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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首先感谢您给我到广东科技物业有限公司xx分公司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感谢。我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好好表现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司财务工作中去,为xx公司明天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是XX年7月10日进入xx公司,至今已有2的时间了。这短短2个月以来,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非常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他们给了我很多无私的帮助和指导,让我能够在这个领域迅速入手,做好一个财务人员工作。
我深知做为公司的一员,不仅需要有耐心、细心,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为自己所做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素质,力争使工作质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本人工作认真,极富工作热情,善于与他人沟通,注重团队的合作协调,责任感强。更关键的一点是,做一名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是我一直以来最大的愿望,我爱好这一行,所以我自信,并能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今后,我会更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公司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转正,希望早日得到领导的认同,以便更积极深入地开展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顶岗实习转正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申请书。
我于**年*月*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6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让我较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在这期间,我在工程技术部学习工作。这个部分的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知趣差也较大;但是各部分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纵流程。在本部分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题目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进步充实自己,希看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进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题目时考虑得更全面,杜尽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分的领导对我的进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看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基于以下几条原因,申请转正,看领导批准。
1、经过半年的自身努力和各位同事领导的帮助,现对工作有较强的处理能力。希看能早日得到大家的认同。
2、目前本人各方面能力尚需提升之处还很多,为发展自身能力,也为了更好进步工作能力,需制定个人发展的近期及长远目标,而在工作位置不安定的条件下,此事无从着手。
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看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公司奖励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我处保安加强了广场的安全管理力度,坚持定岗值班和巡逻执勤相结合。在近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了施工现场偷盗行为,避免了公司财产的损失,对偷盗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警戒作用,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以下是抓获小偷的具体情况:
20xx年2月30日20:22左右,管理处巡逻保安在zz广场四楼当场抓获一名偷盗施工材料的男子,经项目部辨认不是其施工人员,经请示项目部后将其转交公安机关处理。后经查明该偷盗人员是在四楼会所施工的,偷盗的角铁材料也是四楼会所装修施工单位的。
根据20xx年2月22日公司工程会议精神:对于发现并制止偷窃行为的,每次由被盗施工单位给予保安部200元人民币奖励。
故管理处特提出申请:给予z广场保安部200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激励保安队员尽职尽责,更好地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
申请部门:xx
申请日期
公司奖励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领导:
2月28日由安监科牵头,魏矿长带队,对10101运输顺槽进行了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本次检查,除矿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监测科等单位参加外,还有各掘进队组队长或主要负责人。
检查后,矿领导和各队负责人一致认为掘五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做的较好,走在了孙义矿其它队组的前头,在质量达标工作上给其它队组做出了榜样。掘五队在7月xx日开始着手质量达标工作,全队上下经过4天的努力,使10101运输顺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虽然还有些不足之处,但在总体效果上看还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希望掘五队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要保持住前一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并把本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把质量标准化工作做的更好。其它掘进队组要以掘五队为榜样,取长补短,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
由于掘五队在本次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队上下都为本次活动付出了努力,并给其它掘进队树立了榜样,掘五队所起到的带头作用意义重大,为全矿下一步开展质量达标工作打下了基础。经质量达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掘五队申请5000元质量达标奖金,以示鼓励。
请领导批准!
申请部门: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奖励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XX年中,安技环保科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努力下,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公司标准要求,为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转变员工的工作心态和提高员工在生产现场的主观能动性,现特向领导申请一定的奖金奖励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奖金作为工资中最直接有效的奖励措施,与维修人员的工资考核直接挂钩,因下半年来安技环保科的奖金根据产值的转出而定,对工资总额产生很大的影响。
1、铸造维修人员奖金按照金型车间、砂型车间的平均奖金进行发 放;机加维修人员按照机加车间的平均奖金进行发放。
2、安技环保人员奖金按照公司员工的平均奖金进行发放。
3、目前,维修有部分员工申请调离一线,部分员工有消极心态,希望通过此项措施,让想努力而无动力无目标的人员脱颖而出。望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部门:
随着社会在进步,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保安员转正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保安员转正申请书1尊敬的领导:
您好!
进入公司工作以来,在公司严格要求下,在部门领导和同事们帮助教育下,思想理论上日渐成熟,业务头脑更加清醒。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退伍军人到公司职员的转变。特别是通过前期公司一系列的学习和锻炼,使我进一步增强了业务性,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司职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勇于进取。现将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公司的印象及感触通过前期公司对自己的培训和自己在工作中的体会,感觉到我们伟之杰安保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唯一一家夸省份,跨地域专门为大型活动提供安保服务的专业公司。特别是年初又取得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许可的资质,使我公司的业务更广泛,服务更全面。我公司的宗旨是“高品质、重信誉、讲安全、创一流”,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我更体会到了这一点。我公司服务的客户都是高端的客户,如劳力士、斯伯伦、国家博物馆等等,通过和这些客户的接触不但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水平,也提高了自身的修养。
二、工作业绩在公司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了和的安保规划起草和安保方案制定工作,工作中自己尽心尽责,发挥自己摄影、绘图的长处,圆满完成了各级交给的任务。
最近,在经理的领导下,自己参加了现场的安全警卫任务,并负责执勤证件、执勤装备的请领、管理和发放,圆满完成执勤器材的保障,确保了任务圆满完成。
自己吃苦耐劳,公司需要自己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年前劳力士驻勤点由于内部装修,缺少人手,自己主动申请到该执勤点工作,通过在驻勤点的工作,使自己的工作得到了实践,为下步保安管理部内勤工作奠定了基础。
内勤管理方面,自己充分发挥曾学习档案管理的经验,给各经营部建立档案,方便及时查阅。详细记录公司、部门的会议,会后认真整理纪要并存档待查。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工作中尽心尽责,但工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在制定安保方案的过程中,对保安力量的统计不够细心,导致出现错误。对工作的协调能力还不是很强,特别是领导安排工作后,不知如何下手,如何去干,进而影响了整个工作的进度。对自己的业务还不够熟悉,特别是起草安保规划和制定安保方案上,还需要加强学习。
四、改进计划下步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学习老员工身上的优点,学习公司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做到认真细心,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要仔细核对,防止发生问题。保安的内勤管理要进一步做好归档工作,特别是保安纠察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报告。各类会议纪要整理要更加详细。
通过这几个月工作,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保安员转正申请书2尊敬的领导:
你好!通过以前和现在的学习,让我对保安工作的流程,更加熟悉!对我所处的各个岗位的职责都铭记于心,尤其让我感到高兴的是对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的理解和应用。
保安工作对内以礼貌待人,以规章劝人,以纪律服人,以文明示人!对外严肃警戒,一丝不苟!遇到异常情况发生,及时处理上报,将其影响降到最低!各个岗位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执勤!无论是外围岗,还是巡逻岗,无论是码头还是门岗,都时时刻刻严阵以待,密切注视周围的“风吹草动”!巡逻岗巡逻时间经过细密安排,巡逻路线经过缜密核查,巡逻人员经过交错分派,以确保每一个空间都能巡逻之中,每一段时间都在巡逻之内,每一条路线都有巡逻之人!巡逻岗和定岗人员互相监督,共同监视,组成一张监测网,保护着公司的“一草一木”!
我通过以前和现在两个月的工作和学习,让我对所在岗位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文明执勤,不卑不矫,谦诚谨慎,坚持原则!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予人以礼,人皆敬之!每次我微笑对人礼貌的劝诫,许多来客都含笑听从,有的还向我道谢!当然,偶尔也有些幼儿园长大的人,对这些人,我会耐心解释,依然目无本公司之规章者,拒绝放行或强制驱逐,绝不姑息放任!无论是高级贵宾,还是一般访客,无论是妙龄美女,还是邋遢老人,只要是公司访客,我的笑容不会按比例分给谁更多,做到服务态度一成不变,放行检查一丝不苟!身份带给我的只是视觉的冲击,却无法带来我心灵的震动!
每个岗位都各有不同,每个兄弟都身肩任务!共同努力,文明执勤,人走人行道,车走车行道,送货出货走一个门口,上班下班走一个门口,来宾访客走一个门口!井然有序,互不干扰。人虽多而不乱,事虽多而不慌!这些都是公司的领导励精图治,辛勤奋斗的结果!
在工作中,每位领导都给了我许多的指导和鼓励,让我的.工作激情澎湃!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绝不因公废私,因私徇情!
正因此,我希望各位领导准许我转正,让我无后顾之忧的竭尽所能,为公司效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保安员转正申请书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__年_月_日成为___的试用保安,到今天已经有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自认能够完全胜任工作,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刚刚复原的军人,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公司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军人到职员的转变。
在这段时间里,我主要的工作是安全保卫,通过锻炼,我熟悉了公司保安的整个操作流程。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服务方面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大家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三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本职工作,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复原后的第一份工作,这段时间以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保安员转正申请书4尊敬的公司各级领导:
你们好!我从20__年__月__日至今,在贵公司所辖物业管理处,从事保安工作。在此期间,我在所在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作好本职工作。
在两个月时间中,通过对白班和夜班的分别体验,我深刻的认识到物业服务过程中,服务本身是无形的,护卫工作作为业主最能切身感受到服务质量的工作之一,其责任重大,主要职责有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控制物品外流;控制外来可疑人员等,使业主生活在安定的环境中。从而使物业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因此,我经过深思熟虑后,特申请成为物业公司的一名正式保安。
在物业管理处管理处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很希望能在贵公司得到物业管—理—员/事务员这样的工作,能有机会锻炼一下自己。以更好的熟悉物业服务工作,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为公司创造财富。
衷心祝愿物业公司事业发达,蒸蒸日上,早日步入一流物业服务企业的行列。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保安员转正申请书5尊敬的领导:
我于20__年_月_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保安队长)一职,负责(公司治安管理)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能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和睦,有信心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我自20__年_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保安队长)工作,因此,我对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说驾轻就熟,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对本职位工作有如下—体会: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正,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
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简介中了解公司,对公司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来。这就好比一辆正在进行磨合的新车一样,一个好的司机会让新车的磨合期缩短,并且会很好的保护好新车,让它发挥出最好的性能。咱们公司就是一名优秀的司机,新员工就像是需要渡过磨合期的新车,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优秀的(公司名称)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这(两)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名称)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您好!
我是今年通过公开招考录取到XX区机关工作的硕士研究生XXX.
今年六月份,XX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人员,我很幸运的被录取。七月份来到XX区,首先经历了半个月的培训,在培训期间真正的感受到了领导的重视,区委书记和区长先后专门抽出时间和我们进行了座谈,使得我们对XX有了更深刻地了解。同时,在培训期间也学到了很多做为政府公职人员所应了解得很多知识和礼仪。七月中旬培训结束后,我被分配到区委宣传部实习锻炼。在区委宣传部,无论是领导,还是同事,都积极地帮助我适应并融入到新的工作生活中。在工作上,领导和同事给我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使我在工作中学习到很多书本中学习不到的东西,同时也切身地了解了实际。在生活中,领导和同事也很关心。经常向我询问生活情况,并说有什么困难可向他们寻求帮助。在区委宣传部,我真正感受到了温暖,内心很感激区委宣传部的领导和同事。
来XX工作将近半年了,在这里领导很重视,同事挺关心,也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按道理应该知足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却觉得自己越来越不适合在这里工作了。原因主要有两方面。最直接的原因是经济的原因。我现在在试用期内,每个月仅有980元工资和230元补贴。在这1200元的可支配收入中,每月房租和水电费要固定支出300元;饮食费用要支出400元;通讯费要支出150元;再添置些日用品也就所剩无几了。要是遇到请客以及红白事行礼,经济状况更是拮据了,更不敢奢望像父母期望的那样谈女朋友了。常常是这个月向朋友借钱,等下个月工资来了还,但下个月又不够花,又得借……我陷入到从未有过的“经济危机”中。不明详情的同学和朋友认为我在政府工作,“应该”待遇很好,或者,即使不好,“也不凭工资过活”,对此,我总是不做答,泯然一笑。而我父母知道我的情况后曾戏言我和我姐姐相比,“书念得最多,成本最大,钱挣得最少”。现在家里每月另外资助我五百块钱,我会按时在自己银行卡收到这笔钱,并且经济紧张了会用一些,但从我内心来说,我觉得很难受。常常问自己:一份连自己的生活维持都很困难的工作真的适合自己吗?在我下定决心写这份辞职申请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另外一个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即个人发展的原因。和其他区招录研究生直接定岗不同的是,XX区招录的毕业生,第一年全部是不定岗位,半年在机关锻炼,半年在街道办锻炼。这样做的好处是使我们更熟悉XX区的实际情况,接触并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但我认为,这种做法也使得我们不断处于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之中:半年前刚到一个部门,从不适应到适应;半年后又得到另一个新的部门中融入;第二年定岗后假如不能到原实习部门又得重新适应和融入。同来的有些毕业生说,在有些部门实习,这些部门觉得实习生就是临时的,在实习期间,根本没把实习生和自己部门的成员同等对待。没有定岗的实习期我们总处于不稳定之中。我本科取得了两个学历,第一学历法学,第二学历新闻学,研究生学习的也是法学。就我自己来说我真得很喜欢法学,也希望做与法律相关的岗位,可我现在从事的工作与法学专业没有一点关系。我经常自己想:以后会在那个部门工作呢?,从事什么样的岗位呢?会不会从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呢?但其实我自己明白,这些事情是非我能预料以及决定的了。可以说,我看不到自己的在XX的未来的发展。
尽管现在我自身由于以上的原因提出辞职,但我从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人们常说,市场经济下工作的双向选择如同男女谈恋爱一样,有感情则谈,而我和XX区也是有蜜月期的。但当现实情况使得“我们”不能在一起的时候,希望“我们”如同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当爱情的小舟被浪打翻的时候,让我们友好地说声再见。真诚地希望领导能尽快同意我的申请。
此 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我叫xxx,于2019年11月1日进入人资培训部,担任人资培训部培训主管一职,负责派遣人员补充和员工培训工作并兼职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中心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我自2019年4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人力资源招聘、绩效和市场开发工作,因此,我对这个岗位的工作很熟悉,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并完善各种员工招聘制度及政策,并根据需要进行及时调整、修改;主要表现为:《委托求才招聘协议》、《招聘培训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招聘培训部绩效考核制度》、《客户版简介PPT》、《2019年北京市劳务派遣整体收费标准》、《客户版岗位职责职能表》、《劳务需求协议书》、《中高端招聘协议书》等;
2、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各个客户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订员工招聘计划并予实施;
3、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人力资源内外部状况分析及员工需求调查(详见劳务需求表),并进行员工需求分析,第一时间满足客户的招聘需求;
4、利用中心各种有利资源,组织开拓和完善各种人力资源招聘渠道,招聘信息,并欲开拓外地招聘网点等;
5、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的定编定岗状况,进行工作分析,编制并及时更新职位说明书;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本人有很强的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各种文件、政策的写作能力,拟招聘广告,协助管理公司的招聘网页,英语水平六级,对某些职位来应聘的人进行简单的英语面试(主要针对中高端人才招聘),满足了招聘培训部门主管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基本条件,针对工作更是细心、负责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第一、 短期快速的完成常务招聘工作的交接和招聘培训部门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交接并且和计时服务部通力合作为公司招聘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第二、制定了招聘培训部门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定量的员工培训课件,如客户有需求可随时上门或者在我中心进行培训上岗。
第三、常务招聘工作交接之后,岗位需求从20个左右增长到现在的60个左右,约翻了三倍,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一种利弊状态,有利面是:中心客户在不断明显增加,招聘需求在不断明显增强,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中心在迅速的向前发展,业务在明显的提升状态。弊端面是:中心需加大对招聘培训的支持力度,于我个人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在中心向前发展的同时,招聘培训模块建设的速度必须急速提升,招聘网点需急速建立才可满足现在客户的招聘需求和新增客户的人员需求。 我一定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第四、 来公司第17天之际协助中心领导成功的签单兰悦华度假酒店并于2019年06月19号前满足了兰悦华度假酒店45%以上的人员需求,并又依附中心优势平台开发了2家潜在需求客户短期内便可成功签单。
第五、工作中我针对中心现有合作单位,利用针对性招聘计划和同工种重点突破的原则满足了大部分合作单位的招聘需求点,并根据公司优势资源成功的与潜在合作单位如:秦邮酒家、兰悦华等人事负责人的详细沟通,使其调整了自己单位的部分薪酬待遇,大大降低了我中心在基层岗位招聘上的难度为以后招聘培训部门针对基层招聘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六、我做人力资源行业已有2年多,在外地和本市客户资源方面和招聘网点建设方面都有着原有的良好的合作关系,针对中心拉建招聘网点会起到关键的作用,我也会尽心尽力的为中心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第七、虽然现在主要方向是招聘培训模块,但是兼职市场的工作却从未落下,在以后伴随中心发展期间,我会独立去开发新的客户,争取获得高质量的客户(如派遣转移、项目外包、人事大包等)。
此外,本人除了坚守尽心尽力服务中心就是服务自己的原则之外,还会在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上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公司人力资源架构上也会提出一些意见,同时也会起到为中心服务团队的组建与培训中心业务拓展与业务咨询的受理,包括与中心行政财务部、劳动关系部、社会保险部和市场客服部的部分职能的角色。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中心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也希望中心领导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人资培训管理人员,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中心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旅游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旅游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实施旅游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旅游行政许可的设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国家旅游局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实施旅游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和监督检查的原则。
未经公布的规定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第六条实施旅游行政许可,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附加任何不正当要求。
第七条旅游行政规章及其它文件、内设机构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旅游行政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可以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因行政管理的需要,国家旅游局认为需要对有关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但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建议。拟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实施
第一节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九条国家旅游局在法定权限内,以本部门的名义统一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旅游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以各自的名义独立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旅游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国家旅游局对委托行为的后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不得转委托。
第十条旅游行政许可,依业务分工,分别由业务主管司具体负责、统一办理,有关业务主管司应当明确固定有关业务处具体负责办事拟文。需要会同其他业务司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负责该项行政许可的业务司应当协调、督促相关司在期限内办理。
第十一条国家旅游局有关业务司具体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并向国家旅游局提出决定建议;
(二)组织行政许可听证工作;
(三)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四)有关行政许可的信息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五)提供公众查阅行政许可工作档案服务;
(六)提供行政许可工作业务咨询服务;
(七)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旅游局负责具体办理行政许可的业务司在履行上述职责时,相关业务司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节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国家旅游局办理行政许可的业务司应当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互联网和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办理行政许可的业务司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十三条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旅游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国家旅游局应当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国家旅游局办理行政许可的业务司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
申请人依法委托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授权范围。
国家旅游局办理行政许可的业务司应当为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依法应当先经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国家旅游局决定的行政许可,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国家旅游局。实施旅游行政许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申请人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前款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旅游局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申请时应当审查以下事项: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行政许可受理范围;
(二)申请人或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
(三)申请材料中是否明确附有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四)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所申请事项的各项受理要求。
第十六条国家旅游局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向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告知其在修改处确认;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依照本部门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国家旅游局出具的上述书面凭证,应当加盖国家旅游局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十七条对收到的行政许可申请及处理情况,承办人员应当归档备查。
第三节审查与决定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国家旅游局一般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国家旅游局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核查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和内容,并由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中需要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时,核查人员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询问笔录应当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实施旅游行政许可应当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陈述和申辩。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在决定前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口头陈述和申辩,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进行复核。事实、理由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二十条国家旅游局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国家旅游局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国家旅游局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国家旅游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作出决定的时间,并加盖国家旅游局印章。
第二十二条国家旅游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法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国家旅游局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第二十三条行政许可证件一般应当载明证件名称、发证机关名称、持证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证件编号、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行政许可决定依法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旅游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国家旅游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二十六条国家旅游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公布,并允许公众查阅。
第四节听证
第二十七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国家旅游局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旅游局应当在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区域内听证公告,并举行听证。听证公告应当明确听证事项、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要求及提出申请的时间和方式等。
第二十八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国家旅游局应当发出《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后五日内提交申请听证的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条国家旅游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书面材料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发出《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将听证的事项、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第三十一条听证主持人由国家旅游局从从事该项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公务员中指定。
第三十二条行政许可审查工作人员应当在举行听证五日前,向听证主持人提交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等全部材料。
第三十三条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
(二)核对听证参加人姓名、年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三)许可审查人提出许可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
(四)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许可审查人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就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辩论;
(六)许可审查人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作最后陈述;
(七)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中止、延期或者结束。
第三十四条对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或者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退出听证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取消或者听证终止。
第三十五条听证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制作笔录,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听证笔录应当经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或者补正后,由听证参加人当场签名或者盖章。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记明情况,在听证笔录中予以载明。
第三十六条国家旅游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听证笔录中没有认证、记载的事实依据,或者申请人听证后提交的证据,国家旅游局可以不予采信。
第三十七条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由此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五节期限与送达
第三十八条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国家旅游局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旅游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法律、法规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国家旅游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条国家旅游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
第四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一般应当由受送达人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所直接领取。
受送达人直接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时,一般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二条受送达人不直接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
(一)邮寄送达,以邮局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行政许可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许可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视为送达;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的,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
(三)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送达;
(四)无法采取上述方式送达,或者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的,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三章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国家旅游局应当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国家旅游局应当指导被许可人建立自查制度,并监督被许可人依照制度进行自查,督促被许可人将重要工作自查情况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旅游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四十七条国家旅游局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旅游局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国家旅游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五十条被许可人有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旅游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五十一条国家旅游局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定岗定责。
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或者对行政许可相对人进行监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国家旅游局对其工作人员有以下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五十三条国家旅游局对其工作人员有以下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职权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索要或者接受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贿赂的;
(三)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五)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严重侵害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六)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的行政许可,,,失职、渎职或者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许可决定的;
关键词:案例;劳动合同;变更;规范
中图分类号:D 9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251-02
一、案情要旨
员工李某在A公司保卫部门负责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因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被调整至生产岗位。李某认为,A公司擅自变更其工作岗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所以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申请A公司赔偿因其岗位调整而减少的工资,并附加赔偿辞职后的经济补偿金。
二、案情介绍
李某于1999年进入A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2011年3月至5月期间,上级管理部门连续三次对保卫值班岗位夜间工作状态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保卫值班人员李某在夜间保卫值班过程中存在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故意篡改值班记录、公开在岗位上睡觉等违纪现象,上级管理部门随将情况通报至A公司领导。由于A公司属于危险性极高的流程性材料生产企业,保卫值班人员肩负着保卫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在短时间内连续多次发生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公司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企业安全利益。发生第一次违纪事件后,A公司对李某进行批评警告,希望其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发生第二次违纪事件后,A公司对李某进行经济处罚,要求其重视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不能再发生违纪事件;发生第三次违纪事件后,A公司认为对李某进行批评警告和经济处罚后,保卫值班混乱的工作状态仍然没有改变,致使违纪问题重复发生。鉴于李某所负责的工作连续出现违纪现象,已经不能够胜任治安保卫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A公司于2011年6月将李某调离治安保卫管理岗位,安排至生产车间从事简单的辅助维修工作。李某接受了A公司的岗位调整安排,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到生产岗位上班。2012年8月,李某在该生产岗位上工作14个月后主动申请提出辞职,A公司为其办理了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2012年9月,李某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诉求为A公司擅自变更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降低其工资报酬属违法行为,并要求A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诉讼过程
1.李某称其在A公司工作期间经验丰富,表现出色,不存在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事实,完全是A公司捏造事实,强行调整其工作岗位,强迫其在岗位变更通知书上签字认可。李某认为A公司擅自变更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降低其工资报酬的行为违法,称自己不能忍受A公司的违法行为而被迫提出辞职申请。李某请求市仲裁委裁决A公司支付其因岗位调整造成的工资减少部分9 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5 000元,合计54 000元。
2.A公司针对李某的仲裁请求提出两点答辩意见。第一点意见,确认企业擅自变更岗位并降低工资违法没有事实依据。李某与A公司1999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岗位为治安保卫管理岗位。2011年3月至5月期间,因李某管理不到位,致使其主管的保卫值班岗位连续发生多起严重违纪事件,造成保卫值班岗位形同虚设、工作涣散、管理缺失。A公司出示了五份举证材料:一是劳动合同书和岗位说明书,证明双方约定的权力义务和李某的工作职责;二是对3次违纪事件处罚意见的书面材料,材料上均有李某本人的签字,证明李某清楚知道自己在保卫值班岗位的3次违纪、管理缺失的事实;三是A公司的《绩效管理规程》,证明李某管理缺失的行为完全符合A公司《绩效管理规程》中的调岗规定;四是李某办理岗位变更的各类签字手续,证明李某接受并同意到生产岗位工作;五是李某在生产岗位工作的考勤签到表、绩效评价材料和每月的工资发放表及签收资料,充分证明李某在该生产岗位已连续正常工作满14个月。
第二点意见,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系其个人申请、主动提出,A公司完全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A公司当庭出示了李某亲笔书写的辞职申请书和离开公司所办理的各种签字手续,举证材料充分证明李某是由于个人原因自愿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并不是A公司强迫所致,没有法律依据支持A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3.审判依据与结果。市仲裁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市仲裁委指出,李某认为A公司在2011年6月调整其岗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在一年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力救济,而本案中李某直至2012年9月才向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其请求已超过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因此,对李某要求确认A公司擅自变更其工作岗位并降低工资报酬属于违法,补发其调岗后减少工资8 000元的主张,市仲裁委依法不予支持。因2012年8月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系李某主动提出,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非是A公司违约所致,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条四十六条的规定,李某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0 000元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市仲裁委依法不予支持。
四、案例评析
(一)本案核心和焦点问题
本案虽然是以仲裁时效过期而获得胜诉,但如果抛开仲裁时效,案情的核心就变成劳动合同中变更的合法性问题,焦点是在职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况下,企业能否变更、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怎样履行变更手续合法有效。
(二)本案中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条款的应用与解读
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第一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A公司举证的三组证据,证明李某在受到批评警告和经济处罚后,仍然没有严格履行岗位管理的职责,造成违纪现象不断延续,已经不能胜任治安保卫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A公司出示与李某办理岗位调整过程中的各类手续资料,均经过李某本人的签字确认。手续资料有效证明双方经过协商并且以书面形式对岗位变更进行了确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3.《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第二条规定:“职工提出调动、转移工作单位,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A公司出示李某撰写的个人申请解除合同的材料和办理离开公司的各类手续资料,充分证明系李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并无违约责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本案例对我们日常工作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1.劳动争议要以预防为主,重视办理各类手续的工作细节。该案所涉及的六处工作细节需要今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同仁加以注意。一是岗位说明书要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且需经劳动者签字确认;二是管理制度设计要体现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明确岗位调整的具体要求;三是对劳动者违纪的事实描述要清晰,考核依据要准确,处罚结果要书面告知劳动者并经劳动者签字确认;四是岗位变更通知书的设计要体现出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要体现出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的过程;五是岗位工作的相关记录要详实确切,能够证明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六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要表述清楚原因或事由,明确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关系。例如,市仲裁委要求A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在生产岗位上工作14个月。A公司用李某出勤的签名表、巡视检查记录表、绩效考核评价表和月工资发放表及签收等资料整体验证李某的工作信息,得到了仲裁员的认可。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现就取消、调整和停止实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后,如何规范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审批项目的实施范围
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其规定实施,不得扩大实施范围。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对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范围作了扩大性规定的,应按无效处理;作了缩小性规定的,才能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提高行政审批的办理效率
(一)严格审批时限
1.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单独实施、合并实施的项目,属市级部门直接接件受理的,应自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属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口部门代为接件受理的,市级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中区县初审、转报的时限由市级部门在上述20个工作日时限内自行确定)。因情况特殊,难以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经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审批时限长于上述时限的,按照上述时限执行;短于上述时限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并联实施的,主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因情况特殊,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完成并联审批。协办部门应自领取审批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主办部门回复书面审批结论,不得延长审批时限;协办部门应在统一受理的当日(情况特殊的可在次个工作日)到主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逾期领取的,其审批时限自统一受理的当日起算。
单独实施、合并实施的,审批部门作出审批结论,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因此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并联实施的,中止审批的决定只能由主办部门作出,协办部门不得中止审批。
2.备案项目: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备案的外,在我市实施的各类备案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实施部门应尽快查验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最迟应在收到送备材料(或区县转报的送备材料)的次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书面决定,不得延长工作时限。其中,申请人直接到办公场所申请的,实施部门应尽可能当场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书面决定。
市级部门实施的备案项目,申请人均可直接到市级部门申请,市级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先到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报件。
(二)规范审批结论
审批部门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下列要求出具书面审批结论:
1.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无论单独实施、合并实施还是并联实施(包括联席会审当场作出审批结论的)的,审批部门只能出具“同意”、“不同意”、“同意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审批”3种之一的书面审批结论。其中,出具“同意”的审批结论涉及缴费、领证的,可附缴费、领证的具体金额和方式,涉及特殊要求的,可附具体要求;出具“不同意”的审批结论,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备案项目:实施部门只能出具“予以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书面结论,不得作出其他结论。其中,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予以备案”的结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不予以备案”的结论,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明确审批责任
1.探索试行“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和“审批结论不规范默认制”,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审批部门承担。
2.明确下放项目的审批责任。对市级部门以授权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口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由区县(自治县、市)实施机关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对市级部门以委托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口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委托的市级部门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委托的市级部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转追究受委托方的相关责任,转追究的方式、方法、内容应在委托协议中予以明确。
3.明确并联审批中牵头部门(主办部门)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4个建设领域“五段式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及时发现、解决主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联审批的实施情况。
各牵头部门在批准某一阶段的主办事项时,要同时告知申请人本部门下一阶段实施并联审批的具体协办部门以及各主协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工作程序等事项,以便于申请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并联审批的效率。
并联审批过程中,申请人有权到牵头部门查阅、复制协办部门的审批结论,主办部门不得阻止、限制申请人查阅、复制。
三、探索“并联审批+联席会审”的运行机制
实施并联审批的,在预审阶段或统一受理后,主办部门可以通知协办部门委派代表,于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联席会审(以下简称会审)。协办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委派代表参加会审,委派的代表应是熟悉业务的审批人员。
进行会审的,主办部门可直接通知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参加会审(协办事项审批权属中央国家机关的,由市级协办部门参加会审);主办部门如把握不准协办事项审批权归属的,也可书面通知市级协办部门统筹确定委派代表参加会审。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批3个阶段,鼓励、支持主办部门在预审时组织会审。
进行会审的,主办部门一般应事先通知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也可在会审现场向协办部门分发审批材料。其中,预审时进行会审的,各主协办部门所需审批材料,由主办部门按照比统一受理所需材料简化的原则予以另行确定,并在修订的建设领域五大环节并联审批配套实施办法中明确。
主办部门可以就某一申请事项举行一次或多次会审。
每次会审所需时间由主办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和会审情况自行把握,如建设项目复杂或出现特殊情况的,主办部门可以中止该次会审,择日继续进行。
会审过程中,主办部门可以组织会审的参加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现场勘踏。
每次会审(包括预审阶段进行的会审)结束前,协办部门委派的代表一般应当场出具书面审批结论,并在书面结论上签名(其签名与协办部门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预审时进行会审的,协办部门作出“同意”或者“同意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审批”结论的,可要求申请人事后补齐与统一受理相当的申请材料。
进入预审程序或统一受理后,申请人可书面请求主办部门组织会审,并可在书面请求中指明参加会审的具体协办部门;是否进行会审由主办部门决定。
申请人享有参加会审的权利,主办部门应当于举行会审的2日前将会审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
会审中,申请人有权就申请事项与主协办部门的审批人员进行讨论、质辩。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邀请技术、法律专家以及评估、评价、检验、检测、咨询等机构的代表列席会审并发言。
申请人不承担主办部门组织会审所需的费用。
四、规范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
对本次改革后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应按照“一个窗口对外、接办件分离、定岗定责、高效便民”的原则,逐项制订办理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批项目的实施范围、所需申请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办理流程等,接受公民、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五、加强审批项目取消、调整或停止实施后的后续监管
对一些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停止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停止实施审批后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要采取拍卖、招标投标等市场运作方式实现公平竞争,同时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管;对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要积极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应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要采取事中检查、事后稽查等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向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移交工作;对授权或委托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的审批项目,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审批活动的日常监督,及时纠正其违法审批行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及时有效地抓好后续监管,避免管理脱节。
六、本意见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活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自身的审批权限,参照实施。本意见不适用于涉及宗教事务的行政审批。