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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岗位要求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04 19: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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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岗位要求

第1篇

摘 要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加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有效手段。本文分析了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方法,以期为企业集团更好的实施该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 集团公司 财务总监 委派制

近年来,企业集团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随着规模的扩大,其财务控制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由集团公司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对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控管理的一种所有权监督制度。为使财务总监更有效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战略控制,达到减少所有者资产流失,保证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确保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成功,现就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

(一)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企业制度的根本特征。所有者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运行机制实现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和控制。财务总监从产权角度行使权力,代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体现来自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财务总监委派制作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而建立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一方面代表所有者把好财务监督关,另一方面又强化了对经营者的财务约束,使经营者在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收支方面体现集团公司的利益追求。

(二)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集团公司的一种内部控制手段

随着企业集团规模扩大,集团中子公司数量增多,并且均有各自的发展和规划,为加强集团内部的协调和规划,实现整个集团的战略目标,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而委派财务总监就成为一种有效途径。财务总监通过履行职责,可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督,防范风险,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三)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信息应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它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约束。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而所有者和债权人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任何虚假和误导的信息都会损害其利益。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检查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和可能造成所有者重大损失的行为。财务总监全程监控公司的财务活动,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途径

在集团公司的运行中,从掌握的信息情况来看,信息优势方是子公司经营者,信息劣势方为集团公司;从追求的目标利益来看,集团公司追求的是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子公司追求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子公司经营者也可能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集团公司利益。集团公司通过委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对出现的偏差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可保证财务活动按预定目标运行,增强子公司与集团公司目标的一致,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财务总监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总监自身定位模糊,影响作用的发挥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的一种机制。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在于监督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主要定位是约束、防范和消除有损集团公司利益的不良行为,同时财务总监作为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好服务。由于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利益的非完全一致,即子公司期望自身局部利益最大化行为偏好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对集团公司的监督行为和财务总监产生不同程度的排斥与防范,给双方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带来障碍。在工作中部分财务总监协调不好各方面的关系,无法准确为自己定位,丧失了应有的立场和原则,不仅无法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还对公司治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财务总监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财务总监业务技能有待提高。财务总监虽然经集团公司严格选拔、培训,但由于其来自财务、审计等不同岗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又具有差异性,因而能够完全适应工作要求的较少;其次,财务总监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尽管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对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已经明确,并且规定了行为规范,然而部分财务总监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对企业的违规问题不能严肃纠正,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财务总监业绩难以衡量

对企业经营者可以用生产指标、财务指标等衡量其经营业绩,而财务总监的作用是为了让子公司规范运营,并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提高运行效率,若仍采用子公司利润等指标则不能反映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甚至会造成财务总监造假。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集团公司的意志,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但资本的增值程度难以计算,导致财务总监工作业绩难以衡量,也就无法确定其薪酬方案。

三、财务总监制度完善方法

(一)为财务总监准确定位,明确其权利和职责,使其充分发挥职能

财务总监应代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控管理,以落实集团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规定,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子公司的财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财务总监应明确权利范围和工作责任,做到既对经营者有效监督又不干预子公司自主经营。财务总监行使职权应包含的内容有:一是参加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研究和制定,提出财务管理建议;二是监督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三是审核和监督公司的重要事项,对重大事项和总经理实行联签;四是监督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等。

(二)财务总监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财务总监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利益关系,协调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关系。因此财务总监应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提升工作能力。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监控效果

1.完善约束机制

为使财务总监充分发挥作用,严格履行职责,保证财务总监制度有效运行,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集团公司既要建立健全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如《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财务总监工作细则》、《财务总监责任追究规定》,又要制定科学的财务总监考核评价办法,使财务总监责权利一致。

2. 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

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不仅能使财务总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得到切实履行,而且可以使财务总监管理机制的作用得到发挥。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部门应进行制度建设创新,加强监督检查,并通过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方式,检查财务总监履行职责发挥职能情况。

3.定期轮换

为避免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合谋,对财务总监岗位应实行定期轮换。如可规定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个单位任职连续不得超过两届等。

4.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现代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委派财务总监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最大可能地保持信息对称,因此,建立以财务总监为核心的快速信息反馈制度非常重要,同时也可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财务总监需向集团公司报告以下内容:一是定期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财务总监针对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向集团公司报告,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二是重大事项报告,主要是对任职公司发生的需报集团公司审核或核准的投融资、担保、改革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核或调研后,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报告。此外,子公司发生的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意外事项,财务总监也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三是专项报告,主要是对任职公司某一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通过财务总监报告,可以保证集团公司内部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使财务总监真正成为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信息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四、结束语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集团公司加强所有权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企业内部监控机制,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对于强化财务监督,规范经济活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集团企业应不断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使财务总监的作用得到更充分发挥,以实现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目标。

参考文献:

第2篇

文章分析了财务总监制度的内涵,指出了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财务总监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财务总监;问题;对策

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现代企业运行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依旧存在问题,需要对现行的财务总监制度加以完善。

1财务总监制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

财务总监制即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指企业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并授权其组织和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活动,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的一种所有权监督制度。财务总监在公司发展中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财务总监主要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制定财务目标相关的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并向总经理或董事会进行汇报;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降低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持公司内部财务信息通畅,实现公司财务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整理分析公司财务信息,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可靠的理论决策依据;组织公司的年度预算、年报编制和报表审计,积极筹集公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等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2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现阶段的问题

2.1职能不明确,权责不清晰

我国的财务总监存在定位不清楚、职能不明确的问题。具体可细分为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董事会、总经理的关系不明确。

2.1.1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的关系

两者的关系应是监管与协作的关系。有的企业只设财务总监一职,将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合二为一,且财务总监常常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并聘任;有的企业虽然同时在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但由于财务总监岗位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财务总监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有效的保护,当出现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发生问题冲突的时候,一般会是总会计师占上风,必然会让财务总监的工作难以开展,影响了财务总监工作的积极性和职能发挥,降低了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

2.1.2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的关系

目前国内有两种做法:财务总监隶属于董事会且为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战略管理,但在没有委托人的情况下,容易与公司经营者利益一体化,联合对付所有者;财务总监不参与公司管理,单纯执行监督作用,虽保证了其独立性,但是财务总监没有真正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就无法获取充分的财务信息,影响了其职能发挥。

2.1.3财务总监同总经理的关系

在一些企业中,财务总监缺乏相对独立性,在参与经营决策和目标实施时往往会受限于总经理,特别是当企业经营者的行为与企业所有者的终极目标相悖时,无法及时说明纠正。

2.2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思想素质。但有些企业对素质要求偏低,影响了财务总监作用的发挥。

2.3制度不到位

迄今为止,我国缺少类似《总会计师条例》的具有普遍指导性的法规条例。因此,国内有必要出台“财务总监管理条例”,对财务总监任职条件、责任、监督机制、职权等予以规范。

3完善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对策

解决上述我国财务总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对策。

3.1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能

财务总监必须要对董事会负责,确保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财务总监有义务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企业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当总经理设定的具体目标与董事会制定的最终目标发生不一致时,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同时协助总经理做出决策,避免发生重大经营失误。

3.2提高财务总监的素质

财务总监要想在公司管理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品质,良好的业务素质,杰出的工作能力。例如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通过定期培训,不断更新自身在法律政策、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超凡的创新意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善于接受新观念;要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3健全财务总监的监督机制

建议采取三种方式对财务总监进行再监督:一是充分利用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和外部的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财税检查等监督职能来评价财务总监的监管效果;二是委托社会机构对财务总监的监督效果进行评价。

3.4加强对财务总监的考核、奖惩制度

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对财务总监的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其工作行为。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其被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要将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与个人奖罚挂钩,评价结果良好的可以继续留任,予以奖励和升职;存在较大问题的,予以减薪或降级;严重读职或者犯罪的,予以开除或者移送司法部门。

4结语

财务总监在企业内部担当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同时财务总监还应在企业战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胜任企业的管理者、决策的参谋者、风险的控制管理者,从而强化财务总监在公司中的管理地位。

作者:赵力 冯丽 单位:新疆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书杰.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职业风险及其职业素养[J].管理工程师,2014(2).

[2]吴秀丽,杜英福.浅谈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及应具有的素质[J].东方企业文化,2012(8).

第3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总监 国有资产

笔者任职于地方公有资产管理部门属下的直属一级企业财务总监岗位,对地方公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所在区直一级企业负责。该财务总监岗位是指由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区直企业委派到企业,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的专职人员。财务总监的派驻原则上实行层级管理,区直企业负责派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定的由其归口管理的重点企业。笔者派驻监管的企业总资产达数亿元,年销售额近十亿元,是当地的优质重点企业。如何对企业进行监管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财务总监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一、建章立制,明确财务总监在派驻企业的定位

财务总监在派驻企业进行财务监督,首先必须由主管部门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台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总监的权利及义务,如列席派驻企业有关经济事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参加派驻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会议,掌握派驻企业财务状况以及经济业务等情况。有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财务总监才可以列席企业的重要经营会议,更好的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以对企业进行动态的跟踪。

二、对派驻企业实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

财务总监对派驻企业进行监管,应制定财务总监联签方案。首先应对派驻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与熟悉,然后根据派驻企业的经营特点及运作情况,制定派驻企业财务总监联签方案,联签方案需明确资金联签方式与参与企业的事项等。

(一)资金联签包括

联签方式:分为事项联签与支票联签两种。实行事项联签,可通过《付款申请表》的联签方式联签。支票联签,适合于业务量较少的企业;金额起点:分别对物资材料的采购、建设工程款项支付、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借出资金、重大资产购置等支出金额作出规定,实行财务总监资金联签;联签流程:规定经有关人员和总经理审批签署后,送财务总监联签。

(二)明确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要事项

列席派驻企业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有关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会议,并就企业管理和财务运作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派驻企业上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区直企业的中长期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对外融资、对外投资、产权转让、以及企业合并、分立、注销等重大事项,出具财务总监独立意见书。独立意见书应包括对该重大事项的处理意见及存在的风险与建议,以利于上级主管部门的了解与审批;派驻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等。

通过财务总监联签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财务总监才可以进一步的对派驻企业进行财务监管,才可以更全面的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笔者始终认为,列席企业重要会议,是财务总监有效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只有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向与策略,实施监管才可以到位,而不是流于形式。

三、财务总监在派驻企业应发挥的作用

财务总监在派驻企业不仅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而且仍需积极的为派驻企业服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高素质的综合能力水平,指导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对派驻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财务方面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协助派驻企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指出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控制弱点,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以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及财务风险。并应定期向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区直公司报告派驻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运作等情况,起到上传下达的沟通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依法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事项,财务总监不得签字同意,并应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财务总监应及时向派驻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规避企业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应注意的问题及措施

(一)财务总监的定位问题

派驻企业对财务总监的角色,g 一开始并没有完全的接受,认为财务总监是在为难企业,仍存在抗拒的心理,许多重要的经营周例会,也不通知财务总监参加,只是让财务总监参加月度总结会议,这对财务总监开展工作不利。如何取得企业的信任与配合,笔者认为,首先财务总监自身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不仅对企业要起到监管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能为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协助和指导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并以帮助企业的心态,对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使企业国有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工作处理方法

财务总监在派驻企业开展工作,仍需讲究工作方法。笔者任职财务总监前,是一家上市公司审计部经理,长期的审计职业习惯,使笔者对每一笔资金的签发,都带着审计的谨慎角度,首先想到的是该笔业务是否遵循公司制度,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采购业务,是否经过货比三家,是否经过招投标进行,招投标的结果是否合规,是否按照招投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手续是否完备,如其中一环节缺乏,则要求企业补齐相应的手续,否则不予签发付款。久而久之,企业就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整个业务流程就慢慢规范与完善了。

第4篇

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现状

(1)企业对财会人员绩效考评存在“凹地”。我国公司在财会人员考核方面还存在很多“凹地”,这种“凹地”主要存在于绩效考评的力度和重视程度,公司对全体人员的绩效考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在对财会方面的考评就更显薄弱。公司的规模、性质、发展阶段、规模等因素都对人员绩效考评有重要的影响。相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大型企业在企业管理,特别是绩效考核管理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因为较大的规模和充足的资金对企业管理形成有力的保障。这说明,对员工的绩效考核需要企业具备较完善的运行机制、企业制度以及资金保障等条件。但是,就目前我国企业发展规模和发展状况而言,中小企业数量要更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并没有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在生产和管理上更加注重企业的短期利益,也不具备资金和管理实力,发展状况对企业的管理,特别是绩效考评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企业应该在各个发展阶段克服资金制度上的困难,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并据此制定薪酬计划和进行激励设计,这样才能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保障。

(2)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缺乏客观性。客观性是企业对财会人员绩效考评的最重要标准。而指标设计和使用是制约绩效考评准确性和客观性的现实问题。现在很多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核都以认证为标尺,能否获得高薪,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财会资格证书。但是在岗财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这些直接影响着企业现状和发展的因素却未被考虑在内,因此企业在制定考评标准时应该考虑到全面性和客观性等因素。考评标准的制定实行领导、个人、专业人员三结合,指标先发动财会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目标任务,自己在其中应承担的责任,自找压力并自提初步的指标定额,经反复讨论,综合每个员工提出的指标与整体指标衔接后,再由专业人员或上级主管进行评审,由主管领导批准。考评指标分值化实行先由经理提出方案,征求财会总监和财会员工意见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员工参与考评标准的制定,可以使自己进一步明确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自主管理的意识。 但是,目前各企业财会绩效考核存在着财会总监和其他员工收入差异过大的问题,并且绩效考核缺少合理的标准,且针对不同的行业, 财会人员的薪酬增速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企业的考核标准要能够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状态、 效率、业绩等方面。

(3)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缺少完整性。绩效考评体系应该具有全面性、完整性。企业员工的工作不仅是具有“绩”和“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工作态度、与同事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在工作中的责任感、使命感,都应该纳入企业对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特别是财会人员,其敬业精神关乎一个企业发展命脉。这就要求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要全面,注重“德”与“行”等方面的考评。但是,在现阶段的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中,只是注重对“绩”和“效”的考评,很少及时对财会人员的“行”与“德”进行考评,因此,也就无法切实全面体现财会人员的绩效表现。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体系中的考核过程采用横向考评、上级考评、下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第一,上级考评,由直接上级在考评期期末,对下属各绩效考评因素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主要要素是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第二,横向考评,根据岗位职责,选择相关部门或同事进行考评,考评重点是协调能力和服务质量。部门负责人的横向考核由其他部门负责人参与考评,员工的横向考核由其同部门的同事参与考评。第三,下级考评,由全部直接下级对上级进行考评, 考核要素是工作能力,重点是沟通能力、监督能力和帮助指导能力。

企业对财会人员绩效考评体系的构建

(1)绩效考评体系的构建。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和工作程序是必要的,任何管理者和员工都必须自觉地执行。一个好的管理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出现的问题,管理者通过管理体系随时了解下属的动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并能够帮助、指导员工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时才能做到公正、客观、及时、对事不对人。绩效考评体系亦是如此,好的考评体系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企业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体系主要通过以下方面来构建:一是企业财会人员的管理采取“财务总监负责制”。“财务总监负责制”主要是指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通过公司经理对财务总监采取考核的一级管理,财务总监对其他会计人员进行考核的二级管理,实现公司财务的总体管理。其中,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对包括仓库主管、主办会计、开票员、电脑管理员以及出纳员等的监管。企业管理体系既可以将财务总监职位与其他财务岗位一起列入监管体系,也可以将财务总监的岗位独立列出,单独对其进行绩效考评。二是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通过相应的标准制定经理对财务总监、以及财务总监对其他企业人员的相应考核评分标准。经理对财务总监进行绩效考核,这样的考核是分步骤完成的。首先,经理对财务总监进行财务管理与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该部分分值占总考核的一半分值。第二,经理对财务总监进行电脑应用的考核,根据会计电算化应用和电脑监管情况,经理对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测评。第三,财务总监对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后两部分的分值占到总分值的另一半。三是采用将考核扣分与财务总监的工资相挂钩的形式,有力的控制了财务总监,促使其能够严谨的按照公司的各项要求对企业财务进行管理。这样的扣分体系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应该进行不同设定,财务总监的工资还应以公司规模和资产数值为基础来制定,不需要盲目的提高工资,使得岗位之间,尤其是同属于财务岗位之间的工资相差太大。这样会增加财务总监对其他财务员工的管理难度。四是考评制度提出后,应广泛征询各级主管和被考评人的意见,进行讨论和研究, 反复调试和修改,上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 应规定一个试行过渡期, 如遇有重大问题, 需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在确定了工作要项和绩效标准进行考评后,一定要进行绩效面谈, 通过面谈使员工发扬成绩, 纠正错误,激发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热情。面谈之后还需引导员工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并对员工进行改进绩效的指导。

(2)绩效考评薪酬管理。绩效考评薪酬管理就是公司销售部门的负责人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财务人员的薪酬进行管理。公司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评薪酬分为多个方面,分别是基本工资、晋升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总经理负责对财务总监进行考评和核发,财务主管组织其他财会人员通过上级对下级的评价、同级互评、下级对上级的评价等多种形式全方面评价,最终确定薪酬。其中,基本工资、晋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第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以不同地区的分公司的销售门类、 消费水平、销售额大小等综合指标确定由总公司。基本工资从根本上打破“一刀切”的工资管理办法。 第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可以起到鼓励员工稳定长期从事本公司工作的作用,依据公司员工的工作年为制定标准的一种工资性补贴。如工龄工资按财务总监、仓库主管、主办会计等不同层次可以每年分别增加200元、100元、 50元。 第三, 晋级工资。晋级工资根据员工的基本工作技能和通过学习获得的资格证书来制定。这项工资能够促进员工不断学习和进取的积极性,帮助员工在行业上有更大的突破和发展。根据财务人员每月实际考核情况以及全年累计平均得分确定,形成全新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第四,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可以起到鼓励先进,并树立公司榜样的重要作用。

第5篇

【关键词】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授权审批

一、绪论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持有货币资金,它是组成公司资产的重要部分。论文以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为切入点,分析了货币资金管理在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问题,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和策略,使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得到完善,使公司的发展之路更加长期稳定。

二、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理论

1.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概念

货币资金管理指的是对企业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的管理,目的是使企业当前的资产和负债是最合理的使用。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有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与银行存款。货币资金对于公司来说尤为重要,易导致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所以公司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用以保证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这也是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前提。

2.货币资金管理的内容

货币资金管理一方面是货币资金的收入管理,即货币资金的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收入管理,以及企业的应收账款该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收回款项;另一方面则是资金支出管理,即控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支出,减缓货币资金的支出时间,争取让货币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可以平衡的管理。

三、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现状

1.公司简介

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以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于广西南宁的一般纳税人公司,主要销售医疗器械,主营产品有一次性无菌溶药器、百菲米、成人型口喷剂与儿童型口喷剂等几大类,这些主营产品都存放在公司的内部。公司的法人代表与财务总监属于夫妻关系,会计岗位工作聘请一名兼职人员担任,出纳岗位由一名中职学校毕业并持有会计证的人员担任,其同时兼任公司仓库管理员与文员工作。公司销售人员有30名,平时不用回公司报道,在外面把销售产品的数量报告给领导就可以。公司销售人员每人拿固定的产品外出销售,销售完自己已有的产品后返回公司取相应数量的产品继续销售并报给出纳汇总,出纳根据每天的销量统计好货物的收发量,还要同时与供应商联系采购缺少的产品。

2.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现状

(1)一人集权制度

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取的是一人集权的制度,公司的资金均由财务总监一人掌管,公司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其同意后才可以支出款项,若是财务总监不在公司也无法联系到她的时候,公司本来需要当天支出的款项就无法支付。

例如,销售人员把仓库中的产品销售完后,出纳需要打电话联系相应的供应商购买产品,有些供应商需要即付即发,但是财务总监不在公司又无法联系,供应商不接受应付账款的赊销,导致该产品的采购延期,耽误货币资金收入的发生;有的供应商接受赊销,但是同时也因此导致公司的应付款项增加,即公司的负债增加。

(2)会计岗位人员更换频繁

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刚开始建立时由公司的财务总监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她是注册会计师,按照自己的经验建立起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做了前期的注册验资,购买凭证等会计工作。

公司成立一个月后,聘请了一名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黄某来公司担任会计岗位工作,财务总监没有与新来的会计黄某做好交接工作,就直接把自己监管的账目交给黄某。刚开始的时候黄某不会处理公司账目,在财务总监的指导下,他按照财务总监原先的操作方法处理账目,但是没有整理先前财务总监交给自己的账目。黄某在公司做了3个月后就离职了,公司考虑到新人不会处理账目,就聘请了一名有了两年工作经验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韦某来担任公司会计。韦某来到公司后,直接沿用原先单位处理公司账目的方法来处理本公司的账目,虽然他跟黄某做了交接手续,但是也没有查看并整理原来的公司账目,导致公司的账目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情况,同一件事项出现了不同的会计科目。

(3)出纳兼任会计岗位职务与保管员职务

该公司从成立到会计韦某工作的这段时间都没有聘请专职出纳,平时公司的账目和资金管理都由会计兼管,报财务总监审批就可以了。韦某离职后公司才聘请陈某担任公司出纳,但是由于会计岗位频繁更换会计人员,所以公司与记账公司合作,聘请了一名兼职会计来处理公司的报账与报税工作。

出纳陈某在公司则需要做好现金收付的核算、银行存款收付的核算;认真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库存现金和有关印章;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管理公司的备用金;做好工资核算并发放工资;每天审核报销单,填制相关的凭证;即时认证增值税发票;保管收款收据等工作。总之,出纳陈某除了做好本岗位的出纳工作外还兼任会计岗位工作,有的时候公司缺少库存商品也需要陈某去预约订货,采购货物联系价钱并支付货物款项,财务总监只是负责签字付款。

四、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出现的问题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出现混乱,究其原因是在公司成立之初财务总监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响应,公司在开始的时候只有一名注册会计师(财务总监)处理公司账务,公司发展起来后也只是聘请了会计在会计岗位工作,并没有聘请出纳,如今虽然聘请了出纳,但是出纳有时还兼任会计。而公司中无论是财务总监、会计或者是出纳,都没有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处理会计账务,都按照自己的以往验或者原先单位的经验来处理公司的账务。导致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健全了,却没有很好的实施起来。

其次,公司的资金均由财务总监一人掌管,公司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其同意后才可以支出款项,若是财务总监不在公司也无法联系到她的时候,公司本来需要当天支出的款项就无法支付。就算后来公司的有了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财务总监也没有预留备用金给他们,没有控制好公司内部的货币资金管理,这直接影响到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与公司资产的安全。

2.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招聘的会计人员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刚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对业务不精通;有的虽然有工作经验但是没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账,只是生搬硬套的把自己原来公司的那套用在该公司,导致做账科目混乱,不利于公司统计数据与科目;有的学历太低,不知道自己的岗位应该做什么,只是一味的听从领导安排,这样会导致公司的领导层中有人利用工作的借口,叫会计人员少开收据,隐瞒公司的收入;有的会计人员还会用刀片或者橡皮檫来涂改原来的原始凭证的金额,使公司的支出增加。新招入公司的会计人员学历不同,对知识的掌握与理解不同且素质参差不齐,他们接手会计岗位工作前都没有做好公司账目的交接手续,导致公司会计资料乱、漏的现象严重,公司的原始凭证没有统一的保管,有时候需要查看以前的原始凭证却找不到了,等到要追究责任的时候,由于原先担任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的工作时间不长,公司就直接让现任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重新做以前的账目,导致了很多账目涂改的现象。

3.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分工不明确

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小,聘请的员工也不多,而公司的业务繁多,所以经常会叫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一人多岗,公司成立之初只有财务总监处理公司的货币资金,没有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分工合作,缺乏监督与牵制机制。

公司发展起来之后,招聘了会计人员,但是没有招聘出纳人员,财务总监经常让会计人员兼管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方面关于出纳岗位的工作。后来会计人员离职后,公司只聘请了出纳岗位人员,公司把有关做账与纳税申报的工作交给了记账公司,而出纳除了办理本职业务外,还保管银行存款的全部印鉴,公司的会计凭证也交给出纳审核。

五、解决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1.建立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制度

针对广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可以采用建立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制度来解决。对于公司的财务部门来说,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不可以由同一个人来担任,就是会计人员负责处理公司的账目,审核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不可以兼任货币资金的保管;而出纳只负责保管空白收据、支票、发票等,保管的货币资金只能是库存现金;不可以兼任会计业务工作,如审核会计凭证、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总账和其他账本、登记债权债务与登记收入和费用的职务。

公司财务人员应该遵循职务分工的原则,把有关于货币资金的业务交给不同的人来处理,不能只让一个人来处理货币资金业务的整个过程。即使公司的员工不多,也要做到保管货币资金的不负责账目,负责账目的不保管货币资金。即公司若是没有出纳只有会计,就让财务总监或者公司可以管钱的人来兼管出纳岗位,但是不可以让会计来兼任出纳岗位;公司目前是只有出纳在公司,兼职会计不在,那么公司领导不应该让出纳来处理公司的会计工作,可以等兼职会计来了或者给财务总监处理会计岗位工作,这样才可以做到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

2.完善授权审批制度

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支出审批都是通过财务总监审批就可以了,财务总监拿到凭证就直接签字,出纳直接根据财务总监的签字汇钱出去即可。这种没有规范化、制度化的审批程序容易造成挪用或盗窃行为的发生。

因此,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审批程序可以制度化,这样既可以减轻一些公司不必要的开支,同时也可以防止挪用和盗窃的行为发生。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负责授权的人(即审批人),应当根据公司已经制定好的审批制度,对公司的业务在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审批,未在授权许可范围内的一律不予批准。

(2)公司授权批准的程序是当公司的相关部门或者个人需要申请备用金或者报销费用的时候,应当跟出纳人员拿空白的付款申请书来填写,在上面注明清楚申请人的姓名、银行卡账号、申请款项的用途、申请款项的金额等,然后要在付款申请书后面附上采购清单、验货证明等与该笔申请有关的证明的原始凭证,并把填写完毕的付款申请书交给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应当保证该付款申请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并且审核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单位和支付手段是否妥当等,要是该项付款申请书的各个项目都符合条件,则通过审核,反之则不可;会计人员审核完后,通过申请的申请人把审核过后的付款申请书交给审批人(财务总监)进行复查,审批人在付款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人把审批人已经签字的付款申请书交给出纳人员,出纳人员最后检查付款申请书上的各项签字都签好后,即可办理支付手续。

3.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提前做好公司的收支预算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离不开货币资金,提前做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的收支预算,对于一个公司的资金运动来说尤为重要。而做好公司的收支预算,主要是通过货币资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入和流出来实现的。

对于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来说,想要做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的收支预算,一方面公司财务人员应当在本年度初期策划预计购买的商品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额,并汇总做出相应的表格数据,交由财务总监审批,然后出纳人员根据审批后的金额领取备用金;另一方面公司财务人员还应当统计出截至本年度为止公司对外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下年度做出相应的资金调配管理规划。除此之外,公司还可以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对公司的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提前安排出合理的A算,尽量的使自己渠道保持平衡,以保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货币资金可以正常运行。

(2)合法合规地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该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以及财务人员设置的情况,对一系列的经济业务采取一些有利于公司现金收支业务的措施和方法,设立一套适合公司自身特点及现实情况的收款流程、付款流程和业务流程,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该制度要求实施。规范公司的收付款流程和业务流程,有利于保障公司会计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同时也使货币资金核算可以向程序化和标准化发展。

V西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目前办理财务开支大都先由财务总监审批后,再由出纳审核记账或者直接由出纳通过审批凭据直接支取货币资金,这样会导致公司开支的原始凭证不符合法律规范,有的甚至会导致贪污挪用等违法会计行为,引起这种现象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自上而下”的票据审批程序行为导致的。如果公司将这个审批程序的顺序改变一下,先让财务部的会计人员审核需报批的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再由财务总监审批该项业务收支与公司的经营业务是否有关,可不可以同意该项开支,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这样调整审批程序的顺序有利于公司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有效地打击公司违法行为的发生。

4.建立票据与印章的管理制度

公司的票据与印章不可以由同一人保管,那么确保公司票据和印章的正常使用,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主导货币资金的运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白支票应当交由出纳人员保管,而公司的财务专用章与个人签章则应当交由会计人员或其他授权人员保管。禁止把完整的银行印章和空白票据交由同一人保管,防止挪用与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5.增强会计人员的素质

公司聘用的财务人员至少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的最低要求。同时公司还应根据自身的需要,设定招聘人员的学历,有无工作经验等要求,统一规范应聘财务岗位的标准,以达到统一财务人员知识水平的目的。

对于已经进入公司担任财务岗位的职员,公司应当定期鼓励这些财务人员学习更多的知识,如定期参加后续教育,统一安排财务人员学习新的金三盘报税系统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桂林绿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具体情况的分析,发现该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叙述了货币资金管理方面的理论,之后论述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的现状以及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建立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票据与印章的管理制度以及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等方法进行分析和建议,通过这些措施完善该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

参考文献:

[1] 魏勇.浅谈如何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管理[J]. 现代经济信息,2015(02):8-13.

[2] 刘丹.加强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的几点思考[J]. 经营管理者,2015(22):27-29.

[3] 李芸达,马蓓丽,刘君.浅谈民营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6(12):12-16.

[4] 罗梓怡.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研究[J]. 财经界(学术版),2016(02):5-8.

第6篇

[关键词]江苏农垦集团;财务总监;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4-0070-02

1 江苏农垦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主要做法

1.1 突出事前、事中控制

江苏农垦集团总公司要求派驻的财务总监必须加强对企业的财务预警分析。一是选择有关公司经济运行状况的敏感性指标,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超前提出合理化财务建议。二是通过列席公司办公会议机会,主动参与对重大经营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提出自己的建议,达到项目运营顺畅、风险较低、收益最大。对一些重大决策严格按规定执行实施,做到事前手续完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包括国有股权的出售与转让、大额资产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核销、对外提供担保、借款或抵押、大额现金流出等。

1.2 建立有效联签制度

集团公司出台的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由财务总监与派驻公司负责人联签,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无特殊情况,未经财务总监联签而公司擅自决定的,集团公司将追究派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3 实行定期和专项报告制度

财务总监派驻到有关公司工作后,应与集团公司随时保持联系,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确保财务信息上下畅通。每月都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内容包括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安排,对派驻公司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现金流量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年度报告内容更多。对一些重大财务事项或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财务问题,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及时书面上报集团公司。

1.4 建立双向考评制度

集团公司根据相关处室和公司领导及公司审计财务人员的意见,结合社会中介审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对财务总监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合理确定报酬。同样,财务总监可参与对公司领导的年度考核,通过相互监督提高监督效 率。

2 江苏农垦集团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取得的成效

2.1 提高了收益,降低了费用

据统计,推行财务总监制度前,江苏农垦全系统对外投资2.4亿元,年均分红860万元,投资收益率仅为3.33%,低于银行同期利率。而推行财务总监制后,全系统投资3.3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1980万元,投资收益率为4.69%,而且全系统无一重大投资损失事件。同时降低了费用。推行财务总监制度前,每年全系统管理费用为4.3亿元,其中,仅业务招待费就达3100万元,相当于当年利润的82%。而推行财务总监制后,通过执行费用开支计划和报销把关,年均管理费用下降了7000万元,大大降低了费用,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2.2 有效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后,集团公司将管理费的上缴与财务总监业绩的考核联系起来,要求工业企业按月上缴,农业企业下半年按月平均上缴,财务总监在资金运行中一定要保证应交费用的及时上缴。从实际效果来看,年费用上缴率达99.7%,各企业基本上都能按时缴纳,只有部分企业因确有困难并经总公司同意后拖欠了部分款项。

2.3 有效管理资金运营

财务总监对企业资金运营进行统一管理,既提高资金的收益,又保证财务上的安全。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开支,搞活资金运转,减少“两项”(存货和应收账款)资金的占用。同时,对公司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把关。财务总监还加强对公司向外借出资金的控制,督促和帮助公司及时收回已借出资金。江苏农垦集团总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后,财务总监根据调研的情况,及时向集团总部提出控制公司向外借出资金的建议。在财务总监的积极参与下,集团公司很快出台了规范公司向外借出资金的管理规定。到目前为止,该集团的所有下属单位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向外借出资金的情况,充分地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安全。

3 完善江苏农垦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建议

3.1 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能和地位

集团公司应根据自己的管理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总监委派制,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和职能,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这一制度开展工作,使财务总监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按章办事。同时要确保财务总监相对独立的地位,从监督职能上,财务总监是董事会的授权代表;从价值与行为管理方面,财务总监又是公司的高管人员。通过对财务总监合理的定位,使财务总监全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更好地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3.2 改善财务总监的工作环境

集团公司应为财务总监营造必要的工作环境。财务总监受所有权人委派到派驻单位从事财务监管工作,往往是一个人面对一个群体的财务行为,所以无论是财务总监开展工作还是委派单位对财务总监实行考核,离开了被派驻单位的配合都将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如果过分地依赖被派驻单位,特别是在财务总监与被派驻单位工作不协调时以及对财务总监进行考核时,如果财务总监不能受到公正对待,势必会使财务总监在工作中的积极性、独立性以及客观性受到严重影响。

3.3 不断提高财务总监素质

提高财务总监综合素质是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重要内容。财务总监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等。强化对财务总监的培训,使他们在政治思想、业务水平、道德素养等方面不断提高,满足岗位职责的客观要求。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财务总监,对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有效实施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财务总监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工作要有计划性,每个月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近期情况,制订较为科学的工作计划;工作要有主动性,突出一个“勤”字,及时发现问题,增强事前监督功能;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将实地监管与网络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包括财务信息的传输、财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每天现金流反馈、专项调研等;明确工作重心,确立以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与企业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深入实际,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环节,懂管理才能懂监督。

3.4 确立明晰的权责

财务总监的权利可以从两个方面确立。一是从监督职能角度,财务总监应监督的范围是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一切经济合同、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控制。具体包括: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参与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参与公司重

大财务决策、监督经营计划的执行、接受监事会指导和组织公司的审计工作等;财务总监参加或列席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以及经济、投资、财务和审计等会议;财务总监能够检查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产权运作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监督企业经营运作的全过程,即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立项、审核)、发展(实施)以及执行的结果,以确保各项业务均在可控的状态下进行。二是从价值与行为管理职能角度,财务总监的管理内容包括产权管理、营运资本管理、现金流量管理和增长管理等。管理职能的实现主要通过参与公司战略、投融资决策、经营计划、全面预算制定和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日常财务运作与财务收支管理。与此相对应,财务总监的责任包括:对国有资产的损失承担监督不力责任;对投资决策失误承担相应责任;对公司出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负责;对因财务总监把关不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财务总监的责任。

3.5 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

应加强对其委派的财务总监的支持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文件中明确财务总监一些实质性权利和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对一些重要的生产经营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等问题财务总监可以参与其中。这样,财务总监在工作中就有章可循,也有了坚强的后盾,消除了他们在工作中力量单薄的后顾之忧。

3.6 加强激励与约束机制

为更好地发挥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促使财务总监认真钻研业务,廉洁自律,保证财务总监制度的有效运行,应建立充分的激励和严格的约束机制。既要设计合理的激励性报酬方案,考虑把年薪制、红利激励等引入财务总监的薪酬计划中,以调动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又要制定科学的财务总监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采取领导与群众,机关与企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财务总监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以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推动财务总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沈玉林.论财务总监的独立性[J].财会论坛,2007(1):46-47.

[2]富晓风.国企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现实选择――财务总监委派制[J].财务管理,2007(2):81-82.

[3]朱胜利.浅析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J].财务与会计,2007(12):30-33.

第7篇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和完善,维护所有者和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实行总会计师制的基础上,我国近期又在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集团化经营企业中逐步实行了财务总监制,引起了社会较大关注。财务总监这一项制度是国家以投资人即所有者身份行使其对国有企业的控股和能控制的地位,向国有企业(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管理体制,是我国企业正在建立起来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总监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企业制度下,财务总监受董事会聘任、委派,为维护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以满足企业所有者经济监督的需要。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通常认为是: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统筹管理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负责领导制定公司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和利润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与内部控制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在我国,虽然近年来各地相继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但在我国历史更悠久的是总会计师制度。目前,我国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制度有些混乱,主要体现在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监事会等岗位(或机构)之间关系交叉、定位不明、职责不清等方面。

二、财务总监制度的中国特色

其一,财务总监制度产生的理论依据。财务会计的观点认为,企业的资金是由投资者与债权人以托付的方式交给企业的管理者的,而会计的功用则是表达管理者在有效运用资金方面的责任。换言之,财务会计以企业管理当局与外部社会大众间的信托关系为重,因此,财务报表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因为公认原则是超然的,它不以管理者与使用者的意愿来控制报表中的数字。所以财务会计的工作重点在于根据日常的业务记录,登记账簿,定期编制基本财务报表,提供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财务信息。

而产权是一整套权力,包括收益权、处置权以及所有权、财产权和经营权等,这些权利结构的调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国家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的拥有者,国有企业则是以它的法人财产权依照法律独立经营,自主经营,并且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信息不完全对称,经营者就会侵犯所有者的利益,造成会计核算数据大量失真,致使资产流失,财务监督失控,所有者的利益和权益受损。在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收支都必须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和经济利益,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仅要对经营者进行事后监督,还要对其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但是这种监督不能由所有者本身去履行。因此财务总监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去履行这种监督职能,既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也维护了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按照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惯例,其财务总监一般是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其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财务总监制度是公司制的一般要求,这同时也与我国的《公司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相符合。财务总监作为产权代表派驻国有企业发挥其监督职能,既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

其二,财务总监制度是适应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会计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发展水平受到诸多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特色的存在必须从会计环境的差异中寻找根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是在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制度环境下进行,而是与正在逐步形成的市场制度环境趋于同步发展。

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还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从企业外部治理结构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有待完善,从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来看,各权利主体责权利尚待进一步明确,还应将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使国有企业委托问题突出,“内部人控制”,所有权约束力不足, 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造假,会计监督职能被弱化。为了及时解决这些问题, 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试点。我国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特色优点是财务总监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所有者。财务总监由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派, 在人事关系上独立于企业经营者;由委派单位支付报酬和福利, 其报酬不与受派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在经济上也独立于企业。并且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使得出资人的财务监督更加及时、有效。

当前财务总监制度实施中可能还存在着诸如财务总监的职责定位等问题,如财务总监被赋予了总会计师的若干职责,甚至兼任公司董事,那么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将会被大大削弱,对财务总监应该有一个明确、合理的定位。但这些问题在继续推进财务总监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是一定能解决好的问题。

三、财务总监制度建设

其一,明确企业财务总监的定位。当财务总监委派到企业以后,大多数企业对财务总监仅是从薪酬角度出发,给予较好的待遇,却并没有将他们看作是企业真正的领导,财务总监就难以全面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应明确财务总监是企业董事会成员,是行政副职,使财务总监可以全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地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同时在现行的一些制度里,财务总监的职权仅定位在一级企业中,对二级企业等的监管则没有具体的内容规定,在建设中应当借鉴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制度,将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交由财务总监主管。而财务总监作为利益独立于企业经营者的监督者,将会改变目前会计监督、财务监控不力的状况,实现企业财务会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寓监督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应当说,这是财务总监制目前向更高、更完善方向发展和一条现实路径。

其二,重视个体因素,不断完善财务总监的选聘机制。财务总监“单枪匹马”长驻企业,其个体因素尤为重要。个体因素的内涵是素质。个体间差异较大,每个人的文化背景、工作经历、知识结构、专业特长、政策水平、工作风格、社交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都有较大的差别。要把财务总监选聘的基本条件与个体因素结合起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务总监评价、选拔、任用机制。

其三,加强财务总监制度建设,使财务总监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首先,要针对制度自身的某些缺陷和实践中暴露出来的不足之处尽快补充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解决好财务总监委派和履行职权过程中的障碍问题。例如,依据法定程序修改派驻企业的公司章程,将“财务总监及其职权”明确地写进派驻企业的公司章程,保证财务总监工作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快财务总监制度的配套建设,尽快制定和不断完善财务总监工作规则、财务总监报告规则、财务总监任期和离任审计规则等财务总监工作配套制度和办法,使财务总监工作有据可依。尽可能实现财务总监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财务总监制度是我国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制度创新,是重新构建国有产权制衡机制的一个新的举措, 其本身有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将制度创新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推进财务总监这项新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叶钢:《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财务总监制度探讨》,《经济师》2005年第7期。

第8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总监的委派和管理,保障财务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单位)财务总监(以下简称"财务总监")是指县人民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由县政府财政部门委派,对国有企业(单位)财务、资产活动进行监管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财务总监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被委派企业(单位)的财务、资产活动实施监管;被委派企业(单位)领导应当支持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其职权不受侵犯。

第四条下列国有企业(单位)列入委派财务总监范围:

(一)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政府重大基建投资项目;

(四)政府认为需要委派的单位。

第五条财务总监的委派和管理工作由县财政部门负责。

第二章财务总监的选聘和委派

第六条财务总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会计、审计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担任过企业总会计师、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或者在政府部门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者具有财经类研究生毕业学历,并从事企业管理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第七条县财政部门可以采用公开招考、公开竞聘和定向选拨等方式,从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应聘对象中选聘财务总监,认定其任职资格,并核发资格证书。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按照实际情况委派,既可以一人负责一个单位,也可以一人或一个小组负责多个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一)有过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受过警告以上处分或处罚的;

(二)曾因渎职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其他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第十条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聘任期满,由县财政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者解聘。财务总监在同一企业(单位)的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6年。

第十一条财务总监实行专职制。财务总监在聘期内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或者兼任其他职务。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的委派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委派企业董事会成员、厂长经理(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财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任同一企业(单位)的财务总监。

第三章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检查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

(二)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检查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对其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三)审核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方案,对总会计师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调动和奖惩情况进行监督;

(四)审核企业(单位)拟订的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成本费用计划、筹资融资和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等,对其重要财务事项和财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或计划的可行性进行指导与监督;

(五)参与企业(单位)对外投资、捐赠、债务担保、资产抵押、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和清产核资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财务活动、重大经营计划方的执行情况及政府政策性补贴的使用情况;

(六)审核企业(单位)财务报告,评价和报告其经营管理业绩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七)审核企业(单位)董事会成员、厂长经理(单位领导)、总会计师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的年薪、工资及与职务相关的消费性支出;

(八)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向董事会及厂长经理(单位领导)提出纠正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县财政部门报告;

(九)县财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具有以下权限:

(一)有权查阅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的其他资料,审大财务收支项目,行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权;

(二)有权对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

(三)有权参与企业(单位)与财务、资产有关的重大决策活动,并对重大财务、资产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有权要求企业(单位)对财务、资产活动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五)有权要求企业(单位)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

(六)有权向县财政部门报告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县财政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十五条财务总监必须参与企业(单位)下列事项决策前的审核:

(一)对外提供贷款保证、债务担保、资产抵押;

(二)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或出租、出包;

(三)从事股票、期货等风险性投资;

(四)核销坏帐损失,处置不良资产;

(五)向境外提供资金和重大关联方交易;

(六)工程项目招投标、重大价格调整、重大信用销售和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

(七)动用政府政策性补贴资金以及办理超过管理规定标准、年度预算或项目预算的款项结算;

(八)应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财务、资产事项。

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应当为财务总监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企业董事会、厂长经理、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应主动配合财务总监的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总监对下列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因未履行对企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职责,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未履行对企业(单位)财务、资产活动的监督职责,对企业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未执行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未按第十四条规定参与和实施监督职责,造成企业(单位)重大决策失误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四章财务总监的管理

第十八条财务总监受聘后,县财政部门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等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财务总监向县财政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应抄送审计、监察部门。

财务总监聘任期满不再续聘,或在聘任期内,双方根据约定的条款解除合同,即终止劳动关系的,县财政部门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财务总监的工资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按任职企业(单位)的规模、行业等情况由委派单位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财务总监不得干预企业(单位)正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接受所在企业(单位)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所在企业(单位)投资入股、持有股份,不得泄露企业(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在企业(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财务总监实行定期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工作报告的主要事项为:

(一)企业(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

(二)企业(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情况;

(三)企业(单位)经营决策程序的执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企业(单位)重要财务事项和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部门应定期召开财务总监例会,了解掌握财务总监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县财政部门每年应对财务总监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财务总监的年度工作报告,在听取企业(单位)负责人、职工代表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其工作业绩作出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财务总监的奖惩

第二十三条财务总监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酌情给予奖励:

(一)及时制止企业(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失误,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及时制止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会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企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营决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增收节支取得显著效益的。

第二十四条财务总监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一),丧失原则,指使、授意他人或按他人旨意违反财经纪律,给国家和企业(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指使或授意他人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搞虚假核算,编报虚假会计报表,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

(三)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或不报告的;

(四)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企业(单位)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工作混乱的;

(五)接受所在企业(单位)给予的报酬和福利待遇,或者违反规定在企业(单位)报销费用,影响恶劣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9篇

一、财务总监职业化发展的客观性

1、实行财务总监制是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客观需要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不设立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工会、党委、职代会、监事会、审计、财务总监、稽查特派员、以及委派会计人员等,在这众多的监控方式中,绝大多数都是事后的、暂时的监控,唯有由董事会(或派出机构)派出的财务总监是长期坐镇于企业,强调出资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监控,加之与总经理的联签制度,能够较好地对企业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财务控制。因此,实行财务总监制符合我国《公司法》和《会计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监管的原则,是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客观需要。

2、实行财务总监制是协调不同利益主体财务关系的客观保证

企业价值最大化虽反映了所有者及其债权人、经营者和职工的权利与利益、风险与报酬诸多方面的关系,但更多的是反映了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大。

对所有者来说,他们追求剩余要求权,而经营者所得是所有者付出的成本。对于经营者来说,他们追求“享受成本”,希望在提高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同时,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成本。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是相对独立的个体,二者的利益并不总是相同的,经营者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与所有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存在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为此,所有者有必要委托财务总监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协助经营者规避风险,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对于债权人来说,由于所面临的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除了自身应该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外,还要求企业提供客观、真实的财务信息。但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企业盲目贷款、投资、提供担保,转移国有资产,携款外逃等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给所有者造成巨大损失,也使债权人遭受巨大损失,所以,债权人要求企业财务总监出面审核贷款担保事项,提供真实会计信息,有效防范和抵御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债权人的风险。

此外,财政、税务部门以及与企业有经济关系的其它单位和个人,也要求企业出具财务总监审核的客观、公正、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宏观经济预测和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保证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

3、实行财务总监制是对经营者的客观保护和支持

财务总监依照《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通过参与经济过程,参与企业重大财务预测和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金融风险和财务风险,代表所有者履行其对经营者的保护和监督职能。监督既是对所有者权益的保护,又是对经营者的保护。缺乏监督产生的腐败例子屡见不鲜,而腐败的恶果是一批国有资产被流失。财务总监通过审核联签会计报表,审核担保事项,参与对外投资论证,纠正违规操作事项,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二级企业管理等活动参与企业经营过程,客观上帮助经营者充分认识、有效规避和防范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一方面,从效益与风险方面协助经营者实现企业目标,规避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在经营者自觉不自觉地向不法利益伸手时,随时向经营者发现警示信号,规避道德风险,防患于未然,是对经营者的最大保护。一个优秀经营者的成功,一半在于身边有一个精明的财务人,财务总监是CEO的最好参谋和得力助手。

二、财务总监的职业特点

财务总监职业化发展的客观性,决定了财务总监具有以下特点:

独立性。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一项以产权关系为纽带,既具有监督职能,又具有内部管理和服务职能,与经营者都是作为者参与企业经营过程,突出为产权主体服务的财务监控制度。财务总监的一切利益关系都独立于企业,他们的薪酬、业绩考核、续聘与解聘权等人事档案管理由委派机构决定,所以,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性,不受经营者的权利和企业的利益所左右。

权威性。从委派财务总监开始,委托人就赋予了财务总监以特殊的权利。主要表现在:①知情权。财务总监有权参加企业重要的经营管理会议,知晓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举措。②联签权。企业重大的财务事项必须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签后,方可有效。③建议权。财务总监有权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出资人利益等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向董事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④检查权。有权对企业财务及重大资产进行检查。

双向负责性。财务总监在企业中是行政副总,其职能是作为所有者的代表来监督、控制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防止“内部人”现象。财务总监在行政上服从总经理的领导,对总经理负责;在业务上向董事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为保证财务总监职能的顺利实施,应赋予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系统中的关键部门和管理人员有足够的管理权力。

专业性和经常性。外派监事会制度旨在强化企业外部监督,但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不插手对企业的内部微观管理。与监事会的监督相比较,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有着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财务管理能力,精通财务和审计业务,他们参与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的经营活动,在其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的同时,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内部理财环境,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可见,财务总监的监督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经常性。

三、财务总监的定位

没有确切的定位,财务总监的职能就无处体现,也就失去了委派的意义。

1、财务总监与企业总经理是同等的委托――关系

从委托――理论分析,总经理是受所有者委托负责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的职业经理阶层;财务总监是受所有者委托、保护所有者权益的职业监管阶层。从这一点分析,所有者与企业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都是以产权为纽带的委托――关系,都是在同一个企业共事,二者各负其责,各为其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为了保证财务总监顺利履行职责,在其人事管理上,由派出机构负责独立于企业和经营者之外。

2、财务总监应该是企业名副其实的副总

生产经营活动决定企业财务活动,财务活动影响和制约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的关系,财务总监应该是企业名副其实的副总。财务总监是企业财务的职业监管人,财务总监管理与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是以相应的职务和必要的权力作保证的。所谓行政副职待遇,是一个没有内容的虚职,无法保证财务总监正常行使其管理与监督的职能。

3、由财务总监取代企业的总会计师岗位,避免职权重叠,从组织上保证财务总监到位、履职

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职责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都是对企业财务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高层管理人员。总会计师是由企业厂长经理提名的,其各种利益关系在企业,在行政和业务上都受到企业和经营者的约束,在对待和处理企业的一些违规违纪的财务活动和不正确的经营决策时,会受到许多限制,绝大多数表现为无力或不便制止,财务监管弱化。而财务总监由公司董事会(或派出机构)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有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因此,财务总监能起到制衡经营者(总经理)和维护所有者权益的作用,这些正是总会计师力所不及的。由财务总监取代总会计师的职务,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和审计两个部门,具体的财务活动的组织、管理、日常控制由部门的业务主管负责,才能使财务总监职务到位。这样,一方面给财务总监一个具体业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没有了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矛盾和摩擦。经财务总监联签的各项财务事项及会计信息要具有法律效率,财务总监对其真实性及可靠性负有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一种适应多种产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的财务监控模式,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是对总会计师制度的重大改革,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积极探索突出重点不断推进财务总监委派》,上海市财务总监委派办法。

2、《企业监控的有效形式――财务总监委派制》, 深圳市财务总监委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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