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学籍管理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08 04:55:4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学籍管理制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学籍管理制度

第1篇

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和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或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学生统计工作

1、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根据区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学,做好发放告家长书。并将资料交档案室。

3、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托幼办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变动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园长室。

2、关于幼儿休学: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连续休息超过一个月,重新入园时,须到方松街道重新体检,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3)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过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篇二:铃铛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

2. 新生入园需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

3. 新生入园前需要向卫生老师提供预防接种的相关记录,并登记。

4. 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教师将本班幼儿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好班级幼儿花名册,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5. 编制幼儿点名册,及时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及时家访。

6. 对不缴纳管理费的幼儿,将取消幼儿学籍。

7. 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帐等)

8. 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

9. 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并专门造册登记。

篇三:泗泾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学籍管理制度

幼儿学籍管理是幼儿园常规管理内容。为了规范泗泾幼儿园的学籍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性,我园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泗泾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学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泗泾幼儿园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分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为学籍管理员,班级学籍管理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实行班级学籍管理制。

2、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学籍信息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3、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预防接种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和登记。

4、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班主任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编制幼儿花名册。

5、每学期初,各班教师对班级幼儿花名册进行核对,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6、各班班主任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教师及时用多种形式与家庭取得联系,掌握缺席缘由,并按时上报保健室,准确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7、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有园长的证明并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账等)

8、幼儿园档案管理人员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

9、其他说明:

第2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本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形成科学、完善的学业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及经区县政府登记同意开设的以接受本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学校。

第三条(主要内容)

本市中小学学制、入学、转学、借读;考核与评价、升级、留级、跳级、免修;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奖励、处分和学籍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学制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

本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5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初中学制为4年,即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

第五条(普通高中阶段)

本市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即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小学入学年龄)

本市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

第七条(小学、初中入学办法)

本市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小学、初中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告知书》及时送达学生家长。

学校不得通过任何书面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学校不得拒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八条(监护人责任)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送达的《入学告知书》的有关要求,按时送被监护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九条(免学和缓学)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报送所属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所辖学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十条(入学与注册)

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高中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

在籍学生每学期应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注册者,高中学生作旷课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应主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指导学生家长按有关帮困助学规定,申请属地政府给予的资助,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班级学额)

本市高中年级班级学额不得超过48人,初中、小学年级班级学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级学额应在30人以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二条(适用对象)

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市;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第十三条(申请时限)

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第十四条(申请材料)

申请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原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高中学生还须附高中录取材料等。

第十五条(申请手续)

学生或监护人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小学生转学,可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学校联系。转学申请经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再到原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责任)

接收学校不得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班级学额原因无法接纳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本市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五章借读

第十七条(适用对象)

借读生是指非本市户籍、但具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即本市蓝印户口;持有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高中阶段适龄子女。

第十八条(受理部门)

借读申请人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借读申请,落实就读学校。

第十九条(申请时限)

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

第二十条(申请材料)

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及学生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有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或健康检查卡。

第二十一条(相关待遇)

借读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课外活动、帮困助学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本市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免收借读费。

本市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可根据当年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申请报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进人才子女,在语言适应期(3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已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由学校对其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由学校报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接受其借读。

第二十二条(***地区居民、海外华侨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就读)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居民,*地区居民、海外华侨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在本市就读,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三条(考核评价要求)

学生应参加学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考核,考核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册。

评价要体现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导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考核评价内容)

根据《*市中小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考核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社会实践表现,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学习及担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考核评价方法)

考核评价要关注、发现学生成长过程中变化、进步,重视对学生的日常评价,全面、准确、科学的评价学生。评价结果不张榜、不排名次。

学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小学阶段学生不进行期中考试。期末除三、四、五年级语文、数学考试外,其他学科可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和学科要求进行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查。

中学阶段学生的期中学业考核,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需考试或考查的学科。期末评价具有阶段总结性评价功能,每个学科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科目按《课程标准》规定执行。

学期总评按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综合评定。

学年总评按两个学期考核评价综合评定。

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应准予补考。补考时间应事先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记录方式)

学业评价结果根据《课程标准》规定和《*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记录,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的记录方式要一致,便于学期、学年总评。

第七章升级留级

第二十七条(升级)

1、各科成绩学年总评全部及格。

2、小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及格外有1门学科不及格。

3、中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和其他学科中各有1门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留级)

1、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达5门及以上。

2、小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学科中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

3、中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中有1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不及格;或不及格学科达4门的。

4、高中学生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第二十九条(随班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续留级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3年)仍不能升级的,可继续随班学习。

第八章跳级免修

第三十条(跳级)

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免修)

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可以单科免修。

第九章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二条(毕业)

1、小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包括补考后及格,下同);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含2门,下同);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高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学科有1门不及格;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4、实施学分制学校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5、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统一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并报市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备案和上网公示。

第三十三条(结业)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修业期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肄业)

高中学生学完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中途退学或休学期满未复学的,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证书遗失)

学生证书遗失,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经核实后可为其出具学历证明。

第十章休学复学

第三十六条(休学适用对象)

1、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的;

2、学生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习的。

第三十七条(休学申请)

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出国护照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休学证明。

第三十八条(休学时限)

因伤病休学的,小学、初中学生一般不超过16周岁,高中学生一般不超过3年。

因出国探亲等原因休学的,小学、初中学生保留学籍2年,高中学生保留学籍1年。

第三十九条(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批准,即可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经核准提前复学的,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四十条(休学延期手续)

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

第十一章退学

第四十一条(适用对象)

1、学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慢性疾病长期休学,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3、学生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年满16周岁,并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学习确有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5、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管教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第四十二条(退学手续)

学生及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自动退学)

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第十二章奖励处分

第四十四条(奖励对象和形式)

市、区县、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采取当众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章)、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四十五条(奖励程序)

凡授予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均需学生民主评议推选,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和社区张榜公示。

对学生的奖励,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四十六条(处分类别)

处分一般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高中学生在校期间被司法部门判刑、劳动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间,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四十七条(处分程序)

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处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及家长见面。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或学校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四十八条(教育帮助)

学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帮助教育。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在1学期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1年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权限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已撤销的处分不进入学生档案。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毕业。

解除劳教或刑满后需恢复学业的学生,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拒收。高中学生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学校可同意其试读一学期,试读期间表现好,未重犯错误,由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恢复其学籍。

第十三章学籍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学籍管理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将学生各学段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包括入学注册、学科学习评价,拓展型探究型学习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社会工作表现,红领巾争章活动,奖惩记录,体质健康状况和学籍变更等)完整、正确的分类归档,并要落实信息安全措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查阅本人的学籍档案,保障学生对自己学籍信息的知情权。

第五十条(学生社保学籍卡)

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信息采集,指导学生按时申领社保学籍卡。

第五十一条(学生成长记录册)

《*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依据之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实施,具体记载工作由班主任牵头管理,每学期分若干次组织有关教师、班级同学对有关的栏目作出评价并记载,定期(一般四至五周)发给学生、家长交流,每学年结束,发还学生保管。

第3篇

1学分制背景下现阶段独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学籍管理保障机制尚不完善

学分制的改革是整个教学管理系统参与的改革,实施学分制学籍管理的关键是教学管理人员。近年来,由于连年扩招,很多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大部分教学管理人员疲于应付常规庶务工作,无法花较多的精力去更好的进行学籍管理,这就导致有些有些独立学院学籍管理人员配备相对较少,工作量大。

1.2传统管理模式陈旧

由于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学分制下的重修、缓修、再修、超前选修、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与双学士学位等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给教学管理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复杂性,从而使教学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混乱的状况,同时增加了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而教学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没有及时提高,教学管理的经验又不足,而无法适应教学改革及发展的需要。

1.3对学籍管理缺乏认识

在重视程度上,独立学院领导层面对学籍管理的重视度是不足的,对学籍管理的对待态度不够科学,将学籍管理工作归类为简单的庶务工作,缺乏对学籍管理的详细研究,只是将其作为一项简单的管理工作,更有甚者,将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沿用至现在。有的独立学院对学籍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当面对教学质量评估时才抓一下,随着质量检查的结束,管理力度又会恢复从前,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很少考虑长久的发展与改革。对学籍管理岗位的界定也是比较模糊,只是岗位频繁变动,甚至成为引进人才的家属安置地。

1.4学生自我管理缺位

由于学分制管理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年级和班级的概念,使得在学校管理层面应重新审视其管理对象,由传统的班级群体管理逐步变为对学生的个体管理。然而当下独立学院普遍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日常工作中往往重管理轻服务,将学生作为接受教育和管理的对象,而对学生自我管理的引导不够。从学生个人层面来看,独立学院在对其培养过程中,培养目标并不清晰,很长时间不能给学生一个明确的学习目的和未来就业发展的方向,特别是在进入高校后,高等教育相对高中紧张、教师家长高度管制的学习方式不同,灵活、松散、开放的学习方式使得原本自律能力欠佳,学习动力不足的独立学院学生一直处于被动学习状态,恰恰因为对自我管理能力的缺乏,导致学生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当部分学生在面对退学或者肄业时,才对一些相关规定有了解。

2学分制改革后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创新思路

2.1开始预警

首先,对于入学的新生应做好充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学生拥有自我管理概念。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认为“教是为了不教”,学校管理者应树立服务意识,把学生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主体,并应重视学生的自主能动性以及自我管理意识。其次,学校应及时建立健全对于入学新生的预警制度,以此激发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对于入学新生,开展学籍处理规章制度讲座组织新生参加学习,以此使新生了解明确毕业所要求达到的条件;再者,还应充分应用案例教学法,请“警醒者”来现身说法,用现实的实例告诉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并提醒学生应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最后,通过印制警示备忘录,将应届毕业生中因学业原因退学降级休学的学生以及导致这些后果的主要成因收录于其中,并对入学新生进行通报。

2.2过程预警

首先,遵循自我管理规律结合学生自身情况,从学生成长层面出发,使其学会自我预警,引导学生在各个阶段可以自觉制订相应的自我计划,对将来有明确的筹划,对自身的发展方向有清晰的认识,对自身的成长有清楚的定位。同时,培育学生定期记录自我学习、生存环境的习惯,使学生清楚地认识自我,在一个阶段的学习生存状态,为学生进一步对自身的监督、反省提供参考,通过上述方法让学生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弥补自身的不足。其次,在高校管理层面,树立全过程预警准则,监督学生是否充分发挥自我作用。学期初,由教务部汇总不及格课程并报送相关二级学院,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进行预警通报,让学生本人在了解其目前学习状态的同时也使得其家长能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成绩的异动情况,并相互配合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加强教育,让学生与家庭形成有机合力,避免学生学业出现异常。

2.3结果预警

首先,应营造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学生的自身成长目的与学校的人才教育目的相契合。独立学院学生的自主管理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来说可谓是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工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全体教职工应树立全人教育的意识,而不是停顿在喊口号上,要真正的行动起来,通过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来为独立学院学生实习自我管理提供一个重要保障。在加强自我管理能力时,必须以校园文化的渲染为依托,在创建以良好教风和学风为根本的校园主题文化时,把培育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纳入到校园文化的一部分。二级学院可以建立学习实践协会,引导学生自觉加入到自我管理的行列。以演讲、辩论、讲座、比赛等方式,在借助校园广播、校园电台、校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通过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途径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营造学生自我认识、自我管理的良好氛围。最后通过评优秀树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群体中形成良好的自我管理风气,通过构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共同理想与信念,进一步完善对校园文化的营造,形成一定的凝聚力,最终通过这一合力来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

3学分制背景下独立学院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

3.1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学籍管理队伍

面对学分制的实施,学籍管理队伍在其建设和运行方面都有了新的要求。首先,作为学籍管理任务的主体执行者,学籍管理队伍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因而要摆正其主置和发扬其主体作用是至关重要的。除了尊重、关心、鼓励他们以外,还应当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发和应用其潜能。其次,通过思想观念的转变,促进学籍管理新理念的形成。思想观念形成的进程实质上是主体意识形成的进程。因此,应当让树立以教学为中心,学籍管理为育人效劳的责任和意识。另外,组织展开学籍管理研究活动。学籍管理是一种操作性很强的技术性任务,同时也是一种应用研究性的任务。通过实际的研究去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因此作为学籍管理人员应当结合实际,发明性的展开实验和研究。

3.2实行学籍的二级管理

实行学分制之后,信息的交流与反馈就

显得十分重要,特别是在弹性学制的实施,将会给学籍管理带来某种程度的冲击。教务部门等一级学籍管理部门已经之后,再次需要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在学籍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的主动性,一方面能够结合本学院培养目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并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及市场需求,拟订学习方向和计划,促使学生主动地去学习,有利于宽口径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由于选修课程设置的增多以及不同的学生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进行选课的数量增加,使得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不再与之相适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教学管理工作上的混乱。因此只有在一级学籍管理与二级学籍管理相互配合的保障下,理顺各种关系,完善学生学籍的管理,才能使学分制下的各项工作落实到较为理想的状态。

3.3建立信息化的学籍管理支持系统

该系统的设计概念是利用一套登录、统计分析、资源共享和学生信息数据软件在计算机上,与学校的二级学院、档案室相互衔接室。为师生多方位提供计算机管理服务。这样的概念实际上有其可行性、校园网的建立、信息技术的管理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体系。

第4篇

【关键词】 高校 学籍管理 协调 制度

学籍管理是高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具有对教学活动进行规范、控制、激励和调节的功能,对提高教学质量、增进办学效益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学籍制度是确保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各高校在学籍管理制度完善、优化过程中应做到,既能满足高校管理者管理的需要,又能使大学生在该制度下发挥自身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学习。

一、高校学籍管理的制度建设

美国学者Tenece E Deal 和Keat D Peterson 认为"学校的文化是指可以描述一个学校的特征并可以反映出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信仰和传统的一种深层形式。"[1]正如每一个成功的企业都有自己的组织文化一样,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校训,不同的校训体现出不同学校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途径。胡国铭在《制度性文化建设:中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途径》一文中说道"制度是思想的客观化、具体化和有形化。"[2]那么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必然也体现着一个学校的具体教育思想。

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是一所学校区别于他校的文化和历史的体现,是学校的一个整体人文环境。这样的人文环境,决定了高校独特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对学生学业的要求是学校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董泽芳在《大学的理念与追求》一书中曾说学校的目标应该遵循如下的客观依据,"教育自身的特点和发展;国家的教育方针与培养规格;学校的现状、历史,亦即学校发展的基础;社会所可能产生的正面和负面影响;环境有可能发生的对学校有影响的变化因等。"[3]虽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学业要求的规定是对大学生最为基本的要求,但那并不代表是"千人一面"的全部要求,管理者在制定学籍管理制度时留给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学籍管理制度中既有上至制度执行的管理者下至遵从制度的学生必须遵守的"刚性"的规定,例如,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培养规格、结业、毕业等有明确的质与量的要求。当然,学籍管理中也存在那些在规定性的前提下能够让学生自己选择的"柔性"条款。例如学生学习的年限、内容以及学生的学习方法。不难看出,学籍管理中的"刚性"条款体现的是质量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柔性"则体现的是在"以生为本"前提下的激励机制。

现行学籍管理制度仍存在刚性过强的问题,笔者认为学籍管理制度应"人性化"的设置学生学习环节,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采取"以生为本"的管理方法,以增强学籍管理的"柔性",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

二、学籍管理部门应改进运行机制

机制是系统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作用和调节方式,反映着制度动态的一面,是关于体制所确定的系统内各构成要素如何运行的问题。随着在校人数的增多,高等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科专业门类越来越多,学校实际上己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直线形组织模式,负责学籍管理的教务部门也不再是直接面对作为个体的学生。

另外,高校领导必须对学籍管理工作给予足够重视。教务部门的工作都比较琐碎,不会在学校整体工作中构成轰动力,这样经常会得不到校领导的足够重视,但是教务部门的工作又是必不可少的,在学校的各个部门中起到承上启下,连接的作用。没有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学校各部分工作将会割裂开。所以校领导应充分重视学籍管理工作人员,为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做好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培训,提高学籍管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同时,充分调动其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对一些表现突出的学籍管理人员给予肯定和适当的奖励,从而提高管理水平,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学籍管理队伍建设素质要提高

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具体细致又繁忙复杂的业务管理工作,从事这项工作所付出的不仅是艰辛的劳动,还包括极大的耐心和责任心,它涉及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所以高校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并一直被教育界提及。首先,学籍管理工作者要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其次,学籍管理工作者要有熟练的业务能力。再次,学籍管理人员应该具有创新精神。最后,学籍管理工作者还需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在网络信息时代,虽然学籍工作已经脱离了过去手工操作的模式,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高科技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学籍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具备与时俱进的工作精神,那么很多高科技的工具、软件将被其所用,学籍管理的整体水平也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处理好管理者与辅导员之间在学籍管理方面的关系

高等教育具有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系统,即思想教育系统和管理系统,两者相辅相成。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高校的学生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管理得到落实和实现。学生工作人员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科学管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作为沟通学校与学生的桥梁的高校学生工作人员在学籍管理的实施、传达、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推进应该与学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学籍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实施都不是教务部门人员单方面的责任,只有通过与学生工作人员相互协作,紧密配合才能使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得到更好的宣传。并且学生工作人员还可以将其对学生的管理中掌握的第一手的资料反馈给教务部门人员,使其能够根据学生的直观反映完善、优化学籍管理制度。但我国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工作人员是由专、兼职人员共同组成的。有的兼职工作人员自己本身就是学生,考虑问题还是从一名学生的角度出发,不能以学生管理者的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专职的学生工作人员在心理上接受了自己是管理者,但大多数学校在其担任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之前没有对其进行过学籍管理方面的培训,导致学生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学生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而错过对学生的最佳教育期。有的专职学生工作人员虽然知道了学生有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但与学生的朝夕相处,使得学生工作人员认为学生的错误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这就违背了学籍管理实施的严格性,增加教务部门执行学籍管理制度的难度。

学籍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校一级的管理条例,学生工作人员在上岗之日起不但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学籍管理制度,向学生宣传学籍管理制度,利用它来管理学生,更要在教务部门人员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过程中给予理解和配合,这对于学校、学生还有学生工作人员本身都是有益的。高等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有良好的学生管理体系才能完成,而良好的学生管理体系又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一方面,它为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规范、准则和纪律保证,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工作也为严格学籍管理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政治方向。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

参考文献

[1]Tence E.Deal,Keat D.Peterson. Shaping School Culture: the Heart of Leadership.Wisconsin: Wisconsin Press.1968,1

第5篇

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各校应根据新生录取花名册,新生档案材料,按班级填好学籍卡和学籍花名册,并统一编好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新生档案材料,新生学籍卡和学藉花名册(二份)送区教科局审核学籍,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未加盖学藉管理专用章的学籍卡一律无效。

(二)转学

1、外地转入:凡属户口跨省、市、县、乡镇迁移或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等原因,要求回本镇上学,须持户籍迁移证明或户口簿、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教导处审查学生的学籍档案合格后,安排到相应的班级就读,并为其建立学籍卡并到区教科局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记人转入学生一览表。

2、转往外地: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办理离校手续并注销其学号。记入“转出学生一览表”。

(三)借读

1、外地学生借读

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借读所在地亲属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借读证明.原学校的学籍卡或学籍卡复印件,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安排到相应的班组借读。借读生的学号由教导处统一编临时学号,记入“借读生一览表”。不符合借读条件的户口在外地的学生要求在本校就读。经学校同意后,可作为择校生处理,其手续与申请借读手续相同。

2、本地学生外出借读

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出具借读证明。学校将外出借读学生的档案材料复印后,将复印件封交学生带往借读学校或在一月内寄往借读学校,并记人外出借读学生一览表。学校保留外出借读学生的学籍。

(四)休学和复学

1、因病休学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实符合休学条件的由教导处发给休学证明,并在学籍卡、健康卡上注明休学原因,记人“休学生一览表”。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四个星期不能坚持上课,要办理休学手续,因病要有医院证明。其它原

因应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填注意见,教导主任办理手续备案。休学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2、因病、因事请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三周,或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超过36节而造成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劝其休学。

3、复学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者要校验县(区)级医院的健康情况证明,由教导处审核后同意复学,记人“复学生一览表”。复学学生跟不上原年级课程,按留级处理,如学生或家长要求上原年级,经考核成绩合格,可编入原年级。

(五)退学

已学满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学生,如要求退学,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同意退学,退学学生到同届学生毕业时,当年办理肄业证书。未经审批同意的退学生一律不发肄业证书。

(六)成绩考核

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其余学科均为考查科目。学生学期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各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学年成绩的评定,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成绩占60%。代数、几何并开的,数学成绩各占50%,不举行期中考试的考查科目,平时成绩为40%,考查成绩为60%。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如因生理上的缺陷(如跛足、喉病、色盲等)或因病尚未恢复健康者,由县(区)级医院证明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免试或免试其中一部分。

非中考科目以百分制计。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学期成绩。以第一学期40%。第二学期60%计算学年成绩。

(八)毕业、结业、肄业

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的标准决定,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加盖验证章后方有效。

第6篇

1.现如今高校学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教育观念的落后

新教育制度的规定不仅对高校正常教育的教学秩序提供了有效的保护,而且还提高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伴随着高校学生的不断增加,学源结构的复杂化以及高校办学的多元化,使得高校的学籍相对复杂,同时,由于学校教学观念的落后,在对学籍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依旧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对高校的学籍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工作人员在对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出现许多的问题,并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社会对学籍管理的要求。

(2)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在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它不仅具有一致性的特性,而且还具备公平性的优点,因此,在进行学籍管理的过程中,每个学生在学籍管理制度的面前都是相互平等的。但,在如今许多的高校中,学校的管理制度任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同时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籍的管理制度并没有对学籍的管理进行明确的指出,使得管理人员在管理学籍时没有可靠的依据,只是通过自身的经验以及了解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学籍管理难度的增加。

2.高校学籍管理制度中提高学生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

(1)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

在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对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维护,不仅能够实现依法治教的目标,而且能够提高高校的稳定发展。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就必须要从以下2各方面着手:①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在高校学籍管理中,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不仅能够推进教育部门职能的转变,而且还有利于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并为学生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进行有效的保证,从而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②确立以人为本的目标,树立以生为本的学籍管理意识。所谓的以生为本就是要求在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要讲学生作为管理的核心,并根据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学生自身的情况,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生的学籍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及创造性进行挖掘,是的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2]。

(2)对学籍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在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要相对学籍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就必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对一般性与个性化,继承、创新与合法规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三个关系进行处理,使得学籍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能够摒弃落后的管理制度,根据教育制度的改革,对学籍的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从而提高高校学籍管理的效果。其次,在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对以下7个原则进行遵循:①优先原则;②保留原则;③合理性原则;④非确定性有限原则;⑤合法性原则;⑥比例原则;⑦正当程序的原则。通过以上7个原则的建设,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不仅能够提高学籍的管理水平,而且还能够对学生的合法权利提供一定的保障。

(3)加强高校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

管理工作人员在高校学籍管理的工作中,不仅是学籍管理的执行者,而且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高低,对高校学籍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3]。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学籍的管理人员要对学籍的管理工作进行充分的开展,对党的教育方针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贯彻,从而提高高校教育的质量。其次,学籍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树立服务于学生的意识,将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彻底的贯穿到学籍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了解学生的需求、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对其遇到的问题进行有效地解决,从而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服务,建立良好的关系。最后,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想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责任心,就必须要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行提高,通过计算的基本技能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还必须要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学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政策,采用该效率的学籍管理手段,从而推动高校的教育改革以及提高高校的学籍管理水平。

3.结语

第7篇

论文摘要: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动力,新学籍管理规定颁布后,学籍管理制度虽然有所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动力,高校发展是提高学籍管理制度文明程度的有力保障。学籍管理制度以条文的形式告诉学生学校为他们设计了一个怎么样的学习轨道,告诉学生在校期间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制度上规定的各种奖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被管理者朝着高校发展的目标成长,从而促进高校发展,达到其教学目标。学籍管理制度还可以使学生感受到被人信任和期待,可以激发他们全身心投人学习,在遵守制度的同时,发展其自身的个性,从而达到或超越学籍管理制度的要求。学生愿意做出新的尝试,接受新的挑战。在学籍管理制度激发学生潜能的过程中,高校人才培养效率得以提高,高等教育得以发展。

1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005年新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将各高校将主辅修制度、重修制度、选课制度、学分绩点制度、免修制度等学籍管理方法上升成为制度。从形式上注重了依法管理和对学生权利的关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重视不够。现阶段高校学籍制度,追求的仍然是保证管理者的管理自由,这种集权控制的学籍管理制度在高校职能的发挥上,不依赖于管理者的潜能发挥,而在于控制学生遵循规则的力度。部分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在保留人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由此可以看出学校将学生的异动情况控制得非常严格,如果学生在保留人学资格期间发现了更适合于自己发展的道路,产生报考其他学校的要求,本就没有办法实现,这些都限制了学生的发展。以前有一种说法是考上了大学就吃喝不愁了,所谓的60分万岁就是说你可以在学校混日子,反正到时候会有工作,国家会给分配,于是高校成了学生的“家长”,学生的命运把握在学校手中,学校强制管理的作风使只能服从学校的安排,随着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来临,高校收费和就业制度的出台,学校无争已经不复存在,学生需要自己交费上学,自谋职业,学校不再享有政府赋予的决定学生前途的政策权力,收了学生学费后,就必须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成为满足学生需要的一种手段。高校现行学籍管理制度虽然己经有了权利救济途径说明和程序的设定,但学生权利还不够明确,学籍管理制度文本没有规定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维护权益在学籍管理过程显得形式化,表面化,忽视学生权利的学籍管理制度很容易引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诉讼案。我国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强调按计划与要求培养人才,专业划分过细,教学重灌输,轻启发,重记忆,轻思考,学习方法过死,评价指标片面,评价方法单一,评价结果偏颇。与之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也具有同样的计划特点,导致学生综合素质较差,创新能力较低,个性发展不突出。

1.2学籍管理制度各高校特色不明显。权力集中和强制服从的高教管理体制是我国高校现有学籍管理制度的形成背景。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集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自上而下做出决策并进行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和独立决策的权力较少。尽管国家新规定渗透了放权意识,但相当多的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仍然在不同程度地抄袭国家学籍管理制度,没有添加适合校本特色的相关内容。由于国家的制度无法顾及地区、行业和学校发展的差异性,高校对它的复制导致了千校一面的学籍管理模式,限制了学校之间竞争及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校的竞争呼唤学籍管理制度的校本特色,国家新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现了扩大高校自主权思想,为学校自主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强调国家学籍管理制度的指示作用,忽视本校实际和学校发展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使学籍管理制度与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雷同,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复。在制度设计时,各高校没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没有在制度上强化学校办学特色。体育学院、理工科大学、综合性大学等不同性质的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各有特点,在学籍管理制度怎样与学校专业特色相吻合的问题上,各高校却很少研究。

1.3制度的产生过程不够民主。现行学籍管理制度的形成首先来源于学校管理者的意向。制度文本的原始意图很少有学生的意见,文本成型后甚至未指派学生代表参与讨论,学校管理者作为学生情况的旁观者,对学生情况的认识是有限的,制度生成过程中信息掌握不对称和不充分,民主和公开原则缺乏。学校要培养一批具有社会批判意识和探究精神的新人,就应该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威和纪律的态度。高校可以通过协作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理性的判断能力与预见能力,使学生逐步成为具有责任能力的个体,使之享有与其责任能力相适应的自由权利。学籍管理者应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民主制度的氛围,让学生充分参与制度生成过程,通过各种形式的感化,促使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形成制度的共同愿景。 1.4制度执行程序不够规范。增强学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度,是制度执行过程首先应该遵循的程序,因为制度的透明度能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学生权益。关于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间公布这一工作,高校都做得不错,大部分学校都能保证在学生人学时人手一册,可是学校的宣传力度却很小,往往是一发了事,大学几年时间再不问津。要保证制度在学生中的高透明度,学校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将制度进行宣传,开展与学籍管理制度内容相关的各种活动,将制度内容内化到学生身上,只有这样管理者才能引导学生认同并遵守制度。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宣传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在学籍管理制度执行中,由于执行程序不规范,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严格固定的程序机制。正当程序是学生权利得以实现的保障。

2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2. 1增强学籍管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学籍管理的民主意识,首先在管理中将学生放到应有的主体地位,使管理工作做到尊重学生,理解学生,满足学生并努力营造平等、民主的校园氛围。其次让学生在管理活动中参与选择,参与创造,参与管理,参与决策,以增强学生对管理目标、制度、方法的认同感。最后保障学生民主自由的学习权利。现代大学是由具有创造性人格的个体组成,而创造性人格的发展和形成需要民主自由的外部条件。因此,保障学生民主自由的学习权利应成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一种价值追求。我们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权力的设置和运用不能只受只受道德标准的衡量与限制,应该坚持依法治校,将教育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来看待,应当将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教育者的首要义务。在行使教育管理权时,首先考虑的不应当是如何处置受教育者,而应当是这样处置是否合法,是否会侵犯受教育者的权利,真正将受教育者作为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来对待。

第8篇

关键词: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管理;人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5-0094-01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人才培养越来越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在学籍管理中,也应该引进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创新地将传统的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优势,共同为提高高校学籍管理效率努力。

一、高校传统学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传统的学籍管理是以制度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这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科学主义教育的管理思想,重视管理决策的重要作用,用各种制度来约束管理行为。但是,高校传统的学籍制度管理模式中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首先,制度管理模式过度重视对学生的约束作用,认为学生是受管理者,学生不能参与到管理中,使得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打击,尤其是对于专业及课程的选择上,学生的自由及兴趣更是受到了制约;其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高校学籍管理者认为学籍管理只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并没有意识到学籍管理对学生的引导、指导和服务的效能,导致部分学生在选课中为“凑学分”而出现盲目选课、学习积极性下降等问题,这需要学籍管理者在工作中加以反思。

针对高校传统学籍管理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为了适应高校不断发展的现状,贯彻我国对教育事业发展以人为本管理的战略方针,高校的学籍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创新,要从创新管理理念上入手,建立起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并重的管理模式,从而促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籍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高校学籍管理模式改革要遵循的原则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的个人发展,也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必须提高对学籍管理的重视,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改革传统的制度管理模式,以适应时代的步伐。

对高校学籍管理模式进行改革需遵循以下原则。其一,权威性原则:无论何种学籍管理制度,都必须具有权威性,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制度的管理效力,并促使学籍管理形成人人平等的局面,有利于学籍管理水平的提高;其二,程序化原则:高校学籍管理应该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因此,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管理程序,以提高学籍管理水平;其三,法治化原则:学籍管理与利用都会涉及到学校规章制度问题,在学籍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提高法治化认识,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公平处理学籍管理问题。

三、高校学籍管理中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模式的建立

当前的高校学籍管理,已不能只注重制度管理,而要将以人为本理念进行到管理中,将人本管理模式与制度管理模式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经过实践证明,这种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对学籍的认识,指导学生正确地选择专业、课程,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一,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要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将以人为本理念引到管理制度中,充分发挥学籍管理制度的导向功能,促进学生科学、正确地选择专业、课程。在很多高校已经大力推行学分制度,将课程分成不同类型,学生在学习必修课程之后,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或个人兴趣进行课程的选择,以学分来考核学生学习的效率,使学生能够更加自由地学习专业知识与非专业知识;还有的学校在学籍管理上实行免考制度,也是一种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的管理制度,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需要等,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课程。

第二,学生既是高校学籍管理的被管理者,同时也可以是学籍管理的参与者,这就需要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提高人本管理的认识,允许学生参与到学籍管理工作中来。在完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过程中,高校可以对学生的需要、意见等进行调查,将学生的自我教育机制充分地调动起来,使学生将学籍管理当成是自己的事,这样学生就可以主动地参与到学籍管理中并加以重视。但是在鼓励学生参与学籍管理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制度管理的约束性,规范学生行为,使学生在制度的约束与鼓励下,积极地参与到学籍管理工作中,促进学生自律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

总而言之,高校学籍管理模式由传统的制度管理向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模式的改革,是时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过程中,要能将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弥补传统管理模式中的不足,建立既符合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又能适应学生健康成长的学籍管理新模式,从而真正提高高校学籍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佟志华.建立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体系——新建本科院校学籍管理制度修订的实践与思考[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第9篇

关键词:成人高校;学籍管理;电子注册

一、成教学籍管理理论

(一)成教学籍管理内涵

所谓“学籍”通俗地讲就是记有学生姓名的册子。它是代表学生在校学习、接受学校教育的一个证明,犹如身份证是对个人身份的一种证明一样。高等教育词典将其解释为“被学校正式录取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注册手续后所取得的学生资格”。

(二)学籍管理的功能

对于高校管理来说,教学管理是核心。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应注重高等教育的入学率和高校的学生规模,更应重视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学校必须加强教学管理。而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教学管理的基础。只有学籍管理工作做得好,才能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总的来说,学籍管理具有以下作用:

1.可以帮助成教机构更好地发展

通过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帮助学校严格执行全面、科学、合理的学籍管理制度。

2.对学生具有指导作用

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学籍管理手册,将这些手册发给学生,指导他们了解学校规定在校期间应取得怎样的学习成果,为了取得这样的成果,学校提供哪些专业课程;除此之外,明确让学生知道学校的规章制度。通过学籍管理,更好地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

(三)成教学籍管理的特点

成教具有和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特点,其学籍管理也具有特殊性。

1.管理对象的复杂性

成教的学生来源比较广泛,有应届未能参加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也有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层次跨度大、学习基础差别大。

2.管理形式的多样化

由于成教的学生大都已经参加工作,属在职人员,通过函授、脱产或业余等多种学习方式,时间有限,并且工作的环境也会影响到正常的学习。有些学生通过了全国的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有入学资格,但入学后没有时间进行电子注册或是忽视了电子注册,造成自己信息的缺失。因此,学籍管理必须电子注册和档案管理相结合、网上和纸质并存。

二、成人高校电子注册制度存在的问题

成人高校的电子注册工作是一项高等教育的重要工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操作,该软件操作系统涵盖5个模块:数据、图像校对、在校生、学籍注册、学历注册模块。在日常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设计还不完善,比如某些窗口的操作菜单设计不够人性化;招生的数据不统一规范,导致出生日期数据格式混乱;在统计、查询数据时,某些功能不太好用。

没有建立相应的学籍管理制度来配合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这是当今成人高等院校应该逐步完善的任务,以此保证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的顺利运行。同时,学校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方式,导致无法适用先进的电子注册管理制度。

电子注册制度是一个需要各个部门协力合作才能贯彻落实的一项制度,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三方的密切配合是关键。但是目前三部门还没有建立以一种自下而上的快读协调和解决电子注册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机制,导致出现问题时得不到专业的帮助。

学籍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培训跟不上。电子注册工作对学籍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高,需要他们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整理学生数据时要快要准,格式要规范。现实中很多成人教育的学籍管理人员未接受过专业电子注册工作培训,计算机技术不熟练,对电子注册工作的开展是一大阻碍。

三、如何规范成人高校电子注册制度

(一)成人高校应该重视电子注册工作

各个成人高等院校领导必须改变观念,重视成人教育的电子注册工作,从人力、物力上加大对该工作的支持。成人高校的毕业证书信息是由教育部上网查询,向全社会公开透明。如果在进行毕业上电子注册时出现失误,会改变学生信息,导致用人单位怀疑毕业证书的真实性,而这对毕业生来说会非常麻烦,也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因此,成人高校的领导们必须提高认识,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管理电子注册工作。

(二)逐步完善电子注册制度

电子注册制度的贯彻实施,需要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成人高校要逐步建立实施学历证书管理与注册工作目标管理的责任人制度,分解具体的电子注册工作职责给每个人;建立电子注册校验制度,推行领导追究制,确保电子注册工作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进行。

(三)将学籍与学历的电子注册制度有机结合

教育部出台的《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自新生入学到毕业要实现全程跟踪管理。成人高校教育应该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与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全面贯彻落实该规定,宏观掌握学生入学报到率、注册率,为下一步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四、结 语

现代是一个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成人高校必须紧跟时展的脚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学校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全方位监控每一位成人高校的毕业生信息,保护每一个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让成人高校的学籍管理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 曾超.电子注册在成人教育学籍管理中的应用初探[J].中国成人教育,2009(09).

[2] 刘耀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注册的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1(1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