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6 14: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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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气象监测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边界层探测系统风廓线仪的安装,加强地面自动化观测能力建设,在本站和监测服务中心装备2台雨滴谱仪,完善雾霾等大气成分监测系统,增加监测项目和观测内容,积极推进第三代公共气象信息终端的布设,加强对已建现代化设备和仪器装备的应用维护。
二、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以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核心的现代天气业务体系成果的应用,完善市县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和精细化预报系统、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加强本地化检验和补充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传统媒体的气象信息工作,大力拓展公共气象信息终端、手机信息、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型传媒的信息服务。围绕服务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进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及农业种植产业布局,深化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旅游气象服务,做好雾霾天气的监测、预警,继续加强虞山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及防火宣传和长江海事、地方海事的气象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
将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延伸至各镇(区),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根据《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做好气象灾害评估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要求,加强与市应急办、民政、农办、水利、农委、安监、公安、交通和电信运营部的协调合作,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机制及手机预警短信的全网“绿色通道”,开展气象服务站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气象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加强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和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推进气象科普“三进”活动。
四、做好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和探测环境保护
按照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与规划局沟通联系,和琴湖管理区的协调,确保周围规划建设符合气象探测环境的要求;根据《省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完成业务楼外主面改造、气象业务中心改建和内部功能完善改造工作,确保基础设施达到“一流台站”要求。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气象服务
完善各岗位人员的综合学习、培训、教育、交流机制,支持在职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培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技术总结,提升气象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增加内容,不断拓展信息覆盖面,完善修订公共气象服务流程,继续做好汛期气象保障服务和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气象为农服务;不断推进气象信息、雷电防护科技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旅游气象服务。
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作风效能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切实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用。一是努力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热线工作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新路子、新局面,逐步解决目前我市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二是科学界定热线服务范围。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热线工作职责、业务受理范围并在网站上、媒体上予以公布。对不在受理范围的电话,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对权属不清的办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权属界限。三是不断拓展热线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咨询、便民服务数据库等应用系统,全面升级系统的功能;进一步拓展现有的电子地图,扩大城区覆盖范围;探索建设村(社区)级平台,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网络平台。四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强化对热线考核工作的监督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确定考核内容、权重和分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12345”平台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相关部门的月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全市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巩固提升电子监察应用水平。一是继续优化系统功能。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努力打造运行稳定、操作便捷、功能先进、评价科学的系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电子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队伍,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日常监察工作。加强日常网上监察力度,重点下力气解决“体外循环”、事后补录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异常情形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办件的“质”和“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电子监察工作相关制度,提升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通报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运行绩效情况实行通报,并将结果应用于年终考核工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清理后的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以抓督查、抓落实为重点,以部门进驻率、项目到位率、授权到位率3个100%为目标,确保“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市级服务中心的监管的力度。抓好14项服务制度的落实,制定出台相关监管办法。三是完善分中心管理。推进“四统一”,即分中心要与市县中心统一审批办件制度、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收费管理方式、统一监督考核模式;倡导“一中心一品”,鼓励各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创新服务品牌。
五、扎实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把监督改进机关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打造“效能港城”。二是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建设、土地、资金、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逐步减少和消除秸秆焚烧现象,努力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开展价格调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价格监管能力,改善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物价稳定,保障民生。
一、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模范区创建活动
1、继续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意见》,努力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改革创新的模范、务实拼搏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
2、督促各市卫生系统认真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检查,并于年底前将检查结果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3、督促各市卫生系统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卫生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工作情况,结合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督促其迅速行动,认真执行;对打折扣、搞变通的,坚决纠正,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纵深推进“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治脏、治乱、治堵”工作;积极参加“人民满意公仆”评选活动。
二、积极营造赣南苏区卫生事业振兴发展的良好环境
5、严格执行涉医项目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认真落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6、按照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及时制作并公布事项目录;坚决纠正该取消的不取消、该整合的不整合、该上网的不上网、该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不进中心,以及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等问题。
7、认真落实全市“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8、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扩大政(院、站、所)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工作,建立“评价—整改—反馈”的测评机制,做到“评改结合,以评促改”。
9、围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以及优化卫生事业发展环境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0、组织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和管理权,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科(股)室或二级单位积极参加内设机构测评活动。
11、认真清理各类收费项目。按照要求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对不合法、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的,要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受理投诉工作质量
12、认真制定市卫生系统机关作风效能投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投诉受理的范围和内容,规范投诉受理工作,提高投诉受理水平;认真受理各级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
四、强化监督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
13、加强日常督查。加强对执行会风会纪、工作纪律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建立日常扣分台账,同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综合目标考评范围。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有关安全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落实制度为保证,以加强预防和隐患整治为重点,以责任追究为抓手,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全面覆盖、标准明确、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落实全员参与、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严格执行校园安全事故即报制度,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
(二)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进一步厘清责任,编制责任清单和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建构点、线、面高度衔接无缝隙管理网络,统一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用表,确保校园安全事事、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全方位地做好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寄宿安全、活动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内部治安保卫、防溺水、防踩踏、安全卫生教育与安全演练等校园安全工作。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学校“三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保卫,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为标准,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2、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自护意识。二是继续实行学生放学路队护送制度,成立“护校(园)队”。三是联系交警部门,在放学这一时段,增加警力维持学校门口路段的安全秩序,确保学生放学安全。四是继续加大学生骑乘车上、下学管理。禁止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学,禁止学生骑机动车上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五是向学生家长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车集中开展一次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问题车辆进行检修或停运;规范校车档案建设,明确学校、学生、家长以及随车照管员、驾驶员职责,落实校车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登记,落实中小学生上下车记录台账,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师生、家长及校车驾驶人员、随车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强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和风险评估与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安全工作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的制度,对一般隐患,组织力量立即整改,对较大隐患学校要讨论确定整改方案后规范组织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组织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确保各类隐患整改率100%。所有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对师生进行预警,防止隐患程度加深,风险加大,对学校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方案。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和政府部门的灾害预报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师生预警。
6、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出入库核查登记、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购买、发放、领用、废弃物处置等流向记录,严防剧毒及危险物品的流失。
7、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制定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活动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制咨询,牢固树立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都达到100%。认真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制定并落实预防、控制传染病、食物中毒和防投毒的各项措施,建立学生缺勤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个例及时隔离,通知家长并按程序报告卫生、教育等部门,防止疾病流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堂、学生超市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考评及A级食堂创建。
9、积极开展随机性安全应急演练。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校园救助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师生临危不乱。一是充分认识火灾、地震、暴力入侵、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随机性和危害性。在扎实搞好每月一次安全演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使预案各岗位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方法,并指导学生获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能力和教职工应急管理能力;二是在定期开展暴力入侵、地震避险、防拥挤踩踏、消防逃生等演练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随机性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应急防控机制,确保演练安全,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10、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构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严打严防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报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整顿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定期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年献礼。
2011年重点是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眼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着眼于新时期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抗灾减灾水平
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和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减灾防灾工作机制建设,精心组织好“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基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气象灾害下民政系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活安全,不挨饿,不受冻。巩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城区和农村各创一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着眼于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设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新培育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簿弱村”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精心组织,全面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途径、步骤和方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着力完善城乡居民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缺乏读书、阅报、健身等活动场所问题。
五、着眼于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列》和各项优抚政策。努力提高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递增机制,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关爱功臣”活动,帮助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2011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努力探索通过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途径开展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提升安置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密切军民关系,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成果。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六
、着眼于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依法合理审批。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及自身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分类从严管理。要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打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督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把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七、着眼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逐步实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强化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殡葬管理所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地名服务功能,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探索建立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收养登记工作,不断优化办公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八、着眼于提高民政系统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预期工作目标: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100亿元,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6亿元,利税12.2亿元,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完成 3500万元;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5000人次;创出一批优质精品工程;继续开展建筑工程"天衢杯"评选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恶性群体事件。
在工作把握上,紧紧围绕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战略目标, 着力强化"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保平安、惠民生"的工作理念,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是增强我市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战略性选择。
(一) 拓宽建筑业发展渠道。要围绕经济建设主旋律,树立"大建筑业、大市场"观念,突破房屋建筑施工为主的局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主业为基础,延长产业链。积极开拓市场,既要面向国内市场,又要开拓国际市场,既要面向现实市场,又要开拓潜在市场,构建多层次的产业平台,加快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和兼营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大力发展我市中央空调、太阳能一体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优势专业产业,积极发展建筑幕墙、装修装饰、钢结构、消防、建筑智能化、环保工程等潜力较大的专业企业,扩大专业承包市场占有率。
(二)大力扶持发展骨干专业队伍。以建设部重新修订资质标准为契机,按照"扶高扶专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今年力争使我市一级建筑业突破20家。
(三)推进大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加快发展。鼓励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和投资、开发、施工一体化的路子。要注意保护大型企业的核心资源,促其提高组织化水平、自营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核心技术和专业技术水平。中小型建筑企业要瞄准市场前景好、节能省地、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项目和行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的路子。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当前我市建筑业"走出去"的战略重点是:国内巩固拓展北京、天津、济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市场,抢抓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四川灾后重建的机遇;加大对优势建筑业企业对外推介力度。发挥建筑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优秀专业承包企业外出施工的优势,加大优势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的推介力度,为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大力拓展海外建筑市场。积极扶持有对外工程承包权的建筑企业,抓住国家增加对外经济援助的机遇,借助外贸外经外援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摸准信息,多做工作。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建筑企业的合作,借助他们的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优势,在共同拓展市场、承揽项目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逐步增强向国际高端建筑市场渗透的能力,在现有苏丹、安哥拉等非洲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中东和东南亚市场。
(二)积极开拓国内新兴市场。充分利用我市毗邻天津、济南、北京区位优势,南融北接,进一步扩大在北京、天津、济南的市场分额。发挥我市建筑队伍在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管道开挖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巩固北京、天津、济南、新疆、内蒙等传统省外市场。
(三)加大外出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强化信息咨询服务,为我市建筑企业提供及时可靠的境外项目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国家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非发展基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援外优惠贷款、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承包工程项目设备出口退税等国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优先推荐和申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开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外出施工企业在提供保函、资质升级、队伍培训和工程评优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
(四)着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对部分不具备三级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引导其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引导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离富余职工,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1】
(五)鼓励支持县域建筑业发展。把县域建筑业做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层次,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县域建筑业加快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激励政策,扶持当地建筑业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加强队伍整合,加大管理和服务,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产业贡献率。
三、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筑牢产业发展生命线
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国家和我市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加大,一大批面向基层、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陆续上马,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必须常抓不懈。
(一)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重点,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开展鲁班奖、国优工程、"泰山杯"和"天衢杯"奖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质量标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2011年力争实现我市"鲁班奖"或国优工程零的突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今年是市建委提出的三年消灭不合格工地的最后一年,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各类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治理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继续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企业安全事故赔付能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实施细则》,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淘汰清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新理念,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强化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十大样板工程"活动,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丰富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内涵,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现场管理人性化的新型施工现场,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走向深入。
四、大力推进科技培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科技进步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支撑,人才开发对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要依靠科技培训,抢占技术制高点,提高队伍素质,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大力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原始性研究和集成创新,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建筑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创制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支持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智能化等重大关键技术和尖端施工技术的联合攻关。在德建集团取得省级技术中心和天元集团取得市级技术中心基础上,支持所有企业建立企业的技术中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选择一批先进、成熟、适用的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快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新型墙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先进适用的装修成套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大力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要求,大力实施立体化人才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技术骨干、特种作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人才梯队;以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主体的一线作业队伍。深入开展普遍性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提高普通工人技术等级,提高一线人员操作技能。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线,以加强工程承发包行为管理为重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改善建筑业生存发展环境。
(一)严格查处市场主体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查处建筑企业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拖欠工资行为,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脱节、以包代管等问题;严肃查处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结构安全和使用有毒装饰材料的行为,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
(二)强化工程施工总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形成规范有序的施工总分包市场秩序。完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将施工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活动纳入建筑市场公开交易,严禁场外私下交易。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接工程;实行分包的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自有队伍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作业;分包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包工头。 (2)
(三)切实加强市场信用管理。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对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实行不良行为记录为切入点,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承发包交易情况和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理企业管理,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将工程监理纳入到安全检查的范围。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规范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彻底扭转监理人员只管质量,不管安全的局面。
六、完善保障机制,着力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以构建和谐产业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努力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产业环境。
(一)拓宽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农民工业校的综合培训功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工岗前技能水平,为其就业和从事建筑施工打下坚实基础。
(二)改善一线工人生产生活条件。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载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相关费用,监督施工企业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水平。大力改善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持施工场地硬化美观,确保住宿和饮食卫生,禁止超长时间、超高温作业,保障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抓住国家实施全国统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的有利时机,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探索符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维护建筑职工的长远利益。严格执行劳保金拨付等级和标准,扩大劳保金覆盖范围,逐步使全市各类建筑企业特别是建筑劳务企业能够享受到劳保金拨付,使养老保障政策惠及广大农民工。在全行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办法。
一是突出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抓好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各种补贴的运作机制,强化对各项惠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符合我市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二是突出抓好优质粮、棉、菜、菌生产。重点搞好200万亩吨粮田开发、200万亩优质棉基地建设和5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建设。以实施良种补贴、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和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契机,稳定粮食面积、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和精深加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积极组织开展棉花高产创建活动,优化布局、提高效益,促进棉花产业优化升级。以发展保护地蔬菜、无公害蔬菜、绿色和有机蔬菜为重点,引进适销对路蔬菜新品种;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进一步提升菜、菌生产水平。大力推进专业化乡镇建设,重点抓好5个粮食、3个蔬菜和3个棉花专业化乡镇建设,落实农业项目和各项措施,拉长产业链。
三是突出抓好村级经济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坚决遏制农民负担反弹。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年内力争50%以上乡镇(办)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推动所有县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所有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50%以上乡镇(办)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做好农业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农民事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突出抓好农业执法与农资打假工作。配合农业部开展的种子执法年》和继续开展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年内检查农药品种200个批次以上,有重点地抽检农药产品质量50个品种以上,抽查农药标签150个次以上;种子生产企业要全部逐项检查,种子市场检查率要达到80%以上;检查肥料品种50个次以上;抓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突出抓好源头整治。一方面,要集中抓好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套证冒证行为和制假售假行为;另一方面,要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抓好毒鼠强及甲胺磷等五种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的查处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农资市场有个好的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的农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突出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培植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各级的扶持政策,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构建龙头企业集群,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企业发展到480家,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2家、省级龙头企业8-10家。积极发展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市级现代循环农业示范企业达到20家,促进粮油果蔬食品深加工产业链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10个以上,使更多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构建形成龙头企业成群、专业合作社成网、生产基地配套、联结关系紧密、带动能力强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增收。
六是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体系。积极协调督导60个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年内农业标准化基地达到165万亩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强化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功能,市、县、乡、村各级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速测体系。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以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年内集中抽检5次以上,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98%以上。开展三品认证年内总数达到240个,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是突出抓好农业新技术推广。至少推广100万亩;2夏玉米一增四改一晚技术,努力突破200万亩;3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努力推广商品配方肥180万亩以上;4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综合防治技术,通过扶持和建立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培育一批专业技术队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全市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60万亩;5绿色控害技术,重点在果、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大力推广杀虫灯、粘虫胶、色板诱杀、防虫网、设施保护、生态调控等先进技术,减少农药使用,全市推广60万亩;6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要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高度,着力扩大秸秆还田面积达150万亩以上;7农村沼气应用技术,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和应用步伐,新建沼气池5000个,积极试验探索沼液、沼气新用途,搞好配套服务,充分发挥沼气建设项目效益。
八是突出抓好首届中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博览会及服务型市场建设。扩大对外宣传,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国、内外涉农展会和经贸洽谈活动,充分利用展会平台,展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产品贸易;加强服务型市场建设,重点搞好现有4处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努力拓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流通中介组织等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传播手段的作用,逐步建设成体制健全、设备先进、功能齐全、信息可靠、流通舒畅的服务型市场体系。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新一轮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50%以上。
2、以标准化和精细化为核心,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管理、运行管理和服务管理。深化妇幼卫生工作绩效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妇幼保健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产科急重症诊疗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4、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围绕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5、加强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管理。继续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幼保健“一卡通”服务,落实妇幼保健免费服务内容,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质量。做好围产期服务管理,提高孕产妇自然分娩认知率,降低剖宫产率。
6、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加大市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产妇、新生儿紧急转诊和救治能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孕产妇危重急症识别和救治技术规范等适宜技术,增强整体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同时,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做好妇幼卫生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7、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及管理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利用,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和4‰以下。
三、实施综合管理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8、完善缺陷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9、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以市为单位婚检率达到50%以上。
10、认真做好孕前咨询和孕期医疗保健服务,早孕建卡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积极开展残障儿童康复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听力筛查率9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50%以上。同时,规范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确保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60%。
四、推进基本公卫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12、促进项目实施。加强市、镇两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各镇卫生院项目办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促进项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年度各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13、落实项目管理措施。认真做好省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药品采购、保管、发放的监督,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限价收费政策规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广泛开展项目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项目业务知识培训,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14、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综合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特困家庭妇女免费妇科病检查项目的绩效评估,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全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率达80%以上。抓好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对确诊抗体检测阳性的妇女、婴儿要及时进行治疗,实行追踪、随访管理。
15、落实地方配套经费。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28元。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项目工作居民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16、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孕产妇早孕建卡率,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和水平,筛选高危孕产妇并进行重点管理。结合计划免疫日,规范儿童体格检查质量,特别要加强对高危儿童的管理。继续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人员的全员培训,特别要加强镇级对村级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抓好指标检测、逐级督导、信息公示、质量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管理。开展难点调研、重点督导,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科学调整机制,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任务完成。
五、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17、贯彻“一法两纲”、《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与技术的准入与监管。今年要严格坚持标准,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工作,对接产量少、规模小、服务能力低的助产机构实施资源整合,全力打造水平高、环境优、服务好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1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市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100%的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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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助产技术服务和爱婴医院监督管理,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价,做好迎接省、国家爱婴医院评审复核的准备工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20、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规范爱婴医院和孕妇学校建设,将孕妇学校建设达标列入助产技术一票否决条件,促进自然分娩,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进行各类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推销活动。
21、加强“两禁止”专项治理,抓好医疗机构B超和定点引产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两非”违规行为,确保持证率100%。
22、加强托幼机构监督管理,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教育部门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率100%。
23、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发放全过程监管。统一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审批流程,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
24、加强统筹管理,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所专业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业务的分级分类管理。市所要充分发挥妇幼卫生指导中心作用,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监管力度,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医疗保健单位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要求,保证妇幼卫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一、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
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全市各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树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责任意识,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凡是可公开的不信息,都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等渠道主动公开。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文件公开上网、信息编辑、等工作流程,做到可公开信息及时、历史信息适时更新。要提高信息的时效,第一时间可公开的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信息,第一时间可公开的文件,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政策信息。对重要的政策文件,要组织起草部门以解读稿或组织访谈等形式进行深入解读,做到的内容准确权威、表达适当,提高公众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拓宽申请受理渠道。各行政机关的信息查阅点是重要的服务窗口,查阅点要设立在本机关显著位置,便于群众申请、咨询。同时要完善受理、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备案等工作程序,努力为申请人提供宽松、快速、优质、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根据《条例》、《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进行完善,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依法、有序、增强答复规范性。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答其所问、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三是建立健全疑难问题发现会商机制。加强协商会审,使公开属性的认定更加准确,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推进工作。
三、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各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力量,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出现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时,要及时调整、充实,确保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二是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要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向同级档案馆、图书馆等工作。要有针对性开展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三是规范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将公开工作与行政机关公文办理过程相结合,是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机关要从修改发文稿纸样式等细节入手,在显著位置列出“信息公开属性”选择栏,在办文过程中,要严格程序,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认真界定每一份公文的公开属性。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有重点、有目标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岗前培训和集中培训等工作。各行政机关要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导向,充分结合单位自身工作性质、特点及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依法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分类别、分层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主渠道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对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创建服务型政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网和办网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49号),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各县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二是按照统一规范、各负其责的原则,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同步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即时化、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化、工作监督电子化,同时减轻工作人员上传信息的工作量,节约行政成本。三是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定时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是否正常、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对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要认真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情,提倡主管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读网,实时关注网站公开的信息是否合适,内容是否恰当。四是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网站栏目无内容或长期不更新、服务和互动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各网站要把安全防范放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重要位置,建立完善信息安全防范机制,提高信息安全风险抗御能力,确保政府网站能够正常访问,信息不被篡改,网上在线办事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