与“实账”左右为难、举步维艰的停滞阶段,提高强制性和收缴率,实现费率统一和最终制度统一,改变目前的基金分散状况,实现高度社会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开征社会保障税可行性研究”协作课题组的实证研究认为:用征收社会保障税模式取代现行社会保障统筹办法是最佳选择,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化和法制化管理;有利于资金统一调度,也有利于公平负担。他们对某大型老工业城市进行了抽样调查和论证,通过实证分析,方案是可行的。

第二种观点反对“费改税”。汪泽英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相矛盾:一是税收的公用性与社会保障个人帐户的私有性冲突;二是税收的不直接偿还性与社会保障的专用性冲突。李绍光也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解决收费难和融资问题,将使政府陷入财政负担不断加重的境地。

第三种观点对目前社会保险费改税存在质疑。其观点有三:一是还应当有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积累。二是税与费在强制性上的孰优孰劣,不完全取决于“税”或“费”的名称,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的规范、执法的力度和当时当地的经济发展状态。三是在目前政府财力有限、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下,税率能否实现自然走向统一仍成为问题。而费改税后,国家财政成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直接责任人,不再存在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作为收费机构中间层,国家财政的责任被放大,政府可能背上沉重的包袱。

三、关于基金营运模式:公营、私营与资本市场的选择

1.关于基金公营、私营

由于养老保险是积累性保障项目,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便构成了整个养老保险制度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因此,对养老保险基金需要采取既审慎又积极、既封闭又开放的管理政策。郑功成等认为,国家可以建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组织,可以设置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分担管理责任。李珍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进行国际比较,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出发,提出了这样的构想:由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府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社会统筹部分的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来经营管理个人帐户上的基金。

殷俊等认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应采取分权制衡式的政府监管体系,以适应我国的国情。统筹账户资产经营权交给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养老保险基金信托委员会;个人账户资产经营管理权交给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其遴选指定投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投资;统筹账户的负债管理权交给财政部门,由其按社保部门的指令按时足额划出给付资金入职工在商业银行的个人退休金账户,以建立一个“多权分离、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的分权式管理制度。另外职工退休后其在个人账户上积累节余的资金,可由其自行选择并决定由基金管理公司继续经营或向保险公司购买养老保险年金。

2.关于基金入市

第一种观点是入市时机尚未成熟。但养老金基金最终要进入资本市场投资。在理论上,国内主要研究机构、实际部门以及相关学者对此已基本形成了公开性共识。但是即使支持这一改革取向的人们也有一种担心:以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规范的现状,很可能会使人市后的养老金基金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如李绍光就并不主张养老金基金可以立即进入资本市场,其短期的融资不足问题可以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征收一般性税收的办法来解决。

第二种观点是赞同基金人市。目前虽然因种种原因养老保险投资采取购买国债这种方式,但也有必要探索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方式与途径。养老金要与资本市场“理性结合”。1993年,吴敬琏提出,应当允许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来支付社会保障开支,而且,购买股票是基金投资的重要形式。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情况看,按照商业化方式运作社保基金,并引导其投资于证券市场,是一个必然趋势和理性选择。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课题组的研究认为,社保基金入市一方面可以使其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对改善市场结构、稳定股票市场和促进金融创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关于个人账户“空账”

1.“空账”成因与问题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构成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制度因素与管理因素。除了历史债务外,养老金替代率难以降低到规定水平,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与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不确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困难,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国家与地方财政困难及企业经济状况不佳等困难,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转制成本一方面使现有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代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空帐显性化”。另一方面迫使政府不得不加大养老保险的确保性支出,财政风险进一步加大。王诚认为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突出问题是资金来源不足。为了保证充足的资金来源,以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的总缴费率必须等于失业率、离退休率、综合患病率等项之和。以国有资产切块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归还欠账思路有诸多欠妥之处。通过“发行特种国债、提高缴费率或征税率、征收国家土地地租”的统筹解决办法有望建立起一个稳定、规范和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

偿付社会保障债务的手段有很多,可以用国民财富的增量来偿债,也可以用存量来偿债,也可以是增量偿债法和存量偿债法并用。李珍认为,最后一种方法可能是上策:其一,将一部分住房商品化,将其收入作为“老人”的退休金。其二,考虑出售房产以外的其他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其三,对“中人”发放一部分“认可债券”。其四,也可以考虑到借用一部分个人账户上的基金偿债,这里的债务人是政府。

2.做实个人账户与建议

郎立研坚持认为中国应继续完善试点,积极探索做实个人账户的有效方式,着力解决个人账户的隐性负债问题。名义账户制作为一种过渡安排,并不能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问题。郑功成认为,对旧制度下的养老金赤字(或历史欠账)需要明算账、细分账,一方面应当通过对中老年职工养老金历史欠账进行精算,尽快查清需要补偿多少钱才能真正完成制度的转型;另一方面,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分担的原则,采取分账负责的办法来解决上述历史欠账。李绍光认为,解决“空账”问题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这一问题本身不再扩大。因此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必须首先切断“空账”的传导机制,将其隔离起来单独处理。总之,多数学者都认同养老基金账户要从空账转为实账,以便移交市场管理。

3.空账运行,保持“名义账户”

该观点的典型代表人物是郑秉文,他认为采取“名义账户”制对于目前我国的具体国情是非常适应的:它既可以避免天文数字的转型成本,又可以避免资本市场不发达而导致投资损失。而且建立名义账户是人市的理性化前提。

五、综合评价

在理论界、学术界的共同研究下,政府经过综合考虑,目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模式有了明确的决策:基金运行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筹资模式仍是征收社会保险费;基金与资本市场结合初步用来购买国债,基金的公营、私营问题仍在探讨之中;个人账户“空账”的做实正在试点。

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研究本身来说,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第一,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经验借鉴上过多地看好智利的私营化,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这方面对新加坡、香港的经验也关注得较少。第二,对基金征缴缺乏实证研究。基金征缴研究多局限于理论探讨,应从实证角度研究征费与征税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究竟有多大差别。第三,基金管理主体研究空缺。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它们的关系如何都很少研究。投资主体的研究也过多地放在资本市场上。第四,没有基金平衡项目方面的研究。最后,对个人账户“空账”缺乏充分的精算研究。空账数目有多大,要多少年才能化解,通过什么方式怎么分担这笔债务。

以上都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研究亟待加强的方面,期待着更多这样的成果奉献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吴敬琏著:《大中型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郑功成等著:《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何樟勇.袁志刚:《基于经济动态效率考察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研究》,《世界经济》2004年第5期。

[4]朱青著:《养老金制度的经济分析与运作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卢元:《论老龄化过程中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人口学刊》2000年第4期。

[6]王开发:《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式选择》,《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7]赵曼著:《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与运行分析》,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年版。

[8]刘贵平著:《养老保险的人口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1999年版。

[9]戴卫东:《虚与实: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中国社会保障》2004年第6期。

[10]李珍著:《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张松、王怡:《论我国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人口学刊》2004年第3期。

[12]约翰·威廉姆森、孙策:《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FDC层次向NDC层次转换》,《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3期。

[1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开征社会保障税可行性研究”协作课题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经济研究》1994年第10期。

[14]汪泽英:《社会保障基金不可纳入财政预算》,《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1期。

[15]李绍光:《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5期。

[16]李珍、辜胜阻:《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国际比较》,《财政研究》1998年第2期。

[17]殷俊等:《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研究:国外模式及中国的政府监管选择》,《湖北社会科学》2005年第8期。

[18]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课题组:《社会保险资金人市问题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00年第11期。

[19]王诚:《当前社会保障突出问题的理论探讨》,《社会保障制度》(人大复印资料)2001年第2期。

[20]郎立研:《名义账户制探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8期。

第5篇

一、风险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

风险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范畴,具有投资基金的基本属性,但作为特殊的投资基金来讲,其突出的特征是投资运作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因为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具体形式是进行风险投资,而风险投资运行的期限长,它所投资的领域是处于创业时期的高科技企业即所谓的“风险企业”。这类企业是以创新技术为基础、产品处于研究或试销等前期市场开发阶段、尚未成熟定型的企业,其风险性在于:一方面在企业无任何存量资产做保证的情况下,因创新技术的开发失败便可能使前期投资血本无归而承担巨大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创新产品能否有效占领市场、产品投放时机等因素又潜伏着投资的市场风险。风险投资所面临的技术性和市场性的双重风险,决定了风险投资企业成功率不会很高,因而风险颇大。因此,需要一种资金筹集机制,不仅能使企业所需资金得到满足,而且还能够使投资风险达到最大范围的分散,这就需要借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即可实现资金来源的分散化,又可以进行分散投资,以抵消单项投资承担的高风险,从而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形成模式

在不同国家,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有很大区别。虽然都来自于政府部门、商业性金融机构、大公司企业、民间私人资本等,有的国家以政府及各种自助方式的资金为主,有的以商业性金融贷款或投资为主,还有的以民间私人资本为主。如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占比例最大的是养老基金,其次是捐赠资金,而日本则是银行资金构成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部分,其次是证券公司的资金。

对于可能来自不同领域的风险资本来说,在发展风险投资时就必须根据本国企业发展模式和资本市场的状况,对风险资本形成的模式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和探讨。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大公司投资以及各类投资基金都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但从实践上来看,我国应选择以公司企业投资、各类基金和民间资本为主体,以政府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为补充的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模式。

(一)大企业风险投资

我国目前有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有发展前途、又具有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上募集了大量的资金,并通过设立从事风险投资的子公司或联合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形成了针对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集团公司或为本公司孵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高新技术创造了条件。如上海“第一百货”与清华大学创建的“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青旅”参股设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等公司联合设立的“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风险投资公司的建立,必将形成非常可观的风险资本,使之成为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又一主要来源渠道。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风险企业,不仅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开创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必将使公司以风险投资方式寻找企业资本转化为创业资产的途径,而且会使一些中小型的高科技企业得到充分的资金来源。

(二)民间资本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上更多地向居民个人倾斜,突出表现在:一是国民总储蓄中居民储蓄的份额持续上升。从1996年到1998年,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总存款的比例均超过56%.二是在储蓄存款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居民储蓄存款持续上升。银行储蓄利率下调以来,已8次降息,截止目前(2002年3月)年息已降至1.98%,并且从1999年1月开始对利息征收20%的所得税。无论是利率下降幅度之大,还是持续时间之长,在世界上都不多见。但储蓄存款不但不降,反而继续增长,目前储蓄存款总额已超过7万亿元。这虽然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居民支出预期增加等因素不无直接关系,但也说明中国的金融体系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投资工具供居民选择。随着居民个人资产的增加和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的投资需求会越来越大,他们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最大的潜在资金供给者,特别是高收入阶层或中产阶层将是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三)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从美国,德国风险投资基金构成上来看,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占很大的比例,与这些基金管理人基金运用资金密切相关。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社会资金会急剧向保险业集中,目前每年增加的报费收入都在100亿元以上。虽然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金融债券,但在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保险基金将开辟新的投资渠道,不仅可以进入证券市场,产业投资基金也是一个重要投资领域。另外,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基金将会逐步完善和发展,其结余的数额将越来越大。这部分基金增值保值的本质属性要求其在运行中寻求多元化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较长的投资期限、较高的投资收益对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最为合适。总之,保险基金和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目前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两基金必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

(四)政府投资

我国目前政府投资的重点和财政收入状况使政府机构不具备大规模投资的实力。同时前几年地方政府和政府科技部门出资,或具有政府机构色彩的国有企业出资形成的风险投资资金,因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约,其实践结果并没有为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积累更多更好的实践经验,由此决定了我国政府以及政府机构不可能成为风险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但政府投资具有鼓励和倡导风险投资的作用,国家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风险投资,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补充,投向一般风险投资不愿意涉足的风险更大的投资领域,以带动社会公众的投资。

(五)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

我国金融业所实行的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而风险投资业务主要是证券业和信托业的业务领域。这种状况和现行法律不利于商业银行对风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即使银行可以发放风险投资贷款也要受到各种限制。因此,商业银行贷款也不能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企业发展公司”和日本等国家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的做法,建立专门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建立长期风险投资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以作为我国政府投资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又一个资金来源渠道。

(六)证券公司的风险投资

我国证券公司虽然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目前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和直接融资的桥梁,同时还将成为风险投资的先行者。证券公司在承担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改造,辅导,保荐企业上市工作的同时,通过以发起人的身份设立公司、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购买证券、承销证券等方式投资于中小型企业,可以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

三、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模式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的属性是以承担当前巨大风险代价获取未来高额收益,而不是为长期控制企业为最终目标,故企业成熟阶段的稳定营业利润收益对其不具有诱惑力,风险企业一旦进入成熟期就会寻求退出途径。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国家都有了适合本国资本市场的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从国际情况看,目前成功的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模式主要有上市交易、柜台转让、股份赎回、破产清算四种模式。

(一)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导模式。上市交易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转让价格,可以使投资价值通过市场完全由供求关系来决定,使之达到最合理状态,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深受欢迎的资本退出模式。为此,各发展风险投资的国家都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开辟了二板市场,让那些资本规模、经济实力、盈利能力、经营期限等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交易,从而实现通过上市交易的方式达到资本退出的目的。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通过上市交易退出风险资本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建立中国的二板市场,二是在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国际上成功的二板市场特别是香港创业板市场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功已成为内地二板市场设立的动力,特别是设立于1999年底的香港创业板市场已成为内地有潜质的高科技企业上市的重要场所。目前已有“青岛环宇”和“复旦微电子”等高科技企业在该市场成功上市,这样,香港创业板市场将成为内地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渠道。同时,内地企业也可以到美国NASDAQ、新加坡市场等上市交易,并已有“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络公司在NASDAQ上市,为我国风险企业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开创了先河。可以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高科技风险企业到海外市场上市。尽管上市交易可使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上市费用和交易成本以及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也会为采取该种方式造成障碍,因此要运用上市交易必须使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取得共识。

(二)柜台转让

柜台转让也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模式。我国主板市场中非上市交易的国有股、法人股等均采取柜台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风险投资基金退出可以借鉴这一方式。没有达到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或虽符合上市条件但为继续掌握风险企业控制权、避免股权分散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意上市交易的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家可以在场外市场寻找买主,并以协商定价的方式转让股份,退出投资。尽管柜台协议转让的价格因通过议价方式形成,收益率要远远低于上市交易的收益率,但对风险投资家来说可以在风险资本运行的任何一个阶段,将自己拥有的某一项目的股份随时变现,调整投资组合和修正投资策略,而且可以在短期内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正因为这种模式可给风险投资家以最大的灵活性来撤出投资,所以为保证资金盈利与资本循环,在我国二板市场未正式开放之前,乃至二板市场开业后都应作为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重要途径。

(三)股份赎回

如果风险企业家为保证完全拥有企业控制权而保持企业的独立性,那么在拥有或可筹集大量资金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赎回风险投资家的股份来达到目的,这时风险资本的退出只能被动采取股份赎回的方式。对风险投资家来说,股份赎回只是一种备用的退出方式,因为股份是否能赎回不取决于风险投资家而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家。股份赎回可以由企业创办者购回,也可以由企业员工持股基金会买断股权。对高风险的企业来说,采取股份赎回给企业员工更具有现实意义,与企业实行的员工持股或股票期权制不谋而合,既可以给风险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控制自己公司的机会,又可以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因此,股份赎回不失为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四)破产和解散

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风险企业破产的可能性,从事风险投资的结果,总会有一批风险企业以破产或解散而告终。如果风险企业经营不成功,投资家确认企业已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成长缓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回报,就不应再进行追加投资,而应宣布企业破产或解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并将收回的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因此,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中也就必然包括破产和清算这种谁都不愿意接受的方式,它是投资失败后资本退出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车纲。完善资本市场,发展风险投资[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1999(4)。

[2]王海东。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体制[J].辽宁财专学报,2000(3)。

第6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基金管理

养老问题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自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以来,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确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多渠道筹资和基金实行部分积累的基本模式,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保障方式。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和对策。

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1995年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开始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在转制过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权益并没有以养老金的形式形成积累,于是就出现了“转制成本”。由于统筹基金无法填补这一缺口,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混账管理的模式,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二)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缴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基金征缴中的“打折征收”,导致了“新隐性债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

其二,社会保险费拖欠、拒缴严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导致供款不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1月8日全国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有20余家。国务院体改办宏观司2000年5月的相关数据显示,当时全国累计发生企业欠缴养老金已达376亿元。另外,参保不缴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省区高达20%,全国总计达800万人。

(三)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问题。但我国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即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以,我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平衡的冲击也最为严重。

(四)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现象对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少缴多支双重侵蚀,所以成为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五)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几乎全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受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及国债期限结构的影响,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难。个人户收益也不理想。以辽宁的试点为例,2002年底个人户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过协议存款等方式,个人户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水平。在滚存结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问题,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比较严重。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混账管理导致了空账问题,空账的恶性循环是本质上的现收现付,既有可能导致即期养老金待遇的扩张性支付,也无法应对老龄化危机,同时还会阻碍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必须实行“统账分离”制度,推行个人户“实账化”,并完善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提高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益,使个人账户资金能够名副其实,能够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债务危机。统账分离后统筹基金的资金支付缺口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

(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一方面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来源。扩大全社会参保范围有利于筹措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职业者等都应作为扩面的范围和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在养老保险征缴方面,新经济组织的职工要和国企职工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目前,参保单位通过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逃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抽样测算过程中发现,1999年缴费工资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根据全国参保单位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统计比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个百分点。如果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核实,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

(三)尽快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工人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则将根本解决因工人流动性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

第7篇

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之一,对于人们生活、各个产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自建国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加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随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数量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我国财务政策的不断改革,外部环境给水利基建在财务管理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问题逐渐累积,并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急需相关部门的重视与加强。因此,探讨关于水利基建资金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具体方案,对于我国水利基本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资金管理对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

面对新一轮的水利基本建设和国家给予的巨大投入,相关部门需提高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这样才能不断加强资金管理,避免资金的挪用、滥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降低工程造价。同时保证水利基建资金落实在工程建设上,以确保工程质量。

(一)资金管理是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的内容涉及了水利基建资金预算、资本控制等各个环节,是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提高认识,加强水利基建的资金管理,监督资金依法、按规定使用,才能推进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这一项重要且复杂的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资金。

(二)国家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

由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许多是国家级项目,资金预算额巨大,其顺利的展开以及其建设的质量与国家的稳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还是一个政策性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强调要对于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严格要求,提升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专项化,减少资金的滥用,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治,以保证水利建设资金落实在项目的工程建设上。

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也随着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日趋完善,系统性和规范性都有所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水平也相应提升。但由于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涉及的水利基本建设的全过程,范围大,时间长,专业性强,一个环节没有跟上,就会影响整个资金的管理与运作,最终导致水利基本建设资源的浪费[1]。

(一)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预算不严

预算,即资金用款计划,它对于项目每个环节的实施与资金管控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参考价值。然而,由于国家对于水利基本建设呈支持鼓励的态度,申请的项目也比较容易批下来,因此相关部门往往不重视资金预算,没有将资金用款计划与实际的项目进程相关联,资金预算不够细化,只在项目资金申请时起到作用,无法作为水利基本建设的采购依据,到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时就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导致了报表报送不及时、财务报表与工程实施进度不相符、报表编制质量差等问题[2]。

(二)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相关政策不到位,制度不完善

虽然目前我国财务管理政策和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政策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但由于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涉及的范围大、环节多,而我国财务管理政策和水利行业政策各自独立运行,在不同的政策体系下,且改革进度和发展进程也各不相同,有的制度超前有的政策落后。最终使得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在政策上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和程序,无法统一规划和监督,难以有条不紊的展开。

(三)水利基本建设领导不重视资金管理

水利基本建设从申请立项到工程竣工有一个较长的周期,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还可分为许多小项目,每个小项目都由不同的施工单位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往往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追赶施工进度、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上,而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领导甚至完全不了解财务工作,也没有跟上国家财务方面的政策变化,很少参与财务相关部门对于资金管理的预算评估过程,使得财务工作只起到项目核算的作用,而没有起到对于资金走向是否正确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3]。

四、增强对水利基建资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应加强资金管理意识

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应认识到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资金管理意识,并将这种思想传达下去,不断强调,逐渐深入到工作中。一方面,使水利单位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进行水利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认真对待这部分工作,而不是只重视账目核算工作。另一方面,保证水利单位其他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而不要只顾赶进度、督质量,使财务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进度协调一致,鼓励其他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从而保证财务部门对于其他部门的资金预算、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资金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展开,同时提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效率,保证树立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按时到位。

(二)提升水利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水利单位应设立独立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部门,注重选配合格的财务工作人员,拥有任职资格证书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利单位应定期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对于资金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同时熟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于水利基本建设财务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要及时了解和贯彻。财务工作人员应熟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项目整个过程的步骤、进度等,从而保证自身的工作与项目进度同步。水利单位应注重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资金管理是一项重要同时也非常艰巨繁琐的工作任务,只有财务工作人员具备耐心细心的品质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才能使部门内各个工作人员加强配合,同时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保证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法》、《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状况,建立和完善单位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和可行性,建立统一的资金拨付原则,加强资金流转各环节的财务监督。同时依据资金管理制度的原则划分资金管理任务,分配给财务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主体,保证资金管理工作有责可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须有对应水利建设单位统一核算,如果有多个水利建设单位共同完成一个项目,则要成立凌驾于各单位之上的总财务部门,做好资金计划与分配,在此基础上,每个水利建设单位单独核算,然后及时将报表上报给总财务部门,严禁水利建设单位私设“小金库”,使每一笔水利基本建设资金都能公开透明,可以查到去向,保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都能有效的用在水利基本建设上。此外,还需建设资金管理反馈制度,实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成本的有效控制。

(四)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工程价款结算

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也是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对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管有着重要的意义。有些水利建设单位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合同签订时不够详尽。水利建设单位应注重合同的拟定,每一笔资金的数目、支付时间等内容都必须体现在合同中。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商讨和核对,签订之后即产生法律约束,不能轻易修改。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时,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支付,同时也要严格按照合同缴纳保证金和罚金等等。对于合同条款没有规定的款项,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五、总结

第8篇

一、保障待遇水平应与国情相适应

加拿大的养老保障系统中,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老年保障津贴和退休金计划的待遇分别占退休前平均工资的25%,即两项计划替代率之和为50%.这个保障水平,加拿大联邦政府已经面临巨大的保障压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警告加拿大政府不能再依靠外债来维持这样的现状。对此,联邦政府设法调整(降低)养老保障的待遇水平,但受到了公众的强烈反对,联邦议会也难以通过,政府预算又没有能力增加支出。在这种情况下,迫使加拿大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对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提高退休金计划的缴费比例,将1995年雇主和雇员各2.8%,调整到1999年的各3.5%,计划到2006年调整到各5%,通过这样的调整,基本上可以满足支付。

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目前,城镇职工包括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主要由政府和企业负担,而且目前的待遇水平超过了国家和企业的承受能力,支付压力更大,如近些年来,每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都要增加离退休经费,这种挂钩的办法导致水涨船高,使离退休人员待遇占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90%左右。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不断调整,也不得不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导致目前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占企业职工工资的80%左右。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比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高出十个百分点。如此下去,必然会带来诸多问题和弊端,一是待遇水平过高,国家和企业难以承受;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账户,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只在企业中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也很难操作;三是目前机关、事业、企业之间,离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较大,必然会带来相互攀比的问题。因此,这些问题应该尽快研究,逐步加以解决。当前,在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应尽快进行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行个人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缩小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待遇水平的差距,避免相互攀比的矛盾,这样也可以顺利实现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员流动时个人账户的转移,促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保障基金来源渠道应拓宽

加拿大养老保障体系虽然很完善,总体保障水平比较高,但保障是多层次的,基金来源也是多元化的。老年保障津贴全部来源于联邦政府预算,退休金计划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这种政府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普遍受到加拿大公众的赞同,并且实施比较顺利。

多年来,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主要靠政府和企业负担,筹资完全实行现收现付的模式,没有应付未来和支付风险的积累,而且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转,这些问题应尽快研究解决。

2001年起在个别省和少数地区就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方案进行的试点,养老保险的主要问题在于做实个人账户。在试点和实际操作中,应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方式进行,避免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目前全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约9000万人,个人缴费平均比例为5.3%,全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人为315亿元,这部分基金基本用于当年养老金的发放。根据新的试点方案,8%的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作为积累,这就意味着国家或企业每年必须增加养老金支出315亿元,才能在原来的基础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新的试点方案规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空变实,必然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压力,而且“两个确保”又是刚性支出。对此必须有充分的基金准备或实施措施,拓宽基金的来源渠道。一是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增加养老保障投入。二是适当提高企业缴费比例。三是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发行社会保障彩票,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并加强管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补充。由于养老保障是一项关系到城镇职工生活的社会公益事业,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渠道,发行社会保障彩票,一定会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拥护。

三、基金管理应加强

加拿大联邦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障基金,建立了一整套管理规定。人力资源部编制的养老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经财政部审核报联邦议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执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和年度终了,必须接受审计,向政府和议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养老保障基金的专项用途,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基金来源的主渠道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和个人缴费;另一部分是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但养老保障基金管理体制不尽科学,很难反映出一个完整、准确的基金收支情况,基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建议就养老保障基金管理体制进行研究,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编制独立的社会保障预算。这样,既符合预算制度改革、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又有利于体现各级政府在养老保障方面的投入,也有利于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另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在发挥专业部门管理监督作用的同时,应逐步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防止基金管理使用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补充保险应得到规范

在加拿大,各种行会和工会组织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待遇或高或低但基本都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称为“公司养老金计划”,保险金由组织自行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营,国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以鼓励,退休待遇可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领取。这一计划使得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增强行业组织的凝聚力。

我国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各地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但国家至今没有规范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无法可依,自行其是,分配不公,管理混乱,投资渠道狭窄,便其发展受到制约。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等分配制度的改革,企业面临如何增强员工凝聚力,如何吸引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挑战,很多企业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有为员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国家有必要在资金来源、税收政策、投资运营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使其健康发展。

第9篇

我们研制的是添加TiN的Ti(C,N)基金属陶瓷。由于TiC比WC具有更高的硬度和耐磨性,TiN的加入可起到细化晶粒的作用,故Ti(C,N)基金属陶瓷可表现出比WC基或TiC基硬质合金更为优越的综合性能。这种新型金属陶瓷刀具材料的广泛应用是以其成功的连接技术为前提的,国内外对陶瓷与金属的连接开展了不少的研究,但对于金属陶瓷与金属连接的技术研究较少,以致于限制了Ti(C,N)基金属陶瓷材料在工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常用的连接陶瓷与金属的焊接方法有真空电子束焊、激光焊、真空扩散焊和钎焊等。在这些连接方法中,钎焊、扩散焊连接方法比较成熟、应用较广泛,过渡液相连接等新的连接方法和工艺正在研究开发中。本文在总结各种陶瓷与金属焊接方法的基础上,对金属陶瓷与金属的焊接技术进行初步探讨,在介绍各种适用于金属陶瓷与金属焊接技术方法的同时,指出其优缺点和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以期推动金属陶瓷与金属焊接技术的研究,进而推广这种先进工具材料在工业领域的应用。

Ti(C,N)基金属陶瓷性能特点及应用现状

Ti(C,N)基金属陶瓷是在TiC基金属陶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类新型工模具材料。按其组成和性能不同可分为:①成分为TiCNiMo的TiC基合金;②添加其它碳化物(如WC、TaC等)和金属(如Co)的强韧TiC基合金;③添加TiN的TiCTiN(或TiCN)基合金;④以TiN为主要成分的TiN基合金。

Ti(C,N)基金属陶瓷的性能特点如下:

(1)高硬度,一般可达HRA91~93.5,有些可达HRA94~95,即达到非金属陶瓷刀具硬度水平。

(2)有很高的耐磨性和理想的抗月牙洼磨损能力,在高速切削钢料时磨损率极低,其耐磨性可比WC基硬质合金高3~4倍。

(3)有较高的抗氧化能力,一般硬质合金月牙洼磨损开始产生温度为850~900℃,而Ti(C,N)基金属陶瓷为1100~1200℃,高出200~300℃。TiC氧化形成的TiO2有作用,所以氧化程度较WC基合金低约10%。

(4)有较高的耐热性,Ti(C,N)基金属陶瓷的高温硬度、高温强度与高温耐磨性都比较好,在1100~1300℃高温下尚能进行切削。一般切削速度可比WC基硬质合金高2~3倍,可达200~400m/min。

(5)化学稳定好,Ti(C,N)基金属陶瓷刀具切削时,在刀具与切屑、工件接触面上会形成Mo2O3、镍钼酸盐和氧化钛薄膜,它们都可以作为干剂来减少摩擦。Ti(C,N)基合金与钢不易产生粘结,在700~900℃时也未发现粘结情况,即不易产生积屑瘤,加工表面粗糙度值较低。

Ti(C,N)基金属陶瓷在具有良好综合性能的同时还可以节约普通硬质合金所必需的Co、Ta、W等贵重稀有金属材料。随着人类节约资源推行“绿色工业”进程的加快,Ti(C,N)基金属陶瓷必会成为一种大有前途的工具材料。目前,Ti(C,N)基金属陶瓷材料得到世界各国尤其是日本的广泛深入研究,一些国家已在积极应用和推广这种刀具材料,世界各主要硬质合金生产厂家都推出了商品牌号的含氮金属陶瓷。如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开发的NX2525牌号超细微粒金属陶瓷的硬度达到92.2HRA,抗弯强度达2.0GPa,兼具高硬度和高韧性。我国在“八五”期间也成功研制出多种牌号的Ti(C,N)基金属陶瓷刀具,并批量上市,现已发展成为独立系列的一类刀具材料。

金属陶瓷与金属焊接的技术方法

在工业加工生产中,切削加工刀具的刀片与刀杆的连接方式有两种:焊接式和机夹式。刀具的刀片和刀杆连接的好坏直接影响刀具的使用寿命。宋立秋等通过实验研究表明:选用焊接式连接刀片和刀杆时,刀具耐用度高;选用机夹式时,刀具耐用度低。由于Ti(C,N)基金属陶瓷属于脆性材料,熔点比金属高,其线膨胀系数与金属相差较大,使得Ti(C,N)基金属陶瓷刀片与刀杆焊后接头中的残余应力很高,加之与金属的相容性较差,使得金属陶瓷与金属的焊接性较差,一般焊接方法和工艺很难获得满意的焊接接头,目前,采用钎焊和扩散焊对金属陶瓷与金属进行连接已获得成功。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又出现了许多新方法及工艺,以下在介绍各种适用于金属陶瓷与金属焊接技术方法的同时,指出其优缺点和研究方向。

1熔化焊

熔化焊是应用最广泛的焊接方法,该方法利用一定的热源,使连接部位局部熔化成液体,然后再冷却结晶成一体。焊接热源有电弧、激光束和电子束等。目前Ti(C,N)基金属陶瓷熔化焊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有待解决:一是随着熔化温度的升高,流动性降低,有可能促进基体和增强相之间化学反应(界面反应)的发生,降低了焊接接头的强度;另一问题是缺乏专门研制的金属陶瓷熔化焊填充材料。

1)电弧焊

电弧焊是熔化焊中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焊接方法。其优点是应用灵活、方便、适用性强,而且设备简单。但该方法对陶瓷与金属进行焊接时极易引起基体和增强相之间的化学反应(界面反应)。由于Ti(C,N)基金属陶瓷具有导电性,可以直接焊接,对Ti(C,N)基金属陶瓷与金属电弧焊的试验研究表明是可行的,但需要解决诸如界面反应、焊接缺陷(裂纹等)和焊接接头强度低等问题。

2)激光焊

激光焊是特殊及难焊材料焊接的一种重要焊接方法。由于激光束的能量密度大,因此激光焊具有熔深大、熔宽小、焊接热影响区小、降低焊件焊接后的残余应力和变形小的特点,能够制造高温下稳定的连接接头,可以对产品的焊接质量进行精确控制。激光焊接技术已经成功应用于真空中烧结的粉末冶金材料。据报道,Mittweida激光应用中心开发了一种双激光束焊接方法。它用两束激光工作,一束激光承担工件的预热,另一束激光用于焊接。用这种双激光束焊接方法可以实现各种几何体的连接,并且不会降低原材料的强度和高温性能,焊接时间仅需数分钟。该方法可有效防止焊接过程中热影响区裂纹的产生,适用于Ti(C,N)基金属陶瓷与金属的焊接,但对工装夹具、配合精度及焊前准备工作要求较高,设备投资昂贵,运行成本较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工艺重复性和可靠性。

3)电子束焊

电子束焊是一种利用高能密度的电子束轰击焊件使其局部加热和熔化而焊接起来的方法。真空电子束焊是金属陶瓷与金属焊接的有效焊接方法,它具有许多优点,由于是在真空条件下,能防止空气中的氧、氮等的污染;电子束经聚焦能形成很细小的直径,可小到Φ0.1~1.0mm的范围,其功率密度可提高到107~109W/cm2。因此电子束焊具有加热面积小、焊缝熔宽小、熔深大、焊接热影响区小等优点。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设备复杂,对焊接工艺要求较严,生产成本较高。目前针对Ti(C,N)基金属陶瓷与金属的电子束焊接技术还处于实验阶段。

2钎焊

钎焊是把材料加热到适当的温度,同时应用钎料而使材料产生结合的一种焊接方法。钎焊方法通常按热源或加热方法来分类。目前具有工业应用价值的钎焊方法有:(1)火焰钎焊;(2)炉中钎焊;(3)感应钎焊;(4)电阻钎焊;(5)浸渍钎焊;(6)红外线钎焊。钎焊是Ti(C,N)基金属陶瓷与金属连接的一种主要焊接方法,钎焊接头的质量主要取决于选用合适的钎料和钎焊工艺。李先芬等对Ti(C,N)基金属陶瓷与45号钢采用铜基、银基钎料分别进行了火焰钎焊试验和在氩气保护炉中钎焊试验。火焰钎焊条件下,以H62为钎料的接头的平均剪切强度为37MPa,以BAg10CuZn为钎料的接头的剪切强度达114MPa,以BCuZnMn为钎料的接头的平均剪切强度49MPa;在氩气保护炉焊条件下,以H62为钎料的接头的平均剪切强度为37MPa,以Ag72Cu28为钎料的接头的平均剪切强度为51MPa。通过观察和分析钎焊接头的结合情况及剪切试验,表明Ti(C,N)基金属陶瓷具有较好的钎焊性。但由于接头界面处金属陶瓷中存在残余应力,导致剪切试验时均断在金属陶瓷上,且钎焊接头的剪切强度不高。张丽霞等采用AgCuZn钎料实现了TiC基金属陶瓷与铸铁的钎焊连接。近年来还利用非晶技术研制成功了新的含钛合金系,如CuTi、NiTi合金,可以直接用来钎焊陶瓷与金属,其接头的工作温度比用银铜钎料钎焊的要高得多。目前,金属陶瓷钎焊需要解决如何降低或消除界面处金属陶瓷中的残余应力和提高接头强度的问题。

3压焊

压焊时基体金属通常并不熔化,焊接温度低于金属的熔点,有的也加热至熔化状态,仍以固相结合而形成接头,所以可以减少高温对母材的有害影响,提高金属陶瓷与金属的焊接质量。

1)扩散焊

扩散焊是压焊的一种,它是指在相互接触的表面,在高温压力的作用下,被连接表面相互靠近,局部发生塑性变形,经一定时间后结合层原子间相互扩散而形成整体的可靠连接过程。扩散焊包括没有中间层的扩散焊和有中间层的扩散焊,有中间层的扩散焊是普遍采用的方法。使用中间层合金可以降低焊接温度和压力,降低焊接接头中的总应力水平,从而改善接头的强度性能。另外,为降低接头应力,除采用多层中间层外,还可使用低模数的补偿中间层,这种中间层是由纤维金属所组成,实际上是一块烧结的纤维金属垫片,孔隙度最高可达90%,可有效降低金属与陶瓷焊接时产生的应力。扩散焊的主要优点是连接强度高,尺寸容易控制,适合于连接异种材料。关德慧等对金属陶瓷刀刃与40Cr刀体的高温真空扩散焊接实验表明,金属陶瓷与40Cr焊接后,两种材料焊合相当好,再对40Cr进行调质处理,界面具有相当高的强度,焊接界面的抗拉强度达650MPa,剪切强度达到550MPa。扩散焊主要的不足是扩散温度高、时间长且在真空下连接、设备昂贵、成本高。近年来不断开发出了一些新的扩散焊接方法,如高压电场下的扩散焊,该方法借助于高压电场(1000V以上)及温度的共同作用,使陶瓷内电介质电离,在与金属邻近的陶瓷材料内形成了一薄层充满负离子的极化区。此外,由于材料表面的显微不平度,陶瓷与金属间只有个别小点相接触,大部分地区形成微米级的间隙。集结在微小间隙两侧的离子使这些地区的电场急剧升高,此外加电场可增加3~4个数量级。由于异性电荷相吸,使被连接的两种材料相邻界面达到紧密接触(其间距小于原子间距),随后借助于扩散作用,使金属与陶瓷得以连接。

2)摩擦焊

摩擦焊是在轴向压力与扭矩作用下,利用焊接接触端面之间的相对运动及塑性流动所产生的摩擦热及塑性变形热,使接触面及其近区达到粘塑性状态并产生适当的宏观塑性变形,然后迅速顶锻而完成焊接的一种压焊方法。摩擦焊广泛用于同类和异种金属的连接,对于不同类材料陶瓷与金属连接的摩擦焊尚属起步阶段。

3)超声波焊

超声波焊是通过超声波振动和加压实现常温下金属与陶瓷接合的一种有效方法。用此方法焊接铝与各类陶瓷均获得成功,而且接合时间仅需几秒钟。由于此方法的接合能是利用超声波振动,结合面不需要进行表面处理,设备较简单,缩短了焊接时间,其成本比钎焊法大幅度降低。该方法应用于金属陶瓷与金属的焊接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4中性原子束照射法

中性原子束照射法利用中性原子束照射金属与陶瓷的接合面,使接合面的原子“活化”。物质清洁的表面具有极佳的活性,然而物质表面往往沾有污物或覆盖着一层极薄的氧化膜,使其活性降低。该方法主要是对接合面照射氩等惰性气体的1000~1800eV的低能原子束,从表面除去20nm左右的薄层,使表面活化,然后加压,利用表面优异的反应度进行常温状态下接合,此方法可用于氮化硅等高强度陶瓷与金属的接合。

5自蔓延高温合成焊接法

自蔓延高温合成(SelfpropagatingHightemperatureSynthesis,缩写SHS)技术也称为燃烧合成(CombustionSynthesis,缩写CS)技术,是由制造难熔化合物(碳化物、氮化物和硅化物)的方法发展而来的。在这种方法中,首先在陶瓷与金属之间放置能够燃烧并放出大量生成热的固体粉末,然后用电弧或辐射将粉末局部点燃而开始反应,并由反应所放出的热量自发地推动反应继续向前发展,最终由反应所生成的产物将陶瓷与金属牢固地连接在一起。该方法的显著特点是能耗低,生产效率高,对母材的热影响作用小,通过设计成分梯度变化的焊缝来连接异种材料,可以克服由于热膨胀系数差异而造成的焊接残余应力。但燃烧时可能产生气相反应和有害杂质的侵入,从而使接头产生气孔和接头强度降低。因此,连接最好在保护气氛中进行,并对陶瓷与金属的两端加压。日本的Miyamoto等首次利用SHS焊接技术,研究了金属Mo与TiB2和TiC陶瓷的焊接,试验利用Ti+B或Ti+C粉末作为反应原料,预压成坯后加在两个Mo片之间,利用石墨套通电发热来引发反应,成功地获得了界面结合完整的焊接接头。何代华等采用燃烧合成技术成功地制取了TiB2陶瓷/金属Fe试样,且焊接界面结合良好,中间焊料层Fe的质量百分含量较高时,界面结合优于Fe质量百分含量低的界面结合情况。孙德超等以FGM焊料(功能梯度材料)成功实现了SiC陶瓷与GH4146合金的SHS焊接。目前SHS机理研究尚未成熟,设备开发和应用投资颇大,所以SHS焊接尚未工程化。

6液相过渡焊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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