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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0030)
【摘要】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首次要求行政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文章结合工作实务,探析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面临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共基础设施 会计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难点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首次要求行政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增加了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是新《制度》的一大亮点。原《制度》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是否进行会计核算并无明确规定,不利于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分析。但在实务中,新《制度》在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方面尚面临以下几个难点:
1.缺乏相关核算经验。由于过去没有要求,现在也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意见,会计人员难免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陷入无头绪状态。无论是业务操作流程还是具体核算方法,都需要根据《制度》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重新设计和制定。
2.公共基础设施界定困难。何谓“公共基础设施”,目前尚缺少一个统一明确的规范和解释。《制度》规定,该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虽然制度作了界定并列举说明,但仍然过于笼统, 只是要求该科目应当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各行政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目录、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依据。但事实上,公共基础设施的种类非常多,依靠单个行政单位自己来识别分类,既容易造成分类混乱,也容易出现因涵盖范围不一、数据缺乏可比性的情况。“公共基础设施”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也是众说纷纭。楼继伟等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对“基础设施资产”这一术语有如下描述:(1)道路运输网,包括桥梁、道路的护栏、隧道和人行道。(2)下水道系统。(3)供水系统。(4)排水系统。(5)垃圾处理场。(6)防洪工程。(7)供电系统。(8)通讯网络。(9)娱乐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中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虽然“基础设施资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名称不完全相同,但从性质上来看,前两者大体上符合“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但对照前两者列举的内容,《制度》中的定义及分类则相对比较模糊。
3.涉及多种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需明确分类标准。按照《制度》的规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实务中很多设施是同时存在于一个项目之中。例如,城市交通设施都会带有公共照明设施等,那么到底应该统一按城市交通项目来核算,将其中附有的公共照明设施一并纳入该项目核算,还是必须进行拆分作为城市交通设施和公共照明设施两个类别进行核算,《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容易导致实务操作上的混乱。
4.投入来源多元化影响资产的产权管理权界定及确认计量。当前,公共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来源呈多元化趋势,既包括上下级的交叉投入,又包括跨行政、事业、企业不同经济类型机构的交叉投入。这种投入来源的多元化可以分为纵向交叉和横向交叉两种。
纵向交叉: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贯穿性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或管理权如何划分界定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例如,一些市级项目往往要求区级配套,如何确保多渠道投入项目的核算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某条道路建设项目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则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建设费用,市级施工单位承担建设施工任务;区级财政负责剩余建设费用及前期动拆迁费用;道路改扩建完工后由市级相关单位移交至区级政府,由区级财政负责后期维护费用,并由区建交委负责安排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已经属地化管理。对于类似案例,在原《制度》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市区两级财政各自仅就本级承担的支出作账务处理,直接列为支出。
横向交叉:项目实施方类型多样,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甚至企业。但《制度》及相关企业类会计制度均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要求及相应会计科目。以照明设施为例,不少公共照明设施是由供电局负责施工安装和维护的,而供电局是事业单位,它所提供的照明设施在本单位无法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核算,除非将照明设施移交至执行《制度》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才能客观公允地计量公共基础设施。同样,对于由开发商自行完成动拆迁和建设的配套性区域道路,完工后将移交至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由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后期维护及其费用支出,按照《制度》的规定,此类道路也应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范畴,但目前实务中,接收单位不予作任何账务处理。
5.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尚不明确。《制度》明确规定,行政单位构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从这条规定来看,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但“公共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是否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制度》未予明确。
二、规范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建议与对策
1.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按照《制度》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该项资产具有“工程性”的特点,结合工程项目必须先经过“在建工程”或基建会计核算,建议在加强对《制度》培训的同时,还要强化在建工程或基建的会计核算培训,引导各单位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把好核算关。
2.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进一步细化。建议参考《制度》中“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规定细化“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按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 年(不含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通过这样定性定量的界定,对会计人员准确识别、确认固定资产提供了清晰的判断依据。同时《制度》又将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通过统一分类的方法,一方面便于信息的分类披露,使数据具有可比性; 另一方面也为今后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奠定了基础。笔者建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定义,如经济寿命、单位价值等,尽快制定细则或操作指南以界定核算范围。同时,考虑到公共基础设施涵盖的范围较广,建议参考住建部等专业部门的相关分类标准,细化资产分类,以便于会计人员识别。
3.多项公共基础设施共同组成的综合性项目,建议引入资产组的概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下简称《讲解2010》)的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与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构成。”虽然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质,不同于企业的资产,不一定会产生现金流入。但参照类似的观念,以现金流出的独立性来判断也是比较合理的。再如《讲解2010》中规定:“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如果某些机器设备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其使用和处置是一体化决策的,那么这些机器设备很可能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这个判断因素可以作为我们在认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成时参考。而《政府预算与会计的未来:权责发生制改革纵览与探索》一书中收录的《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一文也建议“可以将基础设施系统看作是单个资产或(更好的方法是将其看作)一组资产,例如,供水系统可看作分别归属于土地、建筑物、厂场和管道网络等类型的资产的组合”。此外,按照目前行政机构按项目立项的运作习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将项目内涵盖的设施均作为单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核算,也可以确保核算的完整性,防止核算中出现交叉重复或遗漏。
4.多来源投入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及时划分管理权限。对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纵向交叉项目(例如道路建设等),建议按照“谁投入、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事先需要明确道路管理权属于哪一级财政,明确权限及核算单位后,其他单位承担的支出也应当纳入“在建工程”或基建账中核算,以便最终管理单位在确认计量公共基础设施时,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准确性。考虑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环节就必须确定对项目拥有所有权或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统一会计核算主体,防止重复或遗漏。对于由事业单位或企业承办的项目,要求事业单位或企业做好基建或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当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将项目资料移交至相应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以便接收单位及时准确确认公共基础设施。
5.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建议参考固定资产科目的规定,一般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以便与固定资产保持一致的处理原则。
总之,《制度》新增“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对广大行政单位来说,并不是简单地增加了一个会计科目,或者一个核算内容,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准确核算,客观公允地披露相关信息,既不遗漏也不重复,需要从立项开始明确项目牵头部门、资金来源、在建工程或基建项目的核算单位、最终接收并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位。财政部门在安排资金时,也应当考虑到多渠道投入因素对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影响,做好统筹安排。对涉及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支出的项目,要做好上下级转移收入及支出的确认,以确保项目核算的完整性。对于资产管理部门和涉及移交的项目,要协助接收的行政单位对移交单位的账目进行审核确认及存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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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基础设施;经济;增长;促进
一、 经济增长理论视角下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在经济增长理文献中可以找到大量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刺激经济增长的理论支撑。其中大多数的讨论都可以归纳在以下生产函数的框架之内:
Q为实际总产出,K为不包含基础设施的总资本投入,KI为基础设施资本投入,L为劳动力投入。A(.)为标准生产系数。假定基础设施是一种纯公共品由政府通过一种非竞争、非排他的途径提供。KI在F(.)中通过政府购买函数G(.)的形式表示,也可以将其看成是一个额外的变量,这在宏观经济的文献中较为常见(Romp & de Haan,2005)。
然而,已有文献中有学者提出可以在生产函数中单独将基础设施包括在内。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基础设施都符合纯公共产品的特性,过去的几十年中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通过市场来提供,具有典型的私人产品特性。其次,即便私人部门参与进来,基础设施在运营期间提供服务的单位成本与单位价格并非严格的由市场机制来决定,所以,将KI当成生产函数中的一个变量需要基于一个假设,即企业可以根据其提供基础设施的成本来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Duggal,Saltzman & Klein,1999)。
在此观点下,KI在生产函数中应该通过(G(KI)=I(KI))来体现。I(KI)是一个中间投入变量,KI的增加使得企业生产函数中的其他相关中间投入如交通、通讯等的成本降低。Hulten,Bennathan和Srinavasan(2005)将这称之为基础设施的”市场调节效应“。
此外,在方程(1)生产函数的参数A中包含了两种增长效果:一般正外部效率的提高,表示为θ,可以称之为”直接效应“;通过基础设施投资积累的正外部效率提高,也可以称之为”间接效应“。
1. 直接效应。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效应,不论是将其当成纯公共产品还是一种中间投入的形式,都涉及到生产效率问题。在一个标准的生产函数中,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也会提高其他要素的生产率,而这些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是否会促进经济的增长要取决于是否达到规模效益。基础设施对于经济增长的互补性直接效应的一个极端例子就是,可以考虑对参与某些偏远地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提供的私人资本开放例如电力、通讯等一些重要基础设施的进入权限。
但是很显然,基础设施的融资并不是中性的,而是存在对私人资本的挤出效应。特别是如果这些资金是来自于政府税收或者从国内金融市场的借贷。
2. 间接效应。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间接效应比直接效应要更为多样化,主要包括:
(1)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私人资产的使用寿命。这是一个重要但是较少被提及的方面,即维护已有基础设施存量。有学者认为相比新建基础设施来说,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对于维护已有基础设施来说是不利的,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Rioja(2003)假定维护已有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于税收,而新建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于国际贷款。很显然,新建基础设施对于官员来说更加具有“政绩表现”,同时相比加大对已有基础设施的维护上来说也显得更加的“短视”,因为一味的新建而不注重维护会使得已有基础设施的质量水平逐渐下降(Maskin & Tirole,2006,Dewatripont & Seabright,2005)。这种维护水平的缺失将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降低了现有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Rioja(2003)在外生增长模型的框架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描述)。另一方面,带来了更高的运营成本,同时也使得私人资本投入的耐用期减少,例如私人卡车在破烂的公路上行驶或者私人机器连接上电压不稳定的线路等,都会减少其使用寿命。
(2)调整成本。这一观点主要由Agenor和Moreno Dodson(2006)归纳得出。对基础设施的改进最少可以在两个方面降低私人资本的调整成本:一是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减少私人对于某些替代性机器的投入,例如发电机等。这一假定得到了很多来自于公司层面调查数据的经验支持――如Lee,Anas和Oh(1996)以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为样本,Alby和Straub(2007)以拉丁美洲为样本,Reinikka和Svensson(2002)以乌干达等国为样本分别做了相关验证。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使其提供的服务更加可靠,这样便减少了企业为预防某些必要出现故障而准备的替代性支出,从而使得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支出,但是也存在一种这样的可能性,如Reinikka和Svensson(2002)的研究表明,如果投资生产那些替代性设备的企业规模要更大或者利润更为丰厚,那么这种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也可能会导致私人投资的进一步下降。
(3)劳动生产率。这一效应来自于假定信息传播及通讯技术的发展可以使得用于工作交流沟通上的时间减少,这样可促进潜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4)人力资源发展的影响。微观经济学上很多文献都指出更好的基础设施水平可以促进民众健康及教育水平的提高,这在短期可以使得已有的人力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在中长期来看可以促进民众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5)经济的规模与范围。已有文献中有一些相关的论证表明,高水平的交通基础设施可以降低交通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更好的存货管理水平以及不同的经济集群模式(Hulten et al.,2000;Baldwin et al.,2004),此外,还可以促使各类型的机构出现专业化分工,并促进在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创新的投资力度来应对市场变化,而相应的,更有效的信息流入会使得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带来更为有效率的市场出清(Jensen,2007)。
二、 经济地理学视角下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经典的新经济地理学模型由生产函数中的两个要素组成:排除了比较优势的资本与劳动力。生产包含两部门:传统部门(一般指农业部门)在固定收益不变的条件下生产可自由交易的产品,现代部门(一般指工业)生产差异化的产品并且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此外,不同地域之间的劳动力与资本的流动程度不同。这类文献还进一步区别了“先天自然”如是否蕴藏丰富的石油、是否靠近海洋或者河流、气候条件等自然条件,在吸引公司选址及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上与“后天自然”的不同。其目的是为了解释“先天禀赋”如何促进区域化的聚集,以及政策干预如对相关公司进行补贴,或者人力资本及基础设施条件的积累等“后天禀赋”如何对区域化的集群产生影响。
经济地理学模型的主要特征在于其认为经济活动的“后天自然”是区域分散和聚集之间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从技术条件上来看,区域聚集的驱动力来自于工业部门的企业内部或者外部的报酬递增。内部的报酬递增可能是由于反向的需求链条所引起,经常称之为“市场准入效果”,或者“国内市场效果”,在此情况下企业为了减少交易成本会将其生产经营活动置于靠近更大规模消费市场的区域,也可能是由于正向的成本链条所引起,在此情况下企业要素投入价格下降从而使得更多的企业聚集于特定的区域内。
交通成本是区域聚集或者分散的决定性因素。在大多数经济地理学的模型中,这一部分被简化为“冰山”成本,即假定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有一部分货物会逐渐“融化”掉。由此可以看出,区域聚集或者分散的驱动力都会随着交易成本的降低而减弱。例如,“市场准入效应”会随着本地与外地市场交易成本差异的缩小而减弱,但是对于公司本身来说,市场竞争的逐渐激烈同时也会使得工资效应逐渐减弱。在大多数模型中,当交通成本很高时,区域分散的驱动力占据主导地位,而一旦交通成本下降,区域聚集的驱动力将会逐渐增强(Baldwin et al.,2003)。
上述讨论的经济活动长期地理格局,但是这些模型用来分析区域政策是存在缺陷的。首先,公司在地理空间上的分布情况最多只是政策制定者考虑的一个中间环节,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提高经济增长率以及更好的收入分配效果。其次,在这些模型框架下,工业部门的聚集总是处于一个“输赢情境”。显然,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政策经验要求经济增长保持在一定的规模之上。
Martin和Ottaviano(1999)将经济地理学与内生增长理论相结合建立模型来解释一系列政策问题。这些模型均假定企业可以利用技术进步来克服边际收益递减,此外,还遵循一个在实证研究中证明的假设(Rosenthal & Strange,2004),即地理因素对长期经济增长具有深远的影响,且这些外溢效应只存在于本地区。内生性增长代表着一种区域聚集的驱动,而知识的外溢性代表着一种区域分散的驱动。
在这些模型中,Baldwin等(2003)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基础设施政策的结论:在地理与增长模型中最重要的是空间上的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整体的快速增长中有可能包含局部的由工业聚集带来的静态损失,所以有可能存在一个全局性的动态增益,而局部的利益并没有明显的受损。然而,这一结论将会取决于区域聚集的程度是否处于最优水平。
三、 公共部门需要市场与政府融合
公共部门的产品特征和技术特征决定了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是低效率的,有必要保持政府对其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保持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
从主流的新古典理论观点来看,政府与市场分别作用于不同类型的市场。在竞争性市场中,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在公共市场中,由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这其中包含的观点是,只要市场可以做好的都尽可能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市场机制无法有效配置或者出现失灵的,则通过政府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是大量的低效率、寻租、分配不公平等问题的出现,表明市场机制可能失灵,政府的干预同样也可能出现失灵而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因此,可以得出的经验是,政府监管需要同市场机制结合,以尽可能降低管制的代价。在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提供的领域,就需要政府监管与市场机制之间进行互补与协调。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手段的结合。任何一种监管手段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各个企业的应对行为,这些应对行为同时又会反馈到监管的手段上,这种互相影响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产业的绩效。另一方面是监管手段与规则的结合。围绕公平和效率,以效率为标准,在引入市场机制的条件下,实行必要的政府监管,以保障市场秩序和分配的效率。在公共部门当中,市场的不完全程度更高,需要政府进行相应的政策干预。
新公共理论所倡导的公共产品提供者与生产者相分离的理论是实施PPP的理论基础。对于政府和公共部门而言,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其基本职责,不存在选择的机会,而采用什么方式,由谁来生产公共产品则存在可选择性。PPP模式只是改变了公共产品的生产方式,却并没有改变公共产品的基本性质。这就为公共部门和私方部门在PPP中的职能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
公共部门在PPP中虽然不再直接生产公共产品,但公共服务的责任仍主要由政府来承担。政府及其公共部门在PPP中至少承担三种职能:(1)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须保证公共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标准,一旦公共产品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公众需要,或在公共服务活动中出现重大事故,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2)作为PPP的主要参与主体之一,政府和公共部门还应承担规则制定与执行的职责,包括法规政策和PPP规则程序的制定,违规行为的纠正等;(3)作为公共服务的采购者,公共部门主要承担确定采购标的、选择合格的私人部门、签订与履行合约等职责。要履行好这些职责,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由传统的“经营者”向“监管者”转变,由传统的“命令―控制”的管理理念向“经济―激励”的服务导向转变。
私人部门作为PPP合约的另一方当事人,需向公共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在这一过程中,其主要职责包括响应公共部门的采购协议、参与竞标或其他遴选程序、合同签订和履约等。这与一般的竞争性企业无异。然而公私部门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意味着公共服务供应商是一个承担了社会责任的经营主体,虽然它本质上仍是一个商事主体,盈利依旧是其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但由于私人部门生产的公共产品具有公益属性,这使其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两重身份,进而决定了私人部门获得利益不能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因此与一般的竞争性企业相比,PPP中的私人部门要想获得利益,就必须接受比一般商事活动主体更多的限制,如在产品或服务价格制定方面受到监管,公共产品的利润率要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其经营或生产的部分信息应向社会公众公开等。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私人部门还必须按照合约规定,对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总体来看,政府监管与市场机制由原来的平行关系日益转变为相互交叉、相互补充的关系。特别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许多原来在纯公共领域不可分的投资逐渐变为可分的、可竞争的投资类型,市场力量在公共部门领域表现出越来越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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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本;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启示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5)06-0170-03
当今的日本,虽然与中国近在咫尺,但却不是一个我们很“熟悉”的国家。如何理性看待这个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邻邦――日本,其公共基础设施及其管理对我国有何启示?
一、精良的公共交通设施和有序的公共管理氛围
日本面积377880平方公里,仅相当于中国总面积的1/25,但其人口却超过了1.2776亿。从日本上下班高峰时人群拥挤得几乎令人窒息的程度看,日本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是一个人口大国了。日本的公共交通设施,如阪急、阪神等几家大公司的轨道交通、“轻轨”等,其设施的精良,体现了“以人为本”和高效优质的管理服务理念。如:
乘客购票的无人售票机,大大降低了人工售票之管理成本,一举解决了乘客因排队购票可能导致的拥挤以及找零换币的时间耗费;在日本地铁进站与出站口的电梯上,乘客一律有序地靠一侧通道站立,一是可避免通道的拥挤和混乱,二是可让赶时间的人能快速从另一侧通道通行。
日本地铁车厢内的设有乘客座椅的自动升降装置,该座椅装置在人群高低峰时能自动升降,可让更多的人能赶上乘车和准时上班;在车门扶手处,设置有方便盲人识别的特殊装置;乘客的座椅上还做了颜色区分,如有可以使用手机的绿色区,有残疾人专用席位的红色区,有女性、儿童的专门车厢等。
在日本地铁的车厢里,上下班高峰时也常常是“人满为患”,而车厢外未能挤上车的人群,总是整齐而安静的排着有序的队列候车,并与列车保持着安全线以外的距离。
日本的十字路口红绿灯下,等待过往的人群犹如潮水般汹涌。但是,日本这些人群的拥挤现象通常只会短暂停留在斑马线和人行横道线上,其快车道上也只可能是看见汽车在飞驶,而绝不会有人随意跨越或翻过栏杆。
日本公共交通设施设置的精良,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公众对公交设施快捷、便利的要求,这多少体现了其社会的文明、浓郁的“以人为本”管理氛围与有效率的安全管理。
二、增殖盈利的环保设施和约定俗成的管理文化
日本号称是“不产生废料垃圾的国家”,一是日本对垃圾的归类,从生活垃圾,到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等,有数十种之分;二是日本对垃圾的回收与处理,其程度有很大创新,日本对垃圾的回收与处置,科技含量较高,对废品的再生利用亦很先进。如在日本大阪,有一家舞洲垃圾处理厂(白岩松,2007),是一家著名的垃圾处理厂,还是一个对外开放的旅游景点。日本的中小学生来参观该旅游景点时,从中能学到的知识是:该垃圾处理厂每天可以燃烧处理普通垃圾900吨,大型垃圾100吨;各种城市垃圾经过焚烧、分解和除臭等高科技工序处理后,体积能变小、重量能变轻;垃圾焚烧后所排放出的气体和废水,经过无公害处理和特殊工艺处理后,能成各种安全的再生品,既变废为宝,又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在日本,节约成本、循环使用的环保做法随处可见。如饭盒的生产、再生产和再利用。日本对饭盒的再利用,不是简单的将其洗干净、经高温消毒后供消费者使用,而是将其回收后经过特殊工艺和新材料合成为新饭盒再循环利用。在日本超市,常能看见一些家庭主妇,将其从家里洗干净的饭盒、牛奶瓶带来,放到指定回收地点后,又能得到超市的兑换券再用以兑换商品的做法。
在日本地铁站,乘客进出地铁站台时,自动验票机的检票与收票装置,既简便、快速,又有利于卫生、环保和废票纸张的回收,加之有地铁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对乘客手中的月票或通票等废票的负责回收和处理制度,使得整个地铁周边的卫生和环境井然有序。偶尔,也能在地铁站内看见零星几张乘客不小心丢失的车票,但从未见过有人贪图便宜而去捡来使用,也很少有人因为车票丢失必须补票才能出站的情况。通常,日本人对此的基本逻辑推理是:不买票的人是进不了站的,凡是进站的人则一定是购过票的,而车票不小心丢失也是正常的和可以相信的,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因为进站后车票丢失而出不了站的尴尬场面。
去过日本的人都不难发现,日本街头通常很干净,地面很少有落叶和垃圾。一到秋天,日本街道两端树上的枝叶都会被环卫工人仔细修理过,一来可以减少落叶和降低环卫工人扫地的成本;二来始终保持地面的清洁和街道的整齐、美观,有利于来年春天老树再发新枝。至于那些摆放在大街小巷的自动售货机,其中不乏充满各种具有诱惑力的商品,有饮料、香烟、食品或其他物品等,也从未见过有人为了得到里面的东西而将其损坏,各处所安装的与警局相连的远红外线电子安全监控设施,提醒人们不会做出如此笨拙和无谓的行为。
勤俭节约、不浪费已经成为日本绝大多数民众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并日渐形成消费者、企业和政府环境保护之间的良性循环。各种环保设施的循环利用,公民环保意识的具备和安全意识的养成,促进了日本的崛起、进步与发展。
三、高科技的安全设施和超前的安全管理活动
十几年前(2001年6月8日),大阪教育大学附属小学池田小学校遭遇了有史以来震惊全日本最惨痛的危机事件。一个日本中年男人为报复社会侵入到该校,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凶残砍向处于弱势中的学生。导致8名学生被害身亡,13名学生和2名教师受伤。如何给予被害者家人和所有学生的精神支援,更是基于日本全社会尤其是学校安全管理的实践,探索安全设施在中小学危机管理的共同利用,成为了日本学校安全管理的当务之急。
就大阪教育大学附属小学池田小学校对该危机事后的安全管理改进看,措施补救和设施更新甚为明显。如:全校范围内安装了监视器,保证学校每个区域内的每个人员的活动都在学校安全总控室和警察署的视线内;在学校所有涉及人员活动的区域内,均安装有可视的电子监控设备和对讲机,能使学校每个人清楚地看到事发地点,以便快速报警和快速逃离,并能得到有效救助与救援。学校在每间教室都安装了可以内外紧急锁定的双层特制门,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的突然闯入,最大限度保护师生安全和减少人员伤亡;在每间教室和办公室同时安放有特制的带叉、长耙的自卫工具,以便事发时作为武器使用;为每个学生配置了随身携带的电子跟踪器,以便学校、警察署和家长随时了解学生的活动方位,以共同保护学生安全等。为提高全校人员的危机意识,大阪教育大学附属小学池田小学在大门处挂牌谢绝闲人进入学校;凡进入学校办事或参观者,一律要求登记或出示证件,以便学校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该学校设立了安全保护员岗位,以随时监控学校安全,并增加学生安全感,提高家长信任度;在学校设立安全教育必修课程,向学生配发相应教材和手册;学校除定期举行跑地震、跑火灾演习外,还补充了校园危机防范与救援演习,用以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通过以上改进,大阪教育大学附属小学池田小学于2010年3月,获得了国际安全学校认证,并向世界证明了自己是一所安全的学校。
另外,日本作为一个地震的多发国家,长期的抗震经历,使日本研发了大量的地震预防与救治技术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自1961年起,日本政府就颁布了《灾害对策基本法》,每年的9月1日被定为全国的“防灾日”,每年的8月30日至9月5日被定为全国的“防灾周”。平时,民众能充分接受灾害教育,活动形式通常为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的举办,如展览活动、讲演会、灾害模拟演习、媒体宣传等。1987年6月,日本成立了专业救援队,该专业救援队装备一流、人员技术能力过硬,并有极强的心理疏导能力和救灾能力,能在灾害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日本各地均设有地震监测中心,该监测中心能确保一旦地震发生,可第一时间将震级、震源、震中等情况有效传递给有关部门。日本有多年抗震的经验,电视台能在几分钟内将地震信息迅速告知全国民众,使市民能快速从电视、报纸、广播等渠道中及时获取地震信息。
日本民众到位的安全防范意识,日本的高科技公共安全设施、紧急救援与防灾体系的有效性,能极大减少人员的伤亡,并有效避免民众紧张和恐慌心理,从而使日本能将灾害和人祸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日本公共基础设施及其安全管理的启示
1.交通设施管理需要有序、高效。在日本,非突况,道路交通很难出现严重堵塞现象,亦很少有人因开车、停车违章而被警察罚单,也没有路人为闯红灯而随意跨越或翻越栏杆的行为。由此,如何降低管理成本,避免低效管理,多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的讲究,实现我们公共基础设施的有序、有效管理,创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的高度文明,势必成为我们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重要话题。
2.环保意识需要从孩子抓起。为使孩子从小体会和珍惜环境,日本人把垃圾处理厂建得犹如科技馆和公园一样,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甚至是市民来参观。在其垃圾处理厂内,其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透明可视,垃圾回收处理过程干净、无杂乱、无恶臭。置身于这样的地方,孩子的心灵无疑会得到净化。可见,爱护环境从娃娃抓起绝非空谈。
政府担保给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政府带来了或有负债。在融资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风险分配原则是项目参与者的相互合作作为基础和纽带,按照最小成本进行风险控制一方的协议来进行风险分配,市场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非市场风险由政府部门进行承担,主要通过签订经营方面的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期限、投资回报率、经营收入、冲突解决机制等项目后勤支持、法律一致性等特许权协议担保条款体现,并改变了政府对项目其它参与方的作用见图1所示。在图1中虚线表示政府提供担保的作用。项目总价值是由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共同构成的,政府希望以最大的程度来提高项目的社会价值,而项目经营者则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经济价值,将自身收益最大化是理性投资者的最终目标。
二、公共基础设施政府担保的期权特征分析
假设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价值为V,非政府投资者投资价值为E,非政府投资主体的预期回报率为er。若综合考虑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保证投资者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不低于*I的运营收入,此时可以根据B-S期权理论可以得出,当政府以向投资者提供担保来进行融资时,投资者相当于在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时获得了一个看涨期权的投资收益。其中T为特许经营期,E为T时刻期权的执行价格。但如果公投资者在共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经营期间不进行分红,那就在特许经营期T的期末,政府所担保的期权收益价值为*G(T)max(0,IE)。
若考虑到在共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非市场分析因素的影响,保证投资者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的运营收入不低于R,特许期内投资者实际获得的项目运营收入用V表示,TV表示V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刻的价值。G随着TV与TR之间大小关系的变化而取值不同:当TTVR时,投资者的收益是获得项目实际收入,此时政府担保的价值为零(G0);当TTVR时,政府需要针对项目担保收入和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部分给予投资者一定的补偿,此时担保的价值大于零,即TTGRV。综合上述两种情况,若政府提供担保,则项目的运营收入始终为max,TTRV,政府担保的价值为max0,TTGRV,因此,政府担保其实是以V为基础资产,R为执行价格,T为到期日的欧式看跌期权。
三、结语
关键词:公共财政;现代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流通重点设施建设、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础和防护林建设、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目前,我国农业依然是靠天吃饭,大多地区不得不主要依靠雨水灌溉,人工灌溉对于那些雨量稀少或者雨量变化无常的地区也是绝对必要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状况尽管有所改善,但是依然薄弱。因此,2004年以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直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就是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已任。由于农村区域人口居住密度小,农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指数相对较低(见表1),农业基础设施的提供主要由政府来完成。因此,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共财政必不可少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最关键的问题是投融资方式的选择,这不仅关系到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还决定着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及其维护等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快,1994-2006年,中央累计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量超过4 000亿元,主要投向农业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在国债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当中用于大农业方面的投资比例也有所提高,目前财政资金正在成为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见表2)。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总量仍然明显不足,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重偏低。造成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原因或制约农业基础设施增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向城市倾斜的公共财政体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不足的体制性因素。因此,必须构建城乡协调平衡、公平合理的基础设施财政供给新体制。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根据受益范围的大小,通过调整和理顺各级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农业基础设施的界限,建设基础设施费用原则上由各地方相应层级的公共财政予以提供,中央政府根据公平均衡的原则,按贫困程度予以支持。
2.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大多具有的正外溢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因此,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由上级或邻近地区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助是必然选择。从目前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来看,不仅要求完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还应建立健全省级以下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3.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创新。应加快城乡统一税制的步伐,合理确定农村税收,逐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合理、规范、优化的农村新税制。同时,对农村税费体系进行合理重构,尽快形成新的有利于增加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筹资制度。
二、建立财政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筹措建设资金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1.增加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县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资和支持方向,应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城镇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要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城镇的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职能要突破城乡界限,逐步延伸到广大农村。
2.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在农村道路建设、桥梁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可以采取BOT、冠名权等形式,鼓励、引导民营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筹措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改革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理机制
过去对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主要是一种实物管理和设备管理,谈不上什么资产经营管理。无偿服务、无偿供给、无偿消费,导致供给越多而需求缺口越大。因此,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就成为有效增加供给的一个重要途径。经营性或竞争性基础设施要逐步改造成公司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按一般生产企业运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非经营性或非竞争性基础设施实行以价值管理为主、以实物管理为辅的体制,可以是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负担,但是也要讲究经济效益,讲究责、权、利相统一。所有农业基础设施要尽可能实行资本化和价值化管理。农业各类小型基础设施可改建成各种合作经济、股份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等形式,明晰产权,按企业化原则经营。
参考文献
[1]何李花,曾福生,向香云.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问题探讨[J].金融经济,2006(4):6-7.
[2]王科.基础设施与西部新农村建设[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93-96.
[3]刘伦武.农业基础设施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10).
[4]马树才,孙长清.我国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11).
论文摘 要:物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需要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即要全体纳税人共同来承担,其服务对象应该是广大民众,应该体现出物联网应用的公共物品特征。本文从物联网基础建设和市场应用两个阶段,九个方面对物联网应用中的公共产品特征进行了阐述。
1.物联网的概念
物联网指的是在网络的范围之内,可以实现人对人、人对物以及物对物的互联互通,在方式上可以是点对点,也可以是点对面或面对点,它们经由互联网、通过适当的平台,可以获取相应的资讯或指令,或者是传递出相应的资讯或指令。
物联网不仅是对物实现联接和操控,通过技术手段的扩张,赋与网络新的含义,实现人与物之间的相融与互动,甚至是交流与沟通[1]。
2.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根据公共需求来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成为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2]。
3.物联网基础建设阶段的公共产品特征
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和运营的资金来源,特别是物联网前期大量的建设资金,基本还是各个国有企业的资本积累和国有银行提供的贷款,而如果产业建设有负债,债务最终的承担人还是政府等公共事业结构,这足以说明物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还是需要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同时也可以说是要全体纳税人共同来承担,因此其服务对象也应该是广大民众,应该体现出公共物品特征来。
物联网的公共产品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效应不可分割性。物联网的建设目的不是为某一领域或者某一类的企业提供一个新的盈利点,继续遵循传统的生产——销售模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搭建一个更广泛、更智能、更自由、更稳定、更安全的网络化信息交互平台。平台最终搭建完成后,绝大部分将为整个社会所共享,基本不存在针对不同主体的效应差异。
(2)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有了3G网络的应用成熟、未来4G网络的建设和推广以及广域通信网络和小型传感网络的无缝融合,物联网的各类应用平台将拥有足够的网络容量来容纳相关业务,因此个人或者企业对于此类产品的使用不会影响其他个体的体验和使用质量,仅仅是建设的初期可能会存在一些信息挤占性和不平等体验,但这都是暂时现象。
(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在物联网网络平台搭建完成后,特别是当云计算智能处理平台搭建完成之后,从边际成本角度看,市场当中新加入消费者体现在生产和维护端的工作与原有消费者相比基本没有差异,仅仅是信息数据库中字段的增加,因此可以认为其加入没有增加生产成本,取得方式是非竞争的。
(4)提供方式的非盈利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物联网建设和市场推广上,根据刚才的分析可以看出,物联网是可以免费提供给用户服务的,政府和市场其他运营主体都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收入,甚至会高于传统的用户收费模式。而发展初期的用户端收费仅仅是一种市场扩散的策略,是一种暂时性行为。
(5)公共需求的带动。由于当前技术水平发展、市场应用滞后以及相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公共事业当中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和反馈效率都比较低,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内容较为贫乏,集成交互平台功能单一、实时性和实地性差,同时缺乏高效的反馈和应对机制。而如果将这些单个需求解决方案整合起来,便是物联网体系建设的雏形。
(6)物联网建设的多主体供给性。公共产品可以通过政府生产、政府购买和混合生产的方式进行供给。在物联网的建设过程中,真正政府独立建设的比例不高,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与运营商、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完成的,通过集成各个主体的竞争优势,可以保证物联网建设的质量和先进性。
4.物联网市场应用阶段的公共产品特征
物联网作为公共产品,除了上述物联网建设期所体现的公共产品特性之外,物联网在投向市场进行应用的过程中的公共服务特征还有:
(l)服务的大众性。在各个行业的应用当中,物联网应用的最终端点都是大众用户,除了少数对于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较高的特殊行业应用之外,物联网的所有应用都能体现出为大众服务的特征。
(2)民生基本服务性。物联网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其对于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性,其应用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涵盖卫生、医疗、交通、运输、公共事业、安全、教育等等,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领域应用,也是政府服务的应有内容。
(3)高技术高质量的智能服务。从远景规划看,未来的物联网应用将会形成一种云计算式的大众平台,在一定的法律约束背景下,用户可以无偿获取和使用相关的信息和产品,其技术特点保证了服务的质量和良好的体验,也是一种改善民生、提高生活效率和生活品质、推动社会整体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力[3]。
5.总结
物联网在应用领域和服务对象上体现出公益性特征,决定了物联网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投入、广告投入和投融资资金的扶持。同时,物联网的技术应用将在公共事业管理的领域当中对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带来较大程度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项有建.从互联到物联:物联网本质初探[J].软件工程师,2009,(12):31-32.
论文摘 要:物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需要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即要全体纳税人共同来承担,其服务对象应该是广大民众,应该体现出物联网应用的公共物品特征。本文从物联网基础建设和市场应用两个阶段,九个方面对物联网应用中的公共产品特征进行了阐述。
1.物联网的概念
物联网指的是在网络的范围之内,可以实现人对人、人对物以及物对物的互联互通,在方式上可以是点对点,也可以是点对面或面对点,它们经由互联网、通过适当的平台,可以获取相应的资讯或指令,或者是传递出相应的资讯或指令。
物联网不仅是对物实现联接和操控,通过技术手段的扩张,赋与网络新的含义,实现人与物之间的相融与互动,甚至是交流与沟通[1]。
2.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根据公共需求来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成为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2]。
3.物联网基础建设阶段的公共产品特征
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和运营的资金来源,特别是物联网前期大量的建设资金,基本还是各个国有企业的资本积累和国有银行提供的贷款,而如果产业建设有负债,债务最终的承担人还是政府等公共事业结构,这足以说明物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还是需要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同时也可以说是要全体纳税人共同来承担,因此其服务对象也应该是广大民众,应该体现出公共物品特征来。
物联网的公共产品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效应不可分割性。物联网的建设目的不是为某一领域或者某一类的企业提供一个新的盈利点,继续遵循传统的生产——销售模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搭建一个更广泛、更智能、更自由、更稳定、更安全的网络化信息交互平台。平台最终搭建完成后,绝大部分将为整个社会所共享,基本不存在针对不同主体的效应差异。
(2)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有了3g网络的应用成熟、未来4g网络的建设和推广以及广域通信网络和小型传感网络的无缝融合,物联网的各类应用平台将拥有足够的网络容量来容纳相关业务,因此个人或者企业对于此类产品的使用不会影响其他个体的体验和使用质量,仅仅是建设的初期可能会存在一些信息挤占性和不平等体验,但这都是暂时现象。
(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在物联网网络平台搭建完成后,特别是当云计算智能处理平台搭建完成之后,从边际成本角度看,市场当中新加入消费者体现在生产和维护端的工作与原有消费者相比基本没有差异,仅仅是信息数据库中字段的增加,因此可以认为其加入没有增加生产成本,取得方式是非竞争的。
(4)提供方式的非盈利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物联网建设和市场推广上,根据刚才的分析可以看出,物联网是可以免费提供给用户服务的,政府和市场其他运营主体都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收入,甚至会高于传统的用户收费模式。而发展初期的用户端收费仅仅是一种市场扩散的策略,是一种暂时性行为。
(5)公共需求的带动。由于当前技术水平发展、市场应用滞后以及相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公共事业当中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和反馈效率都比较低,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内容较为贫乏,集成交互平台功能单一、实时性和实地性差,同时缺乏高效的反馈和应对机制。而如果将这些单个需求解决方案整合起来,便是物联网体系建设的雏形。
(6)物联网建设的多主体供给性。公共产品可以通过政府生产、政府购买和混合生产的方式进行供给。在物联网的建设过程中,真正政府独立建设的比例不高,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与运营商、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完成的,通过集成各个主体的竞争优势,可以保证物联网建设的质量和先进性。
4.物联网市场应用阶段的公共产品特征
物联网作为公共产品,除了上述物联网建设期所体现的公共产品特性之外,物联网在投向市场进行应用的过程中的公共服务特征还有:
(l)服务的大众性。在各个行业的应用当中,物联网应用的最终端点都是大众用户,除了少数对于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较高的特殊行业应用之外,物联网的所有应用都能体现出为大众服务的特征。
(2)民生基本服务性。物联网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其对于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性,其应用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涵盖卫生、医疗、交通、运输、公共事业、安全、教育等等,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领域应用,也是政府服务的应有内容。
(3)高技术高质量的智能服务。从远景规划看,未来的物联网应用将会形成一种云计算式的大众平台,在一定的法律约束背景下,用户可以无偿获取和使用相关的信息和产品,其技术特点保证了服务的质量和良好的体验,也是一种改善民生、提高生活效率和生活品质、推动社会整体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力[3]。
5.总结
物联网在应用领域和服务对象上体现出公益性特征,决定了物联网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投入、广告投入和投融资资金的扶持。同时,物联网的技术应用将在公共事业管理的领域当中对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带来较大程度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项有建.从互联到物联:物联网本质初探[j].软件工程师,2009,(12):31-32.
太阳能电池工作特性
太阳能电池板产生能量的多少与接收到的光照量成正比。云、树木、灰尘、太阳能电池板的表面积以及太阳的旋转都会产生影响,这些影响可能使可用来发电的光照量产生极大的波动。加之太阳能电池具有高的源阻抗特性,所以在负载试图抽取相对大的恒定电流时,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在几段时间内的情况。因此,必须应用一种电路,以仔细控制电流,并相应地最大限度提高太阳能电池供给充电单元的功率。
太阳能电池板的典型输出电流和输出电压特性如图1所示。这里出现了一个有趣的趋势,即就给定太阳能电池板而言,不管照明条件如何,当输出电压处于一个相对恒定的电压VMpp时,太阳能电池板会提供最大输出功率。通过查看感兴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技术文件,可以找到电压VMpp。同时,也可以用一种很好的方法来独立验证VMpp数值,,通过在同样的照明条件下逐渐增大或减小负载,画出如图1所示的那种Ⅰ―Ⅴ曲线,而让太阳能电池板以各种不同的角度面对太阳,就可以非常容易地形成各种照明条件。
仅查看一个真实的太阳能电池板性能曲线,理解不了在电压等于VMPP时抽取功率的重要性。图2中的数据是在晴朗的天空下,在凌力尔特公司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米尔皮塔斯的公司园区内,用一个自动负载箱和直接面对太阳的太阳能电池板情况下,在1分钟时间内收集的。如该图所示,在阳光直射的情况下,一个不受控制的负载可能使得净输出功率在低于2~47w的范围内变化。如果有可能保持太阳能电池板的输出电压约为恒定的13V,那么我们就可以保证向负载提供最大功率。可是这个任务怎样才能完成呢?
优化太阳能电池的功率
利用太阳能发电的成本仍然高于煤、天然气等传统能源,部分原因是太阳能电池的价格很高。尽管每瓦的价格在下降,但于2011年7月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视批量和技术的不同而不同,以每瓦峰值功率发电量计算,太阳能电池的价格仍然处于0.96~2.54欧元之间。如前所述,非理想的太阳照射条件常常妨碍太阳能电池板以峰值发电量工作。此外,就太阳能供电应用而言,太阳能电池板和负载(在电压不等于VMpp时工作)之间任何潜在的阻抗失配都必须考虑,而且在计算太阳能电池板的发电量时要包括这个因素,以将这个因素的影响加入到系统的设计中。随着失配的降低,在实现同样的功率输出时,太阳能电池板的尺寸和价格也会减小和降低。
减少阻抗失配的一种简便的方法是在太阳能电池板的输出与负载之间使用一个最大峰值功率跟踪(MPPT)电路。特别之处是,该电路可改变电流负载以保持电压在VMpp。这种电路可以采用分立(使用大量的组件)或集成于一个器件(如LILTM8062开关uModule电池充电器)的方式来设计。LTM8062所提供的MPPT是一种简单的解决方案,可利用单个电阻器进行调节以确保能够在相差很大的照明条件下向负载输送最大的功率。通过比较两款相同配置方案的输出功率,可以最好地展现MPPT电路的有效性,两款方案均采用一块solecS-70C太阳能板,其一启用了MPPT,另一个则停用了MPPT,后者可通过将LTM8062的VINREC。引脚电平拉至WIN来实现。测试电路原理图在图3中给出。能量存储:电路比较组件和配置
LTM8062是一款高效率的集成式恒定电流/恒定电压(CC/CV)降压型开关电池充电器解决方案,在4.95~32V的输入电压范围内工作。高达18.8V的用户可编程电池浮置电压允许该器件支持一个由多达8节密封铅酸电池、4节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或者5节磷酸铁锂(LiFePO。)电池组成的电池组。与业内其他公司所建议并由超过10个组件组成的分立式解决方案相比,集成的MPPT电路极大地降低了设计复杂性。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该电路驱动LTM8062,自动将电池充电电流减小或增大到2A,以从太阳能电池提供最大输出功率。在最基本的应用中,LTM8062都仅需要3个外部组件就可正常工作,相比之下,传统的分立式解决方案则需要15~30个组件。
到了用户可调的时间限度以后,或充电电流下降至最低门限(200mA)以后,充电过程终止,电池电压随温度变化的准确度为1.5%。两个集电极开路状态指示信号CHRG和FAULT适用于LED,以提供视觉提示。当该器件给电池充电时,发出CHRG指示信号。如果电池在固定时间限度内没有以启动充电来回应,或者当使用可选NTC热敏电阻输入引脚时发生了过热情况,那么就发出FAULT指示信号。
如果电池电压降至低于设定浮置电压的2.5%,或已插入新电池,那LTM8062会自动给电池再充电。当太阳能电池板的电压在夜间急剧下降时,内部隔离二极管用来防止从电池回到电源的反向电流。就更大的充电电流而言,多个LTM8062的输出可以并联到一起。采用这种联接方法时,这些LTM8062模块可以共享单对反馈电阻器,如图3所示。3个LTM8062模块并联,在恒定电流充电状态下,可实现6A±7.5%的最大充电电流。充电终止电压设定在8.4V。
SolecInternational公司的S-70C是一款单晶太阳能电池板,额定峰值输出功率为70W。根据各种照明条件下的测试结果确定,最大功率电压为13V,尽管标签上标明VMPP数值为17V。不过,该产品仍然显示了太阳能电池板的典型性能特性。在进行所有测量时,该太阳能电池板都与地平行放置,以模仿平坦的屋顶。
因为在真实应用中,电池的最初充电状态随系统使用情况、电池尺寸、之前几天的天气情况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而有很大变化,所以用一个电子负载来模拟在恒定电流和恒定电压充电区之间过渡时,从太阳能电池板抽取的最大功率的近似值。通过要求两个电路处于这一工作点,我们可以肯定,该电路能否
支持充电周期中的其他所有事件。在对应于两节锂离子电池组的8.4V充电终止电压情况下,要求该电子负载用3个并联LTM8062充电器模块拉高到6A,同时保持约为8V的电压。
最大峰值功率跟踪的有效性
夏天的某一天,在凌力尔特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米尔皮塔斯总部的室外园区,当MPPT电路启用和停用时,我们进行了一整天的测量。对旧金山夏天的气候很熟悉的人都知道,早上灰蒙蒙的天气,经常到午后就变得晴空万里了。这也是我们在7月的一天进行实验时的情况。测量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但实际应用将有可能在数据采集的前后提供几小时的额外光照。图4示出了输送至电子负载(模仿我们的8.4V锂离子电池)的有效负载电流和功率。这一整天都处于接近最大吸取功率以及晴朗的天气条件下(特别注明的地方除外)。
当MPPT电路工作时,输送至模拟电池的电流及功率明显高于该电路不工作时的水平。除了中午那段时间达到LTM8062内部最大充电电流限制的情况以外(MPPT启用),如图4所示提供给负载的电流增大了20%~40%。如果将电池充电器和负载与电路分开一会儿,那么MPPT电路启用时,从太阳能电池板抽取的功率比该电路停用时多18%~42%。总之,更显着的改进往往发生在早上和晚上光照较弱的时候。在这9小时中提供给负载的额外能量在最大峰值功率电路停用时约为240W・hr,而MPPT电路启用时约为300W-hr(见图5),提高了25%。据此,一个100W的太阳能电池板系统在负载端的MPPT启用时,与一个125W太阳能电池板系统在MPPT停用时所产生的功率相同。以太阳能电池板的市场价格为每瓦1~2.54欧元计算,可能节省的费用等干25~63.5欧元。
可靠的高能效照明
由于最大输出功率现在可以高效率地存储在电池中,所以今天最可靠和最高效率地提供夜间照明的方式是采用LED。旧金山市新引入了采用LED的公交站消耗74.4W功率,相比之下,之前的荧光灯照明公交站消耗336W功率。拥有成本也降低了,因为LED可持续使用的时间是荧光灯的10倍。此外,LED要求用DC电源工作,非常适合于用太阳能电池板及电池提供的DC电源。荧光灯要求用范围一般在200V~1500kV的AC电压工作,当用DC电源工作时,需要昂贵和复杂的驱动器。另外,荧光灯泡所需的较高电压AC电源还会变成潜在无线通信的一个干扰源,下一节将对此加以阐述。LTM8042恒定电流LED驱动器在效率、可靠性和便利性方面与LTM8062非常相似,为满足照明需求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解决方案。
无论需要升压、降压或降压一升压型工作模式,LTM8042和LTM8042-1都可以非常容易地配置为分别提供高达lA和350mA的恒定电流。在这个实验中,模拟的8,4V锂离子电池组会在约7V时提供其大部分能量,从而在采用Cree公司的中性白光XLAMPXM-LLED时,允许LTM8042支持一个高达16V的700mALED串,以提供13001x的光通量。采用同一个电池组,LTM8042-1能以高达350mA驱动一个24V的LED串,从而在采用Lumileds公司的中性白光LuxeonRebelESLED时,提供10401x的光通量。如果两个太阳能电池板串联叠置,以将VMPP提高到26V,而且电池组电压提高到16.8V,那么在350mA时,采用XlampXM-LLED可实现高达2880流明的光通量,而采用LuxeonRebelES可实现14301x的光通量。LTM8042和LTM8042-1构成了一个在3~30V输入电压范围工作的完整LED驱动器解决方案,而且仅需要很少的3个外部组件。
为了在黄昏和黎明时节省功率,LTM8042支持两种调光方法。采用图6b所示的PWM输入可实现高达3000:1的调光比。采用一个电阻器或电压可以实现模拟调光。开关频率在250kHz~2MHz范围内可调,而且可以同步至一个高达2.5MHz的外部时钟,以适用于噪声敏感应用。
清晰的通信是关键
不管是Wi-Fi、HSPA、LTE抑或是其他无线标准,通信系统的功耗都在日益降低、而服务的区域则在持续扩大。无线通信是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一种简易扩充。公共交通站点可将最新的实时服务信息传递给他们的乘客。售票处可办理乘客的电子付费。太阳能供电型传感器开始逐步应用于主要城市的街道中,可帮助驾驶者找到有空位的停车地点并由此缓解交通拥塞。在可能没有传统有线通信基础设施的场合中,如果系统是脱离电网的,那么向系统及/或从系统进行清晰的信息传递(特别是无线通信)的能力是很关键的。
【关键词】公共经济;责任主体;道路整修;高校基础建设
一、引言
2012年6月,为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和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教育部组织实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中西部100所高校的建设发展,以提升其学科实力,完善其基础设施。河南大学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之一,河南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更是其支持的重大项目之一。2012年河南大学与投资商合作,将校园内靠近综合教学楼的轮滑场拆除,计划在原址上建起一座大学生创业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施工,河南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最终落成,许多商家纷纷落户创业中心。然而,创业中心周围基础设施落后,环绕创业中心一圈两米宽的校园道路,地面极不平整,凹凸不平,严重影响了创业中心众多商家的营销。
公共经济学是财政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社会发展的一门科学。河南大学创业中心周围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是一个公共经济学问题。
二、创业中心周边道路修建的三大难题
(一)修筑创业中心周边道路的意义
完善创业中心周围基础设施有多方面意义。从教研的角度来看,高校基础设施是高校教研的基本条件,创业中心紧邻综合教学楼,良好的道路环境有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从经济的角度看,河南大学创业中心是一个集购物、娱乐、餐饮、电信等服务于一身的大型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其周围的配套设施,有利于提高其经济效益;从校容校貌的角度看,创业中心附近道路泥泞不堪,修建后可以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河南大学自身的形象。
(二)创业中心周边道路修筑的利益群体和责任主体分析
从直观上来看,道路状况首先将直接影响在创业中心落户的各商家的经营业绩,因此最直接的利益群体便是落户大学生创业中心的商家。同时,河南大学结构设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也充分体现了河南大学的服务水平,从而河南大学也是修筑道路的利益群体之一。再次,河南大学坐落在开封,河南大学和开封在一定程度上是荣辱与共的,开封市政等部门也应该列入到利益群体上来。除此之外,河南大学是省部共建的高校,省政府和教育部也应该作为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
高校基础设施属于公共资源,河南大学就业中心周围基础设施的完善问题是一个公共问题,既关乎河南大学的形象,也体现着开封市委、市政府对河南大学教育的扶持力度。因此,完善河南大学创业中心周围基础设施,需要开封市政府与河南大学两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除此之外,创业中心的商家能在道路修建中获得最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商家也必须纳入到责任主体上来。但值得注意的是,创业中心的商家很多,并且情况复杂。比如,创业中心各商家店铺的位置不仅有东西南北的差别、靠近道路与远离道路的差别,而且还存在一楼与二楼的不同,一楼与二楼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顾客进入创业中心消费,购买商品和服务,更多的是在一楼,因而一楼的商家应是该事件责任、义务的重要承担者。总之,创业中心的责任主体可以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承担者,应该是作为公共资源垄断者的政府部门;二级承担者是河南大学;三级承担者是创业中心的商户。
三、创业中心周边道路如何修建的问题
高校基础设施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项目,需要庞大的资金和优惠的政策扶持。因此高校的政策和资金筹集工作,成为了完善高校基础设施的关键。河南大学创业中心周围道路的修筑,需要大量的资金。相关政府部门的扶持是主要方面,然而校方也应该采取科学的融资方式,比如采取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融资完善周边的基础设施。BOT,是指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且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当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河南大学创业中心的修建,采用BOT投资方式,河南大学与投资方建立了合作关系,此时,河南大学校方已无义务对创业中心的道路修整问题提供协助,项目情况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与校方没有关系,责任方就只剩下两方:一方是在创业中心落户的商家;另一方是创业中心的投资建造方。投资方既然承建了创业中心,并将其出租给各商家,就应该做好店面周围基础设施建设,为各商家的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BOT投资方式,可以减少校方和市政府资金消耗,并且能够获得企业通过转让权利和一些重大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极大的的效益。
四、结语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基础设施类似于海洋中的“灯塔”,它的建设和维修同属于“公共选择”和“公共资源”,必然会遇到“搭便车”的现象,此时市场机制便不再能使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想不劳而获,希望享受“灯塔”或者“公路”带来的效益,而不想为此付出成本,这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局限。从而,这需要政府充当“公共人”,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弥补市场的自发性、滞后性等缺陷。以河南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为例,道路状况将是影响他们经营效益很重要的因素,然而大多数商家不愿支付完善创业中心基础设施的费用,但是他们却希望享受有道路的修建带来的效益。因此,准确划分出高校基础设施的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对于稳健、有效的开展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这一做法同样可以推广到高校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上去。
参考文献:
[1]洪增林.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系统研究[M].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