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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20 18:21:3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和《***广场消防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的规定,为确保***广场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广场业主/租户(下称业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户负责人为***广场层号商铺/写字楼的防火负责人,其责任如下:

一、建立本单元商铺/写字楼以防火责任人为主导,单元使用人和单元内工作员工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单元使用人和单元内的工作员工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闸门)要关闭。

三、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或填充材料。

四、经常对单元使用人和单元内员工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其都能正确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定期对本商铺/写字楼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单元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和发动商铺使用人员或公司员工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或按《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理;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业主或租约终止时为止,业户中间更换责任人则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物业单位负责人承担当然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业主/租户一份,管理公司一份。

责任单位:***商业有限公司

区层号商铺附火警电话:119

物业服务中心报警电话:

管理单位:

责任人:责任人:

电话:电话:

关闭 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甲方:定西友谊商贸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工程为驻定西友谊商贸城第___层____单元___号__,由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该项工程计划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乙方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并将施工图纸、方案、施工审批表、防火措施报甲方审核。

二、乙方在开工前最少30天,持甲方公章的全套申报手续,向消防局申报,待批准并获得消防部门批复的有关文件后方可施工。

三、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四、(1)乙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更改、变更、停水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方可进行,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停水期间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用电要向甲方申请,电器设备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安装,并设置配电箱,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乙方进行明火施工时,应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配备消防器材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甲方在签发动火证后,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

六、乙方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如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须及时报告甲方并组织扑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七、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物品时,应首先通知甲方,必须符合《化学危害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过夜存放。

八、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易燃液体。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现场严禁有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

九、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十、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并及时清理垃圾

十一、甲方为上述条款的执行提供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施工的,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并责令停工。

十二、工程竣工后应向消防部门报验,并在取得相关验收批文后,甲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竣工验收。

十三、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上述条款甲方有权因施工现场情况随时做出修订。

本责任书自签字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市消防局备案。此责任书在施工验收完毕,施工人员全部撤离________(出租房屋名称)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范文三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和市教育局、市消防大队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目标、做好消防工作到人,责任明确。落实本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学校消防工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并在学校内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备案。

四、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教育培训之中,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报告。

六、整改火险隐患,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维护应急照明灯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维修、维护人员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

七、坚持向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制度,消除隐患。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次数,填写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在巡查记录签字。

八、结合安全管理处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九、每年要利用新生入学和寒暑假期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橱窗、板报、广播、校报等建立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在校园出口处、主要道路、教学楼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展牌;

第2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城市应急管理;隐患治理

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成为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由于高层建筑的楼层高、功能复杂、人员聚集、设备繁多等特点,以及近些年来高层建筑火灾多发的态势,反映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已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务须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上海市消防部门为有效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城市应急管理能力,近年来以“世博消防安保”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维护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尚需重点围绕责任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宣教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几个根本性问题,加强依法治理,落实部门分工,明确安全职责,加强长效管理,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设

城市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各属地街道(镇)、居(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等多个单位。推进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首先应当依法理顺各个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办事,按职分工,各施其职,齐抓共管”。因此,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当前世博安保期间,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逐级签订世博群防群治安全责任书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高层建筑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简列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并完善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指导辖区有关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

2、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服务站要制定区域内火灾应急预案,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和灭火演练,组织高层建筑居民签订防火公约,并对火灾隐患进行自查整改。

3、物业管理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开展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告知物业所有人或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发现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年检制度。

4、房屋产权单位出租的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同一高层公共建筑内有两个以上使用单位的,要成立由产权单位牵头、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高层公共建筑的产权单位要依法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年检制度,也可委托建筑的建设、使用或者物业管理等单位实施。

5、燃气及供电部门要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及电线电路,并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部件,解决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对高层建筑内涉及房屋产权单位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自动切断阀等设备,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每年做一次强制检测。

6、公安消防支队、派出所三级管理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列入物业管理行业评比、平安小区和安全大楼评比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管、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分级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高层建筑项目审批关。在审批高层建筑项目时,充分征求和听取消防管理部门意见。同时,要严把高层建筑项目验收关,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核准要求的不予验收。

二、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应按照“自行检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消防检查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两个结合”为原则。自行检查以房屋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为主,加强对内部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措施等方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抽查以各所地街镇为区域范围,定期加强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抽查,确保重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管理制度。消防检查以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为主,按照消防规范要求,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处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条线加强所辖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在工作中,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逐渐形成统一标准,并以“标准管人、以标准管事”的制度。

对在高层建筑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是一般隐患,有的涉及到产权单位多、整治资金缺乏、难于协调的复杂情况,治理时应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必要时作为政府挂牌督办项目,督促落实整治。

1、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由消防支队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整改措施、要求、期限,并抄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期满复查发现隐患仍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视情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对隐患整改确有困难的,报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2、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维修资金缺少等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的高层居住建筑,由当地政府府筹措资金落实整改,或列为政府平安工程督办项目加以推进,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3、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业态多、产权单位多导致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由当地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来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安全监管、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对高层建筑的产权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等管理职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教培训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教培训是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消防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力求抓出成效。在宣教培训的内容上应以基本常识、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为主,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升高层建筑使用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1、文广部门应发挥职责优势,积极牵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依托119消防日、逢年过节、重大活动等节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的作用,请主流媒体免费刊登、播出包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在内的各类消防公益信息和公益广告,建立完善消防公益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2、其他相关委办局要组织、督促本级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责任单位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格局。

3、公安消防支队要会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高层建筑的物业安保经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高层建筑相关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提升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应急管理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频发的形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不够到位的现状,紧急情况时高层建筑疏散和处置都极其困难的特点,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采取措施增强高层建筑应急管理水平,并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建筑应急管理系统。在消防安全方面,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至为重要。因此,在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方面,政府、消防以及高层建筑相关单位因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落实应急知识普及、社会动员等工作。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

2、消防支队要继续加强高层建筑火灾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熟悉各类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现场组网、战术运用、战斗展开、供水组织、疏散救人等措施,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3、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设置专人负责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临时设施配置和管理,确保工程过程中消防安全。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临时设施配置情况的检查。

4、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服务管理对象特点,逐幢制定高层建筑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程序、措施和责任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及时改进不足,提升群防群治、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第14卷.

[2]赵爱民,鲁亚姝.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 武警学院学报, 2007,(4):16-19.

第3篇

【关键词】 商住楼 消防安全 管理

1 引言

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具有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发生商住楼特大火灾屡见不鲜,伤亡人数较大,直接财产损失巨大。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衡州大厦,使用功能为仓库、商场、住宅,因用火不慎造成20人死亡;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温富大厦,使用功能为商场、商铺、住宅,因电线短路,造成21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商住楼,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住宅,因违规电焊施工造成58人死亡,70人受伤等。这些惨痛的教训,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社会的新课题。笔者针对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做了如下探讨。

2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商住楼建筑性质特殊,使用功能繁多等原因导致其在消防安全管理层面存在不容无视的漏洞与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2.1 建筑防火设方面计存在缺陷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是保障消防安全的源头工作。由于经济条件约束限制和执法程序的不合理性导致在过去的数十年间,部分地区为促进发展和片面性追求利益,在招商引资方面给予建筑工程项目随意通行。大量商住楼存在集设计、施工、营业同时进行现象,其建筑防火设计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从而遗留不容忽视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2.2 建筑空间使用随意性严重

(1)许多经营单位和个人为扩展营业面积,擅自在商住楼内部添加隔层,增加物资储量,加大火灾荷载。(2)擅自拆除防火分隔设施和开设门窗洞口,导致防火分区面积严重超标;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共用一个疏散楼梯间,未按建规要求未分开设置;在不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措施的情况下,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形成大量“三合一”建筑。(3)“住改商”现象大量出现,尤其是在住宅内违规改建茶房,洗脚城,旅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情况比较突出;违章进行装修施工,擅自拆除或遮挡消防设施设备,严重破坏系统正常运行。(4)违章搭建顶棚,连廊,夹层,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道,增加了灭火救援难度;随意堵塞,锁闭设施通道和安全出口,严重阻碍人员安全疏散。(5)一些经营户违章用火、用电甚至违法冒险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线,未经穿管阻燃保护,导致电负荷增加。

2.3 产权及使用单位繁多

商住楼普遍存在产权分割,租赁,抵押,承包等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各产权及使用单位各自为政,消防安全管理无法真正落到实处。(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没有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管理过程中往往强调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公共消防安全;(2)公共经费无保障:公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设备维护保养费等公用经费投入得不到保障,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相互推诿,长期拖延;(3)日常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公用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疏散走道改做经营摊位、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作为停车位、消防扑救面出租安装广告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

3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1 严格建审验收

严格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是做好商住楼消防安全源头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验工作职责。务必对商住楼的选址、设计、施工整个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无先天性火灾隐患。

3.2 加强职责管理

商住楼内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等多方经济关系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3.3 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商住楼内各单位及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制定并公布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3.4 强化宣传教育意识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在做好被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楼内业务人员,住户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5 新型管理模式

商住楼可实行社区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成立相应的社区委员会对整栋商住楼进行统一管理,并由物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商住楼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消防业务档案,定期对商住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和居民在物业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的各项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4 结语

为最大限度减少商住楼火灾事故及各类灾害的发生,必须要求:建筑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合理进行建筑消防设计;各部门、各单位大力加强对商住楼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落实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大监督力度,并侧重于商业营业厅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督促业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用火用电制度,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4篇

关键词:住宅小区 在建工程 投入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

《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2)》指出,截止2011年底,中国有建制市657个,其中地级以上284个,县级建制市369个。在28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162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占比56%,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1.3%[1],这标志着中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到非常重要的转型期。近年来,随着中小城市快速发展,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住宅小区规模日渐扩大。伴随住宅小区的施工建设以及投入使用,住宅小区在消防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1、中小城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

与大城市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相比,由于其经济发展较快,开展较早,技术力量较强,经过多年的摸索,开展得比较好。尤其是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现已基本上步入正轨。而中小城市,这项工作由于起步较晚,各方面的技术力量都较弱,加之社会发展较大城市缓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就相对较多。

1.1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前存在问题

1.1.1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未能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未能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甚至没有任何施工手续。

1.1.2在建工程火灾隐患多。比较突出三个问题是:一是临时建筑物多,耐火等级低。二是火源管理不规范,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三是施工现场混乱,消防通道堵塞。

1.1.3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员工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1.1.4对施工人员管理较为混乱。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并存在工种交叉作业情况。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2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后存在问题

1.2.1物业管理滞后。(1)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不能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有效交接,有的住宅小区甚至无物业公司接手管理,部分住宅建筑在投入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内消防设施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状态。(2)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通过调查,超过半数的居民小区存在汽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道现象严重。有些物业因居民装修、小区改建等擅自将消防设施关闭,有些小区部分室内消火栓配置的水带、水枪、栓口等被盗,物业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添置。

1.2.2物业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不落实[2]。一些物业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等制度。由于当前物业对其在消防安全的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界定不明,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大量矛盾纠纷,甚至有的物业即使有相关的制度也不去落实,或日常工作流于形式。

1.2.3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3]: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有些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这样就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

1.2.4物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强。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大多属临时雇佣性质,很多没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就匆匆上岗,消防安全技能差,有些连最基本的灭火器如何使用、如何报火警等内容都不知道,遇到火灾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临阵脱逃。

1.2.5家庭火患增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修越来越高档,可燃性装饰材料大量使用,老百姓居住条件的改善,使用电热器、冰箱、彩电、空调、微波炉、冰柜、热水器等发热电器越来越多,造成家庭火灾载合越来越大,这些物品如使用不当,极易引火火灾事故。据统计每年由于电器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5%。

1.2.6 住宅小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目前居住建筑的管理主要由物业企业负责,但是调查情况表明,物业企业基本上不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组织不健全、没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专项经费,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比如房产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公安、消防部门等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缺少系统有效的管理。

2、改进中小城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2.1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消除先天隐患。一是严把审批关。消防部门严格落实未经消防审核的建筑工程,严禁施工,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联合监管规划、建设、房产、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尤其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违章违法工程,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严厉打击违章、违法工程。

2.2明确施工责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要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畅通,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或占用消防车道。二是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要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2.3完善责任体系,引导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一是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当地制订《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相关消防建设内容,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建议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难题[4]。三是房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对物管部门的审批、管理等职责,在对物业企业的审批或年检等过程中,将物管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资质评定,形成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四是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指导,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消防监督管理。

2.4落实物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切实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要与房产开发商做好消防安全责任对接。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小区日常管理之中,制定符合居民小区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档案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认真落实日常的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居民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消防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执勤,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成为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的主力军。

2.5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5]。居民住宅分布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尤为重要,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居民住宅火灾案例和自防自救常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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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葛俭辉.浅谈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z].中国消防信息网2012.8.30:1-4

[3]周智破.解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的思考 [z].中国消防信息网2012.6.25:1-2

第5篇

一.综合性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消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不符合规定。

综合性建筑多数是商住楼或综合楼,底层做为商业经营,上层为居民住宅或写字楼,有开发商建设完工后,出售给个体经营者或公司,大都是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导致一些功能不能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同时,建筑内部装修都由经营者自行设计、施工,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或备案。导致原本符合消防安全安全规定的建筑产生了火灾隐患:消防车道被占用,建筑耐火等级降低,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被遮挡、安全疏散距离超长,安全出口被封闭等等,这些火灾隐患的存在,导致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二)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几率大。

综合性建筑产权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后,业主有了自,在建筑使用性质、房屋布局、装饰装修等方面失去了物业部门的监管和控制,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规装修等问题不能及时制止,加之物业管理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疏散通道被占用、人员管理混乱、电气线路安装不正规、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随意用火、用电、用气,极易造成火灾发生。

(三)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差。

综合性建筑内部场所人员多而复杂,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人员聚集量非常大,缺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防火意识较差,场所业主“重效益、轻安全”,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不舍得消防投入,对火灾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导致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不懂逃生常识,致使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控制,人员不能及时有序疏散。

二、分析综合性建筑火灾隐患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综合性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期不到位;二是责任意识差;三是经营业主多,没有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四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没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防灭火常识的培训教育。具体分析如下:

(一)消防责任不明确。综合性建筑内各独立场所没有形成至上而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的虽有产权,但出租后产权单位很少干涉租赁方的使用和经营;有的委托居委会管理;有的委托物业管理,但物业管理单位只做一些保洁收费之类的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根本不管或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然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低,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单位为了省钱,雇一些未经系统培训的临时工,有的是岁数大的老人值班,不懂得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和应用,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处理。

(二)消防制度不完善。综合性建筑内各场所由于管理不统一,或消防安全存在分级管理的问题,各业主对消防安全重视的程度不同,导致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和场所虽然制订了各类消防安全制度,但没有严格按照制定规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没有具体明确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任务;用火作业管理形同虚设,未经管理人审批随意动火施工,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现场的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用气用电管理违章严重,各种用电设备多,线路乱拉乱接,场所内厨房的油烟管道油污不及时清洗,违章使用燃料等。

(三)消防安全监管滞后。目前,综合性建筑内场所多数为办公楼写字间、公寓房、超市、饭店、KTV、桑拿浴室、宾馆客房等,业主在内装修前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装修好后在办理工商许可时,才知需要办理消防许可。而这一现象,消防机构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做好对综合性建筑事前检查和隐患督促整改。有此单位和场所在消防机构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由于已经装修完,整改隐患需要拆除原有装修,造成资金重复浪费,所以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从而,造成各类“先天火灾隐患”的存在。

(四)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综合性建筑内场所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意识上还存在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总认为消防工作有安全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员工不懂消防安全常识,不懂得如何正确预防火灾、疏散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随意封堵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的现象到处可见。

三、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的管理对策

针对综合性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我们应认真对待,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体系管理。政府应组织国土、建设、规划、安监、工商、消防、接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综合性建筑内场所的监督管理。首先,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建设、工商、消防等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在建筑工程验收后,交付业主使用的过程中,要跟踪监督,对多产权场所的改造、内装修等环节要主动参与,督促其送审,严把审核关、验收关,防止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其次,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作用,利用他们熟悉环境、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突出属地管理,加强对辖区综合性场所的管控,督促各业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就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各物业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按照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区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同时,要不定期组织对所管辖物业服务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要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泵供水系统、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年限,出现损坏无法投入使用需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缴存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其整改维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经费可向市房管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尚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要及时会同业主委员会、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改,以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投入运行。

三、保障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所管辖的物业服务小区内违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清理整治。对检查中发现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的,能够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和消防大队。

四、落实小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分类分区有序停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组织开展小区内停车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停车场电动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车辆是否分类分区停放、是否有专人进行巡视管理、消防灭火器具是否配备齐全、有效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到位。确保做到停车场所内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统一分区分开停放,分类管理,安排停车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巡视管理,防止产生电动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

第7篇

长庆兴隆园小区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是属于模拟独立法人运行模式的创新。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高层办公楼宇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长庆兴隆园小区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长庆兴隆园小区在物业管理模式下的高层楼宇。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长庆兴隆园小区物业服务处制订了《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内容主要包括:高层办公楼宇消防系统隐患排查与整改长庆兴隆园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大楼消防系统的设备图、管网图、施工图及有关设备设施基础台帐,组织专业人员对消防系统的组成、性能进行检查,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增压系统、消防设备逐一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根据“五定”原则及时加以整改,确保消防长期有效。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公司明确每一栋办公大楼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管理的组织领导,做到职责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确保大楼消防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救。1)高层办公楼宇消防管理责任制度。根据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物业管理、大楼用户单位各级领导负责的逐级消防工作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大楼消防值班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等。2)高层办公楼宇防火规定。从预防的角度出发,对容易引起火灾的各种行为做出规定,以杜绝火灾隐患。比如,对公共通道、楼梯、出入口、消防通道等部位的规定;建筑修缮、装修过程中动火、动电等必须办理许可证的规定;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危险物品存放、使用规定等。3)高层办公楼宇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强化大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规定的落实,加强监督,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责令整改。一是全面检查,利用巡视、日检、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物业的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应急标识等进行检查。二是专项检查,对消防栓玻璃、阀门、水枪、水带的完好性进行检查。报警系统要求准确无误,达到应急要求。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资格是否符合消防法规规定。各楼层、办公室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确保备用发电机、消防水泵、消防电梯能满足应急需要。三是定期检查、抽查、临时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人为隐患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应急管理

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规规范,物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编制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和器材,建立消防应急队伍,加强消防应急演练,增强火灾扑救能力。1)消防应急预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了《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综合应急预案》《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应急专项预案》及《各种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并且明确了消防应急指挥、消防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消防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保障条件等。2)消防应急队伍。物业公司根据社区内民用建筑及高层建筑分布特点,建立了义务消防队伍,除此之外物业公司全体安保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部是义务消防队员。加强日常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每年开展一次高层建筑消防知识宣传;物业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火灾时期,义务消防队员及每一位员工,无论当班与否,都能够投入救灾,组织人员按应急预案疏散和逃生。3)消防应急演练。物业服务处根据应急预案规定,每年定期或是利用“消防日”开展高层办公楼宇义务消防队和大楼办公人员消防技能、应急疏散演练,使每大楼每个部门和高层建筑内的办公人员掌握火灾知识、消防报警、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高层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管理1)消防监控系统管理。一方面管理好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障监控中心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另一方面,安排好值班人员,不能带病和疲劳作业,严禁工作期间擅离职守。2)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检查与维修。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物业公司对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试验、大修和更新,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3)消防设备设施更改及维护。加强装修过程管理,严禁更改消防设施及更改、破坏供电线路的行为,特别规定二次装修时,必须严格审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的部分1)建立高层办公楼安全消防系统管理和维护机制。做到全面检测、重点检测、定期检测“三结合”,人防、物防、技防“软硬兼施”,消防队伍、制度、器材“三落实”。出入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2)建立高层办公楼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人人都是消防员”工作机制。加强物业公司及物业保安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切实提高物业保安的消防安全责任心和消防技能、常识等素质。3)建立高层办公楼办公人员“人人能防火、人人能灭火、人人懂逃生”的消防工作机制。火灾初起阶段扑救成功率占94%。根据这一特点,加强高层办公楼使用人员火灾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培训与教育。4)建立高层办公楼装修、功能改变等许可机制。对于高层建筑办公用房二次装修、功能改变等可能影响防灭火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的作业,实行消防许可制度,必须在物业公司监督下进行。5)建立高层办公楼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机制。根据小区内高层楼宇数量、种类和危险因素等条件,对高层办公楼宇消防隐患实行分类分级,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模式。依据消防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细化消防隐患排查标准,明确每项消防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隐患排查人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利用小区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改的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重大隐患实际“挂牌督办制度”。为了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建立以小区安委会为领导机构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各职能部门、业主等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结语

第8篇

一、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要走向成熟的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和经营化的物业管理,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的民事商务行为,涉及行业多管理内容多

尽管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但现有的法规、政策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管理责任、管理维护经费,以及法律责任未作明确的规定,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司法机关对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案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及时解决,例如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维护费用不落实,发生火灾后消防设施成为火灾的殉葬品,火灾责任和赔偿责任等都难以明断。

(二)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脱节

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至今没有准确界定物业管理作为企业行为,以及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四)物业消防安全经费明显不足

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这又引出以下问题:一是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开发商成了“只生孩子,不养孩子”,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二是业主和用户受传统住房消费观念的影响,往往将物业管理理解为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加之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使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三是物业管理资金筹措、使用、管理不统一、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拒缴或拖延。

由于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物业运营几年后消防设施设备因缺少维护,形同虚设。

(五)物业消防安全队伍不专业

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住宅多元化特性的要求

随着住宅商品化、市场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出现了房地产建设投资和营销渠道的多元化,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物业产权多元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多重化、分散化管理的复杂状况。而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的消防安全整体性、消防设施设备配套性,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这都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住宅功能多样化的要求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筑物向高空和地下不断延伸,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消防设施设备愈来愈多,功能也愈来愈复杂化、智能化,客观上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

三、关于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

物业管理是一个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待于开拓的新兴行业。其中消防安全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当前,更是今后长期的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理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关系,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物业消防管理体系构架

以法规的形式确定物业消防管理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经济合同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享有在管理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负有服从物业整体消防安全的管理、合理利用物业项目、确保消防安全、承担相应费用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标准及业主委托合同的约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二)建立完整、系统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体系,规范运作形式

制定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以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行为,协调其相互间的各种关系,将物业消防管理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制定统一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公共消防安全契约、住户消防安全手册、物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定,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标准及实施方案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费收支规定,维修养护消防设施规定等。

(三)建立和推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早期介入制度

房地产开发、流通、消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物业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阶段就应明确听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意见,对隐蔽的消防设备应实施专业化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认可制度,|考试|大|并且严格把好验收、交接关。这种建管结合方式,能提高物业的有效价值。

(四)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在物业管理中应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和消防管理知识,经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情况。对现代消防设施设备应委托专业化的消防设施维护保修公司来承担。

(五)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把好物业建筑设计审核关,不留先天隐患。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宏观指导,定期实施防火监督检查。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给予法律支持。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帮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素质。

四、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奖惩

应该建立和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9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ome existing modern building fire alarm system and future trend, the disadvantages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using, management, maintenance, emphasis degree and other aspects are pointed out with related solutions.

关键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管理;维修;技术水平;重视程度

Key words: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usage;management;maintenance; technology level;emphasis degree

中图分类号:TP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3-0328-01

近年来,我国消防事业蓬勃发展,由于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引入,使消防设施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消防技术实现了火灾自动监测、自动报警过程。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广泛地应用到了建筑防火中去,为及时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保护建筑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化建筑愈来愈多,火险隐患也就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目前,在各建筑物内安装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在早期发现火灾警情和预防火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设备使用、设备管理、警情处理等方面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火灾探测报警设备功能的正常发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管理、维修以及重视程度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马上解决。从现阶段的状态来看,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①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的一般由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光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各种报警器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技术含量高,在使用、管理、维修方面,需要专业人士。但是,在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里,基本没有能管理和维修的技术人员。首先,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且不说如何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连灭火器是否过期怎么判断也不懂。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是一无所知。当消防检查人员检查时,一问三不知,甚至有害怕询问而逃避现象,他们在那里,只是起一个控制电源的作用。②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各种探测器都是比较先进的电子元件,敏感性相当高。需要整个线路完整、接触性能良好,才能正常运行。由于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很久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线路可靠性无法确定,不能即时反馈随时有发生事故信号。其次,房屋装修带来问题。很多场所由于二次装修,报警探头的布置没有做相应改变,就显得探头设置不合理:有的部位探头多出设置要求造成浪费,有的部位又分配不到探头,而形成探测盲区。由于许多消防设施的二次整改没有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重新安装,调整和调试。有的装修单位甚至自己违法施工,造成工程施工质量低劣,主要表现在施工不规范,安装质量有问题等。③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大部分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人员对系统的操作缺乏了解,对系统的维护保养更是望而却步,使得消防设施的管理处于无绪状态。据了解,许多单位在选用消防设施管理人员时,往往应付于有人看管就可以了,而不重视对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培训,人员流动性大。这些人不可能会对系统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有的甚至一窍不通,对系统的故障更是束手无策,致使故障越积越多,甚至造成系统的瘫痪。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有的虽有人负责,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不落实。物业管理部门与企业经营者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相互推卸责任,不想管理维修,只是盲目的使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一无所知,企业经营者就知道那是物业管理部门的事,不加于重视,消防安全意识差,不去监督管理部门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修管理。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简单,在报警控制柜上,只分成几个区域,没有单个探测器显示,一旦发生报警,只能派人到报警的区域逐个查看,有时碰到房间锁门等问题,使查看人员很为难,延长了确定火灾地点的时间。

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上述所列问题,影响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对此,我们除了要加强监督检查外,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①加强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教育,让职工群众认识火灾的危害,懂得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提高预防火灾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同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的作用,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种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所属单位和职工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职工按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促进各种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②各企业部门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只有这样工作人员才会清楚自己的职责,消防工作才会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才会及时发现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马上消除安全隐患。③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部门应发挥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各级政府或消防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引进或培养能熟练管理和维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专业人才,有计划的对各部门消防控制室值班与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干部进行培训。④提高各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消防监督部门应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对擅自停用和不能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使用单位的消防宣传,提高有关人员的防火意识,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⑤开展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查、检测、维修保养,督促他们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首先,24小时值班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值班人员不得脱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其次,定期检查制度,应按要求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复位、系统自检、打印是否正常。每周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切换试验。每年对全部探测器、火灾报警按纽进行卞次报警试验,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后,接警处理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报警后,值班人员应通过火警显示、查明发生火警报警信号探测器的地址,立即派人到现场或者电话通知报警部位的人员查看是否起火,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火警,应迅速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并通知本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和疏散。如果是误报,应查明误报原因,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编.消防安全管理[Z].

[2]消防在线[EB/OL].新华网(互联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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